ご支援淨心禪堂すべての経典
メインコンテンツにスキップ
  1. 大哀経 (大哀經)
  2. 第五 (第五)
  3. 20 四無畏品 (20 四無畏品)
←と→
矢印キーでページをめくれます

大哀経 (大哀經)


大哀經四無畏品第二十
佛告族姓子:「如來至真有四無畏,諦住勇猛所作業者。吾為至真平等之覺,自了如此,諸天、世人、沙門、梵志、魔王、釋梵不能障塞如來之法。言不曉了,成最正覺,未之有也。何故如來名等正覺?了一切法悉為平等無有偏黨。其凡夫法及與佛法則悉平等,故成正覺;其所學法及不學法、緣覺之法與菩薩法至諸佛法,悉亦等之,故曰正覺。其計世俗及於度世,有罪、無罪,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有數、無數,此二諸法亦悉等之,故成正覺。
「彼何故等?以空故等,故曰為等。諸見自然以無想等,想自然故;以無願等,三界自然故;以無想等,所想自然故;以無行等,行自然故;以無起等,所起自然故;以無依等,所依自然故;能如審等,三世自然故;以慧等,無明恩愛自然之故;以泥洹等,生死自然故。
「又,族姓子!如來至真於一切法如是平等,故成正覺,是故名曰平等正覺。如其如來曉了諸法成最正覺,如是建立住於大哀,便為眾生若干方便、種種因緣各為如應而分別說,則歸命法因法而生,尋時滅盡苦惱之源。其此非師自稱為師、不尊稱尊、未成正覺自謂正覺。是故,如來於此儔類獨無所畏,超絕無侶而無倫匹,是為如來十一之業。」
佛於是頌曰:
「於諸法平等, 由已成正覺,
是故平等覺, 如來而普現。
其凡夫之法, 佛法則亦等,
所學不學法、 及諸緣覺乘、
諸有世俗法、 及與度世法、
諸善、不善行、 泥洹一等類。
解空及無相, 棄捐於諸願,
無生、無所行, 等見於此事。
等明如是業, 所說亦如茲,
因此度眾生, 是為大仙法。」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自知諸漏已盡,彼諸天人、天上世間無能譏謗如來至真、敢言諸漏不盡者。所謂如來諸漏盡者,如來已脫愛欲之源,心解諸欲無所罣礙。又,佛心者,已度諸漏,蠲除一切塵勞之行無所罣礙,是故名曰如來至真。諸漏已盡故顯現世,以賢聖慧第一真諦無敢當前能遮蔽法雨,當令除滅穢修之行使其造證,以故曰盡。無有不盡、未曾生盡,以此名為盡。如來所盡謂真諦者無所復盡,已無所盡此則無為,其已無為彼則無受。無在不在,此無處所是謂興立,成諸如來住無所生,是諸法住如法界住,此為應慧。如是應者則無所應,亦不滅度、亦無所成;如是像法則不可得諸漏形色,亦不除漏。
「如來大哀住權方便,皆為眾生而演經典使除諸漏,是為如來十二之業。」
佛於是頌曰:
「最勝已盡諸漏欲, 未曾復有貪罣礙,
人尊皆脫諸生死, 已斷瑕穢無有餘。
安住皆棄諸無明, 未曾可得愚癡冥,
人中師子諸餘見, 是故無礙、無欲塵。
安住所說隨其時, 皆盡諸漏無死生,
究察諸法無所有, 豈能使盡復令長?
其所盡者無伴黨, 若已盡者假名盡,
其有盡者二有為, 計彼又無於三相。
住於此界無取作, 佛以聖慧度彼岸,
曉了是以應說法, 是為安住十二法。」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悉了蔽礙塵欲諸罣惑法而無罣礙,天上世間、諸天人民無能堪任毀於如來、言不應法。
「於彼何謂廢退於法?又有一事令法廢退。
「何言毀於如來為不為一?謂心憒亂不能專精。
「復有二法:一曰、不慚,二曰、無愧。
「復有三法:一曰、身行惡行,二曰、口出麁辭,三曰、意念毒害。
「復有四法,二行於四至不可至:一曰、𢤱悷,二曰、瞋恚,三曰、觸忌,四曰、愚癡。
「復有五法:一曰、殺生,二曰、盜竊,三曰、貪婬,四曰、妄言,五曰、醉酒。
「復有六法:一曰、無恭恪心,二曰、祕惜經典,三曰、輕毀禁戒,四曰、不隨定意,五曰、不懷法念,六曰、憍慢法師。
「復有七法:一曰、自大,二曰、甚慢,三曰、重慢,四曰、是我,五曰、邪慢,六曰、過諸貢高,七曰、無能及我。
「復有八法:一曰、邪見,二曰、邪念,三曰、邪言,四曰、邪業,五曰、邪活,六曰、邪便,七曰、邪意,八曰、邪定。
「復有九法,謂九害惱:一曰、我所敬者而輕蔑之,二曰、今現輕蔑,三曰、將來黨侵,四曰、我所憎者而敬愛之,五曰、今現欽敬,六曰、將來欽敬,七曰、曾侵毀我,八曰、今現侵我,九曰、將來侵我,緣是之故起惱害心。
「復有十法,謂十惡業:一曰、殺生,二曰、盜竊,三曰、婬妷,四曰、妄言,五曰、兩舌,六曰、惡口,七曰、綺語,八曰、無明,九曰、鬪諍,十曰、邪見,是為所行從不順念。
「見應順法而不愛樂,墮於顛倒立在陰蓋,依倚邪見、恩愛之弊則失正法,違遠妨廢。身、口、心行如來悉知——如其所知,知諸蔽礙——所說如審。如是法者致於蔽礙,當除此法;已能除去故為說法,令諸眾生去諸陰蓋超然則出,是為如來十三之業。」
佛於是頌曰:
「諸最勝曉了法, 其習此不得脫,
著心懷不能捨, 謂不知羞慚者。
身、口、意亦如是, 初未能將護斯,
貪、瞋、恚、癡、恐懼、 犯殺生、偷竊人、
犯人妻、妄語醉、 六失行、七憍慢、
說於八邪脫門, 皆妨廢解脫跡。
若不能制其意, 乃及十不善句,
由不捨、不順念, 是等類未解脫。
見隨逐顛倒著, 而依猗放逸誼,
不當習如是法, 可成茲人中尊。」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曉了賢聖所行,尋造平等盡苦惱;眾生習善因是得生,若造平等便滅患害。假使諸天、世間人民不能障蔽如來正法,謂於至尊不應眾聖之所宗奉、不任大道,佛永無畏。
「何謂所宗?謂一乘道。淨眾生有二法:一曰、寂然,二曰、所願。
「復有三法:一曰、空,二曰、無想,三曰、無願。
「復有四法,謂四意止:一曰、身意,二曰、痛痒意,三曰、思想意,四曰、法意。
「復有五法:一曰、信根,二曰、精進根,三曰、意根,四曰、定根,五曰、智根。
「復有六法:一曰、念佛,二曰、念法,三曰、念眾,四曰、念施,五曰、念戒,六曰、念天。
「復有七應法:一曰、意覺意,二曰、法覺意,三曰、精進覺意,四曰、歡悅覺意,五曰、信覺意,六曰、定覺意,七曰、護覺意。
「復有八應法:一曰、正見,二曰、正念,三曰、正言,四曰、正業,五曰、正活,六曰、正便,七曰、正意,八曰、正定。
「復有九應法:一曰、第一禪,二曰、第二禪,三曰、第三禪,四曰、第四禪,五曰、虛空慧正受,六曰、以慧正受,七曰、不用慧正受,八曰、有想無想而為正受,九曰、滅於一切諸痛思想正受。
「復有十應法:一曰、離殺生,二曰、離盜竊,三曰、離貪婬,四曰、離妄言,五曰、離兩舌,六曰、離惡口,七曰、離罵詈,八曰、離綺語,九曰、離瞋恚,十曰、無邪見住於正業。是謂應行,離於所生,是為諸善三十七品——合集戒品、成於定品、合於慧品、究竟解品、通達度知見品——成賢聖諦離於所生。
「復次,所謂離於所生,謂修行平等賢聖之事。所謂應賢聖者,彼無法品若二、不二,有權、無權,有進、或退,若生、不生,無受、無捨,道所越度諸不平等二事之行。諸法無二,則如審慧修所依生。
「如來以此無所生行為眾生說;若能行此,眾生歸斯尋盡苦惱,是為如來第十四業。」
佛於是頌曰:
「近斯清淨, 至不可量, 人所依猗, 逮到清淨。
最勝普聞, 而悉知之, 已知經典, 樂說甘露。
至乎眾善, 無數諸法, 道品清淨, 為佛世尊。
勇猛習此, 而得解脫, 十力所演, 無有所處。
如應順念, 滅盡塵勞, 方便等法, 無憂豐茂。
不依於法、 不猗非法, 逮平等脫, 精進平均。
其緣善德, 不依道法, 慌惚虛無, 如空無念。
猶如幻化, 如夢所見, 彼則得度, 生死所趣。
是為十力, 所行之業, 人所獲致, 於所周旋。
是以大哀, 而度脫之, 興隆慈愍, 故無等倫。」

19 諸漏盡品
21 十八不共法品

CBETA コード: T0398

© AI 帮你读佛经 - 如是我闻

この文書は個人学習専用です。商業目的での使用は禁止されています。

訪問 rushiwowen.co

著作権:原文は CBETA
AI 翻訳は参考文献のみで、権威あ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