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所受法體
律論不述、成實雜心俱舍諸經論委明。
羯磨疏
〔卷十五、八~卷十六、三十三〕又事鈔。〔卷十六、一~二十三〕
作無作戒
作者、受戒時、動作於外之作業。無作者、其時領納於內之業體。(作是能造、無作是所發。)
┌始登壇後─┬作戒──────────生(未竟) │ └無作戒──────因成未現(潛發) ├三法竟第一剎那(初一念)┬作戒──圓滿 │ └無作戒─圓滿(示現) └第二剎那(第二念)─┬───作戒──謝 └──無作戒─獨存
無作、有作俱無作及形俱無作等。今且約形俱無作言。若論懸防(對未來)禁非(止現起)之功能、實屬無作。無作不能自生、要由作戒而發。故二法相藉、不得立一。
方便
運動造作也。始於登壇、終三法竟(白四竟)第一剎那已前、以身口種種營為構造是也。
法入
十二入之一。新譯作法處。意識所緣之境。
假色
對前五塵實礙之色、故名假色。為法入所攝、故云法入假色。五塵即色聲香味觸之五境、為眼等五根所緣之境也。
非對非礙
資持云。五根五塵、能所俱礙、皆是色故。能所俱對、互不通故。假色不爾。雖與意對、意根通緣一切塵故、(意根通緣五塵通歸法入)即非對義。又假色是色、意根非色、故非礙義。
今祖師究體
已上之文、且據彼宗所計。下二行文、乃南山約義考體、的指體相、方為盡理、契佛本懷。
中陰
亦名中有。謂六趣之外幽陰業識、未至前趣、在死生之間、故名中陰。
細色
資持云、指為細色、獨出今疏。濟緣云、如來由此說業為色。
▲身口業思能造身心作戒體也
┌身 拜跪俯仰┐ │ 登降等。├───色 身口乃是造 ├口 陳詞乞戒┘ 善惡業之具、┐ │ 對答等。 自無功用。 ├能造──作戒體 └業思 立志要期、──心 色不自發、─┘ 希法緣境。 必由心助。 身口造作、 由此統率。
能造身心、或改為能造色心、文益明顯。
非色非心五義求之了不可得
非色者。既能造是心、故所發非色。若約色義反證、色有五義、今並無之。
非心者。雖能造是心。然其所發、體是頑善、無有覺知、不能緣慮、故曰非心。若約心義反證、心有五義、今並無之。五義、如鈔疏委明。
祖師考體
同前釋。
即心造業
業疏云、考其業體、本由心生。由心生者、從作起也。此句推業體發生之始。
熏習有用能起後習
業疏云、還熏本心、有能有用。此云能起後習、即有能也。
有用、謂防非。能起後習、謂發起後行。此二句示業體生已之功。
已上三句即祖師正示業體也。 即是密談善種。
生起┬心為能生 ┐ └業體為所生│ ├心與業體互為能所 熏習┬業體為能熏│ └心為所熏 ┘
心不可狀假色以顯
此二句明作戒、下數句明無作戒。濟緣云、本唯心造、心冥色顯、所以兼之。
異前作戒
不由色心造作也。
強名二非
濟緣云、強名者、此明小教不可直示、且附權意、別彰異名。
資持云。若在彼宗、但計非二。纔云強號、即顯教權。須知強號之言、始見今疏。
▲義說動靜
此句、文同業疏。靈芝釋云、動即是作、靜即無作。
圓成實義
圓滿成就諸法功德之實性。與真如實相等同體異名。
梨耶藏識
梵云阿梨耶、或云阿賴耶。此云含藏識。謂含藏一切善惡因果染淨種子。
隨緣流變造成業種
隨染淨緣、造黑白業。
能造六識
造雖在六、起必依八。與前不同。
作成之業梨耶所持
任持不失也。
名善種子
善是法體、種是譬喻。謂塵沙戒法納本藏識、續起隨行、行能牽來果。猶如穀子投入田中、芽生苗長、結實成穗。相對無差、故得名也。
業雖心造(乃至)對礙
指成宗。
復是四大(乃至)可分
指多宗。
業雖心造
此約作戒。依善性之行心而造作也。
一成已後與餘識俱性非對礙
此約無作戒。
與餘識俱一句、雜心論文。餘識即四心、識想受行。望前作戒行心、故云餘也。
┌作戒───行心──善性───────────一念 │ └無作戒──四心──三性 識想受、皆無記。──常存 行、通三性。
性非對礙者。鈔及業疏皆委明色有五義、今並無之、故知非色。靈芝判此五義中、第四非礙、第五非對。故文云性非對礙也。
四大所造
多宗二戒俱色、如前已明。
體有損益
濟緣云。有損益者、示彼所計。如善戒、持則體肥、犯則戒羸。罪業、造則更增、懺則除滅。由有此義、故立為色。又云、身口七業、持之則損惡而益善、毀之則損善而益惡。
若在成宗、無作非色、故無有惱害損壞之義。
濟緣云。問、有犯則體羸、四捨則戒失、那云無惱壞耶。答。缺行故羸、本得無損。教權故失、業性不亡。此即成宗通深之意。
如涅槃中等
𣵀槃云。我於經中或說為色、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非色、諸比丘便云非色。皆由不解我意。濟緣釋云、謂不知佛方便說故。
並以涅槃等
文舉𣵀槃、義兼法華。
濟緣云。問、依何教義、立此圓教耶。答。下引法華𣵀槃二經為證。法華開聲聞而作佛、𣵀槃扶小律以談常等。
後昆
子孫後世也。
故業疏云等
〔卷十六、二十二〕
域
此字或與寓通、寄也。
[△@▲]摸象
盲人摸象、見𣵀槃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