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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5 五"
descriptio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是印度佛教论师众贤尊者所造的重要论典，由唐代高僧玄奘大师译成中文。该论属于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典体系，成书于公元5世纪左右，主要针对经量部观点进行辩驳，系统阐述有部教义。内容涵盖诸法实有、三世实有等核心理论，详细分析心法、色法等法相，论证有部主张的合理性。作为说一切有部晚期代表作，该论在部派佛教发展中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是研究部派佛教思想的重要文献，也是理解大乘佛教兴起背景的关键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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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 辯緣起品第三之五

已說內外羯剌藍等種等道理、因果相續，應知此即說名緣起。如是緣起，非唯十二。云何知然？如本論說：云何為緣起？謂一切有為。然契經中辯緣起處，或時具說十二有支，如勝義空契經等說。或說十一，如智事等經。或唯說十，如城喻等經。或復說九，如大緣起經。或說有八，如契經言：諸有沙門或婆羅門，不如實知諸法性等。諸如是等所說差別。何緣論說與經有異？論隨法性，經順化宜，故契經中分別緣起，隨所化者機宜異說。或論了義，經義不了。或論通說情及非情，契經但依有情數說，依有情故染淨得成，佛為有情開顯此二，但為此事，佛現世間。故契經中依有情說，為欲成立大義利故分別緣起。諸有支中具無量門義類差別，今且略辯三生分位無間相續有十二支。頌曰：

> We have already explained the principle of the inner seeds and womb-factors, and the continuity of cause and effect. Know that this is what is called Dependent Origination (pratītyasamutpāda). Such Dependent Origination is not limited to twelve links. How do we know this? As the root treatise states: "What is Dependent Origination? It refers to all conditioned phenomena." However, when the scriptures discuss Dependent Origination, they sometimes present the full twelve links, as in the Sūtra on the Ultimate Meaning of Emptiness and similar texts. Sometimes they mention eleven, as in the Wisdom Matters Sūtra. Sometimes only ten, as in the City Simile Sūtra. Sometimes nine, as in the Great Discourse on Dependent Origination. Sometimes eight, as when a sūtra says: "As for any ascetics or Brahmins who do not truly understand the nature of all phenomena..." Why does the treatise differ from the scriptures? The treatise follows the ultimate nature of reality, while the scriptures adapt to the needs of those being taught. Therefore, the explanations of Dependent Origination in the sūtras vary according to the differing capacities of the listeners. Alternatively, the treatise expresses the definitive meaning \*(nītārtha)\*, while some sūtras express the provisional meaning \*(neyārtha)\*. Or again, the treatise discusses both sentient and non-sentient beings, whereas the sūtras only address sentient beings. It is based on sentient beings that purity and defilement arise. The Buddha appeared in the world precisely to reveal these two aspects. Thus, the sūtras speak in terms of sentient beings, analyzing Dependent Origination to establish great benefit. Within the twelve links, there are countless categories and distinctions of meaning. Here, we will only briefly explain the twelve links as they appear in their three-life divisions, without any gap in continuity. The verse states:

如是諸緣起， 十二支三際，前後際各二， 中八據圓滿。

論曰：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言三際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即是過未及現三生。云何十二支於三際建立？謂前後際各立二支，中際八支，故成十二。無明、行在前際，謂過去生；生、老死在後際，謂未來生；所餘八在中際，謂現在生。前際二因，所招五果；後際二果，所待三因。非諸一生皆具此八，據圓滿者說有八支。圓滿者何？謂支無缺。或由圓滿惑業所招，謂先增上惑業所引，此中意說補特伽羅。歷一切位名圓滿者，非諸天中及色無色，羯剌藍等諸位闕故。世尊但約欲界少分補特伽羅說具十二，如《大緣起契經》中說，佛告阿難：識若不入胎，得增廣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說。是故若有補特伽羅，於次前生造無明行，具招現在識等五支，復於現生造愛取有，招次後世生等二支。應知此經依彼而說。若依一切補特伽羅立諸有支，便成雜亂。謂彼或有現在五支，非次前生無明行果，及次後世生老死支，非現在生愛取有果。彼皆非此經意所明勿見果因相去隔絕，便疑因果感起無能。應知緣起支，略唯二分前後際，如次七支五支，以果與因屬因果故。或因與果五支七支，以因攝因、以果攝果故。謂現愛取即過無明，現在有支即過去行，現在世識即未來生，餘現四支即當老死，是名因果二分差別。此緣起言為目何義？今見此中差別義者，謂鉢剌底是現前義，壹女界是有義，一字界中有多義故。由先鉢剌底，壹女界成緣，訖埵緣是已義，此合所依變成獵比參是和合義，嗢是上升義，鉢地界是有義。由以嗢為先，鉢地界成起。此總義者，緣現已合，有法升起，是緣起義。緣現前言即目和合，復言和合有何別用？為成無法唯一緣生，或顯俱生前生緣故。緣現前者顯俱生緣，緣和合者顯前生緣。此則顯成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是緣起義。又鉢剌底顯應行義，壹女馱都顯不壞法，參顯正集，此意總顯世出現因說名緣起。謂壹女界，由鉢剌底為先助故，轉變成緣，正集及升為先助故，令鉢地界轉變成起。依如是義立緣起名。經主此中釋差別義，鉢剌底是至義，醫底界是行義，由先助力界義轉變，故行由至轉變成緣，參是和合義，嗢是上升義，鉢地界是有義。有藉合升轉變成起，由此有法至於緣已和合升起，是緣起義。如是所釋，越彼所宗。且彼有界，由先助力轉變成起，非異有故，再顯有義竟何所成？以彼所宗無有非起，無起非有一應無義。經主自立此句義已，復自假興如是徵難：如是句義，理不應然。所以者何？依一作者有二作用，於前作用應有已言，如有一人浴已方食。無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於緣後時方起，非無作者可有作用。故說頌言：

「至緣若起先， 非有不應理，若俱便壞已， 彼應先說故。」

又自釋言：無如是過，且應反詰聲論諸師：法何時起？為在現在、為在未來？設爾何失？起若現在，起非已生，如何成現？現是已生，復如何起？已生復起，便致無窮。起若未來，爾時未有，何成作者？作者既無，何有作用？故於起位即亦至緣。起位者何？謂未來世諸行正起，即於起位亦說至緣。非如是言能釋前難，以正起位許屬未來，彼宗未來猶未有體，至緣及起依何得成？故前所難，無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於緣，後時方起，非無作者可有用言仍未通釋。又言聲論，妄所安立作者作用，理實不成。有是作者，起是作用，非於此中見有作者，異起作用真實可得，故此義言於俗無謬。此亦非理。所以者何？作者作用義非無別。若非依有得有起用，則畢竟無應成作者。又縱彼說作者作用若異若同，且彼未來以無體故不成作者。故彼所說不免前過。大德邏摩作如是說：為詮表義故發音聲。生滅等聲，皆於諸行相續分位差別安立，於多義中方得究竟，非一剎那，細難知故。於相續位立相既成，於一剎那亦可准立。如是所說，但有虛言。既說音聲為詮表義，彼宗生等其體實無，故生等聲無義可表，無法不可說為義故。又生等相非行相續分位安立，前於思擇有為相中已遮遣故。要剎那位立相得成，行相續中方可准立，由相續假攬實成故。又彼起言依何而說？非無有用可說用言，非畢竟無可言有用，故彼於難亦非善釋，唯對法宗說已無過，起及起前皆可有故。謂對法者言法起時，如已生位其體實有，可隨俗說作者無謬；諸說起位同畢竟無，而說作者，如何無謬？若謂俱生因果論者，於已言過無由解脫，已言於我進退無違，作者及時俱非定故。雖依一作者說有已言，而見有已言依別作者，如依我已汝得不行。雖有已言依前時說，而亦見依後，如開口已眠。雖有已言依別時說，而亦見有依不別時，如世有說言闇至已燈滅。是故俱生因果論者，於緣起理進退無失，緣起句義唯此極成。何故世尊為釋緣起先作是說，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而不唯說無明緣等釋緣起義？且上座言：緣起有二，一有情數、二非有情。前兩句文通攝二種，言無別故。無明緣等唯攝有情，有情有故。然彼上座親教門人有自斥言：此釋非理，與摽釋理不相應故。前摽後釋理必相符，如何雙摽，後唯釋一？又外緣起，於此經中不應先摽，以無用故。此斥非理，上所釋言不違摽釋，非無用故。謂無明等後所釋言，不越摽中有情緣起，故摽釋理非不相應。夫置先摽，擬生後釋；後既無釋，先何用摽？是故但應摽有情數，摽非有情數與釋不相符。且非別摽，不釋何咎？既無別釋，何用總摽？此中總摽有大義用，謂以現見非情緣起，顯不現見內緣起故。種子生芽等世所現知，無明緣行等非世現見，世尊顯示如依種等有芽等得有，及種等生故芽等得生。如是應知，依無明等有行等得有，無明等生故行等得生，是故總摽有大義用。此總顯示一切有為，無一不從眾緣起者。若爾，何故不釋非情，如於有情先摽後釋？非情易了，但藉總摽情數難知，故須別釋。諸緣起教多為利根，是故不應所摽皆釋。又有情勝，故應廣辯。外法亦以內為因故。若爾，何故餘契經中亦有廣辯外緣起處，如《種喻經》等故。所釋不然，如是師徒未為賢善，自師勞思所造論宗，為逞己能輕為彈斥，善說法者理不應然。我於此中詳彼所釋，一切皆與自論相違。謂彼論說經皆了義，而今釋此違彼論宗，釋不具申摽中義故，彼便許此非了義經，故此定非彼宗經義。大德邏摩於自師釋心不忍許，復自釋言：若十二支許依三際即為略攝。三際緣起說，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若不許然，即此二句如次顯示親傳二因。此亦不然，且應詳辯為攝三際說此二門，如是二門義為同異？義若同者，但說一門於義已周，餘便無用，又違後釋別顯二因。非此二言前後再說，可令義旨或同或異。若如後釋兩義異者，為攝三際說此二言，即此二言各應重說。若異此者非遍一切，則摽與釋義不相符。謂於摽中所不攝義，釋中廣辯，義豈相應？故彼還成違摽釋理。由此親傳皆無重言於諸有支但隨摽一，與後廣釋不相應故。若謂此二遍屬諸支，謂初無明為緣生行，或親或傳，行等亦然。此但悕望而無實理，後無如是分別說故，是則摽釋還不相符。又譬喻宗過未無體，如何可立親傳二因？且非業無間能生異熟故，業望異熟親因不成。亦非傳因，傳義無故。非業滅已後有餘因，由先業力招異熟果；要先因滅已，餘因感果時，遠由先因力，方名傳因故。諸有橫計舊隨界等，思擇因中已廣遮破。設許有彼傳，亦不成遠近二因，滅無異故，依何而說彼遠此近？據曾有說，理亦不成，隨一有時隨一無故，無法無容說為傳故。由此亦破據當有說。現在雖有，未來無故，非無所待可說有傳。是故定知譬喻論者，但為誑惑迷真理教無覺慧人，輒有所釋。上座徒黨，有釋為破無因常因，有釋為顯因果住生，說斯二句。經主已破，故不重遣。上座復言：依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滅。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無因生，是故復言：由因生故果方得起，非謂無因。經主難言，經義若爾，應作是說：依此有，彼成無。又應先言：因生故果生已，後乃可說依果有、因成無。如是次第方名善說。若異此者，欲辯緣起，依何次第先說因滅？故彼所釋非此經義。如是上座凡有所言，親教門人及同見者尚不承信，況隨聖教順正理人可能忍受。東方貴此，實謂奇哉。經主何緣，但言彼釋非此經義？我今說彼上座所言全無義理，諸有唯說前生為因及唯現世。有體論者曾無果有因方有滅，以果有時因已無故。於果起位因可有滅，故因滅時果猶未有。若果有位因方有滅，許因猶有便壞剎那。又果有時因方許滅，則成因果俱時有過，以果有時因未無故，果於爾時亦有滅故。又若爾者，應不致疑果無因生，俱現有故。謂果有位因方有滅，果現從彼未無因生，如何有疑果無因起？則不應復說因生故果生。若彼救言：我意不說果有位因方滅，我意但言要果有位因方有滅，是於果有時因方有無義。設許如是，亦不應疑。謂果有時因方非有，是則已顯因先非無，何容復疑果無因起？又餘處說：依種等有，芽等得有。此有何義？若即有彼義，便失自宗。若別有餘義，何緣定執未來名有？許非即彼義。過去名有，許即彼義耶？又無體法不應說有，思涅槃中已具遮遣。又果未有，應立有名，由因已無仍名有故。由此義故，依此有彼有言，義便不定。然不許爾，是故應知，上座所言全無義理。然彼經主差別遮言，非此經義，無異有說此石女兒非極勇健。又經主述自軌範師釋二句義，顯己仁孝，彼雖有失而不彰顯。師資之道理固應然，我於彼師無所承稟，設為彈斥無虧大望，故我於此如實顯非。謂彼諸師釋此二句，為顯因果不斷及生。謂依無明不斷諸行不斷，即由無明生故諸行得生。如是展轉皆應廣說。此釋不然，經義若爾，即亦應說行緣無明，亦依行不斷無明不斷，以行與無明同對治故。非取斷位而可說言愛猶不斷，同對治故。若謂此就現行斷說，則後生言應成無用，曾無有一無明現行而不名生，何須重說？故知經主所稟諸師，於諸法相未為明達。對法諸師釋此二句，諸有支起必由二因，俱生前生有差別故。或有但以有體為因，或有為因有之差別，先為標此二種因故，說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後為釋此二種因故，說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或此二句義雖無別，而緣起支略有二種，謂前後際因果不同，略標前際故說依此有彼有，略標後際故說此生故彼生。由此前際定說已有現有，謂依此有彼有，因果如次，在過現故；若於後際，定說現生當生，謂此生故彼生，因果如次，在現未故。前際中果有義已圓，故說為有；後際中果有義未滿，故說為生，果正所求，故隨果說。或依二諦釋此二言。二諦即是世俗勝義，依多立一名世俗諦，安立界體名勝義諦。前諦隨順世間言說，後諦隨順賢聖言說。世俗諦法，得有名生、失有名滅；勝義諦法，用起名生、用息名滅。言得有者，謂假所依眾緣和集，合立一有。言用起者，謂諸實物眾緣合時，引果用起。唯現有論亦定應許如是所說二種有義，若不許此，應捨契經。依此有彼有者，是假所依有，假便得有義。此意說假是有非生，即所依緣和合立故。何緣證知？如契經說：

「如即攬眾分， 假相說為車，世俗說有情， 應知攬諸蘊。」

貪等煩惱多緣假生，方能為因生後有識。依正理說，必應如是。此生故彼生者，是因實界生，實界得生義。此意說實，眾緣力故，令起作用，是生非有。何緣證知？如契經說：二因二緣能生正見。此生故者，過去現在諸緣生故。言彼生者，未來果生。雖於未來亦有緣義，約分位故但說已生。或依此有彼有者，是依前生因，有現生果有義。言此生故彼生者，是現生果生故，後生因生義。此中意顯現生生故，遮餘對治生後有因。復依現生因有，後生果得有，由後生果生故，後後因得生。如是有輪旋環無始。有餘師釋：如是二言，為於緣起知決定故。如餘處說：依無明有，諸行得有，非離無明可有諸行。由如是理唯有四句，若異此者應成多句。謂依此有，彼有彼非有；及此生故，彼生、彼不生。如是便成六句差別。如依燈有，燈光有、闇非有；及燈生故，燈光生，闇不生。此不應然，燈有闇滅，無有因果相應理故。法有我無，定無因果相應理故。本無迷執，為顯因果相應理故，說此契經諸句差別，非有與無有因果義。如是所標應成無用，如後別釋，前應總標，後釋既無，前標何用？是故應如前釋為善，此中唯辯因果相故。執過四句，理不應然，謂依燈有闇非有，依燈非有闇便有，如是所說非因果相。若必爾者，句應成八，齊爾所方能圓顯生滅故，由前四句圓顯於生，由後四句圓顯於滅。若爾，句別但應成四，謂依此有彼有，及依此無彼無，爾所便能圓顯義故。不爾，唯此未說生故已說有言，意唯詮有，故說依此有彼有。未說此生故彼生，非諸有法必有生故。本無今有，前已數遮。故如所言，定為無義。若謂說在《勝義空經》，因餘義門，我當會釋。前說三際立十二支，謂無明行，乃至廣說。此中何法名為無明？乃至何法名為老死？頌曰：

宿惑位無明， 宿諸業名行，識正結生蘊， 六處前名色，從生眼等根， 三和前六處，於三受因異， 未了知名觸，在婬愛前受， 貪資具婬愛，為得諸境界， 遍馳求名取，有謂正能造， 牽當有果業，結當有名生， 至當受老死。

論曰：於宿生中諸煩惱位至今果熟，總謂無明。何故無明聲總說煩惱？與牽後有行為定因故。業由惑發能牽後有，無惑有業，後有無故，非牽後有。諸行生時，貪等於中皆有作用，彼行起位定賴無明，故無明聲總說煩惱。若爾，何故唯前生惑總謂無明，此生不爾？唯前生惑，似無明故。貪等煩惱未得果時，勢力無虧說為明利。若得果已，取與用虧不名明利。無明勢力設未虧損亦非明利，彼現行時亦難知故。前生諸惑至於今生，已得果故勢力虧損，其相不明似無明品，故唯前世惑可說無明聲，非於行中亦應同此，說假立名想，唯於同類故。然經主說：彼與無明俱時行故，由無明力，彼現行故。如說王行，非無導從，王俱勝故，總謂王行。未了此中俱時行義，為諸煩惱隨從無明、為說無明隨從煩惱？若取前義，理必不然，餘惑相應，無明劣故，勝隨從劣，理必不成。若取後義，應無明體從彼為名，隨從彼故。非不隨從此，可從此為名。若謂此彼互相隨從，無差別故，非決定因而偏立名，豈令生喜？又由無明力，彼現行故者，為約能轉無明而說、為約隨轉無明而說？如是二途並皆非理，無明亦隨貪等轉故。與餘相應，非自在故。非不自在，可說力強。但應說無明由貪等力起，於彼相應品，貪等力強故。如不可說導從勝王，如何說貪等由無明力起？是故二因皆無證力。唯前所說，其理為勝。於宿生中福等業位至今果熟，總立行名。初句位言流至老死。福等諸業，隨經主意，辯業品中當廣思擇。此中應辯，何緣宿生如是類業獨名為行？名隨義故。其義云何？謂依眾緣和合已起，或展轉力和合已生；又能為緣已令果和合，或此和合已能為果緣，是謂行名所隨實義。宿生中業果今熟者，行相圓滿，獨立行名。由此已遮當生果業，以彼業果仍未熟故。相未圓滿不立行名，豈不一切已與自果異熟因體皆具此相，則應一切皆立行名？此體是何？謂諸非業及業前生。已得果者雖有此理，而就勝說，業為異熟因，牽果最勝故；生現在果，業麁顯易知故。因此能信知，生過去果業，是故唯此獨立行名。雖一切因已與果者總應名行，然此唯說能招後有諸異熟因，故無行名不遍相失。是故成就，唯宿生中感此生業獨名為行。於母胎等正結生時，一剎那位五蘊名識，此剎那中識最勝故。此唯意識，於此位中五識生緣猶未具故。識是何義？謂能了者。前於思擇識蘊性中已述餘師假說了者，今為遮遣上座所執、顯自所立，應復尋思。彼上座言：契經中說識是了者，此非勝義，是世俗說。若是了者是識，亦應說為非識。謂若能了說名為識，不能了時應成非識，不應非識可立識名。上座此中說何位識為不能了？若說未生已滅位識，便似空花，非彼所宗此位有識，如何可說若是了者是識，亦應說為非識？亦不可說於現在時具有能了不能了識，以現在識必了境故，更無第四識位可得，如何可說不能了時應成非識？又彼所宗，非識說識、識說非識，無法非識說為識故，現在是了說不了故。而上座言不應非識立識名者，翻成自咎。諸說去來實有識者，非不了位便成非識，定是能了，識性類故。今此義中，不言了位方名為識，但作是說：眾緣合時唯識能了。如是應說，非要取像方名為想，非要觀察方名為慧，餘例應知。如世工師，不作瓶等亦名彼匠；若遇彼緣，唯此能造瓶等物故。若謂作者體實都無，則亦應無能了等用。若謂亦無能了等用，應無識等功能差別。此若亦無，何有識等？識等無者，便濫空花。無聖教說，識非了者，然為遮我是了者計，故世尊告頗勒具那：我終不說有能了者。此不說言表不顯義，意為遮有自在無緣不依他成我為了者。故彼經說：設有來問識是何緣，乃至廣說。此問了者與何為緣。若此經中問如是義，何不正說與彼為緣，但言若得此問，我當作如是答，乃至即當來後有生所起？為遮有我是了者計，故不正說識是彼緣。若作是說識是彼緣，便謂世尊說我名識。故先顯示識體是生，後方說生必緣於有，故次後問有是何緣，復答言乃至即當來生有。此經不說前為現因，但說現因能生當有，由但顯後准知前故。如不廣顯後果差別，但顯前果，後可准知。何故世尊舉生顯識？顯識與生同一相故，由同一相說有緣生，即已顯成行緣識義，故不別說識所從緣。若爾，如問識食何緣，答此問中如何無過？問何緣者，問所從緣及問為緣，雙答無失。亦如有問觸復何緣，答此問言六處緣觸，觸復緣受。若此偏問，不應雙答，若偏問雙答，應問異答異。是故所問識食何緣與問觸同，雙答無過。故先說識與餘為緣，後說以餘為緣生識。此中亦說生緣老死、有為緣生，顯識與生、行支與有俱無異體，故無有過。或復此中亦正說識能為緣體，言乃至故，以乃至聲表分限義。此中意說，乃至即當來後有生所起，此識為緣。若爾，還成生他疑失。不爾，當說從緣生故，如後當說此緣於有，謂次後問有是何緣，復答言乃至即當來生有，有聲即表識所緣行。何故此中唯行與識，但以乃至分齊聲顯？此意顯示能引後有、能結後有，俱一剎那故。此經不遮識為能了者，但為遮我為了者計。如何知然？餘經中說：云何名識？謂能了者。又佛世尊遮別作者，故知作者非一切無。如何世尊遮別作者？如世尊說：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捨此蘊，及能續餘蘊，唯除法假。此既唯遮差別作者，故餘作者應許非無。為顯因果相續諸行即是作者，故復說言：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雖有難言：如一天授能造環釧，未造、造已及正造時體唯是一。識亦應爾，俱作者故。此亦不然，天授前後體實非一，妄謂一故，無一天授其體是常。雖實前後念念各異，然由諸行前後相似，微細差別其相難知，故諸愚夫妄謂為一。如祠授行相同天授，不知別者謂天授行，故彼難中無同法喻。故經說識是了者言，但依勝義非約世俗。而上座言：此非勝義，是世俗說。定為非理。行、名色二，緣識何別？此三緣識何處說耶？行緣識者，如契經中說行緣識。名色緣識者，如《大緣起經》佛告阿難陀：識不依名色為得住不？不也。世尊！二緣識者，如契經說：緣二生識。其二者何？謂眼與色，乃至意法。無行名色緣識非二，有二緣識非行名色。謂唯結生識說行為緣，此由行勢力牽引生故。此結生識唯一剎那，即此亦名名色緣識，由依名色得增長故。又亦說此名二緣識，意法為緣而得生故。六處等位唯二緣識，豈不名色及二緣識亦行為緣，一切前生業異熟識或所餘識皆行為緣而得生故。雖有是理，然識生中但說勝因以為緣故，如生眼識亦緣空等，而但說言緣二生識。謂續生位意識生時，行為勝因方得生起，由先業力引至此位，故但說此以行為緣；若至餘位，則名色等亦得與識為勝生緣。豈不續生最初位識，亦以中有為勝生緣？此難不然，見離中有此續生識亦得生故，非餘位識離名色等亦有得生，是故唯於初結生位說行緣識。有餘師說：行緣識者，謂初取時。名色緣識者，謂取已守護時。二緣識者，謂護已增長時。或有說言：行緣識者，顯示宿業。名色緣識者，顯示次第。二緣識者，顯示所依境。復有說者：言行緣識，顯一門轉。名色緣識，顯二門轉，彼位識亦依身根門轉故。言二緣識，顯六門轉。如是等類，有多差別。又薄伽梵說二種識為名色緣，謂結生時識，及本有時識。故世尊告阿難陀言：識若不入母胎中者，此名色成羯剌藍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說。世尊復告阿難陀言：識入母胎，復還捨離名色得生後名色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說。此中義者，若識不入母胎中生，此識俱生所有名色，應不能與羯剌藍位名色為因。設已入在母胎中生，若遇礙緣而斷絕者，羯剌藍位所有名色則不順生羯剌藍後所有名色，是名色支不成就義。世尊復告阿難陀言：識在嬰孩或童子位便斷壞者，名色必無增長廣大。不應生有剎那無間名色位生可名嬰孩及童子位，故此言識在本有時。此等識言既無差別，取何位識為名色緣？為釋此疑，故頌中說：識正結生蘊，以行為緣故。雖初位識能與俱起及無間生名色為緣，而此不取能為俱起名色緣義，由於此中但約分位辯緣起故。結生剎那，識及助伴總名為識。

##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