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问答造色法
远问曰。经称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问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则失其类。如其不能。则水月镜像复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造色。如何又问水月镜像色阴之所摄不。若是色阴。直是无根之色。非为非色。何以知其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则是经表之奇言。如此则阿毘昙覆而无用矣。
慧远问道:佛经上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不能自己产生自己,却能产生物质现象。 那么请问,物质现象能不能再产生别的物质现象呢? 如果物质现象能产生物质现象,那就违背了它所属的类别规则。 如果它不能产生物质现象,那水中月、镜中像这些现象,又是怎么出现的呢? 如果说水中月、镜中像确实存在,那它们本身不就是物质现象吗?这又怎么解释呢? 再请问,水中月、镜中像算不算物质现象这一类别? 如果算物质现象,那它们就是没有实体根基的假象,但毕竟还是属于物质现象的范畴,不能说不是物质现象。 为什么这么说呢? 凡是物质现象,必定有它的形象;凡是有形象的,必定属于物质现象。 如果水中月、镜中像有形象,却不属于物质现象,那佛经里这种
什答曰。经言一切所有色。则是四大及四大所生。此义深远难明。今略叙其意。地水火风。名为四大。是四法或内或外。外者何也。则山河风热等是。内者则骨面温气等是。四大如是。无所不在。而众生各各称以为身。于中次生眼等五根。五根虽非五识所知。亦不得谓之无也。所以者何。譬如发爪。虽是身分。无所分别。以离根故。又如癞病之人。身根坏败。虽有皮肉。而无所觉。是故当知。皮肉之内。别有觉用。又能生身识。以是故。名为身根。假令身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触食。唯知冷热。不知香味。是故当知。别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身。必生五根。分别五尘故。五根之色。其为微细。非五识所知。难了难明。是故佛名四大所生色。若问五根难明。佛名为四大生色者。五尘何以复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尘亦复微细。如水月镜像等。虽复眼见。无有余尘若离余尘。则非是色。若声从触有。谓为可闻。无有住处。时过则灭。因缘虽存。无声可闻。若香离色味触。则不可得。味触亦然。是故五尘。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于一体。其余四根少分处生。如瞳子内针头之处。眼根见色。余处因此。总名为眼。其余根皆亦如是。身根所触。审有所觉。凡夫之人身所觉事。以之为实。如人得罹于官。苦以刀杖治之。终不以余尘为用也。乐亦如是。众生多五欲。于细滑中。婬欲偏重。乃有随而死者。是故佛经或以之为初。又如人尽见于色。暗中虽无所见。以身触故。便得其事。当知身根常有实用余根无有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识。是故身所觉法。名为四大。若问身根所觉有十一事。何故但说四法为大也。答其余七法。皆四大所摄。四大为根本。是其气分耳。轻重是觉分。坚是相密。若分散则为轻物。若集之则为重物。澁亦然。地有二种。一微尘。次密相近。名为滑物。若微尘疎远。名为澁物。寒是风水之分。水常冷相。若与火合则热。离火还归本相。风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为热风。离火还为冷风。如热时摇扇。即得冷风。又身内风发。便令体冷。若服热药。冷风则止。水有二相。一为流相。二为冷相。经中多说流相。以相常有不可坏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旧相。佛通达一切法本末故。说其旧相。如水或与火相。可使为热。流是旧相。虽与热合。犹不舍流相。是故寒是火所摄。饥渴者。以人腹内风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则从克人身。是故饥虽食难消之物。而无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分别。四大气分。乃应无量。如长短此彼麁细方圆燥湿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觉知。何止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说四大色。及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见草木。从种出生。如是细为麁因。如种中无树。推树为从何来。有人言无因无缘。自然而生。或有人言万物皆从大生。有人言从微尘生。有人言从常性生。唯佛言从四大生。所谓种中地水火风也。此中虽有余物。佛但说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坚相能持。水相能烂。火相能成熟。风相能增长。如是树得成茂。色等无有此用。是故不说。又内四大。人初入胎时。地能持之。水能和合。火能成熟。风能开诸窍。令得增长。尔时小儿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别。以初得身根故。而分别四大所能。是故说一切色。皆四大为根本。如经说六种十二触八十八意行四善处。名之为人。是中分别义者。如小儿初入胎时。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种。四大虚空及识。虽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觉。不为利益。故不说也。六入既成。于外麁受乐。名为触生受。而复意识。常多发用。眼识所见色。分别好丑中间。乃至意所知法。分别好丑中间。是名十八意行。又终能住于四善之处。所谓乐分别诸法。是智慧处。乐实不虚。是诚谛处。乐舍则舍恶。是舍处。乐离愦闹。是寂灭处。或言次第而生。如大劫尽时无所复有。唯有虚空。尔时虚空中。有诸方风来。互相对持。后有天雨。风持此水。水上有风。扰动而生水沫。水沫积厚于乃成地。从生草木等。以观一切水色。初始皆从风出。以能持故。是以说所有尽皆以四大为根本。今色味等。亦为四大因缘。四大亦为色等之因缘。但以初得名故。如谷子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时色味等。亦有四大。但分别先后因果。得其名耳。如内四大。初入胎时。系在赤白不净之中。虽有色香味。以无眼等故。不觉不知。唯有身根。觉知四大有用。佛因此心故。说四大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因缘中。第三因缘时。虽有四大所生色。以微细未能遮识。识增发故。说识因缘名色。歌罗罗时四大成就。反名为色。歌罗罗时中识成就。反名为名。所谓成就者。了了相现也。是故说内四大。为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大。四大生有。是总相说耳。或有三大二大一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无有火大。二大者如热水热风热合名等。一大者如风。风中无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或四或一。如饮食有味香触。如净洁玉器承天雨。但有色味触。无有香气。地气合故乃可有香。如火从珠日出者。无香无味。但有色触。烧为触。照为色。如镜像水月。唯有一色。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经无此说。亦无造名。但传译失旨耳。佛唯说所有色。若四大四大所生。因四大复生四大。如种中四大。复生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复生四大所生色。亦互相生如前说。又外道说。四大是常。无时不有。若佛说所有色。皆是四大。则外道增其邪见。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三种。善不善无记。以善身口业色。能生天人报四大。不善身口业色。能生三恶处报四大。无记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毘昙中亦如是说。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还生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说。从四大生者。皆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毘昙。分别四大。一阴一入界所摄。但四大。则无别阴界入。以四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阴。十一入。十一界所摄。若但四大所生色。则无别阴也。十入十界所摄。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虽没自生。生彼无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说水月镜像。阿毘昙人。有法相者。谓是阴界入故摄。如经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又如不见不闻不嚊不味不触。尚名为色。何况眼镜像。如非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见色。而佛法为度众生故。说水月镜像影响炎化喻等。默人终不贪着。谓之为有。是故以为空喻。如幻化色。虽是不实事。而能诳惑人目。世间色像亦复如是。是以过五百年后。而诸学人多著于法。堕于颠倒。佛以幻化为喻。令断爱法。得于解脱。是故或时说有。或时说无。凡夫人无有慧眼。深着好丑麁细等。起种种罪业。如是何得言无耶。佛说一切色。皆虚妄颠倒不可得。触舍离性。毕竟空寂相。诸阿罗汉以慧眼。诸菩萨以法眼。本末了达。观知色相。何得言定有色相耶。诸佛所说好丑此彼。皆随众生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无定相。不可戏论。然求其定相。来难之旨。似同戏论也。
鸠摩罗什法师回答说:佛经里说,一切所有的物质现象,都是由地、水、火、风这“四大”以及由这四大所产生的东西构成的。这个道理很深奥,不容易明白。我现在简单解释一下它的意思。地、水、火、风,叫做“四大”。这四种东西,有的在身体内部,有的在身体外部。外部的是什么呢?就是山河、风、热气这些。内部的呢,就是骨骼、面部、体温、呼吸这些。四大就是这样,无处不在。而每个众生都把这四大和合的东西,当作是自己的“身体”。在这个身体的基础上,才依次产生了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这五种感觉器官,叫做“五根”。这五根本身,虽然我们的五种感觉(眼识、耳识等)不能直接感知到它们,但也不能说它们不存在。为什么呢?打个比方,头发和指甲,虽然是身体的一部分,但它们本身没有感觉能力,因为它们离开了感觉的根本。又比如得了麻风病的人,身体的感知功能坏了,虽然有皮肤和肉,但感觉不到东西。所以要知道,在皮肉里面,另有一种能感知、能起作用的东西,而且它能产生身体的触觉。因为这个缘故,才叫做“身根”。假如身体只有“身根”这一种感知能力,那么用手指触碰食物,就只知道冷热,不知道香味。所以要知道,另外还有鼻子、舌头等感知的根。如果是这样的话,由四大构成的身体,必然会产生这五种感知的根,用来分别认识色、声、香、味、触这“五尘”。五根的物质形态非常微细,不是五种感觉能直接知道的,很难理解,很难明白。所以佛陀把由四大所产生的物质现象,都叫做“四大所生色”。如果问:五根难以明白,佛陀称之为四大所生色,那么五尘为什么也叫做四大所生色呢?回答是:五尘也同样微细。就像水中的月亮、镜中的影像一样,虽然眼睛能看见,但没有实在的物体存在。如果离开了其他条件,它就不是实在的“色”。比如声音,是因为有物体碰撞才产生,我们才听得到,它没有固定的住处,时间一过就消失了。产生声音的条件虽然还在,但已经没有声音可以听了。香味如果离开了颜色、味道、触感,也是得不到的。味道和触感也是这样。所以五尘,也叫做“四大所生色”,因为它们也是微细的。有人说,身根的感知遍布整个身体,而其他四根只在身体的很小一部分产生作用。比如眼睛,只是在瞳孔针尖那么大的地方,眼根看见东西,但整个眼睛都因此被叫做“眼”。其他几根也是这样。身体接触东西,能清楚地感觉到。普通人把自己身体感觉到的事情,当作是真实的。比如一个人犯了法,被官府用刀杖惩罚,他绝不会认为这是其他感官对象在起作用。快乐的感觉也是这样。众生大多贪恋五种欲望,在细腻光滑的触感中,淫欲的念头特别重,甚至有人因此而死。所以佛经里有时把它放在第一位。又比如,人能看见东西,在黑暗中虽然看不见,但用身体一碰,就知道是什么东西。应当知道,身根常常有实际的感知作用,其他几根没有这种力量。而且身根能普遍产生身体的触觉认识。所以身体所感知到的现象,就叫做“四大”。如果问:身体能感觉到十一种东西(坚、湿、暖、动、轻、重、涩、滑、冷、饥、渴),为什么只说地水火风这四种是“大”呢?回答是:其余七种,都包含在这四大里面。四大是根本,其余是它们表现出来的不同状态和性质罢了。轻重是感觉上的分别。坚硬是地大的性质,物质紧密。如果分散开,就是轻的东西;如果聚集在一起,就是重的东西。“涩”也是这样。地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微尘紧密相近,叫做“滑”;如果微尘疏松远离,叫做“涩”。寒冷是风大和水大的性质。水本身是冷的,如果和火结合就变热,离开火就恢复它本来的冷相。风也是冷的,如果火的力量偏多,就叫做热风,离开火还是冷风。就像天热时摇扇子,就得到冷风。又比如身体内部的风发动起来,就会让身体发冷。如果吃了热药,冷风就止住了。水有两种性质:一是流动,二是寒冷。佛经里大多说它的流动相,因为这个性质是恒常的、不可破坏的。一切事物都有两种相:一种是外来的、暂时的“客相”,一种是它本来的“旧相”。佛陀因为通达一切事物的根本和枝末,所以只说它的旧相。比如水,有时和火结合,可以变热,但“流动”是它的旧相,即使和热结合,也不会舍弃流动的性质。所以寒冷是包含在火大里的。饥和渴,是因为人肚子里的风大和火大的力量,能够消化食物。食物消化后,又会反过来消耗人的身体。所以即使饿了,吃难消化的东西,也不会出问题,因为能消化。如果这样分别下去,四大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状态和性质,应该是无穷无尽的。比如长短、彼此、粗细、方圆、燥湿、合散等等,都可以用身体感觉到,哪里只限于这十一种呢?佛陀是一切智者,所以只说“四大色”和“四大所生色”。有人说,眼睛看见草木从种子长出来,这样微细的东西是粗大东西的原因。就像种子里没有树,那么树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说,没有原因,没有条件,自己就生出来了。有人说,万物都是从“大”生出来的。有人说,是从微尘生出来的。有人说,是从一个永恒的本性生出来的。只有佛陀说,是从四大生出来的,就是种子里的地水火风。这里面虽然还有其他东西,但佛陀只说四大,因为四大能帮助成果:地大的坚性能持载,水大的湿性能润泽,火大的暖性能成熟,风大的动性能增长。这样树才能长得茂盛。颜色等其他东西没有这种作用,所以不说。还有,身体内部的四大,在人最初投胎的时候,地大能持载,水大能和合,火大能成熟,风大能开通各种孔窍,让胎儿得以增长。那时候小孩还没有眼耳等根,不能分别事物。但因为最初得到了身根,所以能分别四大各自的作用。因此说,一切物质现象,都以四大为根本。就像佛经里说的“六种”、“十二触”、“八十八意行”、“四善处”,这叫做“人”。这里面分别解释就是:比如小孩刚入胎时,还没有眼耳等根,所以只有“六种”——四大、虚空和识。虽然有颜色、香味等,但因为感觉不到,对人没有利益,所以不说。六根形成后,对外界粗大的感受产生乐受,叫做“触生受”。而意识常常发动作用,眼识看见颜色,分别美丑好坏……乃至意识所知道的法,分别美丑好坏,这叫做“十八意行”。最终能够安住在四种善的地方:乐于分别诸法,这是智慧之处;乐于真实不虚,这是诚谛之处;乐于舍弃就能舍弃恶,这是舍离之处;乐于远离喧闹,这是寂灭之处。有人说,世界是依次产生的。比如大劫结束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虚空。那时虚空中,有各方风来,互相吹持。后来天上下雨,风托住这些水,水上面又有风,扰动水就产生了水沫。水沫堆积厚了,就成了大地,然后长出草木等等。这样观察一切水的颜色,最初都是从风产生的,因为风能持载。所以说,所有的一切都以四大为根本。现在颜色、味道等,也是四大的因缘,四大也是颜色、味道等的因缘。只是因为最初得名,所以这样说。比如谷子里面,大有颜色、有味道等。发芽的时候,颜色、味道里也有四大。只是分别先后因果,得到不同的名称罢了。比如身体内部的四大,最初入胎时,系在父精母血这些不净物之中。虽然有颜色、香味,但因为还没有眼耳等根,感觉不到,不知道。只有身根,能感觉到四大的作用。佛陀根据这个道理,所以说四大是产生物质现象的根本。所以在十二因缘中,第三“识”缘“名色”的时候,虽然有四大所生的微细物质,但因为太微细,还不能障碍识,识的力量增长发动,所以叫做“识缘名色”。到了“歌罗罗”(受胎后第一个七日)时,四大成就了,反而叫做“色”;“歌罗罗”时识成就了,反而叫做“名”。所谓“成就”,就是清清楚楚的相状显现出来了。所以说,内部的四大,是产生物质现象的根本。佛陀说“所有色,四大,四大生有”,这是总体的说法。或者有三大、二大、一大。四大具足的,比如活人的身体。只有三大的,比如死人身体里没有火大。只有二大的,比如热水、热风,是热和合在一起。只有一大的,比如风,风里没有地和水。四大所生色里也是这样,或者四种都有,或者只有一种。比如饮食,有味、香、触。比如干净的玉器接天上的雨水,只有颜色、味道、触感,没有香气。要和地气结合,才可能有香。又比如火从珍珠或太阳出来,没有香没有味,只有颜色和触感——烧是触,照是色。又比如镜中像、水中月,只有一种颜色。四大不能自己创造自己,而能创造的说法,佛经里没有这样说过,也没有“创造”这个名称。这只是翻译时失去了原意罢了。佛陀只说,所有的物质现象,或者是四大本身,或者是四大所生的。因为四大,又再生出四大。比如种子里的四大,又生出芽里的四大。芽里四大所生的色,又再生出四大所生的色。也是互相产生的,就像前面说的。另外,外道说四大是永恒的,无时不在。如果佛陀说所有的物质现象都是四大,那就会增加外道的邪见。所以佛陀说,物质现象不只是四大而已,因为四大的缘故,还有其他的色产生,这叫做“四大所生色”。这种色有三种:善的、不善的、无记的。因为善的身业和口业所产生的色,能生起天界和人道的果报四大;不善的身业口业色,能生起三恶道的果报四大。无记色有自然因和共生因。《阿毗昙》里也这样说。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说四大不是自己生自己呢?就像人还生人,或者生畜生,而生出来的东西,并不正好说明是从四大生的。所有从四大生的,都是“四大所生色”。就像《阿毗昙》里分别四大,属于一阴、一入、一界所摄。如果只是四大本身,就没有另外的阴、界、入,因为四大太少。四大所生色,属于色阴、十一入(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法)、十一界所摄。如果只是四大所生色,就没有另外的阴,属于十入、十界所摄。这样,四大和四大所生色,虽然自己产生自己,产生对方,这没有过错。为什么呢?因为“生”这个观念本身,就是建立在“空”的名相上的。就像前面说的水中月、镜中像。《阿毗昙》的学者,有执着于法相的,认为这些都属于阴、界、入所摄。就像佛经说三种色:一是有色可见、有对碍的;二是有色不可见、有对碍的;三是有色不可见、无对碍的。又比如,看不见、听不见、闻不到、尝不到、触不到的东西,尚且叫做“色”,何况眼睛看到的镜中像,难道不是色吗?所以水中月、幻化等现象,是可见的色。而佛法为了度化众生,才说水月、镜像、光影、阳焰、幻化等比喻。有智慧的人终究不会贪着,认为它们是实有的,所以用它们来比喻空性。就像幻化出来的色,虽然不是真实的事物,但能欺骗迷惑人的眼睛。世间的色相也是这样。所以佛陀灭度五百年后,许多学佛的人又执着于法,堕入颠倒。佛陀用幻化作比喻,让他们断除对法的贪爱,得到解脱。所以佛陀有时说“有”,有时说“无”。凡夫没有慧眼,深深执着于美丑、粗细等,生起种种罪业。这样怎么能说“没有”呢?佛陀说一切物质现象,都是虚妄颠倒、不可得到的,它们的本质是舍弃、离弃自性,毕竟是空寂的相。阿罗汉用慧眼,菩萨用法眼,从根本上完全通达,观察知道色相的本质,怎么能说一定有固定的色相呢?诸佛所说的美丑、彼此,都是随顺众生心力的理解,而说出的对他们有利益的法,没有固定的相状,不可以戏论。然而,如果非要追求一个固定的相状,像这样来问难,倒有点像戏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