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性门第八
自上四门捡相无踪,今此一品观性非有。所以此门来,就外人意。上就相立相相皆不成,今举性证相应当有相。既有为无为万物之体,岂无相耶?是故今次破性,性无故相即无也。性相异者,《智度论》云「性为其内体,不改为性。相为其外事,表彰故名为相。」此二是万物之总要,是故破之。二者复因中有果性,名之为性,此是别性之性。以性非是事故,所以称别。三者执性,如执着一切法皆是实有,故名为性。问:此与初体性何异?答:执有体者,未必是性。如假有体家亦言体,而非是性。约彼所明,故体性义异。若执性之性,但详诸法决定作有无解,故名为性。又执性之性其义则通。裁起有心言异无者,则是性有;裁起无心言异有者,即是性无。有无既尔,亦有亦无等例然。他云:外道毘昙可是性义,我习大乘非是性也。今问:若非性义,众生心神不可朽灭、色法不可为心,真谛四绝不可为不绝、世谛三假不得四绝。岂非定性?地论人真中之真,古今常定不可为不真。岂非性耶?今破此性义,从所破立名,故以为门。二者从初品已来,法之与相大明无生。然法相微隐,非常情所悟,若不以近况远,即幽旨难明,是故此品借现变动之相破其性执,令取悟为易,故有此门来也。三者自上已来破一切法有,今之一品双破有无,则申明二谛辨论大宗,有此门来也。
前面四部分已经考察了事物的表象而找不到踪迹,现在这一部分要观察本质也是不存在的。这一部分之所以出现,是根据外道学者的思路来的。前面是从表象来建立表象,结果所有表象都不能成立,现在他们提出本质来证明表象应该存在。既然有作为万物本体的有为法和无为法,怎么会没有表象呢?所以现在接着破除本质,本质不存在了,表象自然也就没有了。关于本质与表象的区别,《大智度论》说:“本质是事物内在的、不会改变的本体;表象是外在的、能够显示特征的形态。”这两个概念是理解万物的关键,所以需要破除。
其次,“因中有果”这种特定属性叫做本质,这是指某种特定的本质。因为这种本质不是具体事物,所以称为“别”。第三是执着于本质,比如执着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真实存在的,这就形成了本质的观念。有人问:这种执着与最初说的本体本质有什么区别?回答:执着有本体的人,不一定是执着本质。比如主张假有本体的人也谈论本体,但不是执着本质。根据他们的理论,本体和本质的意义是不同的。如果是执着本质这种观念,只要对一切法产生确定的有或无的理解,就叫做本质。而且执着本质这个观念含义很广,只要生起有分别的心念,认为与无不同,就是执着本质有;只要生起无分别的心念,认为与有不同,就是执着本质无。有和无是这样,亦有亦无等情况也可以类推。
有人说:外道和《毗昙》的学说可以说是本质执着,我们学习大乘佛教的就不是了。现在要问:如果不是本质执着,为什么认为众生心神不会朽灭、色法不能成为心法、真谛四绝不能成为不绝、世谛三假不能成为四绝?这难道不是确定性的执着吗?地论师说真谛中的真谛,从古至今永恒确定不能成为不真,这难道不是本质执着吗?
现在要破除这种本质观念,根据所破除的对象来命名,所以设立这一部分。其次,从第一部分以来,法和相已经充分说明了无生的道理。但是法和相的道理深奥隐微,不是平常思维能够理解的,如果不用浅近的比喻来说明深远的道理,深奥的旨趣就难以明白,所以这一部分借用现前变化运动的相状来破除对本质的执着,使人们更容易领悟,因此有了这一部分。第三,从上面各部分以来主要破除一切法有的观念,现在这一部分同时破除有和无两种执着,从而阐明二谛道理,辨明根本宗旨,所以有了这一部分。
此门亦三:前生起如文。
这一部分也分为三段:前面的内容按照经文顺序展开。
如经者,引经证破,恐不信论主之言故也。
就像经文中所说的,引用经典来证明破除的道理,是担心有人不相信论主所说的缘故。
偈为三:上半破性、次破无性、三总结。此偈多含。一上半破外、次破内。显道未曾内外,故以门通道也。如僧佉等计有内外总别法体即是性,但一异不同耳。亦计神体即是性,一异不同耳。二者前明性是毘昙,《毘昙》则万法各有体故是性。无性是成实义,《成实》明五阴中不见众生为空行,见阴亦空为无我行,故是无性。而不舍于无性,故为今论所破。又《成实》破故言性无性,不知一切法体性是空,亦为今论所破也。三者性是小乘人义,以小乘人既名有所得。如《涅槃》云「有所得者名为二乘」,故名为性。性即执着义,犹是有所得异名耳。又小乘人不得法无我,计有法体,体即是性。又小乘人有无我理,决定是无,亦名为性。故破性破小乘人也,破无性破大乘人。大乘人定作无性解,舍性而存无性,宜决破之。又不知即性是无性,言性无性二,亦次破之。又大对小故有大耳,既无小云何有大?欲显正道未曾大小,令物悟入也。又破性,破摄论师三性;破无性,破其三无性理。明不曾有三性,何有三无性?故正道非三不三、非性不性。如是五句。问曰:无着菩萨依经立三无性,云何破耶?答:此是一往对性,故言无性耳。性既无,无性即无。讲者不体论意,故宜破也。又论主明无性者,明无有性,非谓有无性。讲人乃明无有性而有于无性,不识论意。问:《摄论》何处有此文?答:论有一句语「一切诸法以无所得为本」,可细寻之。又破性者,破理外有所得大小乘义;破无性者,亦除理内无所得义。道岂是得无得、内外耶?又上半据无常门破于性执,即是破于常义;下半破无常义,明在常既无,亦无无常。所以然者,夫圣人言无常者,明其无有常,非谓有无常。上半借无常除常、下半亦舍无常,故云一切法空。所以破常无常者,一切众生未应实相,生心动念,不断则常、断则无常,是诸见根、障正观本,是故此偈前穷其根则枝条自坏。又此偈即是除八倒义,上半借无常破常,除生死中常等四倒;下半明无常亦无,复除生死中无常等四。故知生死未曾常无常。如是五句,生死既未曾常无常,如是了悟是涅槃。涅槃岂是常无常耶?故生死及涅槃一切诸倒,毕竟寂灭。又此偈即释《净名经》「不生不灭是无常义」。迦旃延但领上半意,以见诸法变异,故知无常义;而遂言有无性之无常,故执着无常,失下半意。然上单舍本为成双舍,既失双舍之意,亦迷单舍之旨。是故今明借无常以破常,既舍于常亦不着无常,乃是诸佛菩萨说无常意,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然性无性俱是病,而借无性破性;生死涅槃二俱是病,而借涅槃以破生死。真妄等万义例之。问:变异云何无性?答:实有物体即常不可变异,变异即无物体也。
这个偈颂分为三部分:上半部分破除对实有的执着,接着破除对虚无的执着,最后总结。这首偈颂含义丰富。
第一层含义:上半部分破除外道见解,下半部分破除佛教内部偏见。显明真理本来不分内外,所以通过不同法门来通达真理。比如数论派等主张存在内外总体与个别的实体本质,只是对"一"与"异"的理解不同。他们也认为神我本体即是实有本质,对"一异"的理解各有不同。
第二层含义:前面说的"实有本质"是《毗昙》的观点,《毗昙》认为万法各有自体所以是实有。"无自性"是《成实论》的主张,《成实论》说在五阴中不见众生实体称为空观,见到五阴本身也空称为无我观,所以主张无自性。但执着于无自性不放,因此被本论所破。又因为《成实论》破实有时说"性无性",不明白一切法体性本是空,所以也被本论所破。
第三层含义:"实有本质"是小乘修行者的见解,因为小乘人总有所得心。如《涅槃经》说"有所得者名为二乘",所以称为实有执。实有就是执着的意思,仍是有所得的别称。再者小乘人未证得法无我,认为有法体存在,这个体就是实有本质。还有小乘人认为无我之理是确定的无,这也称为实有执。所以破实有是针对小乘人,破无自性是针对大乘人。大乘人固执地作无自性理解,舍弃实有却执持无自性,应当彻底破除。又因为不明白实有本身就是无自性,把实有与无自性看成两个对立概念,所以依次破除。再者,大是相对于小才存在的,既然没有小,哪里还有大?这是为了显明正道本来没有大小之分,让众生悟入实相。
又,破实有是破摄论师的三性说;破无自性是破其三无性理论。说明本来没有三性,哪里会有三无性?所以正道既非三也非不三、既非实有也非无自性。如此五个层次。
问:无著菩萨依据经典建立三无性,为什么要破斥呢? 答:这是为了对治实有执而暂时说无性。实有既然不存在,无性也就没有了。讲经人不体会论主深意,所以应当破斥。又,论主说明无自性,是指没有实有本质,不是说有个无自性存在。讲经人却说没有实有本质但有无自性,这是不理解论主意趣。
问:《摄大乘论》哪里有这种说法? 答:论中有一句话"一切诸法以无所得为本",可以仔细推究。
又,破实有是破除真理之外有所得的大小乘见解;破无自性也扫除真理之内无所得的执着。真理哪里是得与不得、内与外呢?
又,上半部分依据无常门破除实有执,就是破常见;下半部分破无常见,说明既然常不存在,无常也不存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圣人说无常,是表明没有常存在,不是说有个无常实体。上半借用无常破除常见、下半也舍弃无常,所以说一切法空。
之所以要破常与无常,是因为一切众生未能契合实相,起心动念不是落于常见就是堕入断见,这些见解是邪见的根源、障碍正观的根本,所以这首偈颂先穷尽其根源,枝叶自然枯萎。
又这首偈颂就是消除八种颠倒:上半借用无常破常,消除生死中的常等四种颠倒;下半说明无常也不存在,再破生死中的无常等四种颠倒。由此可知生死本来没有常与无常。如此五个层次,生死既然本来没有常与无常,这样了悟就是涅槃。涅槃哪里是常或无常呢?所以生死与涅槃一切颠倒,毕竟寂灭。
又这首偈颂就是解释《维摩诘经》"不生不灭是无常义"。迦旃延只领会了上半意思,因为看见诸法变异,所以知道无常义;于是就认为有个无自性的无常,因此执着无常,失了下半深意。然而上面单破本是为了成就双破,既然失去双破之意,也就迷失了单破的宗旨。所以现在说明借用无常来破常,既舍弃常也不执着无常,这才是诸佛菩萨说无常的真正用意,所以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
实有与无自性都是病,而借用无自性来破实有;生死与涅槃二者都是病,而借用涅槃来破生死。真妄等一切道理都可类推。
问:变异为什么没有自性? 答:如果实有物体本体就是常,不可能变异,能够变异就说明没有固定实体。
长行为三:一释偈本、二外过内、三内自免过结论旨归。初又二:前借变异相以破于性,释上半;「复次」下,释众缘以破于性,仍释下半。
长行分为三部分:第一是解释偈颂本义,第二是破除外道对内部的责难,第三是内部自我消解疑问并总结宗旨。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前面是借助事物变化的现象来破除对固有本性的执着,解释偈颂上半句;从"复次"开始,是通过分析众缘和合来破除对固有本性的执着,同时解释偈颂下半句。
「问曰」等下,二外人过内。又开三别:一牒内义、二正生过、三总结非内。「若一切法空即无生无灭」,标内义。此文有近有远。远者从上七门生。上七门皆结云「一切法空」,故今牒之。近从此品生者,以此品内外数论大小三性三无性理,内外一切破洗无遗,故外人兴此问也。「若无生灭则无苦谛」下,第二句为内生过。前过内明无四谛三宝,从亦无世间法,过内无世俗法,全同《中论.四谛品》。今言无生灭无苦谛者,此有通别二义。通义者,无生即无苦集,无灭即无灭道。二者小乘人以生灭无常名为苦谛,今既无生无灭便无苦谛。余并易知。
接下来是第二段,外人向内人提出质疑。又可分为三部分:一是引述内人的观点,二是正式提出质疑,三是总结批评内人的说法。"若一切法空即无生无灭",这是标举内人的核心观点。此文的依据有近有远。远的依据来自前面七门。前面七门都总结说"一切法空",所以现在引述它。近的依据从本品产生,因为在本品中,无论是内道外道的数论、大小乘的三性三无性理论,内外一切观点都被破除涤荡无遗,所以外人才提出这个疑问。"若无生灭则无苦谛"以下,是第二句向内人提出质疑。前一段质疑内人没有四谛三宝,接着又说也没有世间法,质疑内人否定了世俗法,这完全与《中论·四谛品》相同。现在说无生灭就无苦谛,这里有通别两种含义。通义是说:无生就是无苦集,无灭就是无灭道。另外小乘人认为生灭无常就是苦谛,现在既然无生无灭,那就没有苦谛。其余部分都容易理解。
「答曰」下,第三内自免过结论旨归。又二:一者内自免过、二推过还外。内自免过明说空无失,推过还外明执有为失。凡有六句:一总标有二谛、二明二谛相资、三不知二谛失于三利、四辨知二谛得三利、五出不知之人、六明能知之人得。初言「有二谛」者,外人执定有,故以断灭过于论主。是故今明有于二谛,岂是断灭耶?明有二谛非但离断灭,亦俱离断常。虽空而有,故不随断;虽有而空,故不着常。立于二谛双破断常,即是中道。又我上来明无有者,无汝所见有,何时无因缘世俗假名有耶?汝闻我明无有,即无一切诸有,是故不识我意。又有二谛者,上来破外人性有无,明非有非无,故是中道。从中道始得立假名有无,故非有而有、非无而无,而有而无从中起假,故有二谛。又为外人闻一切空无复二谛,今对破无二之病,是故说二。然诸法未曾二与不二。如是五句。若遂守二谛作解者,便成二见也。又有二谛者,明佛经一切法空。我申佛明一切法空者,汝言明何义耶?佛法中有二谛,上明一切法空,此明第一义空、不明世谛义。汝不得其意,故横生前难耳。又有时云破二谛明二谛。三世佛皆依二谛说法,此是因缘不有有、不无无。学佛教人遂作定性有无解,故今破此定性二谛,明一切法空。今方申佛因缘二谛。
接着回答,第三部分是避免自身过失并总结要旨。分为两点:一是避免自身过失,二是将过失归回对方。避免自身过失是说明讲空性没有错,将过失归回对方是说明执着实有才是错。共有六层含义:第一总说有二谛,第二说明二谛相互依存,第三不知二谛会失去三种利益,第四辨明知二谛能得三种利益,第五指出不知二谛之人,第六说明能知之人所得。首先说"有二谛",是因为外人执着实有,所以用断灭的过失指责论主。因此现在阐明存在二谛,这难道是断灭吗?说明有二谛不但能远离断灭,也能同时远离断常。虽空而有,所以不堕断见;虽有而空,所以不执常见。建立二谛同时破除断常,就是中道。再说我前面说"无有",是指没有你所执着的实有,何时否定过因缘和合的世俗假名有呢?你听我说明无有,就以为否定一切存在,这是不理解我的意思。又说有二谛,前面破除外人对实有实无的执着,阐明非有非无,所以是中道。从中道才能建立假名有无,因此非有而有、非无而无,而有而无从中道生起假名,所以有二谛。又因为外人听说一切皆空就认为没有二谛,现在为对治否定二谛的毛病,所以说二谛。然而诸法本来无所谓二与不二。这样共有五层含义。如果固执地守着二谛作理解,就会形成二种边见。又说有二谛,是说明佛经讲一切法空。我阐扬佛说的一切法空,你究竟在质疑什么?佛法中有二谛,前面说一切法空,这是阐明第一义空,并非否定世谛。你不懂这个道理,所以凭空生出责难。有时也说破二谛明二谛。三世诸佛都依据二谛说法,这是因缘法的不有而有、不无而无。学佛的人却执着于定性有无的理解,所以现在破这种定性二谛,阐明一切法空。这才是真正阐扬佛说的因缘二谛。
「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者,第二明二谛相资,为释疑故来。既以空为第一义,第一义有二实:一是实相、二圣所行处,故立第一义。世谛无此二,何用说俗谛耶?是故今明因空有以悟于有空,故言因世谛悟第一义谛。如《中论》言无言明于二谛,以无言言为世谛、言无言为第一义谛。要因无言言以悟言无言,故云因世谛得说第一义。因第一义得涅槃者,第一义即是实相,见实相故断诸烦恼,故得涅槃也。
通过世俗的道理,才能说明最究竟的真理——这是第二层意思,阐明两种真理相互依存。为了解答疑问而展开这段论述:既然以空性为最究竟的真理,那么最究竟的真理具备两种实质:一是真实的本相,二是圣者所证悟的境界,因此建立最究竟的真理。世俗的道理虽然不具备这两种实质,为何还要说明世俗的道理呢?所以这里阐明,需要通过"空"与"有"的相互参照,才能领悟"有"即是"空"的真理,所以说通过世俗的道理才能领悟最究竟的真理。正如《中论》所说,要用超越言语的方式阐明两种真理——以言语表述超越言语的境界是世俗真理,以超越言语的境界来展现言语是究竟真理。必须通过"超越言语的表述"来领悟"言语所不能表述的境界",所以说通过世俗真理才能说明究竟真理。通过究竟真理证得涅槃——究竟真理就是真实的本相,见证真实本相就能断除一切烦恼,因此获得涅槃境界。
「若人不知」下,第三明不知二谛故失三利。所以有此文来,为讥小乘人也。
如果有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接下来第三段说明由于不了解真俗二谛而失去三种利益。这段文字的出现,是为了指出小乘修行人的局限。
「如是若知世谛」下,第四知二谛则得三利。赞大乘人也,亦令舍小学大也。悟世谛第一义谛生方便般若为自利,悟第一义世谛生般若方便为他利,具生二慧为共利。又自悟二谛生二慧为自利,依二谛为他说法令得二慧为他利,自他俱悟为共利。又依第一义生般若为自利,悟世谛生方便为他利。
如果能够这样理解世间真理,接下来第四点说明:懂得两种真理就能获得三种利益。这是在赞叹修学大乘佛法的人,同时也是劝勉舍弃小乘、修学大乘。领悟世间真理与最高真理,就能生起善巧与智慧,这是自利;领悟最高真理与世间真理,就能生起智慧与善巧,这是利他;同时具足这两种智慧,就是自他共利。再者,自己悟入两种真理而生起两种智慧是自利,依据两种真理为他人说法使其获得两种智慧是利他,自他共同觉悟则是共利。还可以说:依据最高真理生起智慧是自利,领悟世间真理生起善巧方便是利他。
「汝今闻世谛谓是第一义谛」者,第五明不知之人失。圣经明生灭无常,此是世谛。而旃延之流,闻经说此言,谓无常生灭是第一义谛。所以然者,彼以生灭无常为十六谛理,故第一义,见此理故,断惑得道。大乘望之,犹是世谛。问:外人在何处闻耶?答:十二门师多云,闻论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故假安我字。今明不然,文无我字。又论主何处说世谛彼谓是第一义耶?故谬释文也。复有人言:外人闻说不生不灭等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此转谬也。外人何时执不生灭言是第一义?彼若执不生不灭是第一义,便谓生灭应是世谛。若尔,云何过论主说空无生无灭无三宝四谛耶?问:颇有此义以不?答:义乃有之,非今所用。言义有者,世谛破性说空,无性生灭故称无生灭。此无生灭属于世谛,而有所得人谓此为第一义,故云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也。又三性三无性并是世谛,第一义非性无性。故前云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而有所得人执三无性是第一义,堕在失处。若作三重二谛明义者,若有若无皆世谛,非空非有方是第一义。汝闻说有是世谛空是第一义者,闻我说世谛,谓是第一义也。次云:空有为二,非空有不二。二不二皆是世谛,非二不二方是第一义。汝闻世谛谓是第一义。南方人闻初重世谛谓是第一义,北土人多闻后重世谛谓是第一义也。
你听到关于世俗真理的说法,就误以为是最高真理——这是第五点说明不明理之人的过失。圣典中阐明生灭无常的道理,这本是属于世俗层面的真理。然而像旃延这样的人,听到经中这样的教法,就认为生灭无常是最高真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将生灭无常当作十六种真理准则,视其为最高真理,认为洞见这个道理就能断除烦恼、证得道果。但从大乘的角度来看,这仍然属于世俗真理的范围。
问:这些外道是在什么地方产生这种误解的呢? 答:有些研究《十二门论》的学者大多认为,他们是听到论主说世俗真理就误以为是最高真理,所以假托我的名义来表述。但现在要说明并非如此,因为原文中并没有“我”这个字。再说,论主何时说过世俗真理被他们当作最高真理呢?所以这种解释是错误的。
又有人说:外道听到说不生不灭等世俗真理就以为是最高真理,这种理解更加错误。外道什么时候曾执著不生不灭是最高真理?如果他们真的执著不生不灭是最高真理,就应该认为生灭是世俗真理。如果是这样,又怎么会批评论主所说的空、无生无灭、无三宝四谛呢?
问:这种理解是否也有一定道理? 答:从义理上说确实存在这种理解,但不是这里所要采用的。所谓义理上存在,是指世俗真理破除自性而说空,因为无自性的生灭所以称为无生灭。这种无生灭仍属于世俗真理,而执著有所得的人却认为这是最高真理,所以说他们听到世俗真理就误以为是最高真理。
再者,三性三无性都属于世俗真理,最高真理是超越性与无性的。所以前面说“无性之法也不存在,因为一切法都是空的”。而执著有所得的人却把三无性当作最高真理,这就陷入了错误的认知。
如果用三重二谛来阐明这个道理:有与无都属于世俗真理,非空非有才是最高真理。你听到说“有”是世俗真理、“空”是最高真理,就把我说的世俗真理当成了最高真理。
接下来要说:空与有是相对的二分,非空非有是不二的。但二分与不二都还属于世俗真理,超越二分与不二才是最高真理。你听到世俗真理就误以为是最高真理。
南方学者多把第一重世俗真理当作最高真理,北方学者多把最后一重世俗真理当作最高真理。
「诸佛因缘法名甚深第一义」者,第六出能知之人,即论主也。故论主示其二谛之相有二句:初牒因缘法是第一义;「是因缘法无自性故」下,释因缘是第一义,明因缘宛然即毕竟空名第一义。所以明因缘空为第一义,凡有三义:一者恐外人谓论主用断灭空名第一义;二者谓论主空于性实名第一义,即简假不空义,谓但空于性、不空于假名第一义;三者外人闻二谛便谓世谛实有三实第一义是空。则外人便得世谛义成。故今明我言世谛是因缘有,不如汝性有。汝非但不知第一义,亦不知世谛。又简空假名义,言空于假方是第一义,是故今明假名因缘宛然而即毕竟空名第一义,故作此论。叡师采此品作论序云「正之以十二,便有无兼畅、事无不尽」,正是斯文。
诸佛所说的因缘法,被称为最深奥的终极真理——这是第六点指出能够理解这一法义的人,就是本论的作者。因此论主揭示了二谛的两种表现方式,用两句话来说明:首先指出因缘法就是终极真理;“因为这因缘法没有独立自性”以下,是解释因缘法为何是终极真理,说明因缘现象宛然存在的同时即是彻底的空性,这才称为终极真理。
之所以要说明因缘性空才是终极真理,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担心外人误以为论主是用断灭的空来说终极真理;第二是防止外人认为论主只是否定实有自性来说终极真理,这就排除了不空假名的观点,即只空自性、不空假名的所谓终极真理;第三是外人听到二谛教法,就以为世俗谛是真实存在,而第一义谛才是空。这样外人的世俗谛见解就得以成立。
所以现在要阐明:我所说的世俗谛是因缘条件下的存在,不像你们认为的实有自性。你们不仅不懂第一义谛,连世俗谛也不明白。同时也要辨明空与假名的关系,说明必须连假名也空掉才是真正的第一义谛。因此现在要说明:假名的因缘现象宛然存在的同时即是彻底的空性,这才称为终极真理,所以才创作这部论。
睿法师选取这一品作为论序时说:“以十二门来修正,就能使有无同时通达、事理无不穷尽”,正是这个道理。
「若诸法不从众缘生」下,第二回过还外人。就文为三:一者破外人自性、二破他性、三总结无自他等自性。就自性中又二:初牒彼性义;「五阴不生不灭」下,显性为过。回过还于外人,又开二别:前回无四谛三宝过还于外人;「复次」下,第二回无世间法过还于外人。此性过微细难识,若谓有一毫法体,此则不从缘生,便是自性,自性则破世出世一切法也。
如果一切事物不是从各种条件产生,这是第二回合把问题返还给问难者。文中分为三部分:一破斥问难者主张的自性、二破斥他性、三总结没有自他等自性。在破自性部分又分两步:先指出对方所执的自性观点;"五阴不生不灭"之后,揭示自性观点的过失。把过失返还给问难者时,又分两个层次:前文将没有四谛三宝的过失返还给问难者;"复次"之后,第二层将没有世间法的过失返还给问难者。这种自性的过失非常微细难以觉察,如果认为存在丝毫固定不变的本体,这就等于不承认事物从因缘生起,便成了自性见,而自性见就会破坏世间与出世间一切法。
「若谓诸法无自性」下,第二外破他性。初就相待门破;「又他性」下,就相即门破。破自性,破假有体家有假人假柱体;破他性,破用实为假体,如五蕴为人体、有四微为柱体。
如果认为一切事物没有独立自有的本质,这是第二层对外人主张的"他性"进行破除。首先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破除;"又他性"以下,是从相互含摄的角度进行破除。破除"自性",是针对主张假名事物具有实体的学派(如认为假名的人、假名的柱子具有实体);破除"他性",是针对主张用实法作为假名事物本体的观点(例如以五蕴作为人的本体、以四大元素作为柱子的本体)。
「若自性不成」下,第三总结。又二:初别结四法、次总结四法。别结四法者,一结无自性、二结无他性、三结无有性、四结无无性。同《中论.破有无品》四偈。「是故」下,总结无有四性。「故一切空」,此品第三总结法空。
如果自性不成立,这是第三部分的总结。又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分别总结四种法,其次是总体总结四种法。分别总结四种法指的是:第一总结没有自性、第二总结没有他性、第三总结没有"存在"的实质、第四总结没有"不存在"的实质。这与《中论·破有无品》的四首偈颂主旨相同。"因此"之后的内容,是总体总结不存在这四种性质。"所以说一切皆空",这是本品第三部分对诸法空性的总体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