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悬谈会玄记卷第三
苍山再光寺比丘 普瑞集
疏:剖裂玄微,昭廓心、境者,玄微与心、境即所诠之义,剖裂与昭、廓即能诠之经。钞:外略申三解:一、拣偏显圆释;二、上通下,总释;三、迎前带后释。初者,如五教相望,小教诠生空等,虽曰玄微,望始教二空,则为浅近也。如次终教理、事无碍,顿教绝待真理,虽曰玄微,望华严经,皆浅近也。故独此经得剖裂玄微之称。言昭廓心、境者,小乘心外有境,始教虽摄境唯心,犹存八识;终、顿虽明真心,然犹未得心、境无碍。一即一切,故独此经昭廓心、境。二、上通下,总释者,上句通指上法界宗、体,剖裂在于经中;下句总廓心、境,收一切法。故钞云:因果万法,心、境普收。三、迎前带后释者,以今玄微心、境即上法界宗、体,必迎前所诠,目此能诠。又剖裂、昭、廓虽是能诠,若不带后说,主是谁剖等?
释:把深奥微妙的道理彻底讲清楚,让心和境都明朗起来。深奥微妙、心和境是经文要说明的道理,剖析讲清、使其明朗就是经文解释的作用。
钞:先简略说三种解释:第一,拣选偏颇、显示圆融的解释;第二,以上通下、总体解释;第三,承接前面、带起后面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比如把五种教法放在一起看,小乘教只讲明白“人无我”的道理,虽然也算深奥微妙,但和始教讲“法无我”“人无我”两个空比起来,就显得浅显浅近了。再比如终教讲事理圆融没有障碍,顿教讲绝待的真理,虽然也算深奥微妙,但和《华严经》比起来,都显得浅显浅近了。所以只有这部《华严经》才称得上是把深奥微妙的道理彻底讲清楚。
说的让心和境都明朗起来:小乘认为心外有真实的外境,始教虽然把一切外境都收归到心,但还承认有八个识的存在;终教和顿教虽然讲的都是真心,但仍然没能做到心和境之间没有障碍。“一个就是一切”,所以只有这部《华严经》能使心和境都完全明朗。
第二种解释:以“上通下”的方法来总体解释。“剖裂玄微”这句通指前面说的佛法界、宗体,这剖裂讲清楚的工作就在经文里;“昭廓心境”这句总体把心和境搞通透,收摄一切万法。所以《钞》里说:因果一切万法,心和境全都包含在里面。
第三种解释:用“迎前带后”的方法来解释。现在说的深奥微妙、心和境,就是前面说的佛法界、宗体,必须承接前面所说的道理,才能指向现在这个能讲清道理的经文。另外,剖裂、昭廓虽然是能讲清道理的作用,但如果不带起后面说的话,谁能主持这个刨析工作呢?等等。
钞:故难思议者,以上所诠难思议,故能诠亦难思议也。谓以虽昭廓而言无在,而昭廓等不可作言与无言之思议也。
这真让人无法用思维和语言去想象啊。为什么呢?因为前面所说的高深道理,本身就是无法用思维和语言来把握的,所以用来表达这些道理的文字,也同样无法用思维和语言来理解。这就好比说,虽然我们用“广阔无边”这样的词来形容它,但“广阔无边”本身,也不能被理解成“有语言描述”或“没有语言描述”这两种情况。
▲钞:谓于无障碍法界者,然此法界,非界,非非界,非法,非非法,无名相中强为立名,名为无障碍法界。问:上云玄微,即前法界多义。今剖玄微为心境,何独剖无障碍法界耶?答:上虽有多义,法界皆不离无障碍法界。约能归有多,所归唯一故。
钞文说:所谓无障碍法界,其实这个法界,不是具体界限,也不是没有界限,不是什么固定法则,也不是否定一切法则。本来没有任何名字和形象可以描述,只是为了方便教导,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无障碍法界”。有人问:前面说“玄微”,其实前面讲的是法界的很多含义。现在把“玄微”剖析成心和境界两方面,为什么单单剖析“无障碍法界”呢?回答:虽然前面讲了很多含义,但这些法界都离不开“无障碍法界”。就像很多地方出发的路,最终都回到同一个地点一样。
▲钞:一、真法界者,未分理、事等殊。绝待曰一,非妄曰真。问:上云无障碍,今云一、真,有何异耶?答:无异也。约离过义,名为一真;约具德义,名无障碍。体即一也。体绝对待,本无内心、外境,一理、多事等殊。为引生悟入,义分心、境,为趣入之门也。
一、真正的法界,在它本来面目中,并没有道理和具体事物等等的差别。没有相对概念就叫"一",没有虚妄就叫"真"。问:前面讲到"无障碍",现在又说"一"和"真",有什么区别呢?答:没有区别。从摆脱错误的角度来说,叫做"一真";从具备一切功德的角度来说,叫做"无障碍"。它们的本质是同一个东西。这个本质是绝对独立的,本来就没有内心和外界环境的分别,也没有一个道理、多种事物等等的不同。为了引导人们觉悟,才从道理上划分出心和境界,作为悟入的门径。
▲钞:故下裕公云者下,宗趣疏中引,即灵裕法师也。彼谓法界门中义分为心、境,诸佛证之以成净土;法界即是一心,诸佛证之以成法身等。此但证义分心、境,非证能、所证也。从则二皆所证下,是钞出彼意也。问:上立义,以心为能证,境为所证。今引证,如何却以心为所证耶?答:心有王、所不同。若总望境为言,则王、所皆名心,故得为能证;若约人运智,则王、所别明,故心为所证,心所中智为能证也。故诸佛语其总体尅性,唯智能证,心、境皆为所证。此所证唯在果
《钞》里说:下面提到的“裕公”,本子是从《宗趣疏》里引用的,指的就是灵裕法师。他认为“法界”这个范畴的意思可以分为“心”和“境”两个方面,诸佛通过修行印证这一点,从而成就了净土;法界就是宇宙唯一的心性,诸佛通过印证这一点,从而成就了法身等等。但这里印证的是“义分”的“心”和“境”,不是在印证“能证”和“所证”的关系。
从“则二皆所证”往下,是《钞》在解释这个意思。有人问:上面立下观点,以“心”为能证的主体,以“境”为被证的对象。现在引用证据,怎么反而把“心”当作被证的对象呢?回答说:心有心王和心所的分别。如果从整体上看“境”,那么心和心所都叫“心”,所以都能作为能证的主体;如果从运用智慧的角度来说,那么心和心所就区别开来了,所以“心”是被证的对象,而心所中的“智慧”才是能证的主体。因此诸佛在谈论总体实质时,归根结底只有智慧才能作为能证,而心、境都是被证的对象。这里的被证对象只局限于结果。
▲钞:所证之境下,却以心为能证也。能、所证通因、果,故以佛华严为能证也。
★注:所证得的那种境界中,心才是能证得的主体。
能够证得和所证得的,都贯穿整个修行过程,包括因位和果位。
所以,用佛的华严境界作为能证得的主体来比喻。
▲钞文中广说者,既配一题,此即经字。准此,则亦剖裂于心境及前法界多义也。
这段经文广泛讲解的内容,已经配上了经文题目,这里就是指“经”这个字。照这样来看,这也是在分析心与境界、以及前面讲到的法界多种含义。
钞:若凡等者,地前为凡,地上为圣;等觉已下为因,妙觉为果。此等心、境广明故。
钞里面说:如果是凡夫位的修行人,等在十地之前就是凡夫,登了十地之位才算圣人;从等觉菩萨以下都算还在修因,唯有妙觉佛果才算最终圆满。这些用心和境界,之所以讲得这么详细、全面,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修行的过程和结果。
▲鈔:出現品下,以佛果心境例餘心境也。佛境者,經云:云何知應、正等覺境界?佛子!菩薩摩訶薩以無障無礙智慧知一切世界境界是如來境界:(一)、一切三世境界,(二)、一切剎土,(三)、一切法,(四)、一切眾生,(五)、真如無差別,(六)、法界無障礙,(七)、實際無邊,(八)、虗空無量,(九)、無境界之境界是如來境界,(十)、一切世間境界無量,如來境界亦無量,乃至無境界無量。又云:應知如來智海無量,從初發心,修菩薩行,皆佛境界。應如是知。疏云:正顯分齊之境,兼辨所緣之境。分齊,即因、果、理、智;凡、聖;有、無等,即無分齊之分齊境;所緣,則齊佛所知。二義相成,皆難思之境界矣。如來心者,出現亦云:如來心、意、識俱不可得,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譬虗空,為一切物所依,而虗空無所依;如來智慧亦復如是,為一切世間、出世間智所依,而如來智無所依等。總有十相,如經
《出现品》的下半部分,用佛的圆满境界来说明其他各种境界。什么是佛的境界?佛经上说:怎样知道佛的境界呢?佛弟子!大菩萨们用没有障碍、没有限制的智慧,懂得所有世界的所有境界都是如来的境界:第一、所有过去、现在、未来的境界;第二、所有佛国净土;第三、所有佛法;第四、所有众生;第五、真实本性没有差别;第六、法界没有障碍;第七、真实边际没有边界;第八、虚空没有限量;第九、没有境界的境界就是如来的境界;第十、所有世间的境界没有限量,如来的境界也没有限量,直到没有境界也没有限量。
又说:要知道如来的智慧大海没有边际,从最初发心修行菩萨道开始,全都是佛的境界。应当这样来理解。
注释解释说:这主要讲的是明确划分范围时的境界,同时也包含了所面对的境界。划分范围,就是指原因、结果、道理、智慧;凡夫、圣人;存在、不存在等等,也就是没有划分范围的划分范围境界;所面对的境界,则是和佛知道的范围一样。这两方面相互成就,都是不可思议的境界。
如来的心,《出现品》也说:如来的心、意、识都抓不住,只应当知道智慧没有限量。所以懂得如来心像虚空一样,被一切事物所依靠,而虚空本身却不依靠任何东西;如来的智慧也是这样,被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智慧所依靠,而如来的智慧本身却无所依靠。总共有十种表现,就像经文里说的那样。
▲钞:诸位心、境例此,可知者,如三、四、五会明内凡三贤心、境,第六、一会明十地菩萨心、境,第七会初六品明等觉心、境。广如经说。下皆准此。
《钞》上说:所有修心的人和外在环境,道理都跟这个例子一样。可以这样理解:比如第三、四、五会讲的是"内凡三贤"的修行心境;第六会讲的是十地菩萨的心境;第七会前面六品讲的是等觉菩萨的心境。详细内容就像经书里说的那样。下面也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理解。
▲钞:如云欲知下,亦以观佛心例余也。此偈即出现品如来心也。长行如次上所引。疏云:诸乘之智依佛智生,而佛智果满,更不依他。问:岂不依心及依理耶?答:此中王、所无二故,无智外如故。然此中言令观佛心者,如何观耶?钞:主云:欲言其有,同如绝相;欲言其无,幽灵不竭;欲言其染,万累斯亡;欲言其净,不断性恶;欲言其一,包含无外;欲言其异,一味难分;欲谓之情,无殊色性;欲谓无情,无幽不彻。口欲谈而词丧,心将缘而虑亡,亦由果分不可说故。是知佛心即有,即无,即事,即理,即王,即所,即一,即多;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王中非有数,亦非不有数;数非依于王,亦非不依王。一一皆示圆融无碍,即观佛心义也。
▲笺注:想要了解下文所说的"以观佛心为例"等其他内容,就参照这个方法。这个偈子出自《华严经·出现品》,讲的是如来心。长行的部分如前面所引用的。疏文说:各种乘的智慧都依佛的智慧而生,但佛的智慧已经圆满成就,不再依赖其他任何东西。问:难道不依靠心和理吗?答:这里心和所是一体的,没有杂染,所以心王之外没有独立的智慧。那么这里说"让人观想佛心",该如何观想呢?钞文说:主论中说:要说佛心有,它却如同虚空般看不见;要说佛心无,它又深奥灵动、无穷无尽;要说佛心染,它却灭除了一切烦恼;要说佛心净,它却不舍弃天生的恶缘;要说它是一,它又包容一切、没有边界;要说它是异,它又始终如一、难分彼此;要说它有感情,它又没有不同于物质的性质;要说它无情,它又洞察一切、没有隐藏。嘴想说却说不出,心要攀缘却思虑全无,这也是因为果位的佛心是说不清的。由此可知,佛心既是有也是无,既是事也是理,既是心王也是心所,既是一也是多;心中没有意,也不是没有意;意中没有心,也不是没有心;心王中没有数目,也不是没有数目;数目不依于心王,也不是不依于心王。每一个方面都显现出圆融无碍的道理,这就是观想佛心的含义啊。
▲钞:又云:若有下,出现品偈。后空心、境中亦引,当具释之。疏云:初二句总以喻显,后二句约法别显。别显有二:妄取,如彼净空,无云翳故,斯则真止;二、触境无滞,如彼净空,无障碍故,斯即真观。此观不作意以照境,则所照无涯;此止体性离而息妄,故诸取皆寂。若斯,则不拂不莹,而自净矣。无净之净,则暗蹈佛境。此为心要。后学思行既远离妄想,空能观之心及空所取之境,令心所向,皆得无碍。
说到这里,接着又说:下面这一段,是在《出现品》里的偈颂。再后来,在讲“空的心”和“空的境界”时也会引用到,到时候再详细解释。注释里说:开头两句,是用比喻来说明道理;后面两句,是从具体的方法上分别讲解。这具体的方法分两种:第一,不要错误地把东西抓取过来,就像那清净的天空一样,本来就没有乌云遮挡。这就是真正的“止”。第二,接触外境时不被卡住,就像清净的天空一样,没有任何障碍。这就是真正的“观”。这种“观”是不用事先设想就能照见境界,那么所照见的境界就没有边际;这种“止”的本身自然清净、离开了杂念,因此一切抓取行为都安静下来了。如果这样,就不用刻意去擦拭、去打磨,自然就清净了。那个不执着于清净的“清净”,才是暗地里踏进了佛的境界。这是修心的关键。后来的学习的人如果能够照着做,就能远离各种胡思乱想,既能空掉那个能观照的心,也能空掉所执取的境界,让心所到之处,都没有阻碍。
▲钞:又云:若有欲得下,十地品文。疏云:劝修利益,初句所求,次句空妄心也,次句不许断、常通达平等空妄境也。亦无平等之念,以远离微细念故。能如是修,疾作人、天大导师也。
这里说的是,如果要追求佛法的好处,从十地品经文来看。解释中说:这是劝人修行和获得利益。第一句讲的是追求目标,第二句讲的是要放下虚妄的心,第三句讲的是不能执着于“断”或“常”的偏见,要平等地认识到一切都是空的。连“平等”这个念头也不能有,因为要远离极其细微的念头。如果能这样修行,很快就能成为人间和天上的大导师。
▲钞:云何张小下,意云:心、境不互全收,皆名为小;心、境互收,张小使大也。故下经云者,即回向品文。疏中自有三释:一、约如体性空,故如外无智等;二、如智一味,同一真体,安得智外更有如耶?三、事事无碍,举一全收。佛智称真,收法界尽。差别事法,皆随所依,理在佛智中。况所证如,宁在智外?评曰:第一义顺前心、境空义,次义即下终教中所引义。今正用第三义,故证如智相收也。
标题:心与境是互相含摄的
这里讲的是,心和境不能完全相融相通,都叫作“小”;心和境互相融合、互相包容,就能把小扩大成大。所以说下文经文中回向品那段话,经文中有三重解释:第一重指真如本性空,因此真如之外没有智慧等;第二重指真如和智慧本质相同,都是同一种真实本体,哪会有智慧之外还有真如的道理呢?第三重指一切事法之间没有障碍,举出一件事物就能全然收摄一切。佛的智慧契合真如本性,能够收摄整个法界。所有差别的具体事物,都随着它们的根本依据,道理都在佛的智慧中。何况所证的真如,怎么可能在智慧之外呢?评论说:第一义与前面心境空的意义相符,第二种意义就是下文终教所引的义理。现在主要用第三种意义,所以证明真如和智慧是互相包容的。
钞:真心、真境下,通难也。此牒难辞。然此难与答真、妄影略问。准答妄具难,应云:真心、真境本自无涯,无可张小;妄心、妄境本自局小,如何使大?答中应云:真体虽尔,若非经说,无由得知。妄随情局,经说即真,名张小使大也。
真心和真实的境界本来就是无边无际的,根本不存在“从小变大”这种事。但你现在提的这个难题,其实是针对真心、妄心、真境界、妄境界之间关系提出的问题。按道理来说,应该这样问:真心和真境界本就无限大,根本没什么可张大的;妄心和妄境界本就局限狭隘,怎么能让它变大呢?回答应该是:真心和真境界虽然本来就是如此,但如果没有佛经里这么讲,人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妄心是因执着而局限狭隘的,但佛经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明白真心,妄心就能转变成真心,这就叫把局限狭小心量,变得开阔广大。
▲钞:经云下,问明品文。疏云:上句总标体深,次句分量广大。故佛地论引经释云:诸佛境界,唯除虗空,无能为喻。下二句云:一切众生入而实无所入。
注释说:经文下面部分,是《问明品》的内容。解释说:第一句总体上说明本质很深,第二句说明范围很广。所以《佛地论》引经文解释说:诸佛的境界,除了虚空之外,没有什么能用来比喻。下面两句说:一切众生都进入这个境界,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进入的地方。
▲钞:又云下,法界品文。疏释云:即二十一种功德中于所知一向无量转功德也。谓佛无障碍智,于一切事品类差别,无着无碍故。今唯取其如空广大之义。下句云:其心本来常清净。
《法界品》的注疏中解释说:这是二十一种功德里的"对外界事物有无限转化能力"的功德。就是说佛具有无障碍的智慧,对所有事物的种类和差别,既不执着也不受阻碍。现在只取它像虚空一样广阔无边的含义。后面说:"众生的心本来永远清净。"
▲钞:知妄本自真下,须弥偈赞品文。疏:钞云:遍计所执,理本是无。今既知妄本真,则见依圆名,见佛清净也。
这里用《须弥山偈赞品》里的话来说明:我们误认假象为真,而真相本就存在。按古德解释:凡夫所知所执,道理本空。既然明白了幻相本是真性,就能见到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就是见到了佛清净法身。
▲钞如心佛下,晋经夜摩偈赞文也。下释云:心为总体,悟之名佛,成净缘起;迷作众生,成染缘起。虽有染、净,心、体不殊。然上三各有二义:总心二者,一、染,二、净。佛二义者,一、应根随染,二、平等违染。众生二者,一、随流背佛,二、机熟感佛。各以初义成顺流无差,各以后义为返流无差。上约横论。若约一人,心为总相,佛即本觉,众生即不觉。无差,可知。
▲这里解读“如心佛”下面的经文,是《晋经》中“夜摩天”偈颂的赞文。下面解释:心是根本,觉悟了就叫作佛——这是清净的因缘;迷了就成了凡夫——这是染污的因缘。虽然有的污染、有的清净,但心的本体并没有两样。
然而上面提到的心、佛、众生,各有两种含义:心总的两种含义:第一是污染,第二是清净。佛的两种含义:第一是顺应根机而随顺染污,第二是平等地远离染污。众生的两种含义:第一是随波逐流背离佛,第二是因缘成熟时感应到佛。
每种都以第一个含义构成“顺流无差”;每种都以第二个含义构成“返流无差”。这是从横的方面来谈。如果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说,心就是总相,佛就是本来就有的觉悟,众生就是不觉悟的状態。其中的“无差别”,是可以理解的。
▲钞:皆张妄心者,影取妄境故。以上文中亦有妄境即真之义也。或云:此约唯心门,境不离心故。
这是总结张妄心的含义:因为能影现出虚幻的样子。前面的文章里也说过,虚幻的样子其实就是真实本身的道理。或者说,这是从万法唯心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一切虚幻的样子都离不开这颗心。
▲钞:因果万法等者,问:经中昭廓无边之法,何以但言心、境?故此答也。如或有别说不同,则随一一事,皆有张廓也。准此,则前三义别说,因果万法亦然。
这段话是说:有人可能会问——佛经里讲了那么多无边无际的道理,为什么只提到心和境界这两样?这就是回答。如果还有其他的说法,那么每一项事情,都可以展开来说。按照这个道理,前面说的那三层意思也是分开来讲的,因果和万事万物的道理也是一样。
疏穷理尽性,彻果该因者,大意如钞。今钞外别伸二解:一、望前总、别解,二、望后拣余解。初者,科云别显深、广者,由上总明能诠剖裂玄微,昭廓心、境,然未知玄微心、境穷理尽性,彻果该因否故。此别显前总中玄微等,理无不穷,性无不尽,果无不彻,因无不该,故云尔也。二、望后拣余者,对下结法所属。唯华严有穷理尽性等,反显余经于理未穷,于性未尽,于果未彻,于因未该也。如法华等,尚于事事无碍,理趣未穷,况余权教耶!又余经虽明佛性,未显法界性;虽明三身之果,未彻十身满果;又彻果唯属果,未能属因故。又虽该因,未彻五周圆融之因;又该因唯属因,不能属果故。并非深、广以拣之也。
把道理穷尽到极致,在结果和原因上都完全包含,大致的意思就像前面注解里说的那样。现在我在注解之外,再补充两种解释:第一种,对应前面"总"和"别"的解释;第二种,对应后面"拣别剩余"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经文的段落叫"别显深、广",这是因为前面整体说明了能诠释的法义能剖析深奥微妙的内容,让心和境界都清晰展开。但还不清楚:这深奥微妙的心和境界,是不是真的彻底穷尽了道理、完全显示了本性,并且结果和原因都全部包含了?所以这段"别显"就是专门显示前面"总"中所说的深奥微妙等,做到:道理没有不彻底穷尽的,本性没有不完全展现的,结果没有不透彻的,原因没有不包含的。因此这样命名。
第二种解释:对应后面"拣别剩余"。意思是,对比后面"结法所属"中的内容——只有《华严经》才具备"穷理尽性"等特质——反过来显示了其他经典,在道理上没有穷尽,在本性上没有完全展现,在结果上没有完全透彻,在因上没有完全包含。比如《法华经》等,对"事事无碍"的道理都还没穷尽,更何况那些权宜方便的教法呢!此外,其他经典虽然讲"佛性",却没显示"法界性";虽然说明了"三身"的结果,却没透彻"十身圆满"的果报;而且,它们说结果只属于果位,没能通达因果关系;虽然包含因的部分,却没彻底贯通五周圆融的因;另外,说因只属于因位,不能涉及果位。这些都不是深广的境界,所以要特别拣别区别出来。
钞:理谓理趣、道理等者,理、性各二义释。然理虽通真理,今对性字,故唯目理、理二训。然理趣,则义有所归;道理,则但可诠显。如言火,但诠显火,而非水等,名道理;若言要火,本欲成食、温身等,名理趣。余则例然。今皆穷极,故云穷理、性二训。约法、约心,分二义也。如在有情数中名佛性,在无情性中名法性之类也。其体是一。然下疏云:法性者,法谓差别、依、正等,法性即彼法所依体。性即法之性,故名法性。又性以不变为性,即此可轨,亦名法性。此则性即是法,故名法性。此二并不变释。一切法各无性,故名为法性,即随缘之性,法即性也。钞:释云:法性三义,前之二义虽依主持、业不同,然皆与法不得相即,以不变之性非妄法故。第三、随缘与法不离,不即不离,方为真性。评曰:今通此三,故约深也。二、心性者,若与妄心为体,故云心性,即心之性;若与真心为体,心即性故。依主持、业二释,如次。上之二性,今经皆尽,故云尽性也。
世界上的道理,大致分成两种意思:一种是“理”,一种是“性”。虽然“理”通常也指真理,但这里要特别跟“性”区分开,所以专门讲“理”和“性”的两种解释。“理”可以理解为道理、规律。其中,“理趣”指的是道理背后有它要达到的目的;而“道理”只是用来描述事物的名称。比如“火”这个字,它只是说明火是什么东西,而不是水,这就是“道理”;如果说“需要火”,目的是为了做饭、取暖,这就叫“理趣”。其他的例子也是这样。现在我们要把这些意思都讲透了,所以叫“穷理”。那“性”呢?也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是针对法,一个是针对心(精神、觉悟)。比方说,在有生命的东西身上,它叫做“佛性”;在没有生命的东西身上,它叫做“法性”。它们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后面的注释说:所谓法性,“法”指的是各种各样、千差万别的事物(比如正报的身体、依报的世界),而“法性”就是这些事物所依靠的根本性质。“性”就是事物的本质,所以叫“法性”。另外,“性”也指不变的本质,这个不变的规律本身就叫“法”——所以也叫“法性”。这两种解释都突出“性是不变的”。还有一种解释:一切事物本来没有固定的“性”,所以叫“法性”。这是指“性”随着因缘变化,但“法”本身就是“性”。注释解释说:法性有三种含义。前两种虽然一个是“主”,一个是“业”,表达不同,但都强调“性”和“法”不是一回事,因为不变的性质不是虚妄的法所能等同的。第三种含义是:随顺因缘时,“性”和“法”并不分开,也不是完全相同,这种“不即不离”才是真正的“性”。现在我们把这三种含义都讲全了,这就是“深”。再说“心性”。如果“心性”是指妄心的本质,那就是“心”本身的特性;如果是指真心的本质,那就是“心”它就是“性”。这两种理解,一个是“心之性”,一个是“心即性”,顺序不同。前面讲到的这两种“性”(法性、心性),在这部经里都讲透彻了,所以叫“尽性”。
▲钞:昔者,圣人作易下,彼疏云:昔者,圣人之画卦作易也,本意将此易卦以顺从天地生成万物性命之理也。
从前,圣人创制《易经》,其根本用意在于用这些卦象来顺应天地生成万物的自然规律。
▲钞:注云者,即韩康伯注也。言生之极等者,有本以极字皆是传写误耳。准易注,皆极字。彼疏释云:命者,人之禀受有定分,从生至终,有长短之极,故云命者,生之极也。此所赋命,乃自然之至理,故穷理则尽其极也。
这里注释里说的“注”,指的是韩康伯写的注释。文中提到“生之极”这些字,有些版本认为“极”字都是传写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按照《易经》的注释,用的都是“极”字。那段解释疏文说:所谓“命”,是指人天生所承受的命运有一定限度,从出生到死亡,存在长短的极值,所以说“命”,就是生命极限的体现。这个天生赋予的命运,是自然的根本道理,所以探究道理就能达到它的极致。
▲钞即以极字下,钞,主释也。言取意即别者,即上二理二性也。
极字下面,钞文是主要解释。说取意就是区别,就是指上面说的两种道理和两种本性。
钞言彻果该因等者一段,钞文准指玄略,为科排分二:
钞里说,结果包含了原因等等这一段,钞文的依据是指向玄略,按科判分为两部分。
- 初今四字通深廣二義
- 初略標二義
- 後廣釋二義
- 初證釋成
- 初釋廣
- 後釋深
- 後重料揀
- 初辯其廣義直目能詮經
- 後釋其深義轉歸能詮經
- 初證釋却是所詮
- 後通妨轉歸能詮
- 初證釋成
- 後古八字唯局深一義
鈔:言徹究五周之果者,一、所信因、果(即初會六品,後二品是),二、差別因、果(從第二會至七會中隨好已前是也。謂第七會中前之六品并前六會是因,不思議等三品是果,亦名生解因、果),三、平等因、果(即第七會中後二品也。普賢行品為因,出現品為果,亦名出現因、果),四、成行因、果(即第八,初明六位之因,後明八相之果,亦名出現因、果),五、證入因、果(即第九會中,初明佛果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因、果二門俱證入故也)。言六位之因者,即第二會十信、第三十住、第四十行、第五十向、第六十地、第七等覺。
讲的是深入弄懂五个层次的因果关系:第一层,相信的因果(就是开头第六品,后两品也算在内);第二层,不同的因果(从第二会到第七会里“随好”之前的部分。第七会前六品和前六会都是因,不可思议等三品是果,也叫作产生理解的因果);第三层,平等的因果(就是第七会最后两品。普贤行品是因,出现品是果,也叫作出现的因果);第四层,修行到位后的因果;第五层,修行和成道的证明因果。所谓六种地位的因,指的是:第二会的十种信心、第三会的十种住地、第四会的十种行为、第五会的十种方向、第六会的十种阶段、第七会的等觉阶段。
▲鈔:若云因該果海等者,釋深義。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即梵行品意,具如下引。言雖得佛道,不捨因門者,法界品意,位後普賢。故寂照云:文殊雖已果滿,反為佛子。(證果徹因源也。)迦葉上位菩薩却禮初心。(因徹果也。以涅槃中彼說偈云發心畢竟二無別如是二心初心難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敬禮〔而〕發心等是也。)
如果说“因中包含果的全部”等等,是在解释深刻的道理。刚刚发心修行的时候,就已经成就了佛果,这是《梵行品》的意思,详细内容在后面会引证。虽然已经得到了佛道,但不舍弃修因的过程,这是《法界品》的意思,指的是证果之后仍然行普贤行。所以《寂照》中说:文殊菩萨虽然已经功德圆满,却反过来做佛的弟子。(这是说证果之后仍不离开最初的发心。)迦叶菩萨这样的高位菩萨,反而礼拜刚刚发心的修行人。(这是说因位最终成就了果位。因为在《涅槃经》中他说过偈语:发心和究竟成佛这两者没有区别,但在这两者之中,最初发心更为难得。自己还没得度就先度别人,因此要恭敬礼拜最初发心的人等等。)
▲钞:上约广义等者,指玄云:上字缘文隔越,指前广义名上;今字无隔,指上深义名今。言以因彻彼果故者,彻字误书,应是该字。上释彻果,此解该因故。或是行文,影略互显,不错无妨。
这是抄本上的批注:上面说的“广义”等这些概念,指的是《指玄》这本书里的内容。“上”这个字,是因为文本前面写着“广义”,中间隔着其他内容,所以用来指代前面说的“广义”;而“今”这个字,没有隔着内容,直接用来指代前面说的“深义”。
“以因彻彼果”这句话里的“彻”字写错了,应该是“该”字。前面解释的是“后果”,这里是要解释“包含前因”的意思。也有可能是文章在表述时,用了省略和互相补充的手法,所以这样写也不算错,没什么问题。
▲钞:而其能诠者,释妨也。问:既深义约所诠者,如何科云别叹能诠?故云尔也。
**翻看这部经书的注解,** **它主要的功能是解释原文中的疑难问题。** **有人会问:既然深奥的佛法是经文要表达的内涵,** **那为什么在科判中又把它单独提出来,称为‘别叹能诠’呢?** **答案就是这样才说的。**
▲钞然因该果海下,显用文字。以上句用易,即全用其文,而不取其意。下句用古人之言,然欲含其深广,故略彼四字也。
这段钞文是说:虽然这文字关联着因果的深广境界,但这里只是在表达文字的作用。前面那句挪用了《易经》的说法,是直接用了原文的字面意思,而没有采用它的本来含义。后面那句引用了古人的话,因为想要保留其中深广丰富的内涵,所以就简略掉了其中的四个字。
疏汪、洋等二句,既结且叹。上句别叹深、广,下句总叹深、广。虽广、大悉备,合当广义。然约深、广,皆悉备谈,故云尔也。谓上句四字即为四句:汪即是深,洋即是广,冲即非深非广。冲者,中也,以双遮显中故。融即亦深亦广。下句即四句皆备也。
“汪洋”这两句,既是总结,又是赞叹。上句是分别赞叹深和广,下句是总体赞叹深和广。虽然佛法广大,一切道理都包含在内,按理说应该广泛地讲,但这里只是就深和广这两个方面来全面讨论,所以这样说。
上句的四个字,其实代表四层意思:“汪”代表深,“洋”代表广,“冲”代表既不是深也不是广——因为“冲”有“中”的意思,通过同时否定深和广这两边,来显示中道;“融”代表既是深又是广。下句则是说,这四层意思全都具备了。
钞:冲亦深也者,以双非故深。言中也者,准道教,则道体离天地之二边,故中。今以离理事二边,故中也。和者,唯准道教释也。
冲也是深的意思,因为它否定了两边,所以说是深。说“中”,按照道教的说法,道体超越了天和地这两边,所以是“中”。现在这里说“中”,是因为超越了事和理这两边。而“和”这个字,只是按照道教的解释来说明。
▲钞:老子云者,即彼道冲章第四中文也。彼注云:道出冲和之气而用生成,万物有生成之功而不盈满。云或似者,于道不敢正言。彼疏云:冲,虗也。谓道以冲虗为用也。
老子说过,这话出自《道德经》第四章“道冲”那一章。他解释说,“道”产生出一种冲和之气,用来生成万物。虽然它有生成万物的功劳,但从不自满。说“或似”,是因为对“道”不敢直接说清楚。后来的注解里说,“冲”就是空虚的意思,意思是“道”以空虚为作用。
▲钞:融者,融通。下无不融通谓之广,难穷源底谓之深。
融会贯通——没有什么不能融通的,这就叫“广”;难以穷尽根源和底细,这就叫“深”。
▲钞故肇公云下,即涅槃无名论意也。意云:汪哉,甚深!洋哉,甚广!四生九类,何有不由此本性清净之涅槃也?
▲钞里说,所以僧肇大师说,下面这段就是《涅槃无名论》的意思。意思是说:多么浩瀚啊,多么深远啊,多么广阔啊!所有四生九类的众生,哪个不是依靠这个本性清净的涅槃呢?
▲钞:八师经者,梵志,此云净行。言暗旬者,捡本即耶旬,或是别译,但梵音轻重耳。彼经次云:巍巍堂堂犹星中月神智妙达众圣中王诸天所不及黎民所不闻愿开盲瞑释其愚痴所事何师以致斯尊。天尊答曰:快哉斯问!发开大行。吾前世师,其名难数。吾今自然神曜得道,非有师也。然师有八,谓:一、杀,二、盗,三、婬,四、妄,五、酒,六、老,七、病,八、死。吾见此八事多诸过患,因而修道,离苦获安,故曰八师。释曰:前五即戒。防非,故无六道之业,断集也;发善,故为出世之因,修道也。后三由见苦果,即知苦也;以斯成道,即证灭也。今但取其汪洋之言所出耳。
▲钞:亦如冲和等者,上唯引文所出,此下方配释经。谓所如即冲和之气,用生成万物,无有盈满。能如之经,即出生无尽义理,无有盈满时也。问:上引三文证其汪洋,冲之三字何故唯约老子配释?答:虽引三文,余二文约法显其深广,故不须配。唯老子冲字对此是喻,故须配释也。
▲钞融通。下出上融字,深广之相也。上句广,下句深故。
▲钞:兼三才者,说卦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刚与柔。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也。彼疏云:八卦小成,但有三画。于三才之道阴阳,所以重三为六。立天之道,有二种之气,曰成物之阴于施生之阳。立地之道,有二种之形,曰顺成之柔于持载之刚。天地既立,人生其间。立人之道,有二种之性,曰爱惠之仁与割断之义也。
▲钞:强配之者,明非正义,遮后人之妄解也。
▲钞:九、会玄文下,有二意:一云、只现行经,权小不测,故难思深广,故称海也。二云、无尽时会之大经,名难思教海,于现行八十卷中可见。难思之经,如观牖隙,见无尽空故。
▲钞:说真妄等下,通人及法。上句人,下句法也。
▲钞:法华佛知见一义者,即问明品文殊答九首菩萨问佛境界之知偈也。偈云:非识所能识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净开示诸群生。疏:钞云:了别,非真知;了见心性,亦非真知。故云非识。此遣学南宗失意之病。意谓真知唯无念方见,故瞥起;亦非真知起心看心,令心不起,亦是妄想。故云非心境界。此遣学比宗失意之病。是以真知必忘心遗照,言、思道断矣。心体离念,即非有念可离,故云本性清净。众生等有惑翳不知,故佛开示,皆令悟入,谓开除惑障,显示真理,令悟体空,证入心体。即法华一经不离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也。
▲钞:一章必尽其体用者,即出现品出现涅槃一章有其十相:一、体性真常,二、德用圆备,三、出没常湛,四、亏盈不迁,五、示灭常存,六、随缘起尽,七、存亡互现,八、大用无涯,九、体离二边,十、结归无住。此一章必尽涅槃经圆净、性净之体及方便净、应化之用也。
▲钞:三、天偈文者,谓般若多明性空。忉利、夜摩、兜率各十方来集菩萨说偈赞佛,多明性空义也。以般若是意,此赞佛知,故同也。
▲钞:一、大藏教等者。盖别说难尽,故总收之。以藏教虽广,皆此所流,末不离本。又一部之经,亦不离本题故。谓有人,有法,有体,有用,有因,有果,有喻,有法,摄义无边故也。是谓下。约佛及性、相以结叹也。上约收教,此约收宗,故云广大悉备者矣。
疏故我世尊等者,故字躡前能、所詮而起。我者,疏主自稱。寄居傳云:西域、南海稱我,不是慢詞;設令道汝,亦非輕稱。但欲別其彼、此,故不並神州,將為鄙惡。若其嫌者,改我為今。(上會解意。)寂照則云:我者,尊仰之稱。如言我國家等,即他邦君王非我國主,天魔、外道非我所尊。(後意為優。)言世尊者,目遮那也。此有三釋:若順常途,具上九號,為世所尊,故曰世尊;若順下經,即菩提身具無邊德,為世所尊。或亦可世即三世間,佛為尊故。言十身初滿,正覺始成者,以經中釋初成正覺之相,別有十德。疏主以配十身:一、三業普周,(即鈔所引經是也。此別當菩提身。)二、威勢超勝,三、福德深廣,四、隨意受生,五、相好周圓,六、順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自、他、依、正。若順經義,應云始成正覺,十身初滿。今順文之平、仄,故倒舉也。問:既云始成,何故下經云我見釋迦成道已經不可思議劫?答:舊佛新成,新佛舊成故。況念劫圓融,初、後一際者哉!
钞:该下二段者,即此说主难思,兼下说仪周普。二文之中,前具四身,后有六身,十身具矣。今疏初句约菩提身上总标十身,下二段别释十身,则始成正觉一句别为菩提身之相也,总中有别故。
▲钞:此下当列远则依主中列,近则次二段文中列也。
▲鈔:經云下,妙嚴文也。此即三業普周之文。而言等者,等餘九身經文也。經次文云:譬如虗空具含眾象,於諸境界無所分別;又如虗空普徧一切,於諸國土平等隨入。(上即喻三業也。)身恒徧坐一切道場,菩薩眾中威光赫奕,如日輪出,照明世界。(即威勢身超勝也。)乃至云: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一切諸佛不思議劫所有莊嚴,悉令顯現。(即第十力持身,持自、他、依、正也。)故知等字等如是經,方是十身初滿之相。故鈔斷云是初滿也。問:鈔中何不具引以釋十身初滿之義?答:鈔見後二段之中顯其九身之義,故不必具引重釋也。但引菩提身以釋始成正覺一句也。言別語菩提之身者,以對初句為別故。言以是總故者,出所以也。問:既是十身初滿,何故別說此身?故此答也。謂要成正覺,餘之九身方圓滿故。言始覺下,但終教義。言下當廣釋者,三業普周之文,本文廣釋,今當粗引。疏云:具無盡德,為世所尊。(釋世尊也。)座相現時,(釋爾時也。)身即安處。(經云:其師子座高廣嚴好,摩尼為臺,蓮華為網,清淨妙寶以為其輪,眾色雜華而作瓔珞,乃至廣說莊嚴之事,故安處此座也。)又智處諸法無前後故。(上釋處于此座也。)言於一切法者,示所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者,示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曰正,至極名最,獲得名成。此當相解。若揀別者,一對凡名覺,對小名正,對因名最,對滿名成。二對凡曰覺,對外道曰正,對小曰最,對因曰成。我佛獨具,故云成最正覺。言智入下,一意業也。即二智、三智、四智、無障礙智。二智者,一如量達俗名入三世,二如理達真名悉平等。言三智者,一俗智覺三世,二真智覺平等,三中道智覺三世平等。言四智者,四智通緣三世境故並入三世。言悉皆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故平等,性智自他平等,妙觀察智觀一切法自相共相平等,成所作智普利平等,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其身下,二身業也。以是十身之總故,此其身之言通於三身,十身充滿三世間故,並是圓遍非分遍也。謂一一剎土一一塵等,佛皆圓遍非分遍也。總看亦現,別看亦現。其音下。三語業也。一、順異類音。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海,一言演說盡無餘。二、順所宜。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三、順遍。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又圭峯華嚴綸貫中云:智入三世平等,充滿一切世間,普順十方國土。其身入三世平等,充滿一切世間,普順十方國土。其音入三世平等,充滿一切世間,普順十方國土。經各舉一邊,互影略故。言正覺始成者,則有五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名始成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曰始成正覺。據實,即今古情亡,心無初相,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曰正;見心常住,稱之為覺;始本不二,名之曰成。約頓,則法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此初,即無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言窮慮絕,不壞假名,故云正覺始成也。釋曰:前二成事,次一事同理成,次一唯理,後一皆無礙也。
疏乘愿、行以弥纶者,应先问云:果满十身,由何致耶?故此答也。愿以希求为义,欲、胜解、信三法为体,即四弘誓愿等也。行即六度万行无尽之因行也。言弥纶者,双彰愿、行、果用普周之状。意云:昔愿、行既普周法界,故佛身则徧刹利生也。
钞:即是愿身者,然愿不是身,是愿之身,依士释也。问:乘、因有二,何独以愿立身?答:行由愿立,从其本故,但是愿身。十身之中不立行身者,义亦同此。
▲钞:易与天地准者,彼疏云:准者,准拟。如干徤以法天,坤顺以法地之类也。弥者,弥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也。今则取其包徧之义,可知。
疏混虗空為體性者,因上願、行彌綸,故得佛身同空包遍。下說虗空有四義同於佛身:一、含攝義,二、無分別義,三、普遍義,四、遍入義。出現品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虗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虗空無有分別,亦無戲論。合中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諸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有分別(即第二義)。又云:譬如虗空徧至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徧至一切法、一切國土等(即普徧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等徧入義)。若約法、喻說,即法性身;若唯約法說,即虗空身。如鈔所明。
钞:亦有二义者,初义。钞:亦有二:一、故下经云下,约诸法本空,故云混虗空,即是性空之义也。此性空即法身,疏中虗空即体性也。二、又云下,约喻以明,即虗空之体性也。法身离垢清净,故以虗空为喻也。上即理空,此即事空,俱目法性身也。二者、约外空下,唯约事空为虗空身,亦虗空即体性也。下八地疏钞云:虗空不可见,今世人见者,但见空一显色。成实论及涅槃经说:虗空唯一,不可眼见。世人见者,但见空中光明之色。想心于中知无实物,作虗空解,便谓见空,其实不见。又下经云:知虗空身无量相、周徧相、无形相、无异相、无边相、显现色身相。今混此六相为佛体性也。
疏:富有万德,荡无纤尘者,孟子云:富有天下。系辞云:富有之谓大业。今遮那富有法界无尽之德,可谓大业也。万德据法,纤尘约喻。又万德据总数以彰无尽,纤尘约微细以例麤惑,乃文之巧妙也。
钞:故下经云下,即法界品末一偈,假设四喻以赞佛德也。
▲钞:尘沙、无明等者,谓无明之数广有尘沙,而皆有种子、现行及习气三也。然习有二:一、业习,如阿难、迦叶;二者、烦恼习,如迦留陀夷有贪习,身子有嗔习,周利盘特有痴习,毕陵伽婆蹉有慢习等。今佛位中,三皆断尽故。
▲钞总即二障等者,问:尘沙、无明与二障何别?答:此有二义:一云:尘沙、无明即别,以所障非一,能障亦多,不唯二障故。言二障者,即总束也。其中障菩提者,皆为所知;障涅槃者,皆为烦恼。故云总也。二云:尘沙是总,约大数故,通二障也。所障不同,分二障别。今约初义。
▲鈔:細中之細等者,用起信文勢,釋前種現習氣麤、細之異。起信則約六染以成四句:一、麤中之麤,凡夫境界(謂六染中執相應染,是內凡、三賢所覺境故);二、麤中之細(謂不斷相應染及分別智相應染);三、細中之麤(謂能現、能見二不相應染也),菩薩境界(十地已還,菩薩所知境也);四、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根本業不相應染,唯佛能了故)。今此三種分四句者,種子一義,獨得二句,謂望現行,是麤中之細;望習氣,即細中之麤。餘二各當一句,故云等字,可知。
▲钞:若总配三德等者,问:智断恩与般若等,三德何别?答:智断恩唯果德,般若等通性德也。问:下断德可当法身,今何二句皆福德身耶?答:若三德别配,三身则尔。今约三皆名德,即福德身也。问:既上下诸句皆是别德,应皆是福德身?答:虽皆是德,然约别义配于余身等,但以总句为福德身也。问:万德为总,以含诸德,何要解脱、法身配上下句?答:就文显故。
疏湛智海之澄波,虗含万象者,科云所依定,即海印三昧也。三昧,此云等持,平等持心趣一境故。若言定者,谓心一境性。今云三昧,科云定者,疏主云:然三昧为定,虽非敌对,由平等持心至一境故。义、旨相顺,故略云定。义如钞释。
钞:今初、说经所依三昧等者一段,钞文前后广略。
- 口科分二
- 初懸明疏意
- 初例舉諸教
- 二正明此經
- 初標名指廣
- 後略示相
- 初約喻
- 初遠喻
- 後近喻
- 後約法
- 初現所應根
- 初正釋
- 二引證
- 後現能應象
- 初正釋
- 二引證
- 初現所應根
- 初約喻
- 後正消疏文
- 初懸明疏意
钞:无量义处三昧者,彼经云:尔时世尊四众围绕,供养,恭敬,尊重,赞叹,为诸菩萨说大乘经,名无量义教菩萨法,佛所护念。说此经已,结跏趺坐,入于无量义处三昧,身、心不动等。玄赞云:观无相理定,名无量义处三昧。处谓处所;无量义者,是教所诠众义。因真理故,说真理名处。言依等持王三昧者,彼经云:尔时世尊于狮子座上自敷尼师坛,结跏趺坐,端身正愿,住对面念,入等持王妙三摩地。诸三摩地,皆摄入此三摩地中,是所流故。贞元疏云:大智度论说:一切三昧,皆入此中,故名为王。体即如如,如如本寂。真智契此,故名三昧。言说涅槃等者,彼经第三十卷云:我于双树间入大寂定。大寂定者,名大涅槃。今钞云不动三昧者,依下经出现品云:佛子!如来、应、正等觉示涅槃时,入不动三昧。疏云:究竟灭也。由寂无动,故无所不动耳。则名异义同。问:若尔,何以智论说降魔已,得不动三昧,成无上道,则应说华严经亦依不动三昧?答:已却诸魔,成无上道,孰可动耶?与入涅槃时不动三昧,名同义异;望说华严,时同定别。
▲钞:海印三昧者,海印之三昧。海印即三昧。二释皆通。问:经中诸会入定,但有藏身等定。曾何言入海印,而说此经耶?答:如藏身等定,当会别义。今海印定即一部通义。此应古德义取海印炳现,以为所依。不然,岂得诸会皆一念顿演耶?故指涅槃不动,亦以此经之文义显他经之意。故知义取尔。
▲鈔:賢首品疏廣說之者,彼疏云:今以十義釋之,以表無盡:一、無心能現義,經云:無有功用,無分別故。(此句即賢首品。)二、現無所現義,經云:如光影故。出現品云: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性、欲樂,而無所現故。三、能現與所現非一義。四、非異義,經云:大海能現,能、所異,故非一;水外求像,不可得,故非異。此顯定心與所現法即性之相,能、所宛然;即相之性,物、我無二。五、無去來義,水不上取,物不下就,而能顯現。三昧之心亦爾,現萬法於自心,彼亦不來;羅身雲於法界,未曾暫去。上之五義與鏡喻大同。六、廣大義,經云:於一念頃徧十方,悉能包含,無所拒故。明三昧心周于法界,則眾生色心皆定心中物,用周法界,亦不離此心。七、普現義,經云:一切皆能現故。出現品云:菩提普印諸心行故。此與廣大義異者,此約所現,不揀巨、細;彼約能現,其量普周。又此約所現,無類不現;彼約能現,無行不修。八、頓現義,經云:一念現故,謂無前、後,一念頓成。九、常現義,非如明鏡有現、不現時。十、非現現義,非如明鏡對至方現。經云:現於四天下像故,謂四兵、羅空對而可現。(此揀也。如經云:如淨水中四兵像,各各別異,無交雜等。)四天之像不對而現,故云非現現也。以不對待故,是故常現,該三際也。(釋成橫、竪,九竪、十橫所以異也。)具上十義,故稱海印。諸佛窮究菩薩相似
▲钞:今略示其相者,法、喻交互,亦略具前十义。初远喻中,即前第十兼第九义。问:凡镜水、印物,对至方现。如何海印不对而现耶?答:此即海上有希奇之德也。贤首品经云海有希奇殊特法能为一切平等印众生宝物及川流普悉包含无所拒无尽禅定解脱者为平等印,亦如是等。
▲钞:亦犹下,以香水海,世人不能见,故再举近水以喻之。无来无去,即前第五义;非有非无,即第二义;非一,即第三义;非异,即第四义。
▲钞:如来智海下,约法说。此中具四义:无心,即第一义;顿现,即第八义;一切众生心念根欲下,即六、七二义。虽十义无遗,而不广释,故云略示。又法、喻影略而示,故云略示也。
▲钞:故下经云者,即出现品偈,唯证第七义。
▲钞:非唯下,上句显前有缺,下正显本义。
▲鈔:賢首品云下,然經有六偈,純顯現十法界之化用。具云:或有剎土無有佛。於彼示現成正覺。或有國土不知法。於彼為說妙法藏。無有分別無功用。於一念頃徧十方。如月光影靡不周。無量方便化眾生。於彼十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佛道。轉正法輪入寂滅。乃至舍利廣分布。(此三偈頓現佛化用。)或現聲聞獨覺道。或現成佛普莊嚴。如是開闡三乘教。廣度眾生無量劫。(此一偈現三乘化用。)鈔中二偈:(初偈現餘六類化用,後一偈總結大用所依之定。)意明頓現十法界能應之身,應一切眾生心、念、根、欲故也。
▲钞:能应、所应,皆为万像者,前义即所应,后义即能应。二义同时,方为智海含万像也。
疏皎性空之滿月,頓落百川者,問:新經疏序云:星羅法身,影落心水。鈔:約感、應相對分四句中,今此疏文唯有一、二兩句,缺三、四兩句,謂:一、一星落一川,如一佛應一機;二、一星落百川,如一佛應多機(此二句今疏可說);三、一切星落一川,如多佛應一機;四、一切星落一切川,如多佛應多機(此二句今疏義缺)。今文既缺,豈得稱滿?答:今所以不同彼者,唯取一、多無礙義故。雖有多佛,本唯一無障礙身雲故。兼順彼文,不起樹、王、羅七處之義故。又新、舊影顯,義方足故。
钞:第二、明能应身。
- 一段鈔文口科分二
- 初略消疏文
- 後具釋疏意
- 初喻顯
- 二法合
- 初能依所依異
- 初總法合
- 二引證
- 初月喻身
- 初水喻機
- 後水喻剎
- 後月喻法
- 初月喻身
- 三結顯
- 二能依所依同
- 初總法合
- 二引證
- 初月喻身
- 初水喻機
- 後水喻剎
- 後月喻法
- 初月喻身
- 三結顯
- 初能依所依異
钞:唯性字是法等者,影显前对,亦智字是法,余皆是喻。以智该之,皆含法、喻也。今言以性该之,余文皆含法、喻二意也。含喻,可知。含法者,以法性为所依,有报圆之智月,分百川之应化月影也。无劳异说。
▲钞:若秋空下,喻及法中皆三身,对详可了。
▲钞:譬如下,以月喻身,唯证化身也。喻中四义:一、映众星光;二、随时圆缺;三、澄净水中,影无不现;四、一切见者,皆对目前。法中亦四:一、智圆映二乘众;二、常身随宜,现寿延促;三、净心器中,影无不现;四、见佛之者,皆谓对前。
▲钞:智幢偈云者,双证报、化二身。喻及法中,各初、后一句是报身,中间二句皆化身。言水亦喻刹者,前以百川喻物根,明有善皆见;今亦喻所依刹,显无所不周。
▲钞若准离世间品下,若依前自具十身故下,钞配为化身,则唯证化身。若依融三世间为十身,则此偈证菩萨身及法身之二身也。以经云菩萨净法轮故,或唯证法身是菩萨之法轮,故唯取法轮喻月也。言不为世所杂者,悲不失智,故虽处世而无染。准此,则水亦喻于世间。
▲钞:若以相归性者,喻中如摄月归空,离所依空,无能依月故。言空亦名佛者,即性空真佛也。
▲钞则空色照水等者,以空天之色照现净水,则天之晴空影落净水。言天犹空也者,此中晴天字即疏中空字也。若次第归者,月影化身归本月报身,本月报身归晴空法性。物根及刹土、净水与晴空一际,则唯一法性也。又若唯前义,则似法、报相分;若唯次义,则法、报冥一。今双明二义,不即不离,方为圆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