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相品第四十四
问曰:我知有是坚法,而今见金热则流,水寒成氷,此金以坚故属地、流故属水。答曰:各自有相,若法坚依坚是地种,若湿依湿是水种等。
问:我知道有坚硬这种性质,但现在看到金属遇热会融化,水遇冷会结冰,这金属因坚硬而属地大,因流动而属水大。答:万物各有其特性,若事物以坚硬为本质且具坚硬特性,则属地大;若以湿润为本质且具湿润特性,则属水大,其他也是如此。
问曰:金坚则为消流,水湿则为坚氷,云何诸大不舍自相?如经说:四大相或可变,得四信者不可得异。答曰:我不以坚为流、以湿为坚,但坚与流为因、湿与坚为因,是故不舍自相。
问:金属坚硬却能熔化成流动的液体,水本性湿润却能凝固成坚硬的冰,为什么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不会丧失自己的特性呢?就像佛经里说的:四大元素的形态或许会改变,但获得四种坚定信心的人不会动摇。
答:我并不是说坚硬直接变成流动,或者湿润直接变成坚硬,而是说坚硬的状态可以成为流动的因缘,湿润的状态可以成为坚硬的因缘。正因为它们始终遵循这样的缘起法则,所以本质上从未丧失自己的特性。
问曰:阿毘昙中说湿是水相,或有人说流是水相,经中说润是水相,竟以何者为实?答曰:流、湿、润皆是水之别名。
问:阿毘昙中说湿润是水的特性,也有人认为流动是水的特性,经文中则说润泽是水的特性,究竟哪种说法才是真实的呢?答:流动、湿润、润泽这些都是描述水的不同表现形态。
问曰:流是水业,眼所见法,是故流非湿润。答曰:以湿润故流,是故赴下,是故流即是润。亦湿润是水相,流是水业。
问:流动是水的功能,是眼睛能看见的现象,所以说流动并不等于湿润。 答:正是因为具有湿润的特性才会流动,所以水会往低处流淌,可见流动本身就是湿润的表现。虽然湿润是水的本质特性,而流动是水的功能作用。
问曰:风中说轻动相,轻异动异,轻是触入所摄,动是色入所摄,今可以二法为风耶?答曰:轻是风相,动是风业,与业合说。
问:风被描述为具有轻飘和流动的特性,轻飘与流动是不同的——轻飘属于触觉范畴,流动则属于视觉范畴。那么,是否可以将这两种特性共同定义为风呢?
答:轻飘是风的本质特性,流动是风的作用表现。这里是将本质与作用结合起来说明的。
问曰:无有动相,诸法念念灭,故不至余处。以至余处故名曰动,至、去、动是一义故。答曰:我但以世谛故说名为业,非第一义。因是轻法,余处法生,得名为业,尔时名去。
问:一切现象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运动变化,因为所有事物都在刹那生灭,所以不能说它们真的从此处移动到了彼处。如果说有东西从此处到达彼处才叫做运动,那么"到达"、"离去"、"运动"这几个概念其实是同一个意思。
答:我只是依照世俗谛的层面,才说这些现象可以称为"业"(造作),并不是从最高真理的层面来说的。由于这种微细的因缘作用,在别处产生了相应的现象,这时我们才称之为"业",这个产生变化的过程就叫做"去"。
问曰:轻无定相。所以者何?以相待故有,如十斤物于二十斤为轻,于五斤为重。答曰:重法、量法、因心等法亦相待有,如或有法相待故长、或有法相待故短,总相因心故,即为别相。若轻法以相待故无,是等亦应皆无,而不然,是故相待非是正因。又轻非相待故有,以不可称故,有物不可称,如排囊中风,是故非相待有。但重法相待,无有重物不可称者。
问:轻没有固定的相状。为什么呢?因为它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十斤的东西相对于二十斤是轻的,相对于五斤却是重的。
答:重、量、因心等法也都是相对存在的,就像有的东西相比显得长,有的东西相比显得短,总体相状因心念而成立,就形成具体相状。如果轻法因为相对而言就说它不存在,那么这些法也都应该不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相对性不是否定的真正理由。再者,轻并非因相对才存在,而是因为无法称量——有些东西确实无法称量,比如皮囊里鼓动的风。因此轻不是相对才有的。只是重的东西可以相对比较,却没有重到无法称量的物体。
问曰:若不可称名为轻者,除重,余色等法不可称故皆应为轻。而不然,是故汝所说非是轻相。答曰:我等意离色等更无异法名为重。色等法或有生性可称,如坚不坚、力无力、新故、朽不朽、消不消、麁软等,亦不离色等而有,重相亦如是。是色等众若属地水,是则可称;若属风火,则不可称。
问:如果说无法称量的就是轻,那么除了重之外,其他色法等由于无法称量,岂不都成了轻?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你说的并不是轻的本质。
答:我们的观点是,离开色法等并没有另一个独立的法叫做重。色法等本身具有可被称量的特性,比如坚硬与不坚硬、有力与无力、新与旧、腐朽与不腐朽、消融与不消融、粗糙与柔软等,这些特性都不离开色法而存在,重的特性也是这样。这些色法组合若属于地大、水大,就可以被称量;若属于风大、火大,则无法被称量。
问曰:若重法不离色等者,轻亦应不离色等而有。答曰:然离色等无别轻法,但色等众和合为轻。
问:如果重这种性质不能脱离颜色、形状等物质现象单独存在,那么轻的性质也应该不能脱离这些现象而存在吧?
答:确实如此。离开颜色、形状等物质现象,并没有独立的轻存在。所谓的轻,其实是由各种物质条件和合而显现出来的特性。
问曰:不然,欲分别轻重必以身根,是故轻重非是色等众。答曰:如分别坚等,或以眼或以耳等,此坚等物不离色等,轻重亦如是,虽用身根,是中更无异相。又身根不触,不生身识。是重相身虽未触,亦能生识,如重物虽以物裹持亦知其重。
有人提问说:并非如此。要分辨轻重必须依靠身体,所以轻重不属于色法等范畴。
回答道:就像辨别坚硬等性质时,有时用眼睛看,有时用耳朵听,这些坚硬等特性本就离不开色法等基础要素。轻重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借助身体来感知,但其中并没有独立的本质。再说,身体若没有直接接触,就不会产生触觉认知。而重量这种特性,即使没有直接接触也能被感知,比如重物即使用布包裹着拿在手里,也能知道它的沉重。
问曰:非于尔时知是重相。答曰:如人着衣,虽不相触,亦知有力无力。轻重亦尔。所以者何?从种种触生种种身识,如或因按掐生坚软识、或从举动生轻重识、或从把捉生强弱识、或从触对生冷热识、或从摩扪生澁滑识、或从挤搦生强濯识、或从劖刺或因鞭杖生异种识。或有触常在身内,非如寒热等从外假来,所谓猗乐、疲极不疲极、若病若差、身利身钝、嬾重、迷闷、瞪瞢、疼痹、嚬呻、饥渴饱满、嗜乐不乐、懵等诸触,各生异识。
问:难道不是在接触的时候才能感知到物体的轻重吗?
答:就像人穿衣服,虽然衣服没有直接碰触到皮肤,我们也能感觉到衣料的厚薄轻重。轻重感知也是同样的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不同的触感会引发不同的身体感知:比如按压时产生软硬的感觉,提举时产生轻重的感觉,抓握时产生强弱的感觉,接触时产生冷热的感觉,抚摸时产生粗糙光滑的感觉,挤压时产生紧松的感觉,刺扎或鞭打时产生各种特殊的感觉。
还有些触感始终存在于身体内部,不像寒热那样从外界传来,比如:舒适安乐、疲劳或精力充沛、生病或痊愈、身体灵敏或迟钝、懒散沉重、昏沉迷糊、麻木僵硬、疼痛酸胀、叹息呻吟、饥渴饱足、喜好厌恶、迷糊困顿等种种触感,每一种都会产生不同的身体认知。
问曰:若轻重相即色等众者,云何于色等中以身识缘?答曰:非色等众中用身识缘,但此中触分以身识缘。如坚不坚等虽在色等众中,或以眼见得知。又如猗乐等是色等众,亦以身识分别。是事亦尔。
问:如果说轻和重这些性质就包含在色等元素之中,那为什么在色等元素中要用身体来感知呢?
答:并不是直接在色等元素中用身体感知,而是其中的触感部分由身体来感知。就像坚硬与柔软这些性质虽然存在于色等元素中,有时却能用眼睛观察出来。又好比倚靠的舒适感属于色等元素的范畴,也同样通过身体来辨别。这个道理也是如此。
问曰:若轻重但是触有何咎?何用分别色等众为?答曰:如世人说新谷陈谷,是新陈相应异色等,而实不尔,但色等初生名为新。若此新相是色等众,重相云何非耶?
问:如果轻重只是触觉感受,有什么问题?何必还要分别颜色等众多现象呢?
答:就像世人说新谷陈谷,认为新陈差异与颜色等表象相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因为颜色等现象初现时称为"新"。如果这种新的状态属于颜色等现象,那么重的状态为何不属于这些现象呢?
问曰:若色等众即是轻重等者,是轻相在火风中,则轻多色等众应名为风。若然,火即为风。答曰:随相多者即名为大。火中亦有轻热相,以热多故名为火,不以轻多故名火。风中但有轻无热,是故但以轻为名。又我等不但以轻为风,若轻而能为动因故名为风。如经中说:轻动相名风。于是中,轻相是风、动是风业。
问:如果说事物的本质就是轻重这些属性,那么轻的特性在火和风中都很明显,这样轻属性占多数的东西就应该叫做风。如果这样,火岂不就成了风?
答:我们是以主要特性来命名的。火虽然也有轻和热的特性,但因为热是其主要特性,所以称为火,而不是因为轻多就叫火。风只有轻的特性而没有热,所以只用轻来命名它。而且我们不仅仅因为轻就称之为风,必须是轻又能引起运动的原因,才叫做风。就像经中所说:轻而能动的特性称为风。在这里,轻是风的本质,动是风的作用。
问曰:风能倒山,若是轻物云何能尔?答曰:风麁而力强,势能如是。如或有风能动小草、或能颓山,当知风业如是。
问:风能吹倒大山,如果是轻飘的东西,怎么会有这样的力量呢? 答:风虽然质地粗疏,但力量强劲,所以能有这样的威势。就像有的风只能摇动小草,有的风却能摧毁山岳,应当明白风的业力就是如此。
问曰:今地等大皆是色香味触众,无差别耶?答曰:不定。如名地中有色香味触,或但有色触,如金银等。或水中有色香味触,或有三色味触。或火中有色香味触,或有三色香触,或但色触。风中或有触无香,或有香触。是故不定。
问:现在地、水、火、风这些基本元素,都是由色、香、味、触这些成分构成的,而且没有差别吗?
答:不一定。比如说地元素,通常包含色、香、味、触四种成分,但有时只包含色和触两种成分,像金银就是这样。水元素通常包含色、香、味、触四种成分,但有时只有色、味、触三种成分。火元素通常包含色、香、味、触四种成分,但有时只有色、香、触三种成分,或者仅有色和触两种成分。风元素有时只有触感没有香气,有时则兼具香气和触感。所以说这些元素的构成并不固定。
问曰:风触云何?答曰:寒热坚软等诸触,若随大相续不离,可知即此大触。
问:风所生的触感是怎样的? 答:寒冷、温暖、坚硬、柔软等种种触感,若是随着四大要素持续不断地存在而不分离,能够被感知的,就是这四大要素本身的触感。
问曰:有医言风色黑。是实云何?答曰:风与黑色为因,如风病人口中有辛苦味。而此医不说风中有味,则风与味为因。
有人问:有位医生说风引起的病症会呈现黑色,这种说法对吗?
回答:风和黑色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像因风致病的人会感到口中发苦——但这位医生并没有说风本身就带有苦味,而是说明风是产生苦味的原因。
问曰:或有人说风是冷,不说为轻。是实云何?答曰:无有名冷为风,如氷雪有冷不名为风。又风冷名异。所以者何?如热风及不冷不热风亦名为风,是故应依轻众名为风。又无色触等法生名为风,非冷为风。
有人问:或许有人说风是冷的,而不说风是轻的。这种说法对吗?
回答:没有把冷称为风的说法。就像冰雪有冷性,却不被称为风。而且风与冷的概念本就不同。为什么呢?比如热风,以及不冷不热的风,也都称为风。所以应当以轻的特性来定义风。再者,风是指无色触等现象生起时的状态,而不是以冷为本质。
问曰:风有色味,有何咎?答曰:风中色味不可得。若言虽有,以微细故不可得者,心中亦应忆想分别谓有色味,是事不然。又我等不说因中有果,是故若事果中可得,不必因中先有,是名成四大实。
问:风有颜色和气味,这有什么问题吗? 答:风中的颜色和气味是察觉不到的。如果说它们虽然存在,只是因为过于细微而无法察觉,那么心中也应该能通过回忆和分别来感知颜色与气味,但事实并非如此。此外,我们并不主张原因中已经包含了结果。因此,如果某事物在结果中显现,不必在原因中就先已存在,这就成立了四大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