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疑。從第三來,向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者,法身也。法身無相,云何諸佛必具足相好,始名為佛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此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未始不是法身,正由無相好能現相好。如鏡中無物,方能現物;鏡若有物,安能現物?眾生皆具法身,不能現相好者,以其有物故也。物即虗妄身心之執。此義借須菩提發之,有兩段:初.明無身現身,次.明無相現相。初即隨形好,次即三十二相。論云:法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此二不離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亦得言有,故說具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