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哀經十八不共法品第二十一之一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而無缺漏,智者、愚者得未誤失所行正法。所以者何?如來至真身行無闕則為至真平等之覺,威神巍巍,端正殊絕。威儀、禮節、視瞻、舉動順於等行,被服法衣、手執應器,行步、進止、往來、周旋經行、坐立猗臥,出入郡國、州城、大邦、縣邑、聚落,足不蹈地,千輻相文自然輪現,柔軟殊妙香潔蓮華而現乎地。如來之足踐於其上,其有蟲蟻含血之類,遇如來足晝夜七日而得安隱,壽終之後復生天上。其法衣被自然四寸不𭣋其體,隨藍之風不能動衣,其傍眾生皆得獲安。是故言曰如來之身無有缺漏。
「又,族姓子!如來至真有所演辭未曾有短,智者、愚者不能得便求瑕闕者。所以者何?如來至真所言以時,演辭至誠如實無虛,應誼合法順如律教,所言平等,言行相應,語無違失,應不應時。口所說者皆悅一切眾生之心,無有復重,誼理美要成就莊嚴;口演一音悉應眾生志性所念,各得聞知忻然解達。是故名曰如來至真言辭無短。
「又,族姓子!如來至真心之所念亦無誤失,而令智者及與愚者求得便者心念法失。所以者何?如來常定無有不寂,懷眾生類得其心本,除諸誤失而為說法,是為如來十五諸業。」
佛於是頌曰:
「其尊大人, 無有闕漏, 身行、口言, 勝心所念。
其世吼護, 無短、無罪, 愍哀入中, 憐傷等現。
欲求佛失, 一切悉無, 以此經法, 示人令寂。
使皆棄此, 諸瑕闕行, 是為最勝, 十五之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無有麁教,所宣音響而令諸魔及與官屬并外異學裸形露精殊別異術而得便者。如來無言亦無有聲,離諸猗著。如來難說,一切眾生咸皆啟受不以有為,亦復不處在於無為。如來身行靡不究暢,口言無短。而今所行,人得其便,不與世諍。是故,如來無有音響,常順空行。如來無我亦無所受,復無貪業離一切趣。是故,如來無有諍訟。
「設無音響,因此蠲除眾生音響而為說法,是為如來十六之業。」
佛於是頌曰:
「若聞諮嗟, 不以動悅; 若聞毀呰, 亦不愁慼。
除諸所著, 亦無猗望, 本修善行, 行無所著。
最勝諦修, 常順空行, 無我、無受, 彼無憎、愛。
如其所住, 講說經法, 是為至誠, 所說尊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常念未曾忽忘,亦無憒亂,意不迷慌而違遠法也;如來常定,為一切智諸通之慧,則以脫門定意正受。以無能忘,普見一切眾生心行之所住處,觀察其本,便以應誼而為說法,不違法誼,辯才開明,隨順無逆。其不忘者,去來今慧無所罣礙,咸見三世。因其己身,自以其心未曾忽忘,慈愍十方一切眾生亦復如是,慇懃念濟而為說法,是為如來第十七業。」
佛於是頌曰:
「導師所念, 未曾忽忘, 順從法禪, 脫門為行。
一切眾生, 志性所行, 應其所之, 而為說法。
所分別了, 未曾忘失, 達於三世, 應無所犯。
設無所忘, 應其說法, 是諸大聖, 所行之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心常靜然,無有不定,坐起、行步、臥寐、飲食。言辭寂然,常以一心。如來至真三昧微妙,所度無極越乎彼岸,禪思一心初無陰蔽,普察眾生諸有形類行定者、不定者;永無敢覩察如來思惟念所見心也,除其如來神聖所建,作其威靈乃能見耳。
「設如大聖常定一心,三昧亦然,不可上下為人說法、不復觀察。所以者何?常見一切眾生心故。
「佛之聖慧巍巍如是——不可攀逮,玄如虛空,無有表裏,靡不通達——是為如來第十八業。」
佛於是頌曰:
「佛無進退, 心常永定, 行步、住止、 坐臥、寢食,
言辭寂然, 無能亂者。 最勝常定, 莫敢迷惑,
八方、上、下, 終無得便, 亦無敢知, 其心所定。
因其所定, 為人說法, 常演道誼, 是最勝業。」
大哀經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