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科註卷三
明 鹽官安國寺比丘(受汰)集
金光明經卷第三
北涼三藏法師曇無讖 譯
金光明經散脂鬼神品第十。
具存梵音,應言散脂。修摩,此翻為密。密有四義,謂名密、行密、智密、理密。此順四悉檀義,皆約三法,不縱不橫,非偏小,凡下所知,是故為密。蓋北方天王大將,餘三方各有,東方名樂欲,南方名檀帝,西方名善現,各有五百眷屬,管領二十八部。孔雀經云:一方有四部,六方則二十四部,四維各一部,合為二十八部。又說者云:一方有五部,地、水、火、風、空,四方有二十部,足四王所領八部,是為二十八部。巡遊世間,賞善罰惡,皆為散脂所管。聞經歡喜,發誓護于說者,從能護人受名,故名散脂。又雖三天王各有神將,散脂為首,故獨標名耳。
爾時散脂鬼神大將(至)右膝著地。白佛言:
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至)舍宅空處皆亦如是。
世尊!何因緣故我名散脂(至)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唯然,上聲。禮對曰:唯。野對曰:阿。
世尊我知一切法(至)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
智若淺深、階級、次第,不名為密。即一智、一切智,一切智、一智,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者,斯是妙空、妙假、妙中,乃名智密。若得此意,五句、一句,一句、五句,非一、非五,而一、而五,唯數、唯密爾。
世尊!我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至)不可思議智境。
若境可以智知,可以口說者,境則非密。不可智知,不可識,識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說,斯是境非智。外識即是境,境離名字及彼言說,乃名絕思絕議密境也。而約五數論密,例上可知。
世尊!我於諸法正解正觀(至)正解於緣正能覺了。
若對邪明正,待邊說中,此正非正,此中非中,皆非是密。即邪而正,即邊而中,邪正中邊,趣舉其一,收法畢盡,無二無別者,乃名為密。我行正道,若境若智,從此得名。唯然世尊,自當證知。又一往前五句言知,知即意密。次五句言現見,見是眼,即身密。後五句明正解,繇正解故,言正分別,分別即口密。所以言不彰露者,是密義也。若約義別釋,初番即三觀義。知一切法、一切緣法兩句,是因緣所生法境。何者?能生為因,是初句;所生為緣,是第二句。能所合故,諸法得起。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此義也。了一切法者,了達虗無也。中論云:我說即是空。是為從假入空觀也。知法分齊者,知空非空,用道種智,分別假名凡聖之法,而有差別。中論云:亦名為假名。是為從空入假觀也。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者,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中論云:亦名中道義。即是中道第一義諦觀也。含受一切法者,即是中道正觀,能雙照二諦,故言含受。若三觀一異,縱橫竝別者,則不名密觀。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名為密耳。次番即三諦三解脫義。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者,光是實智,如日月光,常明不息。此實智照不可思議真諦境,成圓淨解脫。不可思議智炬、智行、智聚者,皆是權智。如人執炬,屈曲照物,乍興乍廢,隨順機緣,或此或彼。行因義,聚果義,從因以向果,果興而因廢,皆是權智照不可思議俗諦,成方便淨解脫。不可思議智境者,是法如如智,此智與法如如冥,故言不可思議智境。此智照不可思議中道第一義諦,成性淨解脫。若一異縱橫竝別者,非不可思議,以不可思議,故名密也。後番即三身義,正解正觀,正解能顯體,體顯名正觀,正觀是報身也。得正分別,正解於緣者,分別機緣,不待時,不過時,普應一切,即應身也。正能覺了者,無覺無不覺,名為覺,非了非不了,名為了,究竟清淨之覺了,即法身也。若一異縱橫者,不名為正,以非一非異,不前不後,故名正耳,正即密也。統上雖作三觀三脫三身三節解之,而十五句,一一皆是金光明海,一一互通,可以意知。若對題,則約正明法身,即是金義,約觀明般若,即是光義,約不思議明解脫,即是明義。三德是微密之藏,金光是微密之教,從密教生密解,安住密理,行於密行,以密利他,故我名密。唯然世尊,自當證知。若對五佛性,初番我知一切法者,正知一切法中,悉有安樂性,安樂性者,即正因佛性。一切緣法者,無量功德,舉手低頭等善,即緣因佛性。了一切法者,般若空慧,即了因佛性。知法分齊者,即世間出世間,因果不濫,境界因佛性。如法安住如性者,即是果性究竟安住如中也。含受一切法者,還是果性能雙照含受也。後之二番,準此以釋。
世尊!以是義故,名散脂大將。
世尊!我散脂大將,令說法者莊嚴言辭辯不斷絕。
眾味精氣,從毛孔入,充益身力。
心進勇銳成就不可思議(至)身受諸樂心得歡喜。
以是之故,能為眾生廣說是經。
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至)是妙經典令不斷絕。
無量眾生聞是經已(至)三惡趣分永滅無餘。
問:既得智聚又攝福聚,斯乃真似二種莊嚴,合居方便及實報土,經那但云無量千劫人天受樂?答:須知十益皆悉不離二十五有,此中乃是人天方便、人天實報。故仁王般若云:出三界外更有眾生界者,此是外道大有經說。須知四土若橫若竪,祇在三界一處而論,學者宜審。
南無寶華功德海(至)智慧功德成就大辯天。
南無,此云歸命。佛說一切眾經,初皆歸敬,而譯人略之。諸論初亦先歸敬,此文是說竟歸依三寶。佛法可知。功德大辯,即菩薩理和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