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坤上)
坎卦在下,坤卦在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傅说:坚守正道,像一位有威望的长者那样行事,就会吉祥,没有灾祸。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一个人如果能自我反省,就不至于和别人发生争执了。如果和别人争执,又得不到公平解决,就会产生混乱;混乱到了一定程度,就必然要动用武力,这是形势发展不得不如此,也是拨乱反正的正道。但是,战争是凶险的事,如果不是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长者,怎么能领导好呢?
用佛法的道理来解释:一个人如果蒙昧但没有过错,那就需要用“需”卦的道理来涵养他;如果蒙昧而且有过错,那就需要用“讼”卦的道理来促使他改正。但是众生的烦恼和过失是无穷无尽的,所以对治这些烦恼的法门也是无穷无尽的。这无穷无尽的对治法门,可以称之为“师”,也必须用正道来治理邪妄。
然而,必须深刻了解病症和药物的因缘关系,对症下药,就像老练的将领既懂得战略战术,又懂得哪里通畅、哪里阻塞,这样才能吉祥而没有过失。否则,法门不符合众生的根机,药物治不了病,没有不反过来造成危害的。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彗》说:师,就是众人;贞,就是正道。能够带领众人走正道,就可以称王了。刚强居中而得到响应,行动虽险却能顺利,用这样的方式治理天下,百姓就会跟随他,这是吉利的,又有什么过错呢?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槃。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人来行正道,就像六五爻专门任用九二爻作为将领,统率管理众多阴爻,这是王者的做法。用兵打仗是不得已才采取的手段,好比用药来治病,所以称之为“毒害天下”。用佛法来解释,军队比喻众多的修行法门,“贞”代表出离世间的正确印证。能够用众多法门来纠正无量的邪见迷惑,那么既能利益自己也能利益他人,就可以成为法王,统理整个法界了。刚强而居中,意味着定力与智慧都很庄严,能随顺众生的感召而应化,虽然行走在生死轮回的险道上,却从未偏离涅槃的境界。用这种圆满顿悟的妙法,就像有毒的鼓声、有毒的乳汁毒化天下一样,而九法界的众生都会追随它,这怎么会不吉利呢?又哪里会有灾祸呢?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戕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侥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着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倘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