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悬谈会玄记卷第五
苍山再光寺比丘 普瑞集
疏其为旨也下,此句虽标在初义,贯下二种无碍。言冥真下,方示三大也。问:此三大文有四句,前三句三大互在,第四句止、观双流,何以科中皆云三大耶?答:三大是境,止、观是心。今科但云三大者,举境摄心也,或影略故。问:华严三大应与终教等别,今何约理、事无碍中示三大耶?答:若别示三大之相,相、用二大皆具十玄,正当事、事无碍,虽体大中亦全相、用而常徧。今由明三大互在,事、理相融,故当理、事无碍。然胜德之相、繁兴之用约不碍真体,虽属事、理无碍,而相、用中常含同、别之旨,亦即同中必有别义也。即有其所通,无其所局。
这段文字的核心意思是: 这句话虽然放在开头,但它的含义贯穿下面两种“无碍”的境界。
说到“冥真”以下的部分,才真正展示“三大”的含义。
有人问:关于“三大”的论述有四句话,前三句讲“三大”相互包含,第四句讲“止”和“观”两种修行方法并行。为什么在章节划分里,都只说“三大”呢? 回答是:“三大”指的是修行所观的境界,“止”和“观”是修行者的心念活动。现在章节划分只提“三大”,是通过举出境界来统摄心念,或者说,这是一种省略的表述方式。
有人问:《华严经》讲的“三大”,应该和“终教”等其他教派的说法有区别吧?为什么现在要放在“理、事无碍”这个框架里来解释“三大”呢? 回答是:如果单独展示“三大”各自的形态,那么“相大”和“用大”都具备“十玄”的奥妙,这正好属于“事事无碍”的范畴。即使在“体大”中,也完全包含了“相”和“用”,并且是普遍存在的。 现在因为要阐明“三大”相互含容,事物的现象与本质相互融合,所以把它放在“理、事无碍”的框架里来讲。 然而,那殊胜功德的形态、纷繁兴起的作用,并不妨碍其真实的本质。虽然这属于“理、事无碍”的讨论范围,但在“相”和“用”之中,常常蕴含着“同”与“别”
钞:虽此经中等者,问:经诠四法界,何以但明后二,不说前二事之与理耶?故此答也。言此门即义分齐中意者,彼虽四门,今略叙二,于二义亦略叙之,复与彼文互相影略。彼开十门,多明所观;今三止观,即凡心而见佛心及理、事双修等,多明能观。应以此之能观亦观彼所观,以彼之所观亦对此能观等也。
钞:虽然这部经里提到了等等这些内容。有人问:经文中阐释了四种法界,为什么只说明了后面两种,而不讲前面两种事法界和理法界呢?所以这里来回答。
说“此门”就是指“义分齐”这一部分的意思。那里虽然分了四个门类,现在只简略地叙述其中两种,对于这两种的含义也只是简略叙述,并且和那部分的文字互相补充、彼此参照。
那里开了十个门类,主要说明所观照的对象;现在这里讲三种止观,是就凡夫的心而能见到佛心,以及理事双修等等,主要说明能观照的主体。应该用这里的能观,也去观照那里所说的所观;用那里所说的所观,也对应这里的能观等等。
▲钞:今约能诠等者,问:此下旨趣玄微,即是所诠,何言能诠经中?答:经为能诠,诠三大之义,岂非所诠?问:既是所诠,前往、复等亦是所诠,如何不同?答:前约收归宗、体,此约泛明所诠。如下宗、趣通、局,岂滥义、理分齐?
▲钞:现在从能诠的角度来说,有人问:下面要讲的旨趣深奥微妙,这是所诠的内容,为什么说是能诠的经文中呢?回答:经是能诠,它诠释的是三大之义,这三大之义难道不是所诠吗?又问:既然是所诠,前面讲的往、复等也是所诠,为什么不一样呢?回答:前面是从收归宗、体的角度来说,这里是从广泛说明所诠的角度来说。就像下面要讲的宗、趣的通、局,难道会和义、理的分界相混淆吗?
钞:今明三大所在者,问:前云三大独在法界,此亦明三大所在,云何成异?答:前别明三大相中,不言在处,至最后方结归法界;此别说三大,便明所在,即三大互在,故不同也。
钞:现在要说明三大所在的位置。有人问:前面说三大只在法界中,这里也说明三大的所在,这有什么不同呢?回答:前面分别说明三大各自的特点时,没有说它们在哪里,到最后才总结归入法界;这里分别说明三大时,就直接说明它们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说三大是互相包含的,所以不一样。
▲鈔:為成己宗者,不對於他,故名己宗。此對他以辯,故云遮異釋也。此正是作文之意。以彼刊定立德相、業用各十玄門,德相唯淨,業用通染。故彼敘體,即通於事;敘相,則無相作、相入(不通用也);敘用,方有相入、相作(不通相也)。故疏主破云:使德相無相入、相作,即用之體不成;德相不通,染門交徹之旨。寧就今正遮此也?
▲钞注说:为了确立自家宗派观点,不针对其他宗派,所以叫“己宗”。这里针对其他宗派来辨析,所以说“遮异释也”。这正是作者写这段文字的用意。因为对方设立了德相、业用各有十玄门,德相只讲清净,业用则通染污。所以对方讲体的时候,就涉及事相;讲相的时候,却没有相作、相入(不通用啊);讲用的时候,才有相入、相作(不通相啊)。所以疏主批评说:如果德相没有相入、相作,那么业用的体就不能成立;德相不通染污,就违背了染净法门互相融通的宗旨。现在正是要纠正这个错误。
▲钞:无去无来者,离三世,故名常影,取现在也。以不生为无灭等者,离四相,故名常影,取住、异二相。等字等于余文。彼次文云事包万类理极一如理无事而不融事无理而不彻等。问:准此文,则刊定之体亦通事也。与此冥真体于万化之域正同。何云遮异释耶?答:体虽通事,相、用各别,不许互通。今约相、用,故遮异释。或可彼云:虽有今之所引等下之文,彼意唯以钞中所引能等之文为体,不取所等。故今遮之。
▲钞文说:无去无来,是指脱离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所以叫“常影”,这是取“现在”这一相来说的。以不生为无灭等等,是指脱离生、住、异、灭四相,所以叫“常影”,这是取“住”和“异”这两相。“等”字等于其余的文字。那后面接着的文字说:事理包含万物,理体至极一如,理没有事而不融通的,事没有理而不透彻的等等。
问:根据这段文字,那么刊定记的体也通于事啊。这和这里说的“冥真体于万化之域”正好相同。为什么说是遮止不同的解释呢?
答:体虽然通于事,但相和用各自不同,不允许互相混通。现在是从相和用的角度来说,所以遮止不同的解释。或者也可以说:虽然刊定记有现在所引用的下文等等文字,但它的意思只以钞中所引用的“能等”之文为体,不取“所等”的部分。所以现在遮止它。
▲钞:同、异类下,别显德、相中二门也。钞文超间,读之则显。初即第九微细德。此约同类、异类体别,各能微细容持。一能容多,多是所持,故喻芥瓶。下句即第十因陀罗网德也。虽德、相具十,玄唯举后二,例初、八也。
▲注释:同类和异类以下,分别展示功德和相状中的两种门类。注释文字间有跳跃,读起来就能明白。开头就是第九种微细功德。这是针对同类和异类的本体差别,各自都能细微地容纳和保持。一个能容纳多个,多个是被容纳的,所以用芥子与瓶子来比喻。下一句就是第十种因陀罗网的功德。虽然功德和相状共有十种,玄奘只举了后两种,这是以第九和第十为例,来类推第一和第八种功德。
▲钞:其为用也下,若约刊定业用十玄配者,不分而徧,不去而臻,即第六纯、杂用。不分名纯,而徧即杂。一、多、大、小而互为,即第五相作用。延、促、静、乱而相在,即第三相在用。或通第七隐、显用,以静、乱相在,如东方入正定,西方从定起等。等字等其余文。彼次文云:多劫入于一劫,非卷非舒;微尘纳于世界,无增无减。释曰:上句第四相入用,下句第九微细用。此通举业用六玄,略余四门也。有以钞大、小互为配广、狭门,延、促相在配十世门者,非也。彼不立广、狭,唯取纯、杂;不立十世,以时为所依体、事。故不可以此之十玄配彼之用、大也。思之。问:岂以事理无碍之浅义能遮事事无碍之深义耶?答:不遮相、用二大中各明事事无碍,但遮彼体、相、用三互望,不明无碍。故今遮之,恐令三大一向别故。
它的作用体现在较低层面。如果用《华严经》中"十玄门"的教理来解释的话:
**"不分而遍,不去而臻"**——这就是第六门**纯杂自在**的作用。专注不分散时称为"纯",而能遍及一切就是"杂"。
**"一、多、大、小而互为"**——这就是第五门**相入自在**的作用。
**"延、促、静、乱而相在"**——这就是第三门**相在自在**的作用。
有时也通于第七门**隐显自在**,因为"静"与"乱"相互依存,就像《华严经》中说:从东方进入禅定境界,从西方出定时身体显现等。经文中的"等"字,表示省略了其他类似例子。
那接下来经文说:"经历多劫的时间,可以融入一劫之中,既不是缩得很小,也不是放大拉长;微小的尘埃中,可以容纳整个世界,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解释一下**:前面那句指第四门**相入门**的作用,后面那句指第九门**微细门**的作用。这里是整体提到六种华严境界的作用,还有四种玄门没详细展开。
有人误解,认为"大小相互交融"应该对应"广狭门","时间长短相互依存"应该对应"十世门",这是不对的。因为十玄门理论中,**并没有"广狭门"这个分类**,只取"纯杂门";**也没有"十世门"**,因为时间是作为一切现象所依托的根本主体。所以不能用这些错误的十玄门分类来对照华严境界中六种作用与体性啊。这个问题需要仔细思考。
**有人问**:难道用"事理无碍"这种较浅的道理,就能否定"事事无碍"这种深奥的道理吗?
**回答**:我不是要否定"相大"与"用大"各自都成立"事事无碍"的含义。我是要否定那种"体大、相大、用大"三者互相比较时,却不承认各自各自都成立"事事无碍"的观点。所以现在要纠正这种误解,是担心有人把三大隔离开来,当作各自独立的东西来看。
▲钞:今但明下,上皆标举问答,叙其所遮;此下方是别释疏文。言深玄者,谓前设明十玄等,亦皆名事;若相用平等,总明为理。此二无碍,方为深玄。故前钞云:虽广说事及说于理,而皆无碍故。不尔,但是同教事、理无碍,岂是此经旨趣玄微?
这段文本是在说:现在我专门解释下面的内容,上面都是举出问题和回答,来说明它所否定的东西;下面才是分别解释疏文。所谓“深玄”,就是说前面讲到的“十玄”等概念,也都属于“事”;如果“相”和“用”是平等的,那么整体就属于“理”。“事”和“理”两者能够互相融合、没有矛盾,这才叫做“深玄”。所以前面的钞文说:虽然广泛地谈论“事”和“理”,但因为它们相互之间没有障碍,所以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是“同教”中“事”和“理”的融合没有障碍,这难道就是这部经的真正意义和奥妙之处吗?
▲钞:万化乃事法之总名者。如十对体事,皆名为事。皆归真性,而为体大。其体大还在万化事中。
万化是万事万物和一切法则的总称。就像十对具体事物,都叫做事物。它们全部回归到真实本性,成为众生本性的庞大基础。而这个庞大的基础,实际上仍然存在于所有万事万物之中。
鈔:原夫下,一句總標;蕭然下,別釋。言蕭然空寂,即離言;湛爾冲玄,即離相。玄之又玄下,無相不礙相,表者外也;寂之又寂下,無言不礙言,非象表也。下相即無相,在言裏也;下言即離言。言五目者,纂要疏云:一、肉眼,肉團中有清淨色,見障內色,名為肉眼。(依肉之眼,名為肉眼。)二、天眼者,於肉眼邊引淨天眼,見障外色。(依大般若,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內;佛淨天眼能見諸天所有細色,除見天外,見人事等,名肉眼也。)三、慧眼者,以根本智照真理故。四、法眼者,從後得智,說法度人故。五、佛眼者,前四在佛,總名佛眼;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言四辯者,圭峯云:一、法無礙辯,謂諸法自體;二、義無礙辯,謂法上之義;三、詞無礙辯,謂得彼方言,依彼詞句,為他說故;四、樂說無礙辯,於上三種智,隨他所喜,種種義語,樂說無盡。故初心習學,九地漸成,佛能究竟。
这段内容大致是在讲,**“要想领悟真正的空性,就得远离语言文字和外在形象”** 这种道理,然后详细解释了五种眼睛(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和四种辩才(法无碍辩、义无碍辩、词无碍辩、乐说无碍辩)是怎么回事。这些是佛教里很深的概念,为了方便你理解,我直接用大白话把它翻译出来。*** 【白话翻译】 开头那个“原夫”下面,是一句总的总结。从“萧然”往下的部分,是分开解释。“萧然空寂”这四个字,意思就是远离语言文字。“湛尔冲玄”四个字,意思就是远离外在事物的样子。“玄之又玄”往下解释:不执着于外在相,并不会妨碍你随缘显现各种相。这里的“表”就是指外在的相。“寂之又寂”往下解释:真正的沉默并不会妨碍你开口说话。它不是用某种形象或说法来表现的。下面的“相即无相”,是说外在的相其实就是空相,这个道理藏在话语里。下面的“言即离言”,是说真正的语言其实超越字面意思。说到“五目”,根据《纂要疏》的解释:第一,**肉眼**。我们眼睛里那个肉球里有一种清净的色物,能看到眼前障碍物以内的东西,这就叫肉眼。意思就是长在肉体上的眼睛。第二,**天眼**。在肉眼的基础上,引导出清净的天眼,能看见障碍物以外的东西。像《大般若经》里说,佛的肉眼能看人间的无数世界,不止是眼前的障碍物;佛的清净天眼能看见天人所有微细的东西,还能看到人间的事,所以也叫肉眼。第三,**慧眼**。是用根本智慧去照见真理。第四,**法眼**。是在得到根本智慧后,用后得智来给众生说法、度化他们。第五,**佛眼**。前面四种眼睛,在佛身上统统都叫佛眼;另外,能看到成佛后的本性圆满到极点,也叫佛眼。说到“四辩”,圭峯大师的解释是:第一,**法无碍辩**。对一切事物的本质了然于心,能随便说清楚。第二,**义无碍辩**。明白事物本质背后的宗旨和道理。第三,**词无碍辩**。懂得各个地方的方言,能用当地的话语和句子为别人说法。第四,**乐说无碍辩**。在拥有上面三种智慧的基础上,顺着听众喜欢听的,不停地说各种有道理的句子,还不嫌烦。所以说,刚开始修学佛法的人,要慢慢练到第九地菩萨时才能一步步成就这些能力,只有佛才能做到最圆满的地步。
▲钞:今疏下,问:若唯非异,无碍义成;若言非一,理、事各别。何名无碍?答:若唯非异,无可融通;若唯非一,不成无碍。今由二义同时,故成无碍义也。
如果只是强调“并非不同的东西”,那无障碍就能成立;如果只说“并非同一个东西”,那理和事就是分开的。怎么能叫无障碍呢?回答:如果光是说“不是不同的东西”,那就没什么可以融会贯通的地方;如果光说“不是同一个东西”,那也形成不了无障碍。正因为这两个方面同时存在,才让无障碍的道理得以成立。
钞:明相不碍体也者,亦相大与真体具,非一非异故也。
(这段文字来自佛教经典,其中"鈔"指唐代宗密大师的《圆觉经略疏之钞》。"明相不礙體也者"说的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相大与真体具"指这两个方面本来就是一体的。"非一非异"是说它们既不是一个东西,也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
现象界的种种相,并不会妨碍本质的显现。因为现象的广大和真实的本体,本来就是融为一体的——它们既不完全相同,又不是完全两样。
▲钞明用不离于体下,亦具非一非异义故。问:三大互在,何不说相、用互在之义耶?答:理、实三大互在,合明相、用互在之义。以体、用互在及体、相互在,义顺理、事无碍,故此明之。若相、用无碍,义通事、事,故略不显也。
这个说明,主要是为了阐明“本体”不会离开“表现”和“作用”而独立存在,同时也包含“既不是绝对同一,也不是绝对分离”的道理。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三大法门(体、相、用)是互相包含、彼此共存的,那为什么只说“体”和“用”、“体”和“相”互相包含,却不提“相”和“用”互相包含呢?
回答是:从道理上讲,三大法门确实是彼此包含的。把“相”和“用”互相包含的道理合在一起说,也说得通。
但因为“体”和“用”互相包含,以及“体”和“相”互相包含,这个道理正好体现了“理和事互相无障碍”的境界,所以着重讲这个方面。
至于“相”和“用”互相无障碍,那是属于“事和事互相无障碍”的道理范围,因为那个比较复杂深奥,所以这里就先不提了。
▲钞:上体、相、用三大下,结前生后也。
上面讲的是“体、相、用”这三大内容,总结前面的,引出后面的。
钞智周鉴而常静下一节,钞文口科分二:
这里要讲到:"从智慧的角度来看,虽然它像镜子一样能照见一切,但它始终是安静不动的。"接下来的经文段落分为两个部分:
- 初標義指文
- 二分門別釋
- 初直約止觀釋
- 初於當句直配止觀無礙
- 初直配止觀
- 後亦配權實
- 二通對三句明鏡智無礙
- 三別對三句明鏡智無礙
- 初於當句直配止觀無礙
- 二別約三大釋
- 初三觀周鑒
- 二三止常靜
- 三止觀歸心
- 初直約止觀釋
钞:能证能观者,证唯亲证,观通比解,上境例知。上即标义,系词亦云智周乎万物故。
钞本说:能证明和能观察的,真正证明要靠亲自体会,观察可以通过比较理解,上面的例子也是这样。上面说的就是标明含义,系词也说是智慧周遍万物所以是这样。
▲钞:止、观无碍者,即行者通达无碍智也。言事、理遍观者,无幽不烛故。以相别异义,故名事;忘心体合,故名理。言惑、相皆寂者,触境无念,理、事等障,皆止、寂也。二义混然,名止、观无碍,亦理、事无碍也。
止观没有障碍,指的是修行人彻悟了没有阻碍的智慧。所谓事和理都能观照清楚,是说没有什么是照不亮的。有不同形状和区别的事物,叫做“事”;忘了自己的心念而和本体融为一起,叫做“理”。烦恼和形象全都平静下来,是因为一遇到外境就没有杂念,理和事方面的障碍也都停止了,平静了。这两方面混然一体,叫做“止观无碍”,也就是理、事不相碍。
▲钞:亦权、实无碍者,权即俗智,实即真智,二智俱融,故名权、实无碍。
权宜和真实互不冲突:权宜就是世俗的智慧,真实就是真正的智慧,这两种智慧融合在一起,所以叫做权实无碍。
▲钞:若对上三句下,妙严品疏钞云:境即真、俗不二,智即权、实双行。若融境、智,方为一味。问:前三句明三大无碍,今何但言体、用无碍耶?答:开即三大,合为体、用,如大、方、广即是三大。若合之,则大、方是体,广即是用。今对止、观,故合为二也。
▲鈔:若別對下,三體皆理,三用皆事,亦理、事無礙也。問:觀云能觀,可也。止字何名能觀智耶?答:止、觀雖殊,皆名觀智。故起信云: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此云止也),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此云觀也),觀義故。故知止、觀皆觀義也。今此真理寂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也。三大皆然。
▲钞若作三观下,先单以智别鉴前三大,此唯释其智字。言空观等者,智论中分别色等假观、性空寂灭空观,此二不二难思中道观也。今别对三大,以相为中者,以居体、用之中,融摄体、用故。言三谛齐观者,释其周鉴二字。
▲钞:对此三观下,言体真等者,体真,理与理冥故,即理止也。方便随缘止者,方便涉有,随一一缘,无取故止,即事止也。离二边分别止者,即无念而止,妄不取有、无等二相也。
▲钞:三止、三观下,即一而三,智体随智相、用故;即三而一,智相、用即智体。双照一、三,智体、相、用显然;双遮一、三,互夺相尽。智体同智相、用,故非一;智相、用同智体,故非三。三止既尔,三观亦然,混融无碍,为一心观故。
钞:真妄交彻一段,钞文依指玄记,易处麤科,难处细科,分二:
- 初汎科兩段疏
- 後正釋當段文
- 初略消兩句疏
- 初釋初句疏
- 初釋真妄
- 後釋交徹
- 後釋後句疏
- 初約實互即
- 後依文徧即
- 初不壞相
- 後約有益
- 初釋初句疏
- 後廣釋前句疏
- 初廣陳
- 初義標
- 初總彰四義為交徹之所由
- 後別開六句分交徹之行由
- 後逆釋
- 初釋六句交徹
- 初總徵
- 後別釋
- 初示六句
- 初二門出體
- 初標
- 後釋
- 初三性門
- 後二諦門
- 後依門配句
- 初依三性門
- 初唯識
- 後涅槃
- 後依二諦門
- 初二諦
- 二隨俗
- 三通二
- 四觸物
- 初依三性門
- 初二門出體
- 後辨交徹
- 初直約他無
- 後依此方得
- 初標
- 後釋
- 初依前三性門
- 初對唯識
- 後對涅槃
- 初正涅槃
- 後與引例
- 初中觀
- 後此經
- 後依前二諦門
- 初二諦
- 初正依彼論略說
- 後廣引他教釋成
- 初引
- 後釋
- 初此句
- 後例餘
- 二隨俗
- 三通二
- 四觸物
- 初二諦
- 初依前三性門
- 初示六句
- 後釋四義所由
- 初釋六句交徹
- 初義標
- 四後總結
- 初廣陳
- 初略消兩句疏
钞:真谓理也等者,真、妄二法作三对释:理之与惑,能、所障对;生之与佛,能、所化对。此言众生,等觉已下,皆名众生。以第八识为趣生体,此位之中犹未转成圆镜智故。问:何以生、佛为真、妄耶?答:肇公无名论云:真由离起,故佛名真;妄由着生,故生名妄。楞严亦云:由妄有生,因生有灭,生灭名妄,灭妄名真,生死、涅槃流转还灭对。已上三对,皆悉交彻,但是义分齐理、事无碍门中别义。
▲钞:真该妄末者,上三对真皆为源,妄皆为末。言如波与湿下,喻显波喻妄,湿喻真,交彻可知。
▲钞今云尔者下,问:既合云凡、圣互收,今何不尔?故此答也。以不坏相及有益二所以故。言不坏相者,约修证义说,不坏圣相故。若坏圣相,修行之人何所希望耶?有益者,于生、有益二义,各从一边说也。问:前释真、妄以为佛生,今此何云凡、圣?答:欲显真、妄通生,佛与凡、圣有互宽、狭故。前言生、佛,即真狭妄宽,等觉已下,皆为生故;今言凡、圣,即妄狭真宽,三乘见道,皆为圣故。问:三乘见道已上,何得名真?答:俱见理故。前对既已理为真,见理圣人岂不即真?或可圣谓至圣,唯目佛也。凡虽总举地前,意显难思,亦不遮等觉已下为众生也。谓地前之妄尚得即真,等觉下岂不即耶?二释皆通。问:若依前释,何云圣无烦恼?答:唯无分别,故不同凡。
▲钞:于凡有益者,令不自欺故,亦于他无慢故。言令人妄解者,谓却沉沦故,还迷妄故。问:即凡见佛,岂不叨滥?圣流亦误敬于麤人。若即佛是凡,方知德用自在,进退无滞。此责既齐,如何遣通?答:为遮于妄解,方便化根。今又作斯谬执,岂为正解耶?已上略消二句疏竟。然上但说生、佛一对交彻义,其理、惑一对,生死、涅槃一对,准上说之。
▲钞然其真、妄下,上虽略释其真、妄交彻一句,义犹未尽,故有然字。然者,不尽之词。先彰交彻所以,有六故字。有云:二、三合故,有五所以。有云:理实五、六,亦合但四,所以四者为正。今立云:一、不离一心故,二、真、妄相依故,三、无有二体故,四、真、妄相收故。以此四因,故得交彻也。
鈔:然或說下,明交徹之行相,有其六句:一、妄空真有,二、妄有真空,三、真、妄俱空,四、真、妄俱有,五、真、妄俱非空、有,六、真、妄俱通空、有。(五雙非,六雙是。)三對皆先空後有者,順性宗故。
▲钞:一、约三性下,总束真、妄法体为三性,即前三对真、妄。理及涅槃唯是圆,成佛通依圆,生死及惑皆通于依计,或惑唯遍计,具二执故。
▲钞:二谛多门下,文中广说。八谛区分四重,二谛各各不同。今具约理、事以配二谛也。言设净分下,问:前三性中,依他净分同真,染分为妄。今若俗谛为妄者,无漏五蕴净分依他之事亦妄耶?故此答也。言妄未尽者,有三意:一云:如楞严经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今净对染以立,对待未忘,故云未尽。二云:虽体是无漏,由假缘成,岂有实耶?三云:净分依他,依相教有实五蕴有为之法。今以不即无,妄未尽故。
▲鈔:如唯識下,依門別配。前空、有六句,而不次第,但隨義故。今唯識中依三性以明二句:一、遍計對圓成說第一句(妄空真有),二、以染分依他對圓成及淨分說第四句(真、妄俱是有)。此約相教。
▲鈔:若涅槃下,此約性宗,故不同唯識染分為有。故云:染分為空,是生死法故;淨分依他,是涅槃果德。故與圓成皆有。亦即初句。(前唯識約遍計對圓成為初句,今取唯識第四句義成初句也。對思,可了。)問:若以染分為妄,淨分為真,論交徹者,豈非事事無礙?答:豈前不云淨分同真耶?亦即事理無礙也。已上三性中配初、四二句訖。
▲钞:若依三论下,即中百门三论也。此空宗义,下四皆是也。虽彼宗大分明空,亦含性义。故疏主云:以三论宗,四谛品前,以空遣有;四谛品后,以空立有。乃至三观齐驱,三谛无碍。岂独空耶?有云:学龙猛宗,堕恶趣空。斯言可怖!约俗虽有,就真唯空。谓世谛妄有真谛,真空即第二句妄有真空。此则二谛别论。故影公中论序云:俗谛,故有;真谛,故无。
▲钞:若约随俗说下,假说妄世俗、真胜义。如是二谛,则第三句真、妄俱空。如长、短相形,但随俗假说二谛也。问:前云世谛故有,何故随俗名为空耶?答:以不但为有。既曰随俗,故知俱空。问:何故不随真说二谛耶?答:若随真说二谛者,此理不应。何者?若真上说二谛,真、妄俱空者,俗可言空,真不可言空故;若俱有者,真可言有,俗不可言有故。若言妄空、真有者,滥此后真、妄俱通二谛空、有义故。若言妄有、真空者,唯真之上,云何妄有?故不随真说二谛也。
▲鈔:若約真、妄俱通二諦者,第六句(雙是)。然此有二釋:一云:真、妄俱真諦時,俱是空;真、妄俱俗諦時,俱是有。二云:真、俗二法皆通於真、妄,俱空,俱有。蓋其諸法,准一乘章,皆有空、有二義。用者,臨時或單或雙,俱存俱泯,隨取皆得。如三性法:遍計情有,理空;依他相有,性空;圓成性有,相空。餘皆准此。故真、俗二諦皆通空、有二義。二釋皆通。
▲鈔:若約觸物皆中者,已上約二諦俱存中道,此約二諦俱泯中道。既離空、有二邊,故真、妄皆非空非有第五句也。(雙非)問:前總束中但明二諦,今配句中何說三諦耶?答:中道無別法體,但依二諦說之,亦不相違。
▲钞约宗以明下,拣余宗。然有二义:一、唯拣唯识等字,内等不拣涅槃。三、论以望华严,虽大同小异,亦得交彻,故不拣也。一云:三皆拣之。约不俱德,拣亦无失等字,外等唯识不彻,可知。涅槃不交彻者,空是生死,不空涅槃,二义对论,故为不交彻也。三、论虽谈中道,今此别约,双非空、有,无可交彻,故皆拣之。问:彼既不明交彻,何以引其文成前六句耶?答:用唯识等文成华严义,妙之至矣!以引彼根,令入圆法故。
▲钞:今就华严下,总收前法,皆得交彻也。以具一心下,总出所以也。
钞:如约遍计下,以三性各有二义,故圆成、不变、随缘。依他,相有性无;徧计,情有理无。今先约徧计二义,故得交彻,不同唯识唯是空也。此下但随义明,不拘次第。此即于第二句妄有、真空交彻义也。若依前第一句妄空、真有明交彻者,合云遍计妄空,即圆成真有,妄彻真也;圆成真有,即徧计妄空,真彻妄也。
▲钞:若染分下,此亦于上第二句妄有真空明交彻也。而前约遍计,此约依他,二义不同。若依第四句真、妄俱有明交彻者,应云:染分依他妄有即圆成真有,妄彻真也;圆成真有即染分依他妄有,真彻妄也。然上三性中唯约徧计及染分依他说。其圆成二义、净分二义,思之,可了。
▲钞若约生死下,即前涅槃中义。今亦交彻,亦依初句妄空、真有明交彻也。钞故中论下,引证,即涅槃品文。本文云:涅槃与世界无有少差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差别涅槃之实际与世间实际如是之二际无毫厘差别。今义引耳。问:前拣中论,不得交彻;今证交彻,何引中论?答:前是中论一分俱非义,此是二分无碍义,故引之也。长毛曰毫,十毫曰厘。问:涅槃与实际何异?答:涅槃依还灭门而立,实际不属诠门,故以实际融之,即兼显真、妄二法同依一心之所以也。
钞:此经下,亦证前生死、涅槃二交彻也,即须弥偈赞品文。疏:钞云: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损害自、他,故名为诤。此有漏法,诤随增故,名为有诤,有彼诤故。故生死者,有漏为体;无彼烦恼,故称涅槃。但因烦恼有、无,假立其名,何有真、实?二互相即,举一全收,故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若对前六句者,有二师义:若寂照云:此及中论皆正证前涅槃第一句妄空、真有交彻义也。言亦俱空、俱有者,若四句同时,亦可兼证第六双是句;若前二句明俱有,后二句明俱空,不得一时即证三、四二句交彻义也。若指玄及会解,正证第三、第四二句交彻义也。以初二句为俱有,后二句为俱空,二释随取。若以此唯证前涅槃之义,前解为正涅槃,前正释中唯第一句,故唯要前二句经文为证也。钞家以文便兼引四句,故有亦言:亦者,兼也。岂可以为正证耶?指玄释云:亦者,不定之义,不唯依于涅槃第一句摄;更约此经,亦在第三、第四句摄。今详指玄。既云不唯及与亦在者,寂照以释初句为正,三、四为兼,有何过耶?指玄又云:如解唯识,不必句同。今详唯识,约其本义,随其前后,其理无差。今约引证。若句不同,何所证耶?智者详之。
钞:以妄为俗谛下,第二句、妄有真空,明交彻也。
▲鈔:故影公下,即曇影法師,乃什公弟子,即八哲之一數。此即所作中論序也。言乃至者,次文云:不滯於無,則斷見絕息;不存於有,則常見氷消。俱、不俱等,何由而有?諸邊都寂,故云皆離。(今云寂此諸邊,故名中道。)鈔:主釋曰:此當俗有真空義也。意云:然統收其要妙所歸,則融會通達於二諦。以真諦故無,有真空也;俗諦故無,無妄有也。真雖空而妄有,故不滯空;斷見絕息,則真徹妄也。妄雖有而真空,故不著有;常見氷消,則妄徹真也。問:此妄有真空與前情有理無名妄有真空并前緣生無性妄有真空何別?答:初約遍計,次約依他。此約二諦,故不相濫。
▲钞:余可思准者,有多意:一云:此文亦可具于余句,如寂此诸边,即第五俱非句,故云思准。或可思准乃至之文,如前已引。或可此文准后钞主释之,有四类、四对等义,今但证其妄有真空。余释可准,思之。具如会解中引。
钞:若约随俗下,第三句,真、妄俱空,交彻义也。由无定实,故得交彻。
▲钞:真、妄皆真下,有二师义。若寂、照,唯明第三句真、妄俱空交彻义也,即属三论第二义中之别义。前约二谛随俗,此约随真,故是第三句。若指玄,即前三论中第三义。然不全牒前文。言真、妄通真者,影取通、俗故。言一味者,是双照空、有为一味故,即明第六真、妄亦空亦有之句也。后解为正。依前解者,文有漏落故。
钞:若约触物皆中下,即第五句真、妄俱非,空、有交彻义也。以俱非二边,双泯中道,故交彻。
▲钞若逐假名字下,谓若但随逐生死、涅槃假名字,执取、坚着此二法者。次经云:此人不如实不知圣妙道。言颠倒下,须弥偈赞。钞云:谓佛已成道,功德难量。我心妄惑,则名为劣。虽无叨滥,不了真源。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为颠倒耳。
▲钞:此亦法性宗下,拣法相宗。虽摄一切法归如,仍非即如。此法性宗,一切法即如,岂妄外有真耶?则该下,释上也。或可上约反成,今约正显,皆法性宗,故置亦言也。
▲钞:则该妄之真下,上句真即妄而不碍真,下句妄即真而不碍妄也。
疏事、理双修,依本智而求佛智者,上句标,下句释。依本智即修理,求佛智即修事。本智即佛境界知,经云:非识所能识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净开示诸群生。佛智即佛境界智,经云:诸佛智自在三世无所碍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虗空。亦名权、实二智,亦根本、后得二智,亦理、量二智,始、本二觉也。
钞:上来交彻下,有二意:初、蹑上显文意,以前云即凡心而见佛心,恐人误执我心既即佛心,不必修行也。故此举双修之行。
▲钞:亦由下,第二、直显文意。谓学南宗失意者,习三论不得意者,谓依本智性,即身是佛,何用修于万行?六祖既言镜本自明,不拂不莹,岂为不了?但恃天真,不须用力。溺斯见者,近代尤多。斯则懒不修断,一切法门犹未通达,即守默之痴禅。学北宗失意者,或义学不通之者,及不参问善友,不听经、论,但以善心修行者,执教法中说修行方便,要须起于事行,自心之外别求如来,依他胜缘以成自己功德,乃寻文之狂慧。故云并为偏执。
▲钞:无漏智性本自具足者,起信云: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
▲钞:无所求中吾故求,即大方等陀罗尼经中佛为雷音说华聚菩萨往昔因缘云:昔有菩萨,名曰上首,入城乞食。时有比丘,名曰恒伽,问乞士曰:汝从何来?答曰:我从真实中来。又问:何谓真实?答曰:寂灭相,故名真实。问:寂灭相中有所求耶?无所求耶?答曰:无所求。又问:既无所求,何用求耶?答曰:无所求中,吾故求之。乃至又问:菩萨于何处求?答:于六波罗蜜中求。恒伽闻已,卖身供养。此则求、无所求,分别俱亡。虽终日求,而无所求也。言心镜下,责前禅宗不拂不莹之义也。又理不碍事下,双结成二修也。
疏理随事变下,圭山释云:两对皆上句明所以,下句正明事事无碍。虽一、多缘起,似滥所以,然唯约无碍宗说。问:何故钞中皆判为所以耶?答:以上二句该下二句,皆性、理融通因也。
钞:亦分为二者,有二意:一、望上理、事无碍,亦分二故;二者、望下义分齐中周徧含容,亦分二故。
▲钞:所以事事下,总征所以。以理融事故一句,总答也。是当门因言。初句下,正释二义。初义为异门因。一即是理,多即是事。缘起,可知。若事下,反显。今由下,顺明。言下句下,明当门因言。理既融通下,谓此事与彼事中理非一非异,故融一切事亦非一非异也。言余至下,明者,义、理分齐,具明十因故。
疏故得十身下,科云相即,疏云相作者,欲会刊定记主相即、相作二种玄门,无别异义,归此一门,故科及疏互言即作也。
钞:古今名异者,古即至相有此名也。今即贤首改为广狭至下自会。
▲钞即第八地等者,疏:钞释云:由第一义智不分别自身、他身,故住平等理。离分别言,非唯照同一性,亦乃能、所照亡。此菩萨知下,世俗智也。所知十身皆是毗卢遮那正觉之体,三界、五趣、无尽刹土能招身、土、业及烦恼。今虽言报,唯取能招四向、四果、自悟、缘生、三贤、十地、妙觉果、人世、出世智、一切教、理、行、果、理空、事空,如次是十身之体。十地论摄为三:初三染分,次六净分,后一不二分。然国土身合通于净,且从一类以判为染;次六总以三乘为净分。于中,前四是人、佛、菩萨,但因、果之异;次一是能证智;后一是所证理。问:内十身中理、智与此理、智何别?答:宽、狭异故。谓外十身中理、智二法通于五教、三乘差别之智及教、理、行、果一切诸法之理,故宽;内十身中理、智唯当乘所具法性之理、无碍之智,故狭也。问:既是遮那十身,岂可为八地菩萨俗智境耶?答:为对上之第一义真智真境,且名为俗。若直说遮那之身,真俗岂局耶?盖顺义无方故。问:唯识云:虗空但依识假施设有,未曾闻说虗空名,随分别有虗空相等。楞严亦云: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虗空悉皆消殒。何用虗妄无体之义为佛身耶?答:圆教明此事体性难思,故得为佛身也。言知诸众生下,先明相作所由,由随机故。或是相作之意,意欲摄生故。言能以下,别显相作,略为四番。问:法身中理,法智身、虗空身,此三皆无形质,云何言作?答:若约自智证,于法自然应现,令于虗空忽见自身,即是作义。若约机明,菩萨令众生契合理智,混同虗空,便是作义。依止义边,得名为身。问:作众生时,亦如染众生,有苦恼否?答:如世游戏,无损动故。今文虽举四番,理应具十,成一百身,言自身即菩萨身故。若自身唯八地菩萨,望诸菩萨别,则有一百一十身也。
▲钞:不坏相者,约行布也。相作二字,即约圆融。二义无碍,方立玄门。
▲钞:其犹下,即净名经。以小例大,明不坏义,非证相入。七十七经所证亦然。言住处者,是弥勒菩萨住处也。
▲钞:是菩萨游戏者,离世间疏云:如世游戏,无损动故。言于涅槃下,问:上证理、事无碍,今何证事、事无碍耶?答:约差别义,何非事、事无碍?
▲钞:六、位等者,具如后彰地位中说也。
○钞:虽有即、入,意取广、狭者,即、入是因,广、狭是宗,以因显宗故。此中大身、大刹,入尘、入毛,即异体广、狭。晋经下,即同体广、狭。言至大有小相,即法无定性因也。
疏炳然齐现已下,八、玄皆约喻明。今喻芥缾法中,如经云:于一微细毛孔中不可说刹次第入毛孔能受彼诸刹诸刹不能徧毛孔。毛若琉璃缾,刹若芥子。法喻,可知。
钞:一、能含多下。设所含中却取一法为能含,亦是一、能含多,故曰相容。
▲鈔此即如來下,辯喻所出。由此喻古來未有,賢首只有束箭喻,故今示所出也。經云:爾時世尊在三昧中放眉間光,名大顯發所有一切功用。未證十地諸菩薩等遇斯光已,悉見空中諸毛端處及微塵中無量佛剎,如琉璃缾盛芥子,觀者悉見。(意取歷歷區分,不錯亂之狀也。)一本云:白芥子者,即大方廣佛華嚴經佛不思議境界分云盛白芥子。餘文全同。言琉璃者,一切經音義云:具云吠琉璃耶,此云不遠山。謂西域有山,去波羅柰城不遠,此寶出彼,故以名之。義淨三藏翻云綠色寶,又云青色。
▲钞:亦是缘起实德者,拣业用也。理实此门亦通业用,今拣人、天之业用故。言非人、天所作者,瑜伽五十四说:色、无色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皆定通力,随心所作。今正拣此也。但似而非真,曾不说言真如具无尽德等。
▲钞:如八相下,经名微细,故立此微细门,即离世间品文。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甚微细趣。何等为十?所谓:在母胎中自在示现初发菩提心,乃至灌顶地;在母胎中住兜率天;在母胎中示现初生;在母胎中示现童子地;在母胎中示现处王宫;在母胎中示现出家;在母胎中示现苦行;在母胎中示现诣道场,成等正觉;在母胎中示现转法轮;在母胎中示现般涅槃;在母胎中示现大微细,谓一切菩萨行、一切如来自在神力无量差别门。释曰:在母胎中一相,八相皆具,万德斯圆。如一相既尔,相、相皆然也。然亦通德、相、业、用。今引此,但证德、相尔。言能含微细者,如一毛、一尘、一相等。难知微细者,微尘不大,刹不小等,而能容故。
▲钞:随一法摄无尽法者,当门具也。即教、义等十对体事,无法不收故。及下九门者,以列次,则此门在初。故下九门,能具门、所具法,皆此门中具也。以此下,出总具所以。若唯具当门,义不成总故。
▲钞:潮不过限者,五十二经说:四天下有二万五千河,流入海中。又有八十亿诸龙王宫,各有其水,流入大海。涌出有时,故潮不失时。又准五十一经:海有四大宝,能消众水。故海水无有增减:一名、日藏,二名、离润,三名、火𦦨光,四名、尽无余。若无四宝,从四天下乃至有顶,其中所有,皆悉漂没。准婆沙论说:阿鼻地狱火气,能吞消海水。及儒教说沃焦石者,皆非尽理也。
▲钞:涅槃经者,即高贵德王菩萨品十功德中第六功德也。彼喻修金刚三昧已,修一切三昧。今借喻此,可知。
疏:等虗空之千光者,圆觉云:如百千灯,光照一室,其光圆满,无坏无杂。即喻所出也。
钞:互为缘起者,缘起相由门意。一切法上有有力能成义边为缘,无力所成义边为起,名力、用交彻也。故得下,正明相入,方是玄门。言是曰相容者,与微细相容不同。上唯一容多,此一、多互容也。
▲钞:亦可喻相即者,以前相即亦有相入义,但取相即为门。今此喻中亦含相即,但取相入为门也。
这也说明了“相即”的道理。因为在前面所说的“相即”中,其实也包含了“相入”的意思,不过那时主要是在讲“相即”。现在这个比喻里,同样也包含了“相即”的道理,但这里主要是拿“相入”来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