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文句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谛 译经
明菩萨沙弥古吴智旭 文句
明菩萨比丘温陵道昉 参订
二、明六入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二、说明六种感官作用的性质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总体提问;第二是分别解释。
今初。
现在开始。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再者,阿难!为什么说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六种感知作用)从根本上就是如来藏微妙真实的本来性质呢?
梵云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根境二法,俱名为入。今但指六根,然不曰根而曰入,正取吸尘为义。凡夫入三界六尘,二乘入于真谛,菩萨入于俗谛,佛入中谛,皆名为入。此是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故云本藏性也。
梵语称为“钵罗吠奢”,中文意思是“入”,也称为“处”。根与境这两种法,都叫做“入”。这里只指六根,然而不称为“根”而称为“入”,正是取它吸收外境的意义。凡夫进入三界六尘,二乘进入真谛,菩萨进入俗谛,佛进入中谛,这些都称为“入”。这些都是因缘所生的法,既是空、也是假、也是中,所以说它本来即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二、別釋六:初、明眼入即藏性(至)六、明意入即藏性。
二、分别解释六入:第一、说明眼入就是藏性(到)第六、说明意入就是藏性。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就像那个眼睛因瞪视而疲劳的例子,眼睛本身和疲劳现象,其实都是觉悟本性在瞪视中产生的疲劳状态。由于明、暗两种虚妄的尘境,引发了见的功能在其中显现,摄取这些尘境现象,就叫做见性。但这个见的功能一旦离开了明暗两种尘境,终究没有独立的实体。所以,阿难,你应当知道:这个见的功能,不是从明暗而来,不是从眼根生出,也不是从虚空产生。为什么呢?如果它是从明而来,遇到暗时就应该消失,那就不该看见暗;如果是从暗而来,遇到明时就应该消失,那就不该看见明;如果是从眼根生出,就不需要依赖明暗才能显现——可见这个能见的本质,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如果说它从虚空生出,那么它向前能看见尘境现象,回转时就应该看见自己的眼根。再说,虚空自己观见,又和你的感官有什么关系呢?因此应当明白:眼入(视觉的感知作用)本是虚妄不实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六入文,一一亦有四节。今从初至名为见性,是明因缘所生法,即总示中所谓浮尘诸幻化相也。次从此见离彼至何关汝入,是明因缘即空,即总示中所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也。三、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是明因缘假名,即总示中所谓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幻妄称相也。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是明因缘即中,即总示中所谓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如来藏等也。下比准此例知。初文即彼目睛瞪发劳者,承上色阴初文言之。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者,人知瞪是目之劳相,而不知此清净目即是菩提之劳相也。盖上文借清净目以喻菩提,此则直指菩提本非目入,但是依菩提真起目入妄,不可唤目入妄作菩提真。譬如依目起劳,不可唤劳作目。前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正谓此耳。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者,正显目入是因缘所生法也。第四卷云: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发见,见精映色,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蒲萄朵浮根,四尘流逸奔色,即是此文注脚。须知明暗二尘,已属空华无性,况由此所发妄见,及所结浮胜二根,岂有实性可得?所云发见居中者,不过随情说耳。次文先直明其离尘无体,次检责其性本无生,无体无生,则因缘即空。三文意显说有眼入,不过是幻妄称相,若非幻妄,何故众生洞视,不过分寸?那律观于大千,菩萨见百千界,惟佛穷尽十方,靡所不瞩,于此无差别性之中,有此种种差别耶?四文明其本即非因缘非自然之如来藏性,故空假二义,俱得成也。惟其眼入,即空假中,故阿那律陀悟之,名为乐见照明金刚三昧。问曰:经文非明暗来等,旧皆用自他四性配释,今何不用?答曰:中论四性,推检无生,实与此经妙合。但经文显示无生,已甚分明,何必更添名相?
这段关于六入的论述,每一部分也包含四个层次。现在从开头到“名为见性”,是阐明因缘所生的现象,也就是总述中提到的“浮尘诸幻化相”。接着从“此见离彼”到“何关汝入”,是阐明因缘本质即空,也就是总述中说的“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在真实恒常的本性中,寻求来去、迷悟、生死,都了不可得。第三部分,“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是阐明因缘只是假名安立,即总述中所谓“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这些幻妄的现象只是暂时显现的相状。第四部分,“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是阐明因缘即中道实相,也就是总述中所说“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如来藏”等等。下文其他部分都可依此类推理解。
第一段文中“即彼目睛瞪发劳者”,是承接上文关于色阴初文的论述。“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的意思是:人们知道瞪视是眼睛的疲劳之相,却不知道这双清净的眼睛本身也是菩提真性中暂时显现的疲劳之相。上文是借清净的眼睛来比喻菩提,这里则直接指出菩提本不属于眼入的范畴,只是依于菩提真实而起眼入的虚妄,不能把眼入的虚妄当作菩提的真实。好比依眼睛而生疲劳,不能把疲劳当作眼睛本身。前文说“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正是这个意思。“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这正是显示眼入是因缘和合所生的现象。第四卷中说:由于明暗等两种现象相互对比显现,在微妙圆融的真性中,黏附澄澈的本觉而引发见的功能,见精映现色相,色相凝结形成眼根,眼根的根本被称为清净四大,由此得名眼体。如同葡萄串般的浮尘根,由色、香、味、触四尘组成,向外流逸追逐色境,就是这段文字的注解。要知道明暗两种尘相,本就如同空中幻花没有自性,何况由此引发的虚妄见性,以及所凝结的浮尘根与胜义根,哪里会有实在的自性可得呢?所说的“发见居中”,不过是随顺世俗情见而说的罢了。
第二段文,先直接阐明眼入离开了明暗等尘境就没有独立的自体,接着检视责求其本性本无生起。既然无体无生,就说明因缘本质是空。
第三段文的意旨在于显示,说有个眼入,不过是幻妄的现象暂时被称为相状罢了。如果不是幻妄,为什么众生的视力所及,不过尺寸之间?阿那律能观三千大千世界,菩萨能见百千世界,只有佛陀才能穷尽十方,无所不见,在这无差别的本性之中,却有如此种种的差别呢?
第四段文明白指出,眼入的本性就是那非因缘、非自然的如来藏性,因此,空和假这两种层面的道理,都能由此成立。正因为眼入即空、即假、即中,所以阿那律陀悟入这个道理,证得的境界名为“乐见照明金刚三昧”。
有人问:经文中所说“非明暗来”等句,以往的注解多用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这四性来配合解释,现在为什么不用呢?回答是:中观论里的四性推求检视诸法无生,确实与这部经的奥妙相合。但经文本身显示无生的道理已经非常分明了,何必再增添名相呢?
二、明耳入即藏性。
二、说明耳根的作用就是如来藏性的显现。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则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用两根手指紧紧塞住耳朵,耳根疲劳时就会在头脑里产生鸣响。这耳朵和疲劳感,其实都是觉悟心在执着作用下产生的幻相。因为动静两种虚妄的尘境引发听闻作用,执着吸收这些尘境现象,就形成了所谓的听闻功能。这个听闻功能一旦离开动静两种尘境,终究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所以,阿难,你要明白:这个听闻功能既不是从动静中来,也不是从耳根产生,更不是从虚空生出。为什么呢?如果是从静境中来,动境出现时就该消失,那就不该听到动的声音;如果是从动境中来,静境现前时就该消失,那就感觉不到静的状态;如果是从耳根生出,就应当不依赖动静,但这听闻功能本身并没有固定不变的特性。如果是从虚空生出,虚空有了听闻功能,就不再是虚空了。况且虚空自己听闻,又和你的耳入有什么关系呢?因此应当知道:耳入本是虚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存在的本性。
分文为四,准上可知。初文亦云瞪发劳相者,若从字便,此文应云塞发劳相,下文应云畜发劳相等。今从义便,故皆用瞪字:一者、为显真如不守自性,妄为明觉,喻之以瞪,其法易明;二者、正显无明一动,六根遂成,语不顿彰,起非先后故也。文皆易知,惟其耳入即空、假、中,故观音悟之,名为耳门圆照三昧。
我把这段经文分成四个部分来理解,跟上文的方法是类似的。第一部分经文里提到的“瞪发劳相”,如果按字面意思来理解,这里应该说“塞发劳相”,下文应该说“畜发劳相”等等。但现在我是根据它的含义来理解的,所以都用了“瞪”这个字:第一,是为了显示真如本性不会固守自己,而是虚妄地产生了明觉,用“瞪”来比喻,这个道理就容易明白了;第二,正是要显示无明一旦发动,六根就形成了,言语不能一下子说清楚,它们的产生也没有先后顺序。经文的意思都容易理解,只有耳朵这个感官的“入”是空、假、中三谛的道理,所以观音菩萨悟到了这一点,称之为“耳门圆照三昧”。
三、明鼻入即藏性。
三、说明鼻子的感知作用就是如来藏性的显现。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虗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用力猛吸鼻子,吸久了产生疲劳感,就会在鼻中感觉到凉飕飕的触受,并由此触受分辨出通畅、堵塞、空虚、实在等感受;乃至各种香气臭气,连同鼻子本身与疲劳之感,都是觉悟心性因过度专注而产生的疲劳现象。由于通与塞这两种虚妄尘境,引发嗅闻的功能居于其中,吸纳这些尘境现象,就称为嗅觉闻性。但这个闻性若离开通塞两种尘境,终究没有自体。应当知道这闻性不是从通塞而来,不是从鼻根生出,也不是从虚空产生。为什么呢?如果是从通畅而来,堵塞时闻性就该消失,又怎能感知堵塞?如果因堵塞而有,通畅时便应无闻,又怎能辨别香臭等气味呢?如果从鼻根生出,必然与通塞无关,这样闻的功能本就无有自性。如果从虚空生出,这闻性应当反过来嗅你自己的鼻子,虚空自有闻性,与你的鼻入何干?所以应当知道,鼻入本是虚妄,既非因缘所生,也非自然而有。
文义可知。惟其鼻入即空假中,故周利槃特迦依此调心,豁然得大无碍也。
经文的意思可以理解。正因为鼻子的感知功能本身就是空性、假有与中道的统一,所以周利槃特迦依据这个法门调伏内心,最终豁然开朗,证得了广大无碍的境界。
四、明舌入即藏性。
舌头感知的功能,本是真心自性的显现。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用舌头舔自己的嘴唇,反复舔到舌头发酸。如果这人正在生病,就会尝到苦味;没有生病的人,则微微感到甜味。这甜与苦显现了舌根的作用,而当舌头不动时,淡淡的味觉始终存在。无论是舌头本身还是舔得发酸的感觉,都是觉悟本性在作用中显现的幻相。由于甜、苦和淡这两种虚妄的味尘引发觉知,觉知居中摄取这些尘相,就称为味觉。这个能知味的觉知,一旦离开甜、苦与淡这两种味尘,终究没有独立的实体。所以,阿难,你应当明白:这能尝到苦味和淡味的觉知,并不是从甜、苦而来,也不是因淡味而有,又不是从舌根生出,更不是从虚空中产生。为什么呢?如果是从甜、苦而来,那么淡味现前时觉知就该消失,又怎么会知道淡味?如果是从淡味生出,那么甜味现前时觉知就该消失,又怎么会知道甜、苦两种味相?如果是从舌根自己生出,就不需要甜、淡和苦这些味尘,那么这个味觉根本上就没有自己的固定体性。如果是从虚空生出,虚空自己尝味就不是你口中所知,况且虚空自知其味,又与你舌根的觉知有什么相干呢?因此应当知道:舌入本是虚妄,其本性既不属于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初文因甜苦淡二种妄尘者,略举甜苦,摄余酸辛咸等共为一种,淡自为一种也。次文虗空自味非汝口知者,犹言非汝口中所知之味也。方与下二句各成一意,余文可知。惟其舌入即空假中,故憍梵钵提悟之,名为一味清净心地法门。
最初提到的“因甜苦淡二种妄尘”,是简略举出甜和苦两种,来概括酸、辛、咸等其他味道,这些合为一种,而淡味自己单独算一种。接下来“虚空自味非汝口知”这句话,意思是说,这不是你口舌所能感知到的味道。这样才与后面两句各自形成完整的意思,其余的文字可以此类推。正因为舌根的感知作用本质上是空、假、中三谛圆融,所以憍梵钵提尊者能由此开悟,称之为“一味清净心地法门”。
五、明身入即藏性。
身体感知即是真如本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用一只冰凉的手去碰触另一只温热的手——如果冷的势力强,热手就会跟着变冷;如果热的力量胜出,冷手就会转热。像这样,借着两手相合时产生的触觉,就能显示出两手分开时也能感知冷热的觉知。这种触觉现象的成立,是由于身体劳碌运作而产生的感触;连带着身体和这种劳碌感触,都是觉悟本性在瞪视劳相时所显现的虚妄现象。
由于“离”与“合”这两种虚妄尘境,在身根中引发觉知,吸收这些尘境影像,就称为知觉之性。但这个知觉的本体,一旦离开了那离合、违顺两种尘相,终究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
所以,阿难,你应当知道:这个触觉,既不是从离合而来,也不是因违顺而有;既不从身根生出,也不是从虚空产生。为什么呢?如果触觉是在两手相合时才生起,那么两手分开时它就应当消失,又怎么能感觉到“离”呢?违与顺两种触相,道理也是一样。如果触觉是从身根自己生出来,那就根本不会有离合、违顺这四种相状,你身体的知觉原本就没有固定自性。如果说它一定是从虚空生出,虚空自己知道觉触,又与你身体的感知有什么相干呢?
因此应当知道:身体触入本是虚妄,其本质既非因缘所生,也非自然而有。
初文合觉之触显于离知者,谓因合时有觉之触,显于离时亦有身知也。涉势若成因于劳触者,若字训作顺字,谓冷热相涉之势,顺其胜劣而成,皆因二手相触之劳相也。次文离合违顺二尘者,离为一尘,合中违顺二相总名一尘。下云四相,不过随意开合说耳。余文可知。惟其身入即空假中,故毕陵伽婆蹉悟之,名为纯觉遗身。
最初这段文字讲“合时感觉的触显现在离开时也能感知”,意思是说因为接触时产生有感觉的触,所以离开时身体也能感知。 “冷热交替之势若成,源于触碰的劳相”——这里的“若”字可以理解为“顺”,意思是冷热交替的态势,顺着它们的强弱对比而形成,都是因为两手相触所产生的劳相。 后面说“离合违顺二尘”,是指“离”算作一种尘,“合”当中违、顺两种状态合称一种尘。下文所说的“四相”,不过是根据意思分开或合并来说罢了。其余文字可以类推。 正因为身入即空、即假、即中,所以毕陵伽婆蹉悟到这一点,称之为“纯觉遗身”。
六、明意入即藏性。
意识感知的根源就是如来藏本性。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妄,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好比有人疲倦了就会睡觉,睡熟了又会醒来,看到事物就产生记忆,失去记忆就是妄念,这些都是颠倒、生起、停留、变化、消失的过程。习气在内心积聚而不互相混杂,这就形成了意根的功能,连同意识与种种劳碌,都是觉悟本性在疲劳时产生的现象。
由于存在生起和消失这两种虚妄的尘境,意识集聚在中间,吸收内在的尘影,使得见闻的功能逆流而上,却流不到根源之地,这就叫做觉知性。这个觉知性,离开了醒和睡、生起和消失这两种尘境,终究是没有实体的。
所以,阿难,你应当知道,这个觉知性的意根,不是从醒和睡来的,也不是从生起和消失中产生的,不是从意根里出来的,也不是凭空而有的。为什么呢?如果是从醒的状态来的,那么睡着时它就消失了,又怎么能知道睡着呢?如果一定是在生起时才存在,那么消失时它就没了,又是谁在感受消失呢?如果是从消失中产生的,那么生起时消失就不存在了,又是谁知道生起呢?如果是从意根里出来的,那么醒和睡这两种状态随着身体的动静而开合,离开了醒和睡这两种状态,这个觉知性就如同空中的花朵,终究没有自性。如果是从虚空中产生的,那它自然是虚空在觉知,和你的意根有什么关系呢?
因此应当知道,意入是虚妄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它本无自性。
初文眠、寤、忆、忘,各有生、住、异、灭四相。初眠为生,正眠为住;将寐为异,已寤为灭。初寤为生,正寤为住;劳倦为异,眠去为灭。初忆为生,正忆为住;将忘为异,忘竟为灭。初忘为生,正忘为住;欲忆为异,忆成为灭。如此生、住、异、灭,总名颠倒。无始习气刹那不停,如浪逐浪,后不至前。前七转识之相,类皆若此。今意知根,通则八识心王、五十一种心所摄无不尽,别则独取第七末那恒审思量为体相者以当其名,兼摄第八阿赖耶识,以七、八二识不相离故。下文以思量兼了,别性并举,正谓此也。人知眠、寤、忆、忘为意劳相,而不知此意知根即是菩提劳相。盖此意知别无自体,不过因于生、灭妄尘黏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而已。前云生、住、异、灭,此云生、灭二尘者,麤而言之,生即摄住,灭即摄异;细而言之,生、灭二尘各具生、住、异、灭四相。生四相者,欲生为生,正生为住,生已为异,未生为灭;灭四相者,欲灭为生,正灭为住,灭已为异,未灭为灭也。集知居中者,圆觉所谓妄有缘气,于中积聚,假名为心。意识为见闻顺流,缘于外尘;独头意识为见闻逆流,缘于内尘。流不及地,名觉知性者,谓独头意识但能依于意根而缘内尘,终不能反缘其根,如眼有见,不能观眼,此反缘不及之地,名为觉知性也。次文寤寐生灭二尘者,寤寐各有生灭,总称二也。令谁受灭,犹云令谁知灭;生即灭无,犹云生即知随,灭相俱无。若从根出者,指肉团浮尘根也。肉团寤寐二相,不过随身开合,寤则如莲华开,寐则如莲华合,离斯寤寐二体,别觅觉知体性,毫不可得,云何可说是从根生?余文可知。惟其意入即空、假、中,故须菩提悟之,顿入如来宝明空海。
最初讨论睡眠、清醒、记忆、遗忘,各自都有生、住、异、灭四种状态变化。刚入睡是生,正在睡眠是住;将要醒来是异,已经醒来是灭。刚清醒是生,保持清醒是住;感到疲倦是异,进入睡眠是灭。刚想起是生,正在记忆是住;将要忘记是异,完全忘记是灭。刚忘记是生,持续遗忘是住;想要回忆是异,忆起完成是灭。像这样的生、住、异、灭,总称为颠倒。无始以来的习气刹那不停,如同波浪追逐波浪,后面的不会追到前面。前七转识的现象,大多都是如此。
现在所说的意知根,广义而言,八识心王、五十一种心所全都包含无遗;狭义而言,则特别选取第七末那识恒常审察思量的体性作为其本质,同时涵盖第八阿赖耶识,因为第七、第八二识互不相离。下文将思量与了别性质并举,正是说明这一点。人们知道睡眠、清醒、记忆、遗忘是意识劳碌的现象,却不知道这意知根本身就是觉悟劳碌的表现。因为这意知并没有独立的自体,不过是由于生、灭虚妄尘境黏附真湛而引发知觉,知觉精微映现诸法,揽取诸法形成根性而已。
前面说到生、住、异、灭,这里说生、灭二尘:粗略来说,生就包含了住,灭就包含了异;细致来说,生、灭二尘各自都具备生、住、异、灭四种状态。生的四相是:将要生起是生,正在生起是住,生起之后是异,尚未生起是灭;灭的四相是:将要灭去是生,正在灭去是住,灭去之后是异,尚未灭去是灭。
所谓“集知居中”,就是《圆觉经》所说的虚妄缘气在其中积聚,假名称为心。意识随着见闻顺流,攀缘外尘;独头意识逆着见闻之流,攀缘内尘。“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是说独头意识只能依凭意根攀缘内尘,终究不能反过来攀缘其根,好比眼睛能见,却不能看见眼睛自身,这反缘不及之处,就称为觉知性。
接下来文中“寤寐生灭二尘”,是指清醒与睡眠各有生灭,总称为二尘。“令谁受灭”,如同说让谁知道灭;“生即灭无”,如同说生起时知觉随之而生,灭相便不存在。“若从根出”,指的是肉团浮尘根。肉团的清醒、睡眠二相,不过是随着身体开合,清醒时如莲花开,睡眠时如莲花合,离开这清醒、睡眠二相,另外寻找觉知的体性,丝毫不可得,怎么能说是从根生呢?其余文义可以类推。
正因为意入即空、即假、即中,所以须菩提悟入此理,顿时证入如来宝明空海。
三、明十二处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一、总问** **二、分说**
今初。
现在开始。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再者,阿难!为什么说十二处原本就是如来藏微妙真实的本来性质呢?
处者,方隅处所。指眼耳等为内六处,指色声等为外六处。凡夫以三界依正为处,二乘以方便依正为处,菩萨以实报依正为处,佛以常寂光土依正为处。处无实法,即空假中,故曰本藏性也。此中破妄显真,惟眼色耳声各各二法对破,余皆专破外尘。以内六处前已破显,今意正在破外六尘故也。
“处”,指的是方位和场所。眼睛、耳朵等称为内在的六处,颜色、声音等称为外在的六处。凡夫把三界的身心世界当作真实的处所,二乘行者把方便修行的身心世界当作处所,菩萨把真实果报的身心世界当作处所,佛则以常寂光土的身心世界为处所。处所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它既是空、也是假、也是中道,所以说它本来就是如来藏性的显现。这里破除虚妄、显示真实,只针对眼与色、耳与声这两组一一对应的法进行分别破除,其余各处都专门破除外在的尘境。因为内在的六处之前已经破除并显明过了,现在的重点正是在于破除外在的六尘。
二、別釋六:初、明色與見即藏性(至)六、明意與法即藏性。
二、分别解释六种情况:第一、说明物质与见性就是如来藏的体性(直到)第六、说明意识与法尘就是如来藏的体性。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看这祇陀林中的树木和泉池。依你看来,这些景象是外界色相生出眼睛的看见,还是眼睛生出外界的色相呢?阿难,假如是眼睛生出色相,那么当你看虚空时(虚空不是色相),能生色相的性质就应该消失;一旦消失,一切显现就都不存在了。既然色相都没有了,又靠什么来分辨虚空的形质呢?反过来,如果说是虚空生出了眼睛的看见,那么当你观察虚空(虚空不是色相),这看见也就应该消失;一旦消失,一切就都不存在了,又靠什么来分辨虚空和色相呢?所以应当知道:能见的见性与所见的色相、虚空,都没有固定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色相与见性这两处都是虚妄不实的,其本质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中诸文亦各四节。初云观此树林泉池者,由汝观故方知林泉,由林泉故方显汝观。此正举出因缘所生之法,即总示中所谓一切浮尘诸幻化相也。次从于意云何至谁明空色,正显因缘即空。三从是故当知至二处虗妄,显因缘假名。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显因缘即中。以对总示中文,如前可知。次文先双征,次双破。破眼根生色相云见空非色色性应销者,既许色尘从眼生,必许空尘亦从眼生。是色以眼为性,空亦以眼为性。今见空之时既非是色,则空性已起,色性应销。以空色二性相反,不容并立故也。然设许色性销亡,则便一切都无。既无色相,亦何能显明空质?以空色二法又必相待故也。空亦如是者,见色非空,空性应塞,塞则显发一切都实。空相既无,谁明色质也?次破色尘生眼见云见空非色见即销亡者,既许见从色生,则以色为见性。观空之时既非是色,见性即应与色并销。然见性既亡,则便一总都无,又谁明此空色耶?见从空生,例此可知,故不复设。第三文中意显十界见与色空俱无实处,不过幻妄称相。第四正显惟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藏性也。惟其色处即空假中,故优波尼沙陀悟之。尘色既尽,妙色密圆。
这段文字中的各个部分也各自分为四层。第一层说“观此树林泉池”,是因为你去看,才知道有树林泉水;因为有树林泉水,才能显出你的看。这里正是举出因缘所生的现象,也就是总述中所说的“一切浮尘种种幻化相”。第二层从“于意云何”到“谁明空色”,正是显示因缘即空。第三层从“是故当知”到“二处虚妄”,显示因缘假名。第四层“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显示因缘即中。对照总述中的文义,和前面所说一样可以理解。
接下来的文字先双问,再双破。破“眼根生出色相”时说“见空非色,色性应销”的意思是:既然承认色尘是从眼根生出的,那就必须承认空尘也是从眼根生出的。这样,色是以眼为体性,空也是以眼为体性。现在看见空的时候既然不是色,那么空性已经现起,色性就应该消失。因为空与色两种体性相反,不能同时存在。然而,假如真的色性销亡了,那就一切都无所有了。既然没有色相,又怎么能显出空的存在呢?因为空与色二者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空亦如是”是指:看见色的时候不是空,空性就应该被堵塞;堵塞了就显示一切都成为实在。空相既然没有了,谁来显明色的实质呢?
接着破“色尘生出眼见”时说“见空非色,见即销亡”的意思是:既然承认见是从色生出的,那就是以色为见的体性。观看空的时候既然不是色,见的体性就应该和色一起消失。然而见的体性既然亡失,那就一切都无所有了,又有谁来辨明这个空和色呢?“见从空生”的情况可以类推,所以不再重复设问。
第三层文中的意思,是显示十法界中的“见”与“色”、“空”都没有实在的处所,不过是幻妄所称的相。第四层正是显示这无非是随缘而不变、不变而随缘的藏性。正因为色处即是空、假、中,所以优波尼沙陀悟到了这一点。尘色既然消尽,妙色便秘密圆满地显现。
二、明听与声即藏性。
二、说明听觉与声音即是如来藏性。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若无来往亦复无闻。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再听这祇陀园中:备好斋饭就击鼓,大众集合便撞钟,钟声鼓音前后接连不断。你觉得如何?这声音是传到耳朵边来?还是耳朵跑到声音那里去?阿难,如果说是声音来到你耳边,就像我到室罗筏城乞食时,祇陀林里就没有我。这声音若必定来到阿难耳朵处,那么目连、迦叶应该听不到才对,何况园中这一千二百五十位修行人,怎能一听到钟声都同时来用斋呢?如果说你的耳朵跑到声音那边去,就像我回到祇陀林居住时,室罗筏城里就没有我。你听到鼓声,耳朵若已前往击鼓的地方,那么钟声同时响起你应该听不到,何况园中还有象、马、牛、羊种种声响?如果声音与耳朵没有来去,也就不会有听闻发生了。所以应当知道:能听的功能与所听的声音都没有固定处所,听觉与声尘这两处都是虚妄不实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中第二推破之文,与前后诸文不同,另为一局。当知佛语巧妙,大有所关。今为出其言外之旨,略有二意:一者诸文彼此互彰意,二者密显此方教体意。初意者,若取前章法式以破耳声,应云:此等为是耳生声相,声生耳闻?若复耳根生声相者,闻静非声,声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声相既无,谁明静相?静亦如是。若复声相生耳闻者,听静非声,闻即销亡,亡则都无,谁知动静?若取后章法式以破声尘,应云:此声为复生于汝耳,生于钟鼓,为生于空?若复此声生于汝耳,称耳所生,应从耳出,耳非钟鼓,云何耳中有钟鼓声?称汝闻声,当于耳入,耳中出声,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声应常在,何藉他人击鼓撞钟?若生钟鼓,钟鼓常在,应常出声,何须撞击?若生于桴,应是桴声,非钟鼓声。又桴亦常在,声应常出。若生于手,亦如桴破。若生撞击,今除钟、鼓、桴、手、虗空诸相之外,安得别有撞击体相?体相尚无,声从何出?是谓以彼彰此也。又取此章法式以破色见,应云:此等为是色来眼边,眼往色处?若复此色来眼边者,此色已来阿难眼处,目连、迦叶应不俱见,何况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举眼同见?若复汝目往彼色边,仰观日时,汝目已往日处,其余诸色应皆不见。又取此章法式以破香闻,应云:此等为是香来鼻边,鼻往香处?若复此香来汝鼻边,目连、迦叶应不俱闻;若复汝鼻往彼香处,忽有臭气,亦应不闻。是谓以此彰彼也。说此意者,谓治众生无量戏论习气,法应尔故。次意者,秪一钟声,圆应一切而无匮,陈那所谓妙音密圆;秪一耳根,圆闻一切而无杂,观音所谓圆照三昧。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也。或谓此是破妄不可,约真心反难,恐塞悟门。此大不然。佛之破妄,元为显真,倘于此处瞥悟,正畅如来说法本怀耳。若无来往,亦复无闻者,谓若计音闻各有实处,而无往来,则又不成闻矣。惟其声处即空、假、中,故憍陈那于此悟明四种四谛,具如下文所明。
这第二段推究破除的文字,与前后的其他段落不同,自成一套格局。要知道佛陀的说法非常巧妙,其中大有深意。现在点明言外之意,主要有两层:一是各段文字彼此相互彰显的用意,二是秘密显示此方世界的教化根本的用意。
第一层意思:如果按照前面章节的推理方式来破除耳根与声音的关系,应当这样说:这些声音,究竟是耳朵产生声音的现象,还是声音产生耳朵的听闻呢?如果是耳朵产生声音的现象,那么当听到寂静时,并没有声音,声音的性质就应该消失了;一旦消失,就显露出一切都无所有。声音的现象既然没有,又由谁来明了寂静的现象呢?寂静的情形也是如此。如果是声音的现象产生耳朵的听闻,那么当听寂静时没有声音,听闻的作用也就消亡了;一旦消亡就什么都没有,还由谁来知道动和静呢?
如果按照后面章节的推理方式来破除声音这个外境,应当这样说:这个声音,到底是产生于你的耳朵,产生于钟鼓,还是产生于虚空呢?如果这个声音产生于你的耳朵,既然是耳朵所生,就应该从耳朵里出来;耳朵并非钟鼓,为什么耳朵里会有钟鼓的声音呢?既然说是你听到声音,应当从耳朵进入才对;耳朵里却生出声音,说这是听闻就不合理了。如果声音产生于虚空,虚空的性质是永恒常在的,声音也应该永远存在,何必借助他人敲鼓撞钟呢?如果声音产生于钟鼓,钟鼓一直存在,就应该一直发出声音,何必需要撞击呢?如果声音产生于鼓槌,那应该是鼓槌的声音,不是钟鼓的声音。再者,鼓槌也一直存在,声音也应该一直发出。如果声音产生于手,也如同鼓槌的情形一样可以破除。如果声音产生于“撞击”这个动作,现在除了钟、鼓、槌、手、虚空这些现象之外,哪里还能另外找到一个“撞击”的实体和现象呢?实体和现象尚且没有,声音又能从哪里出来呢?这就是用那些章节来彰显此处的道理。
反过来,取用本章的推理方式来破除眼睛与色相的关系,应当这样说:这些色相,究竟是色相来到眼睛旁边,还是眼睛前往色相处呢?如果是这个色相来到眼睛旁边,这个色相已经来到阿难你的眼睛所在之处,那么目连、迦叶应该不能同时看见,何况一千二百五十位出家人抬眼都能同时看见呢?如果是你的眼睛前往那个色相处,当你抬头看太阳时,你的眼睛已经前往太阳所在之处,那么其余的各种色相应该都看不见了。
再取用本章的推理方式来破除鼻子与气味的关系,应当这样说:这些气味,究竟是气味来到鼻子旁边,还是鼻子前往气味处呢?如果是这个气味来到你的鼻子旁边,目连、迦叶应该不能同时闻到;如果是你的鼻子前往那个气味处,忽然有臭气,也应该闻不到。这就是用此处的道理来彰显那些章节。
说这层意思,是因为要对治众生无量戏论习气,佛法本来就应该这样做的缘故。
第二层意思:仅仅一个钟声,就能圆满地应和一切而毫无欠缺,这就是憍陈那所说的“妙音秘密圆通”;仅仅一个耳根,就能圆满地听闻一切而毫无混杂,这就是观世音菩萨所说的“圆照三昧”。所以说:此方世界真正的教化根本,清净在于音声与听闻。
有人认为这里是破除虚妄,不可以反过来用真心来责难,恐怕会堵塞开悟的门径。这种看法很不对。佛陀破除虚妄,本来就是为了显示真实,倘若在此处当下领悟,正是畅达如来说法的本来心意啊。
所谓“若无来往,亦复无闻”,意思是:如果认为声音和听闻各有实在的处所,而没有往来,那么又不成其为听闻了。正是因为声音的处所即是空、假、中三谛圆融,所以憍陈那在此悟明了四种四谛的道理,具体如下文所阐明。
三、明齅与香即藏性
嗅觉与香气的本性
阿难,汝又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齅与香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再闻闻这香炉中的檀香。这种香哪怕只点燃一铢的分量,整个室罗筏城方圆四十里内都能同时闻到香气。你觉得呢?这香气究竟是来自檀木本身?还是产生于你的鼻子?或是凭空而生的呢?
阿难,如果说香气是从你鼻子里产生的,既然是鼻子所生,就应该从鼻子出来。可鼻子并非檀木,怎会带有檀香的气味?要说你闻到香气,应当是香气进入鼻孔;若说鼻子能散发出香气,那“闻”这个说法就不成立了。
如果说香气是从虚空中产生的,但虚空之性恒常不变,香气便应当永远存在,又何须依靠香炉点燃这段枯木呢?
如果说香气是从檀木中产生的,那么这种香的本质必须经过燃烧化成烟尘。如果鼻子要闻到香气,理应接触到烟气才对。可是烟气刚升腾到空中,还没飘到远处,为什么四十里内的人已经都闻到了呢?
由此可知,香气、鼻子和能闻的功能,都没有固定的来处。所谓嗅闻的行为与香气的对象,这两处都是虚妄不实的。它们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然存在的本性。
第二、文破若生于木,有纵有夺。初云: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乃顺凡情而纵许之。次云: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乃以现量而夺破之。盖凡情不了一切惟心香性,即如来藏不过循业发现,而妄计香木有殊胜力,故以鼻不蒙烟,破其不从木生,亦是另为一局。若据常式,应云:若生于木,则木常应发香,何藉火爇然后闻气?若生于火,火应自香,何须香木?又离枯木,火尚无体,云何发香?余皆可知。惟其香处即空、假、中,故香严童子悟之,妙香密圆。
第二、从文字上破除“香气生于树木”的观点,有先顺着说再反驳的步骤。首先说:如果这香气的本质是因燃烧才化成烟,而鼻子能够闻到,按理应该接触到烟气——这是顺着凡俗的认知暂且承认它。接着反驳:那烟气升到空中,还没飘到远处,为什么四十里内就已经能闻到?这是根据实际经验来驳倒它。凡俗的认知不能完全明白一切皆是心所现,香气本性就是如来藏,只是随着业力而显现,却错误地认为香木有特殊的能力,所以用鼻子并未接触烟气这一点,来破除香气并非从树木生起,这也是另外设立一个讨论的角度。如果按照通常的辩论方式,应当说:如果香气生于树木,那么树木应该一直散发香气,何必借助燃烧才能闻到气味?如果香气生于火,火应该自己就有香气,何必需要香木?再说离开了枯木,火连本体都没有,又怎么发出香气?其余都可以类推。正因为香气所在之处即空、即假、即中,所以香严童子由此悟入,证得妙香秘密圆满的境界。
四、明甞与味,即藏性。
四、说明品尝与味道,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的体现。
阿难,汝甞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初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噉虗空,当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舌,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是故当知,味舌与甞俱无处所,即甞与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每天两次在僧众中托钵乞食,有时会得到酥、酪或醍醐,这些都被称为上等美味。你认为如何?这味道是产生于空中?产生于舌头上?还是产生于食物之中?阿难,如果这味道是从你的舌头产生的,在你口中只有一条舌头,当它已经变成酥的味道时,再遇到黑石蜜应该不会转变;如果味道不变,就不能称为感知味道;如果味道会转变,舌头并非多个,怎么会有多种味道被一条舌头感知呢?如果味道产生于食物,食物没有意识,怎么能够自知味道?再说,如果食物自己能知味,那就如同别人在吃食物,与你尝味的感知有什么关系?如果味道产生于虚空,你尝尝虚空,会是什么味道?假如虚空是咸味,既然能咸你的舌头,也能咸你的面,那么这世间的人都像海里的鱼一样,一直感受咸味,完全不知淡味;如果连淡味都不知道,也就感觉不到咸味,必然什么味道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称为味道呢?所以应当明白,味道、舌头和尝味的作用都没有固定的所在,尝味与味道二者都是虚妄不实的,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形成的本性。
文皆可知。惟其味处,即空假中。故药王药上悟之,位登菩萨。
文字的意思都能明白。关键在于体会它的味道之处,就是空、假、中三观。所以药王、药上两位菩萨领悟了这一点,就证得了菩萨的果位。
五,明身与触即藏性。
第五,说明身体和触觉就是如来藏的本性。
阿难!汝甞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虗空与汝成触。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曾经在清晨用手抚摸自己的头。你心里怎么想呢?这种抚摸所生起的感觉,究竟谁是能触知的一方?是手能触知,还是头能触知?如果触知的能力在手上,头就应该没有知觉,那又怎么能形成触觉呢?如果触知的能力在头上,手就失去了作用,又怎么能称为触觉呢?如果头和手各自都有触知的能力,那么你阿难就应该有两个身体了。如果触觉是由头和手共同产生的,那么手和头就应该是一个整体。如果是一个整体,触觉本身就无法成立。如果是两个分开的个体,那触觉究竟存在于哪一边呢?说在能触的一方就不在所触的一方,说在所触的一方就不在能触的一方,总不该是虚空与你形成触觉吧。因此应当知道,感知触觉的功能和身体本身都没有固定的处所,也就是说,身体与触觉二者都是虚妄不实的,其本性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此之触尘,较色声香味四尘,虗妄是一,相貌不同。必由能知,方显所触。以其身未触时,仅名色法故也。此中第二破妄,亦异常式。若据常式,应云:此痛为复因于棒生?因于身生?因虗空生?若因棒生,棒则自痛,何预汝身?若因身生,何须待棒?若因空生,空性常恒,痛应常在。又空自痛,身何所知?又计身棒合生者,以身倚棒,即应有痛,何须待打?若离生者,离无所触,云何痛生?乃至若从打生,除却人手,棒及虗空,并汝身相,打何体相?打尚无体,云何生痛?今不用此破法,别就一身,能所互夺,倍为亲切。言谁为能触者,此以有知为能触,无知之物为所触也。故能在于手,则头便无知。如木石之但为所触,不复成能。若能在于头,则手便无用。亦如木石但为所触,不复名能。若头与手,各各有一能知触者,则成二知,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犹言共一知触之体。既惟一触,则头手无二。若头手无二,触便无成。以二物相合,方有触故。若头与手,既是二体,则此触尘,毕竟安在?在能则不在所,在所则不在能。身中求于触处,了不可得。不应虗空与汝成触也。能所二句,交合头手二事。若以头为能者,触在头则不在手,在手则不在头。若以手为能者,触在手则不在头,在头则不在手。余文可知。惟其触处,即空假中。故䟦陀婆罗悟之,妙触宣明。
这种触觉,比起色、声、香、味四种感受,其虚幻不实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一定要有能感知的主体,才能显现出所触的对象。因为身体没有接触到的时候,只能叫做色法而已。这里第二层破除妄见的论述,也和通常的方式不一样。如果按照通常的方式,应该说:这疼痛究竟是因为棍棒产生的?因为身体产生的?还是因为虚空产生的?如果是因为棍棒产生的,棍棒自己就该疼痛,和你的身体有什么关系?如果是因为身体产生的,那何必等到棍棒来打?如果是因为虚空产生的,虚空的特性是永恒不变的,疼痛就应该一直存在。再说,如果虚空自己能痛,身体又怎么知道呢?又有人认为是从身体和棍棒相合而产生的,那么身体靠着棍棒时就应该有痛,何必等到被打呢?如果说是相离而产生的,既然相离就没有接触,疼痛又怎么产生呢?乃至如果说疼痛是从“打”这个动作产生的,那么除了人的手、棍棒和虚空,以及你身体的形相之外,“打”这个动作本身有什么形体相貌呢?“打”尚且没有实体,又怎么能生出疼痛呢?现在不用这种破斥的方法,而是专门就身体本身,从能触和所触互相夺除的角度来论述,显得更加直接明了。说“谁是能触的”呢,这是以有知觉的为能触,无知觉的物体为所触。所以能触的如果在于手,那么头就变成无知觉的,像木头石头一样只是所触的对象,不再成为能触。如果能触的在于头,那么手就没有用了,也像木头石头一样只是所触,不再称为能触。如果头和手,各自都有一个能感知触觉的,那就成了两个知觉,应该有两个身体。如果头和手,是同一个触觉所生,就是说共有一个感知触觉的本体。既然只有一个触觉,那么头和手就没有分别。如果头和手没有分别,触觉就不能成立,因为要两个物体相合,才有触觉。如果头和手,既然是两个不同的物体,那么这个触觉,究竟安放在哪里?在能触这边就不在所触那边,在所触那边就不在能触这边。在身体中寻找触觉所在的地方,完全找不到。不应该说虚空和你形成触觉啊。“能所二句”这个说法,是结合头和手两件事来说的。如果以头为能触的,触觉在头就不在手,在手就不在头。如果以手为能触的,触觉在手就不在头,在头就不在手。其余的文字可以类推。正因为触觉所在之处,就是空、假、中的道理,所以䟦陀婆罗因此而觉悟,获得了微妙触觉,宣说明白了佛性。
六,明意与法即藏性。
第六,说明意识与事物现象都是如来藏性的显现。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泠煖及虗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意识中经常缘起的善、恶、无记这三种性质所形成的法则,这些法则是从心中产生的呢?还是离开心另有处所存在?阿难,如果这些法则就是心本身,那么法则就不是外尘,也不是心所能缘取的对象,又怎么能构成处所呢?如果离开心另有处所存在,那么这些法则的自性是有知觉的,还是没有知觉的?如果有知觉,那就叫作心,它既不同于你所感知的外尘,又与其他众生的心量相同——既然它就是你的心,为什么你的心会与你分离为两个呢?如果没有知觉,这些尘相既然不是色、声、香、味,也不是离合、冷暖及虚空等相状,那它究竟存在于何处?如今在色法与虚空之中都找不到它的踪迹,人间也不应另有一个虚空之外的地方;心既然不能缘取它,这个处所又从哪里建立呢?因此应当知道,法则与心都没有固定的处所,所以意识与法尘二者都是虚妄不实的,其本性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初文云意中所缘者,法名内尘,秪是前五尘之生灭影事,于世谛中亦无别体故也。分别法性则有三种:一、是善性,通漏、无漏、人天十善、色无色定,名有漏善;四圣法界所有戒、定、慧等,名无漏善。二、是恶性,通界内外,见思相应种种诸业,名界内恶;尘沙无明相应种种诸业,名界外恶。除此二性,于善恶法无可记别,名无记性。言生成法则者,由意缘善,生成善法轨则;由意缘恶,生成恶法轨则;意缘无记,生成无记法之轨则。则亦训法,轨持为义,轨生物解,令人知是善、恶、无记法,任持自性,善、恶、无记三法性不可改。此正明因缘生法,所谓一切浮尘诸幻化相也。次文总立即心、离心二种难端,然后别破。初破此法,若即心者,法则不名为尘,非是心之所缘,云何成于外处?次破离心别有方所。再立二案,谓法自性为有知耶?非有知耶?先破有知,总以一句定其名义,别以异汝、即汝而双破之。谓法既有知,则名为心。且此离心有知之法,为异汝耶?为即汝耶?若异于汝,则非是尘,乃同他人心量。若即是汝,则即汝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而曰离心别有方所?此破离心有知已竟。次破离心法尘。若无知者,既非前五尘及虗空相,更有何物名为法尘?今于五尘、虗空都无表示,不应更在虗空之外。空非有外,义决不成。设许空外,则亦非心所缘境界,而不可立为处矣。余文可知。惟其法处即空、假、中,故摩诃迦叶悟之,妙法开明,销灭诸漏。
首先说一下,经文里说的“意根所缘的对境”,叫做法尘,其实就是前五尘(色、声、香、味、触)生灭变化留下的影子,在世俗谛里也没有自己独立的实体。分析法的性质,大概有三种:第一种是善性,包括有漏的善和无漏的善。有漏善包括人天善法、十善道、色界和无色界的禅定;无漏善则包括四圣法界的所有戒律、禅定、智慧等。第二种是恶性,包括三界内的恶和三界外的恶。与见思烦恼相应的种种业,属于三界内的恶;与尘沙、无明烦恼相应的种种业,属于三界外的恶。除了这两种性质,还有一些既不能算善也不能算恶的法,叫无记性。所以说“生成法则”,意思就是因为意根攀缘善法,就生成了善法的规则;意根攀缘恶法,就生成了恶法的规则;意根攀缘无记法,就生成了无记法的规则。规则也就是法则,有轨持的意思。轨持就是让人知道这是善法、恶法、无记法,并且这些性质不会改变。这正是说明因缘所生法的道理,也就是所说的“一切浮尘诸幻化相”。接着,经文先总的提出两种难题:法到底是离心,还是不离心?然后分开来破。首先破“即心”的说法:如果法尘就是心,那它就不能叫“尘”了,因为它不再是心所攀缘的对象,那怎么能成立“外处”呢?其次破“离心”另有方所的说法。再立两个假设:法尘有没有知觉?还是没有知觉?先破“有知觉”。先用一句话确定它的名义,然后再分两种情况“异于你”和“即是你”来同时破斥。意思是说:法尘既然有知觉,那就应该叫“心”了。那么,这个与心分离、又有知觉的法,它是“异于你”的还是“即是你”的?如果它异于你,那它就不是尘,而是别人的心量。如果它就是你,那就是你自己的心,那为什么你心中还会有另一个你,而说它是离心另有方所呢?这就破了“离心有知觉”的说法。接着破“离心无法尘”。如果法尘没有知觉,那它既然不是前五尘和虚空相,还有什么东西能叫做法尘呢?现在,在前五尘和虚空里都没有它的表示,它不应该再跑到虚空之外去了。虚空没有外,这个道理是决定成立的。假使硬说虚空有外,那这个“外”也不是心所能攀缘的境界,所以也不能成立为“处”了。其他部分的文字就可以自己理解了。只因为“法处”本身就是空、假、中三谛,所以大迦叶尊者证悟了它,才让妙法豁然开朗,灭尽了各种烦恼。
四、明十八界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四、说明十八界的本质,分为两部分:首先,总体提问;其次,分别解释。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再来说,阿难!为什么说十八界原本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呢?
界者因义,根尘为缘,而生于识,说名为界。又种族义,根尘识三,各有种子,各为族类。又界限义,内根外尘,中间名识。此中正意,惟破界妄,而显识性,以根尘二种,先已破显故也。十法界染净诸识,俱无实界可得,一一即空假中,故云本藏性也。
界限指的是因缘关系,根尘相合作为条件,从而产生认识作用,这就称为界。又有种族的含义,根、尘、识三者各有自己的种子,各自形成不同的类别。还有界限的意思,内在的根与外在的尘相对,中间的部分称为识。这里主要的用意,只在于破除界限的虚妄,从而显露出识的本性,因为根与尘这两种,之前已经破除并显明过了。十法界中所有染污或清净的种种认识,都没有真实的界限可以执着,每一个当下都是空、假、中的圆融,所以说它本来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二、別釋六:初、明眼識界即藏性(至)六、明意識界即藏性。
二、分别解释六种识:第一、说明眼识的范畴就是如来藏的本性(到)第六、说明意识的范畴就是如来藏的本性。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按照你已明白的道理,眼根与色境作为条件,产生了眼识。那么,这个眼识究竟是因眼根而生,以眼根为其界限呢?还是因色境而生,以色境为其界限?
阿难,如果眼识是因眼根而生,那么,在没有色境、没有虚空景象可供分别的情况下,就算你有这个眼识,又有什么用处呢?你的能见之性本身并非青、黄、赤、白等颜色,没有任何具体的形相可以表示,那么,这个识的界限又从哪里建立呢?
如果眼识是因色境而生,那么,当虚空无色的时候,你的眼识就应该随之消灭,又怎么能了知这是虚空的特性呢?再者,当色境变化的时候,你也能够识别出色相正在变迁,而你的能识别之性本身并未变迁,那么,这个识的界限又从哪里建立呢?如果这个识是随着色相变化而变化的,那么它自身就没有固定的界限相状;如果它是不随色相变化的,那它就是恒常不变的。既然说它从色境而生,那么它就应该无法了知虚空所在了。
如果说眼识是眼根与色境两者共同作用而产生的,那么,如果二者相合,就分不出哪个是中间的识体;如果二者分离,识体又怎能同时与两者相合呢?这样识的体性就会混杂错乱,又怎么能成立一个明确的界限呢?
此中诸文,准上亦各四节。从初至生于眼识,即举正因缘境。次从此识为复至云何成界,明其即空。三从是故当知至三处都无,明其惟是假名。四则眼与色至终,明其即中。以对总示文义,如前可知。初文言如汝所明者,与即是夺。以此因缘生法,义关四教。阿难所明,不过是藏教中法有我无意耳。尚不知因缘即空,况假中耶?下文乃正破其法执,而会归藏性也。次文征中,但立眼生色生二案。破中兼破共生。初破眼生可知。次破色生者,若汝识因色生,则空无色时,汝识应随色灭。汝识既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则色自变。而汝识不变,界从何立?若谓识从色变,则识已受变,界相自无。若识从色生,而又不变,则恒应识色,应不识知虗空所在矣。次破共生者,若识是眼色二种之所共生,则果必宜似因。一分从眼生者,则是有知。一分从色生者,则应无知。故眼色合时,汝识乃一分有知,一分无知,而中离。正当眼色离时,汝识当一分归眼,一分归色,而两合。如此则体性杂乱,云何成界耶?当知眼识无生明矣。第三文中,意显九界眼识,及佛界成所作智,皆是不变随缘,假说为界。实则十法界之三处,都无体性,不过假名而已。第四文中,结显眼色识三,一一本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藏性也。惟其眼识即空假中,故舍利弗悟之,心见发光,光极知见。
这段经文中的各个部分,按照前面的标准,同样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从开头到“生於眼识”,是列举正因缘的境界。接着从“此识为复”到“云何成界”,阐明它本质是空。第三从“是故当知”到“三处都无”,说明它只是假名安立。第四从“则眼与色”到结尾,阐明它即是中道。对照前文总示的义理,便可以理解。
第一段说“如汝所明”,是既认可又破斥的说法。因为这种因缘所生之法,其含义涉及藏、通、别、圆四教。阿难所理解的,不过是藏教中“法有我无”的意趣罢了。他尚且不知因缘法本身就是空,更何况假与中呢?下文正是要破除他的法执,而会归到如来藏妙真如性。
第二段问难中,只设立了“眼识从眼根生”和“眼识从色尘生”两种假设。在破斥时,则连带破除了“共生”的说法。首先破斥“眼生”的部分容易理解。其次破斥“色生”:如果你的眼识是因色尘而生,那么当虚空没有色尘时,你的眼识就应该随着色尘的消失而消失。你的眼识既然已经消失,又怎么能了知这是虚空性呢?如果色尘变化时,你也能识别它的色相在变迁,那么这种迁变是色尘自己在变,而你的眼识并没有变,这“眼识界”又从哪里建立呢?如果说眼识是随着色尘变化而变化,那么眼识已经受变化了,界相自然无从建立。如果说眼识是从色尘生,却又不变,那它就应该恒常地识别色尘,应该无法了知虚空在哪里了。
接着破斥“共生”:如果说眼识是眼根与色尘两种因缘共同所生,那么果(眼识)必然应该像它的因。如果眼识中有一部分是从眼根生的,那么这部分是有知的;另一部分是从色尘生的,就应该像色尘一样是无知的。所以,当眼根与色尘和合时,你的眼识就应该一半有知、一半无知,这样就成了“中和分离”。正当眼根与色尘分离时,你的眼识又应当一半回归眼根,一半回归色尘,这样就成了“两边和合”。这样一来,它的体性就杂乱无章了,又怎么能成立一个“界”呢?应当明白,眼识本无自生,道理就很清楚了。
第三段文字,意在显示九法界的眼识,乃至佛界的成所作智,都是如来藏妙真如性随缘显现,假名为“界”。实际上,十法界中的(根、尘、识)三处,都没有固定不变的体性,不过是假名安立罢了。
第四段文字,总结显示眼根、色尘、眼识这三者,每一个其本性都是如来藏性,是随缘而不变、不变而随缘的。正因为眼识当体即空、即假、即中,所以舍利弗领悟了这一点,心眼开明,智慧之光焕发,光耀遍照,成就了究竟的知见。
二、明耳识界即藏性。
二、说明听觉认知的本质即是如来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阿難!若因(勝義)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形能)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难!再以你所理解的来说,耳朵与声音相互为缘,产生了耳识。这个耳识,究竟是因为耳朵而生,以耳朵为界限?还是因为声音而生,以声音为界限?
阿难!如果认为耳识是从耳朵这个胜义根产生的,那么,当动静两种声音现象没有现前时,耳朵这个根就无从感知,必定一无所知。连感知尚且不能成立,耳识又是什么形貌呢?如果认为耳识是取耳朵这个浮尘根的形质能听,那么,没有动静声音的缘故,能听的作用也无从成立。耳朵这个形体不过是混杂色相的触尘,怎么能说它就是识的界限呢?那么,耳识的界限又该从哪里建立?
如果认为耳识是从声音产生的,识因为声音而有,那就与能听的闻性无关了;没有闻性,声音的相状也就消亡了。如果说识是从声音产生的,承认声音是因为闻性才显现出声相,那么,闻性就应该能听到这个识才对;如果闻性听不到识,识就不能成为界限。如果闻性真能听到识,那识就变得和声音一样了;识既然已经被听到,那么,又是谁知道这个“闻识”呢?如果没有一个能知的主体,终究如同草木一般无知,就不应该说声音与闻性混杂成一个中间的界限。界限如果没有中间的位置,那么内(耳根)与外(声尘)的相状又从哪里成立呢?
因此应当知道:以耳朵和声音为缘,生出耳识界限的说法,这三处(耳根、声尘、耳识)都了不可得。那么耳朵、声音以及声识三者,从根本上说,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次文征中亦但立耳生、声生。二、案破中兼破共生。初破耳生,又二:一、破胜义耳生,文相易知;二、破浮尘耳生,故云若取耳形为能闻者,既无动静,闻无所成,岂可使此耳形对于色尘、触尘而为识界耶?盖耳形决定不能见色,又知触者即属身根故也。次破声生,又二:先直破云:则不关闻,然无闻则亡声相所在。次破转计云:若谓识虽从声而生,原许此声因于闻根而有声相,则闻声时亦应闻其所生之识。若不闻识,则识非从声生,故非以声为界。若许闻识,则识便同于声,识已被闻,又谁为知闻识者?若更无知闻识者,则终如草木无知,又不可矣。次破共生云:又不应声尘、闻根杂成中界,谓半是根生,半是尘生,则有知、无知体性杂乱,界相自不成也。中位既无,内外安有?无生之理昭然明白,余文可知。惟其耳识即空、假、中,故普贤菩萨悟之,心闻发明,分别自在。
接下来这段经文分析中,也只设立了“听觉从耳朵产生”和“听觉从声音产生”两种观点。第二部分在辨析破除时,同时破除了“听觉由耳朵和声音共同产生”的说法。首先破除“听觉从耳朵产生”,又分为两点:第一,破除从究竟真理角度认为听觉从耳朵产生的观点,这部分文字意思容易理解;第二,破除认为肉体耳朵(浮尘根)能产生听觉的观点,所以经文说:如果认为耳朵的形状就是能听的功能,那么当没有动静时,听觉就无从成立,难道能让这个耳朵的形状去面对颜色、触感这些对象,而构成听觉的界限吗?这是因为耳朵的形状肯定不能看见颜色,而感知触觉的功能是属于身体感官的缘故。
接着破除“听觉从声音产生”,也分为两步:先直接破除说:如果听觉只从声音产生,那就与能听的听觉功能无关了,然而没有能听的功能,声音的形相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再破除进一步的观点说:如果认为听觉虽然从声音产生,原本承认这种声音是因为听觉功能才显现出声的形相,那么当听到声音时,也应该能听到从这个声音所产生的听觉本身。如果听不到这个听觉,那么听觉就不是从声音产生的,所以不能以声音作为听觉的界限。如果承认能听到这个听觉,那么听觉就变得和声音一样了,听觉本身已经被听到,那又是谁知道听到了这个听觉呢?如果再也没有一个能知道“听到了听觉”的主体,那最终就会像草木一样没有知觉,这显然也是说不通的。
随后破除“听觉由耳朵和声音共同产生”的说法:也不应该是声音对象和听觉功能混杂在一起构成中间的听觉界限,如果说一半是听觉功能产生、一半是声音对象产生,那么有知觉的部分和无知觉的部分体性混杂凌乱,听觉界限的形相自然也就无法成立了。中间的状态既然不存在,内外的划分又怎么成立呢?万物并非真实产生的道理,就这样清晰明了地显现出来,其余的文字意思可以依此类推。
正因为听觉本身当下就是空性、假名和中道实相,所以普贤菩萨体悟到这个道理,以心灵本具的听闻功能开发显明智慧,从而能自在无碍地分辨一切
三、明鼻识界即藏性。
鼻子的感知能力就是如来藏性的显现。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齅知动摇之性?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二物不来,汝自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虗妄。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再说你已明白的道理:鼻根与香气作为条件,产生鼻识。这个识别作用,到底是因为鼻根而生,以鼻根为界限呢?还是因为香气而生,以香气为界限?
阿难,如果说是因鼻根而生,那么在你心中,究竟以什么为鼻根?是取那肉质、双垂如爪的形状为鼻呢?还是取那能嗅闻、觉知气味流动的作用为鼻?如果取肉质形状,肉质本是身体的一部分,身体的知觉属于触觉,这只能叫做身体而不是鼻根,能触知的只是触尘,连鼻根的名称尚且不能成立,又怎么划定界限?如果取嗅闻觉知的作用,那么在你心中,又以什么为觉知?若认为肉质就是觉知,那么肉的知觉原本属于触觉,并非鼻根的功能;若认为虚空就是觉知,虚空自己能知,你的肉身就应没有知觉。这样说来,虚空就成了你,你的身体反而不觉不知。那么,阿难,你现在应当没有所在之处了。如果认为香气就是觉知,觉知自然属于香气,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如果香与臭这两种流动的气味必定是从你的鼻子产生,那么当这香臭二气没有发生,伊兰树的恶臭和旃檀木的妙香这两种气味没有来到的时候,你嗅自己的鼻子,到底是香还是臭?如果是臭,就不是香;如果是香,就不是臭。如果香臭两种气味你都能闻到,那你一个人应该有两个鼻子,同时来问我法义:有两个阿难,到底哪一个才是你的本体?如果鼻子只是一个,香臭又没有分别,臭既然能成香,香又能变成臭,两种性质都无法确立,界限又从哪里划定呢?
如果鼻识是因香气而生,识别作用因香气而有,就像眼睛有视觉却不能看见眼睛自身一样,既然因香气而有,就应该不知道香气。能知道香气就不是从香气所生,不能知道香气又怎能称为识别?香气并非因觉知而存在,以香气为界限便不能成立;识别作用若不能知道香气,那么所谓因香气建立的界限也就不是从香气而来了。既然鼻根与香气之间没有能分别的识体,内外的界限也就不能成立,所有这些嗅闻的功能终究是虚妄不实的。
因此应当知道:以鼻根和香气为条件,产生鼻识的界限,这三处都无实体可得。那么鼻根、香气以及鼻识三者,从根本上说,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其本性空寂,妙用无穷。
次文破鼻生中,又以浮尘胜义二根并征。先破浮尘根可知。次破胜义根中,又以肉以空以香为胜义所托之处,一一破之。胜义根尚不可得,况因根所生识耶。若因香生以下,方破识从香生。谓识因香有,不应知香。如眼有见,不能观眼。若能知香,即非香生。若不知香,又非鼻识。且香尘若非识知其有,则香界便自不成鼻识。若不知香,则因界断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之识,亦不成内外根尘。毕竟虗妄,足显无生矣。余文可知。惟其鼻识即空假中,故孙陀罗难陀悟之,明圆灭漏。
接下来分析破除鼻识产生的部分,同时从浮尘根与胜义根两方面进行探讨。首先破除浮尘根的道理已经明了。接着破除胜义根时,又分别从肉质、虚空、香气作为胜义根所依托之处——进行驳斥。胜义根尚且不可得,更何况依靠根而产生的识呢?从“若因香生”以下,才开始破除识从香气产生的观点。意思是说,如果识是因为香气才存在,就不应该能认知香气。好比眼睛能看见外物,却不能看见眼睛自身。如果识能够认知香气,就说明它不是由香气所生;如果它不能认知香气,那它也就不是鼻识。况且香气若没有识去感知其存在,那么香尘的境界就无法形成鼻识;如果识不能感知香气,则因为境界中断,也不能从香气建立认知。既然没有中间的识,内外根与尘也就无法成立。这一切终究虚妄不实,足以显示其本无生灭的道理。其余文句可以类推。正因为鼻识本质是空、是假、也是中道,所以孙陀罗难陀悟透此理,明了圆融之理而断除烦恼。
四、明舌识界即藏性。
舌头感知的实质就是如来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甞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甞舌?舌不自甞,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甞,云何识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虗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再说你理解的道理:舌根与味道相接触,就会产生舌头的识别作用。这个识别作用,究竟是因舌根而生,以舌根为界限呢?还是因味道而生,以味道为界限?
阿难!如果识别作用是从舌根生出来的,那么世间所有的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生姜、肉桂等等,就都没有味道了。你自己尝尝自己的舌头,是甜的还是苦的?如果舌头的本性是苦的,那又是谁来尝这舌头的苦味呢?舌头不能自己尝自己,那又是谁知道这知觉的呢?如果舌头的本性不是苦的,味道自然无从产生,又怎么能建立识别的界限呢?
如果识别作用是从味道生出来的,识别作用自己就成了味道,那就和舌根一样,应该不能自己尝自己,又怎么能识别这是味道、那不是味道呢?再说,一切味道并不是从一个东西产生的,味道既然多种多样,识别作用就应该有很多个本体。如果识别作用的本体只有一个,而且一定是从味道生出来的,那么咸、淡、甜、辣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产生的时候,种种变化差异都成了一种味道,应该无法分别。既然无法分别,就不能叫作识别作用,又怎么能称为舌、味、识的界限呢?
识别作用也不应该凭空从你的心识中产生。舌根与味道相和合,在这中间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又怎么能产生界限呢?因此应当知道:以舌根和味道为条件,产生舌头识别作用的界限,这三处都找不到它的来处。这就是说,舌根、味道以及舌头的识别作用这三者,从根本上说,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次文征中亦惟二。案破中兼破无因生及共生。先破舌生,文相易知。次破味生,又为三意:一者若从味生,不应知味,譬如舌不甞舌。二者以能生例所生,能生之物既多,所生之识亦应多,体如多父,不应共生一子。三者以所生例能生,识既味生而体是一,则能生之味亦应是一,如一子决无多父,则何者为咸,何者为淡,何者为甘为辛,何者为诸味和合相,何者为诸味俱生相,何者为诸味变异相,皆无分别。既无分别,又不名舌识矣。次不应虗空生汝心识一句,破无因生,空生即无因也。次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破共生也。盖使舌味和合而生于识,则半属有知,半属无知,体性纷杂,不成中界矣。余文可知。惟其舌识即空假中,故满慈悟之,能以法音降伏魔怨,消灭诸漏。
在接下来的文句分析中也只包含两个部分。考察破除错误观念的部分,同时驳斥了无因生和共生两种观点。先破除舌根能生识的观点,这部分文字的意思比较容易理解。接着破除味道能生识的观点,又分为三层意思:第一,如果识是从味道产生的,就不应该能感知味道,好比舌头不能品尝自己。第二,用能生的东西来类比所生的东西,既然能产生识的味道有多种,那么所生的识也应该有多种,就像多个父亲不可能共同生出一个孩子。第三,用所生的东西来类比能生的东西,既然识是从味道产生且体性是一,那么能产生识的各种味道也应该是一,就像一个孩子绝不可能有多个父亲,那么哪个是咸味,哪个是淡味,哪个是甜味辣味,哪个是各种味道混合而成的相状,哪个是各种味道同时存在的相状,哪个是各种味道变化而成的相状,就都无法区分了。既然无法区分,也就不能称为舌识了。接下来“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这一句,是破除无因生的观点,虚空生就是无因生的意思。再后面“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是破除共生的观点。假如舌根和味道和合而产生识,那么这个识就一半属于有知(舌根),一半属于无知(味道),体性混杂,就不能成立明确的界限了。其余的文句可以依此类推。正因为舌识具备空、假、中三谛圆融的道理,所以富楼那尊者领悟之后,能够用法音降伏魔怨,断除一切烦恼。
五、明身识界即藏性。
身识即是如来藏性。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種)覺觀(之)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难!再说你所理解的:身体与接触为条件,产生了身体的感知。这个感知究竟是因身体而生,以身体为界限呢?还是因接触而生,以接触为界限?阿难!如果说是因身体而生,那么没有接触与分离这两种觉知的条件,身体本身能感知什么?如果说是因接触而生,但如果没有你的身体,又有谁能以非身体去感知接触或分离呢?阿难!物体不会自己感知接触,身体才能感知有触;知道身体的即是触,知道触的即是身。若说触就是身体,或说身体就是触,都不对。身体与接触这两种现象,原本没有固定的处所。接触身体时,感觉就是身体自身;离开身体,就如同虚空一般。内外都不能成立,中间又如何确立?中间既然不能确立,内外的性质也是空寂的,那么你的感知产生,要从哪里划定界限呢?因此应当知道:以身体与接触为条件,产生身体的感知界限,这三处(身、触、识)都是虚妄无实的。如此,身体、接触以及身体的感知这三者,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
次文直破身生、触生,文皆可知。从阿难物不触知以下,更将身触合辨,明其无性,即破共生意也。言外物本不触汝之知,但汝身知有物触耳。然知于身者,即是触尘;知触尘者,即是身根。若以为即是触尘,便非可名为身根;若以为即是身根,便非可名为触尘。是则身触二相,元无内外处所可得也。又若谓触实合身,即为身自体性,别无触位;若谓触若离身,即是虗空等相,又无触用。内外二界尚自不成,中间识界复云何立?中既不可复立,内外之性亦空,岂非因缘即空之明证乎?余文可知。惟其身识即空假中,故优波离悟之,身心一切通利。
接下来这段文字直接破除身体生起感知、触觉生起感知的观点,文意都很容易理解。从“阿难,物不触知”以下部分,更进一步将身体与触觉结合起来辨析,阐明它们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这就是破除“共生”的见解。意思是说:外物本来并没有触碰你的感知能力,只是你身体感知到有东西在接触而已。然而,能感知身体的,就是触尘(接触的对象);能感知触尘的,就是身根(身体的感知功能)。如果认为它就是触尘,那就不能再称之为身根;如果认为它就是身根,那就不能再称之为触尘。这样一来,身体和触觉这两种现象,从根本上就没有内外固定的处所可以确定。
再说,如果认为触觉确实与身体结合,那就成了身体自身的体性,并没有一个独立的“触”存在;如果认为触觉是离开身体的,那就成了虚空之类的相状,也就没有触的作用了。内界(身根)和外界(触尘)尚且不能成立,中间所谓的“识界”(身识)又怎么建立呢?中间既然无法建立,内外的体性也是空无自性的,这难道不是“因缘所生法,其性本空”的明确证明吗?其余的文句可以依此类推。
正因为身识也具备空、假、中三谛圆融的实相,所以优波离尊者领悟了这个道理,身心的一切障碍都得以通达顺畅。
六、明意识界即藏性。
第六、说明意识的作用及其本质就是如来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再说你所理解的:意识是以意念和事物为条件产生的,那么这个意识,究竟是因为意念而生、以意念为界限呢?还是因为事物而生、以事物为界限?阿难!如果它是因意念而生,那么在你的意念中,必然要有某种思虑对象才能显现出你的意念。如果没有面前的事物,意念就无从产生;离开了所缘的条件,意念连形相都没有,意识又有什么用呢?再说,你的这个能识别的心,和那些思量、了别的功能,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如果相同,那它就是意念本身,又怎么能说它是从意念生出来的呢?如果不同,它就和意念不一样,那它就应该无法识别。如果无法识别,又怎么能说是从意念产生的呢?如果它能识别,那它和意念之间又怎么能简单地用相同或不同来区分呢?相同和不同这两种性质都不能成立,意识的界限又怎么建立呢?如果意识是因事物而生,世间一切事物都离不开色、声、香、味、触这五尘。你看色尘、声尘、香尘、味尘以及触尘,它们的相状分明,各自对应眼、耳、鼻、舌、身这五根,并不属于意念所统摄的范围,那么你的意识就一定是依据事物而生的。现在你仔细审视一下:事物的相状究竟是什么?如果离开了色与空、动与静、通与塞、合与离、生与灭这些相对的现象,超越这些相状,终究一无所得。事物产生,就是色、空等现象一起产生;事物消灭,就是色、空等现象一起消灭。所依靠的事物本身尚且没有独立的体性,那依它而生的意识,又能有什么形相呢?既然连相状都没有,意识的界限又怎么产生呢?因此应当知道:以意念和事物为条件产生意识界,这三处(意念、事物、意识)都了不可得。那么意念、事物以及意识这三者,从根本上说,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而是如来藏妙真如性的显现。
次文双征双破。先破因意生中复为二义:初约单意不生破,次约同异俱非破。初破云:若因意生,则于汝意之中必须有所思量乃可发明。汝意若一总都无前法,则意根便无所生。离彼法缘,意根尚无形相,意识又将何用?次破云:又汝第六识心设是因意根生,则与第七思量兼第八了别之性为同为异?识若同于意根,便即是意,云何是意所生?识若异于意根,则不同意之有知,应即无所识别。若无所识,云何名为意根所生?若有所识,既无法尘可识,云何但自识其意根?由此言之,同异二性皆不能成,从何而立界耶?问曰:识心应指第八,今何反作第六?了别应指第六,今何反作第八?答曰:以名定义,万无一得;以义定名,万无一失。今之文义须如此释,不可泥字而昧理也。且八识名字有通有别:别则前六名识,能了境故;第七名意,恒审思量故;第八名心,诸法集起故。通则八皆名识,称为八识故。八皆名意,皆有思量性故。八皆名心,是心王故。今识心二字,重在识字,故指第六。了别性三字,重在性字,故是第八。思量正指意根,此是可知。由第七第八,无始恒相依倚,故以兼字显之。此正问所生识心,与能生意根,是同是异,则文理俱顺矣。二破法生中,直明法无自体,何能生识。盖五尘相貌,俱可指陈。唯有法尘,不过即是五尘生灭影子,别无自体。故今征云,汝且谛观法尘之法,作何形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等法之生灭,则法尘终无所得。生不过是色空诸法等生,灭不过是色空诸法等灭。何处更有法尘自体相耶。所因之法尘既无,则因法尘生所有之识,作何形相。其故大目犍连悟之,心光发宣,圆明清净,自在无畏也。从初卷,佛告阿难,汝我同气至此,是如来答示文中,就事以显理竟。
接下来这段文字采用双重追问、双重破除的方式。先破除“意识是因意根而生”的观点,这部分又分为两层含义:第一层是就“单有意根不能生识”来破除,第二层是就“同与异都不成立”来破除。
第一层破除说:如果说意识是因意根而生,那么在你的意根之中,必须有所思考、有所分别,才能够产生认识作用。如果你的意根是单一的,完全没有前面所说的色、声等外境作为对象,那么意根便没有生起认识的可能。离开了那些外境因缘,意根自己尚且没有固定的形相,意识又能从哪里产生呢?
第二层破除说:再者,你那个第六识心,假设真的是因意根而生,那么它和第七识(思量)以及第八识(了别)的性质,是相同还是不同呢?如果意识与意根相同,那它本身就是意根了,怎么能说是意根所生的呢?如果意识与意根不同,那么它就不同于意根所具有的知觉性,应该就是没有识别能力的。如果没有识别能力,又怎么能称为是意根所生的意识呢?如果它有识别能力,既然没有“法尘”(外境的影像概念)可供识别,它又怎么能仅仅识别自己的意根呢?由此说来,无论是“相同”还是“不同”这两种性质,都不能成立(意识是因意根而生的说法),那么“意根”这个范畴(界)又从哪里建立呢?
有人问:文中的“识心”按理应指第八识,这里为何反而指第六识?“了别”按理应指第六识,这里为何反而指第八识? 回答说:如果只根据名称来定义含义,很难有准确的时候;如果根据含义来确定名称,就很少会出错。这段文字的含义需要这样来理解,不可拘泥于字面而埋没了其中的道理。况且,八个识的名称有通用和专用之分:专用来说,前六个称为“识”,因为它们能识别外境;第七个称为“意”,因为它恒常审察思量;第八个称为“心”,因为它是万法生起的根源。通用来说,八个都可以称为“识”,所以合称“八识”;八个都可以称为“意”,因为它们都有思量的性质;八个都可以称为“心”,因为它们是心王(精神主体)。这里“识心”两个字,重点在“识”字,所以指第六识。“了别性”三个字,重点在“性”字,所以指第八识的体性。“思量”正是指意根(第七识),这是可以知道的。由于第七识和第八识,从无始以来就恒常相互依存,所以用“兼”字来表明这一点。这里正是追问所生的“识心”(第六识),与能生的“意根”(第七识),是相同还是不同,这样文理就都顺畅了。
第二部分,破除“意识是因法尘而生”的观点,直接说明法尘本身没有独立的自体,怎么能生出意识呢。色、声、香、味、触这五尘的相貌,都可以具体指认。只有法尘,它不过是五尘生灭变化所留下的影子,并没有独立的自体。所以这里追问说:你且仔细审察,法尘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形状?如果离开了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等具体现象的生生灭灭,那么法尘终究是得不到的。所谓的“生”,不过是色、空等现象的生起;所谓的“灭”,不过是色、空等现象的消失。哪里还有一个独立的法尘自体相貌呢?作为产生原因的“法尘”既然不存在,那么因法尘而生起的“意识”,又该是什么形相呢?
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大目犍连尊者领悟了,心地智慧之光得以显发宣扬,达到圆满明澈、清净自在、无所畏惧的境界。从第一卷“佛告阿难,汝我同气”到这里,是如来在回答开示的文字中,通过具体事相来彰显真理的部分的完结。
二、明性本具相,为三:初、当机疑问,二、诃诫许宣,三、正篇开示。
二、说明本性本具的相状,分为三部分:一、当机者的疑问,二、佛陀呵责告诫后允诺宣说,三、正式展开开示。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今乃)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阿难对佛陀说:世尊!如来您常常说到和合与因缘的道理,认为世间一切现象的变化,都是由于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和合而显现的。为什么您现在却把因缘和自然这两种说法都否定了呢?我现在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究竟指向什么,恳请您慈悲怜悯,为我们这些众生开示那远离两边、真正究竟、没有虚妄分别的真理。
上来就事显理,正明藏性随缘不变,的皆中道了义,无戏论法。而阿难久执麤浅因缘、名言习气,所以反堕疑网,谓是拨无世谛,不免堕在断空,故更求开示中道了义也。原此疑情,来历有三:一者、近从阴、入、处、界起疑,谓既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则根、尘、识等一切皆空,而不知如来所示乃即事之理,非拨事言理也。二者、远从十番辨见起疑,谓此见性既非觉、闻、知、见,则能见、所见同为眚影,而不知如来所示乃即眚之目,非眚外觅目也。三者、更从七处破妄起疑,谓缘影既是非心,因缘、自然复俱排摈,则妄无所依,真无可据,而不知如来所示惟其离一切相,所以即一切法也。
前面通过具体事例来显明真理,正是说明如来藏本性随缘变化却不改其本质,完全符合中道究竟义理,是没有虚妄分别的真实法。然而阿难长久以来执着于粗浅的因缘观念,被习惯性的名相概念所束缚,所以反而陷入疑惑之网,认为这是在否定世间真理,不免要堕入断灭的顽空之中,因此再次请求开示中道的究竟义理。
追溯这疑惑的由来,共有三个根源:
第一,是从最近的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法义中生起疑惑,认为既然这些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那么根、尘、识等一切现象都成了空无,却不知道如来所开示的是即事相而显的真理,并非否定事相来说空理。
第二,是从较早期的十番辨见中生起疑惑,认为这个能见的本性既然不是知觉、听闻、了知、看见等作用,那么能见与所见都成了眼病所见的幻影,却不知道如来所指出的是即幻影而显的清明眼目,并非在幻影之外另找一个眼目。
第三,更是从最初七处破妄心生起疑惑,认为攀缘外境的影子既然不是真心,因缘与自然两种见解又都被排除,那么妄心似乎无处依托,真心也好像没有依据,却不知道如来所开示的正是:唯其远离一切表象执着,才能当下体认一切法的真实本性。
二,诃诫许宣。
斥责告诫,允诺宣说。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愍。汝今谛听,我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这时,世尊对阿难说:你先前厌离了声闻、缘觉这些小乘教法,发心勤奋追求无上觉悟,所以我如今为你开示最究竟的真理。为什么你还用世间那些戏论、妄想的因缘来缠绕自己呢?你虽然博学多闻,却像只谈论药方的人,真药摆在眼前反而不能分辨。如来说你这样实在是值得怜悯。现在你仔细听,我应当为你一一分析开示,也让将来修习大乘佛法的人能够通达诸法实相。阿难静默不语,恭敬领受佛陀的教导。
此中从初至真可怜愍,是诃辞。汝今谛听一句,是诫辞。我当为汝至通达实相,是许宣。阿难默然,承佛圣旨,是领佛诫一心谛听,三业皆寂也。初文言汝先厌离诸小乘法者,以阿难归来见佛,即殷勤启请,得成菩提方便,岂非厌小求大?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者,历指前来所说,一一无非第一义谛,更非次第三谛等也。金口诚言,明文若此。解者欲以奢摩他等分配前文,可谓公与佛坑。今须一一更为点示,俾经旨昭然。经初首唱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即诫直心正念真如,便是第一义谛真实血脉。次欲逐破妄执,先唱大定之名,俾利根者妄执破处,定体圆彰,觅心了不可得,心即竖穷横徧,宁非第一义谛。次明二种根本,不离一心,宁非第一义谛。次明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宁非第一义谛。次明见性是心非眼,而此见性,本无动摇,亦无舒卷,本无生灭,亦无增减,本不可还,亦决非物,本无舒缩,亦无断续,本无是见,亦无非见,本非自然,亦非因缘,本非明暗色空,亦非觉闻知见,本非和合,非不和合,以要言之,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宁非第一义谛。次明阴入处界,即空即假即中,宁非第一义谛。第一义谛,即是中道了义,无戏论法也。乃舍此而别求中道了义,大似说药而不知真药,良以有闻无慧故也。故仍诫以谛听,庶几不为徒闻耳。实相亦即第一义谛,亦即中道了义,以其无相不相,名为实相。前已深明相即无相道理,今更重明无相即相道理,令其通达也。
这里从开头到“真可憐愍”这段,是呵斥的话。“汝今諦聽”这一句,是告诫的话。“我當為汝”到“通達實相”这段,是答应宣说的表示。阿难默然不语,恭敬地领受佛陀神圣的意旨,这是表明他领受了佛陀的告诫,专心一意地谛听,身、口、意三业都归于寂静了。开头文句说“汝先厭離諸小乘法”,因为阿难回来见到佛陀,就恳切地启请,希望得到成就觉悟的方便法门,这难道不是厌弃小乘、追求大乘吗?所以我现在为你开示第一义谛,是逐一指出前面所说的,每一处无不是第一义谛,而不是次第所说的三谛等等。佛陀亲口所说的诚实之言,明白的经文就在这里。解释的人想用奢摩他等名目来分配前面的文义,可以说是公然与佛陀相违。现在必须一一再加以指明,使经文的宗旨清晰明了。经文开头首先宣说常住真心,本性清净光明的本体,就是告诫要以直心正念真如,这便是第一义谛的真实血脉。接着为了逐步破除虚妄的执着,先宣说大定的名称,使得根机锐利的人在虚妄执着破除之处,禅定的本体圆满彰显,寻觅心而了不可得,心就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这难道不是第一义谛吗?接着阐明两种根本,都不离一心,这难道不是第一义谛吗?接着阐明一切法所生,都是唯心所显现,这难道不是第一义谛吗?接着阐明能见之性是心而非眼,而这个见性,本来没有动摇,也没有舒展卷缩,本来没有生灭,也没有增减,本来无法归还,也决不是物质,本来没有舒展收缩,也没有间断连续,本来无所谓“是见”,也无所谓“非见”,本来不是自然而有,也不是因缘所生,本来不是明、暗、色、空,也不是觉、闻、知、见,本来不是和合,也不是不和合,总而言之,远离一切表象,即是一切法,这难道不是第一义谛吗?接着阐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即空、即假、即中,这难道不是第一义谛吗?第一义谛,就是中道了义,是没有戏论的法。如果舍弃这个而另外寻求中道了义,那就很像谈论药物却不知道真正的药,实在是因为只有听闻而没有智慧的缘故。所以仍然告诫要仔细谛听,希望不至于白白听闻罢了。实相也就是第一义谛,也就是中道了义,因为它没有固定的相状而又能显现一切相,所以称为实相。前面已经深刻阐明了“相即是无相”的道理,现在再重新阐明“无相即是相”的道理,使他能够通达。
三、正为开示二:初、牒疑总示;二、历大别显。
三、正式开示分为两部分:第一、承接疑问总体指示;第二、依次具体阐明。
初中二:初、就法破妄;二、借喻显理。
开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佛法角度破除虚妄;第二部分,借助比喻阐明真理。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虗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无有休息。
阿难,正如你所说,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相互结合,才显现出世间种种变化。阿难,如果这些元素的本质不是能够结合的状态,它们就不能与其他元素混合作用,就像虚空不会和任何物质形态掺和一样。但如果它们只是因结合而生,那就会和一切变化现象相同,从开始到终结相互依存,生灭接连不断,生死循环往复,就像旋转的火轮一样,永无停息。
此牒其妄计而破之也。如来所说和合因缘,秪为显示诸法无性。若妄计四大有实体性,由彼和合能生诸法,则与外道邪计何异?故今牒而破之。先破非和合,次破和合。由不达不变随缘之性,必计体非和合;由不达随缘不变之性,必将转计和合。今并破之,则已密显如来藏性方是四大真性,而四大无性正是如来藏之实性矣。先破非和合云:若计彼诸大之性体必非和合者,则一一大皆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虗空不和诸色,便无诸大之用。如地性常坚,遇水不润;水性常冷,遇火不热等。何以生成万物?若计彼诸大之性必定是和合者,则便同于种种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而复死,死而复生,从生至生,从死至死,如旋火轮无有休息,便无诸大之体。如地遇水则失其坚,水遇火则失其润等。自体既失,又将何以生成万物?此等岂非戏论妄想也耶?
这是针对错误见解进行驳斥。如来所说的和合因缘,只是为了揭示一切现象本无固定自性。如果错误地认为地、水、火、风四大有实在的自体,认为它们通过和合就能产生万物,那与外道的邪见有什么区别呢?所以现在提出这些观点加以破除。先破斥“非和合”的见解,再破斥“和合”的见解。因为不明白本性不变却能随缘显现的道理,必然会执着认为本体不是和合而成的;因为不明白随缘显现而本性不变的道理,必然会转而执着认为本体是和合而成的。现在一并破除这两种见解,其实已经暗中显明:如来藏性才是四大的真正本性,而四大无自性正是如来藏的真实体性。首先破斥“非和合”的见解:如果认为那些四大的本性一定不是和合而成的,那么每一种大都不能与其他大相互融合,就像虚空不和任何颜色混杂一样,这样四大就失去了它们的作用。比如地性永远坚硬,遇到水也不会湿润;水性永远寒冷,遇到火也不会变热等等。这样怎么能生成万物呢?如果认为那些四大的本性一定是和合而成的,那就等同于承认它们有种种变化,有始有终、相互生成,生灭不断、前后相续,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从生到生,从死到死,像旋转的火轮一样没有停息,这样四大就失去了它们稳定的自体。比如地遇到水就失去坚硬,水遇到火就失去湿润等等。自体既然已经失去,又靠什么来生成万物呢?这些难道不是戏论和妄想吗?
二、借喻显理。
借用比喻阐明道理。
阿难!如水成氷,氷还成水。
阿难!就像水结成冰,冰也能融化成水。
此承上文,破其妄计,而总示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理性也。此为七大总喻,极须着眼。以氷水总喻随缘之相,以氷水同一湿性,而喻不变之性。若藏性随于染缘,成佛法界中九界七大,喻以如水成氷。若藏性随于净缘,显九法界中佛界七大,喻以氷还成水。惟一湿性,氷水相殊,是谓不变随缘。氷水虽殊,湿性无二,是谓随缘不变。由其随缘即不变故,所以七大无非性真圆融,周徧法界。由其不变即随缘故,所以七大无不随心应量,循业发现也。
这段内容承接上文,破除错误的见解,总体说明了心性既能随外缘变化又能保持本质不变、本质不变又能随外缘变化的道理。这是用七大(地、水、火、风、空、见、识)作比喻,需要特别留意。用冰和水的比喻总体说明随缘变化的现象,用冰和水都具备湿润的本性,来比喻那不变的本质。如果如来藏心性随染污的因缘变化,在佛法界中显现出九法界(六道众生与声闻、缘觉、菩萨)的七大,就好比水结成冰。如果如来藏心性随清净的因缘变化,在九法界中显现出佛法界的七大,就好比冰融化成水。湿润的本性只有一个,冰和水的形态却不同,这就叫做“本质不变而随缘变化”。冰和水虽然形态不同,湿润的本性却没有两样,这就叫做“随缘变化而本质不变”。正因为随缘变化的同时本质不变,所以七大无不是心性真实、圆满融通,遍布整个法界。正因为本质不变的同时又能随缘变化,所以七大无不是随着众生的心念、感知能力,并顺着各自的业力而显现出来。
二、歷大別顯。此正顯示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藏性,方是七大實性。所謂性具法門,事事無礙之法界也。須知七大即是陰、入、處、界,但開合廣略不同。開色陰為前五大,指受陰為根大,合想、行、識為識大。又橫列六塵為前五大,收六根為根大,收六識為識大也。既知七大更無異法,當以二文前後互融,方開圓悟之門。前明陰、入、處、界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須知即是七大皆如來藏,本無生滅。後明如來藏中性具七大,清淨圓融,徧周法界,循業發現,當知即是如來藏中性具陰、入、處、界,清淨圓融,徧周法界,循業發現。所謂即事之理,無有少許理性而不攝在事中;即理之事,無有少許事相而不攝在理中。故得毛吞巨海,芥納須彌,介爾三千,剎那十世。心性妙理,至此已極。三諦一諦,更無餘蘊。故使阿難大悟,頓獲法身。下文滿慈騰問,不過別為法執重者破疑滯耳。諸家不達,或以此為次第三諦,或以此為空與不空兩藏,或但指此為空如來藏,下文方顯不空等藏。誣罔圓宗,謗毀佛語。哀哉!哀哉!文分為七:初、明藏性即地大性(至)七、明藏性即識大性。
二、依次详细说明。这里正是要显示随缘而不变、不变而随缘的如来藏本性,才是七大的真实体性。也就是本性具足一切法门、事事无碍的法界。要知道七大其实就是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只是开合与详略有所不同。将色阴展开为前五大,将受阴指为根大,合并想、行、识三阴为识大。又横向排列六尘为前五大,收摄六根为根大,收摄六识为识大。既然知道七大并没有其他不同的法,就应当将前后两段文字相互融会贯通,才能开启圆满觉悟的大门。前面说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都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灭,要知道这就是七大都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灭。后面说明如来藏中性具七大,清净圆融,遍满法界,随众生业力而显现,应当知道这就是如来藏中性具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清净圆融,遍满法界,随众生业力而显现。这就是所谓“理就在事中”,没有一点点理体不包含在事相里;“事就在理中”,没有一点点事相不包含在理体里。所以才能一毛吞下大海,芥子容纳须弥山,微细一念含三千,刹那之间通十世。心性的微妙道理,到这里已经达到极致。三谛即是一谛,再没有其他深义剩余。因此使得阿难彻底开悟,顿时证得法身。下文满慈尊者提出疑问,不过是为了另外替法执深重的人破除疑惑滞碍罢了。各家未能通达,有的认为这是次第的三谛,有的认为这是空与不空两种藏,有的只指这里说的是空如来藏,下文才显示不空藏等等。这些都是歪曲圆满的宗旨,毁谤佛的言语。可悲啊!可悲啊!文字分为七部分:第一、说明藏性就是地大之性(到)第七、说明藏性就是识大之性。
初中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开头分为三部分:第一、破除错误的执着;第二、揭示真实的本性;第三、驳斥迷惑的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汝观地性,麤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虗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虗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虗析成虗空,当知虗空出生色相。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虗尘,用几虗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虗合成邻虗。又邻虗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你观察地的性质,粗的成为大地,细的成为微尘。分析到接近虚空的极微尘时,把这极微的色相边界再分成七份,若继续分析这接近虚空的微尘,就会成为真正的空性。阿难,如果这接近虚空的微尘可以分析成虚空,那就应当知道虚空能够生出物质现象。你现在问:由于和合的缘故,才生出世间种种变化的现象。那么你且看这一个接近虚空的微尘,是用几分虚空和合而成的呢?总不能说是由许多接近虚空的微尘合成为一个接近虚空的微尘吧。再说,如果把接近虚空的微尘分析成虚空,又是用多少物质现象合成虚空的呢?如果是物质现象和合,和合的是物质而不是虚空;如果是虚空和合,和合的又是虚空而不是物质。物质尚且可以分析,虚空又怎么能和合呢?
十、法界内色外色总名地大,今且约现前外色辨也。七、分析色自是外道邪计,由彼不达色性即是藏性,本与空性无二无别,妄谓析色方可归空。今故牒而破之,谓汝尚同凡外所计和合因缘,观于此地虗妄体性,以为积色至麤方为大地,析色至细便为微尘,至邻虗尘乃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设使更析邻虗,即实成空性耶?若使此邻虗尘果然析成虗空,当知此虗空中亦应出生色相矣。下文方正破之,文并可知。色犹可析一句,亦是顺其情计而姑纵之。实则麤亦法界,细亦法界,皆是随心应量,循业发现,麤不待合,细不待析也。
十、整个法界的内色和外色统称为地大,这里暂且就眼前的外色来辨析。第七点,分析色相本来就是外道的错误见解,因为他们不明白色性的本质就是如来藏性,本来与空性没有分别,错误地认为必须分析色相才能归于空。所以现在特别指出并破除这种观点,意思是说你的见解还和凡夫、外道一样,执着于因缘和合的说法,观察这个大地虚妄的体性,以为堆积色相到最粗的形态才成为大地,分析色相到最细微就是微尘,分析到临近虚空的极微尘,已经是把极微色分析到最边际的七分所成。假设再继续分析这临近虚空的极微尘,难道真的就变成空性了吗?如果这个临近虚空的极微尘真的可以被分析成虚空,那么应当知道,这个虚空中也应该能再生出色相来。下文才正式破除,文义都很清楚。“色犹可析”这一句,也是顺着他们的错误见解暂且让步的说法。实际上,粗大的色相也是法界全体,细微的色相也是法界全体,都是随着心识感应现出相应的形量,循着业力而显现,粗大并非需要合成,细微也并非需要分析。
二、显理性。
揭示真实本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你原本不知道,在如来的藏性之中,本性的色相就是真正的空性,本性的空性就是真正的色相;它清净无染,本来如此,遍满一切法界,随着众生的心念,对应各自所能认知的限度,依循各人的业力而显现出来。
此正显示如来藏性,即是色之真性,亦是空之真性。是故色之与空,无非是性,无非是真。色非待合而始有,空非待析而始成。秪由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变常随缘也。以其随缘不变,故号为如。以其不变随缘,故号为来。以其性具十界染净功能,故称为藏。以其无法不在里许,故名为中。以其无性之性,即是十法界色空实性,性不可改,体无虗妄,故一一皆性皆真。以其十法界色,皆悉离过绝非,体是无作,故名清净本然。以其十法界色,各各竖穷横徧,故名周徧法界。夫性真色空,即是性具。清净本然,即是性体。周徧法界,即是性量。此示随缘不变体也。随十法界众生迷悟之心,应其所知染净之量,循于十界善恶诸业,而发现为十界苦乐诸色。此示不变随缘用也。随缘即不变,如氷水之湿性,始终不变。不变即随缘,如湿性之氷水,总是随缘。随寒冻缘,水则成氷,而湿性无减。以喻随迷染缘,成九界生死幻色,而藏性无减。随和暖缘,氷则成水,而湿性无增。以喻随悟净缘,成佛界真善妙色,而藏性无增。故知总喻徧喻七大体用性相。今一一文,还须用上喻意而消释之,则旨趣昭然。
这里正是说明如来的藏性,既是物质现象的真实本性,也是虚空现象的真实本性。所以说物质与虚空,无不是本性,无不是真实。物质不是等待聚合才产生,虚空也不是等待分析才形成。只因为随顺因缘却恒常不变,所以不变又恒常随顺因缘。由于它随顺因缘而不改变,所以称为“如”。由于它不变而随顺因缘,所以称为“来”。由于这本性具备十法界染污与清净的功能,所以称为“藏”。由于一切法无不在其中,所以称为“中”。由于这无自性的本性,就是十法界物质与虚空的真实本性,本性不可改变,本体没有虚妄,所以每一法都是本性、都是真实。由于十法界的物质现象,全都远离过失、断绝错谬,本体是无造作的,所以称为清净本然。由于十法界的物质现象,每一个都竖着穷尽三际、横着遍满十方,所以称为周遍法界。本性的真实——物质与虚空,就是本性所具备的。清净本然,就是本性的体。周遍法界,就是本性的量。这是显示随顺因缘而不变的体。随顺十法界众生迷惑或觉悟的心,对应他们所认知的染污或清净的份量,遵循十法界的善业恶业,而显现为十法界苦与乐的各种物质现象。这是显示不变而随顺因缘的用。随顺因缘就是不变,好比冰与水潮湿的性质,始终不变。不变就是随顺因缘,好比潮湿性质的冰与水,总是在随顺因缘。随顺寒冷冻结的缘,水就结成冰,但潮湿的性质没有减少。用来比喻随顺迷惑染污的缘,形成九法界的生死幻化之色,而如来藏性没有减少。随顺温和暖热的缘,冰就融化成水,但潮湿的性质没有增加。用来比喻随顺觉悟清净的缘,形成佛界的真实善妙之色,而如来藏性没有增加。由此可知,这个比喻总体上、普遍地比喻七大(地、水、火、风、空、见、识)的体、用、性、相。现在每一段文字,还需要运用上面比喻的含意来理解和解释,那么其中的旨趣就会清晰明了。
三、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世间者,徧指九法界众生也。总未达此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故各各有因缘、自然二种妄计,而此妄计但是戏论言说而已,终无实义可指陈也。盖凡外世间,或计时、方、微尘、大自在等诸邪因缘,或计冥谛神我以为自然,此则藏教所明因缘生法即已破竟。复有钝根声闻、缘觉,禀佛因缘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苦、集、灭、道、世、出世间因果差别总属因缘,以灭谛所显偏真涅槃性无生灭,还名自然,此则通教所明因缘即空亦已破竟。复有钝根三乘,禀佛即空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苦、集、灭、道一切如幻名为因缘,以真理无生,苦不能迫,集不能染,还名自然,此则别教所明因缘假名亦已破竟。复有钝根菩萨,禀佛即假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无明招感九界生死名为因缘,但中佛性凝然不变,如月在云外,还名自然,此惟今教所明因缘即中方得破尽无余。故知未曾开佛知见,则九界同名识心,如水成氷;若圆解初开,则识心便成妙观察智,如氷成水。下皆准知。惟其藏性即地大性,故持地菩萨悟之,尘销智圆,成无上道。
世间,指的是九法界一切众生。他们都未能通达这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微妙本性,所以各自都抱有“因缘”和“自然”这两种虚妄的执着。而这种执着不过是戏论言说罢了,终究没有真实的道理可以指陈出来。
具体来说,凡夫与外道所认知的世间,有的执着于时间、方位、微尘、大自在天等种种邪因缘,有的执着于冥谛或神我以为是自然,这些见解,在藏教所阐明的“因缘生法”的道理中就已经被破除了。
又有钝根的声闻、缘觉,他们禀承佛陀关于因缘的言教,却不能通达如来宣说这些教法的根本旨趣。他们把苦、集、灭、道,以及世间、出世间的种种因果差别,都笼统地归属于因缘;又把灭谛所显现的、偏于空性的涅槃,认为其本性无生无灭,还称之为“自然”。这些见解,在通教所阐明的“因缘即空”的道理中也已经被破除了。
再有钝根的三乘行者,他们禀承佛陀关于“即空”的言教,却不能通达如来宣说这些教法的根本旨趣。他们把苦、集、灭、道一切法都看作如幻,称之为因缘;又认为真理本无生灭,苦不能逼迫它,集不能染污它,还称之为“自然”。这些见解,在别教所阐明的“因缘假名”的道理中也已经被破除了。
还有钝根的菩萨,他们禀承佛陀关于“即假”的言教,却不能通达如来宣说这些教法的根本旨趣。他们把无明招感九法界生死称为因缘;却把那个孤立、中道的佛性看作是凝然不变的,好比月亮在云层之外,还称之为“自然”。这种见解,只有在现在这部经所阐明的“因缘即中”的圆教道理中,才能彻底破除无余。
由此可知,在没有开启佛的知见之前,九法界众生的心都同属妄识之心,就像水冻成了冰;如果圆满的见解一旦开启,这妄识之心当下就转成妙观察智,如同冰融化成水。下文所讲的道理,都可以依此类推。
正因为如来藏性就是地大的本性,所以持地菩萨悟到了这一点,尘垢销尽,智慧圆满,成就了无上佛道。
二、明藏性即火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二、说明如来藏性即是火大的本性,分三部分:首先破除虚妄执着;其次显发真实理性;最后指斥迷惑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阿難!(若欲)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和合而)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如此方可名為和合)。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今乃)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阿难!火的本质并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它的显现要依赖于各种条件的配合。你看城里那些还没做饭的人家,当他们想要生火做饭时,会手拿阳燧(取火镜),对着太阳来求取火种。
阿难!如果说有什么可以称为“和合”的,那就像我和你们这一千二百五十位比丘,现在聚集在一起成为一个僧团。僧团虽然是一个整体,但追究其根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体,都有各自的出身、家族和名字。比如舍利弗是婆罗门种姓,优楼频螺迦叶波是迦叶波种姓,乃至阿难你是瞿昙种姓。像这样,由众多不同的个体聚集,才可以称为“和合”。
阿难!如果火的特性是因为和合才产生的,那么当人手持镜子对着太阳求火时,这火到底是从镜子里出来的?是从艾草里出来的?还是从太阳那里来的?
阿难!如果火是从太阳来的,那它应该能自行烧着你手中的艾草,而且太阳所经过之处的林木都应该被焚烧才对。如果火是从镜子里出来的,那它应该能从镜子里自行出来点燃艾草,镜子本身为何不被熔化?(现在你)弯曲着手拿着镜子,镜子连发热的迹象都没有,又怎么能说它会熔化呢?如果火是从艾草本身生出来的,那又何必借助太阳和镜子的光明互相接触,然后才生出火来?
你再仔细观察,镜子是因为被人手拿着,太阳是从天上照过来,艾草是本地所生长,那么火究竟是从哪个地方,游历到这里来的呢?太阳与镜子相隔遥远,既不是互相掺杂,也不是互相结合,总不能说这火光是无缘无故、自己就有的吧。
十法界内火外火总名火大,今且约现前外火辨之。火性无我者,且指妄性本无自体,为破凡外性计故也。寄于诸缘等者,仍举正因缘境,然后明其无性。阿难名和合者以下,举和合相以反显于非和合性。此喻不唯反显火大,亦复徧显下文五大,文不重出,义实相通故也。阳燧者,取火之镜。优楼频螺,此云木瓜林,尊者之名。迦叶波,此云龟氏,尊者之姓。瞿昙,此云地最胜,亦云日种,即如来俗姓。镜即阳燧。纡者,屈曲之貌。不应火光无从自有一句,兼破不和合义。
十种法界内外的火都统称为火大,现在暂且就眼前可见的外在火来说明。所谓“火性无我”,是暂且指出虚妄的本性原本没有自体,这是为了破除凡夫与外道的错误认知。文中说“寄于诸缘”等语,仍是举出真正的因缘境界,然后阐明它并无自性。从“阿难名和合者”以下,是举出和合相来反显其并非和合的本性。这个比喻不仅反显火大,也普遍显示下文五大,文字虽不重复,但道理其实是相通的。阳燧,是取火的镜子。优楼频螺,意思是木瓜林,这是尊者的名字。迦叶波,意思是龟氏,这是尊者的姓氏。瞿昙,意思是地最胜,也叫日种,是如来的俗家姓氏。镜就是阳燧。纡,是弯曲的样子。“不应火光无从自有”这一句,同时破除了不和合的观点。
二、显理性。
揭示真实本性。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徧法界执,满世间起,起徧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还不明白,在如来的自性宝藏中,火的本性就是真正的空性,空性的本质就是真实的火。它本来清净无染,圆满遍布一切法界,随着众生的心念,对应各自所能感知的限度而显现。阿难,你应当知道:就像世间的人在一处用镜子聚集阳光,那一处就会生出火来;如果所有法界处处都这样聚集,那么火就会在全世界生起。这火生起遍布世间,难道有固定的方位吗?它只是随着众生的业力而显现罢了。
此显性具十法界火。火之与空,皆性皆真,随缘常自不变,故能随心应量而循业发现,即是不变常自随缘,致有十法界火种种差别也。余如上释。
这里说明自性具备十法界之火。火与虚空,都是自性本具、真实不虚的,它们随顺因缘显现却始终不失其不变的本体,所以能够随着众生的心念和业力感应而显现相应的相状。这就是不变的本体恒常随顺因缘而显现,从而导致了十法界中火有种种不同的差别。其余的道理和前面解释的一样。
三、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义如上释。惟其藏性即火大性,故乌刍瑟摩悟之,生大宝𦦨,登无上觉。
道理如前所述。正因为藏性即是火大的本性,所以乌刍瑟摩尊者悟透此理后,便能生出大宝火焰,证得无上正觉。
三、明藏性即水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三、说明如来藏性就是水大之性的部分,分为三段:第一,破除错误的执着;第二,显发真实理性;第三,斥责迷惑妄见。
今初。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阿难,水的性质变化不定,流动静止没有常态。就像室罗城里迦毗罗仙、斫迦罗仙,以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位大幻术师,他们为配制幻药而寻求月亮的精华。这些术师在满月的夜晚,手拿方镜承接月亮中的水——这水究竟是从镜中产生?还是空中自有?或是从月亮而来?
阿难,如果水是从月亮来的,既然月亮能从遥远之处让镜中出水,那么月光所经过的树林都应该涌出流水;若真能涌流,又何须依靠方镜才能得到水呢?既然林木没有流水,就说明这水并非从月亮降下。
如果水是从镜中产生的,那么这面镜子里应该常年流水,何必等到午夜对着满月才能得到?如果水是从虚空产生的,虚空本性无边无际,水也应当漫无边际,从人间直到天界都会被淹没,怎么还能区分出水域、陆地与空中行走的众生呢?
你再仔细观察:月亮在天上运行,镜子在手中持握,承接镜中水的盘子本是人为放置——这水究竟从何处流注到这里?月亮与镜子相距遥远,既非交融也非结合,可见水的精华不可能凭空自己产生。
十法界内水外水总名水大,今且约现前外水辨之。水性不定,有时而流,有时而息,亦指妄性无体以破外计。如室罗城下,举因缘境。此水为复下,明其无性。先皆广破和合,后以不应水精无从自在一句转破不和合也。月中之水名太阴精,正当望夜月轮中天名白月,昼方诸即取水珠名,余可知。
一切世界中的水,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在,都统称为水大。现在暂且就眼前可见的外在水来说明。水的性质并不固定,有时流动,有时静止,这也是指出虚妄的本性没有实体,以破除外道的错误见解。比如在室罗城下,列举因缘所现的境界。这水究竟是……接下来阐明它没有自性。先广泛破除“和合”的说法,之后用“不应说水精没有来源、不能自在”一句转而破除“不和合”的观点。月亮中的水称为太阴之精,正当满月之夜月轮悬于中天时称为白月,白天所用的取水珠称为“方诸”,其余可以类推。
二、显理性。
揭示真实本性。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出水,徧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还不知道,在如来的自性宝藏中,本性的水即是真空,本性的空即是真水,它本来清净,遍满一切世界。随着众生的心念,对应他们所能认知的限度,在一处捧起宝珠,就有一处清水流出;若在整个法界捧起宝珠,清水便充满整个法界。这水遍布世间,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呢?它只是随着众生的业力而显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水,水之与空,皆性皆真,随缘常自不变,故能不变,常自随缘,遂有十界水差别也。
此处阐明本性具备十法界的“水”,水与虚空,都是本性真实的显现,随顺因缘却始终不改变其本质,所以能够不改变本质,却又能恒常随顺因缘,于是显现出十法界中“水”的种种差别相。
三、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惟其藏性即水大性,故月光童子悟之,一味流通,得无生忍。
正是因为这藏性就是水性的本质,所以月光童子领悟了它,如水一般融通无碍,证得了无生法忍。
四、明藏性即风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四、说明如来藏性与风大本性相同,分为三部分:首先破除错误的执着;其次彰显真实本性;最后指斥迷惑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虗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若生虗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虗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虗空,名为虗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虗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阿难,风的特性没有固定形态,动静变化不定。你整理僧衣时,衣角在大众中飘动触及旁人,便有微风拂过他人脸颊。这阵风究竟是从袈裟衣角产生,还是从虚空中发出,或是从那人脸上生起的呢?阿难,如果这风是从袈裟衣角出来的,那你就等于披着风走动,衣服应当飘扬飞起,脱离你的身体。你看我现在说法时,衣袍自然垂落,观察我的衣袍,风又在哪里呢?总不该衣服里藏着能生风的地方吧。如果风是从虚空产生的,那么你的衣服静止时,为什么没有微风拂动呢?虚空的本性恒常不变,风就应该持续不断地产生。若是没有风的时候,虚空岂不就消失了?风息止了还能察觉,虚空若消失了又是什么情形?假如有生有灭,就不能称为虚空;既然叫作虚空,又怎么会生出风来?如果风是从被吹拂的脸颊上自己生起的,既然是从对方脸上产生,那就应当吹拂你自己才对。可明明是你整理衣服,为什么风反而吹向别人呢?你仔细思量观察:整理衣服的是你,脸颊属于他人,虚空寂然不动,不参与气流变化,这风究竟是从哪个方位鼓动到此的?风与虚空的特性相互隔绝,既不能融合也无法结合,但风的性质也不可能毫无来由地自己存在。
十法界,内动外动,总名风大。今亦且就现前外动辨之。风性无体,动静不常者,正显妄无自性,破外计也。汝常整衣下,重举因缘生法。僧伽梨,此云大衣。此风为复下,正明缘生无性。袈裟,此云坏色,即三衣之都名。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者,能生是常,所生亦应常也。若无风时,虗空当灭者,所生无常,以例能生亦应无常也。风空性隔者,既不达同是藏性,则风性属动,空性属静,不相为用也。不应风性无从自有者,转破不和合计也。
十种法界中,内在的波动与外在的流动,总称为“风大”。现在暂且就眼前可见的外在流动现象来辨析。风的性质没有固定实体,动与静并不恒常——这正是为了显示虚妄现象没有独立自性,破除外道的错误见解。
你平时整理僧衣时……(这段再次举出因缘所生法的例子)。“僧伽梨”汉语称为大衣。这阵风究竟是……(这里开始阐明缘起所生法没有自性)。“袈裟”汉语意为“坏色衣”,是三种僧衣的总称。
如果虚空的本性恒常不变,那么风也应该恒常产生——这是说:假如能生起风的因(虚空)是恒常的,那么所生的果(风)也应该恒常。如果风不起的时候,虚空就应当消失——这是说:假如所生的果(风)是无常的,以此类推,能生的因(虚空)也应该无常。
风与空的性质相互隔绝——既然不能领悟它们同是如来藏性的显现,就会认为风性属于动相,空性属于静相,彼此不能相互作用。不应该认为风的性质没有来处、自己存在——这是转而破除“不和合”
二、显理性。
揭示真实本性。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徧法界拂,满国土生,周徧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难道不知道,如来藏中本性的风即是真正的空性,本性的空即是真实的风,清净本然,遍满一切法界,随着众生的心念,对应各自所能认知的限度而显现。阿难,就像你一个人微微摆动衣服,就有微风吹起,这微风遍及整个法界,吹拂所有国土,充满一切世间,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呢?都是随着众生的业力而显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风,风之与空,皆性皆真,是故随缘即不变,不变即随缘,而有十法界风差别也。
这里阐明本性具备十种法界的风相,风与虚空都是本性的真实显现,所以随顺因缘即是永恒不变,永恒不变即是随顺因缘,因而有十种法界风的差别。
三、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惟其藏性即风大性,故瑠璃光法王子悟之,合十方佛传一妙心。
只因这如来藏的本性就是风的本质,所以琉璃光法王子领悟了这一点,与十方诸佛心心相印,传承同一玄妙心法。
五、明藏性即空大性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五、阐明如来藏性与虚空本性相同,分四部分:第一,破除错误执着;第二,说明虚空普遍平等;第三,显示真实理性;第四,指斥迷惑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虗空,虗空浅深随出多少。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凿空、虗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虗空无从自出。
阿难,空性本身没有形状,是借着物质才显现出来。比如在室罗城远离河流的地方,那些刹帝利种姓、婆罗门、吠舍、首陀罗,以及颇罗堕、旃陀罗等各种身份的人,新建房屋要凿井取水,挖出一尺土,中间就有一尺虚空;这样直到挖出一丈土,中间也就得到一丈虚空,虚空的浅深随着挖出土的多少而定。那么,这个虚空究竟是因挖土而产生?还是因凿的动作而有?或是没有原因自己生出来的?
阿难,如果这个虚空是无缘无故自己生出来的,那么在还没有凿土之前,为什么看不见它无障碍地显现呢?那时只见到一片坚实的大地,完全没有通达的空隙。如果虚空是因挖土而出现的,那么土被挖出来的时候,应该看到虚空进去填补才对。如果土先出来却没有虚空进去,那怎么说虚空是因挖土而出现的呢?如果既没有出也没有入,那么虚空和泥土原本就没有差别了;没有差别就是相同,那么土出来的时候,虚空为什么不一起出来呢?
如果说虚空是因凿的动作而产生的,那么凿出来的应该是虚空而不是泥土;如果说虚空不是因凿而产生的,那么凿只是挖出土,又怎么会见到虚空呢?你再仔细地、反复地观察:凿子靠人手拿着向各个方向转动,泥土因为地势而被移开,像这样的虚空,到底是从哪里出来的?凿的动作是实在的,虚空是虚的,二者不能互相作用,既不能融合也不能结合,总不该说虚空是没有任何来由、自己冒出来的吧。
十法界,内空、外空总名空大,今亦且就现前外空辨之。空性无形,因色显发者,正明空无自性,破外计也。如室罗城下,重举因缘生法。此空为当下,广明缘生无性。刹利种,即王族。婆罗门,此云净裔,亦云梵志,如此方儒业之家。毗舍,即商贾。首陀,即农夫。颇罗堕,此云利根,即术士九流之类。旃陀罗,此云魁脍,即屠、酤、婬、舍诸下贱家。虗空之浅深,随其出土之多少,所谓因缘生法也。次明因缘无性中,总征三句。次先破无因,无因即是自然。由众生于四大边多计因缘,于空大边多计自然,故先破之。次破因土出中,先破正计。次若无出入下,破其转计。谓若计空无出入,则未出土时先有虗空。虗空与土同住一处,同体相连,故出土时空亦应出也。由其未达空土皆如来藏,别无自体,故得以此难之。次破若因凿出,亦先正破。次不因凿出下,更破转计。汝更审谛下,此理玄微,故更嘱云谛审谛观,欲其于此悟入妙性也。凿空虗实者,凿是实物,空体虗融。若未达藏性,则虗实迥殊,不相为用,故曰非和非合也。不应虗空无从自出者,又转破其不和合计。
十种法界中,内在的空与外在的空合称为空大,这里暂且就眼前的外在空相来说明。空性没有固定形状,是借助色相才显现出来的——这正是要阐明空没有独立自性,以此破除外道的错误见解。接下来像室罗城这段,再次举例说明因缘所生的现象。这里说“此空为当”以下,广泛阐明缘起现象没有独立自性。
“刹利种”就是王族。“婆罗门”,意思是清净的后裔,也叫梵志,类似我们这里以儒业为生的家族。“毗舍”就是商人。“首陀”就是农夫。“颇罗堕”,意思是利根,指术士、九流这类人。“旃陀罗”,意思是刽子手,指屠夫、酒贩、妓院等各类低贱人家。
虚空显现的深浅,随着挖出土的多少而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因缘生法”。接着在阐明因缘没有独立自性的部分,先总括地提出三个问题来探讨。首先破除“无因”的观点,无因就是自然。因为众生对于地、水、火、风这四大,大多认为是因缘和合;而对于空大,则大多认为是自然存在的,所以先要破除这种自然见。
接着破除“空是从土里出来”的观点,先破除主要的错误见解。然后“若无出入”以下,是破除他们转变后的另一种错误推论。意思是,如果认为空没有出入,那么在土没挖出之前,就应该先有虚空存在。既然虚空和土同在一处,本体相连,那么挖出土的时候,空也应该跟着出来。由于他们未能通达空和土都是如来藏所显现,没有各自独立的实体,所以可以用这个道理来质难他们。
接着破除“空是因为挖掘才产生”的观点,也是先正面破除。“不因凿出”以下,进一步破除他们转变后的错误推论。“汝更审谛”以下,这个道理深奥微妙,所以再次嘱咐要仔细审察、深入观察,希望他们能由此领悟到妙真如性。
“凿空虚实”的意思是:凿子是实在的物体,空的本体是虚融无碍的。如果没有通达如来藏性,就会认为虚与实截然不同,不能互相作用,所以说“非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这句,是进一步破除他们认为虚与实不和合的错误见解。
二、明大均
平等大慧
若此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如果这虚空的本性圆满周遍,本来没有动摇,应当知道眼前的地、水、火、风,都同样可称为五大,它们的本性真实圆融,都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灭。阿难,你的心被迷惑遮蔽,不能觉悟四大原本就是如来藏,你应当观察虚空:是有出、有入,还是既不出也不入呢?
此以空均四大而名五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色空二法,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夫计四大实色与顽然虗空敌体相对,二乘以生死妄色与涅槃真空敌体相对,禀通教人以从假入空与从空出假亦敌体相对,禀别教人以空有二谛与但中第一义空亦敌体相对。孰知四大即空,空即四大;空即藏性,四大亦即藏性;藏性即空,藏性亦即四大。是故十法界地水火风即是十法界空,十法界空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今承上文拈出一井中空,即复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和非合,非不和合,四句咸离,百非俱遗。始信十界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与彼现前地水火风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彰彰明矣。由汝不悟四大元如来藏,遂以世间戏论妄想和合因缘而自缠绕。今当观此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若谓虗空有出入,是因缘戏论,破已如上。若谓虗空无出入,是自然戏论,破亦如上。若知藏性虗空随缘不变,则出入即非出入。若知藏性虗空不变随缘,则无出入不妨出入。若知藏性虗空离诸戏论,则知藏性四大亦皆离诸戏论矣。
这里用虚空来平衡地水火风四大,将它们合称为五大,是为了显示它们本质上都是如来藏性的真实体现,没有差别、没有对立。要知道,九法界的众生对于物质现象和虚空这两种法,总是不能融会贯通为一体。凡夫认为实有的四大物质和顽固执着的虚空是对立存在的;声闻、缘觉二乘将生死轮回的虚妄物质现象和涅槃的真空看作对立;接受通教教法的人,把从假有进入空性(从假入空)和从空性显现假有(从空出假)也看作对立;接受别教教法的人,则把空有二谛和纯粹中道的第一义空也看作对立。谁能真正明白,四大就是空性,空性就是四大;空性就是如来藏性,四大也就是如来藏性;如来藏性就是空性,如来藏性也就是四大。所以说,十法界中的地水火风,就是十法界中的虚空;十法界中的虚空,就是十法界中的地水火风。
现在承接上文举出的那个井中虚空的例子,它既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既不是和合产生,也不是不和合产生。完全超越了“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论断,一切错误的见解都排除了。这样才能开始相信,十法界的虚空本性圆满周遍,本来就不动摇,和我们眼前所见的地水火风一样,每一个的本性都是真实、圆满、融通的,都是如来藏,本来就没有生灭。这个道理已经非常明显了。
由于你不明白四大原本就是如来藏,于是就用世间那些戏论、妄想出来的“和合”、“因缘”等概念来缠绕束缚自己。现在你应当观察这个虚空:它是有出有入呢,还是没有出入?如果说虚空有出入,这是属于因缘的戏论,前面已经破斥过了。如果说虚空没有出入,这是属于自然的戏论,前面也同样破斥过了。如果明白如来藏性的虚空是随缘变化而本性不变,那么“出入”当下也就是“非出入”。如果明白如来藏性的虚空是本不变而能随缘显现,那么“没有出入”也不妨碍显现出入的相。如果明白如来藏性的虚空是远离一切戏论分别的,那么也就明白,如来藏性的四大也同样远离一切戏论了。
三、显理性。
三、揭示真理本性。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完全不明白,在如来的自性宝藏中,本有的觉悟就是真正的空性,本有的空性就是真正的觉悟,它本来清净,遍满一切世界,随着众生的心念而显现相应的境界。阿难,就像一口井中的空,这空显现于一口井中;十方世界的虚空也都是如此,它圆满充满十方,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呢?都是随着众生的业力而显现出来罢了。
此明性具十法界空,空之与觉,皆性皆真也。前文既以空均四大,则今举一空字,便是全举五大。人谓五大是无情法,名为不觉;根识是有情法,名之为觉。殊不知情与无情,皆性皆真。是故十法界若正若依,一一无非清净本然,周徧法界,此随缘不变之体也。随十界众生之心,应其所知大小之量,循于善恶诸业,发现而为十法界空,此不变随缘之用也。
这里说明本性具备十法界的空性,空与觉知,都是本性的真实体现。前文已经用空性来统合地、水、火、风四大,那么现在举出一个“空”字,便是完全举出了五大(地、水、火、风、空)。人们通常认为五大是无情的事物,称之为不觉;而六根与六识是有情众生的功能,称之为觉。却不知道,有情与无情,都是本性的真实显现。因此,十法界中的正报(众生自身)与依报(所处环境),每一个无不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这就是随缘而不变的体性。随着十法界众生的心念,对应他们所能认知的大小范围,遵循各自所造的善恶业力,显现出十法界的空相,这就是不变而随缘的妙用。
四、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凡外以析色归空为因缘,以顽空不动为自然。禀藏教不得意人,以灭色会空为因缘,以真空不动为自然。禀通教不得意人,以体色即空为因缘,以空理无生为自然。禀别教不得意人,以缘了二修显发真如为因缘,以真如佛性迥出二边为自然。皆由不了藏性,故终无实义可得耳。惟其藏性即空大性,故虗空藏菩萨悟之,妙力圆明。
那些执着于外在修行的人,把分析物质归于空无当作因缘,把顽固执着的空寂不动当作自然。接受小乘教法却未能领悟真意的人,把消灭物质来契合空无当作因缘,把不变的真空当作自然。接受大乘通教却未能领悟真意的人,把体认物质本质即是空当作因缘,把空性之理不生不灭当作自然。接受大乘别教却未能领悟真意的人,把借助修行功德与智慧来显发真如当作因缘,把真如佛性超脱于对立两边当作自然。这些都是因为未能明了如来藏的本性,所以终究无法获得真实的义理。唯有这如来藏的本性就是空大的本性,所以虚空藏菩萨觉悟了它,获得了圆满明澈的奇妙力量。
六、明藏性即根大性。然一切大小乘经秪明六大,所谓地、水、火、风、空、识,皆不别立此根大名,以一切诸法色心收尽。地、水、火、风、空五大同是色法,识大即是心法。此之前五,浮、胜二根及浮尘、肉团还属前五大摄,胜义意根即识大摄,所以不须立也。今经别立根大,须知于前五根不取浮、胜二种色法,但取任运照现量境一种功能;于第六根不取浮尘、肉团色法,但取胜义默容诸法一种功能。当知即是第八识之见分,寄在六根门头,缘彼现量六尘者也。立此根大,凡有三意:一者、为收前法故;二者、为顺后文故;三者、为立圆通境故。初为收前法,又有三意:一者、前文十番辨见,皆借见精以显妙性,今更申明见闻等精即是藏性。藏性如真月,见闻等精与色空等尘如二月。依真月有二月,指二月即真月,则见见非见之旨至此愈明。二者、前以五阴收一切法罄无不尽,今开色阴为前五大,指受阴为根大,指想、行、识三阴为识大,一一大中仍各具足十界五阴,以色、心二法决不相离故也。三者、前以十八界收一切法亦无不尽,今横开六尘为前五大,合六根为根大,合六识为识大,若合若开,咸成所观妙境。初意竟。二、为顺后文者,文云:生死轮转,安乐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将欲说此法门,故先立此大也。三、为立圆通境者,如六尘、六根、六识,皆为下文诸圣圆通而作张本,设不立此根大,则势至念佛圆通便为无据,故须别立此根大也。文分为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六、说明如来藏性就是六根之性。然而一切大小乘经典只讲六大,也就是地、水、火、风、空、识,都不另外设立这个“根大”的名称,因为一切现象都可以归纳在色法和心法之中。地、水、火、风、空五大属于物质现象,识大属于精神现象。这里所说的前五根——浮尘根与胜义根,以及浮尘根所属的肉体器官,都归属于前五大;胜义意根则属于识大,所以不需要另外设立。
现在这部《楞严经》特别设立根大,需要明白:对于前五根,不取浮尘根与胜义根这两种物质现象,只取其自然照现当下境界的功能;对于第六根(意根),不取浮尘肉体的物质部分,只取其胜义根含容一切法的功能。应当知道这就是第八识的见分,依托在六根门头,缘取当下呈现的六尘境界。设立这个根大,主要有三个用意:第一,为了收摄前文所说的法义;第二,为了顺应后文的论述;第三,为了建立圆通修行的所观境。
先说第一点“为收前法”,又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前文十番辨见,都借用见精来显示妙真如性,现在进一步说明见、闻等精就是如来藏性。如来藏性如同真正的月亮,见闻等精与色空等尘如同水中月影。依真月而有月影,指出月影即是真月,那么“见见非见”的深义到这里就更明白了。第二,前文用五阴收摄一切法已经完备无遗,现在将色阴开为前五大,指受阴为根大,指想、行、识三阴为识大,每一大中仍然各具足十法界的五阴,因为色法与心法从来不相分离。第三,前文用十八界收摄一切法也已周全,现在横向开六尘为前五大,合六根为根大,合六识为识大,无论是合是开,都成为可观的妙境。第一点讲完。
第二“为顺后文”,经文说:生死轮回,安乐妙常,同是六根作用,并非其他东西。为了将要宣说这个法门,所以先设立根大。
第三“为立圆通境”,比如六尘、六根、六识,都是为下文诸圣圆通法门作铺垫。如果不设立这个根大,那么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法门就失去依据,所以需要特别设立根大。
经文分为四部分:第一,破除虚妄执着;第二,说明根大平等;第三,显示真如理性;第四,斥责迷惑颠倒。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虗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虗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虗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与虗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虗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阿难,能看见的觉知本身并没有固定的认知,它是因为有颜色、空间这些现象才显现的。就像你现在在祇陀林中,清晨明亮,傍晚昏暗,假设在半夜里,有月亮时就亮,没有月亮时就暗,那么明和暗这些现象,都是通过你的“见”来分辨的。这个能见的本性,究竟是与明、暗以及虚空合为一体呢?还是各自独立?是相同还是不同?是相异还是不相异?
阿难,如果这个能见的本性与明、暗以及虚空原本就是一体,那么明和暗这两种状态是互相排斥的,暗的时候没有明,明的时候没有暗。如果见性与暗是一体,那么明亮时见性就应该消失;如果它必定与明是一体,那么黑暗时见性就应当灭去。既然灭去了,又怎么能看见明、看见暗呢?如果明和暗是两种不同的状态,而见性本身没有生灭,那么“一体”的说法怎么能成立呢?
如果这个能见的精妙作用,与暗、明不是一体,那么你试着离开明、暗以及虚空,去分析这个能见的本质,看看它究竟是什么形状?离开了明、暗和虚空,这个能见的本质就如同龟毛兔角一样,根本不存在。明、暗、虚空三者各不相同,能见的本性又从哪里建立呢?明和暗互相违背,怎么能说见性与它们“相同”?离开了这三者就没有独立的见性,又怎么能说它“相异”?虚空无边无际,见性也难以划分界限,怎么能说它们“不同”?看见暗或看见明,能见的本性本身并没有改变,怎么能说它“不异”?
你再仔细地、深入地、审慎地观察思考:明亮来自太阳,黑暗伴随无月的夜晚,通达无碍属于虚空,阻塞障碍归于大地。那么,你这个能见的精妙本性,到底是从哪里产生的呢?能见的觉知和顽空的虚空,性质不同,既不融合也不结合,总不该说这能见的精妙作用,是凭空自己生出来的吧?
十法界见闻觉知,一往皆是寄在六根,总名根大。旧称见大,得别遗总,今所不用。今但约见根一法辨之,以例余五根耳。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者,此明缘生之见无自体性,以例开齅觉知无不皆尔也。则明暗等因见分析者,意显明暗亦无自性,还与见觉互为因缘,以例动静合离生灭等法,亦无不皆尔也。此是正举因缘生法,下乃广明无性。先征次破。征中共立六句:一者一体,二者非一体,三者或同,四者非同,五者或异,六者非异。若未达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假饶聪辨明了,断断不能出此六句戏论窠臼,故征起而一一破之。初从阿难此见至一云何成,先破一体,文相易知。二从若此见精至从何立见,破非一体。言明暗虗空三事俱异者,异字训作离字。设三事一总俱离,则无从立见矣。三明暗相背以破或同,或者不定之辞。今明暗决定相背,是故不可说或同也。四离三元无超破或异,设令离于明暗空三,稍有见之自体可以指陈,可说或异。今既无可别指,是故不可说或异也。分空分见本无边畔,追破非同,非同即异,但是防转计者之变文耳。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以破非异,非异即同,亦是防转计者之变文耳。汝更细审下,嘱令更加精研,欲其悟入藏性。盖不达藏性,则见闻等根是觉知性,空及四大是顽碍性,故非和非合。此破其和合妄计也。不应见精无从自出一句,又破其转计不和合也。
一切众生在十法界中的见闻觉知,暂时都依托于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总称为“根大”。过去称为“见大”,只强调了局部而遗漏了整体,所以现在不采用这个说法。现在只拿“见根”这一项来详细分析,以此类推其他五根的道理。
所谓“见闻觉知本身没有知觉,因为色相与虚空的对立才显现”,这是说明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见”并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以此类推,嗅觉、味觉、触觉、知觉等也都是如此。所谓“明暗等现象因为‘见’的作用才得以区分”,意在显示明暗等现象也没有独立的自性,它们与“见”的功能是互相依存的因缘关系,以此类推,动静、合离、生灭等现象,也无不如此。
这是正式列举因缘所生的现象,下文则广泛阐明其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先提问,再破除。提问中总共设立了六种可能的观点:第一是“一体”,第二是“非一体”,第三是“或许相同”,第四是“并非相同”,第五是“或许相异”,第六是“并非相异”。如果没有通达“真如本性随缘显现万象而体性不变,体性不变却能随缘显现万象”的微妙真性,任凭你多么聪明善辩,也绝对跳不出这六种戏论的老套。所以先提出这些观点,再一一加以破除。
第一,从“阿难,你这个‘见’……”到“……‘一’又从何成立?”,先破除“一体”的观点,文字意思容易理解。第二,从“如果这个见精……”到“……从哪里建立‘见’呢?”,破除“非一体”的观点。文中说“明、暗、虚空这三样事物都各自分离”,“异”字在这里当“离开”讲。假设这三样事物全部离开了,那就没有建立“见”的依托了。第三,用“明与暗相互对立”来破除“或许相同”的观点。“或”是不确定的说法。现在明和暗是确定无疑地相互对立,所以不能说“或许相同”。第四,用“离开明、暗、空三者就根本没有超越性的‘见’可指”来破除“或许相异”的观点。假设离开明、暗、空三者,还能稍微有一个“见”的独立自体可以指认出来,那才可以说“或许相异”。现在既然没有可以另外指认的东西,所以不能说“或许相异”。第五,“虚空”与“见”的界限本来就无从划分,这是进一步破除“并非相同”的观点。“并非相同”其实就是“相异”,这只是为了防止有人转变论点而换了个说法。第六,“能见暗和能见明的本性并没有改变”,用来破除“并非相异”的观点。“并非相异”其实就是“相同”,同样是为了防止有人转变论点而换了个说法。
“你再仔细审察……”以下,是嘱咐阿难要更加精深地研究,希望他能悟入如来藏妙真如性。因为如果不通达藏性,就会认为见闻等六根是能觉知的性,虚空及地水火风四大是顽钝障碍的物性,所以它们既不是“和”,也不是“合”。这是在破除那种认为六根与四大是“和合”而成的虚妄执着。“不应该说见精是无从自己生出的
二、明大均
平等大慧
若见闻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虗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当认识到能见、能闻、能知的本性圆满周遍一切,本来不曾动摇,就应当明白:那无边无际、恒常不动的虚空,以及变动不息的地、水、火、风,都统称为“六大”。它们的本性真实不虚、圆满融通,都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起与灭去。阿难,你的心性沉没在迷惑中,未能觉悟你的见、闻、觉、知本来就是如来藏。你应当仔细观察这见、闻、觉、知的作用:它是有生有灭的?还是没有生灭的?它是与万物相同?还是相异?或是既非生灭、又非同异的呢?
此以见闻觉知,均前五大,而名六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见与见缘二法,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夫计前五大为实法,计内六根为实我,敌体相对。二乘执五大为生灭外法,执六根为生灭内法,敌体相对。禀通教人,谓五大为如幻外法,谓六根为如幻内法,亦敌体相对。禀别教人,虽知前五大为相分,见闻觉知为见分,然必远离依他起性,方证圆成实性。今在妄中,则见相二分,亦复敌体相对。孰知五大即见闻觉知,见闻觉知即五大。见闻觉知即藏性,五大亦即藏性。藏性即见闻觉知,藏性亦即五大。是故十法界见闻觉知,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空。十法界地水火风空,即是十法界见闻觉知。今承上文,拈出见根一种,即复非一非异,非同不同。四句咸离,百非俱遗。始信十界见闻觉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与彼虗空四大,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明矣。言无边不动虗空,动摇地水火风者,仍是随他意语。既知藏性,则虗空非动非不动,双照动与不动。地水火风,亦非动非不动,双照动与不动。随缘常不变故,五大皆动而非动。不变常随缘故,五大皆非动而动。又随缘常不变故,十界五大,皆非动非不动。不变常随缘故,九界五大,皆非动而动。佛界五大,皆动而非动。不达此致,则动与不动,皆为戏论耳。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等者,意显汝今现前见闻觉知,既不是生灭同异,又不是非生灭非同异,则非如来藏性而何。盖藏性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是生灭同异。不变常随缘故,所以不是非生灭非同异也。若迷此妙性,则说生说灭,说同说异,说非生灭,说非同异,俱是戏论。若达此妙性,则一切戏论,皆得除灭。亦可随四悉檀,巧作生灭非同异种种说矣。
这里把见闻觉知,与前五大并列,称为六大。是为了显示它们都是同一本性、真实不虚,没有分别对立。因为九法界众生,对于能见的根与所见的境这两种法,总是不能融会贯通为一。凡夫认为前五大是实有的外境,认为内在六根是实有的自我,彼此对立。二乘执着五大是生灭的外法,执着六根是生灭的内法,彼此对立。接受通教教法的人,说五大是如幻的外法,说六根是如幻的内法,也是彼此对立。接受别教教法的人,虽然知道前五大是相分,见闻觉知是见分,但认为必须远离依他起性,才能证得圆成实性。所以在虚妄分别中,见分与相分,仍然彼此对立。谁能知道五大就是见闻觉知,见闻觉知就是五大。见闻觉知就是如来藏性,五大也就是如来藏性。如来藏性就是见闻觉知,如来藏性也就是五大。所以说,十法界的见闻觉知,就是十法界的地水火风空。十法界的地水火风空,就是十法界的见闻觉知。现在承接上文,举出见根这一种,说明它既不是单一也不是差异,既不是相同也不是不同。四种边见都远离,一切否定都排除。才能相信十法界的见闻觉知,本性圆满周遍,本来不动不摇。与那虚空以及四大,一一都是本性真实、圆融无碍,全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灭,这就很明白了。说无边不动的虚空,与动摇的地水火风,这还是随顺众生理解的说法。既然了知藏性,那么虚空就既非动也非不动,同时照见动与不动。地水火风,也既非动也非不动,同时照见动与不动。因为随顺因缘而本性恒常不变,所以五大都是动而非真动。因为本性不变而恒常随顺因缘,所以五大都是非动而显现动相。又因为随顺因缘而本性恒常不变,所以十法界的五大,都是既非动也非不动。因为本性不变而恒常随顺因缘,所以九法界的五大,都是非动而显现动相。佛界的五大,都是动而非真动。不明白这个道理,那么讨论动与不动,就都成了戏论。你应该观察这见闻觉知,是有生有灭等等,意思是要显示你现在眼前的见闻觉知,既不是生灭、同异,又不是非生灭、非同异,那么不是如来藏性又是什么呢?因为藏性随顺因缘而本性恒常不变,所以不是生灭同异。因为本性不变而恒常随顺因缘,所以不是非生灭非同异。如果迷失了这个妙性,那么说生说灭,说同说异,说非生灭,说非同异,都是戏论。如果通达了这个妙性,那么一切戏论,就都能除灭。也可以根据四种悉檀,善巧地作生灭、非同异等等种种说法了。
三、显理性。
三、揭示真理本性。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周徧法界,圆满十虗,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难道不知道吗?在如来藏之中,本性的见与觉本是明澈的,觉性的精纯与见的明净,原本就是清净无染、本来如此,遍及一切世间。随着众生的心念,对应各自所能认知的限度。就像眼睛的见性,其作用能遍及一切世界;耳听、鼻嗅、舌尝、身触,乃至意识的觉知与了别,这些微妙的功能都是光明莹澈的,周遍整个法界,圆满充满十方虚空,哪里会有固定的方位与处所呢?它们只是随着众生各自的业力而显现作用罢了。
此明性具十法界,见闻觉知,见之与识,皆性皆明也。觉明觉精,即初卷所谓识精元明,指自证分言之。前文既以见闻觉知均于五大,则今举一见字,便是全举六大。人谓六大之中,五是相分,根是见分,见相二分,不是自证。殊不知见相即是自证,自证即是见相,见相自证,无非妙性,无非真明。是故十法界,若见若相,一一无非清净本然,周徧法界,是谓随缘不变之体。随十界众生之心,应其所知之量,如一见根,众生洞视,不过分寸而非减,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而非增,听齅尝等,莫不皆然。各各性具一千二百功德,横徧竖穷,故曰妙德莹然。秪由十界业异,故循业发现,而为十界六根,于无差别性中,妄见种种差别,是为不变随缘之用也。
这里阐明本性具足十法界,见、闻、觉、知,乃至“见”与“识”,都是本性的显现,都是本明的流露。“觉明觉精”,就是第一卷所说的“识精元明”,指的是自证分。前文已经把见、闻、觉、知都等同于地、水、火、风、空这五大,那么现在举出“见”这一个字,其实就完全代表了包括“识大”在内的六大。
有人认为,六大之中,五大属于相分,根属于见分,见分和相分,并非自证分。却不知见分与相分就是自证分,自证分就是见分与相分,见分、相分、自证分,无不是玄妙的真性,无不是真实的明觉。因此,十法界之中,无论是能见的根(见分),还是所见的境(相分),每一个都无不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这就叫做“随缘不变”的本体。
它随着十法界众生的心念,回应他们所能感知的范围。就像这个“见”的根性,众生看东西,视野不过尺寸之间,但它的本性并未因此减少;如来能穷尽微尘数清净国土,无所不见,但它的本性也并未因此增加。听、嗅、尝等其他根性,无不如此。每一个根性都本具一千二百种功德,横遍十方,竖穷三际,所以说它是“妙德莹然”。
只因为十法界众生的业力不同,所以各自循着自身的业力而显现出相应的境界,从而形成了十法界不同的六根。在本来没有差别的本性中,虚妄地显现出种种差别,这就是“不变随缘”的妙用。
四、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凡外计六根是我,从时、方、微尘、大自在天等生为因缘,计神我徧满十方为自然。禀藏教不得意人,执名色缘六入为因缘,六入既灭,所证偏真为自然。禀通教不得意人,以如幻六入为因缘,六入体空为自然。禀别教不得意人,以依他起性成于六根为因缘,以六根消灭,所证圆成实性为自然。皆由不了藏性,故无实义也。惟其藏性即根大性,故大势至法王子悟之,成念佛三昧。
普通人、外道认为六种感官就是自我,把时间、方位、微尘、大自在天等当作产生的因缘,又把普遍充满十方的神我当作自然。接受小乘教法却未能真正领会的人,执着于名色缘生六入为因缘,把六入灭尽后所证得的偏空真理当作自然。接受大乘空宗教法却未能真正领会的人,把如幻的六入当作因缘,把六入本体空寂当作自然。接受大乘别宗教法却未能真正领会的人,把依他起性所形成的六根当作因缘,把六根消融后所证得的圆满真实本性当作自然。这些都是由于未能明了如来藏本性,所以都没有真实的义理。正因为如来藏本性就是六根本具的觉性,所以大势至法王子觉悟了这一点,成就了念佛三昧。
七、明藏性即识大性。然小乘惟言六识,大乘则言八识,或言九识。须知第九识名乃就果地而立,实无别体,秪约八识之性出障圆明,故更加以白净之号,唤作庵摩罗识耳。今经第八、第七两识总摄入于意根,前文所云思量兼了别性是也。此则已属根大中收,故今独约前六识言之,明其皆是性具。分文为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七、说明如来藏性就是识大的本性。然而小乘只说六识,大乘则说八识,或者说九识。要知道第九识的名称是从果地角度建立的,实际没有单独的体性,只是就八识的本性在超越障碍后圆满明澈,所以再给予清净的称号,称为庵摩罗识。这部经中将第八识和第七识都归入意根,前文所说的“思量兼了别性”就是这个意思。这已经属于根大的范围,所以这里只针对前六识来说明,表明它们都是本性中具足的。这段文字分为四部分:第一、破除错误的执着;第二、说明六识与识大平等;第三、显示真实理性;第四、指斥迷惑见解。
今初。
现在开始。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汝今徧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虗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阿难,你的认知心性本无固定根源,只是借着六根与六尘的虚妄作用而显现。现在你仔细观察法会中所有圣众,用眼睛依次环视,眼睛的观照如同明镜映物,不会主动分别。而你的意识却能一一辨别指认:这是文殊菩萨,这是富楼那尊者,这是目犍连尊者,这是须菩提尊者,这是舍利弗尊者。这个能分别的认知心,究竟是从见的功能产生,还是从外相产生?是从虚空中产生,或是毫无缘由突然出现的?
阿难,如果你的认知心性是从见的功能中生起,那么假如没有明暗、色相与虚空这四种现象,你的见性本身也无从显现;连见的功能尚且不存在,又从哪里生出认知心呢?如果你的认知心性是从外相中生起,并非从见的功能产生,那么它既不能看见光明,也不能看见黑暗,既然无法感知明暗,色相与虚空也就无从成立;外相本身都不存在,认知心又从哪里产生呢?如果说认知心是从虚空中生出,那它既不属于外相也不属于见的功能。不属于见的功能就无法辨别,连自己都无法感知明暗色空;不属于外相则断绝了所缘的对象,见闻觉知就无处安立。处于这种既非见又非相的境地,虚空便等同于虚无,即便有认知心存在,也不像具体事物那样可被感知;纵使你的认知心真的出现了,又能够分别什么呢?如果认知心是毫无缘由突然出现的,那为何不在正午时分,凭空辨认出明月呢?
你再深入细致地思考:见的功能依托你的眼根,外相呈现于当前环境,有形质的可称为“有”,无形质的可称为“无”。在这样的情形下,你的认知心究竟是从何处产生的?认知心是动扰的,见的功能是澄静的,二者性质不同,不能融合也不能结合;耳闻、鼻嗅、舌尝、身触、意识了知也都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认知心不可能没有来由地自己出现。
十法界六种识心,总名识大。今且就阿难眼识辨之,以例其余五识。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者,正明识是缘生破性计也。汝今徧观下,重举因缘生法。此识了知下,推其缘生无性。举因缘中,辨于根识不同之相,循历周视。先辨根相,即前文根大中所谓见大。此是第八识之见分,寄于浮、胜二种眼根,任运了境,无别分析,故喻以但如镜中然,不同镜之无知也。汝识于中次第标指等。次辨识相。此中眼识与同时意识亦复有别,佛虽不说,理合知之。若但亲缘文殊、舍利等相,不带名言者,则是眼识功能。若起文殊、舍利等名言,即是同时意识功能。又眼识所缘文殊、舍利等相,但是托彼文殊、舍利本质之境,变起眼识家自相分境而为所缘,非即缘彼文殊、舍利实体。以文殊、舍利实体乃阿难第八识之相分,是彼见大之所缘缘故也。推无性中,先立四句,然后一一推破。初、破生于见中,二、破生于相中,文皆可知。三、破生于空者,夫空则既非是相,亦非是见。非见则无所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则灭前缘,何处可用见闻知觉?既是处此二非,为一总俱空耶?为除见相之外别有一法耶?若一总俱空,则同于无;若别有一法,亦非同于见相之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乎?四、破无因生者,眼识与同时意识皆惟缘现量境,决无日中别识明月之理。因见日故,方了别日,则非无因明矣。此以因见、因相、因空同属因缘,以无因为自然而并破之。汝更细详下,劝令更加审究,并破和合不和合也。见精托在汝睛,形相推于前境,但有可状,则方成有;既不是相,则便成无。如是识缘既非见、非相、非空,亦非无因,毕竟因何所出?况未达藏性,则识属动摇,见属澄静,理必非和非合。闻听觉知皆属澄静,余五种识亦皆动摇,亦必非和非合。此破其计和合也。不应识缘无从自出一句,破其转计不和合性。
十法界中的六种意识活动,总称为“识大”。现在暂且通过阿难的眼识来辨析,以此类推其余五识。识的本性没有固定源头,是依靠六根与六尘虚妄产生的——这正是说明识是缘起所生,破除对其实在性的执着。下文“你现在全面观察……”再次举出因缘所生法的例子。“这个识能了知……”则推究其缘生无自性的本质。在分析因缘时,辨别根与识不同的相状,即随着目光周遍巡视。先辨别根的相状,就是前文“根大”中所说的“见大”。这是第八识的见分,依托于浮尘根与胜义根这两种眼根,自然地了别外境,没有另外的分析作用,所以比喻为“只像镜子照物一样”,但不同于镜子本身的无知状态。“你的识在其中依次标指辨认……”接下来辨别识的相状。这里的眼识与同时生起的意识其实也有区别,佛虽然没有明说,但从道理上应该知道。如果只是直接缘取文殊、舍利弗等形象,不附带名字概念的,那就是眼识的功能。如果生起“文殊”、“舍利弗”等名字概念,那就是同时意识的功能。再者,眼识所缘取的文殊、舍利弗等形象,只是依托那些文殊、舍利弗的本质境,转变出眼识自家的相分境作为所缘对象,并非直接缘取文殊、舍利弗的实体。因为文殊、舍利弗的实体是阿难第八识的相分,是那个“见大”的所缘缘。推究无自性的部分,先设立四种可能的产生情况,然后逐一推究破除。第一、破除“识从见中产生”;第二、破除“识从相中产生”,文意都很清楚。第三、破除“识从虚空中产生”。虚空既然不是相,也不是见。不是见,就没有能辨别的主体,自然不能了知明、暗、色、空;不是相,就灭除了所缘的对象,哪里还有可以用见、闻、知、觉去感知的东西呢?既然处在这“非见、非相”的状态,那它是等同于一个总的空无呢?还是在见与相之外另有一个东西呢?如果是一个总的空无,那就等同于没有;如果是另有一个东西,那也不同于见或相这类事物。纵然能引发你的识,又能分别什么呢?第四、破除“无因而生”。眼识与同时意识都只缘取现前的境相,决不可能在白天里另外识别出明月。因为见到太阳,才能了别那是太阳,所以并非无因生,这就很明白了。这里将“因见生”、“因相生”、“因空生”都归为因缘所生,将“无因生”视为自然而生,一并予以破除。“你再仔细推究……”是劝告阿难更加审察探究,并破除认为识是和合而生或非和合而生的执着。见精依托在你的眼珠,形象推究于眼前的外境,只要有可以描述的形状,才成为“有”;既然不是相,那就成为“无”。像这样,识的产生既不是从见来、不是从相来、不是从虚空来,也不是无因而来,究竟是从哪里出来的呢?更何况,如果未能通达藏性,那么识属于动摇的,见属于澄静的,从道理上讲必定不是和合或非和合。听闻、听觉、了知都属于澄静,其余五种识也都属于动摇,也必定不是和合或非和合。这是破除认为识是和合而生的执着。“不应该识的产生无从由来、自己生出”这一句,是破除他转而执着识是非和合性的观点。
二、明大均
平等大慧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麤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如果这个能识别的心识本来没有来处,那么应当明白:能了知、能分别、能看、能听、能感觉、能认知的这些功能,其实是圆满而清澈的,其本性并不是从任何地方来的。连同那虚空、地、水、火、风,都统称为七大,它们的本性真实而圆满融合,都是如来藏,本来没有生起也没有灭去。阿难,你的心粗浮,所以没能觉悟到:这些见、闻、觉、知的作用,其根本就是如来藏。你应当观察这六处能识别的心,它们是相同还是不同?是空还是有?是既不同也不异?是既不空也不有?
此以六种识心,均前六大,而名七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识及根尘,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外计识中所现缘影为心,计根为身,计尘为物,敌体相对。二乘执根尘为能生,执识心为所生,亦敌体相对。禀通教人,虽知能生之根尘如幻,所生之识亦复如幻,终非一体。禀别教人,虽知一切唯识,而见相二分,不说即妄恒真。及于见相二分之外,别立自证及证自证,仍复相对。孰知见相即自证,自证即见相。自证即藏性,见相亦即藏性。藏性即自证,藏性亦即见相。是故十法界识,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空根。十法界地水火风空根,即是十法界识。今承上文,拈出眼识一种。如此离过绝非,始信十法界六识六根,皆悉圆满湛然,性非从所。与彼虗空地水火风,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无生灭矣。此中了别二字,即指六识。见闻觉知四字,仍指六根。汝心麤浮下,责其不悟识心本如来藏,而勑令更加观察也。六处识心,为同为异等者。若言其同,则眼识胡不别声,耳识胡不辨色。若言其异,则耳自听法,何故身起钦承,口来问义。若言其空,何故了了明明,不可断灭。若言其有,何故内外中间,俱无所在。若言非同,何故性中相知。若言非异,何故用中相背。若言非空,何故觅不可得。若言非有,何故应用无尽。既此六处识心,不是同异空有,亦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谓非如来藏性而何。盖藏性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是同异空有。藏性不变,常随缘故,所以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也。若迷此妙性,则说同说异,说空说有,说非同异,说非空有,俱为戏论。若达此妙性,则戏论自灭,亦可随四悉檀,作同异等种种说矣。
这里将六种识心与前六大并列,称为七大。是为了显示它们都是真如本性,没有分别对立。九法界众生对于识心、根身和尘境,总是不能融会贯通。凡夫和外道把识中显现的影相当作真实心,把根身当作自我,把尘境当作外物,彼此对立。二乘行者执着根尘是能生,识心是所生,也相互对立。修习通教的人,虽然知道能生的根尘如幻,所生的识心也如幻,终究不认为是一体。修习别教的人,虽然知道一切唯识,但对见分和相分,不说它们当体即是真如。并且在见相二分之外,另外设立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仍然存在对立。哪里知道见分相分就是自证分,自证分就是见分相分。自证分就是如来藏性,见分相分也就是如来藏性。如来藏性就是自证分,如来藏性也就是见分相分。所以说十法界的识,就是十法界的地水火风空根。十法界的地水火风空根,就是十法界的识。现在承接上文,举出眼识这一种。像这样远离过失、断绝错见,才能确信十法界的六识六根,都圆满湛然,其本性不是从外而来。和那虚空、地、水、火、风一样,一一本性真实圆融,都是如来藏,没有生灭了。这里“了别”二字,就是指六识。“见闻觉知”四字,仍然指六根。“汝心粗浮”以下,是责备对方不能领悟识心本是如来藏,而命令他再仔细观察。六处的识心,是相同还是不同等等。如果说相同,为什么眼识不能辨别声音,耳识不能分辨颜色。如果说不同,为什么耳朵听法时,身体会恭敬承顺,口会来问义理。如果说它是空,为什么明明了了,不能断灭。如果说它是有,为什么内外中间,都找不到所在。如果说不是相同,为什么本性中能相互感知。如果说不是不同,为什么作用中互相违背。如果说不是空,为什么寻找却得不到。如果说不是有,为什么应用无穷无尽。既然这六处识心,不是同、不是异、不是空、不是有,也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那么它不是如来藏性又是什么呢?因为如来藏性随顺因缘,却恒常不变,所以不是同异空有。如来藏性恒常不变,却随顺因缘,所以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如果迷失这妙性,那么说同说异、说空说有、说非同非异、说非空非有,都是戏论。如果通达这妙性,那么戏论自然息灭,也可以随顺四悉檀,作同异等各种说法了。
三、显理性。
三、揭示真理本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虗,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你原本不知道,在如來藏之中,本性的覺知本來明澈,覺悟的智慧與真實的意識,其微妙覺性澄湛安然,遍滿一切法界,能含攝也能顯現十方虛空,哪裡有固定的方位與處所呢?一切不過是隨順眾生的業力而顯現出來罷了。
此明性具十法界六识,识与本觉,皆性皆真也。明知觉明,即下文所谓性觉妙明。本觉明妙,指真如理性言之。前文既以识心均于六大,则今举一识字,便是全举七大。人谓七大,秪是根尘识三全体虗妄,不是妙明明妙真体。殊不知性识即是明知,觉明即是真识。是故十法界识心,一一无非妙觉,湛然徧周法界,是谓随缘不变之体。由此故有不变随缘之用。含吐十虗,何方何所,皆是循于十法界业,而发现为十法界识也。含吐二字,通于迷悟。且约佛界言之,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微尘刹土,自他不隔毫端,义之如含。一念普观无量劫,一光普照十方界,义之如吐。然含亦非含,吐亦非吐,故云宁有方所。次约迷情言之,取频伽瓶,满中盛空,名之为含。用饷他国,开孔倒瓶,名之为吐。亦复含无所含,吐无所吐,故云宁有方所。以要言之,无不还归此法界,故含徧十虗。无不从此法界流,故吐徧十虗。相宗所谓集起名心,集则是含,起则是吐也。不言随众生心,应所知量者,此识即是众生之心,即是能知之量。前之六大,恐迷情谓是心外实法,故须一一皆云随心应量。今之识大,既是直指众生现前之心,但不知其全体即是藏性,故以含吐十虗,宁有方所而名状之。方知向日所认缘影,不惟不是真心,断断乎亦不是六识矣。
这是在说明本性中具备十法界的六种意识,意识与本有的觉悟,都是本性,都是真实。这里说的“明知觉明”,就是下文所说的“性觉妙明”。“本觉明妙”,指的是真如的理性而言。前文已经把意识心与地、水、火、风、空、见这六大等同看待,那么现在举出这个“识”字,便是完全举出了七大(地、水、火、风、空、见、识)。有人认为七大只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以及六识这三者的全体,是虚妄不实的,并非妙明、明妙的真实本体。殊不知,本性的识就是“明知”,本有的觉就是“真识”。因此,十法界的意识心,每一个无不是妙觉,澄澈湛然,周遍法界,这就是所谓“随缘而不改变”的本体。由此,才有“不改变而随缘”的作用。它含纳吐露十方虚空,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和处所呢?都是随着十法界的业力,而显现为十法界的意识。“含吐”这两个字,通用于迷惑与觉悟两种情形。暂且从佛的境界来说,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下一念;微尘般的佛土,自己与他人不隔毫厘,这个道理就像“含”。一念之间普遍观照无量劫,一道光芒普遍照耀十方世界,这个道理就像“吐”。然而,含也不是真的含,吐也不是真的吐,所以说“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和处所”。其次,从迷惑众生的情形来说,取来频伽瓶,瓶中盛满虚空,称之为“含”。将此瓶赠予他国,打开瓶口倾倒,称之为“吐”。这也是含无所含,吐无所吐,所以说“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和处所”。总而言之,一切无不归还于这个法界,所以“含”遍及十方虚空。一切无不从这个法界流出,所以“吐”遍及十方虚空。这就像唯识宗所说的“集起名为心”,“集”就是含,“起”就是吐。这里不说“随众生心,应所知量”,是因为这个识本身就是众生的心,就是能知的量。前面讲六大时,是担心迷惑的众生认为那是心外的实有事物,所以需要一一说明“随(众生)心,应(其)所知量”。现在讲识大,是直接指出众生当下现前的心,只是众生不知道它的全体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所以用“含吐十方虚空,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方位和处所”来形容它。这样才知道,以往所认取的那个攀缘外境的影像,不但不是真心,也断然不是六识本身了。
四、斥迷惑。
破除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人因为无知,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因缘所生或自然存在,其实都是意识心在分别计较推测。只要是用言语描述的,都没有真实的意义。
凡外计识心是我或是我所,计断灭者属邪因缘,计常住者属于自然。二乘执此六识是因缘生法,无我我所,若惑业俱尽,不复生识。譬如薪尽火灭,火无去处,爱尽涅槃亦复如是。涅槃之界无生无灭,名为自然。禀通教人以识心即空为因缘,空理无生为自然。禀别教人以唯识之相四分皆属依他起性,名为因缘,唯识之性即是真如无为,名为自然。此皆不达藏性,终无实义也。惟其藏性即六识性,故弥勒菩萨悟之,得成无上妙圆识心三昧。已上明性本具相竟。从初卷佛告阿难汝我同气至此,是正明理性中第三,如来答示已竟。
凡夫外道把意识心当作“我”或“我所拥有”,那些认为断灭的属于邪因缘,认为常住的属于自然。二乘人执着这六识是因缘所生之法,没有我也没有我所,如果迷惑与业力都尽了,就不再生起意识。好比柴烧完了火就熄灭,火并没有去处,爱染尽了涅槃也是如此。涅槃的境界没有生也没有灭,称为自然。禀承通教的人以意识心即是空为因缘,空性之理无生为自然。禀承别教的人以唯识的相——四分都属于依他起性,名为因缘;唯识的性即是真如无为,名为自然。这些都是未能通达藏性,终究没有真实义理。正因为藏性就是六识之性,所以弥勒菩萨悟到这一点,得以成就无上妙圆识心三昧。以上阐明本性本来具足相状完毕。从第一卷佛告诉阿难“你我同气”到这里,是正式阐明理性中的第三部分,如来回答开示已毕。
四、大众圆悟二:初、经家叙益;二、当机偈赞。
四、全体领悟圆满觉悟分为两部分:初段,记录者叙述法会得益;二段,提问者以偈颂赞叹。
初中二:初、叙益,二、叙仪。
开始分两部分:首先,讲述利益;其次,讲述仪式。
初又二:初、略叙,二、广叙。
开头分为两部分:一、简要叙述,二、详细叙述。
今初。
现在开始。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罣碍。
这时,阿难和在场的大众,承蒙佛陀如来精微奥妙的开导启示,身心仿佛被洗涤一般清澈通达,再没有任何障碍。
微妙开示者,由此即性具相之文,方知前来就事显理之文,一一皆是了义极谈也。不复妄认四大为自身相,顿悟清净法身,故身荡然。不复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顿悟常住真心,故心荡然。知此妄身妄心,不离法身妙心,如沤不离海,尘不离空,沤之与尘,岂能为碍于空海,故得无罣碍也。此略叙悟门,亦是总叙,下之广叙,即别叙耳。
微妙开示的意思是:通过这段从本性展现现象的文字,我们才明白前面从事相显示真理的文字,每一句都是究竟彻底的教导。从此不再错误地把地水火风四大当作自己的真实身体,顿时觉悟清净的法身,所以对身体的执着彻底消散。不再错误地把六种感官对境界的分别影像当作自己的真实本心,顿时觉悟永恒常在的真心,所以对心念的执着彻底消散。知道这个虚妄的身体和虚妄的心念,其实从未离开过法身的微妙真心,就像水泡离不开大海,微尘离不开虚空,水泡和微尘,又怎能障碍虚空和大海呢?所以能够达到没有牵挂障碍的境界。这里是简略叙述觉悟的途径,也是总体叙述,下面详细展开的,就是分别叙述了。
二、广叙,又二:初、圆悟三大;二、结属真因。
二、详细叙述,又分为两部分:第一、圆满领悟三大;第二、归结为真实修行的根本。
初又三:初、悟性量,即是相大;二、悟性体,即是体大;三、悟性具,即是用大。
首先分三点说明:第一,了悟本性的广大,这就是“相”的圆满展现;第二,了悟本体的真实,这就是“体”的究竟本质;第三,了悟本性具足一切妙用,这就是“用”的无尽显现。
今初。
现在开始。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在场的每一位听众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心能遍及十方世界,看见十方虚空,就像观看自己手中所持的一片叶子或一件物品那样清晰明了。
此翻前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之迷情也。既领七大文中周徧法界之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之义,亦领辨见文中离一切相等义,亦领征心文中七处咸非之义矣。
这里所说的“前一迷为心”,是指那种固执地认为心就在身体之内的错误认知。现在他已经领悟到,在七大这部分经文中,心性是周遍整个法界的道理;也领悟到,在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这部分经文中,在真实永恒的本性中,去追寻生死、迷悟、来去的踪迹,是根本找不到的;还领悟到,在辨见这部分经文中,心性是远离一切事物表象的道理;同样也领悟了,在征心这部分经文中,七处推求都找不到心的所在。
二、悟性体即是体大。
领悟本性的本质就是法身的广大体性。
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圆,含褁十方。
一切世间,种种所有事物。都是觉悟,那本自微妙光明的真心。心的精华普遍圆满,包容涵盖十方世界。
此翻前迷己为物,故于是中观大观小之迷情也。具如举一毛端,便即菩提妙明元心,所以徧能含受十方国土。盖既领七大文中清净本然之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等义,亦领辨见文中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等义,亦领征心文中密显大佛顶义矣。
先前迷失自己、误认外物为实有,因此产生对事物大小分别的迷惑。正如举出一根毛发尖端,它当下就是觉悟的微妙光明本心,所以能够完全包容十方一切国土。这既领会了七大章节中“清净本然”的含义,也领会了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章节中“其性真实为妙觉明体”等含义,又领会了辨见章节中“此见及其所缘原本是觉悟的微妙清净明体”等含义,同时也领会了徵心章节中隐含的“大佛顶”深义了。
三、悟性具即是用大
悟性即用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回头看看父母所生的这个身体,就好像在十方虚空之中,吹起一粒微尘,似有似无;又如同清澈广阔的大海里,偶然泛起一个小水泡,生起又消失,来去无踪。
此翻前以动为身,以动为境。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之迷情也。惟心所现,故云若存。心外无体,故云若亡。因缘和合,虗妄有生,故其起无所从来。因缘别离,虗妄名灭,故其灭无所从去。盖既领七大文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循业发现等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幻妄称相等义,亦领辨见文中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等义,亦领征心文中眼不能见义矣。以此为性具并用大者,虗空具足众尘,尘尘之性元即空性;巨海具足众沤,沤沤之性无非海性故也。
前面讲到众生把变动当作自己的身体,把变动当作外境。就好比面对无边无际的清澈大海,却偏偏只认准海面上一个小水泡,把它当作全部,这就是迷惑颠倒的认知啊。一切都是心识所显现的,所以说“好像存在”。心之外并没有独立的实体,所以说“好像消失”。因缘条件聚合,暂时有了虚假的生起,所以它的出现找不到真正的来处。因缘条件分散,虚假的生起就称作灭去,所以它的消失也找不到真正的去处。这其实是领悟了“七大”部分所说的“性色即是真空、性空即是真色”、随业力而显现等道理,也领悟了“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部分所说的“虚幻假相只是名义上的存在”等道理,也领悟了“辨见”部分所说的“你的身体和你的心,都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显现的事物”等道理,也领悟了“征心”部分所说的“眼睛不能看见自己”的道理了。用这个来理解本性具足和作用广大:虚空具足一切微尘,每一粒微尘的本性原本就是空性;浩瀚的大海具足一切水泡,每一个水泡的本性无非就是海水的本性。
二、结属真因。
真实修行的根本。
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心中清楚明白,证得了本有的玄妙真心,永恒安住,永不消亡。
指彼十界依正色心等法,总不离我现前一念介尔之心,此心体本离过绝非,相本竖穷横徧,用本具足恒沙,总三义而惟是一心,即一心而宛然三义,的是人人本有之妙心,从来常住不灭,所谓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依此修行,乃能得成无上菩提者也。如来最初即语阿难,一切众生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今乃了然知之,虽是故物,义如新获矣。
世间十法界的众生与国土、色身与心念等一切现象,总归不离我们当下这一念微细的心。这心的本体原本就远离一切过失与错谬,其形相本就贯通时间与空间、遍及一切处所,其作用本就具备如恒河沙数般的无量功德。总括这三层含义而只是一心,就在这一心中又分明呈现出三种特质。这确实是每个人本来具足的奇妙真心,从来恒常存在、永不消亡,也就是所谓的无始以来觉悟与涅槃的本源清净本体。依着这个真心修行,才能成就无上的觉悟。
如来最初就对阿难说:一切众生之所以生死轮回不断,都是因为不知道这恒常存在的真心本性清净光明的本体。如今终于清楚地明白了,虽然这本是本来就有的,但在意义上却如同刚刚获得一样。
二、叙仪。
二、说明仪轨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恭敬礼拜合掌,心中涌起前所未有的感动,在如来面前诵偈赞叹道:
从来未悟,今日始悟,故曰得未曾有。受益既深,感恩自切,故赞佛发愿,所以报佛恩也。
过去一直未能领悟,今天终于明白,所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受益如此深刻,感恩之心自然恳切,因此赞叹佛陀并发下誓愿,以此报答佛陀的恩德。
二、当机偈赞二:初、赞叹述益,二、誓愿请加。
二、面对佛法的偈颂赞叹分为两部分:首先赞叹并陈述所得利益,其次发愿祈求加持。
初中二:初、赞圆常人法,二、述所证浅深。
开始分为两段:第一段,赞叹圆满常住的人与法;第二段,说明所证悟的浅深层次。
今初。
现在开始。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
此中初一句指能说人,次四字述所说法,后三字总赞人法皆希有也。由阿难彻悟自己心性,方知佛所证极与我之所本具毫无差别,故矢口而赞。只须妙湛总持不动六字,収尽三卷经文妙旨,亦収一题妙旨,亦便吸取下文妙旨,亦能该摄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妙旨。今当一一点示,不与旧解同也。言妙湛者,即是随缘常不变义。言总持者,即是不变常随缘义。言不动者,即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无二体义。叙悟中云:心徧十方,空如叶物,即妙湛也。父母生身,如尘如沤,即总持也。物即妙心,心精含褁,即不动也。又三义惟是一心,故名妙湛。一心宛具三义,故名总持。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名不动。一切众生是理,即妙湛总持不动。闻名生解是名字,即妙湛总持不动。起圆止观是观行,即妙湛总持不动。六根清净是相似,即妙湛总持不动。无明初破是分证,即妙湛总持不动。圆满彻证是究竟,即妙湛总持不动。今称究竟证者,故名为尊。所谓十号具足,天中之天,圣中之圣,九法界世间所共尊也。收前七大妙旨者,周徧法界,故名妙湛。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循业发现等,故名总持。清净本然,故名不动。又三即一,故妙湛。一即三,故总持。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不动。约究竟,故称尊也。收前阴入处界妙旨者,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故妙湛。幻妄称相,故总持。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故不动。一三三一,乃至究竟称尊,如上说。收前辨见妙旨者,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故妙湛。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故总持。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不动。又离一切相,故妙湛。即一切法,故总持。无是非是,故不动。又面皱变而见不皱变,为妙湛。无生灭而舍生趣生,为总持。生灭与不生灭,惟是一心,为不动。又主空,为妙湛。主必有客,空必具尘,为总持。主之与客,空之与尘,实无二性,为不动也。收前征心妙旨者,正显七处咸非,为妙湛。旁显七处皆是,为总持。理实无非无是,即非即是,为不动也。悟妙湛故,即奢摩他最初方便。悟总持故,即三摩钵提最初方便。悟不动故,即禅那最初方便。又悟妙湛总持不动,言三即一,是奢摩他最初方便。悟妙湛总持不动,举一即三,是三摩钵提最初方便。悟妙湛总持不动,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是禅那最初方便。又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言三即一,成今妙湛;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举一即三,成今总持;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成今不动也。收一题妙旨者,如来密因修证了义名妙湛,诸菩萨万行首楞严名总持,大佛顶名不动。又二修全在一性名妙湛,一性具足二修名总持,性修不二名不动。又首楞严者,名一切事毕竟坚固,谓阴、入、处、界七大毕竟空故称妙湛,毕竟假故称总持,毕竟中故称不动。乃至三一、一三,究竟名尊,具如上说。又具足万行者,该具名妙湛,积具名总持,性具名不动。廼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又密因者,了因佛性名妙湛,缘因佛性名总持,正因佛性名不动,性具三因名不动,修中三因名妙湛,证发三因名总持。廼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又不动故称大,妙湛故称佛,总持故称顶。又妙湛故相大,总持故用大,不动故体大。又妙湛故自觉,总持故觉他,不动故觉满。又妙湛故顶不可见,总持故从顶发辉,不动故顶相最尊。乃至各各三一、一三,如上说。究竟称为世尊,亦如上说。吸取下文妙旨者,如来藏本妙圆心,十界俱非故妙湛;如来藏元明心妙,十界俱即故总持;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故不动。乃至三一、一三,如上说。又圆真实,故妙湛;通真实,故总持;常真实,故不动。三一、一三等,亦如上说。该摄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妙旨者,佛法虽多,不出权实,为实施权,开权显实,一切如来说法仪式,总不出此。今知九界性即佛界性,故妙湛;佛界性即九界性,故总持;一性一切性,一切性一性,故不动也。开权显实,故称妙湛;为实施权,故号总持;权实不二,故名不动。以要言之,报身智慧名妙湛,应身功德名总持,法身理体名不动。又一切智名妙湛,道种智名总持,一切种智名不动。该具功德名妙湛,积具功德名总持,性具功德名不动。真谛之理名妙湛,俗谛之理名总持,中谛之理名不动。是故三身皆妙湛,三即一故;三身皆总持,一即三故;三身皆不动,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今阿难一语,便即赞尽,自非圆悟,安得有此?旧谓妙湛领显见义,总持领阴、入、处、界义,不动领七大义,失于妙旨甚矣。首楞严王即全性成修三昧之名,具如玄义及初卷释。今知征心、辨见、四科、七大等文,无非显此三昧之体性也。希有者,九界众生未悟藏性,未具佛德,不能说此三昧,亦未尝闻此三昧,故为希有,今始得闻之耳。
这里第一句指的是说法的人,接下来四个字说明所说的法,最后三个字是总体赞叹人和法都极为稀有。因为阿难彻底觉悟了自己的心性,才知道佛陀所证得的至高境界与我本来具足的没有丝毫差别,所以由衷地赞叹。只需要“妙湛总持不动”这六个字,就收摄概括了三卷经文的精妙旨趣,也收摄了整个经题的妙旨,还能引发出下文的妙旨,更能涵盖佛陀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的妙旨。现在应当一一指明,不与过去的解释相同。
所谓“妙湛”,就是随缘而常不变的意思。 所谓“总持”,就是不变而常随缘的意思。 所谓“不动”,就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两者并非两个不同本体的意思。
在叙述觉悟的文字中说:心遍满十方,虚空如同树叶和微物,这就是“妙湛”。父母所生的肉身,如同微尘、如同水泡,这就是“总持”。万物即是妙明真心,心精含裹万物,这就是“不动”。
再者,这三种含义唯是一心,所以称为“妙湛”。一心圆满具备这三种含义,所以称为“总持”。既不是一也不是三,既是三又是一,所以称为“不动”。
一切众生是本具的理体,即是“妙湛总持不动”。听闻名字产生理解是名字位,即是“妙湛总持不动”。生起圆融的止观是观行位,即是“妙湛总持不动”。六根清净是相似位,即是“妙湛总持不动”。无明初次破除是分证位,即是“妙湛总持不动”。圆满彻底证得是究竟位,即是“妙湛总持不动”。现在称赞的是究竟证得者,所以尊称为“世尊”。所谓十号具足,是天人中的天人,圣人中的圣人,是九法界世间所共同尊崇的。
收摄前面“七大”妙旨方面:周遍法界,所以称为“妙湛”。性色即是真空,性空即是真色,随众生的业力而显现等,所以称为“总持”。清净本然,所以称为“不动”。再者,三即是一,所以是“妙湛”。一即是三,所以是“总持”。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所以是“不动”。因为是究竟境界,所以尊称为“世尊”。
收摄前面“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妙旨方面:在真常本性之中,寻求来去、迷悟、生死,都了不可得,所以是“妙湛”。幻妄的现象假名为相,所以是“总持”。它们的本性真实,是妙觉明体,所以是“不动”。一即是三、三即是一,乃至究竟位尊称为“世尊”,如上所说。
收摄前面“辨见”妙旨方面:能见与所见之缘,以及所想象之相,如同虚空中的幻花,本来没有实体,所以是“妙湛”。本是妙明无上觉悟的清净圆满真心,虚妄地显现为色、空以及能闻能见等,所以是“总持”。此能见及其所缘,原本就是觉悟的妙净明体,所以是“不动”。再者,远离一切相,所以是“妙湛”。即是一切法,所以是“总持”。没有“是”与“非是”的对立,所以是“不动”。又如面容起了皱纹、变化,但能见之性不起皱、不变,这是“妙湛”。本无生灭却舍弃此生趣向彼生,这是“总持”。生灭与不生灭,唯是一心,这是“不动”。又如主人是空,这是“妙湛”。有主必有客,有空必具尘,这是“总持”。主人与客人,空与尘,实无二性,这是“不动”。
收摄前面“徵心”妙旨方面:正面显示七处推求皆非真心所在,这是“妙湛”。侧面显示七处推求又皆可以是真心作用,这是“总持”。真理实相本无非与是,即非即是,这是“不动”。
觉悟“妙湛”的道理,就是奢摩他的最初方便。觉悟“总持”的道理,就是三摩钵提的最初方便。觉悟“不动”的道理,就是禅那的最初方便。再者,觉悟“妙湛总持不动”,说三即是一,这是奢摩他的最初方便。觉悟“妙湛总持不动”,举一即是三,这是三摩钵提的最初方便。觉悟“妙湛总持不动”,非一非三,而三而一,这是禅那的最初方便。再者,觉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说三即是一,成就这里的“妙湛”;觉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举一即是三,成就这里的“总持”;觉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成就这里的“不动”。
收摄整个经题妙旨方面:如来密因修证了义,名为“妙湛”;诸菩萨万行首楞严,名为“总持”;大佛顶,名为“不动”。再者,两种修行完全基于一性,名为“妙湛”;一性具足两种修行,名为“总持”;性与修不二,名为“不动”。再者,首楞严,意思是“一切事毕竟坚固”,说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毕竟空,所以称为“妙湛”;毕竟假,所以称为“总持”;毕竟中道,所以称为“不动”。乃至三一、一三,究竟位称为“世尊”,都如上所说。再者,具足万行:该摄具足名为“妙湛”,积累具足名为“总持”,本性具足名为“不动”。乃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再者,密因:了因佛性名为“妙湛”,缘因佛性名为“总持”,正因佛性名为“不动”。本性具足三因名为“不动”,修行中的三因名为“妙湛”,证发三因名为“总持”。乃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再者,因为“不动”所以称为“大”,因为“妙湛”所以称为“佛”,因为“总持”所以称为“顶”。再者,“妙湛”所以是相大,“总持”所以是用大,“不动”所以是体大。再者,“妙湛”所以是自觉,“总持”所以是觉他,“不动”所以是觉行圆满。再者,“妙湛”所以顶相不可见,“总持”所以从顶放光,“不动”所以顶相最为尊贵。乃至各自的三一、一三,如上所说。究竟称为“世尊”,也如上所说。
引吸下文妙旨方面:如来藏本妙圆心,十法界俱非,所以是“妙湛”;如来藏元明心妙,十法界俱即,所以是“总持”;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所以是“不动”。乃至三一、一三,如上所说。再者,圆满真实,所以是“妙湛”;通达真实,所以是“总持”;恒常真实,所以是“不动”。三一、一三等,也如上所说。
涵盖佛陀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妙旨方面:佛法虽然众多,不出权法与实法,为实施设权法,开权法显现实法,一切如来说法的仪式,总不出这个原则。现在知道九法界的本性就是佛界的本性,所以是“妙湛”;佛界的本性就是九法界的本性,所以是“总持”;一性即是一切性,一切性即是一性,所以是“不动”。开权显实,所以称为“妙湛”;为实施权,所以称为“总持”;权实不二,所以名为“不动”。
简要来说,报身的智慧名为“妙湛”,应身的功德名为“总持”,法身的理体名为“不动”。再者,一切智名为“妙湛”,道种智名为“总持”,一切种智名为“不动”。该摄具足的功德名为“妙湛”,积累具足的功德名为“总持”,本性具足的功德名为“不动”。真谛之理名为“妙湛”,俗谛之理名为“总持”,中谛之理名为“不动”。因此,三身都是“妙湛”,因为三即是一;三身都是“总持”,因为一即是三;三身都是“不动”,因为非一非三,而三而一。
现在阿难这一句话,便赞叹穷尽,如果不是圆满的觉悟,怎么能有这样的赞叹?旧说认为“妙湛”是领会显见之义,“总持”是领会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之义,“不动”是领会七大之义,这错失妙旨太远了。
“首楞严王”即是全性起修三昧的名称,具体如玄义及初卷所解释。现在知道徵心、辨见、四科、七大等经文,无非是显发此三昧的体性。
“希有”的意思是:九法界众生未悟如来藏性,未具佛的功德,不能说此三昧,也未曾听闻此三昧,所以极为稀有,现在才得以听闻罢了。
二、述所证浅深。
二、说明证悟境界的深浅层次。
消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消除我亿万年来的颠倒妄想,不必经历漫长劫数就能证得法身。
亿劫颠倒想者,即无始以来认悟中迷之妄想也。依此妄想,故有九法界中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等种种戏论。今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故戏论妄想顿消,而本有法身斯获也。既言法身必具般若解脱,与别教所明素法身不同。若欲点示,则倒想消处即是解脱,能消之智即是般若。然此法身三德向本无减,但在迷不觉,仅有其理,义之如失。今从迷得悟,始觉有功,名之为获,而有五位浅深不同,所谓名字获、观行获、相似获、分证获、究竟获也。阿难内秘外现,则其本地密获不可妄测。但据迹中显获,的在圆教初信,对彼藏教位齐初果,故下文云汝今已得须陀洹果,明文在兹。惟其方证初信,是故还须定境修观,以为证入初住华屋之门。当知堕婬室时尚是凡夫,所以无无漏戒,但有律仪,须佛极救,而七处计心之文全是见惑所摄耳。旧注纷纷,不惟罔识如来所说药相,亦复不知阿难所示病相矣。
无数劫以来的颠倒妄想,就是无始以来在觉悟中迷失的妄念。因为执着这种妄想,才有了九法界中种种关于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等等的戏论。如今明白了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微妙本性,所以这些戏论妄想顿时消失,而本有的法身就此获得。既然说法身,必定包含般若智慧和解脱,这与别教所说的单纯法身不同。如果要指明,那么颠倒妄想消失之处就是解脱,能消除妄想的智慧就是般若。然而这法身所具的三种功德本来从未减少,只是因为在迷惑中不觉悟,仅仅有其理体,意义如同遗失。现在从迷惑中得到觉悟,开始觉悟有了功用,才称之为获得,而这其中有五种位次深浅不同,就是所谓的名字获得、观行获得、相似获得、分证获得、究竟获得。阿难内证深密、外显行迹,他本地的秘密证得境界不可妄加揣测。但根据他显现的迹相中的明显获得,确实是在圆教的初信位,对应藏教位次相当于初果,所以下文说“你现在已得须陀洹果”,明确的经文就在这里。正因为刚刚证入初信位,所以还需要在定境中修习观行,作为证入初住华屋的门径。要知道,当初堕入淫室时他还是凡夫,所以没有无漏戒,只有律仪戒,需要佛陀极力救度,而七处推究心性的经文全属于见惑所摄的范围。旧时的注解众说纷纭,不仅不了解如来所说的对治之法,也未能明白阿难所显现的症候了。
二、誓愿请加三:初、发大愿;二、请佛加;三、喻不退。
二、立下誓愿请求加持分为三步:首先发起宏大的愿心;其次恳请佛陀给予加持;最后以比喻说明坚定不移的决心。
今初。
现在开始。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愿我如今证得果位成为无上法王,还要救度像恒河沙数那样多的众生,将这深切的愿心奉献给微尘般无数的佛国世界,这才叫做报答佛陀的恩德。我恭敬恳请世尊为我作证,即使五浊恶世我也发誓要最先踏入,只要还有一个众生没有成佛,我就绝不在这世间证入涅槃。
初一偈是四弘誓愿,次一偈是增上誓愿。愿今得果成宝王者,期心妙觉极果,是欲证十界道灭,所谓佛道无上誓愿成,兼摄法门无量誓愿知也。还度如是恒沙众,是欲灭十界苦集,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兼摄烦恼无尽誓愿断也。此四弘誓,依无作四谛而发,故名深心。次增上誓中,五浊恶世誓先入,是勇猛增上。盖五浊众生刚强难化,今达藏性平等无二,方无所畏。又同体大悲,如父母于子病者加怜故也。如一众生未成佛二句,是弘伇增上。由达藏性竖穷横徧,故不遗一众生,亦不惮尽未来际。又同体大悲,如父母于子等生爱念故也。泥洹亦云涅槃,此翻灭度。
先开始讲的四句偈,是通常说的四个大愿;后面接着的四句偈,是专门往外使劲儿的高层次愿。 “希望现在就能成佛、成为最尊贵的宝王”,这说的是心里盼着达到最高最圆满的觉悟,其实就是想亲自证得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真理、彻底断除所有苦因。这里就包含了“成佛的大道没天花板,我发誓一定要完成”以及“解脱的法门多到数不完,我发誓一定都要学会”。
“还要去度化像恒河沙那么多数不清的众生”,这说的是想要灭掉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痛苦和烦恼根源。这里就包含了“众生无穷无尽,我发誓一定要救度”以及“烦恼多得没尽头,我发誓一定要断干净”。
这四个大愿,是顺着“不用刻意去做,自然就明白”的四条真理生出来的,所以叫作“深心”。
接下来专门往高处发的大愿里说“我发誓要先进入最混乱、最肮脏的娑婆世界”,这是勇敢劲头特别足的表现。 因为在这最乱的时代,众生脾气又硬、又难教化。但明白了自己的佛性和众生一模一样、没啥两样之后,才一点都不害怕。这也是因为,自己和众生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就像父母对自己生病的孩子,会更加心疼一样。
“哪怕还有一个众生没成佛”这两句,是胸襟特别宽广、责任心特别强的表现。 因为懂得了这个佛性,向上通到最顶头、向四周布满一切地方,所以一个众生也不会拉下,也不怕花上无穷无尽的时间。这也是因为,自己和众生一体,就像父母对所有孩子都同样喜爱一样。
“泥洹”也叫“涅槃”,翻译过来就是“灭亡、超脱”。
二,请佛加。
恳请佛陀加持。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大雄大力大慈悲,恳请世尊再为我审察破除微细的迷惑,让我早日证得无上正觉,在十方世界建立修行道场。
证法体故称大雄,具智断故称大力,能与拔名大慈悲。大力是妙湛德,大慈悲是总持德,大雄是不动德。又此三即一故妙湛,此一即三故总持,此三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不动。又证妙湛总持不动理体故名大雄,具妙湛总持不动智照故名大力,起妙湛总持不动妙用名大慈悲也。微细惑者,据下文佛告阿难汝今已得须陀洹果,已灭三界众生世间见所断惑,即上文所谓消我亿劫颠倒想也。又云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虗习,彼习要因修所断得,此指三界思惑。又云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剂头数,此指界外别惑,即今所谓微细惑也。无上觉即究竟觉,由细惑除便登妙觉,所谓明极即如来也。十方界即寂光实报方便同居一切国土,所谓一人成佛时法界皆为一佛之依正也。
证得法体所以称为大雄,具备智慧断德所以称为大力,能够给予与拔除称为大慈悲。大力是妙湛德,大慈悲是总持德,大雄是不动德。又这三者即是一体所以妙湛,这一体即是三德所以总持,这三者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所以不动。又证得妙湛总持不动的理体所以称为大雄,具备妙湛总持不动的智慧观照所以称为大力,发起妙湛总持不动的微妙作用所以称为大慈悲。
微细惑,根据下文佛告诉阿难:你如今已得须陀洹果,已灭除三界众生世间见道所断的惑,就是上文所说的消除我亿劫颠倒想。又说:然而尚且不知根中累积多生无始虚妄习气,那些习气要靠修道才能断除,这是指三界思惑。又说:何况这其中生、住、异、灭的分齐头数,这是指三界之外的别惑,就是现在所说的微细惑。无上觉即是究竟觉,由于微细惑除尽便登妙觉,所谓光明至极就是如来。十方界即是指常寂光土、实报庄严土、方便有余土、凡圣同居土一切国土,所谓一人成佛时,整个法界都成为这一佛的依报与正报。
二、喻不退。
永不退转
舜若多性可销亡,铄迦罗心无动转。
舜若多(虚空)的本性尚且可以消亡,我这金刚般坚固的觉悟之心却永不退转。
舜若多,此云空,空无可销,但沤灭空本无,犹可云销。铄迦罗,此云金刚,以喻称性所发坚固誓愿之心,同于藏性,故终无动转也。大科正明理性已竟。
舜若多,翻译过来就是“空”的意思。虚空本身没有什么可以消亡的,但就像水泡破灭了,虚空的本体却依然存在,所以还可以勉强说水泡“消亡”了。而鑠迦罗,翻译过来是“金刚”,用来比喻契合真如本性所生起的坚固誓愿之心。这种心与如来藏妙真如性相同,所以终究不会动摇转变。以上是主要段落中阐明理性道理的部分,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