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色心的刹那起灭
色、心者,即是五蕴诸法。然此色、心诠五蕴,与他处以名色诠五蕴稍有不同:因为名色之「名」,是包括不相应行的;而「心」只摄受、想、识及一切相应行,不摄不相应行也。故此中之色即色蕴,乃五根、五尘、四大种及法处所摄一切色的总名。心者、或眼等六识心,或加意根名七心界。然意根即六识无间灭意,非离六识别有其体,故仍惟六识心。或言八种识心,六识如前,更增末那及阿赖耶。如此等类,皆总曰心。复次、心亦摄心所有法,其数或少或多,亦不决定;有言只受、想、思三,如经部等;有言四十六,如有部等;有言五十一、五十三,如唯识、瑜伽等。
所谓“色”和“心”,其实就是在讲“五蕴”里的各种东西。只不过,这里用“色”和“心”来解释五蕴,跟别的地方用“名色”来解释五蕴,稍微有点不同:因为“名色”里的“名”,包括了那些跟心里活动不一定相应的东西;而这里的“心”,只包括了感受、思考、识别以及所有跟心相应的活动,没有包括那些不相应的东西。所以,这里的“色”就是指“色蕴”,也就是我们的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尘(色、声、香、味、触)、四大元素,以及心里所想之外的一切物质东西的总称。至于“心”,要么是指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认识作用,要么再加上“意根”叫七种心。不过这个“意根”其实就是我们意识的持续活动,并不是说在六种认识之外还有个什么特别的东西,所以归根到底还是六种心。有时候也讲八种心,前六种不变,再加上“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像这样各种说法,都统称为“心”。再说,这个“心”也包含了跟心相应的各种心理活动,它们的数量有多有少,并不固定:有的派别说只有感受、思考、行动这三种,比如经部;有的说有四十六种,比如有部;还有的说有五十一或五十三种,比如唯识和瑜伽派。
如是所说的色、心诸法,皆刹那生灭,变化不停,故言「色心的刹那起灭」。此中刹那的决定相,甚难言之,何以故?吾人了知之心有粗细故。或说一念即一刹那,或说一念有多刹那,总之、刹那即是说时间分限之最短者。一切色、心、心所诸法,皆是才起旋灭,即此刹那起,即此刹那灭,于此可以了知色心诸法之生灭迅速,变动极快,在时间上略无停住,所谓念念生念念灭也。因此、于有为相或祇说生灭而不说住异;或祇说生异灭三有为相,而即于异相上假立住相;正显此色、心诸法即生灭也。如是现起变动极速的色、心诸法,乃正是现变实事耳。
世间所有看得见的东西(色)和看不见的心理活动(心),包括一切精神现象,都是一瞬间产生、一瞬间消失的,不断变化,从不停留,所以才说“色心和念头刹那生灭”。至于“刹那”到底有多长,很难说得清,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感知时间的能力有粗有细。有的人觉得一个念头就是一个刹那,有的人觉得一个念头包含无数个刹那。总之,刹那就是指时间的最小单位。所有物质现象(色)、心理主体(心)和心理活动,都是刚生起来就立刻消失——这一刹那生,这一刹那间灭。从这里就能明白,物质和心理这些现象生灭多么快,变动得多么迅速,在时间上几乎没有一刻停顿,这也就是所说的“每一个念头在生,每一个念头在灭”。因此,对于“有为法”的变化过程,有的经典只说“生”和“灭”,省略了“住”和“异”;有的只说“生、异、灭”三种现象,并在“异”的阶段假立一个“住”的外表。这正是要突出:色法、心法这些现象,本质就是瞬间生灭。像这样迅速变化、不停出现的色法和心法,才是实实在在正在发生的真实事物。
于此色、心与前业果对观,可以得如下之意义:前二种生死相,为粗无常相;此刹那生灭相,是细无常相。而彼业果生死之粗相的天地、人物等,皆依此刹那起灭之心、色诸法而建立。故色、心诸法实为业果诸相之素质;离此色、心诸法不能有业果诸法故。由此、业果生死法祇是色、心起灭法上之假相,而色、心起灭法即是业果生死法下之实事。故实在的现变实事,唯此刹那起灭的色、心诸法。亦唯此心、色诸法是依各别之因托关系之缘而生起的因缘生法;离此心、色诸法,决定无有因缘生法,亦无所谓现变实事。依此、可推证业果的生死,易的宇宙,辨证法的世界,皆不过此色、心诸法所现起之假相而已。假相非一:
我们把身体(色)和心灵(心),对上前一世的业力果报来看一看,就能明白以下几个意思:前面说的两种生死——像“粗无常”那样的生死变化——是明显的;而这里说的“刹那生灭”这样的变化,是细微的。那些由业力果报引起的粗放的生死现象——比如天地、人物等等——全都建立在这种刹那之间生起又消失的心、色各种法上。所以,“色”和“心”这些法,其实就是业力果报那些相的底子,要是没有了这些心法和色法,业力果报的那些相也就没有了。因此,由业力果报决定的生死、轮回,不过是心法和色法生灭变化中,显示出的虚妄相状而已。而心法和色法的生灭,就是那些业力果报生死底下的实际事情。所以,真正在发生变化的实际事情,就只有这些刹那之间生起又消失的色法和心法。也只有这些心法和色法,才是依靠各自的直接原因(因)和间接关系(缘)而生出来的、符合因果规律的法。离开了这些心法和色法,就根本没有什么“因缘生法”,更谈不上什么实际的变化。根据这个,我们可以推断出:所谓的“业果生死”、“易的宇宙”、“辩证法的世界”等等,都不过是这些心法和色法显现出来的虚妄相状罢了。虚妄相状不止一种。
甲、分位假相:凡于因缘生的色、心等上而不能离开的,则名分位假相,如空间、时间、一多、生灭等。
**甲、分位假相**:指所有那些不能离开因缘所产生的物质与精神现象,却又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比如空间、时间、一个和多个、产生和消失这些概念,它们只是我们为了方便分析而假设出来的,并不真的有一个实际的东西孤零零地在那。
乙、相续假相:如人身的数十年、或地球的几千万年,既唯是刹那生灭的色、心诸法,何以现有几十年或数千万年的身、器耶?可以答曰:依刹那生灭的色、心,在一期间以相似动向相续而不断所幻现。如旋火轮,火虽一点,因旋动甚速而现为轮相;又如电影,本为各别影片,因连结不断而速转,故现为活动之影像。人物等一期生死相续相,亦复如是。
第二、相續假相:比如一個人的身體能活幾十年,或者地球能存在幾千萬年,但實際上,這些身體和世界都是由剎那生滅的物質和心念組成的。那為什麼我們能看到一個身體或世界持續存在那麼久呢?回答是:因為這些剎那生滅的物質和心念,在一段時間內,以相似的動向接連不斷地延續下去,從而幻現出持續的假相。就像旋轉的火把,火只是那一點,但因為轉得很快,看起來就像個火圈;又像電影,原本是一張張靜止的圖片,但因為快速連續播放,就顯出活動的影像。人的身體從出生到死亡,乃至於一期的生死延續相,也是同樣的道理。
丙、和合假相:直接能知所知的诸法,如眼识知色等,祇是此刹那生灭的心、色诸法。三界的有情众生、无情世界——所谓宇宙万有,或大或小,或劣或胜,无有是某一色或某一心之单位法者,以有情为心、色和合假相,器物为众色和合假相故。即由如是各各和合聚的假相,成为种种天地人物,无量无数个体不同。然实际不过是刹那生灭的色、心诸法之和合假相也。此和合假相,比如团体,团体依份子组成,和合假相亦然。
丙、和合起来的假象:我们能直接认识和知道的所有事物,比如眼睛看到颜色等,都只是这一瞬间生灭的心和颜色等元素。三界里的有生命众生、没有生命的世界——所谓宇宙万物,不论是大是小,是低劣是殊胜,没有任何一个是由单一的颜色或单一的心构成的个体。因为有生命的是心和颜色组合起来的假象,器物是由各种颜色组合起来的假象。正是这样,各种组合起来的假象形成了天地、人物,有无数个不一样的个体。但实际上,这些只是瞬间生灭的颜色、心等元素组合起来的假象罢了。这种组合起来的假象,就好像一个团体,团体是由成员组成的,组合起来的假象也是这样。
丁、对待假相:对待义广,凡可以分彼此、别是非者,皆曰对待;故诸名相皆是对待假相:如于是此非彼等相上立种种名,一面表其是此,另一面即遮其非彼。如色之一名表于色,同时即遮非非色也。复次、从对待上,可于反面推立另一相,如对有以立无,对生灭的有为以立非生灭的无为,乃至对对待以立绝对、绝待。若离现变实事,则无可立。
对待假相的这个"对待",意思很广,凡是能区分你我、辨别是非的,都叫做"对待";所以一切名称概念都是相对成立的假相。比如在"这个是、那个不是"这样的分别上,给事物起了各种名字——一方面表明"是这个",另一方面也就否定了"不是那个"。就像"颜色"这个名字,它代表了颜色,但同时也自然排除了不是颜色的东西。另外,从相对的角度,我们还可以反过来推出另一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对着"有"就立出"无",对着生灭变化的"有为法"就立出不生不灭的"无为法",乃至对着"相对"本身立出"绝对"、"绝待"。如果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变化事物,这些概念就根本立不住了。
戊、妄执假相:于现变的实事上实无所有,但依分别对待上所推立之名相,妄执为实有。例如执有刱造主宰万物之「神」;或五蕴生灭法以外之「我」等,但是妄执上的假立相耳。
戊、错误地执着于虚假的表象:在当下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中,本来什么都没有,只是根据我们心中的分别和比较,想象出来的名称和概念,错误地认为它们是真实存在的。就好比有人执着地相信有个创造并主宰万物的“神”;或者认为在人的身体和思想这些不断变化的现象之外,还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我”等等,这些都只是错误执着下虚构出来的假象罢了。
己、假说假相:明知其为无而假说之,如说龟毛、兔角、石女儿等;又如诸佛菩萨顺有情故,假说我相、法相。如是假说假相,与妄执假相是恰相反的。以彼妄执实有,此则了知唯假说故。
假設和假相:明明知道是不存在的东西,却故意用它来打比方,比如说什么“乌龟长毛”、“兔子长角”、“石头生儿子”这些根本不可能的事;又比如,诸佛菩萨为了随顺众生的理解,就借用“自我”和“事物”这些假名来讲解。这种假设和假相,和那种错误地执着于假相是正好相反的。因为那种错误执着是把假相当成真实存在的东西,而这种假设只是知道它只是随口说说、并不是真的。
将上所说种种假相明了,即显唯刹那起灭的色、心是现变实事;亦唯依此实事而现起为种种假相。彼诸假相不离此刹那起灭的色、心,故实无不是刹那起灭之事者。
明白了上面说的各种虚假现象后,就会发现只有那些一眨眼就生灭变化的物质和心念才是真正在发生的事;而且也只有依靠这些真实发生的事,才会展现出各种各样的虚假形象。那些虚假形象都离不开这瞬间生灭变化的物质和心念,所以实际上没有任何事物不是在一瞬间生灭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