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因缘门第一
龙树菩萨造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说曰:今当略解摩诃衍义。
现在要简要解释大乘佛法的要义。
问曰:「解摩诃衍者,有何义利?」
问:理解大乘佛法,有什么意义和好处?
答曰:「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末世众生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达。我愍此等欲令开悟,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诃衍义。」
回答:“大乘佛法,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最深奥的**法**宝库,是为具有大功德和**锐利**根器的人宣说的。末法时代的众生福报浅薄、根器愚钝,即使阅读经文也无法通达其中真义。我怜悯这些人,想让他们开启**觉悟**,又想弘扬**如来**无上殊胜的**法**,因此简要地解释大乘佛法的义理。”
问曰:「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直是佛语尚不可尽,况复解释演散其义?」
有人问:“大乘佛法浩瀚无边不可估量,光是佛经原文尚且说不完,更何况还要解释阐发其中的道理呢?”
答曰:「以是义故,我初言略解。」
正是基于这个道理,我一开始就说要简要地解释。
问曰:「何故名为摩诃衍?」
**问:为什么称为大乘?**
答曰:「摩诃衍者,于二乘为上,故名大乘;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为大;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师利、弥勒菩萨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为大;又以此乘能尽一切诸法边底,故名为大;又如《般若经》中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以是因缘,故名为大。」
回答:“大乘佛法,相对于声闻、缘觉二乘更为殊胜,所以称为大乘;诸佛最为尊贵,而此乘能抵达佛果,所以称为大;诸佛与诸位大菩萨皆依此乘修行,所以称为大;又能灭除众生深重的苦难,给予众生广大的利益,所以称为大;再者,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文殊师利菩萨、弥勒菩萨等,这些大菩萨所修行的就是此法门,所以称为大;又因为此法门能够穷尽一切事物的究竟实相,所以称为大;正如《般若经》中,佛陀亲自阐明大乘的义理广大无边,由于这些原因,故而称为大。”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是故我今但解释空。解释空者,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
**核心要义** 最深奥的道理,就是“空”。如果能透彻理解这个道理,就能通达大乘佛法,圆满六种修行法门,没有任何障碍。所以,我现在只为大家解说“空”。 要解说“空”,应当通过十二个方面来深入空性的真义。
初是因缘门,所谓:
首先讲的是因缘这一部分,说的是:
众缘所生法, 是即无自性;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由各种条件和合所产生的事物, 本身就是没有独立自性的; 如果没有独立自性的话, 又怎么能说这个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呢?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轮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缕绳、机杼、织师等和合,故有叠生;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钻摇、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
一切由众多条件所产生的事物可分为两类:一是内在的,二是外在的。众多条件也分为两类:一是内在的,二是外在的。
外在的条件如何作用呢?就像泥团、转轮、绳索和陶匠等条件共同作用,于是产生了陶瓶;又像丝线、织机、梭子和织工等条件共同作用,于是产生了布匹;又像平整土地、打下地基、架起梁柱、铺上椽子、涂抹泥灰、覆盖茅草以及人工劳作等条件共同作用,于是产生了房屋;又像盛放乳酪的容器、搅拌钻杆和人工操作等条件共同作用,于是产生了酥油;又像种子、土地、水分、温度、空气、空间、季节气候和人工照料等条件共同作用,于是发出了嫩芽。应当明白,其他一切外在事物也都是像这样由条件产生的。
内在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无明、行为、意识、身心现象、六种感官、接触、感受、渴爱、执着、存在、出生、衰老死亡,每一个环节都是依循前一条件而生起后续现象。
像这样,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众多条件中产生的。既然都是从条件中产生的,难道还能说它们有固定不变的实质吗?
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如果事物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依赖其他事物而产生的性质也不存在,自身和他者的分别同样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所谓“自身”的性质其实是依赖“他者”而成立的。如果认为事物是依靠他者的性质而存在,那么牛就应该依靠马的性质而存在,马也应该依靠牛的性质而存在,梨子依靠苹果的性质而存在,苹果依靠梨子的性质而存在,其他一切事物也都应该如此,但实际上并非这样。
如果说事物不是依靠他者的性质,而是因为“他者”这个条件才存在,这种说法也不对。为什么呢?假如因为有了蒲草才有了席子,那么蒲草和席子就成了一体,不能称为“他者”;如果说蒲草对于席子来说是“他者”,那就不能说“因为蒲草才有了席子”。再说,蒲草本身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为什么呢?因为蒲草也是由各种条件聚合而生,所以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既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就不能说因为蒲草的性质而产生了席子,因此席子不应该以蒲草作为其本质。其他像陶瓶、酥油等由外部条件所产生的事物,也都是这样,无法找到其独立不变的本质。
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
由内在因缘所生的一切事物,也都是这样不可执取的。正如《七十论》中所说:
「缘法实无生; 若谓为有生,
为在一心中; 为在多心中?」
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实际上并无真实的产生; 如果说它们有所产生, 那么这种产生是发生在一念心中, 还是发生在多念心中呢?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这十二因缘法实际上本就没有生起。如果说它有生起,那么是在一个心念中生起的呢?还是在众多心念中生起的?如果是在一个心念中生起的,那么因和果就成了同时一起产生。而且因和果同时存在,这样的事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呢?因为世间万物都是先有因、后有果。如果是在众多心念中生起的,那么十二因缘法就各自分离、互不相同,前面的部分连同它的心念已经灭去了,后面的部分又依靠什么作为因缘呢?已经灭去的事物什么也没有留下,怎么能成为因呢?十二因缘法如果先前存在,那么要么是在一个心念中存在,要么是在多个心念中存在,这两种情况都不成立。
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因此,一切因缘条件都是空无自性的。既然因缘条件本身是空的,那么依靠这些因缘条件而产生的事物,自然也是空的。所以应当明白,一切由因缘造作、有生有灭的现象,都是空无自性的。
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
有为的事物尚且是空无自性的,更何况是“我”呢?人们是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有为事物的存在,才说有一个“我”,就好比因为有可以燃烧的东西,才说有燃烧这回事。如果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本身都是空的,那就再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被称为“我”了,好比没有可以燃烧的东西,就不能说有燃烧。正如佛经中所说:“佛告诉诸位比丘:‘因为有了“我”的执着,才有了“我所有的”这个概念;如果没有对“我”的执着,也就没有“我所有的”。’”
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
既然一切有为法都是空无自性的,就应当明白无为的涅槃境界也同样空无自性。为什么呢?这五蕴(色、受、想、行、识)灭尽之后,不再产生新的五蕴,就叫做涅槃。可是五蕴本来就是空无自性的,究竟有什么可以被灭除,而称之为涅槃呢?再者,连“我”也是空无自性的,那么究竟是谁得到了涅槃呢?
另外,所谓涅槃是指无生的境界。如果“生起之法”能够成立的话,“无生之法”或许也可以成立;但“生起之法”其实并不能成立——这在前文已经用因缘的道理说明过,后文还会再详细阐述。既然“生起之法”不能成立,那么依待“生起”才被称作“无生”的涅槃境界,又怎么能成立呢?
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因此,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以及“我”的观念,都是空无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