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相门第四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一切事物的本质都是空性的。为什么呢?
有为及无为, 二法俱无相;
以无有相故, 二法则皆空。
现象界与超越界,这两种存在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样貌; 正因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样貌,所以这两种存在本质上都是空性的。
有为法不以相成。
有为法并非依靠表象而成立。
问曰:「何等是有为相?」
问:“什么是事物变化的表现呢?”
答曰:「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峰、垂𩑶、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麁,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
回答说:“一切事物各有其作为有为法的特征,就像牛,以角、峰、垂胡、尾端有毛,这些就是牛的特征。又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这些就是瓶的特征。再如车,以轮、轴、辕、轭,这些就是车的特征。像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这些就是人的特征。那么,生、住、灭,如果它们是有为法的特征,它们本身是有为法呢?还是无为法?”
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
有人问:“如果认为事物是真实存在的,会有什么问题呢?”
答曰:
回答说:
「若生是有为, 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如果生是有为法,那就应该具备生、住、灭三种变化相;如果生是无为法,又怎么能称为有为法的相状呢?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
如果生是有为法,就应该具备生、住、灭三相,而这三相本身又应该各有三相,这样推衍下去就会无穷无尽。住和灭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生是无为法,无为法又怎么能成为有为法的相状呢?离开了生、住、灭,谁能认识这个生呢?再者,因为分别观察才有生、住、灭的概念,无为法是不可分别的,所以没有生;住和灭也是同样的道理。既然生、住、灭都是空幻的,有为法也就是空的;有为法空,无为法也就空,因为无为是相对于有为而成立的。有为法和无为法都空,所以一切法都是空。
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有人问:“你说生、住、灭这三种相本身又各自具有生、住、灭三相,这样就会导致无穷无尽的问题,因此生相不应该是属于有为法。现在我来解释: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新生命所产生的事物,源于那个根本的源头; 根本源头所产生的事物,又反过来催生出新的生命。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
当一个事物产生时,连同它自身共有七种现象同时出现:一、这个事物本身,二、产生,三、停留,四、消失,五、产生的产生,六、停留的停留,七、消失的消失。在这七种现象中,本来的产生除了自身之外,能够引生其余六种现象;而“产生的产生”能够引生本来的产生,本来的产生反过来又引生“产生的产生,所以生、住、灭这三种相虽然是有为现象,却不会导致无穷无尽的追溯。停留和消失的道理也是这样。
答曰:
回答说:
「若谓是生生, 还能生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如果说是“生”产生的“生”, 这个“生”产生的“生”反过来又能产生原本的“生”, 可是“生”产生的“生”本身是从原本的“生”而来的, 它又怎么能反过来产生原本的“生”呢?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如果认为“能生”可以生出“所生”,而“所生”却不能生出“能生”,那么“能生”又怎么能生出“所生”呢?
「若谓是本生, 能生彼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如果说这个最初的生,能够产生后来的生, 最初的生本身也是从其他条件产生的, 它又怎么能产生出后来的生呢?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
如果说最初的“生”能生出“生生”,而“生生”产生之后又反过来生出最初的“生”,这是不对的。为什么呢?“生生”这个法理应当能够产生最初的“生”,所以才叫作“生生”;但最初的“生”本身其实还没有真正产生,它又怎么能生出“生生”呢?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如果认为“生”这个动作在产生的过程中能够产生它自身,这也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是生生生时, 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 何能生本生?
这个新生的“生”,在产生的时候,要么能生出那个本来的“生”;但这个新生的“生”自己都还没有产生出来,又怎么能生出那个本来的“生”呢?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
这个正在生起的事物在生起的时候,或许能促使原本的事物生起,但这个正在生起的事物自身尚未生起,所以不能促使原本的事物生起。
「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如果说是这个“生”在产生的时候,既能产生自己,也能产生其他事物;就像灯在点亮的时候,既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别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灯中自无暗, 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 灯为何所照?
灯火自身没有黑暗,所在之处也没有黑暗, 驱散黑暗才叫做照亮,那么灯火究竟照亮了什么?
「灯体自无暗,明所住处亦无暗。若灯中无暗,住处亦无暗,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暗故名为照,灯不自破暗,亦不破彼暗,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
灯本身没有黑暗,灯光所到之处也没有黑暗。如果灯里没有黑暗,照到的地方也没有黑暗,怎么能说灯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他物呢?所谓“照亮”是指驱散黑暗,但灯自己并没有驱散黑暗,也没有驱散别处的黑暗,所以说灯既不能照亮自己,也不能照亮他物。因此你之前所说的“灯能自照亦能照他”,并以此推论“事物能自己产生自己,也能产生他物”,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问曰:「若灯然时能破暗,是故灯中无暗、住处亦无暗。」
有人问:“如果灯点亮时能破除黑暗,那么灯自身中没有黑暗,灯所在的地方也没有黑暗。”
答曰:
回答说:
「云何灯然时, 而能破于暗?
此灯初然时, 不能及于暗。
灯在点亮的时候, 是怎么能够驱散黑暗的呢? 其实这盏灯刚刚点亮的那一刻, 它的光还来不及照到黑暗。
「若灯然时不能到暗,若不到暗不应言破暗。复次:
如果灯在点亮时并不能触及黑暗,既然不能触及黑暗,就不该说它能破除黑暗。再者:
「灯若不及暗, 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暗。
如果灯光不需要接触到黑暗,就能破除黑暗,那么只要有一盏灯在这里,就能破除所有的黑暗。
「若谓灯虽不到暗而力能破暗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暗,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暗,是故汝说灯虽不及暗而力能破暗者,是事不然。
如果说灯虽然没接触到黑暗,却有能力破除黑暗,那么这里点灯就应该能破除世间一切黑暗,因为黑暗同样都没接触到灯。但实际上,这里点灯并不能破除世间一切黑暗,所以你说灯虽没接触到黑暗却有力破除黑暗,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复次,
再谈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如是, 自蔽亦蔽彼。
如果灯能照亮自己, 也能照亮其他东西; 那么黑暗也应该这样, 既能遮蔽自己,也能遮蔽其他。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暗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暗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
如果说灯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别处,那么黑暗与灯光是相对的,黑暗也应该能遮蔽自己也能遮蔽别处。如果黑暗与灯光相对,既不能遮蔽自己也不能遮蔽别处,却偏要说灯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别处,这是说不通的,所以你的比喻并不恰当。
「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如果说生能自己产生自己,也产生其他事物,现在应当进一步说明: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已生何用生?
如果这个事物还没有产生,它又怎么能自己产生呢? 如果它已经产生了才说自己能生,既然已经产生了,又何必还需要再生?
「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关于“生”的讨论:事物在产生之前,要么是已经产生过了,要么是还没产生。如果说是还没产生就能产生,那“还没产生”本身意味着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自己产生呢?如果说已经产生了还能再产生,那“已经产生”就说明它已经是存在的状态了,何必还需要再次产生呢?已经产生的事物就不会再有“产生”这回事了,就像已经完成的事不需要再做一遍。所以,事物是不能自己产生自己的。如果事物自己都不能产生自己,又怎么能产生别的事物呢?你说“自生”也能产生其他事物,这道理是说不通的。关于“住”(持续存在)和“灭”(消亡)的道理,也是这样。)
「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
所以生、住、灭是有为法的特征,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生、住、灭作为有为法的特征并不能成立,所以有为法本身是空无自性的。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
一切有为的事物本性是空,那么无为的境界也是空的。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无为涅槃,就是指有为的现象寂灭后的状态,所以说涅槃也是空的。
「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
再者,不生、不驻留、不消亡,这叫做无为的状态;既然没有生、驻留和消亡,那么事物本身就不存在,不存在的事物就不应该被当作固定的表象来看待。
「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
如果说没有形相就是涅槃的形相,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无相就是涅槃的相状,那么我们是根据什么相状而知道它是无相的呢?如果通过有相来认识无相,那又怎么能称为无相呢?如果通过无相来认识无相,无相本身是空无的,空无的东西是不可能被认知的。
「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
如果说就像许多衣服都有样式,唯独一件衣服没有样式,正是以没有样式作为它的样式,所以人们说取那件没有样式的衣服,这样看来可以知道没有样式的衣服是可以取得的;同样的,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样式,没有生住灭的地方应当知道就是无为法的样式。因此认为没有样式就是涅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生、住、灭这些种种因缘都是空幻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有为法的样式,又怎么能凭借这个去认识无为法呢?你究竟得到了什么确定的有为法样式,从而知道没有样式的地方就是无为法呢?所以你用许多有样式的衣服中那件没有样式的衣服来比喻涅槃是没有样式的,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另外,关于衣服的比喻,在后面第五门中会详细说明。
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因此,一切因缘造作的事物都是空的;既然因缘造作的事物是空的,那么非因缘造作的无为法也是空的;因缘造作的事物和非因缘造作的无为法都是空的,那么“我”也是空的。这三种事物都是空的,所以一切存在都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