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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顕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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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五 苦の章 (5 成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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顕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云何成立苦相?頌曰: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
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相。復次頌曰: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
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當知行性苦, 皆麁重隨故,
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於一切位麁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
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
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
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謂行苦性,煩惱麁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云何五十五種?頌曰: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
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淨業緣苦。身等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苦、位變壞苦、麁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變壞苦、麁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過去故;二嫉妬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顛倒執故;二嫉妬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
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苦。頌曰: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
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緣苦。頌曰: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麁重,
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麁重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
苦麁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應故、麁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
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壞,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壞苦所依。頌曰: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
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生諸苦故,唯有現緣麁重所隨。除上所說,所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
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麁重苦計為我故、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
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功用轉。頌曰: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
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
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
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
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決擇分智,由此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
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智獨滅自苦應知。

4 成無常品
6 成空品

CBETA コード: T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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