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隨講別錄
釋題目
△曇無德部
佛滅百年後、律分五部。一曰曇無德、翻為法正法護等、即是部主之名也。
四分律
曇無德尊者所採集者、曰四分律。隨說止處、名曰一分。四分傳文、一部方就。
梵語毗尼、此翻為律。律者、法也。
┌初 分二十卷 比丘戒本。 四分┼第二分十五卷 尼戒本並二犍度。 ├第三分十四卷 共有十六犍度。 └第四分十一卷 前列二犍度。後列結集等四段。
採集
相傳云、於上座部僧祇律中、搜括博要、契同己見者、集為一部。
刪補
對彼古本或繁或略、而刪之補之。
隨機
時所不行者、不出。但存現行要用者、故曰隨機。機即弩(窩弓、弓有臂者。)牙。(弩上發矢之機。)喻其要也。
羯磨
此翻為業㊉。(所以存梵言者。恐謂業義通於道俗、非局在僧。故存梵言、知羯磨事非俗行故。)以造作成事為義。(此就能造作體為名、非是所發業性也。)即是受戒懺悔等事之宣告儀式也。
┌誦詞句…口 │ 三業構造而成事、 ㊉所以名為業者。羯磨時┼不乖儀…身 │ 即名此法曰業也。 └無異想…意
卷上
本為一卷。後世分為上下二卷。
△京兆
古長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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