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二文句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谛 译经
明菩萨沙弥古吴智旭 文句
明菩萨比丘温陵道昉 参订
三、约观河显见性无迁三:初、请问;二、说示;三、领悟。初又二:初、阿难密请;二、匿王显问。
三、通过观察河流显示见性不会变迁(分三部分):一、请问;二、解说开示;三、领会觉悟。第一部分又分二:一、阿难私下请教;二、匿王公开提问。
今初。
现在开始。
尔时,世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身心泰然,念无始来失却本心,妄认缘尘,分别影事,今日开悟,如失乳儿忽遇慈母,合掌礼佛,愿闻如来显出身心真妄虗实,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二发明性。
这时,世尊和所有在场的大众,听完佛陀的教导,身心都感到安宁舒畅。他们想到自己从无始以来,迷失了本有的真心,错误地把攀缘外境、分别虚妄影像当作真实,直到今天才真正开悟。这就像失去母乳的婴儿忽然遇到了慈爱的母亲,大家一同合掌向佛行礼,祈愿如来进一步开示,显明身心之中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妄,什么是生灭的现象,以及什么是不生不灭的本来体性。
前闻佛诃缘影非心,已自矍然。更闻离尘断灭,咸皆自失。今知见性本无动摇舒卷,故身心泰然也。念无始来三句,领上破妄之益,追责前非。今日开悟三句,领上显见之益,庆幸新得。前以父喻本觉,子喻始觉。今以母喻如来,乳喻法味也。合掌礼佛已下,正是心念密请。以如来上文,具有身境生灭,失真流转之责。而犹未知只此身心之中,云何是真,如何是妄,何者是虗,何者是实,何者现前生灭,何者现前即不生灭。何故全真是妄,全实是虗,全不生灭是生灭,发明世间诸性。何故全妄即真,全虗即实,全生灭即不生灭,发明出世间性。此则金沙难辨,水乳奚分。自非如来,谁能显出。故必更约八番研示,乃至广历四科,徧融七大,斯义方得究竟明了。当知密请之文,虽在此间。所请之意,贯于二卷三卷矣。
先前听到佛陀斥责攀缘外境的影像不是真心,已经感到震惊。再听到离开外境就断灭的说法,大家都感到茫然失措。如今知道能见的本性本来没有动摇和舒展收卷的变化,所以身心都安然自在了。
“念无始来”这三句,是承接上文破除妄想的益处,追悔过去的错误。“今日开悟”这三句,是承接上文显发能见本性的益处,庆幸新获得的体悟。前面用父亲比喻本有的觉悟,儿子比喻开始觉悟。现在用母亲比喻如来,乳汁比喻佛法的滋味。
“合掌礼佛”以下,正是心中默默祈请。因为如来在上文中,已经指出身心和外境都是生灭变化、迷失真实本性而流转轮回的过患。但还不知道就在这身心之中,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妄,什么是虚幻,什么是实在,什么是眼前生灭的现象,什么是当下就不生不灭的本性。为什么全部的真实会变成虚妄,全部的实在会变成虚幻,全部的不生不灭会显现为生灭,从而产生出世间的种种现象。又为什么全部的虚妄就是真实,全部的虚幻就是实在,全部的生灭就是不生不灭,从而显发出出世间的本性。这就像金沙混杂难以分辨,水乳交融怎么分离。如果不是如来,谁能清楚指明。所以必定需要再通过八次深入探究开示,乃至广泛分析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这四类范畴,普遍融通地、水、火、风、空、见、识这七大元素,这个道理才能彻底明白。要知道默默祈请的文字虽然在这里,但所祈请的深意,是贯穿在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内容中的。
二,匿王显问。
国王匿名提问。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勅,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槃。我虽值佛,今犹狐疑,云何发挥证知此心不生灭地?今此大众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这时波斯匿王起身向佛禀告:“我过去未曾领受诸佛教诲时,曾听迦旃延和毗罗胝子都说:人死后就彻底断灭,这就叫做涅槃。我虽然如今有幸遇到佛陀,心中仍存疑惑,要怎样才能阐明并证知这个心本来没有生灭的道理?现在在场所有尚未解脱的众生,都希望听闻这个道理。”
前文借客显主,借尘显空,空即是寂,主即是常,则已备显寂常心性。但时流久习断灭戏论,故于见无动摇卷舒之处,寂义虽知,常义未领,今更蹑此为开端也。迦旃延及毗罗胝子二外道名。梵语涅槃,此翻灭度,本是超脱生死之名。彼人邪计,谓死后断灭,无复苦乐,即名灭度,拨无二世因果大邪见也。
前文通过客人来突显主人,通过尘埃来突显虚空,虚空就是寂静,主人就是恒常,这样已经充分显示了寂静恒常的心性。但世间人长久以来习惯了断灭的戏论,所以在看到心性没有动摇、没有开合之处时,虽然理解了寂静的含义,却还没领会恒常的意义,现在更要紧跟着这一点来展开说明。
迦旃延和毗罗胝子是两位外道的名字。梵语“涅槃”,汉语译为“灭度”,原本是超脱生死轮回的名称。那些人却错误地认为,死后一切都断灭,不再有苦乐,这就叫做灭度,这是否定过去、未来两世因果关系的极大邪见。
二、说示二:初、明身有迁变;二、明性无生灭。
二、说明展示:第一、说明身体有变化迁移;第二、说明本性没有生起与灭失。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灭。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消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龄,已从衰老,颜貌何如童子之时?世尊!我昔孩孺,[胜-力+天]肤润泽,年至长成,血气充满;而今頺龄,迫于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发白面皱,逮将不久,如何见比充盛之时?佛言:大王!汝之形容,应不顿朽。王言:世尊!变化密移,我诚不觉,寒暑迁流,渐至于此。何以故?我年二十,虽号年少,颜貌已老;初十岁时,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过于二;观五十时,宛然强壮。世尊!我见密移,虽此殂落,其间流易,且限十年;若复令我微细思惟,其变宁惟一纪二纪,实为年变;岂惟年变,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迁;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佛告诉大王:你的身体现在就在这里,我再问你:你这个肉身,是像金刚一样永远坚固不会朽坏呢?还是会变化坏灭呢?世尊!我现在这个身体,终究是会变化坏灭的。佛说:大王!你还没有坏灭,怎么知道会坏灭呢?世尊!我这个无常变化、终将坏灭的身体,虽然现在还没有坏灭,但我观察眼前的情况,每一个念头都在变迁消逝,新旧交替从不停留,就像燃烧的木柴,逐渐烧尽,消亡的过程从不停止,所以我断定这个身体,最终一定会坏灭殆尽。佛说:正是这样,大王!你现在的年龄,已经步入衰老,容貌和孩童时期相比怎么样呢?世尊!我从前幼年时,肌肤饱满润泽;到了成年,气血旺盛充沛;而如今衰老之年,迫近迟暮,形体容貌干枯憔悴,精神昏沉暗昧,头发白了,脸上布满皱纹,眼看不久于人世了,怎么能和气血充盛的壮年时期相比呢?佛说:大王!你的形貌容颜,应该不是一下子衰朽的吧。大王说:世尊!是变化在暗中不断推移,我确实没有察觉,但寒来暑往时光流转,逐渐就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为什么呢?我二十岁时,虽然还称作年轻,容貌其实已经比十岁时衰老了;三十岁时,又比二十岁衰老;如今六十二岁,回看五十岁时,还觉得那时相当强壮。世尊!我看到这种暗中推移的变化,虽然导致身体衰败,但其中变迁的过程,如果以十年为限来看还算明显;如果再让我仔细深入地思考,这变化哪里只是十年、二十年的事,实际上是每年都在变;又岂止是每年在变,每个月也都在变化;又何止每月变化,更是每天都在变迁;沉下心来仔细观察,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念头之间,身体都不得停住,所以我确知我的身体,终将从变化走向坏灭。
始生曰孩,稍长曰孺。皮表名肤,文理名[胜-力+天]。二十三十曰长成,七十曰衰老,八十九十曰耄。今六十二已近衰老,故名为迫。逮,及也,言死期将及也。殂落者,迁谢之义。纪者,一十二年,即所谓且限十年变其文耳。刹那者,最短之时,一念具九十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非精细观察不能知也。故曰:悟无生者,方见刹那。此一段文,可与人命呼吸为注脚,亦可与四运观心作先容。真实为生死者,读此必当惕然。
刚出生叫婴孩,稍长大叫幼童。皮肤表层叫肤,纹理叫理。二十三十岁叫长大成人,七十岁叫衰老,八九十岁叫耄耋。如今六十二岁已接近衰老,所以称为迫近。逮,就是到的意思,是说死亡之期即将到来。殂落,是迁移凋谢的含义。纪,指一十二年,也就是所谓“且限十年”换种说法而已。刹那,是最短的时间单位,一念包含九十个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次生灭,不是精细观察不能知晓。所以说:证悟无生法忍的人,才能照见刹那。这一段文字,可与“人命在呼吸间”互为注解,也可为“四运观心”法门作引子。真正为生死大事用心的人,读到此处必定警醒。
二、明性无生灭。
二、说明本性没有生灭。
佛言:大王!汝见变化迁改不停,悟知汝灭,亦于灭时,汝知身中有不灭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实不知。佛言:我今示汝不生灭性。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王言:我生三岁,慈母携我谒耆婆天,经过此流,尔时即知是恒河水。佛言:大王!如汝所说,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则汝三岁见此河时,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其面必定皱于童年,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皱者为变,不皱非变,变者受灭,彼不变者,元无生灭,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犹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
佛陀说:大王!你看到事物变化更替不停,明白自己也在衰灭,但在这种灭去的当下,你可知道身体里还有不灭的东西吗?波斯匿王合掌回答:我确实不知道。佛陀说:我现在就为你指出这不生不灭的本性。大王!你几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恒河水?国王回答:我三岁时,慈母带我去参拜耆婆天,经过这条河流,那时就知道这是恒河水。佛陀说:大王!就像你所说的,二十岁时身体比十岁衰老,直到六十岁,年月时日,念念都在变迁,那么你三岁见到这条河,到十三岁时,那河水怎么样呢?国王回答:和三岁时所见完全一样,直到现在我六十二岁,河水也没有什么不同。佛陀说:你如今感叹头发白了、脸上起皱,这面容必定比童年时衰老了,那么你现在观看恒河的这能见的觉性,和童年时观河的能见之性,有童年和老年的区别吗?国王回答:没有区别,世尊!佛陀说:大王!你的面容虽然皱了,但这能见的精明之性,却从未皱过。会皱的是变化的东西,不皱的就不会变化;变化的终将消亡,那不变化的,本来就没有生灭,它怎么会随着你的身体一同经历生死呢?而你却还要听信末伽梨那些人的说法,认为这身体死后就完全断灭?
此正于现前生灭身中,显出真实不生灭性也。变化密移,客也;发白面皱,尘也。而如主如空之见性,不皱不变,性无生灭,奈何溺于断见,而不自觉悟哉?末伽梨亦外道名,与前二种外道,皆计断灭者也。问曰:今有老眼昏华,观水不辨清浊者,又云何通?答曰:若领前文盲人见暗之喻,则不须此问矣。故今文中,不惟说见精二字,必云性未曾皱,以精犹带妄,明昧或殊,性不可改,终非断灭故耳。细心体会,则见见非见之旨,思过半矣。
这正是从当下生灭变化的身体中,揭示出真实不灭的本性啊。身体悄然变化,如同过客;头发变白、面容生皱,如同尘垢。而那如主人、如虚空一般的能见本性,不起皱纹、不生变化,本性没有生灭,为何沉溺于断灭的见解,而不自己觉悟呢?末伽梨也是外道的名称,与前文提到的两种外道,都是执持断灭见解的人。有人问:如今有人年老眼花,看水都分不清清浊,这又怎么解释呢?答道:若能领会前文盲人看见黑暗的比喻,就不必有此疑问了。所以这段文字中,不只说“见精”二字,一定要强调“本性未曾起皱”,因为“精”还带有虚妄分别,明暗或许有差异,但本性不可改变,终究不是断灭的啊。细细体会,那么“能见之见并非所见之相”的深意,就明白大半了。
三、领悟。
领会明白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与诸大众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国王听了这番话,确信死后会舍弃此生投生来世,便与在场众人一同欢喜雀跃,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法喜。
舍生趣生,且约破于外道断见而言之也。又复应知,正生灭中,性不生灭。而此不生灭性,即举全体而舍生趣生。已显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妙。否则仍是一分无常,一分常矣。
众生舍弃旧的生命形态、趋向新的生命形态,这只是为了破除外道认为死后断灭的见解而说的。还应当明白,在生灭变化的过程中,本性其实是不生不灭的。而这个不生不灭的本性,正是以全体展现的方式,在舍弃旧生命、趋向新生命的过程中体现出来。这已经显示了本性既能随顺因缘变化又能保持自身不变、既保持自身不变又能随顺因缘变化的奥妙。否则就仍然会陷入一部分是无常、另一部分是恒常的偏见了。
四、约垂手显见性无减二:初、疑问;二、示答。
四、通过垂手动作说明见性不会减少(分二部分):一、提出问题;二、开示解答。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阿难随即从座位上起身,向佛恭敬行礼,双手合十,长跪禀告:世尊!如果这能见能闻的本性确实没有生灭,为什么世尊却称我们这些人迷失了真实本性、颠倒行事呢?恳请您以大慈悲心,洗去我心中的迷惑尘垢。
如来所指元无生灭,乃是见闻之性,喻如大海全体。阿难所计见闻之用,依旧局在身中,喻如大海一沤。先须知此问端下落,方知下文答在问处。
如来所指的本性原本没有生灭,这是能见能闻的觉性,好比大海的整体。阿难所执着的见闻作用,仍然局限在身体之内,好比大海中的一个水泡。必须先明白这个问题的落脚点,才能懂得下文的回答正是针对问题所在。
二、示答二:初、顺世立喻,二、正以法合。
二、开示回答分为两部分:第一、顺应世间常理设立比喻,第二、正式以佛法义理对应说明。
今初。
现在开始。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为正为倒?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绵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这时如来垂下金色的手臂,手掌向下指着,对阿难说:“你现在看见我结着手印的手,是正的还是倒的?”阿难回答:“世间众生都认为这样是倒的,但我不知道怎样算正、怎样算倒。”佛告诉阿难:“如果世间人认为这样是倒的,那么世间人认为怎样才是正的呢?”阿难说:“如来竖起手臂,用柔软的手指向天空,那就叫作正。”如来随即竖起手臂,告诉阿难说:“像这样颠倒一下,首尾调换过来,世间众人就加了一重分别来看待。”
此先立同喻,以为法说张本也。旧注唤正为倒,唤倒为正,先与世人苦诤一番,全无道理。又与下文法合之处,毫不相应,极为不通,交光破之甚快。盖阿难与佛,俱惟顺于世间,但取臂之虽倒,不失人所易明,心之虽倒,不失人所难晓,以易例难而已。若此颠倒等者,意谓均此一手臂也。上指则名为正,何曾增一丝毫,下指便名为倒,亦何曾减一丝毫,不过是首尾相换而已。此乃世间人一倍瞻视,极其明白者也。故下文即以法合,文理俱畅矣。母陀罗手,此云印手。一倍,犹言明白,更加明白。
这里先设立一个相同的比喻,作为后面法义说明的铺垫。以往的注解把正的叫做颠倒、把颠倒的叫做正,先和世人苦苦争论一番,完全没有道理。而且与下文法义相合的地方,也丝毫不相应,非常不通顺,交光法师驳斥得很有力。其实阿难和佛陀,都只是顺着世间的认知,只是拿手臂虽然颠倒却不失去手臂这个人人都容易明白的例子,来比喻心虽然颠倒却不失去心这个人所难懂的道理,不过是用容易的来类比困难的罢了。像这样的颠倒等等,意思是说同样是这只手臂。向上指就称为正,何曾增加一丝一毫;向下指便称为颠倒,又何曾减少一丝一毫,不过是首尾调换了一下而已。这是世间人一看就懂,极其明白的事。所以下文就直接用法义来配合,文理就都通畅了。母陀罗手,就是印手。一倍,如同说“明白”,就是更加明白。
二、正以法合三:初、直举法合,二、勅令谛观,三、备明倒因。
二、正式用佛法对应说明三点:首先、直接举出佛法对应之处;其次、嘱咐大众仔细观察;第三、详细说明颠倒的根源。
今初。
现在开始。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清净法身比类发明,如来之身名正徧知,汝等之身号性颠倒。
由此可知,你们的身体与诸如来的清净法身相比,可以相互对照、互相显明:如来的身体称为“正遍知”,而你们的身体则叫作“性颠倒”。
承上而言,手既如此,则知汝身、佛身亦可以比类发明矣。如来之身名正徧知者,譬如手虽无增,但上指于空,则头是头,尾是尾,举世皆以为正也。汝等之身号性颠倒者,譬如手虽无减,但垂臂下指,则头作尾,尾作头,举世皆以为倒也。此但直尔法合,未出所以颠倒之相,故下文且令谛观。
承接上面的比喻,手既然是这样,那么就能明白你的身体、佛的身体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来理解了。如来的身体被称为“正遍知”,就好比手虽然没有变长,但只要向上指向天空,那么手指是手指,手腕是手腕,全世界都会认为这是正的。而你们的身体被称为“性颠倒”,就好比手虽然没有缩短,但只要垂下手臂向下指,那么手指就成了手腕,手腕就成了手指,全世界都会认为这是倒的。这里只是直接用法理来对应,还没有说明为什么会颠倒的现象,所以下文会让你们仔细观察。
二,勅令谛观。
命令他仔细观察。
随汝谛观,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字何处号为颠倒?于时阿难与诸大众,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你仔细看看,所谓“你的身体和佛身相比称为颠倒”这个说法——究竟在什么地方、凭什么理由被称为颠倒呢?这时,阿难和在场大众都睁大眼睛凝视着佛陀,眼珠一眨不眨,心里却茫然不解:身心颠倒的道理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手之颠倒易知,身之颠倒难见,所以勅令谛观,意欲其恍然自悟,而积迷既久,故不知也。
手的颠倒容易明白,身体的颠倒却难以察觉,因此佛陀特意嘱咐要仔细观察,希望他们能够豁然醒悟。然而众生累积的迷惑实在太深太久,所以始终无法明白。
三、备明倒因,又二:初、示无倒性;二、示颠倒相。
三、详细说明颠倒的成因,分两部分:初、揭示没有颠倒的本性;二、揭示颠倒的表现。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兴慈悲,哀愍阿难及诸大众,发海潮音,徧告同会:诸善男子,我常说言,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
佛陀生起慈悲心,怜悯阿难及在场的所有大众,发出如海潮般深远的声音,遍告法会中的众人:各位善男子,我常常宣说,一切物质现象与心识活动,以及心所驱使的种种作用,所有被认知、攀缘的对象,都只是心识所显现的。你们的身体和你们的心识,其实都是那微妙光明、真实精纯的妙觉真心之中所显现的事物。
海潮音者,应机而发,犹如大海潮不失限。又其音圆徧,犹如海潮普徧圆满也。此是第二番彻底显性之文。以阿难不达现前一念见闻之性,本自竖穷横徧,量若虗空,亦无虗空之相。而固认藐尔身心,不知身心但是心中所现之物,非能现也。故今直指之曰:我常说言,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惟是汝今现前一念见闻之心所现。汝所谓身,汝所谓心,皆此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之物耳。以吾人现前一念见闻之性,离名绝相,故曰妙。洞彻虗灵,故曰明。体无伪妄,故曰真。性无杂染,故曰精。合此四义,不可思议,故曰妙心也。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识心王,诸缘即所谓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生等,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法,诸所缘法即二十四种不相应行,乃至世出世间一切诸法也。此等诸法,皆唯现前一念见闻之心所现。此现前一念见闻之心,即是妙明真精妙心,非同阿难等惑在身内,昏扰扰相之心也。达此现前一念见闻之心,无法不现,则首是首,尾是尾,如手上指,虽无所增,举世皆以为正。此如来之身,所以为正徧知也。
海潮音,是指顺应众生根机而发出的声音,就像大海的潮汐一样准时无误。同时,这声音圆满周遍,如同海潮般普遍覆盖、圆满无缺。这是第二番彻底开显心性本体的文字。因为阿难不明白,我们当下这一念能见能闻的本性,原本就是竖着穷尽过去未来、横着遍满十方世界,其广大如同虚空,却又连虚空的形相也没有。他却固执地认取那渺小的身心,不知道身心只是自心所显现的事物,并不是能显现的主体。所以现在直截了当地指出:我常常说,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以及各种因缘条件,心所驱使的作用,所有被攀缘的对象,都只是你当下这一念能见能闻的心所显现的。你所说的身体,你所说的意识心,都是这玄妙光明、真实精纯的妙明真心之中所显现的事物罢了。因为我们当下这一念能见能闻的本性,超越名称、断绝形相,所以称为“妙”。透彻通达、空寂灵明,所以称为“明”。本体真实不虚妄,所以称为“真”。本性纯净无杂染,所以称为“精”。综合这四种含义,不可思议,所以称为“妙心”。色,指的是十一种物质现象;心,指的是八识心王;诸缘,指的是心法由四种缘生起、色法由两种缘生起等条件;心所使,指的是五十一种心所有法;诸所缘法,指的是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乃至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法。所有这些法,都只是当下这一念能见能闻的心所显现的。这当下的一念能见能闻的心,就是妙明真精妙心,不同于阿难等人所迷惑的、认为在身体之内、昏沉扰动的那种意识心。若能通达这当下的一念能见能闻之心,没有一法不是它所显现,那么头就是头,尾就是尾,如同手指向上指,虽然手指本身没有增加什么,但全世界都认为这是正确的指向。这就是如来之身之所以称为“正遍知”的原因。
二、示颠倒相。
揭示颠倒真相。
云何汝等遗失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认悟中迷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无差别,如来说为可怜愍者。
为何你们遗失了本自精妙圆满的光明真心、珍宝般明澈的妙性?反而把觉性中那份迷蒙晦暗当作虚空,在这虚空晦暗中凝结暗影成为形色,形色混杂虚妄的念头,想象执取成为身体,聚集外缘在内摇荡、向外奔逐,把这昏乱扰动的现象当作自己的心性。一旦错认这为心,便固执地以为心在身体之内,却不知这身体乃至外界的山河、虚空、大地,全都是妙明真心中的事物。好比舍弃澄清广阔的千百大海,只认其中一个小水泡当作整个大海,以为这水泡就是浩瀚无边的海洋。你们正是迷中加迷的人,如同我垂手示现而你们不解其意并无差别,如来称这样的人真是值得怜悯。
谓此现前见闻心性,不假修证,故名本妙;寂而常炤,故名圆妙明心;炤而常寂,故名宝明妙性。只今现现成成,无余无欠,云何汝等不肯体认,乃觌面而遗失之?反于此本悟体中,仅仅认取一点迷情,遂将此本觉性海,晦昧而成顽空,于空昧中,结暗而为幻色,以此幻色,夹杂迷情妄想,随所想相,以之为身,聚集妄想缘气,于内摇荡,趣逐外境,而奔驰腾逸,唤此昏扰扰相,以为心性,而不知其实非心性也。一迷此以为心,则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而不知此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我现前一念妙明真心中物也。昏扰扰相等者,迷妙明心,故举体成昏;迷明妙性,故举体扰扰;迷本妙心性,故举体惑为色身之内。不知汝自妄认昏者为心,而现前圆妙明心,元未甞昏;汝自妄认扰者为心,而现前宝明妙性,元未甞扰;汝自妄认身内为心,而现前本妙心性,元非在内。试详味前文盲人见暗,乃至后文觉非眚中诸义,当自得之。譬如大海,虽举体成沤,而海体何曾减夫?但上文如来所拈现前见性,正指大海全体,而阿难只今所计见闻,必不生灭,仍复局在身中,正如一浮沤体。夫认一浮沤已是迷情,目此一沤为全潮瀛渤,岂非迷中之迷?此正首尾倒置之甚。如我垂手向下,虽无所减,而举世皆以为倒矣,岂不可怜愍哉!然认悟中迷,意稍难解。今更以两义释之:一约无始无明,二约现前观炤。一约无始者,本觉之体,名之曰悟。真如不守自性,不觉念起而有无明,名悟中迷。因明立所,自体转成顽空相分,故言晦昧为空。觉明空昧,相待生摇,便有风大乃至四大等,具如第四卷中所明,故言结暗为色。妄想揽取少分四大以为自身,便有十二类生差别,故言想相为身。余皆可知。二约现前者,若一念观智分明,则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觌体全彰,名之为悟,此时并无虗空四大身心等相可得。若一念失于观炤,即复举体成迷,而空色身心俄然幻现,所谓晦昧为空等也。又复应知,若无无始无明,则无现前一念;若离现前一念,亦别无无始无明。故此二义,只成一义。秪要阿难大众识取现前见闻之性,不堕迷情而已。狂心顿歇,歇即菩提。一念相应一念佛,岂更有无始无明积聚处所可追取而断之耶?学者不可不知。
我们眼前这能见能闻的心性,不需要任何修证,所以称为本然奥妙;它寂静却恒常明朗,所以称为圆满妙明的真心;它明朗却恒常寂静,所以称为珍宝般明澈的妙性。它当下就是现现成成,不缺一分,不多一毫,为什么你们不肯去体会认知,反而当面错过了它呢?却在这个本来觉悟的体性中,仅仅认取了一点迷惑的念头,于是将这本来觉悟的性海,变得晦暗不明而成顽空,在这空无晦暗中,凝结黑暗而成为虚幻的色相,又用这虚幻的色相,夹杂着迷惑的念头和妄想,随着所想象的样子,把它当成自己的身体,聚集妄想的攀缘气息,在内部摇荡不停,追逐外境,而四处奔驰,把这种昏昧扰动的状态,当作是自己的心性,却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心性。一旦错认这个为心,就必然迷惑地认为心在色身之内,却不知道这个色身,乃至外面的山河、虚空、大地,都是我现前一念妙明真心中的事物啊。所谓昏扰扰相等说法,是因为迷失了妙明真心,所以全体显现为昏昧;迷失了明妙本性,所以全体显现为扰动;迷失了本妙的心性,所以全体被迷惑为在色身之内。却不知道,是你们自己错把昏昧的当作心,而现前圆满妙明的真心,原本从未昏昧过;是你们自己错把扰动的当作心,而现前珍宝般明澈的妙性,原本从未扰动过;是你们自己错认心在身内,而现前本妙的心性,原本就不在身体之内。试着仔细体会前文中盲人见暗的比喻,乃至后文中觉性不在眼病之中的道理,应当自己就能明白了。譬如大海,虽然全体可以变成水泡,但大海的本体何曾减少过呢?只是前文如来所拈出的现前见性,正是指大海的全体,而阿难现在所认为的见闻之性必然不生不灭,却仍然局限在身体之中,正像是一个水泡。错认一个水泡已经是迷惑了,还把这一个水泡当作是整个海洋,岂不是迷惑中的迷惑?这正是首尾颠倒得厉害。就像我手垂向下,虽然手本身没有减少什么,但世人都以为这是颠倒了一样,岂不是非常可怜可悯吗!
然而,“认悟中迷”这个意思,稍微难理解一些。现在再用两种道理来解释它:一是从无始无明来说,二是从现前观照来说。
第一,从无始无明来说:本觉的体性,称之为“悟”。真如不守自己的本性,不觉中念头生起而有了无明,这就叫“悟中迷”。因为想要有所明了,反而确立了所对之境,自体就转成了顽空的相分,所以说“晦昧为空”。觉性与顽空晦昧相互对待,产生了动摇,于是就有了风大乃至地水火风四大等,具体如第四卷中所阐明的那样,所以说“结暗为色”。妄想抓取一小部分四大作为自己的身体,就有了十二类众生的差别,所以说“想相为身”。其余的道理都可以由此推知。
第二,从现前观照来说:如果一念观照的智慧分明,那么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当下全体彰显,这就称之为“悟”,这时并没有虚空、四大、身心等相可得。如果一念失去了观照,就立刻全体成为迷惑,而虚空、色相、身心等景象就会忽然虚幻地显现,这就是所谓的“晦昧为空”等等。
还应该知道,如果没有无始无明,也就没有现前一念;如果离开了现前一念,另外也没有一个无始无明。所以这两种道理,其实只是一个道理。只要阿难和大众能够认识并把握现前能见能闻的本性,不陷入迷惑的念头就行了。狂乱的心念顿时停歇,停歇就是觉悟。一念与觉悟相应就是一念佛,哪里还有一个积聚了无始无明的地方可以去追查并断除它呢?学佛的人不可不知这个道理。
五、约标指显见性无还二:初、陈请;二、开示。
五、通过标指说明见性本无归还之处:第一部分,陈述疑问;第二部分,开示解答。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愿佛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阿难承蒙佛陀慈悲救度与深切教诲,含着眼泪双手合十,向佛陀说道:“我虽然听受了佛陀如此微妙的开示,明白了这本自圆满、常住不动的妙明真心,但我在领悟佛陀此刻说法之音时,仍是依靠这攀缘外境的心识去理解、去仰望。如今虽已听闻此心,却不敢就此认定它便是本元的真心。恳请佛陀哀怜悲悯,以圆满的法音开示,拔除我疑惑的根本,使我归向无上正觉之道。”
大凡久执缘影,既不能全体放下,则于妙明见性,必不能直下承当。此是但听说法,不知反观心性之通病也。惟其不肯反观心性,仍计缘心实能听法,而不知缘影无性,决无听法功能。能听法者,即是本元心地之力用耳。
一般来说,长期执着于外缘所生的心影,既然不能完全放下,那么对于微妙光明的本觉见性,必定不能当下直接承当。这正是只听别人说法,却不知道反观自心本性的普遍毛病。正因为不肯反观自心本性,仍然认为攀缘外境的心确实能够听法,却不知道攀缘外境所生的心影本无自性,绝对没有听法的功能。真正能听法的,其实是本原心地所起的作用罢了。
二、开示二:初、以喻总明,二、就体别简。
**二、开示第二层道理:第一、用比喻总体说明;第二、就本体分别辨析。**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惟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岂惟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佛告诉阿难:你们现在还是用分别攀缘的心来听我说法,这样所听到的法也就成了攀缘的对象,并不能真正领悟法的本性。好比有人用手指向月亮给别人看,那个人应当顺着手指的方向去看月亮。如果反而盯着手指,以为手指就是月亮,那么这个人不但错过了月亮,连手指的真正作用也失去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把用来指示月亮的手指当成了明月本身。不但失去了手指的本意,连光明和黑暗也分辨不清了。为什么呢?既然把手指的形体当成了月亮的光明体性,那么对于光明和黑暗这两种性质,他就完全无法理解了。你们现在正是这样。
意谓缘影之心的的不能听法,而汝等尚妄以为能听法耶?既妄计缘心能听,则并我所说之法亦为尘缘,而非得法性,如人观指,终不得月矣。结中云汝亦如是者,应以法合之曰:今佛以声音指示汝等见性,汝等因我说法,当应反观自己见性。若复分别法音以为见性,汝等岂惟亡失见性,亦亡法音。何以故?以法音声为见性故。岂惟亡此法音,亦复不识谁是有知,谁是无知。何以故?即以法音缘影为是有知而能听法,如以指为明,而真能听法之妙明心反未敢认为本元心地,如以月为暗矣,岂不谬哉!此中总以月喻见性,指喻法音,观指之影喻缘心也。
意思是说,那种只攀缘外在影像的心,其实并不能真正听闻佛法,而你们却还错误地以为它能听法吗?既然错误地认为攀缘的心能听,那么连我所说的法也会被当作尘缘对待,而不能体悟到法的真性。就像有人只盯着指月的手指看,终究看不到真正的月亮。总结时说“你们也是如此”,应当结合法义来理解:现在佛用声音为你们指示能见的本性,你们因我说法,就应当反过来观照自己的见性。如果反而去分别法的音声,以为那就是见性,你们岂止是迷失了见性,连法的音声也迷失了。为什么呢?因为把法的音声当成了见性。岂止迷失了这个法音,甚至也分辨不清什么是有知觉的,什么是无知觉的。为什么呢?就是把法音攀缘的影像当作是有知觉、能听法的,好比把手指当作光明,而真正能听法的妙明心反而不敢承认是本来具足的心地,好比把月亮当作黑暗了,这难道不是大错特错吗!这里整体是用月亮比喻见性,用手指比喻法的音声,用观看手指的影子比喻攀缘的心。
二、就体别简二:初、简缘心可还,如观指影;二、示见性无还,如天上月。
**二、从自性本质来分别辨析,分为两部分:** **第一、辨析攀缘之心可以归还,如同看手指与月影;** **第二、开示能见之性无从归还,如同天上的明月。**
初中二:初、近就音声分别以明无性,二、广历诸法分别以示可还。
**第一段:从声音入手分析,说明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 **第二段:广泛列举各种现象分析,指出它们都有可回归的根源**
今初。
现在开始。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方可名為汝心)。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今)此(分別音者)亦(復)如是,若(使)真(是)汝心則無所去,云何(今乃)離聲(更)無分別(之)性(與掌亭人不相似耶)?
如果把你辨别我说话声音的这个功能当作你的心,那么这个心应该离开辨别的声音后,仍然有能辨别的本性(这样才可以说是你的心)。就好比有旅客寄住在旅馆里,暂时停留就会离开,终究不会长久住下,而旅馆的管理人却不会离开,所以被称为旅馆主人。(现在)这个(辨别声音的功能)也(是)这样,如果(它)真的(是)你的心,那就不会离开,为什么(现在)离开声音之后(就)没有了能辨别的本性(这和旅馆主人不是完全不同了吗)?
此中初二句是纵词,譬如下是设喻,此亦如是下是以法合而夺之也。
这里开头两句是让步的说法,“譬如”以下是假设的比喻,“此亦如是”以下则是用佛法来对应并破除执着。
二、广历诸法分别以示可还。
二、广泛列举各种事物现象,逐一说明它们都是可以归还的。
斯则岂惟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昧为冥谛,离诸法缘无分别性,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那么,这难道只是说声音和分别心在分辨我的容貌,一旦离开种种色相,就没有了分别的功能吗?其实,像这样推究下去,乃至连分别作用都没有了,既不是色也不是空,就像拘舍离那些外道,错误地把这当作是冥然无知的真谛。如果离开了所缘的法尘,就没有了分别的功能,那么你的心性就各自有所归属,又怎么能说是自己的主人呢?
此极言一切分别皆无自性,皆是可还,而决不可误认为主也。承上文言,斯则岂惟因声而有分别之心毫无自性,即汝分别我三十二相妙容之心,离诸色相,亦更无分别性。如是乃至分别香味触法之心,离彼香味触法,亦更无分别性。纵令分别彼都无非色非空境界,拘舍离等所昧为冥谛者,亦即以此冥谛而为法缘。若离此冥谛,法缘亦更无分别性也。繇此言之,分别声者还之于声,分别色者还之于色,乃至分别冥谛者还之于冥谛。汝若欲认此分别以为心性,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耶?此文必须如此消释,方有着落。旧解误以分别都无四字为都无分别,谬云既破分别,兼破无分别。不知无分别有何过咎而忽破之?且冥谛正属分别见惑所摄,何尝是无分别耶?文理不通,可叹可恨。今谓都无二字是其所分别境,非色非空四字即是都无注脚。此非色非空实是自心现量境界,繇彼外道邪见分别,不达惟心,所以昧之为冥谛耳。
这番话彻底说明,一切分别心都没有独立自体的本性,都是可以归还的,而绝对不能误把这些分别心当作主宰。承接上文的意思,这岂止是因为声音才产生的分别心完全没有自体本性,就连你分别我三十二相庄严妙容的心,离开了那些色相,也同样不再有分别的本性。这样推演下去,乃至分别香、味、触、法的心,离开了对应的香、味、触、法,也同样不再有分别的本性。即使那分别心所分别的对象是“都无非色非空”的境界,也就是拘舍离等外道所迷惑、当作“冥谛”的东西,这个分别心也就是以这个“冥谛”作为它生起的助缘。如果离开了这个“冥谛”,这个以法为缘的分别心也同样不再有分别的本性了。由此说来,分别声音的心可以归还给声音,分别色相的心可以归还给色相,乃至分别“冥谛”的心也可以归还给“冥谛”。你如果想把这种种分别心认作是你的真心本性,那么你的这个“心性”就各有其归还之处,又怎么能成为恒常主宰呢?这段经文必须这样解释,才有着落。旧的注解错误地把“分别都无”四个字理解为“完全没有分别”,荒谬地说这里既破除了“分别”,也连带破除了“无分别”。他们不知道“无分别”有什么过错需要忽然破除呢?况且“冥谛”正属于分别心所生的“见惑”范畴,哪里是“无分别”呢?这种解释文理不通,真是令人叹息遗憾。我认为“都无”二字是指分别心所分别的那个对象,而“非色非空”四个字就是对“都无”这个境界的具体说明。这个“非色非空”的境界,其实是自心所显现的“现量”境界,只因那些外道用邪见去分别,不能通达万法唯心的道理,所以才迷惑地把它当作“冥谛”罢了。
二、示见性无还如天上月,又二:初、承责咨请;二、正示无还。
二、说明能见的本性没有来去如同天上明月,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承接责问恭敬请教;第二部分是正式说明没有来去。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则如来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惟垂哀愍,为我宣说。
阿难问道:如果我的心性各有归属之处,那么如来所说的本自妙明真心,为何说是无有所归的呢?恳请您慈悲垂怜,为我详细解说。
二、正示无还,又三:初、就月喻显法体;二、以可还显不还;三、结不还是本心。
二、正式说明不返还的道理,分三部分:一、借月亮比喻显示法的本体;二、用可返还的事物对比显示不可返还的本性;三、总结不可返还的才是本心。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见精明元,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佛告诉阿难:再说,你如今能看见我的这个“见”,本是清净光明的根源,这个能见的作用虽然不是那最微妙的本来真心,但也像第二个月亮那样,并不是水中月影那样虚幻。
此直指现在见精如天上月,不同缘尘分别之如月影也。但以见为能见,佛为所见,于一体中妄成见相二分,犹如揑目妄见二月,不得即名之为妙精明心。若达能所不二,惟一真心,则如来藏性觌体无遗矣。二、以可还显不还。
这里直接指出,当下的见性本体如同天上的明月,不同于攀缘外尘、分别认知的月影。只因将“见”当作能见的主体,把佛当作所见的对象,在一体之中虚妄地形成了能见与所见的分别,就像用手按压眼睛,妄见两个月亮,这时候还不能称之为微妙灵明的真心。若能了悟能见与所见本是一体不二,唯一真心,那么如来藏的本性就当下全然显露了。第二,通过可以归还的来显示那不可归还的。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雲霧晦暝,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字之間,則復觀壅;分別(猶言差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虗之中,徧是空性;鬱𡋯之象,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淨。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之本)因屬日,是故還(之於)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亦是差別之義),頑虗還空,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總)不出(於)斯類。汝(今)見(此)八種(之)見精明,於當欲誰還?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今)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而)見(總)無差別(豈可還乎)?
你应当仔细听,现在我要为你指示那个没有归还之处的境地。阿难,你看这大讲堂门窗敞开朝向东方,太阳升起时,就有光明照耀;深夜没有月亮时,或是云雾遮蔽天色昏暗时,就又变成一片黑暗;门窗的缝隙间,就能看到通畅;墙壁屋宇之间,就能看到阻隔;在事物有分别差别的处所,就能看到各种因缘现象;在顽空虚廓之中,遍处都是空的性质;尘雾弥漫的景象,那是昏浊的尘埃;等到天气澄明雾气收敛时,又能看到清净景象。阿难,所有这些变化的现象,你都能看见。现在我要让它们各自归还到本来产生的地方。什么是本来的原因呢?阿难,这些变化现象中:光明应当归还给太阳。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太阳就不会有光明,光明的根本原因属于太阳,所以归还给太阳。黑暗归还给没有月亮的黑夜,通畅归还给门窗,阻隔归还给墙壁屋宇,各种差别现象归还给分别心,顽空归还给虚空,昏浊的尘雾归还给尘埃,清明景象归还给晴朗天气。那么世间一切所有现象,总不出这些类别。你现在能看见这八种现象的见精之明,又该归还给谁呢?为什么呢?如果归还给光明,那么没有光明的时候,就不该再看见黑暗。可是现在虽然光明、黑暗等等有种种差别,而你能见的本性却没有差别——这怎么能归还呢?
见无差别,正显与八种尘缘不同,故终不可还也。
见性没有差别,正说明它与八种尘缘不同,所以终究不能归还。
三、结不还是本心。
三、总结不还的正是本心。
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则知汝心本妙明净,汝自迷闷丧本受轮,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来名可怜愍。
那些能够归还的,自然都不是你真正的自己;那个无法归还的,不是你的真心又是什么呢?由此可知,你的心本来是灵妙光明、清净无染的,只是你自己迷惑昏昧,迷失了本心,才在生死轮回中流转,常常被烦恼之流漂荡沉溺,所以如来称这样的众生为值得怜悯的人。
言八种尘缘之可还者,既自然非汝,则此见精明性,不容汝有所还者,非是汝之本元心地,而是谁哉?此心不可思议,故本妙;此心能见八种,故本明;此心不是八种,故本净。而今汝自迷闷,反不敢认为本元心地,所以丧本受轮,枉漂溺于生死海也。大似演若迷头认影,岂不深可怜愍!
说到八种尘缘可以归还的,既然自然不属于你,那么这个能见的精明本性,不容许你归还的,不是你的本元心地,又是谁呢?这个心不可思议,所以本来玄妙;这个心能见八种尘相,所以本来明澈;这个心不是八种尘相,所以本来清净。如今你自己迷惑昏昧,反而不敢认作是本元心地,因此丧失根本、遭受轮回,冤枉地漂流沉溺在生死大海中。这很像演若达多迷失头颅却认影子为头,难道不是非常值得怜悯吗!
六、约周徧显见性非物二:初、示无差别义,二、示无大小义。交光于此分作二番,或复于此分作三番,总因不知阿难问处着落,故于答处自多卤莽。而分作三番者,尤为穿凿可笑。
六、从普遍存在的角度说明见性不是物质,分为两部分:一是揭示没有差别的道理,二是揭示没有大小的道理。交光法师在这里分成两段解说,也有人在这里分成三段解说,都是因为不明白阿难提问的关键所在,所以在解答时难免显得草率。而分成三段的说法,尤其牵强附会,令人失笑。
初中二:初、问;二、答。
开始部分有两段:第一是提问;第二是回答。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阿难说:我虽然认识到这个能见的本性不会消失,但怎么才能确定这就是我真正的本性呢?
须知阿难此时,仍未全舍缘心,所以听佛法音,不能直下反观自性,却于法音之上,变成一段昭昭灵灵光景,现在目前,唤作见性,所以不敢谓是我之真性。不知设有昭昭灵灵一段光景,使是物件,而非见性矣,故佛以非物破之。
要知道阿难这时候,还没有完全放下攀缘外境的心,所以听闻佛陀说法的声音,不能当下回观自己的本性,反而在听闻法音的时候,心里浮现出一片明明了了、灵灵明明的光景,显现在眼前,就把它当作是能见的本性,所以不敢说这就是我的真实本性。他不知道,假如真有那一片明明了了、灵灵明明的光景存在,那就成了一个对象、一个东西,而不是能见的本性了。因此佛陀用“这不是一个东西”来破除他的执着。
二、答中三:初、约迷悟明无差而差;二、约自他明差而无差;三、正示见性非物。
二、回答中包含三部分:第一,从迷惑与觉悟的角度说明本性无差别而显现差别;第二,从自他关系的角度说明差别中本无差别;第三,直接开示能见的本性并非外物。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今汝未得无漏清净,承佛神力见于初禅得无障碍,而阿那律见阎浮提如观掌中庵摩罗果,诸菩萨等见百千界十方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佛告诉阿难:我现在问你,你如今还没有证得无漏清净的境界,只是依靠佛的神力加持,才能见到初禅天而没有任何障碍。而阿那律看整个阎浮提世界,就像看手掌中的庵摩罗果一样清晰;诸位菩萨则能看见百千个世界,十方如来能看尽微尘数那么多的清净国土,没有任何看不见的地方。但一般众生的视力,却连分寸之间的东西都看不清楚。
阿那律,此云无贫,天眼第一,彻见大千,故观阎浮如掌果也。庵摩罗,此方所无,或翻难分别,以生熟难分故。此段文意,为显见性惟一,迷悟天殊,然迷悟虽殊,见性无二,洞视分寸之见性,即是穷尽国土之见性,譬如一星之火,便可燎原,无奈众生自局迷情,而此见性,的是各各自具之真性也。
阿那律,译作“无贫”,是天眼神通第一的尊者,能透彻观照三千大千世界,所以看整个阎浮提世界就像看掌中的果子一样清晰。菴摩罗果,是这里没有的,有时译作“难分别”,因为它的生熟难以分辨。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为了说明“见性”只有一个,但迷和悟却有天壤之别。然而迷悟虽然不同,见性却没有两样。能看清分毫的见性,也就是能遍观无边国土的见性。好比一颗火星,就可以燎原。无奈众生自己局限在迷惑之中,而这个见性,确实是每个人自己本来具足的真实本性。
二、约自他明差而无差。
从自身与他人来看,虽有差别却无差别。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汝應於此分別自他。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汝之)我體?誰為物象?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阿难!现在我和你一同观察四天王的宫殿,放眼望去,无论是水中、陆地还是空中运行的一切景象,虽然有昏暗明亮、各式各样的形态,但这些都只是外界现象在心中的分别与滞留。你应该从这里分辨清楚:什么属于自己?什么属于外物?现在我要引导你在能见的功能中辨别:哪个才是(你真正的)自我本体?哪个只是外物的形象?
阿难!穷尽你能见的源头:从日月宫殿开始,这些都是外物,不是你自身;直到七金山,你仔细周遍地观察,虽然见到种种光芒,那也是外物,不是你自己;再逐渐观察更近的景象——云气升腾、飞鸟掠过、风吹尘扬、树木山川、小草微尘、人群牲畜,全都是外物,不是你自己。
阿难!这些远近一切具有形质的事物,虽然各有差异,但都是被你那清净的见性所看见的。也就是说,万物本身虽有千差万别,而能见的本性却没有不同。这精微光明、能见一切的功能,正是你本具的见性。
分别自他者,物是他而非自,见是自而非物也。极汝见源者,且就彼之见精分量边际而言之也。此段文意,正显种种有差别者,是物是他,清净见精无差别者,非物非他,即真汝性,所以酬其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问也。
辨别自我与外物的标准是:外物属于他者而非自我,能见的觉性属于自我而非外物。所谓“穷尽你见性的根源”,是暂且从你见精的作用范围与界限来说的。这段经文的意思,正是要说明:种种有差别的是外物、是他者,而清净的见精没有差别,它既不是外物也不是他者,这才是你真正的本性,以此回答前面“如何能知道这是我的真实本性”的疑问。
三、正示见性非物。
三、真正说明能见的本性不是事物。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又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徧,非汝而谁?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如果你所见的“见”是一个物体,那么你也应该能看见我的“见”。如果我们的“见”是相同的,那就意味着你看到了我的“见”。当我不见的时候,你为什么看不见我不见之处?如果你能看见“不见”,那它自然就不是那个“不见”的状态。如果你看不见我不见的地方,那就说明它并非物体,不是物体,那不就是你吗?再者,你现在看见物体的时候,既然你看见了物体,物体也看见了你,那么本体性质就会混乱,你、我以及一切世间万物都无法安立了。阿难!如果你看见的时候,这“见”是你而不是我,这个见性是周遍一切的,不是你的又是谁的呢?为什么还要怀疑你自己的真实本性?你本有的真性你不肯信,却来我这里寻求真实。
此正悬知阿难意中误认昭昭灵灵之物以为见性,故蹑而破之也。文有三节:初、若见是物下,以见既是物,物应可见,破之;次、又则汝今下,以见既是物,物亦能见,破之;三、阿难!若汝见时下,双承二义,结属当人也。
这里正是预知阿难心中误把那个明明了了、灵灵觉觉的东西当作能见的本性,所以紧接着就加以破除。文字分为三节:第一、从“若见是物”往下,因为如果能见的是物体,那么物体应当能被看见,就此破除;第二、接着从“又则汝今”往下,因为如果能见的是物体,那么物体也应当能看,就此破除;第三、从“阿难!若汝见时”往下,同时承接前面两种含义,归结到当人自身。
初文意者,若使此见不是汝性而是一物者,则汝之见既是一物,佛之见亦是一物,而汝亦可见佛之见矣。又汝若但以与佛同见前物者,即名为见佛之见,则佛见时既见佛见之处,佛不见时何不亦见佛不见之处乎?葢彼既谬谓见是一物,则佛放出此一物时,见其放在眼前,佛收拾此一物时,亦当见其收拾在一处也。又若妄谓见有一个佛不见处,此则但是汝不见处,自然非彼如来分中不见之相矣。岂可以汝妄心中所想不见之相,谓是如来不见之相哉?如此展转破竟,方结示云:若汝实不见佛不见之地,则此见性自然不是昭昭灵灵之一物,云何而非汝性耶?次文意者,又若妄计见是一物,则物亦当能见,是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物体见性,纷然杂乱,不知谁能谁所,谁自谁他,谁为正报,谁为依报,破坏世谛法相,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又岂有是理哉?此繇阿难全迷见性,认作一物,故得以此破之。若达一切惟心,则境智互炤,便成四句法门,深显第一义谛,而世谛法相仍无破坏矣。第三文者,承上破竟,方正结云:阿难!若汝见时,但是汝见而非佛见,则见性周徧,非汝之真性,而更属谁?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本在汝,而不以为真,反取我言以求实,何耶?
开头这段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能见的功能不是你的本性,而是一个东西的话,那么你的见既然是一个东西,佛的见也是一个东西,你也应该能看见佛的“见”了。再说,如果你以为和佛看见同样的东西,就叫作看见佛的“见”,那么佛看东西的时候,你看见佛看的地方,佛不看的时候,你怎么看不见佛“不看”的那个地方呢?因为他错误地把“见”当作一个东西,那么佛把这个东西放出来的时候,你看见它摆在眼前;佛把这个东西收回去的时候,你也应该看见它被收在某个地方才对。又如果错误地认为有一个“佛看不见的地方”,那其实只是你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自然不是如来本分中“看不见”的情形了。怎么能把你虚妄心中所想象的“看不见”的样子,说成是如来“看不见”的样子呢?这样层层剖析驳斥之后,才总结指示说:如果你确实看不见佛“看不见”的那个地方,那么这个能见的本性,自然不是那个明明白白、灵灵觉觉的一个东西,又怎么不是你的本性呢?
接下来这段的意思是说:又如果错误地把“见”当作一个东西,那么东西也应该能“见”,这样一来,你现在看见东西的时候,你既看见了东西,东西也看见了你,物和体、见和性,纷乱混杂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能见、谁是所见,谁是自、谁是他,谁是正报,谁是依报,这样就破坏了世间法的正常相状,那么你和我以及一切世间,都无法安立了,这又怎么可能是对的呢?这是因为阿难完全迷失了能见的本性,把它错认成一个东西,所以才能用这些道理来破除他的错误见解。如果通达了一切万法唯心所现,那么境界与智慧互相映照,就能成就四句法门,深刻显发第一义谛,而世间法的相状依然不会被破坏。
第三段是说:承接上面破斥完毕,现在正式总结说:阿难!如果你看东西的时候,只是你的见而不是佛的见,那么这个周遍一切的见性,如果不是你的真实本性,又属于谁呢?为什么还要怀疑你自己的真实本性呢?本性本来就在你那里,你却不把它当作真实的,反而要拿我的话去寻求实义,这是为什么呢?
二、示无大小义二:初、疑问;二、答释。
二、说明没有大小分别的道理,分两部分:初、提出疑问;二、解答阐释。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余,我与如来观四天王胜藏宝殿居日月宫,此见周圆徧娑婆国,退归精舍秪见伽蓝,清心户堂但瞻詹庑。世尊!此见如是,其体本来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为复此见缩大为小?为当墙宇夹令断绝?我今不知斯义所在,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阿难向佛陀禀告:世尊!如果说这能见的本性必然是我而非其他,那么我与如来一同观察四天王的殊胜宝库宫殿、日月天宫时,这见性能周遍圆满地照见整个娑婆世界;可回到精舍时,却只能看见寺院范围,在清净的禅堂中也只能望见屋檐廊庑。世尊!这见性既是如此,其本体原本周遍整个世界,如今在室内却只充满一室——究竟是这见性由大缩小了呢?还是被墙壁屋檐阻隔而截断了呢?我现在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恳请世尊垂示广大的慈悲,为我详细开解。
此繇阿难意中,仍以昭昭灵灵之物,唤作见性。故虽如来重重结属,彼则重重疑惑,终不敢认耳。必我非余者,承上非汝而谁之语而言之也。至此尚不肯认为自己,故佛以迷己为物责之。故知合前一节,的是同显见性非物之旨,而分作三番二番者,皆谬也。
这是因为阿难心中,仍把那个明明了了、灵灵觉觉的东西,认作是见性。所以即使如来一次又一次地开示、引导他,他却一次又一次地生出疑惑,终究不敢承当认取罢了。“必定是我,不是别的”——这是承接上文“不是你的见性又是谁呢”这句话而说的。到了这里还不肯承认这就是自己,所以佛陀用“迷失自己,反认外物为己”来责备他。由此可知,连同前面一段,分明都是共同显发见性不是外物这个宗旨,而有人把它分成三番、两番来说解的,都是错误的。
二、答释二:初、破执;二、会通。
二、回答解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破除执着;第二部分,融会贯通。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汝言不知斯义所在,义性如是,云何为在?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但除器方,空体无方,不应说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佛陀告诉阿难:世间一切大大小小、内外种种现象,都属于眼前尘境的变化,不该说能见的本性有舒展或收缩。好比在方形的容器中看见方形的空间,我再问你:这方形容器中所见的方形空间,究竟是固定的方形,还是不固定的方形?如果空间是固定的方形,那么换成圆形容器时,空间应该不会变圆;如果空间不是固定的,那在方形容器中就不该出现方形的空间。你说不明白这道理何在——其实道理的本性就是如此,哪里需要另外寻找一个处所呢?阿难,若是想要让空间没有方圆之相,只要去掉容器的方圆形状就好,空间的体性本无方圆,不该说要另外除去虚空中的方圆相状。像你所问的,进入屋子时把见性缩小了,那么抬头看太阳时,难道是你把见性拉到太阳表面去了吗?如果筑起墙垣能把见性夹断,那么在墙上开个小孔时,见性接续的地方难道没有痕迹吗?这样的道理是说不通的。
此中文亦三节。初从一切世间至见有舒缩,直明大小内外等,总属前尘边事,与汝见性无干。次从譬如方器至方相所在,借喻以明见性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义。三从若如汝问至是义不然,结责其所问之非。初文易知。次文者,方圆诸器以喻前尘,空喻见性。在方则方,在圆则圆,此是不变随缘之义。方亦是空,圆亦是空,此是随缘不变之义。义性如是,故定与不定皆为戏论也。若复欲令入无方圆者,喻显返妄归真意也。但除器方,空体无方者,喻显此之妙性正随缘时从来不变,但离妄缘本体如故也。不应说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者,喻显性体元无诸妄,今亦无妄可除也。此喻双显性修妙旨,极为亲切,人都怱之。第三结责,文亦易知。
这段中文也分三部分。首先从“一切世间”到“见有舒缩”,直接说明大小、内外等现象,都属于外界事物的范畴,与你的见性无关。其次从“譬如方器”到“方相所在”,借用比喻来说明见性随缘而不变、不变而随缘的道理。最后从“若如汝问”到“是义不然”,是总结并指出对方所问的错误。第一部分容易理解。
第二部分:方、圆等器物比喻外境,虚空比喻见性。在方器中就现方形,在圆器中就现圆形,这体现了“不变随缘”的道理。但方也是空,圆也是空,这体现了“随缘不变”的道理。见性的本质就是如此,所以执着于“定”或“不定”都是戏论。至于“若复欲令入无方圆者”,是比喻显示返妄归真的含义。“但除器方,空体无方者”,比喻说明这妙性即使在随缘显现时也从未改变,只要脱离妄缘,本体依然如故。“不应说言更除虚空方相所在者”,比喻显示性体本来就没有种种虚妄,现在也没有妄可除。这个比喻同时彰显了本性与修行的微妙旨趣,非常贴切,但人们常常忽略。
第三部分的总结批评,文字也容易理解。
二,会通。
二,融会贯通。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国土。
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迷失自己而把外物当作真实,丢失了本来的清净心,被外物所牵引转动,所以在这当中分别出大和小的对立。如果能够转变对万物的执着,那就和如来一样,身心圆满光明,安住于不动的觉悟境界,即使在一根毛发的尖端,也能完全容纳十方一切世界。
此即第三番彻底显性之文也。葢十方依正,总是妙心中所现物,所谓尽大地是个自己。而今迷之,以为外物失于本有,真心反被外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岂知大亦惟心,小亦惟心。惟心之大,大即法界,元无大相。惟心之小,小亦法界,元无小相。但使能达惟心,则悟物为己,便能转物。若能转物,则物物皆己,顿同如来。幻化空身即法身,故身圆明。无明实性即佛性,故心圆明。微尘国土,自他不隔于毫端。十世古今,始终不离于当念。故不动道场一毛端法界之性,即十方国土法界之性,故徧能含受也。而阿难犹以昭昭灵灵之一物为见性,不敢认为己性,何哉?
这是第三次彻底揭示本性的文字。十方世界的一切事物,无非都是妙明真心之中所显现的影像,正所谓整个天地都是自己。然而我们迷失了这一点,误把这些当作外物,失去了本有的真心,反而被外物所牵动,所以在这当中分别大小。哪里知道,大也只是心,小也只是心。由心所现的大,其大等同法界,本来没有大的表象;由心所现的小,其小也等同法界,本来没有小的表象。只要能通达万法唯心的道理,就能觉悟外物即是自己,从而转化外物。若能转化外物,那么每一事物都是自己,当下便与如来无别。虚幻的身躯就是法身,所以身圆满光明;无明的真实本性就是佛性,所以心圆满光明。微尘般的国土,自己与他人没有毫厘的间隔;过去未来的时间,始终不离当下的一念。因此,不动道场中一根毛端的法界本性,就是十方国土的法界本性,所以能够普遍含容一切。而阿难仍然把那个昭昭灵灵、似乎独立存在的东西当作能见的本性,不敢承认那就是自己的本性,这是为什么呢?
七、约无是非是显见性惟真二:初、疑问;二、答释。
七、从没有是非对错的角度阐明见性的纯真不二:一、提出疑问;二、解答阐释。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分明)現在我前,(此)見(既)必(是)我真(性,則)我今(現在)身心復是何物?而今(此之)身心(却是)分別有實(猶言實有分別),彼(現前)見(性凝然不動)無別(功能)分辨我身。若(此見性果然)實(是)我心,令我(現)今(可)見,(則此)見性實我,而身(反)非(是)我,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耶)?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阿难对佛陀说:世尊!如果这个能见的精妙作用必定是我的灵妙本性,现在这灵妙本性明明显现在我面前,这能见的作用既然必定是我的真实本性,那么我如今这个有身心活动的我又算是什么呢?而现在这个身心确实能分别、有实在作用,那现前的能见本性却凝定不动,并没有另外的功能来分辨我的身体。如果这能见本性真的是我的心,让我现在能够看见,那么这能见本性才是我,身体反而不是我了,这和如来先前所责难的话——物体能看见我——有什么不同呢?恳请您垂示大慈悲,开导启发我尚未明白的地方。
阿难自从屈指飞光验见之处,已从分别心中变现一种昭昭灵灵凝然不动光景,顿在目前,唤作见性。至闻百千大海譬喻,其计转坚,故有未敢认为本元心地之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疑,若此见性必我非余之疑,皆从此计发出。今被如来种种开示,势穷力尽,方将病根一口呈露,而曰今此妙性现在我前也。旧解不达此意,使前后问答总无线索。
阿难自从通过屈指和飞光来检验视觉认知之处,就已经从分别心中变现出一种明明了了、凝然不动的光影境界,突然显现在眼前,把它叫作见性。等到听了百千大海的比喻后,这种执计更加坚固,所以产生了不敢认作本元心地的疑惑、怎么知道这是我真性的疑惑,以及如果这见性一定是我而非其他的疑惑,都是从这种执计生发出来的。如今被如来种种开示,逼得理穷力尽,才把病根一口气坦白出来,而说:现在这妙性就在我眼前啊。过去的注解不明白这层意思,使得前后的问答完全失去了线索。
二、答释二:初、斫破是非两途;二、会通真性一理。
二、解答阐释分为两部分: 第一,破除是与非的对立观念; 第二,融会贯通真实本性的究竟道理。
初中四:初、正破是见,二、转破非见,三、大众茫然,四、世尊安慰。
在四部分的开头:第一、直接破除“这是能见”的观点,第二、转而破除“这不是能见”的观点,第三、在场大众感到困惑不解,第四、世尊以话语安抚众人。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方許汝說現在汝前耳)。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豈能指出見精示人),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佛,別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佛告诉阿难:你现在说“能见的这个见性就在你眼前”,这个道理并不正确。假如它真的在你眼前,而你确实能看见它,那么这个见精,就应该有固定的方位处所,不可能无法指出来。就像现在我和你,坐在祇陀林中,放眼望去,能看到整个园林、河渠,以及殿堂建筑,往上能看到太阳月亮,往前面对着恒河。你现在就在我的狮子座前,举手——指出,这些种种景象:幽暗的是树林,明亮的是太阳,有障碍的是墙壁,通达的是虚空。像这样一直到小草、树木、细微的毫毛,大小虽然不同,但只要是看得见形状的,没有一样不能指出来。假如那个“能见的见性”真的就在你眼前,你也应该用手确实地指出来,告诉我:哪一个才是“见”?阿难,你要知道,如果虚空就是“见”,既然它已经成了“见”,那么什么才是“虚空”呢?如果物体就是“见”,既然它已经是“见”,那么什么才是“物体”呢?你可以仔细地剖析一切现象,从中分析出那个精纯、明净、微妙的能见本性,指出来给我看,要像指认其他物体一样,清清楚楚、没有疑惑(这样才可以说“见性在你眼前”啊)。阿难说:我现在在这座重阁讲堂里,远到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的,放眼所见的,指出的都是物体,没有一样是那个“能见的见性”。世尊!正如佛所说的,何况像我这样还有烦恼、初学声闻的人(怎么能指出那个见精给人看呢),即使是菩萨,也不能在一切万物形象面前,剖离出那个精纯的见性,让它离开一切物象,另外有自己的体性。佛说:正是这样,正是这样。
是义非实一句,直夺其非。若实,汝前已下纵许而令指出也。阿难决定不能指出,则见性不现在前明矣,故印成之。
这个道理并非真实存在,这句话直接否定它的错误性。如果是真实存在的,你之前就已经能够指出它了,这是假设允许并让你指出来。阿难必定无法指出,那么能见的本性并不显现在眼前就很清楚了,所以印证了这个结论。
二,转破非见。
**楞严经文句白话翻译**
**第二,破除“所见不是见”的误解**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见精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廼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阿难言:我实徧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何以故?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佛言:如是,如是。
佛陀又对阿难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没有一种"能看的本性"可以离开所有物体而单独存在,那么在你指出的这些物体当中,并没有哪个本来就是"能看的本性"。现在我再问你:你和我一起坐在祇陀林里,再看看这片园林,一直到天上的太阳、月亮,各种事物景象千差万别,在这些东西里,绝对没有一个"能看的本性"能被你具体指出来。你再仔细琢磨一下,这些事物当中,哪一个不是"能看的本性"?
阿难回答说:我确实把这片祇陀林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但我不知道这里面哪一个东西不是"能看的本性"。为什么呢?如果树不是"能看的本性",那我怎么能看见树呢?如果树本身就是"能看的本性",那它又是怎么成为树的呢?照这样推下去,如果虚空不是"能看的本性",那我怎么看见虚空呢?如果虚空本身就是"能看的本性",那它又是怎么成为虚空呢?我又想了想,在这些万物万象当中,要往细微处探究的话,没有一个东西不是"能看的本性"。
佛陀说:正是这样,正是这样。
常情既闻破物是见,必将转计物非是见,故乘此即反征之,而阿难亦知其无非见也。佛亦印之。
三、大众茫然。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始,一时惶悚,失其所守。
这时,在场的所有尚未证得无学果位的听众,听了佛陀这番话,心中一片茫然,完全不明白其中深义的来龙去脉。一时间,大家都感到惶恐不安,失去了平日修学所依循的准则。
是义者,无是非是之义也。终者,义所归竟。始者,义所从来。答中本是妙明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正显是义之所始。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正显是义之所终。又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则是非方始。繇是真精妙觉明性,则是非终息矣。
这个道理,是超越“是”与“不是”的究竟义。“终”,指道理的最终归宿;“始”,指道理的初始由来。回答中所说的“本是妙明真心,因为虚妄分别而显现出色空与闻见等相”,正是揭示此道理的初始由来。“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正是显示此道理的最终归宿。再者,观察能见的见性与所对的尘境,种种现象生起分别,这时“是”与“非”的对待才开始产生;而由于这一切本质是真精妙觉的明性,那么“是”与“非”的对待也就究竟止息了。
四,世尊安慰。
世尊慈悲安抚。
如来知其魂虑变慴,心生怜慰,安愍阿难及诸大众:诸善男子!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非末伽梨四种不死矫乱论议。汝谛思惟,无忝哀慕。
如来知道他们心神惊惶不安,心生怜悯与抚慰,慈和地安慰阿难及在场大众:诸位善男子!无上法王所说皆是真实之语,依真理而说,不欺诳不虚妄,不同于末伽梨那四种关于“不死”的混乱论说。你们要仔细思惟,莫辜负你们这份恳切的仰慕之心。
此义难明,须待文殊对辩,故先以慈音安慰之也。无伪曰真,称理曰实,不变名如,心境相应名不诳,悬见未然名不妄,亦名不异。如来五语,大与外道四种论议不同,须是谛审思惟,方有会悟,不宜徒自辱其哀慕,此亦䇿以观心默体之意也。不死矫乱,解在行魔文中。
这个道理不容易明白,需要等待文殊菩萨来对辩阐明,所以如来先用慈悲的声音安慰阿难。“无伪”叫做真,“符合真理”叫做实,“永不改变”叫做如,“心境完全相应”叫做不诳,“预先照见未来必然如此”叫做不妄,也叫做不异。如来的这五种真实语,大大不同于外道那四种混乱的议论,必须仔细地审察思维,才能有所领会和觉悟,不应该白白地让自己陷入哀伤思慕的情绪中,这也是鼓励(阿难)通过观照自心、静默体会来领悟的意思。“不死矫乱”的解释,在论述修行魔障的经文部分中。
二、会通真性一理二:初、文殊述疑启请;二、如来垂慈示答。
二、会通真性的一理分为两部分:第一,文殊菩萨陈述疑问并启请开示;第二,如来垂示慈悲给予解答。
今初。
现在开始。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愍诸四众,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惟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这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怜悯在场四众弟子,便从大众中起身,向佛足顶礼,合掌恭敬地对佛说道:世尊!现在在场的大众还没领悟如来所阐明的两种精微见解——关于色相与空性、是与非的义理。世尊!如果眼前这些因缘所生的色相、空相等现象,说是能见的,应当有可以指出的对象;说不是能见的,又应当一无所见。如今大家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究竟何在,所以感到惊慌恐惧,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过去积累的善根浅薄。恳请如来以大慈悲心再次阐明:这些事物现象与那能见的精明,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在它们之间,既不能说“是”,也不能说“非是”呢?
若此前缘下,代众述疑。惟愿如来下,正请垂答也。
如果在此之前,缘起之下,是代众人陈述疑惑。惟愿如来之下,正是请求您慈悲垂示解答。
二、如来埀慈示答二:初、示妙体绝待;二、示迷悟得失。
二、如来慈悲开示解答分为两部分:第一、揭示妙体超越对待;第二、指明迷悟得失。
初中二:初、正明绝待,二、引例释成。
开头分为两部分:一、直接说明超越对立的境界;二、引用事例来解释说明。
今初。
现在开始。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佛告诉文殊菩萨和在场的诸位大众:十方如来以及大菩萨们,在他们各自安住的定境之中,所见的能见之性、所见的外缘,以及心中生起的种种分别相,都如同虚空中的幻花一样,本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这个能见之性及其所缘的外境,原本就是觉悟本体的微妙、清净、光明之体,怎么能在其中去分别这是、那不是呢?
此是第四番彻底显性之文也。自住三摩地者,所谓自受用三昧,即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是也。如来究竟,菩萨分证,故皆能知法自性,彻法源底,不堕是非是妄想中也。见者,八识能缘之见分。见缘者,八识所缘之相分。此二即是依他起性。如以麻为绳,亦如依于真月,揑成二月也。所想相者,于此相见二分,不了惟是依他起性,妄生我法二执,名为徧计执性。如以绳为蛇,亦如迷天上月,捉水中月也。如虗空华,本无所有者,不惟徧计本空,抑且依他如幻。如麻上不惟无实蛇相,亦并无实绳相。真月不惟无影相,亦并无二相也。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者,以真如不守自性,于自证上幻成见相二分。只此二分,全是自证之体,所谓正随缘时而常不变。如绳二分,全体皆即是麻。如天二月,全体即是真月。云何可分是与非是耶。既知绳即是麻,二月惟一,则虽指蛇即麻,指影即月,亦无不可。但徧计无体,故不说之。此菩提亦指四智菩提。所谓第八识之见相二分,元是大圆镜智菩提妙净明体。第七识之见相二分,元是平等性智菩提妙净明体。第六识之见相二分,元是妙观察智菩提妙净明体。前五识之见相二分,元是成所作智菩提妙净明体。寂炤不二故妙,炤而常寂故净,寂而常炤故明。又既是菩提妙净明体,亦即涅槃元清净体。妙故即是性净涅槃,净故即是方便净涅槃,明故即是圆净涅槃也。
这是第四段彻底显发性体真义的论述。“自住三摩地”指的是如来自身受用的三昧境界,也就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如来已圆满证得,菩萨则分阶段证悟,所以都能了知诸法本性,透彻法源根本,不落入“是”或“非是”的妄想分别之中。
“见”指八识能缘的见分,“见缘”指八识所缘的相分。这两者都属于依他起性。好比用麻搓成绳子,又如同对着真月捏出两个月亮影子。“所想相”则是对这见分与相分,不明白它们只是依他起性,妄自生出我执与法执,称为遍计所执性。如同把绳子错认作蛇,又像迷惑于天上月亮而去捕捉水中月影。
“如虚空华,本无所有”这句话,不仅说明遍计所执本是空性,而且指出依他起性也如幻化。好比麻绳上不仅没有真实的蛇,其实连真实的绳子也不可得;真月不仅没有水中的月影,连捏出的两个月亮相也是不存在的。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的意思是:真如不固守自性,在自证境界中幻现出见分与相分。而这二分全体就是自证本体,正是所谓“随缘不变”的体现。如同绳子的二分全体就是麻,天上两个月亮全体就是真月,哪里能分别出“是”与“非是”呢?既然知道绳子即是麻、二月本是一月,那么即使指着蛇说它是麻、指着月影说它是真月,也无不可。只是遍计所执本无实体,所以不特别说明。
此处“菩提”也指四种智慧菩提:第八识的见分相分,本是大圆镜智菩提的妙净明体;第七识的见分相分,本是平等性智菩提的妙净明体;第六识的见分相分,本是妙观察智菩提的妙净明体;前五识的见分相分,本是成所作智菩提的妙净明体。寂然与观照不二故称为“妙”,观照而常寂然故称为“净”,寂然而常观照故称为“明”。
再者,既然是菩提妙净明体,也就是涅槃本有的清净体性。“妙”即对应性净涅槃,“净”即对应方便净涅槃,“明”即对应圆净涅槃。
二、引例释成。
二、举例说明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為復)更有(一个)文殊?是文殊者,為(復竟)無文殊?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真正)文殊,(但)於中實無是非二相。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文殊!我现在问你,就像你这个文殊,(难道)还有(另一个)文殊吗?这个被称为文殊的,(究竟是否)根本没有文殊呢?
文殊回答:正是这样,世尊!我是真实的文殊,并没有另一个“这个文殊”。为什么呢?如果存在另一个“这个文殊”,那就成了两个文殊。然而我今天并不是没有(真实的)文殊,(只是)在这当中,确实不存在“是这个”与“不是这个”两种分别。
佛陀说:这个能见的妙明本性,与虚空、物质等现象也是如此。它原本是妙明无上觉悟的清净圆满真心,却虚妄地显现为物质、虚空以及能听、能见等功能。就像误认为有两个月亮,哪一个算是真月?哪一个又不是真月呢?文殊!只要明白只有一个月亮是真实的,这当中自然就没有“是这个月”和“不是这个月”的分别了。
此中文亦三段:初以文殊为例,二此见妙明下以法合释,三如第二月下更举喻释成也。初文可知。次文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者,亦如文殊实无是非二相也。葢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圆成实性,妄为色空之相分及闻见之见分耳。三即举喻释,云如揑目妄见二月,岂可谓一是一非乎。但了月体本真,则是非戏论自永息矣。
这段中文也分三部分:第一是以文殊菩萨为例说明,第二从“此见妙明”开始用法义来配合解释,第三从“如第二月”起再举比喻来阐释成立。第一部分容易理解。第二部分说“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意思是就像文殊菩萨其实并没有“是”与“非”这两种对立的表象。因为这原本是微妙光明的无上正等正觉、清净圆满的真实心性,是圆满成就的实性,只是虚妄地显现为色与空的相分以及闻与见的见分而已。第三部分就举比喻来解释,说就像用手按眼睛虚妄地看见两个月亮,怎能说其中一个是真、一个是假呢?只要明白月亮本体本是真实的,那么关于“是”与“非”的争论自然就永远止息了。
二、示迷悟得失。
迷与悟的得失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繇是真精妙觉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因此你现在所观察到的“见”与外在事物之间的种种相互作用,都叫作妄想,你无法从中分辨出什么是“是”、什么是“不是”。正是由于那个真实不虚、精妙觉悟的明澈本性,才能让你超越“是指这个”或“不是指这个”的对立分别。
谓若不达依他无性,观见是见,观尘是尘,饶他种种发明,总名妄想,决定不能超出是非两关,此言迷之失也。繇此见与见缘,即是真精妙觉明性,故达之者,即能令汝超出于有所指无所指之两疑,此言悟之得也。故知妙理无二,所争只迷悟之间耳,可不以开圆解为急务乎?
如果不懂得一切现象本无自性,把能见的当作实在的见,把所见的对象当作实在的尘境,任凭他怎样分析阐明,都只能叫作妄想,终究无法超越“是”与“非”的对立局限,这是在说迷失的过失。由于这能见的功能与所见的外缘,本身就是真如精妙的觉悟光明本性,所以能够通达这个道理的人,就能让你超越“有所指向”和“无所指向”这两种疑惑,这是在说觉悟的所得。因此要知道玄妙的真理本无二致,关键只在于迷与悟的差别而已,怎能不把开启圆融的见解当作最要紧的事呢?
八、约外道世谛对简显见性非因缘自然三:初、对外道简自然;二、对世谛简因缘;三、结显自性。
八、通过外道和世俗观点的对比,说明见性既非因缘也非自然,分为三部分:第一,针对外道观点辨析自然;第二,针对世俗观点辨析因缘;第三,总结显见性本具的自性。
初中二:初、疑请,二、开示。
开头分两部分:第一、提出疑问并请求解答,第二、开始讲解。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似非因緣。(但)與彼(外道)自然(必有差別),云何開示不入羣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阿难向佛陀禀告说:“世尊!正如您这位法王所开示的,觉悟的本性遍及十方世界,清澈宁静而永恒存在,其本质没有生灭。这与先前梵志娑毗迦罗所谈论的‘冥谛’,以及投灰等种种外道所说的‘有一个真实自我遍满十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世尊您也曾在楞伽山,为大慧菩萨等人详细阐述过这个道理。那些外道常常主张‘自然’,而您宣说‘因缘’,他们的见解达不到您的境界。我现在观察这个觉悟的本性,似乎也是自然而然的,没有生也没有灭,远离了一切虚妄颠倒,好像不属于因缘所生。但想必它与那些外道所说的‘自然’必定有所区别,究竟应该如何开示,才能不堕入邪见之流,从而证得真实不虚的本心、那玄妙觉悟的光明本性呢?”
此中文亦三节:初一节,是疑滥同外计;世尊亦曾下,为第二节,是疑违昔契经;与彼自然下,为第三节,正请开示真义也。须知佛之所说,深显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妙理,与彼外道何啻天渊?外道冥谛神我已被藏教破无不尽,何容以此而滥圆宗?但末世谈圆,有言无旨,实去外道邪计不远,亦须略示差别源流。盖佛言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者,即是真如不变之性,举全体而随缘,如举真月之全体妄成两月,而两月之外更无真月可得也。外道所计冥谛神我能生万物,则冥谛神我为能生,万物为所生,能生是常,所生无常,一不同也。又佛言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者,即是真如随缘之相,仍全体而不变,如指二月之全体总是真月,而真月之外更无两月别体也。外道所计万物各有体相,而并推冥谛神我以为生因,则子不似父,因果皆非,二不同也。况佛言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则彼都无非色非空境界及昭昭灵灵境界,亦是自心一种相分,彼方昧之以为冥谛,以为神我,不达惟心,尤为大不同也。有此三种不同,所以大小乘经咸说因缘深义以摧破之。今阿难强欲引同,其深知末世之流弊者乎?
这段中文也分为三节:第一小节,是怀疑混同外道的错误见解;从“世尊亦曾”往下,是第二小节,是怀疑违背过去经典所说;从“与彼自然”往下,是第三小节,正式请求开示真实义理。要知道佛陀所说的,深刻显明了真心本性不变而随缘显现、随缘显现而本性不变的微妙道理,这与那些外道的见解何止是天壤之别?外道所执的“冥谛”、“神我”等邪见,早已被小乘佛教的教理破除殆尽,哪里容许将这些与圆满究竟的佛法宗旨混为一谈?只是末法时期谈论圆教的人,往往有言说而无实义,其实离外道的邪谬计度并不远,所以也需要略微指明其中的差别和根源。佛陀说“清净圆满的真心,虚妄地显现为色、空以及能闻能见等作用”,这就是真如本性不变的体性,它是全体随缘而显现,好比举起真月的全体而妄现成两个月亮,而这两个月亮之外并没有另一个真月可得。外道所计度的“冥谛”、“神我”能生出万物,那么“冥谛”、“神我”是能生者,万物是所生者,能生者是恒常的,所生者是无常的,这是第一点不同。再者,佛陀说“这个能见的作用及其所缘的境界,原本就是觉悟的微妙、清净、光明之体”,这就是真如随缘所现的相状,却仍然是全体而不失其不变的本性,好比指出两个月的全体根本就是真月,而真月之外并没有两个月亮另外的体性。外道计度万物各有其体相,并推究“冥谛”、“神我”为产生的原因,那么子不像父,因果都不正确,这是第二点不同。何况佛陀说一切法所生,都是唯心所现,那么外道所说的“非色非空”的境界以及“昭昭灵灵”的境界,也不过是自己心识的一种相分,他们自己迷惑,把它当作“冥谛”,当作“神我”,不能通达万法唯心的道理,这尤其是根本的不同。有这三种不同,所以大小乘经典都宣说因缘的深奥义理来摧破这些邪见。现在阿难却勉强想要引外道之说与佛法等同,他难道是深深了知末法时期的流弊吗?
二、开示。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佛陀告诉阿难:我现在这样用种种方法开示,把真实的道理告诉你,你却还没明白,还迷惑地认为是自然本有的。阿难!如果一定是自然本有的,自然应当辨明它有一个自然的体性。你且观察这个灵妙光明的能见之性中,究竟以什么为它的自体?这个见性是以光明为自体呢?还是以黑暗为自体?是以虚空为自体呢?还是以堵塞为自体?阿难!如果以光明为自体,那就不应该见到黑暗;如果以虚空为自体,就不应该见到堵塞;乃至于如果以种种黑暗等相为自体,那么在光明现前时,见性就应该断灭了,又怎么能看见光明呢?
此正重明不变之见性,举全体而随缘,别无自体可得也。即明暗塞空,求见性之自体,了不可得。离明暗塞空,别求一见性之自体,又安可得哉。若外道所计冥谛,则以空暗而为自体,所计神我,则以空明而为自体,不伦甚矣。
这里再次阐明那永恒不变的能见本性,它显现出全部功能而随顺因缘变化,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体可以执着。就拿光明、黑暗、堵塞、虚空这些现象来说,想要从中找到一个能见本性的独立自体,是完全不可能的。离开了这些明暗塞空的现象,另外去寻找一个能见本性的独立自体,又怎么可能找得到呢?像外道所执着的“冥谛”,是把虚空和黑暗当作本体;所执着的“神我”,则是把虚空和光明当作本体,这与真正的见性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二、对世谛简因缘二:初、转计;二、破斥。
二、关于世间真理的简要分析,分为两部分:首先,转述并考量;其次,破除与驳斥。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阿难问道:“如果说这精妙的见性不是自然而有,那么我现在明白它是因缘所生,心中却仍有疑惑,特向如来请教:这个道理如何与因缘的本性相契合呢?”
既非自然,必属因缘,此通途情计之所不免,故今还拟是因缘教。但既云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得与因缘之义相合耶?
既然不是自然而然的存在,那就必定属于因缘和合,这是一般人思维习惯中难以避免的推论,所以现在仍打算用因缘的道理来解释。但既然说这个能见的本性及其所缘的境界,原本都是觉悟的微妙清净光明本体,又怎么能与因缘的道理相符合呢?
二、破斥。
破除执着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佛陀说:你说因缘,我再问你,你现在因为能见的觉性现前,这个见性到底是因光明才产生见?因黑暗才产生见?因虚空才产生见?因堵塞才产生见?阿难啊!如果是因为光明才产生见,那就不该看见黑暗;如果是因为黑暗才产生见,那就不该看见光明。依此类推,因虚空或因堵塞产生见,也和因明因暗的道理相同。再者,阿难!这个见性又是缘于光明才有见?缘于黑暗才有见?缘于虚空才有见?缘于堵塞才有见?阿难啊!如果是缘于虚空才有见,那就不该看见堵塞;如果是缘于堵塞才有见,那就不该看见虚空。依此类推,缘于光明或缘于黑暗才有见,也和缘空缘塞的道理相同。
此正重明举体随缘之见性,仍自举体不变,非藉明暗塞空为因缘也。因者亲因,缘者助缘,秪是亲疎之别耳。
这正是要再次阐明,那随顺一切现象而显现的本体——能见的本性,它自身依然是本来清净、不曾变异的,并非需要借助光明、黑暗、堵塞、虚空这些条件作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或外在助力才存在。所谓的“因”,是指直接的内在根源;“缘”,是指辅助的外部条件,它们之间只是亲疏远近的分别罢了。
三、结显自性二:初、正示离过真体;二、结责滞著名相。
三、总结显示自性分为两部分:首先,直接揭示远离过错的真实本体;其次,总结并指出滞留在名称和现象上的问题。
今初。
现在开始。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要知道这种精纯的觉悟与微妙光明,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既非“是”也非“不是”,既非“对”也非“不对”。它超越一切表象,同时就是一切法的本质。
此中非因非缘,亦非自然二句,是双遮双破。非不自然一句,例应先有。非不因缘一句,是双炤双立。无非不非,无是非是二句,乃是遮炤同时,破立非别。离一切相句,牒上诸句,一总遮破。情执即一切法句,蹑上情执既破,当下炤立法体也。此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二语,贯通一切,圆融道理,罄无不尽,请更拈之。头手动摇,开合见无。动摇舒卷,离一切相也。非风幡动,仁者心动,即一切法也。彼不变者,元无生灭,离一切相也。身后舍生趣生,即一切法也。空体无方,离一切相也。在方器中,非无方空,即一切法也。指皆是物,无是见者,离一切相也。微细发明,无非见者,即一切法也。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离一切相也。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即一切法也。乃至下文,非和合生,离一切相也。非不和合,即一切法也。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离一切相也。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即一切法也。清净本然,离一切相也。循业发现,即一切法也。如来藏本妙圆心,十界俱非,离一切相也。如来藏元明心妙,十界俱即,即一切法也。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离一切相也。是即非即,即一切法也。以要言之,离一切相,即所谓终日随缘,终日不变。即一切法,即所谓终日不变,终日随缘。此是第五番彻底显性之文。
这里说的“非因非缘,亦非自然”这两句,是同时否定、破除两边的执着。“非不自然”这一句,照例应当先有。“非不因缘”这一句,是同时显现、建立两边。而“无非不非,无是非是”这两句,则是破除与显现同时,否定与建立并无分别。“离一切相”这一句,承接前面各句,总括性地破除执着。“情执即一切法”这一句,紧跟着说明:执着既已破除,当下便显现出法的本体。这“离一切相”与“即一切法”两句话,贯通一切道理,圆融无碍,没有哪一点不包含其中,请允许我再举些例子来说明。
头手的动作、开合,能看见其中并无实在的动与静——这是“离一切相”。并非风动、幡动,而是仁者你的心在动——这就是“即一切法”。那不变的真心,原本没有生灭——这是“离一切相”。身坏之后,舍去这一生,趣向下一生——这就是“即一切法”。虚空的体性没有固定方位——这是“离一切相”。在方形的器皿中,不能说没有方形的虚空——这就是“即一切法”。手指等一切皆是外物,没有那个“能见者”——这是“离一切相”。深入微细地体察发明,没有哪一样不是“能见者”——这就是“即一切法”。能见的功能、所见的对象,以及心中生起的种种相,都如同虚空中的幻花,本来就没有实体——这是“离一切相”。这能见的功能及其对象,原本就是觉悟的、微妙清净光明的本体——这就是“即一切法”。乃至下文所说的:并非因缘和合而生——这是“离一切相”。也并非不和合——这就是“即一切法”。在真实恒常的本性中,去寻求来去、迷悟、生死,完全了不可得——这是“离一切相”。生灭来去等现象,本来就是如来藏——这就是“即一切法”。本性清净本然——这是“离一切相”。随顺业力而显现——这就是“即一切法”。如来藏本具的微妙圆满真心,十法界的一切都不是它——这是“离一切相”。如来藏本具的光明心体之妙用,十法界的一切又都是它——这就是“即一切法”。如来藏那妙明真心的本源,既远离“是”也远离“非”——这是“离一切相”。而当下即是,又不是——这就是“即一切法”。
总而言之,“离一切相”,就是所谓的“终日随缘,终日不变”。“即一切法”,就是所谓的“终日不变,终日随缘”。这是第五番彻底显发真如本性的文字。
二、结责滞著名相。
执着于名相概念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虗空秪益自劳,虗空云何随汝执捉?
你现在怎么还在这些事上用心思,用世间那些争论不休的名词概念来分别理解?就像用手掌去抓握虚空,只会白费力气,虚空怎么会任凭你抓住不放呢?
妙性不可思议,言思路绝,唯直下观心,庶几有相应分。若欲措心思之言说议之,不啻撮摩虗空矣。
微妙的佛性无法用思维理解,言语和思虑都无法触及,唯有直接观照自心,或许能有相应之处。如果想用思维去揣摩、用言语去议论,那就像用手去抓取虚空一样徒劳。
九、约二妄合明显见性非见三:初、引昔致疑;二、对理征破;三、正示见性。
九、通过两种虚妄结合来显明见性并非所见之物,分为三部分: 第一、引用过去的疑问来引发思考; 第二、对照道理进行追问破除误解; 第三、正式指明见性的本质。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尝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阿难向佛陀禀告说:“世尊!您说这微妙的觉悟本性,既不是因也不是缘。可是世尊!为什么您过去常常对比丘们宣说,能见的本性需要具备四种条件才能产生,也就是因为虚空、因为光明、因为心念、因为眼睛?这其中的道理究竟该怎么理解呢?”
见性具四种缘者,谓眼识现行,须藉十缘方起,略但言四。此约虗妄见性,非今所明之真性也。妄见藉缘,自无实性,所以无我、我所,不同外道邪妄因缘。若知无性之义,则知诸法本空,循业发现。若知循业发现,则知本如来藏。此因缘深义,所以徧为通、别、圆教作根本也。而阿难执文昧旨,尚未达于因缘即空,又安能知即假、中耶?四缘含十缘者,空缘、明缘,含于境缘。心之一字,具含六缘,谓作意缘、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种子依、开导依也。眼即根缘。若以常途四缘收此十缘者,种子为亲因缘,自相分境为所缘缘,开导依为等无间缘,余七并本质境皆为增上缘也。
要理解见性需要四种条件,是因为眼识要生起作用,必须依靠十种条件才能产生,这里只是简略说成四种。这是针对虚妄的见性来说的,并不是现在要说明的真实本性。虚妄的见性依赖条件而生,自身并没有实在的本性,所以没有“我”和“我所”的区别,这和外道那种错误的因缘观不同。如果明白了“无自性”的道理,就会知道一切现象本来空寂,只是随着业力而显现。如果明白随业显现的道理,就会知道这一切原本就是如来藏。这种因缘的深奥义理,正是为什么它能普遍作为通教、别教、圆教的根本依据。而阿难却执着文字、不明白真义,还没有通达“因缘即是空”的道理,又怎么能进一步了知“即假”和“中道”的义理呢?
这里说的四种条件包含了十种条件: - “空”和“明”这两种条件,属于“境缘”的范畴。 - “心”这一个字,包含了六种条件,即:作意缘、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种子依、开导依。 - “眼”则是指根缘。
如果按照通常所说的四缘来归纳这十种条件: - 种子属于亲因缘, - 自相分境属于所缘缘, - 开导依属于等无间缘, - 其余七种条件以及本质境都属于增上缘。
二、对理征破二:初、直明昔说随情;二、正显见性非缘。
**二、对道理的追问与破除(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直接说明以往说法是随顺世俗情见;** **第二部分:真正显示见性并非因缘所生。**
今初。
现在开始。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佛说:阿难!我所说的世间种种因缘现象,并非最究竟的真理。
诸佛说法常依二谛,依于世谛名随情说,依第一义名随智说,双显二谛名随情智说。今明向日所说,是以世谛破邪计耳,非谓第一义中实有因缘也。
诸佛说法总是依据两种真理:依据世俗真理叫做随顺众生情见而说,依据究竟真理叫做随顺智慧而说,同时显明两种真理叫做随顺情智而说。现在要说明的是,先前所说的内容,只是用世俗真理来破除错误见解罢了,并非认为究竟真理中真的存在因缘关系。
二,正显见性非缘。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則應)二相俱名不見(矣)。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因明有见者,虗妄眼识,徧计执情也。明暗俱见者,识精见分,依他起性也。见分如第二月,自与月影不同。
能够看见光明与黑暗的,是虚妄的眼识,属于执着分别的妄情。而那个既能看见光明又能看见黑暗的觉知之性,是识的精微见分,属于依他缘起的性质。这个见分好比第二个月亮,它本身就和水中月影不同。
三、正示见性二:初、直示真性;二、腾疑细释。
三、正式开示能见的本性,分为两部分:第一,直接指出真实的本性;第二,针对疑问详细解释。
今初。
现在开始。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因此,阿难!你现在应当明白:看见光明的时候,能见的本性并不是光明;看见黑暗的时候,能见的本性并不是黑暗;看见虚空的时候,能见的本性并不是虚空;看见堵塞的时候,能见的本性并不是堵塞——这四种道理已经成立。你还应当知道:当能见之性去观照所见之物时,能见的本性并不等同于所见的对象;能见之性本就超越能所对待,连“能见”这个概念都无法触及它。既然如此,又怎么能用因缘、自然以及和合这些现象层面的概念来解释它呢?你们这些声闻弟子,智慧狭小、见识短浅,不能通达清净无染的实相真理。我现在教导你,你应当好好思惟,不要在这微妙的觉悟之路上懈怠疲倦。
此既为辨相分之非见分,因更点示见分之非自证也。明暗塞空等,总是相分。见闻觉知等,总是见分。于一自证体上,妄起见相二分。离却自证本体,何处更有二分。而此二分,终非自证本体。如于一月,妄见二月。离却月体,何处更有二月。而此二月,终非一月真体。故曰:汝复应知,见性起于见分之时,见性非是见分。当知见性,犹离见分之妄。见分所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喻如真月,起于二月之时,真月非是二月。当知真月,犹离二月之妄。二月所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又取下文喻意贴之。眼眚之时,眼非是眚。眼犹离眚,眚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也。盖见精带妄,已非因缘自然,及和合相。况此真见性耶。此真见性,即名清净实相。以其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故也。离一切相者,喻如真月,无二月相。即一切法者,喻如二月,唯真月体。此见非见之性,亦复如是。性其并见分而非之,方可并相分而即之。所当善思,而深自荐取。以此即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真体故。即是一门超出妙菩提路。
这段内容是在说明,能够辨别现象的部分(相分)并非能觉知的部分(见分),并进一步点明,能觉知的部分也并非那个真正的觉知本体(自证体)。光明、黑暗、堵塞、虚空等等,都属于现象部分(相分)。看、听、感觉、认知等等,都属于能觉知的部分(见分)。在一个觉知本体上,错误地生起了能觉知和所觉知这两部分。离开了觉知本体本身,哪里还有这两部分呢?而且,这两部分终究不是觉知本体本身。就像对着一个月亮,错误地看成两个月亮。离开了月亮本身,哪里还有两个月亮呢?而这被误认的两个月亮,终究不是那个真实唯一的月亮。所以说:你应当知道,觉知的本性在显现为能觉知的部分(见分)时,觉知的本性并不是那个能觉知的部分。要知道,觉知的本性,尚且远离能觉知部分的虚妄。能觉知的部分尚且无法企及它,又怎么能再用因缘、自然以及和合等现象来解释它呢?这好比真实的月亮,当它被看成两个月亮时,真实的月亮并不是那两个月亮。要知道真实的月亮,尚且远离两个月亮的虚妄。那两个月亮尚且无法企及它,又怎么能再用因缘、自然以及和合等现象来解释它呢?再结合下文的比喻来理解。眼睛有毛病(生翳)的时候,眼睛本身并不是那个毛病(翳)。眼睛尚且远离那个毛病,毛病本身无法企及眼睛。又怎么能再用因缘、自然以及和合等现象来解释它呢?因为,即便是带有虚妄的“见精”,也已经不是因缘、自然及和合等现象所能解释的了,更何况这真正的觉知本性呢?这真正的觉知本性,就叫做清净实相。因为它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同时又当下就是一切事物。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好比真实的月亮,并没有两个月亮的表象。当下就是一切事物,好比那两个被误认的月亮,其本体就是那个真实的月亮。这个“能见之性并非所见之相”的本性,也是如此。只有将这个本性,连同能觉知的部分(见分)也一并超越和否定,才能同时将现象部分(相分)也一并当下体认和融摄。这里需要好好思考,并深刻地自我领会和把握。因为这正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的真实本体,也就是那一条能够超脱一切、通向微妙觉悟的殊胜道路。
二、腾疑细释二:初、阿难腾疑;二、如来细释。
二、提出疑问并详细解释(分两部分): 第一、阿难提出疑问; 第二、如来详细解释。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阿难尊者向佛陀禀告说:“世尊!就像您之前为我们开示因缘、自然、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我的心仍未完全通达。如今又听闻‘能见的自性并非所见现象’这样的深义,反而更加困惑。恳请您以广大的慈悲,赐予我们智慧之眼,开示这本来清净光明的觉悟本心。”说完这番话,他流着泪恭敬礼拜,等候佛陀的教导。
此问特求发明见见非见之义,故下答云: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的是见见非见。释文有人从此判作酬三摩请,绝不与上章相蒙,可谓昧文失旨,错谬甚矣。问中和合不和合与因缘自然,一往似同,再研则别。一往同者,因缘是和合义,自然是不和合义。再研别者,因缘单约随缘之用,是正教所申;自然单计不变之体,是外道所昧。若谓一分不变之体,一分随缘之用,交互成事,名为和合;若谓不变者自不变,随缘者自随缘,判然各别,名不和合。此二通于内外大小,须以三印一印等简其邪正偏圆,兹不繁述,可以意知也。阿难闻佛责云: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但因缘自然已缘破斥,和合不和合义犹未发明,故曰心犹未开。又既未达性体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妙,则虽闻说非因缘,非自然,亦未了彻,故曰心犹未开也。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者,于见精义,尚自领会未彻,况此更加一层深奥乎。然如来初番直指见性是心非眼,已的指此见相二分所依体性,正是第一见字。是故失灯眼而不灭,得灯眼而不生,手开合而不开合,头动摇而不动摇,年迁变而不迁变,随颠倒而无减失,乃至无缩无舒,无断无续,无是无非,非自然,非因缘,而结之以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皆是于随缘中,指出常不变性。无奈阿难觌面错过,仅作见精领会,仍自领会不亲切耳。然此第一见字之体,若未领会,则于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等戏论,决定摆脱不出。故答文中,但以二妄合,明显此见性,终日在妄,终日恒真。达此性体,则和合及不和合,皆悉远离矣。
这个问题特意请求阐明“见见非见”的道理,所以下面的回答中说:这真正的见性之见,怎么还能用觉、闻、知、见这些名相来称呼呢?所指的正是“见见非见”。解释这段经文时,有人从这里开始判定为答复关于三摩地的请求,认为与上一章完全不相干,这可以说是误解了文义、错失了宗旨,是大错特错的。
问题中提到的和合与不和合,以及因缘与自然,乍一看似乎相同,再深入研究则有区别。乍一看相同的是:因缘代表着和合的意思,自然代表着不和合的意思。再深入研究其区别是:因缘单指事物随缘而起的功用,这是佛教正法所阐明的;自然单指那不变的本体,这是外道所迷惑不解的。如果认为有一部分不变的本体,和一部分随缘的功用,二者交互作用形成万事万物,这就叫做和合;如果认为不变的就是不变,随缘的就是随缘,两者截然分开,各不相关,这就叫做不和合。这两种观点(和合与不和合)在佛教内外、大小乘各派中都有涉及,需要用“三法印”、“一实相印”等标准来辨别其是邪是正、是偏是圆,这里不详细展开,可以意会理解。
阿难听到佛陀责备说:“为什么又提起因缘、自然以及和合这些名相呢?”但因为因缘和自然的道理已经被破斥过了,而和合与不和合的含义还没有阐明,所以说他心里仍然没有开解。再者,既然还没有通达那本性之体既能随缘变化又保持不变的奥妙,那么即使听到说“非因缘、非自然”,也没有彻底明了,所以说他心里仍然没有开解。
至于说“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是因为他对于“见精”的含义尚且领会不透彻,何况这又增加了一层更深的奥义呢?然而,如来最初直接指出见性是属于心而非眼睛,这已经确切地指出了见分和相分所依赖的那个本体,正是“见见非见”中第一个“见”字所指的。所以,灯灭时见性不灭,灯亮时见性不生;手开合时见性不开合;头摇动时见性不动摇;岁月变迁时见性不变迁;即使心念颠倒,见性也无减损缺失,乃至没有收缩舒展,没有断绝连续,没有是也没有非,不是自然,不是因缘,最后归结为“离一切相,即一切法”,这些都是从随缘的现象中,指出那恒常不变的体性。无奈阿难当面错过,仅仅把“见精”当作一种功能来领会,而且领会得还不真切。
然而,如果对这第一个“见”字所指的本体没有领会,那么对于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等等戏论,肯定摆脱不了。所以在回答的文字中,只是通过两种虚妄(即“见妄”与“尘妄”)的合和,来显明这个见性——它整天处于虚妄之中,又整天恒常真实。能够通达这个本性之体,那么和合与不和合这些分别,就都能远离了。
二、如来细释三:初、诃诫许宣,二、合明二妄,三、显示归真。
二、如来详细解释分为三部分:第一、呵斥告诫并允诺宣说;第二、综合阐明两种虚妄;第三、显示回归真性。
初中二:初、经家叙意,二、如来诫许。
开头分为两部分:第一是记录者说明经文缘起,第二是如来告诫并应允。
今初。
现在开始。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
这时,世尊悲悯阿难和在场的大众,准备为他们详细解说那殊胜的密咒总持法门,以及种种禅定境界中微妙的修行途径。
陀罗尼,此云总持,谓总一切法,持一切义也。大陀罗尼者,所谓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即下文阴、入、处、界七大,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是也。以阴、入、处、界七大等法,随拈一种,皆即全体如来藏性,皆能总一切法,持一切义,故名大陀罗尼。依此熏修,则为种种三昧,所谓眼根三昧乃至意根三昧,色尘三昧乃至法尘三昧,眼识三昧乃至意识三昧,持地三昧乃至唯识三昧,故名诸三摩提。一一三昧,无非全性起修,全修在性,皆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十方如来一门超出,故名妙修行路也。将欲敷演者,前文显示见性,大蕴已彰,余疑无几,今将乘此并显一切法性也。葢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中,皆以眼见居首,见性既尔,余性可知,故当徧历诸法,备显藏性,开圆顿解,以为真修之本矣。
陀罗尼,汉语称为总持,意思是总摄一切法门,持守一切义理。大陀罗尼,指的是法界广大总相的法门本体,也就是下文所说的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等,都是如来藏微妙真实的真如本性。因为五阴、六入、十二处、七大等法,随便举出其中一种,都完全体现整个如来藏的本性,都能总摄一切法、持守一切义,所以称为大陀罗尼。依照这个法门熏习修持,就能成就种种三昧,也就是眼根三昧乃至意根三昧,色尘三昧乃至法尘三昧,眼识三昧乃至意识三昧,持地三昧乃至唯识三昧,因此称为诸三摩提。每一种三昧,无不是从全体本性发起修行,全体修行不离本性,都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十方如来同从这一法门超出世间,所以称为微妙的修行道路。将要展开说明的原因是:前文已经显示了见性的道理,大义已经彰显,剩下的疑问不多,现在要乘着这个基础一并显明一切法的本性。在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中,都以眼根所见居首,见性既然如此,其余根性的道理可以推知,所以应当普遍经历一切法,完备地显示如来藏性,开启圆顿的见解,以此作为真实修行的根本。
二,如来诫许。
如来告诫并允诺。
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炤,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告诉阿难说:你虽然记忆力强,但只是增加了广博的见闻,对于止息妄念、微细观照的修持方法,心中还没有真正明了。你现在仔细听,我这就为你详细解说开示,也让将来所有烦恼未尽的众生,都能证得觉悟的果位。
此责其闻法而不观心,不能通达全性之修也。奢摩他微密观炤者,即是圆顿止观。始从名字,终至究竟,靡不繇之。而今但事强记,则有闻无慧。所以不了全性所起之止观,不达见见非见之体性也。
这是批评他听闻佛法却不观照自心,未能通达全体心性所起的修行。所谓“奢摩他微密观照”,即是圆融顿悟的止观法门。从最初听闻名相开始,直至最终成就佛果,无不依此修行。如今却只知强行记诵文句,便成了有闻听而无智慧。所以不能明了全体心性所生起的止观,也无法通达“能见之性非关眼见”的本体实相。
二、合明二妄二:初、直示二妄;二、进退合明。
二、合并说明两种虚妄:第一部分、直接开示两种虚妄;第二部分、深入推演合并阐明。
初中二:初、总标,二、别释。
开始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总体概括,其次分别解释。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繇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阿难!一切众生之所以在世间生死轮回,都是因为两种颠倒的错误认知,这些认知随时随地生起,又随着各自的业力流转不息。是哪两种错误认知呢?第一种,是众生因各自不同的业力而产生的虚妄见解;第二种,是众生共同业力所形成的普遍虚妄见解。
一切众生者,九法界众生也。轮回世间者,同居世间、分段轮回、方便实报世间、变易轮回也。二、颠倒分别见妄者,即指别业、同分二妄见也。二皆是惑,所谓见、思、尘沙、无明也。当处发生者,有惑即必有业,所谓见、思发有漏善恶不动诸业,尘沙发无漏偏真业,无明发亦有漏亦无漏二边业也。当业轮转者,有业即必有苦,所谓见、思业同居轮转,尘沙业方便轮转,无明业实报轮转也。惑、业、苦三,如恶叉聚,不相暂离。又惟心所现全体虗妄,无所从来,无所至去,故言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也。别业妄见者,唯独自见。同分妄见者,与众同见。同别虽殊,虗妄则一。一切众生于念念中,皆悉具此同别二种妄见,所以妄受轮回。然终日在二妄中,而见性依然如故。此所谓见见非见,悟之则轮回息矣。
一切众生,指的是九法界的众生。所谓轮回世间,包括共住的世间、分段生死轮回、方便与实报的世间、以及变易生死轮回。第二点,颠倒分别的虚妄见解,就是指个体与共业两种妄见。这两种都是迷惑,也就是所谓的见惑、思惑、尘沙惑和无明惑。当处发生的意思是,有迷惑就必然有业力,所谓见惑和思惑引发有漏的善业、恶业以及不动业,尘沙惑引发偏向真谛的无漏业,无明惑则引发既有漏又无漏的两边业。当业轮转的意思是,有业力就必然有苦果,所谓见思业的果报是在共住世间轮回,尘沙业的果报是在方便世间轮回,无明业的果报是在实报世间轮回。迷惑、业力、苦果这三者,就像恶叉树的果实聚在一起一样,一刻也不分离。再者,这一切都是心识所显现的全体虚妄,没有真实的来处,也没有真实的去处,所以说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个体妄见,是只有自己看见的。共业妄见,是与大众共同看见的。共业与个体虽然不同,但虚妄的本质是一样的。一切众生在每一个念头中,都完全具备这两种共业与个体的妄见,所以才虚妄地承受轮回。然而,众生终日处于这两种妄见之中,而能见的本性却依然如故。这就是所谓的“能见之性见到妄见,而非妄见本身”,若能觉悟这一点,轮回便止息了。
二、别释二:初、释别业妄见;二、释同分妄见。
二、分别解释两种妄见:第一、解释个人独有的虚妄见解;第二、解释众人共有的虚妄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又復)名為何等?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之與)見(二)俱(是)眚(而)見。(此)眚(者,元)非(有)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尤不應言)於是中有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什么叫做个别的错觉呢?阿难!就像世间的人眼睛患有红色翳障,夜里看灯光时,会另外看见圆形的光影重叠着五种色彩。你觉得如何呢?这夜晚灯光所显现的圆影,究竟是灯光的颜色呢?还是视觉产生的颜色?阿难!如果这是灯光的颜色,那么没有眼病的人为什么看不见同样的景象?而这圆影只有患病的人才能见到。如果这是视觉产生的颜色,那么视觉本身已经成了颜色,那患病的人看见圆影时,(又该)称作什么呢?再者,阿难!如果这圆影离开灯光另外存在,那么旁观屏风、帐幔、桌案、席垫时也应该有圆影出现。如果离开视觉另外存在,就不应该是眼睛所能看见的,为什么患病的人能用眼睛看见圆影呢?所以应当知道,颜色确实在灯上,视觉的毛病造成了光影,光影(和)视觉(两者)都(是)翳障(所)造成的错觉。(这)翳障(原本)不(是)病,终究不该说圆影是灯或是视觉,(更不该说)在这当中存在既不是灯也不是视觉的东西,就像第二个月亮既不是月亮的本体也不是月亮的影子。为什么呢?第二个月亮的景象是捏弄眼睛所造成的。有智慧的人不会说:这捏弄的根源是形状或不是形状、是离开视觉或不是离开视觉。这里的情况也是这样,是眼睛的翳障所造成的,现在想要认定什么是灯、什么是视觉呢?更何况去分别既不是灯也不是视觉。
此中文有四节:从初至五色重叠,是立例以显别见;次于意云何至目见圆影,是征破以显虗妄;三、是故当知至非灯非见,是结显妄本依真;四、如第二月至非灯非见,是引喻更合前例。初文意者,先须以清净目喻于正智,以清净灯光喻于如如。盖见性圆满,光性圆满,无边无畔,无是无非,所谓无智外之如为智所证,无如外之智能证于如也。复次,目有三义,所谓慧眼、法眼、佛眼也。灯有三义,所谓真谛灯、俗谛灯、中谛灯也。见思惑是慧眼赤眚,妄于真谛灯上见有同居五阴五色重叠。尘沙惑是法眼赤眚,妄于俗谛灯上见有方便五阴五色重叠。无明惑是佛眼赤眚,妄于中谛灯上见有果报五色重叠。此约一喻竖论三惑也。又三惑当体全空,三惑皆属假名建立,三惑皆即不可思议。不达三惑本空,总名见思。不达三惑假名建立种种药病、无量因缘,总名尘沙。不达三惑体即法界,总名无明。此于竖三惑中横论三惑也。第二文者,明此圆影既非是灯是见,亦非离灯离见,全体虗妄,毫无实法。意显三土五阴既非正智如如,亦仍不离正智如如也。第三文中,色实在灯者,意显如如真理,本具法性五阴也。见病为影者,意显九界五阴,皆繇妄惑建立也。影见俱眚者,意显众生见有内身外境,能见所见,无非是妄也。见眚非病者,意显见见之时,见非是见也。盖见相二分,全依自证。故自证虽举体而成见相,其体不变。如眚影二妄,全依净目。故净目虽举体而成二妄,其目仍存。故曰见眚非病。正所谓终日在妄,终日恒真也。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者,收前第二征破之文,结显无是非是之义也。第四文者,更举二月之喻,以合前例。真月喻灯,二月喻五色重叠。非即月,故非体。非离月,故非影。犹上文所谓非是灯色,亦非离灯别有也。不应说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者,目仍喻目,揑喻赤眚。目本无揑,故不应说言是形。离目无揑,故不应说言非形。揑见二月,故不应说言离见。见体无揑,故不应说言离于非见。或此离字,应作是字,文更直捷。是形非形,约浮尘言。是见非见,约见精言。总犹上文所谓非是见色,亦非离见别有也。此亦如是下,举例再合月喻,结显此见惟是虗妄,文易可知。
这段文字可分为四个部分:从开头到“五色重叠”,是通过举例来显示分别之见;接着从“于意云何”到“目见圆影”,是通过追问破除以显示虚妄;第三部分从“是故当知”到“非灯非见”,是总结显示妄念根本依托真实;第四部分从“如第二月”到“非灯非见”,是引用比喻再结合前面的例子。
第一段的意思是:首先要用清净的眼睛比喻正智,用清净的灯光比喻如如。因为能见的本性圆满,光明的本性也圆满,没有边际,没有对立,没有是非对错。所谓没有智慧之外的真理需要智慧去证明,也没有真理之外的智慧能够证明真理。
其次,眼睛有三层含义,就是慧眼、法眼、佛眼。灯也有三层含义,就是真谛灯、俗谛灯、中谛灯。见思惑是慧眼上的红翳,错误地在真谛灯上看见有同居的五阴(五蕴)五色重叠。尘沙惑是法眼上的红翳,错误地在俗谛灯上看见有方便的五阴五色重叠。无明惑是佛眼上的红翳,错误地在中谛灯上看见有果报的五色重叠。这是从一个比喻纵向论述三种迷惑。
再者,这三种迷惑本身全是空的,三种迷惑都属于假名建立,三种迷惑都即是不可思议。不明白这三种迷惑本来是空,总称为见思惑。不明白这三种迷惑是假名建立的各种对治方法、无量因缘,总称为尘沙惑。不明白这三种迷惑的本体就是法界,总称为无明惑。这是在纵向的三种迷惑中横向论述三种迷惑。
第二段文字说明:这些圆影既不是灯也不是见,也不是离开灯和见之外的东西,全体都是虚妄,丝毫没有实在的法。意思显示三土五阴既不是正智如如,但也仍然没有离开正智如如。
第三段中,“色实在灯”的意思是显示如如真理,本来具足法性五阴。“见病为影”的意思是显示九界五阴,都是由妄惑建立起来的。“影见俱眚”的意思是显示众生所见的内身外境,能见和所见,无非都是虚妄。“见眚非病”的意思是显示在能见见到的时候,那个能见本身并不是病见。因为见分和相分,完全依托于自证分。所以自证分虽然全体显现为见分和相分,但其本体不变。就像眼翳和影象两种虚妄,完全依托于清净的眼睛。所以清净的眼睛虽然全体显现为两种虚妄,但眼睛本身仍然存在。所以说“见眚非病”。这正是所谓整天在虚妄中,却整天恒常处于真实。“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者”,这是收束前面第二段追问破除的文字,总结显示没有“是”与“非是”的对立含义。
第四段文字是:再举出二月的比喻,来结合前面的例子。真月比喻灯,二月比喻五色重叠。不是月亮本身,所以不是实体。没有离开月亮,所以不是别的影子。就像上文所说的“不是灯的色相,也不是离开灯另外有”。“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者”,眼睛仍然比喻眼睛,“捏”比喻红翳。眼睛本来没有“捏”,所以不应说是形状。离开眼睛就没有“捏”,所以不应说不是形状。因为捏而看见二月,所以不应说是离开能见。能见的本体没有“捏”,所以不应说是离开“非见”。或者这个“离”字,应该是“是”字,文意更直接。“是形非形”是从浮尘根来说。“是见非见”是从见精来说。总归就像上文所说的“不是能见的色相,也不是离开能见另外有”。“此亦如是”以下,是举例再次结合月亮的比喻,总结显示这个能见只是虚妄,文字容易理解。
二,释同分妄见。
第二种解释,是说明共同感知中的虚妄见解。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覩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珮玦,彗孛飞流负耳虹蜺,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什么是同分妄见呢?阿难!这阎浮提世界除了大海水之外,中间平坦的陆地上有三千洲渚,正中央的大洲从东到西算起来,较大的国家共有二千三百个,其余的小洲散布在海洋之中,这些地方有的有两三百个国家,有的只有一个、两个,乃至三十、四十、五十个国家。阿难!假如这其中有一个小洲只有两个国家,其中一国的人共同感受到恶缘的显现,那么这个小洲当地的众生,就会看见一切不祥的景象,或者看见两个太阳、两个月亮,其中甚至出现日晕月晕、珮玦形态的光环,彗星飞星、拖着长尾的异象,以及彩虹霓光等种种凶兆,但这些景象只有这一国的人看见,另一国的众生原本就看不见,也听不到这些事。
此虽正释同分妄见,然约此国,名之为同。若约彼国,依旧是别。可见若同若别,总惟一妄耳。晕者,恶气环于日月。适者,日月薄食。珮玦者,妖气近于日月,犹如环珮。彗者,星芒偏指。孛者,星芒四出。飞者,星忽移去。流者,光迹相连。负耳者,阴阳之气,背日如负,旁日如耳。虹者,晨朝所现。蜺者,晚暮所现也。
这里虽然是在解释共同错觉,但只限于这个国家,才称之为共同。如果放在其他国家来看,仍旧属于个别。由此可见,无论是共同还是个别,归根结底都只是一种错觉罢了。晕,是指日月周围环绕着不祥之气。适,是指日月发生薄蚀。珮玦,是指妖异之气靠近日月,形状如同环珮。彗,是指星辰的光芒偏向一侧。孛,是指星辰的光芒向四面散射。飞,是指星辰忽然移动位置。流,是指光芒的轨迹相连不断。负耳,是指阴阳之气,在太阳背后如同背负,在太阳旁边如同耳形。虹,是清晨出现的。霓,是傍晚出现的。
二、进退合明二:初、总示;二、别明。
二、进退合明分两部分:先说整体要义;再分别说明。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阿难!我现在为你用这两件事从正反两方面相互对照说明。
见虽有二,虗妄无殊。欲以易知例彼难知,使彼难知亦成易知。故须一进一退,方明其为妄也。葢灯上圆影之虗妄无实,最为易知,以不眚者多故。不祥境界之虗妄无实,已自难知,以同见者众故。然犹赖有彼国众生,不见不闻,可显是妄。至于二土依正,九界同观,若非如来自住三昧,安知一切皆同圆影。今以二事合明,方知一切能见所见,无非虗妄。而见见非见之性,则在妄恒真矣。
虽然有两种不同的看见,但它们的虚妄本质并无差别。想要用容易理解的例子来说明那难以理解的,使那难以理解的也变得容易明白。所以需要一进一退地分析,才能显明它们都是虚妄的。
这是因为灯上圆影的虚妄不实,最容易理解,因为眼睛没毛病的人大多知道。而不祥境界的虚妄不实,已经比较难理解了,因为同时看见的人很多。但幸好还有那个国家的众生,他们既看不见也听不见,可以显明这是虚妄的。
至于两个国土的依报与正报,九法界众生共同看见的景象,如果不是如来安住于正定之中,又怎能知道这一切都如同灯上圆影般虚妄呢?现在将这两件事合在一起说明,才知道一切能见的与所见的,无非都是虚妄。而那能看见“看见本身”却并非被妄见所染的真心本性,则是在虚妄之中永远真实的。
二、别明二:初、进别例同;二、退同例别。
二、分别说明两种方式:第一、从进展角度分别举例说明相同原理;第二、从回归角度以相同原理举例说明差异。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似前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家之)勞,非(是外)色所造。然(而)見(此)眚者,終無見咎。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雖)似現前(之)境元(非外境,即)我覺明見(體)所緣(之)眚,(是以)覺(體所起)見(聞覺知)即(名為)眚。(而)本覺明心(能)覺(此見與見)緣(者,終)非眚(也。故此)覺(其)所覺(之)眚(者,此)覺(斷)非(墮在)眚中,此實(所謂)見見(之性)。云何復名覺聞知見?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體之)眚,非(是)見(此)眚者(之真見也)。彼見真精(其)性(元)非眚者,故不(得)名(之為)見。
阿难!就像那些众生因个别业力产生的虚妄见解,注视灯光中显现的圆影,虽然像是眼前的景象,终究是那个观看者眼睛有毛病所成的幻象。眼病就是视觉功能疲劳产生的错觉,并非外在的色相所造成的。然而,能够觉察到这个眼病的人,终究没有视觉的过错。以此类推,你现在用眼睛看见的山河国土以及一切众生,都是无始以来视觉病态所形成的。能见的视觉与所见的对象,虽然像是显现在眼前的境界,其根源并非外在环境,而是我们本具的觉悟光明之见体所缘取的病态影像,所以觉悟本体所生起的见闻觉知就叫做眼病。而本来的觉悟明澈之心能够觉察这个能见与所见的因缘的,终究不是眼病。因此,这个能觉察所觉知的眼病的觉悟,绝对不堕落在眼病之中,这就是所谓的“能见之性看见能见本身”。怎么还能称之为觉、闻、知、见呢?所以,你现在看见我、看见你自己以及一切世间的十类众生,都只是视觉本身的病态显现,并不是那个能够觉察这眼病的真实能见。那个真实精纯的能见之性,其本性本来就不是眼病,所以不能称之为“见”。
此进目眚一人之别业妄见,以例阿难一人之同分妄见,而深明见见非见也。文亦三节:初至终无见咎,是重举前所立例;次例汝今日至觉闻知见,是正例阿难之见;三、是故汝今至故不名见,是结显在妄恒真也。初文终无见咎者,咎亦是病,见若果病,云何能见于眚?犹上文所云,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此正指于眚而不眚,在妄恒真之见性也。次文以目观见四字,即虗妄见分,例上眚瞩也。山河国土及诸众生,即虗妄相分,例上圆影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者,言此能见之见分,所见之相分,同是见家之病,超例上文终彼见者,目眚所成也。见与见缘,似现前境者,追例上文虽似前境也。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者,例上眚即见劳,非色所造也。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乃至云何复名觉闻知见者,例上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第三文者,汝今见我之见字,即上见明、见暗、见空、见塞之见字,指能见之见分,如目眚也。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指所见之相分,如圆影也。见相二分,皆即见体之眚,而非是见此眚者之自体,如眚影皆非目也。彼见真精,虽终日在妄,而性元非眚,眚不能及,如目虽有眚,见性不失,故此见性,不得名之为见。既不名见,则亦不得名闻、名嗅、名甞、名觉、名知。然既是见性,则亦即是闻性、嗅性、甞性、觉性、知性,此所以为常住真心,性净明体,而依此修行者,为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也。
这段是用一个人眼睛有翳障产生的错觉,来比喻阿难一个人和大众共同的错觉,从而深入说明能见的真见不同于错觉的妄见。文字也分三节:从开头到“终无见咎”,是重新举出前面建立的例子;接着从“例汝今日”到“觉闻知见”,是正式比喻阿难的见;第三、从“是故汝今”到“故不名见”,是总结显示在妄见中恒常真实的见性。 初文中“终无见咎”的“咎”也是病的意思,如果能见的真见本身是病,怎么能看见翳障呢?就像上文所说的,那个有翳障的人看见圆影,这该叫做什么呢?这里正是指那个能见翳障而自身没有翳障、在妄见中恒常真实的见性。 第二段文中“以目观见”这四个字,就是指虚妄的能见部分(见分),比喻上面“眚瞩”的意思。“山河国土及诸众生”,就是指虚妄的所见相状部分(相分),比喻上面的“圆影”。“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者”,是说这个能见的见分和所见的相分,同是能见本性上的病,超越性地比喻上文“终彼见者,目眚所成也”。“见与见缘,似现前境者”,追溯比喻上文“虽似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者”,比喻上文“眚即见劳,非色所造也”。“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一直到“云何复名觉闻知见者”,比喻上文“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 第三段文中,“汝今见我”的“见”字,就是上文“见明、见暗、见空、见塞”的“见”字,指能见的见分,如同眼睛有翳障。“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指所见的相分,如同圆影。见分和相分,都是能见本体上的翳障,而不是能看见这个翳障的见性自体,如同翳影都不是眼睛本身。那个真实的见性精体,虽然整天处在妄见中,但其本性原本不是翳障,翳障影响不到它,如同眼睛虽然有翳障,但能见的本性并没有失去,所以这个见性,不能把它叫做“见”(指妄见)。既然不能叫做“见”,那么也就不能叫做“闻”、叫做“嗅”、叫做“尝”、叫做“觉”、叫做“知”。然而它既然是见性,那么也就是闻性、嗅性、尝性、觉性、知性,这就是为什么它是常住真心,是本性清净光明的本体,而依照这个来修行,就是大佛顶首楞严王三昧。
二、退同例别。
退到同类中比较差异。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起於)見聞覺知虗妄病緣,(所以)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阿难,就像那些众生共同产生的虚妄见解,可以类比为个人因执着而产生的错觉。好比一个眼睛生病的人,与一国之人所见相同:病人眼中所见的圆影,是眼疾造成的幻象;一国之人共同看见的不祥景象,则是众人共业所感的显现。这两种现象,都是由于无始以来执着虚妄所见而产生的。
以此类推,无论是阎浮提的三千大洲、四方大海、这个娑婆世界,乃至十方一切有烦恼的国土及其中众生,其实都是本自清净觉悟、无有烦恼的微妙真心,(因为)产生了见、闻、觉、知这些虚妄的病态因缘,(从而)在虚妄中和合而生,也在虚妄中和合而死。
此先退一国之同分妄见,例同一人之别业妄见。然后总退十方依正之同分妄见,皆例同一人之别业妄见也。一国之人虽多,若以余国望之,可例一人。一国所造业瘴,可例一人所有赤眚。一国所见不祥,可例一人所见圆影。如此重重虗妄,俱是无始见妄所生,更无他因也。例阎浮提下,展转推至十方,一一退例别业妄见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者,例上一人之目,即前文见见非见第一见字。见闻觉知虗妄病缘者,例上目中赤眚,即前文第二见字。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者,例上灯光圆影,即前文所举明暗空塞等相是也。诸有漏国者,同居国有见思漏,方便国有尘沙漏,果报国有无明漏。诸众生者,九法界众生。妄生妄死者,同居分段生死,方便果报变易生死也。历此同别二例,而见见非见之性,昭若日月矣。
这里先推究一国共同的错觉,类比同一人个别的错觉。然后总体推究十方世界依报正报的共同错觉,都类比同一人个别的错觉。一国的人虽然多,如果从其他国家的角度来看,可以类比一个人。一国共同造作的业障,可以类比一个人眼睛的红翳。一国共同看见的不祥景象,可以类比一个人看见的圆影。这些层层叠叠的虚妄现象,都是无始以来的错觉所产生,并没有其他原因。从阎浮提开始推演,逐步扩展到十方世界,每一个都推究类比为个别的错觉。
所谓“同是觉明无漏妙心”,是类比上面所说的一个人的眼睛,也就是前文“见见非见”中的第一个“见”字。所谓“见闻觉知虚妄病缘”,是类比上面所说的眼睛里的红翳,也就是前文“见见非见”中的第二个“见”字。所谓“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是类比上面所说的灯光圆影,也就是前文所举出的明暗、空塞等现象。
“诸有漏国”是指:凡圣同居土有见思烦恼的漏,方便有余土有尘沙烦恼的漏,实报庄严土有无明烦恼的漏。“诸众生”是指九法界的众生。“妄生妄死”是指:同居土的分段生死,方便土和实报土的变易生死。经过这样共同和个别的两类推究,那“见见非见”的真实本性,就像日月一样清晰明白了。
三、显示归真。
揭示回归真实。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此承上文二妄合明。既是全真起妄,在妄恒真。则知今欲返妄归真,别无他术。秪须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而分段变易二生死因,即便灭除。菩提不生灭性,当体圆满。方知清净本心,本觉常住,非关修证之所得矣。然欲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须要达此见见非见之性。葢此见性,非但不是明暗空塞等相分,亦复不是见闻觉知等见分。如真月,总非二月。而此见相二分,离于真性,别无自体。如二月,实惟一月。若知正见二月之时,真月元不曾坏。又知只此二月,实惟真月。则决不以手扭此二月,欲令和合。亦决不以手挽此二月,欲令远离矣。凡夫贪逐色香味触,如扭月令合。二乘诃弃三界五欲,如挽月令开。诸和合缘,是分段生死因。不和合缘,是变易生死因也。
这段内容承接上文,将两种虚妄合在一起说明。既然一切都是从真实中显现虚妄,那么在虚妄之中,真实始终存在。由此可知,如今想要回归真实、远离虚妄,并没有别的特殊方法。只需要远离一切“和合”的因缘以及“不和合”的状态,那么导致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的两种根源,便会随之消除。那本自具足、不生不灭的觉悟本性,当下就圆满显现。这时才明白,清净的本心、本有的觉悟,是永恒常在的,并非依靠修行造作才能获得。
然而,想要真正远离“和合”与“不和合”的种种因缘,必须透彻了悟这“能见之性”并非“所见之相”的道理。因为这个能见的本性,不仅不是明暗、空塞这些所见的景象,也不是见、闻、觉、知这些能见的作用。就好比真实的月亮,绝不是水中的两个月亮倒影。而能见的“见分”与所见的“相分”这两部分,离开了真实的本性,并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就像水中的两个月亮,其实只是一个真月的映现。如果知道当我们正看见水中二月时,真实的月亮本身从未损坏;又明白眼前这二月,其实就是真月的显现,那么我们就绝不会用手去搅动水月,想让它们合而为一;也绝不会用手去拨开二月,想让它们彼此远离。
凡夫贪恋追逐色、声、香、味、触等尘境,就像用手搅动水月想让它合并,这是执着“和合”。二乘行者厌弃三界、远离五欲,就像用手拨开二月想让它们分离,这是执着“不和合”。执着于“和合”的因缘,是导致分段生死的根源;执着于“不和合”的因缘,则是导致变易生死的根源。
十、破和合不和合余疑,显见性离过绝非,法尔现证二:初、责迷;二、征破。
十、破除和合与不和合等剩余疑惑,显明见性远离过失、断绝错谬,自然现前证悟。分两部分:一、责问迷执;二、追问破除。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阿难,你虽然先前已经悟到本觉的灵妙光明本性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形成的,但还没有明白这个觉悟的根本既不是由和合产生,也不是由不和合产生。
计自然者,谓相分外别有见分可得,则成神我。外道计因缘者,谓相分外别无见分可得,则成无我。小宗计和合者,谓不生灭性与生灭相两相夹杂。计不和合者,谓生灭相与不生灭性绝不相干。总属戏论分别,由其不了全真起妄,全妄即真,于中实无是非是义故也。佛知阿难必怀此计,故责迷而征破之。
那些主张自然的人,认为在事物的表象之外,还有一个能感知的“见分”可以单独存在,这就落入了“神我”的邪见。外道主张因缘的人,则认为在事物的表象之外,根本没有一个能感知的“见分”可得,这就落入了“无我”的断见。小乘宗派主张和合的人,认为不生不灭的本性与生灭的现象是相互混杂在一起的。主张不和合的人,则认为生灭的现象与不生不灭的本性是完全不相干的。这些都属于没有意义的戏论和分别,都是因为不明白全部的真实会显现为虚妄,而全部的虚妄其本质就是真实,在这其中,实际上并没有“是”或“不是”这样的对立概念。佛陀知道阿难心里必定存有这些计度分别,所以先点破他的迷惑,然后逐一追问并破除这些错误见解。
二、征破二:初、破和合;二、破非和合。
二、追问破除两种观点:第一、破除和合之说;第二、破除非和合之说。
初中一:初、牒疑,二、正破。
第一部分的开始:一、提出疑问,二、正式破除。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阿难!我现在再用眼前的现象问你:你至今仍然认为,世间一切由妄想和合、种种因缘所生的现象,怀疑那求证觉悟的心也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吗?
上文所云和合妄生、和合妄死,秪是世间妄想诸因缘性,所谓眚边事耳,非谓所证菩提妙心亦藉和合起也。汝既未悟众生本证菩提心体,必将疑其和合起矣,故须还借前尘以破其非。
之前所说的和合虚妄而生、和合虚妄而死,只是世间妄想所生的种种因缘性质,也就是所谓眼病所见的幻相罢了,并不是说所证得的觉悟妙心也依靠和合才能生起。你既然还没有领悟众生本来具足的觉悟心体,一定会怀疑它是依靠和合才产生的,所以还需要借用前面所说的外境尘相来破除这个错误见解。
二、正破,又二:初、破和;二、破合。
二、正式破除,又分两部分:初、破除“和”的观念;二、破除“合”的观念。
今初。
现在开始。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那么你当下这个灵明清净的见性本质,是和光明融合呢?还是和黑暗融合?是和通达融合呢?还是和阻塞融合?如果说是和光明融合,且看当你观察光明时,光明显现在眼前,这见性又混杂在何处?光明之相可以辨认,那混杂的部分又是什么形貌?如果说这混杂的部分不是见性,那怎么能看见光明呢?如果就是见性本身,又怎能看见自己的见性呢?倘若见性本是圆满自足的,哪里还需要与光明融合?如果光明已是圆满自足的,也不应与见性融合。见性必然不同于光明,二者混杂便会失去它们本来的性质与名称。混杂而失去光明本性,说“与光明融合”是不合理的。那些黑暗、通达以及种种阻塞的情况,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和者,如水土相和。先总列四句,次单就明和广破,后例结余三句也。初文可知。次文言若汝见精与明和者,且汝观明之时,正当明相现前,何处杂有见精耶?若使见精明相果是二物,分既各有可辨,杂又作何形像?若明果非见者,云何能见于明?若明果即见者,云何可见其见?必其见性圆满,何处更可和明?若复明相圆满,不合更容见精相和。况见精既必异于明相,今使相杂,则双失彼见性明相二种名字。杂既失于明相见性二名,当知和明断非义矣。例结可知。葢使见精明相果有二物,方可说和说合。既惟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可说和合耶?
和,就像水和土混合在一起。先总体列出四种情况,接着单独针对“明与见和合”这一点展开详细驳斥,最后类推总结其余三种情况。第一部分的文意容易理解。第二部分说:假如你的见精与光明和合,那么当你观察光明的时候,正是光明相显现于眼前,这其中又混杂着见精在何处呢?如果见精与光明相确实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分开时既然各自可以辨认,混杂在一起又会呈现什么形状呢?如果光明确实不是见精本身,那它怎么能被看见呢?如果光明就是见精本身,那又怎么能看见这个“见”本身呢?假若见性是圆满自足的,哪里还需要再与光明和合?假若光明相是圆满自足的,也不应该再容纳见精与之和合。更何况见精既然必定与光明相不同,现在让它们相互混杂,就会同时失去“见性”和“光明相”这两种名称。混杂既然使明相与见性这两种名称都失去了,那就应该知道,说见与明和合是绝对没有道理的。类推总结其余情况也是如此。如果见精与光明相确实是两个独立的事物,才可以讨论和合。既然它们都只是觉悟的、微妙清净、光明朗照的本体,又怎么能说和合呢?
二,破合。
破除和合的观点。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再者,阿难!你如今那微妙清净的能见本性,是与光明相合呢?还是与黑暗相合?是与通达相合呢?还是与阻塞相合?如果说是与光明相合,那么到了黑暗的时候,光明之相已经消失,这能见之性便不会与种种黑暗相合,又怎能看见黑暗呢?如果看见黑暗时并不与黑暗相合,那么说它与光明相合也就应当不能看见光明。既然不能看见光明,又怎么说是与光明相合呢?明了光明并非黑暗,那黑暗、通达以及一切阻塞等情形,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合者,如函盖相合。亦先总列四句,次单就明合广破,后例结余三句也。初文可知。次文言若见精与明合者,暗时明灭,此见不应又与暗合。葢明暗相反,如圆异方,不可圆葢更合方函也。既不与暗合,不应见暗。若许见暗,不须暗合。应许明合,不必见明。然既许明合,不必见明,云何现在与明遇合之时,仍了于明,而非了于暗耶?例结可知。
所谓“合”,就像盒子和盖子相互吻合。这里也是先总体列出四种情况,接着专门针对“与明相合”这一点展开详细辨析,最后类推总结其余三种情况。开头的部分容易理解。接下来文中说:如果这个能见的精微作用与光明相合,那么黑暗来临时光明消失,这个能见的作用就不应该再与黑暗相合。因为光明与黑暗性质相反,就像圆形与方形不同,不可能一个圆盖子又去吻合一个方盒子。既然不与黑暗相合,就不应该能看见黑暗。如果承认能看见黑暗,就不需要与黑暗相合。那么也应该承认与光明相合时,不必看见光明。然而,既然承认与光明相合却不必看见光明,为什么现在与光明相遇相合的时候,仍然能清楚辨认光明,而不是辨认黑暗呢?其余三种情况可以依此类推理解。
二、破非和合二:初、转计;二、破斥。
二、破除非和合说分两部分:先说明对方的转计观点;再进行破斥。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阿难对佛说:“世尊!依照我的思考,这个微妙的觉悟本元,和那些外缘尘境以及内心的种种思虑,难道不是和合而成的吗?”
前责迷中,业已并拂不和合义。今阿虽承上破和合文,更复转计见见非见之性,迥然超于见相二分之外,故曰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缘尘指相分,念虑指见分。此譬如闻说真月非是二月,遂谓二月之外别有一真月也。
之前指出错误认知时,已经一并否定了“和合”的说法。现在阿难虽然承接上文破除“和合”的论述,却又转而认为能见之性超越了见与相这两种分别,所以说它和种种外缘尘境以及心识思虑不是和合的吗?这里“缘尘”指的是事物的表象,“念虑”指的是能认知的作用。这就像听人说真正的月亮不是水中的月影,就以为在月影之外另有一个真实的月亮。
二、破斥,又二:初、破非和,二、破非合。
二、批驳,又分两部分:首先批驳“不是和合而成”,其次批驳“不是聚合而成”。
今初。
现在开始。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佛陀说:你现在又说,觉知的本性不是因缘和合而生。我再问你:这个精妙的见性如果并非和合而成,那么它是与光明不相合呢?还是与黑暗不相合?是与通达不相合呢?还是与阻塞不相合?如果见性与光明不相合,那么见性与光明之间必然存在界限。你仔细看看:哪里是光明?哪里是见性?在见性与光明之间,界限又在哪里呢?阿难!如果在光明的边际中完全没有见性存在,那么见性与光明就互不相干,你连光明的形相在何处都不知道,界限又怎么成立呢?那些黑暗、通达以及种种阻塞的情况,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两物异处,方名不和。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更非两物。说和说合,已自不可,况说不和合耶?文相易知。
两样东西在不同地方,才叫作不和。原本都是觉悟的微妙清净光明本体,并非两样东西。说和合已经不对了,何况说不和合呢?文字表面的意思很容易明白。
二、破非合。
**楞严经文句白话翻译**
**二、破除“不是和合”的见解**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这精妙的见性并非由因缘和合而成——那么它究竟是不与光明结合?还是不与黑暗结合?不与通达结合?抑或不与闭塞结合?倘若它不与光明结合,那么见性与光明在性质上便相互违背,就像耳朵与光明原本互不接触一般。既然连光明现象所在之处都无法认知,又怎能辨别什么是结合、什么是不结合的道理呢?那些黑暗、通达以及种种闭塞的情形,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两不相干,方名不合,文义可知。别就见精显性竟。
二者互不干涉,才叫做不混合,文字含义可以理解。从见精的角度分别彰显真性的部分到此结束。
三、徧历阴入处界会理,为二:初、总示;二、别明。
三、逐一分析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以会通真理,分为两部分:初、总体说明;二、分别阐明。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阿难,你还没有明白,所有那些浮动、虚渺的幻化现象,都是在当下生起,也在当下消失。这些虚幻假相,它们的本性其实就是那灵妙觉悟、光明透彻的本体。 就连色、受、想、行、识这五蕴,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从眼对色、耳对声等十二处,再到眼识、耳识等十八界——都是因为各种条件暂时聚合,才虚妄地显现为“生”;条件一散,就虚妄地称为“灭”。 你却不知道,这些生灭、来去的现象,原本就是如来藏中那永恒常住、灵妙光明、如如不动、周遍圆满的妙真如性。在这真实常住的性体之中,去寻找什么来去、迷悟、生死,是根本找不到的。
此乘十番辨见,了知见性即是妙觉明体。因即徧例一切法性,一一无非妙觉明体,乃第六番彻底显性之文。广明一切因缘生法,无不即空假中也。一切浮尘诸幻化相者,徧指能所八法所成根身器界,皆如幻化。谓色香味触四尘,幻成地水火风四大。地水火风四大,幻成一切根身器界,即是因缘所生法也。当处出生者,如空中华,生无来处。随处灭尽者,刹那即灭,灭无去处,所谓我说即是空也。幻妄称相者,依于世谛,说有十界依正种种差别,所谓亦名为假名也。其性真为妙觉明体者,法法全是性体,如华性即空,二月之性即是真月,所谓亦名中道义也。如是乃至五阴等者,重申上文之意而广明之。所言诸幻相者,即是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耳。所言幻妄称相者,不过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耳。所谓其性真为妙觉明体者,以此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故耳。所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者,以其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故耳。略释文竟。然此为阴、入、处、界总提纲要之文,正所谓大陀罗尼,圆解借此而开,圆行依此而起。今须更加详释,俾一经宗趣,咸得焕然。复为四意:一、明何故用阴、入、处、界摄一切法;二、明何故首列五阴,不立五阴圆通,别列七大,反立七大圆通;三、明十法界皆论阴、入、处、界;四、明阴、入、处、界一一皆是大陀罗尼。
这段经文通过十次辨析“见”,让我们明白能见的本性就是那灵妙光明的觉悟本体。于是便以此类推一切事物的本性,发现每一个都无非是那灵妙光明的觉悟本体,这是第六次彻底显发本性的文字。它广泛阐明了一切由因缘和合而生的事物,没有不是同时具备空、假、中这三重道理的。
“一切浮尘诸幻化相”这句话,是普遍指那些由能感知和所感知的八种基本要素(四大与四微)所构成的身体和物质世界,它们都如同幻影一般。说的是色、香、味、触这四种细微物质,幻化成了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又幻化出一切身体和物质世界,这就是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
“当处出生”的意思,就像空中出现的花朵,生出时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来处。“随处灭尽”的意思,是刹那间就消失了,灭去时也没有一个实在的去处,这就是所谓的“我说即是空”(空谛)。
“幻妄称相”的意思,是基于世俗的道理,说有十种生命境界及其环境种种差别相状,这就是所谓的“亦名为假名”(假谛)。
“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的意思,是每一个事物全体就是本性本体,就像花的本性就是空,第二个月亮(水月)的本性就是真月亮,这就是所谓的“亦名中道义”(中谛)。
“如是乃至五阴等”这句话,是再次申明上文的意思并加以广泛说明。这里所说的各种幻化相状,就是指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所说的“幻妄称相”,不过是因缘和合,暂时虚假地显现;因缘分散,虚假地称之为消失罢了。所说的“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是因为这生灭、来去的现象,其根本就是如来藏,是永恒常住、灵妙光明、不动不摇、周遍圆满的灵妙真实本性啊。所说的“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是因为在那真实永恒的本性之中,去寻找来去、迷悟、生死这些现象,是完全找不到的。
简略的解释就到这里。然而,这段是总括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要点的文字,正是所谓的大总持法门,圆满的见解借此而开启,圆满的修行依此而发起。现在需要更加详细地解释,使整部经的宗旨和意趣,都能清晰明了。再分为四点来说明:第一,说明为什么用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来统摄一切法;第二,说明为什么经中首先列出五阴,却没有设立五阴圆通法门,反而另外列出七大,却设立了七大圆通法门;第三,说明十法界都离不开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第四,说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每一个都是大总持法门。
初意者,一真法性,惟如如理及如如智,本无能所之分。繇真如不守自性,不觉念起,而有无明,遂成能所二妄。一切见分,但有其名,名之为心。一切相分,有质可缘,皆名为色。当知名色二法,不出一真如心。但众生既在妄习,于此色心二法,迷情各有重轻。若二迷俱轻者,佛则为说名色法门,是色心俱合,但知一切惟是名色,则觅我我所,了不可得。若迷心重,迷色轻者,佛则为说五阴法门,是合色开心,令于妄心觅我我所,了不可得。若迷色重,迷心轻者,佛则为说六入及十二处法门,是合心开色,令于妄色觅我我所,了不可得。若二迷俱重者,佛则为说十八界法门,是色心俱开,令于妄色妄心觅我我所,俱不可得。向既以此显妄无性,今还约此以显无性之性,即是实性也。且阴入处界,不过名色二法开合之殊。名色二字,摄一切法,已无不尽。但说五阴亦摄一切法尽,但十二处亦摄一切法尽,但十八界亦摄一切法尽,况具说耶?今既具说阴入处界皆如来藏,更有何法而非藏性?是故备明此四科也。
最初的意思是,那唯一真实的法性,只有如如不动的理体和如如不动的智慧,本来没有能知和所知的分别。由于真如不守它本来的清净自性,不觉察中起了念头,于是产生了无明,这才形成了能知和所知两种虚妄。一切能见的部分,只是一个名称,我们称之为“心”。一切所见的部分,有实质可以攀缘,都称之为“色”。要知道,名和色这两种法,都不出一颗真如心之外。但众生既然处在虚妄的习气中,对于这色、心二法,迷惑执着的程度各有轻重。
如果对心和色两者的迷惑都比较轻的,佛就为他们讲说“名色”法门,这是将色和心合在一起说,只要知道一切不过是名和色,那么去寻找所谓的“我”和“我所拥有的”,就完全找不到了。如果对“心”的迷惑重,对“色”的迷惑轻的,佛就为他们讲说“五阴”法门,这是将色法合起来,而把心法分开说,让他们在虚妄的“心”上去寻找“我”和“我所拥有的”,结果了不可得。如果对“色”的迷惑重,对“心”的迷惑轻的,佛就为他们讲说“六入”以及“十二处”法门,这是将心法合起来,而把色法分开说,让他们在虚妄的“色”上去寻找“我”和“我所拥有的”,结果了不可得。如果对心和色两者的迷惑都很重的,佛就为他们讲说“十八界”法门,这是将色法和心法都分开来说,让他们在虚妄的色和虚妄的心上去寻找“我”和“我所拥有的”,结果都找不到。
前面既然用这些方法显示了虚妄法没有自性,现在又根据这些来显示这“无性”的本性,就是真实的法性。况且,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不过是名和色这两种法分开或合并说的不同形式。“名色”这两个字,已经能把一切法概括无遗。只说“五阴”也能把一切法概括尽,只说“十二处”也能把一切法概括尽,只说“十八界”也能把一切法概括尽,何况现在都详细说明呢?现在既然详细说明了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都是如来藏,那么还有什么法不是藏性呢?所以,才要完备地阐明这四科的道理。
第二意者,五阴与十八界既无别体,则十八界圆通即是五阴圆通。又色、心二法虽云互有开合,秪是曲晓迷情,其实性无开合,所以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如言色阴,则十八界皆色也;言受阴,则十八界皆受也;言想阴,则十八界皆想也;言行阴,则十八界皆行也;言识阴,则十八界皆识也。又六尘虽似唯指色阴,即是识家相分,即是造作迁流,即是妄想所现,即是六根所受,故一一尘皆具五阴。尘既全具五阴,则六根、六识一一全具五阴尤可知也。故下文于第一决定义中总示五浊妄相须破,于二十五圆通中别明十八界真性须显。当知破五浊妄相即是破十八界妄相,显十八界真性即是显五阴真性故耳。根圆通中即备明澄浊破阴功夫,而后文破五阴、超五浊仍是二十五种圆通之所通用,故不必更立五阴圆通也。又七大虽复别列,亦非阴、入、处、界之外更有别法。地、水、火、风、空五大及浮尘六根、胜义五根皆即色阴,见闻觉知即是受阴,识大即想、行、识三阴。又六根、六尘中所有坚相总名地大,所有湿相总名水大,所有煖相总名火大,所有动相总名风大,所有空相总名空大,六根见闻觉知总名根大,六识总名识大。既与十八界、五阴元无二法,但就妄情总别不同,亦得立之为所观境。于此七大境中亦皆圆破五阴,圆超五浊,是故须立也。
第二个意思是,五阴和十八界既然没有不同的本体,那么十八种圆通就是五阴的圆通。另外,色法和心法虽然说是互相分开或合并,这只是为了引导迷惑的众生,实际上它们的本性没有分开或合并,所以一法就是一切法,一切法就是一法。比如说到色阴,那么十八界都是色;说到受阴,那么十八界都是受;说到想阴,那么十八界都是想;说到行阴,那么十八界都是行;说到识阴,那么十八界都是识。再者,六种外境虽然好像只属于色阴,但它们是识的相分,是造作迁流,是妄想所显现,是六根所感受,所以每一种外境都具备五阴。外境既然完全具备五阴,那么六根、六识每一种都完全具备五阴就更可以明白了。所以下文在第一决定义中总体说明五种浊乱的虚妄相状必须破除,在二十五种圆通中分别阐明十八界的真实本性必须显现。应当知道破除五种浊乱的虚妄相状就是破除十八界的虚妄相状,显现十八界的真实本性就是显现五阴的真实本性。在六根圆通中已经详细说明了澄清浊乱、破除五阴的功夫,而后文破除五阴、超越五浊仍然是二十五种圆通共同通用的,所以不必再另外设立五阴圆通。另外,七大虽然另外列出,也不是在五阴、十二入、十二处、十八界之外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地、水、火、风、空五大以及浮尘六根、胜义五根都属于色阴,见闻觉知就是受阴,识大就是想阴、行阴、识阴。再者,六根、六尘中所有坚硬的相状总称为地大,所有湿润的相状总称为水大,所有温暖的相状总称为火大,所有运动的相状总称为风大,所有空无的相状总称为空大,六根的见闻觉知总称为根大,六识总称为识大。既然和十八界、五阴本来不是两种法,只是根据虚妄分别的总相和别相不同,也可以设立它们作为所观察的境界。在这七大境界中也都圆满地破除五阴,圆满地超越五浊,所以需要设立。
三、明十法界皆论阴、入、处、界者,又为三意:初、总示其名,二、明相皆虗妄,三、明性皆真实。初、总示其名者,佛法界、法性,非漏非无漏五阴,所谓真善妙色、第一正受、无上妙慧、真性解脱、一切智见。佛十八界,所谓佛眼、佛耳乃至佛意,佛色、佛声乃至佛法,佛眼识乃至佛身识为成所作智,佛意识为妙观察智,佛意根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菩萨法界,亦有漏亦无漏五阴,所谓净、不净色,乐、无乐受,我、无我想行,常、无常识。菩萨十八界,所谓法眼、法耳乃至法意,漏、无漏色乃至漏、无漏法,漏、无漏眼识乃至漏、无漏意识。声闻、缘觉法界,无漏五阴,所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乃至慧眼、慧耳、无漏十八界等。人、天法界,善有漏五阴乃至十八界等。四恶趣法界,恶有漏五阴乃至十八界等。二、明相皆虗妄者,十法界、阴、入、处、界,一一皆是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幻妄称相。何以言之?一心具足染净种子为因,染净诸法以为其缘。心外别无染净诸法,染净法外亦别无心。不了称迷,对迷说悟。迷故非染成染,悟故非净成净。若迷染因缘和合,虗妄有九法界相生,则佛法界之相随灭。若迷染因缘别离,虗妄名九法界相灭,则佛法界之相随生。若修德始觉有功,悟净因缘和合,虗妄有佛法界相生,则九法界之相随灭。若性德真如不守自性,悟净因缘别离,虗妄名佛法界相灭,则九法界之相随生。乃至三涂为染,人天为净;有漏为染,无漏为净;偏真为染,出假为净;二边为染,中道为净;但中为染,圆中为净。又见思为迷,空智为悟;躭空为迷,道智为悟;无明为迷,一切种智为悟。如此传传论于染净迷悟,传传各有和合别离,传传说于妄生妄灭。故曰:十法界阴入处界相,皆虗妄也。问曰:九界之相可名为妄,佛界妙相全合性真,云何亦名为妄?答曰:对迷说悟,对染说净,其体虽真,其名则妄。譬如演若达多,忽悟本头,非从外得。头虽是实,而悟得两字,全无实法,不过因于迷失而言之耳。所谓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此之谓也。三明性皆真实者,十法界阴,阴入处界,一一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其性真为妙觉明体。且如地狱,色心六交报境,来无所从,去无所至,众苦相貌,历然差别,总是惟心所现,因心成体,岂非即空即假即中。地狱尚即三德秘藏全体,况余趣耶。问曰,佛界之性,可名为真。九界之性,全属迷染,云何亦名为真。答曰,醉见转屋,屋实不转。迷南为北,方实不移。狂走怖头,头实不失。疑绳作蛇,绳原是麻。全水成氷,氷生元湿。清水成浊,浊外无水。故曰,观相元妄,观性元真。谓观性家之相,则无相非妄,故十界皆得名妄。若观相家之性,则无性非真,故十界皆得即真。此圆修圆证,极要纲宗。前文所明二种根本,不离一心。后文所明生死涅槃,唯汝六根,更非他物。亦得例云,惟汝六尘,惟汝六识,皆谓此也。关系非轻,不辞繁辨,观者谅之。
三、说明十法界都涉及五阴、十二入、十二处、十八界,又分为三层意思:第一,总体说明它们的名称;第二,说明这些现象都是虚妄的;第三,说明它们的本性都是真实的。
第一,总体说明名称:佛法界、法性,既不属于有漏也不属于无漏的五阴,指的是真善妙色、第一正受、无上妙慧、真性解脱、一切智见。佛的十八界,指的是佛眼、佛耳乃至佛意,佛色、佛声乃至佛法,佛眼识乃至佛身识是成所作智,佛意识是妙观察智,佛意根是大圆镜智、平等性智。菩萨法界,是既有漏也无漏的五阴,指的是净与不净色,乐与无乐受,我与无我想行,常与无常识。菩萨的十八界,指的是法眼、法耳乃至法意,有漏、无漏色乃至有漏、无漏法,有漏、无漏眼识乃至有漏、无漏意识。声闻、缘觉法界,是无漏的五阴,指的是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乃至慧眼、慧耳、无漏十八界等。人、天法界,是善有漏的五阴乃至十八界等。四恶趣法界,是恶有漏的五阴乃至十八界等。
第二,说明现象都是虚妄的:十法界中的五阴、十二入、十二处、十八界,每一个都是因缘和合而暂时产生,是虚妄地出现;因缘离散,就虚妄地称为消灭,这些幻化不实的现象称之为“相”。为什么这么说呢?一心之中本来就具足染污和清净的种子,这是内在的因;染污和清净的各种事物境界,是外在的缘。心之外并没有独立的染净诸法,染净诸法之外也没有独立的心。不明白这个道理就称为迷惑,相对于迷惑才说觉悟。因为迷惑,所以本非染污却成了染污;因为觉悟,所以本非清净却成了清净。如果迷惑与染污的因缘和合,虚妄地有九法界的现象产生,那么佛法界的现象就随之隐没。如果迷惑与染污的因缘离散,虚妄地称为九法界的现象消灭,那么佛法界的现象就随之显现。如果通过修行功德,开始觉悟并产生作用,觉悟与清净的因缘和合,虚妄地有佛法界的现象产生,那么九法界的现象就随之隐没。如果本性具足的德能——真如不固守它清净的自性,觉悟与清净的因缘离散,虚妄地称为佛法界的现象消灭,那么九法界的现象就随之显现。乃至三恶道是染污,人天是清净;有漏是染污,无漏是清净;偏于空性的真如是染污,出假涉俗是清净;执着于空有二边是染污,中道是清净;但中(偏于中道)是染污,圆融中道是清净。又如,见思惑是迷惑,证悟空性的智慧是觉悟;沉溺于空是迷惑,道种智是觉悟;无明是迷惑,一切种智是觉悟。这样层层递进地讨论染净、迷悟,每一层都各有因缘和合与离散,每一层都在说虚妄的生起与消灭。所以说:十法界中五阴、十二入、十二处、十八界的现象,都是虚妄的。
有人问:九法界的现象可以称为虚妄,但佛界的微妙现象完全符合本性真实,为什么也叫做虚妄呢?回答是:相对于迷惑才说觉悟,相对于染污才说清净,它的本体虽然真实,但“觉悟”、“清净”这些名称概念本身也是虚妄的。好比演若达多,忽然觉悟自己本来有头,并非从外得到。头虽然是真实的,但“悟得”这两个字,完全没有一个实在的法可得,不过是因为曾经迷失而这样说罢了。所谓“用虚妄的言说来显发真实,但虚妄与真实二者同属虚妄”,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说明本性都是真实的:十法界中的五阴、十二入、十二处、十八界,每一个本来都是如来藏,是常住、微妙光明、不动摇、周遍圆满的妙真如性,这个本性真正是微妙觉悟的明觉本体。就拿地狱来说,色身与心识交互感召的苦报境界,来无所从,去无所至,种种痛苦的相貌,清清楚楚地差别显现,但这一切都是唯心所现,依心而成立体相,这难道不就是即空、即假、即中吗?地狱尚且就是法身、般若、解脱三德秘藏的整体,何况其他的法界呢?
有人问:佛界的本性,可以称为真实。九法界的本性,完全属于迷惑染污,为什么也称为真实呢?回答是:喝醉的人看见房屋旋转,房屋其实并没有转。误把南方当作北方,方向其实并没有移动。发狂奔跑、害怕自己没头,头其实并没有丢失。把绳子疑心成蛇,绳子原本是麻。全部的水结成冰,冰生起时其根源仍是湿性。清水变成浊水,浊水之外并没有另外的水。所以说,观察现象的根源是虚妄的,观察本性的根源是真实的。意思是,从本性的角度来看现象,那么没有一个现象不是虚妄的,所以十法界都可以称为虚妄。如果从现象的角度来观察其本性,那么没有一个本性不是真实的,所以十法界都可以当下即是真实。这是圆顿修行、圆顿证悟极其重要的纲领宗旨。前文所说明的两种根本,都不离一心。后文所说明的生死与涅槃,只是你的六根,而不是其他东西。也可以类推说,只是你的六尘,只是你的六识,都是指这个道理。这其中的关系非常重大,所以不嫌繁琐地加以辨析,请读者体谅。
四、明阴入处界一一皆是大陀罗尼者,且如色阴,既云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而此藏性从来无有分剂,无有方隅,不可割裂,不可分配,故随举一微尘色,皆即藏性全体所成,皆即具于藏性全用。如一微尘,一切微尘亦复如是。如一色阴,一切诸阴、诸入、处、界亦复如是。譬如日轮炤四天下,随一一人各见全日之体,随其一人所见全日之体,即具徧炤四洲之用。又随一刹那顷所见日之全体大用,即是亘古亘今尽未来际之体用也。惟其随举一色即是藏性全体大用,故得色为法界,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受、想、行、识为法界,乃至根、尘、识等为法界亦复如是。又五阴为大陀罗尼者,此经虽不立五阴圆通,然四教四念处观,皆依五阴用,四念处收。今二十五种圆通罄无不尽,而圆教四种念处皆不思议,一念处一切念处,一切念处一念处,尚总十方三世一切佛法,持十界权实一切诸义,更何法义而不以此为总持耶?六、入为大陀罗尼者,如眼入即空、假、中,即空故名慧眼,即假故名法眼,即中故名佛眼,故曰:尽大地是山僧一只眼。阿那律陀乐见炤明金刚三昧,即是依此眼入如来藏性而修,亦可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我亦从中证,非惟那律陀。岂可谓斯义独在耳门?特以阿难一向多闻,今即示以从闻思修胜妙方便,所谓秪须就路还家,不用改弦易辙耳。倘胜劣情见未忘,全堕众生徧计妄想。况圆通之义,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知所观之境虽别,所显之谛何殊?迷时妄说有六,悟则尚不名一。眼之实性即余五根实性,亦即六尘实性,亦即六识实性,亦即五阴七大实性。若遇当机,亦可借阿那律陀备显初于见中入流亡所圆超五浊功夫,亦可于眼根圆通备显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无作妙德,故知即是大陀罗尼,即是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也。耳入为大陀罗尼,具如大士圆通,至文自知,无俟更说。鼻、舌、身、意亦可例知。六尘为大陀罗尼者,如色尘即空、假、中。即空故,名无漏色;即假故,名漏无漏色;即中故,名真善妙色。尽大地拈来是一微尘,一微尘即是全体法界。妙色密圆,具足三十二应等,如上说。余五尘亦可例知。六识为大陀罗尼者,如眼识即空、假、中。即空故,名一切智眼;即假故,名道种智眼;即中故,名一切种智眼。见觉明圆,具足三十二应等,亦如上说。余五识皆可例知。七大为大陀罗尼者,如地大即空、假、中。即空故,同居地一切皆平;即假故,方便地一切皆平;即中故,果报地一切皆平。妙莲华佛知见地,具足三十二应等,亦如上说。余六大皆可例知。故前文云: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此之谓也。于此会得,则性修妙旨思过半矣。
四、说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一一都是大总持法门:就拿色阴来说,既然说它本来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而这个藏性从来就没有分割,没有方位,不能割裂,不能分配,所以随便举一粒微尘色法,都是如来藏全体所成,都具备如来藏的全部作用。像这一粒微尘是这样,一切微尘也都是这样。像这一个色阴是这样,一切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也都是这样。好比太阳照耀四大部洲,随每一个人各自看见整个太阳的全体,随任何一个人所看见的太阳全体,就具备普照四洲的作用。又随任何一刹那所见太阳的全体大用,就是贯通古今直到未来无尽的体用啊。正因为随便举一色法就是如来藏全体大用,所以色法就是法界,一切法都归向色法,没有超过色法的;受、想、行、识作为法界,乃至根、尘、识等作为法界也都是这样。再说五阴作为大总持法门:这部经虽然没有另立五阴圆通,但藏、通、别、圆四教的四念处观,都依五阴起用,用四念处收摄。现在二十五种圆通法门无不穷尽,而圆教的四种念处都是不可思议的,一念处就是一切念处,一切念处就是一念处,尚且总摄十方三世一切佛法,持十法界权实一切义理,还有什么法义不能以此作为总持呢?六入作为大总持法门:比如眼入就是空、假、中三谛。即空所以叫慧眼,即假所以叫法眼,即中所以叫佛眼,所以说:整个大地是山僧一只眼。阿那律陀的乐见照明金刚三昧,就是依这个眼入如来藏性而修,也可以说:这是微尘数佛,一路涅槃门,过去诸如来,此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我也从中证,不单那律陀。怎么能说这个道理只在耳根一门呢?只是因为阿难一向多闻,现在就指示他从闻思修入手的殊胜方便,所谓只需就路还家,不用改弦易辙罢了。如果还有优劣分别的情见没有忘掉,就完全堕入众生的遍计妄想。何况圆通的意义,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由此可知所观的境界虽然不同,所显的真理有什么差别?迷的时候妄说有六,悟了连一也不立。眼的实性就是其余五根的实性,也就是六尘的实性,也就是六识的实性,也就是五阴七大的实性。如果遇到相应根机,也可以借阿那律陀的法门详细显示最初在见性中入流亡所、圆超五浊的功夫,也可以在眼根圆通中详细显示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无作妙德,所以知道这就是大总持法门,就是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啊。耳入作为大总持法门,详细内容如观世音菩萨圆通法门所说,到经文部分自然明白,不用再多说。鼻、舌、身、意也可以类推。六尘作为大总持法门:比如色尘就是空、假、中三谛。即空所以叫无漏色;即假所以叫漏无漏色;即中所以叫真善妙色。整个大地拈来是一粒微尘,一粒微尘就是全体法界。妙色秘密圆满,具足三十二应等功德,如上所说。其余五尘也可以类推。六识作为大总持法门:比如眼识就是空、假、中三谛。即空所以叫一切智眼;即假所以叫道种智眼;即中所以叫一切种智眼。见觉明净圆满,具足三十二应等功德,也如上所说。其余五识都可以类推。七大作为大总持法门:比如地大就是空、假、中三谛。即空所以同居土一切皆平等;即假所以方便土一切皆平等;即中所以果报土一切皆平等。妙莲华佛知见地,具足三十二应等功德,也如上所说。其余六大都可以类推。所以前文说:将要敷演大总持法门、诸三摩提妙修行路。指的就是这些。从这里领会,那么性德修德的微妙旨趣就明白大半了。
二、别明四:初、明五阴性;二、明六入性;三、明十二处性;四、明十八界性。
**二、具体说明四个方面:第一、说明五阴的本质;第二、说明六入的本质;第三、说明十二处的本质;第四、说明十八界的本质。**
初中二:初、总征,二、别释。
这段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总的提问,第二部分是分别解释。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阿难!为什么说五阴的本质就是如来藏微妙真实的本来面目呢?
梵语塞犍陀,此翻为蕴,古翻为阴。蕴谓积聚,阴谓覆盖也。凡夫五法积聚见思,覆盖真谛;二乘五法积聚尘沙,覆盖俗谛;菩萨五法积聚无明,覆盖中谛;佛界五法积聚恒沙称性福慧,覆盖法界。一切众生皆名为蕴,亦皆名阴。
二、別釋五:初、明色陰即藏性(至)五、明識陰即藏性。
二、分别解释五阴:第一、说明色阴即是如来藏性(至)第五、说明识阴即是如来藏性。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虗迥無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虗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更有一个)。阿難,(於中起滅)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為)華(於)空,旋合(自)見(其)眼。若無見者,出既翳(於虛)空,旋當(自)翳(其)眼。又見華時(華已出去),目應無翳(當號清明),云何(反以見)晴空(者)號清明眼?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难,就好比有人用清澈的眼睛仰望晴朗的天空,只见一片晴朗虚空,空无一物。这个人无缘无故地,眼睛一动不动地瞪视,以致产生视觉疲劳,就会在虚空中看见一些乱舞的花影,还有其他各种狂乱不实的景象。你应该知道,色阴的形成也是同样的道理。阿难,这些狂乱的花影,既不是从虚空中来的,也不是从眼睛里出来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阿难,如果花影是从虚空来的,那么它既然从虚空出来,也应该能回到虚空里去。如果它有出有入,那虚空就不再是虚空了。虚空如果不是虚空,它本身就不能容许花影在其中生起和消失,就像你的身体里容不下另一个阿难一样。阿难,如果花影是从眼睛出来的,那么它既然从眼睛出来,也应该能回到眼睛里。既然这花影的性质是从眼睛出来的,它就应该具备“能看见”的功能。如果它具备“能看见”的功能,那么它离开眼睛飞向虚空时,反过来应该能看见它自己的眼睛。如果它不具备“能看见”的功能,那么它出来时既然能遮蔽虚空,回去时就应当遮蔽自己的眼睛。再者,当你看见花影的时候(花影已经离开了眼睛),眼睛应该不再有翳障(应该被称为清明的眼睛),为什么(反而要把能看见)晴朗天空的(眼睛)才叫作清明眼呢?因此你应当明白,色阴本是虚妄的,其本质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然而有的独立自性。
此五阴文,一一皆有四节。从初至亦复如是,是举因缘生法,即总示中所称一切浮尘诸幻化相也。次是诸狂华至号清明眼,是明因缘即空,即总示中所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也。三、是故当知色阴虗妄一句,是明因缘假名,即总示中所谓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幻妄称相也。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一句,是明因缘即中,即总示中所谓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也。初文中,清净目,喻本觉真智;晴明空,喻真如妙理;唯一晴虗,迥无所有,喻寂光真境;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喻真如无始觉力,不守自性,不觉念起,而有无明,则于虗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喻寂光真境之中,妄见果报方便,同居三土,依正色法。故结合云:色阴当知亦复如是。形质可缘,名之为色,共十一法,即外六尘及内五根。依此虗妄色法,生灭分位差别,便有国土、劫数、正报、寿命种种延促不同,总名劫浊。此以九法界中佛界真善妙色,喻如晴虗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乃超劫浊。以佛法界中九界生死幻色,喻于空华微尘,劫数修短之相宛然,总名劫浊也。次文者,就喻简责无性,显其即空。若法说者,应云九界妄色非真如出,非正智生。若如出者,既从如出,还从如入。若有出入,即非真如。如若非如,自不容其色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若智出者,既从智出,还从智入,即此色性从智出故,当合有智。若有知者,去既为色于如,旋合自知其智。若无知者,出既障于真如,旋当自障其智。又见色时,智应无障,云何寂光名为种智?第三文点示十法界色总属假名。以华喻九界妄色,迷空为华,华无生相。以空喻佛界真色,华灭空生,空无生相。故皆是虗妄也。第四文非因缘非自然性者,直指如来藏性随缘不变,故非因缘;不变随缘,故非自然。今十界色阴皆本即是非因缘非自然之如来藏性也。下皆准知。
关于五阴的这段文字,每一部分都包含四个层次。从开头到“亦复如是”,是列举因缘所生之法,也就是总说部分所称的“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其次,从“是诸狂华”到“号清明眼”,是阐明因缘即空,也就是总说中所谓的“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在真实恒常的本性中,去寻求来去、迷悟、生死,是完全没有所得的。第三,“是故当知色阴虚妄”这一句,是阐明因缘假名,也就是总说中所谓的“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这些幻妄的现象被称为相。第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这一句,是阐明因缘即中道,也就是总说中所谓的“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在第一部分中,“清净目”比喻本有的觉悟与真实智慧;“晴明空”比喻真如的微妙真理;“唯一晴虚,迥无所有”比喻寂光真实的境界;“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比喻真如由于没有始觉的力量,不能安住于自性,不觉中念头生起,于是产生了无明,就在虚空中另外看见了狂乱的花;还有“一切狂乱非相”,比喻在寂光真境之中,妄自见到果报、方便、同居三土这些依报和正报的色法。所以总结说:“色阴当知亦复如是。”有形体质地可以攀缘的,就叫做“色”,共有十一种法,就是外在的六尘和内在的五根。依据这些虚妄的色法,其生灭变化和时间空间的差别,便有了国土、劫数、正报、寿命种种长短延促的不同,总称为“劫浊”。这里用九法界中佛界的真实、善妙、微妙的色法,比喻如同晴朗虚空中的十世,古今始终都不离当下的一念,这是超越劫浊的。用佛法界中九界的生死幻化之色,比喻如同空花微尘,劫数长短的相状宛然存在,总称为“劫浊”。
第二部分,是就着比喻来简别责问,显示其没有自性,阐明其“即空”的道理。如果用法义来说明,应当说:九界的虚妄色法,并非从真如生出,也非从正智生出。如果是从真如生出,既然从真如出,还应回归真如入。如果有出入,那就不是真如了。真如如果不是真如,自然不容许色相在其中起灭,就像阿难的身体不能容纳另一个阿难。如果是从智慧生出,既然从智慧出,还应回归智慧入,那么这个色性既然从智慧生出,应当含有智慧。如果它是有知的,那么它离开真如而成为色相后,反过来应当自己知道自己的智慧。如果它是无知的,那么它生出时既然障蔽了真如,反过来也应当障蔽自己的智慧。再者,当见到色时,智慧应当没有障碍,为何寂光境界中能称为一切种智呢?
第三部分,点明指示十法界的色法总归属于假名。用狂花比喻九界的虚妄色法,迷于虚空而见为花,花本身并无生起的真实相状。用虚空比喻佛界的真实色法,花灭则虚空显现,虚空本身也无生起的相状。所以说都是虚妄的。
第四部分“非因缘非自然性”,是直接指出如来藏性随缘而不变,所以“非因缘”;不变而能随缘,所以“非自然”。现在十法界的色阴,其根本都是这非因缘、非自然的如来藏性。下文都依此类推理解。
二、明受阴即藏性。
感受的阴蕴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晏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虗空选择来触。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是故当知受阴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手脚安适、身体调和舒畅,忽然间仿佛忘了自我存在,心性中没有顺逆分别。这人无缘无故用两只手掌在空中互相摩擦,就在两手之间虚妄地产生了粗糙、光滑、冷、热等各种感觉。感受的阴蕴,你应当知道也是如此。阿难,这些虚幻的触觉,既不是从虚空来的,也不是从手掌生出的。为什么呢?阿难,如果是从虚空来的,既然能触到手掌,为何不触到身体?虚空不应该有选择性地来接触。如果是从手掌生出的,那就不需要两手相合才产生;再说,如果是从手掌出来的,那么两手相合时手掌自己就知道,两手分开时这触觉就应当进入手臂、手腕乃至骨髓,也应该能觉察到它出入的踪迹。必定有一个能知觉的心,知道它出来、进去,自然就有一个东西在身体里往来,何必等到两手相合才知道,才叫做触觉呢?所以应当知道,感受的阴蕴本是虚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初文聊举手掌相摩一种触受,以例九界触缘生受,同此虗妄也。据法相宗,受是徧行五心所之一种,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徧与八识心王相应。若约六根领纳六尘,则有六受,一一各有苦受、乐受及不苦不乐受,成十八受。凡夫领纳同居六尘,二乘领纳方便六尘,菩萨领纳果报六尘,总是因缘生法。依此虗妄受阴,便有见浊。盖所受是尘,能受是托根之心,不了六受用根本如来藏,所以凡夫起有我见,二乘起无我见,权教菩萨起亦我亦无我见、非我非无我见,总名见浊也。此文本是举例,不是举喻。若欲作喻释者,则以性无违顺喻九界中佛界正受,以澁滑冷热喻佛界中九界幻受,澁喻三涂苦受,滑喻人天乐受,冷喻二乘枯受,热喻菩萨荣受也。次文显受即空,但破幻触无性者,触尚不可得,安得有受?言何待合知,要名为触者,要字训作方字,谓既有一物身中往来,则何待掌合有知之时,方名为触耶?余竝可知。
开头这段先用手掌互相摩擦产生触觉感受为例,说明九法界众生因接触外缘产生的感受,都同样虚妄不实。按照法相宗的说法,感受是五种普遍心理活动之一,它的特性是领纳顺境、逆境或不苦不乐之境,作用在于引发贪爱,普遍与八种心识相应。如果从六根领纳六尘的角度来说,就有六种感受,每一种又包含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共成十八种感受。凡夫领纳的是凡俗世界的六尘,二乘圣者领纳的是方便修行的六尘,菩萨领纳的是果报境界的六尘,这些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现象。依靠这种虚妄的感受积聚,就形成了见解上的浑浊。因为所感受的是外尘,能感受的是依托六根的妄心,不明白六种感受作用的根本其实是如来藏,所以凡夫生起有我的执着,二乘生起无我的执着,权教菩萨生起亦有亦无我、非有非无我的执着,这些都叫作见解浑浊。这段文字本是举例说明,不是比喻。如果要当作比喻来解释的话,可以用本性没有顺逆差别来比喻九法界中佛界的真实正受,用涩滑冷热来比喻佛界中示现的九法界虚幻感受——涩比喻三恶道的苦受,滑比喻人天善道的乐受,冷比喻二乘的枯寂感受,热比喻菩萨的兴盛感受。接下来这段是阐明感受本质是空,只要破除虚幻触觉没有自性——触觉尚且不可得,哪里还有感受呢?文中说“何待合知,要名為觸”的“要”字可以解释为“才”的意思,意思是既然有某物在身体中往来,那么何必等到手掌相合产生知觉的时候,才叫作触觉呢?其余部分依此类推即可明白。
三、明想阴即藏性。
**三、说明想阴即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澁;想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想蹋悬崖与说相类。是故当知,想阴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就像有人谈论酸梅,嘴里自然生出唾液;想象脚踩悬崖,脚心就会感到酸涩发软——想阴的道理也是这样。阿难,这种因谈论而生的唾液,不是从梅子产生的,也不是从口中进入的。为什么呢?阿难,如果是从梅子产生的,梅子自己就该能谈论,何必等人来说?如果是从口进入的,应当用口就能听见,何必等待耳朵?如果只是耳朵听见,这唾液为什么不从耳朵里流出来呢?想象脚踩悬崖的感觉,和谈论酸梅的道理是类似的。所以应当知道,想阴本是虚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它的本性是空寂的。
此亦聊举梅崖二境界想,以例十法界皆从想生也。想亦徧行五心所之一种,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若约六识取六尘境,则有六想,一一各有善恶无记三想,成十八想。凡夫于三界六尘,起贪瞋痴名恶,无贪瞋痴名善,非善非恶名无记。二乘沉空名恶,出假名善。菩萨分别二谛名恶,了达中谛名善。此等诸想,总无实境界性,惟是妄想以为因缘,更非异因。依此虗妄想阴,成烦恼浊。盖凡夫不了三界惟想,故生染着,有见思烦恼。二乘不了涅槃生死惟想,故生取舍,有尘沙烦恼。菩萨不了十界惟想,故缘理断九,有无明烦恼。总名烦恼浊也。若妄计想外有境,便于佛法界中,成九界妄想。如本无酢梅,口水妄出。若了达境惟是想,便于九法界中,显佛界真想。如知崖本无,酸澁何有?故曰:诸佛正徧知海,从心想生。次文中想蹋悬崖,与说相类者,当云:如是思蹋,非悬崖来,非足心入。若从崖来,崖合自思,何待人思?若从足入,足合自思,何待心想?若独心想,何故并足亦觉酸澁?余可知。
这里暂且举出梅子和悬崖两种境界的想象,以此类推十法界都是从想象产生的。想象也是普遍存在于五种心理活动中的一种,它的特性是对境界摄取影像,作用则是建立种种名称概念。如果从六识摄取六尘境界来说,就有六种想象,每一种又各有善、恶、无记三类想象,共成十八种想象。凡夫对三界六尘境界,生起贪瞋痴的称为恶想象,没有贪瞋痴的称为善想象,非善非恶的称为无记想象。二乘沉溺于空寂称为恶想象,出离假相称为善想象。菩萨分别真俗二谛称为恶想象,通达中道实相称为善想象。所有这些想象,都没有真实的境界体性,只是以妄想作为因缘,并没有其他原因。依据这种虚妄的想象阴蕴,就形成了烦恼浊。因为凡夫不明白三界只是想象,所以产生染着,形成见思烦恼。二乘不明白涅槃与生死只是想象,所以产生取舍,形成尘沙烦恼。菩萨不明白十法界只是想象,所以执着真理而断除九界,形成无明烦恼。这些都总称为烦恼浊。如果错误地认为想象之外存在真实境界,就会在佛法界中,形成九法界的妄想。就像本来没有酸梅,却凭空流出口水。如果了达境界只是想象,就能在九法界中,显现佛界的真实想。如同知道悬崖本不存在,酸涩感觉又从哪里来?所以说:诸佛的正遍知智慧大海,都是从心念想象中产生。接下来文中想象脚踏悬崖,与前面所说酸梅的例子道理类似,应当这样说:这种踩踏的感觉,不是从悬崖来的,也不是从脚心进入的。如果是从悬崖来的,悬崖应该自己能想象,何必等待人去想象?如果是从脚进入的,脚应该自己能想象,何必等待心去想象?如果只是心单独想象,为什么连脚也感觉到酸涩?其余可以类推。
四明行阴即藏性。
四种显现的运作变化,其实就是如来藏本性的体现。
阿難,譬如暴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若因水有,則此暴流性應非(即是)水(能)有(及)所有(之二)相,今應現在;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那湍急的水流,一波接着一波,前后相续不会互相超越,行阴也是如此。阿难,这流动的性质,不是从虚空中产生的,也不是由水本身决定的,但它又不等于水的本性,同时也不能离开虚空和水而单独存在。阿难,如果流动是因虚空而生,那么十方无尽的虚空,就都成了无尽的流水,整个世界自然都要被淹没;如果流动是因水而有,那么这湍流的性质就应该不是水,它应该能呈现出与水体不同的相状,并且现在就能被观察到;如果流动就等于水的本性,那么当水澄清平静的时候,它就应该不再是水了;如果流动是离开虚空和水的,可虚空之外并无其他存在,水之外也没有独立的流动。因此应当明白,行阴是虚妄不实的,它本质上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以流喻诸行,明其念念迁灭,后不至前,如波逐波,了不相及也。行以迁流造作为义,造作名有为相,有为之相,法尔迁流。统而言之,惟除六无为法,余一切假实色心,总名诸行。别而言之,色法十一,另属色阴;受心所法,另属受阴;想心所法,另属想阴;心王有八,另属识阴;其余四十九心所法,及二十四种不相应行,皆属行阴。于此诸法之中,取思心所为其首领。思亦徧行五心所之一种,令心造作为性,于善不善品等,役心为业,谓能取境正因等相,驱役自心,令造善等。若约六识,则有六思,一一各有善恶无记,成十八思。凡夫取三界境,造有漏业;二乘取偏空境,造无漏业;菩萨取出假境,造亦漏亦无漏业;亦复取中道境,造非漏非无漏业。此等诸思,总如暴流,依此虗妄行阴成众生浊。盖繇造有漏业名六凡众生,造无漏业名二乘众生,造亦漏亦无漏业名大道心成就众生,造非漏非无漏业名无上众生。无上众生可名非浊,余皆众生浊也。若不达流无实性,则佛法界便成九界,所谓法身流转名曰众生,如水涌成波。若了达水外无流,则九法界便是佛界,所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如波澄成水也。次文空喻真如,水喻藏识。若法说者,应云如是行阴不因真如而生,不因藏识而有,亦非即藏识性,非离真如藏识。如是,阿难!若行阴因真如生,则无尽真如成无尽妄行,诸佛如来亦被行阴之所迁流。若行阴因藏识有,则此行阴性非即是藏识,能有所有二相今应现在。若行阴即藏识性,则彼入灭受想定证择灭无为者,转识既不现行,反应非藏识体。若行阴离于真如藏识,则真如无外,藏识海外决无转识波浪。余文可知。
这里用流水比喻一切有为现象,说明它们刹那生灭不停,后念追赶不上前念,就像后浪推前浪,其实互不相干。“行”以迁流变化、造作生起为特征,凡是造作出来的都叫作有为法,有为法的本质就是迁流不息。总的来说,除了六种无为法之外,其余一切假名安立或实际存在的物质与精神现象,总称为“诸行”。具体分析的话:十一种色法,属于色阴;受心所法,属于受阴;想心所法,属于想阴;八种心王,属于识阴;其余四十九种心所法,以及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都属于行阴。在这些现象中,以“思”心所为行阴的核心。“思”也是遍行五种心所之一,它的特性是驱使心识进行造作,作用是在善、不善等不同性质的事情上役使心识,也就是能够抓取境界的相状,驱策自己的心去造作善、恶等行为。如果从六识的角度来说,就有六种思,每一种又各有善、恶、无记三种性质,共成十八种思。凡夫抓取三界的境界,造作有漏业;二乘圣者抓取偏空的境界,造作无漏业;菩萨抓取出假度众的境界,造作亦漏亦无漏业;同时也抓取中道境界,造作非漏非无漏业。所有这些“思”,都像奔腾的急流,正是依于这种虚妄的行阴,形成了众生浊。因为造作有漏业的是六凡众生,造作无漏业的是二乘众生,造作亦漏亦无漏业的是发大心的菩萨众生,造作非漏非无漏业的是无上众生。无上众生可以说不是浊,其余都是众生浊。如果不明白水流没有真实自性,那么佛法界就会被误解为九法界,也就是所谓“法身流转叫作众生”,就像水涌动成了波浪。如果透彻了悟水之外并没有独立的流水,那么九法界当下就是佛界,也就是所谓“只要离开虚妄的因缘,当下就是如如佛”,就像波浪平息回归于水。后面经文用虚空比喻真如,用水比喻藏识。如果直接说法义,应当说:这个行阴,不是从真如而生,也不是因藏识而有,既不就是藏识的本性,也不离开真如和藏识。是这样的,阿难!如果行阴是从真如生出来的,那么无穷无尽的真如就会变成无穷无尽的虚妄造作,连诸佛如来也要被行阴所迁流变化了。如果行阴是因藏识而有的,那么这个行阴的性质就应该不同于藏识,能生的藏识和所生的行阴两种相状现在就应该明显存在。如果行阴就是藏识的本性,那么那些证入灭受想定、获得择灭无为的圣者,既然转识已经不现行,反而应该没有藏识之体了。如果行阴是离开真如和藏识而独立存在的,可是真如没有内外之分,藏识的大海之外也绝不可能另有转识的波浪。其余文句可以类推。
五、明识阴即藏性。
五、说明识阴就是如来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如是虗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彼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虗空;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是故当知,识阴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取来频伽瓶,塞住瓶子的两个孔洞,里面装满虚空,带到千里之外去送给其他国家的人。你应该明白,识阴也是如此。阿难,这样的虚空,并不是从那边过来的,也不是从这里进去的。为什么呢?阿难,如果是从那边来的,那么那个瓶子里既然装走了虚空,原来瓶子的地方就应该缺少虚空;如果是从这里进去的,打开瓶塞倒转瓶子就应该看见虚空出来。所以你应当知道,识阴本是虚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以频伽瓶喻生死妄色,即第八识所执之亲相分胜义诸根是也。塞其两孔者,喻我法二执障于二空真如之理。满中擎空者,此空本与十方空性无二无别,喻生死妄色中并无实我实法,唯是如虗空之识性与十方佛之识性亦本无二无别。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者,喻执此虗妄色法往来六道舍生受生,乃至法执未忘出同居国入方便国,出方便国入果报国等。识阴当知亦复如是者,举法合喻也。以要言之,眼识之性妙觉湛然徧周法界,耳识乃至意识亦复如是。众生洞视不过分寸,秪因于生死妄色上我执炽然,致令空性无端成隔,如最小瓶。那律仅观大千,菩萨见百千界,亦因于九界妄色上法执未忘,致令微尘刹海不能圆炤。如以百千世界为一大瓶,惟佛了知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瓶即太虗,太虗即瓶,故得竖穷横徧,一念普观。今以佛法界中九界妄识如空中瓶相,九法界中佛界真识如瓶中空性,依此虗妄识阴成于命浊,惟佛寿命等于虗空,可名非浊也。第二文中,彼方此方兼喻横竖二义。喻横义者,彼方喻前阴,此方喻后阴。瓶有往来,空无出入,正显幻色有往来,识性无摇动也。喻竖义者,彼方喻同居土,此方喻方便土;彼方喻方便土,此方喻果报土。于本瓶地虗空不少者,正所谓无量众生出生死界而生死界不减;开孔倒瓶不见空出者,正所谓无量众生入涅槃界而涅槃界不增。若知生死界不减,涅槃界不增,则三土无非常寂光土,而法身寿命方为无量之无量矣。余文可知。
这里用频伽瓶比喻生死轮回中的虚妄色相,也就是第八识所执着的直接显现的微妙感官根身。堵住瓶子两个孔,比喻我执和法执障碍了人空与法空的真如真理。瓶中盛满虚空,这虚空原本与十方世界的空性没有分别,比喻生死虚妄色相中并没有真实的自我和真实的法,只是如虚空一般的识性,与十方诸佛的识性也本来没有差别。千里远行送去他国,比喻执着这虚妄的色法在六道中往来,舍弃旧的生命形态又投生新的形态,乃至法执未忘时,从凡夫共住的国土进入声闻缘觉的方便国土,又从方便国土进入菩萨的果报国土等等。“识阴当知亦复如是”这句话,是用具体事例来印证道理。简要来说,眼识的本性清净光明、周遍法界,耳识乃至意识也都是如此。众生看东西不过眼前尺寸之地,只因为在生死虚妄色相上自我执着强烈,使得本无障碍的空性无端被分隔,就像最小的瓶子。阿那律仅能观见一个大千世界,菩萨能见百千世界,也是因为在九法界的虚妄色相上法执还未忘怀,使得微尘数般的佛国刹土不能完全照见。就像把百千世界当作一个大瓶子,只有佛陀彻底了悟:一切色相的本质即是真空,真空的本质即是真色,瓶子就是太虚,太虚就是瓶子,所以能够穷尽时间与空间,一念之间普遍观照一切。现在用佛法界的角度说,九法界的虚妄识阴如同虚空中的瓶相;从九法界的角度看,佛界的真识如同瓶中的空性。依此虚妄的识阴形成了命浊,只有佛陀的寿命等同虚空,可以称为非浊。第二段文字中,“彼方”“此方”同时比喻横向和纵向两层含义。比喻横向义:彼方比喻前一个五阴身,此方比喻后一个五阴身。瓶子有来去,虚空没有出入,正是显示虚幻的色身有来去变迁,而识性本身并无动摇。比喻纵向义:彼方比喻凡圣共居的国土,此方比喻声闻缘觉的方便国土;彼方比喻方便国土,此方比喻菩萨的果报国土。“于本瓶地虚空不少”这句话,正是所谓无量众生出离生死界,而生死界本身并不减少;“开孔倒瓶不见空出”,正是所谓无量众生进入涅槃界,而涅槃界本身并不增加。如果知道生死界不减少、涅槃界不增加,那么三种国土无非常住寂灭的光明净土,而法身的寿命才是真正的无量之无量了。其余文字可以类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