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二
○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此疑從前文不住相布施而來。
This doubt arises from the earlier passage on giving without attachment to appearances.
功德施菩薩。論曰:若菩薩施時法亦不住,云何以相好故行於施耶?百福相等功德法聚名為世尊。若不住法,云何得成諸佛體相?為遣此疑,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傅大士頌曰:如來舉身相,為順世間情。恐人生斷見,權且立虗名。假言三十二,八十也虗聲。有身非覺體,無相乃真形。
通曰法身。如來者,來而未嘗來也,故曰如來。凡夫見其來,執之為有相,恒住於有,以為修因。二乘見其不來,執之為無相,恒住於無,以為修因。菩薩已知報化非有,離凡夫見。已知法身非無,離二乘見。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今聞六度修行之時,自六塵以至菩提涅槃,一切諸法不應住著,將何所持循而證法身耶。佛以法身若即相者,則即相可以見如來。法身若離相者,則離相可以見如來。即之不可,離之不可,故不應住於法而證法身也。不即則見其未嘗來,不離則見其未嘗不來,故曰即見如來。三諦圓融,因果一契,方與無上菩提相應也。
刊定記曰:佛問須菩提:於汝意中,還可用三十二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為不可耶?空生見佛舉相以問,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云:不也。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恐末代眾生不達此理,取相為真,故復自徵其意云:以何義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見法身如來耶?以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之身,即非法身之相故。以三十二相者,由多劫修行成就,墮在有為之數,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定,焉可將此而為法身?若法身佛體者,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無有變遷,不可破壞,異此有為,故說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
彌勒菩薩偈曰: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三相即四相,以住異同時,故合為一耳。此須菩提所見,已知法身無相,猶未明法身不離乎相也。故佛印可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一切有為之相,皆從妄念而生。妄念本空,無有自性。念尚無性,況所現相而實有耶?不但三十二相如幻不實,凡世出世間一切聖凡等相,皆非實也。相既非實,非相即實。將無離此虗妄之相,別求無相之佛耶?故又遮之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所謂法身無相,非離諸相外別有法身也。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但亡分別,相自不生。相既不生,唯一真實。此真實者,即寓於虗妄之中。即真即妄,即妄即真。人但見其相,我見其非相。如相馬者,得之牝牡驪黃之外,即見真如自性法身如來也。
寶積如來。解曰:如來真身,本無生滅,湛然常住,託陰受形,同凡演化,入神母胎。擐此凡相各別,故云如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頌曰:凡相滅時性不滅,真如覺體離塵埃。了悟斷常根果別,此名佛眼見如來。不但三十二相,相即非相,是名如來。凡世出世間一切諸相,相皆無相,無非真如。無為法體,一真平等,無二無別。總法界性,為一法身。如是見者,由證乃知。故不以虗妄之相見如來,而以微妙之相見如來也。法身既不可以相見,亦不可以離相見。則求佛者,固不可以執相求,亦不可以離相求。果本無住,因亦無住。若能遠離眾生希望,不住於有。乃至法身,亦無所得,不住於無。恒如是行,不住於相。即於佛身,速得成滿。又何疑於因果不相符耶?
天童舉: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法眼云:若見諸相非相,即不見如來。拈云:世尊說如來禪,法眼說祖師禪,會得甚奇特,不會也相許。萬松自讚其像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眉毛眼上,不費半星氣力。向釋迦法眼分疆列界處,方便講和,一統天下,豈非好事?天童如來禪、祖師禪,更不敢妄生分別。會得奇特且置,既不會,為甚也相許?不見道:打破大唐國,覓箇不會底不得。以上諸尊宿,發明諸相非相一種消息,不妨各出手眼。非覿面如來,固不能操縱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