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灌頂八年過後而天愛喜見王,征服迦陵迦國。由其地〔捕虜〕而移送之生類,唯有十五萬數,於其處被殺唯有十萬數,或死者有幾倍。由此以後,今既領迦陵迦國,天愛熱心法之遵奉,對於法之愛慕及行法之教勒。此即天愛對征服迦陵迦國之悔謝。不論如何,征服未曾征服之國者,於彼殺戮蒼生、或死亡或移送,天愛對此一切感苦惱,又思慮與悲痛故。
然,天愛比此更感悲痛者,是住此之婆羅門或沙門、或其他之宗派者、或在家者、在其間對長者柔順,對父母柔順,對恩師柔順,對朋友、知己、同僚、親族及奴隷、從行正當之待過,有堅固誠信者,其際蒙受災害及殺戮,或即是別離愛者也。或彼等善保全自身,未曾減殺彼等之愛情,以陷朋友、知己、同僚、親族於不幸,由此其不幸又為彼等之災害即是。此一切人人所蒙之運命又是天愛所感悲痛之處。除臾那人之間,此等之婆羅門及沙門之部眾沒有無住之地方,即於任何地方之人人,對任何之宗派,即沒有無何等信仰之地方。故所領迦陵迦國時而殺蒼生、死、移送之數中,雖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天愛對此現在亦感悲痛。
而天愛思惟:即如他人無加害於朕,但當忍耐者應忍之。故住於天愛之領內,即是林住種族,〔天愛〕亦反省而愛撫之。而彼等專心自愧,更不為所刑殺,猶如來天愛之悔恨,尚且對於天愛有權力,以此告彼等。不論如何,天愛克己不傷害一切之有情,希望公平而柔和。
然,天愛思惟、依法之勝利,此才是最上之勝利。而此勝利,天愛既再三於〔此朕之領內〕并至六百由旬止,凡於諸隣邦人之間——於此有稱為安提瑜迦之臾那王,又越過其安提瑜迦王,有稱為土羅耶王、安提奇那王、摩迦王、阿利奇修達羅王之四王,在南方可得周達諸王、般提耶諸王,以至錫蘭王。如此,在此〔天愛〕王之版圖於臾那人,於柬埔寨人之間的那婆加人、於那婆般提人之間的普闍人、於美提尼奇耶之間的安睹羅人、於波隣達人之間亦到處隨順天愛法之教勒。更於天愛之使臣未到之處,諸人聞而進行隨順於法,以實行天愛之法、制規及法之教勒,又將來亦應隨順。依如此之事,於一切處所得之勝利,不問其如何者,即於,何處皆是此喜悅為本質之勝利。然,此喜悅實輕微之事而已。天愛思惟,唯關於後世者持大果也。
而此法勒,為其目的,〔即〕於一,朕之諸皇子〔乃至〕曾孫,然不思惟不得新之勝利,勝利雖是自然而得,為念寬容及刑罰之輕,更另依法之勝利才是真正之勝利而思惟故而今刻之。依此之勝利是關於現世及後世之〔利益安樂〕。人一切之愛樂以示對於法之愛樂。此實是現世之同時亦是後世〔真實之利益安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