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畧论卷六
黄教祖师宗喀巴着
邢肃芝 译
寅二 修观法分四: 卯一 依止观法资粮, 卯二 观法差别, 卯三 正修观法, 卯四 修后成办观量。 初又分二: 辰一 总论, 辰二 别说抉择正见理。 今初。
第二点 修习观想的方法分为四步: 第一步 准备观想的基础条件, 第二步 观想的具体差别, 第三步 正式开始观想, 第四步 观想完成后达到的标准。 第一步又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说明, 第二部分 详细解释正确的见解。 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修次中篇说:依止尊胜士夫,听闻正法,如理思维,是毘钵舍那三种资粮。此亦即是亲近无倒了达佛语扼要大善巧师,听闻无垢经论,由闻思慧引发通达真实正见,是不可小观资粮因,若于正义无决定见,必不能生通达如所有性毘钵舍那故。又此正见,要依了义而善寻求,不依不了义,故须先知了不了义二者差别,乃能悟解了义经义,又若不依定量大车释经密意,如同生盲独自无导而往险地,故当以无倒释经论为据。若尔,当依何等释经论耶?谓薄伽梵于众多经续明了授记能解深意圣教心藏,远离一切有无二边,徧扬三处,圣者龙树,应依其论而求通达空性见解。又圣者提婆亦为佛护,清辩,月称,寂命等大中观师,奉为定量,等同龙树。父子二人,统为余等一切中观派鼻祖,故诸先德称此二师为主流中观师,余等称为旁支中观师。又有一类先贤,作如是言,就名言门而立其名,故有二类中观师,谓于名言许外境有名经部行中观师,及于名言不许外境名瑜伽行中观师。又就胜义理趣亦立二名,一于芽等有法及现量非实二者双聚,许为胜义谛,成如幻理。二于现量境,断绝戏论,许为胜义谛,极无所住。此二前者,是寂命论师及莲花戒论师等所许。其如幻及极无所住之名言,印度论师亦有许者,觉慧大译师云:就所许胜义所立二宗,是令愚夫生惊奇觉,智军阿阇黎云:圣父子所着中观论,原未明外境有无之理,其后清辩论师破唯识宗,在名言上立有外境宗。再后寂命论师,依瑜伽行教,于名言上说无外境,于胜义上说心无性,创立不同中观理趣。故有二种中观师,前者名为经部行中观师,后者名为瑜伽行中观师,此种说法,产生次第,是依诸大论典,至月称论师虽于名言许外境有,然不落其他宗派旧规,故不可说为随经部行者,更不可说为同婆沙师。雪山部落后宏教时,有诸大德,于中观师,安立二名,曰应成派,曰自续派,此据明句论而判,故就名言许不许外境定为二类,若就于自相续,引发空性定见异门而立名者,亦有自续应成之二。如是应于此等诸大论师当依何者而求圣父子密意。尊者是以月称论师派为主,依此教授,诸大高德,亦以此派为宗。月称论师是于所有中观论释中,以佛护论师最能表达圣者密意,故以为据,他则多采清辩论师妙解,并破其些微不合理者、纳入圣者密意正解。此二论师所有释论,解说圣父子意趣最为殊胜,故当以佛护月称二大论师著述为抉择标准。
《修次中篇》里说:依靠有德行的老师,听正确的佛法,按照道理去思考,这是修习“毘鉢舍那”(一种深入的观察智慧)的三种基础条件。这也意味着,要亲近那些真正懂得佛法核心要义的、有智慧的大师,听他们讲解纯净的经典和论著。通过听闻和思考产生的智慧,来引发对真实道理的正确见解,这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如果对正确的道理没有坚定明确的见解,就一定不能生起那种通达事物本质的“毘鉢舍那”智慧。而且,这种正确的见解,必须依据“了义”(彻底、究竟的道理)去好好探求,不能依据“不了义”(不彻底、方便的说法)。所以,必须先知道“了义”和“不了义”这两者的区别,才能领悟“了义”经典的真实含义。如果不依靠那些权威的、伟大的论师对经典深意的解释,就像天生的盲人独自没人引导就去危险的地方一样。所以,应当以那些没有错误的、解释经典的论著为依据。那么,应该依据哪些解释经典的论著呢?就是说,佛陀在许多经典和续部里都明确预言过,能够理解佛法深意、掌握其核心宝藏的,是远离一切“有”和“无”两种极端偏见的、智慧遍及三界的圣者龙树。应当依据他的论著来寻求通达“空性”的见解。另外,圣者提婆也被佛护、清辩、月称、寂命等伟大的中观派论师尊奉为权威,地位和龙树等同。龙树和提婆这师徒二人,是其他所有中观派别的源头,所以前辈大德们称这两位是“主流中观师”,其他的则称为“旁支中观师”。还有一些前辈贤者这样说:从“名言”的角度来命名,所以有两类中观师:一类是在“名言”上承认外境存在的,叫做“经部行中观师”;另一类是在“名言”上不承认外境存在的,叫做“瑜伽行中观师”。另外,从“胜义”的道理来命名,也有两种:第一种是把像“芽”这样的具体事物,和它并非真实存在的认识这两者结合起来,承认为“胜义谛”,成就“如幻”的道理。第二种是对直接感知的境界,断绝一切概念分别,承认为“胜义谛”,达到“极无所住”的境界。这前一种,是寂命论师和莲花戒论师等人所主张的。“如幻”和“极无所住”这些名称,印度的一些论师也有采用的。觉慧大译师说:根据他们所主张的“胜义”来建立两种宗派,是为了让普通人产生惊奇和觉悟。智军阿阇黎说:圣者龙树父子所著的中观论,原本没有明确说明外境是有还是无。后来清辩论师为了破斥唯识宗,在“名言”上建立了承认有外境的宗派。再后来,寂命论师依据瑜伽行的教法,在“名言”上说没有外境,在“胜义”上说心也没有自性,创立了不同的中观理论。所以有两种中观师,前一种叫做“经部行中观师”,后一种叫做“瑜伽行中观师”。这种说法的产生顺序,是根据那些大论典来的。到了月称论师,他虽然也在“名言”上承认外境存在,但并不落入其他宗派的旧有规矩,所以不能说他是追随经部行的人,更不能说他和说一切有部的论师一样。在西藏后弘期佛法的时候,有一些大德,对中观师安立了两个名称:叫做“应成派”和“自续派”。这是根据《明句论》来判定的。所以,如果从“名言”上是否承认外境来定为两类的话,那么如果从在自己相续中引发“空性”定见的不同方式来命名,也有“自续”和“应成”两种。那么,对于这些大论师,我们应当依据哪一位来寻求圣者龙树父子的深意呢?尊者是以月称论师的派别为主,依据这个教授,许多大德高僧也以这个派别为宗。月称论师认为,在所有解释中观论的论师中,佛护论师最能表达圣者龙树的深意,所以就以他为依据。对于其他方面,月称则多采用清辩论师的精妙见解,并破除他一些微细不合理的地方,纳入圣者龙树的正确解释中。这两位论师的所有释论,解说圣者龙树父子的意趣最为殊胜,所以应当以佛护和月称这两位大论师的著述作为抉择的标准。
辰二 别说抉择正见理分三:巳一 正示染污无明,巳二 示生死轮回根本,巳三 为求断除我执寻求无我正见。 今初。
辰二、具体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无我”的道理,分为三部分:
巳一、先说明什么是“染污无明”; 巳二、再说明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 巳三、为了断除对“自我”的执着,去寻找“无我”的正确见解。
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薄伽梵说:贪等烦恼对治,仅是一分对治,所说无明对治,乃是根本对治,以无明者,是一切过患之根本,如明句论云:佛在九部契经,依于二谛宣说,就诸世间大行,此中广作阐扬,其为除贪爱故,非为灭除瞋恚,正说灭除瞋恚,亦非灭除贪爱,凡说灭尽慢等,亦非摧毁他染,既是非周徧说,彼彼均无大义,凡说灭尽无明,乃正灭尽烦恼,佛说所有烦恼,均以无明为依。此说对治无明,须修真实,然若不知无明,则无以修其对治,故先了达痴相,最为切要。言无明者,为明之敌品,明亦非任何明了,惟是悟入无我真实智慧,敌品全无其慧,并于余等相违执着,即增益有我。增益又有人我法我二种,即于人我法我迷执不悟,增益理趣,谓于诸法自体或其自相,执有实在自性。如优婆离请问经云:缤纷悦意花齐开,辉煌金殿快意哉,此中全无真作者,尽是分别所假立。分别故立世间相。此说诸法全由分别假立。六十正理论亦云:世间既是痴为缘,何故正等正觉佛,说此世间是虚妄,是故云何不应理。注释解云:世间一切无实自性,唯是分别假立。百论亦云:若无分别,其欲贪等,有即非有,诸有智者,谁又计执,所谓胜义,及云分别。自释亦云:由有分别,故虚妄有,若无分别,有即非有,此等当知,如于盘绳,油然生起蛇想,无实自性。此就安立无实自性分,而说贪等一切,等同绳上,安立为蛇。非说绳蛇及贪等诸法,在名言上有无相同。故由此等理由计执所遮谛实理趣,非就无始虚妄假立,是就自性门,于其境上,执为实有,即于所躭着境,说为我或自性。以此为据,若于补特伽罗无有,名补特伽罗无我,若于眼耳等法上无有,名法无我。若于补特伽罗及法上执有此自性,是二我执。百论释云:此中所谓我者,谓不依仗所有万物他性,独立主体自性。此若无者,即是无我。应知此有法及补特伽罗二者差别,故云法无我及补特伽罗无我。至于补特伽罗我执所缘甚多,如入中论说:正量部一类师说缘五聚蕴。又一类师许一识心为我见正依,识心亦有唯识师及中观师所许阿赖耶识,又有一类中观师不许阿赖耶识,如清辩等中观派,多数声闻部则许意识所缘,此等宗派又有说能修道者我,漂流生死者我,其我之根据,须知是就赖耶等而有二种建立理趣。萨迦耶见俱生我执,入中论中破蕴为所缘,释论说缘假立之我,且唯蕴聚亦非名言之我,以时一聚及蕴时前后相续聚统非所缘,其所缘我要起我想,唯缘补特伽罗。故我之根据,统非建立于一一蕴及二时聚。又此宗派最上差别法数,他处已广释讫,俱生萨迦耶见所缘,须于自我起我想心,缘他相续,执有补特伽罗自相实有俱生,虽是俱生补特伽罗我执,但非彼补特伽罗俱生我见。计执我所俱生萨迦耶见所缘,即是起我所想心俱生我所所缘,不执我之眼耳等所缘行相,即从攀缘所缘已,计执我所自相实有。计执法我俱生所缘,谓自他相续所摄色蕴等,眼耳等,及相续所不摄之器世等,行相如前。入中论释云:云何无明?谓不明万物自性非有,而作增益,于见自性,障覆为性,说名世俗。又云:由如是有支所摄染污无明增上力故。谓即于境执实无明,说此即是染污无明,计执法我,若以烦恼所知二障建立理趣说之,此中如前。此者亦是圣父子所许,如七十空性论云:因缘所生法,凡分别真实,佛说为无明,此生十二支,见真实法空,无明则不生,既是无明灭,故灭十二支。言分别万法真实者,即真实实有或执谛实。宝鬘论云:乃至于蕴有计执,尔时于彼有我执。此与所说,乃至未灭执蕴是实,即未灭除我见之义亦同。四百论亦云:如身根于身,愚痴徧安住,故一切烦恼,坏痴即能坏,若见缘起生,愚痴无所起,故对精勤者,唯此语当说。如是所说愚痴,即是正说三毒随一之痴,染污无明,空义可灭无明,唯须于缘生义中所现缘起甚深理通达。染污无明,当如释论所解是于诸法谛实增益,此理是佛护论师随据圣者密意解释,月称论师明显宣说。
世尊说:对治贪欲等烦恼,只是治标;对治无明,才是治本。因为无明是一切过患的根源。正如《明句论》中所说:佛陀在九部经典中,依据二谛来宣说,针对世间种种行为,广泛地加以阐述。为了断除贪爱而说的法,并不是为了灭除瞋恨;正说灭除瞋恨的法,也不是为了灭除贪爱。凡是说灭尽傲慢等烦恼,也不是为了摧毁其他染污。既然不是普遍地宣说,那些说法各自都没有太大意义。凡是说灭尽无明,才是真正灭尽烦恼。佛陀说所有的烦恼,都以无明为根本依靠。这说明要对治无明,必须修习真实智慧。但如果不知道无明是什么,就无法修习对治它的方法,所以首先要了解愚痴的表现,最为紧要。所谓无明,就是智慧的对立面。智慧也不是一般的明白事理,而是悟入“无我”的真实智慧。它的对立面就是完全没有这种智慧,并且产生其他与之相反的执着,也就是错误地认为有一个“我”。这种错误认为又分为两种:认为有一个“人我”和认为有一个“法我”。也就是对于“人我”和“法我”迷惑执着,不能觉悟。这种错误认为的道理,是说对于一切事物本身或者它们的自相,执着为有实在的自性。就像《优婆离请问经》里说的:缤纷悦目的花朵一齐开放,辉煌的金殿令人心旷神怡,这其中根本没有一个真实的创造者,全都是分别心假立出来的。因为分别,才安立出世间的种种相状。这说明一切事物完全是由分别心假立而成的。《六十正理论》也说:世间既然是愚痴为缘而产生的,为什么正等正觉的佛陀,说这个世间是虚妄的呢?所以这怎么会不合理呢?注释解释说:世间一切都没有实在的自性,只是分别心假立出来的。《百论》也说:如果没有分别心,那么贪欲等烦恼,即使存在也等于不存在。有智慧的人,谁又会去执着所谓的“胜义”和“分别”呢?它自己的解释也说:因为有分别心,所以虚妄地存在;如果没有分别心,存在也就等于不存在。这些道理应当知道,就像把绳子错看成蛇一样,并没有实在的自性。这是从安立“无实自性”的角度,说贪欲等一切烦恼,等同于在绳子上安立为蛇。并不是说绳子、蛇以及贪欲等事物,在名言概念上的有或无是相同的。所以,根据这些理由,所要破除的执着“谛实”的道理,并不是针对无始以来虚妄假立的现象本身,而是针对“自性”这个角度,在对象上执着为实有,也就是在所贪着的对象上,说有一个“我”或“自性”。以此为根据,如果在人上没有这种自性,就叫“人无我”;如果在眼、耳等法上没有这种自性,就叫“法无我”。如果在人和法上执着有这种自性,就是两种“我执”。《百论释》说:这里所谓的“我”,是指不依靠其他万物、独立自在的主体自性。如果这个不存在,就是“无我”。要知道这有“法”和“补特伽罗”两者的差别,所以说“法无我”和“补特伽罗无我”。至于“补特伽罗我执”所缘的对象有很多种。如《入中论》说:正量部有一类论师说缘“五蕴聚合”。又有一类论师承认以单一的“识心”作为“我见”的真正依据,这个识心也有唯识师和中观师所承认的“阿赖耶识”。还有一类中观师不承认阿赖耶识,比如清辩等中观派。多数的声闻部则承认是“意识”所缘。这些宗派又有说能修道的是“我”,漂流生死的是“我”。要知道这个“我”的依据,是就阿赖耶识等而有两种建立的道理。与生俱来的“萨迦耶见”所执着的“我”,《入中论》中破除以“五蕴”为所缘,释论说缘的是“假立之我”。而且仅仅五蕴聚合,也不是名言概念上的“我”,因为同一时间的聚合,以及五蕴前后相续的聚合,都不是所缘的对象。它所缘的“我”要能生起“我想”,只能是缘“补特伽罗”。所以“我”的依据,完全不是建立在一个个单独的蕴,或者两个时间段的聚合上。另外,这个宗派最上乘的差别法数,在其他地方已经广泛解释过了。与生俱来的“萨迦耶见”所缘的对象,必须是对自我生起“我想”的心。缘其他众生的相续,执着有一个“补特伽罗”自相实有的俱生执着,虽然是俱生的“补特伽罗我执”,但不是那种“补特伽罗”的俱生“我见”。执着“我所”的俱生“萨迦耶见”所缘的对象,就是生起“我所想”的心,是俱生“我所”的所缘。不执着“我”的眼、耳等所缘的行相,就是从攀缘所缘之后,执着“我所”自相实有。执着“法我”的俱生所缘,是指自他相续所包含的色蕴等、眼耳等,以及相续不包含的器世间等,行相如前所述。《入中论释》说:什么是无明?就是不明白万物自性本无,而错误地增加上去,对于见到自性,起到障碍遮蔽的作用,称之为“世俗”。又说:由于像这样被“有支”所包含的染污无明的强大力量。就是说对于境界执着为实的无明,说这就是染污无明。执着“法我”,如果以“烦恼障”和“所知障”两种障碍的建立道理来说,这里和前面一样。这也是圣者父子(龙树、提婆)所承认的。如《七十空性论》说:因缘所生的事物,凡是分别其为真实,佛说这就是无明,由此产生十二支。见到真实法性空,无明就不会产生,既然无明灭了,所以十二支也就灭了。说“分别万法真实”,就是认为真实实有或者执着为谛实。《宝鬘论》说:只要对五蕴有执着,那时对“我”就有执着。这和所说的“只要没有灭除执着五蕴是实有,就没有灭除我见”的意思相同。《四百论》也说:就像身体的感觉遍布全身,愚痴也遍布安住,所以一切烦恼,摧毁愚痴就能摧毁。如果见到缘起而生,愚痴就无处生起,所以对于精进修行的人,只有这句话应当说。这里所说的愚痴,正是三毒之一的“痴”,也就是染污无明。能够灭除无明的空性道理,必须在对缘生道理中所显现的“缘起”甚深义理通达之后。染污无明,应当如释论所解释的,是对诸法谛实的错误增益。这个道理是佛护论师依据圣者的密意解释的,月称论师则明显地宣说了。
巳二 显示生死轮回根本。
二、说明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
如是如前所说执有二我之无明,复有内道外道多种宗派所许不同,有立常一自在之我,有许所取外境无东等方分,一一极微及聚粗色,有许能取内识了别无前后时分,心识无刹那分,有许心识等流,有许无能所二空,唯识实有徧计执性补特伽罗,非法我执,不论由宗派变不变心一切均有,此不观待宗派变心,是说无始以来俱生二种我执,即为此中所说轮回根本。入中论云:诸于旁生多刧转,彼虽不见常转因,彼等我执亦随逐。义说一切有情生死系缚,即是俱生无明,徧计无明,唯是宗派论者所有,不应立为轮回根本。故于此中变更所缘获得决定,最为切要,若不知者,在抉择正见时,不能摄持何为俱生无明之义,如能握持抉择重心,纵不了知诸徧计执境坏相,而能舍弃俱生无明坏性,可灭二我,故如前说,非唯破除诸宗派论者种种安立,唯抉择无我,即在修时,亦唯此须修,以正见抉择,是为所修义故。是以由修而证,修达究竟亦唯无余灭此,先见唯徧计执性安立二我是无,次求灭除俱生烦恼,极为应理。入中论云:证无我时断常我,此亦不许我执依,是故若能了无我,说灭我见最希有。释论亦云:以譬喻门,显示此义互无系属,故说颂曰:自室墙隙见有蛇,为除恐惧说无象,谓能断除蛇恐怖,嗟乎为他所讥笑。此虽是说补特伽罗无我,法无我亦同,故可作如是说,证无我时断妄我,不许此为无明依,是故若能了无我,灭尽无明最希有。问若尔云何宝鬘论云,乃至于蕴有计执,尔时于此有我执,若有我执亦有业,从业展转而结生,是说执有实蕴法我计执是轮回根本。又入中论云:一切烦恼过无余,均从坏聚见所生,慧者当能徧照见。此又说坏见为轮回根本,则二者相违,不应轮回根本有二种不同故。答云无过,因此宗二我执所缘,各别分开执持行相,故无相异,两者均是执着自相实有为行相故。又轮回根本两相违者,谓行于境,持相二者不同,亦能建立轮回根本故,是以宣说法我执是坏见因,是说无明内中二执因果之理,若说二执为烦恼根本者,是说我执及持相相异统为余一切烦恼根本。故此理趣有二无违,无明类同前后两者,说为轮回根本,无所相违。月称论师于坏聚见,既未明说无明为主,亦未别说法及人我,但总说执法实有即是染污无明。又说补特伽罗我执是执补特伽罗自相实有,亦多宣说俱生萨迦耶见即是轮回根本。若说从计执实有无明而外另有余事,故立轮回根本持相两种不同而相违者,实则二者俱是无明,前说俱生无明,即于所增益境上俱生,余一切徧计烦恼,是于各别境所取而转,如眼等余四根,是依于身根而住,只取自境,如是余一切烦恼,亦依俱生无明而转,故说痴为上首。如云:如身根于身,痴为徧依处。百论释云:贪等本净,唯由愚痴徧计诸法自性,故于爱非爱等差别境上增益而转,即以此故,与痴相属而起,亦依于痴,痴为上首,故由愚痴,于一切境,执取自相实有,所取之境,若顺己意,缘已起贪,若逆己意,见而起瞋,若于其境无所顺逆中和而住,不起余二同愚痴类而起后者。六十正理论云:三有含识诸有情,云何不生大恼毒,何时住于无顺逆,即由烦恼变成执。本释所说如前。宝鬘论亦显密意云:由执实蕴而生坏见。而有余烦恼生,其理在共中士道时已释,应当推知。又量释论云:凡诸见有我,云我躭着常,于我乐起爱,由爱障过失,徧爱其功德,取办我所乐,故于我贪着,即成生死因。此宗前所说二种我执建立道理虽异,但烦恼次第生理,是依于此亦所应知,此复初于我想起缘,计执我是实有自相,而起我贪,在我乐上,生起爱着,所谓我乐亦不观待我所,因不自在,由爱我所,故障过失而见功德,遂取我所,成办我乐,如是引生烦恼,造作行业,由业结生流转生死。空性七十论云:业惑为因相,行惑业为主,身是业因相,三者自性空。由如是理,生死轮回次第,须得决定,依之而修。
就像前面说过的,那种执着于有“我”和“法”这两种真实存在的无明,在佛教内部和外道的各种宗派里,看法也都不一样。有的宗派认为有一个永恒、单一、自在的“我”;有的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外在事物,没有东、西这些方位概念,都是由一个个不能再分的极微,或者由它们聚合成的粗大色法构成的;有的认为能感知的内在心识,它的了别作用没有前后时间上的分别,心识本身也没有刹那的变动;有的承认心识是相续不断的;有的不承认能取和所取都是空的,认为只有心识是真实存在的,而执着于一个“人我”只是虚妄分别,不是对“法”的执着。不管这些宗派的见解怎么变,这种无明其实人人都有。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不依赖任何宗派的特殊见解,而是说从无始以来就与生俱来的两种我执,这才是这里所说的轮回根本。《入中论》里说:那些在畜生道里流转了很多劫的众生,他们虽然看不到流转的常因,但那种我执也一直跟着他们。这意思就是说,一切有情众生的生死束缚,根源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无明。至于那些通过宗派理论分别计度出来的无明,只是那些学宗派理论的人才有的,不应该立为轮回的根本。所以,在这里,弄清楚我们所要破除的对象到底是什么,是最关键、最重要的事。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在抉择正见的时候,就抓不住“俱生无明”到底指的是什么。如果能抓住这个抉择的重点,那么即使不完全了解那些分别计度出来的种种错误境界,也能舍弃掉俱生无明的错误本质,从而灭除“我”和“法”这两种执着。所以,就像前面说的,我们抉择无我,不仅仅是为了破除各个宗派论师所安立的各种错误见解,而且在实修的时候,也只需要修这个。因为用正见来抉择,就是我们要修的内容。所以,通过修行来证悟,修行达到究竟,也无非就是无余地灭除这个无明。先认识到,那些通过分别计度安立出来的“我”和“法”是虚假的;然后再去寻求灭除与生俱来的烦恼,这是非常合理的。《入中论》说:证得无我的时候,就断除了那个常恒的“我”,但这也不承认我执是依他而有的。所以说,如果能了达无我,断除我见是最稀有的。释论里也用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所以颂文说:在自己屋子的墙缝里看见有蛇,为了消除恐惧却说“没有大象”,认为这样能断除对蛇的恐惧,唉呀,这会被别人讥笑的。这里虽然是说“人无我”的道理,但“法无我”的道理也一样。所以可以这样说:证得无我时断除了虚妄的“我”,不承认这是无明的所依,所以说,如果能了达无我,灭尽无明是最稀有的。有人问: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宝鬘论》里说:只要对五蕴还有执着,那时就有我执;如果有我执,就会有业;由业辗转,就会结生受生。这意思是说,执着五蕴是实有的“法我执”,才是轮回的根本。另外,《入中论》里又说:一切烦恼过失的根源,都是从“坏聚见”产生的,有智慧的人应当能普遍照见。这里又说“坏聚见”是轮回的根本。那这两者不就矛盾了吗?轮回的根本不应该有两种不同的东西。回答说:这没有过失。因为在这个宗派看来,两种我执所缘的对象虽然各别分开,执持的方式也不同,但本质上没有差异,两者都是以执着事物有真实自相为行相的。另外,说轮回根本有两种看似矛盾的说法,是指它们在所缘境和执持方式上不同,但这也能安立为轮回的根本。所以说“法我执”是“坏聚见”的因,这是在说明无明内部两种执着的因果关系;如果说两种执着是烦恼的根本,这是在说我执以及它的执持方式,共同成为其余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这两种道理并不矛盾。无明的类别,像前面说的前后两者,说它们都是轮回的根本,这并不矛盾。月称论师在讲“坏聚见”时,既没有明确说无明是主因,也没有特别区分法和人我,只是总的说:执着法是实有的,就是染污无明。他又说,“补特伽罗我执”就是执着“补特伽罗”有真实自相,也多次宣说俱生的“萨迦耶见”就是轮回的根本。如果说,除了计度实有的无明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所以安立轮回根本有两种不同的执持方式而互相矛盾,实际上,这两者都是无明。前面说的俱生无明,是在所妄加增益的境上自然生起的;其余一切分别计度的烦恼,则是在各自别别的境上生起而运转的。就像眼等其他四根,是依靠身根而安住,只取自己的境一样,其余一切烦恼,也是依靠俱生无明而运转的,所以说“痴”是上首。就像经里说的:就像身根对于身体,无明是普遍依处。《百论释》里说:贪等烦恼本性是清净的,只是由于愚痴,普遍计度诸法有自性,所以在可爱、不可爱等差别境上,妄加增益而运转。正因为如此,它们与痴相关联而生起,也依止于痴,痴是上首。所以,由于愚痴,对一切境都执着为有真实自相。对所取的境,如果顺合自己的心意,就缘着它生起贪;如果违逆自己的心意,见到它就生起嗔;如果对那个境没有顺逆,处于中和状态,不起贪嗔,那么就和愚痴同类,生起后面的(痴)。《六十正理论》说:三界中含识的有情,为何不生起大烦恼毒?何时安住于无顺无逆?烦恼就是由执着变成的。本论和释论所说的道理如前。《宝鬘论》也显示了密意说:由于执着实有的五蕴,而生起坏聚见,进而有其他烦恼生起。这个道理在共中士道的时候已经解释过,应当推求了知。另外,《量释论》说:凡是执著有“我”的见解,认为“我”是常恒的,就会对“我”的安乐生起贪爱;由于贪爱,就会障蔽过失,普遍贪爱其功德,从而去获取、成办“我所”喜爱的。所以,对“我”的贪著,就成了生死的因。这个宗派前面所说的两种我执,安立的道理虽然不同,但烦恼生起的次第道理,也是依此而应知的。这又是怎样的呢?最初,是缘着“我”的想法,计执“我”是实有自相的,由此生起对“我”的贪爱;在“我”的安乐上,生起爱著。所谓的“我乐”,也不观待“我所”,因为“我”本身不自在,由于贪爱“我所”,就会障蔽过失而只见功德,于是就去获取“我所”,成办“我”的安乐。像这样引生烦恼,造作业行,由业力结生,流转生死。《空性七十论》说:业和烦恼是因相,行和烦恼以业为主,身是业的因相,这三者自性是空。由这样的道理,生死轮回的次第,必须获得决定的认识,并依此而修行。
巳三 为求断除我执寻求无我正见分二: 午一 欲断无明须求通达无我正见之因相, 午二 生起通达无我正见之理。 今初。
巳三、为了断除自我执着,寻求无我正见的道理,分为两部分: 午一、想要断除无明,必须寻求通达无我正见的原因; 午二、生起通达无我正见的道理。 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前说为令尽断无明二种我执,虽须希求 而于所希求者,尤宜明了,或能如是正求,而于我执是为流转生死根本道理,不作勤奋求其了知,或有所知,既以了义经论善为破除我执所取之境,而于相续所当生起清净无我正见事,不作奋勉,斯乃极钝根性,既舍趣入解脱及一切智道,慧命难续。法称论师云:此境不破灭,断彼不可能,断德失随起,贪欲瞋恚等,不见彼等境。谓断内心上所断,则不计执,如为刺患,若欲拔除,须用针锋,从根拔起,如是外境所断,是不观待所取境灭,须断我执,则于境上所取事,全无所见。月称论师云:贪瞋等烦恼及一切生死老等遇患,是从我执所生,为灭除此故起断欲,尔时我执所增益境补特伽罗之我,诸瑜伽师则由正理灭除。入中论云:无余烦恼患,坏聚见所生,具慧明了见,我是境分别,瑜伽师灭我。此复须是修真实义者,名瑜伽师。此理亦是龙树菩萨尊胜密意。六十正理论云:此是诸见因,此无惑不生,故若徧了知,惑见均徧净,凡若拟了知,须了缘起生,缘生即无生,此即徧智说。谓染污见,许为余一切惑因,于缘成法,执为谛实,由缘生理,通达诸法自性无生,故说能断,言了知自性本空者,谓所计执诸法自性实有,境本无灭,故是不生。提婆菩萨所说同此,前已引证。又四百论云:境若见无我,三有种随灭。谓我执所取外境,既见无我,则尽断三有根本无明。寂天菩萨亦云:补特伽罗空性,极应成办,断此根本,一切烦恼均不生故。如圣如来秘密经云:如是寂慧应知,如断树根,则一切枝叶枯萎,如是寂慧,若是止灭萨迦耶见,则一切烦恼随烦恼无不全净。此说修而证得补特伽罗自性空之空性,则灭坏聚见,此若灭者则一切余烦恼尽灭。不灭补特伽罗我执之境,不能通达无我故。经中明说,坏见是一切余烦恼根本,若以除无明外,而有二种生死不同根本,此亦不应理故。总之诸大善巧解释甚深经义,抉择真实义谛,是由多种教理解释,凡是颠倒执取之我,全是无有,空不见其我,是为无我,凡未能通达空性者,如是深切了知,最为切要。若于所破生死系缚根本倒境之义,不修习者,纵欲修习此外余甚深义,则于我执,毫无伤损,既不能引发无我慧及真实空性,自不能灭我执故,又不能坏我执境,心于彼境,仅作内摄,不令外散,此亦不能建立趣入无我,此义是说,意于境转,有三所缘,一者执实,一者执不实,一者计执不计此二差别,既不执不实,亦不执为实,如是既不趣入二我,亦不须趣入二无我,心于第三聚漫无边际。要知二种我执,主要是缘人法二事而转,凡于乱本,如何是无所取彼相,是须抉择。否则,等同捕贼,已藏密林,徒劳追踪。故能灭尽乱本,是由修习所抉择义,似此之空,是最胜真实义。如是于男女等补特伽罗,色受等法戏论执为实有之无明,是由修习既得通达无我空性正见而灭,此若灭者,执实缘境所起爱非爱等增益相非理作意虚妄分别亦灭,此若灭者,坏见为根本所起贪等诸余烦恼亦灭。此若灭者,此所等起诸业亦灭。此若灭者,众业牵引生死无自在生亦灭,得解脱道,决定坚固生起,故当寻求无疑真实正见。中论云:业惑尽解脱,业惑从分别,分别从戏论,空性离戏论。故能了知止灭轮回流转次第,是须爱重能证真实义谛,不善抉择所缘。无以成办。
前面说过,为了彻底断除无明引发的两种自我执着,虽然需要去追求,但对于所追求的目标,尤其要清楚明白。有些人虽然能这样正确地追求,却对“自我执着是流转生死的根本”这个道理,不努力去了解;或者即使知道一些,也仅仅是用究竟的经典和论著来破除自我执着所执取的对象,而对于自己相续中应当生起的清净无我正见这件事,却不努力去修持。这属于极其迟钝的根性,已经舍弃了趣入解脱和一切智慧的道路,智慧的命脉很难延续下去。法称论师说:这个所执的境不破灭,断除它是不可能的。断除的功德和过失会随之而起,贪欲、嗔恨等烦恼,是因为没有看清它们的本质。意思是说,要断除内心所要断除的执着,就不能去计度执着。就像为了拔除刺的伤害,需要用针尖从根部拔起一样。同样,外境上所要断除的,并不是等待所执取的对象消失,而是必须断除自我执着。这样一来,对于境上所执取的事物,就完全看不到了。月称论师说:贪、嗔等烦恼,以及一切生、老、病、死等痛苦,都是从自我执着产生的。为了灭除这些,才生起断除的愿望。那时,自我执着所增益的那个“补特伽罗之我”,瑜伽师们就用正确的道理来灭除。《入中论》说:一切烦恼的祸患,都是由“坏聚见”所生。有智慧的人清楚地看到,“我”只是对境的一种分别,瑜伽师就是要灭除这个“我”。这里所说的瑜伽师,是指修行真实义的人。这个道理也是龙树菩萨尊胜的密意。《六十正理论》说:这是各种邪见的根源,这个没有了,惑乱就不会生起。所以如果完全了知,惑乱和邪见就都会清净。凡是想要了知,必须了知缘起而生,缘生就是无生,这是遍智(佛)所说的。意思是,染污的邪见,被认为是其他一切惑乱的根源。对于缘起而成的法,执着为真实存在。通过缘起的道理,通达诸法自性无生,所以说能断除。所谓了知自性本空,是指所计度执着的诸法自性实有,其境本来就没有生起过,所以是不生。提婆菩萨所说的与此相同,前面已经引证过。《四百论》又说:如果在对境上见到无我,那么三有(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种子就会随之灭尽。意思是,自我执着所执取的外境,既然见到了无我,就能彻底断除三有的根本——无明。寂天菩萨也说:补特伽罗的空性,是极其应该去成就的。断除了这个根本,一切烦恼都不会生起。正如《圣如来秘密经》所说:寂慧啊,应当知道,就像砍断树根,一切枝叶都会枯萎一样,寂慧啊,如果止灭了萨迦耶见,那么一切烦恼和随烦恼没有不完全清净的。这说明,通过修行证得补特伽罗自性空的空性,就能灭除坏聚见。这个如果灭了,那么其他一切烦恼也就都灭了。不灭除补特伽罗我执的对象,就不能通达无我。经中明确说,坏见是一切其他烦恼的根本。如果认为除了无明之外,还有两种不同的生死根本,这也是不合理的。总之,诸位大善巧者解释甚深经义,抉择真实义谛,是用多种教理来解释的。凡是颠倒执取的“我”,完全是空无的,在空性中见不到那个“我”,这就是无我。凡是未能通达空性的人,这样深切地了知,最为紧要。如果对于所要破除的、作为生死系缚根本的颠倒境的意义不修习,纵然想修习除此之外的其他甚深义理,对于自我执着也毫无损伤。既然不能引发无我的智慧及真实的空性,自然不能灭除自我执着。又不能破坏自我执着的对象,心对于那个对象,仅仅向内收摄,不让它向外散乱,这样也不能建立趣入无我的道路。这个意思是说,意识缘境而转,有三种所缘:一是执着为实有,一是执着为不实有,一是不计度执着这两种差别,既不执着为不实,也不执着为实。这样既不趣入两种我,也不需要趣入两种无我,心就在第三种状态中漫无边际。要知道两种我执,主要是缘于“人”和“法”这两件事而转。对于惑乱的根源,如何才是无所执取的那个相,这是需要抉择的。否则,就如同追捕盗贼,贼已经藏进了密林,只是徒劳地追踪。所以,能灭尽惑乱根源的,是通过修习所抉择的意义。像这样的空性,是最殊胜的真实义。这样,对于男女等补特伽罗,对于色、受等法,戏论执着为实有的无明,是通过修习、通达无我空性的正见而灭除的。这个如果灭了,那么执着实有、缘境而起的可爱与不可爱等增益相、非理作意、虚妄分别也就灭了。这个如果灭了,以坏见为根本所生起的贪等其余烦恼也就灭了。这个如果灭了,由此等起的各种业也就灭了。这个如果灭了,由众业牵引、不得自在的生死也就灭了,解脱之道决定坚固地生起。所以应当寻求无疑的真实正见。《中论》说:业与惑尽则得解脱,业与惑从分别生,分别从戏论生,空性则远离戏论。所以,能够了知止息轮回流转的次第,必须珍爱并重视能够证得真实义谛,不善于抉择所缘的对象,是无法成就的。
午二 生起通达无我正见之理分三: 未一 将生二无我见次第, 未二 正生二种正见次第, 未三 建立世俗胜义二谛。 今初。
午二、明白“无我”正确见解的道理,分三部分: 未一、产生两种“无我”见解的先后顺序, 未二、真正生起两种正确见解的先后顺序, 未三、建立世俗谛和胜义谛两种真理。 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二种我执生起次第,先由法我执引生补特伽罗我执若即彼我执转为无我,先起补特伽罗无我正见,后引通达法无我正见,宝鬘论云:士夫非地水,非火风虚空,非识非一切,六界集聚故,此外何所有,故无真实性,如是一一界,集聚亦不真。如前所说补特伽罗,及所安立根本,地等诸界,全无自性。明句论及佛护论师亦云:若能入真实义谛,须先能入补特伽罗无我,寂天菩萨亦如是说。所以必须如是次第,谓于总事人法之上,犹待决定之无我虽无粗细,而别事要旨,在补特伽罗上易于决定,在法上难以决定故。如以法无我为例,在眼耳等上难定,在影像等上易定,此等如前所举抉择无我之喻,显此密意三摩地王经亦云:如何尔自起我想,心于所知当推量,一切诸法之自性,周遍清净如虚空能由一法知一切,亦由一法见一切。谓若善知,凡所生起,念我我想,我自性,以之配合内眼耳等外瓶等诸法,并能了知与彼相同,由是见知一法本体之,亦能见知余一切法自性。
两种自我执着产生的顺序是这样的:先由对事物的执着,引生出对“我”这个人的执着。如果要反过来,把这种对“我”的执着转变为“无我”的智慧,那么,首先要生起“人无我”的正确见解,然后才能引生出通达“法无我”的正确见解。
《宝鬘论》里说:一个人,不是地,不是水,不是火,不是风,不是虚空,不是意识,也不是所有这些元素的总和。他只是这六种元素暂时聚合而成的。除了这些,哪里还有一个独立的“我”存在呢?所以,这个“我”并没有真实不变的本体。同样的道理,这六种元素中的每一个,它们聚合而成的这个整体,也不是真实不变的。
就像前面说的这个“人”,以及构成他的根本——地、水、火、风等元素,都完全没有自己独立、实在的本性。
《明句论》和佛护论师也说过:如果想要证入真实的道理,必须先能证入“人无我”。
寂天菩萨也是这样说的。
之所以必须按照这个顺序,是因为:在总体上,无论是“人”还是“法”,要确定它们“无我”的本质,这个“无我”的道理本身并没有粗浅和深奥的区别。但是,具体到个别事物上,在“人”这个层面,比较容易确定它是“无我”的;而在“法”这个层面,就比较难以确定。
举个例子,就拿“法无我”来说,在眼睛、耳朵这些具体事物上,很难确定它们“无我”;但在镜中影像、水中月影这类虚幻的事物上,就比较容易确定它们是“无我”的。这些例子,就像之前举过的用来分析“无我”的比喻一样,都表明了这层深意。
《三摩地王经》也说:你为什么会生起“这是我”的念头呢?你的心应该去推究、观察你所认知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本性,都像虚空一样,是普遍、清净、空无自性的。能够通过透彻了解一法,而了知一切法;也能够通过透彻观察一法,而见到一切法。
意思是说,如果能够真正明白,凡是生起的“这是我”、“我的想法”、“我的本性”这些念头,并把它们与内在的眼、耳等感官,以及外在的瓶子等事物配合起来观察,并且能够了知,它们都同样没有真实自性。那么,通过这样透彻地观察、了
未二 正生二种正见次第分二: 申一 抉择特补伽罗无我,申二 抉择法无我。初又分二: 酉一 正释补特伽罗。 酉二 抉择此无自性。 今初。
第二部分,正式产生两种正见的顺序,分两段:第一,抉择补特伽罗无我;第二,抉择法无我。第一段又分两段:第一,正式解释补特伽罗;第二,抉择补特伽罗没有自性。现在是第一段。
云补特伽罗者,谓天等六种,及异生圣者等补特伽罗,此复造集黑白业者,果感受者,生死流转者,为解脱事能修道者,证得解脱者等。入中论释等引经量云:云我是魔心,尔是见所转,空去此想蕴,有情则非有,如诸支分集,依此说有车,如是依诸蕴,说世俗有情。此中初颂是说在胜义谛上无补特伽罗故无补特伽罗之我。又颂第一句说补特伽罗我执缘于魔心,颂第二句说如是执者为恶见所蒙,颂三四句说蕴聚补特伽罗空,第二颂说补特伽罗在世俗上有,此复初二句是喻,后二句是法,补特伽罗仅是依蕴假立。或以此经既说蕴聚是补特伽罗所依事,则所依事即能依法,不应道理,以蕴聚者,不外时一聚及时前后聚二者,又立蕴聚相续为我,不应道理,若立能聚为所依事,所聚亦可立为所依事,故此二者亦不应理。入中论云:经中是说依于蕴,故唯蕴集不是我。又云:何故大师说蕴我,是故若许蕴为我,可灭蕴外有余我,色非我等他经说。谓诸行者婆罗门等,我及我所见,唯于此五蕴上见,如有蕴异体我,而为俱生我执所缘,已由唯字破除,既破除此则亦非说蕴为我执所缘,若实尔者,则与他经所破五蕴是我成相违过。以从二种我执所缘内,若是缘境,须立为我。又经说因蕴起见之义,须知是在依蕴假立之我上而作攀缘。是故经说于唯我上假设为我许世俗有,计执自性实有之我,虽仅世俗亦无,如以此宗所详择者,即是所许世俗有补特伽罗之我,亦不许有。似以补特伽罗正解,是此无上宗门特法,若能善了,是为通达不共补特伽罗无我最妙方便。
这里说的补特伽罗,就是指天等六种众生,以及凡夫和圣者等各类众生。这些众生又是造作黑白业的人、感受果报的人、在生死中流转的人、为了解脱而修道的人、证得解脱的人等等。《入中论释》等论典引用经中的说法:我是魔的心,是见解所转的,空掉了这个想蕴,有情就不存在了。就像各个支分聚集起来,依此说有一辆车;同样,依靠诸蕴,说世俗中有有情。这其中的第一颂是说,在胜义谛上没有补特伽罗,所以没有补特伽罗的我。又,颂文第一句说,补特伽罗我执缘于魔心;颂文第二句说,这样执着的人被恶见所蒙蔽;颂文第三、四句说,蕴聚上的补特伽罗是空的。第二颂说,补特伽罗在世俗上是有的。这其中,前两句是比喻,后两句是法义。补特伽罗仅仅是依靠诸蕴假立出来的。或者,既然这部经说蕴聚是补特伽罗所依的事,那么所依的事就是能依的法,这不合理。因为蕴聚不外乎是时间上同一聚以及时间上前后相续的聚这两者。又,把蕴聚的相续安立为“我”,也不合理。如果安立能聚为所依的事,那么所聚也可以安立为所依的事,所以这两者也不合理。《入中论》说:经中是依于蕴而说,所以唯蕴聚集不是我。又说:为什么大师说蕴是我呢?所以,如果承许蕴是我,那么可以灭掉蕴外还有别的我。色不是我等等,其他经中说:诸位修行者、婆罗门等,我及我所见,只在这五蕴上见到。就像有和蕴异体的我,成为俱生我执的所缘,这已经被“唯”字破除了。既然破除了这个,那么也不是说蕴是我执的所缘。如果真是那样,就和其他经中所破的“五蕴是我”成了相违的过失。因为在两种我执的所缘中,如果是缘境,就必须安立为“我”。又,经中说“因蕴起见”的意思,要知道是在依蕴假立的我上而作攀缘。所以经中说,在唯我上假设为我,承许世俗中有。执着自性实有的我,即使在世俗中也没有。按照这一宗所详细抉择的,就是所承许的世俗中有补特伽罗的我,也不承许有。这似乎是以补特伽罗的正解作为这无上宗门的特别法。如果能善巧了解这一点,就是通达不共的补特伽罗无我的最好方便。
酉二 抉择此无自性分三: 戌一 抉择我无自性, 戌二 抉择我所无自性,戌三 依此开示补特伽罗如幻显现理趣。 今初。
酉二 抉择此无自性分三:戌一 抉择我无自性,戌二 抉择我所无自性,戌三 依此开示补特伽罗如幻显现的道理。今初。
此中有四要旨:第一,认清执有补特伽罗宗计是待自续此如前说。第二,若是补特伽罗自性实有,不论与蕴体一体异,全须是实,此二者外,无实方便,如总说柱瓶,心若决定,若是有对,则遮无对,又如说瓶,若是无对,则遮有对,一多全无,遣第三聚,故一体异体二者全无,均能决定。第三,蕴与补特伽罗二者一体,见其过失。第四,此二异体,亦见其过。如是圆满此四,则通达补特伽罗无我正见,清净生起,又此蕴我,体性若一,有三过失,一许我无义,谓既一体自性成实,无差别因,以胜义上,任心所缘,不现差异,即在世俗假上,幻现真实,两应无违,而实有违。中论亦云:若除取蕴外,其我定非有,计取蕴即我,汝我亦是无,二我应成多,若我与蕴自性是一,一补特伽罗如有多蕴,我亦应多,如我独一,我亦应一,有斯过失,入中论云:若蕴即我故,蕴多我应多。三我应有生灭,中论云:若蕴即是我,我应有生灭,谓如蕴有生灭,我亦应生灭,二而一故。若是许我或补特伽罗有刹那生灭,当有何过?在世俗上,虽如是许无过,但外道是许补特伽罗自相实有,故生灭须许自性实有。入中论释说有三过,初过失者,本论云:凡是自相各别异,彼等一续不应理。自体既是前后相异,不应后待前起,前后各有自在独立性,不应仗他故,如是既非一续,佛不应说,尔时我是某甲,譬如天授念宿命时,不应作念我是词授,相续异故。自宗虽是刹那坏灭,而由前后一续不相违,故念宿命应理。诸有未了此义,引多经说,我前是此,于是即以觉时之我即是前时之我,二为一体。又云若是有为,刹那所灭,是一非理,二是常故,此是依于前际所说四恶见中第一倒见,不堕此见,特须善了,忆念宿世时,境,时,自性差别,众多差异,所云忆我之忆理。二过作业失坏者,谓作业者及受果者,不应纳于唯我一相续上。三过未作会遇者,谓虽诸余他异相续所集业果,此一相续应能感受,此二过失亦如前说,补特伽罗自性若是实有,前后多刹那,不应一续,中论亦云:若人天各异,相续不应理。若作是念,如许我蕴二者,自性实有相异,有何过失,中论仍云:有过若从诸蕴外,无有蕴自性。故从蕴我,若有实异体性,则不具足蕴有为法所示因相生住异灭,如马异牛,不具牛相,又若如是计执,不应缘于俱生计执,所立名言我事,是无为故。如虚空花,或为湼槃。又蕴等相,离变碍色等,自性异有,须是可得,如色心相异,然不可执,故无另我。中论云:若从取蕴外,有我不应理,若异无所取,应见然不见。入中论亦云:是故离蕴外无我,除取蕴外无所执。故由如是正理,乃至能见我与诸蕴,若自性异有诸过难,应当求其能得定解。若是于此一异品过,引生清净决定了解,纵然决定补特伽罗是无自性亦唯知解,非是获得清净正见。
这段内容有四个要点。第一,要认清主张有真实补特伽罗的宗派,是依赖自续而成立的,这就像前面说的那样。第二,如果补特伽罗有真实的自性,那么不管它和五蕴是一体还是异体,都必须是真实的。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没有第三种真实存在的方式。就像总说柱子和瓶子:如果心里确定它是有对的,就排除无对;又说瓶子如果是无对的,就排除有对。一和多完全没有,所以排除第三聚。因此,一体和异体这两种情况都没有,都能确定。第三,五蕴和补特伽罗这两者是一体,要看到它的过失。第四,这两者是异体,也要看到它的过失。这样圆满这四个要点,就能通达补特伽罗无我的正见,清净地生起。
再说,这个蕴和我的体性如果是一,有三种过失。第一,承认我没有意义。既然是一体,自性成立为真实,没有差别的原因,因为在胜义上不管心怎么缘都不会显现差异,那么在世俗假立上幻现和真实上显现,这两者应该没有矛盾,但实际上有矛盾。《中论》也说:如果除了取蕴之外,我决定不存在;如果执着取蕴就是我,你的我也就没有了。第二,我应该成为多个。如果我和蕴自性是一,一个补特伽罗有多个蕴,我也应该变成多个;就像我只有一个,我也应该只有一个。有这些过失。《入中论》说:如果蕴就是我,蕴多我也应该多。第三,我应该有生灭。《中论》说:如果蕴就是我,我应该有生灭。就是说,像蕴有生灭,我也应该有生灭,因为是一的缘故。
如果承认我或补特伽罗有刹那生灭,会有什么过失?在世俗上虽然这样承认没有过失,但外道是承认补特伽罗自相真实有的,所以生灭必须承认为自性真实有。《入中论释》说有三种过失。第一种过失,本论说:凡是自相各各不同的,它们成为一个相续不合理。自体既然是前后相异的,就不应该后面的依赖前面的而生起,前后各有自在独立性,不应该依靠他者。这样既然不是一个相续,佛就不应该说“那时我是某某”。比如天授回忆宿命时,不应该这样想“我是祠授”,因为相续不同的缘故。自宗虽然是刹那坏灭,但由前后一个相续不相违的缘故,回忆宿命是合理的。有些人不了解这个道理,引用很多经说“我从前是这个”,于是就把觉醒时的我,当作就是从前时的我,两者成为一体。又说:如果是有为法刹那所灭,是一不合理,二是常。所以这是依据前际所说的四种恶见中第一种颠倒见。不堕入这种见解,特别需要善巧了解回忆宿世时,境、时、自性差别众多差异,所说的“忆我”的忆念道理。
第二种过失,作业失坏。就是说,作业的人和受果的人,不应该纳入唯我一个相续上。第三种过失,未作会遇。就是说,虽然是其他不同相续所集的业果,这一个相续也应该能感受。这两种过失也像前面说的。补特伽罗自性如果是真实有,前后多个刹那就不应该是一个相续。《中论》也说:如果人和天各自不同,相续不合理。
如果这样想:承认我和蕴这两者自性真实有、互相差异,有什么过失?《中论》仍然说有过失。因为从诸蕴之外没有蕴的自性,所以从蕴之外我如果有真实异体的体性,就不具足蕴的有为法所显示的因相——生、住、异、灭。就像马和牛不同,马不具足牛相。又如果这样执着,不应该缘于俱生执着所立名言的我事,因为是无为的缘故,就像虚空花,或者成为涅槃。又蕴等的相远离变碍,色等自性不同,有的话必须是可得的,就像色和心的相不同,然而不可执着,所以没有另外的我。《中论》说:如果从取蕴之外有我,不合理;如果异于取蕴,应该没有所取,然而不见。《入中论》也说:所以离开蕴之外没有我,除了取蕴之外没有所执。
由这样的正理,乃至能见到我和诸蕴如果自性异体有各种过难,应当寻求获得定解。如果对于这一异品的过失引生清净决定的了解,纵然决定补特伽罗是无自性,也只是知道理解,不是获得清净正见。
戌二 抉择我所无自性。
戌二 分析“我所有的一切”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
如是于我既以正理寻求有无实有自性,是一是多全无所得,则灭我有实性,尔时再以正理观察真实性,则我所实性亦不可得。如石女无儿,则其所有眼等亦无。中论云:我性若无有,我所何所有。入中论亦云:何故无能作无业,是以我无我所无,故见我及我所空,瑜伽师能得解脱。故于自续,因唯我想所执我或补特伽罗,由正理抉择,自性不实,当能通达,地狱乃至佛果之数取趣,一切我所,诸有漏事无漏蕴,一体异体,如实自性,现证一切补特伽罗无我义。如是亦当了知一切我所无自性成办理趣。
像这样,对于“我”,用正确的道理去寻找它有没有真实的自性,结果发现它是一还是多,完全找不到,这样就破除了“我”有真实自性的想法。这时候,再用正确的道理去观察真实性,就会发现“我所”的真实自性也找不到。就像石女没有儿子,那她所有的眼等器官也就没有。中论说:我性若無有,我所何所有。入中论也说:何故無能作,無業。所以,因为没有我,也就没有我所,因此见到我和我所都是空的,瑜伽师就能得到解脱。所以,对于自续因唯我想所执着的我或补特伽罗,用正理抉择自性不实,应当能通达从地狱乃至佛果的数取趣,一切我所、诸有漏事、无漏蕴,是一体还是异体,如实自性现证一切补特伽罗无我义。像这样,也应当了知一切我所无自性的成办理趣。
戌三 依此开示补特伽罗如幻显现理趣分二: 亥一 显示佛说如幻义,亥二依何方便现如幻理。 初又分二: 干一 无倒幻现道理,干二 开示幻现正见。今初。
戌三 依据这个道理,开示补特伽罗如幻显现的道理,分两部分:亥一 显示佛说如幻的含义,亥二 依据什么方法显现如幻的道理。第一部分又分两部分:乾一 无颠倒的幻现道理,乾二 开示幻现的正见。现在讲第一部分。
三摩地王经云:如是阳燄寻香城,如幻如化亦如梦,串习行相体是空,当知一切法如是。又大般若经亦云:从色乃至一切智中,一切诸法,如幻如梦,经说如幻,其义有二,一说胜义如幻,仅可言有而破谛实,二说自性本空现见如幻,此是后者,此须如其所现,要有所见事及自性空,若唯现见犹如兔角及石女儿,亦非宗要,或如所现有所见事,空不现显,心亦不现如幻现事,故以如幻喻,能知余一切法者,如魔术幻师所变马象,如所幻现实无马象,此是因见真有马象,故亦不能显现不实,如是在诸补特伽罗法等所缘境上,从本以来,自性虽空,而因见实,故亦不能知其是假,如是所见人天等补特伽罗,及所现色声等事诸法安立,从然一切我法自性尘许亦无,但能造业者等及见闻所作等,一切能所缘起,应许是有,既一切能所有故。则非断空,且亦非是于如是诸法本来空上,唯是知空,心以为空,由如是许一切所知,亦非小乘日时部所计空,能修此者,则亦趣入一切执实躭着之对治。故甚深妙境,非心于境均不堪忍,如以正见抉择,正修所修胜义,于境能堪,非如不修道者,似知似了,一无所有之空。若作是念,若是了知彼影像等,随所显现决定是空,已为通达无自性者,则异生住现证无性皆成圣者。若非通达,彼等何能堪忍无自性喻,此如四百论云:说见一事者,即见一切者,以一法性空,即一切空性。此说通达一法无性空性,即能通达诸法空故,是亦不然,以达物影物质虽空,而于影像计执自性实有之境,全不能损,故不能坏彼境,以未通达空去影像自性实有之空性,故其心非是证得影像真实。据此虽然通达幻现马象,由幻故空,及梦境显现随其所现故空,如梦如幻,非是获得通达中观正见。然以此等取喻,可从色声等例知余法,为易于通达无自性之因相,而证性实之自性空,若境实有,何者是空,此外他求,心不可现,以此二者成相违故。初于此等世称假喻,先能证入自性是无,次于世所未说诸余假法,是须当起了达无有自性,因须此二前后次等,故若通达一法空性,密意非说即是现证一切余法空性,他法有无实性经说心品是能通达之义。如是依梦所知,而证所现男女等相空,及实是梦而见一切法如梦,两者义亦有异。现观庄严论云:诸法全亦梦,故见如梦等。如是修习定心所现,诸瓶等相,随其所见,证得彼空,及证彼等如幻如梦自性不实,义亦相异,故于了义经论所说,当证如幻如梦之如幻现道理,诸不共差别,当善寻求。又若尔者,犹如愚童执有镜影所现诸像,及于幻现不知戏法执有马象,亦同不知依梦所起,而于所现山林房舍等执为真实。及年事既长明辨是非,魔术幻师,于梦知梦,亦同了知彼及彼等,均是不实,故此二者,均非获得真实正见。
《三摩地王经》里说:就像阳焰、寻香城,像幻术、像变化出来的东西,也像梦一样。因为长期串习这种行相,它的本体是空的。应当知道一切法都是这样。另外《大般若经》也说:从色一直到一切智,这中间的一切诸法都像幻、像梦。经里说“如幻”,它的意思有两种:第一种是说胜义如同幻术,只能说它“有”,但破除它是真实存在的;第二种是说自性本来就是空的,只是显现得像幻术一样。这里是第二种意思。这必须按照它显现的样子,要有实际见到的事物,以及自性是空的。如果只是显现得像兔角、石女儿那样,那也不是宗旨所在。或者像所显现的那样,有实际见到的事物,但空并不显现出来,心也不显现,因为如幻显现的事物是有的。所以用如幻这个比喻能够知道其余一切法,就像魔术师变化出来的马和象,按照所幻现的样子,实际上并没有马和象。这是因为看见了真有马和象,所以也不能显现为不实。同样,在补特伽罗等法所缘的境界上,从本以来自性虽然是空的,但因为看见是真实的,所以也不能知道它是假的。像这样所见到的人天等补特伽罗,以及所显现的色声等事,诸法安立虽然一切我法自性连微尘那么一点也没有,但能造业者等等,以及见闻所作等等,一切能所缘起应当承认是有的。既然一切能所有的话,那就不是断空,而且也不是在这样诸法本来空上,只是知道空心,以为那就是空。由于这样承认一切所知,也不是小乘日时部所计执的空。能修这个的人,也就趣入一切执实耽着的对治。所以甚深妙境,不是心对于境界都不能堪忍。如果以正见抉择正修所修的胜义,对于境界能够堪忍,不像不修道的人那样,似乎知道似乎了解,其实是一无所有的空。如果这样想:如果了知那影像等,随所显现决定是空,就已经是通达无自性了,那么异生安住在现证无性上,就都成了圣者。如果不是通达那些,怎么能堪忍无自性的比喻呢?这就像《四百论》里说的:说见一事者,即见一切者,因为一法性空,即一切空性。这是说通达一法无性空性,就能通达诸法空。所以这也不对。因为通达物影物质虽然空,但对于影像计执自性实有的境界,完全不能损害,所以不能破坏那个境界。因为没有通达空去影像自性实有的空性,所以那个心并不是证得影像真实。根据这个,虽然通达幻现的马象由幻故空,以及梦境显现随其所现故空,如梦如幻,并不是获得通达中观正见。然而以这些取比喻,可以从色声等例子知道其余法,为了容易通达无自性的因相,而证性实的自性空。如果境界实有,那什么是空呢?此外他求心不可现,因为这两者成相违故。最初在这些世间称为假喻的上面,先能证入自性是无,其次对于世间所未说的其余假法,是应当起了达无有自性。因为须要这两个前后次第等等。如果通达一法空性,密意并不是说就是现证一切余法空性。他法有无实性,经说心品是能通达之义。像这样依梦所知而证所现男女等相空,以及实是梦而见一切法如梦,两者的意义也有差异。《现观庄严论》说:诸法全亦梦故,见如梦等。像这样修习定心所现的诸瓶等相,随其所见证得彼空,以及证彼等如幻如梦自性不实,意义也相异。所以在了义经论所说的,应当证如幻如梦的如幻现道理,诸不共差别应当善加寻求。又如果这样的话,就像愚童执有镜影所现的诸像,以及在幻现不知道是戏法,执有马象,也同样不知道依梦所起,而对于所现山林房舍等执为真实。以及年事既长,明辨是非,魔术幻师于梦知梦,也同样了知彼及彼等均是不实。所以这两者均非获得真实正见。
干二 开示幻现正见。
乾二 开示如幻显现的正见
不善受持前所破量,观察外境离于正理,则首生起,境无有想,次于能观察者,亦见如是,乃至胜解空者亦复非有,任于何法,此是此非,皆无能生定解之处,次见现境渺茫,故不明辨自性有无及仅有无,似此之空,是为破坏缘起之空。由证此空,引生显现现境渺茫,毕竟非是如幻之义。故以正理观择,觉补特伽罗等,在自性实有境上,无少安住,依此因缘,现见此等,唯是渺茫显现,并非难事,如此显现,凡诸信解中观宗义,稍闻开示无自性法要,一切均可,然其难处,谓尽破自性实有之自性,及以无自性补特伽罗等,立为造业受果者等,至心定解。而能双立此二聚者,是趣有际,故中观见最极难得。故以正理观察诸法真实性时,不得生灭相者,是遮自性有生,非遮一切所有生灭等法,否则一切法空则如兔角龟毛,经说一切缘起能作所作有不应理之过。如四百论云:如是则三有,如何能如幻。本释云:若能如实见缘起者,当如幻化,非如石女儿,若由此观察破一切生相,说诸有为皆无生者,尔时即非如幻,石女儿等是能度量,我因恐怖无缘起过,不能随顺彼等,不违缘起顺如幻理。又云:是故如是周徧观择,诸法自性皆无实性,诸法别别唯余如幻。是故唯执现见如幻之缘起有,非有过失幻执,若于如幻所现,执有自性且是谛实斯为过失。三摩地王经云:三有众生犹如梦,于此无生亦无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诸法如沫如水蕉,一切如幻如闪电,犹如阳燄水中月,全无人从此世殁,更无往生他世间,然所造业终不失,生死成熟黑白果。谓以正理观择真实而作寻求,虽微尘量许,亦不可得若生若死补特伽罗,然诸法如幻引生黑白业果,须如经说善修。此复非是如等引宗心绝诸缘,心全不着,专一境性,由所获得坚固定力,次从定起,现见山等,非如先见坚实,而如霓虹轻烟,无碍现象,此亦非即经说如幻显现,仅是空去粗相有碍显现,以此等现境,并非空其自性实有故,又无有碍坚实之相,毕竟不许无自性空故。若不尔者,取虹等异事时,不能生起实执,又取有碍异事时,不能引生通达不实之慧,斯成大过。
不善受持前面所破的量,用正理观察外境,离开正理,首先生起“境无有想”,接着对能观察的心也见为如此,甚至胜解空的人也不是实有。无论对什么法,说“这是、这不是”,都没有能生定解的地方。接着见现境渺茫,所以不能明辨自性有无,以及仅有“有无”这样的空,这是破坏缘起的空。由证得这种空而引生“现境渺茫”的显现,毕竟不是如幻的意义。所以用正理观察,觉得补特伽罗等在自性实有的境上没有少许安住,依这个因缘,现见这些只是渺茫显现,并不困难。这样显现,凡是信解中观宗义、稍微听闻开示无自性法要的人,一切都可以做到。然而难处在于:彻底破除自性实有的自性,以及把无自性的补特伽罗等立为造业受果者等,至心定解而能同时安立这两方面,这是趣向有际的缘故,所以中观见极为难得。因此,用正理观察诸法真实性时,不得生灭相,这是遮遣自性有的生,不是遮遣一切所有的生灭等法。否则,一切法空就像兔角龟毛,经说一切缘起能作所作有,就不应理,有过失。如《四百论》说:这样则三有如何能如幻?本释说:如果能如实见缘起,就应当如幻化,不是如石女儿。如果由这种观察破除一切生相,说诸有为都无生,那时就不是如幻、石女儿等。这是能度量我的,因为恐怖无缘起的过失,不能随顺彼等。不违缘起、随顺如幻的道理,又说:所以这样周遍观择诸法自性都无实性,诸法各别唯余如幻,所以只执现见如幻的缘起有,没有过失。幻执,如果对如幻所现执有自性而且是谛实,这才是过失。《三摩地王经》说:三有众生犹如梦,于此无生也无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诸法如沫如水蕉,一切如幻如闪电,犹如阳焰水中月,全没有人从此世死,更没有往生他世间,然而所造业终不失坏,生死成熟黑白果。就是说,以正理观择真实而作寻求,虽然微尘量许也不可得,若生若死的补特伽罗,然而诸法如幻引生黑白业果,必须如经所说善修。这又不是如等引宗那样心绝诸缘、心全不著、专一境性。由所获得坚固定力,接着从定起,现见山等不像先前见为坚实,而像霓虹、轻烟、无碍的现象。这也不是经说如幻显现,仅是空去粗相有碍显现。因为这些现境并不是空其自性实有,又没有有碍坚实之相,毕竟不许无自性空。如果不是这样,取虹等异事时不能生起实执,又取有碍异事时不能引生通达不实的智慧,这成大过失。
亥二 依何方便现如幻理。
怎样做才能显现出如幻的道理
若作是念,是当如何,乃为显现无倒幻义,譬如幻现马象,眼识所见,及无所现马象,意识所定,以是因缘,如其显现马象,引生决定,或幻或假。如是补特伽罗等,依世俗智假有显现,又彼自性是空,依是理智二种决定,此补特伽罗,幻或假现,定解可生。依此要旨,在三摩地中假托持相所缘,纵尘许亦无,犹如虚空,趣是扼要修空,次从定起,观察所现正境,于后得时,现起如幻之空。如是于一切法,由以观择有无实有自性正理,多次抉择,则于无自性空,既生猛利定解已,其后观待所现起境,是如幻现。在幻空外,无抉择理。故将修礼拜旋绕等行品时,亦如前以观择定解智力摄持。次修彼事学习如幻,于此幻中修礼拜等,既能清净,后虽仅念正见顷,彼等均如幻现。若以容易寻求此定解宗而说,应如前释,于正理所破总相,善能显现于心,并善思惟透彻认识,自续无明,在自性上如何增益,此复若有似此自性,不出一异道理,或共许一异二聚,则缘有害宗派,分析思之,固见其害,引生定解,后起此想,补特伽罗自性少许亦无,由此坚定,于空性品,多次修习,遂于补特伽罗世俗假法见不堪能,心于境现,心且作意,所有安立造业及感果者诸缘起品,则于说无自性缘起正宗,能得定解。若见此二相违,尔时则取影像等喻,思无违理,如同影像,诸眼耳等随其所现是空。亦如影像,是依镜及物质二者而起,若此等缘少许违灭,如彼二法同于一事不能遮止,如是补特伽罗,虽无自性如微尘许,然造业者及受果者,又依宿业烦恼而生,皆无相违,当净修习。如是道理,于一切处,皆应了知。
如果这样想:那要怎样才能显示不颠倒的如幻道理呢?就像幻术变出的马、象,是眼识所看到的,而并没有真正显现出来的马、象,是意识所认定的。因为这个缘故,随着它显现马、象的样子,就引生确定:这是幻化,或者是假有。同样,补特伽罗等,是依靠世俗智慧而假有显现的,而他的自性又是空的。依靠理智这两种确定,对补特伽罗是幻化或假现,就能产生定解。根据这个要点,在三摩地中假托持相所缘,连极微尘那么一点也没有,犹如虚空,这是修空的关键。然后从定中起来,观察所显现的正境,在后得位时,现起如幻的空。这样,对一切法,用观察有无实有自性的正理多次抉择,就对无自性空产生了猛利的定解。此后,观待所现起的境,是如幻现的。因为在幻空之外没有抉择的道理,所以在修礼拜、旋绕等行品时,也像前面那样,以观察抉择定解的智力摄持,然后修那些事,学习如幻。在这幻中修礼拜等,既能清净,后来虽然只是忆念正见的片刻,那些也都像幻化显现。如果以容易寻求这个定解宗派来说,应当像前面解释的那样,对正理所破的总相善能显现在心中,并且善加思惟,透彻认识自续无明在自性上如何增益。这又如果像这样的自性不出一异的道理,或者共许一异二聚,那么缘有害宗派分析思惟,固然见到它的害处,引生定解后,生起这样的想法:补特伽罗自性少许也没有。由此坚定,对空性品多次修习,就对补特伽罗世俗假法见不堪能,心对境现起,心且作意。所有安立造业及感果者的诸缘起品,则对说无自性缘起的正宗能得定解。如果见这两者相违,那时就取影像等比喻,思惟没有相违的道理。如同影像,诸眼耳等随其所现是空,也如影像是依镜及物质二者而起的。如果这些缘少许违灭,像那二法同于一事不能遮止,同样补特伽罗虽然没有自性如极微尘许,然而造业者及受果者,又依宿业烦恼而生,都没有相违。应当净修这样的道理,在一切处都应了知。
申二 抉择法无我。
第二步,分析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我。
补特伽罗假施设事,地等六界,眼等六处,是名为法,此自性空,名法无我,抉择此理有二,一据前所说正理辩难破,二前所未说余理破,初中蕴界处等法又二,一有色等,是自有东等方分,抑由缘而有方分。二心识等,是自有前后时分抑因分别而有时分,如是观其一异实体,何所成立。则如前破,并如前引经义云:如汝知我想,如是观诸法。此又分二:未一证成缘起。未二虽是无为亦非实有道理。 今初。
补特伽罗是假名安立的。地等六界、眼等六处,这些就叫做法。这些法的自性是空的,就叫做法无我。抉择这个道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前面所说的正理来辩论破斥,二是用前面没讲过的其他道理来破斥。第一种里,对蕴、界、处等法又分两方面:一是色等法是自己本来就有的,还是东等方向、位置的分别,还是由因缘而有的方向、位置的分别;二是心识等法是自己本来就有的前后时间分别,还是由分别心而有的时间分别。这样观察,它们是一体还是异体、实体到底怎么成立,就按前面那样破斥,并且像前面引经的意义那样说:如汝知我想,如是观诸法。这又分两部分:一、证成缘起;二、虽然不是无为,也不是实有。现在讲第一部分。
海慧请问经云:凡是缘起生,彼等无自性,此由缘生记别,明破自性实有。又无热恼请问经云:凡从缘生彼无生,又彼自性本不生,凡待于缘说彼空,了空性是不放逸。此在契经中所说极多,此中首句说无生义,次句是说,自性本不生,谓在破有生上。如所破简别言,楞伽经云:自性无生我密意说一切法无生。明显句论所引亦云:未作简别说无生等,是恐计执凡是一切生全无有,故取世尊契经密意,说自性无生义,颂第三句所说仗待于缘,实体是空义者,谓自性体空即缘生义,非说仅破有生为空。如中论云:凡是缘生法,彼自性寂灭,是说由缘生理,体实寂灭或空。中观派者,即以缘生法说云无生,似此证成缘生道理,极应赞叹,无热恼请问经云:智者能达缘生法,则于边见不为依,此说了达如是缘生,则边执见不为所依。入中论又云:何故法依缘起生,此等不能分别观,是故由此缘生理,断诸恶见网边际。此是圣者龙树父子无上特法,故从所有正理之中当示缘生正理。此中有二主要错点可为清净正见障碍,一于诸法执为谛实,有实仗托所缘,常增益见。二因握持所破量力,决定因果缘起,于自宗内,属于了义,此是此非,无可置辩,断损减见。此二均是依于由此因缘而生此果之因引起。若破自性实有,则可全断,以因所决定断见,宗所决定常见,均从根本拔除,是以牙等外法从种子等生,行等内法,依无明等生,果如此者,自性实有,则不应理,以自性是实,本体具有自在功能,依仗因缘,则成相违。百论云:法从依有生,此则无自在。以既无自在,故我亦非有。补特伽罗及瓶等亦是依于自聚假立,应知无实自性,以建立缘生之因有二。若是依他生及是依他假立,凡其依托,无有与此成一自性,若有一性,一切能作所作均应成一。此二亦无实有他性,若是有者,能各独立,观待于彼成相违故。中论云:法有所依生,此非即彼性,亦非彼所余,故非常非断。出世赞亦云:若是自所作,他作及俱作,无因外道许。佛说依他生,凡缘起所生,佛说即是空,实事无自在,无等狮子吼。此说缘起之因,遮止一异断常及有生四边实执。从是引起空去一切相执托缘之空性悟解。并不弃舍业果关系,故于开示取舍,极其赞叹。菩提心广释云:由了诸法空,凡所说业果,希有更希有,殊胜更殊胜。如是凡说有自性,其有,及无自相,其无,须分别其差别。如入中论释云:影像无自性,其因果安立,亦如是知,任何善巧,住于色受等因果不异,仅缘其有,能悟解自性俱,是故虽缘其有,自性无生。此等若不分辨,有实事遂自性有,无自性遂全无,则不能超越增益损减二边。百论释云:如说有实事师,若时说有实事,尔时即是说有自性,若时无性,尔时即说一切实事全无,等同兔角,未出二边,故此所乐一切难以吻合。故无自性能离有边,即于彼上,能立无自性之因果,离于无边。广释边理论云:尽,端,近,类,低谓边。如是诸边,在自宗内虽亦同许,然说离边错见之边者,如中观明显论云:设中观师,心性实事,胜义堪能成其为有,尔时其有,常无常耶,现前所躭,亦复落于边者,以随行实事真实如所有性故,即此如理作意,是过患处,不应道理。以如是作意,如何住义,非过患处,亦非边执,如世间说,险崖深渊,堕于此中,说名堕边。如是计执诸法谛实,全不谛实,或无所有,而与胜义品类相违,是落断常二边。然于诸法胜义谛无,业果等法世俗假有,则非边执。回诤论云:若违无自性,则成有自性。此说胜义谛,若非无即是有。又云:于世俗不许,吾等不能说。空性七十论云:世间说缘生,此理不遮止。故于彼境,说非有及有,说非无及无,辨其差别,唯就说者宗派差异,两俱句义,虽就心上显现道理安立尔许,而无有异,故由此理,说堕边不堕边者,仅就四句,表达尽矣。
《海慧请问经》说:凡是缘起而生的事物,它们都没有自己的本性。这说明缘生这一教法,明确破除了自性实有。《无热恼请问经》说:凡是从缘而生的,就是无生;而且那自性本来就不生。凡是依靠因缘的,就说它是空的,懂得空性就是不放逸。这类话在佛经里说得非常多。这里第一句说的是无生的意思,第二句是说自性本来就不生,这是在破除“有生”的基础上,像所破那样加以简别来说的。《楞伽经》说:自性无生,我是根据这个密意才说一切法无生。《明显句论》所引的也这样说:没有作简别就说无生等等,是怕人执着凡是一切生都完全没有,所以取世尊经中的密意,说自性无生的意思。颂文第三句所说的“依靠因缘、实体是空”这个意思,是说自性本体空,就是缘生的意思,并不是说仅仅破除有生就是空。像《中论》说:凡是缘生的法,它的自性就是寂灭。这是说由于缘生,它的理体确实是寂灭,或者说空。中观派的人,就是拿缘生法来说无生。像这样证成缘生的道理,非常值得赞叹。《无热恼请问经》说:有智慧的人能通达缘生法,就不会依止边见。这是说,通达了这样的缘生,边执见就没有依靠了。《入中论》又说:为什么法依缘起而生,这些都不能分别观察,所以由这缘生的道理,能断除一切恶见之网和边执。这是圣者龙树父子的无上特法。所以应当从一切正理之中,开示缘生的正理。这里面有两个主要的错误点,会成为清净正见的障碍:第一,对诸法执着为真实有、有实体、依靠所缘,这是常增益见;第二,因为把握所破的分寸,决定因果缘起在自己宗派内属于了义,这是对的、那是错的,没有什么可争辩的,这是断损减见。这两种都是由于“由此因缘而生此果”这个因引起的。如果破除自性实有,就可以完全断除。因为由因所决定的断见和由宗所决定的常见,都能从根本拔除。所以像牙齿等外在的法从种子等而生,行等内在的法依无明等而生,果就是这样。如果是自性实有,那就不合理,因为自性是实有本体,具有自在功能,依靠因缘就相违了。《百论》说:法从依靠而有生,这就没有自在;既然没有自在,我也就不是有。补特伽罗以及瓶等,也是依靠自己的聚合假立起来的,应当知道没有真实自性。因为建立缘生的因有两个:一是依他生,二是依他假立。凡是依托的,没有和它成为一自性的。如果有一性,那么一切能作所作都应当成为一。这二者也没有真实的他性。如果有他性,就能各自独立,观待于它就相违了。所以《中论》说:法有所依而生,这不是它的本性,也不是它之外的其他东西,所以非常非断。《出世赞》也说:如果是自作、他作以及共作、无因,外道是这样主张的;佛说依他生。凡是缘起所生的,佛说就是空。实有之事没有自在,没有能比得上的狮子吼。这是说缘起的因,遮止一、异、断、常以及有生四边的实执。从这里引起空,去掉一切相执所依托的空性,悟解了也并不舍弃业果关系,所以对开示取舍极其赞叹。《菩提心广释》说:由于了达诸法空,凡是所说的业果,希有更希有,殊胜更殊胜。像这样,凡是说有自性,它的有和无自相,它的无,都必须分别它们的差别。像《入中论释》说:影像没有自性,它的因果安立也是这样。应当知道,任何善巧安住于色受等因果不异的人,仅仅缘于它的有,就能悟解自性都是这样。所以虽然缘于它的有,自性是无生的。这些人如果不分辨有实事就自性有、无自性就全无,那就不能超越增益和损减二边。《百论释》说:像说实事师,当他说有实事的时候,就是在说有自性;当他说无性的时候,就是在说一切实事全无,等同兔角,没有超出二边。所以他们所欢喜的一切,都难以吻合。所以无自性能够远离有边,就在这上面能建立无自性的因果,远离无边。《广释边理论》说:尽端近类低,叫做边。像这些边,在自己宗派内虽然也同样承认,但说远离错见之边的人,像《中观明显论》说:假设中观师的心性实事,在胜义上能够成立为有,那时它是有常还是无常呢?现前所耽着的,也还是落在边里,因为随行实事的真实如所有性。就是这如理作意,是过患之处,不应道理。因为这样的作意,怎样安住于义,不是过患之处,也不是边执。像世间说险崖深渊,堕入这里面,就叫堕边。像这样,执着诸法真实、完全不真实,或者无所有,而和胜义品类相违,这是落在断常二边。然而对于诸法胜义谛没有业果等法,世俗假有,那就不是边执。《回诤论》说:如果违背无自性,就成了有自性。这是说胜义谛如果不是无,那就是有。又说:在世俗上不许,我们就不能说空性。《七十论》说:世间说缘生,这个道理不遮止。所以在那个境界上说非有及有,说非无及无,辨别它们的差别,只是就说着宗派的差异。两俱句义,虽然就心上显现的道理安立那么多,但并没有差异。所以由这个道理,说堕边不堕边,仅仅就四句表达就穷尽了。
未二 虽是无为亦非实有道理。
无为法虽然不是因缘造作的,但也不是真实存在的。
如是诸有为法及补特伽罗,由前所说道理,既是证成无实有性,则可比知虚空,择灭,非择灭,真如等无为法,亦无瞬间成其实性,中论云:有为既无性,无为何有性。一类自部实事师说,有为有自性既如前破,无自性矣,然许缚脱因果能量所量等能所建立可有,此若有者,如无为法法性择灭,虽是亦无实性,而许有所证道,所量,所化归依处所法宝等诸种安立为有,如不受许此等为实,则建立此等设施所为,不应道理,既全说无,自无许有之义。既又许此等实有,则彼等能相所相,离因离果,正量所量诸种安立,须全共许,尔时此等各自所证,因相,能量等,不相系属,一切能相所相无系属转,不能遮灭,若许系属,自性实有,不必待他,故其相属亦不能立,如是虽假说一异,仍应破者,以由正理观择,所许谛实,若不能破,则有为法亦同其类,实有纵是少分亦不能遮。设作是念,所言有为,自性所成,自体空义,是于彼法无彼自体,成为断空,真如法性,应是实有自体,如是说者,首于有为缘起堕损减见,且自体有更是执实常增益见,是于清净性空之义,趣入颠倒。又若自性所成体空,则于法前,无有其法,法自无有,然许法有少分为实,及以教理证成诸师,亦应自性所成自体是空,是宗不成,以于少法实有宗派建立,未经深细观察而说,具种性者能善通达此理,可知西方自部诸师所有说法实有,定为说有实事,故名彼等为实事师,及后说无实事,凡所有法,全不许实者,较之此方诳妄说者,尤为特胜之因,此中于真实性,虽有相异二说,然世俗谛自性实有自体是空道理如前。再就根性相等,于胜义谛,其胜义成不成实诤辨道理虽如何转,就前所释须善了知。以由正理既破诸法实有,因而不许一切实事及法谛实,并由了空过患断空之见,而说实事及法无实,两者不相同故,又若如前所引,有为既无性,无为何有性,云何不与六十正理论及法性赞相违,六十正理论云:唯湼槃是实,诸佛一时说,善巧谁能了。是说唯湼槃是实,余均非实,法性赞云:开示空性经,世尊如许说,均为灭烦恼,非为坏此界,此说开示无自性空性诸经,是为断灭烦恼,非说无有自性清净界,此等均为倒解经义,经之正义者,佛云:诸苾蒭,唯此谛实,如是湼槃是不欺诳有法,一切诸行是假欺诳有法,此说湼槃是实,诸行是假,解释极明。又湼槃胜义谛,是为六十正理疏所解,疏意:在现量亲证心前,无实自性,其心照见无倒,其余诸行,在现量亲证心前,自性不实,照见有倒,抉择谛实不实,何能仅滞其名,不于其义微细思维。又六十正理论云:三有及湼槃,两者俱非有,即徧知三有,当说名湼槃。是说生死湼槃二者俱无自性,即以所了三有无性为境,安立湼槃,何是所许无实轮回之空断空品类,空性赞教义又云:说无自性开示空性诸经,是为破除余一切烦恼根本实事计执,是说无所躭境,非说既灭二我执境自性清净界之空性是无,空性虽有,但非谛实,教义且说所遮灭除实有之空性亦无,断尽烦恼,自不须证胜义真实空性,是为灭谛根源。故赞又云:由苦空无常,三者能修心,最胜修心法,即是无自性。又云:即诸法无性,当修法性空,是说所修诸法无性即所修空性,能修此者是最胜修,如是何能说为照见诸法无有自性之空为断空,另外有一所修实有空性,乃建立为空。譬如东方本无蛇,而以为有,为除恐惧,说名东方无蛇,不成对治,如是在西方说有树干亦同,诸凡夫类,如其所观,既躭实有,而欲除苦,岂能执实为本而能证得无实,不为对治其明。
有为法和补特伽罗,按照前面讲的道理,既然已经证明它们没有真实存在的自性,那就可以类推知道,虚空、择灭、非择灭、真如这些无为法,也没有一瞬间是真实存在的。《中论》说:有为法既然没有自性,无为法怎么会有自性呢?
有一类自部实事师说:有为法有自性,前面已经破斥了,说它没有自性。但他们又承认束缚和解脱、因和果、能量和所量这些能所建立是可以有的。如果这些可以有,那就像无为法、法性、择灭,虽然没有真实自性,却也承认有所证的道、所量的法、所化的众生、归依的处所、法宝等各种安立。如果不承认这些是实有的,那建立这些设施的目的就不合理了。既然完全说没有自性,又不承认有,那又承认这些是实有的,那它们的能相和所相、离因离果、正量和所量这些安立,就必须全部共同承认。那时候,这些各自所证的因相、能量等就不互相系属了,一切能相所相没有系属地运转,就不能遮止和灭除了。如果承认系属是自性实有的,那就不必依赖其他,所以它们的相属也建立不起来。
这样,虽然假说一和异,仍然应该破斥。因为用正理观察所承认的谛实,如果不能破,那有为法也同样成了实有,即使只有一点点也不能遮止。
如果这样想:所说的有为法自性所成的自体是空的,这个空义是指那法没有那个自体,成了断空,真如法性应该是实有自体的。这样说的人,首先对有为缘起堕入了损减见,而且自体有更是执着实有的常增益见,这是对清净性空的意义趣入颠倒了。又如果自性所成的体是空的,那在法前面就没有那个法,法自己就没有了,然而承认法有少分是实有的,以及用教理证明的诸师,也应该承认自性所成的自体是空的,这个宗就不成立了。因为对少法实有的宗派建立,没有经过深细观察,就说具种性的人能善通达这个道理,可以知道。
西方自部诸师所有的说法,实有决定是说有实事的,所以叫他们实事师。后来又说没有实事的,凡所有法全不承认是实的,比这边妄说的更为殊胜。因此,这里对真实性虽然有相异的两说,但世俗谛自性实有、自体是空的道理,如前所说。再就根性相等,对胜义谛,其胜义成不成立实有的诤辩道理,虽然怎么转,就前面所解释的必须好好了解。因为用正理既然破了诸法实有,因而不承认一切实事和法谛实,并且由了解空的过患、断空的见,而说实事和法无实,两者不相同。
又如果像前面所引的“有为既无性,无为何有性”,怎么不与《六十正理论》和《法性赞》相违呢?《六十正理论》说:只有涅槃是实,诸佛一时说,善巧谁能了。这是说只有涅槃是实,其余都不是实。《法性赞》说:开示空性经,世尊如许说,均为灭烦恼,非为坏此界。这是说开示无自性空性的诸经,是为了断灭烦恼,不是说没有自性清净界。这些都是颠倒理解经义。经的正意是:佛说,诸比丘,只有这是谛实,如是涅槃是不欺诳的有法,一切诸行是假欺诳的有法。这是说涅槃是实,诸行是假,解释极为明显。
又涅槃胜义谛是《六十正理疏》所解释的,疏的意思是在现量亲证的心前没有实自性,其心照见无倒,其余诸行在现量亲证的心前自性不实,照见有倒。抉择谛实不实,怎么能仅仅停留在名字上,不对其义微细思维呢?
又《六十正理论》说:三有及涅槃,两者俱非有,即遍知三有,当说名涅槃。这是说生死和涅槃二者都没有自性,就以所了知的三有无性为境安立涅槃,哪里是所承认的无实轮回的空断空品类呢?
《空性赞》的教义又说:说无自性、开示空性的诸经,是为了破除其余一切烦恼根本的实事计执,是说没有所躭境,不是说既灭二我执境自性清净界的空性是没有的。空性虽然有,但不是谛实。教义还说,所遮灭除实有的空性,也没有断尽烦恼,自己不须证胜义真实空性,这是灭谛根源,所以赞又说:由苦空无常三者能修心,最胜修心法即是无自性。又说:即诸法无性,当修法性空。这是说所修诸法无性,就是所修的空性,能修这个的是最胜修。这样怎么能说是照见诸法没有自性的空是断空呢?
另外有一个所修的实有空性,乃建立为空。譬如东方本来没有蛇,而以为有,为了除恐惧说东方无蛇,不成对治。这样在西方说有树干,也同诸凡夫类一样。如其所观既然躭着实有,而想除苦,怎么能执着实有为本而能证得无实呢?不作为对治,其明。
未三 建立世俗胜义二谛分四: 申一 明二谛根本, 申二数量, 申三 区分之义, 申四 各别解释。 今初。
建立世俗和胜义这两种真理,分四部分来讲:第一,说明两种真理的根本;第二,说明数量;第三,说明区分的含义;第四,分别解释。现在讲第一部分。
分辩二谛根本,前诸尊长,所说理趣虽多,此中是据集学论云:一切所知,尽纳世俗胜义二谛。此言所知,是其根本。
分辨二谛的根本。以前各位尊长所说的道理虽然很多,这里是根据《集学论》说的:一切所知道的事物,全都归入世俗谛和胜义谛这两类。这里说的“所知”是根本。
申二 数量。
申二 数量
如中论云:世间世俗谛,及云胜义谛。
就像《中论》里说的,世间世俗谛以及胜义谛。
申三 区分之义。
申三 区分的含义
既分为二,必须相异,相异道理,是如何者,此中众多先德,说有三种异相,如瓶与布是体异,造作无常二者,体一破异,此二异因,俱是实事,两者随就无实事,此之异名遮一之异,二谛即属后者。有一类师,二谛体一许为破异,如中观显论说,联系一体于无实事亦不相违。异因俱无实事,及随一无实事两者,体一遮异无违。入论释云:一切实事自体有二,即世俗胜义。即凡每一有法体上,均有世俗胜义二者之体。又二谛体若非一,而是相异,极不应理,彼二体无,应无所有,有体应可随其有一有多故。菩提心释亦云:世俗就空性说,唯空性是世俗,无则悟无生故,如作及无常等。犹如稻芽,若是与自胜义异体,与自谛空亦应异体,稻芽应为实有,故非体异,而是一体。稻芽自虽体空,即自亦非胜义谛。少分论典说二谛非一非异,一类说自性实有一异,又一类说,体异破一,两者均非。
既然分成两个,那它们必定是不同的。那“不同”的道理是什么呢?这里很多前辈大德说有三种不同的相状。比如瓶子和布,是本体不同。造作和无常这两者,是本体同一而破除不同。这两种不同的原因,都是实有的事物。两者如果随就无实有的事物,这种不同的名称,是遮除一个的不同。二谛就属于后面这种。有一类法师认为二谛本体同一,承许为破除不同。如《中观显论》说,联系同一本体,对于无实有的事物也不相违。不同的原因,都是无实有的事物,以及随一为无实有的事物,两者本体同一,遮除不同没有矛盾。《入论释》说,一切实有事物自体有二,就是世俗和胜义。即凡是每一个有法的体上,都有世俗和胜义两者的体。又二谛的体如果不是同一而是相异,极不合理。那两者的体就没有了,应当成为什么都没有。有体的话,应当可以随其有一或多。所以《菩提心释》也说,世俗就空性说,唯空性是世俗,没有则悟无生。所以如作和无常等,犹如稻芽。如果是与自己的胜义异体,与自己谛空也应当异体,稻芽应当成为实有。所以不是体异,而是同一体。稻芽自身虽然体空,即自身也不是胜义谛的少分。论典说二谛非一非异,一类说自性实有一异,又一类说体异破一,两者都不对。
申四 各别解释分三: 酉一 世俗谛, 酉二 胜义谛, 酉三二谛数量决定。 初又分三: 戌一 释世俗及谛名义, 戌二 世俗谛因相, 戌三 世俗之差别。 今初。
明句论云:世俗有三说,障真实性,互为依事,世间名言,后者是就有所诠能诠所知能知等因相上说,非唯有境上名言即足,凡一切所知所诠,亦不立为世俗谛。此中就诸色等了知世俗上,安立谛实云世俗者,是三说中之初。又在无实自性之诸法上,说有,是增益无明,以无真实事,安立为谛,是就其心,在无谛执之心上,谛无所立故,亦如入中论云:痴覆自性故世俗,由此非真见为实,能仁故说世俗谛,所有假事名世俗。论疏云:如是且以有支摄之,即由染污无明故,建立世俗谛,此复声闻独觉菩萨断除染污无明,即于诸行影像等,似现诸色,自性假而非真,现见真谛无贪求故。诸愚夫等,颠倒造作,再有一类,了知如幻即缘起生,故唯世俗。论疏之义,既非因有无明,立有世俗谛,亦非因就断染污无明之二乘菩萨,不立世俗谛,此中初义已如前说,染污无明既是执实,此所取事即是名言亦无所有,若是世俗谛者,名言应有。故安立诸法世俗为有三立处,若是世俗者,必非染污无明所俱世俗。论疏第二义,诸已断染污无明之世俗,即于集前所立谛实,是无躭着谛实之世俗,即由此理,所见诸行,为不真实,即非世俗谛不成立故。由是在彼等上,而说诸行唯世俗者,因从世俗及谛两者之间,谛无所立,唯言是防真,而不防世俗谛,故说唯世俗及世俗谛二者密意,应如是知。明句论云:于世间世俗上实有者,世间世俗谛。入论疏云:即于世俗凡所有相,现见真实,如其无自性,见有各别自性,此是世间颠倒所计世俗实有,名世间俗谛。此如前说染污无明俱在世俗上见为真实。在名言上不立为谛者,以与他处所说自相实有,虽名言亦无之宗派相违故。又成办无谛及遮灭实有,均就名言上立。故由此理智藏阿阇黎所说,于世俗上住谛亦当了知。法性及二我在执实世俗上,既为真实,应为世俗谛,此唯就执实世俗上为实,然不说为世俗谛之谛。
戌二 世俗谛因相。
在内外每一法上,均具胜义世俗之二性,即以一芽为例,一者由清净所知见真实义之如理知所得芽性,一者由虚妄所知对错误事之世俗知所得芽性。前者是芽之胜义谛性,后者是芽之世俗谛性,如入中论云:诸法由于真妄见,所得二性即计持,清净见境胜义谛,虚妄所见世俗谛。此说芽体具有二谛之两性,胜义如前知所得,世俗如后知所得。即一芽性,就观待所知有前后二,非就二谛而说。入论释云:一切诸法自性有二,即胜义世俗,即就相异法之自性上分为二种,胜义即是见清净事之知,世俗即是见虚妄知所得,世俗谛者于不实事执为实有,唯就其执实是谛,其事必遮,知其虚妄,以瓶为例,了知所知是虚妄事,即于其事,由如理知,定获能破坏见,破其执事躭境。以不遮其实有理,不能成立虚妄量故,瓶布等虽是世俗谛,世俗谛心可有,世俗事心不须有,如瓶布等无自性,如是现见虽是如幻,此如幻心可有,其如幻事,不须实有。入论疏云:此中是就一切异生所有胜义,即此胜义,圣者显现俱一切有境唯是世俗,即此均是自性空,为此等胜义,是就破说。以异生者于瓶等法既执为实,即于胜义亦执为有,观待于彼,就异生心,瓶等一切是胜义有,非世俗事。即于此等胜义实有之根本,一切瓶等,圣者相续现起如幻,就其称量智照,是为世俗,若观待所了,谛无所立,故云唯世俗。如何亦说此等自性是胜义谛,如云瓶等世俗,及此等自性圣者胜义,此当分隔解说,不应说瓶等在圣者心为胜义,以由如理知照见真实义,瓶等不可得故。及由如理知照见真实义所得胜义谛事。
戌三 世俗谛之差别。
中观自续诸师,心识所现自相实有,如其所现决定为有,在所缘上亦不分二乱,在见境时,如其所见,而分自相有无者,如二谛论所许,所现虽同事有别,有堪作事无堪能,又有清净不清净,是为世俗之差别。此派许有无明俱起自相实有所见一切,其心识所现是为无明所染,在世俗境上,亦不分别二种错乱。此中入论疏云:凡诸世俗,又不实者,此非世俗谛。谓于假现世间世俗之前,有如影像,由此影像不实,观待此者,非世俗谛。若由照见所知假事,所得实事为世俗谛。如其见影像心,见境错乱,诸有无明俱起,所见青等虽是自相实有,而见境错乱相同。若立所量实有,如是与其安立错乱相违,又建立所量是假,是仍入于其类。若不尔者,在名言上,不成实有,则难建立世俗谛,以于名言建立诸假如幻,不能建立俗谛故。中观应成派诸师,会遇乱因所未染之六识,及此相反六识,由前六识所取六境,是错乱六境六识,立为错乱世俗,由后六识是无倒六所取之境,立为清净世俗。又由观待世间或名言量,亦立清净错乱世俗,非是观待圣者观照随行之如理知,中观自宗诸师,许无明俱,现见影等及青等二,是待现境,无有错乱及不错乱二者,不分清净错乱二种世俗,入中论云:由无伤损六根等,凡是所取世所证,即此世间是实有,余从世间立错乱。计执法及补特伽罗自相实有,是因会遇双有自部劣等自宗染意所起,如其持相相违品类,名言量所不成,是其特别。复次尽离一切无明习气所薰染因,在此尽所有智上虽出现有二相,但在所现见境,并非错乱,此种道理,他处已释。
酉二 胜义谛分三 戌一 释胜义及谛名义, 戌二 胜义谛因相, 戌三 胜义之差别。 今初。
明句论云:谓此是义亦是最胜,谓之胜义,此即是真实,名胜义谛。此就胜义两者许胜义谛。胜义谛实道理,是不错乱,此复法性随其所住,如其所现而见,于世间心无错乱故。胜义谛仅是随世俗名言,故立为有,此据六十正理论疏说。故世俗谛之谛者就执实有为谛,与胜义谛名义诠释不同。
戌二 胜义谛因相分二: 亥一 正义, 亥二 断诤。 今初。
胜义谛因相者,如入中论云:谓见所知正境所得,已如前释。又论疏云:所谓胜义者,即诸照见胜义之胜智,即于其境证我本体,此我自体,不是另有,是一体故,义说称量真实性之无漏智所得,自性非实故。此破有说无漏等至所得得应是实有之论。所云胜智,不可泛指凡诸圣者智所得,唯指见如所有之智所证。云证得者,即由其智如是成办之义,此于世俗亦同。又如何证得道理者,如以障翳眼,见虚空中有毛轮现,眼无障翳,空中毛轮一无所现,如是为无明障翳所覆诸士夫,所缘蕴等自体,即此所缘,如以无余灭尽无明习气,及以圣者有学三摩地无漏智慧,依于照见真实性理,是无障翳之眼,如是依于极细双照亦无所见道理,凡属所见自性,为胜义谛。如入中论云:障翳力故毛轮等,自体颠倒是虚妄,即此佛以净眼见,即此如实此中知。论疏亦云:即于蕴等自体,尽离无明习气,佛薄伽梵,以无有障翳见毛轮理,凡其所见自性,即为此等之胜义谛。如是所见胜义者,即于每一有法上,俱有二种胜义体,一者有法实有性空之自性清净湼槃,二者即彼有法,尽离垢染种子之灭谛湼槃,六十正理论释云:云何湼槃亦世俗谛耶?此者佛说,是故湼槃唯是就世俗谛上安立。义谓湼槃胜义谛虽立为有,然唯就世俗谛假有名言心上建立,此宗非说湼槃即世俗谛者,仍如正理论释云:三谛谓世俗湼槃胜义谛。入论疏亦云:余三谛谓世俗及灭谛胜义谛故。难:若立湼槃为世俗有,则与所说胜义谛相违?答:唯由世间名言说胜义谛故,故立一切有,乃依世间名言立,如十万般若云:此一法者,是依世间名言假立,非是胜义。七十空性论亦云,有生住灭相,有胜劣平等,佛由世言说,非依于胜义。此说生住灭三,下中上三,此有此无等建立,一切尽所有说,佛唯依于世间名言假立而说,既非唯就世俗,亦非依于清净真实而立,智藏论师亦云,于胜义是实,为胜义谛,此虽如理智,亦说为胜义,而于其境无有错乱,说为谛实。非于实有堪忍观察,以彼论中破一切法为实有故。若作是说,胜义若于胜义非谛,则世俗亦于世俗非谛,是所许故,若云前前不成,后后亦不成立者,则将成为因破谛实,显无实谛,所破有法,可成实有,以胜义谛,是于所破有法上,唯破实有而建立故。且诸有法,于世俗上既不成立,自是假亦不成立故。此说极其混淆,以见诸有法,无实有性,即非谛实,在破境上自须纳入于假,由是名言安立为有,虽不须由其真实性之如理智证成,但须世俗及如理智量均不为害,六十正理论释云:住于取蕴无常等四世俗上有,摄持彼四,观待于彼,是不颠倒,及于取蕴常等四相世俗上有,虽无所住,观待于彼,执持彼四,说为颠倒。入中论云:无知昏睡诸外道,如其徧计之我体,及于幻境诸徧计,此在世间亦无有。即外道徧计执我,胜我,及幻现马象等,诸所躭境,虽世俗亦无。仅在错乱心上为有,此若说为应成派所立世俗有者,是无心要之论。即其他大中观师谁亦不许。入中论虽说能缘所缘有无相同,但非仅就有无,是以二者自性有无而说。故诸安立名言有者,虽是由世俗名故,但不许由此之故一切安立,均名言有,仅限于依于名言所立。仅限一词,是妨有境非名言义。安立之义,非毕竟妨量所成。因如是依于名言假立所立,不为满足。若非如上说假立义,而要寻其事是如何有,得则安立为有,不得则立为无,则非此宗所许,因由此推寻,寻而若有所得,许为实有,似此观察所得之有,在名言上亦不许也。于其实性,观不观察之分际既从此建立,若自相实有,非唯依于有境名言所安立事。从见自体为有,然自性,自相,自体实有即在名言亦不许也。此者他处已广释竟。
亥二 断诤。
设佛如所有智得胜义谛者,如入论疏云:若云如彼诸相自性,非是即无所见,是则如何照见彼等,此虽是谛,然由不见理趣而照彼等。谓全无所照,说为见真实。就能知智说,胜义谛是又超越一切智之境,于佛地中,心及心所所行毕竟灭亡,若是佛不见蕴等,岂不与释十力时所说遍知一切法而相违背。此中所谓由不见理趣而见者,非谓于任何境全不照见,是说若由无明障翳力故,于此等所缘本有真实性,简别圣者须以三摩地无漏智为缘,即由彼等全无所见之门,照见彼等真实。以所破若有,即从堪为所缘而不缘,是建立破所破,云无所见,即是胜见,亦如是知。此复摄颂云:不见色等爱等亦不见,想既不见思亦无所见,设若不见识及心意三,此是见法善逝如来说,云见虚空有情徧宣说,虚空如何可见故是假,如是见法亦复如来说,见就譬喻是故不可说,义谓不见者五蕴,见者是法,故见真实义亦同,若谁见缘起即是见法,又如虚空唯是破有碍触,见或了达,若有所破障碍,仅缘其堪为缘者,不见其碍,道理相同,此复见者虚空,不见者障碍,见真实性,颂末二句所破。所云不见五蕴者,是就无漏等至所见真实性,不见有法而说。入中论又云:诸天子!胜义谛者,具一切相胜,是超越一切智之境,胜义谛如何,非如言诠。此释胜义谛时,谓心不见境及有境各各所现,即是能所双亡,非说佛不通达胜义,入论疏亦云,于事不触有作性,唯是现证自性,佛于即此了知,名之为佛,即就佛之如所有智所见真实,不触依他,专了法性,又心心所行境灭者,即是现证真实时,灭除分别行境之义,非说无心心所,明句论云:分别若是心行境,远离此故,此真实性即是无分别。又如经云:云何胜义谛,若心行境全无,文字亦何所须,入论疏云:所谓心无所行义,是说无有分别所行,又有学圣者等至时,非毕竟灭,佛位乃是究竟。又论疏云:若无自性,诸佛子等为通达故,前行则无义利,既是心相应修,如是彼等自性又复如何?彼非新作,又全不待他,是净离无明障翳智所证性,此是有耳谁云是无,若是无者,是为何事,菩萨修习波罗密多道,为证法性故,菩萨故起百刧难行,又云:善男子,若胜义非有,不仅所修梵行无义,即如来出世亦成无义,立有胜义,故说诸菩萨等,善巧胜义。此谓胜义谛若无,所为究竟清净湼槃事,加行无义。所调因无所证,佛为令其通达,故出现于世,是亦无义,诸大菩萨,于胜义谛,非为善巧,故引经教证成胜义谛有,此派所说,胜义谛非所了知,圣者等至且无通达真实智者,唯是颠倒之论。又论疏云:故从假立,说证真实,诸法实性非是少分少分所知,以能所知两即无生故。此中所说第一义,就慧及真实性二者分为境及有境,而立通达真实者,是于世俗智上建立,非就胜慧上建立之义。云能知无生,即自性无生义,如于水安立水。云胜智之境即真实,心心所不转,唯身现证者,谓当现证之所作业即真实性,能缘之智为能证之能作,圆满受用身是现证真实之作者,正徧知者。至于现证道理,如前所释,即是违灭心心所颠倒所行。论疏解云:即彼智身,能现证身,离心心所,有寂静性,佛若不见蕴等,其尽所有智,及一切尽所有事,是为增益,以有而佛不徧知两相违故。故尽所有智必照尽所有事,本派不说无相照了,以就相显现说,尽所有照见境相亦有二种,一者不为无明习气所染佛相好等,一者为无明习气所染不净器世,此中初者于佛地中,无所破事,次者于佛地中因倒即是破,照见道理,谓佛相好,若在未断无明之补特伽罗所见,如其自相不实,于彼所照,其境非因无明习气力故所生因相,是彼能缘心因无明习气薰染力故而现,此者唯于他有情前如是见,非能缘见于彼,以就本身如是见故。就佛尽所有智,已断无明而言色声等是自相不实,又此中观照之义,是就俱有无明薰染之补特伽罗,唯见此等,即是见佛,不观待他,非就佛自照,故虽色等无自性,就有情所见佛智亦俱无明,有情之前如是见故。于彼有情,不待于彼,而就佛前,由如是照,则不是智,彼中所见,无有错义,此者,在智上,虽非从有染见,而由彼智,是为须知一切所知之要,如是真正尽所有智者,见一切事无我,见无自性,如假如幻,不见实有,诸有无明相应者,其见分智,于此照见,唯见实有显现。六十正理论云:于事诸善巧,见事是无常,欺诳法集空,无我寂静相。其释亦云,到彼岸者如是照见。二谛论云:观察体寂静,如何见唯此,所依一切生,一切智现证。谓一切尽所有全于现证地见,如云:何时无所见,能所知主宰,此各相无生,坚住故不起。此说从寂灭三摩地起时,能所双照亦不起,此与所许根本智后得智两者虽似有违而实无违,以见真实性智及见尽所有智二者虽是一体,而观待种种境谓如理智,及世俗智两者所趣,少分亦不相违故。又见境时,在同一有法上,虽有如理智及世俗量两者所证理趣不同,而无少分相违,是依善了,又果位时二智量境,不仅如是,即于境上,二量何趣,若善了知,虽未定解各各境,而于能缘二者,境不能顺,亦能了知,此为二谛因相细处,亦当了知。
戌三 胜义之差别。
如入论疏云:空性广分之有十六空,中分之有有事空,无事空,自性空,他性空四,畧分之有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二者,他论有说正胜义及随顺胜义二者,中观显论云:即此无生,亦顺胜义,故名胜义,非正胜义,以正胜义,是超越一切戏论故。中观庄严论亦云:随顺胜义故,此亦名胜义,正胜义是离一切戏论聚,二谛论亦如是说,二谛论自释及中观庄严论则云:胜义破生等就世俗说。此等若就先诸大德所许则将胜义谛分为是非二类,于色等上,胜义即是破生等之空性,是前一类,不论何心均不堪为境,许非所知故,是后一类,兹非同彼等之义,以法性境,虽须作为胜义,而有境如理智,亦多说为胜义,如二谛论云:无倒如理是胜义,中观显论亦云:凡于胜义说名无生等者,义许是此,以凡从正闻思修所生慧,即是无倒有境故,名曰胜义,是此胜义故,就如理智又分二种,一者圣者等持不作分别无分别智,二者依因而起称量真实俱有分别之如理智等。分别炽燃论云:即于胜义有无分别智及后得智二。中观显论亦云:所谓二种胜义之二者,密意是一。而释二种胜义,不就能缘,唯就所缘胜义境,并非论义。此中初义,当于真实转时,在自境上能断谛及能所双现之戏论聚,是正胜义,亦即所谓超越一切戏论义。第二义者,在自境上虽能遮止谛实戏论,但不能断能所双现之戏论,此谓出世间胜义,及顺随顺相胜义。就色等胜义遮止生等之胜义境上,亦须二种理趣解释,其一就无分别如理智前,于境空性,离二俱戏论之正胜义,其二就有分别如理智前,仅离一分戏论,谓之非离双俱之正胜义,非云非真胜义谛。是以一类师说,除离一切双现戏论,谓之谛空,即无离一切戏论所现谛空,因若是胜义谛,须离一切双现戏论者。并非论义。
卯二 观法差别。
如前所说,依止修观资粮,若为获得证得二无我正见,是当修观,若尔所修观法总有几种,此暂不重宣说大地毘钵舍那,正为宣示异生所修观法。若圆满修观,谓修四种三种六种,初四种者,如解深密经说思择等四,正思择者缘尽所有,最极思择缘如所有,初有周徧寻思周徧伺察之二,第二又有寻思伺察之二,谓粗细相思择其义,此如声闻地及现观庄严等论所说,三种者,如解深密经云:一有相观,二寻求观,三伺察观,如以缘无我义为例,先就决定无我为缘,作意彼相,不多抉择,第二于前未决定义,正善抉择,第三谓于已决定义,如前伺察,入六种者,谓寻思一事二义三相四品五时六理,既寻思已复审伺察,寻思义者,谓正寻思如是语中有如是义,寻思事者,谓正寻思此为外事此为内事。寻思相者,谓正寻思诸法二相,此是自相此是共相,或共不共,寻思品者,谓思黑品过失,及白品功德,寻思时者,谓思如是事当在过去世,如是事当在未来世,如是事今在现在世,寻思理者,谓寻思四种道理,一观待道理者,谓诸果生是待因缘,此复观待世俗胜义及彼诸事,二作用道理,谓一切法各有作用,如火有燃烧用,复此是法,此是作用由此法故作此作用,三证成道理,谓所立义不违诸量,于此法中有无现比至教三量,四法尔道理,谓火热性水是湿性等,于彼法性应起定解,是为世间共许法性,法尔不可思议,法性安立,不应思维有他道理,令其如是。建立如是六种事者,谓瑜伽师所知唯三,谓言说义,及所知中尽所有性,如所有性,依第一故。立义寻思,依第二故,立事寻思自相寻思,依第三故,建立余三及共相寻思,又初四种毘钵舍那其门有三,即彼三中随寻思行,说有六种寻思之理,是故三门六事,是故三门六事寻思,摄于前四,又前所说力励运转作意等四,声闻地说是止观二所共同,故观亦有四种作意。
卯三 正修观法分三: 辰一 宣示依止而说修观之义, 辰二 何所依据大小乘道, 辰三 正说依止修观理趣。 今初。
如解深密经说,先修奢摩他,后修毘钵舍那。至尊大论,菩萨地及声闻地,清辨寂天菩萨,莲华戒论师修次三篇及现观庄严论等亦如是说,总以密意非说先不缘无我义,随一所缘而缘,从是起止,后缘无我即此修观,以止观二者,非就所缘门而分别故。现观庄严论亦说,先缘能所二空之真实,生起止后,即就此所缘而缘,而起观修之观,圣者无着亦云:缘尽所有性之观,是先生起止后,即依于此,而修有粗细相之观,此复亦是内外二道,异生圣者之共道故。由是曾未获得奢摩他若新起修者,除可修其堪能所缘专一而住,不可能修自所缘境众多观察,以前后倒乱不能成办奢摩他故。诸先已修奢摩他者,如前唯安立修,因此串习势力,当如所有性或尽所有性时位降临,若以慧力分别观修,尔后能引心一境性最胜三摩地,是以专一三摩地最为力大,似此所修是先所不能,故赞叹观修。如此修法,是依于先求奢摩他,后修毘钵舍那之轨则,此如所缘无我虽一,而止观两者修法不同,此仅总纲而已,若分别言之,诸修观者,必于上下界过失功德分别其粗细相,并于无我义由别观察慧修无我相,是须生起猛利坚固决定,此于各别能断所断其力乃大,缘尽所有毘钵舍那,不仅欲修断现行烦恼之粗细相,如现观庄严论说:分别十八界行相亦是观修,故由此例,分别尽所有性行相而修之观,余亦当知。教授论虽说,在缘如所有止观二者生起之前,当以缘尽所有瑜伽地止观二者为前导,此者如寂天菩萨莲华戒论师所许,先令奢摩他随宜生起已,当生毘钵舍那,此亦即说缘如所有之毘钵舍那。
辰二 何所依据大小乘道。
或问:若尔,似此止观次第生起道理,是据大小乘道及经咒何者,答:此种次第,是声闻独觉乘及波罗密多大乘二者,亦即大小四派所共,密咒三续部亦同,此见各续部及其广释,咒道次第已经解释。至无上瑜伽,波罗密多教授论云:若安立自心,万法心中住,法性空金刚,故无法法性,密集经亦如是说。又楞伽经云:既依于唯心,不安立外境。佛于圣教中说有唯心缘,真如性缘,及无见瑜伽地三者,故许在初二地以安立修及观察修修止观法,如前解释。缘如所有性相续生起道理相同。依据自宗在无上瑜伽时生起了知见法轨,亦须以中观论所说而作。修轨容有在证得二次第以后时中,因观察真实性而有作意,然因身证摄要堪能之圆满次第,以等持而修真实,虽则定须修习专一而住,但不必定如他论所说毘钵舍那之观察修,故于此时建立观察修为重,不安立专一修真实性,如是堪可修作诸理,此中虽未说明,但诸余道,如是说者,因相极多。
辰三 正说依奢摩他修毘钵舍那理趣。
若是未得无我正见,虽如何修,所修不能住于真实性,故须得无我见,又虽有了知见,修真实时,若不念其见住于其上其修,不能正修真实,又每次以正见观察后,全不作意,亦非为修真实,又虽念其正见,唯住其上而修,仅是前说奢摩他修法,不为此外另说毘钵舍那修法之论义。故于无我义,应如前说,是以智慧别别观择而修,若唯观察修,则前生奢摩他亦成失坏,首骑奢摩他马观察而修,间以安立修,当能增盛,此复多观察修,住分减少,多安立修,虽则能住,而心不欲观察,纵然观察,心不能转,若心不失住分,又多观修,则止观两不失坏,其力乃大。修次后篇云:常时修观,慧力转大,尔时止力转小,如风中灯喻,如是心动,真实虽极明显,而不能照,是故尔时应当修止。若止分多,如沉睡人,真实虽明,而不能见,尔时亦应修观。如是抉择而修。若以凡是分别,均是执实相执,是须遮止,不应道理,以执实之分别,唯分别一边,前数证成故。又若以为凡是分别,见为能害正理,是正理所破列为增益,教义亦不证成。于余有法,虽不许尔,然于法性,心有所持,均为躭着谛实之相执。此是未明执持道理之过,非均是执,以见此希求解脱事,教理多门宣说,于其实性必须断诤,又作是念,此中修真实性,若是无分引起,别别分别,则不能起,以因果须随顺故。此中薄伽梵明显解答迦叶请问品云:如是迦叶,譬如二木相察生火,火生而焚二木,如是迦叶,若有清净分别,则生圣者慧根,此既生已,能焚清净分别。此说是由分别可引圣慧,修次中篇亦引经云:由是如是以慧观察,尔时瑜伽师决定实事自性胜义无执,尔时入于无分别相三摩地,且亦证得诸法即是无性。诸凡不以智慧而修分别观察诸法自性,唯是作修全断作意,此不能灭有分别妄想,当不能证此亦无自性虚妄,以无圣慧观照故。是以即从清净分别,若起清净如所有见慧火,譬如攒木取火,即所攒火,烧分别木。若不尔者,从有漏引无漏,从世间引出世间,从有情而成佛,从异生而成圣者,则应无有,以因果二者不相同故,释菩提心论云:凡见有分别,此何有空性,分别能所心,如来所不现,故有能所观,此则无菩提。此说若有能所实相,则无所证菩提,又灭别观察慧,若仅灭能观所观,则与论说,由种种分别观察之门,抉择真实相违,因佛说若不照见,则为无故。即释菩提心论又云:云空性无生,云空性无我,诸劣士所修,彼彼非能修。此说不遮所修攀缘自性无生之空性无我,是遮有实相执诸劣士修所修下劣空性,又如出世间赞云:遣一切妄执,说空性甘露,凡于此躭着,佛说是最劣。宝鬘论亦云:如是无我及有我,正等正觉无所缘,我及无我诸见等,为大能仁所遣灭。亦即是说,我及无我二者,即于胜义亦非实有,是破此二胜义有见,但不遮无我之见。如前所引诤辨,若实有自性之自性非无,则应有实自性故。此等如摄功德宝云:云空此蕴虽分别,菩萨是行于名相,住于无生非信忍。大般若亦云:所谓色空及云无我,行则行于名相,非般若波罗密多所行,义谓是当受持空性等为谛,若不尔者,所云住于无生非信忍亦不应理。以于彼信忍亦成为行于名相故。且与下引多经相违。即此经云:诸法无性当徧知,此是胜慧度所行。又云有为及无为,黑白业等法,何时息慧相,尘许不缘时,于世间徧净,是入慧度数。三摩地王经亦云:若于法上分别无我性,别观察已而作如是修,此是当得湼槃妙果因,凡是余因不得湼槃。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舍利子请问观自在菩萨云:菩萨欲行甚深般若波罗密多,当如何学?即是照见彼等五蕴自性空相。法性赞亦云:大心所修法,即是无自性。又云:云我及我所,尽是外计执,若见二无我,能灭三有种。入论亦云:故照我及我所空,瑜伽师能得解脱。此当了知,且应修习无我及无自性定解相续。此中修次初篇亦云:入无分别相陀罗尼云不作意,不灭色等名者,义谓凡是慧所观察,不作攀缘,即此是名不作意,非是全无作意。如入无想定,从无始时,仅伏色等现行躭著作意,不是永断。虽经中屡说修不作意永断相执,然经密意由如理作意慧所观察,实执托缘,纵是尘许亦不攀缘,于所证境,平等而住。修次中篇又云:凡是其心,彼复寻求,通达空性,义谓凡所证得,彼复徧寻自性,证空性者,如是所证,是入无相瑜伽。此亦是说,诸徧了达为先,即入无相,由是可知,仅是全不作意,及不以慧观察诸法自性,不能入无分别相,极其明显。故宝云经云:若先不以如理作意,得真实见,则于真实义,不能入无分别。修次后篇云:所谓不可思议及超越其心等,是破仅由闻思能通甚深义傲慢故。此等是就圣者各各智慧观照,余等不可思议。又破其心,于甚深义,执实则非如理,不遮别观察智慧所观察,若不尔者,则与极多教理相违。即此虽是分别体性,亦是如理作意体性故。若将生起无分别智,是当许依有分别故。支那堪布所说,依于教理,虽未得抉择真实正见,全不作意,平等而住,亦能通达真实。了知所说非正,诸门破斥,最为重要。修习此等道理,道次教授诸先大德亦有说者,如布夺巴尊者云:一类师说,在闻思时,以理抉择,空无自性,当正修时,唯不分别,若如此者,无关空性,是修之余不成对治,由是正修,凡所修习,别别观察,何为一异,何为缘起,即此而住,住无分别,若如此修,能治烦恼,许随一尊,是行六度,是修般若,修人无我,亦当如是,随行而修。大依怙亦云:云何证空性,善逝佛授记,现证谛法性,龙树之弟子,月称大论师,此所传教授,能证谛法性。至于如何引导理趣,又有大依怙在中观教授中宣说,及莲华戒阿阇黎密意所说二者密意相同,如是修习毘钵舍那,应知如前,依于加行六法,正修时分,修后时分,已修未修中间分,特于远离沉掉修持道理,均如前释。
卯四 修后成办观量。
如是若以别观察慧而修观察已,直至未起如前所说轻安之前,仅是毘钵舍那随顺,既生轻安,是正毘钵舍那。轻安体性及生起道理俱如前说。此复奢摩他先得未失,亦由彼所引起轻安,非是畧有轻安便足,若尔云何?谓修观者,若由自力,能引轻安,此后乃名毘钵舍那,此者缘如所有及缘尽所有二种毘钵舍那得限相同。解深密经云:薄伽梵,若诸菩萨乃至未得身心轻安中间,如是善思惟法,彼等于三摩地行境及影像中作意,如是作意,当名何等?慈氏,此非毘钵舍那,是名顺毘钵舍那胜解相相应作意。般若教授论亦云:由是身心既得轻安,即彼而住,即于如所善思惟义,内三摩地所行影像境,以殊胜胜解,别别观察,尽其身心未起轻安中间,是顺毘钵舍那作意,何时能生,尔时是正毘钵舍那。若由自力能引轻安,亦能引起心一境性,故由修习别别观察自力,引生奢摩他,乃是先时成办奢摩他之功德。如是已成办奢摩他者,虽作观察修,而因奢摩他力大趋入殊胜,故不应执若作别别观察之观修,住分损减。
寅三 止观双运法。
如前成办止观量时所说,若未得止观二者,无可双运,能双运者,须得彼二。此复初得毘钵舍那,能得双运者,其中道理,谓依先得毘钵舍那故,以修观察力,如前奢摩他时中所说,诸盖不现,若得自任运转等作意,则成双运,如声闻地说,齐何当言奢摩他毘钵舍那二种和会平等双运,以是说名双运转道,答若有获得九相心住中第九相心住三摩呬多,彼用如是三摩地为所依止,于观法中修增上慧,极其勤奋,尔时观法,此道为无功用转任运转道,亦如奢摩他道,诸盖不现,为洁净柔滑毘钵舍那,奢摩他随转摄持乐受,故名为奢摩他毘钵舍那二种和会平等俱转。由此名为奢摩他毘钵舍那双运转道。修次后篇云:何时沉掉俱寂静故,平等俱转任运而转,于真实义,心最明了,尔时当缓功用,而修等舍,当知尔时是名成就奢摩他毘钵舍那双运转道,此是从得正毘钵舍那之限起。般若教授论云:从是之后,即缘有分别影像,若时此心无间无缺,作意相续,双证止观二法,尔时说名双运转道,此止观二者是名为双运,因此二互相连系而转。无间缺者,谓观察后不须别修无分别住,即由观修,便能引生无分别住。现证二法,谓缘无分别影像奢摩他及缘有分别影像毘钵舍那,双证二法。言相续者,因分别之观及观后而住之止,不能同时生起,是由观力引生真止,于其止时,缘如所有法,微细观察之观,及于如所有坚固专注之三摩地之止,二法同转。于此建立止观二法平等和会双运。此中须得修所证空,犹如小鱼浮游止水,仅可立为止观随顺,不可立为正止观双运之义。如是止观双运道理,应如彼等清净论典所说,余等增益解释,非可凭信。至于广释菩提道次正理论断,能了经文及修法,应如广论说所。
今当畧述道之总义,亲近善知识,即是最初道之根本道理故于彼上当善修炼,次于暇身若起真实取心要欲,则从内心策励修心,为生彼故,当修暇满。次若未灭求现法心,则于后世不能生起猛利希求,故当勤修人生无常,不能久住,死后流转恶趣道理,尔时生起怖畏真心,便能诚信三宝功德,依止皈依诸共律仪,学其所学,次于业果当由多门引发坚固深忍信解,是为一切白法根本,勤修十善灭十不善,相续而入四力之道,如是善修下士法已,当多思惟,总别生起过患,总于生死令心厌离,次观生死从何因生,当识烦恼及业自性,发起真实乐断之欲,便于真能解脱三学总道,特于所受别解脱戒,当勤奋修,如是善学中士法已,作意思惟,如自堕落三有苦海,作意思惟,一切父母亦尔,应当修习慈悲为本大菩提心令其生起,若无此心,其六度行二次第等,均如无基高阁,若能生起少许菩提心相,应如仪轨受勤学学处坚稳愿心,次当听闻菩萨大行,了达进止界限,生起学故,此发起已,当受行心律仪,以六度成熟自身,以四摄成熟有情。尤当舍命防范诸根本罪,中下缠犯及诸恶作防护不染,若有误犯应勤还出,次当特学最后二度,故当善巧修静虑法引发正定,又于相续当生清净远离断常二无我见,得彼见已,应守其见,了知清净修法而修,即于如是静虑般若立止观名,非离后二另有,故是正受菩萨律仪,学彼应学从中分出,此复修习下下,渐于上上增欲得心,听闻上上而于下下渐欲修行,修彼等时,亦当聪利令心平等,如是若于导师善知识敬心微劣,则断一切善法根本,故当勤修依师之法,又若不乐修行,应修暇满,若着现法当修无常及恶趣过患,以为主要,若觉律仪弛漫,当修业果为要。若于生死缺少厌患,求解脱心则成虚言,故当思惟生死过患,若所作行不甚利益有情,是为断绝大乘根本。此当多修愿心及因,既受菩萨律仪,若觉学行执相系缚猛利,当以正理智破执相心一切所缘,而修如幻如化空性,若于善缘心不安住为散乱奴,则当正修专注一境,是诸先德所说,以此为例,其未说者亦当了知。总之莫令偏于一边,令心堪修一切善品。
辛二 于别金刚乘理趣。
如是善修显密共道,其后无疑当入咒道,以密咒道较之他法更为希贵,速能圆满二种资粮故。若入此者,如道炬论说,先令师喜,较前所说尤为超胜,然是对于能具咒道下品德相,乃如是作,其次先以续部所说灌顶成熟身心,次当听闻了知守护所受三昧耶戒,若有根本染犯,则可稽延相续生起道之功德,故励力莫染。又当莫犯粗罪,设有误犯,还出令净,此等皆是修道基础,此若无者,则如墙倾危楼,曼殊室利根本续云:未说犯戒者,能成就咒道。此谓全无下中上三品成就。无上瑜伽亦说:若不守护三昧耶,下劣灌顶不知真实,此三虽修终无成就。故若不护三昧耶戒而云修道,是极徘徊咒道之外。
如是若能护三昧耶及诸律仪而修咒道,先如下三部所说,学有相瑜伽无相瑜伽二种次第,次如最上瑜伽,学二种瑜伽,次第修习,此中唯就彼等诸名,畧为显示入咒方针,详如诸密咒道论,应当了知。能如是学,即是修学总摄一切经咒宗要圆满道体,得有暇身,具足义利,是能于自于他相续,推广佛教。
颂曰
佛说经咒二道轨,二种之中显教类,阐扬佛语诸论典,能生辩才诸妙论,是易显现真教授。密咒所说大乘道,尽显幽微故特胜。尤于内外大小乘,大乘共及不共二,密部上下二次第,所引共定极明显。亦如先德善妙解,是能善证妙道位,大瑜伽地任运转,尽摄菩提道论中。又诸希求解脱者,甚深见及广大行,是从文殊慈氏尊,龙树无着寂天传,大德阿底沙教授,融会三种大瀑流。由此精勤所得善,利乐九有根本教,愿永离垢常增广。
总摄一切佛语枢要龙树无着二大车之道轨,能往一切种智地位,上士法范,三士所修一切次第圆满开示,此菩提道次第传承,是从大依怙传内苏巴及金阿瓦,又从布夺巴传夏日瓦,布奋巴又传夺巴道次等义。此菩提道畧论作者:是多闻苾蒭修断行者东宗喀生善慧名称吉祥,著于日峨根登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