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达磨俱舍论卷第九
尊者世亲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分别世品第三之二
当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状如何?颂曰:
他会投生到哪里,中阴身会是什么样子?答案是:
此一业引故, 如当本有形,
本有谓死前, 居生刹那后。
由于这一业力牵引的缘故, 就像原本存在的形态一般, 所谓本有是指临死之前, 投生刹那之后的阶段。
论曰:若业能引当所往趣,彼业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当本有形。若尔,于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顿起。既有地狱中有现前,如何不能焚烧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恒烧?如暂游园,况在中有。设许能烧,如不可见亦不可触,以中有身极微细故,所难非理。诸趣中有虽居一腹,非互触烧,业所遮故。欲中有量虽如小儿年五六岁而根明利;菩萨中有如盛年时形量周圆具诸相好,故住中有将入胎时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尔,何故菩萨母梦中见白象子来入己右脇?此吉瑞相,非关中有。菩萨久舍傍生趣故,如讫栗枳王梦所见十事:
论中说:如果业力能牵引众生投生到某一趣,那么该业力就会招引能前往中有身的形成。因此,中有身若投生到某一趣,就会呈现该趣本有的形态。如果这样,那么一只狗等动物的腹中可能同时有五趣的中有身产生。既然地狱的中有身会现前,为何不能焚烧母腹?地狱众生在本有阶段也并非持续被焚烧,就像暂时游园一般,何况在中有阶段。即使假设能焚烧,由于中有身极其微细,如同不可见也不可触,因此这一责难不合理。各趣的中有身虽同处一腹,但因业力阻隔,不会互相触烧。欲界中有身的大小虽如五六岁孩童,但根器明利;菩萨的中有身则如盛年时,形貌圆满,具足诸相好,所以住于中有身即将入胎时,能照耀百俱胝四大洲等。既然如此,为何菩萨的母亲会梦见白象入其右胁?这是吉祥瑞相,与中有身无关,因为菩萨早已舍弃畜生趣。正如讫栗枳王梦中所见十事。
谓大象井麨, 栴檀妙园林,
小象二猕猴, 广坚衣鬪诤。
大象在井边, 檀香园中景致佳; 小象与两只猕猴, 宽大衣袍起纷争。
如是所梦,但表当来余事先兆,非如所见。又诸中有从生门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双生者前小后大。法善现说复云何通?
这段梦境,只是预示着未来其他事情的征兆,并不像梦中显现的那样真实。而且,所有中阴身都是从产门进入母胎的,并不是通过撕裂母亲腹部而进入胎中,所以双胞胎里先入胎的较小,后入胎的反而较大。那么,法善现所说的那段经文又该如何理解呢?
(法善现:指《法善现经》,其中可能有关于入胎方式的描述,此处需要与其他经文说法协调一致。)
白象相端严, 具六牙四足,
正知入母腹, 寝如仙隐林。
白象的相貌端正庄严, 具备六根象牙与四只足蹄, 它以清净的正知投生入母胎, 安卧时如同隐修的仙人静居于林中。
不必须通,非三藏故。诸讽颂言,或过实故。若必须通,如菩萨母所见梦相,造颂无失。色界中有量,圆满如本有。与衣俱生,惭愧增故,菩萨中有亦与衣俱。鲜白苾刍尼由本愿力故,彼于世世有自然衣,恒不离身随时改变,乃至最后般涅槃时,即以此衣缠尸焚葬。所余欲界中有无衣,由皆增长无惭愧故。所似本有其体是何?谓死有前、生有后蕴,总说有体是五取蕴。于中位别分析为四:一者中有,义如前说。二者生有,谓于诸趣结生刹那。三者本有,除生刹那死前余位。四者死有,谓最后念。次中有前,有色有情具足四有,若在无色中阙具三。已说形量,余义当辩。颂曰:
不必要求所有偈颂都必须解释通顺,因为它们并不都属于经、律、论三藏的内容。有些偈颂的词句可能夸张不实。但如果必须解释清楚,就像菩萨母亲所见梦境的象征那样,通过偈颂来表达是没有问题的。
色界的中阴身具有固定形态,相貌圆满如同生前。他们与衣物同时化现,这是因为色界众生惭愧心特别深厚的缘故。菩萨的中阴身也同样与衣物俱生。那位皎洁如白莲的比丘尼,由于过去愿力的缘故,生生世世都有自然显现的衣物,始终不离其身且能随需变化,直到最终证得涅槃时,就用这身衣物包裹遗体火化安葬。
其余欲界众生的中阴身则没有衣物,这是因为欲界众生普遍缺乏惭愧心的缘故。中阴身所相似的前世形态具体指什么?是指死亡瞬间到最后投生刹那之间的五蕴聚合体。总体而言,这个生命体就是五取蕴。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细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是中阴阶段,含义如前所述;第二是投生瞬间,指在六道中结胎受生的刹那;第三是存续阶段,除投生刹那到临终之前的全部生命过程;第四是临终时刻,指生命最后的意识瞬间。
在中阴阶段之前,具有色身的有情众生会完整经历这四个阶段,若是无色界众生则缺少中阴阶段而只有三个阶段。已经说明了中阴身的形态特征,接下来将继续探讨其他相关问题。偈颂说:
同净天眼见, 业通疾具根,
无对不可转, 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 湿化染香处,
天首上三横, 地狱头归下。
如同清净天眼所见, 业力通达迅疾具足根器, 无有障碍不可转变, 以香气为食并非久住。
心意颠倒追逐欲望之境, 湿生化生贪染香气之处, 天界众生头部朝上三横而死, 地狱众生头足倒转向下而亡。
论曰:此中有身同类相见,若有修得极净天眼亦能得见,诸生得眼皆不能观,以极细故。有余师说:天中有眼具足能见。五趣中有,人、鬼、傍生、地狱中有见四三二一,谓自下除上。一切通中业通最疾,𣣋虚自在是谓通义,通由业得名为业通,此通势用速故名疾。中有具得最疾业通,上至世尊无能遮抑,以业势力最强盛故。一切中有皆具五根,对谓对碍,此金刚等所不能遮,故名无对。曾闻析破炎赤铁团,见于其中有虫生故,应往彼趣中有已生,一切种力皆不能转,谓不可令人中有没余中有起,余类亦然。为往彼趣中有已起,但应往彼,定不往余。欲中有身资段食不?虽资段食,然细非麁。其细者何?谓唯香气,由斯故得健达缚名。诸字界中义非一故,而音短者如设建途及羯建途,略故无过。诸少福者唯食恶香,其多福者好香为食。如是中有为住几时?大德说言:此无定限。生缘未合中有恒存,由彼命根非别业引,与所趣人等众同分一故。若异此者,中有命根最后灭时应立死有。设有肉聚等妙高山,至夏雨时变成虫聚。应言诸中有渐待此时?为说从何方顿来至此?虽无经论诚文判释,然依正理应作是言:有杂类生数无边际,贪着香味寿量短促,彼诸有情因嗅此气,贪香味故俱时命终,由爱觉先感虫身业,同时于此受细虫身。或多有情应俱生此,多缘未合住中有中,今遇多缘方顿生此。应俱生者定不异时,如有能招转轮王业,要至人寿八万岁时或过此时方顿与果,非于余位。此亦应然。故世尊言:诸有情类业果差别不可思议。尊者世友言:此极多七日,若生缘未合,便数死数生。有余师言:极七七日。毘婆沙说:此住少时,以中有中乐求生有故非久住,速往结生。其有生缘未即和合,若定此处此类应生,业力即令此缘和合。若非定托此和合缘,便即寄生余处余类,有说转受相似类生。且如家牛及狗熊马,欲增次属夏秋冬春,野牛野干罴驴无定。前四中有若不遇时,如次转生后四同类。岂不中有必无与生众同分别,一业引故。如何可言转受相似?
论中说道:这些中阴身只有同类之间能够互相看见,如果有人通过修行获得极为清净的天眼,也能够看见。而天生的肉眼都无法看见中阴身,因为它们极其微细。有些论师说:天界的中阴身具备完整的眼根,能够看见其他中阴身。
五道众生的中阴身,人、饿鬼、畜生、地狱的中阴身分别能看见四、三、二、一道的中阴身,就是说只能看见比自己低的,看不见比自己高的。在所有神通中,业通是最迅速的。所谓通,就是指能够超越障碍、自在无碍。由业力获得的通力就叫做业通,这种通力的作用非常快速。中阴身都具有最迅疾的业通,即使上升到世尊的境界,也没有谁能阻挡抑制,因为业力的作用最为强盛。
所有的中阴身都具备五种根。所谓对,就是指障碍,这些中阴身连金刚等坚硬之物都不能阻挡,所以叫做无对。曾经有人剖开烧得通红的铁块,看见里面有虫子出生。应当投生到哪一道的中阴身一旦产生,任何力量都不能改变它的去向。就是说,不能让人道的中阴身消失而让其他道的中阴身生起,其他各类也都是这样。当要投生某一道的中阴身已经生起,就注定要投生到那一道,绝对不会改投其他道。
欲界的中阴身需要依靠段食吗?虽然也需要段食,但所需的是细微的而非粗重的食物。这些细微的食物是什么呢?就是指香气,因此中阴身又叫做健达缚。在各种字根中,含义往往不止一种,而发音简短的如设建途和羯建途,因为简略所以没有过失。福报较少的中阴身只能食用恶劣的气味,福报较多的中阴身则以美好的香气为食。
这些中阴身要存在多长时间呢?大德们说:这没有固定的期限。只要投生的因缘还没有具合,中阴身就会一直存在。因为它们的命根不是由别的业力引生的,而是和所要投生的那一道众生的众同分相同的缘故。如果情况不是这样,中阴身的命根最后灭尽的时候,就应该确立为死有了。假设有一堆像须弥山那么大的肉,在夏天雨季时变成了虫群。这是说所有中阴身是逐渐等待这个时候呢?还是说它们突然从某个地方一起来到这里?虽然没有经论的确切文字来判定解释,但依据正理应当这样说:有无数种类的众生,贪著香味而寿命短促,这些有情因为嗅到这些气味,贪著香味的缘故同时命终,由于爱觉先前感召虫身的业力,同时在这里受生为微细的虫身。或者有许多有情应当同时在这里出生,但因为多种因缘尚未具合,还处在中阴状态,现在遇到多种因缘才突然在这里出生。应当同时出生的必定不会在不同时间,就像能招感转轮王果报的业力,一定要到人寿八万岁或者超过八万岁的时候才突然结果,不会在其他时候。这里的情况也应当是这样。所以世尊说:各类有情的业果差别是不可心思口议的。
尊者世友说:中阴身最多存在七天,如果投生因缘没有具合,就会多次死亡多次生起。其他论师说:最多七七四十九天。《毘婆沙论》说:中阴身存在的时间很短,因为中阴身乐于追求生有,所以不会久住,迅速前往结生。如果有情投生的因缘没有立即具合,但业力确定要在这个地方、这类众生中受生,业力就会让这些因缘具合。如果不是注定要依托这些具合的因缘,就会转生到其他地方、其他种类的众生中,有的说会转受相似种类的生处。比如家牛、狗、熊、马,分别在春、夏、秋、冬欲望增强,而野牛、野干、羆、驴则没有固定季节。前四种中阴身如果没遇到适当季节,就会依次转生为后四种同类。
难道中阴身必定不会与生有的众同分不同吗?因为是同一业力引生的缘故。怎么能说转受相似种类的生处呢?
如是中有为至所生,先起倒心驰趣欲境,彼由业力所起眼根虽住远方,能见生处父母交会而起倒心,若男缘母起于男欲、若女缘父起于女欲,翻此缘二俱起瞋心。故《施设论》有如是说:时健达缚于二心中随一现行,谓爱或恚。彼由起此二种倒心,便谓己身与所爱合。所憎不净泄至胎时,谓是己有便生喜慰,从兹蕴厚中有便没,生有起已名已结生。若男处胎依母右脇向背蹲坐,若女处胎依母左脇向腹而住。若非男女住母胎时,随所起贪如应而住。必无中有非女非男,以中有身必具根故。由处中有或女或男,故入母胎随应而住,后胎增长或作不男。于此义中复应思择,为由业力精血大种即成根依?为业别生根依大种依精血住?有言:精血即成根依,谓前无根中有俱灭,后有根者无间续生,如种与芽灭生道理。由斯初位名羯剌蓝,亦妙顺成此经文句:父母不净生羯剌蓝。又告苾刍:汝等长夜执受血滴增羯咤私。有余师言:别生大种。如依叶粪别有虫生,不净聚中生羯剌蓝,故说父母不净生羯剌蓝。故与彼经无相违失。如是且说胎卵二生,余随所应今次当说。若湿生者染香故生,谓远嗅知生处香气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香有净秽。若化生者染处故生,谓远观知当所生处,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处有净秽。岂于地狱亦生爱染?由心倒故起染无失。谓彼中有,或见自身冷雨寒风之所逼切,见热地狱火焰炽然,情欣煖触投身于彼。或见自身热风盛火之所逼害,见寒地狱,心欲清凉投身于彼。先旧诸师作如是说:由见先造,感彼业时己身伴类驰往赴彼。又天中有首正上升如从坐起,人鬼傍生中有行相还如人等。地狱中有头下足上颠坠其中。故伽他说:
众生在中有阶段即将投生时,先会生起颠倒心念奔向欲境。虽然由业力所生的眼根处在远方,却能看见投生处父母交合的场景,由此生起颠倒心——若是男胎就会对母亲生起爱欲,若是女胎就会对父亲生起爱欲;相反的,对另一方则会生起嗔恨心。所以《施設论》这样说:这时候的健达缚(中有身)会现起两种心念之一,就是爱欲或者嗔恚。
由于生起这两种颠倒心,就会觉得自己和所爱的一方正在交合。当所憎恶一方的精液进入胎藏时,误认为是自己的就心生欢喜,从此五蕴聚合,中有身便消失,生有现起就称为已经结生。若是男胎,会在母亲右胁处面向背脊蜷坐;若是女胎,则在母亲左胁处面向腹部而住。若是阴阳人入胎时,就随着生起的贪爱相应而住。绝对没有非男非女的中有身,因为中有身必定具足根器。由于处在中有身时或是男性或是女性,所以入母胎时就随相应而住,后来胎体增长可能变成阴阳人。
关于这个道理还应当思考:究竟是由于业力使精血这些大种直接成为根器的所依?还是业力另外生出根器所依的大种依附在精血上住?有一种说法:精血直接成为根器的所依,就是说前面没有根器的中有身灭去之后,具足根器的生有紧接着生起,就像种子与芽的灭生道理。由此最初阶段叫做羯剌蓝(凝滑位),也很符合这段经文:父母不净生出羯剌蓝。又告诉比丘们:你们长久以来执着承受血滴增长羯吒私(血肉位)。
其他法师说:是另外生出大种。就像依附着叶子粪便会有虫子生出,在不净聚集中生出羯剌蓝,所以说父母不净生出羯剌蓝。这与那部经典并没有矛盾。
以上暂且说明胎生和卵生的情况,其余生类随着相应道理现在接着说明。若是湿生众生是因为贪染香气而受生,就是说从远处嗅到投生处的香气就生起贪爱,前往那里受生,随业力相应香气有清净或污秽。若是化生众生是因为贪染处所而受生,就是说从远处观见应当投生的处所就生起贪爱,前往那里受生,随业力相应处所有清净或污秽。
难道地狱众生也会生起贪爱吗?由于心念颠倒而生起贪染并没有错。就是说那些中有身,或者看见自身被冷雨寒风吹逼,看见热地狱火焰炽燃,心里渴望温暖就投身进去;或者看见自身被热风猛火逼害,看见寒地狱,心里想要清凉就投身进去。古德们这样说:由于看见先前造作感召彼处业报时自己的同伴,就奔往那里。
还有天人的中有身是头朝上直立上升如同从坐而起,人类、饿鬼、畜生的中有身行走姿态就如同人间一样。地狱的中有身是头下脚上颠倒坠入其中。所以偈颂说:
颠坠于地狱, 足上头归下,
由毁谤诸仙, 乐寂修苦行。
颠倒坠入地狱中,头朝下脚向上, 只因为诽谤那些修习寂静苦行的修行人。
前说倒心入母胎藏,一切中有皆定尔耶?不尔。经言:入胎有四。其四者何?颂曰:
前面说到颠倒心念进入母胎的情形,所有中阴身都是这样吗?并非如此。佛经中提到:投胎入胎有四种情况。是哪四种呢?偈颂说:
一于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于一切位, 及卵恒无知。
前三种入胎, 谓轮王二佛,
业智俱胜故, 如次四余生。
进入胎藏时保持正念, 住胎与出胎时也保持正念, 在一切状态中皆保持正知, 卵生众生则恒时缺乏正知。
转轮圣王与二佛圣者, 能以三种正知入胎藏: 因业力殊胜、智慧超群、二者俱胜, 依次具足四种胜德,超越其余众生。
论曰:有诸有情多集福业勤修念慧,故死生时念力所持正知无乱,于中或有正知入胎,或有正知住胎兼入,或正知出兼知入住。兼言为显后必带前。有诸有情福智俱少,入住出位皆不正知,入不正知住出必尔,顺结颂法故逆说四。诸卵生者入胎等位皆恒无知。如何卵生?从卵而出。言入胎藏,以卵生者先必入胎。或据当来名卵生者,如契经说:造作有为。世间亦言:煮饭磨麨。故说卵生入胎无失。云何三位正不正知?且诸有情若福微薄,入母胎位起倒想解,见大风雨毒热严寒,或大军众声威乱逼,遂见自入密草稠林叶窟茅庐投树墙下,住时见已住在此中,出位见身从此处出。若福增多入母胎位起倒想解,自见己身入妙园林升花台殿居胜床等,住出如前。是谓三时不正知者。若于三位皆能正知,于入等时无倒想解,谓入胎位知自入胎,住出胎时自知住出。又别显示四入胎者,且前三种谓转轮王、独觉、大觉,如其次第。初入胎者,谓转轮王,入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谓独胜觉,入住正知,非于出位。三入胎者,谓无上觉,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当名显。何缘如是三品不同?由业智俱如次胜故。第一业胜,谓转轮王宿世曾修广大福故。第二智胜,谓独胜觉久习多闻胜思择故。第三俱胜,谓无上觉旷劫修行胜福智故。除前三种,余胎卵生福智俱劣,合成第四。此中外道执我者言:若许有情转趣余世,即我所执有我义成。今为遮彼,颂曰:
论中说:有些众生积累了大量福德,勤修正念与智慧,所以在生死关头能以正念保持觉知、心不散乱。其中有的能清楚觉知入胎的过程,有的能觉知住胎和入胎,有的则能觉知出胎连同入胎、住胎。"兼"字表示后者必然包含前者。另有些众生福德智慧都很浅薄,在入胎、住胎、出胎时都不能保持正知。既然入胎时不能正知,住胎出胎必然也是如此。为顺应偈颂的格式,这里倒着说四种情况。
所有卵生众生在入胎等阶段始终没有觉知。为什么称为卵生?因为是从卵中出生。说"入胎藏",是因为卵生者必定先要入胎。或是根据未来形态而称卵生,就像佛经说"造作有为法",世间人也说"煮饭磨麦"。所以说卵生入胎并无过失。
如何理解三种阶段的正知与不正知?且说那些福德微薄的众生,入母胎时会产生颠倒妄想,看见狂风暴雨、毒热严寒,或大军压境、声势威逼,于是以为自己躲进了密草深林、叶窟茅屋,或藏身树墙之下;住胎时以为自己一直住在这里;出胎时以为自己从这里出去。若福德较深厚者,入母胎时虽仍有颠倒妄想,却看见自己进入美妙园林、登上花台殿阁、安坐华美床榻;住胎出胎时的错觉与前一类相同。以上是三种不能正知的情况。
若能在三个阶段都保持正知,在入胎等时刻就不会产生颠倒妄想:入胎时清楚知道自己在入胎,住胎出胎时也清楚觉知。又特别说明四种入胎者:前三种是转轮王、独觉、无上觉者(佛陀),按此次第排列。第一种入胎者指转轮王,只能正知入胎,不能正知住胎出胎;第二种指独觉,能正知入胎住胎,不能正知出胎;第三种指无上觉者,入胎、住胎、出胎都能正知。这最初三种是以将来成就的果位来称呼。
为何会有这三种差别?是由于业力与智慧的优劣次第:第一业力殊胜,因转轮王过去世曾修广大福德;第二智慧殊胜,因独觉长期修学多闻、善于思辨抉择;第三业智俱胜,因无上觉者历经累劫修行,福德智慧皆圆满。除这三种外,其余胎卵众生福德智慧都低劣,合成第四种。
此时外道执着"我"的人声称:"如果承认众生能转生他世,就证明我所执着的'我'是存在的。"为破除这种观点,偈颂说:
无我唯诸蕴, 烦恼业所为,
由中有相续, 入胎如灯焰,
如引次第增, 相续由惑业,
更趣于余世, 故有轮无初。
没有独立存在的自我,只是各种身心要素的聚合, 这一切都是烦恼和业力所造成。 通过中阴身的相续流转, 投胎转世如同灯焰延续, 就像牵引着次第增长, 生命相续皆因迷惑造业, 再度奔向另一期生命, 所以轮回没有开端。
论曰:汝等所执我为何相?能舍此蕴、能续余蕴,内用士夫此定非有,如色眼等不可得故。世尊亦言: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法假谓何?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广说缘起。若尔,何等我非所遮?唯有诸蕴,谓唯于蕴假立我名,非所遮遣。若尔,应许诸蕴即能从此世间转至余世。蕴刹那灭,于轮转无能,数习烦恼业所为故,令中有蕴相续入胎。譬如灯焰虽刹那灭,而能相续转至余方。诸蕴亦然,名转无失,故虽无我而由惑业诸蕴相续入胎义成。如业所引次第转增诸蕴相续,复由烦恼业力所为转趣余世,谓非一切所引诸蕴增长相续修促量齐,引寿业因有差别故。随能引业势力增征,齐尔所时次第增长。云何次第?如圣说言:
世尊说:你们所执着的"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呢?能够舍弃这个身体、又能接续另一个身体的内在主宰者,确实是找不到的,就像颜色和眼睛这些具体事物一样无法把握。佛陀也曾开示:业力与果报确实存在,但造业的主体却不可得。
所谓舍弃旧身体、接续新身体的过程,其实只是因缘法则的假象。什么是因缘法则呢?就是"有此故有彼,此生故彼生"的缘起道理。既然如此,什么样的"我"不会被否定呢?只有五蕴和合的存在——我们只是假借五蕴安立了"我"的名称,这个假名并不会被否定。
那么是否应该说五蕴本身就能从此世转移到来世呢?五蕴是刹那生灭的,本身并没有轮回转世的能力。由于长期积累的烦恼业力推动,使中阴身的五蕴相续不断地投入胎中。就像灯焰虽然刹那生灭,却能持续不断地照亮周围;五蕴也是这样,虽然念念变迁,但相续流转的过程并不中断。
所以虽然没有实存的"我",但由于烦恼业力的作用,五蕴相续入胎的机制仍然成立。就像业力牵引着五蕴相续增长,同样也是烦恼业力的推动使生命趋向新的轮回。不同的业因会招感长短不等的寿命,随着引业力量的强弱,五蕴就在特定时限内次第增长。这种次第是怎样的呢?正如佛陀所说:
最初羯剌蓝, 次生頞部昙,
从此生闭尸, 闭尸生键南,
次钵罗奢佉, 后发毛爪等,
及色根形相, 渐次而转增。
生命最初形成凝滑的羯剌蓝, 接着发展为厚实的頞部昙, 从这产生柔软的闭尸, 闭尸再生长为坚实的键南, 然后形成肢节完备的钵罗奢佉, 之后毛发指甲等逐渐生长, 各种感官功能与身体形态, 就这样依次发育成熟。
谓母腹中分位有五:一羯剌蓝位、二頞部昙位、三闭尸位、四键南位、五钵罗奢佉位。此胎中箭渐次转增,乃至色根形相满位,由业所起异熟风力转胎中箭令趣产门。如强粪团过量閟澁,从此转堕剧苦难任。其母或时威仪饮食执作过分,或由其子宿罪业力死于胎内。时有女人或诸医者,妙通产法善养婴儿,温以酥油睒末梨汁用涂其手执小利刀。内如粪坑最极猥贱杂秽充塞,黑暗所居无量千虫之所依止,常流恶汁恒须对治,精血垢腻溃烂臭滑,不净流溢鄙秽叵观,穿漏薄皮以覆其上。宿业所引,身疮孔中分解支节牵出于外。然此胎子乘宿所为,顺后受业所趣难了。或复无难安隐得生,体如新疮细软难触。或母爱子或余女人,以如刀灰麁澁两手,执取洗拭而安处之。次含清酥饮以母乳,渐令习受细麁饮食,次第转增至根熟位,复起烦恼积集诸业。由此身坏,复有如前中有相续更趣余世。如是惑业为因故生,生复为因起于惑业,从此惑业更复有生,故知有轮旋环无始。若执有始,始应无因;始既无因,余应自起。现见芽等因种等生,由处及时俱决定故。又由火等熟变等生,由此定无无因起法。说常因论,如前已遣。是故生死决定无初,然有后边由因尽故。生依因故,因灭坏时生果必亡,理定应尔。如种灭坏芽必不生。如是蕴相续,说三生为位。颂曰:
胎儿在母腹中的发育分为五个阶段:第一是凝滑位(受精卵),第二是疱位(胚胎),第三是血肉位(组织分化),第四是坚肉位(器官形成),第五是支节位(四肢发育)。这胎儿在胎中随着时间逐渐成长,直到形体相貌完备,由业力所产生的异熟风力推动胎儿转向产门。如同坚硬的粪团经过狭窄通道,从此坠落经历剧烈难忍的痛苦。
有时因为母亲行动、饮食或劳作的过失,或是胎儿过去业力的影响,会导致胎死腹中。这时若有精通接生的妇女或医生,会用酥油和苣藤汁涂抹双手,持锋利小刀探入产门——那如同粪坑般污秽不堪的地方:充满杂秽,黑暗笼罩,无数虫类寄生,常流恶臭液体,需要持续处理,精血垢腻溃烂腥臭,不净液体横流,仅由薄薄皮层覆盖。随着宿业牵引,从母体产道中分解胎儿肢体牵出体外。
这胎儿乘着过去所造的顺后受业力量,其投生过程难以揣测。有时顺利生产,新生儿身体如新创伤口般柔软脆弱。母亲或其他妇人用粗糙如灰烬的双手,执取洗拭后妥善安置。先喂食清净酥油,再哺乳喂养,逐渐适应粗细饮食,随着成长直至根器成熟,又再生起烦恼积集新业。由此命终之时,又会如前述中有相续般趣向下一世。
如此以惑业为因产生新生,新生又成为惑业之因,从此惑业再招致新的生命,故知轮回循环无始无终。若执着有起点,起点理应无因;既然起点无因,其他现象也应自然生起。但现见禾芽必因种子而生,由处所与时间共同决定。又如火烧能使物熟变,由此确知没有无因生起之法。关于常因论的错误,前文已作破斥。因此生死轮回必然没有初始,但可有终结——因为因缘竭尽的缘故。生命依赖因缘存在,因缘灭坏时生命必然消亡,道理定然如此。犹如种子坏灭则新芽不生。
如此蕴相续可划分为三种生命状态。颂曰:
如是诸缘起, 十二支三际,
前后际各二, 中八据圆满。
如此种种缘起法, 十二支分三时际, 前后二际各两支, 中间八支圆满说。
论曰:十二支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言三际者,一前际、二后际、三中际,即是过未及现三生。云何十二支于三际建立?谓前后际各立二支,中际八支,故成十二。无明行在前际,生老死在后际,所余八在中际。此中际八,一切有情此一生中皆具有不?非皆具有。若尔,何故说有八支?据圆满者。此中意说,补特伽罗历一切位名圆满者,非诸中夭及色无色,但据欲界补特伽罗。《大缘起经》说具有故。彼说,佛告阿难陀言:识若不入胎,得增广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广说。有时但说二分缘起,一前际摄、二后际摄。前七支前际摄,谓无明乃至受;后五支后际摄,谓从爱至老死,前后因果二分摄故。无明等支何法为体?颂曰:
论中说:十二因缘支是: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所说的三际是指:一、前际;二、后际;三、中际,也就是过去、未来和现在三世。为什么十二支要在三际中建立呢?是指在前际和后际各立两支,中际立八支,所以成为十二支。无明和行属于前际,生和老死属于后际,其余八支属于中际。那么这中际的八支,是否所有众生在这一生中都具备呢?并非全都具备。既然这样,为什么说具备八支呢?这是根据圆满具足的情况来说的。这里的意思是,众生经历所有阶段的称为圆满者,并不是指那些中途夭折的以及色界、无色界的众生,而是专指欲界的众生。《大缘起经》说过具足的情况。经中说,佛告诉阿难陀:识如果不入胎,能够增长广大吗?不能,世尊!乃至详细说明。有时只说二分的缘起,一是前际所摄,二是后际所摄。前七支属于前际所摄,就是从无明到受;后五支属于后际所摄,就是从爱到老死,这是根据前后因果二分所摄的缘故。无明等各支是以什么为体性呢?颂文说:
宿惑位无明, 宿诸业名行,
识正结生蕴, 六处前名色,
从生眼等根, 三和前六处,
于三受因异, 未了知名触,
在婬爱前受, 贪资具婬爱,
为得诸境界, 遍驰求名取,
有谓正能造, 牵当有果业,
结当有名生, 至当受老死。
过去的迷惑状态称为无明, 过去种种行为称为业行, 投胎时最初的意识形成生命体, 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形成前称为名色, 从生长出眼等根开始, 到与色声香等境接触前的阶段称为六处, 对苦乐舍三种感受的起因尚未明了时称为触, 在贪爱欲望产生前的感受称为受, 贪着资生器具和情欲称为爱, 为了获得各种境界, 四处追逐寻求称为取, 有就是指真正能造成, 牵引未来果报的业力, 结生来世称为生, 直至将来承受老死称为老死。
论曰:于宿生中诸烦恼位,至今果熟,总谓无明,彼与无明俱时行故。由无明力,彼现行故。如说王行,非无导从,王俱胜故总谓王行。于宿生中福等业位,至今果熟,总得行名。初句位言流至老死。于母胎等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名识。结生识后、六处生前,中间诸位总称名色。此中应说四处生前,而言六者,据满立故。眼等已生,至根境识未和合位,得六处名。已至三和,未了三受因差别位,总名为触。已了三受因差别相,未起婬贪,此位名受。贪妙资具婬爱现行,未广追求,此位名爱。为得种种上妙境界,周遍驰求,此位名取。因驰求故,积集能牵当有果业,此位名有。由是业力从此舍命,正结当有,此位名生。当有生支,即如今识生刹那后渐增,乃至当来受位,总名老死。如是老死,即如今世名色、六处、触、受四支。辩十二支体别如是。又诸缘起差别说四:一者刹那、二者连缚、三者分位、四者远续。云何刹那?谓刹那顷由贪行杀具十二支,痴谓无明,思即是行,于诸境事了别名识,识俱三蕴总称名色,住名色根说为六处,六处对余和合有触,领触名受,贪即是爱,与此相应诸缠名取,所起身语二业名有,如是诸法起即名生,熟变名老灭坏名死。复有说者,刹那、连缚如《品类足》,俱遍有为。十二支位所有五蕴皆分位摄。即此悬远相续无始说名远续。世尊于此意说者何?颂曰:
论中说道:在过去世中各种烦恼的状态,延续至今果实成熟,总体称为无明,因为它们与无明同时运行。由于无明的力量,这些烦恼才会显现。就像说国王出行,不会没有随从,因为国王最为尊贵,所以统称为王行。
在过去世中福业等业力的状态,延续至今果实成熟,总体称为"行"。第一句中的"位"字含义贯穿到老死支。
在母胎中正式结生的时候,在那一刹那的状态,五蕴聚合称为"识"。结生识之后、六处形成之前,中间各个阶段统称为"名色"。这里本应说四处形成之前,却说六处,是根据圆满状态而说的。
眼等感官已经形成,但根、境、识尚未和合的状态,称为"六处"。已经达到三者和合,但还未清楚分辨三种感受因缘差别的状态,统称为"触"。已经清楚分辨三种感受因缘差别的相状,但尚未生起淫欲贪爱,这个状态称为"受"。贪恋美好资具,淫爱显现,但还未广泛追求,这个状态称为"爱"。为了获得种种美妙境界,到处奔走追求,这个状态称为"取"。因为奔走追求的缘故,积累能够牵引未来果报的业力,这个状态称为"有"。由于这种业力的作用,从此舍命,正式结生未来生命,这个状态称为"生"。未来生命的生支,就像现在世的识支,在生起刹那后逐渐增长,直到未来的受位,总体称为"老死"。这样的老死,就像现在世的名色、六处、触、受四支。
这样辨明了十二支各自的体性。
另外,缘起有四种差别说法:一是刹那缘起,二是连缚缘起,三是分位缘起,四是远续缘起。什么是刹那缘起?就是说在刹那之间由于贪心而行杀业,就具足了十二支:愚痴就是无明,思虑就是行,对境界的分别就是识,与识同时的三蕴总称名色,住于名色的根就是六处,六处与其他和合就是触,领受触就是受,贪欲就是爱,与贪相应的各种烦恼就是取,所造的身语二业就是有,这些法生起就是生,成熟变化就是老,灭坏就是死。
又有说法认为:刹那、连缚如《品类足论》所说,都遍及一切有为法。十二支各个阶段的所有五蕴都属于分位缘起。这种遥远相续无始的状态称为远续缘起。
世尊在这里要说明什么意思呢?颂曰:
传许约位说, 从胜立支名。
世尊允许按照修行阶段来说,是根据最殊胜的方面来确立各个修行项目的名称。
论曰:传许世尊唯约分位说诸缘起有十二支。若支支中皆具五蕴,何缘但立无明等名?以诸位中无明等胜故。就胜立无明等名,谓若位中无明最胜,此位五蕴总名无明。乃至位中老死最胜,此位五蕴总名老死。故体虽总,名别无失。何缘经说此十二支与《品类足》所说有异?如彼论说:云何为缘起?谓一切有为乃至广说。素怛缆言因别意趣,阿毘达磨依法相说,如是宣说。分位、刹那、远续、连缚,唯有情数。情非情等是谓差别。契经何故唯说有情?颂曰:
论中这样回答:经传中允许世尊只是根据不同的生命阶段,将缘起分为十二个环节。如果每个环节都具备五蕴,为什么只设立无明等名称呢?因为在各个阶段中,无明等特征最为显著。所以根据最显著的特征来命名,就是说在某个阶段无明最为突出,这个阶段的五蕴就统称为无明。一直到某个阶段老死最为突出,这个阶段的五蕴就统称为老死。因此虽然本质是相同的,但根据特征分别命名并没有错。
为什么经中说的这十二支与《品类足》所说的有所不同呢?就像那部论中所说:什么是缘起?就是指一切有为法……详细说明。经藏的说法是根据特殊的用意,论藏则是依照事物的本质特征来说明,是这样解释的。
关于分位、刹那、远续、连缚这些概念,只适用于有情众生。有情与非有情等的区别就在这里。为什么佛经只讨论有情众生呢?颂文说:
于前后中际, 为遣他愚惑。
从前到后的时间流转中,为了消除众生的愚昧困惑。
论曰:为三际中遣他愚惑?三际差别唯在有情。如何有情前际愚惑?谓于前际生如是疑:我于过去世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云何我曾有?如何有情后际愚惑?谓于后际生如是疑:我于未来世为当有非有?何等我当有?云何我当有?如何有情中际愚惑?谓于中际生如是疑:何等是我?此我云何?我谁所有?我当有谁?为除如是三际愚惑,故经唯说有情缘起,如其次第说无明行及生老死并识至有。所以者何?以契经说:苾刍谛听!若有苾刍,于诸缘起缘已生法,能以如实正慧观见,彼必不于三际愚惑,谓我于过去世为曾有非有等。有余师说:爱取有三亦为除他后际愚惑,此三皆是后际因故。又应知此说缘起门虽有十二支,而三二为性,三谓惑业事,二谓果与因。其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道:为什么要破除众生对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愚昧困惑呢?三世的区别只存在于众生之中。众生对过去世有哪些愚昧困惑呢?就是指对过去世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在过去世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我过去是怎样的存在?我过去是以什么方式存在的?众生对未来世有哪些愚昧困惑呢?就是指对未来世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在未来世将会存在还是不会存在?我未来会是怎样的存在?我未来会以什么方式存在?众生对现在世有哪些愚昧困惑呢?就是指对现在世产生这样的疑问: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我?这个我到底是什么?我属于谁所有?我又将拥有什么?
为了消除众生对这三世的愚昧困惑,所以佛经特别说明了众生的缘起法则,按照顺序阐述了无明、行以及生、老死,还有从识到有的过程。为什么要这样说明呢?因为佛经中说过:比丘们要仔细听!如果有比丘能够用真实的智慧来观察缘起和由缘而产生的现象,他就一定不会对三世产生愚昧困惑,不会纠结"我在过去世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类问题。另外有法师解释说:爱、取、有这三支也是为了破除众生对未来的愚昧困惑,因为这三者都是导致未来结果的因缘。
还应当知道,虽然缘起法门分为十二支,但可以归纳为三种性质和两种范畴。三种性质就是迷惑、业力和事相;两种范畴就是果报与原因。这具体是什么意思呢?颂文说道:
三烦恼二业, 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 由中可比二。
三种烦恼和两种业力, 七种事相也被称为果报, 简要说明果报和简要说明原因, 通过这两者可以推知另外两方面。
论曰:无明爱取烦恼为性,行及有支以业为性,余识等七以事为性,是烦恼业所依事故。如是七事即亦名果,义准余五即亦名因,以烦恼业为自性故。何缘中际广说果因?开事为五、惑为二故。后际略果,事唯二故。前际略因,惑唯一故。由中际广可以比度前后二际,广义已成故不别说,说便无用。若缘起支唯十二者,不说老死果,生死应有终;不说无明因,生死应有始。或应更立余缘起支,余复有余,成无穷失,不应更立。然无前过,此中世尊由义已显。云何已显?颂曰:
论中说:无明、爱、取这些支以烦恼为本质,行和有支以业为本质,其余识等七支则以具体事相为本质,因为它们是烦恼和业所依托的对象。这七种事相也可称为果,由此可推知其余五支也可称为因,因为它们以烦恼和业为本质。为什么在中际广泛阐述果和因呢?因为将事相开列为五支,烦恼开列为二支的缘故。后际简略说明果,事相只有两支的缘故。前际简略说明因,烦恼只有一支的缘故。通过中际的详细说明可以推知前后二际,详细义理已经成立所以不必另说,再说也没有必要。如果缘起支只有十二支,不说老死果,生死就应该有终结;不说无明因,生死就应该有开端。或者应该另立其他缘起支,这样支外有支,就会陷入无穷无尽的过失,实在不应另立。然而并没有前述过失,这里世尊通过义理已经充分说明。如何已经充分说明呢?颂曰:
从惑生惑业, 从业生于事,
从事事惑生, 有支理唯此。
烦恼产生烦恼与业行,业行造就生命现象, 现象中又生烦恼,轮回链条的根本道理就是如此。
论曰:从惑生惑谓爱生取,从惑生业谓取生有、无明生行,从业生事谓行生识及有生生,从事生事谓从识支生于名色,乃至从触生于受支,及从生支生于老死。从事生惑谓受生爱,由立有支其理唯此。已显老死为事惑因,及显无明为事惑果,无明老死事惑性故,岂假更立余缘起支?故经言:如是纯大苦蕴集。若不尔者,此言何用?
论中说:从烦恼产生烦恼,比如贪爱产生执着;从烦恼产生业力,比如执着形成生命存在、愚痴产生行为造作;从业力产生现象,比如行为造作产生意识、生命存在产生新生;从现象产生现象,比如从意识产生身心要素,乃至从接触产生感受,以及从出生产生老死;从现象产生烦恼,比如感受产生贪爱。通过建立这些因果环节,道理就在于此。
这已经说明老死是现象和烦恼的根源,也显示愚痴是现象和烦恼的结果。愚痴与老死本身具有现象与烦恼的性质,何必再另外设立其他缘起环节呢?所以经文说:如此纯粹是巨大苦蕴的聚集。如果不是这样,这段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余释言:余契经说,非理作意为无明因,无明复生非理作意。非理作意亦取支摄,故亦说在此契经中。此非理作意如何取支摄?若言由此与彼相应,则爱无明亦应彼摄。设许彼摄,云何能证非理作意为无明因?若但彼摄即证因果,爱与无明亦彼摄故,应不别立为缘起支。
另外有解释说:其他佛经中提到,错误的念头是无明的起因,而无明又会生出更多的错误念头。这种错误念头也属于“取”的范畴,所以这部经文中也提到了它。
这种错误念头如何归属于“取”呢?如果说是因为它与“取”相应,那么贪爱和无明也应该归属于“取”。即便承认它们归属于“取”,又怎么能证明错误念头是无明的起因呢?如果仅仅因为归属于“取”就能证明因果关系,那么贪爱和无明既然也归属于“取”,就不应该另外单独设立为缘起支了。
余复释言:余契经说,非理作意为无明因,无明复生非理作意,非理作意说在触时,故余经说:眼色为缘生痴,所生染浊作意,此于受位必引无明故。余经言:由无明触所生诸受为缘生爱。是故触时非理作意与受俱转,无明为缘。由此无明,无无因过,亦不须立余缘起支。又缘起支无无穷失,非理作意从痴生故。如契经说:眼色为缘生痴,所生染浊作意。余经虽有如是诚言,然此经中应更须说。不须更说。如何证知?由理证知。何等为理?非离无明受能为爱缘,以阿罗汉受不生爱故。又非无倒触能为染受缘,亦非离无明触可成颠倒,阿罗汉触非颠倒故。由如是理为证故知。若尔,便应有太过失。诸由正理可得证知,一切皆应不须更说,故彼所说不成释难。然上所言,经不别说老死有果、无明有因,生死便成有终始者,此难非理,经意别故。亦非所说理不圆满。所以者何?此经但欲除所化者三际愚故。由所化者唯生是疑:云何有情三世连续,谓从前世今世得生,今世复能生于后世。如来但为除彼疑情,说十二支如前已辩,谓前后中际为遣他愚惑。如世尊告诸苾刍言:吾当为汝说缘起法、缘已生法。此二何异?且本论文此二无别,以俱言摄一切法故。如何未来未已起法,可同过现说缘已生?云何未来未已作法,得同过现说名有为?由能作思力已造故。若尔,无漏如何有为?彼亦善思力已造故。若尔,就得涅槃应然。理实应言依种类说,如未变坏亦得色名,由种类同所说无失。然今正释契经意者,颂曰:
还有人解释说:其他佛经中提到,错误的念头是无明产生的根源,而无明又会滋生出更多错误的念头。这种错误念头在感官接触时就已经存在,所以另一部经中说:眼根与色尘相遇时,就会产生愚痴,进而引发染污的意念。这种染污的意念在感受生起时,必定会引生无明。因此另一部经说:由无明触所产生的各种感受,会成为贪爱的缘起。所以说在感官接触时,错误念头就与感受同时生起,并以无明为缘。这样解释,无明就不会没有来由,也不需要另外建立其他缘起支。而且缘起支也不会陷入无穷无尽的过失,因为错误念头本来就是从愚痴产生的。就像佛经所说:眼根与色尘相遇时,就会产生愚痴所生的染污意念。
虽然其他经典确实有这样的明确说法,但这部经中是否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呢?其实不需要。如何证明这一点?通过道理就能证明。是什么道理呢?因为离开了无明,感受本身并不能成为贪爱的缘起,阿罗汉也有感受,却不会产生贪爱。同时,正确的触也不会成为染污感受的缘起,而离开了无明,触也不可能成为颠倒,阿罗汉的触就不是颠倒的。用这些道理来证明就足够了。
如果这样说的话,岂不是会有过度推论的过失?凡是能用道理证明的,就都不需要再说明了?所以这种说法并不能解决疑问。不过前面提到,如果经典没有分别说明老死有果报、无明有因缘,生死就好像有开始和终结,这种质疑并不合理,因为经典的用意各有侧重。也不能说所说的道理不圆满。
为什么呢?这部经主要是为了消除修行者对三世的迷惑。因为修行者往往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有情众生是如何在三世中连续存在的?就是说从前世投生到今世,又从今世投生到来世。如来为了消除这种疑惑,才宣说了十二缘起支,就像前面已经说明的,用前际、后际、中际来消除众生的愚惑。
就像世尊告诉比丘们说:我要为你们讲解缘起法和缘已生法。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在本论中,这两者并没有区别,因为都包含了所有法。可是未来的法还没有生起,怎么能和过去、现在的法一样说是缘已生的呢?未来的法还没有造作,怎么能和过去、现在的法一样称为有为法呢?这是因为思惟的力量已经造作了。如果这样的话,无漏法怎么也算是有为法呢?那也是因为善思惟的力量已经造作了。照这样说,获得涅槃也应该算是有为法了?实际上应该说是依种类而言,就像还没变坏的也可以称为色法,因为种类相同,这样说并没有错。
不过现在要正确解释佛经的真义,偈颂说:
此中意正说, 因起果已生。
这里要明确说明的是,因果关系的道理——有了因缘条件,相应的果报便会产生。
论曰:诸支因分说名缘起,由此为缘能起果故。诸支果分说缘已生,由此皆从缘所生故。如是一切二义俱成,诸支皆有因果性故。若尔安立,应不俱成。不尔,所观有差别故。谓若观此名缘已生,非即观斯复名缘起,犹如因果父子等名。尊者望满意谓:诸法有是缘起非缘已生,应作四句。第一句者,谓未来法。第二句者,谓阿罗汉最后心位过现诸法。第三句者,余过现法。第四句者,诸无为法。经部诸师作如是白:此中所说为述己情、为是经义?若是经义,经义不然。所以者何?且前所说分位缘起,十二五蕴为十二支,违背契经,经异说故。如契经说:云何为无明?谓前际无智乃至广说。此了义说,不可抑令成不了义。故前所说分位缘起,经义相违。非一切经皆了义说,亦有随胜说。如《象迹喻经》:云何内地界?谓发毛爪等。虽彼非无余色等法,而就胜说。此亦应尔。所引非证,非彼经中欲以地界辩发毛等成非具说,然彼经中以发毛等分别地界,非有地界越发毛等,故彼契经是具足说。此经所说无明等支,亦应如彼成具足说,除所说外无复有余。岂不地界越发毛等洟泪等中其体亦有,洟等皆亦说在彼经。如说复有身中余物,设复同彼有余无明,今应显示;若引异类置无明中,此有何益?虽于诸位皆有五蕴,然随此有无,彼定有无者可立此法为彼法支。或有五蕴而无有行——随福、非福、不动行——、识乃至爱等,是故经义即如所说。所说四句理亦不然。若未来诸法非缘已生者,便违契经。经说:云何缘已生法?谓无明行至生老死。或应不许二在未来,是则坏前所立三际。有说:缘起是无为法,以契经言:如来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缘起法性常住。由如是意理则可然,若由别意理则不然。云何如是意?云何为别意?而说可然及不可然。谓若意说,如来出世若不出世,行等常缘无明等起非缘余法,或复无缘故言常住。如是意说,理则可然。若谓意说有别法体名为缘起湛然常住,此别意说,理则不然。所以者何?生起俱是有为相故。非别常法为无常相可应正理。又起必应依起者立,此常住法彼无明等何相关预,而说此法依彼而立为彼缘起?又名缘起而谓目常,如是句义无相应理。此中缘起是何句义?钵剌底是至义,医底界是行义。由先助力界义转变,故行由至转变成缘。参是和合义,嗢是上升义,钵地界是有义。有藉合升转变成起,由此有法至于缘已和合升起,是缘起义。如是句义理不应然。所以者何?依一作者有二作用。于前作用应有已言,如有一人浴已方食。无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于缘后时方起,非无作者可有作用。故说颂曰:
论中说道:各个分支作为因的部分称为缘起,因为这些条件作为缘缘能生起果报。各个分支作为果的部分称为缘已生,因为这些都从缘而生。如此一切两种含义都能成立,因为各支都具备因果性质。若这样安立,难道不应同时成立吗?并非如此,因为观察的角度有差别。就是说,如果观察这个称为缘已生,就不是再观察这个称为缘起,好比因果、父子等名称。尊者望满认为:诸法中有是缘起而非缘已生的,应当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未来法。第二种情况,是指阿罗汉最后心位的过去现在诸法。第三种情况,是指其余过去现在法。第四种情况,是指诸无为法。经部各位师长提出这样的见解:这里所说的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是经典的本义?若是经典本义,经典本义并非如此。为什么呢?暂且先说分位缘起,以十二类五蕴作为十二支,这违背了契经,因为经典有不同说法。如契经说:什么是无明?指对前际的无知等等详细说明。这是了义的说法,不能强行把它变成不了义。所以前面所说的分位缘起,与经典本义相违背。并非一切经典都是了义说,也有随顺殊胜而说的。如《象迹喻经》说:什么是内地界?指头发、汗毛、指甲等。虽然那里并非没有其余色法等,但就殊胜而言而说。这里也应该如此。所引用的不能作为证据,并非那部经典想用地界来辨明头发汗毛等成为不具足的说法,而是那部经典用头发汗毛等来分别地界,并没有地界超越头发汗毛等,所以那部契经是具足的说法。这部经典所说的无明等支,也应该像那样成为具足的说法,除了所说的以外再没有其他。难道地界不是超越头发汗毛等,在鼻涕眼泪等当中其体性也存在吗?鼻涕等也都说在那部经典里。如说还有身体中其他东西,假设同样那里有余无明,现在应当显示出来;如果引用不同类别放在无明中,这有什么益处?虽然在各位都有五蕴,但随顺这个有无,那个决定有無的可以安立这个法作为那个法的支。或者有五蕴而没有行——随福、非福、不动行——、识乃至爱等,所以经典本义就是如所说的那样。所说的四种情况道理也不正确。如果未来诸法不是缘已生的话,就违背了契经。经典说:什么是缘已生法?指无明、行直到生、老死。或者应该不承认第二支在未来,这样就破坏前面所建立的三世。有一种说法:缘起是无为法,因为契经说: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这样的缘起法性常住。从这个意义上说道理可以成立,如果从别的意义上说道理就不成立。什么是这个意义?什么是别的意义?而说可以成立以及不可成立。如果说意义是,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行等永远缘无明等生起而不缘其他法,或者没有缘所以说常住。从这个意义说,道理可以成立。如果认为意义是说有别的法体名为缘起湛然常住,这个别的意义说,道理就不成立。为什么呢?生起都是有为相的缘故。不是别的常法作为无常相可以符合正理。又起必定应当依起者建立,这个常住法与那些无明等有什么相关,而说这个法依那些建立作为那些的缘起?又名为缘起而说是指常,这样的句义没有相应的道理。这里缘起是什么句义?钵剌底是至的意思,医底界是行的意思。由先前助力界义转变,所以行由至转变成缘。参是和合的意思,嗢是上升的意思,钵地界是有的意思。有借助合升转变成起,由此有法到达缘后和合升起,是缘起的意义。这样的句义道理不应如此。为什么呢?依一个作者有两个作用。在前一个作用应当有已经的说法,如有一人洗浴后才吃饭。没有少许行法有在起之前的,先到达缘后时才生起,没有作者可以有作用。所以说颂曰:
至缘若起先, 非有不应理,
若俱便坏已, 彼应先说故。
如果缘在事物产生之前就存在,这不合道理; 如果缘与事物同时存在,就会破坏因果秩序, 因为那样缘就应该在事物之前就被说明才对。
无如是过。且应反诘声论诸师:法何时起?为在现在、为在未来?设尔何失?起若现在,起非已生,如何成现?现是已生,复如何起?已生复起,便致无穷。起若未来,尔时未有,何成作者?作者既无,何有作用?故于起位即亦至缘。起位者何?谓未来世诸行正起,即于此位亦说至缘。又声论师妄所安立作者作用,理实不成。有是作者,起是作用,非于此中见有作者。异起作用真实可得,故此义言于俗无谬。此缘起义,即是所说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故应引彼释缘起义。故说颂言:
没有这样的过失。且应反问声论派的诸位论师:法在什么时候生起?是在现在世,还是在未来世?假设这样有什么过失?如果生起在现在世,生起就不是已生之法,如何能成为现在?现在即是已生,又怎么还会生起?已生之法再次生起,就会导致无穷无尽的过失。如果生起在未来世,那时法体尚未存在,怎么能成为作者呢?作者既然没有,又哪里会有作用呢?所以在生起的当下也就是到达缘的时候。什么是生起的时候?就是说未来世诸法正在生起的那一刻,就在这个阶段也说是到达缘。再者,声论师虚妄安立的作者与作用,在道理上确实不能成立。有是作者,起是作用,但在这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有独立于作用之外的真实作者可得,所以这个道理在世俗层面并无错谬。这种缘起的意义,就是经中所说的"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因此应该引用这段经文来解释缘起的真义。所以颂文中说:
如非有而起, 至缘应亦然,
生已起无穷, 或先有非有,
俱亦有言已, 暗至已灯灭,
及开口已眠, 若后眠应闭。
如果不是本来存在却生起, 那么到达条件时也应该如此。 一旦生起就会无穷无尽, 或者先前存在却变成不存在。
同时存在的情况已经说过: 黑暗到达时灯已熄灭, 以及张开嘴后已入睡—— 如果后来睡着,嘴应该闭上。
有执:更以余义释难。钵剌底是种种义,医底界是不住义。不住由种种,助故变成缘。参是聚集义,嗢是上升义,钵地界是行义。由嗢为先,行变成起。此说种种缘和合已,令诸行法聚集升起,是缘起义。
有人提出疑问: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解释这个词的含义。“钵剌底”表示种种、多样的意思,“医底”这个词根含有不停留、不固定的含义。因为事物不停留的状态是由各种条件共同作用而形成的,这就构成了“缘”的概念。
“参”是聚集的意思,“嗢”是上升的意思,“钵地”这个词根表示运行、活动的含义。以“嗢”这个上升的动作为先导,运行就转化为生起。这就是说,各种因缘条件和合之后,使得一切现象得以聚集并生起,这就是“缘起”的真正含义。
如是所释,于此可然。眼色各为缘,起于眼识等。此中种种聚集岂成?何故世尊说前二句,谓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为于缘起知决定故。如余处说,依无明有诸行得有,非离无明可有诸行。又为显示诸支传生,谓依此支有彼支得有,由彼支生故余支得生。又为显示三际传生,谓依前际有中际得有,由中际生故后际得生。又为显示亲传二缘,谓有无明无间生行,或展转力诸行方生。有余师释:如是二句为破无因、常因二论,谓非无因诸行可有,亦非由常自性我等无生因故诸行得生。若尔,便成前句无用,但由后句此生故彼生,能具破前无因常因故。然或有执有我为依行等得有,由无明等因分生故行等得生。是故世尊为除彼执,决判果有即由生因。若此生故彼生,即依此有彼有,非谓果有别依余因。谓无明缘行,乃至如是纯大苦蕴集。轨范诸师释此二句,为显因果不断及生,谓依无明不断诸行不断,即由无明生故诸行得生。如是展转皆应广说。有释:为显因果住生,谓乃至因相续有果相续亦有,及即由因分生故诸果分亦生。此欲辩生,何缘说住?又佛何故破次第说,先说住已而后说生?复有释言:依此有彼有者,依果有因有灭。此生故彼生者,恐疑果无因生,是故复言由因生故果方得起,非谓无因。经义若然,应作是说,依此有彼灭无。又应先言因生故果生,已后乃可说依果有因灭无,如是次第方名善说。若异此者,欲辩缘起,依何次第先说因灭?故彼所释非此经义。
这样解释,在这里是合理的。眼睛和颜色各自作为条件,生起眼识等等。这当中种种因素聚集在一起,怎么能形成呢?为什么世尊要说出前面那两句话,就是“依这个有,那个才有”以及“这个生起,所以那个生起”?
是为了让我们对缘起的道理有确定的认知。就像在其他地方说的:依于无明,诸行才能存在,并不是离开了无明还能有诸行。
也是为了显示各个支分辗转相生的关系,就是说,依于这个支分,那个支分才能存在;由于那个支分生起,所以其他的支分才能生起。
又是为了显示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辗转相生的过程,就是说,依于前世的因,才有今世的果;由于今世的业力生起,所以来世的果报得以生起。
还是为了显示直接和间接两种缘,就是说,有的无明紧接着就直接生起行,或者通过辗转的力量诸行才得以生起。
另外有法师这样解释:这两句话是为了破除“无因论”和“常因论”两种错误观点。意思是说,并非没有原因就能有诸行,也不是由恒常的“自性”、“我”等不能作为生起之因的东西,诸行才能生起。
如果这样解释,那么前一句“依此有彼有”就没有用了,只用后一句“此生故彼生”就足够破除前面的无因论和常因论了。然而,有的人执着认为有一个“我”作为依靠,行等才能存在;由于无明等作为生起的因,行等才得以生起。所以世尊为了消除这种执着,明确判定:果的存在正是由于能生起的因。如果是“这个生起所以那个生起”,也就是“依这个有,那个才有”,并不是说果的存在还需要另外依靠其他的因。就是说无明缘行,一直到这样整个大苦的聚集。
有些规范师解释这两句,是为了显示因果的相续不断和生起,就是说,只要无明不断,诸行就不会断;正是由于无明的生起,诸行才得以生起。像这样辗转的关系,都应该详细说明。
还有一种解释:是为了显示因果的相续存在和生起,就是说,只要因的相续存在,果的相续也就存在;并且正是由于因的部分生起,所以果的部分也才生起。
这里本意是要辨明“生起”,为什么又说到“存在”呢?而且佛为什么要打破顺序,先说了“存在”,然后才说“生起”呢?
又有解释说:“依此有彼有”意思是,依于果的存在,可以知道因已经灭去。“此生故彼生”意思是,恐怕有人怀疑果是没有因而生起的,所以再说由于因生起,果才能生起,并不是没有原因。
如果经文的意思是这样,那就应该说“依这个有,那个灭去无”。而且应该先说“因生起所以果生起”,然后才可以说“依果的存在知道因已灭去”,这样的顺序才算是好的说法。如果不是这样,想要辨明缘起,按照什么顺序要先说因的灭去呢?所以那种解释并不符合这部经的真正含义。
复次云何无明缘行,广说乃至生缘老死?我今略显符顺经义。谓诸愚夫于缘生法不知唯行,妄起我见及我慢执,为自受乐非苦乐故,造作身等各三种业,谓为自身受当乐故造诸福业,受当来乐非苦乐故造不动业,受现乐故造非福业。如是名为无明缘行。由引业力识相续流如火焰行,往彼彼趣凭附中有,驰赴所生结生有身,名行缘识。若作此释善顺契经分别识支通于六识,识为先故。于此趣中有名色生,具足五蕴展转相续遍一期生,于《大因缘》、《辩缘起》等诸经皆有如是说故。如是名色渐成熟时,具眼等根说为六处,次与境合便有识生,三和故有顺乐等触。依此便生乐等三受,从此三受引生三爱,谓由苦逼有于乐受发生欲爱,或有于乐非苦乐受发生色爱,或有唯于非苦乐受生无色爱。从欣受爱,起欲等取。此中欲者谓五妙欲。见谓六十二见,如《梵网经》广说。戒谓远离恶戒。禁谓狗牛等禁。如诸离系及婆罗门,播输钵多般利、伐罗勺迦等异类外道,受持种种露形拔发、披乌鹿皮、持髻涂灰、执三杖、剪须发等无义苦行。我语谓内身依之说我故。有余师说:我见我慢名为我语。云何此二独名我语?由此二种说有我故,我非有故说名我语。如契经说:苾刍当知,愚昧无闻诸异生类,随假言说起于我执,于中实无我及我所。于前四种,取谓欲贪。故薄伽梵诸经中释,云何为取?所谓欲贪。由取为缘,积集种种招后有业,说名为有。如世尊告阿难陀言:招后有业说名为有,有为缘故。识相续流趣未来生,如前道理具足五蕴说名为生。以生为缘便有老死,其相差别广说如经。如是纯言,显唯有行无我我所。大苦蕴言显苦积集无初无后。集言为显诸苦蕴生。毘婆沙宗如前已说。
接着要说明的是,无明如何引发行为,乃至生命如何引发老死的过程?现在我要简要地阐明符合经文的含义。那些愚昧的人,对于因缘所生的事物,不知道这些都只是行为造作,错误地产生自我执着和我慢的执念,为了追求自己的快乐而非痛苦,就造作了身体等三种业:为了自己将来能享受快乐而造作福业;为了将来能享受既非快乐也非痛苦的境界而造作不动业;为了眼前的享乐而造作非福业。这就是无明引发行为的含义。
由于引业的力量,意识像火焰一样持续流动,前往各种生命形态,依附于中阴状态,奔赴将要投生的地方,结生而形成新的生命体,这就叫行为引发意识。如果这样解释,就很好地符合了经典中对意识支的说明,意识贯穿于六种感知,因为意识是最先产生的。在这个生命形态中,名色(精神与物质)产生,具备了五蕴(色、受、想、行、识),相互依存、持续不断地存在,贯穿整个生命周期。《大因缘经》、《辩缘起经》等经典都有这样的说明。
当名色逐渐成熟,具备了眼睛等感官,就称为六处(六种感官)。接着与外界接触,就产生了意识,三种因素(根、境、识)和合就产生了相应的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从这三种感受中,引发三种渴爱:由于痛苦的逼迫,对快乐感受产生欲望之爱;或者对快乐和不苦不乐的感受产生色界之爱;或者只对不苦不乐的感受产生无色界之爱。
从对感受的欣喜,产生欲望等执取。这里的欲望指的是五种美妙欲望(色、声、香、味、触)。邪见指的是六十二种错误见解,如《梵网经》中详细说明的。戒指的是远离不良戒律。禁戒指的是像狗、牛等动物的禁戒,比如那些苦行外道和婆罗门,像播输钵多般利、伐罗勺迦等各类外道,他们实行各种无意义的苦行,如裸露身体、拔掉头发、披着乌鸦或鹿皮、头顶发髻、身上涂灰、手持三杖、修剪胡须头发等。
我语指的是依靠这个身体而说有“我”。有其他论师说:自我执着和我慢称为我语。为什么只有这两种称为我语?因为这两种说法都主张有“我”,但实际上“我”并不存在,所以称为我语。正如经典所说:比丘们应当知道,愚昧无知的凡夫们,随着虚假的言辞产生自我执着,其实其中并没有我和我所。
对于前面四种执取,指的是欲望贪爱。所以世尊在各种经典中解释:什么是执取?就是欲望贪爱。由于执取作为条件,积累各种招引未来生命的业,就称为“有”。就像世尊告诉阿难陀:招引未来生命的业称为“有”,因为有作为条件。意识持续流动,趋向未来的生命,按照前面所说的道理,具备五蕴就称为“生”。以生为条件,就会有老死,它们的各种差别在经典中已有详细说明。
这里说的“纯”字,表示只有行为造作,没有我和我所。“大苦蕴”这个词表示痛苦的积累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集”这个词是为了说明各种苦蕴的产生。毘婆沙宗的观点如前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