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论卷第四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调伏心品第七
问曰:
问:
如上品说:「三发心必成,余四不必成。」云何为成?云何不成?
如前面章节所说:“三种发心必定成就,其余四种不一定成就。”怎样算是成就?怎样算是不成就?
答曰:
回答说:
若菩萨发菩提心,行失菩提心法,是则不成;若行不失菩提心法,是则必成。
如果一位修行菩萨道的人,虽然发起了追求觉悟的心,但在实际修行中却做着违背觉悟心的事,这样是无法成就的;如果修行中始终不违背觉悟心,这样必定能够成就。
是故偈说:
因此偈颂说:
菩萨应远离, 失菩提心法;
应一心修行, 不失菩提法。
菩萨应当远离, 那些会丧失觉悟之心的行为; 应当专心修行, 那些不会失去觉悟之道的方法。
「远离」,名除灭恶法,不令入心;若入,疾灭。
“远离”的意思是清除、灭除那些不好的东西,不让它们进入内心;如果进入了,也要迅速将它们消除。
「失」,名若今世、若后世忘菩提心,不复随顺修行——应远离如是法。
“失”,指的是无论在今生还是来世,若忘记追求觉悟的心愿,不再依循修行——这样的状态应当远离。
若不失菩提法、不忘菩提心,应常一心勤行。
若是不失去觉悟之法、不遗忘发愿成佛的初心,就应当始终专一精进地修行。
问曰:
问:
何等法失菩提心?
哪些做法会使人失去觉悟之心?
答曰:
回答说:
一、不敬重法, 二、有憍慢心,
三、妄语无实, 四、不敬知识。
一、不尊重佛法, 二、心存傲慢, 三、说话虚假不实, 四、不敬重善知识。
有是四法者,若于今世死时、若次后世,则忘失菩提心,不能自知我是菩萨,不复发愿,菩萨行法不复在前。
具备这四种情况的人,不论是在今生临终之时,还是转生到来世,都会忘失觉悟之心,无法再认知自己是菩萨,不再发起度众生的誓愿,菩萨所行的法要也不再现前。
不恭敬法者:法,名诸佛所说上、中、下乘。取要言之,是诸佛如来所用教法。于此法中不恭敬、供养、尊重、赞叹;不生希有想、难得想、宝物想、满愿想,是法能失菩提心。
**对佛法不恭敬的表现** 所谓“法”,指的是诸佛所说的一切教法,包括上、中、下各乘。简单来说,就是诸佛如来用来教化众生的全部法义。如果对这些教法不恭敬、不供养、不尊重、不赞叹;不觉得它稀有难得,不视如珍宝,不认为它能满足众生的心愿——这样的态度会导致丧失追求觉悟的心。
慢心者:自高其心,未得谓得、未证谓证空、无相、无愿,若无生忍法,若六波罗蜜,若菩萨十地,如是等及诸余从修生者,于此法中未得谓得。
傲慢心的人:抬高自己的心念,尚未达到却说自己已经达到,尚未证悟却说自己证悟了空、无相、无愿的境界,或是无生忍法,或是六波罗蜜,或是菩萨十地,以及所有其他从修行中产生的功德。在这些法门中,他们其实没有获得却声称已经获得。
妄语者:有属突吉罗,有属波夜提,有属偷兰遮,有属僧伽婆尸沙,有属波罗夷。
说假话的情况:有的属于突吉罗罪,有的属于波夜提罪,有的属于偷兰遮罪,有的属于僧伽婆尸沙罪,有的属于波罗夷罪。
或有人言:有第六妄语,是妄语心生忏悔。
有人会说:还有一种第六种妄语,是因妄语心生起而忏悔。
上五妄语,初轻后重;第六者最轻。
**《十住毗婆沙论》白话翻译:**
上面所说的五种妄语,最初说的罪过较轻,后来重复说的罪过就重;第六种妄语是最轻的。
属波罗夷者:自无过人法,若口言,若形示,趣以方便,现有此德。
属于波罗夷罪的情况是:自己没有超越常人的修行成就,却用言语宣称,或用行为暗示,通过种种手段,让人误以为自己具备这样的功德。
属僧伽婆尸沙者:若口言,若形示,于彼比丘四事中,以一一有根、无根事谤。
属于僧伽婆尸沙的情况:无论是用言语说出,还是用动作示意,对那位比丘,在四件事中,以任何一件有根据或无根据的事情进行诽谤。
属偷兰遮者:欲以有根、无根事谤而说不成。
想用确凿或捏造的事情诽谤他人,但最终没有成功说出来。
属波夜提者:以无根僧伽婆尸沙事谤。
以没有根据的僧伽婆尸沙罪名进行诽谤。
属突吉罗者:除入四种罪,余妄语是。
属于突吉罗罪的情况是:除了四种根本罪之外,其余的妄语都属于此罪。
自心除灭者:若说戒时,自知有小罪,不得向他说,即自心悔。
当说到持戒时,若自知犯有微小的过失,不应向他人提起,只在心中自我悔改。
问曰:
问:
是妄语者但在比丘,不在白衣。而此论通在家、出家?
说妄语只涉及出家人,不涉及在家人。但这部论典同时适用于在家和出家修行者?
答曰:
回答说:
凡知事实尔,而异知说者,此论中说是总相妄语,以有众生分别故、事分别故、时分别故、五众罪分别故、住处分别故,则有轻重。虽轻妄语,习久则重,能失菩提心。
**白话翻译:**
如果明明知道真实情况,却故意说成别的样子,在这部论中被称为“总体性的妄语”。因为妄语会根据对象不同、事情不同、时间不同、所犯五戒罪过的种类不同、发生的地点不同,而有轻重的分别。即使是轻微的妄语,如果长期习惯养成,也会变得严重,最终会丧失追求**无上正等正觉**的**觉悟**之心。
众生分别者:断善根、邪见者,及余深烦恼者,是则为重。
众生之中,那种执着于分别、舍弃善根、心怀邪见,以及被深重烦恼缠缚的,这些罪业最为深重。
事分别者:若说过人法、破僧是。
在具体行为上要分辨的是:比如夸耀自己有超凡的德行、神通,或者破坏僧团的和合,就属于这一类。
时分别者:出家人妄语,则重。
出家之人若说妄语,罪过更为深重。
五众罪分别者:如波罗夷、僧伽婆尸沙罪则重。
五类罪行的轻重分别:比如波罗夷罪、僧伽婆尸沙罪属于重罪。
住处分别者:僧中妄语,若证时则重。
在僧众面前说谎,如果经过验证属实,罪过就更严重。
不恭敬善知识者:不生恭敬、畏难想。
不恭敬善知识的人:心中没有生出恭敬、畏惧艰难的想法。
多行此四法,则失菩提心。
经常做这四种事,就会丧失追求觉悟的心。
问曰:
问:
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余法?
有四种方法会让人失去觉悟之心?还有其他方法吗?
答曰:
回答说:
悋惜最要法, 贪乐于小乘,
谤毁诸菩萨, 轻贱坐禅者。
吝惜最重要的佛法, 贪恋执着小乘境界, 毁谤诸位菩萨行者, 轻视贬低坐禅之人。
悋惜要法者:师所知甚深难得之义,多所利者贪着利养,恐与己等故,秘惜不说。
吝惜重要教法的人:师父所了悟的极其深奥、难以获得的真理,本可以利益许多人,却因贪图名闻利养,害怕别人与自己齐平,所以隐藏珍惜而不肯宣说。
贪乐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贪乐二乘。
贪恋小乘的人:因为体会不到大乘的妙处,所以贪恋声闻、缘觉这两种修行途径。
谤诸菩萨者:无罪而言有罪,名为谤。「菩萨」义先已说。此人无过而妄加其罪,若实有罪而论说者,此虽有罪,比前为轻。何以故?《经》说:「诸菩萨若实有罪,若无有罪,皆不应说。」
诽谤菩萨的情况是:对方没有罪过却硬说有罪,这就叫做诽谤。“菩萨”的含义前面已经解释过了。这种人是在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凭空捏造罪名;如果对方确实有罪过而去议论评说,这种行为虽然也有过失,但比起前面那种凭空捏造要轻一些。为什么呢?因为佛经上说:“对于菩萨,无论他们实际上有没有罪过,都不应该去议论指责。”
轻贱坐禅者:若在家、出家,为断诸烦恼故,勤行精进,为遮一切烦恼,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论议、或无才辩、或无重威德,无智之人而轻贱之,则得重罪。
轻视坐禅修行的人:无论在家或出家,为了断除一切烦恼,勤奋精进修行,为的是防止所有烦恼,积累辅助成佛的功德。这样的人或许不善于辩论、或许缺乏口才、或许没有威严的德行,但愚昧无知的人若因此轻视贬低他们,就会犯下深重的罪业。
复次,若于善知识,其心怀结恨,亦有谄曲心,贪诸利养等。
再者,若对善知识心存怨恨,怀有虚伪谄曲之心,贪求名闻利养等。
善知识义:先已说。
善知识的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
于此教化说法者生嫌恨心,如嫌父母,得重罪。
对于在此处教化说法的修行者,如果生起嫌弃怨恨的心,就如同嫌弃自己的父母一样,会犯下深重的罪业。
谄者,心佞媚。
阿谀奉承,就是内心曲意讨好。
曲者,身、口业现有所作。
弯曲,是指身体、言语的行为在当下有所造作。
贪利养等者,贪着利、乐、称誉。以此法坏质直心故,不能深起善根;如恶色染衣,更不受好色。
贪图利养等事,就是贪求利益、安乐、名声赞誉。因为这些欲望会破坏人原本质朴正直的心,所以无法让善根深深扎根成长;就像用劣质染料染过的衣服,再也染不上美好的颜色了。
复次——
再者——
不觉诸魔事, 菩提心劣弱;
业障及法障, 亦失菩提心。
不明白各种魔障的干扰, 追求觉悟的心也会变得薄弱; 业力障碍与修法障碍, 也会让人丧失追求觉悟的决心。
不觉魔事者:若不知诸魔事,则不能制伏;若不制伏,则失菩提心。
不明白魔障的人:如果不知道各种魔障的真相,就无法降伏它们;如果不能降伏,就会失去觉悟的心。
问曰:
问:
何等是诸魔事?
哪些是修行中可能遇到的魔障?
答曰:
回答说:
说应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波罗蜜时,及说大乘所摄深义时,不疾乐说。
说到应当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种到达彼岸的方法时,以及讲解大乘佛法所包含的深刻义理时,不会急切地喜欢谈论。
若乐说,于其中间,余缘散乱。若书读、解说、论议、听受等,慠慢自大,其心散乱,缘想余事,妄念戏笑。
如果喜欢讲经说法,在修行过程中,却被其他外缘扰乱心神。无论是抄写、诵读、讲解、辩论、听受佛法等,若因骄傲自大而心生散乱,攀缘其他杂念,陷入妄想嬉笑之中。
互相讥论,两不和合,不能通达实义,从座而去,作是念:「我于此中,无有受记,心不清净。亦不说我城邑、聚落、居家生处。」是故不欲闻法,不得滋味,从座而去。
**白话翻译:**
他们互相争论指责,彼此无法和谐相处,也不能真正理解佛法深义,于是起身离开,心里这样想:“我在这里没有得到授记,内心不清净。世尊也没有提到我所在的城池、村落、住所和出身。”因此,他们不愿继续听法,感觉不到法味,便从座位上离开了。
舍大乘所说诸波罗蜜,及于声闻、辟支佛自调度经中求萨婆若。
舍弃大乘所教导的各种修行法门,反而在声闻、独觉二乘仅求自我解脱的教法中寻求无上智慧。
若书读、解说、听受等时,欲乐说余种种事,破散般若波罗蜜。所谓说方国聚落、城邑园林、帅事贼事、兵甲器仗、憎爱苦乐、父母兄弟、男女妻子、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心则散乱,失般若波罗蜜。
在读书、讲解或听闻佛法时,如果总想谈论其他各种杂事,就会扰乱对智慧的学习。比如谈论各地城镇、村落园林、将帅盗贼之事、兵器装备、爱憎苦乐、父母兄弟、妻儿眷属、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生活所需等等——心思一散乱,便会失去对智慧的领悟。
又说:贪恚痴、怨家亲属、好时恶时、歌舞伎乐、忧愁戏笑、经书文颂、往世古事、国主帝王、地水火风、五欲富贵、及利养等世间诸事,令心喜悦。
此外还有:贪欲、嗔恨、愚痴;仇敌与亲友;顺境与逆境;歌舞娱乐;忧愁与欢笑;经典文章、诗赋颂词;过去的历史故事;国王君主;地、水、火、风等元素;财色名食睡等欲望享受、富贵荣华,以及他人的恭敬供养等世间种种事物,都会让心感到欢喜愉悦。
若魔化作比丘、比丘尼形,以声闻、辟支佛经因缘令得,而作是言:「汝应习学是经,舍本所习。」
如果魔王变化成比丘、比丘尼的形象,用声闻、辟支佛的经典作为理由来引导你,并且这样说:“你应当修学这些经典,舍弃原本所修习的法门。”
听法之人,不乐听受;说法者,其心懈怠,各有余缘。
听法的人,不乐意听受;说法的人,心中懈怠,各自都有其他事情牵绊。
听者须法,而说者欲至余方。说者乐说,而听者欲至余方。
听法的人需要佛法,而说法的人却要去别处。说法的人愿意讲法,而听法的人却要去别处。
说者多欲,贪诸利养;听者无有与心。
讲经的人贪心多欲,贪图各种利益供养;听经的人也没有布施之心。
听者信心,乐欲闻法,而说者不乐为说。说者乐说,听者不乐。
听法的人满怀信心,渴望听闻正法,而讲法的人却不愿为他宣说。讲法的人乐于开示,听法的人却无心领受。
或时有说:「地狱诸苦,不如此身尽苦,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有人说:“地狱的各种痛苦,还不如这个身体承受的苦来得彻底。早点证得涅槃,这才是最有利的。”
说:「畜生无量苦恼,饿鬼、阿修罗种种过恶。」
“畜生道有数不尽的痛苦烦恼,饿鬼道和阿修罗道也存在种种过失与恶业。”
说:「诸生死多有忧患,汝于此身,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菩萨)说:“生死轮回充满忧患痛苦,你应当在此生尽快证得涅槃,这才是最有益的选择。”
又称赞世间尊贵富乐,称赞色、无色界功德快善,生此中者,是为大利。
又赞叹世间尊贵富足的快乐,赞叹色界与无色界的功德美好,能投生到这些境界中,真是极大的福报。
称赞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功德之利:「汝于此身证此诸果,是汝大利。」
称颂从须陀洹果直至阿罗汉果的功德利益说:“你能在此生证得这些圣果,这是你极大的福报。”
又说法者乐于眷属,听法者不欲随从。
说法的人希望有听众追随,听法的人却不愿跟随。
说法者欲至饥乱不安隐国土,语听者言:「汝今何用随我至此诸国。」即生厌懈,而不随逐。
想要说法的人,若是去到饥荒动乱、不安稳的国土,便对听法的人说:“你现在何必跟着我来到这些地方呢?”听者听了,便心生厌倦懈怠,不再跟随。
说法者贵敬檀越,数行问讯,使听法者不得听受。
讲法的人应当恭敬对待施主,频繁问候致意,使听法的人无法专心听闻受教。
于深法中令生疑惑:「此非诸佛所说经法,我所说者是佛经法。若菩萨能行是法,得证实际。」
在深奥的佛法中使人产生怀疑:“这不是诸佛所说的经典教法,我所说的才是佛的经典教法。如果菩萨能依照这个法门修行,就能证得究竟实相。”
如是等,种种因缘,两不和合。当知是等,悉是魔事。
像这样,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无法和谐共处。应当明白,这些都是魔的干扰。
取要言之,于一切善法有障阂者,皆是魔事。
总而言之,一切阻碍善法修行的,都是魔的干扰。
菩提心劣弱者:诸烦恼有力故,道心劣弱,无有势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志愿永绝。
**经文翻译:**
心向觉悟但意志薄弱的人:由于各种烦恼力量强大,追求正道的心力微弱,缺乏力量,对于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志向和愿望就会永远断绝。
业障者:虽有种种业障?此中说能令求大乘人退转者是。
业障指的是:虽然有种种业障,但这里特别说的是那些能让追求大乘佛法的人退失信心、放弃修行的障碍。
法障者:乐行不善法。恶空、无相、无愿及诸波罗蜜等诸深妙法。
法障指的是:喜欢做不善的事,排斥空性、不执着于表象、无所求以及种种波罗蜜等深奥微妙的法门。
如是四法能失菩提心。
这四种行为会让人丧失追求觉悟的心。
复次——
再者——
许施师而诳, 其罪甚深重;
人无有疑悔, 强令生疑悔;
信乐大乘者, 深加重瞋恚,
呵骂说恶名, 处处广流布;
于诸共事中, 心多行谄曲。
如此四黑法, 则失菩提心。
许诺供养师父却欺骗,这种罪过极其深重; 对原本无疑无悔的人,强行令他产生怀疑悔恼; 对于深信喜爱大乘佛法的人,深深加以愤怒憎恨, 呵责辱骂、宣扬恶名,到处广泛传播; 在与众人共事之时,内心多行欺诈虚伪。 这四种黑暗的行为,便会丧失觉悟之心。
施师不与者:应施师物,若许、若未许,而后不与。若与,非时与、非处与、不如法与——此是世间外道法。佛法中从师得经法,若有财物,供养法故,则以与师,若无无咎。
**不供养老师的表现:** 本该给老师的东西,不管答应过还是没答应,后来却不给了。如果给,却在不对的时间给、不对的地方给、不按规矩给——这都是世间外道的做法。佛法中,从老师那里得到经法教诲,如果有财物,为了供养法的缘故,可以供养老师;如果没有,也不算过错。
无有疑悔,令生疑悔者:此人实不破戒,有少罪相而言大罪;若破正命威仪、若破正见,皆令生疑悔。
没有疑惑后悔,使人产生疑惑后悔的情况是:这个人其实没有破戒,只是有些微小的罪过迹象,却说他犯了大罪;或是破坏正当的生活方式与威仪、或是破坏正确的见解,都会使人产生疑惑后悔。
瞋大乘人者:有人乘大乘、无上乘、如来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乃至初发心者,于此人中,深生瞋恚,呵骂讥论,说其恶名,令广流布。
对那些修习大乘、无上乘、如来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的人,乃至刚刚发起菩提心的人,如果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嗔恨,呵斥辱骂、讥讽议论,宣扬他们的恶名,使其广泛传播。
共事谄曲心者:于和上、阿阇梨、诸善知识所,不以直心亲近,习行曲心故。乃至未曾所识,亦行谄曲。
与人交往时怀有谄媚扭曲之心的人:对于师父、教导自己的老师、以及各位善知识,不用正直之心去亲近,反而习惯用扭曲的心去行事。甚至对素不相识的人,也表现出谄媚不实的行为。
四黑法者:「黑」,名垢秽不净,能失菩提心。如说:
四种黑暗法门:所谓"黑",指的是污秽不净,会使人失去觉悟之心。正如经中所说:
转此五四法, 世世修善行;
如是则不失, 无上菩提心。
若能转化这五类障碍,生生世世修行善法;如此便不会失去,无上正觉之心。
五四合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转此法,修习行,世世不忘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这五种过失与四种过失合为二十种过失,会让人丧失追求觉悟的心。若能转变这些过失,精进修持,就能生生世世不忘失无上正等正觉的菩提心。
转者:转上五四法,所谓恭敬法、破慢心、远离妄语、深尊重善知识。余应如是知。
**白话翻译:** 所谓“转”,是指向上增进四种法,即:对佛法心怀恭敬、破除傲慢之心、远离虚妄言语、深切尊重善知识。其余(修行阶位)也应当依照这样的道理来理解。
问曰:
问:
以何等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后复能更发大愿?
怎样才能让追求觉悟的誓愿生生世世不断增长?之后又能持续发起更宏大的誓愿?
答曰:
回答说:
乃至失身命, 转轮圣王位;
于此尚不应, 妄语行谄曲。
能令诸世间, 一切众生类,
于诸菩萨众, 而生恭敬心。
若有人能行, 如是之善法,
世世得增长, 无上菩提愿。
即便失去生命, 或是转轮圣王的尊位, 也绝不应为此 说谎谄媚、扭曲本心。
若能如此持守, 便能让世间一切众生, 对菩萨修行者 自然生起恭敬与信心。
若有人能践行 这般清净善法, 生生世世必将增长 趋向无上正等正觉的宏愿。
菩萨以是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复能生清净大愿。
菩萨凭借这样的修行法门,生生世世不断增长追求觉悟的誓愿,并且还能生起清净广大的誓愿。
若以实语故,死失转轮王位,及失天王位,犹应实说,不应妄语,况小因缘,而不实语。
如果为了说真话,会失去转轮王的地位,乃至失去天王的尊位,也应当如实直言,不应说虚妄之语,更何况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缘由,怎能不诚实说话呢?
又于眷属及诸外人离于谄曲。
对待亲友和其他人都要远离虚伪奉承。
又从初发心已来,一切菩萨生恭敬心,尊重称赞,如佛无异。
此外,从最初发心修行开始,所有菩萨都对他生起恭敬之心,尊重称扬赞叹,如同对待佛陀一般没有差别。
又当随力令住大乘。
也要尽力引导众生安住于大乘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