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邊分別論卷下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說。此論中初說(心者我執種類,又云根塵識也)。
麁行貪因故, 種故不迷故,
為入四諦故, 修四念處觀:
由身故麁行得顯現,思擇麁行故得入苦諦。此身者麁大,諸行為相故。麁大者名行苦。因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執依處,為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為思擇此法離不淨淨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為令入四諦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勤。
已知非助道, 一切種對治,
為上二種故, 修習四正勤。
為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黑法及助道品白法,一切種已明了所見故。為滅離非助道法、為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為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說(為滅為塞為生為長)。
隨事住於彼, 為成就所須,
捨離五失故, 修習八資糧。
為離為得黑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說名四如意足,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緣故。此中住者,心住名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說四如意足。隨事隨教住者,為滅五種過失、為修習八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耶?
懈怠、忘尊教, 及下劣、掉起,
不作意作意, 此五失應知。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為一,憂喜為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五過失。為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為滅懈怠。何者為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此因緣及果。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意、四捨滅。餘四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緣境界不迷, 高下能覺知,
滅彼心功用, 寂靜時放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沈浮兩事。覺知已,為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說修習五根。此五根云何得立?
已下解脫種, 欲事增上故,
境界不迷沒, 不散及思擇。
此中增上次第五處流。為修四勤故,心已隨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脫分善根種子,一欲增上故、二勤修增上故、三不忘境界增上故、四不散動增上故、五思擇法增上故。如次第,信等五根應知。
說力損惑故, 前因後是果。
信等五法如前所說。為有勝力,故說名力。勝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說根力有次第。云何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說?五種法如前後為因果故。云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為求得此果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心得三昧(平等住不高不下,一三受故、二一境故。又有五種住未說)。若心得定,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已下種解脫分善根已,說五根是其位。若人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為在五根位中、為當在力位中?
二二通達分, 五根及五力。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行五力。若人下解脫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說覺分。此云何安立?
依分自體分, 第三出離分,
第四功德分, 三種滅惑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德分者名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云何說三法為無染障分?
因緣依處故, 自性故言說。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為重行作因故,此猗與麁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是捨覺分。次說道分。此法云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令他信三種,
對治不助法, 說道有八分。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應知令他信。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說言語,共相難正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衣服等四命緣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自在障對治。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德。第一煩惱者,正勤是其對治。云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德故。此修習對治,若略說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隨顛倒不倒,
無倒無隨倒, 修對治三種。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別?
境界及思惟, 至得有差別。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聞及緣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為滅離身等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非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為至得無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說。修住者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