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卷二成量品后半段
具悲摧苦故, 勤修诸方便。 方便生彼因, 不现彼难说。
以教理观察, 由苦性差别, 当了别苦因, 彼无常等性。
如是因安住, 不见果遮故。 为摧彼因故, 当观彼逆品。
了达因性故, 亦解彼逆品。 由我我所执, 有为为行境,
贪爱是其因。 彼之能害者, 见无我,相违。 众相多方便,
经长时修习, 于其德失相, 当能极明显。 心亦明显故,
因习气永断。 能仁为利他, 胜出麟喻等。 义故修方便,
许彼是大师。 成就先起故, 说此二为因。 因断具三德,
是为善逝性。 非苦所依故。 是善,见无我, 或从彼加行。
生及过普起, 说为复退转, 断我见种故, 是不退转性。
彼谛异体性。 身语心粗重, 无烦恼无病, 余说道不明。
修故无余断。 有说语等故, 过失非永尽。 此遮相犹豫,
故是错乱因。 常故、无便故、 或便无知故, 为何遍计说,
诸过失无尽? 有因故,由修, 因对治尽故, 由了知因性,
知彼亦成立。 救护者宣说, 亲自所见道。 无果,不妄语。
具足悲心故, 凡一切所作, 为利他行故。 以故是定量。
复次救护者, 宣说四圣谛。 苦流转诸蕴。 由修习现见,
贪等明显故。 非是随欲性, 无因生违故。 由有错乱故,
非风等之法。 若谓性杂故, 无过。则彼法, 余法何不见?
一切贪应同, 故非一切法。 如色等无过。 若非由特殊,
诸业增上者, 彼诤亦相同。 若计贪等是, 一切法性者,
无能、无自性, 果由何不同? 诸患虽有别, 而无差别故。
不成者,非尔。 一切变,变故, 亦非一切生。 若因增长时,
果不可衰减, 犹如烦热等。 贪等之转变, 是从苦乐生。
不等分生苦, 若不生贪者, 当说由何生? 由等分增液,
从彼生贪者, 不等见有贪, 余等分亦非。 余尽,滴血亦。
一女液无定, 于一不猛贪。 若色等亦支。 非,皆不定故。
无定,应不生。 不执德,应生。 执德亦是支。 应一切皆成,
执为功德者, 因无差别故。 若时许有贪, 如是非有瞋,
二体不同故。 不见此决定。 若谁说贪等, 依赖于同类,
习气差别转, 彼无此过失。 此破大种性, 所依亦破故。
白色等非是, 依止于地等。 依声亦因义, 或与自所依,
无别而住故, 是依余非理。 若如醉等能, 有别,非离事,
有余义功能。 能坏事应坏。 所依若全住, 能依应非坏。
若相同,非尔, 了达现相异, 大种心异故。 乃至身坏时,
如色等,意体, 应同。然分别, 岂是义增上? 若时无待身,
有识为余识, 习气醒觉因, 故从识生识。 非识则非识,
亲因故亦成。 若许一切事, 具识能故者, 草等端百象,
先不见言有, 除如牛数论, 余有惭谁说? 百次分析因,
所应见体性, 彼性先不见, 如何彼当有? 从先无而生,
贪等应无定。 未越大种故, 若都具贪等, 一切贪应同。
若由大种别, 诸种无生别, 然此别所依, 如其彼增减,
此从有应无。 若贪等虽异, 因同体无遮, 故非。因体同,
一切贪应同。 同体生牛识, 或此中地等, 非有有情等,
诸差别次第。 暖次虽有别, 非有无暖火。 如是此亦尔。
非尔以离暖, 余火已破故。 若有余功德, 具差别次第,
彼等彼差别。 可断如白等。 非定如色等, 与种无别故。
若彼同,曰非, 贪等应俱故。 遍计为境故, 境亦非能定。
离同类因故, 贪等应无定, 或因相近故, 诸觉于一切,
一切时应生。 彼暂可得故, 无常。过依故, 因自在故,苦。
非我。非加持。 非因非能持。 常如何能生? 故非从一因,
多果异时生。 虽余因和合, 亦不生果故。 若比知余因,
诸常非有彼。 由是暂时性, 成苦性有因。 无因,不待他;
应常有,或无。 若如棘刺等, 锐利等无因。 如是皆无因,
有作如是说。 若此有彼生, 若此变彼变, 说此是彼因,
此于彼亦有。 触是色因故, 于见是因由。 破常;亦非有,
从自在等生, 无能故。是故, 有贪是为因。 何故?谓诸人,
遍执境差别, 得彼意乐作, 彼有贪。何故? 有情于乐苦,
欲得舍而转, 计彼等即是, 欲爱及坏爱。 由着我为因,
于非乐乐想, 于一切寻求, 故爱是有依。 离贪不见生,
诸论师所说。 无身不见贪, 从身亦生贪, 许彼因故许。
是遣除亲因。 若随许此理, 自害自所计。 若生见贪故,
谓与生俱起, 同类生,前成。 「不知」是有因, 未说,唯说爱,
能引相续故, 无间故。非业, 有彼有无故。 彼非坚固性,
因有碍等故。 转故无解脱。 非,许,不成故。 若未坏我贪,
彼当受逼恼。 尔时增益苦, 不能住自性。 虽无解脱者,
勤摧邪增益。 离贪安住者, 由悲或由业。 引业无遮欲。
已越有爱者, 非余所能引。 俱有已尽故。 知苦以无违,
前行随转者, 事法生悲愍, 非连系有情。 彼于无我法,
增余我而贪, 由了苦相续, 而生起悲愍。 痴是过根本,
彼是执有情, 无彼则不从, 过因而生瞋, 故许悲无过。
非无有解脱, 由宿行已尽, 不续余生故。 行功能无尽,
彼住无过失。 由悲下劣故, 无大功力住。 若是大悲者,
为他而安住。 离萨迦耶见, 初道应无有。 未断俱生故。
若断岂有有? 若欲得安乐, 及欲不受苦, 所有念我觉,
俱生有情见。 若不见有我, 则全非我贪。 若无有我爱,
非求乐奔驰。 生苦因即缚, 于常何有彼? 不生苦因解,
于常何有彼? 不可说无常。 彼非任何因。 于不可说中,
缚解皆非有。 若自性无坏, 智者说彼常, 弃此可羞见,
当说彼是常。 修彼已说道, 转依。虽转依, 如道过复起。
非尔,无能故。 识是取境法, 如有而取彼。 彼所有体性,
亦是此能生。 是此性。从此, 由余缘歧误。 遮止观待缘。
不坚如蛇觉。 心自性光明, 诸垢是客尘, 故先无能者,
成性后无能。 有能,于能生, 损害坚实事, 亦不能久住,
如湿地上火。 无害,真实义, 于自性。颠倒, 尽力,不能遮,
觉持彼品故。 我执一因性, 是因果事故, 贪瞋虽互异,
然非能违害。 慈等愚无违, 非极治罚过, 众过彼为本,
彼是迦耶见。 见明逆品故, 心所所缘故, 说邪缘无明,
故余不应理。 相违此当说, 空见违彼故, 与彼性诸过。
相违善成立。 众生法性故, 非尽,如色等。 非尔,不成故。
若连对治品, 现见可遮故。 已灭诸过失, 非如坚还生。
彼体使无系, 如灰不定故。 若彼见有我, 当常著于我。
由着:爱于乐。 由爱,障众过, 见德而遍爱。 我所彼成取,
故贪著于我, 尔时当流转。 有我则知他, 我他分执瞋,
由此等相系, 起一切过失。 我爱则决定, 不离我所爱。
无过则我爱, 离因亦非有。 若谓贪有过, 修此有何益?
若谓能断彼, 未破除此境, 非能断彼贪。 断德失相连,
贪及瞋恚等, 由不见彼境, 非由外道理。 贪非由德贪,
是见义功德。 其因无所缺, 何能遮其果? 见贪有何过?
若谓苦所依, 虽尔非离贪, 见我所如我。 若谓无我所,
我非苦因者, 彼亦与此同。 如是俱无过, 故俱非离贪。
若如蛇伤肢, 修苦而断者。 要摧我所觉, 舍此非能遮。
由执着根等, 为受用所依, 自觉何能遮? 如何能离贪?
于离身发等, 虽起厌离心, 于余生贪着, 是众所现见。
彼由和合系, 产生自所觉, 系如前住故, 虽见苦不舍。
虽无和合等, 而有饶益性。 生苦故如指, 不起自所心。
彼非一向苦, 多如有毒食。 由贪殊胜乐, 于相违离贪,
由爱殊胜乐, 暂舍少分乐。 无思由贪我, 随得食而趣。
如未获妇女, 见于畜行欲。 所欲为我者, 云何欲彼灭?
领受及名言, 德所依息灭。 如何是所着? 所着性不尔。
一切相执我, 则坚固我贪。 彼即是安住, 我所执种位。
虽勤,依德转, 障我所离贪, 亦障彼过失。 若于我离贪,
则无离贪者, 如彼亦许我, 修苦则无义。 虽修彼等苦,
仅识为苦性, 彼先已现见, 虽尔无离贪。 若由见彼过,
刹那遮彼心, 然彼非离贪, 如欲于余妇。 有取舍差别,
从一所生贪, 随彼生起时, 即一切贪种。 无过有境贪,
能成亦无过, 众生亦唯尔, 今于何离贪? 于彼彼有过,
彼于我亦同。 彼过不离贪, 更于何离贪? 由见德起着,
见过失则灭。 如是根非尔, 愚等亦见故, 见过亦有故。
虽具足功德, 于他则无故, 及于过去等, 我所亦无故。
是故我所觉, 因非由见德, 故见非功德, 亦非能断彼。
又增不实德, 由贪亦见彼, 成彼因无害, 如何能害彼?
上求利他故, 有生灭觉故, 此众生了知, 我异于根等,
故非见一贪, 其贪着我者, 是于缘内支, 本性而贪着。
若由现在苦, 厌离是瞋彼, 非离贪。尔时, 有贪求余故。
瞋苦为因故, 彼唯尔时住, 彼灭则自己, 仍依于自性。
取舍俱断故, 于刀割香涂, 观一切平等, 说名为离贪。
经说修苦者, 意依于行苦。 我彼从缘生, 是无我见依。
空见得解脱, 余修即为此。 故说无常苦, 由苦故无我。
非离贪,有爱, 依止诸发趣, 非解脱惑业, 彼名生死者。
不许我所性, 则无彼受者, 造作受用相, 彼我亦应无。
故欲解脱者, 当根除无始, 同类因种生, 诸萨迦耶见。
教说如是事, 诸未见因者, 说教能解脱, 不能使欢喜。
咒种等仪轨, 非使人不生。 涂油火烧等, 我亦应解脱。
先重后轻故, 非能消灭罪, 使此重性无, 无体罪非重。
邪智及彼生, 爱思增上力, 生趣下贱处。 故断彼不趣。
唯从彼生故, 即彼等能生。 彼思即业故, 能生因无失。
趣与达所依, 彼从不见生, 不见灭,无趣。 故是行,非思。
随有无转故。 能生作根者, 见觉有功能, 非是由余力。
彼等既有彼, 云何而不趣? 若彼等无能, 灌顶等无间,
彼等由思力, 取、转与散乱, 及灭皆应无。 若谓于彼时,
无觉故不生。 诸垢觉相续, 彼等能若无, 活亦应无能。
对治与自品, 增则减增故。 罪流有自种, 灌顶不能遮。
常,无观待故, 次第生相违, 作不作同性, 造作成相违。
因果亦应一。 彼等若异彼, 作受者失坏。 功能亦不成。
他忆受等过, 都无所妨难, 全无念者故。 是从受生念。
于四谛增益, 坚、乐、我、我所, 此等十六相, 非真而爱着。
于彼相违义, 真性相了达, 善修之正见, 能破爱随行。
业身虽安住, 三因缺一故, 其生则非有, 如无种无芽。
非断业及身, 无能对治故。 无能故。有爱, 仍能生起故。
为尽二虽勤, 尽业劳无义。 见种种果故, 比知业功能,
有多种差异, 故一苦恼事, 不能使都尽。 有行使彼生,
果报有减少, 非一切异类, 所应受果报。
若由苦行力, 使功能合尽, 为染分能断, 应无染遍断。
若苦行异染, 或即是烦恼, 彼即业果故, 则此不能使,
功能合杂等。 摧欲生过故, 能灭诸过者, 能害彼生业。
已作如何失? 非从业起过, 有患乃能作, 已遮则不作。
若无邪分别, 乐亦不起贪。 由救成证知: 真、固、无余别。
善逝证义故, 较外道、有学、 无学增上故。 为利他勤修,
智加行大师。 由彼须悲心, 义成为利他, 不舍所作故。
由悲故善说, 由智而谛说, 说彼并能立, 成就其加行,
故是定量性。 彼事赞大师, 为即由彼教, 成立为定量。
不遮比量故, 说凡生性者, 皆是坏灭法, 见由多种相,
显此加行故。 无不生相因, 是比量所依, 明所立遍因,
亦显了说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