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得无说分第七
体空无得,言寂无说,是以谓无得无说分。
这一分讲的是:事物的本性是空的,没有什么能得到,所以说是寂静的,没有什么可说的,因此叫做“无得无说分”。
须菩提!
须菩提
佛恐须菩提尚未透彻,故云设此问,呼须菩提曰:我谓不应取法,似无法可得,无法可说。又谓不应取非法,又觉似有法可得,有法可说也。盖我之所说者,真空不空之法耳。
佛担心须菩提还没有完全明白,所以又提出这个问题,叫须菩提说:我说过不应该执着于法,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法可以得到,也没有什么法可以说;我又说过不应该执着于非法,又让人觉得好像有什么法可以得到,有什么法可以说。其实我所说的,是真空不空的法啊。
于意云何?
你觉得怎么样?
于汝之意云何?
你觉得怎么样?
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以我如来无上菩提之法,果有所求而得之于己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
抑以此法谆谆然有所说而教于人耶?
须菩提言:
须菩提了悟佛意,乘机而答曰:
如我解佛所说义。
解者,晓也。定者,泥于一处而不通也。如我心中解悟佛所说之义理,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之义。无上菩提之寔性,人人具足。或由布施持戒而成,或因忍辱精进而证,或修禅定智慧而悟。六度万行,皆可默契。
无有定法。
则知无上正等正之法,此吾本来真空,人人所具足者也。
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来说法,原为闻众生之迷悟。但众生之根器有利钝,学性有浅深,随机设教,对病用药。
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如来不尽之法,只定无法可名;如来不尽法言,只无定法可说。永曰:佛说一切法,为除一切心,我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何以故?
须菩提自征释:何以故?无有定法可得,无有定法可说。
如来所说法。
盖如来所说者,无上菩提之法。
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
可以性修,而不可以色相取,徒取则何以深造于性理之妙,故云不可取也。可以心传,而不可以口舌说,徒说则何以超出于意言之表,故云不可说。须菩提所以辨论两者皆不可也。但可取可说固不,可取不可说亦不可。若执着可取可说,是必住于取住于说,反成邪见。且是法为开悟众生而设,非有真寔之法,故云非法。若谓不可取不可说,是住于无可取无可说,即成断灭。然又须假此以开悟众生,如离筏渡河,则有沉溺之害,又不可仝谓之非法,故云非是非法也。非法非非法,即是如来所说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也。所以者何,是须菩提释非法释非非法之义。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音雌)別。
盖谓法本不无,莫作有见。法本不有,莫作无见。作有则执法,作无则执空。不执法执空,则了悟我法双空,即曰无为。无为者,自然觉性,无假人为。以者,用也。一切贤圣,皆用此无为之法。然法本无为,悟有浅深。悟得浅者,则为贤人。悟得深者,则为圣人。是无为之法则一,因有浅深,为贤为圣,而差别之不一也。佛说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须菩提总结出一无为之法,真了悟透彻佛所说之义也。此无为者,即是无上菩提,即是涅槃,即是如来,即是无相,即是无住,即是这金刚般若波罗蜜也。有为法,世间法也。无为法,出世间法也。后学者要知无为寔无不为,可以超三界,证菩提,可以得无量无边福德。其功之大效捷诚,莫可思量也。若执着无为,拘泥空寂,勉强造作,则无为而寔有为,反成槁木死灰而无用矣。惟顺我至中至正之真性,于日用伦常之间,率性而行,各尽其道。不偏不倚,不即不离,得自然而然之妙道。斯为深悟无为之旨,深契金刚般若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