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本
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
自下第二重显所依因缘体相。于中有二。初略明缘起甚深。后所谓心性下。广显缘起差别之义。初中二。先标叹甚深。后何以下释深所以。
接下来是第二大部分,进一步阐明所依据的因缘本体与相状。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层:首先是简要说明缘起法门的甚深奥妙,其次从“所谓心性”开始,广泛显示缘起法门种种差别的含义。第一层中又分为两步:先标示并赞叹其甚深,然后从“何以故”开始解释之所以甚深的缘由。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 初中言无明熏习所起识者。牒上所说依根本无明起彼静心成业等识也○下正叹甚深。于中初凡小非分。次菩萨分知。后唯佛穷了。
**白话翻译:**
所谓“依无明熏习所起识”,是指前面所说的:依靠根本无明,熏动原本寂静的心,从而形成业识等种种心识。
接下来赞叹这一道理的甚深。其中,首先说明凡夫、小乘之人无法测知;其次说明菩萨能部分了知;最后指出唯有佛陀才能彻底穷尽明了。
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 以彼二乘但觉四住不了无明故。此无明所起之识非其境也。
这不是凡夫能够理解的,也不是声闻、缘觉二乘的智慧所能彻底明了的。因为二乘圣者,他们只觉悟了“四住地”的烦恼,却未能通达根本的“无明”。所以,由这根本无明所生起的微细心识活动,并非他们智慧所能观察的境界。
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菩萨从初正信等者。十信之初创发心时。即观本识自性缘起因果之体。得成正信。故摄论中约彼本识说云。菩萨初起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此之谓也。三贤位中意言比观。故云观察。地上证之未穷。故云少分。以其但觉住相不觉生相故。如来四相俱了故。得穷源也○何以故下释深所以。
说的是,菩萨从最初真正发心修行开始,通过观察领悟,即使证得了法身,也只能知道一点点。一直到菩萨修行的最高阶段,还是不能完全明白。只有佛才能彻底了知。
“菩萨从初正信等者”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十信位的初级阶段,刚刚发起菩提心的时候,就开始观察阿赖耶识的本性、缘起以及因果的根本体性。由此建立起真正的信心。所以《摄大乘论》中依据阿赖耶识说道:“菩萨初发心时,应当首先观察一切事物真实的因缘。”指的就是这个。
在十住、十行、十回向这三贤位中,是通过意识思维、比量推理来观察,所以叫做“观察”。到了初地以上,虽然亲证了,但还未穷尽,所以说是“少分”。因为菩萨只觉悟了“住”的相状,还未觉悟“生”的相状。而如来对生、住、异、灭四相都完全了悟,所以
何以故 先责意云。缘起妙理贯通凡圣。何故说见唯在果人○答中三。初即净常染。二虽有染心下即染常净。三是故下结成难测。故唯佛知。前中三句。
为什么呢?先要追问这个问题的用意:缘起的微妙道理贯通凡夫与圣者,为什么说这种见解只属于证果的圣人呢?回答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清净中恒常含藏染污,第二是“虽有染心”以下是染污中恒常含藏清净,第三是“是故”以下总结说明这种境界难以测度,所以只有佛陀能究竟了知。第一部分又分三句。
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 初缘起体即因也。次发缘起之由即缘也。后显缘起之相。即不染而染也。
这颗心从最初以来,本性就是清净的,却因为无明的存在,被无明所染污,从而有了染污的心。首先,缘起的本体就是因。其次,缘起产生的缘由就是缘。最后,显现出缘起的相状,也就是(本性)不染污却显现出染污的样子。
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唯佛能知虽有下释缘起甚深义。即染而不染也。胜鬘经云。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彼心为烦恼所染。亦难了知。乃至结云唯佛能知。楞伽经中亦同此说。故彼经云。如来藏是清净相。客尘烦恼垢染不净。乃至广说。下结云。我今与汝及诸菩萨甚深智者。能了别也○第二所谓下广显缘起差别相。内有二。初显前缘起体相。二不了一法义者下。更重料简。初中有三。初所谓心性等释上不变之义。
虽然众生有染污的心念,但真如本性却是永恒不变的,所以这个深奥的道理只有佛才能完全了知。从“虽有”以下,是在解释缘起法极为深奥的含义,也就是虽显现染污却不失清净本性的道理。《胜鬘经》中说:自性清净心是难以透彻了知的,而这颗心被烦恼所染污的状态,也同样难以了知。最后总结说,只有佛才能究竟了知。《楞伽经》里也有同样的说法。所以那部经里讲:如来藏的本性是清净的,只是被外来的烦恼尘垢所染污而显得不净。后面经文还广泛地论述了这一点。最后总结说:如今我与你们,以及那些具有甚深智慧的菩萨们,才能够辨别明了。
接下来第二段,从“所谓”开始,广泛地显示缘起法的种种差别相状。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大块:首先是阐明前面所说的缘起法的本体与相状;第二是从“不了一法义者”开始,是更进一步地分析简别。第一大块中又分为三小段:第一小段就是从“所谓心性”等文字开始,解释上面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虽举体动而本来静。故云常无念。显上缘起因体也○二以不达下显上无明缘起之由也。
心性始终没有妄念,所以称为不改变;虽然全体都在动,但本质是寂静的。所以说“常无念”,这是显示上面缘起之因的本体。○第二,“以不达下”是显示上面无明缘起的缘由。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亦释上无明得起所由。以不了真如平等一义故。心不相应忽然念动。名为无明。此显根本无明最极微细未有能所王数差别。即心之惑故云不相应。非同心王心所相应也。唯此无明为染法之源。最极微细。更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璎珞本业经云。四住地前更无法起故。名无始无明住地。是则明其无明之前无别有法为始集之本。故云无始。即是此论忽然义也。此约麁细相依之门说为无前。亦言忽然。不约时节以说忽然。以起无初故也○染心者下第三显上缘起相。谓有其染心之句也。于中有三。谓标问别解。别解中。六染即是上意识及五种意。但前明依因缘生起次第义。故从细至麁说。今欲辨治断次第。故从麁至细说。六中各二。初障后治。
由于未能通达一法界的真理,内心无法相应契合,忽然间念头生起,这就叫作无明。这也是解释上文无明得以生起的缘由。因为不能了知真如平等不二的真实义理,内心无法相应契合,忽然间念头起动,称为无明。这说明根本无明最为微细,还没有能缘与所缘、心王与心数等差别。它是心体本身的迷乱,所以说“不相应”,不同于心王与心所相互对应的关系。唯有这种无明是染污法的源头,最为微细,再没有其他染法能够作为它的根本,因此说“忽然念起”。就像《璎珞本业经》所说:“四种住地之前再没有法生起,所以称为无始无明住地。”这就表明在无明之前并没有别的法作为最初积聚的根本,因此说“无始”,也就是本论所说的“忽然”之义。这是依据粗细相互依待的道理,说它没有更前之法,也称为忽然,并不是从时间先后的角度来说忽然,因为它生起时没有最初的起点。○“染心者”以下是第三部分,显明上文所说的缘起相,即“有染心”这一句的内容。其中分为三部分:标名、设问、分别解释。分别解释中,六种染心就是上文的意识以及五种意。但前文是依照因缘生起的先后次第来说,所以从细到粗排列;现在为了辨明对治断除的次第,所以从粗到细来说。六种染心各自分为两部分:先说明障碍,后说明对治。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 初执相应染者。是六麁中执取相及计名字相。亦是上意识见爱烦恼所增长义。亦是上四相中麁分别执着相也。但麁心外执。与境相应污其净行故云染也。
染心共有六种,是哪六种呢? 第一种是“执着相应染”。 这“执着相应染”,指的是六种粗重烦恼中的“执着取相”和“计较名字相”,也是前面所说的“意识”因贪爱、烦恼而增长加深的表现,同样属于前面四相中“粗重分别执着相”的范畴。 它主要是内心向外攀缘,执着外境,与境界相应,从而染污了原本清净的心行,所以称为“染”。
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若二乘人至无学位见修烦恼究竟离也。信相应者。十解已去。信根成就无有退失。名信相应。故地论中。地前总名信行地菩萨。无着论中亦同此说也。此菩萨得人空。见修烦恼不得现行故云远离。非约随眠。以留惑故。故摄论云。若不断上心。则不异凡夫。若不留种子。则不异二乘。又二意留惑为自他也。此约终教说。若约始教。初地已上方说留惑。如余论说。今此菩萨非直断四住人执。亦分断无明住地故。此论下文云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故。今但为显人我麁执故。不论彼也。
根据二乘解脱境界以及信相应地的远离状态——若二乘人达到无学位时,见惑与修惑的烦恼已彻底断离。所谓“信相应”,指十解位以上的菩萨,信根已经稳固成就不再退失,称为信相应。因此《地论》中,将登地之前统称为“信行地菩萨”。《无著论》里也持相同观点。这些菩萨证得人我空,见惑修惑不再现行,所以说“远离”,但并非指烦恼种子完全断尽,因为他们仍保留残余习气。所以《摄论》说:若不断除执着心,便与凡夫无异;若不保留烦恼种子,便与二乘无异。保留烦恼种子又有为自、为他两种用意。这是依据终教立场而言。若按始教说法,则要初地以上才谈得上保留烦恼,如其他论典所述。此处所说的菩萨,不仅断除了四住地的人我执着,也部分断除了无明住地。因此本论后文提到“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这里为了凸显人我粗重执着的断除,暂不深入讨论无明部分。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二不断相应者。五意中名相续识。六麁中名相续相。但法执相续生生起不断。不断即是相续名也。从十解已去修唯识观寻思方便。乃至初地证三无性遍满真如。法执分别不得现行。故言净心地究竟离也。
第二种是“不断相应染”,依靠“信相应地”修习观行方法,逐渐能够舍弃,到“净心地”时彻底脱离。所谓“不断相应”,在五意中称为“相续识”,在六粗中称为“相续相”。这只是因为法执相续、念念生起不断。“不断”就是相续的意思。从十解位开始,修习唯识观,以寻思为方便,直至初地证得三无性、遍满真如,法执分别不再现行,所以说到了“净心地”便究竟远离了。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三分别智相应者。是五意中智识。是六麁中智相。以能分别世出世诸法染净。故云智也。是法执修惑。七地已还。有出入观异。故于境界有微细分别。然地地分除。故云渐离。八地已去。无出观外缘境。故于七地尽此惑也。故云无相方便地究竟离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以七地于无相观有加行方便之功用故。云无相方便地。以八地已去于无相无方便功用故。
第三种是与分别智相应的染污,它依据具足戒律的修行阶段逐渐远离,直到无相方便地彻底断除。所谓“分别智相应”,指的是五种意识中的智识,也是六种粗重烦恼中的智相。因为它能分别世间和出世间一切法的染污与清净,所以称为“智”。这是属于法执的修惑。在第七地及以前,修行者还有出定与入定的差别,所以对境界仍有微细的分别。但随着每一地的修行,这种染污被部分断除,所以说“逐渐远离”。从第八地以上,修行者不再有出定后攀缘外境的情况,因此在第七地结束时,这种烦恼就完全断尽了,所以说“在无相方便地彻底断除”。因为第二地已具足三聚净戒,所以称为“具戒地”。而第七地在修习无相观时,仍需加行方便的功用,所以称为“无相方便地”。从第八地以上,对于无相观已不再需要加行方便的功用了。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四现色不相应者。是上五意中现识。是上三细中境界相。犹如明镜现色像等。此依根本无明动令现境也。以八地中得三种世间自在。色性随心无有障碍。故云色自在地能离也。以色不自在位现识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第四种“现色不相应染”,在达到色自在地时能够断除。所谓“现色不相应”,指的是前面五种意识中的现识,也就是三种微细相中的境界相。就像明亮的镜子映现出各种影像一样,这是由于根本无明的扰动才显现出这些境界。在第八地中,行者获得了三种世间自在,一切色法的性质都能随心转变,不再有障碍。所以说“色自在地能离”。因为在色法还不自在的阶段,现识就不会消失。到了这个位次,才能彻底消除那种境界相。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五能见心者。五意中转识。三细中能见相。以根本无明动令能见。上文云。依于动心成能见故。第九地中善知众生心行十种稠林。故云心自在。此于他心得自在。又以自得四十无碍智。有碍能缘永不得起。故云心自在地能离也。
第五是“能见心不相应染”,在“心自在地”能够断除。所谓“能见心”,是指五意中的转识,三细中的能见相,因为根本无明的扰动而使它能见。上文说:“依于动心,成为能见。”在第九地中,善知众生心行有十种稠密如林的差别,所以称为“心自在”。这是对他人的心得到自在。又因为自己获得了四十种无碍智慧,一切有障碍的能缘心永远不再生起,所以说在“心自在地”能够断离。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六根本业者。五意中业识。三细中业相。以无明力不觉心动故。菩萨地尽等者。谓十地终心金刚喻定无垢地中。微细习气心念都尽故。上文云。得见心性。心则常住。故云能离也○第二更重料拣中有三。初辨上无明。约治断料拣。二释上相应不相应义。三举上染心及无明。约境成二碍义。前中标释。
第六种是根本业不相应染,菩萨在修行圆满、进入如来境界时能够断离。所谓根本业,指的是五意中的业识,三细中的业相,由于无明之力,使心念不觉而起动。菩萨地尽等意思,是说在十地最终的金刚喻定、无垢地中,微细的习气与心念全部断尽。所以前文说:得以照见心性,心便常住不动,因此说能够断离。○第二段再次详细分别,分为三部分:首先辨明上述无明,从对治断除的角度加以分别;其次解释上文“相应”与“不相应”的含义;第三举出上述染心及无明,依境界而形成两种障碍之义。前一部分先标举再解释。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释中。初麁者至初地离。后细者至佛地尽故也。此即是上染心所依无明住地。能染真如成染心故。上云破和合识者。灭无明故。灭相续心者。断染心故。今无明与染心虽说有前后。然治灭并一时也。
不理解“一法界”真实含义的人,从“信相应地”开始,通过观察、学习、断除烦恼,进入“净心地”,逐步得以远离无明,直至“如来地”才能彻底断尽。解释中,粗重的烦恼到初地时远离,微细的烦恼要到佛地才能完全断尽。这里所说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染污心所依赖的“无明住地”。正是这无明,能够染污真如,形成染污心。前面说的“破和合识”,就是指灭除无明;说的“灭相续心”,就是指断除染污心。现在虽然将无明和染污心分前后来说,但实际上对治和灭除它们是同时完成的。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第二释相应不相应者。六染中前三是相应心。相应有二释。一约王数释。以此三种皆是麁心故。言心念法异者。心谓心王。念法谓心法也。王数不同。故云异也。迦栴延论中。名为心及心所念法也。依染净差别者。是所分别境也。知相缘相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缘净。心法亦同也。知相即能知同。缘相即所缘同。二约心境相应释。以此三种依境生故。是上文中依境所起六相内摄也。下文云。境界灭故相应心灭。言心念法异者。心谓能缘心。法谓所缘法尘。异谓心境不同也。依染净乃至同故者。谓于染境作染解。于净境作净解。故云同也。
说到“相契合”的含义,是指心念与事物不同,依据染污或清净的差别,而能认知与攀缘的对象相同。(第二是解释相契合与不相契合。六种染污心中的前三种是相契合的心。相契合有两种解释:一是从心王与心所的角度解释,因为这三种都属于粗显的心识。所谓“心念法异”,心是指心王,“念法”是指心所法。心王与心所不同,所以说“异”。在迦旃延的论中,称作心及心所念法。“依染净差别”,是指所分别的境界。“知相缘相同”,是说如果心王认知染污,心所也相同;心王攀缘清净,心所也相同。“知相”是指能认知的方面相同,“缘相”是指所攀缘的对象相同。二是从心境相契合的角度解释,因为这三种心是依境界而生起的,属于上文所说的依境界所生起的六种相之内所包含的。下文说:“境界灭故,相契合的心也灭。”“言心念法异”,心是指能攀缘的心识,“法”是指所攀缘的法尘,“异”是指心与境不同。“依染净乃至同故”,是说对于染污境界生起染污的理解,对于清净境界生起清净的理解,所以说“同”。)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后三及无明皆名不相应者。亦二释也。初约王数释中。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者。此显根本无明动静心体。即此动心是不觉相。更无王数之别。故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此翻前心念法异也。不同知相缘相者。既无王数之别。何有同知同缘。翻前可见。以此三种依不觉起。不异不觉故云即也。上文云依不觉故生三相。与不觉不舍离者。是此即心之不觉故云不离。非是相应而不离也。下文亦云。无明灭故不相应心灭。二亦约心境释中。言即心不觉等者。谓此无明即此染心而无别体。不约与外境相应。方为此不觉。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拣前相应也。此不相应心既是梨耶识。于中不分王数义。及不与外境相应义。并有觉不觉义等。并与诸论相违。和会如别记中说○释二碍中。先标立。后重释。前中初惑障。后智障。
所谓不相应的意思,是指这个心念的迷昧状态,始终没有主体与作用的区分,不同于能知的意识与所缘的境界相配合的情况。后面三种以及无明都称为不相应的原因,也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从心王与心所的角度来解释,说“这个心念的迷昧状态,始终没有主体与作用的分别”,这是说明根本无明扰动动静的心体,这个被扰动的心就是迷昧的表现,再没有心王与心所的差别,所以说“这个心念的迷昧状态,始终没有主体与作用的分别”。这是对应前面所说的“心念与事物现象有区别”而言的。“不同于能知的意识与所缘的境界相配合”,既然没有心王与心所的分别,又哪里会有共同认知、共同缘取的情况呢?对应前文可以明白。因为这三种都是依迷昧状态而生起,与迷昧状态没有差别,所以说“即是”。前文说“依迷昧状态所以产生三种相,与迷昧状态不分离”,指的就是这个与心不分的迷昧状态,所以说“不分离”,并不是因为相应而不分离。后文也说:“无明灭除,所以不相应的心念就灭除了。”第二种是从心境关系的角度来解释,说“这个心念的迷昧状态”等,是指这个无明就是这个染污的心,而没有另外的体性,不是指要与外境相应,才成为这个迷昧状态,而是本来就存在于本心之上,所以说“这个心念”等等。“不同于能知的意识与所缘的境界相配合”,是为了区分前面所说的相应状态。这个不相应的心既然是阿赖耶识,其中不区分心王与心所的义理,以及不与外境相应的义理,还有觉悟与迷昧的义理等等,都与各种论典的说法有所不同。协调这些差异的方法在别的记载中已有说明。
解释两种障碍的部分,先标出名称,再详细解释。前面先说的是惑障,后面说的是智障。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前中言染心者。六染心也。能障真如根本智者。显其碍义。谓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即上文智净相也。染心諠动违此寂静。故名染心为烦恼碍。以烦动恼动故。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门。以所起染心为烦恼碍。能起染心之无明为智碍。不约人法二执。以明二碍。
另外,关于染心的含义,它被称为“烦恼碍”,因为它能够障碍真如的根本智慧。前面提到的“染心”,指的是六种染心。“能障真如根本智”这句话,是为了说明它的障碍作用。所谓照见寂静的微妙智慧、契合真理的智慧,就叫做根本智,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智净相”。染心喧闹躁动,违背这种寂静,所以称染心为烦恼碍,因为它以烦扰和恼动为特性。这里暂且依据“本末相依”的角度来理解:将所生起的染心视为烦恼碍,而能生起染心的无明则视为智碍。这并不是从人我执着和法我执着这两种执着来区分二种障碍。
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言无明者。根本无明也。能障世间业智者。显其碍义。谓后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议业用。以无明昏迷无所分别。违此智用。名为智碍。从所障得名。
无明的含义,叫做智慧障碍,因为它能障碍世间本有的自然业用智慧,所以称之为无明。这里指的是根本无明。说它能障碍世间业智,是为了显示它的障碍作用。所谓世间业智,就是指后得的如量智,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不思议业用。由于无明使人昏昧迷惑,无法清晰分别,违背了这种智慧的妙用,所以称为智慧障碍。这是从它所障碍的对象来命名的。
此义云何 重释中。先问云。既此无明动静心体成于染心。则无明是细。应障理智。染心是麁。应障量智。
这个道理怎么理解呢?在进一步解释中,首先提出疑问:既然这无明搅动了清净心体而形成染污心,那么无明是细微的,应当障碍根本智慧;染污心是粗显的,应当障碍分别智慧。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答中先释烦恼碍。言以依染心能见能现者。后三细染也。妄取境界者。通摄前三染心。以同依境起故。违平等性者。释成碍义。以此染心能所差别。乖根本智能所平等。所以障于理智。
由于依靠染污的心能够产生分别和显现,从而虚妄执着于境界,违背了平等不二的真实本性,所以在回答中先解释烦恼障碍。所谓“以依染心能见能现”,指的是后面三种微细的染污状态。“妄取境界”,则概括了前三种染污心,因为它们都是依着境界而生起的。“违平等性”,这是解释为什么成为障碍。因为这种染污心有能见与所见的差别对立,背离了根本智慧中能所一如的平等性,所以障碍了真实的智慧之理。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下释智碍中。言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者。举无明所迷法性。无明不觉妄与法违者。正显无明。违前法性。以不了如法寂静。妄有起灭。与法乖违故也。不能得乃至种种知者。以内迷真理。识外见尘故。于如量之境不能随顺种种知也。此正释障如量智义。上来释生灭因缘竟○自下第三明生灭相。于中有三。初标数起问。二列名略显三广释其相。
一切事物本来恒常寂静,没有生起的相状,由于无明愚昧不能觉悟,虚妄地与真实法性相违背,所以不能随顺世间一切境界获得种种认识。
下面解释智慧障碍的部分。所谓“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是指出无明所迷惑的法性本体。“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正是显示无明违背了前述的法性。因为不能了知诸法本来寂静,虚妄地生起生灭分别,所以与法性相背离。“不能得乃至种种知”的意思是:由于内心迷失真理,心识向外攀缘尘境,因此对于如量智所对应的境界,无法随顺通达种种认识。这里正是解释障碍如量智的含义。以上是解释生灭因缘的部分结束。
接下来第三部分说明生灭的相状。其中分为三段:第一是标明数目发起提问,第二是列出名称简要显示,第三是详细解释其相状。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麁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前中言麁与心相应者。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应。其相麁显。经中说为相生灭也。细与心不相应者。后三染是心不相应。以无心心法麁显之相。其体微细恒流不绝。经中说为流注生灭。此依四卷楞伽。十卷中云。识有二种灭。一者相灭。二相续灭。生住亦如是。经中出名。不别显相。故今论主约相应不相应义。显其二种麁细之心生灭之相○释中有二。初约人对显。后辨相所依。初中对三位人也。
再者,要区分生灭的相状,可以分为两种。哪两种呢?第一种是“粗”,因为它与心相应;第二种是“细”,因为它与心不相应。
前面所说的“粗与心相应”,指的是六种染心中的前三种染。这些染与心相应,它们的相状粗显易见,佛经中称之为“相生灭”。而“细与心不相应”,指的是后三种染。它们与心不相应,没有心和心所法那种粗显的相状,其体性微细,恒常流转而不间断,佛经中称之为“流注生灭”。
这是依据四卷本的《楞伽经》所说。在十卷本中则提到:识有两种灭,一是“相灭”,二是“相续灭”;生与住也是如此。佛经中只列出了名称,没有具体阐明相状。所以,如今论主(指《起信论》作者)依据“相应”与“不相应”的义理,来显明这两种粗、细之心的生灭相状。
注释部分分为两段:首先依据不同修行位次的人进行对照说明,其次辨明这些相状所依凭的体性。第一段中,是对照三种修行位次的人。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为麁。于中初执相应染复更为麁故。云麁中之麁也。三贤位名内凡。能觉此染故云凡夫境界。
再者,最粗重中的粗重境界属于凡夫所体验的范围。前三种染污心都称为粗重,而其中最初与执着相应的染污更为粗重,所以说是粗重中的粗重。三贤位称为内凡,能够觉察这种染污,因此说是凡夫境界。
麁中之细及细中之麁菩萨境界 又前三麁中。后二谓不断相应及分别智相应染。是麁心之中稍细。故云麁中之细也。细中之麁者。后三染心俱名为细。于中前二谓能见能现是也。同是不相应故名为细。形后根本业识故复云麁。此是十地已还菩萨位中所知境也。
粗糙中的细微以及细微中的粗糙是菩萨的境界。另外,在前三种粗糙心中,后两种——即不断相续的烦恼和分别智相应的烦恼——属于粗糙心中较为细微的部分,所以说是“粗糙中的细微”。而“细微中的粗糙”指的是:后三种染污心都称为细微,在这当中,前两种——即能见之心和能现之心——同样属于不相应(于真如)的范围,所以称为细微;但相对于最后一种根本业识来说,它们又显得粗糙。这些都是十地以下菩萨所能了知的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细中之细者。谓根本业不相应染。能所未分。行相极细故。唯佛能知耳○自下第二明所依义中二。初顺辨生缘。后逆论灭义。前中亦二。初明通缘。后显别因。
最微细的烦恼是佛才能了知的境界。所谓“细中之细”,指的是根本无明与业力交织、难以觉察的染着状态。这时能感知的心和所感知的对象还没有分开,运作的迹象极其隐微,所以只有佛能彻底知晓。
接下来第二层说明所依赖的条件,分为两部分:先是顺着讲生起的因缘,再反过来讨论息灭的道理。前一部分又分两方面:先说明普遍的条件,再显示特殊的因由。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通而言之。麁细二识皆依无明住地而起。以本无明动起三细。依此三细转起麁心故。以无明通为其本故。云依无明熏习而有也。若别而言之。依无明因生三细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麁相应心。故云依因乃至妄作境界义故。此中文少。若具说之。各有二因。如楞伽云。大慧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是现识因。取种种尘。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解云。不思议熏者。谓无明能熏真如。不可熏处而能熏。故名不思议熏。又熏即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议熏。不思议变者。谓真如心受无明熏。不可变异而变异。故云不思议变。又变即不变。不变之变。名不思议变。胜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难可了知者。谓此不思议也。然此熏变甚微且隐故。所起现识行相微细。于中亦有转识业识。举麁兼细。故但名现识即是此不相应心也。取种种尘者。即是现识所现种种境界。还能动彼心海起诸事识之浪。故也。无始妄想熏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习气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以未曾离念故。此尘及念熏动心海种种识生。以妄念及尘麁而且显故。其所起分别事识行相麁显成相应心也。经中欲明现识依不思议熏故得生。依不思议变故得住。事识依境界得生。依心海得住。今此论中但说生缘。故不论依住。是于细中唯说无明熏。麁中单举境界缘也○第二逆显灭义中二。初正辨。后释疑。
这两种生灭现象,都是由于无明熏习而产生的,所谓“依因”和“依缘”。“依因”指的是不觉悟的意思,“依缘”指的是虚妄造作境界的意思。总的来说,粗心和细心这两种识,都是依靠无明住地而产生的。因为根本无明扰动,生起了三种微细的相状,依据这三种微细相状,又辗转生起了粗显的心念。所以,无明是它们共同的根本,所以说“依无明熏习而有”。如果分别来说,依靠无明的“因”,生起了三种微细的、不与境界直接对应的“不相应心”;依靠境界的“缘”,生起了三种粗显的、与境界直接对应的“相应心”。所以说“依因乃至妄作境界义故”。这里文字简略,如果完整来说,各自都有两种原因。就像《楞伽经》里说的:“大慧啊,不可思议的熏习和不可思议的变异,是现识产生的原因;执取种种尘境,以及无始以来的妄想熏习,是分别事识产生的原因。”解释一下:“不可思议熏”指的是,无明能够熏染真如,在不可熏染的地方却能熏染,所以叫“不可思议熏”。同时,这种熏染即是不熏染,不熏染的熏染,名为“不可思议熏”。“不可思议变”指的是,真如心受到无明熏习,在不可变异的地方却发生了变异,所以说“不可思议变”。同时,这种变异即是不变异,不变异的变异,名为“不可思议变”。《胜鬘经》里说的“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难以了知”,指的就是这种不可思议的境界。然而这种熏染和变异非常微细隐蔽,所以它所生起的现识,其活动相状也极其微细。这其中也包含了转识和业识,这里举出粗显的来兼带微细的,所以只称为“现识”,也就是这里说的“不相应心”。“取种种尘”指的是,现识所显现出来的种种境界,这些境界反过来又能扰动那如海的心,生起种种事识的波浪。“无始妄想熏”指的是,在那和合的心海之中,妄念的习气从无始以来熏习不断,因为从未离开过妄念。这些尘境和妄念熏习扰动心海,种种识就产生了。因为妄念和尘境粗显而且明显,所以它所生起的分别事识,其活动相状就粗显明了,成为“相应心”。经文中想要说明的是:现识依靠不可思议的熏习得以产生,依靠不可思议的变异得以持续存在;事识依靠境界得以产生,依靠心海得以持续存在。现在这部论中,只说了产生的缘起,所以不讨论依持持续的问题。因此在微细的部分只说了无明熏习,在粗显的部分只举出了境界这个缘。○第二段是反过来显示寂灭的道理,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正式辨析,其次是解释疑问。
若因灭则缘灭 前中二。先明通灭。谓得对治无明灭时。无明所起现识境界亦随灭。故云因灭则缘灭也。
(前面这段文字包含两个部分。首先说明普遍性的灭除规律:当通过修行对治,使无明烦恼灭除的时候,由无明所生起的分别心及其所执着的对象境界,也会随之一起灭除。所以说“根本原因灭除了,由此产生的种种条件也会跟着灭除”。)
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二别显灭中。先因灭者。以三细亲依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随灭也。后缘灭者。以三麁染亲依境缘生故。境界灭时亦随灭也。此依始终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非约刹那生灭义也○释疑中。先问后答。
因为无明灭除,所以不相应的心念活动也随之熄灭;因为外缘灭除,所以相应的心念活动也随之熄灭。
在分别说明这两种灭除的过程中,首先讲“因灭”:由于三种微细烦恼是直接依无明这个根本原因而产生的,所以当无明灭除时,它们也就随之灭除了。其次讲“缘灭”:由于三种粗显染污是直接依境界外缘而产生的,所以当境界灭除时,它们也就随之灭除了。
这是依据心念从开始生起到最终息灭的整体过程道理,来说明这两种生灭的含义,并不是从刹那生灭的角度来讲的。
在解释疑问的部分,先提出问题,再给予解答。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问中言若心灭云何相续者。若境界灭时心体亦灭者。无明三细既其未尽。心体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续。此疑相应心。若相续云何究竟灭者。若言以心体不灭。令无明得相续者。心体既其不灭。无明则常相续。云何治道得究竟灭也。此疑不相应心。答中双答此二也○有法喻合。法中总说。喻合别说。
问:如果心识会断灭,那它如何能相续不断?如果心识相续不断,又怎么说能究竟灭尽呢? 提问中说“如果心灭,如何相续”,意思是:如果外境灭时心体也一起灭,那么无明以及三种微细烦恼既然尚未断尽,心体却已消亡,还依靠什么来保持相续呢?这是对“相应心”的疑问。 “如果相续,如何究竟灭”意思是:如果说因为心体不灭,才让无明得以相续,那么心体既然不灭,无明就会永远相续下去,为什么修行法门能使其究竟灭尽呢?这是对“不相应心”的疑问。 回答中同时回应了这两个问题。 回答分为法说、譬喻、合释三部分。法说是总体说明,譬喻与合释是分别解说。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言唯心相灭非体灭者。境界灭时。唯心麁相灭。非心自体灭。又以无明灭时。唯心细相灭。亦非心体灭。此通答二问也。喻中别显此二。
回答道:这里说的“灭”,是指心的种种相状消失,不是心的本体消亡。说“只是心的相状消失,不是本体消亡”,是指当外境消失时,只是心中粗显的相状消失了,并不是心的自体消亡了。再者,当无明烦恼断除时,只是心中微细的相状消失了,同样不是心的本体消亡。这是总体上回答两个问题。接下来的比喻,会分别说明这两种情况。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如风依水而动者。喻无明风依心体故有动相。此示无明离于心体不能自现动相也。若水灭乃至无所依止者。此示若境果灭时。令心体亦灭者。则无明风无所动故。业等三细则应断灭。以水不灭风相续者。以境界灭时心体不灭故。无明三细则得长相续。良以无明灭故境界灭。非以境界灭故无明灭。由是义故。境界灭时。无明动心。三细相续。此答初问相应心灭义也。唯风灭乃至非水灭者。以无明尽时。业等动相亦随之灭。非静心体而亦灭也。此答后问不相应心灭义。合中次第合前二种心也。
好比风要依靠水才能显出动荡的样子,如果水消失了,那么风的动荡形态就会断绝,没有可以依靠的基础。只要水不消失,风的动荡形态就会持续不断;只有风自己停息了,动荡的形态才会跟着消失,并不是水消失了。
“如风依水而动”这个比喻,是用来说明无明之风要依靠心的本体,才会显现出动荡的形态。这里是为了表明,无明离开了心的本体,它自己无法显现出动荡的形态。
“若水灭乃至无所依止”这段,是为了说明:如果外境和果报都消失了,导致心的本体也消失的话,那么无明之风就没有可以动荡的基础了,业相、转相、现相这三种微细的相状也就应该断灭了。
“以水不灭风相续”这段,意思是:当外境消失时,心的本体并没有消失,所以无明以及那三种微细的相状就能够长久地持续下去。这确实是因为无明消失了,外境才随之消失;而不是因为外境消失了,无明才消失。正是基于这个道理,当外境消失时,无明扰动心识,那三种微细的相状依然持续不断。这是在回答前面第一个问题,关于“相续心灭”的道理。
“唯风灭乃至非水灭”这段,意思是:只有当无明彻底穷尽时,业相等动荡的相状才会随之消失,并不是那寂静的心体本身也消失了。这是在回答后面第二个问题,关于“不相续心灭”的道理。
在将比喻和道理结合起来说明的部分,是按照顺序来对应前面所说的两种心(相续心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非心智灭者。上文以对不觉故名为觉。则一识有二义。今以对痴故名为智。则一心有体相。不觉痴相转灭成于始觉。本觉智体不灭。与还源无二无别也。上来释染净生灭因缘相竟。
无明也是这样,依靠心的本体而活动。如果心的本体断灭,那么众生就会断绝,没有依靠之处。正因为本体不灭,心才能相续不断。只是愚痴灭除了,心的表象也随之而灭,并不是心的智慧本体消灭了。
所谓“不是心的智慧本体消灭”,是指前面针对不觉的状态,才称之为觉。这样同一个识就具有两种意义。现在针对愚痴,才称之为智。这样一心就具有本体和表象。不觉的愚痴表象转变灭除,成就了始觉。而本觉的智慧本体并不消灭,与回归本源没有差别。以上解释了染污与清净、生起与灭除的因缘相状。
○自下第二明染净互熏相生不断。即显上总中能生一切法义也。于中有四。初举数总标。二列染净法名。三广释染净熏习之义。四明染净尽不尽义。
接下来第二段说明染污与清净相互熏染、相续不断的道理。这正是为了阐明上文总说中“能生一切法”的义理。这部分内容分为四层:第一,列出数目作总体说明;第二,列出染污法与清净法的名称;第三,详细解释染污与清净熏习的含义;第四,说明染污与清净有尽或不尽的道理。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 初中由此染净相资故。得起不断也。
另外,有四种因缘相互熏染影响,所以染污与清净的流转生起而不会断绝。 首先,正是由于染污与清净彼此依存、相互助长,才能持续生起、相续不断。
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第二中言净法名真如者。此是生灭门中真如。以三义故故云净法。一约体。本来净故。二约体相。以内熏故。令返染成于始净故。梁摄论云。能成立者。谓真如十种功德法。所成立者。谓十种新生正行也。三约用熏故。应机成净缘也。染因名无明者。谓六染及九相等。皆因无明而有也。妄心通事识及业识。今据其本。故但言业识也。妄境谓六尘者。谓事识所缘之境此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别仗托因缘故。具说三种。净法对染虽成熏义。然其体用竟未曾别。故但明一种○广释中二。先总后别。总中二。先喻后合。
有哪四种呢?第一,清净的法称为真如;第二,一切染污的根源称为无明;第三,虚妄的心识称为业识;第四,虚妄的境界,即六尘。
第二点所说的“清净的法称为真如”,这是就生灭门中的真如而言。因为它具备三种含义,所以说是清净的法:第一,从本体上说,它本来清净;第二,从本体与相状的关系上说,由于真如内在的熏习力量,能使众生返回染污,达成最初的清净。正如《梁摄论》所说:“能成立的,是指真如所具有的十种功德法;所成立的,是指由此新生起的十种正行。”第三,从作用熏习上说,它能顺应众生的根机,成为清净的助缘。
“染污的根源称为无明”,是指六种染心及九种相等,都是因为无明而产生的。“虚妄的心识”泛指事识和业识,这里根据其根本,所以只提业识。“虚妄的境界指六尘”,是说事识所攀缘的对象。这三者(无明、业识、六尘)都属于染污法。由于这些染污法在自性和差别相上,需要依靠因缘条件才能显现,所以详细分为三种。清净的真如法虽然相对于染法,能形成熏习的作用,但其本体和作用终究不曾与染法混同,因此只说明一种真如。
在详细解释的部分分为两大段:先是总说,后是分说。总说中又分为两部分:先举比喻,后结合法义说明。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合中二。谓染净熏也。言熏故有染相者。显真无相随熏现相。又显妄法无体。故但云相。又当相自无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此约随流生灭门说。此释经中如来藏为恶习所熏等。二有净用者。此是生灭门中本觉真如。故有熏义。真如门中则无此义。由此本觉内熏不觉。令成厌求。返流顺真。故云用也。此释经中由有如来藏故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也。涅槃经云。阐提之人未来佛性力故。还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觉内熏之力耳。良以一识含此二义。更互相熏遍生染净故也。此中佛者是觉。性者是本。故名佛性为本觉也○自下第二别释中二。先染后净。染中亦二。先略后广。
熏习的道理,就好比世间的衣服,原本并没有香气,如果有人用香料去熏染它,衣服就会带上香气。真如清净法也是如此,它本身并没有染污,只因为无明熏习的缘故,才显现出染污的表象。无明染污法本身也没有清净的功用,只因为真如熏习的缘故,才生起清净的作用。
总结起来有两方面:就是染法熏习和净法熏习。说“熏习所以有染污表象”,是为了显示真如本无定相,是随熏习而显现相状;同时也显示虚妄之法没有实体,所以只说“相”。再者,这染相当体自身不具备返流归真的作用,所以称为“相”而不称为“用”。这是依据随流生灭这一层面来说的。这解释了佛经中所说“如来藏被恶习所熏”等道理。第二,“有清净作用”这一点,这是指生灭门中的本觉真如,所以有熏习的意义。在真如门中,则没有这种熏习之义。由于这内在的本觉熏习不觉之心,使它产生厌离生死、追求觉悟的意愿,从而返流归向真实,所以称之为“用”。这解释了佛经中所说“因为有如来藏,所以能厌离生死之苦,乐于追求涅槃”的道理。《涅槃经》说:“断善根的人,因为未来佛性的力量,还能再生起善根。”那里所说的“佛性力”,就是这里指的本觉内在熏习的力量。这确实是因为一心识体同时包含真如与生灭二义,二者互相熏习,普遍生起染污与清净的缘故。这里的“佛”是指觉悟,“性”是指本来,所以称佛性为本觉。
接下来第二部分是分别解释,分为两方面:先解释染法,后解释净法。解释染法中,也分两部分:先略说,后广说。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泛论熏习有二种。一习熏。谓熏心体成染净等。二资熏。谓现行心境及诸惑相资等。
**如何通过熏习作用使染污法持续不断?** 总的来说,熏习可分为两种: 一、习气熏习:指熏染心体,使其形成染污或清净等状态。 二、助缘熏习:指当前显现的心境及各种烦恼相互助长、彼此影响的过程。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初中言依真如有无明者。是举能熏之法所熏之法体也。又亦可此中但举能熏无明。然必依真故约本举也。以有无明乃至熏真如者。谓根本无明熏习义也。以熏习故有妄心者。依无明熏动真如有业识心也。以此妄心还资熏无明增其不了。令其转成转识及现识。故云不觉念起现妄境界故。以此境界还熏动心海起诸识浪。缘念彼境。即起事识也。上六麁中。初二名念。中二名著。后二名同此也。谓依惑造业。依业受苦报○自下广释。即明前三种。从后向前次第说也。先明境界熏动妄心。
所谓因为依赖真如法,才有了无明;因为有这无明染污之法的因缘,就熏习着真如;因为熏习的缘故,便生起虚妄的心;因为有这虚妄的心,又反过来熏习无明,使其不能明了真如法,于是不知不觉间念头生起,显现出虚妄的境界;因为有这虚妄境界作为染污之法的外缘,便又熏习那虚妄的心,令它执着于念头,造作种种业,承受一切身心等苦。
开头说“依真如有无明”,这是举出能熏的法和所熏的法体。也可以说这里只举出了能熏的无明,但它必然依赖真如,所以是从根本上来举示。所谓“以有无明乃至熏真如”,指的是根本无明的熏习作用。所谓“以熏习故有妄心”,是说依无明熏动真如,产生了业识心。这虚妄的心反过来又资助、熏习无明,增强它的不明了,使它转变成转识和现识,所以说“不覚念起现妄境界”。再以这虚妄境界反过来熏动心海,兴起诸识的波浪,心念攀缘那境界,便生起了事识。上面六种粗相中,前两种叫作“念”,中间两种叫作“着”,后两种与此处相同。就是说,依迷惑而造业,依业而受苦报。
接下来广泛解释,就是说明前述三种熏习,这里从后往前依次来说。先说明境界如何熏动妄心。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增长念者。谓由境界力。增长事识中智相相续相法执分别念也。增长取者。增长事识中执取相计名字相。谓人我见爱烦恼也。
这个虚妄境界的熏习作用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增长“念”的熏习,第二种是增长“取”的熏习。
所谓增长“念”,指的是由于外境的力量,增强了在事识(分别事物的心识)中,对“智相”(了别事物的相)和“相续相”(相续不断的念头)的执着,也就是对事物表象的分别念头。
所谓增长“取”,指的是增强了在事识中“执取相”(执着抓取事物)和“计名字相”(计较名称概念)的作用,也就是对“人我”(自我的执着)的见解和贪爱等烦恼。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妄心熏中。业识根本熏习者。以此业识能资熏住地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相等相续。令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事识分段麁苦。犹受梨耶变易行苦。然此细苦无始来有。但为拣细异麁故。约已离麁苦时相显处说。事识熏者。以此事识能资熏起时无明。起见爱麁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受凡夫分段苦也。
妄心的熏习作用有两种,具体是哪两种呢? 第一是业识根本的熏习,它能使阿罗汉、辟支佛乃至一切菩萨承受生死迁变的微细苦; 第二是增长分别事识的熏习,它能使凡夫承受被业力束缚的粗重苦。
在妄心熏习之中,所谓“业识根本熏习”是指: 这个业识能够持续滋养并熏染着住地无明,使人迷失于不执着表象的真实境界,从而生起转相、现相等种种连续不断的现象。 这就使得声闻、缘觉、菩萨这三乘人,虽然已经超出三界、脱离了事识所带来的分段生死粗苦,却仍然要承受阿赖耶识微细变迁的行苦。 不过这种微细的苦,其实从无始以来就一直存在,只是为了区分细微与粗显的差别,才特别从他们已脱离粗苦的阶段、这种苦相显现得比较明显的角度来说明。
所谓“事识熏习”是指: 这个事识能够滋养并熏染当下生起的无明,引发见解与贪爱等粗重烦恼,进而驱动身体、言语造作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无明熏习中。根本熏习者。谓根本不觉熏动真如成业等诸识。但今举初故云业识也。所起见爱熏者。谓枝末不觉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上文云。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但末从本生故云所起也。胜鬘中说。无明住地能起一切四住烦恼也。次明净熏。于中有二。先问后答。答中亦二。先略后广。前中亦二。初正明熏习。后自信已性下辨其功能。
无明的熏习作用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是根本熏习,因为它能形成业识;第二是所生起的见解与贪爱熏习,因为它能形成分别事识。 在无明熏习中,所谓根本熏习,是指根本不觉熏动真如,从而产生业识等各种识。这里只举最初的业识为例。所谓所生起的见解与贪爱熏习,是指枝末不觉熏习心体,形成分别事识。前文说过:“此识依见解、贪爱烦恼而增长。”因为枝末是从根本生起的,所以称为“所起”。《胜鬘经》中说:无明住地能生起一切四种住地烦恼。 接下来说明清净熏习。这部分分为两段:先提问,后解答。解答中又分两部分:先略说,后详述。略说中再分两层:先正面说明熏习作用,后从“自信己性”起,辨明其功能。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前中二。先明真如内熏无明令成净业。后即此净用返熏真如。增势力。前即本熏。后即新熏。文处可见也○功能中。因果分二。
如何通过熏习使清净法得以持续?这是因为有真如法的存在,能够熏习无明;由于这种熏习的因缘力量,就能让虚妄的心对生死之苦产生厌离,乐于追求涅槃。因为这虚妄的心有了厌离与追求的因缘,反过来又能熏习真如。
前面这段内容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真如从内部熏习无明,使其形成清净的业力。接着说明这种清净的作用反过来又熏习真如,增强其力量。前者是本有的熏习,后者是新起的熏习。经文中的位置可以清楚看到。
在功能方面,分为因和果两个部分。
自信已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 因中。自信已性者。十信位中信也。知心妄动下。三贤位中修也。知心妄动无前境界者。是解也。修远离法者。是依解成行。谓寻思等观。唯识无尘等行也。言以如实知无境者。是初地见道证唯识理。异前比观故云如实知也。种种下乃至久远熏习力者。是明十地修道位中广修万行巧显真如也。不取者。所取无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远者。三祇熏故也○自下明果。于中有二。初灭惑。后证理。
相信自己的本性,知道心念虚妄波动,并没有真实的境界存在,修行远离虚妄的方法。因为如实地知道没有真实的境界,所以运用种种方便法门,发起随顺真理的行为,不执着、不挂念,乃至经过长久的熏习力量。
**在修行阶段中**: “相信自己的本性”指的是十信位中的信心建立。 “知道心念虚妄波动……”以下是三贤位中的修行。 “知道心念虚妄波动,没有真实的境界存在”属于理解的层次。 “修行远离虚妄的方法”是指依据理解而落实修行,也就是通过寻思观察等方法,修习唯识无尘等行持。 “因为如实地知道没有境界”指的是初地见道时,亲证唯识真理,不同于之前依靠比量推论的观修,所以称为“如实地知道”。 “种种方便……乃至长久熏习力量”是说明在十地修道位中,广泛修行一切法门,善巧地显发真如。 “不执着”是指对所缘的境界不执取相状;“不挂念”是指能缘的心念不生起;“长久”是指经历三大阿僧祇劫的熏修。
**接下来说明证果阶段**,分为两部分:先断除烦恼,后证得真理。
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前中。无明灭者。根本无明尽也。以无明灭心无起者。妄心尽也。以无起境界灭者。妄境灭也。即翻前三种染法也。以因缘下乃至自然业者。明证法德。因谓无明。缘谓妄境。心相谓染心。此并尽故。心体转依名得涅槃。起不思议业用名自然业也○自下广中二。先明妄心熏习。后显真如熏习。前中标释。
愚痴一旦熄灭,由于愚痴熄灭的缘故,心念便不再生起;由于心念不起的缘故,外境也随之消失;因为(愚痴与外境这两种)因缘都灭尽的缘故,一切染污的心相完全寂灭,这就叫作证得涅槃,成就自然而然的妙用。前面这段文中,“无明灭”是指根本愚痴断尽了。“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是指虚妄心念灭尽了。“以无起故境界随灭”是指虚妄外境灭尽了。这正是对应着前面所说的三种染污法。从“以因缘俱灭故”一直到“成自然业”这段,是阐明所证得的法性功德。“因”指的是愚痴,“缘”指的是虚妄外境,“心相”指的是染污的心。这些都灭尽之后,心体转舍染污、依止清净,就叫作“得涅槃”。生起不可思议的妙用,就叫作“自然业”。
接下来广泛解释的部分分为两块。先说明妄心如何熏习,再显明真如如何熏习。在前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释中分别事识即是上意识也。以此识不知诸尘唯是识故。执心外实有境界。凡夫二乘虽有发心趣向解脱。而犹计有生死可厌涅槃可欣。不了唯心道理。仍复由此作意力故。久后还得菩提。故云分别事识熏习乃至渐向无上道故。
妄心熏习的含义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分别事识熏习,指的是凡夫和二乘人等,因为厌恶生死轮回的痛苦,随着自身能力所及,逐渐趋向无上佛道。
注释中说明,分别事识就是前面提到的意识。因为这个意识不知道一切外境只是心识的显现,所以执着心外实有境界存在。凡夫和二乘人虽然发心趋向解脱,但仍然认为有实在的生死可以厌离、有实在的涅槃可以欣求,未能了悟一切唯心的道理。即便如此,由于这种作意力的作用,长久修行之后终究还是能证得觉悟。所以说“分别事识熏习……逐渐趋向无上佛道”。
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意熏习者。若就本而言。名为业识。通而论之。即前五种意也。以诸菩萨知一切法唯是识量。舍彼事识外计分别。既了唯心。趣理速疾。异前渐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也。问此中妄心既并熏习真如起返流行。意熏既属梨耶。如何能各自发心修行。答前凡夫二乘不觉梨耶。但依分别事识资持力故。而发心修行。以不达本故。向大菩提。疏而且远。故云渐也。此菩萨既了梨耶本识。即依此识资持力。方得发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亲而且近。故云速也。此约所依相资辨熏。非各自发心等。此如下文证发心中说○真如熏习中有三。初标数。次列名。谓内熏外缘也。三辨相。于中有二。先别释。后合明。前中亦二。先体相。后用大。前中亦二。初正显。后除疑。前中先辨熏习。
两种是意念的熏染。所谓意念熏染,指的是诸位菩萨发心勇猛,迅速趋向涅槃,所以称为意念熏染。如果从根本来说,叫做业识;广泛而论,就是前面所说的五种意念。因为诸位菩萨了知一切法只是心识的显现,舍弃了那些对事识的向外攀缘和分别执着。既然明了万法唯心,趋向真理就非常迅速,不同于前面渐悟的修行者,所以说乃至迅速趋向涅槃。
有人问:这里的妄心既然都是熏染真如而起的返流作用,意念熏染又属于阿赖耶识,怎么能各自发心修行呢?回答是:前面所说的凡夫和二乘修行者,不能觉知阿赖耶识,只是依靠分别事识的资粮和支撑力来发心修行。由于不能通达根本,所以趋向大菩提的道路迂回而遥远,因此称为“渐”。这些菩萨既然明了阿赖耶本识,就依靠这个识的资粮和支撑力,才能发心修行。因为通达了根本,所以趋向大菩提的道路直接而贴近,因此称为“速”。这是从所依的相互资助来辨明熏染,并非各自独立地发心等等。这一点如下文“证发心”中会说明。
真如熏染中有三部分:首先是标明数目,其次是列出名称,即内在熏染和外在缘助,第三是辨明相状。辨明相状中又分两部分:先分别解释,后综合说明。分别解释中又分两部分:先讲体相,后讲作用广大。讲体相中又分两部分:首先是正面显明,其次是消除疑惑。正面显明中先辨明熏染作用。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言从无始乃至不思业者。不空本觉名无漏法。此法冥熏众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业也。此中业者。是冥熏作用也。作境界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厌求成能观智。亦乃与其观智作所观境界也。以此二法等者下显熏功能。谓此心境二法。亦可此体相二法。冥熏众生有力故。令起厌求等行。自信等者。明依熏起修行之相也○释疑中二。先问后答。
真如的熏习作用有两种:哪两种呢?第一是自体的相状熏习,第二是作用熏习。 所谓自体相熏习,是指从无始以来,真如自身就具备无漏的功德,拥有不可思议的业用,能够作为所观境界的本性。依靠这两种含义,真如恒常地熏习众生;因为它具有强大的力量,所以能让众生厌恶生死之苦、乐于追求涅槃,相信自己身中具有真如之法,从而发起修行之心。
文中说“从无始乃至不思议业”的意思是:不空的本觉就称为无漏法。这个法在暗中熏习众生,不是一般事物所能了知的,所以说“不思议业”。这里的“业”,指的是这种暗中熏习的作用。 “作境界性”则是说明:它不仅直接熏习众生的妄心,使其产生厌离与希求,从而形成能观照的智慧;同时也为这种观智提供所观的境界。
接下来“以此二法等者”以下,是显示熏习的功能。就是说这“心”与“境”两种法(也可以说是“体”与“相”两种法),在暗中熏习众生,因为力量强大,所以能让众生产生厌离、希求等行为。 “自信等者”之后,是说明依靠这种熏习而生起修行的具体表现。
○解释疑问的部分分为两段:先提问,后回答。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问中。初约现在信心有无。后约未来信心前后。内熏既齐。何得如是。皆应一时下结成难。此则执别疑通难。
有人问:如果按照这个道理,一切众生都具备真如,并且都受到熏习,为什么有的人有信心,有的人没有信心,还有信心生起的时间先后差别呢?按理说,所有人都应该在同一时间自己了知有真如之法,勤奋修行种种方法,从而进入涅槃境界。这段提问中,前面是就现在世众生的信心有无来问,后面是就未来世信心生起的前后差别来问。既然内在的熏习力量是平等无差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同呢?“皆应一时”以下是总结成难问。这属于执着差别相而怀疑平等理的一种诘难。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答中二。初一句通体明内熏不无。后明染净赖缘。显成前后。此文有二。初约染惑。对缘起有厚薄。后约净法。赖缘前后差异。前中言而有无量乃至不同者。谓即根本无明住地本来自性差别随人厚薄。厚者不信。薄者有信。前后亦尔。非彼内熏使之然也。过恒沙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者。是从无明所起迷诸法门事中无知。所知障中麁分摄也。我见爱染烦恼者。是无明所起四住烦恼。烦恼障摄也。如是下双结于前二种烦恼。皆依根本无明所起。由是义故前后非一。如此惑性差别无量。前后难知。故唯佛能了○下明净法约缘故有前后者。
回答:真如本来是一体的,但有无量无边的无明烦恼,从最初以来,其本性的差别就有厚薄不同,因此产生了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上烦恼,这些烦恼是依无明而起的差别;我见、爱染等烦恼,也是依无明而起的差别。所有这些烦恼,都依赖于无明而产生,前后有无量差别,只有如来才能完全了知。
这段回答包含两部分。第一句是从整体上说明内在的熏习力量并非不存在。后面是说明染污与清净之法都需要依赖条件,从而显明前后差异。这段文字又分两层:先就染污迷惑而言,面对不同条件,烦恼有厚薄之分;后就清净之法而言,依赖条件而有前后成就的差异。前一部分中,“而有无量乃至不同”这句话,是说根本无明烦恼其本性自有差别,随不同的人而有厚薄不同。厚的表现为不信,薄的表现为有信。前后的情况也是如此,这并不是内在熏习本身造成的。
“过恒沙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是指从无明生起的、对种种法门事相的迷惑无知,属于所知障中较粗重的部分。“我见爱染烦恼”则是指从无明生起的四种住地烦恼,属于烦恼障。从“如是”往下是总结上述两种烦恼,都依根本无明而生起。正因为这个道理,它们前后不同,并非单一。这些迷惑的体性差别无量,前后难以测知,所以只有佛才能彻底明了。
接下来说明清净之法:由于依赖条件,所以有前后成就的差异。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辨 若独内因不假外缘。可如所责。然今外假用熏。及内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后。不可一时也。是故上开二熏习。不云一也○于中法喻合。法中但明因缘具成得。略无不具失。喻中偏明不具失。略无具缘得。合中双明二义。法喻可知。
再者,一切佛法的成就,既要有内在的因,也要有外在的缘;因和缘都具足了,才能圆满成就。如果只靠内在的因,不需要借助外缘,那或许可以如你所质疑的那样同时具足。但现在修行需要借助外在的熏习力量,再加上内在的正因,才能最终成就。所以前后次第必然存在,不可能一时并具。因此,上文才分开说明两种熏习,而不说是一体的。
接下来是法义、譬喻与合释三部分。在法义说明中,只阐述了因缘具足便能成就,略去了不具足的缺失;譬喻中则偏重说明因缘不具的过失,略去了具缘得成的部分;合释中则同时阐明这两层意义。其中的法义与譬喻关系,应当可以领会。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合中众生合前木也。正因合火性。若不遇诸佛菩萨等。合若无人知等也。能自断下合能自烧无有是处。此显阙缘之失也。若虽有下明阙因不成。谓无明厚重之流虽本觉内熏。然未有力故。是故虽遇善友外缘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道也。此即明因缘互阙之失○若因缘具下明性用相应之得。于中二。初辨具缘。后能起下明熏益。
就像木头中的火性虽然是燃烧的根本原因,但如果没有人点燃它,不借助适当的方法,它自己就能把木头烧起来,这是不可能的。众生也是如此,虽然本具觉悟的种子和熏习的力量,但如果没有遇到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作为外缘,想要自己断除烦恼、证入涅槃,也是不可能的。反过来,如果只有外缘的帮助,而内心清净的种子还没有熏习成熟的力量,那也无法真正厌离生死的痛苦、乐于追求涅槃。
(注疏说)这里用众生来比喻前面的木头。正因(本具的觉悟性)比喻火性。“若不遇诸佛菩萨等”对应“若无人知等”。“能自断下”对应“能自烧无有是处”。这是在说明缺乏外缘的过失。从“若虽有下”开始,是说明缺乏内因也不能成功。这是指那些无明深重的人,虽然本有觉悟在内心熏习,但力量还很微弱,所以即使遇到善友外缘的帮助,也不能使他真正得道。这里阐明了因与缘两者缺一不可的弊端。
接下来“若因缘具下”说明因缘具足时,本性(内因)与作用(外缘)就能相应配合而成就。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辨别因缘具足的条件,然后从“能起下”开始说明熏习带来的益处。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 益中二。先明自分。以修善根下明胜进也。
如果因缘条件都具备,是指自身有熏习的力量,再加上诸佛菩萨慈悲发愿护持的缘故。
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示其义教其行。得义利行成喜故也○就用熏中二。初指事总标。后如是外缘下约缘别显。别显中三。谓标列释。
能够生起厌离痛苦的心,相信有涅槃境界,修习善根;因为修习善根达到成熟的缘故,就能遇到诸佛菩萨开示教导、给予利益和欢喜,这样才能前进趋向涅槃之道。(开示其义理,教导其修行。获得义理的利益、修行成就而生欢喜的缘故。)○接着在“用熏”中分两部分。首先是指明事相、总体标示。后面“如是外缘”以下是依据因缘分别显明。分别显明中又分三部分,即标示、列举、解释。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列中言差别缘者。为于凡小事识熏习而作于缘。谓现形不同故云也。亦可与差别机为缘故也。谓三贤已上乃至诸佛能作此缘。平等缘者。为诸菩萨业识熏习而作于缘。谓唯现佛身平等无二故云也。亦可与平等心机为缘故也。谓初地已上乃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能作此缘○释中二。缘即为二分。初中有二。先总后别。总中亦二。初明感用因。后或为眷属下正明用相。
能够对众生产生影响的熏习力量,就是来自外部的助缘。这种外部助缘有无量的含义,简略来说可分为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差别缘”,第二种是“平等缘”。
在列举中,所说的“差别缘”,是指针对凡夫和声闻乘、缘觉乘等小根器众生的“事识”进行熏习,从而成为他们的助缘。意思是说,佛菩萨会根据不同的对象显现不同的身形来度化,所以称为“差别”。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与具有不同根器和需求的众生结缘。具体来说,是从“十住”、“十行”、“十回向”这三贤位的菩萨,一直到诸佛,都能作为这种差别缘。
所说的“平等缘”,是指针对菩萨的“业识”进行熏习,从而成为他们的助缘。意思是说,佛只显现佛身,对一切菩萨平等无二,所以称为“平等”。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与具有平等心的菩萨根器结缘。具体来说,是从初地菩萨以上,一直到诸佛,必须依靠与众生同体的大悲智力,才能作为这种平等缘。
在解释的部分,将这两种缘分为两块来说明。首先是解释“差别缘”,这部分又分为两层:先总体说明,再具体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 前中言此人者。机欲之人。诸佛菩萨者。出外缘体。从初发意下。明能感缘机修行时也。若见若念者。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谓见其身形念其功德也。用相中二。初正明差别之用。二以起大悲下辨用之益。
差异的助缘,是指修行者依靠诸佛菩萨等外缘力量。从最初发心求道开始,直至最终成佛,在这过程中,或是亲眼见到佛菩萨的形象,或是心中忆念佛菩萨的功德。
文中提到的“此人”,指的是具有修行根机和愿求的众生。“诸佛菩萨”,是指外在助缘的主体。“从初发意”以下,说明能够感召外缘的修行者用功的时期。“若见若念”,正是说明修行者内心感召外缘作用的时机。意思是说,或是见到佛菩萨的身形相貌,或是忆念他们的功德智慧。
关于外缘作用的相状分为两部分:首先,正面说明差异助缘的具体作用;其次,从“以起大悲”以下,辨别这种作用带来的利益。
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冤家或起四摄 前中二。初五句开总成别。后乃至下摄别成总。五句中。一慈爱以摄生。二居卑以引物。三同类以劝发。四怖之以入道。五直以四法摄令修益。文可知。
有的是以眷属、父母、亲人的身份出现,有的是以侍从、佣人的身份出现,有的是以知己朋友的身份出现,有的是以冤家对头的身份出现,有的则运用四摄法门来度化众生。 前面这部分可分为两层:最初五句是将总说展开为别相,后面“乃至”等句则是将别相收摄为总说。五句之中:第一是以慈爱之心摄受众生;第二是身处卑位以引导众生;第三是以同类身份劝勉启发;第四是以令人生畏的方式使其入道;第五是直接以四摄法摄受众生,令其修行得益。经文含义清晰可解。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别开中有二。先就根熟不熟开近远二缘。后就前近远复各开为二。各有标释。
乃至一切所作的无量修行因缘,都是凭借大悲熏习的力量,能够使众生增长善根,无论见到还是听闻,都能获得利益。
分别展开说明有两个方面:首先根据众生根机是否成熟,分为近缘与远缘两种;随后又将前面所说的近缘与远缘各自再分为两种。每一部分都有标题和解释。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后中增长行者。谓方便行。即自分也。受道者。谓依前方便正观相应。即胜进也。亦可初即四摄利他行。后即三空自利行故也○平等缘中有二。先明能作缘者。
这个助缘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是近缘,能让人快速得到度脱;第二是远缘,需要经过久远的时间才能得到度脱。这近、远两种助缘,各自又可以再分为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是增长修行的助缘,第二是领受佛道的助缘。这后面的“增长行”助缘,指的是方便修行,也就是属于自己本分内的修行。“受道”助缘,指的是依据前面所说的方便修行,达到与正观相应的境界,也就是殊胜进步的阶段。也可以说,前者就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这四摄法,是利益他人的修行;后者就是空、无相、无愿这三解脱门,是利益自己的修行。
○在平等缘这部分,内容分为两点。首先说明能作为助缘的方面。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常恒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 于中愿度生者。平等心也。自然等者。常用应机。以同体智力者。释成常用也。随应等者。显其用相○二明对机显平等义。
平等缘是指一切诸佛菩萨,都发愿度脱所有众生,这种愿力自然持续地熏陶着众生,恒常不舍离。因为诸佛菩萨与众生同体的智慧力量,所以能随着众生的根机和因缘,在他们能见到、能听闻的范围内,显现出相应的教化作为。 这当中,“愿度脱众生”体现的是平等心。“自然熏陶,恒常不舍”是说这种力量总是顺应机缘而起作用。“以同体智力故”是解释为什么能恒常起作用。“随应见闻而现作业”则是显示其作用的具体表现。 第二,阐明面对不同根机的众生时,所显现的平等意义。
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谓十住已去诸菩萨等依三昧力。悉见诸佛身量平等。无有彼此分齐之相。故云平等见也。上来别明体用竟○自下第二约人合释。于中有二。谓标释。
所谓众生依靠禅定才能平等地见到诸佛,这是指十住位以上的菩萨们,凭借禅定的力量,都能见到诸佛的身相完全平等,没有彼此高下大小的分别相,所以说是平等见。以上是分别说明体与用的部分完毕。接下来第二部分是结合修行者来解释,其中分为两项:先标出纲要,再作解释。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二释中亦二。先明未相应中三。初约位举人。次辨行劣。后明未相应。行中凡小意识熏。菩萨五意熏。并未契真如。故云依信修行也。
关于这体用熏习的分别又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种叫做“未相相应”,指的是凡夫、二乘修行者以及初发心的菩萨等,他们依靠意识和分别识的熏习,凭借信心力量而进行修行。第二种解释也包含两部分。首先说明“未相相应”中又分三点:第一是根据修行阶位列举修行人;第二是辨别其修行尚有不足;第三是阐明为何称为“未相相应”。修行方面,凡夫和小乘修行者依靠分别识熏习,菩萨则依靠五种意(的层次)熏习,都还没有契合真如本体,所以说他们是依靠信心在修行。
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未相应中二。初言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者明无正体智故未与法身体相应。后以无证真后得智故。未与应化身用相应也。
由于还未获得无分别心,所以未能与本体相应;又因为尚未自在修行,所以未能与作用相应。在这未相应的情况中分为两点:首先说“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是指缺乏真正的根本智慧,因此未能与法身的本体相应。其次,由于没有证悟真理后的智慧,所以未能与应化身的妙用相应。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自体相应得自在业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第二已相应中亦三。先显人位。谓地上菩萨也。次正辨相应。得无分别心者。谓如理智与体相应也。与佛智用相应者。谓以有如量智故得然也。后明其行胜。初地已上证真如法而修行。非如前位但有信力故云依法力也。自然修行者。八地已去无功用行也。熏真灭妄。显行成也。明净法熏竟上来初别明。次合释。总明第三染净熏义竟○自下第四显尽不尽义。于中二。初明染法违真无始有终后明净法顺理有始无终。
**已相应(第二阶段相应)** 指的是证得法身的菩萨,他们已获得无分别心,与诸佛的本体相应;又获得自在的业用,与诸佛的智慧妙用相应。这一切都是依靠法力的推动,自然地修行,通过熏习真如、消除无明而成就的。
**第二“已相应”部分也分三层:** 第一,说明所对应的修行阶位。这指的是登地以上的菩萨。 第二,具体说明“相应”的含义。“得无分别心”是指如如不动的智慧(如理智)与诸佛本体相应;“与佛智用相应”是指因为具备了如量智(分别智),所以能与诸佛的智慧妙用相应。 第三,说明其修行的殊胜。初地以上的菩萨,是证悟了真如法性之后再去修行,不像前一阶段的修行者主要依靠信心力量,所以说“依法力”。“自然修行”是指八地以上的菩萨达到了无造作、无功用的修行境界。“熏真灭妄”则显示了修行圆满成就。
以上是分别说明和综合解释,总述了第三部分“染净互熏”的道理。
接下来是第四部分,说明“有尽与无尽”的含义。这部分分为两层: 首先,说明染污之法违背真如之理,所以它是无始有终的(有开始,但终将断尽)。 然后,说明清净之法随顺真如之理,所以它是有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 净法中二。初正显。后释成。
再者,染污的习气从无始以来一直不断熏习,直到成佛之后才会断除。清净法门则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正面阐明,随后解释其成立的原因。
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释成中。以熏真灭妄。净用无尽故也。文处可见。上来释生灭门中能显义之法竟○自下第二释生灭门中所显之义大。于中有二。初释体相二大。后别解用大。前中亦二。初总标二大名。后别释二大义。义中亦二。先明体大义。
清净法门的熏习作用在未来永远不会断绝,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真如法性恒常熏习的缘故,虚妄心念就会息灭,法身自然显现,生起妙用熏习的力量,所以不会断绝。
这段解释是在说明:通过熏习真如、息灭妄念,清净妙用就会无穷无尽。文中意思很清楚。以上解释了生灭门中能够显现真理的方法。
接下来第二段解释生灭门中所显现的义理内涵。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解释“体大”与“相大”两方面,再单独解释“用大”。前一部分又分两步:先总体说明“体大”与“相大”的名称,再分别解释这两方面的深意。解释义理时也分两步,首先阐明“体大”的涵义。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谓人虽就位以分优劣。真体随人未曾增减。故云无增减也。非前乃至常恒者。显不增减所以也。非前际生故常。非后际灭故恒也。凡位为前际。佛果为后际也○从本下释相大。于中有二。初正明性德。二问答重辨。前中亦二。先明德相。后显立名。前中三。初总次别。后结。
再者,所谓真如自身的体相,是指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乃至诸佛,都无有增减,并非从前际生起,也不会在后际灭尽,终究是永恒常住的。这是说,人虽然依修行位次而有优劣之分,但真如的本体随着不同的人,却从未有过增减。所以说“无有增减”。“非前际生……毕竟常恒”这一段,是阐明没有增减的原因。因为不是从前际生起的,所以是“常”;不会在后际灭尽,所以是“恒”。凡夫位可喻为“前际”,佛果位可喻为“后际”。
从“本”字以下,是解释“相大”的涵义。这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正面阐明本性具足的功德,其次是以问答方式再次辨析。第一段中又分为两部分:先说明功德的相状,后显明如此立名的缘由。说明功德相状的部分又分为三层:先是
从本已来自性满足一切功德 别中六句。
从最根本的源头开始,本性就已经圆满具足一切功德。这是分开来说的六种含义。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一本觉智明义。二本觉显照诸法义。三显照之时无倒义。四性离惑染义。五性德圆备义。六性德无迁义。
这说的是自性本体具备以下六种含义: 第一,具有本初觉悟的智慧光明; 第二,能够普遍照见一切法界; 第三,照见时真实明了、毫无错谬; 第四,自性本来清净、远离烦恼染污; 第五,自性功德圆满具足; 第六,自性功德恒常不变、自在无碍。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下结中。谓性德尘沙。不离真体故云不离也。无始相续故云不断。亦可谓治道不亡也。与体同味故云不异。不异而有恒沙之义故云不思议。唯佛穷达。故云佛法。亦可此是所觉法故也。若此真体无性德者。如来证此不应具德。既证性已万德圆满。即验真如本具恒沙德也。故云满足无有所少。下立二名。隐时能出生如来名如来藏。显时为万德依止名为法身○下重辨中二。初执体疑相难。后相不违体答。
具备这样超过恒河沙数、不离不散、不异不二、不可思议的佛法,乃至完全圆满、毫无欠缺的意义,所以称为如来藏,也叫如来法身。
下面总结说:所谓本性的功德如尘沙般无量,因为不离真实本体,所以说“不离”。无始以来相续不断,所以说“不断”。也可以理解为修行的道路不会消失。与本体同一旨趣,所以说“不异”。虽不异却具足恒河沙数的妙义,所以说“不可思议”。只有佛能彻底通达,所以称为“佛法”。也可以说这是所觉悟的法。
如果这个真实本体没有本性功德,如来证得它时就不应具备一切功德。既然证得本性后万德圆满,就可验证真如本来具足恒沙功德。所以说“圆满具足、毫无缺少”。下面确立两个名称:隐覆时能出生如来,称为“如来藏”;显现时作为一切功德的依止,称为“法身”。
后面重新辨析分为两部分:先是从执着本体而怀疑表象的角度提出问难,后是从表象不违背本体的角度作答。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答文有二。初明虽差别而不二。后复以何义下。明虽不二而差别。前中亦二。初明实德虽多同一如味。次释成不二。以无分别者。非能分别故。离分别相者。非所分别故。次无能所分别故无二也○无二而差别中。先略后广。
提问:前面说到真如的本体平等,超越一切表象,为什么又说本体具备如此种种功德呢?
回答:虽然确实存在这些功德的含义,却没有差别的相状,它们完全融为同一法味,唯是一味真如。这个道理为何?因为真如没有分别,远离一切分别的相状,所以不存在对立。
回答的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虽然功德有差别却不对立。其次从“又以什么道理”开始,说明虽然不对立却有差别。前一部分又分两层:先阐明真实功德虽多,却同归一味真如;接着解释为何不对立——因为“没有分别”是指并非能分别的主体,“远离分别相”是指并非所分别的对象。既然没有能分别与所分别,自然就没有对立了。
在“不对立却有差别”的部分,先简略说明,再详细展开。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略中疑云。既其不二。何以说别。释云。以依生灭识相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真如净德恒沙差别。且举其染本故但云业识○广中二。先问对染表示之相。次举彼染法一一对显。
又以什么道理能说明真如具有种种差别相呢?这是依据众生业力所生的心识,在生灭变化的现象中显示出来的。
前面简略的疑问中说:既然真如与生灭是不二的,为什么又说有差别呢?这里解释说:因为依据生灭心识的现象,有无量无边的染污法;反过来,就用这些染污法来显示真如清净的功德,也有无量无边的差别相。这里只是举出染污法的根本,所以只说“业识”。
在详细解释的部分分为两层:先提问,针对染污法如何反过来显示清净相;接着列举那些染污法,一一对应地显示真如的清净功德。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以一切法乃至无念者。举所迷理也。而有妄心等者。依真起妄。谓细麁染心本末不觉也。将欲释净。先举其染对以显之。下诸句例然。云何显者。以心相念起。即是不觉无明故。知心性不起。即是本觉智明。故云大智慧光明义也。
这要如何说明一切法原本都是心的显现,实际上并没有妄念,而是因为有了虚妄的心,不知不觉生起念头,才显现出种种境界,所以说这是无明。心的本性不起念头,就是大智慧光明的含义。 “以一切法乃至无念”这句话,是指出众生所迷惑的真理。而“有妄心”等句,则是说明依真心生起妄心,指的是细微和粗显的染污心,从根本到枝末都是不觉悟的状态。为了解释清净的境界,先举出染污的状态作为对比,以显示其差别。下面各句都是这样的例子。 为什么要这样显示呢?因为心一旦显现相状、生起念头,就是不觉悟的无明。由此可知,心的本性不起念头,就是本有的觉悟、智慧光明。所以说这是“大智慧光明的含义”。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 若心起见等者。明妄见不周。心性离见等者。显真照圆明。
如果心中产生见解,就会存在无法照见的局限;心性若能超越见解,才是普遍照彻法界的真义。 所谓“若心起见”等句,说明虚妄见解的局限不周全;“心性离见”等句,则彰显真如智慧的光明圆满。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者。明妄识倒知。返之即显真照无倒。无有自性者。明妄染无体。返之即显自性清净心也。
如果心中起了妄念分别,那就不是真正的智慧觉知,因为这并没有真实不变的自性。所谓“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是为了说明虚妄分别的心识是颠倒的认识;反过来看,就显示出真正的智慧观照是没有颠倒的。所谓“无有自性”,是为了说明虚妄染污的种种现象并没有独立实在的体性;反过来看,就显示出我们本有的自性清净心。
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 非常等者。明妄四失。返之即显真如四德。诸惑烧心。是极热恼故。说真如是清凉也。妄染迁改。是衰变相。即返显真如为不变。以业果系缚不自在故。即显真如为自在也。故上文云清凉不变自在义故也。
不是恒常、不是快乐、不是自我、不是清净,热恼衰变就是不自在。 所谓“非常”等,是说明妄想的四种过失。反过来就彰显真如的四种功德。种种烦恼烧灼内心,是极度的热恼,所以说真如是清凉的。妄染迁流改变,是衰败变易之相,这就反过来显示真如是不变的。因为业果系缚不得自在,就彰显真如是自在的。所以前文说:清凉、不变、自在的意义就是这样。
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言乃至具有等者。总举妄染众多。翻对此故。心性不动。即有恒沙德相等也。
乃至具备如恒河沙数般众多的虚妄染污含义,与此相对,心性若不受动摇,则能显现如恒河沙数般众多的清净功德相状。所谓“乃至具有等”,是总括虚妄染污的众多。与此相反,心性若不动摇,便会有恒河沙数般的功德相等显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言若心有起更见前法等者。明妄心外念。求之不足。如是净法等者。明净德性满无假外求。结名可知○第二用大。文有二。初总明。次此用有二下。别释前中亦二。初对果举因。二牒因显果。
如果心中生起念头,又见到眼前有事物可以执着,那就说明还有所欠缺。像这样清净的法门具备无量功德,其实就是这颗本心,再没有什么可向外求取的,所以称为圆满具足,叫作法身如来藏。
(所谓“如果心中生起念头,又见到眼前有事物可以执着”这段,是说明妄心向外攀缘、执着,这样追求是无法圆满的。“像这样清净的法门具备无量功德”这段,是说明清净的德性本来圆满,无需向外求取。最后的结语名称可以理解。)
○第二是“用大”的部分。文字分为两层:首先是总体说明,其次是“此用有二”以下的具体解释。前面总体说明中又分两部分:先是通过果来举出因,再是承接因来显现果。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初中有三。初诸佛乃至化众生者。举本正行也。
再者,真如的妙用,说的是诸佛如来当初在修行阶位时,发起大慈悲心,修习种种波罗蜜,摄受教化众生。这段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诸佛乃至化众生”这一句,是举出如来根本的正修行。
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次言立大誓愿乃至尽未来者。举本大愿也。于中初广大心。次长时心。
立下宏大誓愿,要度尽所有众生,也不限制时间劫数,直到未来尽头。这里所说的立大誓愿乃至穷尽未来,是举示根本大愿。其中先发广大心,再发长远心。
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取一切乃至真如平等者。举悲智大方便也。亦则不颠倒心。于中取物如己。显悲深也。亦可释前得长时所以也不取物相明智深也。此以何义者。征前悲智深所以也。谓如实知下依真如门答显深也○以有如是下。明牒因显果。于中亦三。
把一切众生看作如同自己,所以也不会执着众生的表象。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如实地知道一切众生和自己,在真如本性上是平等无二的。
“把一切……乃至真如平等”这几句,是举出慈悲与智慧的大善巧。也就是以不颠倒的心,在这当中看待众生如同自己,显示出慈悲的深切。也可以用来解释前面“得以长久”的原因。“不执着事物的表象”,显示出智慧的深远。“这是什么道理呢”这一句,是在追问前面慈悲与智慧如此深远的缘由。“所谓如实地知道……”以下,是依据真如的法门来回答,显明其深远。
○“因为具有这样的……”以下,是承接前面的因,显明果报。其中也分为三部分。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初牒前因也。
因为具备这样的大方便智慧,这是首先回顾之前的原因。
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二灭无明见法身者。自利果也○三自然已下正显用相。即利他果也。此中三句。
消除无明,见到本来法身。第二点,消除无明见到法身,这是自利的果报。第三点,“自然”以下,正式显示作用的相状,就是利他的果报。这里有三句话。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如摄论云。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等。二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者。显用广大。以称理之用故。三又亦下明用而常寂。于中何以故者。责云。佛具三身。何故乃云无有用相。释云。若废机感。如来唯是妙理本智。更无应化世谛生灭等相。但随缘起用。用即无用。如波即水。故用恒寂也。涅槃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梁摄论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名为法身。故云谓诸佛如来乃至离于施作也。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而随机感益用无边。即寂而常用。故云但随众生乃至为用别释用中二。先标后释。释中亦二。初正显用相。后问答释疑。前中亦二。一直显其用。二重牒分别。前中二。先明应身。后明报身。
自然就拥有不可思议的各种作用,这种作用与真如一样遍及一切地方,但又找不到任何作用的痕迹。为什么呢?因为诸佛如来只是法身和智慧之身,属于最高真理,没有世俗境界,远离一切造作。只是随着众生的所见所闻,让他们得到利益,所以才说是有作用。
首先说明作用非常深奥,不是刻意造作出来的。就像《摄大乘论》说的:如同摩尼宝珠和天鼓,没有思虑却能自然成事等等。
第二,“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是显示作用的广大。因为这是符合真理的作用。
第三,“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以下,是说明作用虽在却恒常寂静。其中“何以故”是提问:佛具备三身,为什么却说没有作用的形相呢?解释是:如果抛开众生的机缘感召,如来就只是微妙的理体和本有的智慧,再没有应身、化身这些世俗的生灭形相。只是随着因缘而起作用,作用本身就是无作用,就像波浪就是水一样。所以作用永远是寂静的。《涅槃经》说:我现在的这个身体就是法身。《梁摄论》说:只有真如以及真如的智慧独自存在,称为法身。所以说“谓诸佛如来乃至离于施作”。
虽然真理和微妙智慧本来一直湛然清净,但随着众生机缘感召,利益的妙用无边无际。这就是在寂静中恒常起作用,所以说“但随众生乃至为用”。
另外解释“用”分为两部分。先标出纲要,后解释。解释中也分两部分。首先是正面显示作用的相状,后面是问答解释疑问。前面部分又分两部分。一是直接显示其作用,二是重新提出来分别说明。直接显示作用中,先说明应身,后说明报身。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前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义。今见佛身亦谓心外。顺彼事识分别计度识故说依分别事识见也。亦可此人虽觉六识。不觉知彼七八识。故但依事识也。依此麁识分别佛身。但见应化麁相。不见报身细相。故云名为应身也。以不知转识现乃至不能尽知者。释见麁所以也。迷于唯心故云从外。不达即色是心无有分齐。故云取色分齐不能尽知也。问佛身何故唯众生识耶。答众生真心与诸佛体平等无二。但众生迷自真理起于妄念。是时真如但现染相不显其用。以彼本觉内熏妄心故有厌求。有厌求故真用即现。厌求劣故。用相即麁。厌求渐增。用亦渐细。如是渐渐乃至心源。无明既尽。厌求都息。始觉同本。用还归体。平等平等。无二无别。未至心源已还用于识中随根显现。故云识中现也。问若据此义。用从真起。何故说言转识现耶。答转识即是梨耶中转相。依此转相方起现识现诸境界。此识即是真妄和合。若随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虽有功。离真不立若返流出缠。真有功能。真虽有功。离妄不显。故就缘起和合识中说其用耳。问若据此义。乃是众生自心之中真如之用。云何说言佛报化耶。答众生真心即诸佛体更无差别。故华严经云。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观。心造诸如来。又不增不减经云。法身即众生。众生即法身。法身与众生。义一名异也。既从法身起报化用。何得不是众生真心耶。问义若然者。众生心佛还自教化众生。何故说言佛悲愿力。答即此真心是佛悲愿。谓无缘大悲及自体无障碍愿等。即性起大用也。问众生既无始有心。何不早起化用令灭无明。答未有厌求故。问既元有本觉。何不早熏令起厌求。答无明厚薄不同。因缘互阙不等。此如上说。问若真心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从诸波罗蜜等因生。答此约本觉随缘义说。然其始觉觉至心源。平等一际。有何差别。上来约终教说。若约始教说者。即以诸佛悲智为增上缘。众生机感种子为因缘。故托佛本质上。自心变影像。故云在自识中现也。余如瑜伽唯识等论说○报身中有三。初约识举人。二身有无量下明所见报相。三结果由因释显报名。
这段解释分为两个部分:什么是这两种情况?第一,是依据凡夫和二乘圣者心中的分别事识所见的境界,称为应身。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转识所显现的,误以为佛身是从外而来,执着于形色的局限,所以不能完全了知佛身的真实境界。
前面说的“依分别事识”,是指凡夫和二乘圣者尚未了悟万法唯识的道理,误以为有外在的实境,这就是分别事识的含义。现在他们看见佛身,也以为是心外实有,这是顺着他们事识的分别、思量、计度而产生的认识,所以说他们是依据分别事识而见。也可以说,这些人虽然能觉知前六识的活动,却不能觉知第七识和第八识,所以只能依靠粗浅的事识。依据这种粗浅的识来分别佛身,就只能见到应化身的粗略相状,见不到报身的微细相状,因此称之为“应身”。
“以不知转识现故……不能尽知故”这段话,是解释为什么他们只能见到粗相的原因。因为迷失了万法唯心的真理,所以认为佛身从外而来;不能通达所见的色相即是自心,本无局限,所以说他们“执着于形色的局限,不能完全了知”。
有人问:佛身为什么只在众生识中显现呢? 回答:众生的真心与诸佛的法体是平等无二的。但众生迷失了自己本具的真理,生起虚妄的念头。这时,真如只显现染污的相状,不能显发其清净妙用。由于众生本具的觉性(本觉)在内熏习虚妄的心,所以会产生厌离生死、追求解脱的意愿。有了这种厌求,真如的妙用就开始显现。厌求的心如果微弱,显现的用相就粗糙;厌求的心逐渐增强,显现的用相也逐渐微细。这样渐渐深入,直至到达心的本源。当无明完全断尽,厌求的心也完全止息,始觉(修行所生的觉悟)与本觉(本具的觉悟)完全合一,妙用回归本体,平等一如,无二无别。在尚未到达心源之前,妙用都是在众生的识中,随着众生的根器而显现,所以说“在识中显现”。
有人问:如果根据这个道理,妙用是从真如生起的,为什么又说“转识显现”呢? 回答:转识就是阿赖耶识中的“转相”。依靠这个转相,才能生起“现识”并显现种种境界。这个识(指阿赖耶识)是真与妄和合的状态。如果随顺生死之流,那么妄识就产生作用;妄识虽有作用,但离开了真如就不能成立。如果逆流而出离缠缚,那么真如就产生作用;真如虽有作用,但离开了妄识也无法显发。所以,这是在缘起和合之识的层面上,来谈论其作用的。
有人问:如果根据这个道理,那是众生自心之中真如的妙用,为什么说是佛的报身和化身呢? 回答:众生的真心就是诸佛的法体,完全没有差别。所以《华严经》说:“如果有人想要求知三世一切佛,应当这样观察:心能造作诸如来。”又如《不增不减经》说:“法身就是众生,众生就是法身,法身与众生,意义相同只是名称不同。”既然报身、化身是从法身生起的妙用,那怎么不是众生的真心呢?
有人问:道理如果是这样,那众生心就是佛,佛岂不是自己教化自己?为什么又说佛的慈悲愿力呢? 回答:这个真心本身就是佛的慈悲愿力,就是无缘大悲以及自体无碍的大愿等,这是本性生起的大用。
有人问:众生既然无始以来就有真心,为什么不早点生起化度众生的妙用,让无明消灭呢? 回答:因为没有产生厌离与求取(解脱)的心愿。
有人问:既然本来就有本觉,为什么不早点熏习,让众生生起厌求之心呢? 回答:众生的无明有厚薄的不同,因缘条件也互相欠缺,不等同。这就像前面说过的道理。
有人问:如果真心就是佛,为什么下文又说佛身是从布施等波罗蜜的因缘所生呢? 回答:这是依据“本觉随缘”的道理来说的。然而,当始觉觉悟到心源时,就与本觉平等无别,哪里还有差别呢?以上是依据大乘终教的说法。如果依据大乘始教的说法,那就是以诸佛的慈悲与智慧作为增上缘,以众生能感召佛身的善根种子作为因缘,所以在佛的“本质身”(佛的真实身)上,众生自心变现出“影像身”,所以说是在自识中显现。其余道理详见《瑜伽师地论》、《唯识论》等论述。
关于报身,解释中有三点:第一,依据识来指明能见之人(菩萨)。第二,“身有无量色”等经文,是说明所见报身的殊胜相状。第三,“结果由因”等经文,是解释并显示“报身”名称的由来。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前中依业识者。十解已去菩萨能解唯识无外诸尘。顺业识义以见佛身故云报身也○所见报相中二。先正后依。
第二是依据业力产生的认知,指的是菩萨从初发心开始,一直到修行圆满的菩萨地阶段,他们所见的佛身称为报身。前面所说的“依据业力产生的认知”,是指达到十解位以上的菩萨,能够理解一切现象只是心识的显现,并没有外在的实有尘境。他们顺应这种业识的道理来观见佛身,所以称为报身。○关于所见报身的具体情形分为两部分:先是直接描述(正),后是依据说明(依)。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正中身无分齐故云无量色。依身有相。相亦无边。依相有好。好亦无尽。然相以表德。令人敬德以念佛。好为严身。令人爱乐欲亲近。依报中言无量种种庄严者。能依无边故。所依土田亦复无边。颇致柯等殊胜之宝。常放光明无碍校饰。故云种种庄严。言随所示现乃至离分齐相者。异前化身分齐之色。由此菩萨知分齐即无分齐故。一一色相皆遍法界。互融无碍。自在难思故。随其所应乃至不毁不失者。随其业行所应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灾等之所坏也。
身体具有无量的形色,每种形色又具备无量的相貌,每种相貌又展现无量的妙好;所依止的国土环境也同样具有无量无边的种种庄严。这一切显现都是随缘示现,没有边际、不可穷尽,超越了局限与分别的形相。随着众生相应的因缘,这些庄严境界恒常安住、持续不断,不会毁坏也不会消失。
(这里说“身无分齐故云无量色”,是指法身没有局限,所以显现为无量的形色。依于身有色相,色相也无边无际;依于色相有妙好,妙好也无有穷尽。然而,“相”是用来表显功德的,能让人因敬仰功德而念佛;“好”则是为了庄严身相,让人心生喜爱乐于亲近。依报中说“无量种种庄严”,是因为能依的身相无边,所依的国土环境也就同样无边。像颇梨、砗磲等殊胜宝物,常常放射光明,无有障碍地相互映饰,所以称为“种种庄严”。所谓“随所示现乃至离分齐相”,是指不同于之前化身那种有局限的色相。这是因为菩萨了知局限本身就是无局限,所以每一种色相都周遍法界,互相融通没有障碍,自在无碍不可思议。所谓“随其所应乃至不毁不失”,是指随着众生业行所应感得的境界,都是恒常安住的,不会被水、火、风等三灾所破坏。)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辨因中。如是依正二报无障碍不思议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觉不思议熏二因所成。乐相圆备故名报身。故云如是功德乃至说为报身○第二重分别中。先应后报。应中简凡异小。
这样的功德,都是因为各种波罗蜜修行以及不可思议的熏习所成就的,具备了无量的快乐相状,所以称为报身。在辨别原因时,这样的依报和正报两种果报,都是无障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因为十度的深刻修行以及本觉不可思议的熏习这两种原因所成就的。快乐相状圆满具备,所以称为报身。所以说这样的功德乃至称为报身。在第二重分别中,先是应身,后是报身。在应身中,要区分凡夫和小乘的不同。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麁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如三恶道习。见佛如黑象脚等三尺之身。又如提谓等。以人天位见佛。为树神及天神身等。准此。即六道众生并见佛不同也。皆非出世相故非乐也。如二乘人等见佛为出世。是阿罗汉等圣人身。故云凡夫所见乃至应身○报中简比异证。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所见。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前中言深信真如法少分见者。十解菩萨等依比观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觉故云少分。异前十信故复云深。异后真证故但云信。言知彼色相乃至离于分齐者。以见真如异于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无分别也。言唯依心现不离真如者。释无分别所以也。摄论中地上见报身者。彼据证之相应成就处说。今此地前菩萨少分见者。以知色境但是现识不离真如。即无分齐故。得少分见也。既非全见。故不相违。但以异于凡小心外取境见应化故。故约唯心少分明见。言此菩萨犹自分别等者。简异地上也。若得净心下。显于地上所见用相过于地前。故云转胜。渐渐微细。至金刚后。业相都尽。用即归体。故云见之究竟。以穷其源故。若离业识则无见相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现相故也。以诸佛乃至迭相见故者。若离业识等无明即唯是真如。故佛无有此彼分别之见也○第二除疑中二。先问后答。
再者,初发心的菩萨等所见的境界,是因为深信真如法的缘故,而能见到少分。他们知道那些色相庄严等事,既没有来处也没有去处,超越一切界限分别,只是依心而显现,并不离开真如。然而这些菩萨还有自己的分别,因为尚未证入法身的阶位。如果获得清净心,所见就更加微妙,其作用也越发殊胜,乃至菩萨地修行圆满时,所见便达到究竟。若是离开了业识,就没有能见与所见的相状,因为诸佛的法身没有彼此、色相相互对立的见。
前面所说“深信真如法少分见”,是指十解位的菩萨等依比量观照的方便,见到真如之理。这是相似觉,所以说“少分”。不同于前十信位,因此又说“深”;不同于后来真证,所以只说“信”。说“知彼色相乃至离于分齐”,是因为见到真如不同于凡夫与小乘,因此能了知色相等事本性无分别。说“唯依心现不离真如”,是解释无分别的缘故。《摄论》中说地上菩萨见报身,那是依据证得相应成就的境界来说的。这里地前菩萨少分见,是因为了知色境只是现识,不离真如,就没有界限分别,所以能少分见。既然不是完全见,所以并不矛盾。只因不同于凡夫、小乘心外取境、见应化身的缘故,所以从唯心的角度少分明了地见。说“此菩萨犹自分别等”,是为了简别不同于地上菩萨。“若得净心”以下,显示地上菩萨所见的功用相状超过地前,所以说“转胜”。渐渐微细,到金刚后心,业相完全灭尽,用就归于体,所以说“见之究竟”,因为穷尽了其本源。“若离业识则无见相”,是因为必须依于业识才有转相与现相。“以诸佛乃至迭相见故”,是说如果离开业识等无明,就唯有真如,所以佛没有彼此分别的见。
第二除疑部分分为两段:先问后答。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 答中亦二。先释法身能现。后释所现之色。前中亦二。先总。后所谓下别。
问:如果说诸佛的法身超越一切色相,那为何又能显现出色相呢? 回答也分为两部分。首先解释法身能够显现色相的道理,其次解释所显现的色相。前一部分又分两层:先总说,后从“所谓”以下具体说明。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 别中本来色心不二者。谓彼所现报化之色不异法身真心。如波与水本来无二。言以色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显前不二。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尽。故就其本但云智身。智谓本觉心智也。言以智性即色故说法身遍一切处者。明心即色显前不二。如水遍在波中故也。
回答说:这法身就是色的本体,所以能显现出各种色相。也就是说,从根本上看,色与心本是不二的。因为色的本性就是智慧,色相的本体没有固定形状,所以称之为智慧身;因为智慧的本性就是色,所以说**法身**遍及一切地方。 (注:所谓“本来色心不二”,是指它所显现的报身、化身等色相,与法身真心没有差别,就像波浪与水,本来就不是两样东西。说“以色性即智”等,是为了阐明色就是心,显示前面所说的不二。因为色就是心,所以使得色相完全消融,因此就其根本只说“智身”。“智”指的是本觉的心智。说“以智性即色故说**法身**遍一切处”,是为了阐明心就是色,显示前面所说的不二,就像水普遍存在于波浪之中一样。)
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所现色中。以彼真心无碍周遍。所现之色亦复圆融自在无碍。故云所现之色乃至不相妨碍。于中无量菩萨者。亦是报身作用。亦可即是感报身大用之机缘。皆能顿赴故也。以一一诸根皆遍法界。然互不相妨。此真如之用非妄识能知。故云非心识分别乃至用义故。上来释生灭门中法义二重竟。初释真如门。次释生灭门。总是大段第一别释二门。显不一义竟○自下第二二门相对会相入实。显不异义。于中有三。先标。次释。后还总结。
显现的形相没有界限,随着心念能示现十方世界无量的菩萨、无量的报身、无量的庄严景象,各自差别却又都没有界限,而且互不妨碍。这不是凡夫心识分别所能理解的,因为这是真如自在作用的缘故。(所显现的形相中,由于那真心没有障碍、周遍一切,所显现的形相也就同样圆融自在、没有障碍。所以说“所现之色乃至不相妨碍”。其中“无量菩萨”,也是报身的作用,也可以说就是感得报身广大作用的机缘,都能顿时相应。因为每一根感官作用都遍满法界,却又互不妨碍。这种真如的作用不是虚妄心识所能了知的,所以说“非心识分别乃至用义故”。以上解释生灭门中“法”和“义”两层含义完毕。先解释真如门,再解释生灭门,这是第一大段,分别解释二门,显示二者“不一”的道理完毕。○接下来第二段,将二门相对照,融会现象以归入实相,显示二者“不异”的道理。其中分为三部分:先标出纲要,其次解释,最后再总结。)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 标中言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是色。余四是心。释中先观色法。言六尘无念者。境从心起。毕竟无体。离心之外无可念相也。言以心无形求不得者。非直心外无别色等六尘。就心内求色等形质亦不可得也。前则所缘无相。此则能缘不生也○自下观心法。先喻后合。
接下来说明如何从生灭的现象层面契入真如的本体层面:即通过推究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无论是物质性的色蕴,还是精神性的其余四蕴,以及眼耳鼻舌身意所对的六种尘境,最终会发现它们根本没有实在的念相可得。因为心本身没有固定形相,即使向十方世界去寻求,也终究无法得到。
注文解释:标题中所说的“推求五阴色之与心”,是指色蕴属于物质现象,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现象。解释中先观察物质现象。所谓“六尘无念”,是说外境是由心识所显现的,毕竟没有独立实体,离开心识之外,并没有一个可以被执着的对象存在。所谓“以心无形求不得”,是说不但心外并没有另外实在的色等六尘,即使向心内去寻求色等物质的形体质相,也同样不可得。前面是从所缘的对象说明其无
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 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念。已灭未生中无所住。无所住故则无有起。故知心性实不动也。
就像有人迷失方向,错把东方当作西方,实际上方向并没有改变。众生也是如此,因为无明迷惑,错把真心当作妄念,其实真心从未动摇。(这里说“心实不动”,是指推究妄念的生起:已灭的念不再存在,未生的念尚未出现,当下找不到停留之处。既然无所停留,也就没有生起。由此可知,心性确实是如如不动的。)
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若能已下结中。即得随顺者。是方便观也。入真如门者。正观也。上来显示正义竟。
若能通过观察认识到心念本无执着,便能随顺进入真如之门。所以从“若能”往下的总结中,“即得随顺”指的是方便观照,“入真如门”则是指真正的观照。以上已将核心教义阐释完毕。
大乘起信論義記下本(終)
大乘起信论义记下末
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
第二对治邪执中有二。初就本总标。二别明障治。
第二、对治错误执着这部分有两个层次。首先是从根本总体上说明,其次是具体分析障碍与对治方法。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二别中有二。初对治离。后究竟离。前中有三。先标数。次列名。后辨相。
对治邪执,是指一切错误的执着都源于自我执着;若能远离自我执着,就不会产生邪执。这部分内容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对治脱离,其次是彻底脱离。对治脱离又包含三个步骤:先标明数目,其次列出名称,最后辨析具体表现。
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列名中。言人我见者。计有总相主宰。此是佛法内初学大乘人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即二乘所起也○辨相中。先人后法。人我中亦二。总标别解。
我所说的“我见”有两种,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人我见,第二种是法我见。
在列举名称的部分,“人我见”指的是,执着于认为有一个总体的、能主宰的“我”相。这是佛法内部,刚开始学习大乘的人,因为对教理迷惑而产生的错误执着,并不是外道等所产生的那种见解。“法我见”指的是,执着于认为一切事物、现象各自都有独立的、实在的本体。这就是声闻、缘觉二乘修行者所产生的执着。
在辨别其相状的部分,先讲人我见,再讲法我见。讲人我见时也分两部分:先是总体说明,再分别解释。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别解中。此五种执何别者。初一约果。余四通因果。又初二于空谬执。后三于有倒知。前二中。初一妄执事空以为法体。次一妄执法体唯是空无。执有三中。初执性德同色心。次执法性本有染。后执染净有始终。问此等既并于真如法上计。云何说为人我执耶。答此有二释。一云。此是初学凡夫有人我者作此执。故云人我执也。二云。由如来藏中有二义。一是本觉义。即是当人。于上妄计。故云人执。二是理实义。当所观之法。今据初义故说人执。于此五中各有三。谓初修多罗说等为起执缘。二以不知等正明执相。三云何对治等。辨对治相。初中执相内。言以不知破着等者。以众生执佛色身之碍相故。说法身如空迷说意故。执同太虚。
关于“人我执着”,针对凡夫众生归纳为五种类型。具体是哪五种呢?第一种:听闻经典中说如来法身终究寂灭清净,如同虚空一般;由于不明白这是为了破除执着而作的比喻,便误认为虚空就是如来的本性。
(在分别解释中,这五种执着有何区别呢?第一种是就佛果境界而言,其余四种则贯通因果。又可分为两类:前两种是对“空”的错误执着,后三种是对“有”的颠倒认知。在前两种中,第一种是错将事物的空性当作法体本身,第二种是误认为法体纯粹是空无所有。在执着“有”的三种中,第一种执着性德与色心现象相同,第二种执着法性本来存在染污,第三种执着染污与清净有开始与终结。问:这些既然都是针对真如法体产生的计度,为何说是“人我执着”呢?答:有两种解释。一说:这是初学凡夫本具人我执着者所产生的见解,故称为人我执。二说:由于如来藏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本觉之义,即众生本具的觉性,对此产生虚妄计度,故称人我执;二是真实理体之义,即所观照的法性。此处依据第一种含义,故说为人我执。在这五种执着中,各包含三个层次:一是经典所说等成为引发执着的缘起,二是“由于不明白”等直接说明执着表现,三是“如何对治”等辨明对治方法。在第一类执着的表现中,所谓“由于不明白这是为了破除执着”等,是因为众生执着佛有色身等有形相状,所以经典说法身如虚空;众生误解经典用意,便执着法身等同于太虚。)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 治中有二。初明此虚空是妄非真。后唯一真心下。明彼法身是真非妄。前中有三。先立。次释。后结。立中二。先立情有。后体无不实者。立理无。
如何对治说明虚空相是虚妄法体、并非真实存在。对治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这虚空是虚妄而非真实;其次从“唯一真心”开始,说明那法身是真实而非虚妄。前一部分又分为三步:先立论,再解释,最后总结。立论中分为两点:先确立情识所执的“有”,随后“体无不实”一句,则是确立理体上的“无”。
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 释中二。先明情有。遍计性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缘故非法身。故云以对色故乃至心生灭也。
由于执着于物质形态,便产生这些可见的表象,使心念不断生灭。解释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虚妄情感的根源:在遍计所执性中,一切现象都是相对而存在的。这些由妄念所攀缘的境界并非真正的法身,所以说“由于执着于物质形态,乃至使心念生灭”。
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色者则无虚空之相 次释理无。本以待色为空。今既唯心无色。何得更有于空。故云以一切色法乃至虚空之相也。
一切物质现象本质上都是心所显现,并不存在外在的实体物质。既然没有实体物质,那么虚空的相状也就无从建立。接下来解释其中的道理:所谓虚空,原本是相对于物质而存在的概念。现在既然明白一切唯是心识所现,并无外在的物质,哪里还会有一个独立的“虚空”相状呢?所以说,一切色法本来就是心,实在没有外在于心的色;如果没有色,也就没有虚空的相状。
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结中二。先结情有。若心离于下。后结理无。是真非妄中。言唯一真等者。辨法同喻。以周遍如空故。取虚空为喻。此谓如来等者。简法异喻。谓是如来本觉性智。岂同太虚虚妄法也。
一切境界都是因为心念妄动才产生的,如果心能脱离妄动,那么一切境界就会消失,只剩下唯一的真心,无所不在。这就是如来广大性智慧的究竟含义,它不像虚空的表象那样。
总结部分分为两层。先总结妄情的存在(“若心离于”以下)。后总结真理的虚妄不存在(“是真非妄中”)。所谓“唯一真等”,是辨别法与比喻的相同之处。因为它周遍一切如同虚空,所以用虚空作比喻。“此谓如来等”,是区分法与比喻的不同之处。意思是:这是如来的本觉性智慧,怎能等同于太虚这种虚妄之法呢?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等毕竟空离一切相者。大品经云。乃至涅槃如幻如梦。若当有法胜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也。以不知为破情计有故。即执性德唯是其无。故云以不知等也。
第二种情况:听闻佛经中说世间一切事物本质都是空的,乃至涅槃、真如这些法也终究是空,从本以来就是空,远离一切表象。由于不明白这是为了破除执着,就认为真如涅槃的本性仅仅就是空无。 (第二种情况里所说的“乃至涅槃真如等毕竟空、离一切相”,是指《大品经》中讲:乃至涅槃也如幻如梦。假如有比涅槃更殊胜的法,我说它也还是如幻如梦。由于不明白这是为了破除人们执着实有的情见,就执着地认为真如的体性仅仅是空无。所以说“由于不明白”等等。)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对治可知。
如何通过修行对治烦恼,说明真如法身本体并非空无,而是具足无量自性功德。对治的方法可以理解。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第三中执性德同妄法。
第三种情况:听闻佛经中说如来藏没有增减,本体具备一切功德之法,由于不理解这个道理,就认为如来藏有颜色、心识等法相上的自性差别。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对治中言依真如义说者。二之不二也。因生灭染义示等者。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业识生灭相示等也。
如何对治?因为只依据真如的道理来说,又因为生灭染污的现象而显示差别之相。 “对治”中所说“依据真如的道理”,是指二而不二; “因生灭染污的现象而显示差别”等,是指不二而二。 正如上文所说:“因为依于业识生灭之相而显示”等。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第四中以不解随缘之义。则谓自性有染○治中先夺破后纵破。
第四种错误理解是:听到经中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污的法,都是依托如来藏而存在;一切诸法都不离真如”,因为不能正确理解,就认为如来藏自体本来就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第四种错误是由于不理解“随缘”的义理,就以为自性中本来有染污。在破斥方法上,先采用“夺破”(直接否定其观点),后采用“纵破”(先假设其观点成立再推出矛盾)。)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有是处 以如来藏等者。明净德妙有。以过恒沙等烦恼等者。明妄染理无。从无始已下。明妄不入真。若如来藏体有妄法等者。此明纵破。可知○第五内教中说二法。执中亦执二。治中亦治二。谓生死涅槃也。
**关于如何对治**:因为如来藏从根本以来就具有超越恒河沙数的清净功德,这些功德从不离开、从不中断、也从不与真如的本质相异;而超越恒河沙数的烦恼染污之法,只是虚妄存在,其本性本来就没有,从无始以来从未与如来藏相应过。如果如来藏的本体中存在虚妄之法,却要让人通过证悟来永远止息虚妄,那是不可能的。
**“以如来藏等者”**:说明清净功德是微妙实有的。 **“以过恒沙等烦恼等者”**:说明虚妄染污在理体上本不存在。 **“从无始已下”**:说明虚妄无法渗入真实。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等者”**:这里是假设并加以破除的意思,可以理解。
○第五、在佛教教义中说两种法,执着中也执着两种,对治中也对治两种。这就是生死与涅槃。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执中闻依真有妄。便谓真先妄后。故起有始见也。如外道立从冥初生觉等。既众生有始而后依真故。证得涅槃者还作众生。成有始之义也。如外道立众生终尽还归于冥名为涅槃。从冥起觉。更作众生。此亦如是○对治中二。先明法体离始。则显生死无初。梁摄论云。生死无初也。后明法体离终涅槃无尽。
第五种情况:听到佛经中说“因为有如来藏,所以有生死轮回;也因为如来藏,所以能证得涅槃”,由于不理解这层深意,就认为众生有开始的源头;既然认为有开始,就进而推论如来所证得的涅槃也有终结的时候,之后还会退转回来再做众生。
(在执着中,听到“依真实的如来藏而有虚妄的生死”,就以为真实在先、虚妄在后,因此产生了“有开始”的见解。就像外道主张“从最初的冥性中生起觉性”等等。既然认为众生有开始,而后才依于真实,那么,证得涅槃的人最终也会退转回来再做众生,这就构成了“有开始”的论点。如同外道认为众生最终灭尽,回归于冥性,就叫做涅槃;然后从冥性中再起觉性,重新成为众生。这里的误解也是如此。)
在对治这种邪见的部分,分为两层。首先阐明法体(真如)本身远离开始,这就显示出生死轮回本无最初的起点。正如《梁摄论》所说:生死轮回是没有开始的。其次阐明法体远离终结,因此涅槃是永不穷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前中言外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云。我说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藏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也○法我见中亦三。初起执之由。二以说不究竟下次显其执相。三云何下显其对治。文相可见。
如何对治呢?因为如来藏没有开端,所以无明的相状也没有起始。如果说三界之外还有众生开始生起,那就是外道经典的说法。又如来藏没有终结,诸佛所证得的涅槃与如来藏相应,所以也没有终结。
前面提到“外道经说”的意思,就像《仁王经》中所说:假如我说三界之外另有一个众生界藏,那是外道《大有经》中的说法,并非七佛所说的教法。
关于法我执的部分也有三点:首先是生起执着的原因;其次从“因为说法不彻底”开始,显示其执着的相状;第三从“如何对治”开始,说明对治的方法。文中的层次可以清楚看出。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第二究竟离中有二。初约法明治。二会释伏疑。前中亦二。初约法总显。二是故下举广类求。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前中言染净相待无自相者。中论云。若法因待成。缘是法还成待。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等。准释可知。相待无相待法体本尔。非由悟后方使其然。故云本来等也。智及与识。显上非心。有之与无显上非色。释疑中。疑云。圣者了知诸法离性不可说相。云何乃有种种言辞。释云。假言巧引。旨不在言。于中有三。初正会伏疑。二其旨趣下。辨定圣意。三以念一切法下返以释成○第三发趣道相中有二。初总标大意以显其名。二别开分别。
再说究竟远离执着的人应当明白,染污法和清净法都是相对而言的,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可说。因此一切法从根本上来说,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心识,既不是智慧也不是分别,既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终究是不可言说的相状。而之所以有种种言说,要知道这是如来以善巧方便,借用言语来引导众生。其根本用意,都是为了让众生脱离妄念,回归真如本性。因为执着一切法会使心念生灭不息,无法契入真实智慧。
前面说到染净相对、没有自相的部分,《中论》说:如果一法是依靠对待而成立,那么形成它的条件本身又成为新的对待。这样推究下去,既没有根本的对待关系,也没有所成立的法。依照这个解释就能明白。相对而无相待的法体本来如此,并不是觉悟之后才使它变成这样,所以说“本来”等等。“智”和“识”是用来显明上文“非心”的含义,“有”和“无”则是用来显明上文“非色”的含义。
解释疑问中,有人怀疑:圣者明明了知诸法远离自性、不可言说,为什么还会有种种言辞呢?解释是:这只是假借言语巧妙引导,用意并不在言语本身。这部分内容分为三层:第一是正面回应并化解疑问;第二从“其旨趣”以下是辨明圣者的真实意图;第三从“以念一切法”以下是反过来解释以成立前义。
第三部分“发趣道相”分为两方面:首先是总体标举大意以显示其名称;其次是分开详细解释。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前中言一切诸佛等者。举所趣之觉道。一切菩萨下。显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佛所证道种类不同故。云分别发趣道相也○别释中三。初标数。二列名。三辨相。
辨别发心修行趋向道相,是指一切诸佛所证悟的道果,以及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趋向此道的意义。前面所说“一切诸佛等”,是举出所趋向的觉悟之道;“一切菩萨”以下,是显明能趋向的修行因行。为了说明菩萨发心趋向佛所证道果的种类不同,所以说“分别发趣道相”。具体解释分为三部分:第一标明数目,第二列出名称,第三辨别相状。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列名中。信成就发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位中修习信心成就。发决定心即入十住。十住初心。名发心住。即十信行满名信成就进入十住之初。故云发心。解行发心者。位在十回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顺行十度。行成纯熟。发回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发心也。证发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地。前二是相似发心。后一是真实发心○广辨中。辨上三名即为三段。初中亦三。一明信心成就之行。二显发心之相。三显发心利益。初中二。先问后答。
简单来说,发心有三种。哪三种呢?一是信成就发心,二是解行发心,三是证发心。
在列举的名称中: “信成就发心”,其位次在十住位,同时也包含了十信位。修行者在十信位中修习信心,使信心得以圆满成就,发起决定不退转的心,便进入十住位。十住位的第一个位次,称为“发心住”。也就是说,十信的修行圆满,称为“信成就”,进而进入十住位之初,所以叫做“发心”。
“解行发心”,其位次在十回向位,同时也包含了十行位。修行者在十行位中,能够理解诸法性空的道理,随顺修习十种波罗蜜。当修行纯熟,发起回向自利利他的心,便进入十回向位。所以叫做“解行发心”。
“证发心”,其位次在初地以上,一直到十地。前两种(信成就发心与解行发心)是相似的发心,后一种(证发心)是真实的发心。
在详细辨明中,辨明以上三种名称,就分为三段。第一段“信成就发心”中又分三部分:一、说明信心成就的修行;二、显示发心的相状;三、显示发心的利益。第一部分中又分两点:先提问,后解答。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问中三问。一问能修行人。二问所修之行。三得信成就等者。问行成已堪能发心○答中有二。初正答前问。次举劣显胜。谓前信满故进也。后信未成故退。正答中二。先答三问。后结成位。
能通过信力成就而发起菩提心的人,是依据哪一类修行者、修持怎样的行门,才能达到信力成就、能够发起菩提心呢?提问中包含三个问题:第一问是能修行的人;第二问是所修的行门;第三问“得信成就等”,是问修行成就之后能够发起菩提心。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正面回答前面的问题,其次举出下劣的情况来显明殊胜。意思是前面因为信心圆满所以能进步,后面因为信心未成所以会退转。正面回答中又分两层:先回答三个问题,后总结所证得的阶位。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依不定聚众生者。答初问也。分别三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住已上决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间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决。或进或退。故本业经中。十信菩萨如空中毛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所谓依靠不定聚众生。这里所说的“依靠不定聚众生”,是回答第一个问题。区分三类众生原本有多种角度。在这段文字中,直接说明菩萨进入十住位以上,决定不退转,称为正定聚。尚未进入十信位、不信因果的,称为邪定聚。在这两者之间,处于十信位的修行者,虽然追求大乘佛果,但心志尚未坚定,有时精进,有时退转。所以《本业经》中说,十信位的菩萨如同空中飘浮的毛发,称为不定聚。现在就是依据这类修行者,来阐明修行之道。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有熏习下答第二问。于中先辨行因。谓有闻熏及本觉内熏之力。并依前世修善根力故。能信业果。故舍恶从善修福德分也。言厌生死苦求菩提者。成菩提分及解脱分善也。得值诸佛修信心者。明修行缘。谓约此缘修十种信心行也。
由于熏习善根的力量,能够相信业力果报,从而发起十种善行,厌离生死轮回之苦,立志追求无上觉悟,得以遇到诸佛,亲身承事供养,修习信心。
“有熏习”以下是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其中先说明修行的因缘。意思是:凭借听闻正法的熏习以及本有觉悟的内在熏染之力,再加上依靠前世所修善根的力量,所以能够深信业力果报,从而舍弃恶业、奉行善法,修集福德资粮。所谓“厌离生死苦、追求觉悟”,是指成就觉悟资粮和解脱资粮的善行。“得以遇到诸佛、修习信心”,是说明修行的外缘。意思是依托这样的外缘,修习十种信心之行。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故能自发心 径一万劫下答第三问。于中二。先明时满行成。后约胜缘明其发心。前中言一万劫者。谓十千劫修信心成就也。佛菩萨教令发心等者。谓发十住初心也。如璎珞本业经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入十信心入初住位释云。此中言入初住位者。谓十住初发心住位也。以至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入十信心。非谓十解以前之十信也。何以知者。仁王经云。习种性有十心。已超二乘一切善地。此习忍已前行十善菩萨有退有进。犹如轻毛随风东西。虽以十千劫行正道发菩提心。乃当习忍位。以是文证故得知也。十种心相及诸委曲。如华严疏中说也。胜缘虽多。略举三种。于中一他力。二自力。亦可同下三心。谓教故得直心。护法故得深心。余同也。
经历一万劫信心成就,所以诸佛菩萨教导他们发起菩提心;或者因为大悲心,能够自发菩提心;又或者因为正法将要灭尽,为了护持佛法的缘故,能够自发菩提心。
“经历一万劫”以下是回答第三个问题。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时间圆满、修行成就;后依据殊胜的因缘说明发起菩提心。前一部分所说的“一万劫”,是指经过十千劫修行,信心得以成就。“佛菩萨教令发心”等,是指发起十住位的初发心。正如《璎珞本业经》所说:“这种信想菩萨,在十千劫中修行十种戒法,应当进入十种信心,从而证入初住位。”注释说:这里所说的“入初住位”,是指十住中的初发心住位。因为到达这位次,才能获得不退转的信心,所以也称为“入十信心”,并不是指十解位以前的十信位。怎么知道呢?《仁王经》说:“习种性具备十种心,已经超越二乘的一切善地。这习忍位以前修行十善的菩萨,有退转有进步,犹如轻毛随风东西飘荡。虽然以十千劫修行正道、发起菩提心,才达到习忍位。”依据这段经文证明,所以可以知道。十种心的相状以及各种详细内容,在《华严疏》中有解说。
殊胜的因缘虽然很多,这里简略列举三种:其中一是依靠他力,二是依靠自力。也可以对应下面所说的三种心:因教导而得正直心,因护法而得深心,其余相同。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如是信心下结位。初入正定聚不退者。显于下无失也。谓入十住初发心住位。不堕凡小之地也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者。明于上有得也。谓住习种性位。行顺内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已去。定当得果。故云正因。以不更退失故。
如此信心成就、能够发起菩提心的人,便进入正定聚,毕竟不再退转,称为安住于如来种性中,与正因相应。 “如是信心”以下总结其阶位。“初入正定聚不退”表明在下不会丧失,即进入十住中的初发心住位,不再堕于凡夫、小乘之地。“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说明在上有所证得,即安住于习种性位,所修之行顺乎内熏之因,故称为正因。又从此位以后,必定当得佛果,所以说是正因,因为不再退失的缘故。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言若有下第二明举劣显胜。胜者如前进。劣者如此退。摄论云。诸菩萨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众生心犹劣薄。憙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欲修行别大乘意也。于中有二。初明劣相。后如是等下。结成退失。前中亦二。初内因力微。后或有供养下明外缘力劣。前中四句。初一惑重。后三德薄。薄中。一倒求人天。二异求小果。三犹豫大乘。
如果有些众生善根薄弱,长久以来烦恼深重,虽然遇到佛陀也能供养,但生起的只是人天福报的种子,或是声闻缘觉的种子。即使有人追求大乘佛法,他们的根基也不稳定,有时精进,有时退转。
(以下是注释:)(从“言若有”以下是第二段,说明列举根基较差的来突显殊胜。殊胜的如前所述(根基坚定)能精进,较差的如此处所说会退转。《摄大乘论》说:菩萨在十信位时,修习大乘尚未坚固,大多厌离畏惧生死轮回,慈悲众生的心还很微薄,容易想要舍弃大乘的本愿去修习小乘道。所以说这是想修行别的大乘意愿。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层:首先说明根基较差的表现,之后从“如是等下”总结为退失。前一部分又分两点:先说明内在因力微弱,后从“或有供养下”说明外在缘助力差。前一点包含四句:第一句是惑业深重,后三句是德行微薄。德行微薄中,一是颠倒追求人天福报,二是异向追求小乘果位,三是对大乘犹豫不定。)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外缘中二。先明行时未满。后遇缘不胜。此中有四句。一观佛色。二供大众。三劣友劝。四学他教。此等并非菩萨悲智之心。故退失也。
有些人在供养诸佛尚未满一万劫的修行过程中,因遇到某些机缘也会发起菩提心。比如见到佛的庄严相貌而发心,或者因为供养众多僧众而发心,或者被声闻、缘觉等二乘修行人劝化而发心,又或是模仿他人发心的行为。这些都属于外在机缘中的次要情况。前面说明修行时间尚未圆满,后面指出所遇机缘不够殊胜。这里具体分为四种情形:一是见到佛的形相;二是供养僧团大众;三是被修行层次较低的友人劝导;四是效仿他人教导。这些都不是基于菩萨悲悯与智慧而生起的真心,所以容易退失。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结文可知○下明发心相中有二。初正明三心。后问答除疑。前中二。先问后答。答中标数及别释。
像这样的发心都是不坚定的,遇到不好的因缘就可能退失,堕落声闻、缘觉的境界。结语部分可以理解。○接下来说明发心的相状,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正式说明三种心,然后是问答以消除疑惑。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段:先提问,后解答。解答中先标明数目,再分别解释。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释中言直心者。谓向理之心。无别岐径故云正念真如。即二行之本也。言深心者。备具万德。归向心源。故云乐集等也。上来二种。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广拔物苦。令得菩提。故云欲拔等也。即利他行本。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上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回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释疑中有二。先问后答。
接着讲信成就发心的人发起怎样的心,简单说有三种。哪三种呢?第一是直心,因为一心正念真如法;第二是深心,因为乐于积累一切善行;第三是大悲心,因为想要拔除一切众生的痛苦。
解释中说“直心”,指的是趋向真理的心,没有其他岔路,所以说“正念真如”。这就是两种修行的根本。说“深心”,是指具备一切功德,归向心的本源,所以说“乐于积累”等等。以上两种,是自我修行的根本。说“大悲心”,是广泛拔除众生的痛苦,让他们获得觉悟,所以说“想要拔除”等等。这就是利益他人的根本。美妙的修行虽然广泛,但这三种修行可以统摄,所以上面说“简单说有三种”。因为这正是三种戒律,三种德行、三种佛身也都由此而来,也就是那三种回向。就是说,最初回向实际真理,其次回向觉悟,最后回向众生。都应该对应配合来解释。
解释疑问部分有两段,先提问后回答。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答中亦二。初正答前问。二重显方便。前中亦二。先喻后合。
**问:** 上面说真如法界本是一相,佛性本体没有差别,为什么不只忆念真如,还要假借修学各种善行呢?
**答:** 回答也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面回答前面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再次阐明方便法门的重要性。第一部分中又分两步:先打比方,再结合义理说明。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鑛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合中有三。
回答是:好比一颗巨大的宝珠,本性晶莹明净,却裹着矿石杂质的污垢。如果有人只想着宝珠本有的清净,却不懂得运用各种方法去打磨治理,终究无法让它恢复洁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初正合前文。
众生本具的真如法体,其本性空明清净,却覆盖着无量烦恼污垢。如果有人虽忆念真如,却不以种种方法持续修习净化,终究无法显发清净。(此处正与前文相应。)
以垢无量无边遍一切法故 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二以垢无量下释修众行所以。
由于烦恼垢染无量无边遍布一切法,所以要修习一切善行来加以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三若人修行下明善行顺真。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第二重显中有二。初标数。次别释。
如果有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会归顺真如的法则。 第三段,从“若人修行”以下,是说明善行能顺合真如。因为一切善行,对外能违背虚妄染污,对内能顺合真如的缘故。 第二重显明部分包含两方面:首先是标举数目,其次是分别解释。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释中四门。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后一利他。自利中。初断德。次智德。此四门中。各有三义。一列名。二释相。三以随顺法性下明修意。
简单来说有四种方便法门,具体是哪四种呢?解释中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不住于道的修行。接下来两部分是自利行。最后一部分是利他行。在自利行中,首先是断除烦恼的功德,其次是增长智慧的功德。这四种法门,各自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列出名称,二是解释其相状,三是从“随顺法性”以下说明修行的用意。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初门释相中有二。先智后悲。无住行也。
第一,修行根本的方便法门,是指观察一切事物本无自性生起,远离虚妄见解,不执着于生死轮回;观察一切事物因缘和合而生,业力果报不会错失,由此发起大悲心,修习种种福德,摄受教化众生,不执着于涅槃境界。这都是因为随顺法性本无所住的缘故。(第一段解释修行相状分为两部分:先是智慧观照,后是大悲实践,这就是无住行的内涵。)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第二门者。则是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第二种是能止的修行方法,是指通过惭愧和悔过,能够制止一切恶法不再增长,因为随顺法性就能远离各种过错的缘故。这第二门,就是勤于断除两种恶行、止恶持戒的法门。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第三勤修二善。即作持门也。此释相中有二。初约缘修行。二以爱敬三宝下。辨修行成益。益中亦二。初生智益。次又因佛法僧力下。明灭障益。又敬之与爱成于四句。一爱而非敬。如母于子等。二敬而非爱。如仆于主等。三亦敬亦爱。如修行者于三宝等。四非敬非爱。如怨家等。
第三,发起善根增长的修行方法,是指要精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由于对三宝怀有深切的敬爱之心,信心便能增长,才能立志追求无上佛道。又因为得到佛、法、僧三宝力量的护持,能够消除业障,使善根稳固不退。这是由于随顺了法性的缘故,从而远离愚痴障碍。(第三是精勤修习两种善行,即属于“作持”这一修行门类。这里解释修行相状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依靠外缘修行;其次从“以爱敬三宝”往下,是说明修行所成就的益处。益处也分两方面:最初是产生智慧的益处;接着从“又因佛法僧力”往下,是阐明消除障碍的益处。另外,关于“敬”与“爱”的关系可以构成四种情况:一是爱而非敬,比如母亲对儿子等;二是敬而非爱,比如仆人对主人等;三是亦敬亦爱,比如修行者对三宝等;四是非敬非爱,比如怨家之间等。)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第四门中释相内。尽未来等者。长时心也。度一切众生使无余者。广大心也。令得无余涅槃者。第一心也。修意中二。初显顺性。二法性广大下。明起大愿意。亦即常心也○第三明发心利益中有四。初显胜德。次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
第四是发大愿平等的善巧方法,所谓发愿穷尽未来际教化度脱一切众生,使无一遗漏,全都令其证得究竟无余涅槃。这是因为随顺法性没有断绝的缘故,法性广大遍及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分别彼此,毕竟寂灭的缘故。 (第四门解释发心相的部分中。“尽未来际”等句,显发心长远。“度脱一切众生使无有余”句,显发心广大。“令得无余涅槃”句,显发心殊胜第一。修习发心的意趣分两部分:首先显示随顺法性,其次从“法性广大”以下,阐明发起大愿的心意,也就是恒常之心。) 第三说明发心的利益有四项:首先显示殊胜功德,其次指明微细过患,第三通释权教方便,第四赞叹真实修行。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初中有二。初自利功德。谓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于法界故。云少分见也。亦可依人空门见法身故。二以见法身下明八相益生。即利他功德。十解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然是菩萨下明其微过。于中二。先异地上。后异凡愚。前中言未名法身者。以未证真但依信力见于少分故。异于地上也。以其过去下。释异所由。于中初往业未亡。次微苦犹续。下显异凡。既闻业苦未亡。则谓与凡夫无异。今明菩萨于报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业故云非业系。以留惑益生悲愿之力故。云以大愿等力也○第三通权教者。于中二。先举教。后释通。
菩萨发起这样的心念后,便能略微见到法身;因为见到法身的缘故,随着自己的愿力,能够示现八种利益众生的相状,即:从兜率天退下、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而这样的菩萨还不能称为法身,因为过去无量世以来的有漏业力尚未彻底断除,随着所生之处仍会与微细的苦受相应,但这并非被业力所系缚,而是由于大悲愿力自在作用的缘故。
这段内容可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自利功德,指十解位的菩萨依靠观照法界的智慧,能够略微见到法身;也可以说是依人空之门而见到法身。其次,“以见法身”以下说明八相利益众生,属于利他功德。这是在十解位的初发心住中便能做到的事。
“然是菩萨”以下则说明其尚存的微细过患。这部分又分两层:先区别于地上菩萨,再区别于凡夫。前面说“未名法身”,是因为尚未证得真如,只是依信心之力略微见到法身,所以与地上菩萨不同。“以其过去”以下,解释差异的缘由。其中先指出往昔业力尚未消尽,其次微细苦受仍然相续。下文则显明与凡夫不同——既然听闻业与苦都未除尽,或许会认为菩萨与凡夫无异,但这里说明菩萨对于果报的长短已能自在掌控,不再由惑业所系缚,而是为了留惑润生、以大悲愿力利益众生的缘故,所以说“以大愿等力”。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文处可知。如缨络本业经中言。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经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彼初人令不慢怠故也○第四叹实行中有二。
佛经中有时会说有人退堕恶趣,但这并不是真的退堕,而是为了那些初学菩萨、尚未证入正位而生懈怠的人,让他们心生恐惧,从而勇猛精进。具体经文出处可知。如《璎珞本业经》中说:七住以前,名为退分。如果不遇到善知识,可能一劫乃至十劫,都会退失菩提心。像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在将要进入第七住时,因为遇到恶知识的缘故,就退堕到凡夫不善趣中。经中还有详细说明。现在解释这部经的意思:这是方便权巧的说法,并非真的退堕,只是为了警策那些初学之人,让他们不致轻慢懈怠。
第四赞叹真实修行,分为两部分。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初于下不恋。二若闻下。于上不怯。以信知下。释不怯所以也。以此即显彼经文是权非实故也○第二解行发心中有二。初总标叹胜。
再者,菩萨一旦发心之后,便能远离怯弱,终究不再畏惧堕入二乘的境界。即使听闻需要经历无量无边阿僧祇劫的勤苦修行,历经艰难才能证得涅槃,也不会心生怯弱。这是因为他们深信,一切法从本以来,本来就是涅槃的缘故。
第一句“初于下不恋”,是指对下乘境界不留恋。第二句“若闻下,于上不怯”,是指对上乘的艰难修行不怯懦。“以信知下”则是解释不怯懦的原因。这正显示出那部经文所说的是权宜方便之法,并非究竟实义。
○ 第二,关于“解行发心”的部分,分为两点。首先,总体标举并赞叹其殊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谓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知转胜○二显其胜相。于中亦二。初举时显胜。
修行实践中的发心应当知道更为殊胜。这是说前面阶段信心圆满进入理解。现在这个阶段修行圆满进入趋向。更深一层地发起心志。所以知道更为殊胜。第二是显示其殊胜相状。这其中也有两部分。首先是举出发心时机显示殊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谓在十向位中。望于初地。隣而且近。故云将欲满也○二明其行胜。于中二。先总后别。
这位菩萨从最初发起正信以来,到第一阿僧祇劫将要圆满的时候——这是指处于十回向的阶位中。因为临近初地,所以说是“将要圆满”。接下来第二部分阐明其修行殊胜,其中又分为两段:先是总说,后是分述。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总中言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者。明解胜。异前位。故云深也。异后位。故但云解。所修离相者。明行胜别中广约六度明此二也。
在真如法中深刻理解、当下修行而远离表象。总体而言,所谓“在真如法中深刻理解、当下修行”,是说明见解的殊胜。这与前一阶段的境界不同,因此称为“深刻”;又与后一阶段的境界不同,所以只说是“理解”。“所修远离表象”,是说明修行的殊胜。在具体分别的部分,会广泛围绕六种修行方法来阐明这两层含义。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毘梨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谓知法性无悭者。显上深解也。随顺修行等者。显上所修离相也。谓离三轮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也。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余文可知○第三证发心中有三。初通明发心体。次明发心相。三明成满德。初中亦三。先标地位。二明辨行体。即根本智。三明胜用。即后得智。
因为认识到法性的本体没有吝啬和贪欲,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布施波罗蜜。 因为认识到法性清净无染,远离五欲的过患,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持戒波罗蜜。 因为认识到法性本无苦受,远离嗔恨烦恼,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忍辱波罗蜜。 因为认识到法性没有身心之相,远离懈怠,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精进波罗蜜。 因为认识到法性恒常安定,本体没有散乱,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禅定波罗蜜。 因为认识到法性本体光明,远离无明,所以随顺这个道理去修行智慧波罗蜜。
所谓“认识到法性没有吝啬”,是显明上面所说的深刻理解。 “随顺修行”等句,是显明上面所修的离相之行。 也就是离开施者、受者、所施物这三轮分别之相。因为十行位以上的菩萨已证得法空,所以能够随顺法界修行六度等行。这就是发起菩提心所依的理解与修行。
由于烦恼污垢障碍背离真如,所以要修习远离障碍的修行来随顺真如。其余文句可以类推。
○第三“证发心”部分包含三点:第一是总体说明发心的本体,第二是说明发心的相状,第三是说明圆满的功德。 第一点中又分三部分:先标明菩萨阶位,其次辨明修行本体(即根本智),第三说明殊胜作用(即后得智)。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行体中。以依转识等者。境界即是现识。必依转相起故也。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也。而实真证能所平等。故云唯真如智名法身也○后得智胜用中有四。初请法上首德。有二句。初正明请法。后唯为下。显其请意。二或示下明随根延促德。有三。先促。次延。各有二。先举用后明意。后能示如是下总结。
证得发心的修行者,从清净心开始,直至菩萨最终成就的境地,所证悟的是怎样的境界呢?那就是真如。不过,这是依据转识而说的境界。真正的证悟,其实没有能证与所证的分别。唯有那与真如无二的智慧,才可称为法身。 在修行实践的体系中,所谓“依据转识”等说法,是因为境界就是现识,它必然依赖转相才能生起。然而,当根本智慧真正证悟时,实际上并没有能证的主体和所证的客体,哪里能说有固定的境界呢?现在只是就后得智的层面来说,因为业识尚未完全断尽,所以转相和现相依然存在。暂且就这个识的层面,说在真正的证悟中,似乎有一个真如作为被证悟的对象。这是因为后得智反过来思量那根本的证悟时,也会显现出类似境界的相状,所以才说有转识显现的相。而实际上,真正的证悟是能与所平等不二的,所以说“唯有真如智慧名为法身”。
关于后得智殊胜功用的部分有四项。第一是“请法上首”的功德,包含两句。先是说明请法本身,之后“唯为……”等,是阐明请法的用意。第二是“或示……”等,说明能根据众生根器调节说法长短的功德。这部分有三小段:先说缩短,次说延长,各自又分两层,先举出功用,后说明用意。最后“能示如是……”等是总结。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三而实下明实行不殊德。
这位菩萨在一念之间便能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养诸佛,请佛说法,这一切都只为引导、利益众生。他不拘泥于文字教相:有时示现超越阶位、迅速成佛,是为了鼓励那些怯弱退缩的众生;有时又说“我将在无量无数劫中修行成佛”,是为了警醒那些懈怠傲慢的众生。他能显现如此无数方便善巧,境界不可思议。 第三段“而实下明实行不殊德”说明菩萨的实际修行与功德并无差别。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于中种性等 即因等也。发心等即行等也。所证等即证真等也。无有下明时等也○四但随下明应机殊用德。
其实菩萨的根器和觉悟的种子是平等的,发心也是平等的,所证得的境界同样是平等的,并没有谁能超越的法门,因为一切菩萨都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的缘故。这其中,“种性等”就是指因地的平等。“发心等”就是指修行的平等。“所证等”就是指证悟真如的平等。“无有下”说明时间劫数的平等。第四,“但随下”说明顺应众生根机的不同而显现殊胜妙用的功德。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第二发心相中二。先叹细标数。后列名释相。
然而,随着众生所在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机欲求与本性各异,所以如来所示现的修行方式也有差别。 第二是发心的相状,分为两部分。先赞叹其深细,标举数目。后列出名称,解释相状。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释相中。真心者。谓根本无分别智也。方便心者。谓后得智也。业识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德。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第三德成满中有二。初正显胜德。次问答除疑。前中初总辨德满位显。二谓以一念下。别明德满。
再者,菩萨发心的相状,有三种微细的心相。是哪三种呢?第一是真心,因为它没有分别;第二是方便心,因为它自然普遍地运作,利益众生;第三是业识心,因为它有微细的生起与息灭。
解释这些相状:所谓“真心”,指的是根本无分别智。所谓“方便心”,指的是后得智。所谓“业识”,则是这两种智慧所依的阿梨耶识。从道理和实际来说,这里也包含转识和现识,但现在只是简略地举出根本的微细相状。这些并非发心的功德,只是为了显示这位菩萨的两种智慧生起时,仍有微细生灭的牵累,不同于佛地纯粹清净的功德。因此,将它们合起来作为发心的相状。
第三部分关于功德圆满,包含两方面:首先是正面显示殊胜功德,其次是问答以消除疑惑。在前一部分中,先是总体说明功德圆满、果位显现,接着从“谓以一念”以下,分别阐明功德圆满的具体内容。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前中言又是菩萨功德成满者。因位穷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言于色究竟等者。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故。何故他受用报身在此天者。一义云。以寄十王显别十地。然第十地菩萨寄当此天王。即于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也。余义如别说。
再者,菩萨功德圆满时,在色究竟天示现一切世间最高大的身相。 前面说到“又是菩萨功德成满”,是指修行因位已达究竟。所以《十地经论》说:第一是现世果报的利益,因为即将证得佛位。 “于色究竟天”等句,则是彰显果位的境界。所以《十地经论》说:第二是未来果报的利益,于大自在天的智慧境界中示现受生。 为何他受用报身要在此天显现呢?有一种解释认为:这是借十种天王之位来分别对应十地菩萨。第十地菩萨正对应此天的天王,因此借彼天之身示现成就觉悟,所以报身在此天显现。其余相关义理,详见其他解说。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次别显中。言一念等者。明自利行满。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故云相应。以无明尽故。显照诸法。名一切种智也。亦可前一念相应慧等者。是无间道也。名一切种智者。是解脱道也。自然下。解利他德。显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净相。后不思议业相。故云本觉随染所成也○释疑中有二问答。初问上种智。后问上自然业用。初中先问后答。
所谓以一念相應的智慧,使无明顿时除尽,名为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的业用,能显现于十方利益众生。接着在分别显明中说:“一念”等语句,是说明自利修行圆满,即显示前述真心在此成就。就是说,当一念始觉抵达心源时,契合于本觉,所以称为相應。因为无明除尽的缘故,便能显照一切法,名为一切种智。也可以说,前面“一念相應慧”等,是无间道;“名一切种智”等,是解脱道。“自然”以下,解释利他的功德,显示前述方便心,说明不须依靠功用造作。又或者可以说,前面是智净相,后面是不思议业相,所以说这是本觉随染污所成的相状。○解释疑问中有两段问答:第一问前面的种智,第二问前面的自然业用。第一问中先设问后回答。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问中二。初陈疑。谓有虚空处皆有世界。有世界处皆有众生。有众生处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齐难知也。若无明下。正设难。难云。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
有人问:虚空没有边际,所以世界没有边际;世界没有边际,所以众生没有边际;众生没有边际,所以心念行为的差别也同样没有边际。这样的境界无法划分界限,难以知晓、难以理解。如果无明断尽,不再有思虑分别,又怎么能遍知一切,称为一切种智呢?(提问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陈述疑问:只要有虚空的地方就有世界,有世界的地方就有众生,有众生的地方就有心念活动。这样的境界界限难以知晓。其次是从“若无明”开始正式设问:难处在于,不仅外在境界无边无际、界限难知,而且内心思虑也完全止息,怎么能遍知一切呢?)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答意云。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外广知也。于中有三。初立正理。次举非显失。后举是彰得。前中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即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故云一切境界等也。
回答是:一切境界原本都来自一心,超越妄念。(回答的意思是:只有从内心彻底消除妄想,才能对外界有广大的认知。这部分内容分为三点:首先确立正确道理,其次列举错误来显示过失,最后举出正确来彰显功德。在第一点中,境界虽然无边无际,但都不出一心的范围。既然已经证悟了心的本源,还有什么不能了知的呢?因为与心相应的境界是远离妄念的,所以只有除尽妄念才能开始真正认知。所以说“一切境界”等等。)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举非中二句。初妄见有限之境。次以妄起想。释成无见所由。即明有妄见故。有所不见也。
因为众生对虚妄境界的执着,心就有了分别界限;由于妄念生起的想法不符合真实法性,所以不能彻底明了。 这里举出“非中”两句:第一句指出妄见的是有限境界;第二句用“妄起想”来解释见不到真实的原因。这就是说明:正因为有妄念执着,才有所不见。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显是中。言离于见相无所不遍者。明无妄见故。无所不见也。言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名真实。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云诸法性也。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了知也。故云自体显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之谓也。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用乃至名一切种智也○第二问答中。先问后答。问中。先陈疑。后云何下设难。
诸佛如来远离一切执着表象的局限,其智慧遍及一切处所。因为他们的心契入真实,所以能显现万法的本性。自心本体能够明照一切虚妄现象,具备广大的智慧妙用,以无量善巧方法,根据不同众生所能领会的程度,为他们开示种种佛法义理,因此称为“一切种智”。 这里解释“远离执着表象而遍一切处”,是说明没有虚妄的分别,所以能无不见。“心契入真实即是万法本性”,是说佛心远离虚妄,体证一心本源,没有“始觉”与“本觉”的分别,所以称为真实。然而这个本觉在生灭门中,是虚妄现象的体性,所以说“是诸法性”。一切虚妄现象,都是本觉佛心的显现。现象既然呈现在自心本体之上,以本体照见现象,有什么难以明了而不能觉知的呢?所以说“自体能显照”等等。因此前文中说明佛的报身、化身作用是在众生心中显现,这里说明众生的虚妄现象则是在佛心中显现。正是因为心性本源没有差别,才能如此。《华严经》说:“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就是这个道理。以同体的大智慧力,发起殊胜的方便来摄受教化众生,所以说“有广大智慧妙用……称为一切种智”。
第二段问答中,先问后答。提问部分,先陈述疑惑,后面“云何”以下是提出诘难。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覩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答中有法喻合。以法身普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显麁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显此义也。镜有垢者。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言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如摄论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显现甚深。彼中言。由失尊不现。如月于破器。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于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破器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此中依定得见佛。见佛者。是过去修习念佛三昧。乃于此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依定心方能见佛。以散心中亦见佛故。彼摄论中约过去定习为因。非约现世。此论中约根熟为因。非约惑无。有此左右也。解释分竟。
又问:如果诸佛有自然的业力,能够显现在一切地方利益众生,那么一切众生无论是见到佛身,还是目睹神通变化,或是听闻佛说法,没有不获得利益的。为什么世间大多数人却见不到呢?
回答:诸佛如来的法身平等普遍一切处所,并非刻意造作而说是自然显现,只是依众生的心而显现。众生的心就像一面镜子,如果镜子有污垢,影像就不会显现;同样,如果众生的心有污垢,法身就不会显现。
回答中包含法说、比喻和合说。因为法身普遍存在于众生心中,只要众生有厌离或希求的机缘感应,就会显现或粗或细的作用,并非依靠佛的造作功用。上文已经显明这个道理。
所谓“镜有污垢”,是说明没有感得佛现的机缘,并非指烦恼现行。因为像善星比丘等人在烦恼心中也能见到佛。说“法身不现”,是指法身能显现报身和化身的作用,这里是从根本法身的角度而言,所以说“法身不现”。
就像《摄大乘论》中所说的十二种甚深境界,都是法身的功德。其中“显现甚深”一项,论中说:由于失去尊贵状态而不显现,如同月亮在破损的容器中。解释说:诸佛在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诸佛身却是常住的。为什么不显现呢?譬喻破损的容器中水无法存留,水无法存留,所以对于破损的容器,即使实际有月亮也无法显现。同样,如果众生没有止息妄想的柔软调顺相续心,只有过失烦恼相续,那么对于他们,即使实际有诸佛也不会显现。水比喻止息妄想的柔软调顺之性。
这里依据禅定才能见佛。所谓见佛,是过去世修习念佛三昧,才在此世得见佛身,并非说今世一定要依禅定心才能见佛,因为在散乱心中也能见佛的缘故。《摄大乘论》中是依据过去世的禅定修习为因,不是依据现世。此论中是依据根机成熟为因,不是依据烦恼有无。有这两种不同的角度。
解释分结束。
○第四修行信心分何故来。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起信故来也。于中有三。初就人标意。二约法广辨。三显防退方便。
**第四部分:修行信心分为什么出现?** 前面已经阐明大乘法义,现在为了正式说明如何生起信心,所以设立这一部分。内容分为三方面: 第一,根据修行者的根基点明核心用意; 第二,依据法义展开详细阐述; 第三,说明防止退失信心的善巧方法。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初中言依未入正定聚人修行信心者。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是此文所为。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第二广辨中有二。先兴二问。后还两答。
在解释分之后,接着要说明修行信心分。这一部分是为尚未进入正定聚的众生而说修行信心之道。首先说到“依未入正定聚人修行信心”,是因为不定聚的众生有两类:第一类是信心修行已经圆满的人,为他们宣说发趣向道的相貌,引导他们进入正定聚,这就是前面所说的上根之人。第二类是信心修行尚未圆满的人,即前面所说的下根之人,正是这段经文所要教导的对象。通过四种信心、五种修行法门,让他们如实践行,使信心得以圆满。信心圆满之后,再依据发趣道相的教导,进入正定聚。
第二大部分详细辨明修行信心,分为两段:先提出两个问题,随后对应作出两项解答。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答中先明信心。谓标数。列释。释中四不坏信。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初言信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云根本。非直悬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故云乐念等也○次约三宝胜境以起信心。三宝中各有二。初标所信之胜德。次即起胜因以愿求。文处可见。
简略来说,信心有四种。是哪四种呢? 第一是信根本,也就是乐于忆念真如法的缘故。
开头说“信根本”,是因为真如之法是一切诸佛所师从、一切修行所生起的根源,所以称为“根本”。不只是凭空生起信心,还要乐于忆念、观察真如,所以说“乐于忆念”等。
接着是依三宝这一殊胜境界而生起信心。三宝之中各有两点: 先标明所信的殊胜功德,随后即发起殊胜的愿心去祈求。 文中层次清晰,可以对照看出。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答修行中有三。初举数标意。次问数列名。三依问别解。
第二是相信佛陀具有无量的功德,要常常想着亲近、供养、恭敬,从而发起善根,追求一切智慧。第三是相信佛法能带来极大的益处,要常常想着修行各种波罗蜜。第四是相信僧众能够正确修行,自利利他,要常常乐于亲近各位菩萨大众,向他们学习如实的修行。 答:修行方面包含三点。首先列出数目,点明大意。接着提问并列举名称。最后依照提问分别解释。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初中言能成此信者。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通过五种修行法门能够成就这种信心 开头所说的“能够成就这种信心”是指:如果只有信心而没有实修,信心就不会坚固;不坚固的信心遇到外缘便会退失。所以要修习五种法门,来成就四种信心,使其不再退转。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第二列名中。以止观合修双运不二故。唯有五也○第三别解中二。初四行略明。后一行广说。四中二。初显四行相。后别就进门明除障方便。初中四门即四分。
什么是五门修行?第一是布施门,第二是持戒门,第三是忍辱门,第四是精进门,第五是止观门。 在第二部分列举名称时,因为止与观要合并修行、同时运用、不可分割,所以总共只有五门。 第三部分分别解释分为两段:先对前四门作简要说明,后对第五门作详细解说。前四门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明四门的修行要点,再特别针对精进门说明消除障碍的方法。前面说明四门的部分即分为四段。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施内有三施。谓初财。次无畏。后法。文处可见。
如何修行布施呢?若是见到一切前来求取财物的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将财物施予对方,以此舍弃自身的吝啬贪心,令对方心生欢喜。若是见到有人遭遇困厄、恐怖或危急逼迫,应随自己所能,给予他们无畏的庇护。若有众生前来求法,应随自己所能理解的,善巧方便地为他们解说,不应贪求名利与恭敬,只应念念不忘自利利他,并将此功德回向无上正等正觉。布施之中包含三种:一是财施,二是无畏施,三是法施。文中各处已清楚说明。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婬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戒门中亦三。初摄律仪戒。次若出家者下摄善法戒。于中乃至小罪下明护戒心。三当护讥嫌下明摄众生戒。
如何修行戒律这一门呢?就是说要做到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挑拨离间、不说粗恶语、不妄语、不说花言巧语,远离贪欲、嫉妒、欺骗、谄媚、嗔恨和邪见。如果是出家修行的人,为了降伏烦恼,还应该远离喧闹嘈杂,常常安住在寂静的地方,修习少欲知足、头陀苦行等功课。乃至于对微小的过失,心里也要生起畏惧和惭愧,及时改正忏悔,不可轻视如来所制定的戒律。应当防护他人的讥讽和嫌疑,不让众生因误解而妄生罪过。
戒律这一门也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摄律仪戒。其次从“如果是出家修行的人”以下是摄善法戒。其中从“乃至于对微小的过失”以下是说明护持戒律的心。第三从“应当防护他人的讥讽和嫌疑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忍中二。初他不饶益忍。二亦当忍于下。明于违顺境喜怒不动其心。安受忍也。利谓财荣润己。衰谓损耗侵陵。毁谓越过凶毁。誉谓越德而叹。称谓依实德赞。讥谓依实过论。苦谓逼迫侵形。乐谓心神适悦。
如何修行忍辱法门?就是要能够忍受他人的恼害,心中不存报复之念,同时也应当安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种种境遇。 忍辱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他不饶益忍”,即忍受他人施加的损害;第二是“亦当忍于”以下,说明在面对顺逆境界时,喜怒不动于心,安然承受的忍辱。 “利”是指财物荣华滋养自身;“衰”是指损耗欺凌;“毁”是指夸大过错、恶意诋毁;“誉”是指超越德行而受赞叹;“称”是指依据真实功德而赞扬;“讥”是指依据实际过失而议论;“苦”是指身心受逼迫侵害;“乐”是指心神舒畅愉悦。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进中亦三。初勤勇精进。二立志下明难坏精进。三当念下明无足精进。以念己长沦虚受大苦。以自勤励修善无厌。是故下总结劝修○第二除障方便中有二。先障后治。
如何修行精进法门?就是要对一切善行心意不懈怠、不退缩,立定志向坚强不屈,远离胆小软弱。应当忆念在过去久远以来,白白承受了一切身心的大苦,没有得到真实利益。因此应当勤奋修习种种功德,既利益自己,也利益他人,迅速脱离众多苦难。 精进中也包含三点:第一是勤奋勇猛的精进;第二从“立志”以下说明坚固难坏的精进;第三从“当念”以下说明永不知足的精进。因为想到自己长久沉沦,白白承受大苦,从而自我鞭策,修习善行永不满足。“是故”以下是总结劝勉修行。○第二部分除除障碍的方便法门包含两方面:先说障碍,后说对治。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障中二。先明内有业障为因。后明外感魔邪恼等。是报障也。
再者,如果有人虽然修习信心,但由于过去世以来累积了许多深重的罪业和恶行障碍,便会遭受邪魔、恶鬼的扰乱,或者被世间种种事务牵绊纠缠,或者被疾病痛苦所困扰,有这样众多的障碍。
(障碍分为两部分:先说明内心有业障作为根本原因,后说明外感邪魔扰乱等,这是业报的障碍。)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当不休癈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治中六时礼拜等。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忏悔下别除四障。一诸恶业障。忏悔除灭。二谤正法障。劝请除灭。三嫉妬他胜障随喜对治。四乐三有障回向对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废诸行。不趣菩提。故修是四行以对治之。又初一治业障。以止持故。后三长善根。以作持故○止观中有二。先寄问。次释相。释相中亦二初略明。后广说。略中三。先止。次观。后双顺。
所以应当勇猛精进,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觉悟,不可间断,便能免除种种障碍,令善根增长。文中提到“六时礼拜”等,总体说明消除障碍的方便法门。好比欠债的人依附于国王,债主便奈何不了他。同样,修行人礼拜诸佛,得到诸佛护佑,就能脱离种种障碍。“忏悔”以下分别对治四种障碍:一、种种恶业障碍,通过忏悔消除;二、诽谤正法障碍,通过劝请消除;三、嫉妒他人殊胜障碍,通过随喜对治;四、贪恋三界障碍,通过回向对治。这四种障碍会令修行人荒废修行、不趋向觉悟,因此修习这四种行门来加以对治。再者,第一种对治业障,属于止恶持戒;后三种增长善根,属于作善持行。
关于止观部分,分为两段:先借提问引出,再解释相状。解释相状中又分两段:先略说,后广说。略说中分三点:先止,次观,后止观双运。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言止一切境界相者。先由分别作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此是方便也。顺奢摩他等者。正显止也。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存梵言故也。毘婆舍那亦如是也。以双现前时方正名止观故。今但言随顺耳。
如何修行止观法门?所说的“止”,是指止息一切境界表象,随顺奢摩他(止)的观照意义。 所谓止息一切境界表象,是指我们原本通过分别心造作出种种外在尘境,现在用觉悟的智慧,依照唯识的道理破除外在尘相。尘相既已止息,便不再有分别,所以称为“止”。这是修行上的方便方法。 “随顺奢摩他”等句,正是显明“止”的实质。奢摩他汉语译为“止”,但此处为了便于理解仍用汉语表达;若就真正的“止”而言,则保留梵文原名。毘婆舍那(观)也是如此。因为只有当止与观双双现前时,才真正可称为止观,所以这里只说“随顺”而已。
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毘钵舍那观义故 言分别生灭相者。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相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说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然二门唯一心故。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也○云何下释此双顺义。
所谓“观”指的是辨别因缘生灭的现象,随顺内观观察的道理。说到辨别生灭现象,是依据生灭门来观察事物的表象,所以称为“辨别”。如《瑜伽论·菩萨地》所说:“在此,菩萨对一切事物不作分别,这应当称为‘止’;若对一切事物的究竟真理,以及种种无量安立的道理,以世俗的微妙智慧去观察,这应当称为‘观’。”由此可知,依据真如门,止息一切境界现象而不作分别,便成就根本的无分别智慧;依据生灭门,辨别解说现象,观察各种道理,便成就后得智慧。然而二门本是一心所显,因此只有止观双运,才能称为真正的止观。
接下来解释这种双顺的意义。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渐渐修习等。显能随之方便。双现前者。明所随之止观。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慧。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如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第二广说中有三。先止。次观。后还双运。止中有五。一修止方法。二显止胜能。三辨其魔事。四简伪异真。五示益劝修。前中有二。初明胜人能入。后显障者不能。前中亦二。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二久习淳熟下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前中二。初约外缘。后内安心。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 前中言住静处者。是修止缘等也。具言之有五缘。一者闲居静处。谓住山林及诸闲静等处。若住聚落。必有諠动也。二者持戒清净。谓离业障。若不净者必须忏悔。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识。五者息诸缘务。今略举初故云静处。言端坐者调其身。正意者调其心。调身者。先安坐静处。每令安稳久久无妨。次当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右脚置左髀上。牵来近身。令脚指与髀齐。次解缓衣带使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以左手置右掌上。累手相对顿置脚上。牵来近身。当心而安。次当正身。先挺动其身。开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令手足差异。正身端直令脊骨相对。勿曲勿耸。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约上腭。次闭眼不令全合。广如天台𫖮禅师二卷止观中说也。今略总说故言端坐也。调心者。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谓现寂静仪。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无由。离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观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正意也。上来总显修止之仪○自下内自安心。明修止次第。于中有二。初约坐修止。后约余威仪修止。前中二。先离倒境。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不灭 言不依气息者。数息观境。言形色者。骨琐等青黄赤白四相也。空地水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缘境界。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通前为十一切处。亦可见闻等是举散心时所取六尘。于此等诸尘推求了达。知唯自心。不复缘托。故言不依。次除依前倒境所生妄想之心亦遣也。故云一切诸想随念皆除。所遣既无。能遣不立。泯然寂静。方名止也。故云亦遣除想。何故乃令能除所除一切心想并不存者。释云。以一切法本来无想。今欲顺于法性故须尔也。念念不生灭等者。转释成法性无相所以也。良以想无自性。穷之即空。故无生灭自体可得。此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故也。如阳炎水本自干耳。
不依靠呼吸气息,不依靠形体颜色,不依靠虚空,不依靠地、水、火、风,甚至不依靠眼所见、耳所闻、身所觉、心所知等一切感知。所有念头随起随除,连“要除去念头”这个想法也要舍掉。因为一切事物本质上都没有固定不变的形相,每个念头当下生起,当下就灭去,并没有实在的生灭。
所谓“不依靠呼吸气息”,指的是数息观所对治的境界。“形色”指的是骨骼、青、黄、赤、白等色相。虚空、地、水等五种相,都是修习事相禅定时所专注的对象。见、闻、觉、知属于“识一切处”的范畴,加上前面的几种,总共构成十种“一切处”的修法。也可以说,见闻等是指散乱心时攀取的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尘境。对于这些境界,通过观察推求,彻底明了它们都只是自心的显现,不再向外攀缘依赖,所以说“不依”。
接下来,要除去之前因为颠倒攀缘外境而产生的妄想心,连这个“要除去”的念头也要舍掉。所以说“一切诸想随念皆除”。既然所要去除的对象(妄想)本不存在,那么能去除的心念(除想)也不必执着。心境浑然一体,归于寂静,这才叫做“止”。因此说“亦遣除想”。
为什么要让能去除的心和所去除的境,一切心念都不留存呢?解释说:因为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实在的形相。现在为了顺应事物的真实本性,所以必须这样做。“念念不生不灭”等句,是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事物本性是无相的。正是因为念头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深入探究下去,就会明白它本质是空,所以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有生有灭的实体可得。这就是所谓的“在生起处当下就没有生,在灭去
亦常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言亦不得随心乃至以心除心者。若心外有实境。心缘此境时。抑令不缘不可得。故后以心除之。今既心外无尘。即所取无相。所取无相故。能取自然不得生。何动后心方便除也。心若驰散摄住正念者。初习多驰故摄令住正。何者正念而言令住。所谓唯心无外境也。妄境既无。唯心亦寂。故云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也。
也不可放任心念向外攀缘境界,之后再刻意用另一个念头去压制它。如果心念散乱奔驰,就应当收摄回来,安住于正念之中。所谓正念,要知道一切只是心念的作用,并没有外在的实存境界;就连这个能观的心本身,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自相,每一个念头都了不可得。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若从坐起乃至随顺观察者。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一切时处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第二止成得定相中三句。
起身走动、出入进退、日常行事,一切时候都要常常保持觉照,随顺法性观察体认。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初止成。二以心住下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三深伏烦恼下明伏惑入位。即信满入住。略辨定益也。上来明能入。下显不能。
长久修习渐渐纯熟,心便能安住;因为心能安住,便逐渐变得敏锐有力,随顺而能契入真如三昧,深深降伏烦恼,信心增长,迅速成就不退转的境地。这是初修止观成就的相状。第二,“以心住”以下,说明止观的力量附着于心,变得猛利而得定。第三,“深伏烦恼”以下,说明降伏惑业、进入位次。这就是信心圆满,得以住入菩萨位。这里简略地辨明修定的利益。以上说明能够契入的情形,下面显示不能契入的情况。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不能中六种障故不能也。一疑惑者。于理犹豫故。二不信者。是阐提故。三诽谤者。是外道故。四重罪业障者。谓五逆四重人故。五我慢者。是恃我自高故。六懈怠者。是放逸不勤故。是六种人随有一种即不能入也○第二明止胜能中有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当知下能生无量三昧。
只有那些心怀疑惑、缺乏信心、诽谤佛法、罪业深重、傲慢自大、懈怠懒散的人,无法契入这个境界——这是因为他们被六种障碍所阻隔。第一是“疑惑”:对真理犹豫不决;第二是“不信”:属于断绝善根之人;第三是“诽谤”:属于外道邪见者;第四是“重罪业障”:指犯下五逆四重罪业之人;第五是“我慢”:仗着自我感觉优越而高傲;第六是“懈怠”:放纵逸乐而不精进。这六种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便无法契入。
○第二层说明“止”的殊胜功用包含两方面:首先能够生起“一行三昧”,其次“当知”以下说明能够生起无量三昧。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前中三。初立。次谓一切下释显其相。后即名下显其名也。一行三昧者。如文殊般若经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乃至广说。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无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第三魔事中二。先略后广。略中亦二。先障后治。
再者,依靠这种定境,便能了知法界本是一体——就是说,一切诸佛的法身与众生之身平等无二,这就称为“一行三昧”。应当知道,真如正是这种定境的根本;如果有人依此修行,渐渐就能生起无量的定境。 前面这段分为三层:首先建立观点,接着从“谓一切”开始解释显示其相状,最后从“即名”起显明其名称。“一行三昧”的意思,正如《文殊般若经》所说:“什么叫做一行三昧?佛说:系心缘念于法界一相,就称为一行三昧。证入一行三昧的人,能完全了知如恒河沙数诸佛的法界没有差别之相。”乃至经中广泛阐述。因为这真如定境能生起如此无量的种种定境,所以称它为一切定境的根本。 ○第三部分关于魔事的说明分为两段:先是略说,后是广说。略说中又分两层:先讲障碍,后讲对治。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障中魔者天魔。此云障碍也。鬼者埠场鬼也。神者精媚神也。如是鬼神娆乱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种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言坐中现形恐怖者。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或端正男女者。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言等相者。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也○当念已下次明对治。
如果有众生缺乏善行的力量,就会被各种魔、外道、鬼神所迷惑扰乱,他们可能在静坐中显现恐怖的形象,或是现出俊美的男女相貌来障碍修行。这里说的“魔”是指天魔,“魔”就是障碍的意思。“鬼”指的是坟场鬼,“神”是指精媚神。这些鬼神扰乱佛法的修行,使人走入邪路,所以称为外道。这三种鬼神能够变化出三种色、声、香、味、触的境界,来破坏人的善心。所谓“在静坐中显现恐怖形象”,是指示现可怕的身形,让人因恐惧而丧失正念;所谓“现出俊美的男女相貌”,是指示现可爱的形貌,让人因贪恋而生起染着心。说“等相”的意思,还包括显现既不讨厌也不喜欢的平常境界,以此来动摇扰乱人的心念。
接下来说明对治的方法。
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一切诸境尚唯自心。何况坐中此等诸境。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娆乱。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别门遣者。治诸魔者。当诵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诵之。埠场鬼者。或如虫蝎缘人头面钻刺㿇㿇。或复击攊人两腋下。乍抱持于人。或言说音声諠閙。及作诸兽之形。异相非一。来恼行者。则应闭目一心阴而骂之。作如是言。我今识汝。汝是此阎浮提中食大火嗅香偷腊吉支。邪见憙破戒种。我今持戒终不畏汝。若出家人应诵戒律。若在家者应诵菩萨戒本。若诵三归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精媚神者。谓十二时狩。能变作种种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众多恼乱行者。其欲恼人。各当本时来。若其多于寅时来者。必是虎凶等。若多于卯时来者。必是兔鹿等。乃至多于丑时来者。必是牛类等。行者恒用此时则知其狩精媚。说其名字诃责。即当除灭。此等皆如禅经中及𫖮禅师止观中广说。上来略明竟○广辨魔事中亦二。先显魔事。后以是义故下明其对治。前中有十事五对。一现形说法。二或令人下得通起辨。三又令使人下起惑造业。四亦能使人下授定得禅。五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下食差颜变。
要明白一切境界都是自心的显现,魔境自然就会消失,再也不能扰乱你。所有外在境界尚且只是自心的投射,更何况静坐中出现的这些幻相呢?所以只要观察“万法唯心”这个道理,魔境就会随之消散,无法造成困扰。因为这种“唯心”的智慧,是那些魔所不能理解的。以上是通用的对治方法。
具体分别对治的方法如下: 对付各种魔扰,应当默念诵持大乘般若经典和治魔咒语。 遇到“埠场鬼”这类干扰:它们有时像虫蝎一样在人头脸上爬行钻刺,发出窸窣声响;有时搔抓人的两腋下;忽然抱住人;或者发出喧闹的声音,以及变化成各种野兽的形状,以种种怪异形象出现,来扰乱修行者。这时应该闭上眼睛,心中默念呵斥:“我现在认出你了!你就是这阎浮提世界里,爱吃火、闻香味、偷东西的臘吉支鬼,你本性邪见,喜欢破坏戒律。我现在严守戒律,根本不怕你!”如果是出家人,就默诵戒律;如果是在家人,就默诵菩萨戒本。或者诵念三皈依、五戒等内容,鬼就会退却,匍匐着离开了。
至于“精媚神”:指的是十二时辰对应的兽精,能变化成各种形貌。有时变成少男少女的样子,有时变成老人相貌,或者可怕的形象等等,种类很多,来扰乱修行者。它们想干扰人,通常会在对应的时辰出现。如果多在寅时(凌晨3-5点)来,必定是虎豹一类精怪;多在卯时(5-7点)来,必定是兔鹿一类;依此类推,直到丑时(凌晨1-3点)来,必定是牛类精怪。修行者经常在哪个时辰遇到干扰,就知道是哪种兽精在作祟,说出它的名字呵责,它就会消失。这些内容在《禅经》以及智者大师的《止观》中都有详细说明,上面只是简略说明。
接下来广泛辨别魔事,也分两部分:先显示魔事的具体表现,后文“以是义故”以下说明对治方法。前面部分列举了十种魔事,分为五对: 一、显现身形,演说似是而非的“法”。 二、或者让人获得神通,引发辩论。 三、又指使他人生起烦恼惑业,造作恶业。 四、也能让人证入禅定,得到禅悦。 五、或者让人饮食没有节制,导致饮食失调,容颜改变。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或说陀罗尼。若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如文可见问如现佛菩萨像说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发。云何拣别定其邪正。答此事实难。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着。则堕邪网。若实是善根所发之境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失善根终无进趣。是故邪正实难取别。今且依古德相传。略以三法验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观察。如经言。欲知真金。三法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尔。难可别识。若欲别之。亦须三验。一则当与共事。共事不知。当与久处。久处不知。智慧观察。今则借此意以验邪正。谓如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知者。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但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逾深善根弥发。若是魔所为。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今则依本修不净观。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治。渐渐坏灭者当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察者。观所发相推验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即当焦坏。此中真伪当知亦尔。定譬于磨。本治犹打。智慧观察类之以烧。以此三验邪正可得知也。
有时会显现天人的形象、菩萨的形象,也会显现如来的形象,相貌圆满庄严。有时宣说陀罗尼,有时讲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法门。有时宣说平等、空性、不执着于表象、无愿求、无怨憎、无亲疏、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才是真正的涅槃。有时使人知道过去宿命之事,也能知晓未来之事,获得他心通,辩才无碍。但这些现象能让众生贪恋世间名利之事,又使人时常发怒或时常欢喜,性情反复无常。或者令人过分慈爱、嗜睡多病、内心懈怠;或者突然精进用功,随后便放弃停顿,生起不信心,多疑多虑;或者舍弃原本殊胜的修行,转而修习杂乱的业行,若执着世间种种事务纠缠牵绊,也能让人得到某些三昧境界,但只是少许相似,都是外道所得的境界,并非真正的三昧。有时还会令人或一日、或二日、或三日乃至七日安住定中,得到自然出现的香美饮食,身心舒适愉悦,不觉饥饿口渴,使人贪爱执着。有时也让人饮食没有规律,忽多忽少,面色发生变化——这些情形如经文所述可以明了。
问:如果显现佛菩萨的形象,宣说甚深法义,或许是宿世善根所引发,该如何辨别判定其是邪是正呢?
答:这件事确实困难。为什么呢?如果是魔所变现的境界,却误认为是善相而心生执着,就会堕入邪见的罗网;如果确实是善根所引发的境界,却误认作魔事而心生怀疑舍弃远离,就会退失善根,终究无法进步。因此邪正实在难以辨别取舍。现在暂且依据古来大德相传的方法,略以三种法门来检验:第一是以定力研磨,第二是依照原本修持的法门对治,第三是以智慧观察。正如经中所说:要想知道是不是真金,可以用三种方法试验,就是烧、打、磨。修行人也是如此,难以辨别识别;若要辨别,也须用三种检验。一是与他共事,共事还不了解,就与他长久相处;长久相处仍不了解,就以智慧观察。现在借用这个意思来检验邪正:如果在定中境界现象发生时,邪正难以分辨,应当深入定心,对那些境界既不贪取也不舍弃,只是平等安住于定中。如果是善根所引发的,定力越深,善根就越发显发;如果是魔所为,不久自然败坏。第二,依照原本修持的法门对治:比如原本修习不净观禅法,现在就依照原本修习不净观。如果这样修持,境界越来越分明,那就不是虚假的;如果依照原本修治,境界渐渐坏灭消失,就知道是邪的。第三,以智慧观察:观察所发的相状,推究检验其根源,不见其生起之处,深刻了知空寂之理,心不执着停留,邪境自然消灭,正境自然显现。就像烧炼真金,越烧越增光色;若是假金,就会烧焦坏烂。这里真伪的辨别也是如此。定力好比打磨,依本对治犹如捶打,智慧观察类似于烧炼。用这三种方法检验,邪正就可以知晓了。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第二对治中。言智慧观察者。依自随分所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观察则堕邪道。故云勿令堕于邪网。此是三种验中第三智慧观察也。言当勤正念不取不著者。总显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别趣故。初定研。并依本修。更无别法。所以合说。但依本止门。不取不著者。邪不干正自然退散。若取著者则背正入邪。若不取着则因邪显正。是故邪正之分要在着与不着。不著者无障不离。故云远离是诸业障。如智度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别忆想。即是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此之谓也○第四简伪异真中有二。初举外内二定以别邪正。二若诸凡夫下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前中先明邪定。
基于这个道理,修行者应当经常运用智慧来观察,不要让这颗心落入邪见的罗网。要精勤保持正念,既不抓取也不执着,这样就能远离这些业障。第二对治部分中,所说的“智慧观察”,是指依据自己当前程度所具有的觉察与智慧,去观察各种魔障之事,察觉并加以对治。如果不加观察,就会堕入邪道,所以说“勿令堕于邪网”。这是三种检验方法中的第三种——智慧观察。所说的“当勤正念不取不著”,是总括显示三种方法中的前两种方法。因为这种大乘止门只修习理观禅定,没有其他途径,所以最初定心研习,都要依据根本的修法,没有别的法门,因此合在一起说明。只要依据根本的止门,做到“不取不著”,邪法就无法干扰正道,自然会退散。如果有所取著,就会背离正道进入邪道;如果不取不著,就能透过邪相而显发正道。所以邪与正的区别,关键就在于执著与不执著。能做到不执著,就没有障碍不能远离,所以说“远离是诸业障”。正如《大智度论》所说:“除去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偈颂也说:“如果起分别、忆想,就是魔罗的网;心不动摇、不分别,这就是法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四部分,辨别虚伪与真实有两层:首先举出外道定与内道定来区别邪正;其次从“若诸凡夫”开始,对照事定与理定来阐明真伪。前一部分先说明邪定。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谓我见我爱我慢之使常相应也。言贪着等者。内着邪定。外贪名利。又但一切禅定不能减损烦恼者皆不可据也○次明正定。
应当明白,外道所修的各种禅定,都离不开对自我见解、贪爱、傲慢的执着,贪恋世间的名声、利益与恭敬。这是因为自我执着、贪爱、傲慢这些烦恼始终伴随着他们。所谓贪恋名利等,是指内心执着于邪僻的定境,对外又贪求名声利益。再者,一切不能减损烦恼的禅定,都不可依凭。
接下来说明正确的禅定。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谓在定时而不味着。以亡心故不住见。以亡境故不住得。出定亦无恃定之慢。贪瞋痴渐薄。即是正定之相。故云真如乃至渐薄也○第二理事中先明理定。
真如三昧,就是不执着于定中所见的境界,也不执着于有所获得的感受。乃至出定之后,也不会生起傲慢松懈之心。所有的烦恼,都会因此渐渐变得轻微淡薄。
(这是说,在入定时不沉溺于境界。因为心念寂灭,所以不执着于所见;因为外境消融,所以不执着于所得。出定后也没有依仗禅定而生起的傲慢。贪、瞋、痴等烦恼渐渐淡薄,这就是正定的表现。所以说“真如乃至渐薄”。)
○ 第二、理事中先说明理定。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谓修大乘菩萨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种性不退位中。除此更无能入之路。故云若诸凡夫乃至无有是处也。此中种性者。约位在十住已去不退位中辨也○次以修世间下明事定。
如果普通人不修习这种三昧法门,却想进入如来的种性,这是不可能的。所谓修习大乘菩萨行的人,必须依靠这种真如三昧,才能进入种性不退转的位次。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能进入的途径。所以说“如果普通人不修习……这是不可能的”。这里所说的“种性”,是指处于十住位以上、已得不退转的位次而言。接下来,“以修世间……”以下说明事相上的禅定。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二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谓四禅四空等世间诸定及不净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间定也。以味着定境故。不离于我故。云与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以其共故。若得善友护助之力。或可得入佛法。若离善友。则入邪道。也○第五示利益者。后世利益无量无边。现世利益略陈十种。于中二。先总标。后别解。
修习世间各种禅定三昧时,常会生起贪爱执着,这种执着源于自我执着,与色界、无色界系缚在一起,和外道修行有共通之处。如果缺乏善知识的引导护持,就容易堕入外道邪见。这里所说的世间诸定,包括四禅、四空等禅定境界,以及不净观、安般念等专注于特定境界的修法,都属于世间定。因为贪爱禅定境界,无法超越自我执着,所以说是“与外道共”——“共”指他们同样能达到这类禅定境界。正因如此,若能得到善知识护持帮助,或许还能契入佛法;一旦失去善知识引导,便会误入邪道。
第五部分说明修行利益:后世的利益无量无边,现世的利益则简要列举十种。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总括标举,再分别解释。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别解中。初一善友摄护益。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诸佛菩萨法应护念令得勇猛胜进不退也○次四离障益。于中初二离外恶缘障。
再者,精进专心修习此三昧的人,现世应当获得十种利益。是哪十种呢?第一,常被十方一切诸佛菩萨所护念。
(在分别解释中,第一项是善友摄受护持的利益。因为修习这真如三昧的缘故,诸佛菩萨依照法理便会护念此人,使他能勇猛精进,殊胜不退。)
接下来的四项是远离障碍的利益。其中前两项是远离外在恶缘的障碍。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谓初离天魔现形。后离外道邪惑○次二离内惑业障。
这两种境界:第一,不会被各种魔怪恶鬼所惊吓;第二,不会被九十五种外道鬼神所迷惑扰乱。(这是指先远离天魔显现形相的干扰,后远离外道邪见的迷惑。)接着两种是远离内心烦恼和业障的障碍。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谓先离恶业。后灭惑障。业中离诽谤等不起新业也。重罪渐薄者。重业轻也○次五行成坚固。
第四,远离诽谤深奥佛法的重罪,业障会渐渐减轻。第五,消除一切疑惑和种种不善的念头。(这是指先远离恶业,然后消除迷惑的障碍。在业障方面,远离诽谤等行为,不再造作新的恶业。所谓重罪渐渐减轻,是指重大的业报变得轻微。)接下来这五种修行成就,能使信心坚固。
六者于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一于理信增。二处染不怯。三不为缘坏。四无世滋味。五得深禅定。别修止门竟○第二修观中有三。初明修观意。次辨观相。后唯除下结观分齐。
第六,对于如来的境界,信心不断增长; 第七,远离忧愁悔恨,在生死轮回中勇敢无畏; 第八,内心柔和,舍弃骄傲自大,不被他人扰乱; 第九,虽然尚未获得禅定,但在一切时、一切境界中,都能减少烦恼,不贪恋世间; 第十,若得到三昧,不会被外缘、一切声音所惊动。
一、对真理的信心增长。 二、处于染污境界而不怯弱。 三、不被外缘破坏。 四、不贪恋世间滋味。 五、获得甚深禅定。
以上是分别修习止门的部分结束。
接下来第二,修习观的部分分为三节: 首先说明修观的意义; 其次辨别观的具体相状; 最后从“唯除……”以下总结观的范围界限。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前中言不乐众善。失自利也。远离大悲。失利他也○第二辨观相中有四。初法相观。即治前失自利过。二如是当念下明大悲观。即治前失利他过。三作是思惟下明大愿观。即成前大悲行。四以起如是下明精进观。即成前自利行。就初中明四非常观。
再者,如果一个人只修习止(定),那么心会沉滞昏昧,或者生起懈怠,不乐于行种种善法,远离大悲心。因此要修习观(慧)。
前面说的“不乐于行种种善法”,是指失去自利的修行;“远离大悲”,是指失去利他的修行。
第二、辨明观的行相分为四部分: 一、观法相(观察事物的真实相状),这是对治前面“失去自利”的过失。 二、从“如是当念”以下是说明大悲观,这是对治前面“失去利他”的过失。 三、从“作是思惟”以下是说明大愿观,这能成就前面的大悲行。 四、从“以起如是”以下是说明精进观,这能成就前面的自利行。
在第一部分(观法相)中,阐明四种“非常观”(观无常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歘尔而起 初无常观。二一切心行下明苦观。三应观下明无我观。于中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刹那不住。当来本无积聚。但缘集歘有。不从十方来故也。
修行观想的人应当观察:世间一切由因缘造作而成的现象,都无法长久停留,顷刻之间就会变化坏灭;一切心念活动,都是刹那生灭不停。正因为如此,这一切都是苦的。
应当观察:过去所念及的一切事物,恍惚不清如同梦境; 应当观察:现在所念及的一切事物,短暂易逝犹如闪电; 应当观察:未来所念及的一切事物,忽然生起就像云朵聚散无常。
(第一段讲无常观。从“一切心行”以下阐明苦观。第三段从“应观”开始阐明无我观。其中,过去的事物没有实体,难以追忆;现在的事物刹那不停留;未来的事物本来没有积聚,只是因缘聚合忽然显现,并非从某个固定方向而来。)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四应观世间下明不净观。此四除于常等四倒。配释可知。
四、应观世间下说明不净观。这四种观法是为了对治常、乐、我、净四种颠倒见解。配合解释便可明白。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时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悲观中。先观众生三世重苦。次难舍下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后众生如是下深发悲心也。
应当这样思惟: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都因为被无明习气所染污,使得心念生灭不停,已经承受了一切身心的巨大痛苦,现在正有无量的逼迫煎熬,未来要受的苦更是没有边际,难以舍弃、难以脱离,而众生自己却毫无觉察。众生这样的处境,实在令人深深悲悯。
这段悲观的观法中,首先观察众生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深重苦难。接着“难捨难离而不觉知”以下,指出众生没有厌离苦难的心,因此使痛苦无穷无尽。最后“众生如是甚为可愍”以下,是深切发起悲心的部分。
作是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大愿观中因悲立愿。初即愿体。二遍于下明长时心。三以无量下明广大心。四令得下明第一心也。
这样思考后,就应当勇猛发起宏大的誓愿:愿我的心能超脱分别妄念,从而遍及十方世界,修行一切善行功德,穷尽未来所有时间,以无量善巧方法,救度一切苦难众生,使他们都能证得涅槃的究竟安乐。
(在发大愿的观修中,是依于悲心而建立誓愿。第一句说明愿的根本内容。从“遍于”以下是说明长远心。从“以无量”以下是说明广大心。从“令得”以下是说明第一义心。)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已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唯除坐时专念于止 精进可见。
因为发起这样的誓愿,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是自己能力所及的一切善行,都不放弃修习学习,心中从不松懈怠惰。只有在静坐时专心修习止观,精进的心便清晰可见。
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上结中。顺理应作。违理不应作故也。上来别修止观竟○自下第三明双运者。上来始习未淳。故动静别修。今定慧修成。故能双运。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别辨。后总结。
如果其他一切行为都应当先观察是否应该做。上面总结说:符合道理的就应该做,违背道理的就不应该做。以上是分别修习止与观的部分结束。
接下来第三部分说明止观双运。之前初学阶段功夫还不纯熟,所以需要动静分开来修;如今定力与智慧已经修成,因此能够二者同时运用。这部分内容分为三节:首先是总体说明,其次是分别解释,最后是总结。
若行若住若坐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别中有二。初约法明俱。后对障明俱前中二。初即止之观。后即观之止。
无论行住坐卧还是起身,都应当同时修习止与观。这段内容分为两部分:先说明止观并行的道理,再针对障碍说明如何并行。第一部分又分两层:先讲以止为基础的观,再讲以观为基础的止。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前中言自性无生者。约非有义以明止也。业果不失者。约非无义以明观也。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顺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能不舍止而修观。次言虽念因缘即性不可得者。明即观之止。此顺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以非无即是非有故。能不舍观而修止。此说时有前后。然在行心镕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实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虽然明白一切事物本无自性生灭,但同时也知道因缘聚合所造的善恶业力、苦乐果报都不会消失或毁坏;虽然知道因缘所生的善恶业报,但也同时明白其本性终究不可执着。
前面所说的“自性无生”,是从“非有”的角度阐明止的修持;“业果不失”,则是从“非无”的角度阐明观的修持。这两者本是一体不二的,所以说是“即”。这正对应着不扰动真如实际而建立一切现象的道理——正因为“非有”即是“非无”,所以能够不舍弃止的同时修习观。
接下来所说的“虽念因缘即性不可得”,是阐明观中即具的止。这对应着不破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的道理——正因为“非无”即是“非有”,所以能够不舍弃观的同时修习止。
这些道理在言说时有先后次第,但在实际修行心中却是融通不二的。这不二的体性就是真实本性。其中的义理深意正在于此,应当仔细体会。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第二对障中。初修止者治于二过。谓正治凡夫人法二执贪乐世间。兼治二乘执五阴法见苦止怖。以止门无生除此等执也。
修行止观法门的人,能对治凡夫执着世间、贪着外境的习气,也能舍弃二乘人畏惧生死、怯弱退缩的偏见。 (第二段针对障碍的说明中,首先说明修止能对治两种过失:一是直接对治凡夫对自我和外境的执着,贪爱世间乐受;二是兼带对治二乘人执着五蕴身心为实有,因见苦而生怖畏、止步不前。通过修习止门、体悟无生的道理,便能消除这些执着。)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次修观者亦治二过。谓正治二乘狭劣之心。令普观众生起于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观无常策修善行。
修习观想的人,是为了对治两种过失:一是声闻缘觉二乘人不发起大悲心、心胸狭隘的过失,二是凡夫不修善根的过失。接下来修习观想的人,也能对治这两种过失。所谓正治,就是直接对治二乘人狭隘偏劣的心态,使他们能普遍观察众生而生起大悲心;兼治,则是同时对治凡夫懈怠散漫的心态,让他们观想世间无常,从而鞭策自己修习善行。
以是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第三结中言助成等者。如凡夫人。非不乐世间。无以勤修善行。约二乘人。非不怖生死无以起于大悲。是故二行不相离也。言若止观不具不能入菩提道者。止观相须。如鸟两翼车之二轮。二轮不具则无运载之功。一翼若阙则无凌虚之势。故云不具则不能入○自下第三明防退方法。于中有二。先明可退之人。后当知如来下明防退之法前中二。初标行劣。二以住于此下举处释成。
根据这个道理,止与观这两种法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如果止与观不兼备,就无法进入觉悟之道。 第三部分总结中说“助成”等意思是指:就像世间凡夫,并非不贪恋世间,却因此不能勤修善行;对于声闻、缘觉二乘修行者来说,并非不畏惧生死轮回,却因此难以生起大慈悲心。所以这两种修行不能分离。说“如果止观不兼备就不能进入觉悟之道”,是因为止与观需要相互配合,就像鸟的双翼、车的两轮。两个轮子不齐全,车就没有运载的功能;一只翅膀如果缺失,鸟就失去翱翔天空的能力。因此说不兼备就不能进入。
接下来是第三部分,说明防止退转的方法。其中分为两点:先说明可能退转的人,后从“当知如来”开始说明防止退转的方法。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段:先是标明修行力薄弱,接着从“以住于此”开始举出具体处境来解释成因。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 以其内心既劣。外阙胜缘。信行难成故将退也○防退法中有二。初通举圣意。后别引经证。前中二。初标圣善巧。二谓以专意下释显巧相。
再者,众生刚开始学习这个法门,想要寻求真正的信心,但内心却怯懦软弱。因为住在这个娑婆世界,自己害怕不能常常遇到诸佛,亲自承事供养,担心信心难以成就,心里便生起退缩的念头。这是由于他们内在的心力已经薄弱,外在又缺乏殊胜的助缘,所以信心和修行难以成就,因此将要退转。
防止退转的方法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上说明佛的善巧用意,其次是分别引用经典作为证明。前面部分又分为两点:第一是点明佛的善巧,第二是说明这种善巧的具体表现。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引经证中二。先引经。后常见佛下释经文。
要知道如来有一种殊胜的方便法门,能够摄受护持众生的信心。这就是通过专心忆念佛的因缘,随着愿力得以往生其他佛国净土,能够经常见到佛,永远脱离恶道。在引经证明的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引用经文,其次从“常见佛”以下是解释经文的内容。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言若观法身得毕竟往生等者。但往生之人约有三位。一如莲华未开时信行未满。未各不退。但以处无退缘故称不退。二信位满足已去。华开见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见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贤位满。入初地已去。证遍满法身。生无边佛土。如佛记龙树菩萨等。住初地生净土等也。此中毕竟等。是后二位也○第五劝修利益中有三。初总结前说。
正如佛经中所说:如果有人专心忆念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并将所修的一切善根功德回向,发愿往生到那个世界,就能得以往生,并且能常常见到佛,永远不会退转。如果能够观想阿弥陀佛的真如法身,并且持续不断地精进修习,最终必定能够往生,安住于正定之中。 这里说“观法身得毕竟往生”等等,是指往生的人大约分为三种层次。第一种,像莲花还未开放的时候,信心和修行尚未圆满,还不能算作不退转。但因为所处的环境没有导致退转的因缘,所以称作不退。第二种,信心位次已经圆满之后,莲花开放,得以见佛,进入十住位,能够少许分地见到法身,安住于正定之位。第三种,三贤位已经圆满,进入初地以上,证得了周遍圆满的法身,能够化生到无边的佛国净土。就像佛曾授记龙树菩萨等人,住于初地而往生净土等等。这里所说的“毕竟”等等,指的就是后面这两种层次。 ○ 第五部分,劝勉修行利益,其中分为三点。第一,总结前面所说的内容。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二若有众生下举信谤损益。三当知过去下结劝修学。就信谤中二。初信受福胜。后其有众生下明谤毁罪重。前中先约三慧总举其益。
**劝修利益分**
接下来要讲的是劝人修行并说明利益的这一部分。我已经把大乘佛法——诸佛深奥的宝藏——的总体要义都讲完了。
**二、若有众生……** 这部分是列举相信与诽谤的得失利害。 **三、当知过去……** 这部分是总结并劝勉修学。
在说明相信与诽谤的部分,又分两点: 第一,是相信和接受所获得的殊胜福报。 第二,从“其有众生……”开始,是说明诽谤毁坏所招致的深重罪业。
第一部分,先总括听闻、思维、修习这三种智慧所带来的利益。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后若人闻下。别显三慧益相。于中初闻时益。
如果有众生想要对如来深奥的境界生起正确的信心,远离诽谤,进入大乘之道,就应当受持这部论典,反复思量、修习,最终能够到达无上的境界。 后面说到“若人闻”以下,是分别显示闻、思、修三慧利益的相状。其中首先说明听闻时的利益。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次假使有人下明思时益。
如果有人听闻此法后,内心不生出畏怯软弱,应当知道此人必定能继承佛陀的慧命,必将得到诸佛的授记。接着从“假使有人”往下,是说明思维此法的利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后复次若人下明修行时益。于中三句。一时少德多。二假令下校量多相。三何以故下释多所以。
如果有人能让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众生都修行十善,这功德还不如有人在短短一顿饭的时间里,正确思惟这个法门。前者的功德远远比不上后者,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接下来,从“复次若人”往下,是说明修行这个法门所能获得的利益。这部分分为三层意思:第一,说明花费的时间少,但获得的功德多。第二,从“假令”开始,是通过比较来显示这个功德有多么巨大。第三,从“何以故”开始,是解释为什么功德会如此之多的原因。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第二谤毁罪重中四句。
再者,如果有人受持这部论典,依照它来观察和修行,哪怕只有一天一夜,他所获得的功德也是无量无边、无法言说的。就算十方世界所有如来,各自在无量无边、无法计算的漫长岁月里赞叹他的功德,也赞叹不尽。为什么呢?因为法性的功德是没有穷尽的,所以这个人的功德也同样没有边际。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 一谤成罪重。
如果有众生对这部论典进行毁谤、不信,将会获得的罪报是:经历无量劫的时间承受巨大的痛苦。一次毁谤的罪业已经非常深重。
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 二是故下诫劝止谤。
因此众生只应当恭敬信仰,不应诽谤。
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 三以深自害下释罪重意。
三、以深自害下釋罪重意。 **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 這樣做,不但深深地傷害自己,也會傷害他人,更會斷絕一切佛、法、僧三寶的傳承種子。
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四以一切如来下转释断三宝之义。此中二句。初约果人依之得涅槃。后约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宝。佛僧可知。由毁谤乖此。故断三实也。
一切如来都依靠这个法门证得涅槃,一切菩萨也都依此修行而进入佛的智慧。第四句“以一切如来”以下是进一步解释断灭三宝的含义。这里分为两句:前一句是从证果者的角度,说明依此法门获得涅槃;后一句是从修行者的角度,说明依此法门证得菩提。菩提与涅槃即是法宝,佛宝与僧宝也由此可知。由于毁谤的行为违背了这个法门,所以才会断灭三宝。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结劝中。三世菩萨同行此法。更无异路。故应勤修学也。正宗竟。
要知道,过去的菩萨们已经依照这个法门获得了清净的信心,现在的菩萨们正依照这个法门获得清净的信心,未来的菩萨们也应当依照这个法门获得清净的信心。因此,众生应当精勤地修习学习。(总结劝勉的部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菩萨都共同修行这个法门,再没有别的道路。所以应当精勤修习学习。正宗分结束。)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偈颂流通中。初二句。结上所说。于中上句结义。下句结文。后二句回向利益。上句明德广。下辨遐沾也。
诸佛深奥广大的义理,我如今顺应总持而宣说,以此功德回向真如法性,普遍利益一切众生界。偈颂的流通分中,前两句总结上文所述:其中上一句归结义理,下一句归结文句。后两句是回向利益:上一句说明功德广大,下一句辨明远被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