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节经过一异品第三
尔时,净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言正说,甚深希有。如世尊说,是真实理,微细甚深,难可通达,谓过一异相。
这时,净慧菩萨向佛禀告说:“世尊!您这番话是真正的开示,极为深奥稀有。正如世尊所说,这是真实的道理,微妙精深,难以透彻理解,说的是超越了同一与差异的分别相。”
「世尊!我于一时,见一方地大菩萨众修菩提行,在愿乐地。于此方所聚集而坐,为欲思量,诸法实相与诸行法为一、为异?是时众中,有诸菩萨说如是言:『是真实相不异诸行。』复有菩萨说:『真实相与行不一。』复有菩萨起疑惑心,不信一异,说如是言:『此一异中,何人说实?何人说虚?何者正行?何者邪行?为当执一?为当执异?』
世尊!我曾在一个地方,见到许多大菩萨修行觉悟之道,他们处在发愿修行的阶段。大家聚集在那里坐着,想要深入思考:一切事物的真实本质,与各种现象表现,究竟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当时众人中,有些菩萨这样说:‘真实本质与现象表现没有不同。’又有菩萨说:‘真实本质与现象表现并不相同。’还有一些菩萨心中产生了疑惑,不能确信是相同还是不同,他们这样说道:‘在这相同或不同的说法里,谁说的是真实?谁说的是虚妄?哪种是正确的修行?哪种是偏离的修行?我们究竟应该执着于相同,还是应该执着于不同?’
「世尊!我见此事,作是思惟:『诸善男子,婴儿、愚痴,无觉、无了,非如理行。何以故?是善男子,未能通达微细甚深真实之法与诸行等,过一异相。』」
世尊!我观察到这个情况,心里这样想:“这些善良的人们,就像婴儿一样懵懂无知,缺乏觉察和明了,不能按照真理去修行。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善良的人们,还没有能够透彻理解那极其微细、极其深奥的真实法理,以及它与一切现象之间的关系,超越了‘同一’和‘差异’的分别相。”
菩萨说已,佛即告言:「如是,净慧!如是诸善男子,婴儿、愚痴,无觉、无了,非如理行。如来通达微细甚深真实之法与诸行等,过一异相。何以故?净慧!若执如此,依诸行法修真实观,能达、能证真如之理,无有是处。何以故?净慧!若真如与行相不异者,一切凡夫应见真如。复次,一切众生正在凡位,应得无上如安涅槃。复次,一切众生于凡位中,亦应能得无上菩提。若真如相异于行相,一切圣人已见真如,则应不能伏灭行相;由不伏灭诸行相故,虽见真谛不能解脱众相系缚;若于众相不得解脱,亦不解脱麁重系缚;若不解脱二种系缚,则不能得无上如安无余涅槃,亦应不得无上菩提。
菩萨说完后,佛立刻告诉他:“是的,净慧!是的,这些善男子,如同婴儿、愚痴之人,没有觉察、没有明了,不能如理而行。如来所通达的微细、甚深、真实之法,与一切现象等同,超越同一与差异的分别。为什么呢,净慧?如果执着于这样的见解,认为依靠现象修习真实观想,就能通达、证悟真如之理,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净慧?如果真如与现象的相状没有差异,那么一切凡夫都应该能见到真如。再者,一切众生既然处于凡夫地位,就应该能得到无上、安稳的涅槃。还有,一切众生在凡夫位中,也应该能证得无上觉悟。如果真如的相状与现象的相状是差异的,那么一切圣人既然已经见到真如,就应该不能降伏、灭除现象的相状;由于不能降伏、灭除现象的相状,虽然见到了真理,却不能解脱种种表象的系缚;如果不能从种种表象中获得解脱,也就不能解脱粗重烦恼的系缚;如果不能解脱这两种系缚,就不能证得无上、安稳、无余的涅槃,也不应该能证得无上觉悟。”
「净慧!由诸凡夫不见真如,在凡夫位不得无上如安涅槃,亦不能得无上菩提。以是义故,真如之理与诸行一,是义不然。若有人说:『真如与行相不异。』者,由此义故,当知是人不如理行。
**现代白话翻译:**
净慧啊!因为凡夫不能认识真如,处在凡夫境界时,既不能证得无上如来涅槃,也不能获得无上觉悟。因此,如果说“真如的道理与一切生灭现象是同一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有人主张:“真如与现象的表相没有差别。”那么,从这个道理来看,应当知道这个人的见解是不符合真理的。
「复次,净慧!一切圣人由见真如,已能伏灭诸法行相,非不能故;已能解脱一切相结及麁重惑,非不解脱。由二解脱,已得无上如安涅槃,乃至已得无上菩提。是故真如与行相异,是义不然。若有人说:『真异行相。』以是义故,当知此人不如理行。
再者,净慧!所有证悟的圣者,因为亲见了真如实相,已经能够降伏并灭除对一切事物表象的执着,并非没有这个能力;他们已经能够解开所有对表象的系缚以及深重顽固的迷惑,并非不能解脱。由于获得了这两种解脱,他们已然证得了无上安稳的涅槃,乃至成就了无上正等正觉。因此,认为真如与事物的表象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这种道理是说不通的。假如有人说:“真如和事物的表象是分开的、不同的。”依据这个道理,就应当知道这个人并没有按照真理去理解和实践。
「复次,净慧!若真如与行相不异者,犹如行相堕于惑相,真相亦尔应堕惑相。复次,净慧!若真如相异行相者,真如则非诸行通相。净慧!以此真如不堕惑相,复为一切诸行通相。由是义故,真如与行亦一、亦异,义皆不然。若有人说:『真如与行亦一、亦异。』以是义故,当知是人不如理行。
再者,清净慧啊!如果真如与事物的表象没有差别,那么就像表象会陷入虚妄迷惑一样,真如也同样应该陷入虚妄迷惑。再者,清净慧啊!如果真如的表象与事物的表象完全不同,那么真如就不能成为一切事物的共通本质。清净慧啊!正因为真如不会陷入虚妄迷惑,又能作为一切事物的共通本质,从这个道理来看,说真如与事物表象是“相同”或“不同”,这两种说法都不成立。如果有人声称:“真如与事物表象既相同又不同。”依据这个道理,应当知道这个人没有依照真理去理解。
「复次,净慧!若真如与行相不异者,如真实相于诸行中通无差别,行相亦尔,应通无别。是故修观行人,于诸行中,不应过此见、闻、觉、知修胜真观。复次,若真如相异行相者,以是义故,一切诸行,但惟无我及以无性,应非真实。复次,一时净、不净品,各各别相。净慧!由诸行相但别不通,由观行人于诸行中,过见、闻、觉、知修胜真观,由诸行无我、无性所显是真,乃至净、不净品,亦非一时各各别相。以是义故,真如与行亦一亦异,是义不然。若有人说,真如与行亦一、亦异,当知是人不如理行。
再者,净慧!如果真如与现象的表象没有差别,那么正如真实的本性在一切现象中普遍没有分别一样,现象的表象也应该普遍没有分别。因此,修习观行的人,在观察一切现象时,不应超越眼所见、耳所闻、身所觉、心所知的层面去修习殊胜的真实观照。
再者,如果真如的本性与现象的表象不同,那么从这个道理来说,一切现象仅仅是无我以及无自性,就应当不是真实的。
再者,纯净与不纯净的品类,有时各自具有不同的相状。净慧!由于现象的表象只是个别而不普遍,由于观行者在一切现象中,超越所见、所闻、所觉、所知去修习殊胜的真实观照,由于一切现象无我、无自性所显现的才是真实,以至于纯净与不纯净的品类,也不是同时各自具有不同的相状。
因此,说真如与现象既是一体又是差异,这个道理并不成立。如果有人声称,真如与现象既是一体、又是差异,应当知道这个人没有依照真理去实践。
「净慧!譬如伤佉白色,不可安立与螺一、异;赤色与金不一、不异,亦复如是。譬如毘拏音声美妙,不可安立与毘拏一、与毘拏异;复如沉香,香气可爱,不可安立与沈一、异;亦如摩梨遮其味辛辣,不可安立与摩梨遮为一、为异;呵梨勒澁亦复如是。复如绵纩,其触柔软,不可安立与绵一、异;苏与醍醐不一、不异,亦复如是。复如一切有流苦,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如是苦等,不可安立与法一、异;亦如贪欲、瞋恚、愚痴、慢等,无寂静相,不可安立与其一、异。净慧!如是真如与一切行,不可安立为一、为异。
净慧啊!就好比洁白的海螺颜色,不能说这颜色和海螺完全一样,也不能说它和海螺完全不同;红色与黄金的关系也是这样,既非完全相同,也非完全不同。又好比琵琶弹出的美妙音声,不能说这音声就是琵琶本身,也不能说它和琵琶毫无关联;再如沉水香木散发的可爱香气,不能说这香气就是沉香木本身,也不能说它与沉香木没有关系;又如胡椒的辛辣味道,不能说这辣味就是胡椒本身,也不能说它与胡椒无关;诃梨勒果的涩味也是如此。再如棉絮的柔软触感,不能说这柔软就是棉絮本身,也不能说它与棉絮无关;酥油与提炼出的醍醐,既非完全相同,也非完全不同,也是这个道理。又如说一切有漏皆是苦,一切现象皆无常,一切存在无自性,这些苦、无常、无我的道理,不能说它们就是现象本身,也不能说它们与现象毫无关系;再如贪欲、嗔恨、愚痴、傲慢等烦恼,其本质并无真实寂静的相状,也不能说这些烦恼与寂静之性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净慧啊!真正的实相与一切现象之间的关系,也正是如此——既不能说是完全相同,也不能说是完全不同。
「净慧!如是真如,微细甚深难可通达,我觉了已,为他解说,安立正教,开示显现,令义浅易。」
净慧啊!这样的真如境界,微妙精深难以通达。我证悟之后,为众生解说,建立正确的教法,开显揭示其中真义,使深奥的义理变得清晰易懂。
「佛说经已,重说偈言:
世尊讲完这部经后,又用偈颂的形式再次宣说:
「真实与行法, 无一异俱相。
若执一异俱, 说行不如理,
修行奢摩他, 及毘钵舍那,
是人能解脱, 相惑麁重结。」
真实与一切现象,既不是同一的,也不是相异的,也不是两者同时存在。 如果执着于同一、相异或两者兼具,这种对现象的理解就不符合真理。 修习止的禅定,以及观的智慧, 这样的人就能解脱,从对表象的迷惑和深重烦恼的束缚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