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异门第五
此论与《中论》同显正道,俱息戏论至理不殊。就其文义,略明十异:一者名有理教之异。二宗有二谛境智不同。三《中论》䨥申大小、《十二》但显大乘。此三《玄义》内以具论之。四申破有傍正异,《中论》正破傍申、此论正申傍破。所以然者,《中论》初牒八不,即云「略说八事总破一切法」,故知以破为正。此论命初云「略解摩诃衍义」,不称为破,故以申义为正。五辞有爱见之异。爱见者,此是纲柔之名。比论观行因循、文旨宛约,名为爱论;《中论》多杭拆内外、弹谢大小,称为见论。故名爱见论异。六品有观破异,《中论》多题破名、《十二》但称为观。关中亦云:《中论》祛内以流滞,《十二》门观之精诣。所以有观破不同者,一同上爱见、二者《中论》正破傍申。此论正申傍破,故有观破不同也。七偈有合离异,《中论》合是〈因缘〉一品,此论离为三门。八文有广略异、九出有前后异,此二如前释之。十有长行无长行异。
这部论典与《中论》同样彰显究竟真理,都能止息无意义的争论,所证悟的最高真理并无差别。但就文字内容而言,可简要说明十点不同:
第一,名称有"理"与"教"的区别。 第二,两宗的二谛境界与智慧认知不同。 第三,《中论》同时阐述大小二乘教法,《十二门论》只显扬大乘义理。这三条在《玄义》中已有详细论述。 第四,阐释与破斥的侧重点不同:《中论》以破斥为主、阐释为辅,本论则以阐释为主、破斥为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论》开篇即标举"八不",并说"略说八事总破一切法",可见以破斥为宗旨;本论开宗明义说"略解摩诃衍义",未强调破斥,故以阐释教义为主。 第五,文风有"爱见"之别。所谓爱见,原是形容性格刚柔的称谓。本论观察修行次第循序渐进,文意委婉含蓄,称为爱论;《中论》多直接剖析内外教法,评判大小乘得失,称为见论。故有爱论与见论的区别。 第六,各品主旨有观行与破斥之异:《中论》多标破斥之名,《十二门论》只称观法。关中学派亦云:《中论》祛除内在执著以疏通滞碍,《十二门论》乃观修之精要。之所以有观破不同,其一如上所述因爱见差异,其二因《中论》正破傍申,本论正申傍破。 第七,偈颂编排有合离之异:《中论》将因缘义合为一品,本论则分为三门阐释。 第八,文字有详略之别。 第九,问世有先后之分。 (以上两条前文已解) 第十,体例有长行注释与无长行之异。
问:云何正申傍破、正破傍申?答:不言此论正意申而傍破,亦不言《中论》正意破而傍申,但此论申于佛教邪执自破,《中论》若破邪执而佛教自申耳。
问:什么是正面阐述而附带破除,以及正面破除而附带阐述? 答:并非说这部论典的主旨是正面阐述而附带破除,也不是说《中论》的主旨是正面破除而附带阐述。实际上,这部论典在阐明佛陀教义时,错误的见解自然就被破除;而《中论》在破除错误见解时,佛陀的教义也就自然得以彰显了。
问:此论长行谁之所作?答:《中论》长行青目所作,《百论》长行天亲所制。有人言:《十二门论》偈是龙树所造,长行还是青目所注。而偈又有青目所引,如初门。《七十论》偈第三门二偈、作者门一偈令四偈,是后人所引。又释:偈及长行皆龙树自作,略引三证:一者《中论》五百偈其文既广,故有后人所注;《百论》亦然。此论止有二十六偈,不成卷轴,又似《中论》,宜自释之。二者青目注《中论》云「龙树菩萨为是等故造此《中论》。」而《十二》云「我愍此等欲令开悟」,又云「是故我今解释空」。既称为我,则知是龙树自言。《百论》则修妬路别之,故知则子本为异。而此论不尔,故知是龙树自作。三者龙树作论示有多体,作《中论》既纯是偈,作《十二门》长行间之。今明此事难知,若必有明证云「长行是后人所作」者,不敢违之。
问:这部论的长行部分是谁所作?答:《中论》的长行是青目所作,《百论》的长行是天亲所制。有人认为:《十二门论》的偈颂是龙树所造,长行还是青目所注。但偈颂中又有青目引用的部分,比如初门。《七十论》偈第三门的两首偈、作者门的一首偈共四首,是后人所引用的。另一种解释是:偈颂和长行都是龙树自己所作,简要提出三个证据:其一《中论》有五百首偈颂篇幅宏大,所以有后人作注;《百论》也是如此。本论只有二十六首偈颂,不成卷轴规模,又和《中论》体例相似,应当是自己解释的。其二青目注《中论》说"龙树菩萨为这些人故而造此《中论》",而《十二门论》说"我怜悯这些人想让他们开悟",又说"因此我现在解释空性"。既然自称"我",可知是龙树自述。《百论》则是将修妬路分开,可知原本与注疏有别。但本论并非如此,所以知道是龙树自作。其三龙树造论展现多种体裁,作《中论》纯用偈颂,作《十二门论》则夹杂长行。此事现在难以确知,若确有明证说"长行是后人所作",自然不敢违背。
此论文裁一卷,义有三章:初总序造论意、次别明十二门以为论体、三总结论之旨归。就初有五:一标略解大乘、二明造论利益、三释得造论意、四正明造论解于大乘、五结所释旨归。初有五句:一标说曰、二明当说、三辨略解、四辨能解、五序所解。「说曰」者,发论不同。《中论》初标八不,序其所论;《百论》首敬三宝,欲明请护;此论直标说曰,盖是制作不同、适时而用。又标说曰者,交言曰论、直语名说。今简异文言,故言说曰。所以直说者,龙树出世,其犹如佛,示无人敢问,故自标说曰。又示所解大乘甚深,无人能问,故自标说曰。又示要略,简除外问,故标说曰。「今当」者,第二句,明许说也。说之在后,今略标许义,故称今当。「略」者,第三,明其略义。一对《无畏》之广,故以斯论为略;二对《中论》之广,故以今文为略。又《无畏》之广,《正观》处中,今是略说。又于大乘有二分:一者有分、二者空分。今略释空、不释于有,故名为略。又示大乘甚深,作者谦让,故称为略。如金刚藏说十地义,十地甚深,今但略说。又欲示广虽八万,所诠者一道,今但论道,故称为略。又示略能摄广,显广略无二,故称为略。又示像末钝根不堪多闻,是故略说,如《智度论》云「昆勒三百二十万言,后世人意浅力小、寿命短促,诸得道人略撰为三十二万言。」「解」者,第四,次明解也。《智度论》释〈无作品〉,明十门说般若。谓解释、开示、分别法句浅易等。龙树具用十门以释大乘,今略标一解。所言解者,破一切迷、申释佛教,故称为解。「摩诃衍」者,第五标所解。标所解者,一简异小乘论,如《成实》云「我欲正论三藏中实义」。此但释小乘,今简异之,故标大乘也。二简通申大小乘论,今论独申大乘,故偏标之也。问:《中论》何故不标解大乘?答:八不即是大乘,故不须标大。又《中论》正申于大、傍申于小,此论但申大乘不兼申小,故独标大也。又《中论》初明能所义,此论初明所能义。能所者,八不是所申,故名能所义;今明所能者,略解之言此是能申之论、摩诃衍谓所申之经。又《中论》初标八不,是经资于论;今前明略解,谓论申于经也。又一切论有四:一者前深后浅,即《中论》,初明大乘为深、后辨小教为浅,此明十方三世诸佛出世意有傍正,正为大乘故兴、傍为小缘故出,《中论》申此意也。二者前浅后深,即《百论》,前明舍罪、后明舍福,前明生空、后明法空,此示三世佛出世令物修行,自浅至深,《百论》申此意也。三者始终俱深,即《十二门》,此示三世佛为诸菩萨显说甚深之法,十二门申此意也。四初后俱浅,如小乘之论也。又释大乘者,三世佛出世意,本为一大事因缘。事不获已,故说小,说小终为明大。今欲申三世佛本意,故偏释大。又大是真实、小是方便,大是根本、小是枝末,得本实即得末权,故偏释大。
这部论的结构分为一卷,内容包含三个部分:首先总体说明撰写此论的用意,其次分别阐释十二门作为论的主体,最后总结全论的宗旨。开篇部分又分为五点:一是指出简要解说大乘的意图,二是说明造论的利益,三是解释能够造论的缘由,四是正式阐明造论以解释大乘,五是总结所阐释的宗旨。初始的五句话是:一标"说曰",二明"今当",三辨"略",四辨"解",五序"摩诃衍"。
"说曰"的提出方式各有不同:《中论》开篇标举八不,说明所要讨论的内容;《百论》开头礼敬三宝,意在表明请求护持;此论直接标举"说曰",这是创作方式的不同,适应时机而运用。再者,标举"说曰"是因为相互问答称为论,直接陈述名为说。现在为了区别于文言,所以说"说曰"。之所以直接陈述,是因为龙树菩萨出世,犹如佛陀再世,显示无人敢提问,所以自己标举"说曰"。又表明所要解释的大乘佛法极为深奥,无人能问,所以自己标举"说曰"。还显示要简明扼要,排除外界的疑问,故标举"说曰"。
"今当"是第二句,表明允诺解说。解说的内容在后面,现在简要标明允诺之义,所以称为"今当"。
"略"是第三句,说明简略的含义。一是相对于《无畏论》的广博,所以将此论视为简略;二是相对于《中论》的广博,所以将本文视为简略。又《无畏论》广博,《正观论》适中,此论是简略解说。再就大乘佛法分为两部分:一是有分,二是空分。现在简要解释空分,不解释有分,所以称为略。又显示大乘佛法极为深奥,作者谦虚退让,故称为略。如同金刚藏菩萨解说十地义理,十地极为深奥,现在只是略说。又想要表明虽然广说有八万法门,但所诠释的唯有一道,现在只论这道,故称为略。又显示简略能够摄受广博,表明广略并无二致,故称为略。又显示像法末世的众生根器钝劣,不堪承受多闻,所以简略解说,如《大智度论》所说:"《崑勒》有三百二十万言,后世人心意浅薄、力量弱小、寿命短促,诸位得道之人将其简略编撰为三十二万言。"
"解"是第四句,接着说明解释的含义。《大智度论》解释〈无作品〉时,阐明十种解说般若的方式。所谓解释、开示、分别法句浅易等。龙树菩萨完备地运用十种方式来解释大乘,现在简要标举一种解释。所谓解,就是破除一切迷惑、申明阐释佛教教义,所以称为解。
"摩诃衍"是第五句,标明所解释的对象。标明所解释的对象,一是为了区别于小乘论,如《成实论》说"我想要正确论述三藏中的真实义理"。那只是解释小乘,现在为了区别于它,所以标明大乘。二是为了区别于通申大小乘的论著,此论独独申明大乘,所以特别标明。问:《中论》为何不标明解释大乘?答:八不就是大乘,所以不需要特别标明大。又《中论》主要申明大乘、附带申明小乘,此论只申明大乘不兼带申明小乘,所以单独标明大。又《中论》开头阐明能所之义,此论开头阐明所能之义。能所的意思,八不是所申明的对象,所以称为能所义;现在阐明所能的意思,"略解"之言这是能申明的论、"摩诃衍"是所申明的经。又《中论》开头标举八不,是经资助于论;现在先说明略解,是论申明于经。又一切论著分为四种:一是前深后浅,即《中论》,开头阐明大乘为深、后面辨明小教为浅,这表明十方三世诸佛出世的用意有主次,主要为大乘故而兴起、次要为小乘机缘故而出现,《中论》申明此意。二是前浅后深,即《百论》,前面说明舍弃罪业、后面说明舍弃福报,前面阐明生空、后面阐明法空,这表明三世诸佛出世让众生修行,从浅至深,《百论》申明此意。三是始终俱深,即《十二门论》,这表明三世诸佛为诸位菩萨显说甚深之法,《十二门论》申明此意。四是前后俱浅,如小乘的论著。又解释大乘,是三世诸佛出世的用意,本来是为了一大因缘。事情不得已,所以说小乘,说小乘终究是为了显明大乘。现在想要申明三世诸佛的根本用意,所以专门解释大乘。又大乘是真实、小乘是方便,大乘是根本、小乘是枝末,得到根本真实就能得到枝末权巧,所以专门解释大乘。
「问」下,第二明略解利益。前之五句皆是总标,此下四章称为别释。今前明略解之利,所以前明略解之利者,示菩萨造论以济物为怀故也。又造论多端,或为显他之短、明己之长,或招引名利徒众势力,或自畏忘漏,是故造论。今悉不同之,但为益物故明于利。又《智度论》云「菩萨得无生忍,后更无余事,唯成就众生、净佛国土。」龙树诧迹海宫逮无生忍,唯欲弘道利人,故前明于利。又《大品》云「菩萨为于大事故起。大事者,所谓救度一切众生。」今龙树是行般若人,亦为成大事,是故今明利益。又前明略解大乘,谓上弘大道;今辨下利众生。菩萨运怀唯此二事。又《华严》云「金刚但从金性出,不从余宝生。菩提心唯从大悲生,不从余善生,故菩萨以大悲为本。」是故造论但为益物。就文为二:前问、次答。此亦得是问,亦得是难。所言问者,如来说经已有大益,解释大乘有何利耶?所言难者,佛三达照鉴、五眼洞明,所应利者皆已利竟,余未利者已作得利因缘,今解大乘复有何利?又佛说经,为有利耶?为无利耶?若说经有利,何用论耶?若说经无利,何用经耶?答中有二:一明所申之经、二辨造论利益。所以前明所申之经者,一欲叹所申之经甚深,即显能申之论第一,令物于论起信,故前序佛经。二前明佛经者,叙众生所迷也。以佛经甚深利根能解,末世钝根不能了悟,故前序所迷、后序能迷。三欲引经为例,如来说经既有大利,我今造论宁无益耶?若答上难者,佛为益利根人是故说经,我为益钝根人是故造论。佛为与佛结缘之人所以说经,我为与我结缘之人是故造论。事同阿难化于须跋,亦如罗云度城东老人。就序佛说经为二:一明教、二辨缘。缘是教缘,教是缘教,故教称于缘、缘称于教。教称于缘,应病授药;缘称于教,如法服行。故感应相应即便悟道。初又三:初牒摩诃衍、二明能说之人、三辨所说之教。「十方三世佛」者,明能说之人也。所以标多佛者,恐一方化偏非尽理之说,故标多佛也。又简三藏教,主但有三世佛,说无十方佛,说故标多佛也。又诸佛出世或说小乘或说大乘,毕竟而言无不说大,故标多佛也。如《法华》云「世尊法久后,要当说真实」也。又简论虽略,即是遍申十方三世诸佛教尽,故标多佛也。又显迷教即是遍迷十方三世诸佛大教,故标多佛也。「甚深法藏」者,明所说之法也。横绝百非、竖超四句,故称为深。深中之深,故言甚也。又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名为甚深。又九道众生不能测知,唯佛与佛乃能究尽,故名甚深。然于佛本甞有深,但约众生不知,故言深耳。为三乘六道模轨,故称为法。累无不寂、德无不圆,故称为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第二明教所被缘。久习五度名大功德,早修般若是故利根。又习前三度名大功德,修于后三称为利根。前明所说法大,今明所为人大。又初能说人大,甚深法藏所说法大。今明受法人大,故云大功德利根也。
提问之后,第二是说明简要解释的利益。前面五句都是总体概括,这以下四章称为分别解释。现在先说明简要解释的利益,之所以先说明简要解释的利益,是为了显示菩萨造论是以济度众生为怀的缘故。再者,造论有多种原因,有的是为了显露他人的短处、表明自己的长处,有的是为了招引名利徒众势力,有的是自己害怕遗忘遗漏,所以造论。现在这些都不同,只是为了利益众生才说明利益。另外《大智度论》说:“菩萨证得无生法忍之后,再没有别的事,只成就众生、清净佛国土。”龙树菩萨示迹于龙宫,证得无生法忍,只想要弘扬道法利益他人,所以先说明利益。还有《大品般若经》说:“菩萨为了大事而兴起。大事,就是救度一切众生。”现在龙树是修行般若的人,也是为了成就大事,所以这里说明利益。再者,前面说明简要解释大乘,是向上弘扬大道;现在辨明向下利益众生。菩萨心怀的只有这两件事。还有《华严经》说:“金刚只从金性中出,不从别的宝中生出。菩提心只从大悲心生,不从别的善法生,所以菩萨以大悲为根本。”因此造论只是为了利益众生。就文字分为两部分:先是提问,接着回答。这也可以算是提问,也可以算是诘难。所谓提问,是说如来宣说经典已有大利益,解释大乘还有什么利益呢?所谓诘难,是说佛具足三明彻照鉴察、五眼洞彻明了,所应利益的都已利益完毕,其余未得利益的也已作了得利益的因缘,现在解释大乘又有什么利益?再者,佛说经典,是有利益呢?还是没有利益?如果说经典有利益,何必用论呢?如果说经典没有利益,何必用经典呢?
回答中有两部分:一是说明所申述的经典,二是辨明造论的利益。之所以先说明所申述的经典,第一是想赞叹所申述的经典甚深,从而显示能申述的论是第一的,令众生对论生起信心,所以先序说佛经。第二,先说明佛经,是叙述众生所迷惑的对象。因为佛经甚深,利根的人能够理解,末世钝根的人不能了悟,所以先序说所迷之法、后序说能迷之人。第三是想引经典为例,如来说经典既然有大利益,我现在造论难道没有利益吗?如果要回答上面的诘难,佛是为了利益利根的人所以说经典,我是为了利益钝根的人所以说造论。佛是为了与佛结缘的人所以说经典,我是为了与我结缘的人所以说造论。事情如同阿难教化须跋陀罗,也如同罗睺罗度化城东的老人。
就序说佛说经典分为两部分:一是说明教法,二是辨明根机。根机是教法的根机,教法是根机的教法,所以教法要契合根机,根机要契合教法。教法契合根机,应病给药;根机契合教法,如法奉行。所以感应相应就能悟道。第一部分又分三小段:先标举大乘,其次说明能说的人,再辨明所说的教法。“十方三世佛”,是说明能说的人。之所以标举多佛,是恐怕一方教化偏颇,不是穷尽真理的说法,所以标举多佛。又简别三藏教,教主只有三世佛说,没有十方佛说,所以标举多佛。再者,诸佛出世,有的说小乘,有的说大乘,毕竟而言没有不说大乘的,所以标举多佛。如《法华经》说:“世尊的法久远之后,终究要说真实的。”又简别论虽然简要,就是普遍申述十方三世诸佛的教法穷尽,所以标举多佛。又显示迷惑教法就是普遍迷惑十方三世诸佛的大教,所以标举多佛。
“甚深法藏”,是说明所说的法。横向上断绝百种非议,竖向上超越四句分别,所以称为深。深中的深,所以说甚深。又言语之道断绝、心念之行处寂灭,名为甚深。再者,九道众生不能测度了知,只有佛与佛才能究竟穷尽,所以名为甚深。然而对于佛本来无所谓深,只是就众生不知道,所以说深罢了。作为三乘六道的模范轨则,所以称为法。烦恼无不寂灭、功德无不圆满,所以称为藏。
“为有大功德的利根者说”,第二是说明教法所被的根机。长久修习五度名为大功德,早修般若所以是利根。又修习前三度名为大功德,修习后三度称为利根。前面说明所说的法大,现在说明所为之人大。又前面能说的人大,甚深法藏所说的法大。现在说明受法的人大,所以说大功德利根。
「末世众生」下,第二明造论利益。又有三别:初明下利众生、次明上弘大道、第三总结有斯二益是故造论。就初又二:第一明众生禀教起迷、第二明论主破迷作论。前有四句:「末世」者,起迷时也。佛法灭,分三时:一正法五百年、二像法一千年、三末法一万年。今言末世者,非是第三时也。但正法为本,故以像法为末。末是微末之义,像是似末故是一义。若分像末,亦得分三。众生者,第二明迷教之人。「薄福钝根」,第三明迷教所由。以不久修福慧,故名薄福钝根。又修有所得福慧,亦是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了」,第四正明起迷。有四种众生并皆失道:一在家起爱任运而失、二出家外道名自树失、三小乘人失不知说小为通于大而执小拒大、四大乘人失学无所得大成有所得大。但就大乘中又有二失:一弃本寻末、二求本多谬也。又佛法有二:一小、二大。此二种各有二种:一但、二不但。所言但不但者,凡有二种:一缘但不但、二教但不但。缘但不但者,佛教是因缘不但义,而禀佛因缘不但教,故成有所得但也。二教但不但者,佛赴但不但缘,说但不但二教也。问:但不但出何文?答《智度论》云「二乘空名但空,菩萨空名不但空。」问:大乘但不但云何?答:《大品》云「为新学人说生灭者如化,不生不灭不如化。」此则但生灭是化,故名但也。末世不识缘教但不但,故云虽寻经文不能通了也。「我愍此等」下,第二作论申经。天魔为爱火所烧、外道诸见所害;执小拒大谤法毁人,造无间业;偏执大乘断空拨无罪福,亦现在断善后入无间,菩萨可哀愍也。「欲令开悟」者,为此钝根人,就大乘中略解十二事开悟。然众生同菩萨,不须造论;若众生实异菩萨,亦不须造论。正言同菩萨、于缘成异,故造论也。《大品》云「众生际即是实际,菩萨不建立众生于实际。以众生不异实际,实际于众生成众生际,故菩萨建立众生于实际。」然众生际既非际,宁复有实际?故知未曾虚实也。「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下,第二明上弘大道。众生迷教,邪义覆于正经;今欲上报佛恩,略明大意。今文约而易显,久传于遐代。故《摩耶经》云「龙树菩萨燃正法炬、灭邪见幢。」什法师云:「龙树菩萨令如来大法三启阎浮。」《龙树传》云「智慧日已颓,斯人令再耀。世昏寝已久,斯人悟令觉。」并是下愍上弘之意也。
“末世众生”以下是第二部分,说明造论的利益。又分为三点:首先说明利益下等根器的众生,其次说明向上弘扬大道,第三总结有这两种利益所以造论。第一部分又分两点:第一说明众生接受教法后产生迷惑,第二说明论主破除迷惑而造论。前面有四句话:“末世”是指产生迷惑的时代。佛法灭尽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正法五百年,二是像法一千年,三是末法一万年。这里说的末世,不是指第三时期。而是以正法为根本,所以将像法称为末。末是微末的意思,像是相似微末所以是一层含义。如果区分像法和末法,也可以分为三时。“众生”是第二点,说明迷惑教法的人。“薄福钝根”是第三点,说明迷惑教法的原因。因为不长久修习福慧,所以称为薄福钝根。还有修习有所得的福慧,也是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了”是第四点,正式说明产生迷惑。有四种众生都迷失正道:一是在家人生起爱欲任运而迷失,二是出家外道称为自树而迷失,三是小乘人迷失不知道佛说小乘是为了通向大乘而执着小乘拒绝大乘,四是大乘人迷失学习无所得大乘却成就有所得大乘。单就大乘中又有两种迷失:一是舍弃根本追寻枝末,二是寻求根本却多有谬误。又佛法有两种:一是小乘,二是大乘。这两种各有两种:一是但,二是不但。所说的但和不但,总有两种:一是因缘的但不但,二是教法的但不但。因缘但不但是指,佛教是因缘不但的义理,但众生禀承佛的因缘不但教法,却成为有所得的但。二教法但不但是指,佛顺应但不但的因缘,说但和不但两种教法。问:但和不但出自什么经文?答《智度论》说“二乘的空名为但空,菩萨的空名不但空。”问:大乘的但和不然怎样?答:《大品般若经》说“为新学人说生灭的如化,不生不灭的不如化。”这就是但生灭是化,所以称为但。末世众生不认识因缘和教法的但和不但,所以说虽寻经文不能通了。“我愍此等”以下是第二点,造论申明经义。天魔被爱火所烧、外道被各种邪见所害;执着小乘拒绝大乘诽谤佛法毁辱他人,造作无间罪业;偏执大乘断灭空无拨无因果罪福,也是现在断绝善根后世堕入无间地狱,菩萨应当哀愍他们。“欲令开悟”是指,为这些钝根人,在大乘中略解十二件事开悟。然而众生本与菩萨相同,不须造论;如果众生确实与菩萨不同,也不须造论。正是说与菩萨相同、在因缘上成为不同,所以造论。《大品般若经》说“众生际就是实际,菩萨不建立众生于实际。因为众生不异于实际,实际在众生成为众生际,所以菩萨建立众生于实际。”然而众生际既然不是际,难道还有实际吗?所以知道从来没有虚实之分。“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以下是第二点,说明向上弘扬大道。众生迷惑教法,邪义覆盖了正经;现在想要上报佛恩,略明大意。现在文字简约而容易显明,长久流传于远方时代。所以《摩耶经》说“龙树菩萨点燃正法火炬、灭除邪见旗帜。”鸠摩罗什法师说:“龙树菩萨让如来大法三次兴盛于阎浮提。”《龙树传》说“智慧太阳已经西沉,此人令它再次照耀。世间昏睡已久,此人觉悟令它觉醒。”都是下愍众生上弘大道的意思。
「是故略解摩诃衍义」,第三结造论意。「问曰」下,第三释成上略义,前问、次答。问意云:摩诃衍文字章句尚不可数,况欲一一解释其义。此乃翻成为广,何名略耶?《智度论》云「摩诃波若即十万偈,三百二十万言,与四阿含等。其余《云经》、《大云经》诸经无量,如大海中宝。」又云「诸天龙阿修罗问经,千万亿偈。」又于填国《龙树传》云「《华严》大本有一四天下微尘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偈。」一部经文字尚不可数,况都集诸大乘经总名摩诃衍,云何可知?文尚不可知,况复欲释其义。又此言亦得遮于造论。摩诃衍经文理已圆,何须更释?如其更释,则佛经文理未圆。又众生寻读佛语尚不能遍,更复解释,何由可用?必欲令物学论,则隐废佛经,寻末弃本理所不应。诸意具如《中论》已说。「答曰」下,明我亦不一一随佛语而广解,但就佛语中释其精玄,略解十二事耳。又佛经无量意在明道,我今但略释道则众教自通。又众生迷虽万端,以障道为本;今但破道迷则众迷自破。又答上问者,正为佛经无量难可寻究,我今略释令取悟为易。又诸佛有广略说法,我今依略而说。又诸佛摄广为略,我今释略则便通广。
因此简要解释大乘教义,这是第三部分说明造论意图。从“问曰”开始,是第三部分解释上文简要之义,先设问、再作答。提问的意思是:大乘经典文字章句尚且不可计数,何况要一一解释其中深义?这样反而成了详述,怎能称为简要呢?《大智度论》说:“《摩诃般若》即有十万偈,三百二十万言,与四阿含经分量相当。其余《云经》、《大云经》等经典无量无边,如同大海中的珍宝。”又说:“诸天、龙、阿修罗所问经典,有千万亿偈。”又于阗国《龙树传》记载:“《华严经》大本有四天下微尘数品目,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偈颂。”一部经的文字尚且不可计数,何况总集所有大乘经典统称为大乘教法,如何能尽知?文字尚且不能尽知,更何况要解释其义理。此言也可理解为对造论的质疑:大乘经典文义理趣已然圆满,何必再作解释?若再解释,则显得佛经义理尚未圆满。再者众生阅读佛语尚不能遍览,再作解释,如何能受用?若定要让人学论,便会隐没废弃佛经,追逐枝节舍弃根本,于理不合。这些意涵在《中论》中已有详细阐述。
“答曰”之后说明:我亦不逐字随顺佛语广作解释,只是就佛语中阐释精要玄奥,简要解释十二件事理。又则佛经无量无边,根本宗旨在于阐明真理,我今略释真理则众多教法自然贯通。再者众生迷执虽有万般,总以障碍真理为根本;今但破除对真理的迷执,则众多迷执自然消解。又回应上文提问:正因为佛经无量难以究寻,我今略作解释使人易于领悟。又诸佛有广略二种说法,我今依止略说而作阐释。又诸佛摄广归略,我今阐释略义便自然通达广说。
「问曰」下,第四释成所解。即是解前标章中摩诃衍义,又是解大乘之意也。前问、次答。问意云:已知略解之意。今既欲解释,云何名摩诃衍耶?此总问大乘名义。「答曰」下,为二:一者正答、二者总结。正答为二:一者略以六义释大、二指经广说。六义即为六答,今第一待二乘之小故名为大。然诸佛所行之道实非大小,但对二乘小,是故名大。问:大乘之大与涅槃大此有何异?答:一往无异。问:若尔,《涅槃》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今云何因小乘名大乘耶?答:诸论师多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是绝待大;今文是对小乘明大乘,是相待大。今谓不尔。二文俱绝待大,亦俱是相待大。俱是绝待大者,《涅槃》云不因者,此明非是体不自大待他方大,乃言体自是大,不因待他方名为大。今大乘亦尔,故俱是绝待也。俱相待者,今待于小乘名之为大,此非是体不自大待他名大,乃辨诸佛所行之道不可说其大小,但对二乘小强称为大。问:若尔,涅槃体自是大则非是绝待,今对小之大翻是绝耶?答:涅槃体是自大,未绝大小之名,翻是相待大。今若云非大非小,则大小双绝,不知何以目之,对于小乘强称为大,此方是绝大也。问:非大非小可是绝待,既犹称对小名大,云何是绝?答:亦如所问。据其非大非小、言穷虑绝,此是绝待;今非大非小犹称为大,此犹是待。问;若尔,一切大名皆是相待,云何旧云「有二种大:一相待大、二绝待大」耶?答:旧语有义。若一往直言对小名大,此是相待。若非大非小、大小双绝,不知何以美之,强称云大,此名绝待。盖是对前相待,故云绝待。若望一切名言未绝,悉是待也。问:若涅槃体是自大、非绝待大者,此言应非究竟。答:如前问也。低罗波夷实不食油,强名食油;涅槃亦尔,无名相强名相说。故一切名言皆是相待,若言究虑绝方是究竟。「诸佛最大」下,第二义从所至处受名。所至之处为大,能至之乘亦名为大。「诸佛大人」下,第三从能乘人受名。有人言:乘体是因,从果受名,故称为大。今明盖是以义判文生此谬耳。前句是因乘,从果受名;今是果乘,当体为目。如《法华》云「佛自住大乘」,如《涅槃》云「乘涅槃船」,皆是果地之乘也。而文意所以名大者,果法从人受名,于九道中最大。大人所乘法故名大。「又能灭除」下,第四就用明大。乘有二用:一者所除用,谓灭二生死苦及五住因;二能与用,谓涅槃因及大涅槃示果,故名为大。「又观世音」下,第五从因中之人立名故名为大。然乘是诸佛至道,未曾因果、亦非人法,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为众生故强称人法及与因果故。因人所乘故名为因、果人所乘则名为果,在法名法、在人名人。故《智度论》云「若如法观佛,般若及涅槃,是三即一相,其实无有异。」故知人法更无二也。此中举四菩萨者,前二他方、后二此土,则总摄一切。「又以此乘」下,第六就功用立名。明般若正观能究源尽理、照无不周,故称尽法边底。般若一度既尔,一一诸度皆尽理究源,故名大也。既得六义释大,即六义释妙。初对二乘之麁名妙、次能至妙处名妙、三妙人所乘名妙、四妙用名妙、五因中妙人所乘名妙、六能穷尽诸法平等大慧故名为妙。释《法华》有五种妙,亦得是五种大:一小前大,谓初成正觉菩提树下,未趣鹿薗说小,故名小前大。二小中大,从趣鹿薗说小乘,此中即明佛乘谓小中大。三小后大,从说三藏竟,次说大乘道,是小后大。四摄小大,从说《法华》会小归大。五无小大,即净土中但有大名无有小称,如香积佛土云「我土无二乘名,但有大菩萨众」也。此五大但约时约处明之,大判佛经一途而说也;妙亦有此五。复有绝待妙绝待大,如上释,是为六也。「如般若中」下,第二指经广说。上略明六义,余未尽者如经说之。又论主上虽自释,恐物疑之,今引经为证。问:一切诸经皆释大乘,何故偏引《般若》?答:趣引其一。又龙树云:「《云经》、《大云经》十种大经,此摩诃衍于中最大。」是故偏引。又《般若》正明实相,此论亦明实相,义既相应是故偏引。问:龙树释摩诃衍有多、胜、大,何故偏释大耶?答:略举其一,余二可知。又举一即摄余二,故但释于大。问:一乘、大乘此有何异?答:具有一异。言其一者,大体无二,故称为一;一乘包含,故名为大。故《法华》云「为诸声闻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故知《法华》名为大乘。言其异者,大乘之名通于今昔,三乘教中亦有大乘;一乘教中亦有大乘,但三乘教中犹未明,唯有此大无有于小,是故大乘未得称一。问:三乘中大,复为得称一义以不?答:亦有斯义。如云一乘二乘三乘,以佛乘为一乘、缘觉为二乘、声闻为三乘,作此论之亦得称一。具出《法华》。问:《地持论》中七义释大,与今何异?答:彼论就无阶级中辨于阶级,竖论大义。言七种者,一谓方等经菩萨藏,此是教大。所以前明教大者,要根本由教然后方得发心修行。二发心大,谓发大道心。三解行大,至道种性,解行纯熟,名解行大。四净心大,初地菩萨得无生忍,其心清净,名净心大。五众具大,谓大福大智通为佛道资粮,名为众具大。六时大,谓三大僧祇劫修行。七果大,谓大菩提果。此七义中第七义而上诸佛大人所乘义同,余之五义与前五义大略相似,而初义与引《般若经》略同。「以是因缘故名为大」,第二总结。
提问之后,是第四部分解释所解之义。这就是解释前面标章中所说的摩诃衍含义,也是解释大乘的意义。前面是提问,接着是回答。提问的意思是:已经知道略解的意思。现在既然要解释,为什么称为摩诃衍呢?这是总体询问大乘的名称和意义。回答部分分为两点:一是正面回答,二是总结。正面回答又分为两点:一是简略地用六种意义来解释“大”,二是指出佛经广泛说明。六种意义就是六个回答,现在是第一点:相对于二乘的小,所以称为大。然而诸佛所行的道实际上并无大小之分,只是相对于二乘的小,所以才称为大。问:大乘的“大”与涅槃的“大”有什么不同?答:粗略来看没有不同。问:如果是这样,《涅槃经》说“不因为小涅槃而称为大涅槃”,现在为什么因为小乘而称为大乘呢?答:许多论师大多说,不因为小涅槃而称为大涅槃,这是绝待的大;现在这段文字是相对于小乘来说明大乘,这是相待的大。我认为并非如此。这两段文字都是绝待的大,也都是相待的大。说它们都是绝待的大,是因为《涅槃经》所说的“不因”,是说明并非本体不自大,要等待他方才大,而是说本体自身就是大,不因为等待他方才称为大。现在大乘也是如此,所以都是绝待的。说它们都是相待的,是因为现在相对于小乘而称之为大,这并非本体不自大,要等待他方才称为大,而是辨明诸佛所行的道无法说它是大是小,只是相对于二乘的小,勉强称之为大。问:如果是这样,涅槃本体自身就是大,那就不是绝待的,现在相对于小的大反而是绝待的吗?答:涅槃本体是自身的大,并未断绝大小的名称,反而是相待的大。现在如果说非大非小,那就是大小双绝,不知道用什么来称呼它,相对于小乘勉强称为大,这才是绝待的大。问:非大非小可以说是绝待,既然还称为相对于小才称为大,怎么是绝待呢?答:也正如所问。根据它非大非小、言语思虑穷尽,这是绝待;现在非大非小还称为大,这仍然是相待。问:如果是这样,一切“大”的名称都是相待的,为什么旧说“有两种大:一是相待大,二是绝待大”呢?答:旧的说法有它的道理。如果粗略地直接说相对于小称为大,这是相待。如果是非大非小、大小双绝,不知道用什么来赞美它,勉强称之为大,这叫做绝待。大概是对前面的相待而言,所以说是绝待。如果相对于一切名言尚未断绝,就都是相待。问:如果涅槃本体是自身的大、不是绝待的大,那么这话应该不是究竟的。答:如同前面的问题。低罗波夷实际上不吃油,勉强称为吃油;涅槃也是如此,没有名称相状勉强用名称相状来说。所以一切名言都是相待的,如果说思虑穷尽才是究竟。“诸佛最大”之下,是第二种意义,从所到达的地方得名。所到达的地方是大,能到达的乘也就称为大。“诸佛大人”之下,是第三种意义,从能乘的人得名。有人说:乘体是因,从果得名,所以称为大。现在说明,大概是用意义来判定文字,产生了这种谬误。前一句是因乘,从果得名;现在是果乘,应当从自体来命名。如《法华经》说“佛自住大乘”,如《涅槃经》说“乘涅槃船”,都是果地的乘。而文字意思之所以称为大,是因为果法从人得名,在九道中最大。大人所乘的法所以称为大。“又能灭除”之下,是第四种意义,从作用说明大。乘有两种作用:一是所除的作用,指灭除两种生死苦以及五住烦恼的因;二是能给予的作用,指涅槃的因以及大涅槃所显示的果,所以称为大。“又观世音”之下,是第五种意义,从因中的人立名所以称为大。然而乘是诸佛的至道,未曾有因果之分,也并非人法之别,所以说此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为了众生的缘故勉强称说人法以及因果。因人所乘所以称为因,果人所乘就称为果,在法上叫法,在人上叫人。所以《大智度论》说“如果如法观佛,般若及涅槃,这三者即是一相,其实没有差异。”所以知道人法更没有分别。这里列举四位菩萨,前两位是他方世界的,后两位是此土的,就总摄了一切。“又以此乘”之下,是第六种意义,从功用立名。说明般若正观能够穷究本源、尽达真理、照见无不周遍,所以称为尽法边底。般若这一度既然这样,每一度都穷尽真理、究达本源,所以称为大。既然得到六种意义解释大,也就有六种意义解释妙。第一,相对于二乘的粗劣称为妙;第二,能到达妙处称为妙;第三,妙人所乘称为妙;第四,妙用称为妙;第五,因中妙人所乘称为妙;第六,能穷尽诸法平等大慧所以称为妙。解释《法华经》有五种妙,也可以说是五种大:一是小前大,指最初成等正觉在菩提树下,尚未前往鹿野苑说小乘,所以称为小前大。二是小中大,从前往鹿野苑说小乘,这其中就说明佛乘,称为小中大。三是小后大,从说完三藏之后,接着说大乘道,是小后大。四是摄小大,从说《法华经》会合小乘归于大乘。五是无小大,指净土中只有大名称没有小称呼,如香积佛土说“我土没有二乘名称,只有大菩萨众”。这五种大只是约时间约处所来说明,大体判定佛经是一途说法;妙也有这五种。又有绝待妙绝待大,如上所解释,这就是六种。“如般若中”之下,是指出佛经广泛说明。上面简略说明六种意义,其余未尽之处如佛经所说。又,论主上面虽然自己解释,恐怕人们怀疑,现在引用佛经作为证明。问:一切佛经都解释大乘,为什么偏要引用《般若经》?答:随意引用其中一部。又,龙树菩萨说:“《云经》、《大云经》等十种大经,这摩诃衍在其中最大。”所以偏要引用。又,《般若经》正是阐明实相,这部论也阐明实相,意义既然相应所以偏要引用。问:龙树解释摩诃衍有多、胜、大,为什么偏要解释大呢?答:简略举出其中一种,其余两种可以推知。又,举出一种就包含其余两种,所以只解释大。问:一乘、大乘这有什么不同?答:既有相同也有不同。说它们相同,是因为大体没有分别,所以称为一;一乘包含广大,所以称为大。所以《法华经》说“为诸声闻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所以知道《法华经》称为大乘。说它们不同,是因为大乘的名称通用于过去现在,三乘教中也有大乘;一乘教中也有大乘,只是三乘教中还没有阐明,只有这个大没有小,所以大乘还不能称为一。问:三乘中的大,又可以称为一的意义吗?答:也有这个意义。如果说一乘二乘三乘,以佛乘为一乘、缘觉为二乘、声闻为三乘,这样论述也可以称为一。详细内容出自《法华经》。问:《地持论》中用七种意义解释大,与现在有什么不同?答:那部论是在无阶级中辨别阶级,竖着论述大的意义。说七种:第一是指方等经菩萨藏,这是教大。之所以先说明教大,是因为根本要由教然后才能发心修行。第二是发心大,指发大道心。第三是解行大,到达道种性,解行纯熟,称为解行大。第四是净心大,初地菩萨得到无生法忍,其心清净,称为净心大。第五是众具大,指大福大智通为佛道资粮,称为众具大。第六是时大,指三大阿僧祇劫修行。第七是果大,指大菩提果。这七种意义中,第七种意义与上面诸佛大人所乘的意义相同,其余五种意义与前五种意义大体相似,而第一种意义与引用《般若经》略同。“以是因缘故名为大”,是第二部分总结。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下,第五结所解旨归。前虽唱解摩诃衍义,然摩诃衍有无量义,未知正释何义,是故今出所解旨归,故有此一章来也。就文为四:一标空体、二明空用、三结解释、四明解释之方。所言大分者,有人言:如《大品》大数五千,分或增或减,故名大数。此非释也。有人言:大乘中般若空为一分,复以中道空理为一分,以此二分合名大乘。今二分之中以般若空为深义,故云大分深义所谓空也。所以作此释者,此是成实人义,谓般若空为乘智、空理是乘境非乘智,故作此释耳。论直言大分深义所谓空也,不以空主于慧,故亦不同之。今所释者,上以六义释大乘。然此论但解于大、不释于小,今就大乘中更复简之。所言大者,即上摩诃衍也。所言分者,大乘具含万德,而用正观为乘主。正观由实相而生,则实相为本。正观及万行为末,末即是有、本即是空,故大乘具含空有。今但释空之一分,故名大分。问:约二谛是何谛耶?答:二谛者,大乘具含真俗,故为二分。今明空,即是第一义也。深义者,前虽释一分,或可为末世钝根释浅近之分,是故次明深义。于深义中有无量门,未知释何深义,是故次云所谓空也。《智度论》释〈深奥品〉云「深奥者,空是其义、无生灭是其义。」问:是何等空耶?答:一解云,是空三昧空,得此空观故令诸法空。又解云:是外所缘法空,故名空三昧。前解是智空、后释是境空,论主皆破之,离是二边说于中道,谓诸法因缘生,无有一定法故为空。何以故?因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毕竟空。毕竟空从本以来空,非佛作亦非余人作,诸佛为可度众生说是毕竟空。是空相是一切法实体,故名为深。详论此意,非境非智、不观不缘、不因不果,百是不能是、百非不能非,非但是是不能是、非是亦不是,非但非非不能非、是非亦不能非。总而言之,横绝万法、竖超四句,故名甚深也。问:即得以空为第一义。第一义是甚深者,有是世谛,世谛应是浅耶。答:义正尔也。故《中论.四谛品》云「世谛者,一切诸法本性空,而世间谓有,于世人是实,故名谛。」则知以凡夫所见有是浅,圣人所知空为深也。问:自佛法西域而度,谁前得此意耶?答:叡师《净名.序》云「格义迂而背本、六家偏而不即,安和上凿荒途以开辙、标玄旨于性空。」又云「以炉冶之功验之,唯性空之宗最得其实。」其后影、肇、融、叡皆游其门。故肇公《涅槃论》云「圣人无数宋外、无心于内,彼已寂灭、浩然大均,乃曰涅槃。涅槃若此,图度绝失。」以图度不至名之为空。影公《中论.序》云「内外并𱷒、缘观俱寂,岂容名数于其间哉。」问:何故云非名数耶?答:二谛是数,真俗境智等为名。今以不可说二不二故云非数,绝真俗等一切名故云非名。叡师此论序云「虚实两𱷒、得失无际。」四师语异,意犹一也。问:此空既非因果境智,亦得有多名耶?答:《智度论》云「是空有种种名,谓无相无作、寂灭离相、法性涅槃等。」故《法华》云「皆是一相一味,所谓离相、解脱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即《法华》名此空为一乘涅槃。《无量义》云「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谓无相也。如是无相,不相无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即以空为无量义处三昧。《涅槃经》以空释成圣人义。以何义故名为圣人?常观诸法性空寂故。问:此空若非因果境智,何得《智度论》云「实相生般若」,即实相为境、般若为智,般若是果、实相是因。答:此是非因非果强说因果,非境非智强称境智。故下论云「缘是一边、观是一边、因是一边,乃至中是一边、偏是一边。离是一边,名为中道。」即其证也。「若通达是义」者,上释空体,今第二辨空用。若能解悟此空则生般若,般若生则导万行运出生死,故云通达大乘六度皆备。此不二二分境智为二,故说实相为所通达、般若为能通达,然实未曾能所,亦非境智。问:通达大乘与具足六度何异?答:大乘据果、六度为因。以通达于空,因果皆备。又故叡师序云「整归驾于道场必,毕趣心于佛地」,正用今文意也。又通达大乘为总、具足六度为别。「是故我今但解释空」,第三结解释。有此利益,须但释之。「解释空者」下,第四明解释之方。此十二言教有四种功用:一能显理,以理为门。二能发观,与观为门。三遮塞非道,如《涅槃》云「断塞诸道」,谓四句百非。四障闭邪观,谓凡夫二乘有所得,生心动念皆不得入也。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这段话,是第五部分总结所阐释的宗旨归趣。前面虽然说明了“摩诃衍”(大乘)的意义,但“摩诃衍”含义无量,不知道究竟解释的是哪一种意义,所以现在点明所阐释的宗旨归趣,因此有了这一章内容。
这段文字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指明“空”的本体,二是说明“空”的功用,三是总结解释的用意,四是说明解释的方法。
所说的“大分”,有一种解释说:如同《大品般若经》大数有五千分,有时增有时减,所以称为“大数”。但这并非这里的解释。又有人解释说:大乘之中,般若空是一部分,再以中道空理为一部分,用这二分合起来称为大乘。现在这二分之中,以般若空为深奥义理,所以说“大分深义所谓空也”。之所以有这样的解释,这是成实宗人的观点,他们认为般若空是乘的智慧,空理是乘的境界而非乘的智慧,所以作这样的解释。但《十二门论》中直接说“大分深义所谓空也”,并没有把“空”专门归属于“慧”,所以与此解释也不同。
现在我所要解释的是:前面用六种意义来解释“大乘”。然而此论只解释“大”(大乘),不解释“小”(小乘)。现在就在大乘之中再进一步简择。所说的“大”,就是指上面说的“摩诃衍”(大乘)。所说的“分”,是指大乘圆满具足一切功德,而以“正观”作为乘的主导。正观由“实相”而生,那么实相就是根本。正观以及一切修行是枝末,枝末属于“有”,根本属于“空”,所以大乘同时包含“空”和“有”。现在此论只解释“空”这一部分,所以称为“大分”。
问:从二谛的角度看,这属于哪一谛呢? 答:二谛是指大乘同时包含真谛和俗谛,所以是二分。现在阐明“空”,就是第一义谛。
“深义”是指:前面虽然解释了“一分”(空这一部分),但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为末法时代根器迟钝的众生解释浅近的部分,所以接着说明这是“深义”。在深义之中又有无量法门,不知道究竟解释哪一种深义,所以接着点明“所谓空也”。《大智度论》解释〈深奥品〉时说:“深奥的意思,空是其含义,无生无灭是其含义。”
问:这是什么样的空呢? 答:一种解释说,这是“空三昧”的空,得到这种空观所以能使诸法皆空。又一种解释说:这是心识之外所缘的“法”是空,所以称为空三昧。前一种解释是“智空”,后一种解释是“境空”。论主(龙树菩萨)对这两种观点都予以破斥,离开这二边而说中道,即诸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固定不变的实有法,所以是空。为什么呢?因缘所生的法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因为没有自性,所以就是毕竟空。毕竟空是从本以来就是空,不是佛创造的,也不是其他任何人创造的,诸佛只是为了可以度化的众生而宣说这毕竟空。这个“空相”是一切法的真实本体,所以称为“深”。
详细推究这个意思,它既不是境也不是智,不是能观也不是所缘,不是因也不是果,说它“是”什么,它都不能被定义为“是”,说它“非”什么,它也不能被定义为“非”。不单是“是”不能被认定为“是”,连“非是”也不能被认定为“是”;不单是“非”不能被认定为“非”,连“是非”也不能被认定为“非”。总而言之,横向上超越一切万法,竖向上超越“是、非、亦是亦非、非是非非”这四句,所以称为“甚深”。
问:既然可以把“空”当作第一义谛,第一义谛是甚深的,那么“有”是世谛,世谛应该是浅近的吗? 答:道理正是如此。所以《中论·四谛品》说:“世谛的意思,是一切诸法本性是空,但世间人认为它们实有,对于世间人来说是真实的,所以称为‘谛’。”由此可知,凡夫所看见的“有”是浅近的,圣人所了知的“空”是深奥的。
问:自佛法从西域传来,谁最先领会这个意思呢? 答:僧叡法师在《注维摩诘经序》中说:“‘格义’的方法迂曲而背离根本,‘六家’的学说偏颇而不契中道。道安和尚开辟荒芜的道路,标举玄妙的宗旨于‘性空’。”又说:“用实际修证的功夫来检验,只有‘性空’的宗义最符合真实。”其后,慧影、僧肇、道融、僧叡都游学于他的门下。所以僧肇公在《涅槃无名论》中说:“圣人没有定数在外,也没有心识在内,彼此都已寂灭,浩然同归于大均,这就叫做涅槃。涅槃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切思虑揣度都彻底失去作用。”因为思虑揣度无法达到,所以称之为“空”。慧影公在《中论序》中说:“内在(根)与外在(尘)一同熄灭,能缘的心与所缘的境都归于寂灭,哪里还能容得下名称概念存在于其间呢?”
问:为什么说不是名称概念呢? 答:二谛是“数”,真谛、俗谛、境、智等都是“名”。现在因为它不可说是二、也不可说是不二,所以说“非数”;因为它断绝了真、俗等一切名称,所以说“非名”。僧叡师在此论序中说:“虚与实两者都熄灭,得与失没有界限。”四位法师的言语不同,但意思是同一的。
问:这个“空”既然不是因果、也不是境智,那它也可以有多种名称吗? 答:《大智度论》说:“这个空有种种名称,叫做无相、无作、寂灭、离相、法性、涅槃等等。”所以《法华经》说:“都是一相一味,所谓离相、解脱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最终都归于空。”这就是《法华经》称此空为“一乘涅槃”。《无量义经》说:“无量义是从一法生出的,这一法就是无相。这样的无相,就是无相之相也不存在。无相之相也不存在,就叫做实相。”这就是把空当作“无量义处三昧”。《涅槃经》用“空”来解释成就圣人的意义。因为什么意义才称为圣人呢?因为恒常观察诸法本性空寂的缘故。
问:这个“空”如果说不是因果、也不是境智,为什么《大智度论》说“实相生般若”,即以实相为境、般若为智,般若是果、实相是因? 答:这是(在世俗谛中)对“非因非果”勉强说因果,对“非境非智”勉强称境智。所以下面的论文说:“所缘是一边,能观是一边;因是一边,……乃至‘中’是一边,‘偏’是一边。离开这些两边,就叫做中道。”这就是证明。
“若通达是义”这段话,上面是解释“空”的本体,现在是第二部分辨明“空”的功用。如果能理解悟入这个“空”,就能生起般若智慧;般若智慧生起,就能引导一切修行,运转出离生死,所以说“通达大乘,六度皆备”。这是(在言教上)将不二的道理分为二分(境与智),所以说实相是所通达的、般若是能通达的,但实际上从来没有能所之分,也不是真正的境与智。
问:“通达大乘”和“具足六度”有什么不同? 答:“大乘”是着眼于果位,“六度”是着眼于因地的修行。因为通达了空性,所以因果都圆满具足。另外,所以僧叡师序文中说“整备回归的行程于道场,完成趋向佛果之心于佛地”,正是运用了现在这段经文的意思。再者,“通达大乘”是总说,“具足六度”是别说。
“是故我今但解释空”,这是第三部分,总结解释的用意。因为有这样的利益,所以必须只解释“空”。
“解释空者”以下,是第四部分,说明解释的方法。这《十二门论》的言教有四种功用:一是能显发真理,以真理为门。二是能引发观行,与观行为门。三是遮断堵塞错误的道路,如同《涅槃经》说的“断塞诸道”,指的就是四句、百非等各种邪见戏论。四是障碍关闭邪僻的观行,指凡夫、二乘怀着有所得的心,只要生心动念就都不能契入。
问:云何言十二门入空耶?答:明我今以十二事显明于空,令物悟入。「初是因缘门」,论有三分,初分竟前。今是第二正明十二门入于空义,以为论体。问:《中》、《百》二论并皆开之,此十二门为开不开?答:一师相承多不开之。凡有二义:一者此十二门因备婉转始终相成,故不须开。二者一一门皆无法不穷、无言不尽,故诸门后皆云「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此即门门皆说诸法空故,故不须开。今亦得云开者,凡有二义:一者此论既秤但解释空,宜就三空分之,初三门明于空门、次四门明于无相门、后五门明无作门,论文实有此意。二者此论既明诸法实相,为令众生悟无生忍,宜就无生分之,可为六双:初十一门破异法生不得、最后一门求即法生无从。即法异法生不可得,则一切无生,令众生悟无生忍。此一双也。就异法中又二:初十门明前因后果及因果一时生义无从,第十一门明前果后因亦不可得,三时无生,则生义尽矣。此第二双也。初又二:九门明法无生,第十门明人无生。人法无生,谓第三双也。初又二:初八门求一切法相不可得,次一门捡诸法性义无从,即内性外相一切空,为第四双也。初又二:前三门求所相法无从,次四门捡能相不可得,则能相所相俱空,第五双也。前又二:初门总求因缘生不可得,次两门别求因缘生不可得,谓总别一双。此皆一途大格,其不尽者,至门门初当委述之。一一门为三:初长行发起、二偈本正明门体、三总结。此三即是标、释、结也。长行发起,如前释之。
问:为什么说是通过十二门来悟入空性呢?答:这是说明我现在用十二个主题来显明空性,使众生能够悟入。「第一是因缘门」,本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已经结束。现在是第二部分正式说明十二门悟入空义,作为本论的主体。问:《中论》和《百论》都作了分科判教,这十二门是否也要分科呢?答:有一派师承传统多不作分科。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这十二门内容完备且环环相扣,前后相互印证,所以不需要分科。第二,每一门都将诸法说尽、将言语道断,因此在各门最后都说"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也空"。有为法和无为法尚且是空,更何况我呢?这就是每门都在说明诸法皆空的道理,所以不必分科。
现在也可以说需要分科,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本论既然是专门解释空义,应当按三空来划分:最初三门阐明空门,中间四门阐明无相门,后面五门阐明无作门,论文中确实有这个意思。第二,本论既然是阐明诸法实相,为了让众生悟入无生法忍,应当按无生来划分,可分为六对:前面十一门破斥在不同法中生起不可得,最后一门推求即在法中生起也无从建立。即法与异法中都不可得生起,则一切法无生,令众生悟入无生法忍。这是第一对。
在异法中又分二:前十门说明前因后果及因果同时生起都不可得,第十一门说明前果后因也不可得,三时无生,则生起的意义就穷尽了。这是第二对。前面又分二:前九门说明法无生,第十门说明人无生。人与法都无生,是第三对。前面又分二:前八门推求一切法相不可得,后一门检视诸法性义无从建立,即内在体性与外在形相皆空,是第四对。前面又分二:前三门推求所相之法不可得,后四门检视能相不可得,则能相与所相俱空,是第五对。前面又分二:第一门总体推求因缘生不可得,后两门分别推求因缘生不可得,称为总别一对。这些都是按照一个主要脉络来划分,未尽之处,会在各门开始时详细说明。
每一门分为三部分:首先是长行文发起、其次是偈颂本文明示门体、最后是总结。这三部分就是标章、解释、结劝。长行文的发起,如前所述。
「众缘所生法」,第二正明门体。就文为二:初偈、次长行。此偈文约义包,非是一意能尽,今略述之。一者就破病为解释。上半破外道义,外道执诸法有自性。如僧佉,五尘和合别有瓶体性,无尘为一。世师别有瓶法,与尘为异。勒娑婆别有瓶法,与尘亦一亦异。若提子别即瓶法,与尘非一非异。外瓶既尔,内总身亦然。今明瓶为众缘所成,即无自性。若有自性,不假众缘。故上半破一切外道,令一切外道藉因缘知外瓶内身悉皆是空故,从因缘门以入空。下半破内道义。内学之人乃不言众缘和合别有实瓶,而有无性假瓶。是故今明若无有自性,云何有是法?故亦无假瓶,令内学人从因缘门悟假瓶空。二者上半破萨婆多义。萨婆多云:未来有自性法,假缘即生。如木有火性,假缘成于事火。是故破云:名有自性即不假缘,今既假缘即无自性,令萨婆多从因缘门悟法性空。下半破《成实》。成实师云:虽无自性之法,而世谛有于三假。是故今明若无自性则无有法,令悟此三假即是四绝。三上半破犊子部义。犊子部云:四大和合有眼法,五阴和合有人法。今明眼从大生则无自性,人由阴有义亦同之,为令犊子从因缘门悟无人法。下半破譬喻佛陀,既无自性则无有法,不应别计有于假人。四者上半破假有体义。明由于微阴众缘故有人柱,则人柱无有自性。自性即是自体,既无自性即无自体。下半破假无自体义。仍无体故,虽无自体而有假用。今明既无自性即无有人,令谁用耶?五者什师未至长安有三种义:一者心无义、二即色义、三本无义。心无者,明心体是无,而不无万法。肇公评之云:「此得在于神静,而而失在于物虚。」今此一偈破心无义,明心及万法皆众缘生则无自性,若无自性则心境俱空,云何心空境不空耶?次即色义云:明色无自性故言色空,而因缘假色此即不空。肇师评云:「此乃悟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今偈破云:因缘生色即无自性,若无自性即是无色。云何言有无性色不可空耶?本本无义者,未有诸法先有于空,空为其本、有为其末。此偈破云:因缘生法性本自空,非是先空后方是有。故此一偈定佛法得失,故作十二以正之。六者此偈俱破内外空有二见。因缘所生法,此破内外无见。外云:无黑白业、无黑白报,故无能生所生。今明黑白果报从黑白业众缘所生,云何言无耶?方广云:有分无故诸分亦无,如柱无故微无、人无故阴无。今明微阴因缘成于人柱,何得无耶?故上句破于无见,下三句破于有见。着有见者,有见者决定谓有人法,是故今明众缘所生无有自性,若无自性而毕竟空,云何诸法决定有耶?
“由众多条件和合所产生的事物”,这是第二个正式阐明论题主体的部分。从文字结构分为两段:先是偈颂,后是长行解释。这首偈颂文字简练却含义丰富,不是单一角度能完全阐释的,现在简要说明几点:
第一、从破除错误见解的角度解释。偈颂上半句破除外道观点,外道执着认为万物有固定不变的实质。比如数论派认为五种微尘和合后另有一个瓶子的实体;胜论派主张存在独立的瓶体法则,与微尘完全不同;勒沙婆派则认为另有一种瓶体法则,与微尘既相同又相异;若提子派则主张瓶体法则与微尘既非相同也非相异。外在的瓶子既如此,内在的生命总体也是如此。现在阐明瓶子由众多条件构成,就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如果真有固定实质,就不需要依赖众多条件。所以上半句破除了所有外道观点,让所有外道通过因缘道理明白外在器物与内在生命都是空无自性的,从而通过因缘之门悟入空性。
下半句破除佛教内部某些观点。有些学佛者虽然不认为众缘和合会产生实在的瓶子,却主张存在没有自性的假名瓶子。因此现在阐明:如果没有固定实质,哪里还存在这个所谓的事物?所以假名瓶子也是空无自性的,让学佛者通过因缘之门领悟假名瓶子的空性。
第二、上半句破斥说一切有部的观点。有部认为未来存在具有自性的事物,遇到条件就会产生。就像木头本身具有火性,遇到条件就变成实际的火。所以破斥说:既然说有自性就不需要依赖条件,现在既然依赖条件就说明没有自性,让有部通过因缘之门领悟事物本性的空寂。
下半句破斥《成实论》师的观点。成实师认为虽然不存在有自性的事物,但世俗谛中存在三种假名。因此现在阐明:如果没有自性就不可能存在任何事物,让他们领悟这三种假名本身就是超越四句的绝对空性。
第三、上半句破斥犊子部的观点。犊子部认为四大和合产生眼识,五蕴和合产生人我。现在阐明眼睛从四大产生就没有自性,人由五蕴构成的道理也是如此,为了让犊子部通过因缘之门领悟无人我法的真理。
下半句破斥譬喻师的观点,既然没有自性就不存在任何法体,不应另外执着存在假名的人我。
第四、上半句破除假名有实体的观点。说明由于微尘、五蕴等条件和合才有人与柱子,那么人与柱子就没有固定实质。自性就是独立实体,既然没有自性就没有独立实体。
下半句破除假名没有实体的观点。虽然假名没有实体,却认为仍有假名作用。现在阐明:既然没有自性就不存在所谓的人我,让谁来起作用呢?
第五、鸠摩罗什法师来到长安之前存在三种观点:心无宗、即色宗、本无宗。心无宗认为心体是空无的,但万物并非空无。僧肇评价说:“这种观点的长处在于精神宁静,过失在于否定事物的空性。”现在这首偈颂破斥心无宗,说明心识与万物都是众缘和合而生,既然没有自性,那么心境都是空寂的,怎能说心空而境不空呢?
其次即色宗认为:色法没有自性所以说是空,但因缘和合的假名色法并非空无。僧肇批评说:“这虽然明白了色法不是自有,但尚未领会色法本身就是空无。”现在偈颂破斥说:因缘所生的色法既然没有自性,如果没有自性就是不存在色法。怎能说存在没有自性的色法不可说是空呢?
本无宗认为:在万物存在之前先有空性,空性是根本,存在是枝末。这首偈颂破斥说:因缘所生的事物本性就是空寂的,并非先有空性后来才产生存在。所以这首偈颂能判定佛法的正确与否,因此创作《十二门论》来匡正见解。
第六、这首偈颂同时破除内外道对空有的执着。“因缘所生法”这句破除内外道的虚无见解。外道说:没有善恶业报,所以没有能生与所生。现在阐明善恶果报从善恶业缘产生,怎能说是虚无呢?方广派认为:整体不存在所以部分也不存在,比如柱子不存在所以微尘不存在,人我不存在所以五蕴不存在。现在阐明微尘五蕴因缘和合形成人与柱子,怎能说是虚无呢?所以上句破除虚无见解,下三句破除实有见解。执着实有者坚决认为存在人我法体,因此现在阐明众缘所生没有自性,如果没有自性就是毕竟空寂,怎能说诸法绝对实有呢?
自上已来虽有六条,略就破十家义以释此文。今次为不学问人,但过去久习善根,直令端坐观察内外即悟入空以释之。「众缘者」,四支百体,语其因也。「所生法」者,七尺之身,言其果也。「是即无自性」者,以果从缘,缘会而成。成由会者,岂有体耶?「若无有自性云何有是法」者,法即是果法也。既无自性,既无身果,故藉头足因缘即悟此身空,故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内身既尔,外舍亦然。次直就理教释者,今以空因缘是门、为能通,以因缘空为理、是所通,此即从因缘所悟入不所,故前序云「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然能既不有,所亦不无。如是五句皆不可得,此即从因缘所悟入诸法实相。诸法实相,心行断、言语灭,亦名波若。故云「般若波罗蜜,实法不颠倒,念想观已除,言语法亦灭。」亦名佛性中道,故《涅槃》云「见缘起为见法,见法即见中道,见中道即见佛亦见佛性。」即其事也。然只因缘所毕竟无踪迹处所,勿令失因缘所;虽毕竟无,而踪迹因缘所宛然。故肇公云:「欲言其有,有非真性。欲言其无,事缘既形。」如此了悟即发生二慧:因缘所宛然而毕竟空,即方便实慧;虽毕竟空而因缘所宛然,即实慧方便。即发生二慧,即是境智义。取因缘所能通义,故名为门。取其能生义,目之为境。既发生二慧,则具足六度万行,便名大乘。故《大品》云「见燃灯佛得无生则万行具足。」既得无生二慧,故出断常生灭,名出三界得萨般若。故前云「通达是义则通达大乘无障碍。」
前面虽然用了六种方法,主要通过破除十家学说来解释这段经文。现在为了那些没有深入研习经教的人——他们因过去久远修习的善根,只需端身正坐观察内外就能悟入空性——这样来解释。
“众多因缘”,指的是四肢百骸,这是从因的角度说。“所生成的事物”,指的是七尺之身,这是从果的角度说。“这就没有自性”,因为果是从因缘而生,因缘和合才形成。形成既然依赖和合,哪里会有独立实体呢?“如果没有自性,怎么会有这个事物”,这里的“法”就是指果法。既然没有自性,也就没有真实的身体这个果,所以借助头足等因缘就能悟到此身空无自性,所以说“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内在的身体如此,外在的房屋等也是这样。
接下来直接从理和教的角度解释:现在以空性的因缘作为门、作为能通达的途径,以因缘性空作为理、作为所通达的境界,这就是通过因缘所悟入的处所,所以前面的序文说“应当以十二门悟入空义”。然而能通达的既然不存在,所通达的也不是绝对的无。像这样五种句义都不可得,这就是通过因缘所悟入的诸法实相。诸法实相,是心行断绝、言语寂灭的境界,也叫做般若。所以说“般若波罗蜜,实法不颠倒,念想观已除,言语法亦灭。”也叫做佛性中道,所以《涅槃经》说“见缘起就是见法,见法就是见中道,见中道就是见佛也是见佛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这个因缘所生法终究没有踪迹处所,但也不要否定因缘所生法;虽然终究是空无自性,但因缘所生法的相状却宛然显现。所以僧肇大师说:“要说它存在,存在并非真实本性。要说它不存在,现象缘起已然显现。”这样了悟就能生起两种智慧:因缘所生法宛然显现而终究空寂,就是方便中的实智;虽然终究空寂而因缘所生法宛然显现,就是实智中的方便。生起这两种智慧,就体现了境与智的关系。取因缘作为通达的途径,所以叫做门。取它能生起智慧的意义,称之为境。既然生起两种智慧,就能具足六度万行,这就叫做大乘。所以《大品般若经》说“见燃灯佛得无生法忍则万行具足。”既然证得无生法忍和两种智慧,就能超出断常生灭,名为出离三界,证得一切种智。所以前面说“通达这个道理就能通达大乘而没有障碍。”
又就二空释此偈。因缘所生法,是则无自性,辨性空门,破于性病。若无有自性,云何有是法?明因缘空,破于假病。一切诸病唯有性假,故今备破之。次一,师约四重二谛释之,初重因缘所生法,为俗谛是,师即无自性为真谛。此以因缘空有为世谛、因缘有空为真谛,亦是空因缘为世谛、因缘空为真谛。今从空因缘入因缘空,因世谛悟第一义。他因缘空异空因缘,今只空因缘是因缘空,勿起二见也。次重,因缘所生法,此明若空若有皆是因缘,如因空故有、因有故空。空由有成、有由空成,故此空有并名世谛也。是即无自性,明由空故有,有无自性,是即非有;由有故空,空无自性,是则非空。非空非有,名为真谛,令从空有二悟入非空有不二,即以二为不二门。第三重,二不二皆是因缘。由不二故二、由二故不二,故二不二并是因缘,名为世谛。是则无自性者,明由不二有二,二无自性,是即非二;由二有不二,无二无自性,故非不二非二不二名为真谛,故从二不二门入非二不二理。第四重,二不二非二非不二并是因缘,悉名世谛。因缘无自性,则无二不二,亦无非二不二,言断虑穷,乃名真谛。诸意中以后门为究竟,可适时而用之。
再从两种空性的角度来解释这首偈颂。“因缘所生法”这一句,是阐明本性空寂的法门,破除对实在本性的执着。“是则无自性”这一句,是说明因缘性空的道理,破除对假有现象的执着。一切错误见解归根结底不外乎对实有和假有的执着,所以这里全面破除这两种执着。
接下来,有位法师用四重二谛的体系来解释:第一重中,“因缘所生法”属于世俗谛,“是则无自性”属于胜义谛。这是以因缘构成的假有作为世俗谛,因缘本性空寂作为胜义谛。也可以说,空性中的因缘现象是世俗谛,因缘的本质空寂是胜义谛。我们现在要从认识空性中的因缘现象,进而领悟因缘的本质空寂,也就是通过世俗谛来证悟第一义谛。他人往往把“因缘空”和“空因缘”割裂开来,但我们要明白空性中的因缘就是因缘的本质空寂,切莫产生二元对立的见解。
第二重中,“因缘所生法”说明不论空还是有都是因缘所生。好比因为空所以有,因为有所以空。空依靠有而成立,有依靠空而成立,所以这样的空与有都属于世俗谛。“是则无自性”则阐明:因为空而显现的有,其本质没有自性,所以不是真实的有;因为有而显现的空,其本质也没有自性,所以不是真实的空。超越空有二边的境界,才称为胜义谛。这是让我们从认识空有二法,进而悟入不落空有的不二法门,即以二谛为通向不二真理的途径。
第三重中,二与不二都是因缘所生。因为不二所以有二,因为有二所以有不二,所以二与不二都属于因缘范畴,都称为世俗谛。“是则无自性”说明:由不二产生的二,其本质没有自性,所以不是真实的二;由二产生的不二,其本质也没有自性,所以不是真实的不二。超越二与不二的境界,才称为胜义谛。这是让我们通过二与不二的法门,悟入非二非不二的真理。
第四重中,二、不二、非二、非不二全都是因缘所生,统统属于世俗谛。因为一切因缘法都没有自性,所以既没有二与不二的分别,也没有非二非不二的执着。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时,才可称为真正的胜义谛。在各种解释中,以后面这个法门最为究竟,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善巧运用。
问:云何适时而用?答:师作此意为对二病:一对成实师有是世谛空是真谛,故明空有皆是世谛,非有非空方是第一义。汝之真俗皆是乘之俗耳,既不得真亦不成俗。今乃具足,为对十地及摄论师有法界体用,以中道为体、空有为用,空有为二谛、非空有为非安立谛故。今明此皆是我之第三重世谛耳。既未得真,何由有俗?又初重二谛为凡夫,次重为二乘,后二为菩萨。又为渐舍破众生病故作此四重。又为释诸方等至种种异说,或云空为真、有为俗,或云空有皆是世谛、非空有第一义之第二重意。又云不着不二法,以无一二故,即第三重文。又云谛可分别诸法时,无有自性假名说,悉欲分别世谛义,菩萨因此初发心,一切诸法言语断,无有自性如虚空,悉欲分别真谛义,菩萨因此初发心,第四重文。今欲遍释诸方等经异文,故作此四重二谛,即四重文理也。
问:为什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运用这些道理呢?答:祖师这样阐释是为了对治两种偏差:一是针对成实师主张"存在是世俗真理、空性是究竟真理"的见解,因此阐明"空"和"有"都属于世俗真理的范畴,唯有超越"有"与"空"对立的境界才是第一义谛。你们所说的真谛俗谛其实都还停留在世俗认知层面,既然未能通达真谛,自然也不能真正建立俗谛。现在这个完整体系,二是针对十地论师和摄论师主张的"法界体用"说,他们以中道为体、空有为用,认为空有属于二谛,非空非有才是非安立谛。现在阐明这些观点其实都只是我所说的第三重世俗真理而已。既然连真谛都尚未证得,又怎么能真正建立俗谛呢?
再者,第一重二谛是针对凡夫设立的,第二重是针对声闻缘觉二乘,后面两重则是为菩萨设立的。同时这也是为了循序渐进地破除众生的执著病痛,所以建立这四重体系。还是为了解释各部经论中各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空是真谛、有是俗谛;有的说空有都是世俗谛,非空非有才是第一义谛——这属于第二重意趣。又有经论说"不执著不二法门,因为本来没有一与二的分别",这对应第三重义理。还有经文说"当分别观察诸法时,认识到诸法没有真实自性只是假名安立,想要彻底明了世俗谛的涵义,菩萨由此初发菩提心;当认识到一切言语道断,诸法无自性如虚空,想要通达真谛的涵义,菩萨由此初发菩提心",这属于第四重义理。
现在为了全面解释各部经中不同的表述,所以建立这四重二谛的体系,这就是四重教理的由来。
问:何故前就破义释、后就二谛释耶?答:要前须破诸病,然后始得申明二谛,以有所得障佛二谛故也。
问:为什么前面从破除错误的角度解释,后面又从二谛的角度解释呢? 答:必须先破除各种错误见解,然后才能阐明二谛的真理,因为执着有所得的心会障碍众生领悟佛说的二谛。
问:偈下句明云何有是法,无何等法耶?答:观偈文正是明无果法。所以明无果法者,以一切有为皆是果故。果法既空,则有为皆空。又缘皆无性,由缘故果,果无自性;由果故缘,缘无自性。皆无自性,俱无果因。
问:偈颂后半句说要明白什么法存在、什么法不存在呢? 答:细看偈颂内容正是说明不存在所谓的"果"这种法。之所以要阐明果法不存在,是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是果报现象。既然果法本质是空,那么所有有为法自然都是空性。再者,诸缘本身都没有独立自性——因为依靠因缘才产生果,所以果没有自性;反过来因为果的存在才显现有缘,所以缘也没有自性。既然都没有独立自性,那么果与因就都不存在真实体性。
「众缘生有二种」下,第二长行解释。又开五别:一总列内外缘果、二略破内外二法、三广破外法无生、四广破内法无生、五总结。初又二:一总列内外缘果、二别释内外缘果。初又二:前列内外二果,「内」谓众生数、「外」谓非众生数,欲明内外俱空,故双列二种也。「众缘亦有二种」下,第二列内外二缘。偈文前列众缘、后列所生,此是因果次第。今前果后因者,一就文逐近释,以接果释果;二果显因昧,故前果后因;三偈正明果空,欲显此意,故前果后因。「外因缘者」下,第二别释内外缘果,即成二别。释外缘果为二:初总标;「如泥」下,次别释。此下凡列五事,前三据缘成、后二约因生,此皆大判为言耳。然泥生瓶亦是因生义者,一考而言之。前一后二是因生,次两是缘成,但瓶中不举泥,故但是缘成耳。所以历举五事者,一为根性不同受悟非一,如金师、浣衣之子。又泥洹法宝入有多门,又欲历法观行,故举此五条。此一一中皆前明能生之缘、后辨所生之果,即是释偈众缘所生法。「当知外缘等法」下,第三例余外法。「内因缘者」,第二释内缘果,亦三:初总标;「谓诸无明」下,第二别释内因果义,各各前因而后果;第三总结因果。十二相望皆前因后果。三世论之,二因五果、三因二果。二分论之,七支为前分因果、五支后分因果。「如是内外」下,第二略破内外二果。自上已来总释偈第一句。
“众缘生有二种”之后,是第二段长行文的解释。这部分又分为五个层次:一、总体列举内外缘与果;二、简要破除内外二法;三、详细破除外法无生;四、详细破除内法无生;五、总结。第一层次又分为两部分:先总体列举内外缘果,再分别解释内外缘果。第一部分的开头先列举内外二果,“内”指众生范畴,“外”指非众生范畴,为了说明内外皆空,所以同时列举这两种。“众缘亦有二种”之后,第二段列举内外二缘。偈颂中是先列众缘后列所生,这是按因果顺序。这里先果后因的原因有三:一是依文义就近解释,承接前文对果的阐述;二是果相明显而因相隐晦,故先果后因;三是偈颂主旨显明果空,为突出此意,故先果后因。
“外因缘者”之后,是第二段分别解释内外缘果,分成两部分。解释外缘果时分为两步:先总标纲要;“如泥”以下,再具体解释。此处共列举五件事例,前三例侧重缘力成就,后二例侧重因力生起,这只是大致的划分。其实泥生成瓶也属因生范畴,需仔细考究:首尾两例属因生,中间两例属缘成,但因瓶中未提及泥,故仅判为缘成。之所以列举五事,一是因为众生根器不同悟处各异,犹如金匠与浣衣匠之子各有专长;二是涅槃法门入路众多;三是为遍观诸法修行,故设此五例。每一例都是先明能生之缘,后辨所生之果,这正是解释偈中“众缘所生法”之义。“当知外缘等法”之后,第三段类推其余外法。
“内因缘者”开始第二段解释内缘果,亦分三步:先总标;“谓诸无明”以下具体解释内因果义,每对因果皆先因后果;最后总结因果。十二因缘相互观待皆是前因后果。从三世划分:过去二因生现在五果,现在三因生未来二果。从本末二分:前七支属前分因果,后五支属后分因果。“如是内外”之后,是第二段简要破除内外二果。以上内容总体阐释了偈颂第一句。
今总释偈第二句,二谛分之,自上已来释于世谛,今释第一义谛。论主更不别破,直明若有自性不应假缘,既假缘生则知无性。又论主直列外人因缘即是破其自性,此是借众缘以破性也。又此论正申傍破,直申佛假名因缘而有,所谓性义自坏;如外人若执性义,则佛因缘义自坏。
现在总体解释偈颂的第二句,用二谛来分别说明:从上面到这里都是在解释世俗谛,现在开始解释第一义谛。论主不再另外破斥,直接说明如果事物有独立自性,就不应该依靠因缘条件而生起;既然要依靠因缘条件才能生起,就可以知道并没有独立自性。再者,论主直接列举外道所说的因缘法,这本身就是对其自性见的破斥,这是借助众缘来破除自性执见。另外,本论主要以申明正理为主、附带破斥邪见,直接阐明佛陀所说的假名因缘而生起的道理——所谓独立自性的观点自然就站不住脚了;就像外道如果执着自性实有的观点,那么佛陀所说的因缘义理自然就被破坏了。
「若法自性無」下,第三廣破外緣生法。就文又三:一標三無、二釋三無、三例諸法。初標三無者,一自性無、二他性無、三共性無。所以標三無者,一欲明無自即無他、共。自於自是自,於他是他,自他合論則名為共。當知一自含於三種,以自無故三種即無。二相待,可解。三類例無。汝計自既無,他共亦爾。問:何故明此三無?答:舉自無釋偈第二句,他共兩無釋於下半云何有是法。以外人雖聞無自,猶謂自他共有,則非是無法。是故今明求自他無從,即無有法。「何以故」下,第二釋三種無。文但解二,以共無別體故不釋之。初釋自無,借他破自。以因他故,所以無自。「若謂」下,第二次釋他無。就破他中又開二別:一者破果、二者破因。初中又二:前就疎他門破、次就親他門破,疎他門破非所因之他、親他門破所因之他。非所因他,他而不生;所因之他,生而非他。破疎他中有四:一取外意、二正破、三廣類餘法、四總結非。今是初,文而祥。「若謂」者,前借他破自,外便謂乃無自性,因他而有。今取此意,故云若謂。「則牛以馬性有」下,第二正破。舉牛馬破內法他,據梨㮈破外法他,一一中皆具四難。一者牛望牛為牛,他望馬亦他,既俱是他,應當俱生。二俱應不生。三馬不生牛、牛生牛者,亦應馬生於牛,牛不生牛。四者馬不生牛、牛生牛者,馬是牛他,牛非牛他,餘皆應爾。第三廣類萬寶而實不爾。第四總結非。「若謂」下,第二次破親他。就文有三:一取外意、二總非、三釋非。外云不以他性故有者,明他有二種:一相因他、二不相因他。梨㮈不相因他,蒲席相因他。不相因他即不相生,相因之他。是故相生,以通論主上四難也。「是亦不然」,第二總非。以後決前,亦有四難:汝親疎俱他則俱生;二俱並不生;三親生疎不生,亦應疎生親不生也;四者有生則有他非他。「何以故」下,第三釋非。凡有二難:初明因蒲有席,即是相因,不名為他。前得他失因,今得因失他。而言「蒲席一體」者,外謂蒲外別有自性之席而異於蒲,即是假別有體家及犢子、衛世三家之義。故今破云:汝未有蒲時即無席,因有蒲是故有席。席攬蒲成,蒲席一體,何名他耶?此是借一破異,非論主用總別一體、因果一體以破外也。又蒲有即席有、蒲無則席無,豈不一耶。若汝不一,應蒲有席無、席有而蒲無。又如《中論》「若法所因出,是法不異因。」又汝既言用蒲作席,豈不一耶?若不一則不作,若一則作。「若謂蒲於席為他者」,第二重取外意破之。汝必言蒲於席為他,不受蒲席一體者,若爾,蒲於席既是他,則不應言因蒲有席。前句得因非他,今得他非因。就親他中有此進退二破。「又蒲亦無自性」下,自上已來破果,今第二次破因,亦是舉因以破於果。蒲從緣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則無蒲,以何為席?毘曇明蒲微所成,無別有蒲,不著此破,但有八微。今明八微猶如蒲也。故《雜心》云「乃至一極微塵,亦從二因生。當知即是無,無性(二因者,所作因,共有因)無故空。」《成實》明別有假蒲體用者,正為今文所破。「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者,上破假別有體,今破假無分別體也。如人以五陰為體、柱以四微為體,故今明五蘊四微尚無自體,云何假為體耶?「餘瓶蘇」下,第三類破餘法。
如果事物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接下来第三部分详细破除外界认为缘起的事物有真实自性的观点。文字分为三部分:一是指出三种不存在,二是解释三种不存在,三是类推一切法。首先说明三种不存在:一是自身本质不存在,二是他者本质不存在,三是共同本质不存在。之所以要指出这三种不存在,一是要说明没有自身本质也就没有他者和共同本质。对自身而言是自性,对他者而言是他性,将自他合起来讨论就称为共性。应当知道一个"自"就包含三种含义,因为自性不存在,三种就都不存在。二是相对性,这个容易理解。三是类推不存在。你们执着自性既然不存在,他性和共性也同样不存在。问:为什么要说明这三种不存在?答:举自性不存在来解释偈颂第二句,他性和共性两种不存在来解释下半句"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因为外人虽然听到没有自性,仍然认为自他共同存在,这就不是无法。所以现在说明追求自性他性都无所得,就是没有真实存在的法。
"为什么呢"下面,第二部分解释三种不存在。文字只解释两种,因为共性没有独立体性所以不单独解释。首先解释自性不存在,借用他性来破除自性。因为依靠他缘,所以没有自性。
"如果认为"下面,第二部分解释他性不存在。在破除他性中又分两类:一是破除果,二是破除因。第一部分又分二:先从疏远的他性角度破除,再从亲近的他性角度破除。疏远的他性破除不是所依凭的他性,亲近的他性破除所依凭的他性。不是所依凭的他性,虽然是他也无法产生;所依凭的他性,虽然能产生但不是真正的他。破除疏远他性中有四点:一是提取外人的意思,二是正式破除,三是广泛类推其他法,四是总结否定。现在是第一点,文字比较详细。"如果认为"是指前面借用他性破除自性,外人便认为虽然没有自性,但依靠他性而存在。现在提取这个意思,所以说"如果认为"。
"那么牛依靠马性而存在"下面,第二正式破除。举牛马为例破除内法的他性,据梨㮈为例破除外法的他性,每一种都包含四种责难:一是牛对牛来说是牛,对他者马来说也是他,既然都是他,应当都能产生。二是都应该不能产生。三是马不生牛、牛生牛的话,也应该马生牛、牛不生牛。四是马不生牛、牛生牛的话,马是牛的他性,牛不是牛的他性,其他也都应该这样。第三广泛类推万物实际上都不是这样。第四总结否定。
"如果认为"下面,第二次破除亲近的他性。文字分三:一是提取外人意思,二是总体否定,三是解释否定。外人说不是因为他性而存在,说明他性有两种:一是相互依恃的他性,二是不相互依恃的他性。梨㮈是不相互依恃的他性,蒲席是相互依恃的他性。不相互依恃的他性就不能相生,相互依恃的他性所以能够相生,以此来回应论主前面的四种责难。
"这也不对",第二总体否定。用后面的道理判断前面,也有四种责难:你们亲近疏远都是他性就都应该产生;二、都应该不能产生;三、亲近的产生疏远的不产生,也应该疏远的产生亲近的不产生;四、有产生就有他性非他性。
"为什么呢"下面,第三解释否定。共有两种责难:首先说明因为有了蒲才有席,就是相互依恃,不能称为他性。前面得到他性就失去因性,现在得到因性就失去他性。而说"蒲席是一体"是因为外人认为蒲之外另有自性的席而与蒲不同,这就是假名别有实体以及犢子部、卫世师等三家的主张。所以现在破除说:你们没有蒲的时候就没有席,因为有了蒲所以才有了席。席是聚集蒲而形成的,蒲席是一体的,怎么能称为他呢?这是借用一体来破除差异,不是论主用总别一体、因果一体来破除外人。又者,蒲存在席就存在、蒲不存在席就不存在,难道不是一体吗?如果你们认为不是一体,应该蒲存在时席不存在、席存在时蒲不存在。又如《中论》所说"如果法是从因所生,这个法就不异于因"。又者你们既然说用蒲作席,难道不是一体吗?如果不是一体就不能制作,如果是一体就能制作。
"如果认为蒲对席来说是他性",第二重新提取外人意思来破除。你们一定要说蒲对席是他性,不接受蒲席一体的话,如果这样,蒲对席既然是他性,就不应该说因蒲而有席。前面一句得到因性非他性,现在得到他性非因性。在亲近他性中有这样进退两种破除。
"又者蒲也没有自性"下面,从上面以来都是在破除果,现在第二次破除因,也是举因来破除果。蒲从因缘而生就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没有蒲,用什么来作席?毘昙宗说蒲是微尘所成,没有另外的蒲,不被这个破除所涉及,但说有八种微尘。现在说明八种微尘也如同蒲一样。所以《杂心论》说"乃至一个极微尘,也从二因生。应当知道就是无,无自性(二因指的是:所作因,共有因)无自性所以空。"《成实论》主张另外有假名的蒲的体用,正被这段文字所破除。
"所以席不应该以蒲为体",上面破除假名别有实体,现在破除假名无分别体。比如人以五蕴为体、柱子以四微为体,所以现在说明五蕴四微尚且没有自体,怎么能作为假名的体呢?
"其余如瓶、酥"下面,第三类推破除其他法。
「内因缘生法」下,第四次别破内法。就文为三:初举内类外、二引论偈破、三长行解释。一欲以内例外,既三门求外无从,内亦如是。二明无外可待,是故无内。三以内类外,外既妄计,内亦如是。四外大死身为内、内大散坏为外,外内不二,外无则内无也。所以就内外作观者,无始不值诸佛菩萨,于内外起爱见,故回流生死。今龙树还就内外令悟入道门。以论主得无生之悟,还如行而说,令末世众生如说而行,以见实相反生正观烦恼便息。肇公云:「道远乎哉」,体悟内外则是正道。故知未值善师以道为非道,今值正论悟非道为道。经云「菩萨未得菩提,菩提为生死;得菩提,生死为菩提」也。「七十论」者,今所未详。偈则为三:初标缘法实无生、第二取外意、第三开二关破之。今是初。然十二因缘本自无生,故《涅槃》云「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乃至不因不果。」《金光明》云「无明体性本自不有,无所有故假名无明。」问:若十二因缘实无生者,下文不应破于无生云「生法不成故无生法不成」。答:今言实无生者,实无外人所见生。此是言其无生者,明其无有生,非谓有无生。若有无生,如下所破。又菩萨所行未曾生无生。〈深奥品〉云「佛问善吉:『菩萨何处行?』答云:『菩萨无所行处。』」故知不行生无生,但对破凡夫二乘生灭故云无生耳。生既去,无生亦尽。如雹摧草,草死则雹消。「若谓为有生」者,第二取外人意。凡夫外道二乘不信十二因缘本自无生,故五百部闻毕竟空如刀伤心,故牒外义也。下半第三开二关啧之,又初句是夺破。今纵关以二门啧之,又初句以大乘无生破凡夫二乘有生,是对缘假破。今以二门啧之,是就缘假破,显在长行。长行释三门,即三释。二门如文。释第三门又三:一牒偈本,即是定关;二解释,谓作难;三总结。初如文。「若一心中有者」,第二作难。然《成实》明十二因缘必前后相生;毘昙具有二种:自有一刹那有十二,自有十二时具于十二。今此中总破二义。今前,明若一心中有,是一刹那中有义。毘昙不以为过,如四相一时并起、心数一时共生。今明凡有三义:若一时俱有,唯是能生,无有所生。如其俱无,唯是所生,无有能生。若一有一无,则能所不并,云何得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者,第二重破。既名因果相生,必前因后果,云何一时?若一时,如牛二角,非因果义。「若众心中有者」,破第二义。前分,是无明也。前无明分共心灭已则断灭,后行分与心俱则无因,无因即不得生。故言「后分谁为因」。问:云何名共心灭耶?答:正是《摄论》明烦恼业种子依阿梨耶识,阿梨耶识即是心也。前烦恼与种子共梨耶灭,后五果谁为因耶?若望成实开善义,烦恼与业附行阴成就来现在,虽来现在,复有实法灭义。则行阴心灭,谁为五果作因耶?「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者,此兼取意破也。恐外人云,前分碍后故不得生,要须前分灭无后方得生,故次第缘名为与处义,即其事也。故今破云「灭法无所有」,无所有则无有因,云何为因?「十二因缘」下,第三总结。
从“内因缘生法”开始,是第四次专门破除对内在事物的执着。这段文字分为三部分:首先用内在事物类比外在事物,其次引用论中的偈颂进行破除,最后用长行文解释。
第一,想要通过内在事物来类比外在事物,既然从三个角度寻求外在事物都找不到实体,内在事物也是如此。第二,说明没有外在事物可以依赖,所以也没有内在事物。第三,用内在类比外在,外在既然是虚妄计执的,内在也是这样。第四,外在的肉身死亡就是内在,内在的精神散坏就是外在,内外本无分别,外在不存在则内在也不存在。
之所以要从内外两方面来观察,是因为众生无始以来未曾遇到佛菩萨的教导,对内外产生贪爱和执着,所以轮回生死。现在龙树菩萨仍然从内外两方面让人悟入正道。因为论主证得了无生的觉悟,所以依照修行来说法,让末法众生依照说法来修行,从而见到真实相而生起正观,烦恼自然止息。肇公说:“道遥远吗?”体悟内外不二就是正道。由此可知,未遇到善知识时会把道当作非道,现在遇到正论则能悟到非道就是道。经上说:“菩萨未得菩提时,菩提就是生死;证得菩提后,生死就是菩提。”
关于“七十论”,现在还不清楚具体所指。偈颂分为三部分:首先标明缘起法实际无生,其次提取外人的观点,最后开设两个关卡来破除。现在是第一部分。十二因缘本来就没有实在的生起,所以《涅槃经》说:“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乃至不因不果。”《金光明经》说:“无明的体性本来就不存在,因为无所有所以假名为无明。”
问:如果十二因缘确实无生,下文就不应该再破除无生说“生法不成所以无生法也不成”。答:这里说确实无生,是指确实没有外人所认为的那种生。这里说无生,是要说明没有实在的生,不是说有一个“无生”存在。如果执着有“无生”,就像下文所要破除的那样。再者,菩萨的修行既不执着于生也不执着于无生。《深奥品》说:“佛问善吉:‘菩萨在何处修行?’回答说:‘菩萨在没有可修行的地方修行。’”由此可知不执着于生或无生,只是为了破除凡夫二乘的生灭见解才说无生。既然生执被除去,无生的执着也就消失了。就像冰雹摧毁杂草,草死了冰雹也就消融了。
“若谓为有生”是第二部分,提取外人的观点。凡夫、外道和二乘人不相信十二因缘本来无生,所以五百部派听到毕竟空义就像被刀伤心得那么痛苦,这里就是列举他们的主张。
下半偈是第三部分,开设两个关卡来责难。又,第一句是用夺破的方式。现在是采用纵关用两个门来责难。又,第一句是用大乘的无生来破除凡夫二乘的有生,这是通过对缘起的假名来破除。现在用两个门来责难,是从缘起假名的角度来破除,详细说明在长行文中。
长行文解释分为三门,即三种解释。两个门的解释如原文所示。解释第三门又分三部分:一是引用偈颂本文,这是确定关卡;二是解释,即提出责难;三是总结。第一部分如原文。
“若一心中有者”是第二部分提出责难。《成实论》说明十二因缘必定是前后相生的;毗昙宗则有两种观点:有的认为一刹那中具足十二因缘,有的认为十二时具足十二因缘。这里总的破除这两种观点。现在先说,如果在一个心中具足,这是一刹那中具足的观点。毗昙宗不认为这是过错,就像四相同时生起、心数同时共生。现在说明共有三个问题:如果同时具足,就只有能生而没有所生;如果同时都没有,就只有所生而没有能生;如果一有一无,则能生所生不能并存,怎么可能同时共生?
“又因果一时有者”是第二重破除。既然称为因果相生,必定是前因后果,怎么可能同时存在?如果同时存在,就像牛的两只角,就不符合因果的意义了。
“若众心中有者”是破除第二种观点。前分,指的是无明。前面的无明分与心一起灭去就是断灭,后面的行分与心同时存在就是无因,无因就不能产生。所以说“后分谁为因”。
问:什么叫做共心灭呢?答:这正是《摄论》所说的烦恼业种子依止阿梨耶识,阿梨耶识就是心。前面的烦恼与种子一起随着梨耶识灭去,后面的五果以什么为因呢?如果按照成实宗开善师的观点,烦恼与业依附行阴来到现在,虽然来到现在,还有实法灭去的意义。那么行阴心灭去了,谁为五果作因呢?
“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者”这是兼取外人的意思来破除。恐怕外人会说,前分阻碍后分所以不能产生,必须要前分灭去无有之后后分才能产生,所以次第缘叫做与处义,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现在破除说“灭法无所有”,无所有就是没有因,怎么能作为因呢?
“十二因缘下”是第三部分总结。
「是故众缘皆空」下,第五总结齐法。就文别明三空,即为三别:一明有空、二辨人空、三明无为空。问:何故但明此三空?答:此三空摄一切有为无为空,即是法空。次是人空。故生法二空摄一切空也。问:何故前辨法空、后明人空耶?答:法为人本,故前明本空、后辨末空。又此论多破内学,内学多计于法、小计于人,是故前明法空。又法空难得、人空易得,今欲举难况易。又观行次第,前人空后法空。今是说门,据深为言,故前明法空、后辨人空。法空中三句:一明缘空;二则果空;「是故」下,总结缘果皆空。「有为法尚空」下,第二次明我空。问:有为无为此并是法空,我是生空,何故不以法空为一类而前说法空,次明我空,后方明无为空耶?答:此论破小乘内学,内学人多计人是有为,是故破有为法即便破我。二者欲明一切诸我并因五阴有为,故破于有为即便破我。文有三句:一举法况我、二明本空故末空、三引经。今是初也。举法况我者,举本况末、以难况易,又以有况无。然法是有,求尚无踪,横计之我云何有耶?「因五阴」下,第二释。上举法况我,前明相因而有,次辨二种俱无。相因有中,前法、次譬。「若阴入界空」下,第二明二种俱无。前明法说无、次明譬说无。又法空故我空者,此明有为之我。有为既空,故我亦空。若无为之我本因有为,有为既空,我无所因故我亦空。《大品.佛母品》云「神常无常等十四句,皆因五阴。」《涅槃》云「是诸外道虽复说我,终不离于阴界入也。」问:犊子计我非为无为,应不被破。答:此文正破犊子。《俱舍论.破我品》明犊子义,云犊子别有我体,故不即阴;而因于阴,故不离阴。如别有火体,故不即薪;而因于薪,故不离薪。是故今破云:汝本因阴是故有我;在阴既无,何所因耶?又我不可说,若因于说,说无故,不可说即无。若不因说,何由有此不可说耶?又依《中论.涅槃品》,若涅槃是有,为即是有为。我若是有,亦是有为。今亦尔,我若是有,亦是有为。「如经说」下,第三引经。前虽破我,而犊子不信,故引经证之。问:此引经与前何异?答:前明我所空故我空,今引经以我空故我所空,互借破也。非如《成实论》以实过假、以空过实也。今明我之与法皆出妄情,但借妄止妄,故人法互释弹。前借法妄破人妄,今借妄人止妄法。又若不破法则我心不净,如灰炭犹在,树想还生。是故破法为成净我,破我亦为成破法,是故今文互借破之。
因此种种因缘都是空无自性的,这是第五部分总结一切法平等的道理。在文句中分别说明三种空,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说明事物存在的空性,二是辨明人我的空性,三是阐明无为法的空性。有人问:为什么只说明这三种空?回答:这三种空含摄了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的空性,这就是法空。接下来是人空。所以生空与法空这两种空性含摄了一切空义。有人问:为什么先说明法空、后说明人空?回答:因为法是人的根本,所以先阐明根本的空性、后辨明枝末的空性。又因为本论主要破斥佛教内部学者的执见,内部学者大多执着于法、较少执着于人,因此先阐明法空。再者法空较难证得、人空较易证得,现在要以难的来衬托易的。另外从修行次第来说,是先证人空后证法空。但现在是解说门径,依据深奥义理而言,所以先阐明法空、后辨明人空。法空部分有三层意思:第一说明因缘空;第二说明果报空;“因此”以下,总结因缘果报都是空性。“有为法尚且是空”以下,第二部分阐明我空。有人问: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属于法空范畴,我空属于生空范畴,为什么不将法空归为一类而先说法空,其次说明我空,最后才说明无为法空呢?回答:本论为破斥小乘内部学者的见解,内部学者多认为人属于有为法,所以破斥有为法的同时就破除了我执。其二要说明一切我执都是依托五阴有为法而生起,因此破斥有为法的同时就破除了我执。文中有三层意思:一是举法空对比我空、二是说明根本空故枝末空、三是引证经典。现在是第一层。举法空对比我空,是以根本对比枝末、以难证对比易证,又以存在对比不存在。然而法是存在的存在,寻求尚且找不到踪迹,虚妄计度的我又怎么会真实存在呢?“因五阴”以下,是第二层解释。前面举法空对比我空,先说明相互依待而生起,其次辨明两种都无自性。相互依待的部分,先说法、后说譬喻。“若阴入界空”以下,第二层说明两种都无自性。先以法理说明无自性、再以譬喻说明无自性。又说法空故我空,这是说明有为法的我执。有为法既然是空,所以我执也是空。若是无为法的我执本因有为法而生起,有为法既空,我执就失去所依因而我也是空。《大品般若经·佛母品》说“神我常与无常等十四种见解,都依托五阴而生”。《涅槃经》说“这些外道虽然谈论我,终究离不开阴界入的范畴”。有人问:犊子部主张的我既非有为也非无为,应该不被破斥。回答:这段文字正是破斥犊子部。《俱舍论·破我品》说明犊子部教义,称犊子部认为有独立的我体,所以不等同于五阴;但又依托五阴而生起,所以不离开五阴。好比火有独立体性,所以不等同于木柴;但因木柴而显现,所以不离开木柴。因此现在破斥说:你们既然依托五阴才建立我;五阴既无自性,还有什么可依托的呢?再说不可言说的我,若是依托言说而存在,言说既无实性,不可言说的我即不存在。若不依托言说,又从哪里产生这种不可言说的我呢?又依据《中论·涅槃品》,若涅槃是实有,就属于有为法。我若是实有,也同样属于有为法。现在道理相同,我若是实有,也同样属于有为法。“如经说”以下,第三部分引证经典。前面虽然破斥我执,但犊子部不信受,所以引经典证明。有人问:这里引经与前文有什么不同?回答:前文说明我所空故我空,现在引经以我空故我所空,是相互借用来破执。不像《成实论》以实法破假名、以空观破实执。现在阐明我执与法执都源于虚妄分别,只是借虚妄止息虚妄,所以人与法互相解释加以驳斥。前文借法执的虚妄破人执的虚妄,现在借人执的虚妄止息法执的虚妄。再者若不破除法执则我执不能清净,如同灰炭还在,树木的妄想就会再生。因此破除法执是为成就清净的我执,破我执也是为成就破法执,所以现在文中互相借用破斥。
「如是有为法空故」下,第三次破无为法空。无为有三种,今但破涅槃者。若依毘昙义,涅槃是善,余二无记,不足破之。依成实义,三无为一体,既破涅槃,余二即破。又大小乘人保着涅槃为最究竟,余法不尔,故偏破之。此中破二种涅槃:一者破灭五阴名涅槃、二破无生名涅槃。初中又二:前就法破涅槃:次就人破涅槃。初中又二:第一总破、第二释。破初句如文。「何以故」下,第二释破。此通大小乘义,小乘人灭分段五阴名小涅槃,大乘人灭二生死果五住惑因名大涅槃。今明五阴本空,何所灭故名小涅槃?二死五住亦本非有,何所灭故名大涅槃?「又我亦复空」下,第二举我破涅槃。既无能得之人,何有所得之法?又上破无所得法,今破无能得人。「复次」下,第二破无生涅槃。有此文来,凡有二义:一者上破灭五阴名涅槃多是小乘,大乘人明五阴本来无生名为涅槃,故今破大乘义也。二者大小乘人闻论主上云五阴本来自空,便谓本来无生即是涅槃,是故今次须破无生。就文为二:初牒,如文;「若生法成者」,第二正破,文显易知。「是故有为无为」下,门中第三总结三空释涅槃义。问:若如此文大小涅槃皆破,即无涅槃。云何经云说二涅槃、三涅槃、四涅槃耶?答:依论主云,此中破始得明涅槃耳。如此中明生死涅槃毕竟空,显道未曾生死亦非涅槃,不知何以字之,强为立名,名为涅槃。故《涅槃经》云「涅槃无名,强为立名,名为涅槃。如不食油,强名食油。」问:云何言无名耶?答:无名者,不可名涅槃不涅槃,强为作名,名为涅槃。诸大乘皆尔。故《华严》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生死非杂乱,涅槃非寂静」也。问:何故强为立名名涅槃耶?答:为对众生生死故,立涅槃名。问:对何等生死立涅槃名?答:对有五住惑业生灭此生,名有余灭;对有二生死果生灭,此二死生名无余灭,故立二也。《金光明.三身品》立三涅槃,明法身究竟是无余,对余二身非究竟是有余。法身不住生死,灭生死之着;应化身不住涅槃,灭涅槃之着。灭此二着,名无住处涅槃。言四涅槃者,三如上,第四本来清净,即是佛性本有,名为涅槃。四出《摄论》。
“像这样,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之后,是第三次破除无为法也是空的观点。无为法有三种,这里只破除涅槃这一种。如果依照《毗昙》的教义,涅槃是善法,其余两种是无记法,不值得专门破除。依照《成实论》的教义,三种无为法本质是一体的,既然破除了涅槃,其余两种也就一并破除了。再者,无论大乘小乘的修行者,都特别执着于涅槃是最究竟的境界,对于其他法则没有这样的执着,所以偏重破除对涅槃的执着。
这里破除两种对涅槃的看法:第一种是认为灭除五阴就是涅槃;第二种是认为无生就是涅槃。在破第一种看法中又分两部分:首先是从法本身的角度破除涅槃;其次是从人的角度破除涅槃。第一部分又分两步:第一是总体破除,第二是解释。总体破除的部分按照原文即可理解。“为什么呢”之后,是第二步解释性的破除。这里同时涵盖大乘和小乘的教义:小乘修行者认为灭除分段生死的五阴,就是小涅槃;大乘修行者认为灭除两种生死之果和五住烦恼之因,就是大涅槃。现在要说明的是,五阴本来就是空的,有什么可灭除的而称之为小涅槃呢?两种生死和五住烦恼也本来就不存在,有什么可灭除的而称之为大涅槃呢?
“再者,连‘我’也是空的”之后,是第二部分,通过举出“我”的空来破除涅槃。既然没有能证得涅槃的人,哪里还有所证得的涅槃法呢?前面是破除了所证得的法,现在是破除了能证得的人。
“接下来”之后,是第二部分,破除“无生即是涅槃”的观点。这段文字的出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前面破除“灭除五阴就是涅槃”的观点多针对小乘,而大乘修行者主张五阴本来无生就是涅槃,所以现在要破除这种大乘的见解。第二,大小乘修行者听到论主上面说五阴本来空寂,就以为本来无生就是涅槃,因此现在必须接着破除这种“无生即是涅槃”的看法。在行文上分为两步:首先是陈述对方的观点,如原文所示;“如果生法能够成立的话”,第二是正式破除,文字浅显易懂。
“因此,无论有为法还是无为法”之后,是本门中第三次总结三空来解释涅槃的真义。有人问:如果按照这里的文字,大小两种涅槃都被破除了,那岂不是没有涅槃了吗?为什么佛经中又说有二涅槃、三涅槃、四涅槃呢?回答是:依据论主的观点,这里破除的是对“开始证得”才叫涅槃的执着。像这里阐明生死与涅槃毕竟空寂,是为了显示真谛本身从来不是生死,也不是涅槃,不知道该用什么名字来称呼它,只好勉强给它立个名字,叫做涅槃。所以《涅槃经》说:“涅槃本来没有名字,勉强给它立个名字,叫做涅槃。就像有人不吃油,却硬给他起名叫‘吃油’一样。”问:为什么说没有名字呢?答:说没有名字,是指它既不能称为涅槃,也不能称为非涅槃,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涅槃。各大乘经典都是这样说的。所以《华严经》说:“生死和涅槃,两者都不可得。生死并非杂乱,涅槃也并非寂静。”问:那为什么要勉强立个名字叫涅槃呢?答:是为了对应众生的生死,才设立涅槃这个名称。问:是对应什么样的生死才设立涅槃的名称呢?答:对应由五住烦恼惑业所产生的生灭,灭除这种生,称为有余涅槃;对应由两种生死果报所产生的生灭,灭除这两种生死之生,称为无余涅槃,所以设立了这两种涅槃。《金光明经·三身品》中设立了三种涅槃,阐明法身才是究竟,是无余涅槃;相对于法身,其余二身(报身、应身)并非究竟,是有余涅槃。法身不执着于生死,灭除了对生死的执着;应化身不执着于涅槃,灭除了对涅槃的执着。灭除了这两种执着,就称为无住涅槃。说到四种涅槃,前面三种如上所述,第四种是本来清净,也就是佛性本来具足,称之为涅槃。这四种涅槃的出处是《摄大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