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經疏卷第八(經本第四)
西明寺沙门 圆测 撰
地波罗蜜多品第七
或可止观略故先说,依地起度广故后释,来意已说今当释。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先简要说明止观,之后再详细解释依地而起的修行次第呢?这是因为止观的内容较为简明,所以先作说明;而依各地境界展开的修行法门较为广博,所以放在后面解释。以上已经说明了这样安排的用意,现在开始正式解释。
尔时,观自在菩萨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菩萨十地,所谓极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极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复说佛地为第十一。如是诸地,几种清净义分所摄?
这时,观自在菩萨向佛陀禀告说:“世尊!正如您所说的菩萨十地,也就是极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极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您又提到佛地是第十一地。这些不同的阶位,是由几种清净的含义来划分和统摄的呢?”
釋曰:第三依文正釋。於此品內大分為二:初問答正說分,後爾時觀自在下依教奉持分。前中有二:初長行廣釋,後以頌略說。或可此品即分為三:初長行廣釋,次以頌略說,後依教奉行。雖有兩說,且依前釋。就前長行復分為四:一廣明諸地;二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凡有幾種所應學事下,廣明十度;三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此諸地中煩惱隨眠下,別釋依地起度所對治障;四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聲聞乘下,明佛如來說一乘意。所以如是說四段者,依地起度、依度除障,故得一乘果,故說四段。就釋地中復分為六:一約四種清淨及十一分分別諸地,二釋地名義,三約二十二愚分別諸地,四八種殊勝分別諸地,五約勝生分別諸地,六就三願分別諸地。就初段中先請後說,此即第一菩薩請問。文有三節:初明問答者,次如佛下舉所問教,後如是下正發問辭。言觀自在菩薩者,發問菩薩名也。謂此菩薩內具智悲外觀三業,不作功用任運自在。觀自在或約智及境立名,故華嚴云:觀音菩薩住大悲門。法華云: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相續經云:觀世音。深密經云:觀世自在菩薩□□□光世音菩薩。阿難目佉陀羅尼經云:遍見普安菩薩。毗摩詰經:𨶳音菩薩。決定總持經云:名光世音如來。謗佛經云:觀世自在如來。觀音三昧經云:觀音菩薩先已成佛,名正法明如來。觀音授記經云:觀音菩薩補彌陀佛處,號普光功德山王佛也。)次言如佛所說等者,舉所問教,謂十地等經具說十地及如來地。如是諸地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二意:一問如是十地四清淨中幾種所攝,二問十一分中幾分所攝。
**白话翻译:**
释论说:第三部分是依据经文正式解释。在这一品中,大体分为两段:先是问答正说的部分,后是观自在菩萨依照教导奉持的部分。前一段又分两部分:先是用长行文广泛解释,后用偈颂简要说明。也有说法将此品分为三段:先是长行广释,次用偈颂略说,后是依教奉行。虽有这两种分法,这里暂且依前一种解释。
在前面的长行文中,又分四段: 一、广泛阐明诸地; 二、观自在菩萨再问佛说:“世尊!这些菩萨总共有几种应当修学的事?”之后广泛阐明十度; 三、观自在菩萨再问佛说:“世尊!在这些地中,烦恼随眠……”之后分别解释依各地生起度所对治的障碍; 四、观自在菩萨再问佛说:“世尊!如世尊所说:若声闻乘……”之后说明佛如来说一乘的用意。
之所以这样分为四段,是因为依地生起度、依度消除障碍,从而证得一乘果,故说四段。
在解释“地”的部分,又分六段: 一、依据四种清净及十一种分来分别诸地; 二、解释“地”的名称与含义; 三、依据二十二愚来分别诸地; 四、用八种殊胜来分别诸地; 五、依据胜生来分别诸地; 六、就三种愿来分别诸地。
在第一段中,先是请问,后是解说,这里就是菩萨请问。文字有三节:先说明问答的人,其次“如佛……”举出所问的教法,后“如是……”正式发起问辞。
“观自在菩萨”是发问菩萨的名号。指这位菩萨内具智慧与慈悲,外观身口意三业,不作勉强功用而任运自在。“观自在”或依智慧及所观境界而立名,所以《华严经》说:“观音菩萨住大悲门。”《法华经》说:“观音妙智力,能救世间苦。”
(《相续经》说:观世音。《深密经》说:观世自在菩萨……光世音菩萨。《阿难目佉陀罗尼经》说:遍见普安菩萨。《毗摩诘经》:闼音菩萨。《决定总持经》说:名光世音如来。《谤佛经》说:观世自在如来。《观音三昧经》说:观音菩萨先前已成佛,名正法明如来。《观音授记经》说:观音菩萨补弥陀佛处,号普光功德山王佛。)
其次,“如佛所说”等是举出所问的教法,指《十地》等经中具足说十地及如来地。“如是诸地”等是正式发起问辞。问有两层意思:一是问这十地在四种清净中属于几种所摄,二是问在十一种分中属于几分所摄。
尔时,世尊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当知诸地四种清净、十一分摄。
这时,世尊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你应当知道,菩萨修行的各个阶位,可以归纳为四种清净境界,并由十一个方面来统摄。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标宗略答,后问答广释。此即初也。
接下来是第二段,如来正式宣说。这部分包含两个层次:首先简要阐明宗旨,随后通过问答详细解释。这里就是第一层。
云何名为四种清净能摄诸地?
如何称为四种清净能涵盖所有修行境界?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广释。于中有二:初释四种清净能摄诸地,云何名为下明十一分能摄诸地。前中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解释:接下来是第二个部分,通过问答的形式详细解释。这部分包含两层内容:首先解释四种清净法如何统摄菩萨修行的各个阶位;其次从“云何名为”开始,说明十一种修学部分如何统摄诸地。在前一层解释中,先提出问题,然后给予解答,这里就是提问的部分。
谓增上意乐清净摄于初地,增上戒清净摄第二地,增上心清净摄第三地,增上慧清净于后后地转胜妙故,当知能摄从第四地乃至佛地。
具备高度信愿的清净心属于初地境界,持戒圆满的清净属于第二地境界,禅定成就的清净属于第三地境界,智慧增长的清净则因为从第四地到成佛之地层层转深、愈加殊妙的缘故,应当知道它能够统摄从第四地直至佛陀果位的所有修行阶段。
釋曰:自下第二正答,於中有二:先釋,後結。此即釋也。謂諸清淨自有四種,如經所說。若依瑜伽第七十九,名為四住,即當此經四種清淨。言增上意樂清淨攝於初地者,梵音阿世耶,此云意樂。此意樂體,諸教不同。若依梁論,無分別智為體,故第九云:樂信即是無分別智。又十一云:無分別智即是清淨意行。若依瑜伽第四十七,勝解為性,故意樂品云:淨信為先,擇法為先,於諸佛法所有勝解印解決定,是名菩薩增上意樂。若依無性攝論第七,信欲為體,故彼論云:意樂□信及欲為體。世親第七亦同無性,故彼論云:意樂自體,謂欲、勝解。欲名希求,信名勝解。大業論亦同。又梁論第九云:於正教中心決無疑,故名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為樂。然此意樂種數別者,如瑜伽論第四十八有十意樂,故彼論云:若諸菩薩先極喜住,由十種心意樂已,得意樂清淨。何等為十?一者於一切師長尊重福田不行虗誑意樂,二者於同法菩薩忍辱柔和易可共住意樂,三者勝伏一切煩惱及隨煩惱眾魔事業心自在轉意業,四者於一切行深見過失意樂,五者於大涅槃深見勝利意樂,六者於諸妙善菩提法常勤修習意樂,七者即於彼修為順故樂處遠離意樂,八者於諸世間有染尊位利養恭敬無所顧戀意樂,九者遠離下乘趣證大乘意樂,十者欲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意樂。如是十種無倒意樂依止而轉,是故說為意樂清淨。若廣分別有十五意樂,如瑜伽論第四十七。若依無性所依論本,增上意樂有八種相:一資粮故,謂解行地善修福智二種資粮。二堪忍故,謂得上品諦察法忍(是增上忍或第一法)。三所緣故,謂緣大乘深廣聖教。四作意故,謂覺一切法唯有分別是謂作意。五對治故,謂無分別智。六自體故,謂此意樂以信及欲為自體故。七瑞相故,謂地前地上處於□中見諸佛者即是瑞相。八勝利故,謂了知菩提近以無難得故。廣分別有三行頌,長行釋具說如彼。若依世親所依本,謂有下□除對治故。言增上戒攝二地者,謂第二地遠離一切微細犯垢,住此地中性戒具足,極小惡業當不現行,由斯戒淨攝第二地。若廣分別,如瑜伽論第四十八。言增上心清淨攝第三地者,謂如瑜伽四十八云:於此地中能得世俗四種靜慮、四無色定及四無量、五種神通具足安住。既多住已,復還棄捨諸靜慮等,還來欲界為諸有情能作義利。具說如彼。乃至彼云:由內心淨能發光明,是故說言增上心住。由此義故,增上心淨攝第三地。廣如瑜伽第四十八。言增上慧清淨從第四地乃至佛地者,謂增上慧攝後八地,從第四地後後地中種種慧門轉勝妙故。第四地覺品相應增上慧住,第五地諸諦相應增上慧住,第六緣起相應增上慧住,第七有加行無相住,第八無加行無相住,第九四無礙解住,第十最上成滿菩薩住,第十一如來住。廣如瑜伽第四十八。問:如何得知第四地上並是慧也?答:如前所列第七十九四種住中,第四住名增上慧住。故知已上約慧辨地。
现在我开始逐段解释。**解释如下:** 下面开始第二部分,正式解答前面的问题。这部分又分成两个小部分:先解释具体内容,最后做个总结。现在先来解释具体内容。经文中提到的“清净”一共有四种,就像经文里所说的那样。如果参考《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九卷,这四种清净也被称为“四住”,其实就是这部经里讲的四种清净。首先说“增上意乐清净”涵盖了初地。梵文“阿世耶”翻译成中文就是“意乐”。这个“意乐”的本质,在不同的佛经里有不同的说法。根据《摄大乘论释》,它是用“无分别智”(超越概念的智慧)作为本质。所以第九卷说:对佛法的喜爱和信心,其实就是这种无分别智。第十一卷也说:无分别智就是清净的意乐,是一种纯净的内心倾向。但根据《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七卷,“意乐”的本质是“胜解”(坚定的理解和认可)。所以在那卷《意乐品》里说:首先要有清净的信心,然后要能辨别抉择正法,最后对一切佛法都产生坚定不移的信心和确认,这才叫做菩萨的“增上意乐”。再根据无性菩萨解释的《摄大乘论释》第七卷,“意乐”的本质是“信”和“欲”两个东西。所以那部论典说:意乐是由信心和意愿构成。世亲菩萨的解释也和无性菩萨一样。他们还补充说:“意乐”的自身本体,就是“欲”和“胜解”。“欲”就是希望得到,“信”就是坚信和认同。大成业论师也同意这个说法。《摄大乘论释》第九卷又说:内心对正确的佛法没有丝毫怀疑,这就叫做“信”;对自己相信的佛法,想要去实践修行,这就叫做“乐”。那么,“意乐”有多少种呢?根据《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八卷,菩萨有十种“意乐”。该论典说:如果菩萨先前达到了极欢喜,通过这十种心意的修行和提升,就能获得“意乐清净”。是哪十种呢?第一、对所有师长和值得尊敬的福田,都不会产生虚假、欺骗的念头,心意是真诚的。第二、对同修佛法的菩萨们,内心能忍辱、态度和善,容易相处。第三、能降伏各种烦恼、随烦恼,以及各种魔障的干扰,内心能自在、主动地运转,不会被外境牵着走。第四、对所有“行”都能深刻看到它的缺陷和过失。第五、对大涅槃能深刻看到它的伟大好处。第六、对一切殊胜、美好的菩提法,能经常勤奋地修习。第七、为了能让这些修行顺利进展,所以喜欢远离喧嚣、安住在寂静处。第八、对世间带有染污的高贵地位、金钱供养和恭敬,毫无贪恋之心。第九、能远离只求小乘的自了汉志向,一心追求大乘佛果。第十、想要成就一切众生的利益,为所有有情众生谋福。这十种正确的“意乐”,能稳定地发挥作用,所以叫做“意乐清净”。如果要详细分,还可以分成十五种,这在《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七卷里有说。按照无性菩萨所依据的《摄大乘论》根本颂,“增上意乐”有八个方面的表现:第一、是“资粮”:在“解行地”能有效地修习福德和智慧两种资粮。第二、是“堪忍”:得到了上品的“谛察法忍”,即能深刻地安住于无法可得的真理。第三、是“所缘”:能专注于大乘深广的圣教经典。第四、是“作意”:认识到一切万法都只是心的分别而已,这就是“作意”。第五、是“对治”:用“无分别智”来对治烦恼和执着。第六、是“自体”:这“意乐”的本质就是“信”和“欲”。第七、是“瑞相”:在登地之前或登地之后,能在禅定中见到诸佛,这就是瑞相。第八、是“胜利”:能清楚地知道,成佛已经不远了,因为已经不再觉得成佛非常难。详细说明有三行偈颂和长篇解释,在那里都有。按照世亲菩萨所依据的论典,还有一些需要特别对治的错误观念,这里就不细说了。第二,“增上戒清净”涵盖了第二地。因为第二地的菩萨能远离一切微小的违反戒律的过失。安住在这个位置的菩萨,自然具足清净戒律,连最小的恶业都不会再出现。正因为戒律如此清净,所以“增上戒清净”就对应了第二地。详细说明可以参考《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八卷。第三,“增上心清净”涵盖了第三地。根据《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八卷说:在这个位置上,菩萨能获得世俗的修习,包括四种禅定、四种无色定、四种无量心,以及五种神通,而且都能圆满地安住。他不断安住其中后,又能主动舍掉这一切禅定,回到我们生活的欲界,来为众生服务,做各种有益的事。具体道理在那本书里都有说。最后,论典总结说:因为内心彻底清净,能发出智慧的光明,所以称之为“增上心住”。因此,“增上心清净”就涵盖了第三地。详细可以参考《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八卷。第四,“增上慧清净”涵盖了从第四地一直到佛果的境地。因为“增上慧”涵盖了后面八个地。从第四地开始,后面的每一个阶段,智慧的门类都越来越殊胜、微妙。具体来说:第四地是“觉品相应增上慧住”(智慧对应修行道品)。第五地是“诸谛相应增上慧住”(智慧对应四圣谛等真理)。第六地是“缘起相应增上慧住”(智慧对应十二因缘的缘起法)。第七地是“有加行无相住”(需要刻意修行才能安住于无相)。第八地是“无加行无相住”(不需要刻意修行,自然安住于无相,无功用行)。第九地是“四无碍解住”(具足法、义、词、辩四种无碍辩才)。第十地是“最上成满菩萨住”。第十一地是“如来住”。详细可以参考《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八卷。问:我们怎么能知道,从第四地开始,所有的境界都是关于“智慧”的呢?答:就像前面列举的《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九卷“四种住”中,第四个“住”就叫做“增上慧住”。所以可以知道,从这以后,都是根据智慧来说明各个阶段的境界。
善男子!当知如是四种清净普摄诸地。
善男子!你应当明白,这四种清净法门,能够普遍涵盖一切修行阶位。
释曰:第二摄结,谓四清净是实、功德地是假名,是则以实摄假。
世尊说道:第二是归纳总结,指的是四种清净是真实本质,功德地是假名安立,这便是以真实统摄假名。
云何名为第十一种分能摄诸地?
如何称为第十一种分能统摄所有修行境界?
释曰:自下第二明十一分摄十一地。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第一依教发问。虽十一分与十一地分位无别,而义有异。故瑜伽云:由能摄持菩萨义故,说名为地;能为受用居处义故,说名为住。庄严论云:乐住名住。广说如彼。解云:分者,□□义。谓十一住分段各别,义说为分。依十住婆沙?譬喻品云:初地分者,所有诸法合成初地,名初地分。此即十三住中许初三住为十一住。十一住者,如瑜伽论四十七云:谓种性住、胜解行住、极欢喜住、增上戒住、增上心住、觉品相应增上慧住、诸谛相应增上慧住、缘起相应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无碍解住、最上成满菩萨住、如来住。广释如彼。于此经中除初二住,依十一住以分名说,故今此中以分摄地。
下面第二段说明十一个部分对应十一个阶位。这里面有两层:先提问,再回答。这就是第一层,根据经文提出问题。虽然十一个部分和十一个阶位在阶段划分上没有区别,但含义有所不同。所以《瑜伽师地论》说:因为能统摄菩萨修行的意义,所以称为“地”;因为能作为受用安住的处所,所以称为“住”。《大乘庄严经论》说:乐于安住称为“住”。详细解释见该论。解释一下:“分”的意思是□□义。就是说十一种住各有不同的阶段,从意义上说称为“分”。依据《十住毗婆沙论》的《譬喻品》说:初地的部分,就是所有构成初地的法,称为初地分。这里是将十三住中的前三种住认可为十一种住。十一种住,如《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七卷所说:就是种性住、胜解行住、极欢喜住、增上戒住、增上心住、觉品相应增上慧住、诸谛相应增上慧住、缘起相应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无碍解住、最上成满菩萨住、如来住。详细解释见该论。在这部经中,除去前两种住,依据十一种住用“分”的名称来说,所以现在这里用“分”来统摄“地”。
谓诸菩萨先于胜解行地,依十法行极善修习胜解忍故。
菩萨在胜解行地阶段,通过依循十种修行法门精勤修习,对佛法生起坚固的胜解与忍可。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依問正答,後善男子下釋已總結。就正答中釋十一分,即為十一。此釋初分攝極喜地,於中有二:初明地前未入初地,後超過下超彼地前得入初地。此即初也。然釋於二地約十一分,自有兩釋:一依梁攝論第十,於一一地約斷三障得勝功德,釋十一地而差別者,初之一地斷三種障得十功德,次有九地各斷三障得八功德,後之一地斷三種障得七功德,以為因緣明地圓滿,如後對釋。一云:於地地中隨其所應所修諸行以為因緣,如極喜地修十法行及勝解忍以為因緣。所言分者,謂十一地分段各別名之為分。就釋初地,文別有二:初明地前修後行因,後明自分圓滿。此即初也。謂諸菩薩者,舉觀行人,謂具性習二種種姓補特伽羅。先於勝解地者,行所依位,謂前所說資粮、加行、見、修、究竟五位之內,依前二位起深信解,名勝解行地。故攝大乘第七卷云:謂得諸地深信解者,於地教法決定印可真實如是。依十法行等者,依位起行,謂依勝行地起十正行。十正行者,如瑜伽論七十四云:復次於大乘中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何等為十?謂於大乘相應菩薩藏攝契經等法,書持供養惠施於他,若他正說恭敬聽聞,或自翫讀或復領受,受已廣音而為諷誦,或復為他廣說開示,獨處空閑思量觀察隨入修相。問:如是十種法行,幾是能生廣大福德道?答:一切。問:幾是加行道?答:一謂第九。問:幾淨障道?答:一謂第十。此十正行,廣說如前第四卷記。極善修習勝解忍故者,梁攝大乘第十卷云:菩薩先在願行地中,於十種法行隨願忍得成。由願忍成,過願行地入正定位。願者十大願,忍者無分別智。真諦記云:於初地得無生願忍,十大願成就。准此梁論,勝行即是初地無分別智。今解經意,謂四善根通名為忍,或可增上忍及世第一名勝解忍。(深密經云:信行地修行十種信心。相續經云:解行地菩薩有十法行,善修習菩薩解脫忍。)
释论说:以下第二段是如来正式说法,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依据提问正面回答,之后从“善男子”开始是解释完毕后的总结。在正面回答中解释了十一个部分,即对应十一个段落。这里解释的是第一部分,涉及极喜地,其中又分为两段:先说明地前尚未进入初地的阶段,之后从“超过”开始是超越地前进入初地的过程。这就是第一段。
然而,对于二地依据十一个部分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依据梁译《摄大乘论》第十卷,在每一地中根据断除三种障碍、获得殊胜功德来解释十一个地的差别。具体来说,初地断除三种障碍获得十种功德,接下来的九地各断三种障碍获得八种功德,最后第十一地断除三种障碍获得七种功德,以此因缘说明地的圆满,后面会对照解释。另一种说法是:在每一地中,根据各自相应所修的各种行法作为因缘,比如极喜地修习十种法行以及胜解忍作为因缘。这里所说的“分”,是指十一个地各有分段差别,所以称为“分”。
解释初地的文字分为两部分:先说明地前修习后行因,后说明自地圆满。这就是第一部分。所谓“诸菩萨”,是指观修的行者,即具备本性种姓和习所成种姓两种种姓的补特伽罗。“先于胜解地者”,是修行所依的阶位,指前面所说的资粮位、加行位、见道位、修道位、究竟位这五位之中,依前两位生起深信胜解,称为胜解行地。所以《摄大乘论》第七卷说:所谓获得诸地深信胜解的人,对于关于地的教法能够决定印可,确认真实如此。“依十法行等者”,是依此阶位起修诸行,即依胜解行地起修十种正行。十种正行,如《瑜伽师地论》第七十四卷所说:再者,在大乘中有十种法行,能使菩萨成熟有情。是哪十种?即对于与大乘相应的、属于菩萨藏所摄的契经等法,书写受持、供养、惠施他人,若他人正确讲说则恭敬听闻,或自己阅读玩味、或领受其义,领受后以洪亮声音讽诵,或为他人广泛讲说开示,独处空闲时思量观察、随顺修习其相。问:这十种法行,哪些是能产生广大福德的道?答:全部都是。问:哪些是加行道?答:一种,即第九种。问:哪些是净障道?答:一种,即第十种。这十种正行,详细解说如前第四卷所记。
“极善修习胜解忍故”,梁译《摄大乘论》第十卷说:菩萨先前在愿行地中,对于十种法行随顺愿力而忍可成就。由于愿忍成就,便超越愿行地进入正定位。“愿”指十大愿,“忍”指无分别智。真谛的注释说:在初地获得无生愿忍,十大愿成就。根据这部梁论,胜解忍就是初地的无分别智。现在解释经文的意思,认为四善根都可统称为“忍”,或者特指增上忍和世第一法名为胜解忍。(《深密经》说:信行地修行十种信心。《相续经》说:解行地菩萨有十法行,善修习菩萨解脫忍。)
超过彼地,证入菩萨正性离生,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超越那个修行阶段,证入菩萨正性离生之位,这些菩萨因此缘故,这一阶段的修行得以圆满成就。
释曰:自下第二明自分满,谓极喜地由前方便地十法行等因缘力故,超过彼方便地,证入初地正性离生。由是因缘,此分圆满。解云:正性即是无漏圣道,翻邪性故,名为正性。□断烦恼,损害有情,犹如宿食,名之为生。无漏圣道能离见惑,故言正性离生。若广分别,如瑜伽品记中已说。深密经云:过彼信地,入于定聚。相续经云:超升离生。文虽有异,义不乖违。依大般若,正性离生有其两释。一云:有所得为生,无所得智为正性离生。故大般若四百六十八云:善现白佛言:世尊!证入菩萨正性离生,菩萨以何为生?以何为离生?佛告善现:诸菩萨一切有所得为生,以一切无所得为离生。具说如彼。一云:随顺法爱说名为生,如宿食生能为过患。解空之智能灭彼生,是故说名正性离生。故大般若四百八十四云:菩萨无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堕二乘地,不入菩萨正性离生。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法名生?善现答言:生谓菩萨随顺法爱,即此法爱说名为生。如宿食生,能为过患,除遣此故,名为离生。具说如彼。又大般若三十六、四百八、大品第四亦同后释。广释彼经,如智度论第三十一。若依梁论释此经者,断三种障,得十分功德,因缘力故,初地圆满。故第十云:诸地各能灭三障,各得胜功德。初地能灭三障者:一、法我分别无明;二、恶道业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名麤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得十分圆满:一、入菩萨正定位;二、生在佛家;三、种姓无可讥嫌;四、已转一切世间行,决定不作杀生邪行故;五、已至出世行,所得诸地必无漏故;六、已得菩萨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萨处,由证真实菩萨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觉了一切法无我真如故;九、已决定在如来姓中,当来必成佛故;十、已离坏卵事,由佛道破无明㲉,于外般涅槃故。菩萨于初地,由见法界遍满义,得此十分。由此分故,初地圆满。解云:十一地各灭三障者,即是经中二十二无明、十一麤重,如后广释。
释文:接下来第二是说明自身阶段的圆满,指的是极喜地由于之前方便地中十法行等因缘力的作用,超越了那方便地,证入初地的正性离生。因为这个缘故,这一部分就圆满了。解释如下:正性就是无漏的圣道,因为与邪性相反,所以称为正性。烦恼能断害有情,就像积食一样,称之为“生”。无漏的圣道能够远离见解上的迷惑,所以说“正性离生”。如果要详细分别,如同《瑜伽品记》中已经说明的。《深密经》说:超越那信地,进入定聚。《相续经》说:超升离生。文字虽然不同,但意义并不矛盾。依据《大般若经》,对“正性离生”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有所得就是“生”,无所得的智慧就是“正性离生”。所以《大般若经》第四百六十八卷说:善现对佛说:世尊!证入菩萨正性离生,菩萨以什么为“生”?以什么为“离生”?佛告诉善现:诸位菩萨把一切有所得当作“生”,把一切无所得当作“离生”。详细说明如同那里所说。第二种解释:随顺对法的贪爱称为“生”,就像积食能造成过患。了悟空性的智慧能灭除那种“生”,因此称为“正性离生”。所以《大般若经》第四百八十四卷说:菩萨如果没有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就会堕入二乘境地,不能进入菩萨正性离生。这时舍利子问善现:什么法叫作“生”?善现回答说:“生”指的是菩萨随顺对法的贪爱,就是这个法爱叫作“生”。如同积食能造成过患,遣除了这个,就叫作“离生”。详细说明如同那里所说。另外,《大般若经》第三十六卷、第四百零八卷以及《大品般若经》第四卷也和后面的解释相同。详细解释那部经,如同《大智度论》第三十一卷。如果依据《梁论》来解释这部经,是断除三种障碍,获得十分功德,凭借因缘力的缘故,初地圆满。所以第十卷说:各地各自能够灭除三种障碍,各自获得殊胜功德。初地能灭除的三种障碍是:一、法我分别的无明;二、恶道业力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感召的是方便生死,称为粗重果报。为了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修习正勤。因为修习正勤,灭除三种障碍后,获得十分圆满:一、进入菩萨的正定之位;二、生在佛家;三、种姓无可讥嫌;四、已经转变了一切世间行为,决定不再作杀生等邪行;五、已经到达出世间的修行,所证得的各地必定是无漏的缘故;六、已经获得菩萨的法如,由于证得自他平等的缘故;七、已经善巧安立于菩萨的境地,由于证得真实菩萨法的缘故;八、已经到达三世平等,由于觉悟了一切法无我的真如的缘故;九、已经决定在如来的种姓中,将来必定成佛的缘故;十、已经远离坏卵之事,由于佛道破除了无明的外壳,于外达到涅槃的缘故。菩萨在初地,由于见到法界遍满的意义,获得这十分。由于这十分,初地圆满。解释如下:十一地各自灭除三种障碍,就是经中所说的二十二种无明、十一种粗重,如同后面会详细解释的。
而未能于微细毁犯误现行中正知而行,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不能在细微的过失和错误显现时,保持觉察并正确应对,因此在这方面尚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二辨第二分摄离垢地。于中有二:初明前分后行未满,后为今下明其自分对修圆满。此即初也。初分时犹有微细误犯,愚故未能除灭误犯之失,由此因缘犹未圆满。
解释:接下来第二段,说明第二分对应的是离垢地。这部分内容分为两点:首先说明前一阶段修行还未圆满,其次说明当前阶段通过修行达到圆满。这是第一点。在初始阶段,还有细微的错误和过失,因为愚昧未能消除这些错误,因此修行尚未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圆满。谓如瑜伽?住品说云:即由如是十种意乐,成上品故,极圆满故,是诸菩萨入证第二增上戒住。如是住中,性戒具足,极小邪恶业道所摄,诸恶犯戒尚不现行,况中上品。广说如彼。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初地未有胜能,未能了达菩萨戒中微细犯戒过行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犯过无明,二、种种相业行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故名麤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二地,得八种清净功德:一、信乐清净,二、心清净,三、慈悲清净,四、波罗蜜清净,五、见佛事佛清净,六、成熟众生清净,七、生清净,八、威德清净。于上上地离如如来地,此八功德转上转胜。由此分故,二地圆满。解云:八种清净,后当广释。
解释如下:第二点,说明菩萨自身修行阶段的精进圆满。就像《瑜伽师地论》的“住品”中所说:正是由于具备了这十种心意和愿力,并且达到了上等品质、极其圆满的程度,这些菩萨才能证入第二增上戒住。在这样的境界中,本性持戒圆满具足,连最微小的、属于邪恶心念和恶业行为的犯戒过失都不会出现,更何况中等和上等的犯戒行为呢?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说。由于这个缘故,这一阶段的修行得以圆满。《梁摄论》中说:菩萨在初地时,还没有殊胜的能力,还不能完全了知和通达菩萨戒律中那些微细的犯戒过失行为。之所以还不能,是因为有三种障碍:一、对微细犯戒过失的无明;二、对种种业行相状的无明。这两种无明会感召“方便生死”(修行过程中的生死变异),所以称为粗重的果报。为了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要修习正精进。因为修习正精进,灭除了三种障碍之后,便进入第二地,获得八种清净的功德:一、信心和好乐清净;二、内心清净;三、慈悲心清净;四、波罗蜜清净;五、见佛和事奉佛清净;六、成熟众生的事业清净;七、受生清净;八、威德清净。在更上的各地,乃至接近如来地,这八种功德会越来越增上、越来越殊胜。由于具备了这一部分功德,所以第二地修行圆满。补充解释:这八种清净功德的具体含义,后面会详细解释。
而未能得世间圆满等持、等至,及圆满闻持陀罗尼,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没有获得世间圆满的定力和禅定境界,以及圆满的记忆与持咒能力,由于这些原因,在这一方面还没有达到圆满。
釋曰:自下第三辨第三分攝發光地,於中有二:初明二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修令圓滿。此即初也。謂彼菩薩雖已圓滿增上戒分,而未能得第三地中勝定所攝等持、等至及彼圓滿聞持陀羅尼。言等持者,梵音三摩地,此云等持,離沉浮故名之為等持,心令住一境故名等持。梵音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等義如前。至謂至極,謂彼寂靜至極處故名為等至。如是二種皆有漏故、可破壞故,名為世間。然此定名,依瑜伽釋有其三名,謂三摩呬多、三摩地、三摩鉢底。故彼論云:所言三摩呬多地者,謂勝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有義,此名唯攝一切有心諸定,皆能平等引功德故,不通無心,以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故。三摩地者,是別境中心數法故。二無心定不能等引諸功德故,非等引地。若爾,何故等引地說?此等引地略有四種,謂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言靜慮者,謂四靜慮。言解脫者,謂八解脫。言等持者,謂空等持、無願等持、無相等持。言等至者,謂五現見等至(五等至者,一觀內身種種不淨、二觀白骨識於中行、三觀白骨識於中行住今世後世、四觀白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但住後世、五觀白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後世。廣如婆沙第四十卷、瑜伽十二也)、八勝處等至、十遍處等至、四無色等至、無想等至、滅盡等至,此無有失。二無心定是等引果,故與其名,實非等引。有義,此名通有心位及無心位所有定體。若有心定,平等能引諸功德故,亦引等根大等故,及離沉掉戒無悔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名為等引。若無心定,雖不能引殊勝功德,而引平等根大等故,是平等定所引發故,亦名等引。若爾,何故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此無有失,頌中變略,且言彼俱。其實等引非俱亦是,後說等引通無心故。如實義者,等引地名有通有局,有心無心兩位俱攝,故名為通。後說無想滅盡定亦是等引地體故,唯在有漏無漏勝定,非欲界等一切散心,故名為局。以後說言唯靜慮等名等引地,非於欲界一境性,由此等引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欲界不爾,准此上界若在散心亦非等引,同欲界故。由此相對得作四句。或等持俱非等引地,謂欲界等散心位中三摩地俱心心所等。或等引地非等持俱,謂定位中三摩地體及無想定滅盡定位所有諸法。或等持俱亦等引地,謂諸靜慮及諸無色有心定位心心所等,除三摩地。或有俱非,謂除上位所有諸法。又三摩地、三摩鉢底、三摩呬多名有寬狹。三摩地名目心數中,等持一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通定散位。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等名三摩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名為等至,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故此地中通攝一切定位功德。由是總故,偏目地名。然今此中略辨二名,以彼二名能攝定散有無心故。言陀羅尼者,此云總持,念慧為體。然此陀羅尼略有四種,如瑜伽論第四十五。故彼論云:云何菩薩妙陀羅尼?當知如是妙陀羅尼略有四種:一者法陀羅尼;二者義陀羅尼;三者呪陀羅尼;四者能得菩薩忍陀羅尼。云何菩薩法陀羅尼?謂諸菩薩獲得如是念慧力持,由是力持,聞未曾聞、言未溫習、未善通利,名句文身之所攝錄,次第錯綜、次第結集無量經典,經無量時能持不忘,是名菩薩法陀羅尼。云何菩薩義陀羅尼?謂如前說。此差別者,則於彼法無量義趣,心未溫習、未善通利,經無量時能持不忘,是名菩薩義陀羅尼。云何菩薩呪陀羅尼?謂諸菩薩獲得如是等持自在,由此自在加被能除有情灾患諸呪章句,令彼章句悉皆神驗無所唐捐,能除非一種種灾患,是名菩薩呪陀羅尼。云何菩薩能得菩薩忍陀羅尼?謂諸菩薩成就自然堅固因行,具足妙慧,獨處空閑,寂無言說,曾無有物,見路而行,知量而食,不雜穢食,一類而食,常極靜慮,於夜分中少眠多寤,於佛所說得菩薩忍諸呪章句能諦思惟,廣說如彼,具如別章。此中意說,等持、等至是修慧因,陀羅尼者是聞思慧因。然彼菩薩未得等持及等至、等發三慧因,由是因緣,於此增上心分於未圓滿也。
解释:接下来第三部分说明第三分所包含的发光地,其中分为两点:首先是说明第二地之后的修行尚未圆满,其次是说明通过自身修行使该地圆满。这里是第一点。说的是那位菩萨虽然已经圆满增上戒分,但还未获得第三地中所包含的殊胜禅定所摄的等持、等至以及那圆满的闻持陀罗尼。所谓“等持”,梵语音译三摩地,这里称为等持,远离昏沉与散乱所以称为等持,心能安住于一境所以叫等持。梵语音译三摩钵底,这里称为等至,“等”的意思如前所述。“至”指的是达到极致,是说那种寂静达到了极致之处,所以称为等至。这两种都属于有漏、可被破坏的,因此称为世间。然而关于“定”的名称,依据《瑜伽师地论》的解释有三种,即三摩呬多、三摩地、三摩钵底。所以该论说:所谓三摩呬多地,指的是殊胜的定地,远离昏沉掉举等,能够平等引生功德,或是引发平等状态,或是由平等所引发,所以称为等引地。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名称只涵盖一切有心的禅定,因为它们都能平等引生功德,不包括无心定,因为前面偈颂中提到“三摩地俱”的缘故。三摩地,是别境心所中的心数法。两种无心定不能平等引生各种功德,所以不属于等引地。如果这样,为什么等引地中又说?这等引地大致有四种,即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所谓静虑,指的是四静虑。所谓解脱,指的是八解脱。所谓等持,指的是空等持、无愿等持、无相等持。所谓等至,指的是五现见等至(五种等至是:一观内身种种不净、二观白骨中识在运行、三观白骨中识在运行并住于今世后世、四观白骨中识在运行不住今世只住后世、五观白骨中识在运行不住今世后世。详细内容见《大毗婆沙论》第四十卷、《瑜伽师地论》第十二卷)、八胜处等至、十遍处等至、四无色等至、无想等至、灭尽等至,这样说并无过失。两种无心定是等引的结果,所以给予其名称,实际上并非等引本身。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名称通于有心位和无意位所有的定体。如果有心定,能平等引生各种功德,也能引发平等的根、大种等,并且是由远离昏沉掉举、持戒无悔等平等方便所引发的,所以称为等引。如果是无心定,虽然不能引生殊胜功德,但能引发平等的根、大种等,是由平等定所引发的,所以也称为等引。如果这样,为什么前面的偈颂中说“三摩地俱”?这并无过失,偈颂中简略了,暂且说它与三摩地俱。其实等引即使不“俱”也可以成立,因为后面说等引通于无心。按照真实的义理,等引地这个名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有心位和无意位两者都包含,所以称为“通”。后面说无想定、灭尽定也是等引地的体性,所以它只限于有漏和无漏的殊胜禅定,不包括欲界等一切散心状态,所以称为“局”。因为后面说只有静虑等才称为等引地,不是欲界的一境性,由于这等引是由无悔、欢喜、安乐所引发的。欲界不是这样,依此类推,上界如果处于散心状态也不是等引,和欲界相同。由此相对可以构成四种情况:或者是等持俱而非等引地,指欲界等散心位中与三摩地俱的心、心所等。或者是等引地而非等持俱,指定位中的三摩地体性以及无想定、灭尽定位中的所有法。或者是等持俱亦是等引地,指诸静虑及诸无色有心定位中的心、心所等,除去三摩地本身。或者两者俱非,指除去以上各位的所有法。另外,三摩地、三摩钵底、三摩呬多这些名称有宽狭不同。三摩地这个名称,在“心数”法中,只指等持这一法,但也能通摄一切有心位中的心一境性,包括定和散位。然而诸经论中依据殊胜只说空、无愿等称为三摩地。三摩钵底通指一切有心、无意诸定位中的所有定体。诸经论中依据殊胜只说五现见等相应的诸定称为等至。等引地这个名称,通指一切有心、无意定位中的功德,所以此地中通摄一切定位的功德。由于它总括的缘故,特别用来命名此地。然而这里简略辨析两个名称,因为那两个名称能涵盖定、散、有心、无心的缘故。所谓“陀罗尼”,这里称为总持,以念和慧为体性。然而这陀罗尼大致有四种,如《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五卷所说。所以该论说:什么是菩萨的妙陀罗尼?应当知道这妙陀罗尼大致有四种:第一是法陀罗尼;第二是义陀罗尼;第三是咒陀罗尼;第四是能得菩萨忍陀罗尼。什么是菩萨的法陀罗尼?是说诸菩萨获得了这样的念慧力持,由此力持,对于从未听闻过的、言辞未曾温习、未能善巧通利的,由名句文身所收录的,次第错综、次第结集的无量经典,经过无量时间都能持守不忘,这叫做菩萨的法陀罗尼。什么是菩萨的义陀罗尼?如同前面所说。这里的差别在于,对于那些法的无量义理意趣,内心未曾温习、未能善巧通利,经过无量时间都能持守不忘,这叫做菩萨的义陀罗尼。什么是菩萨的咒陀罗尼?是说诸菩萨获得了这样的等持自在,由此自在加持,能使除灭有情灾患的各种咒语章句,让那些章句全都灵验有效,不会白费功夫,能除灭不止一种的种种灾患,这叫做菩萨的咒陀罗尼。什么是菩萨的能得菩萨忍陀罗尼?是说诸菩萨成就了自然坚固的修行,具足微妙智慧,独自处于空闲之处,寂静无言说,好像空无一物,沿着道路行走,知道适量而食,不吃混杂污秽的食物,只吃一类食物,恒常保持极深的静虑,在夜晚睡眠少而清醒多,对于佛所说的能得菩萨忍的各种咒语章句能够审慎思惟,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说,具体见其他章节。这里的意思是说明,等持、等至是修慧的因,陀罗尼是闻慧和思慧的因。然而那位菩萨还未获得等持及等至等能引发三种慧的因,由于这个缘故,对于这增上心分来说尚未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圆满,谓第三地证得等持、等至及陀罗尼因缘力故,此分圆满。梁论释云:菩萨于二地未有胜能,未得四定、四空、三摩䟦提,及闻持陀罗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欲爱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名麤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三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四定等,乃至通达法界胜义。由此分故,三地圆满。
解说如下:第二点,说明自身修行阶段的精勤圆满,指的是菩萨在第三地证得了等持、等至以及陀罗尼的因缘力量,所以这一部分修行得以圆满。梁译《摄大乘论》解释说:菩萨在第二地时尚未具备殊胜能力,未能获得四禅、四空定、三摩钵提,以及闻持陀罗尼和具足的念力。之所以未能获得,是因为有三种障碍:一是对欲爱的无明,二是对具足闻持陀罗尼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所引发的方便生死,称为粗重果报。为了消除这三种障碍,所以修习正勤。通过修习正勤,消除三障之后,进入第三地,获得了八种转胜清净以及四禅定等境界,乃至通达法界的胜义真理。由于这一部分的成就,第三地修行得以圆满。
而未能令随所获得菩提分法多修习住,心未能舍诸等至爱及与法爱,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但还不能让已获得的觉悟要素持续修习安住,内心也未能舍弃对各种禅定境界的贪爱以及对佛法的执着。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这一修行阶段尚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四辨第四分摄𦦨慧地。于中有二:初明三地后行未满,后明自地勤修圆满。此即初也。谓彼菩萨由二缘故,未得第四觉分圆满:一者随所获得,诸道品中未能多住;二者定爱、法爱犹未能舍。由此二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释论说:以下第四部分说明第四分所包含的焰慧地。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第三地菩萨的后行尚未圆满,后说明在自地精勤修行达到圆满。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说,这位菩萨由于两个缘故,还没有获得第四觉支的圆满:第一,对于所证得的各种道品,还不能长时间安住其中;第二,对于禅定的贪爱和对法的贪爱仍然未能舍弃。由于这两个缘故,他在这一部分中还没有达到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其自地修令圆满,谓第四地证得道品,而后能舍定法二爱因缘力故,此分圆满。梁朝论云:菩萨于三地未有胜能,未能随自所得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未能舍离定爱法爱心清净住。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䟦提爱无明、二法爱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为麤重报,为灭此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四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助道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摄义。由此分故四地圆满。
释迦牟尼佛说道:第二层是说明菩萨在自地修行使其圆满,指的是在第四地证得了三十七道品之后,才能舍弃对禅定与教法的贪爱,因为这两种贪爱是障碍的因缘,除去它们,这一地的修行才算圆满。梁朝的真谛法师在《摄大乘论释》中曾说:菩萨在第三地时,修行的能力还不够殊胜,还不能随顺自己所获得的辅助修行的道品法门而如意长久安住,也未能舍弃对禅定的贪爱和对教法的贪爱,让心地完全清净安住。之所以还做不到这些,是因为有三种障碍:一是对禅定境界的贪爱无明,二是对教法理论的贪爱无明。这两种无明所招感的是修行过程中的“方便生死”,这是一种粗重的果报。为了消除这些障碍,菩萨精勤修行四正勤。因为修习精进,灭除了这三种障碍,进入第四地,获得了八种转更殊胜的清净功德,并且能在辅助修行的道品法门中如意久住等等,乃至能够通达法界无所执取的深义。由于这部分修行的完成,
而未能于诸谛道理如实观察,又未能于生死涅槃弃舍一向背趣作意,又未能修方便所摄菩提分法,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他还没有能够如实观察各种真理的道理,又没能对生死和涅槃舍弃那种片面背离的执念,也没有修习那些包含在修行方法中的觉悟之道。因为这些原因,他在这个方面还没有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五辨第五分摄极难胜地,于中有二:初明四地后行未满、后明自地修令圆满。此即初也。谓第四地已得道品,而三缘故未得第五地。一者虽得三十七品,而未能得诸谛道理如实观察。所言诸谛,如十地经四种圣谛及二谛等,具说如彼。二未得弃舍,一向背生死、一向取涅槃二种作意,如成唯识未得生死涅槃无差别道故。三未能修方便所摄菩提分法。问:第四地已得道品,如何未修菩提分法?解云:菩提分法有其二种:一三十七品,如前已说。二者方便所摄三种道品,如十地经第五地云:一者无厌足助道,善集功德行助道故。二不烋息精进助道,常求智慧行助道故。三无疲惓助道,集大慈悲行助道故。故前后说互不相违。由此三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释迦牟尼佛说:接下来是第五部分,讲的是第五地——极难胜地。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块:第一块讲第四地修行还没圆满的地方,第二块讲第五地修行如何达到圆满。现在先说第一块。
意思是说,修行者虽然已经达到了第四地,也掌握了三十七道品这些修行方法,但因为三个原因,还没能进入第五地。
第一个原因:虽然掌握了三十七道品,但还不能真正透彻地观察和理解“诸谛”的道理。这里说的“诸谛”,就像《十地经》里讲的四种圣谛和二谛等等,具体内容那部经里都有详细说明。
第二个原因:还没能舍弃两种极端的想法——一种是完全厌弃生死轮回,另一种是只追求涅槃寂静。就像《成唯识论》里说的,还没能证得“生死与涅槃没有差别”的智慧。
第三个原因:还没能修行“方便所摄”的菩提分法。有人可能会问:第四地不是已经得到道品了吗?怎么又说没修菩提分法呢?
解释一下:菩提分法其实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前面说的三十七道品。 第二种是“方便所摄”的三种道品,这在《十地经》第五地里有说明: 一是“无厌足助道”,就是积极积累一切功德来帮助修行。 二是“不休息精进助道”,就是不断追求智慧来帮助修行。 三是“无疲倦助道”,就是培养广大的慈悲心来帮助修行。
所以前后说法并不矛盾。正是因为这三个原因,修行者在第四地的修行还没有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圆满,谓五地菩萨由上所说三缘力故,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四地未有胜能修四谛观,于生死涅槃未能舍离一向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种方便所摄菩提道品。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无明、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麤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五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得舍离背取心等,乃至通达法界相续不异义。由此分故,五地圆满。
释论说:第二是说明使自地修行功德得以圆满,指的是五地菩萨凭借上述三种因缘的力量,使这一部分修行得以圆满。梁译《摄大乘论》说:菩萨在第四地时,尚未具备殊胜能力圆满修习四谛观法,对于生死与涅槃还未能完全舍离偏向取舍的心,也未能圆满修习四种方便所摄的菩提道品。之所以未能成就,是由于三种障碍:一是对生死与涅槃偏向取舍思惟的无明,二是对方便所摄道品修习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所感召的因缘生死称为粗重果报。为了灭除这三种障碍而精勤修习,因精勤修行灭除三障之后,进入第五地获得八种转增殊胜的清净功德,以及得以舍离偏向取舍的心念,乃至通达法界相续无异的深义。由于这部分的成就,第五地修行得以圆满。
而未能于生死流转如实观察。又由于彼多生厌故。未能多住无相作意。由是因缘。于此分中。于未圆满。
然而未能真正看清生死轮回的真相。又因为对此长久感到厌倦,所以未能安住于不执着表象的观想。由于这些原因,在这一阶段,修行还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六辨第六分摄现前地,于中有二:初明五地后行未满,后明自地修令圆满。此即初也。谓第五地虽得谛观,有二因缘未得第六地:一未能于生死流转如实观察缘生道理;二由于彼苦集染中多生厌故,未能多住无相作意。由是二缘,于第六分犹未圆满。
**白话翻译:** 接下来第六部分说明如何进入第六现前地,内容分为两点:先说明第五地的修行尚未圆满,再说明如何使第六地的修行达到圆满。这里是第一点。意思是:虽然修行者到达第五地时已能观照真理,但还有两个原因使他未能进入第六地:第一,还未能如实观察生死流转的缘起规律;第二,由于对苦与集等染污法产生较多厌离,所以未能安住于不执着表象的观照。由于这两个缘故,对于第六地的修行尚未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圆满,谓六地菩萨证得缘生观故,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五地未有胜能,于诸行法生起相续如理证故,由多修行厌恶有为法相故,未能长时如意住无相思惟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证诸行法生起相续无明、二相想数起无明。此二无明感因缘生死,名麤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六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不证诸行生起相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染净义。由此分故,六地圆满。
**译文:**
解释说明:第二是阐明将自地修行法门修至圆满,指的是六地菩萨证得了缘起观,所以这一部分得以圆满。梁译《摄大乘论》说:菩萨在五地时尚未具备殊胜能力,因为对于一切现象的生起与相续能够如理证悟,由于长期修行而对有为法的表象产生厌离,所以还不能长时间自在地安住于无相的思维中。之所以未能做到,是因为有三种障碍:一是证知现象生起相续的无明,二是各种相状、念头不断生起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感召因缘生死,称为粗重果报。为了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修习正勤。通过修习正勤断除三障之后,进入第六地,获得八种转胜清净,以及不再证知现象的生起相续等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染无净的真义。由于这一部分的成就,所以第六地得以圆满。
而未能令无相作意无缺无间多修习住,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没有能够让不执着于表象的观想持续不断、毫无缺失地反复修习安住,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一修证阶段尚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七明第七分摄远行地。于中有二:初明六地后行未满,后明自地修令圆满。此即初也。谓第六地得缘起观而未能得,第七地中纯无相观。于无相观时无缺减,故言无缺;非有相间,故名无间。故成唯识第九卷云:前五地中有相观多、无相观少,第六地中无相观多、有相观少,第七地中纯无相观。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解释如下:以下是第七部分说明第七地涵盖远行地。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第六地修行尚未圆满,其次说明第七地修行使其圆满。这里是第一部分。意思是第六地虽然获得了缘起观,但还未达到第七地中纯粹的无相观。在无相观修行中没有缺失,所以称为“无缺”;没有夹杂有相观,所以称为“无间”。因此《成唯识论》第九卷说:前五地中有相观多、无相观少,第六地中无相观多、有相观少,第七地中纯粹是无相观。由于这个原因,在第六地这一部分修行还未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此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一部分达到圆满,只要精进不懈地修习,就能真正证得。这些菩萨正是通过这样的努力,使这一部分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圆满。谓七地菩萨而能证得无缺、无间、无相作意,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六地未有胜能,未能离有为法微细诸相行起,未能长时如意住无间、无流、无相思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相行起无明,二、一向无相思惟方便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麤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七地,得八种胜清净,及离有为法微细行起诸法,乃至通达法界种种法无差别义。由此分故,七地圆满。
释论说:第二,说明使自地修行达到圆满。这是指七地菩萨能够证得没有缺陷、没有间断、不执着于表象的专注思维,由于这个缘故,这一部分修行得以圆满。梁译《摄大乘论》中说:菩萨在六地时,尚未具备殊胜的能力,未能脱离有为法微细种种表象的生起活动,也未能长时间如意安住于没有间断、没有杂念、不执着于表象的思惟中。之所以未能做到,是因为有三种障碍:一是对微细表象活动生起的无明,二是对一向安住于无相思惟的修行方法无明。由这两种无明所感召的因缘生死,称为粗重果报。为了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修习精进。通过修习精进,灭除三障之后,进入第七地,获得八种殊胜清净,并且能够远离有为法微细活动生起的种种法相,乃至通达法界种种法没有差别的真义。由于成就了这一部分,所以七地修行圆满。
而未能于无相住中舍离功用,又未能得于相自在,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不能在无相的境界中放下刻意用功,也未能达到对事物表象的自在掌控,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一修行阶段还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八明第八分摄不动地。于中有二:初明前分后行未满,后明自分勤修圆满。此即初也。谓七地菩萨而未能于无相住中舍离功用,又未能得于相自在,由是因缘于第八分犹未圆满。
解释如下:以下是第八部分说明第八地摄不动地。其中分为两层:先说明前七地修行尚未圆满,后说明第八地自身精进修持得以圆满。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七地菩萨还未能于无相境界中安住而舍离造作之力,又未能获得于诸相中自在无碍的能力,由于这些缘故,对于第八地的功德尚未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自地法勤修圆满,谓八地菩萨而能于彼无相住中舍离功用,又复能得于相自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七地未有胜能,未能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未能于自利利他相中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无相观作功用无明,二于相行自在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八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增减义。由此分故八地圆满。
解释:第二点说明自身境界的修行圆满,指的是八地菩萨能够在无相境界中舍弃造作之力,又能获得对现象的自在运用,因此这部分修行得以圆满。梁代《摄大乘论》说:菩萨在第七地时尚未具备殊胜能力,未能脱离造作之心安住无相修行,也未能于自利利他的现象运用中获得自在。之所以未能达成,是因为三种障碍:一是对无相观修仍需造作的无明,二是对现象运用未能自在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所招感的是有生死轮回的粗重果报。为消除这三种障碍而精进修行,因精进修行使三障灭除后,进入第八地获得八种转胜清净境界,以及脱离造作之心安住无相修行等,乃至通达法界无增无减的真义。由此缘故,第八地修行得以圆满。
而未能于异名众相、训词差别、一切品类宣说法中得大自在。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不能在各种不同名称、各种表象、不同解释、所有各类的教法解说中完全通达自在。因为这个缘故,在这一部分中还没有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九明第九分摄善慧地,于中有二:初明前分后行未满,后明自分勤修圆满。此即初也。异名者,法无碍境;众相者,义无碍境;训词差别者,词无碍境;一切品类宣说法中得大自在者,乐说无碍境。故瑜伽论四十三云:一、依法异门智,所谓菩萨法无碍慧;二、依法相智,所谓菩萨义无碍慧;三、依法释词智,所谓菩萨释词无碍慧;四、依法品类句差别智,所谓菩萨辨才无碍慧。谓八地菩萨未得九地四无碍解,故名未能。由是因缘,于第九分于未圆满。
下面开始解释:从这以后,第九部分讲的是第九地。这里面分两块:第一,说明前面第八地修的行还差一口气,没圆满;第二,说明第九地自己努力修行,把圆满给做到了。这一段讲的是第一块。换个说法来说:“异名”指的是对“法”没有障碍的境界;“众相”指的是对“义理”没有障碍的境界;“训词差别”指的是对“词语解释”没有障碍的境界;“一切品类宣说法中得大自在”指的是对“乐于说法”没有障碍的境界。所以《瑜伽论》第四十三卷里说:第一,依照“法”的不同名称来理解,这叫菩萨的“法无碍慧”;第二,依照“法”的外表样子来理解,这叫菩萨的“义无碍慧”;第三,依照“法”的解释词语来理解,这叫菩萨的“词无碍慧”;第四,依照“法”的种类和句子差别来理解,这叫菩萨的“辩才无碍慧”。前面第八地的菩萨,还没有得到第九地的这四种没有障碍的理解能力,所以说他们“未能”。因为这个原因,在第九地这一段里,前面修的行才没有完全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自地分勤修圆满,谓第九地得四无碍,故名证得。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八地未有胜能,未得于正说中具足相别异名言品类等自在,未得善巧说陀罗尼。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无量正说说法无量名句味难答巧言自在陀罗尼无明;二、依四无碍辨决疑生解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九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正说法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至通达法界智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九地圆满。解云:若依梁论,二种无明障四无碍,谓初无明障三无碍,第二无明障四无碍者,此引瑜伽及此经文,真谛、自安、梵本、摄论都无此文。又所引文,第三无明唯障辨才,故知依四无碍辨才者,译家谬也。
解释说:第二方面,说明在自地分位精进修持达到圆满,指的是菩萨在第九地获得了四种无碍解,所以称为证得。由于这个缘故,这一分位得以圆满。梁译《摄大乘论》说:菩萨在第八地尚未具备殊胜能力,未能于正确说法中获得具足各种相状、差别、名称、言词、品类等的自在,也未能善巧掌握说法的总持。之所以未能做到,是因为三种障碍:一、对于无量正确说法、无量名句文词、应对巧妙言辞的自在总持存在无明;二、对于依凭四种无碍解来决断疑惑、产生理解存在无明。这两种无明所招感的是仍有生死轮回的粗重果报。为了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修习精进。因为修习精进,断除三种障碍之后,进入第九地,获得八种转更殊胜的清净,以及在正确说法中获得具足相状自在等,乃至通达法界的智慧自在所依止的意义。由于这一分位,第九地得以圆满。
进一步解说:如果依据梁译论典,两种无明障碍四种无碍解,即第一种无明障碍前三种无碍解,第二种无明障碍四种无碍解——这里引用的《瑜伽师地论》和本经经文,在真谛译本、自安译本、梵文原典及《摄大乘论》中都没有这段文字。另外,所引用的文中,第三种无明只障碍辨才,所以知道“依四无碍辨才”这个说法,是翻译者的错误。
而未能得圆满法身现前证受,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还没有能够完全实现圆满法身的现前体证,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一阶段尚未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第十明第十分摄法云地,于中有二:初明前分后行未满,后明自分勤修圆满。此即初也,谓第九地因未满故,未能现证圆满法身。真谛释云:谓第九地因未圆满,未能证得圆满三身,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解释如下:以下第十部分说明第十地摄法云地,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说明前阶段修行尚未圆满,其次是说明当前阶段精勤修行得以圆满。这里说的是第一部分,意思是第九地的因行尚未圆满,所以未能当下证得圆满的法身。真谛法师解释说:因为第九地的因行还未圆满,未能证得圆满的三身,由于这个缘故,在这一阶段中仍然未能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
为了让这个部分能够圆满达成,只要努力修行就能实现,那些菩萨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个部分才得以圆满。
释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圆满,谓第十地因圆满故,而能证得圆满法身。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梁摄论云:菩萨于九地未有胜能,未能得正说圆满法身,未得无着无碍圆满六通慧。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六神通慧无明,二、入微细秘密佛法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十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能得正说圆满法身等,乃至通达法界业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十地圆满。真谛释云:十地圆满所得三身,名圆满法身、正说法身。从法身出六通慧,慧即是化身,由得业自在,化身成就也。
释文说:第二点,说明菩萨在各地自行修行的圆满境界,指的是修行到第十地时,因行圆满,所以能够证得圆满的法身。由于这个缘故,这一部分修行就圆满了。梁译《摄大乘论》中说:菩萨在第九地时,尚未具备殊胜的能力,还不能证得正说圆满的法身,也未能获得无著无碍、圆满的六种神通智慧。之所以未能,是因为还有三种障碍:第一,对六种神通智慧的愚昧无知;第二,对深入微细秘密佛法的愚昧无知。这两种愚昧无知所招感的,是还有生死轮回,称为粗重的果报。为了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要精勤修行。因为精勤修行,断除了三种障碍之后,进入第十地,就能获得八种转更殊胜的清净功德,以及能够证得正说圆满的法身等等,乃至通达法界、业用自在的究竟义理。由于这一部分的成就,第十地才得以圆满。真谛法师解释说:第十地圆满所证得的三身,称为圆满法身、正说法身。从法身显现出六种神通智慧,这智慧就是化身,由于获得了业用自在,化身也就成就了。
而未能得遍于一切所知境界无着无碍妙智妙见,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但还没有获得那种能够遍及一切认知领域、无执着无挂碍的微妙智慧与洞见,由于这个缘故,在这一方面仍然没有达到圆满。
释曰:自下别明第十一分摄于佛地。于中有二:初明前分后行未满,后明自分勤修圆满。此即初也,谓第十地未得遍知一切境界法空无着妙智妙见、人空无碍妙智妙见,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
释文:接下来具体说明第十一地属于佛的境界。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在前一阶段修行尚未圆满,后说明在此阶段精进修行得以圆满。这里是第一层,说的是在第十地时,还未完全获得那种能透彻了知一切事物本质、通达法性空寂而不执着、圆满无碍的智慧与见解;也未完全获得那种洞彻人我空性、毫无滞碍的智慧与见解。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第十地这一阶段,修行还没有达到究竟圆满。
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由是因缘此分圆满,此分满故于一切分皆得圆满。
为了让这一部分修行达到圆满,只要精进不懈地修习,就能最终证得成就。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这一部分得以圆满;而这一部分一旦圆满,所有其他部分也就随之全部圆满了。
释曰:第二明自地分勤修圆满,谓此佛地证得遍知一切智见,由是因缘佛地圆满。佛地圆满故,十一种分皆得圆满。梁摄论云:菩萨十地未有胜能,未得清净圆满法身,未能于一切应知境得无着无碍见及智。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一切应智境微细着无明,二于一切应知境微细碍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无有生死,名麤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十一如来地,得七种最胜清净、离生清净,及得清净圆满法身、无着无碍见智等。由此分故,佛地圆满。一云:就十一分摄十一地,有三例。初一分中文有二节:初明前位修行未成,后超过彼地下明自地已满。次彼诸菩萨下九分,例有三段:初结前位满,次而未能下明后位未满,后为令下明修令圆满。后彼诸菩萨下明第十一分,文别有四:一结前位满,次而未下明后位未满,次为令下修令圆满,后此分满下重结已满。虽有两说,前说为正
释论说:第二是说明自身修行阶段的精进圆满,指的是在佛地证得了遍知一切的智慧见解,因此缘故佛地得以圆满。佛地圆满的缘故,十一种修行部分都获得圆满。梁译《摄大乘论》说:菩萨在十地阶段尚未具备殊胜能力,未能获得清净圆满的法身,还不能对一切应当了知的境界得到无执着无障碍的见解与智慧。之所以未能达成,是因为三种障碍:一是对一切应当认知的境界仍有微细执着的无明,二是对一切应当了知的境界仍有微细障碍的无明。这两种无明所招感的不再有生死轮回的状态,称为粗重果报。为了断除这三种障碍,所以要修习精进。因为修习精进而灭除三种障碍之后,进入第十一如来地,获得七种最胜清净、脱离生死的清净,以及获得清净圆满的法身、无执着无障碍的见解智慧等。由于这一部分的成就,佛地得以圆满。另一种说法认为:就十一种修行部分对应十一个阶位,有三种体例。第一部分文字有两节:先说明前位修行尚未成就,后文“超过彼地”以下说明自身阶位已经圆满。其次“彼诸菩萨”以下九部分,体例都有三段:先是总结前位圆满,其次“而未能”以下说明后位尚未圆满,后文“为令”以下说明通过修行使其圆满。最后“彼诸菩萨”以下说明第十一部分,文字分为四段:一是总结前位圆满,其次“而未”以下说明后位尚未圆满,再次“为令”以下说明通过修行使其圆满,后文“此分满”以下重新总结已经圆满。虽然有两种说法,但前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善男子!当知如是十一种分普摄诸地。
善男子!你应当明白,这十一个部分完全涵盖了所有修行境界。
释曰:第二总结应知。
以上所说,就是第二部分的总结,大家应当明白。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缘最初名极喜地?乃至何缘说名佛地?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询问:“世尊,为什么第一地叫作‘极喜地’?乃至为什么最后称为‘佛地’?”
释曰:自下第二释地名义,先问后答。此即总问诸地名义。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解释这些名称的含义,先提问后回答。这里是总体询问所有名称的意义。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成就大义得未曾得,出世间心生大欢喜,是故最初名极喜地。
世尊对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修行者成就了前所未有的殊胜境界,生起了超越世俗的清净心,心中充满极大的欢喜,所以这最初的阶段称为极喜地。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釋十一地,即為十一。此釋極喜地,釋有二義:一得自他利、二得無漏心。故十地論第一卷云:成就無上自利利他,初證聖處,故名歡喜。解云:聖處即無漏智。釋此地名,諸教極多,不可具述。以要言之,或以一義釋極喜名,如仁王經:善覺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理。攝大乘云: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德故。無性、世親攝大乘釋亦同攝論。顯揚第三:由正證得無上現觀,住增上喜,故名歡喜。十住婆沙第一卷云:始得善法味,心多歡喜故。或以二義以釋極喜,如即此經、十地論等。或以三義,如金光明第一卷云:得出世心,未得始得大事大用,如意所願,故名歡喜(大事者自利,大用者利他)。成唯識論第九卷云: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若廣分別,多信敬等九種、念佛等十種、離世間境等十種歡喜,如十地論
**白话翻译:**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如来正式解说十一个修行阶位,共分为十一节。这里先解释“极喜地”,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获得自利利他的功德,二是证得无漏的心境。所以《十地论》第一卷说:成就无上自利利他的境界,初次证入圣者的境地,因此称为欢喜。解释:所谓“圣处”就是无漏的智慧。关于这一阶位的名称,各种经典解释很多,无法一一详述。概括来说,有的从单一角度解释“极喜”之名,例如《仁王经》说:善觉菩萨于四天王天,同时观照真俗二谛的平等真理。《摄大乘论》说:因为在此地最初获得能够成就自他利益的殊胜功德。无性、世亲对《摄大乘论》的注释也与摄论一致。《显扬圣教论》第三卷说:由于真正证得无上现观,安住于增上的喜悦,所以称为欢喜。《十住毗婆沙论》第一卷说:初次体悟善法的滋味,心中充满欢喜。
有的从两个角度解释极喜,例如本经《解深密经》和《十地论》等。还有的从三个角度解释,如《金光明经》第一卷说:生出离世间的心,未曾获得的开始获得,成就自利的大事、利他的大用,随心满愿,因此称为欢喜(“大事”指自利,“大用”指利他)。《成唯识论》第九卷说:初次证得圣者体性,完全证悟人空与法空,能够利益自他,生起极大欢喜。如果要详细分别,还有多信敬等九种欢喜、念佛等十种欢喜、离世间境等十种欢喜,具体可参考《十地论》中的论述。
远离一切微细犯戒,是故第二名离垢地。
远离所有微小的违犯戒律,因此第二地名为离垢地。
释曰:第二辨离垢地。相续深密亦同此经。仁王经云:名为离远。故彼偈云:离远开士忉利王,现形六道千国土。金光明云:一切微细之误破戒过失皆清净故,名离垢地。十地经云:远离悭嫉破戒垢心,名离垢地。十地论云: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净戒具足故,名离垢地。摄大乘云:由极远离犯戒垢故。世亲释云: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戒。性戒成故,诸犯戒垢已远离故。无性意同世亲。显扬论云:超二乘地,证净尸罗,对治一切犯戒垢。十住论云:行十善道,离诸垢故。成唯识云: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名离垢地。
解释如下:第二是辨别离垢地。《相续深密经》的说法也和这部经相同。《仁王经》说:名为离远。所以那首偈颂说:离远菩萨忉利天王,示现身形于六道千国。《金光明经》说:因为一切微细的误犯戒律过失都已清净,所以称为离垢地。《十地经》说:远离吝啬嫉妒破戒的染污心,称为离垢地。《十地论》说:远离能引起误心犯戒的烦恼污垢等,清净戒行圆满具足,所以称为离垢地。《摄大乘论》说:由于极其远离违犯戒律的污垢。世亲菩萨解释:自性戒成就,不像初地那样靠思虑抉择来护持戒律。因为自性戒成就,所以各种犯戒的污垢已经远离。无性菩萨的意思和世亲相同。《显扬论》说:超越二乘境地,证得清净戒律,对治一切犯戒的污垢。《十住论》说:修行十善道,远离各种污垢的缘故。《成唯识论》说:具足清净戒律,远离能引起微细毁犯的烦恼污垢,所以称为离垢地。
由彼所得三摩地及闻持陀罗尼,能为无量智光依止,是故第三名发光地。
通过修行者所获得的禅定境界和记忆佛法的能力,能够成为无量智慧光芒的依托,因此第三地称为发光地。
释曰:第三明发光地,谓第三地由得定故发修慧光,由得闻持陀罗尼故发闻思慧光,是故第三名发光地。或可假地能与发光为所依止,名发光地。相续经云明地,深密经云光明地,而不说云发光地者,译家别故。仁王经云:名为明慧。故彼偈云:明慧空照炎天王,应形万国导群生。金光明云:无量智慧光明三昧不可倾动、无能摧伏,闻持陀罗尼为作本故,说名明地。十地经云:无贪瞋等三种善根转增明净,故名明地。华严、十住及善戒经大同十地。摄大乘云: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名发光地。世亲释云:由此地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甞不相离、无退转故,于大乘法能作光明,名发光地。若广分别,如无性释。显扬论云:证得极净三摩地蕴,大智光明之所依止,名发光地。成唯识云: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发无边妙慧光故,名发光地。大智度论第四十九名有光地。
解释:第三是说明发光地,也就是第三地。因为通过修得禅定而发出修行的智慧光芒,又因为获得听闻受持的总持法门而发出闻思的智慧光芒,所以第三地称为发光地。或者可以说,这个假名安立的地能够作为发光的基础,所以叫发光地。《相续经》中称为明地,《深密经》中称为光明地,而没有说发光地,这是翻译家的不同说法。《仁王经》说:名为明慧。所以那首偈颂说:明慧空照炎天王,应现身形于万国引导众生。《金光明经》说:因为获得了无量智慧光明三昧不可动摇、无能摧伏,并以闻持总持法门作为根本,所以称为明地。《十地经》说:由于无贪、无瞋等三种善根变得越发增长、明亮清净,所以称为明地。《华严经》、《十住经》以及《善戒经》的说法与《十地经》大致相同。《摄大乘论》说:因为以不退转的禅定和三昧为所依止,又以大乘教法的光明为所依止,所以称为发光地。世亲菩萨的解释说:由于在这一地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常常不相分离、没有退转的缘故,对于大乘法能够产生光明,所以叫发光地。如果要详细分别,可参考《无性释》。《显扬论》说:证得了极其清净的禅定蕴藏,成为大智慧光明所依止之处,所以称为发光地。《成唯识论》说:成就了殊胜的禅定、大乘教法和总持法门,能够发出无边的微妙智慧光芒,所以称为发光地。《大智度论》第四十九卷称之为有光地。
由彼所得菩提分法,烧诸烦恼智如火𦦨,是故第四名𦦨慧地。
通过他所获得的觉悟分法,以智慧火焰烧尽一切烦恼,所以称为第四焰慧地。
釋曰:第四、辨𦦨慧地。謂諸菩提分法智𦦨,燒煩惱薪,故名𦦨慧。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仁王經,亦名𦦨慧。故彼偈云:𦦨慧妙光火精進,兜率天王遊信國。金光明云:能燒煩惱,以智慧火增長光明,修行道品依處,故名為炎地。十地經云:日夜常放智光明炎,故如摩尼光,非餘光滅,故名𦦨地。十住華嚴,大同十地。十地論云: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為𦦨地。(言不忘者,俱生煩惱,任運相續,欲起即智,故言不忘也。)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𦦨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智慧𦦨,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攝大乘云:由諸菩提分法,焚滅一切障,故名𦦨慧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名焰慧地。無性意同。成唯識云: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名焰慧地。智度論云:增曜地解云:莊嚴論等,燒二障薪,名𦦨地。世親釋云: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者,永斷所智,伏斷煩惱,名為灰燼。不爾,便違攝大乘說留惑至惑盡等。
解释:第四,说明焰慧地。指的是各种觉悟分法的智慧火焰,能够烧毁烦恼的柴薪,所以称为焰慧。《相续深密经》的意思与此经相同。依据《仁王经》,也称为焰慧。所以那首偈颂说:焰慧妙光火精进,兜率天王游信国。《金光明经》说:能烧烦恼,以智慧火增长光明,修行道品依止之处,所以称为炎地。《十地经》说:日夜常放智慧光明的火焰,所以如同摩尼宝珠的光,不是其他光熄灭,所以称为焰地。《十住华严经》与《十地经》大致相同。《十地论》说:不忘烦恼薪,智慧火能烧,所以称为焰地。(所谓不忘,是指俱生的烦恼,自然任运相续不断,刚要生起时智慧即起,所以说不忘。)《庄严论》说:以觉悟分智慧为火焰的自性,以烦恼、所知二障为柴薪的自性。此地菩萨能生起智慧火焰,烧毁二障的柴薪,名为焰慧地。《摄大乘论》说:由于各种觉悟分法,焚灭一切障碍,所以名为焰慧地。世亲的解释说:由于在此地中安住于最殊胜的觉悟分法,因为安住于此,所以能烧毁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都化为灰烬,名为焰慧地。无性的意思相同。《成唯识论》说:安住最胜觉悟分法,烧烦恼薪,智慧火焰增长之故,名为焰慧地。《智度论》称为增曜地。解释如下:《庄严论》等说烧二障薪,名为焰地。世亲解释所说能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皆成灰烬,是指永远断除所知障,降伏断除烦恼,称为灰烬。如果不是这样,就违背了《摄大乘论》所说留烦恼至烦恼尽等义理。
由即于彼菩提分法方便修习,最极艰难方得自在,是故第五名极难胜地。
正是由于对觉悟的方法进行精进修习,需要经历极大艰难才能获得自在,所以第五地称为极难胜地。
释曰:第五明难胜地,谓难修中得自在故,名为难胜。相续同此。深密经云:菩提分法方便修行,难胜得胜,名难胜地。仁王经名胜慧地。故彼偈云:
解释说明:第五地是难胜地,意思是说在艰难的修行中获得自在,所以称为难胜。其含义与此相延续。《解深密经》说:以觉悟的方法善巧修行,克服艰难而获得殊胜,所以名为难胜地。《仁王经》称此地为胜慧地。所以那首偈颂说:
胜慧三谛自远明, 化乐天王百亿国。
殊胜智慧三谛自然明彻,教化安乐天王百亿国土。
金光明云:是修行方便胜智自在难得故,见思烦恼不能伏故,名难胜地。十地经:彼地善根以方便智思量力故,转胜明净。下地善根、二乘善根、世间善根所不能及,名难胜地。十住、华严及善戒经意同。十地论云:得世间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地。瑜伽论云:今此地中显示菩萨于诸圣谛决定妙智极难可胜,名难胜地。庄严论云:于五地中有二种离:一、勤化众生无恼难,二、生不从化心无恼难。此地菩萨能退二难,于难得胜,名难胜地。摄大乘云:由真谛智与世间智更互相违,合此难合令相应故,名难胜地。无性、世亲意同摄论。显扬论云:证得极净缘谛所知诸法微妙慧蕰,成极难不住流转寂静圣道,名极难胜。十住论云:第五地中功德力盛,一切诸魔不能坏故,名难胜地。成唯识论意同摄论。
金光明经说:因为修行的巧妙方法和殊胜智慧自在难得,见思烦恼无法降伏,所以称为难胜地。十地经说:这一地的善根凭借巧妙智慧的思量力量,变得格外殊胜明净。下地善根、二乘善根、世间善根都不能相比,所以称为难胜地。十住经、华严经及善戒经的意思相同。十地论说:获得世间智慧的巧妙善巧,能度过难以度过的境界,所以称为难胜地。瑜伽论说:在这一地中,菩萨显示出对于圣谛的究竟微妙智慧极其难以超越,所以称为难胜地。庄严论说:在第五地有两种远离:一是勤勉教化众生时没有烦恼困难,二是众生不听从教化时心中没有烦恼困难。此地菩萨能克服这两种困难,在难处获得胜利,所以称为难胜地。摄大乘论说:由于真谛智慧与世间智慧互相矛盾,此地能使这难以融合的二者相互配合,所以称为难胜地。无性、世亲的观点与摄论相同。显扬论说:证得极其清净的缘于真理、所知诸法的微妙智慧蕴藏,成就极难安住于流转与寂静的圣道,所以称为极难胜地。十住论说:第五地中功德力量强盛,一切魔众都不能破坏,所以称为难胜地。成唯识论的意思与摄论相同。
现前观察诸行流转,又于无相多修作意方现在前,是故第六名现前地。
当下直观观察一切现象的迁流变化,同时通过对无相境界的持续专注修习而使其清晰显现,因此第六地称为现前地。
释曰:第六辨现前地,谓此地中现前观察诸行流转。又相无相多修作意,令无相观方得现前,具此二义名现前地。相续深密意同此经。依仁王经名为法现,故彼偈云:法现开士自在王,照千亿土教一切。金光明经意同此经。十地经云:得无障碍智门现前,名般若光明现前。华严、十住、善戒经意同十地经。庄严论云:不住生死涅槃观慧现前,名现前地。摄大乘云:由缘起智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罗蜜多恒现在前。世亲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智,由此智力无分别住,最缘般若波罗蜜多而得现在,悟一切法无染无净,于第七地当成有行,于第八地中当成无行。无性释论意同世亲。十住论云:障魔事已,诸菩萨道法皆现在前。成唯识论同摄大乘。智度论亦名现前地。
释论说:第六是辨明现前地,指的是在这一地中能够清晰地观察一切有为法的流转变化。同时,修行者通过对事物表象和无相的反复思维修习,使得不执着于表象的观慧得以显现。具备这两种含义,所以称为现前地。《相续深密经》的意趣与此经相同。依据《仁王经》,此地称为法现,所以该经偈颂说:法现菩萨自在王,能照耀千亿国土教化一切众生。《金光明经》的意趣与此经相同。《十地经》说:获得无有障碍的智慧门现前,名为般若光明现前。《华严经》、《十住经》、《善戒经》的意趣与《十地经》相同。《庄严论》说:安住于既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的观慧现前,称为现前地。《摄大乘论》说:以缘起智慧作为依止,能够使般若波罗蜜多恒常显现于当前。世亲菩萨解释:指的是在此地中安住于缘起智慧,凭借这种智慧力,安住于无分别的状态,最极清净的般若波罗蜜多得以现前,了悟一切法既无杂染也无清净。在第七地将成为有功用行,在第八地将成为无功用行。无性菩萨的释论意趣与世亲相同。《十住论》说:降伏魔事障碍后,一切菩萨道法都显现于当前。《成唯识论》与《摄大乘论》说法相同。《大智度论》也称此地为现前地。
能远证入无缺、无间、无相作意,与清净地共相隣接,是故第七名远行地。
能够彻底证入无缺漏、不间断、不执着于表象的专注境界,与清净佛地相邻接,因此第七地称为远行地。
释曰:第七解远行地,谓此地中无缺无间证入无相,不同六地蹔时现前,又复隣近第八净地,具斯二义名远行地。相续深密意同此经,依仁王经名远达地,故彼偈云:远达无生初禅王,常万亿土教众生。金光明云:无漏无间无相思惟解脱三昧远修行故,是地清净无障无碍名远行地。十地经云:得甚深远离无身口意业转求胜行,复能利益众生故,法忍转净名远行地。华严、十住及善戒经意同十地。十地论云:善修无相行功用究竟,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道,故名远行地。庄严论云:菩萨于七地中近一乘道,名为远行。问:谁是远去?答:功用方便究竟此远能去,由此远去故名远行地。摄大乘云:至功用行最后边故。世亲释云:谓此地中于功用行得至究竟,虽一切相不能动漂,而于无相犹名有行。无性意同。十住论云:去三界远近法王位,故名深远地。成唯识云: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去,名远行地。
**解说第七远行地:** 这一地中,修行者能够不间断地证入无相境界,不像第六地那样只是暂时现前;同时又已邻近第八清净地。因具备这两种意义,所以称为“远行地”。 《相续深密经》的意趣与此经相同;依《仁王经》则称为“远达地”,该经偈颂说:“远达无生初禅王,常于万亿佛土教化众生。”《金光明经》说:“以无漏、无间断的无相思惟,解脱三昧,远行修行,因此此地的境界清净无障无碍,名为远行地。” 《十地经》说:“证得甚深远离,身口意业不再造作,转而追求殊胜行持,又能利益众生,法忍转为清净,名为远行地。”《华严经》《十住经》及《善戒经》意趣皆同《十地经》。 《十地论》说:“善修无相行,功用达到究竟,能够超越世间与二乘的出世间道,故名远行地。”《庄严论》说:“菩萨在第七地中,已接近一乘佛道,名为远行。” 问:是谁在“远行”? 答:通过功用方便达到究竟,这种“远”能使人前行,因此称为远行地。 《摄大乘论》说:“到达功用行的最终边际。”世亲解释:“谓在此地中,于功用行达到究竟,虽一切相不能动摇,但对无相仍称为有行。”无性的解释与此相同。 《十住论》说:“远离三界,接近法王之位,故名深远地。”《成唯识论》说:“到达无相安住,功用已达最后边际,超越世间与二乘道,名为远行地。”
由于无相得无功用,于诸相中不为现行烦恼所动,是故第八名不动地。
因为不执着于表象而达到无需刻意造作的境界,在一切现象中不被生起的烦恼所动摇,所以第八地称为不动地。
释曰:第八明不动地,谓此地中功用烦恼皆不能动,名不动地。梁摄大乘释此经文有其三义,故彼论云:相惑功能不能动故。谓此地中有二种境:一真境名无相,菩萨住此境,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动;二俗境名一切相,菩萨住此境,一切烦恼不能动,故名不动地。相续深密意同此经。依仁王经名为等观,故彼偈云:
解释:第八讲的是不动地,意思是修行到这个阶段时,种种造作和烦恼都无法动摇其心,所以称为不动地。梁朝翻译的《摄大乘论》解释这段经文时提出了三重含义,因此该论中说:因为相惑的功用都不能再动摇他。指的是在这个阶段有两种境界:一是真实的境界,称为无相,菩萨安住在这个境界中,一切外在表象和人为造作都不能动摇他;二是世俗的境界,称为一切相,菩萨安住在这个境界中,一切烦恼都不能动摇他,所以叫做不动地。《相续深密经》的意旨与此经相同。依据《仁王经》,则称为等观,所以该经的偈颂说:
等观菩萨二禅王, 入百亿土化一切。
平等观照的菩萨,作为二禅之主,进入百亿世界度化一切众生。
金光明云:無相正思惟,修得自在,諸煩惱行不能令動,名不動地。若廣分別,如十地經及華嚴等。十地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名為不勤。莊嚴論云:於八地中,有相想及無相有功用想,二想俱不能動。由無此動,故名不動地。攝大乘云: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所有諸相及一切行相皆不能動,無分別智任運流行。無性釋云:謂一切相及一切行,皆悉不能動彼心故。第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加行故。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加行,無功用故。是名七、八二地差別。(梁攝論、大乘二復次釋,初同此經,後同新經。)十住論云:若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無能動其願,故名不動地。成唯識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金光明经中说:不执着于表象的正确思惟,修习达到自在境界,各种烦恼行为都不能使其动摇,称为不动地。如果详细解释,可参考《十地经》及《华严经》等经典。《十地论》说:果报行为纯熟,不执着于表象且无间断,称为不勤。《庄严论》说:在第八地中,执着表象的念头与不执着表象但尚需努力的念头,这两种念头都不能动摇其心。由于没有这种动摇,所以称为不动地。《摄大乘论》说:因为一切表象和需努力的行为,都不能动摇此地。世尊解释:由于在此地中,所有各种表象及一切行为表象都不能动摇它,无分别智慧自然运行。无性解释:是说一切表象及一切行为,全都不能动摇其心。在第七地中,虽然一切表象都不能动摇它,是因为不显现的缘故。但还不自在,是随顺因缘而转,仍需努力修行的缘故。在第八地中则随顺因缘而转,不需刻意努力修行,因为已无需造作。这就是第七地与第八地两者的差别。(梁译《摄大乘论》及《大乘庄严经论》有两种解释,第一种与此经相同,第二种与新译经论相同。)《十住论》说:如果天神、魔众、梵天、沙门、婆罗门,都不能动摇其誓愿,所以称为不动地。《成唯识论》说:无分别智慧自然相续不断,表象作用和烦恼都不能动摇的缘故。
于一切种说法自在,获得无罪广大智慧,是故第九名善慧地。
在一切种类的佛法解说中都能自在无碍,获得清净无瑕的广大智慧,因此第九地称为善慧地。
释曰:第九、明善慧地。罪者,过也、碍也、患也。谓此地中于一切处种种说法而得自在,获得无碍广大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相续深密,意同此经。依仁王经,名为慧光,故彼偈云:慧光开士三禅王,能于千亿一时现。金光明云:说法自在,无患累故,增长智慧,自在无碍。十地经云:如实知众生三聚相,随顺如是智,名善慧地。华严等经意同十地。十地论云: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故。庄严论云:于九地中,四无碍慧最为殊胜,于一刹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异类、异音、异义问,此菩萨能以一音普答众问,遍断众疑,由此说言名善慧地。摄大乘云:由得最胜无碍智故。世亲释云:由此地中无碍解智说名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无性释云:谓得最胜四无碍解、无碍智,于诸智中最为殊胜,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四无碍者,法、义、词、辨。由法无碍,自在了知一切句;由义无碍,自在通达一切义理;由辞无碍,自在分别一切言词;由辨无碍,遍于十方,随其所宜,自在辨说。于此地中最初证得先未曾得无碍解智,故名善慧。十住论云:其慧转明,调柔增上,名善慧地。成唯识云:成就微妙四无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智度论云:善相地智
释论说:第九地是善慧地。所谓“罪”,是指过失、障碍、祸患。就是说在这一地中,菩萨能够于一切场合、针对各种根机的众生,自在无碍地演说佛法,获得了广大无碍的智慧,这种智慧极其善妙,所以称为“善慧”。《相续深密经》的意思和这部《解深密经》相同。依据《仁王经》,这一地名为“慧光”,所以那首偈颂说:“慧光开士三禅王,能于千亿一时现。”《金光明经》说:由于说法自在,没有过失和牵累,智慧增长,自在无碍。《十地经》说:如实地了知众生归入正定聚、不定聚、邪定聚这三种根性与因缘相状,随顺这样的智慧,名为善慧地。《华严经》等经典的意趣与《十地经》相同。《十地论》说:以无碍的智慧力说法,成就利益众生的修行。《庄严论》说:在菩萨九地之中,四种无碍的智慧最为殊胜,在一刹那之间,对于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人、天等不同种类、不同语言、不同含义的提问,这位菩萨能够用一种音声,普遍地回答一切问题,普遍地断除一切疑惑,因此说这一地名为善慧地。《摄大乘论》说:由于证得了最殊胜的无碍智慧的缘故。世亲菩萨的解释说:因为在这一地中,无碍的智慧被称为“慧”,这种慧极其善妙,所以称为“善慧”。无性菩萨的解释说:所谓证得最殊胜的四种无碍解——无碍的智慧,在一切智慧中最为殊胜,智就是慧,所以称为“善慧”。四种无碍是指:法无碍、义无碍、词无碍、辩无碍。由于法无碍,自在了知一切法相名句;由于义无碍,自在通达一切义理;由于词无碍,自在了别一切言语音声;由于辩无碍,能够遍及十方世界,随顺众生适宜的因缘,自在无碍地辩论演说。在这一地中,最初证得了过去从未证得的无碍智慧,所以称为“善慧”。《十住论》说:智慧更加明利,心性调柔增上,名为善慧地。《成唯识论》说:成就了微妙难思的四种无碍解,能够遍满十方世界,善于演说佛法。《大智度论》说:这是善妙智慧相具足之地的智慧。
麤重之身广如虗空,法身圆满譬如大云皆能遍覆,是故第十名法云地。
粗重的色身广阔如虚空,而法身圆满犹如大云能够普遍覆盖一切,因此第十地称为法云地。
釋曰:第十解法雲地,謂我法執所熏種子,無堪任故,名為麤重。遍障二空,無我理故。是故經云:廣如虗空。其第十地下種法界,法身圓滿,喻如大雲。證法界時,由圓滿法身及修生法身,覆隱如空,廣大麤重,故名法雲地。相續經云:如虗空等過惡,以如大雲法身周遍覆故。深密經云:眾生煩惱過患之身,如虗雲等。如來成法身,猶如大雲,覆眾生界,說法示現。依仁王經,名為灌頂。故彼偈云:灌頂菩薩四禪王,於億恒土化群生。金光明云:法身如虗空,智慧如大雲,能令遍覆一切故。(真諦說云:如虗空者,譬三如如也。虗空有三義:一、容受,譬自性法身,不礙生死;二、無邊,譬顯了法身,雖復顯了,而未究竟。如空有清淨處,有塵霧處,如道內法身,通惑解中道也。三、清淨無塵霧,譬聖果法身。智慧如大雲者,譬如如智有三:一、道前性得,二、道內修德,三、道後至得。又言遍者,性得如如智,遍如如理。滿者,修得如如智,滿如如理。覆者,至得如如智,覆如如理。境智相覆也。雲即是雨,雨有三義:一、能障塵道,前自性智清淨無染義;二、能洗垢道,內滅惑除惡義;三、能萌牙道,後能出如牙已生。又空如法身,雲如應身)。十地經云:如大龍王智大法雨,餘地處所不能容受,唯除大海。如是佛子,一切如來秘密雲雨,凡夫、二乘、九地菩薩皆不能受,唯法雲地菩薩能受,故名法雲地。復次,此地菩薩起大慈雲,震大法雷,無畏電光,智慧疾風,善根密雲,種種色身,為雜色雲,說正法雨,破諸魔怨,於一念間遍䨱世界,澍大法雨,滅除眾生煩惱塵炎,八相成道,度諸眾生,故名法雲地。具說如彼。莊嚴論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中,譬如浮雲遍滿虗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一一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可化眾生。由能如雲雨法,故名法雲地。攝大乘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譬如大雲,能䨱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所有總緣一切法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此智所藏,如雲含水,又如大雲能䨱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普能覆滅諸廣大障。又於法身能圓滿者,如大雲起周遍虗空,如是此智於諸菩薩所依法身悉能周遍。此中圓滿,意說周遍。無性釋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總緣一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又如大雲覆隱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言覆隱者,攝義、斷義。又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能,充滿所證所依法身。(梁攝大乘,文雖有異,意無異也。)成唯識云: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麤重充滿法身,故名法雲。地解云:此有三義:一、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譬如大雲。由得總緣一切法智猶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二、蔽如雲麤重,譬如大雲。由如大雲覆隱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虗空廣大無邊戒智二障。言覆隱者,隔義、斷義。三、充滿法身故,譬如大雲。由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身。
**解释第十法云地**: 所谓“我执”“法执”所熏染的种子,因其障碍深重,称为“粗重”。它普遍障蔽“人空”“法空”的无我真理。所以经中说:其广大如同虚空。第十地所下种的“法界”,法身圆满,好比大云。证得法界时,由于圆满法身及修行所生法身,覆盖、隐没了如虚空般广大的粗重障碍,因此称为“法云地”。
《相续经》说:如同虚空等过患,因如大云的法身周遍覆盖而消除。《深密经》说:众生烦恼过患之身,犹如虚空云雾等。如来成就法身,如同大云,覆盖众生界,示现说法。依《仁王经》,此地名为“灌顶”。故该经偈颂说:灌顶菩萨为四禅之王,于亿恒河沙国土教化众生。《金光明经》说: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云,能令其普遍覆盖一切。
(真谛解释说:所谓“如虚空”,是譬喻三种“如如”。虚空有三层含义:一、能容受,譬喻自性法身,不障碍生死;二、无边际,譬喻显了法身,虽已显了但未究竟。如同虚空有清净处、有尘雾处,好比道内的法身,贯通于迷惑与觉悟的中道。三、清净无尘雾,譬喻圣果法身。“智慧如大云”是说,如如智也有三种:一、道前本性具足的智慧,二、道中修行获得的功德智慧,三、道后究竟证得的智慧。又说“遍”,是指本性具足的如如智,遍及如如理;“满”,是指修行获得的如如智,圆满如如理;“覆”,是指究竟证得的如如智,覆盖如如理。这是境与智互相覆盖。云即是雨,雨有三义:一、能障蔽尘埃,譬喻道前自性智慧清净无染;二、能洗涤污垢,譬喻道内灭除惑业恶行;三、能萌芽生长,譬喻道后能出生如已生之芽。又说空如法身,云如应身。)
《十地经》说:如同大龙王降下智慧大法雨,其他大地处所不能容纳承受,唯有大海能受。同样,一切如来的秘密法云法雨,凡夫、二乘及九地菩萨皆不能承受,唯有法云地菩萨能够承受,因此名为“法云地”。
再者,此地菩萨发起大慈悲云,震动大法雷,闪耀无畏电光,吹起智慧疾风,聚集善根密云,以种种色身作为杂色云,降下正法雨,摧破一切魔怨,于一念间遍覆世界,普降大法雨,灭除众生烦恼的尘垢与热恼,示现八相成道,度化一切众生,因此名为“法云地”。详细解说如经文所述。
《庄严论》说:在第十地中,通过三昧门及陀罗尼门,摄持一切闻思熏习的因,遍满阿赖耶识中,犹如浮云遍满虚空。能以此闻思熏习云,在每一刹那、每一相、每一好、每一毛孔,降下无量无边法雨,充足一切可度化的众生。由于能如云降雨般说法,故名“法云地”。
《摄大乘论》说:由于获得总缘一切法的智慧,含藏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大云,能覆盖如虚空般广大的障碍,又能圆满法身。世亲解释:此地所有总缘一切法的智慧,譬如大云;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此智慧含藏这些法门,如云含水。又如大云能覆盖虚空,此总缘一切法智,普遍能覆盖灭除诸广大障碍。“又于法身能圆满”是说,如大云生起周遍虚空,此智慧于菩萨所依的法身也能周遍。此处“圆满”意指“周遍”。无性解释:由获得总缘一切法的智慧,此智慧总缘一切契经等法不离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云,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智慧能含藏彼等如云含水,具有能生起彼等殊胜功能故。又如大云覆隐虚空,此总缘一切法智,覆隐如虚空般广大无边的惑、智二障。“覆隐”包含摄受与断除二义。又如大云降下清凉水充满虚空,此总缘一切法智,出生无量殊胜功能,充满所证、所依的法身。
(梁译《摄大乘论》文字虽有差异,含义并无不同。)
《成唯识论》说:大法智慧云含藏众功德水,遮蔽如虚空般的粗重,充满法身,故名“法云”。《地论》解释说:此有三层含义:一、大法智慧云含藏众功德水,譬如大云。由获得总缘一切法智犹如大云,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智慧能含藏彼等如云含水。二、遮蔽如云般的粗重,譬如大云。由如大云覆隐虚空,此总缘一切法智,覆隐如虚空广大无边的惑、智二障。“覆隐”有隔离、断除之义。三、充满法身故,譬如大云。由如大云降下清凉水充满虚空,此总缘一切法智,出生无量殊胜功德,充满所证、所依的法身。
永断最极微细烦恼及所知障无差无碍,于一切种所知境界现等正觉,故第十一说名佛地。
永远断除最极微细的烦恼与所知障碍,毫无滞碍,在一切种类的认知境界中完全证得正觉,所以第十一地称为佛地。
釋曰:第十一別解佛地,謂一剎那金剛三摩地為無間道,雙斷微細二障種子,斷煩惱障故名為無差,斷所知障故說名無礙。第二剎那為解說道,於一切種所知境界現等正覺,即是四智相應心品,名為等覺。言佛地者,佛具五義、地有三義,故佛地論第一卷云:言佛地者,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於一切眾相能自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悟、如蓮華開,故名為佛地。謂所依所行所攝,即當所說清淨法界大圓境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受用和合一味事等,是佛所依所行所攝,故名佛地。解云:言五義者,一具真俗智、二離二種障、三達真俗境、四具自他覺、五離無明故慧得解脫如睡夢悟,斷貪欲故心得解脫如蓮華開。具此五義,故名為佛。今此經中具有四義:一、離二障,如經永斷最極微細煩惱及所智障;二、具二智,謂生空、法空智,如經無差無礙;三、達真俗境,如經於一切種所知境界;四、具自他覺,如經現等正覺地。三義者:一、所依;二、所行;三、所攝。如上已說。又佛地經云:有五種法攝大覺地,謂清淨法界及彼四智。廣說如彼。故今經云:故第十一名為佛地。(相續經云:微細煩惱爾炎障斷,得無閡無障爾炎一切種覺,故第十一名為佛地。深密經云:離一切無明微細習氣,離一切境界智障習氣,無障無礙,於一切法中而得自在,故十一名為佛也。)若廣分別,如十地論第一卷及梁攝論第十及瑜伽七十九等。
释文:第十一专门解释佛地的含义。指在金刚三昧的一刹那中,作为无间道,同时断除最微细的烦恼障与所知障的种子。断除烦恼障所以称为“无差”,断除所知障所以称为“无碍”。第二刹那则为解脱道,对于一切种类的所知境界,现证圆满的正觉,这就是与四种智慧相应的心识功能,称为“等觉”。
所谓“佛地”,“佛”具有五种含义,“地”具有三种含义。所以《佛地论》第一卷说:称为“佛地”,是因为具足一切智、一切种智,远离烦恼障及所知障,对于一切法、一切现象能自己觉悟,也能觉悟一切众生,如同从睡梦中醒来,如同莲花开放,所以名为“佛地。指的是所依止、所实践、所统摄的境界,也就是接下来要说的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以及受用、和合、一味等事相,这些都是佛所依止、所实践、所统摄的,所以称为佛地。
解释一下:所说的五种含义是:第一,具备真谛与俗谛的智慧;第二,远离烦恼障与所知障两种障碍;第三,通达真谛与俗谛的境界;第四,具备自觉与觉他的觉悟;第五,远离无明,因此智慧得到解脱,如同从睡梦中醒来;断除贪欲,因此心得到解脱,如同莲花开放。具备这五种含义,所以称为“佛”。现在这部经中包含了其中四种含义:一、远离两种障碍,如经文所说“永断最极微细烦恼及所知障”;二、具备两种智慧,即我空智与法空智,如经文所说“无差无碍”;三、通达真俗境界,如经文所说“于一切种所知境界”;四、具备自觉觉他,如经文所说“现等正觉”。
“地”的三种含义是:一、所依止;二、所实践;三、所统摄。如上文已经说明。另外《佛地经》说:有五种法统摄大觉之地,即清净法界及那四种智慧。详细内容如该经所说。所以本经说:因此第十一位名为佛地。(《相续经》说:断除微细烦恼的所知障,获得无碍无障的、遍知一切的觉悟,所以第十一位名为佛地。《深密经》说:远离一切无明的微细习气,远离一切境界的智障习气,无障无碍,在一切法中获得自在,所以第十一位名为佛地。)如果要广泛分别解说,可参考《十地论》第一卷、《梁摄论》第十卷以及《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九卷等处。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于此诸地有几愚痴、有几麤重为所对治?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陀请教:“在这些修行阶位中,有多少种愚痴、多少种粗重烦恼需要被对治?”
释曰:自下第三二十二愚分别诸地,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总问于十一地有几愚痴及诸麤重为所对治。然此诸愚十一麤重,诸教不同,谓相续深密、瑜伽、决择第七十八,皆与此经同本异译。金光明经最净地品列诸愚名而不解释。梁摄大乘天亲论第十卷中,二十二愚感十一麤重报:初八愚痴能感四中方便生死,次六能感因缘生死,次六能感有有生死,后二能感无有生死,即彼所感变易果报为麤重报。今详梁论有三种失:一梵本摄大乘释无分别,二所列解深密经不辨四种生死,三以所知障不感分段、变易二种生死。如成唯识第九卷中广释经意,故今依彼释此经文,其间同异依文正释。
现在从三个“二十二的迷惑”开始,每一地都有各自的迷惑和烦恼需要去对治。
这里面先问了十一个地各自有多少迷惑、多少粗重的烦恼需要去克服。
不过,在佛经里关于这些迷惑和粗重的说法并不统一。比如《相续深密经》《瑜伽师地论》和《瑜伽抉择》第七十八卷,其实和现在这部经是同一个版本的不同翻译。
《金光明经》里的《最净地品》列出了各个迷惑的名字,但没有详细解释。
在梁朝翻译的《摄大乘论天亲释》第十卷里说:这二十二种迷惑,会感得十一种粗重的果报。其中前面八种迷惑,会让人感受到四种“方便生死”;接下来六种,让人感受“因缘生死”;再下来六种,感受“有有生死”;最后两种,感受“无有生死”。这些感受的果报就是粗重的报应。
不过仔细看看梁朝的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
第一,梵文原本的《摄大乘论释》里并没有把迷惑分这么细;
第二,它引用的《解深密经》原文,并没有讲四种生死的分类;
第三,它把“所知障”误解成不会感得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
具体正确的解释,在《成唯识论》第九卷里讲得很清楚。所以我们现在就依照《成唯识论》的说法来解释这里的经文,遇到相同或不同的地方,就依照经文本身的意思来做解释。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此诸地中有二十二种愚痴、十一麤重为所对治。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在这些修行阶位中,有二十二种愚痴和十一种粗重烦恼需要被对治。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别释,后善男子下显说愚意。此即总标十一地有二十二愚及十一麤重为所治障。
释论说:第二是如来正式宣说。这部分包含三层:首先是总体概括,其次是分别解释,最后从“善男子”开始阐明说法的用意。这里就是总体概括,指出在十一个菩萨地中,存在着二十二种愚痴和十一种粗重烦恼,这些都是需要被对治的障碍。
谓于初地有二愚痴,一者执着补特迦罗及法愚痴,二恶趣杂染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初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需要破除:第一种是对“人”和“法”的执着而产生的愚痴,第二种是导致堕入恶道的杂染愚痴,以及与之相应的粗重烦恼,这些都是修行所要对治的对象。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于十一地各有二愚及一麤重为十一段,此即初地二愚麤重。能此二愚,依成唯识自有两释。一云:愚及愚品总说为愚,谓初地二愚:一、执着我法,即是此中异生性障;二、恶趣杂染愚,即是恶趣诸业果等。应知愚品总说为愚,后准此释。一云:此中唯说愚痴,故彼复云:或彼唯说利钝障品俱起二愚。解云:五利俱愚,名为执着我法愚;五钝俱者,名为恶趣杂染愚。问:若尔,利钝二惑俱愚,何愚所摄?解云:随强而说,或可同时义说二愚。问:护法宗异生性障用何为体?解云:护法自有两释:一、据实通论,于二障中分别起者,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断一种,名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在前时,具断二种,名得圣性;二、真见道现在前时,彼二障种必不成就,犹明与暗定不俱生,如称两头低昂时等。诸相违法,理必应然,是故二性无俱成失。无间道时已无惑种,何用复起解脱道为?断惑、证灭期心别故,为舍彼品麤重性故。无间道时虽无惑种,而未舍彼堪任性,为舍此故,起解脱道及证此品择灭无为。一云:据实通摄二障。经论意趣,唯所知障障十地故,唯诸菩萨之所断故。言麤重者,诸教不同。相续经云:十一所治过。深密经云:十一对。金光明云:依二麤重心。如是诸教,言虽有异,义不相违。依种子说,惑无堪任,俱不违故。梁摄大乘麤重报者,真谛自安,非正梵本。成唯识论自有两释,故彼复云:及麤重言,显彼二种或二所起无堪任性。如入二定说断苦根,所断苦根虽非现种而名麤重,此亦应然。后麤重言,例此应释。
释曰:接下来第二段是按顺序分别解释,在十一地中各有两种愚痴及一种粗重,共分为十一段,这是初地的两种愚痴与粗重。关于这两种愚痴,依据《成唯识论》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说:愚痴及愚痴的同类都总称为愚,即初地的两种愚:一是执着我法愚,也就是此处的异生性障;二是恶趣杂染愚,即恶趣的种种业果等。应当知道,愚痴的同类也总称为愚,后面的解释依此类推。第二种说:这里只指愚痴本身,所以后文又说:或者只指利、钝二障所伴随的两种愚。解释为:与五利使俱起的愚,称为执着我法愚;与五钝使俱起的愚,称为恶趣杂染愚。问:如果是这样,利、钝二惑俱起的愚,应归入哪一种愚?解释为:随强盛的一方来说,或者从同时存在的意义上说为两种愚。问:护法一宗的异生性障以什么为体?解释为:护法自己有两种解释:一、据实通论,在烦恼障与所知障中,属于分别起的部分,二乘见道现前时,只断一种,称为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前时,具断两种,称为得圣性;二、真见道现前时,那二障的种子必定不再成就,犹如光明与黑暗定不共生,如同秤的两头低昂同时。诸相违的法,道理必然如此,所以凡圣二性没有同时成立的过失。无间道时已没有惑种,为何还需要再起解脱道?因为断惑与证灭目标不同,为了舍弃那类粗重性。无间道时虽然没有惑种,但还未舍弃那类堪任性,为舍弃此故,起解脱道并证得此品类择灭无为。另一种说:据实通摄二障。但经论的意趣,唯指所知障障碍十地故,唯是诸菩萨所断故。所谓粗重,诸教说法不同。《相续经》说:十一所治的过失。《解深密经》说:十一对治。《金光明经》说:依二粗重心。这些经教,言辞虽有差异,义理并不相违。依种子说,惑使不堪任,两者都不违背。梁译《摄大乘论》说粗重为报者,是真谛法师自己的安立,并非梵文原意。《成唯识论》自有两种解释,所以后文又说:及粗重这句话,显示那两种愚或二愚所引生的不堪任性。如入二定时说断苦根,所断苦根虽不是现行或种子,而称为粗重,这里也应如此。后文粗重的说法,可依此例解释。
于第二地有二愚痴:一者、微细误犯愚痴,二者、种种业趣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二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需要断除:一种是细微过失的愚痴,另一种是种种业力趋向的愚痴,以及伴随它们的粗重烦恼作为对治的对象。
释曰:第二、辨离垢地障。依成唯识,自有两说:一云、微细误犯愚,即是俱生一分;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业。一云、或唯起业,不了业愚。解云:前义,愚及愚品俱说为愚。后复次意,如其次第:一、能发业愚;二、不了业愚。此上二愚,即十障中耶行障也。释麤重言,如上已说。
解释如下:第二,说明离垢地的障碍。依据《成唯识论》,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认为,微细误犯愚,就是与生俱来的一分烦恼;第二种认为,种种业趣愚,就是由这种烦恼所引发的错误身、口、意三业行为。另一种说法认为,或者只是发起业行的愚痴,以及不能透彻理解业力的愚痴。 解读如下:按照前一种含义,愚痴本身以及由愚痴产生的种种表现,都统称为愚痴。后一种进一步说明,按照顺序分别是:第一,能够引发业行的愚痴;第二,不能透彻理解业力的愚痴。以上这两种愚痴,就是十种障碍中的邪行障碍。关于“粗重”一词的解释,前面已经说过了。
于第三地有二愚痴:一者、欲贪愚痴,二者、圆满闻持陀罗尼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三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障碍需要破除:第一种是对欲望和贪爱的愚痴,第二种是对圆满掌握听闻受持佛法总持的愚痴,以及伴随这些愚痴的粗重烦恼习气,这些都是修行所要对治的对象。
釋曰:第三發光地障。成唯識云: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解云:據實是所知障,而言貪欲者,與貪欲同體故)。今得勝定及修所成,復既永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圓滿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合說二愚為闇鈍障。
释论说:第三发光的境界所对治的障碍。《成唯识论》说:一是贪欲愚痴,就是这里所说的能障碍殊胜禅定及修行智慧的因素。因为这种愚痴过去多与贪欲共同生起,所以称为贪欲愚痴(解释说:根据实相这是所知障,但称之为贪欲愚痴,是因为它与贪欲同体而起)。如今证得殊胜禅定及修行所成就的智慧,既已永远断除贪欲,也降伏了这无始以来依贪欲而转起的愚痴。二是圆满总持愚痴,就是这里所说的能障碍总持佛法、闻慧与思慧的因素。综合来说,这两种愚痴合称为暗钝障。
于第四地有二愚痴:一者、等至爱愚痴,二者、法爱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四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障碍需要破除:第一种是贪爱禅定境界的愚痴,第二种是贪爱教理法相的愚痴,以及这两种愚痴带来的粗重烦恼习气。
釋曰:第四焰慧地障。成唯識云: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不現行。唯識復云:此即十障中第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見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解云:三義釋微細義慮知)。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說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見等。寧知此與第六識俱?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已去方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為依持故,此麤彼細伏有前後,故此但與第六相應。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定愛、法愛。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解释:第四焰慧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第一是等至爱愚,就是这里所说的与禅定贪爱相应的障碍;第二是法爱愚,就是这里所说的与法贪爱相应的障碍。这两种愚痴属于所知障的范围,当它们被断除时,烦恼中的这两种贪爱也就不会现起了。《成唯识论》又说明:这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四种——微细烦恼现行障,指的是所知障中与生俱来的一部分,它与第六意识相应,属于身见等烦恼所摄,由于它是最下品、不刻意攀缘、长远随逐现行,所以称为微细(解释:这里从三个角度说明了“微细”的含义)。这种障碍阻碍第四地的菩提分法修行,进入第四地时就能永远断除。这种烦恼过去大多与第六意识任运而生,因为它是与执取自我等见地同时生起的,所以称为烦恼。如今在第四地中既然证得了无漏的菩提分法,这种烦恼就永远消灭了,这种自我执着等见地也就永远不再现起。初地、二地、三地修行布施、持戒、禅定,与世间修行有相似之处,第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才真正称为出世间修行,所以能够永远损害身见等二种执着。怎么知道这种烦恼与第六意识相应呢?第七意识相应的执着自我等见地,与无漏道的性质相违背,要到第八地以后才不现行,第七地以前仍然能够现起,因为它作为其余烦恼的依托,这种烦恼粗显、那种烦恼微细,制伏有先后,所以这里说的障碍只与第六意识相应。“身见等”这个词也包括无始以来的所知障所摄的禅定贪爱、法贪爱。那种对禅定和法的贪爱在第三地尚且增长,进入第四地时才能永远断除,因为菩提分法特别对治它们。
于第五地有二愚痴:一者、一向作意弃背生死愚痴,二者、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五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需要破除:一种是过分刻意地厌离生死轮回的愚痴,另一种是过分刻意地追求涅槃境界的愚痴,以及伴随这两种心态的粗重习气,都是应当对治的对象。
釋曰:第五難勝地障。成唯識云:如其次第,能厭生死樂涅槃者也。即十障中第五於下乘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解云:五地依四諦觀以為方便,入彼四諦染淨因果無差別道,是故能斷,皆趣二愚)。
解释:第五难胜地障碍。《成唯识论》说:按照次序,这是能够厌离生死、喜好涅槃的障碍。也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五种——对下乘涅槃的执着,指的是所知障中与生俱来的一部分,它让人厌离生死、趋向涅槃,与声闻、缘觉二乘厌弃苦痛、欣求寂灭的心态相同。这种障碍会阻碍第五地中平等无分别的智慧,进入第五地时就能永远断除(解释:第五地依靠苦、集、灭、道四谛观作为修行方法,进入这四谛中染污与清净、因果平等无分别的智慧,因此能够断除这种障碍,这都是针对两种愚痴而修行)。
于第六地有二愚痴:一者、现前观察诸行流转愚痴,二者、相多现行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六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障碍:第一种是未能清晰观照世间一切现象迁流变化的愚痴,第二种是执着于事物表象而频繁生起分别的愚痴,以及这两种愚痴所引发的粗重烦恼,都是这一阶段需要克服的。
釋曰:第六現前地障。成唯識云: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解云:初愚執苦集流轉門,後愚執滅道淨相門)。即十障中第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滅。
解释:第六现前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第一是“现观察行流转愚”,就是这里所说的执着有染污的主体,因为一切行为流转都属于染污方面。第二是“相多现行愚”,就是这里所说的执着有清净的境界,因为执取清净的表象。执着表象的观察多现行,未能长时间安住于不执着表象的观照(注解:第一种愚痴是执着苦、集二谛的流转方面,后一种愚痴是执着灭、道二谛的清净表象方面)。这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六“粗相现行障”,指的是所知障中与生俱来的一部分,执着有染污与清净的粗显表象现行。这种障碍会阻碍第六地无染无净的修行之道,进入第六地时便能永远断除。
于第七地有二愚痴:一者、微细相现行愚痴,二者、一向无相作意方便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七地修行时,有两种愚痴障碍需要破除: 第一种是“微细相现行愚痴”,指的是对极其细微的事物表象仍然存有执着; 第二种是“一向无相作意方便愚痴”,指的是偏执于“无相”的观想方法,反而成为一种僵化的执取。 这两种愚痴及其相应的习气,就是在此地需要克服的对境。
釋曰:第七遠行地障。成唯識云: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有流轉細生相故(解云:執有緣生生滅流轉,據實通滅,且舉初言)。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解云:執有緣生還滅相也)。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即十障中第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解释:第七远行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一是细微相状现行愚痴,就是这里所说的执着有生起者,因为还有流转的细微生起相状(解释:执着有因缘生起的生灭流转,实际上也包含灭相,这里暂且举出生相来说)。二是纯粹刻意追求无相的愚痴,就是这里所说的执着有寂灭者,因为仍然执着还灭的细微寂灭相状(解释:执着有因缘生起的还灭相状)。纯粹在无相上刻意用心勤求,还不能在空性中发起殊胜的妙有修行,这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七种细微相状现行障,指的是所知障中俱生的一部分,执着有生灭的细微相状现行。这种障碍阻碍第七地微妙的无相修行,进入第七地时就能永远断除。
于第八地有二愚痴:一者、于无相作功用愚痴,二者、于相自在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八地有两种愚痴:一是对于不执着于表象仍刻意用功的愚痴,二是对于表象未能自在运用的愚痴,以及与之相应的粗重烦恼是所要对治的。
釋曰:第八不動地障,成唯識云: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八地已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解云:生空智果者,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及滅定)。即十障中第八於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解释:第八不动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一是对无相境界仍要刻意用功的愚昧,二是对一切相未能完全自在的愚昧,使得在种种相中不能自在。这也包含了对佛土庄严相的一分执着。八地以上,纯粹无漏的智慧自然生起,三界烦恼永远不再现行。但第七识中细微的所知障仍可能现起,因为生空智慧所证的果德与此并不冲突(解释:生空智果,指的是由生空智慧所引生的后得智以及灭尽定)。这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八种——在无相观中仍需加行用功的障碍,指的是所知障中与生俱来的一分,它使得无相观不能自然无间地生起。前面五地,修行者着相观想多,离相观想少;到了第六地,着相观想少,离相观想多。第七地虽然纯粹是离相观想且持续不断,但仍需刻意用功。由于在无相观中还需加行,所以不能自然地显现种种妙相与净土。这种加行用功的障碍,阻碍了八地无功用的自然之道,因此,当真正进入第八地时,便能永远断除它。永远断除之后,就能获得两种自在。
于第九地有二愚痴:一者、无量说法,无量法句文字,后后慧辨陀罗尼自在愚痴;二者、辨才自在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九地有两种愚痴:一是对于无量说法、无量法句文字,以及层层深入的智慧辩才总持自在的愚痴;二是对于辩才自在的愚痴,以及与之相应的粗重习气作为需要对治的对象。
释曰:第九、善慧地障。成唯识云:一、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辨陀罗尼自在愚。于无量所说法陀罗尼自在者,谓义无碍解,即于所诠总持自在,于一义中现一切义故。于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者,谓法无碍解,即于能诠总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现一切名、句、字故。于后后慧辨陀罗尼自在者,谓词无碍解,即于言音展转训释总持自在,于一音声中现一切音声故。二、辨才自在愚。辨才自在者,谓辨无碍解,善达机宜,巧为说故。愚能障此四种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摄,即十障中第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利乐有情事中不欲勤行,乐修己利。彼障九地四无碍解,入九地时便能永断。
圆测法师解释说:第九是善慧地的障碍。《成唯识论》指出:第一,对于无量教法、无量名句文字,以及层层深入的智慧辩才总持自在的愚痴。所谓“于无量所说法的总持自在”,指的是义无碍解,就是在所诠释的义理上能够总持自在,从一个义理中显现一切义理。所谓“于无量名句文字的总持自在”,指的是法无碍解,就是在能诠表的语言名相上总持自在,从一个名、句、字中显现一切名、句、字。所谓“于后后慧辩总持自在”,指的是词无碍解,就是在语音辗转训释解说上总持自在,从一个音声中显现一切音声。第二,是辩才自在的愚痴。辩才自在,指的是辩无碍解,善于洞察众生根机,巧妙应机说法。这些愚痴能障碍上述四种自在,都属于此地第九种障碍所摄,也就是十障中的第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这是指与生俱来的那一部分所知障,使得修行者对利益众生、令众生安乐的事业不愿精勤推行,乐于修习自己的利益。这种障碍会妨碍第九地菩萨证得四种无碍解,在进入第九地时便能永远断除。
于第十地有二愚痴:一者、大神通愚痴,二者、悟入微细秘密愚痴,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第十地有两种愚痴:一是对大神通境界的愚痴,二是对领悟精微深密义理的愚痴,以及与此相应的粗重烦恼需要加以对治。
释曰:第十法云地障。成唯识云: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业者;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即十障中第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云及所含藏所起事业,入十地时便能永断。
解释:第十法云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第一是大神通愚,就是这里所说的障碍所引发的事业方面;第二是悟入微细秘密愚,就是这里所说的障碍大法智云及其所含藏的方面。也就是十种障碍中的第十种——在一切法中没有获得自在的障碍,指的是与生俱来的所知障中的一部分,使人无法在一切法中得到自在。这个障碍会阻碍第十地的大法智云及其所含藏以及所引发的事业,在进入第十地时就能永远断除。
于如来地有二愚痴:一者、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着愚痴,二者、极微细碍及彼麤重为所对治。
在如来证悟的境界中,存在两种愚痴: 第一种,是对一切所知境界中极其微细的执着所产生的愚痴; 第二种,是以极其微细的障碍及其粗重习气作为对治对象的愚痴。
释曰:第十一如来地障。成唯识云:一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着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极细碍愚,即是此中一切任运烦恼障种。故集论说: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成如来,证大涅槃大菩提故。即十障中于第十障别开一障。故成唯识复作此言:此地于法虽得自在,而有余障未名最极,谓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运烦恼障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彼皆顿断入如来地。广引诸教,具如别章。
解释:第十一是如来地的障碍。《成唯识论》说:第一,对一切所知境界极其微细的执着愚昧,就是这里所说的微细所知障。第二,极其微细的滞碍愚昧,就是这里所说的一切任运烦恼障种子。所以《集论》说:证得觉悟时,烦恼障和所知障同时断除,成就阿罗汉及如来,证得大涅槃与大觉悟。这是在十种障碍中,将第十种障碍另外开立为一种障碍。因此《成唯识论》又这样说:在这一地虽然对一切法已得自在,但仍有残余障碍未达最极圆满,指的是还有俱生的微细所知障以及任运而起的烦恼障种子。当金刚喻定现前时,这些障碍全部顿时断尽,进入如来地。广泛引证各种教理,详细内容见其他章节。
善男子,由此二十二种愚痴及十一种麤重故,安立诸地。
善男子,正是因为这二十二种愚痴和十一种粗重烦恼,才安立了菩萨修行的各个阶位。
释曰:自下第三说愚等意。于中有二:初明说愚等意,后赞菩提离诸系缚。此即初也。谓欲安立十一地故,说诸愚痴十一麤重。
以下说明第三部分阐述愚痴等内容的用意。其中分为两层:首先说明阐述愚痴等内容的用意,其次赞叹觉悟远离一切束缚。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说,为了确立十一种修行境界,所以说明十一种愚痴障碍。
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离彼系缚。
无上正等正觉超脱了那些束缚。
释曰:第二赞无上觉离诸系缚。于中有二:初佛自说、后菩萨赞。此即佛说,谓妙觉位远离诸愚及彼麤重。
**解释:** 第二是赞叹无上觉悟远离一切束缚。这部分包含两层:先是佛陀自己宣说,后是菩萨赞叹。这里是佛陀宣说的内容,说的是在妙觉的阶位,已经远离了一切愚痴以及伴随的粗重烦恼。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甚奇希有,乃至成就大利大果。
观自在菩萨又向佛禀告说:“世尊!无上正等正觉真是极其稀有、殊胜难得,甚至能够成就极大的利益与殊胜的果报。”
释曰:自下第二菩萨赞叹,于中有二:初总、后别。此即初总赞,有其二义:一成就大利,即是利他功德;二成就大果,即是自利功德。或可得菩提故名大利,证涅槃故名为大果。或可断所知障名为大利,断烦恼障名为大果。
解释:接下来是第二段关于菩萨的赞叹,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赞叹,其次是具体赞叹。这里是总体赞叹,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成就广大利益,这指的是利益他人的功德;二是成就广大果报,这指的是利益自身的功德。也可以理解为获得觉悟所以称为广大利益,证得涅槃所以称为广大果报。或者可以说断除所知障碍称为广大利益,断除烦恼障碍称为广大果报。
令诸菩萨能破如是大愚痴罗网,能越如是大麤重稠林,现前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让各位菩萨能够破除如此深重的愚痴迷网,能够穿越如此厚重的烦恼密林,当下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释曰:第二别赞,有其三义:一破诸愚痴,二越诸麤重,三现证菩提。能令菩萨具此三利,愚能罗覆网𢛡有情,故喻罗网。麤重众多,譬似稠林。又解:就释二十二愚中,文别有四:一问,二答,三善男子下结,四观自在下菩萨赞叹菩提功德。
世尊解释道:第二部分特别赞叹菩提,包含三层意义:第一能破除种种愚痴,第二能超越种种粗重烦恼,第三能现前证得觉悟。这能使菩萨具备这三种利益。愚痴能够像罗网一样覆盖、缠缚众生,所以用罗网来比喻。粗重烦恼众多,好比茂密的森林。
另一种解释是:在阐释二十二种愚痴的部分,文字分为四段:第一是提问,第二是回答,第三从“善男子”以下是总结,第四是观自在菩萨赞叹觉悟的功德。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是诸地,几种殊胜之所安立?
观自在菩萨又向佛陀问道:“世尊!这些修行阶位,是由几种殊胜功德所建立的?”
释曰:自下第四八种殊胜安立诸地,于中有二:先请、后说。此即第一菩萨请问如是十一地各有几种之所安立。
接下来是第四部分,关于用八种殊胜来安立各个修行阶位。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是菩萨提问,然后世尊解答。这里是第一层,菩萨请问:这十一种修行阶位,各自有哪几种安立方式?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略有八种。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简要来说有八种。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标数略答,次依数列名,后善男子下约地分别胜劣多少。此即第一标数总答,于十一地有八种胜。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如来的正式解说。这部分分为三段:首先是指明数目,简要回答;其次是依照数目列出名称;最后从“善男子”开始,依据各地境界来分别说明其优胜与不足、多与少。这里就是第一段,指明总数,概括回答,在十一种境界中,共有八种殊胜之处。
一者、增上意乐清净,二者、心清净,三者、悲清净,四者、到彼岸清净,五者、见佛供养承事清净,六者、成就有情清净,七者、生清净,八者、威德清净。
一是增强愿力纯净,二是内心纯净,三是慈悲纯净,四是圆满修行纯净,五是见佛供养侍奉纯净,六是成就众生纯净,七是受生境界纯净,八是威德力纯净。
釋曰:第二依數列名。相續深密攝大乘第十、瑜伽七十五,名字大同。言增上意樂者,如前清淨意樂中說(相續悕望、深密直心、梁論信樂、瑜伽意樂者,譯家異故)。心清淨者,通說八定為心清淨,故諸聖教通說諸定名為心學。顯揚第三說四靜慮為心淨者,如瑜伽論二十八說:最初能入聖諦現觀正性離生,故偏說為增上心學。悲清淨者,四無量中悲無量也。問:悲與大悲有何差別?答:薩婆多宗依俱舍論八因差別,故第二十七云:此與悲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無礙無瞋自性異故。二由行相,三苦一苦行相異故。三由所緣,三界一界所緣異故。四由依地,第四靜慮通餘異故。五由依身,唯佛通餘身有異故。六由證得,離有頂欲證得異故。七由救濟,事成希望救濟異故。八由哀愍,平等不平等哀愍異故。正理七十五亦同俱舍。雜心第七五義辨異。婆沙第八、十三、十五:復次以釋差別,廣說如彼。經部師宗,如成實論七義以辨。故彼第二十云:問曰:悲與大悲有何差別?答曰:悲名但心憐愍,能成辦事故大悲。所以者何?菩薩見眾生苦,為盡此苦懃修精進。又於無量劫修習所成,故名大悲。又以智眼見眾生苦,決定發心要當除滅,故名大悲。又多所利益故名大悲,亦無障礙故名大悲。所以者何?悲心或念他惡故生障礙,大悲於種種深惡通無礙。又悲心或有厚薄不等,一切平等,故名大悲。又自捨己利但求他利,故名大悲。悲不如是,是名差別。今依大乘,如莊嚴論六義辨悲大悲差別。故第九卷云:復有六種差別。偈曰:
非等亦非常, 非深亦非顺, 非道非不得。
翻六非如是。
它既不是平等的,也不是恒常的, 既不是深奥的,也不是随顺的, 既不是修行的道路,也不是无法证得的境界。 这六种“非”的含义便是如此。
釋曰:翻非大悲六種差別,即是大悲六種差別:一者平等;二者常恒;三者深極;四者隨順;五者淨道;六者不得。平等者,於樂受等眾生所有諸受皆知是苦故。常恒者,乃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深極者,入地諸菩薩得自他平等故。隨順者,於一切眾生苦如理拔濟故。淨道者,所對治煩惱得斷除故。不得者,得無生忍時諸法不可得故。大智度論第二十七亦以六義辨二差別不同莊嚴,廣如彼說。瑜伽四十四、顯揚第四俱以四緣辨如來悲得成大悲,而不說彼二種差別。莊嚴亦以四因緣得成大悲,與瑜伽等文意不同,廣如彼說。然此大悲依薩婆多、俱舍論等,唯如來有。若依大乘,智度論第二十七亦同俱舍。依菩提資粮論第二、大智度論第二十、莊嚴第九,菩薩亦有大悲。依智度二十七云:復次諸佛心中慈悲名為大,餘人心中名為小。問曰:若爾者,何以言菩薩行大慈大悲?答曰:菩薩大慈者,於佛為小、於二乘為大,此是假名為大。佛大慈大悲,真實最大。到彼岸清淨者,六度、十度等,如下當說。見佛供養承事清淨者,即當十地論中所說三種無餘:一見佛無餘、二供養無餘、三恭敬無餘。故十地論第三卷云:菩薩大願無餘有三:一見一切佛無餘、二一切供養無餘、三一切恭敬無餘。見佛無餘者,見應身、報身、法身佛。供養有三:一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恭敬供養,謂香華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行等。恭敬亦有三種:一者給侍恭敬,二者迎送恭敬,三者修行恭敬。或可見佛供養承事清淨者,即十種供養也。故瑜伽論四十四云:菩薩供養如來略有十種:一設利羅供養(善戒經云供養己身,地持云身),二制多供養(善戒經云塔,地持云支提),三現前供養(善戒至云現見,地持同瑜伽),四不現前供養(善戒云不見,地持同瑜伽),五自作供養(善戒地持皆同瑜伽),六教他供養(善戒地持亦同瑜伽),七財敬供養(善戒云利益,地持云財物),八廣大供養(善戒云最勝,地持云勝),九無染供養(善戒云清淨,地持云不汙),十正行供養(善戒云受持,地持云至處道)。若諸菩薩親現供養如來色身,是名設利羅供養。若諸菩薩於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若龕若一,若故制多新制多所設諸供養,是名制多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身或制多所,親面對前現囑現見而設供養,是名現前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現前施設供養具時,發起增上意樂俱心、淨信俱心,作是思惟:若一如來法性,即是三世一切如來法性;若一如來制多法性,即是十方一切如來制多法性。是故我今供現如來,即是供養其餘三世一切如來;供現制多,即是供養其餘十方一切制多,當知是名菩薩俱供現不現前一切如來及以制多。若諸菩薩於不現前一切如來及以制多作如來想,普為三世一切如來、一切十方如來制多施設供養,當知是名菩薩唯供不現前佛及制多。此中菩薩唯供現前佛及制多,應知獲得廣大福果;若唯供養不現前佛及以制多,應知獲得大大福果;若俱供養現不現前佛及制多,應知獲得最大福果為無有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欲設供養,唯自手作,不使奴婢等作,不依懈墮諸放逸處而設供養,是名菩薩自作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欲設供養,非唯自作,亦勸父母、妻子、奴婢乃至外道等眾,令於如來若制多所,隨力隨能作諸供養,當知是名菩薩自他咸共供養。若諸菩薩現有少分可供養物,興悲愍心故,思施與貧苦少福無力有情,令於如來若制多所持用供養,願彼當來恒受安樂,彼得此物供養如來及以制多,菩薩於斯自無所供,當知是名菩薩唯教他設供養。此中菩薩若唯自供佛及制多,應知獲得廣大福果;若唯教他,應知獲得大大福果;若能自他俱共供養,應知獲得最大福果為無有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敬問禮拜奉迎合掌歌頌稱讚,五輪皈命趨遶右旋而為供養,或復奉施無盡財而為供養,是名菩薩財敬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長時施設即上所陳財敬供養,若現在前不現在前,若自造作教他造作,即以如是所種善根,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廣大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自手供養無染污心而為供養,不於信佛國王大臣諸貴勝前,為財敬故詐設種種虗事供養,是名菩薩無染供養。又諸菩薩若無財物可設供養,然於所有或瞻部洲四大洲,乃至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上中上品,供養如來一切供具,菩薩於彼以淨信俱勝解俱心,周遍思惟一切隨喜,如是菩薩少用功力,而興無邊廣大供養,攝受菩薩廣大資糧(以上是財供養,以下明法供養)。若諸菩薩少時少時須臾須臾,乃至下如搆牛乳頃,普於一切蠢動有情,修習慈悲喜捨俱心,於一切行修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於其涅槃修勝利想,於佛法僧修習隨念,少時少時須臾須臾,於一切法發生少分下劣忍智,信解離言法性真如,起無分別無相心住,何況於此若過若增。如是守護菩薩所受尸羅律儀,於奢摩他、毗鉢舍那、菩提分法精勤修學,亦於一切波羅蜜多及諸攝事正勤修學,是名菩薩於如來所正行供養。如是供養為最第一,過前所說百倍千倍乃至鄔波尼殺曇倍。由此十相,應知是名供養如來。若法若僧隨其所應,當知亦爾。具說如彼。若廣分別,如善戒經第六、地持第七、莊嚴第九、智度第三十、婆沙二十九及第三十。成就有情清淨者,即四攝事。故顯揚第三云:成就行者,謂四攝事,總攝說為成就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就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隨轉方便令成就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就攝、五令善解脫攝。瑜伽三十七云:當知成就略有六種:一者成就自性(謂善法種子及數習現行以為自性);二者所成就補特伽羅,略有四種(謂三乘種性及無種姓人也);三者成就差別,略有六種(一者謂根、二善根、三智慧、四下品、五中品、六上品);四成就方便,有二十七種(一界增長乃至俱成就等);五能成就者,有六種(一解行地,謂地前;二淨意樂地,謂初地也;三正行地,從二地至七地;四決定地,謂八地;五決定行地,謂九地也;六究竟地,謂十地及佛地也);六已成就人相,謂三乘人各有三品九品差別相。廣說如彼。生清淨者,謂諸菩薩為利有情受種種生,名生清淨。故瑜伽論三十八云:諸菩薩生略有五種攝一切生,利益安樂一切有情。何等為五?一者除灾生(地持云息苦生,善戒經云離苦有),二者隨類生(地持亦同,善戒經云隨心行有),三者大勢生(地持云勝生,善戒云勝有),四者增上生(地持亦同,善戒云自在有),五者最後生(地持亦同,善戒云後有)。除灾生者,謂諸菩薩以大願力或自在力,於飢饉時作大魚等,以肉給施飢餓眾生;於疾疫時作大醫王,息一切有情疾疫;於鬪諍時作大地主,息除鬪諍,名除灾生。維摩經中意亦同此。隨類生者,謂諸菩薩以大願力或自在力,隨生六趣種種類中,隨彼惡行化令行善,名隨類生。大勢生者,謂諸菩薩稟性生時,所感壽量形色族姓自在富等諸異熟果,一切世間最為殊勝,名大勢生。增上生者,謂諸菩薩始從初地作轉輪王,王瞻部洲得大自在,乃至十地作大自在,過色究竟,一切生處最為殊勝,彼菩薩即由此業增上所感,名增上生。最後生者,謂諸菩薩於此生中菩提資糧已極圓滿,或生剎利婆羅門家現等正覺,廣作一切佛所作事,名最後生。三世菩薩曾當現生,一切皆此五生所攝,除此無有若過若增,唯除凡地菩薩受生。何以故?此中意取有智菩薩諸所受生為五生故。如是諸生大菩提果之所依處,令諸菩薩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名生清淨。具說如彼。善戒經第九、地持第十大同瑜伽。又解:菩薩受生具四因緣,名生清淨。四種因緣,如下文說。問:地上菩薩已離三惡,如何得有除灾生等?答:依變化故,作如說故。大般若第三百九十四云:云何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一切白淨聖無漏法,而生惡趣受傍生身?佛言:善現!於意云何?如來化作傍生身時,是實傍生受彼苦不?善現答言:不也。世尊!不也。善逝!如來化作傍生身時,非實傍生不受彼苦。佛告善現:諸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雖成就一切白淨無漏法,而為成就諸有情故,方便受傍生身。由受彼身,如應成就諸有情類。又云:菩薩現受種種傍生等身,雖受彼身而實非彼,亦不為彼過所染汙,乃至廣說。解云:既云菩薩亦復如是,又云而實非彼,故知變化而非實身。問:既是化身同彼如來,何故佛果除生清淨?答:雖於三惡與佛無異,於人天中菩薩亦有實受生故,於佛果位除生清淨。謂五生中初二同佛,後三即與如來有異。威德者,即威力也。此如瑜伽第三十七威力品說。彼云:云何諸佛菩薩威力?略有三種:一者聖威力,謂佛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事成,心調柔故、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者法威力,謂諸勝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種波羅蜜多,所謂布施乃至波若,如是諸法有大威力,名法威力。三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德資糧,證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又佛菩薩如是威力品類差別復有五種:一者神通威力;二者法威力;三者俱生威力;四者共諸聲聞獨覺威力;五者不共聲聞獨覺威力。神通威力者,具如彼說。法威力者,謂布施威力乃至波若威力。俱生威力者,謂性能憶念諸本生事,為欲利益諸有情故不由思擇,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悉能堪忍等。共不共威力者,略由三相應知不共:一者微細故;二者品類故;三者界故。諸佛菩薩於無量數諸有情類及無量數威力方便,如所應作諸利益事,皆如實知無不能作,是名微細。一切品類神通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悉皆成就,是名品類。以一切世界一切有情界為威力境,是名為界。聲聞但以二千世界及有情界為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世界為神通境。何以故?由彼唯為調伏一身而修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為神通境。除上所說,所餘諸佛菩薩威力,當知麤相與二乘等共。如是諸佛菩薩威力,聲聞獨覺尚不能及,何況所餘一切天人異生外道。善戒經神通品、地持論威力品大同瑜伽。具上威力,故名威德清淨也。
善男子!于初地中所有增上意乐清净乃至威德清净,后后诸地乃至佛地所有增上意乐清净乃至威德清净,彼诸清净展转增胜,唯于佛地除生清净。
善男子!在初地菩萨所具有的从增上意乐清净到威德清净的种种功德,在之后每一地中,乃至最终佛地所具有的从增上意乐清净到威德清净的种种功德,这些清净功德都是层层递进、越来越殊胜的,只有在佛地,才没有了“生”这种形态的清净。
释曰:自下第三约地分别胜劣多少。于中有二:初依八殊胜辨其胜劣,后又初地下通约余德辨其胜劣。此即初也。谓从初地乃至第十,于一一地皆具八种展转增胜。若至佛地,唯有七种除生清净。解云:佛地除生清净者,约除灾等五种生说。瑜伽等说五种受生,唯说十地,不通地前及佛地故。又解:谓十地中摄报果十王,报体通分段变易,皆用地前有漏诸波罗蜜为总别报因,用地上有漏波罗蜜为别报因,无漏波罗蜜为增上缘,并从净因生,体是胜妙果,故名生清净。故下文言极净善根所集起故,佛俱无故,名除生清净。
圆测解释道:接下来第三部分是根据菩萨修行的十个阶段来分别说明其殊胜与次第的差异。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依据八种殊胜功德来辨别各地的高低,之后又从初地开始,普遍依据其余功德来辨别其优劣。这里说的是第一层。意思是从初地直到第十地,在每一个阶段都具备八种功德,并且逐地增长、愈加殊胜。如果到了佛地,则只有七种功德,不包括“生清净”这一项。解释如下:佛地之所以排除“生清净”,是就免除五种受生而言的。《瑜伽师地论》等经典说到五种受生,只涉及菩萨十地,不包括地前凡夫位以及佛地。另一种解释是:十地中包含的果报体现为十种王位,其报身通于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两种形态。这都是以地前的有漏波罗蜜作为总报与别报的因,以地上的有漏波罗蜜作为别报的因,以无漏波罗蜜作为增上缘,都是从清净的因所生,其体性是殊胜微妙的果报,所以称为“生清净”。因此后文说,这是极其清净的善根所集聚生起的缘故。而佛地已经完全不具备这些,所以称为“除生清净”。
又初地中所有功德,于上诸地平等皆有,当知自地功德殊胜。
初地所具备的一切功德,在上面的各个地中同样也都具备,但应当知道每一地自身的功德最为殊胜。
释曰:自下第二通约余德辨其胜劣。于中有二:初明胜劣,后明有上无上差别。此即第一明胜劣,谓初地中所有功德地地皆有。且如十种波罗蜜多地地皆有,而初地中施度殊胜,余九非胜;第二地中戒度殊胜,余九非胜。余诸地中准此应知。
**圆测解释道:** 接下来第二段是普遍依据其他功德来辨别其殊胜与次第的差异。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殊胜与次第,再说明“有上”与“无上”的差别。这里是第一层,说明殊胜与次第——初地所具备的一切功德,在后续每一地中也同样具备。比如十种波罗蜜,每一地都具足,但**初地中以布施波罗蜜最为突出**,其余九种则不明显;**第二地中以持戒波罗蜜最为突出**,其余九种则不明显。其余各地也依照这个原则类推可知。
一切菩萨十地功德皆是有上,佛地功德当知无上。
所有菩萨修行的十个阶段所积累的功德,都还有进步的空间;而佛所成就的境界,其功德则是至高无上、无可超越的。
释曰:第二有上无上,分别诸地十地功德更有胜上,故名有上。佛地功德无有胜故,名无上也。依善戒经第三卷说:无上菩提具七无上,故名无上。一者身无上,三十二相庄严身故。二者受持无上,自利利他与他乐故。三者具足无上,谓寿命具足、见具足、戒具足、行具足故。四者智慧无上,谓四无碍。五者不可思议无上,所谓具足六波罗蜜故。六者解脱无上,如来能坏二种障故。七者行无上,所谓圣行、天行、梵行。如来以是无上身故名大丈夫,受持无上故名为大悲,具足无上故名到彼岸,智慧无上故名一切智,不可思议无上故名阿罗呵,解脱无上故名大涅槃,行无上故名三藐三佛陀。具此七故,佛陀功德名无上也。
解释如下:第二层是关于“有上”与“无上”的区分。十地的功德还有更超越的境界,所以称为“有上”。佛地的功德没有更超越的了,因此称为“无上”。依据《善戒经》第三卷所说:无上觉悟具备七种无上,所以称为无上。第一是身无上,因为具有三十二种庄严相貌的身相。第二是受持无上,因为能自利利他,给予众生安乐。第三是具足无上,指的是寿命具足、见地具足、戒律具足、修行具足。第四是智慧无上,指的是四种无碍的智慧。第五是不可思议无上,指的是圆满具足六种波罗蜜。第六是解脱无上,因为如来能破除两种障碍。第七是行无上,指的是圣行、天行、梵行。如来因这无上之身而称为大丈夫,因受持无上而称为大悲,因具足无上而称为到彼岸,因智慧无上而称为一切智,因不可思议无上而称为阿罗呵,因解脱无上而称为大涅槃,因行无上而称为三藐三佛陀。具备这七种无上,所以佛陀的功德称为无上。
观自在菩萨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说菩萨生于诸有情最为殊胜?
观自在菩萨向佛陀请教:“世尊!是什么缘故,说菩萨在一切众生中最为殊胜?”
释曰:第五约殊胜生分别诸地。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菩萨乘前发问。谓前所说生殊胜者,依何义故名为殊胜?
解释:第五部分是根据殊胜的出生来分别各个修行阶位。这部分分为两段:先提问,后回答。这里是菩萨乘着前面的讨论提出问题。意思是前面所说的殊胜出生,是依据什么意义才称为殊胜呢?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四因缘故。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有四种因缘。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标数略答,后别释四因缘。此即初也。
释论说:从这以下是第二段,如来正式开始说法。其中包含两部分:首先是概括性地列举要点来简要回答,然后分别解释四种因缘。这里就是第一部分。
一者、极净善根所集起故,二者、故意思择力所取故,三者、悲愍济度诸众生故,四者、自能无染除他染故。
第一,这是由极其纯净的善根所汇集生起的;第二,这是由审慎思惟抉择的力量所获取的;第三,这是为了悲悯救度一切众生;第四,自身能够远离染污,并帮助他人清除染污。
釋曰:第二別釋四緣。一者求大菩提極淨善根所集起故,此即瑜伽所說勢力受生也。二故意思擇者,即是願力受生。故莊嚴十三卷云:願力受生者,入大地菩薩。此上二種即是近緣。三悲愍故者,此入生死。四自能無染除他染故,謂地上菩薩能除煩惱所知障故能除他染,若自有染不能除他。故維摩云:自疾不能救,那能救諸疾人?又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彼縛,斯有是處(十地論同有此釋)。問:此說殊勝,依何生說?答:如上所說除灾生等五種生說,於理無失。依莊嚴論,菩薩受生總有四種,故十三卷云:次說菩薩四種受生。偈曰:
业力及愿力, 定力亦通力, 依此四种力,
菩萨而受生。
凭借业力与愿力, 禅定之力与神通力, 依靠这四种力量, 菩萨得以化现世间。
释曰:四种受生者,一业力生、二愿力生、三定力生、四通力生。业力生者,谓信行地菩萨业力自在,随所欲处而受生故。愿力生者,谓入大地菩萨愿力自在,为成熟他受畜生等生故。定力生者,谓得定菩萨定力自在,舍于上界下受生故。通力生者,谓菩萨得神通力自在,能于兜率天等示现诸相而受生故。今依此经,除初业力,依余生说。
解释如下:四种受生方式,一是业力受生,二是愿力受生,三是定力受生,四是通力受生。业力受生,指的是处于信行地的菩萨,凭借业力自在,能随其意愿在所希望的地方投生。愿力受生,指的是进入大地的菩萨,凭借愿力自在,为了度化其他众生而投生为畜生等形态。定力受生,指的是获得禅定的菩萨,凭借定力自在,能够舍去上界的生命而向下界投生。通力受生,指的是菩萨获得神通力自在,能在兜率天等处示现各种形象而投生。现在依据这部经,排除第一种业力受生,是依照其余三种受生方式来说的。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說菩薩行廣大願、妙勝願(相續經云:何故發妙願?勝願名力願。深密經云:一切妙願、勝願、殊勝力願也)?
观自在菩萨又向佛请教说:“世尊!是什么原因,您说菩萨的修行具有广大的愿力、微妙的胜愿(相续经中问:为何发起妙愿?胜愿也称作力愿。深密经说:一切妙愿、胜愿、殊胜力愿。)?”
释曰:自下第六约三大愿分别十地。于中有二:先问、后说。此即总问发三愿缘。然此三愿,诸说不同。一云:缘诸众生名为大愿,所缘广故。上求菩提名为妙愿,愿妙觉故。即说此一名为胜愿,过二乘愿及地前故。一云:三愿约四缘说,初之二缘显广、大愿,第三一缘显其妙愿,第四一缘显其胜愿。一云:三愿同体,随义说三。所缘广故,名为广愿;胜二乘故,名妙、名胜。
解释:接下来第六部分依据三大愿来分别说明十地。内容分为两部分:先提问,后解说。这里是总体询问发起三大愿的缘由。关于这三愿,各家说法不同。第一种认为:以一切众生为对象称为大愿,因为所缘范围广大。向上追求觉悟称为妙愿,因为愿望指向圆满觉悟。就此而言称为胜愿,因为超越声闻、缘觉二乘以及登地之前的愿心。第二种认为:三愿是依据四种缘来说的,前两种缘显示广大愿,第三种缘显示妙愿,第四种缘显示胜愿。第三种认为:三愿本质相同,随不同意义而说为三种。因为所缘对象广大,所以称为广愿;因为超越二乘,所以称为妙愿、胜愿。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四因缘故。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有四种因缘。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标数略答、次别释四缘、后总结四缘。此即略答四因缘故能发三愿,而不别释三愿别相。
**释论:**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如来正式宣说。这部分可分为三段:首先,标明数目、简要回答;其次,分别解释四种缘;最后,总结四种缘。这里就是简要回答,由于四种因缘,能够引发三种大愿,但并未具体解释这三种愿各自的相状。
谓诸菩萨能善了知涅槃乐住,堪能速证。
菩萨能够真正明白涅槃安乐的境界,具备迅速证得的能力。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四缘。此即第一堪证涅槃,此即是其由无分别智不住于生死。
解说:接下来第二部分分别解释四种缘。这里第一点说的是能够证得涅槃,这指的就是通过无分别智慧不陷在生死轮回中。
而复弃舍,速证乐住。
却要放弃,以求迅速证得安稳的境界。
释曰:此即第二而舍速证乐,即是常起大悲故不入于涅槃。
这段解释是说:第二个层次是舍弃快速证悟的安逸,也就是因为时刻生起大悲心,所以不进入涅槃。
无缘无待,发大愿心。
无缘无待,发大愿心。
释曰:辨第三缘不缘报恩。不待报恩而起大悲,故深密经云:不为报恩而发大心。相续经云:无所用无所为也。
圆测解释道:第三点是说明慈悲的发起并非为了回报恩情。真正的慈悲不因等待回报而生起,所以《深密经》说:不为了报答恩德而发起广大的菩提心。《相续经》也说:这样的慈悲没有功利的目的,也没有私心的作为。
为欲利益诸有情故,处多种种长时大苦。
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历经种种漫长深重的苦难。
释曰:显第四缘,即五生中除灾生,或可随类生也。
解释:这是说明第四种缘,也就是五种转生中除去灾祸转生,或者也可以说是随顺众生类别而转生。
是故我说彼诸菩萨行广大愿、妙愿、胜愿。
因此,我说这些菩萨所行的,是广大的誓愿、微妙的誓愿、殊胜的誓愿。
释曰:第三总结,可知。
这是第三部分的总结,内容可以理解。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诸菩萨凡有几种所应学事?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禀告说:“世尊,这些菩萨总共有多少种应当修学的事项?”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诸度,于中有十八问,即为十八段:一所学种数多少门、二分别三学相摄门、三分别福智资粮门、四五相修学六度门、五诸度数无增减门、六分别诸度次第门、七六度品类差别门、八波罗蜜多得名门、九诸度清净种数门、十分别五相五业门、十一最广大等五相门、十二六度因果无尽门、十三爱度不得度果门、十四诸度威德种数门、十五诸度因果义利门、十六众生自业过失门、十七般若取法无性门、十八三种波罗蜜多门。此即第一所学种数多少门。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详细解释各种修行法门。这部分包含十八个问答,也就是十八个段落:第一,所修学法门的种类数量有多少;第二,分析它们与戒、定、慧三学的关系;第三,分别福德与智慧这两种资粮;第四,从五个方面修习六种法门;第五,这些法门的数目没有增减;第六,分析这些法门的修行次第;第七,六种法门的品类差别;第八,为何称为“波罗蜜多”;第九,各种法门清净的类别数量;第十,分析五种表现与五种作用;第十一,最广大等五种特征;第十二,六种法门因果无尽;第十三,因贪爱法门而不能证得果报;第十四,各种法门威德的种类数量;第十五,各种法门因果的利益;第十六,众生自身业力的过失;第十七,以智慧观察诸法无自性;第十八,三种波罗蜜多。这里就是第一段,关于所修学法门种类数量有多少。先提问后回答,这里就是提问的部分。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菩萨学处略有六种。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菩萨修行学习的要点,大致可以分为六种。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标数略答、后依数列名。此即第一标数略答,谓所学事总有六种。
世尊解释道:第二是如来正式说法,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概括说明数量,其次是依照数目逐一列出名称。这里是第一部分,概括说明数量,就是说所修学的内容总共有六种。
所谓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到彼岸。
所谓通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而到达觉悟的彼岸。
釋曰:第二依數列名(深密經云:檀波羅蜜、尸羅、羼提、毗梨耶、禪、般若波羅蜜者,彼岸梵音,此標唐言)。此釋六度總別名義,六到彼岸是其總名,施戒等者即是別目。然到彼岸,諸教不同。依瑜伽論第四十九,以三種義釋到彼岸:一時、二自性清淨、三得妙果。故彼論云:如是十法最極長時,乃至能圓證自性最極清淨殊勝,能得最極菩提妙果,是故說名波羅蜜多。善戒第九、地持論第十大同瑜伽。依梁攝論,以三無等釋到彼岸,故第九云:一時無等,謂三大劫;二加行無等,謂四修等;三果無等,即是三身所顯菩提彼岸。皆具此三義,故通稱波羅蜜。具說如彼(新攝大乘釋皆無此言)。依新攝論,即說六度最勝義故,名到彼岸。故攝大乘第七卷云:論曰: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云何可見?於諸世尊、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稱波羅蜜多。世親釋云:超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無性第七大同世親。依智度論第十二卷,有五復次釋到彼岸。一云:於施等退迴向小乘如舍利弗等名為此岸,直進不退成辦佛道名到彼岸。二云:慳等六弊名為此岸,施等六度名到彼岸。三云:有無二見名為此岸,破有無見智名到彼岸。四云:為結使縛所行施等名為此岸,非結使縛所行施等名到彼岸。五云:生死大海名為此岸,涅槃大城名到彼岸。具說如彼。依雜集論第十一卷,以三最勝顯波羅蜜。彼云:一自體最勝并積習,二方便最勝,三果最勝。積習者謂長時也。具此三義名到彼岸。又彼復云:最勝所作故,最勝所至故,名波羅蜜多,一切佛菩薩所為所到故。復次到所知彼岸故,名波羅蜜多,安住佛性故。復次濟度自他最極灾橫故,名波羅蜜多,能令自他越度生死大苦海故。釋別名者,如莊嚴論第七卷云:能除貧窮故名施,能令清凉故名戒,由具戒者於境界中熱惱息故。能破瞋恚故名忍,忍破瞋恚能令盡故。能建善故名進,建立善法由此力故。能持心故名定,攝持內意故。能解真法故名慧,曉了第一義故。依攝大乘第七卷云:又能破裂慳恡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粮,故名為施。又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又能滅盡忿怒讐,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耶惡慧,及能真實品引知法,故名為慧。世親釋云:以於因時破慳惠施,果時能裂一切貧窮,及於果時引大財位廣福資粮,故名為施。又於因時息諸惡戒,果時能滅惡趣,及於未來能取善趣,於現在能得等持,故名為戒。如是一切波羅蜜多訓釋言詞,如應當說。及能善住自他安穩者,謂於自身不為忿怒過失所惱,不生他苦,故得安穩。無性釋云:謂於因時能破慳恡,亦能引廣福德資粮,及於果時能裂貧窮得大財位,故名為施。餘釋別名,其文易了。解云:世親論意資糧屬果,無性論資粮屬因,餘者皆同。梁論第九意同新論。掌珍第二及勝鬘經釋名少異,恐繁不述。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种所应学事,几是增上戒学所摄?几是增上心学所摄?几是增上慧学所摄?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陀请示:“世尊!这六种应当修学的内容,哪些属于增上戒学的范畴?哪些属于增上心学的范畴?哪些属于增上慧学的范畴?”
释曰:自下第二分别三学相摄门,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请问。
释论: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说明三学如何相互关联的内容,其中分为两层:先提问,后解答。这里就是提问的部分。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当知初三但是增上戒学所摄,静虑一种但是增上心学所摄,慧是增上慧学所摄,我说精进遍于一切。
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你应当知道,前三种(布施、持戒、忍辱)只是属于增上戒学的范畴,静虑这一种只是属于增上心学的范畴,智慧是属于增上慧学的范畴。而我所说的精进,是贯穿在这一切修行之中的。
釋曰:第二如來正說,謂隨用說。戒攝前三,以戒資粮是戒自性、戒眷屬故。定即心學,般若是慧。諸教皆同,如名可知。精近遍三,策三學故。相續深蜜亦同此經。問:善戒經云:戒攝戒度,心攝定度,慧攝慧度。如何此經與彼有異?解云:相攝有其多義,故今先辨三學,後明相攝同異。言三學者,如世親攝論第一卷云:增上戒者,謂十地中依戒而學,故名增上戒,即諸菩薩所有律儀,於諸不善無復作心。增上心者,謂在內心。或即依心而學,故名增上心,即諸三摩地。增上慧者,謂趣證慧,故名增上慧。或依慧而學,故名增上慧,即是無分別智。言增上者,是最勝義,故瑜伽論第八云:唯於佛獨有此三,不共外道,如是名為最勝義,故名為增上。具說如彼。廣釋三學,如無性攝論、梁論第一、顯揚第七、瑜伽二十八、法集經第六、雜阿含第四十。廣辨三學差別,如成唯識第九、攝大乘第七、第八。後明相攝,諸教不同。依善戒經,戒唯攝戒,定唯攝心,慧唯攝慧,不配餘度。故第九云:六度有三戒:一隨戒戒、二隨心戒、三隨智戒。尸度名為隨戒戒,禪度名為隨心戒,智度名為隨智戒(此即自性相攝)。若依此經,相續深密前三攝戒是資糧,是戒自性、戒眷屬故。靜慮攝心,般若攝慧,精進遍三,䇿三學故(此即隨用相攝)。依莊嚴論,意同此經,故第七云:偈曰:為攝三學故,說度有六種,初三二初一,後二二一三。(解云:初三者,謂初三度。二者,謂初三度,即是二:一、聚,二、眷屬。尸羅為聚,檀及羼提為眷屬。初一者,謂初三及二,即三學中是初一戒學。後二者,即是後二禪度、般若度。重二者,謂後二度,如其次第,即是心、慧二學。一者,謂精進一度。三者,謂此一度遍三學也。)若依瑜伽第四十九,前四攝戒,第五攝心,第六攝慧。故彼論云:由前四度資糧、自性、眷屬、守護,當知圓滿增上戒學;由靜慮度,當知圓滿增上心學;由般若度,當知圓滿增上慧學。具說如彼。地持論第十亦同瑜伽。(此即隨顯相攝。)依攝論等,六度一一更互相攝。以此准知,三學一一皆攝六度。故攝論云:如是六屬相決擇,云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度,戒有處所,以施聲說;如是乃至戒有處所,以慧聲說。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廣說如彼。(此即助伴相攝。)然此諸教,攝義不同。故成唯識約四種義以辨相攝:一、自性攝,二、助伴攝,三、隨用攝,四、隨顯攝。故第九云:若自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約十度門以辨相攝。)若辨助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約十度行說。)精進三攝,遍䇿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守護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解云:唯此諸聖教中,若據一義,故不相違。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种所应学事,几是福德资粮所摄?几是智慧资粮所摄?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问道:“世尊!这六种应当修学的事项,哪几项属于福德资粮的范畴?哪几项属于智慧资粮的范畴?”
释曰:自下第三分别福智资粮门。先问后答,此即请问。
接下来是第三部分,关于分别福德与智慧两种修行资粮的说明。先是提问,然后是解答,这里就是请问的内容。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若增上戒学所摄者,是名福德资粮所摄;若增上慧学所摄者,是名智慧资粮所摄。我说精进、静虑二种遍于一切。
佛对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如果是增上戒学所包含的内容,这属于福德资粮的范畴;如果是增上慧学所包含的内容,这属于智慧资粮的范畴。我所说的精进与禅定这两种修行,是普遍贯穿于一切修习之中的。
释曰:此即如来正说,谓六度中初三是福,后一是智,余二即通二种资粮。释此经意,如瑜伽论第三十六,彼云:云何为福?谓施、戒、忍三。云何为智?谓第六般若。精进、静虑通于二分:若依精进修施、戒、忍及四无量,名为福分;若依精进习闻、思、修所成三慧及蕴等善巧,名为智分;若依静虑修习慈等四种无量,名为福分;若依静虑修蕴、界等种种善巧,名为智分。地持论第一、善戒经第二、世亲摄论第六、梁论第八大同瑜伽。然此福、智二种资粮,略释名、义,后辨相、摄。言名、义者,能生福果与福为因,名福资粮;能生智果与智为因,名智资粮。言资粮者,若依梁论,成就义故,名为资粮。故第八云:此福及智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通资粮。若依无性摄论,运集义故,名为资粮。故第六云:言资粮者,经无量劫所运集故。若依菩提资粮论,有其五义:一者满义,二者持义,三长养义,四者因义,五具足义。故第一云:言资粮者,是其满义,由此能满菩提法故。又以持为义,由此能持菩提法故。又以长养为义,由此长养菩提法故。又以因为义,由此能生菩提法故。又以众分具足为义,由此具足菩提法故,名为资粮。具说如彼。言相摄者,诸教不同,略有八例:一者前三是福,后三是智。如无性摄论第六卷云:福资粮者,谓施戒忍三种加行。智资粮者,精进静虑及闻慧等。智度论第十五云:欲成佛道凡有二门:一者福德,二者智慧。行施戒忍是福德门,知一切法实相般若是智慧门。般若要因禅定,禅定必须大精进力。二者初二及第四是福,后二及第三是智。如优婆塞戒经第二卷二庄严品云:施戒精进名福庄严,忍定智慧名智庄严。三者前二是福,后一是智,三通二种。如庄严论第十卷云:问:二聚摄六度云何?偈曰:
初二为福聚, 第六即是智, 余三二聚因。
五亦成智聚。
最初两度是福德的积累,第六度就是智慧,其余三度是两种积累的基础。第五度也能成就智慧的积累。
释曰:施、戒为福体,波若为智体。忍、进、定三通为二聚,因由俱作故;五亦成智聚,由智回向故。具说如彼。四者、前三是福,后一是智。余通二种,如即此经。相续深密地持论第一、善戒经第二、无性世亲摄论第六、梁摄论第八、瑜伽三十六。五者、前五是福,后一是智。如伽耶经云:助道者五波罗蜜,断道者般若波罗蜜。又智度论云:五波罗蜜殖诸功德,般若波罗蜜能除着心。六者、前五是福,后一通福、智。如涅槃经第二十七狮子吼品云:福庄严者,谓从波罗蜜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罗蜜。慧庄严者,谓从一地乃至十地。解云:地者即是慧也。故无性摄论第七卷云:法无我智分位名地。七者、前是福,六皆是智,如前所引。大庄严论云:五亦成智聚者,后由般若能回向故,一切诸波罗蜜皆成智聚。解云:前五度非但是福,亦通智聚,由智回向故。八者、施、戒及定为福,般若为智,略不配释忍、进二度。如大菩萨藏经般若品云:云何名为二种资粮善巧?谓福及智。云何为福?谓施、戒、修。云何为智?谓修行般若,摄取于智。具说如彼。或可六度皆通福、智,一一度中互相助成,各具六故。解云:诸经及论随机不同,种种异说各不相违。
解释如下:布施、持戒是福德的根本,智慧是觉悟的根本。忍辱、精进、禅定这三者同时属于福德与智慧两种范畴,因为它们都能共同促成修行的缘故;前五度也能成为智慧的集合,因为通过智慧回向的缘故。详细说明如同那些经典所述。第四种观点:前三种是福德,最后一种是智慧。其余则兼具两种性质,就像这部经所说。相关论述见于《相续深密》《地持论》第一卷、《善戒经》第二卷、无性及世亲的《摄大乘论》第六卷、梁译《摄大乘论》第八卷、《瑜伽师地论》第三十六卷。第五种观点:前五度是福德,最后一种是智慧。如《伽耶经》说:助成道业的是五波罗蜜,断除烦恼的是般若波罗蜜。又《大智度论》说:五波罗蜜培植种种功德,般若波罗蜜能消除执着之心。第六种观点:前五度是福德,最后一度兼通福德与智慧。如《涅槃经》第二十七卷〈狮子吼品〉说:福德庄严,是指从布施波罗蜜到般若波罗蜜,但不单指般若波罗蜜。智慧庄严,是指从初地到十地。解释:所谓“地”就是智慧。所以无性《摄大乘论》第七卷说:证得法无我的智慧在不同修证阶段就称为“地”。第七种观点:前五度是福德,六度皆是智慧,如同前面所引用的。《大庄严论》说:前五度也能成为智慧集合,是因为通过般若智慧回向的缘故,一切波罗蜜都成为智慧集合。解释:前五度不仅是福德,也兼通智慧集合,因为由智慧回向的缘故。第八种观点:布施、持戒及禅定属于福德,般若属于智慧,这里略去未具体配释忍辱、精进二度。如《大菩萨藏经》〈般若品〉说:什么是二种资粮善巧?就是福德与智慧。什么是福德?就是布施、持戒、修行。什么是智慧?就是修行般若,摄取智慧。详细说明如同该经所说。或者也可以说六度都兼通福德与智慧,每一度中互相辅助成就,各自具备六度的缘故。解释:各部经典及论著随应众生根机不同,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彼此并不矛盾。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于此六种所学事中,菩萨云何应当修学?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在这六种应当修习的事项中,菩萨应当怎样去修学呢?”
释曰:自下第四五相修学六度门,先问后答。此即请问五相修法。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由五种相应当修学。
世尊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应当依照五种特征来修行学习。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標章舉數,後次第別釋。此即初也(深密經云:有五種觀法)。
世尊接下来正式回答。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提纲挈领地指出要点和数目,其次是依次分别解释。这里就是第一层(《解深密经》原文说:有五种观察方法)。
一者、最初于菩萨藏波罗蜜多相应微妙正法教中猛利信解;
首先,对于菩萨藏波罗蜜多相应微妙正法教义,生起坚定而深刻的信心与理解;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五相,即为五段。此释第一猛利信解相,如摄大乘,即七卷云:谓于诸度相应圣教,虽极甚深而能信解。解云:诸度相应教甚深者,如杂集论第十一云:十二分圣教中,方广分名菩萨波罗蜜多藏。如经中说,大乘者即是菩萨波罗蜜多藏。又第十二云:复次何缘说方广分为广大甚深耶?由一切种智性广大甚深故。谓此所得一切种智性果最广大甚深故,因受果名,是故别说方广分为广大甚深。
解释如下:接下来是第二次第分别说明五种相状,分为五段。这里解释第一种猛利信解相,如同《摄大乘论》第七卷所说:对于与诸度相应的圣贤教法,虽然极其深奥却能够深信理解。解释:与诸度相应的教法之所以甚深,如《杂集论》第十一卷说:十二分圣教中,方广分称为菩萨波罗蜜多藏。正如经中所说,大乘就是菩萨波罗蜜多藏。又第十二卷说:再者,为什么说方广分是广大甚深的呢?因为一切种智性广大甚深的缘故。意指由此所得的一切种智性果报最为广大甚深,因能承受果的名称,所以特别说明方广分是广大甚深的。
二者次于十种法行,以闻思修所成妙慧精进修行。
其次,在十种修行法门中,以听闻、思惟、修持所成就的微妙智慧,精进不懈地实践。
释曰:第二行十法行。十种法行,如前所引瑜伽决择七十四说、显扬第二。今释经文,两说不同。一云:十种法行即是三慧,故以三慧精进修行十种法行。故相续经作如是说:于彼行十法行,闻、思、修慧。又深密云:有十法行,如实修行闻等慧故。一云:三慧正显其观,十种法行即是助伴。故辨中边论第三卷云:颂曰:菩萨以三慧,恒思惟大乘,如所施设法,名作意正行。乃至彼云: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颂曰:此助伴应知即十种法行。何等为十?颂曰:谓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讽诵及思修。论曰:于此大乘有十法行:一书写、二供养、三施他、四若他诵读专心谛听、五自披读、六受持、七正为他开演文义、八讽诵、九思惟、十修习。解云:后说为胜。所以者何?彼论复云: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摄受。
解释如下:第二行是十种法行。关于十种法行的内容,正如前面引用的《瑜伽师地论·决择分》第七十四卷以及《显扬圣教论》第二卷所说。现在解释这段经文,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十种法行就是闻、思、修三慧,因此是用三慧的精进来修行这十种法行。所以《相续经》这样说:在那十种法行中实践闻、思、修慧。又如《解深密经》说:有十种法行,是如实修行闻慧等的缘故。
第二种说法认为:三慧主要体现观照的层面,而十种法行是辅助修行的助伴。因此《辨中边论》第三卷说:偈颂云:菩萨以闻、思、修三慧,恒常思惟大乘法义,如经中所安立的法门,这叫做作意正行。该论接着问:这种作意正行有什么助伴呢?偈颂答道:其助伴应当知道就是十种法行。是哪十种呢?偈颂说:即书写、供养、施与他人、听闻、披阅读诵、受持、正确开演、讽诵、思惟、修习。论中解释说:对于这部大乘经教,有十种法行:一是书写,二是供养,三是施予他人,四是若他人诵读则专心谛听,五是自行披阅读诵,六是领受持守,七是正确为他人开演经文义理,八是讽诵,九是思惟,十是修习。
理解认为:后一种说法更为优胜。为什么呢?因为该论又说道:作意正行是由十种法行所摄受辅助的。
三者、随护菩提之心;
第三、守护觉悟之心;
释曰:第三护菩提心,谓发菩提心令不退转,名护菩提心。广释发菩提心,如发菩提心经第一。广赞菩提心,如华严经五十九。
**第三,守护觉悟之心。** 所谓“守护觉悟之心”,就是发起追求觉悟的心愿,并让它永不退转。详细解释如何发起觉悟之心,可参考《发菩提心经》第一卷;广泛赞叹觉悟之心的功德,可参见《华严经》第五十九卷。
四者、亲近真善知识;
第四、亲近真正的善知识。
释曰:此释第四近善知识。如瑜伽论第四十四,彼云:成就八支,能为善友众相圆满:一者住戒,于诸菩萨律仪戒中,妙善安住,无缺无穿。二者多闻,觉慧成就。三者具证,得修所成随一胜善,逮奢摩他、毗钵舍那。四者哀愍,内具慈悲,能舍自己现法乐住,精勤无怠,饶益于他。五者无畏,为他宣说正法教时,非由恐怖,忘失念辨。六者堪忍,于他轻讥、调弄、鄙言、违拒等事,非爱言路,种种恶行,皆悉能忍。七者无倦,其力充强,能多思择,处在四众说正法时,言无謇澁,心不疲厌。八者善词,语具圆满,不坏法性,言词辨了。广赞善知识,如法句经及华严经五十八。又瑜伽云:由四种相,方得圆满亲近善友:一于善友,有病无病,随时供待,恒常发起爱敬净信。二于善友,随时敬问,礼拜奉迎,合掌殷勤,修和敬业,而为供养。三于善友,如法衣服、饮食、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养。四于善友,若正依止,于如法义,若合若离,随自在转,无有倾动,如实显发,作奉教心,随时往诣,恭敬承事,请问听受。具说如彼。
**解说:** 这部分是解释第四项“亲近善知识”。正如《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四卷中所说,具备以下八种品质,才能成为圆满的善知识: 第一是持戒,能很好地安住于菩萨的戒律中,没有缺失和漏洞。 第二是多闻,智慧成就。 第三是实证,获得修行所成就的任何一种殊胜善法,证得止与观。 第四是慈悲,内心怀有慈悲,能为了利益他人而舍弃自己的安乐,精进不懈。 第五是无畏,为他人宣说正法教义时,不会因为恐惧而忘失正念与辩才。 第六是忍耐,对于他人的轻视、讥讽、戏弄、恶言、抗拒等不友善的言行,种种恶行,都能安然忍受。 第七是无倦,心力充沛强健,能长时间深入思惟抉择,面对大众说法时,言语流畅,内心不感到疲劳厌倦。 第八是善说,语言圆满,不违背法义,言辞清晰明了。 关于广泛赞叹善知识的功德,可参见《法句经》及《华严经》第五十八卷。 另外,《瑜伽师地论》还说,通过四种行为,才能圆满地亲近善知识: 第一,对于善知识,无论生病与否,都随时侍奉照料,始终生起爱戴、恭敬和清净的信心。 第二,对于善知识,随时恭敬问候、礼拜、迎接,合掌殷勤,修习和睦恭敬的礼仪,作为供养。 第三,对于善知识,如法的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等生活所需物品,随时供养。 第四,对于善知识,如果依止他学法,对于如法的义理,无论赞同或有所不同,都能随顺善知识的引导而不动摇,如实请教,怀着奉行教导的心,随时前往恭敬承事,请教和听受。 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说。
五者、无间勤修善法;
第五,不间断地勤奋修行善法。
释曰:此辨第五无间勤修。如摄大乘说,恒常无间修习六度方得圆满,此即长无间慇重无余四种修中无间修也。依成唯识,更加发心以为五修。辨此经意说五根者,欲修六度要具五相:一于度教发胜信解,若不依正教成耶行故;二已信圣教起十供养,发三种慧是行体故;三随护善根令不退故;四近善知识藉胜缘故;五无间修令速满故。若依摄大乘论,说修有五:一现起加行修、二胜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又杂集论第十二卷,修略有五,谓依止住持修、依止作意修、依止意乐修、依止方便修、依止自在修。广说如彼,恐繁不述。
解释:这是说明第五种不间断的精进修持。如同《摄大乘论》所说,只有恒常不间断地修习六度才能达到圆满,这就是长期不间断、殷切重视、没有遗漏这四种修持中的“无间修”。依据《成唯识论》,再加上“发心”合为五种修持。辨析本经所说五根的含义,想要修习六度必须具备五种条件:第一,对于六度的教法生起殊胜的信解,因为若不依循正确教法就会成为错误行为;第二,已信受圣教后,发起十种供养,生起闻、思、修三种智慧,因为这是修行的主体;第三,随顺护持善根,使其不退转;第四,亲近善知识,凭借殊胜的助缘;第五,不间断地修持,使其迅速圆满。如果依据《摄大乘论》,修持有五种:一是现前加行修、二是胜解修、三是作意修、四是方便善巧修、五是成所作事修。另外《杂集论》第十二卷中说,修持大致分为五种,即依止住持修、依止作意修、依止意乐修、依止方便修、依止自在修。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述,为避免繁琐,这里不再引述。
观自在菩萨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施设如是所应学事但有六数?
观自在菩萨向佛问道:“世尊,是什么缘故,安立这些应当修学的内容只有六项呢?”
释曰:自下第五诸度数无增减门,有十种度,分之为二:初明六度数无增减,后明四度数无增减。前中有二:先请、后说。此即请问唯六所由。
现在开始解释第五部分:关于各种修行法门数量没有增减的说明。这里提到十种修行法门,分为两段:先说明六种法门数量没有增减,再说明四种法门数量没有增减。前面这段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提问,然后是解答。这里就是询问为什么只有六种法门的缘由。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二因缘故。
世尊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有两个原因。
釋曰:自下世尊正說,於中有四:一者標數、二者別敘、三者屬當、四者別釋。此即第一標數略答,由二緣故數無增減(相續經云:二事深密。二義者,因緣事義名異意同)。
世尊接下来正式开始讲解,其中包含四个部分:第一是点明数目,第二是分别叙述,第三是归结对应,第四是逐一解释。这里就是第一点,简要说明数目并回答:因为两个缘故,数目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相续经》说:两件事深奥难解。二义,因缘、事义名称不同但意思相同)。
一者、饶益有情故,二者、对治诸烦恼故。
一是为了利益众生,二是为了对治各种烦恼。
释曰:第二别叙二缘,如经可知。
解释:第二是分别叙述两种因缘,具体内容依照经文便能明白。
当知前三饶益有情,后三对治一切烦恼。
要知道,前面三种修行是为了利益众生,后面三种修行是为了对治一切烦恼。
释曰:第三举前三后三属当二缘,谓六度中施戒忍三饶益有情,精进等三对治烦恼。
世尊解释道:第三部分是将前三种和后三种分别对应两种修行条件,说的是六度中的布施、持戒、忍辱这三项是为了利益众生,而精进、禅定、智慧这三项则是为了对治烦恼。
前三益饶诸有情者,谓诸菩萨由布施故,摄受资具饶益有情;由持戒故,不行损害、逼迫、恼乱饶益有情;由忍辱故,于彼损害、逼迫、恼乱堪能忍受饶益有情。
菩萨通过三种方式利益众生:首先,通过布施,为众生提供物质所需,使他们得到帮助;其次,通过持戒,不做伤害、逼迫或扰乱众生的事,使他们得到安宁;再次,通过忍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逼迫或扰乱能够坦然承受,从而使众生受益。
释曰:自下第四次第别释。前三饶益后三对治,此释前三饶益后三对治,此释前三饶益有情。深密等云:前三种度如次三益:资世摄受益、不加摄受益、无报怨心益。成唯识云:又前三种饶益有情,施彼资财不损恼彼,堪忍彼恼而饶益故。广如杂集等。
下面开始第四部分的详细解释。前面三种是利益众生的修行,后面三种是对治烦恼的修行。这里先解释前面三种利益众生的修行。《解深密经》等经典中说:前三种修行依次对应三种利益:提供物质资助的利益、不附加条件的利益、不怀怨恨心的利益。《成唯识论》说:这三种利益众生的修行,是通过布施资财、不损害对方、忍受对方的烦恼而实现的。详细内容可参考《杂集论》等典籍。
后三对治诸烦恼者,谓诸菩萨由精进故,虽未永伏一切烦恼,亦未永害一切随眠,而能勇猛修诸善品,彼诸烦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由静虑故永伏烦恼,由般若故永害随眠。
最后三对是用来对治各种烦恼的:菩萨们通过精进努力,虽然尚未永久降伏所有烦恼,也未能彻底断除烦恼的潜在习气,却能勇猛修行各种善法,使得那些烦恼无法动摇他们修善的决心与实践。通过禅定的力量永久降伏烦恼,通过智慧的力量彻底断除烦恼的种子。
釋曰:此明後三對治煩惱。謂彼精進非如靜慮永伏一切現行煩惱,非如般若永害一切種子隨眠,而由精進能修諸善,由此諸惑不傾動。善品加行即是精進,能與定慧方便故說名加行。由靜慮故永伏現惑,由般若故永害種子,故說後三對治煩惱。成唯識云:精進等三對治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勒修對治彼諸善加行,永伏永滅諸煩惱故。廣如雜集等。然此六度唯六所由,乃至有五種。有處一義以釋六數,如優婆塞戒經第一卷云:為除外道六方耶說,故說六度。佛言:東方如施,初始出故。南方如戒,以似右故。西方如忍,忍惡於後故。北方如精進,名號勝故。下方如禪,觀察惡道故。上方如慧,無上無生故。又智度論四十六云:何故如來正說六度不多不少?答:佛為法王,隨眾生機,或時略說一二三等,或時廣說如賢劫經八萬四千諸波羅蜜。復次六道眾生皆受身心苦惱,菩薩生大悲心,為滅六道眾生苦故,生六波羅蜜不多不少。又瑜伽論四十九云:為攝三學故唯說六:初四攝戒,次一攝心,後一攝慧。由此建立波羅蜜多唯有六種無增無減。或以二義釋無增減,如即此經相續深密梁論第十。或以三義釋無增減,如攝大乘第七卷云: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就諸有情故。廣說如彼。世親、無性攝大乘釋亦同本論。又雜集論第十一云:數有二種:一計算數,二決定數。計算數者,謂六波羅蜜。決定數者,謂波羅蜜唯有六不增不減。何以故?諸菩薩道略有二種:一增上生道,即前三度;二決定勝道,即後三度。具說如彼(此是初緣)。復次羅蜜多是無住涅槃方便故,其數唯六緣。所以者何?前三度故不住涅槃,後三度故不住生死。具說如彼(第二緣)。復次攝益有情故,對治煩惱故,說唯六數。即同此經二意說六(第三緣)。或以四義釋無增減,如成唯識第九卷說。然依彼論有其三義:一總明十度數無增無減,有其二義:一除十障故、二證十如故。二別明六度數無增減,有其四義:一依三因,為除六種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就諸有情故,具如攝論。二約二道,謂增上生道、決定勝道,同雜集論初復次釋。三利生除障,即同此經。四不住道明無增減,謂前三故不住涅槃,以後三故不住生死,具說如彼。解云:攝大乘論唯說前三,謂漸除障、漸行佛法、漸熟有情。雜集唯說後三種意、二種道等。成唯識論通攝二論所說六種,故成四緣。或可唯識開為六緣,開攝論中三因別故。此經二緣,如雜集論及成唯識,尋即可知。三別明四度數無增減,至文當釋。依莊嚴論第七卷中有六行偈,各各皆說立六所由:一者為攝自利三事故、二者為攝二利六事故、三者為攝他利六事故、四者為攝大乘四因故、五者為攝大乘道故、六者為攝大乘三學故。尋文可知,故不繁釋。
释论说:这里说明后三种波罗蜜能对治烦恼。精进不像禅定那样能永远降伏所有现行烦恼,也不像智慧那样能永远断除一切种子习气,但通过精进修行各种善法,能使这些惑业不再动摇。善法的实践就是精进,它能成为定慧的助缘,所以称为加行。禅定能永远降伏现行烦恼,智慧能永远断除烦恼种子,所以说后三种波罗蜜能对治烦恼。《成唯识论》说:精进等三种波罗蜜虽未直接降伏消灭烦恼,却能勤奋修习对治烦恼的善法加行,最终达到永远降伏消灭烦恼的目的。详细内容可参考《杂集论》等。然而波罗蜜为何只有六种?其理由可归纳为五种。有经典从单一角度解释六数,如《优婆塞戒经》第一卷说:为破除外道六方邪说,故说六度。佛说:东方如布施,如日初升;南方如持戒,如右方般尊贵;西方如忍辱,能忍受后来的恶行;北方如精进,名号殊胜;下方如禅定,能观察恶道;上方如智慧,至高无上、不生不灭。又《大智度论》第四十六卷说:为何如来正说六度不多不少?答:佛是法王,随众生根机,有时略说一二三种,有时广说如《贤劫经》八万四千种波罗蜜。再者,六道众生都受身心苦恼,菩萨生起大悲心,为灭除六道众生苦的缘故,生起六波罗蜜不多不少。又《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九卷说:为统摄戒定慧三学故只说六种:前四种统摄戒学,第五种统摄定学,最后一种统摄慧学。由此建立波罗蜜多只有六种不增不减。或从两种意义解释不增不减,如本经《相续深密》及《梁论》第十卷所说。或从三种意义解释不增不减,如《摄大乘论》第七卷说:为何波罗蜜多只有六数?为成立对治所治障故,为证得诸佛法所依处故,为随顺成就一切有情故。详细说明见该论。世亲、无性《摄大乘论释》也与本论相同。又《杂集论》第十一说:数有两种:一是计算数,二是决定数。计算数指六波罗蜜,决定数指波罗蜜唯六不增不减。为什么?菩萨道略有两种:一是增上生道,即前三度;二是决定胜道,即后三度。详细说明见该论(这是第一种理由)。其次,波罗蜜多是无住涅槃的方便,其数唯六。为什么?因前三度故不住涅槃,因后三度故不住生死。详细说明见该论(第二种理由)。再次,为摄益有情故,为对治烦恼故,说唯六数。这与本经从两种意义说六度相同(第三种理由)。或从四种意义解释不增不减,如《成唯识论》第九卷所说。依该论有三层含义:一总明十度数量无增无减,有两个理由:一为断除十种障故、二为证得十种真如故。二别明六度数量无增无减,有四种理由:一依据三种因,为断除六种相违障故、渐次修行诸佛法故、渐次成就诸有情故,详见《摄大乘论》。二约二道,即增上生道、决定胜道,与《杂集论》第一种解释相同。三利生除障,即与本经相同。四从不住道说明无增减,谓因前三故不住涅槃,因后三故不住生死,详见该论。解释:摄大乘论只说前三种理由,即渐除障、渐行佛法、渐熟有情。《杂集论》只说后三种意义及二道等。《成唯识论》综合两部论所说六种理由,故成四种依据。或可认为《唯识论》开为六种依据,因将《摄论》中三种因分别开说。本经的两种依据,与《杂集论》及《成唯识论》相同,查阅便知。三别明四度数量无增无减,到相关经文处再解释。依《大乘庄严经论》第七卷有六行偈,各各说明建立六度的理由:一为统摄自利三事、二为统摄自他二利六事、三为统摄他利六事、四为统摄大乘四因、五为统摄大乘道、六为统摄大乘三学。查阅经文可知,故不繁复解释。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施设所余波罗蜜多但有四数?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是什么原因,其余波罗蜜多的修持只设立了四种呢?”
释曰:自下第二辨后四度数无增减。所言四者,即十度中后四种度,所谓方便、愿、力及智。于中先请后说,此即请问唯四所由。
以下说明第二点,辨析后四度数量没有增减。这里说的“四”,就是指十度中的后四种度,即方便、愿、力及智。在这部分中,先有提问,后有解说,这里正是请问为何唯独是这四度的缘由。
佛告观自在菩萨:善男子!与前六种波罗蜜多为助伴故。
世尊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这是为了辅助前面六种波罗蜜多的缘故。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总答说四无增减意,后别释四度无增减义。此即总答唯四所由,能与六种为助伴故,唯有四种而无增减故。成唯识云:后唯四者,为助前六令满足不增减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令满足故。
谓诸菩萨于前三种波罗蜜多所摄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之,安置善品。
菩萨对于前面所说的三种波罗蜜多所涵盖的众生,运用种种引导接纳的善巧方法去摄受他们,使他们安住于善法之中。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四度,即分为四。此即第一释方便度助前三度,先释、后结。后之三度准此应知。此即正释方便助三,谓诸菩萨于前三度所摄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之,安置善品。然诸摄事通说种种方便摄受,相续深密皆云摄事,不言四故。或可诸摄即四摄事,故梁摄论云:于前三度所摄众生,由四摄事安立善处。
**解说:** 接下来第二段是依次分别解释四种波罗蜜多,分为四个部分。这里是第一部分,解释“方便”波罗蜜多如何辅助前三种波罗蜜多,先进行解释,后作总结。后面三种波罗蜜多的解释也依此格式类推。
这里正式解释“方便”如何辅助前三度:说的是菩萨对于通过前三种波罗蜜多所度化的众生,运用各种摄受众生的方法,以善巧方便去接纳、引导他们,使他们安住于善法之中。不过,这些摄受众生的方法,广义上包含种种方便接引的方式,《相续深密》等经论都统称为“摄事”,并没有明确限定为四种。或者也可以说,这些摄受方法就是指“四摄事”,所以《梁摄论》中说:对于通过前三种波罗蜜多所摄受的众生,菩萨通过四摄事,将他们安立于善法之中。
是故我说方便善巧波罗蜜多,与前三种而为助伴。
因此我说,方便善巧波罗蜜多,是前面三种(布施、持戒、安忍)的辅助与助力。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解释如下:第二段总结部分的意思可以理解。
若诸菩萨于现法中烦恼多故,于修无间无有堪能;羸劣意乐故,下界胜解故,于内心住无有堪能;于菩萨藏不能闻缘善修习故,所有静虑不能引发出世间慧;
若菩萨在现世中烦恼深重,便难以持续精进修行;因心志软弱、对殊胜境界理解浅薄,故无法安住于内心;又因未能听闻、思维并善加修习菩萨法藏,所有禅定便无法引发出超越世间的智慧。
釋曰:自下第二願助精進,於中有二:先釋、後結。此即釋也,於中有二:初明起願所由、後明願助精進。此即第一起願所由,文有三節,即為三緣:一者菩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無間修諸善品法無有堪能(深密經云於現身中)。二者羸劣意樂故、欲界散位勝解故。由此二緣,於內位定無有堪能。梁攝論云:或為願生下界、或由心羸劣,於恒修習及心內位無有功能。三者於大乘教不能聽聞、不能緣慮、不能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出世間慧。由上三緣,故起願度。
解释: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关于愿力辅助精进的说明,其中分为两部分:先作解释、后作总结。这里就是解释的部分,其中又分为两点:首先说明发起愿力的缘由,其次说明愿力如何辅助精进。这里第一点是发起愿力的缘由,经文包含三个层次,对应三种因缘:第一,因为菩萨在现世修行中烦恼较多,所以没有能力持续不间断地修习一切善法(《解深密经》中写作“于现身中”)。第二,因为心志薄弱、愿力不坚,又因处于欲界散乱境地而只能靠浅层信解。由于这两种因缘,对于内心禅定的修持便没有足够能力。梁译《摄大乘论》说:或因愿力不足而生于下界,或因心力薄弱,对于持续修习及内心禅定都缺乏功能。第三,因为对大乘教法不能听闻、不能深入思惟、不能妥善修习的缘故,所修禅定便无法引发出超越世间的智慧。由于以上三种因缘,所以发起愿力度化众生。
彼便摄受少分狭劣福德资粮,为未来世烦恼轻微,心生正愿。
此人只能积累微少而有限的福德资粮,为了将来能让烦恼减轻,心中生起正确的愿求。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愿助精进。于中有二:初明起愿,后释助愿精进。此明起愿,谓彼菩萨摄受少分布施等福,便作是愿:由斯福力,于未来世烦恼微薄。梁摄论云:薄少善根。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正式说明以愿力辅助精进修行。这部分内容分为两个层次:首先说明发起愿心,其次解释愿力如何辅助精进。这里先说明发起愿心,意思是说,那位菩萨哪怕只积累了少许布施等福德,便会这样发愿:凭借这份福德的力量,使自己在未来世中烦恼变得轻微淡薄。梁代翻译的《摄大乘论》中提到:微少的善根。
如是名愿波罗蜜多。由此愿故,烦恼微薄能修精进。
这就称为愿波罗蜜多。由于这个愿力的缘故,烦恼得以减轻,从而能够精进修持。
释曰:正明愿助精进,如文可知。
解释如下:这是正式说明以愿力辅助精进修行,根据经文文字即可理解。
是故我说愿波罗蜜多与精进波罗蜜多而为助伴。
因此我指出,愿波罗蜜多与精进波罗蜜多是相互辅助、彼此成就的。
释曰:第二总结应知。
以上所说,就是第二部分的总结,大家应当明白。
若诸菩萨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为因缘故,转劣意乐成胜意乐,亦能获得上界胜解。
如果诸位菩萨能够亲近有德行的师长,听闻正确的教法,并依循正理去思考实践,以此为因缘,就能将原本浅薄的心愿转化为殊胜的志愿,并且获得对更高境界的深刻领悟。
释曰:第三力助静虑,先释、后结。此即释也,于中有二:初释力度、后释力助静虑。此释力度,谓诸菩萨由三因缘得胜意乐及得胜解。三因缘者,一亲近善友、二听闻正法、三如理作意。由此三缘转劣意乐得胜意乐,亦能获得上界胜解,即用二法名之为力。然三缘中如理作意,相续经内正思惟,梁论亦尔。深密经云如理思惟者,名异义同。或可此中唐本为正,内正思惟摄在力中。问:此所说意乐、胜解有何异耶?解云:相续经云:转劣悕望、得力悕望,殊胜上界能内一心。准彼经意,转劣悕望者于下界劣欲乐,得力悕望者得欲界胜欲乐。上界能内一心者,即是静虑也。深密经云:转彼薄心增长善力,于彼真如法界之中得增上力,是菩萨力波罗蜜得内心定,是故我说力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为伴。解云:谬结,译家错也。今此经云转劣意乐得胜意乐者,舍劣欲乐得胜欲乐。言亦得者,非唯欲界,亦得上界如是意乐以为力度。梁论说云能除羸弱心地,于微妙境得强胜心地者,亦是译家谬也。问:此力度是后得智,如何欲及胜解为自性耶?解云:自性以慧为体,今依助伴出体,故说欲等。
解释说:第三是辅助禅定的力量,先解释、后总结。这里就是解释部分,其中分为两方面:先解释力量的程度,再解释力量如何辅助禅定。这是解释力量的程度,说的是诸位菩萨通过三种因缘获得殊胜的意愿和殊胜的见解。三种因缘是:第一亲近善知识,第二听闻正法,第三如理思维。通过这三种因缘,能将低劣的意愿转化为殊胜的意愿,也能获得上界的殊胜见解,就用这两种方法称之为力量。然而三种因缘中的如理思维,在《相续经》里称为正思惟,《梁论》也是这样。《深密经》说如理思惟的,名称不同但意义相同。或者可能这里唐译本才是正确的,内正思惟包含在力量之中。问:这里所说的意愿和殊胜见解有什么区别呢?解答说:《相续经》说:转变低劣的希求、获得力量的希求,殊胜的上界能够内心专一。根据那部经的意思,转变低劣的希求是指对于下界低劣的欲乐,获得力量的希求是指获得欲界殊胜的欲乐。上界能够内心专一,就是指禅定。《深密经》说:转变那种薄弱的心念,增长善的力量,在那真如法界之中获得增上的力量,这样菩萨的力量波罗蜜就能获得内心的安定,所以我说力量波罗蜜与智慧波罗蜜为伴。解释:这是错误的总结,是翻译者的差错。现在这部经说转变低劣意愿获得殊胜意愿,是指舍弃低劣的欲乐获得殊胜的欲乐。说也能获得的,不单是欲界,也能获得上界这样的意愿作为力量的程度。《梁论》说能够去除软弱的心地,对于微妙的境界获得强胜的心地,这也是翻译者的谬误。问:这力量的程度是后得智,为什么以欲求和殊胜见解为自性呢?解答说:自性是以智慧为体,现在是依据辅助的方面来说体性,所以说欲求等。
如是名力波罗蜜多。由此力故,于内心住有所堪能。
这就称为力波罗蜜多。凭借这种力量,便能对安住内心具备充分的能力。
释曰:第二力助静虑,谓如上说名为力度。由此力故,于内心住静虑度中有胜堪能。
解释如下:第二是辅助禅定的力量,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力度”。依靠这种力量,在内心安住于禅定境界时,就能够具备殊胜的适应能力。
是故我说力波罗蜜多与静虑波罗蜜多而为助伴。
因此我说,精进波罗蜜多与禅定波罗蜜多是相互辅助的伴侣。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解释如下:第二段总结部分的意思可以理解。
若诸菩萨于菩萨藏已能闻缘,善修习故,能发静虑。
如果诸位菩萨对于菩萨法藏已经能够听闻并随顺修习,通过善巧地修持实践,便能生起禅定的境界。
释曰:第四智助般若,先释、后结。释中有二:初释智度,后明智助般若。此即初也。谓于菩萨藏教,能闻是闻慧,缘即思慧,善修习者即是修慧,由此能发静虑。或可闻思能发静虑,静虑即是修慧所摄。若广分别,如梁论说。彼云:菩萨缘菩萨藏文句所生闻思慧、修慧及缘五明智,此智能生如理简择真俗境智,此智或在无分别智前、或在无分别智后,是菩萨智波罗蜜。由此智能生定及引出世般若,故智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助伴。
释论说:第四部分说明智慧如何辅助般若,先解释、后总结。解释分为两部分:先解释智慧度,再说明智慧如何辅助般若。这里是第一部分。这是指对于菩萨藏的教法,能够听闻是闻慧,思维其义是思慧,善于修习实践即是修慧,由此能够引发静定。或者可以说闻慧与思慧能够引发静定,静定本身属于修慧所包含的范围。如果要详细分别,如《梁论》所说。该论提到:菩萨缘于菩萨藏经文句义所产生的闻慧、思慧、修慧,以及缘于五种明处的智慧,这种智慧能够生起如理抉择真实与世俗境界的智力,这种智力有时在无分别智之前、有时在无分别智之后,这就是菩萨的智慧波罗蜜。由于这种智慧能够生起禅定并引发出世间的般若,所以智慧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的辅助伴侣。
如是名智波罗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发出世间慧。
这种智慧便称为智慧波罗蜜多。依靠这种智慧,才能引发超越世俗的觉悟。
释曰:第二正明智助般若,如经可知。
解释如下:第二段正式说明以智慧辅助般若的道理,经文中已明确阐述。
是故我说智波罗蜜多与慧波罗蜜多而为助伴。
因此我说,智慧到彼岸与明辨到彼岸是相辅相成的。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相续深密大同此经,广如梁摄论第十卷说。广释四度,如善戒经第九、地持第十、瑜伽四十九。
解释如下:第二段总结性文字,含义清晰可理解。《相续深密》这部经与此经大体相同,详细内容可参见《梁摄论》第十卷的论述。若要广泛解释四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可参考《善戒经》第九卷、《地持经》第十卷以及《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九卷。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宣说六种波罗蜜多如是次第?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问道:“世尊,是出于什么因缘,您宣说六种波罗蜜多时要按照这样的顺序呢?”
释曰:自下第六分别诸度次第门,先问后答。此即请问六度前后次第所由,略而不辨后四次第,或次前文已辨其义,故不说之。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能为后后引发依故。
世尊告诉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这是为了能够为后来者不断引发修行的依据。
释曰:自下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标章略说、次依宗释、第三总结。此即如来标章略答,我依引发故说六度。如是次第,谓能为后后依止义故。
释论:以下是如来正式说法,分为三部分:首先提纲挈领简要说明,其次依据宗旨详细阐释,最后总结归纳。此处即是如来提纲挈领简要回答,我依据引发修行的次第而说六度。这样的顺序,是指前前能为后后提供依止基础的意义。
谓诸菩萨若于身财无所顾恡,便能受持清净禁戒;为护禁戒,便能忍辱;修忍辱已,能发精进;发精进已,能办静虑;具静虑已,便能获得出世间慧。
菩萨如果能对自身和财物毫不吝惜,就能持守清净的戒律;为了守护戒律,便能修习忍辱;修成忍辱之后,就能发起精进;发起精进之后,便能成就禅定;具备禅定之后,就能获得超越世间的智慧。
释曰:此即第二正释六度前后次第,此当庄严引发次第。故庄严论第七卷云:前后者,谓依前后得起。何以故?由不顾资财故,受持戒行;持戒行已,能起忍辱;起忍辱已,能起精进;起精进已,能起禅定;起禅定已,能解真法。又摄大乘第七卷云:论曰:何因缘故,如是六种波罗蜜多此次第说?谓前波罗蜜多随顺生后波罗蜜多故。无性释云:随顺生后波罗蜜多故者,谓于财位不着已,能守尸罗;具尸罗已,便能忍受;能忍受已,堪耐乖违,故发精进;发精进己,心便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实知。故此六种如是次第。世亲释云:如是六度依生前后说此次第。
解释:这是第二部分,正式解释六度的前后次序,这属于庄严引发的次第。所以《庄严论》第七卷说:前后次序,是指依靠前面的才能生起后面的。为什么呢?因为不贪着资财,才能受持戒行;持戒之后,才能生起忍辱;生起忍辱之后,才能生起精进;生起精进之后,才能生起禅定;生起禅定之后,才能了悟真实法义。另外,《摄大乘论》第七卷说:论中提出:是什么原因,这六种波罗蜜多要按这次序来说呢?是因为前面的波罗蜜多能够随顺引生后面的波罗蜜多。无性菩萨解释说:“随顺生后波罗蜜多”的意思是说,对财物地位不执着之后,就能守护戒律;具备戒律之后,便能修习忍辱;能够忍辱之后,就能耐受违逆之境,从而发起精进;发起精进之后,心就能得定;心得定之后,就能如实地了知。所以这六种法门按照这样的次序排列。世亲菩萨解释说:这六度是依据生起的前后顺序,而说此次第。
是故我说,波罗蜜多。如是次第,
因此我讲,到达彼岸的修行方法,正是按这样的顺序。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然六次第,诸教不同。或以一义以释次第,即此经相续、深密、新摄大乘及二释论,皆以引发以明前后。或以二义,如梁摄论:一、引发次第,同此经等;二、持净次第,论云:前前波罗蜜由后后波罗蜜所清净故。或以三义,如善戒经第九卷、地持论第十、瑜伽四十九:一、对治故,二、生起故,三、得果故。具如瑜伽。又以三义,如杂集第十一:一者、引发,二者、持净,三者、麤细。引发、持净,如前应知。言麤细者,于诸行中,施行最麤,故先建立;于忍等行,戒为最麤,故次建立;乃至于慧,静虑为麤,一切行中,慧为最细,故最后立。又庄严论亦以三义:一者、前后,即同引发;二者、下上,前者为下,后者为上;三者、麤细,即同杂集。故彼偈云:前后及下上,麤细次第起,如是说六度,不乱有三因。或以四义,如成唯识第九卷:一、引发,二、持净,三、麤细,四、易难。或可易难释上麤细,故成唯识第九卷云:十次第者,谓由前前引后后,及由后后持净前前。又前前麤,后后细,易难修习,次第如是。
解释:第三部分是总结应当了知的内容。然而关于六度的次第顺序,各种经论的解说有所不同。有的用一种含义来解释次第,比如这部《解深密经》的相续品、深密品,以及新译的《摄大乘论》和两部释论,都是用“引发”来说明前后的顺序。有的用两种含义,比如梁译《摄大乘论》:第一是“引发次第”,与此经等相同;第二是“持净次第”,论中说:前面的波罗蜜多由后面的波罗蜜多所清净的缘故。有的用三种含义,比如《善戒经》第九卷、《地持论》第十卷、《瑜伽师地论》第四十九卷:第一是对治的缘故,第二是生起的缘故,第三是得果的缘故。具体内容详见《瑜伽师地论》。又有用三种含义的,如《杂集论》第十一卷:一是引发,二是持净,三是粗细。引发和持净的含义,前面已经说明应当了知。所谓粗细,是指在各种修行中,布施行最为粗显,所以最先建立;在忍辱等修行中,持戒行最为粗显,所以其次建立;乃至到智慧,禅定较为粗显,一切修行中,智慧最为微细,所以最后建立。另外《大乘庄严经论》也用三种含义:第一是前后,等同于引发;第二是下上,前面的为下,后面的为上;第三是粗细,与《杂集论》相同。所以该论的偈颂说:前后及下上,粗细次第起,如是说六度,不乱有三因。有的用四种含义,如《成唯识论》第九卷:一是引发,二是持净,三是粗细,四是易难。或者可以用易难来解释上面的粗细,所以《成唯识论》第九卷说:十种次第,是指由前面的引发后面的,以及由后面的持净前面的。又前面的粗,后面的细,易难修习,次第就是这样。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种波罗蜜多,各有几种品类差别?
观自在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这六种波罗蜜多,各自又可以分为哪些不同的类别呢?”
释曰:自下第七六度品类差别门,先问后答。此问六度品类差别。
解释:以下是第七部分,关于六种修行方法的不同类别和差别。先是提问,然后回答。这里问的是六种修行方法在类别和具体表现上有哪些不同。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各有三种。
佛对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各有三种。
释曰:自下第二世尊正说,于中有二:初总标六三合有十八,后次第别开六种各三。此即初也。然此品类诸教不同,解深密经、相续深密、摄大乘论、瑜伽七十八,约前六度各开三类而不解瑜伽。菩萨地、无性、世亲、摄大乘释、梁朝释论及杂集论,开六各三而亦解释。依成唯识具约十度,前六各三、后四各二而不解释。四各二者,方便有二:一回向方便善巧、二拔济方便善巧。愿有二种:一求菩提愿、二利乐他愿。力有二种:一思择力、二修习力。智有二种:一受用法乐智、成熟有情智。故今依经且释前六,其间同异对文辨释。
**释论:** 以下第二段是世尊正式说法,分为两部分:首先总体标举六度各分三类,共十八种;随后依次分别展开六度各具的三类。这里是第一部分。 然而关于此类分法,不同经典论述各有差异:《解深密经》《相续深密》《摄大乘论》《瑜伽师地论》第七十八卷,均就前六度各自开为三类,但未作详细解释;《菩萨地》、无性《摄大乘论释》、世亲《摄大乘论释》、梁朝《摄大乘论释》及《杂集论》,亦将六度各分三类并加以解说。 依据《成唯识论》,则完整涉及十度:前六度各分三类,后四度各分二类,但未作解释。后四度各分二类是指: - 方便善巧分为二:一、回向方便善巧,二、拔济方便善巧; - 愿分为二:一、求菩提愿,二、利乐有情愿; - 力分为二:一、思择力,二、修习力; - 智分为二:一、受用法乐智,二、成熟有情智。 因此,此处依据《解深密经》先解释前六度,其间异同将对照经文辨析说明。
施三种者:一者、法施;二者、财施;三者、无畏施。
三种布施是:第一、弘扬佛法;第二、资助财物;第三、给予平安。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释六种三,即分为六,此即第一布施三品。瑜伽三十九以九种相释施三类,彼云:财施者,谓以上妙如法财物而行惠施、调伏悭垢而行惠施、调伏畜积而行惠施,广说如彼。无畏施者,谓济拔师子虎狼鬼魅等畏、济拔王贼等畏、济拔水火等畏。法施者,无倒说法、称理说法、勤修学处。如是一切总说九相,此三种名诸处无异。世亲释曰:法、财、无畏,如次益他、善根、身、心,以是因缘故说三种。无性释论有二复次,初顺瑜伽,后同世亲,故不重述。杂集十二、十八任持显六三品:财、无畏、法,如次身、心、善根、任持。同世亲说益身心等,依梁释论有二复次,彼云:法施利益他心,财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益身心。复次由财施有向恶者引令皈善,由无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戒三种者:一者、转舍不善戒;二者、转生善戒;三者、转生饶益有情戒。
戒律有三种:第一,是断除不善行为的戒;第二,是生起善行的戒;第三,是生起利益众生之行的戒。
释曰:第二、明戒三品。名虽稍异,意同摄论、成唯识等。戒中三品,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故瑜伽论四十云:在家、出家二分净戒,略有三种:一、律仪戒,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戒。二、摄善法戒,谓诸菩萨受别解脱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语、意积集诸善,总说名为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谓诸菩萨于诸有情能引义利。广说如彼。世亲释云:初是依特,为欲建立其余二戒,由此修集一切佛法,证入菩提,复能建立益有情戒。无性释云:律仪戒者,谓于不善能远离法,防护、受持。由能防护诸恶不善身、语等业,故名律仪。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后二尸罗。解云:彼论等言,等取意思中戒。释后二戒,意同世亲。梁朝释论,大同世亲。又彼复云:此三品戒,即四无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断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无畏因也。杂集释云:律仪、摄善、饶益有情,如其次第,善、菩提、悲三种任持。
圆测法师解释说:第二部分是说明戒律的三种层次。名称虽然稍有差异,但含义与《摄大乘论》、《成唯识论》等是一致的。戒律中的三种层次,指的是律仪戒、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因此《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卷说:在家与出家两部分的清净戒律,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是律仪戒,指的是菩萨所受的七众别解脱戒。第二是摄善法戒,指的是菩萨受别解脱戒之后,为追求无上正等正觉,通过身、语、意所累积的一切善行,总称为摄善法戒。第三是饶益有情戒,指的是菩萨能够为一切众生带来真实的利益。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述。世亲菩萨解释说:第一种戒是基础,是为了建立其余两种戒,由此修习积累一切佛法,证入觉悟,进而能建立利益众生的戒。无性菩萨解释说:律仪戒,指的是能够远离不善之法,防护并持守。由于能防护身、语等方面种种恶与不善的行为,所以称为律仪。这就是戒。它能建立后两种戒行。按我的理解:该论所说的“等”字,包含了意识中的戒。解释后两种戒的含义,与世亲菩萨的意思相同。梁朝翻译的释论,也与世亲的观点大体一致。此外,该论又说:这三种层次的戒,就是佛之四无畏的因。为什么呢?第一种戒是断除烦恼的功德,第二种戒是智慧的功德,第三种戒是慈悲的功德。四无畏的功德不出这三种功德的范围,所以说它们是四无畏的因。《杂集论》解释说: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按照这个顺序,分别以善法、觉悟和慈悲三者作为根本依持。
忍三种者:一者、耐怨害忍;二者、安受苦忍;三者、谛察法忍。
忍的修行有三种:第一种是忍受他人伤害的忍;第二种是安然承受痛苦的忍;第三种是如实观察法理的忍。
释曰:第三明忍三品。依菩萨地忍品说云:忍有三种:一耐怨害忍,谓诸菩萨从他怨害所生诸苦现在前时,应如是学:如此是我自业过耳,由我先业今受此苦。广说如彼。二安受苦忍,菩萨思择:我今为求能引安稳最胜善品,尚应思择忍受百千拘胝大苦,况少小苦而不忍受?如是如理正思惟故,为求菩提悉能忍受一切事苦。三法思胜解忍,谓诸菩萨于一切法能正思择善安胜解。广说如彼。世亲释云:耐怨害忍能忍受他所作怨害,安受苦忍能正忍受所遭众苦,察谛法忍堪能审谛观察诸法。具说如彼。无性释云:耐怨害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梁朝摄论大同世亲,杂集三忍名同此经,如其次第不舍有情、舍下劣心,无生法忍三种任持。
解释:第三是说明忍辱的三种品类。依据《菩萨地·忍品》所说:忍辱分为三种:一是忍受怨敌伤害的忍辱,指菩萨在面对他人怨害所带来的种种苦痛现前时,应当这样学习:这些是我自己过去业力的过失,由于我先前的业力,如今才承受这样的苦果。详细内容如该处所述。二是安于受苦的忍辱,菩萨这样思量抉择:我如今为了追求能带来究竟安稳的无上善法,尚且应当思量忍受百千亿的大苦,何况是微小的苦楚而不能忍受呢?由于这样如理正确地思惟,为了求得觉悟,便能忍受一切事缘之苦。三是法思胜解忍,指菩萨对于一切法能够正确思量抉择,善能安住于深刻的领悟。详细内容如该处所述。世亲菩萨解释说:耐怨害忍是能够忍受他人所作的怨害,安受苦忍是能够正确忍受所遭遇的种种苦楚,察谛法忍是能够审慎透彻地观察诸法。具体说明如该处。无性菩萨解释说:耐怨害忍是使众生得以成熟转化的因缘,安受苦忍是成就佛果的因缘,对于寒热饥渴等种种苦事都能忍受,不退转的缘故。谛察法忍是前两种忍辱所依止的根本,因为能够堪忍甚深广大的法义。梁朝《摄大乘论》的解释与世亲大体相同,《杂集论》所说的三种忍辱名称与此经一致,按照其次第,分别是不舍弃众生、舍弃下劣心,以及无生法忍这三种任持。
精进三者:一者、被甲精进;二者、转生善法加行精进;三者、饶益有情加行精进。
精进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披上铠甲般的勇猛精进;第二种是持续修习善法的实践精进;第三种是利益众生的利他精进。
釋曰:第四辨精進三(相續經云:弘誓精進、善方便精進、利眾生精進。深密經云:發起精進、修行善法精進、利眾生精進)。瑜伽菩薩地精進品云:精進有三:一擐甲精進,謂諸菩薩加行其心勇悍,先擐誓甲:若我為脫一有情苦,以千大劫等一日夜處那落迦,經爾所時證無上覺。假使過此百千俱胝倍數時劫證無上覺,我之勇悍亦無退屈,是名菩薩擐甲精進。廣說如彼。二攝善法精進,謂諸菩薩所有精進,能為諸度加行成辦。廣說如彼。三饒益有情精進,如戒品中、饒益尸羅中說。攝大乘論釋經五句總攝為三,所謂被甲精進、加行精進、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世親釋云:三精進中其體差別,即經中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彼經五句即是此中三精進體之所解釋。由被甲故最初有勢,由加行故能有精勤,由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故如其次第有勇、堅、猛、不捨善軛,乃至廣說。無性第七、梁論第九意同世親,恐繁不述。雜集論云:被甲方便饒益如次:善根方便、善根圓證、善根無盡,三種任持。
解释:第四是说明精进的三种表现(《相续经》中说:弘誓精进、善方便精进、利众生精进。《深密经》中说:发起精进、修行善法精进、利众生精进)。《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精进品提到:精进有三种:一是披甲精进,指菩萨在修行时内心勇猛果敢,先立下坚定誓愿:即使我为救度一个众生脱离苦难,要在那落迦地狱中经历千大劫等同于一昼夜的时间,经过那么久才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算超过这百千亿倍的时间才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我的勇猛心也绝不退缩屈服,这就叫作菩萨的披甲精进。详细内容如该处所说。二是摄善法精进,指菩萨所有精进修行,能成为各种波罗蜜多的实践与成就的动力。详细内容如该处所说。三是饶益有情精进,如同戒品中所说饶益众生的戒律部分所述。《摄大乘论释》将经中的五句总括为三种:所谓被甲精进、加行精进、以及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世亲论师解释说:三种精进的本体差别,就是经中所说的有势、有勤、有勇、坚、猛、不舍善轭。那经中的五句就是这里三种精进本体的解释。由于被甲精进,所以最初具备势力;由于加行精进,所以能够持续勤修;由于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因而依次具备勇猛、坚定、刚猛、不舍善法的约束,详细内容如此类推。无性论师第七卷、真谛译《摄大乘论释》第九卷意思与世亲相同,为避免繁琐不再转述。《杂集论》说:被甲、方便、饶益三者依次对应:善根生起的条件、善根的圆满证得、善根的无尽延续,这三种精进能持续护持修行。
静虑三者:一者、无分别寂静、极寂静、无罪故,对治烦恼众苦乐住静虑;二者、引发功德静虑;三者、引发饶益有情静虑;
静虑有三种:第一,因为无分别而内心安宁、极为安宁、没有过失,能够对治烦恼和种种痛苦,安住于喜乐的静虑;第二,能够引发功德的静虑;第三,能够引发利益众生的静虑。
释曰:第五明静虑三。然初品中有其四句,其相难知,故今依诸经论释此四句。一无分别寂静者,离一切虗妄分别及以麤重故,名无分别寂静。故相续经云:离妄想寂静。又瑜伽云:远离一切分别,能生身心轻安。二极寂静者,瑜伽论云:远诸爱味,泯一切相也。三无罪故者,无性论云:离慢见爱,得清净故。瑜伽论云:远离憍举。又瑜伽云:无罪者,远离六[病-丙+(?/ㄆ)]随烦恼也。四对治烦恼众苦乐住者,由此定能治烦恼苦,神通自在,得现法乐。梁朝论云:此定离诸染污故,现世得安乐住。世亲论云:由此能安现法乐住。后之二品,如文可知。依瑜伽论?静虑品云:复有三种:一现法乐住静虑,谓诸菩萨所有静虑,远离一切分别,能生身心轻安,最极寂静,离诸爱味,泯一切相,当知是名菩萨现法住静虑。二者能引菩萨等持功德静虑,谓诸菩萨所有静虑,能引能住种种殊胜不可思议不可度量十力种姓所摄等持,一切声闻及独觉等不知其名,何况能入,乃至广说。三者饶益有情静虑,谓诸菩萨依止静虑,于诸有情能引义利,彼彼事业与作助伴,能为除苦,能如理说,于诸有情善随心转,为物现通方便引摄,具说如彼。世亲论云:安住静虑者,由此能安现法乐;引发静虑者,由此能引六种神通;成所作事静虑者,谓依此故成立所作利有情事。无性论云:安住静虑,为得现法乐住,离慢见爱得清净故;引发静虑,为能引发六神通等殊胜功德;成所作事静虑,为欲饶益诸有情类,以能止息饥俭疾癈诸怖畏等苦恼事故。杂集论云:现法乐住引发神通饶益有情,如次应知三种任:一无厌惓,二诸所思议成满,三御众业。梁朝摄论大同世亲论,恐繁不述。依庄严论,有觉等三
慧三种者:一者、缘俗谛慧;二者、缘胜义谛慧;三者、缘饶益有情慧。
智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观察世间现象的智慧;第二种是领悟究竟真理的智慧;第三种是利益一切众生的智慧。
釋曰:第六明慧三品。瑜伽?慧品有二種三:初三慧者,一能於所知真實隨覺慧、二於五明及三聚中決定慧、三於一切有情義利慧。解云:初一緣真,次一緣俗自利,後一緣俗利他(五明者,即內明、等明論也。三聚者,即是能引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後三慧者,一能知甚深法無我智、二能知有情調伏方便智、三了知一切所知境界無障礙智。解云:初一法空智,次一人空智,後一雙證二空智。成唯識論:生空、法空、俱空為三。攝大乘論:加行、正智、後得為三。無性釋云:無分別加行慧,謂真觀前勝方便智。無分別慧,謂真觀智。無分別後得慧,謂現觀邊諸世俗智,能起種種說法等事。雜集論云:緣世俗勝義、緣有情慧,如其次第證入大地,引發佛法,建立佛事。三種任持六度,各各三品差別,廣如梁攝論第九、顯揚第三,恐繁不述。如何諸教有此異者?義品非一,各據一義,故不相違。略辨六度體性別者,如成唯識第九卷云:十度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造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具說如彼,廣如別章。
释文:第六阐明智慧分为三种品类。《瑜伽师地论》说智慧品类有两种三分法:第一种三分法包括:一、能够对所知真实境界随顺觉知的智慧;二、对五明学问及三种法聚能够决断的智慧;三、对一切有情众生义利能够了知的智慧。解释:第一种智慧缘于真实之理,第二种智慧缘于世俗之事以自利,第三种智慧缘于世俗之事以利他(五明指内明、因明等五类学问。三聚指能引生义利的法聚、能引生非义利的法聚、能引生非义利亦非非义利的法聚)。第二种三分法包括:一、能了知甚深法无我的智慧;二、能了知调伏有情众生方便方法的智慧;三、能彻知一切所知境界无障碍的智慧。解释:第一种是法空智慧,第二种是人空智慧,第三种是同时证悟二空的智慧。《成唯识论》以生空、法空、俱空为三种智慧。《摄大乘论》以加行智、正体智、后得智为三种智慧。无性《释论》说:无分别加行慧,指真实观修前殊胜的方便智慧。无分别慧,指真实观修的智慧。无分别后得慧,指现观边所起的各种世俗智慧,能够发起种种说法等事业。《杂集论》说:缘世俗与胜义的智慧、缘有情的智慧,依次能证入菩萨大地、引发佛法、建立佛事。这三种智慧各自统摄六度,各分三品差别,详细内容如《梁摄论》第九卷、《显扬圣教论》第三卷所述,恐繁琐不展开。为何各经论有此差异?因为义理品类并非单一,各据一义而说,故不相违。略辨六度体性差别者,如《成唯识论》第九卷说:十度体性者,布施以无贪心及由此所起身口意三业为体性;持戒以受学菩萨戒时的三业为体性;忍辱以无瞋恚、精进、审慎智慧及所起三业为体性;精进以勤勉及所起三业为体性;静虑唯以等持为体性;后五度(智慧、方便、愿、力、智)皆以择法为体性,说是根本智与后得智所摄。详细论述如该论所说,更广的分辨见于其他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