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會解了義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得無說本無傳, 默然良久別尋玄。
商量據座無非咎, 勘破分明出自然。
承上章不可取法非法,而明無得無說之真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上言法非法皆不可取,則似乎無可得無可說矣。無上菩提,超情離見,清淨本然,隨眾生心,應所知量。眾生根器無定,如來所說亦無定,何曾有一定法可執定說得。若以為非法,則諸法既無,即真實相。實相不無,又不是非法。說是法不得,說是非法不得。凡一定是法,一定非法,可取可說者,皆屬有為分別。菩提之法,是清淨真如,不假分別,無所造作,曰無為法。惟其無為,則無有自體依住處,可以取著,可以言說。不獨如來如是,一切賢聖,離此別無修證之路差別。言法無定相,莫從凌獵,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作一句讀。無為者,以正覺還我自性也。
從非法非非法看來,法本無法,無法即法。以法為法固非,正以無為法不勝岐,故有差別,正深著以無為法之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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