...(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发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发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发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朴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朴作教刑,岂瞋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发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乃驳杂之质,宜从上九正应处,求其击蒙之大钳锤,方可治病。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佛法释者,不中不正,则定慧俱劣,而居阳位,又是好弄小聪明者,且在「坎」体之上,机械已深,若使更修禅定,必于禅中发起利使邪见;利使一发,则善根断尽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行不顺」,故须恶辣钳锤以煆炼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阴爻皆蒙象也。初可发,三可击,五可包,惟四绝无明师良友,则终于蒙而已,可耻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我自独远于师友耳!师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苏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别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彼,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