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无自性义
无自性义即根据缘生义,明一切的万物皆无自性。若依各个人来说,即可名无我,因各人皆由众缘组成,无单独的个体,若只有独立的自体,必不能存在。以须有人对待,方有一个我,所以无人便无我。推至一切动植乃至天地间所有万物,皆是如此,有其对象、条件,若缺了对象、条件,必不能生存,故广至万物,小至个人,都无单独自性。然各人各有其转动的力量,就是在无自性中有「中心」的力可以转动,以各人自有其力量,方能做恶事,做善事,或善的去做,恶的不为,有一种任自取舍的力量,故说:「万法皆无自性,随众生心力而转变」。若有固定实体,即不能转变。万法既随心力可以转变,所以现前各人,都可为社会的主人翁,国家的主人翁,不必屈伏自己,要提醒自己,振作精神!平常自暴自弃的人,终以为自己无能,因此消极、坠落!其实、万物皆可随人心力转动,只要有心,便有力量,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明乎此理,则人人皆可负改良社会振兴国家的责任,本万物无自性,而由心力转变的意旨,发无上的志愿,奋无畏的精神,去积极作救国救世的事业!所以第二层明无自性义,正显各人的心有转动力量,不为外来的恶环境恶势力所屈伏,而发勇猛精进心去荷担救国救民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