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因果门第九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余处来。如说:
一切事物本性皆空。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事物自身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也不是从别处产生而来。正如经文所说:
果于众缘中, 毕竟不可得,
亦不余处来, 云何而有果?
如果果实是从各种条件中产生,(果实在这里比喻事物的结果,各种条件比喻产生这个结果的各种原因和因素。) 但仔细推究,其实在条件里根本找不到果实的实体, 它也不是从其他地方突然跑来的, 那这个果实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众缘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又是果不从余处来,若余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余处来者,是即为空。
如果从各个条件单独来看,或者从条件聚合的状态来看,都没有结果的产生,正如前面已经说明的。而且这个结果也不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如果是从别处来的,那就不属于因缘所生,各种条件聚合的作用也就不存在了。如果结果在各种条件中找不到,也不是从别处而来,这就说明它是空的。
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既然结果(果)是空无自性的,那么一切由因缘造作形成的事物也都是空无自性的;既然一切因缘造作的事物是空无自性的,那么非因缘造作、本来寂灭的无为法同样也是空无自性的。连有为法和无为法尚且都是空无自性的,更何况我们以为实在的那个“自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