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二、正論善集明人王往日通經。二。初、正論品。二。初、品題。
金光明經正論品第十一
【記】句文分二:初、正釋題二:初、直釋二字。
【文句】正論者,正名為聖。聖有二種:一、世聖,二、出世聖。論名覈實:一、覈事實,二、覈理實。
【記】世聖者,謂輪王也。易曰:備物致用,立功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管子曰:聖人若天然,無私覆也;若地然,無私載也。此皆言世間聖人。出世聖,謂三乘果人,斷惑證理名聖也。覈者,說文云:考事之實也。覈事實,則世間正論可以治國;覈理實,則出世正論可以詣道。
二、委明四悉,謂世間正論而有四益,皆引孝經結成其義。文為四:初、世界。
【文句】此品是先王舊法,世世相傳。先王傳力尊相,力尊相傳於信相,信相又傳其子,其子又傳於後世。世世正聖,世世善實,即是先王之法言。亦是世界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先王舊法,即世間事實。世世不同,即世界意也。
二為人。
【文句】王行此法,法律相應。陰陽以之調,日月以之順,百穀以之豐,萬民以之樂,社稷以之安,治化以之美。即是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亦是為人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百穀者,楊泉物理論云: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為六十。蔬果之實,助穀各二十,凡為百穀。社稷者,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濶,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稷,五穀之長也。穀眾不可徧祭,故立稷神以祭之。禮記曰:厲山氏之子(厲或作列)柱及周棄為稷(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柱能植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為稷神),共工民之子后土為社(共工氏之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為社)。民用和睦者,人民被服其教,自相和睦,尊卑上下,無相怨者。
三、對治。
【文句】王用此法,外敵不敢謀,內姦不敢驚,妖星不敢現,惡虹不敢行,暴風不敢動,疾雨不敢零,是則禍亂不作,灾害不生,亦是對治悉檀立名,名正論品。
【記】內姦,謂亂臣賊子。孔安國曰:在內曰姦,在外曰宄。禍,亂下。禍者,謂善人逢殃。亂者,謂臣下悖逆作起也。灾者,天反時,風雨不節也。害者,地反時,水旱傷稼也。
四,第一義。
【文句】此之世善本金光明,從金光明出此正論善。用此正論,天宮天身以之光明,天力天威以之增長,天心為之倍樂,天之法味為之倍加深遠,即是先王之至德要道,亦是第一義悉檀立名,名正論品也。
【記】本金光明者,即四王品云所作國事,所造世論,皆因此經也。至德要道者,至謂窮理之極,要謂以一總眾。謂茲正論,是先王舊法,為德之極,道之要也。前之三悉,屬於世間,且就本辨。今此第四,兼出世足,故雙明本末之義,令其聞者解悟兩種第一義故。鈍者但得世間要道,此從末也;利者乃悟出世要道,此從本也。增益天德,亦須兩分:從末者,益但生天;若從本者,益在義天,亦兼淨天,以金光明屬通教故。
二、明來意。
【文句】此文是流通中第二意,明人王弘經,感通冥聖,天王佐助,善政興隆。
【記】冥聖者,即諸天是冥聖也。故法華三昧云:一切冥法。
二、經文二:初、分文。
【文句】文為二:一、長行說事本,二、偈頌說正論。長行中,對告地神說昔尊相。
【記】二、隨釋二:初、長行。
爾時,佛告地神堅牢:過去有王名力尊相,其王有子名曰信相,不久當受灌頂之位統領國土。爾時,父王告其太子信相:世有正論善治國土,我於昔時曾為太子,不久亦當紹父王位。爾時,父王持是正論亦為我說,我以是論於二萬歲善治國土,未曾一念以非法行,於自眷屬情無愛著。何等名為治世正論?地神!爾時,力尊相王為信相太子說是偈言:
【文句】如文。
【記】經受灌頂位者。華嚴三十九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其轉輪王令此太子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幔,建大法幢,然香散華,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墮在灌頂剎利之數,即能具足行十善道,亦得名轉輪聖王。
二、偈頌二:初、分文。
【文句】偈有八十二行,文為四:初二行半集眾,次三行半發問,次一行結問開答,後七十五行梵天答。即說正論也。集眾文為三:初一行是佛敘尊相,欲為天子說先王本法;次一行佛敘尊相誡聽;次半行明說論處所。
【記】二、隨釋四:初、集眾,三、如分科。初、佛敘尊相欲說。
我今當說諸王正論,為利眾生斷諸疑惑。
【記】二、佛敘尊相誡聽。
一切人王,諸天天王,應當歡喜,合掌諦聽。
【記】三、明說論處所。
諸王和合集金剛山。
【記】二、發問二:初、分文。
【文句】次四,王發四問。一問,云何呼人為天。二問,非天所生,而名天子。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四問,以人法治世,那得名天。
【記】二、釋義,四、如分文。初問呼人為天。
護世四鎮起問梵王:大師梵尊天中自在,能除疑惑當為我斷,云何是人得名為天?
【記】二、問:何名天子?
云何人王復名天子?
【記】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
生在人中,處王宮殿。
【記】四、問:人王治世,那得名天?
正法治世,而名為天。
【記】三、結問開答。
護世四王問是事已,時梵尊師即說偈言:
【文句】次一行,成前起後,可見云云。
【記】四、梵天答二:初、述意,分文二:初、述意。
【文句】問既有四,答亦為四。一、答天。護其入胎,雖是人子,而稱天子。三十三天,各分己德,雖是於人,而稱為天。雖處人宮殿,用天律治世,雖是人主,而稱為天。雖是人法治世,令眾生行善,多生天上,以因中說果,故稱為天。
【記】佛經釋天子義,此文最顯。若儒教則云:王者父天母地,為天子之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
二分文
【文句】從汝今雖以下,是梵答,文為二:初十行半略答,後六十四行半廣答。略中有四:初一行半許答;次因集業故一行,略舉昔因今果,答其問王義;次五行舉三義,答其問天義;次三行舉三義,重答問王義。
【記】二、隨文釋義二:初、略答四:初、許答。
汝今雖以此義問我,我要當為一切眾生敷揚宣暢第一勝論。
【記】二、答王義。
因集業故,生於人中。王領國土,故稱人王。
【記】故稱人王者,諡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白虎通曰: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也。
三、答問天義。
處在胎中,諸天守護,或先守護,然後入胎。雖在人中,生為人王,以天護故,復稱天子。三十三天,各以己德,分與是人,故稱天子。神力所加,故得自在,遠離惡法,遮令不起,安住善法,脩令增廣,能令眾生,多生天上。
【記】文二。初、指出三義。
【文句】答:天舉三義者,未入胎,入胎分,德力加是也。
【記】未入等是一義,分德是一義,力加是一義。
二、明答三問三:初、以護胎答第二問。
【文句】以護胎故稱為天子,答第二問也。
【記】未入護者,猶在中陰;已入護者,處在胎藏。此之二時,多為鬼害,故假天護。
二、以分德答第一問。
【文句】以分德故,有其天德,故稱為天,答第一問也。
【記】三、以力加,答三、四問。
【文句】神力所加,脩善遮惡,後必生天。因中說果,故稱為天。答第三第四正法治世,名為天問也。答半名為天三義竟。
【記】前第三問。處王宮殿,何故名天?四問。以人法治世,那得名天?故今答中,雖處人宮,天力加故,自在如天,答第三問也。遮惡勸善,令人生天,答第四問也。
四,重答問王義。
半名人王,亦名執樂,羅剎魁膾,能遮諸惡;亦名父母,教誨脩善,示現果報,諸天所護;善惡諸業,現在未來,現受果報,諸天所護。
【記】文二。初、正明人王三義三。初、明執樂名王。
【文句】從半名人王已下,答有三義,故稱半為王。一名執樂者,樂由於王,王執此樂,使天下和平,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老者擊壤,小騎竹馬,誰不歸德?故執樂者名王。
【記】王執此樂者,謂持禮樂以化民也。孝經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樂記曰: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使天下去明,樂之化成也。京房易候云:大平之時,十日一雨,凡歲三十六雨,此休徵時若之應。風土記曰:擊壤者,以木作之,前廣後銳,長尺三四寸,其形如履。臘節,僮少以為戲也。逸士傳:帝堯之時,有老人擊壤於路,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何力於我哉?豈非至聖之德,為而不宰,玄功讚運,是以百姓日用不知,竹馬兒童所戲也。人王執樂治國,故得天下和平,老幼俱樂其性也。
二、明遮惡名王。
【文句】二者遮惡,為民除害。天不亢旱,地不洪流,草不折傷,民無疾癘者,誰不歸德?故遮惡名王。
【記】即經云羅剎魁膾等,以能遮暴惡故,亦名羅剎魁膾也。以亦名二字貫下,如羅剎中魁卒,故眾鬼不敢為非也。
三、明父母名王
【文句】三、父母者,誨示禍福,導語善惡,制禮作樂,而民知禁,誰不歸德?故父母名之為王。
【記】即是王為民之父母也。誨示禍福等者,謂違仁義者致刑罸,是禍惡也。錄仁義而授爵祿,是福善也。制禮以檢其迹,作樂以和其心。故樂記曰: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民知禁者,民知有禁令也。
二、兼顯天子三義。
【文句】能為民下,作父母故。諸天護之,名為天子。以遮惡不起,諸天分德,名之為天。以執樂故,因中說果,復名為天。非但半名人王義成,半名為天三義亦顯。
【記】因中。說果者,以禮樂化民,必生天上故。
二、廣答二:初、分文釋義二:初、廣明非法失於六義。
若有惡事,縱而不問,不治其罪,不以正教,捨遠善法,增長惡聚,故使國中,多諸姦鬪,三十三天,各生瞋恨。由其國王,縱惡不治,壞國正法,姦詐熾盛,他方怨敵,競來侵掠,自家所有,錢財珍寶,諸惡盜賊,共相劫奪。如法治世,不行是事,若行是者,其國殄滅。譬如狂象,蹋蓮華池,暴風卒起,履降惡雨,惡星數出,日月無光,五穀果實,咸不滋茂。由王捨正,使國饑饉,天於宮殿,悉懷愁惱。由王暴虐,不脩善事,是諸天王,各相謂言:是王行惡,與惡為伴,以造惡故,速得天瞋,以天瞋故,不久國敗。非法兵仗,姦詐鬪訟,疾疫惡病,集其國土。諸天即便,捨離是王,令其國敗,生大愁苦,兄弟姊妹,眷屬妻子,孤迸流離,身亦滅亡。流星數墮,二日並現,他方惡賊,侵掠其土,人民饑餓,多諸疾疫。所重大臣,捨離薨亡,象馬車乘,一念喪滅,諸家財產,國土所有,互相劫奪,刀兵而死。五星諸宿,違失常度,諸惡疾疫,流徧其國。諸受寵祿,所任大臣,及諸群僚,專行非法。如是行惡,偏受恩遇,脩善法者,日日衰減。於行惡者,而生恭敬,見脩善者,心不願錄。故使世間,三異並起,星宿失度,降暴風雨。破壞甘露,無上正法,眾生等類,及以地肥。恭敬弊惡,毀諸善人,故天降雹,饑饉疫死。穀米果實,滋味衰減,多病眾生,充滿其國。甘美盛果,日日損減,苦澁惡味,隨時增長。本所遊戲,可愛之處,悉皆枯悴,無可樂者。眾生所食,精妙上味,漸漸損減,食無肌膚。顏貌醜陋,氣力衰微,凡所食噉,不知厭足。力精勇猛,悉滅無有,懶墮懈怠,充滿其國。多有病苦,逼切其身,惡星變動,羅剎亂行。若有人王,行於非法,增長惡伴,損人天道。於三有中,多受苦惱,起如是等,無量惡事。皆由人王,愛著眷屬,縱之造惡,捨而不治。若為諸天,所護生者,如是人王,終不為是。有行善者,得生天中,行不善者,墮在三塗。三十三天,皆生焦熱,由王縱惡,捨而不誨。違逆諸天,及父母勅,不能正治,則非孝子。起諸姦惡,壞國土者,不應縱捨。
【文句】從若有惡事下,三十九行三句,廣明非法。不得名天,不得名王,六義俱失。三十三天各生瞋恨,是天不護,不護故非天子。是諸天王各相謂言,是天不分德,不分德故不得名天。捨遠善法,增長惡法,則無天因。寧得因中說果,歎人為天也?生大愁苦者,無執樂義。疾疫流徧,無遮惡義。縱惡不顧善,無父母義云云。
【記】二、廣明正治,得於六義。
當正治罪,是故諸天,護持是王。以滅惡法,脩習善故,現世正治,得增王位。應各為說,善不善業,能示因果,故得為王。諸天護持,鄰王佐助,為自為他,脩正治國。有壞國者,應當正教,為命及國,脩行正法。不應行惡,惡不應縱,所有餘事,不能壞國。要因多姦,然後傾敗,若起多姦,壞於國土。譬如大象,壞蓮華地,怨恨諸天,故天生惱。起諸惡事,彌滿其國,是故應隨,正法治世。以善化國,不順非法,寧捨身命,不愛眷屬。於親非親,心常平等,視親非親,和合為一。正行名稱,流布三界,正法治國,人多行善。常以善心,仰瞻國王,能令天眾,具足充滿。是故正治,名為人王,一切諸天,愛護人王。猶如父母,擁護其子,故令日月,五星諸宿。隨其分齊,不失常度,風雨隨時,無諸灾禍。令國豐實,安樂熾盛,增益人民,諸天之眾。以是因緣,諸人王等,寧捨身命,不應為惡。不應捨離,正法珍寶,由正法寶,世人受樂。常當親近,脩正法者,聚集功德,莊嚴其身。於自眷屬,常知止足,當遠惡人,脩治正法。安止眾生,於諸善法,教勅防護,令離不善。是故國土,安隱豐樂,是王亦得,威德具足。隨諸人民,所行惡法,應當調伏,如法教詔。是王當得,好名善譽,善能攝護,安樂眾生。
【文句】從當正治罪下二十四行三句,更廣說六義。當正治罪,即父母義。諸天護持,即天子義。以滅惡法,即魁膾義。魁膾名典軍,遮制惡鬼,鬼畏典軍,不敢亂行也。脩習善法,即執樂義。應各為說,即示因果義。諸天,即分德義。還以六義消,文皆可尋云云。
【記】此六經文,前後相參,故并前段皆不細分。講者當以六義得失,對文銷之,其理自會。
二、示觀明本二:初、令思觀義。
【文句】此中應明觀義,自思之云云。
【記】自思之者,稟斯宗人,合知二種脩觀之法,故疏不示,令其自思。今恐後學未能別之,不免略說。此於三種,是託事觀。謂託世天,明於諦境;託於人王,明於玅觀。即此一念,性是義天。依止此天,能令此觀不起邊倒,名天護義,中觀也。觀合義天,同天之德,不分而分,名天分德,空觀也。義天神力,加玅觀故,能歷諸境,皆得圓融,假觀也。又託人王脩理觀者,全諦起觀。中觀雙照,即父母義;空觀伏惑,即魁膾義;假觀立法,即執樂義。此諦此觀,皆離縱橫,秪於一心,具茲六義。
二、設問明本二:初、設問。
【文句】問:金光明是正論本,其意云何?
【記】上四王品云:閻浮提內諸國王等,所作國事,所造世論,皆因此經。豈非正論以金光明而為其本?欲令答示即末之本,故興此問。
二、答示二:初、正示。方等所說,豈有一事不本於理?如向散脂,翻為密者,常所稱呼,豈知召於秘玅三法?今於此典自敘密名十五句義,斯乃委彰世名之本。此之正論是梵王說,梵王之本,諸經開為法身菩薩,法身菩薩隨所住處是常寂光,以身例口,隨有所說,無非秘藏。今之正論,此金光明而為其本,豈可末事暫乖本理?水波、金器,本末同時,以金光明具世間法,故即世名而可示本。自此為二:初、明末即於本二:初、就天子三義示本。
【文句】天者,即法性金也。法性作依止,故言天護。分德者,即光也。報身與法性冥,即是分德也。神力所加者,即明也云云。
【記】應先了知此金光明是法非譬,以法報應,是金光明異名故也。天者,第一義天也。子者,無上眾生本來人也。攬金光明妙三實法,為此假人。此人依止第一義天,本離八倒,是天護義。此人智光冥法身金,德與法同,為分德義。此人應益,名之為明,義天之力之所加也。
二、約人王三義示本。
【文句】又父母者,即金也,法性為父母故。遮惡即光也,執樂即明也。
【記】此妙假人。體是金故,雙具權實,能與一切而作父母。體是光故,照惑本空,即遮惡義。體是明故,能生眾善,即執樂義。
二、明末從本立。
【文句】以此為本,故能正論爾。
【記】如上所示本之六義,因果六位,皆即此義。此義能作世出世間一切事本,今即此本而談正論。其圓教機,聞治國事,即達其本,乃能頓治四種之國。
二、例結。
【文句】如半名人王,牛名為天,為世間正論,半名出世間正論,本末相關,即此意也。
【記】經於一人而立人、天兩種之稱,意顯此論通世、出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