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十四
安慧菩薩造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沙門臣 惟淨等 奉 詔譯)
觀因果品第二十之餘
復次頌言。
因生果已滅 而復何有滅
又若因住果 離果何有住
釋曰此義云何若果滅已不與因合若法生已而不重生如是果法若已生者不與因合未生亦不合亦無生已重生道理而此果體無所依故何能生果若法未生即因果二體俱無相續若同時因果此已遮遣何能生果又未生之法此即是無今此所說亦復遮遣眼識等緣此中亦無已見之法因能生果且如眼根與眼識為因若見色已即眼識不生謂已見色故眼識若生相違無用若未見色眼識不生即墮過失耳等諸識亦復如是如應所說作是觀察前所說果此止餘義。
後復遮遣故下頌言。
無彼過去因 與過去果合
亦無未生果 與已生因合
釋曰所言合者此說有生謂以過去因果二法俱無體故無未生因與過去果和合有生因果二法性差別故若過去若未生二俱無體時分差別無有和合。
復次頌言。
亦無未生因 與已生果合
已生即不見 有和合可得
釋曰此亦遮遣因果二法同時而有時分差別故若有體無體此中如是審伺察時因果二法而悉無有和合可得。
復次頌言。
若法無和合 因何能生果
若法有和合 因何能生果
釋曰此無有生亦無和合能生法徧若不生時如是和合皆為徧計若以二法和合同生此即相違。
復次頌言。
因果若是空 云何能生果
因果若不空 云何能生果
釋曰體性空故如餘物體又復因離果故。
復次頌言。
不空即不生 不空即不滅
以得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釋曰若自體空自果亦然若謂自體有所生者或無自性又復云何果法不生若果有自體因亦不生若法自體定有性者是即不從因緣所生若法不生即云何滅謂以自性離所作故非此所說欲令因果有生有滅前說亦然生法自體若有所得此即不生增上所作。
如後頌言。
空即云何生 空亦云何滅
以空故不生 以空故不滅
釋曰若先自體所得皆空體即不有如石女之子無所生故若無自體法即不生法既不生云何有滅。
此中有問如先所說因果二法為一性邪為異性邪或共有邪。
故頌荅言。
因果若一性 即無法可生
因果若異性 亦無法可生
釋曰何所以邪若因果二法一處有者即能生所生同見生滅如父子有異非一體可見是故遮遣一性異性若因若果能生所生等此中如是如有因言因果若異性因即同非因若果異體即比量無因此即止其非因因有異故果亦遮遣。
復次頌言。
果自體若有 因即何能生
果自體若無 因亦何能生
釋曰若有若無非果體可有若無所有亦非有因能生於果此即亦無見因可有又若因為能生者即因自體亦復不能生於果法此即因無和合因若不能生云何當得果若彼如是因不能生此中果法亦無所得以果無體故。
復有人言亦非因果一向有成但以因緣和合所成。
故頌遣言。
亦非因緣成 亦非自體有
又非和合生 此何能生果
釋曰若此因果和合假立法體如是決定亦無力用能生此說云何自體生果是中亦非和合所作故無和合所成有果是故都無果生道理應知諸法不從因緣和合生果此亦不離因緣所成。
復次數論師言當知諸法若有物體即有和合謂以自類無別異故譬如自體。
故頌遣言。
若因緣和合 所作得成者
果若無集因 即因緣不合
釋曰果體不有即無所生是故應知諸法不有云何是中有所成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