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所依正教例者
散引諸文。該乎一代。
文體正意唯歸二經。一依法華本迹顯實。二依涅槃扶律顯常。以此二經同醍醐故。
所以釋名論待論絕。乃至偏圓文中具引蓮華三喻釋名。
顯體具用光宅四一。即是實相為行正體也。
況諸境十乘皆以大車為喻。
故生起十乘文末總稱歎云。積劫勤求。道場證得。身子三請。法譬三說。正在茲乎。
是知四種三昧皆依實相。實相是安樂之法。四緣是安樂之行。證實相已。所獲依報名為大果。
起教只是為令眾生開示悟入。
旨歸只是歸於三軌妙法祕藏。
所以始末皆依法華。此即法華三昧之妙行也。
次用涅槃者。雖依法華咸歸一實。末代根鈍。若無扶助。則正行傾覆。正助相添方能遠運。
佛化尚以涅槃為壽。況末代修行非助不前。
故扶律說常以顯實相。推功在彼。故正用法華意顯圓常。即二經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