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三十问谨案科直答如后
天台沙门 广修 撰
第一疑引籤云今法華是顯露等者對非祕密故云顯露於顯露七中通奪而言之並非七也別與而言之但非前六何者七中雖有圓教以兼帶故是故不同此約部說也彼七中圓與法華圓其體不別故但簡六此約教說也(已上文也)今尋文意若約與義則法華經同八中圓若爾此經亦為頓漸化儀攝之為不攝耶又約奪義則非八攝若爾者此法華經為何化儀為化法此義如何(已上本疑)。
第一疑问引文说:现今《法华经》属于显露教法等说法,是针对非秘密教而言故称显露。若从整体上否定显露七教而言,则《法华经》并不属于七教;若从个别区分而言,则只是不同于前六教。何以故?七教中虽有圆教,但因夹杂其他教义而显不纯,故与《法华经》不同——这是从教部范畴而言。彼七教中的圆教与《法华经》圆教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故只需区分前六教——这是从教义范畴而言。(以上是引文内容)
现今探究文意:若从融通的角度而言,则《法华经》等同于八教中的圆教。若如此,此经是否也应被顿渐化仪所摄受?抑或不被摄受?若从否定的角度而言,则《法华经》不属八教范畴。若如此,这部《法华经》究竟属于何种化仪体系?何种化法体系?此中深义应当如何理解?<note>以上是
谨案法华是显露非前七之中有华严一顿与法华同下文云其体不别约部说如文示知故但简六此约教说今谓与义约部夺义约宗所疑则法华同八中圆者非也只合云七中圆以藏教中无圆故如文云七中虽有圆以兼带故言此经亦为顿渐化仪所摄夺非八者亦应言七问意为何化仪为何化法则摄此法华经者寻意如此今答前七约部此圆与法华同何以知同一圆故圆门内无别法施于兼但对带之事故得圆名今法华圆与前七中圆无二无别但当体自圆非相待故犹得称妙之意如此若问为何化仪为何化法者且云五时八教之法如来应病设药化仪即有渐顿秘密不定化法即有藏通别圆今若约部不论渐顿教中化各有仪一一教中化各有法随部对事一一具八藏故亦具仪法何者且如鹿园是渐教化仪本为渐人八万诸天便发大道此是密得不定之得此教用渐法故无顿机谓也密不定仪此非教本意所得者机也单用藏教宗但是渐一教余七宗皆不用通别圆中用不用类例比知亦如是具如四教图中可解名言法华何化仪何化法者此是圆教宗化仪唯圆化法唯顿故称圆顿在法华中独得称妙如前说余华严方等般若若据所化各有仪亦各有法教法教之中皆具八教但有用不用殊此义应知。
根据《法华经》的内容来看,这部经是显教法门,并不属于前七种教相中的华严顿教。虽然华严与法华同属圆教,但下文明确指出二者的本质没有差别。这是从教相分类的角度来说的,如经文所示,因此只简别其余六教。此处是依教相而言,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从教义本质与教相判释两个层面来分析疑问。
有人质疑:既然法华与八教中的圆教相同,为何不直接说"七中圆"?因为藏教中本无圆教,如经文说"七中虽有圆,因兼带故"。此经虽被顿渐化仪所摄,但若说"夺非八",也应说"夺非七"。疑问在于:法华经属于何种化仪?何种化法?
现在的解答是:前七教是就教相而言,其中的圆教与法华圆教本质相同。何以得知?因为圆教法门本无二致。圆教门中并无别法,只是针对兼带、对显等特殊情况而安立圆名。今法华圆教与前七中圆教无二无别,但法华是当体即圆,不待相待而显,故得称为妙法。
若问属于何种化仪、何种化法,当知五时八教都是如来应病与药所设。化仪有渐、顿、秘密、不定四种;化法有藏、通、别、圆四类。若就教相而言,不论渐顿教中,各有相应的化仪,每一教中又各有相应的化法。随各部类对应具体因缘,一一皆具八教。
举例来说:鹿野苑的教化属渐教化仪,本为渐根众生所说,却使八万诸天顿发大心,这是密得不定益。此教虽用渐法,但若无顿根机缘,则不会显现密不定之相。这种得益是众生根机所致,并非教法本意。单用藏教宗旨时唯是渐教,其余七教宗旨皆不采用。通、别、圆教中用与不用的情况,可依此类推。
如《四教义图》中所示,应当明了:说法华属何种化仪、何种化法?此是圆教宗旨,化仪唯圆,化法唯顿,故称圆顿教。在法华会中独得称为妙法,正如前文所说。至于华严、方等、般若,根据所化众生各有相应化仪,也各有相应教法。在教法体系中皆具八教,只是有用与不用的差别。这个道理应当明白。
第二问毗卢遮那经五时四教八所不说为法华前说为法华后说此义如何。
《毗卢遮那经》所说的五时、四教、八教体系,在《法华经》之前并未阐明,而是在《法华经》之后才得以宣说,这个道理应当如何理解?
答一切經題得名不同以大師說不離人法喻三或複或單或具足者皆可隨名定實以解一切經義已上大師意也今經題稱毗盧遮那者此經從教主以題名豈非人攝名下定體即有其理毗盧遮那西天本號唐翻為遍一切處此是三身之一號即法身如來也既是如來所說經義理亦遍一切處既一切處總被(去聲呼)此經所攝教必逗機必有四種根性於此得悟既有四教機根豈不為第三時攝方等教收以理撿之即知是法華前說并八教之中並攝。
答:所有佛经题目的命名方式各有不同。根据大师的解说,都不脱离人、法、喻这三种要素。有些经题包含其中两项,有些只取单项,有些则三者具足。我们都可以依照经题名称来确定其实际内涵,从而理解整部经文的义理。以上是大师的见解。
这部经题称为"毗卢遮那",是以教主的称号来命名,岂不正是属于"人"这一范畴?名称之下自有其确定的体性,其中自有道理。"毗卢遮那"本是西天的称号,汉语译为"遍一切处"。这是三身佛中的一个名号,即法身如来。既然是如来所说的经典,其义理自然也遍及一切处所。既然一切处所都被这部经的教法所涵盖,(这里读作去声)那么教法必然要顺应众生的根器。必定存在四种不同根性的众生,能藉此经获得觉悟。既然有针对四种教法的不同根器,这部经岂不正是属于第三时所摄,归入方等教的范畴?依理推究,便可知这是在《法华经》之前所说的经典,并且完全被八教体系所统
第三问引光宅因果六义谓昔因狭位下用短今因广位高用长今破若取昔因总判为说华严顿教因非狭华严位非下华严用非短方等般若亦然。
第三问引用光宅寺的因果六义,说过去的因狭窄、位次低下、作用短暂,现在的因广阔、位次高、作用长久。现在要破除这种观点:如果按照过去的因来总体判断,认为《华严经》是顿教,那么它的因并不狭窄,《华严经》的位次并不低下,《华严经》的作用也不短暂。《方等经》和《般若经》也是这样。
征言若如汝判狭下短只判得藏教一途余三教中谓华严兼方等前三般若前二则可同为狭下短若华严圆方等圆般若圆与法华圆不别此并是广高长何以同判为狭下短汝判诸教为狭下短独判法华为广高长法华实如所判且前诸教非不广非不高非不长何以单约三藏判如此因果六义到今日咸成四一既四皆成一何事定昔教皆狭下短独今法华是广高长故四六二十四失则是今家所判光宅之失意也。
按照你的判断,如果说其他教法都是狭隘低浅的,那只能适用于藏教这一种。其余三教中,像华严教兼具方等教的前三部分、般若教的前二部分,或许可以算是狭隘低浅。但华严教的圆融、方等教的圆融、般若教的圆融,与法华教的圆融并无差别,这些都是广大高深的,怎么能同样判定为狭隘低浅呢?你判定其他教法都是狭隘低浅,唯独判定法华教是广大高深。法华教确实如你所说,但之前的各种教法难道就不广大、不高超、不深远吗?为什么只依据三藏教来这样判定呢?这样的因果六义,到今天都归结为四种一如。既然四种都成就了一如,为什么一定要说过去的教法都是狭隘低浅,唯独现在的法华教是广大高深呢?所以四六二十四种过失,正是我们现在判定光宅法师观点的缺失所在。
第四问约所疑者谓破实体为破邪执。
破除对真实存在的执着,是为了破除错误的执着。
答此义不然所破者只破他不解教意只四教之中若如前所判只定判得藏教通别圆在前四时有广高长何以同于藏教一判故非也不论破体及邪执可破下文今家正释借彼三名显于妙义因果俱异如文可见若言此六义与莲华六喻若为相对者此释借彼义名显今家释妙本非相对当与法华相对为释意若释华喻自如别论必若义求亦同不可思如因义者一法界具九法界是体广如为莲故华莲是法界华是十界只此一华十界具足故是体广义九法界即佛法界如华开莲现只此一华便具佛界佛界岂非位高十法界即空假中如华落莲成明此华有莲能华莲能落能成华喻于空莲喻于假落成喻于中既体具三轨此即用长此三一不异故称为妙此因义也如文云如此是推义配之非文有也如此相对当意具玄文。
回答:这种理解并不正确。所要破除的,只是他人未能领会教法真义。在四教体系中,若按先前判定方式,仅能判定藏教,而通教、别教、圆教在前四时中已具足广博、崇高、长远的特质,怎能与藏教等同并论?故不可如此判定。
不论破除本体或邪见执着,皆可破除,后文将有说明。今依正宗阐释,借藏通别三教之名彰显妙义,因果境界皆不相同,详见经文所述。
若问此六义与莲华六喻如何对应?须知此番阐释本是借他宗名相显发本宗妙义,原非为对应而设。当与《法华经》经义对应阐释方契本怀。若论华喻本身,当另作讨论。若强以义理推求,亦同归不可思议境界。
譬如因位之义:一法界具足九法界称为"体广";犹如为莲故华,莲象征法界,华喻十法界——此一华即具足十法界,故成体广之义。九法界即佛法界,犹如华开莲现,此一华便含摄佛界,佛界岂非"位高"?十法界即空假中三谛,犹如华落莲成——华有生莲之功喻空谛,莲体现假谛,花落莲成喻中谛。既本体具足三轨,即是"用长"。此三谛不一不异,故称为妙。此即因位之义。
正如经文所言,此是推演义理相配,并非经文直接明示。如此对应方契玄旨,深意具载于玄义文中。
第五問佛果十如是約現生後報論九論十者有現報故名為有報無生後故亦言無報始自初入變易土中受法性身既並無復隔生之義故無生後二報者疑云無漏為因無明為緣生彼變易若無隔生者妙覺位佛損生受時無明為緣所感之身何為真實若棄捨者既有隔生以何為無隔(已上問也)。
第五问:关于佛果的十种存在状态,如果从现世、来生和后世果报的角度讨论,九种状态说有果报是因为有现世报应,说没有果报是因为没有来生后世报应。从初入变易土获得法性身开始,既然都不再有隔世转生的意义,所以没有来生后世两种果报。
这里产生疑问:以无漏为因、无明为缘所生的变易身,如果没有隔世转生,那么妙觉位的佛在消除生死、接受法身时,由无明为缘所感得的身,为何说是真实的?如果说是要舍弃的,既然有隔世转生,又凭什么说没有隔世?(以上是提问内容)
答如疑中云妙觉位佛损生受时无明为缘此何疑也既云损生受何处更有无明为缘复云虗妄和合所感之身此问今都疑非问也未测高意何谓也夫生变易是无漏人不更漏落三界内也此人唯有界外无明尘沙惑在假无明是因生于变易土缘无明未尽故招变易生四十二位四十二位进入易麤入细缘无明故到于变易土受法性身一受已后不复是生死身故无隔生义不如界内果身灭亡更受后身若界内果报身故名为有报虗妄所感便是分段身非变易身灼然无隔生义不得疑分段生是变易应知。
回答疑问中所说:在妙觉位的佛陀,因断除生死而受法性身时,以无明为缘——这有什么可疑惑的呢?既然说断除生死而受法性身,哪里还有无明作为缘起?又说这是虚妄和合所感得之身——这个提问完全不符合问题本意。实在不明白您的高见是指什么。
须知变易生死乃是无漏圣者所证境界,不再坠落三界之内。这样的修行者唯有界外无明与尘沙惑尚未断尽,借助无明为因,生于变易国土。由于无明尚未除尽,所以感招变易生死。从四十二个阶位渐次进修,由粗重进入细微,皆因无明缘故,最终抵达变易土受法性身。一旦受得此身,便不再是生死轮回之身,因此不存在隔世受生的意义,不像三界内的果报身会消亡再受后身。若是界内果报身,才可称为有漏报体,是虚妄和合所感,这属于分段生死身而非变易生死身。由此可见确实没有隔世受生的含义,切不可将分段生死误认为变易生死。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第六問圓教二諦但點法性為真諦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文)疑云此十二因緣為生滅為不生滅若生滅者何故名圓十二因緣。
第六问:圆教所说的二谛,只是将法性点明为真谛,将无明十二因缘作为俗谛吗?(原文)这里有一个疑问:这个十二因缘,是属于生灭的,还是属于不生不灭的?如果是生灭的,为什么称它为圆教的十二因缘呢?
答圆教法性是真无明十二因缘是俗既明圆教真俗同体无复差别且无明十二因缘俗即俗而真即真而俗故以真谛不异一一法皆不生不灭故而亦能生能灭以能生能灭故故名于圆文云不可思议正斯义也若生定是生灭定是灭者小乘法耳今大乘不可思议即生能灭即灭能生生灭随机不定之一故不同声闻之二谛也所问何故名假观者此法性具一切法何独十二因缘既具一切法即是假观境也达此假时体本空故即是空观观冥中道即中观也能知世间生灭法相如实而见复名入假观三观不出法性一法是真一法能具一切法是俗如此真俗故是圆宗真俗之二谛也。
回答圆教法性是真谛,十二因缘是俗谛。既然阐明圆教真俗同体没有差别,那么无明十二因缘作为俗谛,即是俗而真、真而俗。因为真谛与诸法无别,每一法皆不生不灭,同时又能显现生灭作用。正因具备能生能灭的功能,才称为圆教。经文所说“不可思议”正是此义。
若将生固定视为生、灭固定视为灭,这是小乘法的认知。今大乘所说的不可思议,是即生能灭、即灭能生,生灭随众生根机显现而不定于一端,故不同于声闻乘的二谛分别。
所问为何称为假观?此法性本具一切法,岂独十二因缘?既具足一切法,即是假观所缘之境。通达此假相时体性本空,即是空观;观照与中道冥合,即是中观。能如实照见世间生灭法相,又可称为入假观。
三观不离法性:一法即是真谛,一法能具一切法即是俗谛。如此真俗相即,正是圆教真俗二谛的宗旨。
第七问诸经论中无此傍正伏断之文请示诚文者。
第七问:各部经论中都没有关于从属与主要烦恼的制伏与断除的论述,恳请指出相关的可靠经文依据。
答玄文云别教非前二非后一前二者非藏通也非后一者非最后圆也此等之中正就恒沙佛法当名然实通诸四谛谓四教四谛此别教中总通缘具有今据次第为论不无傍正者且当教以恒沙佛法当名是正余三教中四谛是傍四教之中修伏进断亦各各不同亦一一据当教之中为正望余三悉是傍故云傍正断也所言初心缘诸无量发心初正以生灭四谛伏通见思傍修无生无量无作即藏通别三种四谛也今别教正以无生破见思傍修别圆无量无作次正以无量四谛慧破内外尘沙次亦将此慧伏无明次正以无作破此此是四教之中阶级次第伏破之分伏破之教教中分伏分破四教相望即是傍正大师用义以理推显于理自明旨须更别求经论觅此证据诸经论中伏破之名处处皆有大师准用理绝于疑学人应知亦如文句中明三周中定三根性一周之中具有三说彼文云各有傍正此义亦然当教是正望余三教伏断为傍其理如然岂更求证知。
回答:《玄义》中说,别教既不同于前两种教法,也不同于最后一种教法。所谓“前二”是指不同于藏教和通教,“非后一”是指不同于最终的圆教。在这些教法中,特别以恒河沙数般的佛法作为核心名称,但实际上通用于四种四谛,也就是四教所对应的四种四谛。在别教中,总体上包含各种因缘条件,现在按照次第来讨论,并非没有主次之分。暂且在本教中以恒沙佛法为主名是主要方向,其余三教中的四谛是次要方面。四教之中修行降伏、进步断惑也各有不同,每一教都以其自身的教法为主要方向,相对于其他三教都是次要,所以说有主次之分的断惑。
所谓初发心时缘于无量法门而发心,最初主要以生灭四谛降伏通教中的见思惑,次要地修行无生、无量、无作四谛,这就是藏、通、别三种四谛。现在别教正式以无生四谛的智慧破除见思惑,次要地修习别教和圆教的无量、无作四谛;接着正式以无量四谛的智慧破除内外尘沙惑,同时也用这种智慧降伏无明;最后正式以无作四谛破除根本无明。这就是四教中按照阶位次第降伏和破除的分别,降伏与破除的教法中又分降伏与破除。四教相互比较就是主次关系。
大师根据义理推究显发,在道理上自然明白,宗旨不需要另外寻求经论来找证据。诸经论中关于降伏和破除的名称处处都有,大师依据道理运用,断绝疑虑,学人应当知晓。就像《文句》中说明三周说法判定三根性,每一周之中都包含三种解说。那段文字说各有主次,这里的道理也是一样。本教是主要方向,相对于其他三教的降伏断惑就是次要,道理就是如此,何必再寻求验证呢。
第八问引忍位号不同者五忍名位次第如仁王。
第八问:关于忍位称号差异的问题——五种忍的名称与位次顺序,正如《仁王经》中所说。
答大師配位釋名隨處取理故有不同仁王經據別法華中用義據圓且大師立義凡諸所釋皆有通別兩途若准通釋初伏忍名極至等覺總名伏忍下四忍名亦如是其第五寂滅忍從初伏其伏處煩惱不起分得寂滅之名亦名寂滅忍此是分寂滅義餘四亦如是已上通釋若別釋者從初伏忍乃至寂滅是妙覺位此即終極為寂滅忍今依通義故忍名處處不同亦是圓別位言故使不同也仁王中有一往義亦有再往義今一往者從十信至十向名伏即十地名信順無生三忍據下再往中即第十與佛同寂滅忍此是一往義若再往者於五十位中分別五忍謂四十心為伏十地初三為信四五六地為順次三為無生忍第十與佛同為寂滅忍言第十與佛同此位開兩即等覺及妙覺也又言今家釋但言伏亦無信忍者即下文取住行向為順文在此也既取住行向為順明知取十住為信忍也今師取住行向為順忍五品為伏十信為信即至住行向正是順忍如此次第故不相違其趣如是文云彼經取四十心為信忍今此圓位取五品為伏忍彼經舉四五六地為順忍今圓位取十信為順忍此亦是一往判即是通途義耳應知圓位中伏即是信信即是順順即無生無生即是寂滅但舉一忍名即具初後足今只言十信為順忍尚讓五品為伏忍但如此釋亦是據別家義且一途分(去聲呼)釋而未全是圓家義自但得圓家義諸不同自望不疑。
回答关于大师对修行阶位和名称的解释:由于根据不同经典和义理角度来阐释,所以会有不同的说法。《仁王经》是依据别教的法门,《法华经》则是依据圆教的义理。况且大师建立教义时,所有的解释都有通释和别释两种途径。
如果按照通释来解释:最初的"伏忍"可泛指从初修直到等觉位,总体都称为伏忍。下面四种忍的名称也可以这样理解。那第五"寂灭忍",从初地开始降伏烦恼,使烦恼不起,部分证得寂灭的境界,所以也称为寂灭忍。这是指分证寂灭的意义,其他四忍也是如此。以上是通释。
如果按照别释:从最初的伏忍直到寂灭忍,是指妙觉位。这是最终极的境界,称为寂灭忍。现在依照通释的义理,所以"忍"的名称在各处有所不同,这也是因为圆教和别教对阶位的说法不同所致。
《仁王经》中有一往的解释,也有再往的解释。现在说一往的解释:从十信位到十回向位称为伏忍,十地位称为信忍、顺忍、无生忍三种忍,这是依据下等根器来说的。在再往的解释中,第十地与佛同证寂灭忍,这是一往的义理。
如果是再往的解释:在五十个阶位中分别五忍,就是说四十心位为伏忍,十地中的初、二、三地为信忍,四、五、六地为顺忍,接下来的三地为无生忍,第十地与佛同为寂灭忍。说第十地与佛相同,这个阶位开为两位,就是等觉和妙觉。
又说现在我们的解释只说伏忍,没有说信忍,就是下文取住、行、向为顺忍的文字在这里。既然取住、行、向为顺忍,就清楚地知道是取十住为信忍。现在大师取住、行、向为顺忍,五品为伏忍,十信为信忍,到了住、行、向正是顺忍。这样的次第所以不相违背,其旨趣就是这样。
经文说:那部经取四十心为信忍,现在这个圆教阶位取五品为伏忍;那部经举四、五、六地为顺忍,现在圆教阶位取十信为顺忍。这也是一往的判教,就是通途的义理罢了。
应当知道在圆教阶位中,伏就是信,信就是顺,顺就是无生,无生就是寂灭。只要举一个忍的名称,就具足从初到后的意义。现在只说十信为顺忍,尚且谦让五品为伏忍。但这样的解释也是依据别教的义理,暂且按照一种途径来分别解释,并不完全符合圆教的义理。只要得到圆教义理,各种不同的解释自然望而不疑。
(读作去声)
第九問若有為門從門證果三德具足不縱不橫因亦如是一法門具足一切法門通至佛地華嚴從初地具足諸地功德大品初阿後荼餘三門亦如是是為圓教四門相(已上本文)牒所疑云一地既具諸地功德圓人但居初位不應歷二住已去若經歷者何故云一地具諸地功德一一字表一一位等。
第九问:如果通过有为法门修行证得果位,是否具备法身、般若、解脱三德?这三德既不先后排列也不并列存在。修行之因也是如此,一个法门就具足一切法门,直通成佛境界。《华严经》说初地就具足所有阶位的功德,《大品般若经》讲从最初“阿字门”到最后“荼字门”皆圆满具足,其余空、有、亦空亦有三门也是如此,这就是圆教四门的特征。(以上是原文)
现在提出疑问:既然一个阶位已具足所有阶位功德,圆教修行者只需安住最初位次,就不必经历二住以后的阶位。如果仍需逐阶修行,为什么说一个阶位具足所有阶位功德?又为何说每个字都代表一个修证位次?
答此圆人初发心入圆见解用一心三观普见始终一一法门无物不具即一观而三观即一心而一切心圆具万德是如来藏法名实相体具众德不应先后见小分毫此谓实相理具修行之失若能圆见无先后际故初发心即具足故所言初阿后荼此是举况释耳虽分地位亦无地位虽无地位地位宛然故增道损生分别功德所具现其相即虽为前后前后宛然故涅槃经举月为喻月体非偏而晦朔之异晦朔自异非月体异亦如初发心时具诸地功德如疏中言虽即具足细寻非不明晦此明修行之士初以圆知此法无二无别独自皆是不分明晦对机被事明晦宛然只为众生未尽见思无明故使用与差别不应难只令居初发心位不容更进后后位也今更举况释示如日本人知天台山在大唐国寻记传知此是南岳弟子智者大师住处一一事相无不分明即论初发心位也若不假彼船筏进趣往去即不可云我到彼见了于中进趣渐远渐近岂非四十位中差别之相既到彼台山中差别之相既到彼台山与元在日本国时传见不异此论最后位也初传未见不了道元若只传闻不来亦名初见亦非后见到后见时与初传见不别岂非先后一如今圆位初后亦复如是不可住初心便言是后心也故一一字表一一位斯理明矣。
回答:圆教修行人初发心时,便具备圆融的见地,运用一心三观的法门,能普遍照见修行始终的每一法门,万物无不具足。即一观而含三观,即一心而统万心,圆满具足万德,这就是如来藏。所谓法,名为实相,其本体具足一切功德,不应分先后去体认微细差别——这正是执着实相理体而忽略实际修行的偏差。
若能以圆融见地观照,便无前后际限,因此初发心时即已具足圆满功德。经中所说“初阿后荼”,乃是借譬喻来说明:虽分证位次,实则无位次可立;虽无位次差别,位次却清晰显现。故修行过程中功德增长、烦恼消减,所显现的相状虽有前后次第,而前后本自融通。
《涅槃经》以月亮为喻:月体本无盈缺,而晦朔弦望各有不同。晦朔之异并非月体本身变化,正如初发心时已具足诸地功德。如《法华文句》所言:虽云具足,若细加体察,并非没有明暗之别。这说明修行者初以圆解了达法性无二,但因独自修证时境界未臻明晰,面对机缘事相时,明暗差别自然显现。只因众生见思、无明未尽,故在起用时显现差别相,不应因此质疑为何安立初发心位后还需进阶。
今再以譬喻说明:如日本人知天台山在大唐国,通过典籍记载知晓这是南岳慧思弟子智者大师的道场,对一切事相皆能明晰认知——这相当于初发心位。若不借舟船前往实地参访,终不能说“我已亲见圣境”。在这前进过程中渐行渐近,岂非正是四十位次中差别之相的体现?待亲至天台山时,所见与原先在日本通过记载了解的并无不同——这相当于最终证位。
初始凭传闻认知时尚未亲证,若仅停留传闻而不前来朝圣,可称为初见而非实证。待到亲见时,虽与初闻境界无别,岂非正说明先后体性一如?今圆教位次初后关系亦是如此,不可住着初心便妄称已达后心。是故经中每一字皆表征一修行位次,此中深理应当明了。
第十疑問誠成三妙是本時因妙非跡也(已上本文)疑云此等實佛從何等如來最初發心本行大道時其別號如何者。
诚成三妙是指根本时节的因缘奥妙,并非示现的迹相(以上是原文)
这里产生疑问:这些真实佛陀究竟是从哪尊如来最初发心,在根本修行大道之时,他们各自的名号是什么?
答经曰我本行菩萨道时此是经自立本何疑之有夫言本者有近有远本通在一家宗教中不在更引若欲定指应信经语第四卷授学无学人记品云我与阿难等同时于空王佛所发菩提心且据此语为最初发心可不是分明此即当经诚文更疑也若更征其远本经中举微尘数微尘数尚不可知更求何佛何名而发心耶彼疏云本迹者立本中云今取最初成佛时以立为本彼举谕释犹如大树同宗一根不得传传相指但取最故成佛为其本也如此经文及疏消释斯理已明可见耳。
经文回答说:“我在修行菩萨道的时候”,这是《法华经》本身确立的根本,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所谓“根本”,有近有远,根本的教义都在同一宗派的教理中,不需要再引用其他经典。如果要明确指示,就应当相信经文的话。第四卷《授学无学人记品》说:“我和阿难等人,曾经同时在空王佛的座下发起了追求觉悟的心。”根据这段话,不就是最初发心的明证吗?这正是本经的确实文字,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如果再追问更久远的根本,经中举出如微尘数量的劫数——连微尘的数量尚且无法计算,还要去追究是在哪一尊佛、什么名号之下发的心呢?那部注疏说到根本与迹显时,在确立根本的部分提到:“现在选取最初成佛的时候,将其确立为根本。”它用比喻来解释:好比一棵大树,虽然同属一个根干,但不能一个个枝条去追溯,只取最根本的成佛之时作为其根本。像这样的经文以及注疏的解释,已经将这个道理阐述得很清楚了,可以明白了吧。
第十一问判教相为六文云一举大纲乃至六增数明教大纲三种一顿二渐三不定此三名同旧义异也疑云一家文中多用四教判一代教今至此文更立三教何为正义者。
第十一问中提到将判教体系分为六个部分,从第一点概述纲领直至第六点依数目阐明教义。其中纲领分为三种:一是顿教,二是渐教,三是不定教。这三种名称虽与旧说相同,内涵却有差异。今有疑问:天台宗文献中多采用四教体系来判定佛陀一代时教,为何在此处又另立三教体系?究竟何种才是根本宗旨?
答此问失前大纲意所言大纲三种谓佛一化之中大途纲要之法不出顿渐不定之三也今有秘密只可属佛道秘密不传故无也此大纲三法四教之中一一教中各有此三具且如华严顿部兼其一别即是渐亦有不定机如经可寻鹿苑但渐部亦有顿八万诸天是也亦有不定机般若亦如是此三是佛法之大纲四教各各具有知之耶。
回答这个问题时,您未能把握先前所说的根本要义。所说的根本要义有三种:佛陀一代教化的整体纲领性教法,不外乎顿教、渐教、不定教这三类。现在提到的秘密教,本应归属于佛道中秘而不传的部分,因此未列入其中。
这三种根本教法,在化法四教的每一教中都具备。就以《华严经》为例:它属于顿教部类,同时兼具别教(属于渐教),也存在不定根机的众生——经文中可以找到依据。鹿野苑的教法虽属渐教部类,其中也有顿悟的体现(如八万诸天顿证),同样存在不定根机的众生。《般若经》的教法也是如此。
这三种根本教法是佛法的总体框架,四教中的每一教都完整具备这三种特性——这个重要原则您理解了吗?
第十二设五千起去被移人天不许涅槃中收者意谓不见明文谓彼不收。
五千人离席时被移走的天人,为何不归入涅槃?这是因为没有明确的经文依据,所以不将他们归入其中。
答义云法华收机犹如大陈涅槃捃拾犹如残党法华未入理在后收但是涅槃得度之机理然在教何得更疑若一一今经文对当知相承方为是者如佛本说亦不妨有译人随要翻之略不稍出无妨矣。
回答道:法华经度化众生如同大军集结,涅槃经救度众生如同收编残余。法华会上未能悟入真理的众生,后来在涅槃经中得到度化,这是教法自然的安排,何必再生疑问?如果要逐字对照经典原文来确认传承,须知佛陀当年说法时,或许就有译者根据要点翻译,省略未详述的部分,这并无妨碍。
第十三疑云私录异闻者今疑从谁闻法示其人。
听闻佛法记录不同说法,现在疑惑到底该跟从谁学习佛法,请指出明确的人选。
答此段章安称异闻非记大师语故称异闻也 疑者言从谁闻者如释签云不关记于大师说也有者谓此一段文中所择录异总揽大师所传教法一期大意章节科折求古引今决判是非今文义周足不混易见自是章安一意故非大师如此说也故签云不关记大师语也亦不妨章安于异时处傍参讲席处处不一所闻之说故得为异章安既自不的指其人传者亦何须更觅故不然也言就中义门繁多为闻不用为面用者 答此是章安一段要义若辨同异明离合四教名义五时七阶此并是扶大师释教意则证据但所录择诸处义因有相应处便与引用淮章安私记异闻中如此之说普并可用乎然可用耶然行藏之意取探随宜不得一向用不得一向不用又不得一向用亦不得不简用其义如是。
这段文字章安称之为"异闻",并非记录大师的原话,所以称作异闻。提出疑问的人说"从谁那里听闻"这个问题,就像《释签》里说的,并不涉及记录大师的言论。所谓"有",是指这段文字中筛选整理的各种异说,总体把握大师所传教法的根本要义,通过分章断句、引古证今来判断是非。现在文义完备清晰,不难理解,这完全是章安个人的见解,所以不是大师这样说的。因此《释签》说这不关乎记录大师的言论。也不排除章安在其他时间地点旁听讲经说法时,各处听闻不尽相同,所以能够称为异闻。章安既然自己没有明确指出来源,后世研究者又何必非要追寻具体出处呢?这样是不对的。
说到其中义理门类繁多,"为闻不用为面用"这个问题,回答是:这是章安阐述的重要义理。如果要辨别同异、阐明离合,包括四教名义、五时七阶这些内容,都是用来辅助理解大师解释教法的意旨,可以作为依据。但所选取整理的各处义理因缘,遇到相应的地方便加以引用。按照章安私人笔记中关于异闻的记载,这样的说法难道都能随便采用吗?然而能够采用吗?其实取舍运用要随顺机缘,不能完全采用,也不能完全不采用,既不能一概使用,也不可不加选择地使用。其中的道理就是如此。
第十四疑问以迦叶等既名定性今在法华授记何故初释云定性者彼土得闻故此义如何。
迦叶尊者等人既然被称为定性声闻,现在却在《法华经》中蒙受授记,为何最初解释时说“定性者要在佛国净土才能听闻佛法”?这个道理该如何理解?
答定性者在法华会定得授记许其无不在此会亦闻得记如经可知今疏判言定性者彼土得故者可以进退消文然圣得授记何以故根利钝故前后悟理然如是请定所疑余如疏记以广释若迦叶已于法华中授记讫故四大声闻领解如来一代时敢药草喻中如来赞述与记更无疑也以斯之微甚善。
对于已经确定修行方向的人,在法华会上必定获得授记的承诺,所有与会者都听闻了得记之事,这可以通过经文确认。现在疏文判定说“定性者在他方佛土得记”,这个说法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圣者获得授记的时间为何有先后?这是因为根器利钝不同,悟入真理的时间自然有异。这样的解答应当能解除疑问,其余细节可参考疏记的详细解释。
至于迦叶等大弟子,他们已在法华会上获得授记。这四位大弟子领解如来一生教法,在药草喻中如来赞叹并授予记别,此事确凿无疑。以这样的微密义理来看,实在殊胜难得。
第十五问依法华尸弃是初禅王净名疏云望法华序恐是二禅王此义如何者。
《法华经》说尸弃是初禅天王,《净名经疏》却说是二禅天王,这该如何理解?
答法华经云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弃大梵光明大梵等疏释云经标梵王复举尸弃似两人依释论正以尸弃为王今经举位显名恐目一人耳又云光明者二禅天也及净名疏中云望法华序恐是二禅王今若从释论取释弃定是初禅王今大师经文称梵天王复举尸弃师云似两人亦不定判是初禅王即引释论定位下云恐目一人若寻大师意净名疏又云恐是二禅王亦不定判何故为寻释论解故今寻意既前云似中恐净名疏又云恐此皆不定判也若以世界主梵天王准经即是初禅王便叙云初禅有梵众梵辅大梵今举主摄诸也既举大梵即定知是世主既大梵是世主故知是初禅主也言尸弃者彼梵天有三位无尸弃名依凭释论故云举位显名恐目一人耳若将位摄名尸弃定是初禅王若分名位即有两人尸弃即是二禅王也二禅亦有三人谓小光天无量光极光既云尸弃大梵是二禅王光明大梵即是二禅中无量光极光天也何以知以义求之言梵者净义可通诸天二禅中诸天虽无梵名目天天身莫不并净更据初禅又无光明之名既云光明大梵即恐是二禅天也大师证位之人三界诸天必定知委今不定判两处互指皆下恐字以释光明之名以二禅天名又见大梵两字似初禅天名释论既是西天菩萨所作定言尸弃是王且依释论心有进退故着似着恐于法华疏云初禅王净名疏云是二礼王但寻文取意即既相违具如上叙。
《法华经》中提到“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弃大梵光明大梵等”,疏释解释说:经文标明“梵王”,又举出“尸弃”,看起来像是两个人。但根据《释论》,确实以“尸弃”为梵王。现在经文通过地位来显名,恐怕指的是同一人。又说“光明”是指二禅天。到了《净名疏》中则说:对照《法华经》序文,恐怕是指二禅天王。
现在如果依照《释论》的解释,确定“尸弃”是初禅天王。但智者大师对经文的解读中,既称“梵天王”又举“尸弃”,大师说“似两人”,也没有明确判定是初禅王,随即引用《释论》定位后说“恐目一人”。若探究大师本意,《净名疏》又说“恐是二禅王”,同样未作定判。为何如此?因为要探寻《释论》的解释。
现在推究文意:既然前面说“似中恐”,《净名疏》又说“恐”,这都是不确定的判断。若以“世界主梵天王”根据经文即是初禅王,便可叙述说:初禅有梵众、梵辅、大梵三天,现在举“主”来统摄诸天。既然举出“大梵”,即可确定是世界之主。既然大梵是世界主,可知是初禅主。
说到“尸弃”,彼梵天本有三位阶(梵众、梵辅、大梵),并无“尸弃”之名。依凭《释论》才说“举位显名,恐目一人耳”。若以地位统摄名号,尸弃定是初禅王;若区分名位,则存在两人,尸弃即是二禅王。二禅也有三种天: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净天。既然说“尸弃大梵是二禅王”,那么“光明大梵”即是二禅中的无量光天与极光净天。
何以得知?从义理推究:“梵”是清净义,可通诸天。二禅诸天虽无“梵”名,但诸天身无不清净。再证之初禅并无“光明”之名,既说“光明大梵”,恐怕当指二禅天。大师是证悟位次之人,对三界诸天必定详尽知晓。现在不作定判,两处互相指涉皆用“恐”字解释。因“光明”之名与二禅天名相合,又见“大梵”两字似初禅天名。《释论》既是西天菩萨所作,确定说尸弃是王,故暂依《释论》而心存进退,因而在《法华疏》中用“似”、《净名疏》用“恐”。若寻文取意,看似矛盾,具体如上所述。
第十六问身子六心中退是何位退。
肉身在第六心阶段退失,这属于哪个修行位阶的退转?
答据本业经云即十住中第六住退亦示实行故退非实退也何者从十信至初住即不退今言至六住中犹况于下辈也彼本业经云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退故入凡夫不善恶中乃至广说具案彼经起信论疏云但是权教非实退也天台意权必引实况进名信为住此但诸家立义各异任彼所言亦不应有是非今并是据名约理消通未有见机人也准大论谓十信中位位皆有退义至第十信成就时便进入初住入住位即不退也故本业经云言身子六住退者权引实恐下。
根据《本业经》所说,在十住位中的第六住位示现退转,这是为了展现修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这种退转并非真实的退步。为什么呢?从十信位到初住位就已经不再退转,这里说到了第六住位还会退转,是特别针对根基较浅的修行者而言的。《本业经》提到:七住位之前都称为退转阶段,如果这个阶段没有遇到善知识的引导,经过一劫乃至十劫的时间,就会退失觉悟之心。就像净目天子、法才王子和舍利弗等人,在即将进入第七住位时,因为遇到恶知识的缘故而退转,堕入凡夫的恶道中。这些内容在经中有详细说明。
《起信论疏》中指出:这属于权教所说的退转,并非真实的退失。天台宗认为,权教必然导向实教,何况将信位提升为住位来命名。这只是各宗派建立教义的角度不同,应当尊重各自的说法,不必强分是非。现在都是依据经论名称和义理来进行融会贯通,尚未见到能够洞察众生根机的人。
按照《大智度论》的观点,十信位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能退转,直到第十信位功德圆满时,才能进入初住位。一旦进入住位,就再也不会退转了。所以《本业经》说舍利弗在六住位示现退转
第十七说圆顿观文一色一香无非中道疑云若三身性遍诸法者何故在有情身有知觉义在非情身中无耶有情发修成佛无情亦应发修成觉何故不尔又约戒罪福不同微如何耶者。
第十七问:关于圆顿观中“一色一香无非中道”的疑问 若说佛的法、报、应三身本性遍及一切事物,为何在有情众生身上具有知觉之性,而在草木等非情物体中却不具知觉?既然有情众生通过修行能成佛,无情之物也应当能通过修行成就觉悟,为何事实并非如此?又该如何从戒律角度理解有情与无情在罪业福报上的细微差别?
答辅行记中已引释佛性具三身不可独云有应身性若具三身法身许遍何隔无情二从体三身相即未甞相离如如法身遍一切佛性该有情此土有言青青翠竹总是法身郁郁黄华无非般若先贤教语非是悮虗理事相游故有此说圆教缘于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故云系缘亦是法界一念亦是法界何甞相离何以故圆体具故不简有情无情同一法体故若简无情是法体即偏非圆也今疑有情有发修成佛义无情无者不尔无情亦发修成佛何者是随有情成佛故一成一切成何甞简无情若言无情不发修不成佛有情亦不发修亦不成佛何以故俱不发故一发一切发体不相离故今说但同一体上求不须外觅外觅即远约体易见且如人耳目是有情亦自是无情更何须外计何者重约事释亦有情能为无情无情能为有情有情无情更互有无故四大能成于身即身为四大所成也身是有情四大是无情即此身全是有情即此身全是无情此身若发修成佛四大亦同发修成佛也此有情无情俱发俱成故云一发一切发一成一切成更何疑于无情不发耶更何疑杀不得罪何轻何重也今若杀此有情无情俱重俱轻其义如是故净名曰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岂非全是无情虽同草木瓦砾而为五蕴所持即有情也内身既尔外境咸然是故如来修业感成之身一切无情草木随所至方悉皆倾头向众会先化内无情成佛而外无情是所依故以所依故有内无情悉同成佛也妙记云法身何尝不遍法身不独未甞离报应之不单须得其本本法身既具一切法明知报应悉具一切法以一切具故不隔情无如先说何不得重者且如帛钱体是无情盗之满之得波罗夷此岂非有情耶亦望有情为至故犯此岂非有情无情合而有此罪亦如身与四大合故杀戒亦尔以情无情合故杀即得重若斩截死尸不得杀罪岂非无情不犯重乎其理如此智者熟思之弥陀佛土水鸟树林皆能说法便具上不能的犯一树一石定成佛而说法乎。
回答:《辅行记》中已经引用解释过:佛性具备三身,不能单独说只有应身之性。如果具备三身,法身允许遍及一切,怎会隔绝无情的草木呢?第二,从本体而言,三身相互融通,从未分离。如如法身遍满一切,佛性涵盖有情众生。我国古德曾说:"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先贤的教言并非虚妄,因为理与事相互交融,所以有这样的说法。圆教立足于实相,所缘境界即是中道,无不是真实,所以说系念所缘也是法界,一念心动也是法界,何曾分离?为什么呢?因为圆教本体具足一切,不区分有情与无情,都是同一法体的缘故。如果区分无情就没有法体,那就是偏颇而不圆满了。
现在疑问:有情众生通过修行可以成佛,无情草木不能,这是不对的。无情也能通过修行成佛。为什么?随着有情成佛,一切同时成就,何曾区分无情?如果说无情不能修行故不成佛,那么有情也不能修行也不成佛。为什么呢?因为二者都不发起修行。一旦修行则一切同时修行,本体不相离的缘故。现在应当明白,同在一个本体上求取,不必向外寻觅,向外寻觅反而远离。就本体而言容易明白,好比人的耳目是有情,同时也是无情,何必另外计较?再从事相上解释:有情能成为无情,无情能成为有情,有情与无情互相含摄。四大能构成身体,身体就是四大所成。身体是有情,四大是无情,这身体完全是有情,也完全是无情。这身体如果修行成佛,四大也同样修行成佛。这有情与无情共同修行、共同成就,所以说一修一切修,一成一切成,何必怀疑无情不能修行呢?
何必怀疑杀生是否得罪?罪业是轻是重?如果杀害这有情无情合一之物,罪业同等轻重。道理就是这样。维摩诘经说:"此身无知如草木瓦砾",难道不是完全属于无情?虽然如同草木瓦砾,但被五蕴执持,就是有情。内在身体既然如此,外在环境也都是这样。所以如来修行感得的果报身,所到之处一切无情的草木都低头朝向法会。这是先度化内在的无情成佛,而外在无情是所依之处,因为所依的缘故,内在无情都共同成佛。《妙法莲华经文句记》说:法身何尝不周遍?法身从不单独存在,从未离开报身应身。必须把握根本,法身既然具足一切法,可知报身应身也都具足一切法。因为一切具足,所以不隔离有情无情。如前所述,为何不能有重罪?譬如布帛钱币本体是无情,盗窃满五钱就犯波罗夷罪,这难道不是因为涉及有情吗?也是因为顾及有情的缘故而犯罪。这难道不是有情无情和合而有此罪?又如身体与四大和合,所以杀戒也是如此。因为有情无情和合的缘故,杀害就犯重罪。如果砍截死人尸体不得杀罪,难道不是因为无情不犯重罪吗?道理就是这样,智者仔细思维。阿弥陀佛国土的水鸟树林都能说法,难道不具备上述意义?砍伐一树一石,难道它们不会成佛说法吗?
第十八疑云引文云阴入皆如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 答已下文谈于圆常无极之体即此阴入便是法身故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是菩提净名云尘劳之俦皆如来种故圆机之人无心而断烦恼但观一法界麤惑自去真谛自显故 答论中冶铁成铜麤垢自落非故意先除也是以烦恼即菩提诸业即解脱生死即涅槃吾今此身即是常身不老不死体既如是更有何集所合断之更有何道而合修之更有何灭而合灭之无边邪触境皆中中不分而分分而不分圆满若此自在转变无所罣碍其义如是澄神静思之可得之即圆体也今据疑情云所定苦集即灭道者为灭苦灭集名道乎。
第十八问提到经文说:身心现象都是真实不虚,没有痛苦需要舍弃;无明烦恼就是觉悟,没有烦恼需要断除;偏邪见解都蕴含中道,没有特定的修行方法;生死就是涅槃,没有寂灭需要证得。
回答如下文所说,这是关于圆满永恒之体的阐述:这个身心本身就是法身,所以没有痛苦需要舍弃;无明烦恼即是觉悟。《维摩诘经》说烦恼尘劳都是成佛的种子,因此圆顿根器的人不用刻意去断除烦恼,只要观照法界实相,粗重烦恼自然消除,真理自然显现。
回答中比喻冶铁成铜时粗垢自然脱落,并非刻意先去除。所以烦恼就是觉悟,业力就是解脱,生死就是涅槃。我们现在的身体就是永恒之身,不老不死。本体既然是这样,还有什么烦恼需要断除?还有什么道法需要修习?还有什么寂灭需要证得?没有偏邪,面对任何境界都是中道,中道不分别而分别,分别而不分别。如此圆满自在,转变无碍。道理就是这样,静心思考就能领会,这就是圆顿之体。
现在针对疑问所说“苦集即灭道”的问题:难道是通过灭除苦和集来称为道吗?
答此问是藏教意故非即是所言即是灭道者圆意既言即是亦即不是何以故烦恼菩提各各别故即是者菩提烦恼体非二故以体具故能即是能即不是何者圆体之上能应万机凡有机召悉皆赴之藏中作生灭说通中作无生说别中作次第说圆中作不次第说若次第说除苦断集修道证灭折说体说说空说假说中说圆说权说实说一一执定者即可云苦集灭道定有如此引起信论中大海水因风波动大海水即圆法百川同归复本名故此喻法身本体实相一法因风波动即是随机赴应又云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释众生自性清净心者即正因理实此实体不动随境起惑故动即非寂故即众生起业处若动不妨寂寂不妨动体明一如故无烦恼即菩提也此义如是。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明白,这是藏教的观点,所以并非直接等同于“即是”的含义。所谓“灭道即是”是从圆教的角度来说的。既然说“即是”,其实也意味着“不是”。为什么呢?因为烦恼与觉悟在本质上各有分别。而说“即是”,是因为觉悟与烦恼的本体并非二物,由于本体具足一切,所以既能说“即是”,也能说“不是”。
为何如此?在圆教的体性之上,能够应合万千机缘,凡有众生感召,都能相应接引。藏教中用生灭的观点解说,通教中用无生的观点解说,别教中用次第渐修的观点解说,圆教则用不次第、圆融的观点解说。
如果用次第渐修的方式解说,就是除去痛苦、断除积习、修习正道、证得寂灭,这是分析性的解说;而圆教则是从本体上直接解说,说空、说假、说中、说圆、说权、说实——如果一一执着固定,就可以说苦、集、灭、道一定是这样的。
这就像《起信论》中所说:大海水因风起波浪,大海水即代表圆融的法性,百川同归,复归本原,名为“此”。这个比喻指的是法身的本体、实相这一法,因风波动,即是随众生机缘而应化。又说: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之风而动。这里所说的“众生自性清净心”,就是正因理体、真实本体。这个真实本体本来不动,但因随境界生起迷惑而动,所以说“即非寂”,也就是众生起业之处。
然而,“动”不妨碍“寂
第十九疑问六即云藏等三教所明历位各有证文今此六即义致圆满未见经论诚文何等圣教的出其名请示者。
关于六即位的疑问:藏教等三教所说的修行阶位都有经论证明,现在这个六即义理虽然圆满,但没见到经论中的明确依据。请问是哪部圣教经典提出的名称?恳请指示。
答涅槃一论师分六释又三因正性出自大经正因之性岂非理即缘因之性岂非观行即了因之性岂非究竟即见经文中有此三因之性岂非名字即信有此理依行向修断烦恼诸分分果案揩入位岂非相似即得圣人气分断四十一品无明岂非分真即故止观文中引贫女宝藏为论师以六即通释更何疑也若疑不见即字故觅诚文今即还取涅槃三佛性义即三即有文余三即案义大师又引释论五菩提证岂之非有文懿实若斯更求何文即是大师说义具书进上文云有文有义常人用之无文有义智者用之无文无义愚者用之故四依中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了义也南山宣律师云以理为正彼引五百罗汉论先叙根本次及句义复观法师语曰以意方便度用今文天台大师寻所用义亦合斯矩况大师证复说有过于是文云说己心中所证法门实非聪讲量次比幸与修多罗合故引为证故文云无文有义智者用之又如金光明疏云古云俗谛有文字真谛无文字大师云真谛有文字依俗谛无文字何以故若无真理俗何所依故知一切文字皆从真而生故此是立义异古来闻若非法华方便陀罗尼力谁敢如此颠倒宣说使理炳然有无不滥今之六即大师证说更何疑也若傍有人不肯信者自是阐提一辈非菩萨说无一切文字皆是可说一切文字皆不可说如此之理十圣三贤仰信而已执瓦砾者宁知瑠璃乎。
回答涅槃论师分六种解释又提出三因正性出自《大涅槃经》。正因之性岂不是理即?缘因之性岂不是观行即?了因之性岂不是究竟即?见经文中存在这三因之性,岂不是名字即?相信此理依据修行方向,断除烦恼获得分分果报,循序渐进证入圣位,岂不是相似即?获得圣人气质,断除四十一品无明,岂不是分真即?因此《止观》文中引用贫女宝藏的比喻,论师用六即贯通解释,还有什么疑问呢?
若因不见"即"字而寻求确凿经文,现在便取《涅槃经》三佛性义理——"即三即"本有明文,其余三即依据义理推究。大师又引《大智度论》五菩提论证,岂非确有明文?实证如此确凿,还需求什么文字?这正是大师阐述义理时完备援引经论的明证。上文说:"有文有义常人用之,无文有义智者用之,无文无义愚者用之。"因此四依中强调"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南山宣律师说:"以理为正",引用五百罗汉论述时先陈述根本,再及句义。复观法师曾说:"以意方便度用今文"。天台大师探寻所用义理,正符合此准则。况且大师实证境界远超文字,正如经文所说"说己心中所证法门",实非依靠聪明讲论所能比拟。幸而与经典相合,故引为凭证。所以经文说"无文有义智者用之"。
又如《金光明经疏》云:"古德说俗谛有文字,真谛无文字"。大师阐明:"真谛有文字,依俗谛无文字。何以故?若无真理,俗谛依何而立?故知一切文字皆从真如而生。"此乃立论宗旨与古不同。若非《法华经》方便陀罗尼之力,谁敢如此颠倒宣说,使真理昭然若揭,有无界限分明?
现今六即法门乃大师实证演说,更有何疑?若旁人执意不信,自是断善根之辈,非菩萨正道。须知"无一切文字皆可说,一切文字皆不可说"这般深理,十圣三贤唯有仰信而已。执着瓦砾之人,岂能识得琉璃珍宝?
第二十疑问唯识唯心义辅行云一者唯识谓一切唯心二者实观谓观真如唯识历事真如观理疑云唯识唯心其趣全同更无差别䆳和尚所判唯识唯心其义不同唯识者未泯缘境故唯心心境不二故唯识者亦狭亦浅所以者何存境故唯心者亦广亦深以不存境故已上䆳和尚释今所据疑情谓其义全异二师所立其趣如何。
第二十问:关于唯识与唯心的含义
《辅行》中说: 第一是唯识,指一切现象都是心的显现; 第二是实观,指观照真如本性。
唯识是通过具体事物来观照真理,真如是通过理体来观照真理。
现在疑问是:唯识与唯心的旨趣是否完全相同?邃和尚的判释认为唯识与唯心含义不同: - 唯识还没有完全消除对境的执着 - 唯心则达到心境不二的境界
所以说: - 唯识既狭隘又浅显,因为它还存有对境的分别 - 唯心则既广大又深远,因为它已经超越了对境的执着
以上是邃和尚的解释。
现在产生的疑问是:既然这两种说法意义完全不同,那么两位祖师建立的教法,它们的根本旨趣究竟应该如何理解?
答唯识唯心辅行记中释是别义非是同义但媿寻文未审耳文云一者唯识谓一切唯心二者实观谓观真如唯识历事真如观理此谓心是主识是心家用用故是事主故是真从主起用故称一切唯心此两义从来差别非一故𨗉和尚解云唯识者未泯境故唯心者心境不二故即是泯其识境归心故不二了即是辅行中真如即心王心所内外合故故称不二若未泯境故是未合若未合时炳然是二言唯识者亦狭亦浅者狭者从心起用一心对一境故是狭浅者未泯境故以存境故是浅言唯心者亦深亦广者此心王是能应万机非一非二故是广此心能会众境同归不二不二之理极至渊底故是深也二师解义理实相扶炳然不异请细心会之。
回答关于唯识与唯心在《辅行记》中的解释,这是两种不同的含义而非相同的概念。只是惭愧我研究经文还不够深入,未能完全领会其中的精微之处。
经文中说:第一是"唯识",指一切现象都由心识所变现;第二是"实观",指观照真如本性。唯识是从事相上修行,真如是从理体上观照。这里所说的"心"是主体,"识"是心所生的作用。作用属于事相,主体才是真实。从主体生起作用,所以称为"一切唯心"。这两种含义从来就有区别,并非同一概念。
因此𨗉和尚解释说:"唯识"是指尚未泯灭对境的执着,"唯心"则是指心境融为一体。这就是将识与境都归入一心,达到不二的境界。也就是《辅行记》中所说:真如就是心王,心所内外融合,所以称为不二。如果尚未泯灭对境,就是未能融合;未能融合时,心境分明是二。
说"唯识"既狭隘又浅显:狭隘是因为从心产生作用,一心对应一境,所以狭隘;浅显是因为尚未泯灭对境,还存在对境的执着,所以浅显。
说"唯心"既深远又广阔:因为此心王能够应对万千机缘,非一非二,所以广阔;此心能够融会一切境界,同归不二之理,这不二的真理极为深邃,所以深远。
两位大师的解释在义理上实则相互扶持,明显没有差异,请仔细体会其中的深意。
第二十一疑问法华三昧证相之门约上中下各出三品三品合九疑情情证相必当须依佛菩萨说未知此等证相出何经论。
在法华三昧修行证悟境界的划分中,依据上中下三根各自分出三品,三品共成九等。关于这九种证悟境界的具体相状,必须依据佛菩萨的圣言量为准绳。请问这些证相判别标准究竟出自哪部经论?
答佛无二法但随众生相而有众多以众生种类若干阶级悉异故今修道次位万途一一苦启二见于众生未识唯佛独有心所以将可知之法说尚众生从初发心五停心别想总想四向四果三贤十圣等觉妙觉立初立后阶位差分若更于事细分非说能了粗陈总别念处四向四果况于初果更开十八学人三贤十圣五十二位悉大纲非谓佛法只定如致故约众生尘劳之门非一略指八万四千约对此为凭故云八万四千法门也若具足说或有人闻心则犯乱狐疑不信此之谓也今师谨案修证略述三三九阶位近程其问细派亦复应有多种今乃粗说耳正法如是岂可以定一求更结余疑言须依佛菩萨也大师的承佛旨亲禀灵山有说更疑复更却求余证故不应也如何见有文者生无文者死应知实相之理本无名字如来逗机赴四教名字说本体既非一物何处而有众多教开五七九乘定从何处生出今师只作三三九说故不应疑但从理具不可单求事相具如上说劝莫疑师莫疑法。
佛法的本质没有分别,只是根据众生的根器差异而显现不同。因为众生种类千差万别,修行阶位各有不同,所以修道次第也有万般途径。众生常执着二边之见,唯有佛陀能彻知一切众生心性。因此用可理解的教法来说明:众生从初发心修行,经历五停心观、别相念住、总相念住、四向四果、三贤十圣、等觉妙觉等阶位,前后次第分明。若再细分事相,实非言语能尽,此处仅略说四念处、四向四果等大纲。即便初果还可分十八种学人,三贤十圣五十二位也都是大略划分,并非佛法固定如此。
只因众生烦恼种类繁多,简略归纳为八万四千法门,对应八万四千烦恼。若详细解说,恐使听者心生散乱、狐疑不信。现今祖师依修行证悟略立三三九种阶位,作为近期修行指南。若细分流派自然更多,此处只是概说。正法本如此,岂可固执一端?更不必纠结其他疑问,应当依止佛菩萨教示。
大师承佛旨意,亲禀灵山遗训,既有明确开示,何必再生疑惑另寻佐证?若执持"有经文依据便认可,无经文依据便否定"的见解,当知实相真理本无名字,如来顺应根机开设四教种种名相。本体既非具体事物,何处会有诸多教法?开设五乘、七乘、九乘等差别,究竟从何处产生?今师立三三九说本无过失。应从理体把握,不可片面执着事相,如前所述。恳请莫怀疑师长,莫怀疑正法。
第二十二疑问引文云为明菩萨清净大果报故说是止观者行顺中道即有胜妙果报记文云果报者在实报无障碍土必方便有余外者疑云圆顿中道期寂光土何故实报以为其期顺道法爱为因无明为缘生彼土故非所期果也。
第二十二疑问引用经文说:“为阐明菩萨清净的大果报,故说此止观法门。修行契合中道,即得殊胜微妙的果报。”注记文中说:“果报者,指实报无障碍土。若从修行次第而言,亦包含方便有余土等。”对此产生疑问:圆顿中道本以寂光净土为最终目标,为何反以实报土为果位?这是因为随顺修道时产生的法爱为因,无明为缘,才会感得实报土之生,故非究竟所期之果。
答圆观修行理本期于常寂余所期故如所问合为总圆见约行进修为此无明为缘故任运受果报生非本期也若据圆观中道即不生彼实报修行之便路次径过非故过也何以故四十一位分分断分分证此断此证故在实报土中若最后一品尽入妙觉即是寂光若圆说初后不二初发心便是寂光何故居实报者如前说且界外三土方便有余土即二乘所居实报无障碍即三贤十圣所居故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即此义也又此四土竖论次第应尔横论亘彼八方今如此说者约机悟浅深随根性对说若以圆常一理本非横竖只一土中备有四土不离同居即上界三土宛然如文云我实见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而见尊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共大菩萨声闻众围绕说法即方便土相也又观见娑婆如瑠璃为地坦然平正诸台楼观众宝所成纯诸菩萨咸处其中此即言娑婆是实报也只此净秽同居土中既是实报定非即是寂光为分别令人易解故分为四相说亦凡圣阶渐作次第说若一圆观中道不可思议法中即不可说不可示况复论所期土处有是非耶。
回答:圆观修行的根本目标是达到恒常寂静的境界,其他所求都非本意。正如您所问,应当统合为整体圆融的见解。若从修行进程而言,由于无明业缘的作用,自然会承受果报流转,这并非修行的初衷。若依据圆观中道实相,本无生死流转。那实报土本是修行的康庄大道,为何说是绕远呢?因为四十一个阶位都需要逐层断惑证真,这种断证过程就在实报土中进行。当最后一丝无明断尽,证入妙觉之位时,即是常寂光土。若从圆融境界来说,初发心与最终证果本无差别,初发心时便已是寂光净土。
为何说居于实报土?如前所述,界外三土中:方便有余土是二乘圣者所居,实报无障礙土是三贤十圣所居。所以《仁王经》说“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正是此意。这四种净土若纵向而论,确有次第差别;若横向而言,则遍满十方。如此解说,是根据众生悟性浅深,随根机而对应说法。若从圆常真理而言,本无横竖分别,在一土中即具足四土境界。不离凡圣同居土,而上三土宛然显现。
如经文所说:“我实见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而见世尊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与大菩萨声闻众围绕说法”,这显现的是方便土相。又如经中观娑婆世界如琉璃宝地,平坦庄严,楼阁台观皆是众宝所成,纯是菩萨安住其中,此时娑婆即是实报土。在这净秽交融的同居土中,虽可显现实报境界,但绝非即是寂光土。为方便理解故,权且分为四种相状,也随凡圣阶位作次第说明。若契入圆观中道不可思议法门,则不可言说不可指示,更何况讨论所期目标净土的是非分别呢?
第二十三疑问引文释不纵不横义大小乘师各有三者。
第二十三个疑问引用的经文解释“不纵不横”的道理,大乘和小乘的论师各有三种说法。
答此明其各是偏证非圆意也此是依义立又明此三解若不识圆将法偏况显出圆理若欲得经论所出但寻上品师之文出处便依此等六释大小六师即古辈先德人师立义皆有二意大护谦故不出其人二简繁从要故义用是急人名是傍若要须微求出经论处且当宗学人大唐一国皆同禀一实见悉信大师所录依教奉行文外余词大师不通致令后学并不根寻必经论有者任捡经论而自传录亦如大论数有其例彼论云又有人云如此等例不少亦译人简要以理为正余意属事门故收何必须成觉也且当宗中如此之例亦复不少何但此一收也知之。
回答:这里说明它们各自都是片面的证悟,并非圆满的意境。这是依据义理建立的解释。又阐明这三种解说若不认识圆教,就用偏教之法来对比衬托出圆教的道理。若要查证经论出处,只需查阅上品法师的文献,依据这类六种解释(指大小乘六师的说法)。古德先贤确立教义都包含两层深意:一是为护持谦德而不具体点名,二是为精简繁冗而突出核心义理。若要追溯经论依据,我天台宗学人 throughout 大唐全国都共同禀承真实见地,完全信从智者大师的著述,依教奉行。文献未载的内容,因大师未予通达,致使后学难以溯源。若经论确有记载,任从检阅经论自行传录,犹如《大智度论》中多次出现的体例——该论云“又有人言”此类例证甚多。译经者为求精简皆以义理为根本,其余细节归入事相门类,何必非要形成定论?且我宗派中类似例证亦不少见,岂独此一处?望知悉。
第二十四疑问三点圆伊不纵不横不并不别举横川走火火纵横纵横并并别。
三点圆融的伊字三点,既不纵向排列也不横向排列,既不并列也不分离。好比横着河流奔走火焰,火焰本身既无纵横之分,也无并离之别。
答今见疑问不见用法单见事求何也本此圆伊三点元喻三德法身案光明疏凡一十个三法皆一三无异在果时谓三德三身三解脱在因时云三德三烦恼三识等如此之三法一一此中体不相离三一身三身三不定离则非一合亦非三名不可思议之三一也即举圆伊以为其喻三因以比其功耳若云横川即竖四教意若云走火即横四教意如此分横竖故非圆法我今如来藏智三德法身何甞次第何甞不次第何甞偏何甞圆何甞不偏何甞不圆今此圆中其法如此故能次第能不次第能偏能圆故名不可思议如圆伊三点其法如是今不见法况但见事求故云非宜也文中云三点具足即成圆伊如今但取一点自体相即那得非得伊非伊何得不纵不横只是一分点字若如此见无情只说一点何处有三若尔何只有一身无三身也只有一德无三德也众生只有一性无三性也只有一烦恼业无三业也如此三数逦迆配之但此一而二三也若云秤互相即只得其名此何名也此名何所召召何理也若言横川走火亦复点字者亦非也本将偏以显圆明横川走火非今将点字称虽难此何显名故知非也古德释秘密藏云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释三法各异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为众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更举喻释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目三相一在额上二如人眼故举此况伊也三点若别亦不成伊故结云我亦如是今故只取一点作不互为不纵不横义云今释与经异者具如先述应知仁者用心大论取意太过失圆伊义今若作此释只得一点不得三点若尔与为论只单得一分法身并无报应只云一分能应德般若解脱并无此是孤独解脱无诸权用声闻一法尚非具足况如来圆常耶。
回答:现在看到你的疑问,只看到你在执着表面现象,却不明白其中的深意。这个圆伊三点的比喻,原本是用来比喻三德的法理。根据《光明疏》的记载,总共有十种三法,都是指三者本质无别。在果位上称为三德、三身、三解脱;在因位上则说三德、三烦恼、三识等。这样的三法,每一个都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三即是一,一即是三,三者不是分离的,但也不是简单的合一。这种不可思议的三一关系,就用圆伊三点来作比喻。
如果说横川就是竖四教的含义,说走火就是横四教的含义,这样强行划分纵横,就已经偏离了圆教的本意。如来藏智慧的三德法身,哪里有什么次第不次第?哪里有什么偏与圆?正因为这圆教法理如此玄妙,所以能够随缘示现次第,也能展现无次第;能显偏相,也能显圆相,这才叫做不可思议。就像圆伊三点的比喻,法性本来就是如此。
现在你只见表象而不见法理,所以说不妥当。经文中说三点具足才能成就圆伊,如果只取一点,执着于自性相即,那怎么能说是圆伊呢?三点若不是纵横并具,就只是孤立的一点。如果这样理解,无情众生岂不只剩一点?哪里还有三身、三德?众生岂不只剩一性而无三性?只剩一烦恼业而无三业?这样机械地配数,已经失去了三即一、一即三的真义。
如果说像秤杆那样相互即应,也只是得其名相。这名相指向什么理体?若说横川走火也只是点的变化,这也不对。原本是用偏显圆,若将横川走火都归结为点的变化,又如何彰显圆教深义?所以知道这种理解不妥。
古德解释秘密藏时说:解脱之法不是涅槃,如来之身不是涅槃,摩诃般若也不是涅槃。这三法各有特质,但单独都不是涅槃。只有安住在这三法之中,为度众生而示现,才叫做入涅槃。就像世间的伊字三点,如果平列就不成伊,纵列也不成伊。又用摩醯首罗面上的三目作喻:三目各有位置,一在额上,二如人眼,这样才能成就伊字三点。三点若分离也不成伊,所以说“我亦如是”。
现在如果只取一点来论证不互、不纵不横的含义,这样的解释与经文原意有所不同。应当知道,仁者您这样理解,是把《大论》的意思推演太过,失去了圆伊的真义。如果照这样解释,只能得到一点,得不到三点。这样岂不是只剩一分法身,连报身应身都没有?只剩一分能应之德,般若解脱都不具足?这就像孤独的解脱,失去了一切权巧妙用。连声闻法都不算具足,何况如来的圆满常住的教法呢?
第二十五疑问引文云乘戒四句破事戒受三恶身持理观见佛得道又案持相文云前来诸戒律仪防止故名不具足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又云理观观心论持戒者具足能持上十戒也疑云若准此文乘急之人无戒不备何故名为戒缓亦名为破事戒受三恶身者。
根据引文所说:通过乘戒四种情况来分析破戒之事,受持戒律却堕三恶道,持守理观则能见佛得道。又查考《持相文》说:先前种种戒律仪轨重在防非止恶,因此称为"不具足";中道之戒没有戒法不能完备,所以称为"具足"。又说:通过理观修习观心法门来持戒的人,能够圆满持守上述十种戒律。
由此产生疑问:如果依照这个说法,修行精进的人既然没有戒法不能完备,为什么还称之为"戒行松弛"?又为何说他们破了事相上的戒律而要承受三恶道之身?
答以理觀觀心具足持十戒者理中無造作何論持破又云中道之戒無戒不備此理與中道左右異名無二體也既無造作但名理戒持之是乘乘於此乘見佛聞法而事戒律儀之中違犯七聚以違犯事戒故的須受三惡身何以故違事戒故以乘急故於惡道身見佛聞法今問乘急之人無戒不備何故名戒緩者 答單觀此乘緩事戒否乘戒兩事各別體不相關不得將乘戒為事戒故四句中各具乘緩急義為(去聲呼)有緩急故報有昇沉乘是理戒戒是事戒若事理合持是第一句受人天身於華嚴中見佛聞法豈有三惡道受餘如常談今何事事單守一理既無造作此理何所至到若爾此理具無記之體守此為三惡之根何謂是持戒不應爾。
回答:用理观来观照心性,认为只要具备理观就等同于持守十戒——既然理观中没有造作分别,又何须讨论持戒与破戒呢?又如所说"中道之戒无所不备",这理观与中道只是名称不同,本质并无二致。既然没有造作,只称作理戒,持守此理便是乘持此法门,依此修行便能见佛闻法。然而在具体事相戒律中,若违犯七类戒条,因违背事相戒律,必定要承受三恶道之报。为何如此?因为违背事戒的缘故。但由于乘持精进,即使在恶道中也能见佛闻法。现在要问:既然乘持精进之人无所不备,为何反被称为戒律松弛者?
回答:若只片面注重理观而轻视事相戒律,那么"乘"与"戒"便成为互不相干的两件事,不能将理观等同于事相戒律。因此在四种修行境界中,各自都包含着乘持的缓急之义——(这里的"缓急"要读作去声)正因有缓急之分,果报才有升沉之别。"乘"是理体之戒,"戒"是事相之戒。若能事理双持,方为最上乘境界,可受生人天,在华严境界中见佛闻法,岂会堕入三恶道?其余道理如常所说。如今为何偏执一端,固守空理?既然否定一切造作,此理究竟能抵达何处?若果真如此,此理岂非沦为无
第二十六疑问引文云无明痴惑本是法性以痴迷故法性变作无明起诸颠倒等疑云痴迷与无明此二有何殊而云痴迷故法性作无明又元初无明为从法性起为从法性外起若法性起法喻不合若外起者无明痴迷法本非法性也又元初法性由何等因缘而起痴迷也。
第二十六疑问中引述说:无明痴惑原本就是法性,因为痴迷的缘故,法性转变为无明,生起种种颠倒妄想等。这里产生疑问:痴迷与无明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为何说因痴迷的缘故,法性就变成了无明?再者,最初的无明是从法性中生起的,还是从法性之外生起的?如果是从法性中生起,那么法与喻就不相符合;如果是从法性之外生起,那么无明痴迷之法原本就不是法性。另外,最初的法性是由于什么样的因缘而生起痴迷的呢?
答此難意太過文云無明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無明起顛倒善不善等彼舉喻如寒來結水為氷水本非氷被寒所加法性本非癡迷被無明所加變作癡迷迷生故造作諸惡業如寒寒重故以水結成氷所問為癡迷與無明此亦何殊者 答無明與法性淨穢無乖的迷悟論此即無二元理既一無明與癡迷不是兩物何名無明何名癡迷 答觸事不知名為無明只緣觸事不知名之為癡以癡不知故不識是非故名為迷為此無明不知不識不知是不識非造作諸業招生死果十二因緣三世輪轉此即是迷若法性者本是清淨一如真諦諦備萬德不是癡迷今只為無明所覆法性不明全此法愛作無明無明若明朗然大照此無明全是法性此法性全是無明何以故迷故悟故下文云無明即是法性見思破即是無明破無明破即是見法性何曾是二如人迷東為西至可悟時即上來迷西處便是東無別東也不得離無明外覓法性不得離法性外別覓無明先問元初癡迷為從法性起為法性外起此合即是兩體更喻說如一人具解種種妓得種種名尅名定實非二人也應知不得言從四句起皆妄計也中論所破(云云)
回答这个疑问时,您可能过度解读了经文。经文说:无明的愚痴迷惑本质就是法性,因为愚痴迷妄的缘故,法性转变成无明,生起颠倒妄想,产生善与不善等分别。这用比喻来说,就像寒冬来临使水结成冰,水本来不是冰,是因为寒冷的外缘才变成冰。法性本来并非痴迷,是因为无明的缘起才转变成痴迷。由于迷妄产生,所以造作各种恶业,如同严寒加重时,水就凝结成冰。
您问痴迷与无明有什么区别?回答是:无明与法性在清净与染污的本质上并不对立,只是从迷与悟的角度来讨论。这本来就不是二元对立的道理。既然本质同一,无明与痴迷本就不是两个事物,又何必区分何为无明、何为痴迷呢?
具体来说,遇到事情不能明了称为无明,正因为遇事不明所以称作痴。由于愚痴而不明了,于是不能辨别是非,这就叫作迷。因为这种无明的不明不识——不知善、不识恶,所以造作种种业行,招感生死果报,形成十二因缘在三世中轮回流转,这就是迷的状态。
至于法性,本是清净一如的真谛,具足一切功德,从来不是痴迷。现在只是被无明覆盖,使得法性不能显发。这整个被遮蔽的法性就表现为无明,当无明破除时,智慧光明朗然普照,此时无明全体就是法性,法性全体就是无明。为什么?因为迷与悟本是一体。下文说:无明就是法性,见思烦恼破除就是无明破除,无明破除就是见证法性,何曾有二法分别?就像有人误认东方为西方,等到觉悟之时,原先误认是西方的地方就是东方,并没有另外一个东方。不能离开无明去寻找法性,也不能离开法性另找无明。
先前问最初的痴迷是从法性生起,还是在法性之外生起?这问题本身已把二者视为两个实体。再举例说明:如同一个人掌握各种技艺,因而获得不同名称,但究其本质并非两个人。应当明白,不能说是从四句(有无、非有非无等)生起,这些都是虚妄分别,正是《中论》所要破除的(详细说明)。
第二十七疑问五品十信差别不同诸忍位号亦异者。
五品与十信的差别为何不同,各种修行阶位的名称也不一样?
答五忍名位次第如仁王大師配位釋名隨處取理故有不同仁王據別法華中用義據圓大師立義具准經文法華經中所列五品十信文相挌量非不分明乃約如來在世滅後之異佛世時四信弟子佛滅後名五品弟子若約修證論其階位無差別大師云約佛世滅後之異耳又云初隨喜品是入信心位分一品為兩心五品即十信心即是鐵輪六根清淨位也已上並是大師說法意應𠗦取解何更搆疑若於大師至疑更從誰受法耶言忍位不同者大師立義凡諸所釋皆通別兩途若准通釋初伏忍名極至等覺總名伏忍下四忍亦如是其第五品寂滅忍從初伏忍隨其伏處煩惱不起分得寂滅忍之名亦寂滅忍此是分寂滅義餘四亦如是已上通釋若別釋者從初伏忍終至寂滅是妙覺位此則終極為寂滅忍也今依通義故忍名處處不同亦是圓別異故不同也仁王中有一往義亦有再往義一往者從十信至十向名伏忍即十地名信順無生三忍據下再往中即第十與佛同為寂滅忍此是一往義若再往者於十地中分別五忍謂前四十心為伏十地初三為信四五六地為順次三為無第十與佛同為寂滅忍言第十與佛同者此位開兩即等覺菩薩及妙覺也又言今家釋但言伏亦無信忍者下文取住行向為順文在此既取住行向為順明知取十信為信忍也此理明(矣)今取住行向為順忍五品為伏為信即至住行向正是順忍如此次第故不相違其趣如是望不疑也若圓位中初伏即是後寂滅即信即順即寂滅但舉一忍名即具初後是但得圓宗意諸不同自更何疑也。
回答关于五忍名位次第的问题:如同《仁王经》大师根据修行位次来配属名称,随着不同经典所阐述的理趣而有差异。《仁王经》依据别教法门,《法华经》则采用圆教义理。大师建立的教义完全遵循经典原文。《法华经》中明确列出五品十信的经文脉络,根据如来在世与灭度后的不同情形而有所区分:佛在世时的四信弟子,佛灭度后称为五品弟子。若从修行证果的阶位而言,其实质并无差别。大师说这仅是依佛世与灭后的区分而已,又指出初随喜品已入信心位,将一品分为两心,五品即对应十信心,这就是铁轮六根清净位。以上都是大师说法的深意,应当细心领会,何必再生疑惑?若对大师教法尚存疑虑,又能向谁求取正法呢?
关于忍位不同的解释:大师建立的教义在各项阐释中皆包含通别二途。依通途解释,从初伏忍直至等觉,总称为伏忍,其余四忍也是如此。第五品寂灭忍从初伏忍开始,随着降伏烦恼的深浅,在烦恼不起之处即分得寂灭忍之名,这也属于寂灭忍,是分证寂灭之义,其余四忍亦然。以上是通释。若依别释,则从初伏忍直至终极的妙觉位皆属寂灭忍,这是以最终果位为寂灭忍。现今依通途义理,故忍名处处不同,也是圆别二教差异所致。
《仁王经》中有一往义与再往义:一往义指从十信至十回向名伏忍,十地名信顺无生三忍,再往义中第十地与佛同称寂灭忍。若再往细分,于十地中分别五忍:前四十心为伏忍,十地中初三地为信忍,四五六地为顺忍,次三地为无生忍,第十地与佛同称寂灭忍。所谓第十地与佛同者,此位开为二等——等觉菩萨与妙觉佛果。
又言今家释义但说伏忍未说信忍,下文取住行向为顺忍既取住行向为顺忍,则知十信位当属信忍此理明(显)。今取住行向为顺忍,五品为伏忍兼摄信忍,至住行向位方是真正的顺忍。如此次第安排故不相违,其旨趣应当不生疑惑。在圆教位次中,初伏忍即含摄后位,寂灭即信忍即顺忍即寂灭忍,但举一忍名即具足初后诸位,此乃圆宗深意。既然明了诸种差异,更复何疑?
第二十八疑问引文破法遍中见思即是无明无明即是法性疑云见思惑即无明何故文云初信断见二信已去断思惟惑八九十信断界内外尘沙惑也十信已去断无明又见思等即无明者初信位应见中道何故待至初住方得见乎辅行释意不明者。
在《破法遍》中提到见思惑就是无明,无明就是法性,这里产生疑问:如果说见思惑就是无明,为什么经文中说初信位断见惑,二信位以后断思惑,八九十信位断界内外尘沙惑,十信位以后才断无明?再者,如果见思惑就是无明,那么初信位就应该证见中道真理,为何要等到初住位才能得见呢?《辅行》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似乎不够明晰。
答止觀本文中總相說亦名圓說輔行中別相說總相說者見思即無明同一體故只為有無明故便生見生思若無無明見思無處生無明本是法性只為迷故法性變作無明無明若明法性即顯法性若顯無明即破無明破即見法性入實相空既入實相何法不空與非破遍何也輔行中別相說者云若從文說見思障真無明障中若從意說見思之外無別無明何者體法性見思豈離法性故云亦即法性何故以同體故如此銷釋甚為分明不測高意如何取別稱意不明請細尋之(云云)。
回答关于止观的问题:在《摩诃止观》正文中是总体性的阐述,也叫作圆融的说法;而在《辅行》中则是分别性的阐述。所谓总体性阐述,是指见惑和思惑本质上就是无明,因为它们同属一个本体。只因为存在无明,才会产生见惑和思惑。如果没有无明,见惑思惑就无处生起。无明原本就是法性,只因为迷失的缘故,法性转变成了无明。无明若能明彻,法性就会显现;法性若得显现,无明当即破除。破除无明即能契入法性,证入实相空性。既然证入实相,哪一法不是空性?这与"非破遍"有什么不同呢?
《辅行》中的分别性阐述则说:如果按照文字表面理解,见惑思惑障碍真谛,无明障碍中道;但如果依其深意来说,在见惑思惑之外并没有独立存在的无明。为什么呢?因为体认法性的见惑思惑岂能离开法性?所以说"也就是法性"。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它们是同体的缘故。这样的解释非常清楚明白,不知您的高见如何?若觉得分别性的解释不够明了,请仔细推究
第二十九疑问引文云始自初品终至初住一生可修一生可证者谁为其人若龙女是应先世种修非一生修证之例也又引起信论云是菩萨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说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又云以为懈怠众生故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亦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者。
《天台宗未決》第二十九问中引用经文说:“从初品到初住位,一生就能修行,一生就能证得,这样的人是谁呢?如果是龙女,她应该是前世种下善根修行,不能作为一生修证成佛的例子。”又引用《起信论》说:“这些菩萨有时示现超越阶位、快速成佛,是因为有些众生性格怯弱,所以对他们说要经过无量阿僧祇劫才能成佛;又因为有些众生容易懈怠,所以才示现无数方便法门,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实际上菩萨的种性、根基、发心都是平等的,所证得的境界也是平等的,并没有超越常规的法门。因为一切菩萨都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只是随着众生所在的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机欲望、性格差异,所以示现的修行过程也有差别。”
答如此二说本非相乖只为机悟不同如来种种方便为对懈怠众生说佛道长远久受勤苦方可得成为治厌长众生故云佛道易得然诸佛一法本无长短亦非难易皆是随机性也为怯弱者说法长劫故下文证为懈怠者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根性发心所证并皆俱等此文证上上机也有言无有超过之法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者此证随机说法示中机也所所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故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者此即俱证顿渐之机是悉檀随机性施益之义也释随众生世界不同者即有三五七九乘机缘不同也释随云文明矣断见者约机且分四品谓上上上中下上上机乘上上乘即见实相理具一切佛法无缺少也即圆顿入也上机见实相事一切法无非实相故此人得事不同理谓须假缘修方便显出此理次第修行故此别教也中机见体法空真下下机折空真随见闻处悟解脱破恶故是对治也随见闻处欢喜是为人也随见闻处得入理是第一义也故立根欲性异根即世界欲即为人性即对治异即第一义也愿见长者示长愿见短者云短如此悟解在机故菩萨示亦超四悉檀之益也更别示者前本文云一生可证者约理也经云龙女者约事也且理者圆极之理无初中后一念备足无所阙少颇有凡夫初发心时便登正觉者此理即有此事即无也能知此理具足圆满者此身心而是三身三德十界三法具足一心三观是了了分明见具足无减修若备此知即是一生可修一生可证之义离此修外无复别论离此证外无复可证即是此生得义不待进位登到初住方破无明耳夫无明是出假名若知无明即是明明了何处更有无明只为朝夕行住坐卧即全是无明若能了达即此朝夕行住坐卧便是明了不得将明了了见之是无明若尔者众生作明白之见行既非是明菩萨更示何法而令求解脱耶可云发心毕竟二不别是其义也今理既备心令此知依法行即是到妙觉地岂假历别方便诸教简麤显妙千彻万途耶我今能如是知亦如是行如是证任运如是观智恒随弥又弥明转深转固功德智显故四十一位始末并如即大品云初阿后荼无二无别此是理具顿见顿修非谓不修而自进路名之曰修故经云烦恼即菩提结业即解脱生死即法身不待断然后证故是顿故是圆也举龙女答是事也终不以不修而自得果今且举此事作答证其圆顿得而有积修之义者正是龙女初发心时一发一切发圆见中道理能依圆而修但于事戒缓而受于龙报而于圆乘急于彼法华中而现作佛事故于此生而速证圆位之义如此故不应别觅其证也如此说者可以意会之不可以事求之难云。
回答:这两种说法本质上并不矛盾,只是因为众生根器与悟性不同。如来以种种善巧方便,为对治懈怠众生,说成佛之道漫长遥远,需经长久勤苦方能成就;为对治畏惧漫长时间的众生,又说佛道容易证得。然而诸佛所说之法本无长短难易之分,皆是随顺众生根性而说。对怯弱者说长劫修行,下文可证;为懈怠者示现无数方便法门,实则菩萨根性、发心与证悟皆平等无别,此文明上上根器。有人说并无超越之法,一切菩萨皆经三大阿僧祇劫,此说为中等根器而证。只因众生所处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器欲求各异,故所示修行法门亦有差别,此即同时印证顿渐二机,是佛陀随顺众生根性施予利益的善巧方便。
解释“随众生世界不同”:即有三乘五乘七乘九乘等不同机缘。解释“随云文明矣”:针对见惑众生暂且分为四品——上上根器乘上上乘法,能见实相理体具足一切佛法无有缺减,即圆顿直入;上等根器见实相事相,知一切法无非实相,此人虽得事相却未达理体,尚需借缘修方便显发此理,故需次第修行,此属别教;中等根器见体法空真谛;下下根器见析空真谛。随所见闻处悟解脱道破除恶业,是对治法;随所见闻处心生欢喜,是为人生善法;随所见闻处契入真理,是第一义谛。故立根、欲、性、异四别:根即世界悉檀,欲即为人悉檀,性即对治悉檀,异即第一义悉檀。愿见长者示现长远,愿见短者示现短暂,如此悟解全在根器,菩萨示现亦超越四悉檀利益。
再作分别说明:前文说“一生可证”是就理体而言,《法华经》龙女成佛是就事相而言。理体指圆满至极之理,无初无中无后,一念具足无缺,或有凡夫初发心时便证正觉,此理虽具足,事相却未必显现。能知此理具足圆满者,现前身心即是三身三德,十法界三法具足一心三观,若能分明照见具足无减,修行具备此知见,即是一生可修、一生可证之义。离此修行别无他法,离此证悟别无他证,即此生得证,不待进阶登初住位方破无明。
所谓无明本是假名,若知无明即是明明,何处更有无明?只因朝夕行住坐卧全是无明作用,若能了达,即此日常动静便是明明。不可将明明了见执为无明——若众生作明白之见修行尚非真明,菩萨更示何法令求解脱?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正是此义。今理体既备,以此知见依法修行即达妙觉之地,何须经历种种方便教法拣粗显妙、千途万辙?我等能如是知、如是行、如是证,任运如是观智恒常相随,愈观愈明,转深转固,功德智慧显发故,四十一位始终如一。即如《大品般若经》说“初阿后荼无二无别”,此是理体顿见顿修,非谓不修而自进阶名为修行。故经云“烦恼即菩提,结业即解脱,生死即法身”,不待断除而后证得,故是顿教、圆教。举龙女为证是明事相,终非不修而自得果。今且举此事作答,证明圆顿证得亦含积修之义:正是龙女初发心时,一发一切发,圆见中道实理,能依圆教而修,虽于事相戒法稍缓而受龙身,却于圆乘急进,在法华会中现生成佛,故此生速证圆位之义如此,不应另觅他证。如是言说当以心印心,不可拘泥事相苛求。若难解云。
第三十疑问止观中用气治病文谓吹呼嚂呵嘘𡀗皆于唇吻吐纳转侧牙舌徐运心带想作气者疑云此等六气一一作气其如何等。
用六种气息治病的方法中提到,吹、呼、嘻、呵、嘘、呬这六种方法,都要通过嘴唇吐纳转换,牙齿和舌头舒缓运作,心中要带着意念来引导气息。我的疑问是:这六种气息每一种具体该如何操作?
答如文○吹去冷鼻徐內溫並是一一作乃至𡀗去勞乏鼻內和補皆出於口門吹者其相如吹火法是鼻中徐徐納其冷氣內於腹中帶想者帶涼冷之想想其涼冷之氣從鼻湍入至齊輪繞香輪又還到鼻帶其涼冷之想想其氣出入所到一畢已又更作重吹重納取鉢中綃了覺以噓涼也是以一法也呼氣者依名作氣呼(虎胡反)呼法如此此經舉出盡後還出鼻中徐徐納同得體涼此兩氣共治乏用鼻內和補嚂氣亦如呼氣法盡氣任去依嚂名依氣治法如文呵噓[諿-耳+可]各依名呼召之即是也但依虗言呼喚依字呼之即是只為彼方言不同故未語耳又疑云各各作氣其如何者若勞乏即用吹呼氣治病及除風用嚂氣治一一依文用氣次一一和補但覺稍稍有効可即帶想除之補之是也又息有四伴如文細心推之即是無別法也又則則則勞則定言上三不是息守之則散則結即勞守息則定今應去上三伴守第四息大師果果之命人識知如文可解請細詳之即是又出入有盡有不盡者文具細委之非言示面對方決又云別運十二息者帶假想心若有上來六種疾病此吐納以吐六并納六共十二息以共治之帶假想者如冷須帶暖想若熱須帶冷想想此冷熱息到其病處此謂假想也故名依息帶想即能治病也然此六氣四伴十二息想如文已細作了若得之見文合得雖然甚難至難此須面對口決文字中傳示難會也知之。
回答如同经文所述。吹气是缓缓吸入冷气,温气则是逐一操作,乃至呼气去除疲劳,通过鼻子调和补养,都从口部而出。吹气的要领如同吹火法,从鼻腔徐徐纳入冷气进入腹部。带着观想的人要怀着清凉的意念,想象这股凉气从鼻腔湍流而入,抵达脐轮环绕香轮,再返回鼻腔。怀着清凉观想,意念随着气息出入所到之处完成一次循环后,再重复进行深吹深纳。取用钵中细绢后感觉清凉时也可用嘘气法,这同属一种法门。呼气依照名称运作气息,呼法如此。此经列举完毕后仍从鼻腔徐徐纳入,同获身体清凉。这两种气息共同对治疲乏,用鼻腔调和补养。嚂气也如呼气法,尽泄浊气任其离去。依嚂字名称遵循气息调理之法如经文所示。呵气、嘘气各依其名呼唤即是。但依据虚空音声呼唤,依字发声即可。只因各地方言差异故未明说。又有疑问:各自运作气息该如何实施?若遇疲劳即用吹气呼气治病,祛除风邪用嚂气治疗——皆依经文运用气息,次第调和补养。只要感觉稍见成效,便可带着观想祛病补身。又有四种息伴如经文所述,细心推究即是,并无他法。则则则劳则定之说:前三者非真息,执着则散乱则缠结即生劳损,守息则得定境。今应去除前三伴,守护第四息。大师果果之命令人认知,如经文可解。请仔细参详即是。又气息出入有尽有不尽者,经文具细委陈,非言语能示,须当面决断。另说别运十二息:带着假想之心,若有上述六种疾病,以此吐纳法吐六纳六共十二息共同对治。带着假想者如寒症需怀暖想,热症需怀冷想,意念冷热气息抵达病处,此谓假想。故名依息带想即能治病。然此六气四伴十二息观想法门,经文已细致阐明。若得要领,见经文自能契合。虽然如此实属甚难,至为艰难,此事须当面口传心授,文字传达难以领会。望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