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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華経科拾 (法華經科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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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経科拾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五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𠁼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二示所住行。
安樂行品第十四
此品釋題及文。多准華嚴疏鈔。而以疏與鈔。襍糅成文者。便覽也。問。法師品以衣座室三。為弘經之軌。今之四行。似與彼無異何也。答。今文止觀慈悲。實與前同。但彼是略說安樂行。今四為廣說。衣座室亦非前為久行。今為初行。成兩種也。大疏云。安樂行者。略有二意。一涅槃之果。名為安樂。此行能趨。即安樂之行也。鈔云。此以果名因也。
二住此四行。則身靜神定。身靜神定。則外苦不干。故稱安樂。鈔云。此即因安樂亦生公意。
疏又常見外道。因果皆苦。斷見外道。因樂果苦。析法二乘。因苦果樂。唯有菩薩。因果俱樂。鈔云。此即天台意。常見者。因果皆苦。計我常故。修於苦行。以期妙果。所修是邪。還招苦果。斷見者。不信當報。恣意行惡。受五欲樂。當受苦果。析法二乘。無常拙度。加功苦到。此名因苦。得入涅槃。故云果樂。菩薩如實巧度。故為因樂。證大菩提。得涅槃樂等。即今安樂行也。
△文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云何能說是經。
諸大士。忍難弘經。二乘人。雖曰弘經。而皆避難遠住。與其有難可忍。何如無難為快。故文殊以排難為問。
△二答三。初標示四法。二次第釋成。三結示利益。
今初。
佛告文殊師利(至)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疏云。安樂行品。說四安樂行。一畢竟空行。經名行處近處。二身口無過失行。三心無嫉妒行。四大慈悲行。鈔云。今疏所列。初一會諸師義。後三全同生公。生公初一。但明行處近處意。是總名遠惡近理。下三別耳。寶林基。第一明空行。二明離憍慢。三四同生公。南嶽云。一無著正慧。二口不說過。三敬上接下。四同生公。大乘法師。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心離憍慢自利行。四心修善法利他行。天台云。止觀慈悲導三業。及誓願。初身有止故。離身粗業。有觀故。不得身業。不得能離。無所得故。不墮凡夫。有慈悲故。勤修身業。廣利一切。不墮二乘。有止故。著忍辱鎧。有觀故。坐如來座。有慈悲故。入如來室。止行離過。即成斷德。觀行無著。即成智德。慈悲利物。即成恩德。恩德資成智德。智德能通達斷德。名身安樂行。餘口意亦如是。釋曰。此即通辨三法。為能導。其所導。即三業及誓願。大乘法師。傍以立名。然諸師立名。皆從多分增勝。以分通用三法(指天台)。理則玄妙。不彰四別。今取生公之意。合身口在第二取行處近處。及南嶽寶林。共立一名。名畢竟空行。寶林但語一空。似約於境。南嶽云無著慧。但語於心。今云畢竟空。心境兩亡。空有雙會。故生公云。近處明遠惡近理。行處而為履行之宗。在畢竟空耳此為大智。四為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天台之意。亦不失也。又初後成德中二離過。離過即斷德。初智後悲。三德備矣。雖意俱通。從多故別。是以經中。但名行處近處意。在近理行理耳。無行而觀寂照雙流。為行理也。
△二次第釋成四。初安住行處近處。二不生好惡怨嫌。三勿生嫉諂我慢。四廣垂屈濟慈悲。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又二。初雙標。二別釋。
今初。
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二別釋二。初釋行處。二釋近處。初二。初約所住論行。二約不行論行。
今初。
文殊師利云何名菩薩(至)而不卒暴心亦不驚。
疏云。生公云。已入於理。而履行之。名為行處。鈔中問。若以入理為行。住忍辱地等。豈入理行耶。答。正是入理。謂無生地。寂滅之忍。為所住。柔和善順。即柔順忍。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即音聲忍。三忍頓具。故為入理(入即住也)。
△二約不行論行。
又復於法無所行(至)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疏云。既云無行而觀。即寂照雙流。為理行也。亦不行不分別。釋此自有二意。一謂上無行而觀。皆是不分別。今又不行。則寂照兩亡也。二但對上而觀諸法如實相。恐濫下從行起觀。今正明觀時。亦不行此觀。不分別此觀。就行約心詣於理。就觀約照達於理。今心行不行。觀無分別。即觀無觀。是寂照雙流。故下云。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等。即不行也。亦不分別是男是女等。正是入理。即亦不分別也。然住忍辱地。即如來衣。觀如實相。即如來座。以此導悲。即如來室。
△二釋近處二。初對遠論近。二觀法論近。初二。初遮詮顯戒。二表詮顯定。
今初。
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至)亦不樂與同師。
疏云。雖未入理。能遠諸惡。鈔云。總離十緣顯戒也。一遠豪勢。謂國王等。為損害緣。二不近邪人法。謂外道梵志等。為惡見緣。三亦不親近諸有㐫戲。是壞亂緣。四又不親近旃陀羅等。即惡業緣。五不親近求聲聞者。即離友緣。六文殊等。不應於女人身。即長染緣。七亦復不近五種不男等。即非器緣。八不獨入它家。即譏訶緣。九若為女人說法等。離非軌緣。天台云。八離冤害緣。九離譏嫌緣。十不樂畜年少等。即散亂緣。
△二表詮顯定。
常好坐禪在於閑處(至)是名初親近處。
鈔云。此明所應親近。乃親近之始。為初親近處。
△二觀法論近。
復次菩薩摩訶薩(至)第二親近處。
鈔云。此第二親近處。為親近之終。正明近理。以觀相未除。故名親近。
初句。總顯觀法論近。觀即能觀之觀智。一切法即十界所觀之境。空字顯能觀之智。所觀之境。皆不可得。結成妙觀也。如實下。別釋。但前觀諸法如實相。乃歷緣起觀。此觀如實相者。正明依定起觀也。是知妙樂云行近。二文廣略異故。未之思也。如實相者。先約法釋。以顯此空。乃是如實空義。非體非析。乃第一真空也。下以四義轉釋。謂初由一念不如實知。分為心境二種顛倒。今由一念歸真。則二倒俱寂。故云不顛倒。由歸真故。則離妄動。由離動故。不退入生死。亦不轉入涅槃矣。如虗下。次約喻。重釋空義。謂上理空義。深難明故。更藉事空喻顯。今此空體。雖亦妄現。若對諸緣。則自他等四執之性。了不可得。且不可以語言。通其有無之徑。萬物以之滅。而不見生鑿井汲之。而不見其出。本體寂然。而不起虗空之名。豁達之相。並是巧安強立。故曰無名無相。求少法不可得。曰實無所有。越乎數。跨乎徼。曰無量無邊。入一切。曰無礙。不拒諸相發揮。曰無障。此從淺釋。庶不與上義重沓矣。但以下。釋疑疑曰。上以中道妙觀。既雙絕能所。何以生死涅槃。仍如狂華之不止耶。釋曰但由染淨二種因緣。致有兩途紛然之相。又因妄真同二妄之顛倒。故令捏目。似有所見。而說有生死。及與涅槃。常樂下結成遮照同時之妙觀。謂上標云。一切法空。此雙遮也。今結云法相者。正即雙遮。以明雙照也。
△二頌文二。初頌前。二結答。初三。初總標。二釋成。三示相。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於後惡世(至)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釋成二。初總釋。二別釋。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至)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小乘三藏者。佛在波羅奈。最初為陳如等五人。說修多羅藏。次在羅閱祇。最初為須那提。說毗尼藏。在毗舍離獼猴池側。最初為䟦耆子。說毗曇藏。此小之三也。名字羅漢。即假名阿羅漢。非大法器故。求現滅度。速出生死。
△二別釋。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至)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心一於理。唯見一性。故平等說法。以所化等故。能化亦等。是以不行上中下法等。復由隨上說法之行。起觀照達於理。行得理息。故云亦不分別。此上二頌。皆約頓教同性門。說法起觀也。一切諸法下。由初一近處。及第二近處之文。皆始終相承。故綺互而顯。以見定慧兩須之意。將頌與長文。細對自明。
△三示相。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至)其心安隱無有怯弱。
行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內心無滯。故說經時。無有怯弱。
菩薩有時下。釋無怯意。
△二結答。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華經。
△二不生好惡怨嫌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標章。二顯行。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至)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顯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至)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疏此下。取生公意。合身口。在第二中。以頌云施座塗身等。皆先安處其身。而後論止作也。
眾生好樂不一。咸由過去習染所致。自應調伏。隨宜設教。故不必罵。
亦不必輕人。好惡長短。皆物不齊之情。況人皆惡聞己過。倘一訐露。後患繼之矣。又好譽者。必善毀故。亦不稱人之長。
於聲聞人。不贊不毀者。贊恐退大取小。毀恐並失小益。大論謂。自贊自毀。贊他毀他。如是四法。智者不為。
又亦下。妙樂云。損己則怨。違情曰嫌。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在。不生怨嫌心也。
△二作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至)令得一切種智。
善修安樂者。由能觀諸法空。心與理融。故能隨機應便不逆其意。
難問不答以小者。一可遠但令得小之益。二遠有妨大乘之失。且可令生一切種智。
△二頌文四。初說法儀則。二說法心行。三示安樂相。四結歎功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隱說法(至)安處法座隨問為說。
內外淨。雖兼三業。下二句。即合身於口。以為正行。則重輕自分矣。隨問而說。則遠輕慢取害之道矣。
△二說法心行二。初慈心為說。二清淨心說。
今初。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
內融妙義。外以和顏口宣。至頤四眾。同飲甘露矣。舊謂。智者語可答。王者愚者語不可答。竊謂。弘通之人。須具妙辯。不拒所問。方堪演化。然愚者語。或可不答。若王者有問不答。倘臨不測。為之奈何。
△二清淨心說。
晝夜常說無上道教(至)是則亦爾安樂供養。
無希望。即清淨心也。
△三示安樂相。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至)亦無擯出安住忍故。
內業既澄。則外難俱靖矣。
△四結歎功德。
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至)筭數譬喻說不能盡。
△三勿嫉諂我慢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舉能持人。二明安樂行。三示安樂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受持讀誦斯經典者。
△二明安樂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無懷嫉妒諂誑之心(至)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止行有四。謂無懷。亦勿。無得。不應等八字是也。初中。嫉妒與諂及誑三。皆小隨煩惱。行相最粗故。懷嫉妒者。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正與菩薩隨喜法門。相違故。首止之。諂者為罔他故。矯現異儀。能與菩薩直心相違。以體即貪癡故。誑者。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能違檀度故。此三皆意家惡行。故並止之。
亦勿下。二學佛道者。乃已發大心。正修行人也。輕罵雖係口業。實由小隨中之憍心。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所使。諸菩薩。未得三不護已來。何能槩免誤犯之輕垢。弘通者若與相遇。但當略其所短。取其所長。彈指獎勸。明進其德。倘被輕毀。而生阻退。其罪可懼。
若比下。三先通約四眾言。以此四中。皆有三乘之機。故以三乘菩提。為所求。應知。此輩雖不若一乘之直往。然亦可為入道之漸。故止其勿得惱之。而令起疑起悔。致生退屈。語其下。其人別指依權教發心人也。倘語以汝等。若但惟攻事行。則去至道甚遠。必不能得種智。所以下。復責其不肯直求無上。故云放逸。以於行解圓融。觸事皆真之妙道。懈怠故。設彼非決定性人。聞此。則不成增進。故並止之。
又亦下。四凡無益之語言文字。悉名戲論。若與之校。徒增擾亂。故亦止之。
△二觀行。
當於一切眾生(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於眾生。起大悲想者。欲拔彼苦。於如來。起大慈想者。望與我樂。於菩薩。起大師想者。求其教誡。遵彼模範。敬禮諸大士者。希為伴侶。長養善根。於一切下。為順平等法性。而說平等法門。稱其機宜。令無增減。非論文句之有廣約也。
△三示安樂相。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恭敬尊重讚歎。
先結成安樂故。無惱亂。得好下。亦現報中之增上果也。
△二頌文三。初頌止行。二頌觀行。三結成安樂。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至)不令他疑悔云汝不得佛。
△二頌觀行。
是佛子說法(至)破於憍慢心說法無障礙。
△三結成安樂。
第三法如是智者應守護一心安樂行無量眾所敬。
△四廣垂屈濟慈悲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中三。初舉人。二明行。三示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有持是法華經者。
初安樂明大智。今第四明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同歸安樂。此下正顯大悲所成之德。則所導三業。悉融為一大悲體耳。文中雖具彰慈悲二行。今獨標悲者。以事有緩急故。苦息而樂可自致故。
△二明行。
於在家出家人中(至)令得住是法中。
初於依權教。發大心人。起慈心者。欲與無上法樂也。次於依權教。發二乘心。及全未發心人。起悲者。欲拔其二死苦也。
應作下。謂不知如來方便說法。當問解是經。既有此失。必住種種諸地菩薩。安能不引之。而住此中。
△三示相二。初顯相。二徵釋。
今初。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能令聽者皆得歡喜。
初總結行成離過。
常為下。別結行成之果。由慈行成。故有供養。隨侍者。冀得聽法之樂。
若在下。由悲行成。故有衛護。令來者。不成難問。免其墮苦。且令聽者生喜。若合言之。即入如來室。以慈悲覆物也。
△二徵釋二。初略釋。二廣釋。
今初。
所以者何此經(至)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初句徵。次釋。中先竪論。尚是三世佛護。況復諸天。文殊下。復橫論。以顯難得難聞。何況下。正顯今之得見聞者。乃希世之人也。安得不感四眾諸天。供養衛護。
△二廣釋三。初舉況。二喻法。三總結。
今初。
文殊師利譬如強力(至)王諸眷屬必大驚怪。
輪王譬如來諸國。如陰入處界。小王如煩惱。於凡夫中。得自在故。不順。如煩惱於境界。妄生分別。驅使七支。而作諸業也。兵言種種者。即三乘觀道也。隨功賞賜。如依何等止觀。破何等惑障。便得何等果報。髻如權。珠如實。髻中珠。如以權覆實。頂乃百體之尊。珠在王頂之上。又尊中之尊矣。如權教為出界之尊。今經又在權乘之上。正尊中之尊耳。是故一切可與。而珠不可與。如能破煩惱障人。涅槃等城皆可與。非發大菩提心人。若與說此經。則諸大眾。未有不疑不驚者。
△二喻法二。初昔不與之喻法。二今以與之喻法。
今初。
文殊師利如來亦復如是(至)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法中皆以說權說實。為賜與。不拘教理行果之次者。為順喻故。
△二今以與之喻法。
文殊師利如轉輪王(至)先所未說而今說之。
明珠久在髻中。以待有大功者方與。如一乘久為三權所覆。以待有大心者乃說。
如來亦復下。今也死魔即二死魔。三毒有染污及不染污之別。若賢聖軍。與煩惱魔戰。則斷染污無知。出三界。斬分段死魔。若賢聖軍與五陰魔戰。則斷不染污無知。出界外。斬變易死魔。兼裂坐道場時。天主魔網。始名有大功勳者。能令法王大喜。而為開權說實。如解髻賜珠。
此法下。出昔不說所以也。多怨如五千退席。難信如中下根。由譬喻因緣。乃領解一切。智解見前。
△三總結。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至)乃與汝等而敷演之。
初約於已說當說中。為最深故。結為諸佛第一之說。
文殊下。復約不妄說。結為秘藏。然言諸佛秘藏者。乃約法體過量超數。非至菩薩究竟地。不盡能受。以言秘也。故涅槃云。如來但有密語。而無密藏。如秋月十五日。欲令同見。豈有秘密。眾生不了。謂之為密。有言。如來有秘藏者。約下位不測耳。然有約法體。無約佛心。以佛心無恡。但不妄與耳。長夜守護。若遠指即塵點。近即靈鷲。以前皆不妄宣時也。今為敷演。同歸於一。
△二頌文二。初明行。二法喻。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常行忍辱哀愍一切(至)為說此法令住其中。
初一頌。總頌行成。下三乃正頌本行也。
△二法喻。
譬如強力轉輪之王(至)今正是時為汝等說。
如來因中。發大心。以忍辱力。果上得智慧寶藏。若眾生。亦發大心。具忍辱力已。我則賜與智慧寶藏。如王解髻。
△三結示利益三。初總舉四行。二廣舉利益。三結成行益。
今初。
我滅度後求佛道者(至)應當親近如是四法。
△二廣舉利益二。初現未果報。二夢中妙事。
今初。
讀是經者常無憂惱(至)智慧光明如日之照。
此明若一行成。則三障盡。五果現。其益甚大。初一頌轉現報也。謂現前色心。屬於報障。而持者能滅現世憂惱。令意地無苦。即轉現報之心。無病鮮白。即轉現報之色。總謂之增上果也。
不生下半偈。轉業障。得生報。即異熟果。
眾生一偈。明修賢聖行。便與賢聖同。即等流果。
天諸半偈。因持經。而獲給使。即士用果。
刀杖下二頌。由三毒滅。而智慧生。即離繫果。若合上頌。總明滅惑障。得後報也。又多貪者。為人所遠離故。多嗔者。為人所加害故。多癡者常被物所覆故。今皆反此。故知惑滅。
△二夢中妙事二。初聽法說法授記證實。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今初。
若於夢中但見妙事(至)聞法為人說常有是好夢。
他宗以下十六頌。約信住行向地妙六位。配夢中。所歷之境。今准宗鏡判。後四頌為銅輪位。則此上十二頌。應是十信位。在鐵輪。以信為道源德母。是故從因至果。一切功德。皆在最初一念信心中。具足故。皆發兆於夢中。以果不離因故。
今以此經。分屬於圓。是故一切即一。令持經者。得以一念夢。入十信初心。於此心中。即能竪該一切賢聖位次。言初心該者。如初頌半中。由昔曾印信三寶。具實德。能深忍樂欲。熏以成種。故今夢中。得見佛僧。聽聞法要。寧非初心耶。此下皆約竪論。故以初信。攝初住初地。至等覺也。次又見龍神下頌半。明不離初心。即得入住。現身說法也。又見諸下六頌半。顯超證初歡喜地。入總持門。證念不退。得記莂也。又見下一頌。顯行證之滿足。故曰證諸法實相。次頌半。顯等覺菩薩。入金剛定。感十方佛現身。摩頂受職也。問。何以不言行向耶。答。此中夢境。不過顯德。若拘常例。則非夢境矣。
△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又夢作國王(至)後當入涅槃如煙盡燈滅。
以上四頌。准宗鏡。判為銅輪十住。顯持經人。又以此心獨頭夢入十住初位。於此位中。得見八相妙境。以為當來入住之先兆。又此八相。各有所歷之時。而長者甚至以千萬言。以時無別體。依法建立。由所依之夢境既融故。能依之時分。亦俱融矣。
問。前已明初信攝初住。今何重耶。答。前於初信。急欲歷顯攝盡諸位。故於住中。略明說法一相。今特於住初。備彰八相者。一以補前。一以見位位之中。皆應有此八種相。皆如來之巧示也。
△三結成行益。
若後惡世中說是第一法是人得大利如上諸功德。

持品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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