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性门第八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无性故。如说:
一切事物本质都是空无自性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正如佛经中所说的:
见有变异相, 诸法无有性;
无性法亦无, 诸法皆空故。
看见事物变化的现象, 就知道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 连“没有本质”这个概念本身也不存在, 因为一切事物本质都是空。
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是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是故一切法空。
如果一切事物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就不应该发生变化;但我们观察到一切事物都在变化,所以应当知道一切事物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再者,如果一切事物有确定不变的本质,就不应该由各种条件聚合而产生;如果本质是由各种条件聚合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本质就是被造作出来的;不被造作、不依赖其他条件而存在的才能称为本质,因此一切事物都是空性的。
问曰:「若一切法空,则无生无灭;若无生灭,则无苦谛;若无苦谛,则无集谛;若无苦、集谛,则无灭谛;若无苦灭,则无至苦灭道。若诸法空无性,则无四圣谛;无四圣谛故,亦无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贤圣。是事无故,佛、法、僧亦无,世间法皆亦无。是事不然,是故诸法不应尽空。」
有人问:“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空的,那就没有产生也没有消亡;如果没有产生和消亡,就没有苦的真理;如果没有苦的真理,就没有烦恼的根源;如果没有苦和烦恼的根源,就没有灭除苦的真理;如果没有苦的灭除,也就没有通往灭苦的道路。如果一切事物都是空无自性的,那么四圣谛也就不存在;四圣谛不存在,四种修行果位也就没有了;没有四种修行果位,也就没有圣贤。这些事情都不存在的话,佛、法、僧也就没有了,世间的一切法也都没有了。这显然不对,所以一切事物不应该完全是空的。”
答曰:「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义谛。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因世谛,则不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得第一义谛,则不得涅槃。若人不知二谛,则不知自利、他利、共利。如是若知世谛,则知第一义谛;知第一义谛,则知世谛。汝今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是故堕在失处。诸佛因缘法,名为甚深第一义,是因缘法无自性,故我说是空。
回答是:“有两种真理:一是世俗真理,二是最高真理。通过世俗真理才能说明最高真理,如果不借助世俗真理,就无法说明最高真理;如果不能了悟最高真理,就无法达到涅槃。如果有人不了解这两种真理,就不会懂得自利、利他、共同利益。同样,如果理解了世俗真理,就能理解最高真理;理解了最高真理,也就能理解世俗真理。你现在听到说世俗真理,就误以为它是最高真理,因此陷入了错误的见解。诸佛所说的缘起法,被称为甚深的最高真理,这缘起法没有独立不变的本质,所以我称它是空性的。”
「若诸法不从众缘生,则应各有定性,五阴不应有生灭相;五阴不生不灭,即无无常;若无无常,则无苦圣谛。若无苦圣谛,则无因缘生法集圣谛。诸法若有定性,则无苦灭圣谛。何以故?性无变异故。若无苦灭圣谛,则无至苦灭道。是故若人不受空,则无四圣谛;若无四圣谛,则无得四圣谛;若无得四圣谛,则无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是事无故则无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向者。若无得、向者,则无佛;破因缘法故,则无法;以无果故,则无僧;若无佛、法、僧,则无三宝。若无三宝,则坏世俗法。此则不然,是故一切法空。
如果一切事物不是由各种条件聚合而生,那么每个事物就应该有固定不变的本质,色、受、想、行、识这五蕴就不应该表现出生成和消亡的现象;五蕴如果没有生起和灭去,也就没有无常变化;如果没有无常,那么苦的真理也就不存在。如果没有苦的真理,也就没有由因缘聚集而形成事物的真理。如果一切事物有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灭除痛苦的真理也就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固定不变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如果没有灭除痛苦的真理,那么通向灭除痛苦的道路也就不存在。因此,如果有人不接受空性的道理,那么四圣谛就无法成立;如果没有四圣谛,也就谈不上证得四圣谛;如果没有证得四圣谛,那么知晓痛苦、断除集因、证得寂灭、修习正道这些事都不会有,这样一来,四种修行果位也就没有了;没有四种修行果位,那么获得果位和趋向果位的人也就不存在。如果没有获得果位和趋向果位的人,那么佛也就没有了;因为破坏了缘起法则,所以正法也就不存在;因为没有证果者,所以僧团也就不存在;如果没有佛、法、僧,那么三宝就消失了。如果没有三宝,世间的一切道理也就被破坏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一切事物都是空性的。
「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无生无灭、无罪无福;无罪福果报,世间常是一相。是故当知诸法无性。
再者,如果一切事物都有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就不会有生起和消亡,也不会有罪业和福报;没有罪福的果报,世间就会永远保持单一的面貌。所以应当明白,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
「若谓诸法无自性、从他性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自性,云何从他性有?因自性有他性故。又他性即亦是自性。何以故?他性即是他自性故。若自性不成,他性亦不成;若自性、他性不成,离自性、他性何处更有法?若有不成,无亦不成。是故今推求无自性、无他性,无有、无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如果说一切事物没有自身的实在性,而是依靠其他条件才存在,这种看法也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如果没有自身的实在性,又怎么能说是依靠其他条件而存在呢?因为“他性”正是相对于“自性”才成立的。再者,所谓的“他性”其实也就是另一种“自性”。为什么呢?因为对某一事物而言的“他性”,正是其他事物自身的“自性”。如果自身的实在性不能成立,那么依赖他者的实在性也不能成立;如果自身的实在性、他者的实在性都不能成立,那么除了自性和他性之外,哪里还有什么事物存在呢?如果“有”不能成立,“无”也同样不能成立。因此,现在通过推究可以明白:没有自身的实在性,也没有他者的实在性;既没有“有”,也没有“无”,所以一切因缘所生的现象都是空寂的。既然因缘所生的现象是空寂的,那么非因缘所生的无为法也是空寂的;有生灭的“有为法”和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