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瓔珞經自誓受菩薩五重戒法
菩薩瓔珞經自誓受菩薩五重戒法(依經錄出)
釋弘一
△初、禮敬三寶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僧。
△二、受四依
從今時,盡未來際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賢聖僧、歸依法戒。 三說
△三、悔罪
若現在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未來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過去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如是悔過已,三業清淨,如淨琉璃,內外明照。(案此亦應三說)
(發四弘誓願)
△四、自誓受戒
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學菩薩五重戒。 三說
△五、說戒相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婬。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盜。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六、歎戒德
受戒已,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迴向)
案:靈峯藕益大師依《梵網》、《瓔珞》、《地持》,重定「授菩薩法」,與此大同。但悔罪之後,應發四弘誓願(三說)。歎戒德後,應迴向,今亦可增入。
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