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见品第一百三十一
若说诸法或断或常,是名边见。有论师言,若人说我若断若常,是名边见,非一切法。所以者何?现见外物有断灭故。经中说:有见名常,无见名断。又身即是神,名为断见。身异神异,是名常见。又死后不作名曰断见,死后还作名为常见。死后亦作亦不作,是中所有作者名常,所不作者名断。非作非不作亦如是。
如果说一切事物要么绝对断灭要么永恒不变,这就是偏执的见解。有位论师提出:如果说"我"要么断灭要么永恒,这才算是偏执见解,并非针对所有事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确实能观察到外界事物有断灭的现象。佛经中指出:执着"有"的属于常见,执着"无"的属于断见。认为身体就是灵魂本体,这是断见;认为身体与灵魂截然不同,这是常见。认为死后不再轮回是断见,认为死后继续轮回是常见。至于死后既轮回又不轮回的说法,其中主张轮回的部分属于常见,否定轮回的部分属于断见。非轮回非不轮回的观点也可依此类推。
问曰:是第四不应名见。答曰:是人于世谛中亦无人法,故名为见。常无常边无边等四句亦如是。又经中说:六触入尽灭,有异余即为常,无异余即名断。又若见我先作,后当更作,是名常见;我先不作,后不更作,是为断见。又《邪见经》说:人身七分,地、水、火、风、苦、乐、寿命。若其死时,四大归本,根归虚空。又说:以刀轮害众生,积为肉聚无杀生罪,是名断见。及《梵网经》中说断见相,若言有后世,作者即是受者,是名常见。
问:这第四种见解不应该称为"见"。答:这种见解认为在世俗真理中既没有真实的人也没有真实的法,所以称之为"见"。关于"常与无常"、"有边与无边"等四种对立见解也是同样的道理。
经文中又说:当六种感官接触的境界完全寂灭时,如果认为存在另一个不同的主体继续存在,这就是常见;如果认为完全断灭不复存在,这就是断见。
还有,如果认为"我从前存在,将来还会继续存在",这是常见;认为"我从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这是断见。
《邪见经》中说:人的身体由七部分组成——地、水、火、风、苦、乐、寿命。死亡时,四大元素回归本源,感官归于虚空。
又说:用刀轮杀害众生,把尸体堆积成肉山也不构成杀生罪业,这种观点属于断见。
《梵网经》中描述断见的特征:如果说存在来世,认为造业者就是受报者,这种观点属于常见。
问曰:断常见云何生?答曰:随以何因缘说,死后还作是因缘,故生常边见。随以何因缘说,死后不作是因缘,故生断灭见。
问:断见和常见是怎么产生的?答:根据某种因缘说死后还会继续存在,这种观点就产生了常见;根据某种因缘说死后彻底消失,这种观点就产生了断见。
问曰:此见云何断?答曰:正修习空则无我见,我见无故则无二边。如《炎摩伽经》中说:若一一阴非人,和合阴亦非人,离阴亦非人。现在如是不可得,云何当说阿罗汉死后不作?故知人不可得。人不可得故,我见及断常见亦无。又见诸法从众缘生,则无二边。又如说:见世间集则灭无见,见世间灭则灭有见。又行中道故则灭二边。所以者何?见诸法相续生则灭断见,见念念灭则灭常见。又说:五阴非即是人,亦不离阴是人,故知非常非断。能得异身故不得为一,俱是众生故不得为异。又五阴相续故,有众生生死,是中不得言即,以是相续异故,亦不得言异,以相续中可说一故。又从此阴彼阴异故不得言常,从自相续因缘力生故不得言断。
问:这种执着见解要如何断除?答:正确修习空性就能消除自我执着,自我执着消除了就不会陷入两种极端。就像《炎摩伽经》中所说:如果每一个单独的构成要素都不是真实的人,组合起来的要素也不是真实的人,离开这些要素也没有真实的人。现在这样观察都找不到真实的人,怎么能说阿罗汉死后完全不存在呢?由此可知真实的人是不可得的。既然真实的人不可得,那么自我执着和断灭、永恒这两种极端见解也就自然消失了。
再者,观察到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就不会陷入两种极端。又如经中所说:认识到世间现象的聚合生起,就能破除绝对虚无的见解;认识到世间现象的消散止息,就能破除绝对实有的见解。同时,践行中道就能消除两种极端。为什么呢?看到现象相续不断地生起,就能破除断灭的见解;观察到每个刹那都在生灭变化,就能破除永恒的见解。
经论又说:构成生命的五类要素本身并不是人,但也不能离开这些要素而另有一个独立的人,由此可知既不是永恒不变也不是断灭消失。因为能够转生到不同的生命形态,所以不能说前后完全同一;又因为都属于众生相续,所以也不能说完全不同。由于五类要素相续不断,才有众生的生死流转,在这过程中既不能说完全等同——因为相续中有变化差异,也不能说完全不同——因为相续中有连贯性。
再从前后要素各不相同来看,不能说它是恒常不变的;从依循自身相续的因缘力量而生起来看,又不能说是断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