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九〔龙诫〕
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
新伊大师 合响
法嗣智素 补遗
△次別釋無性亦不離識性(二)初躡前申難。
对于“无性”的阐释,也不能离开“识性”的作用。下面接着前面的内容,先提出质疑和问题。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
如果事物有三种本性,为什么世尊又说一切法都没有独立、固定的本性呢?
△次举本颂答。
接下来用一首偈颂来回答。
頌曰即依此三性(至)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颂中说:依据这三种根本性质,它们原本从始至终保持着自性不变,这就是唯识学说的真实本性。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釋三種無性(二)初總明三無性是密意說。
三种无性的道理(二)一开始正式解释颂文(二)先解释三种无性(二)首先总体说明三种无性是佛的寓意说法。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至)於有及無總說無性。
音义 先释初二句。故佛下。次释后二句。密意者。谓若显了说。则双明三性二无性。方是不有不无之中。谓后下转释。意明。依圆二性。虽有实体。愚夫于此依圆。妄起我法实有之执。此我法执即是徧计。佛为除此。并说皆无。
合響 玄談第五卷云。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鈔釋云。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有。二約徧計說空。三具說三性。則徧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性皆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為盡理。又疏云。是故於彼三時。初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徧計性空。餘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文)。據此則經中說三無性。是佛密意。若約時而論。乃是第二時。墮空邊教。非為了義。今明大乘唯識正理。必當於三自性。依圓是有。徧計是空。方是中道了義耳。
△次別釋三無性依三性立(二)初徵。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次釋(二)初正釋。
謂依此初徧計所執(至)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音义 先明徧计毕竟无性。此非假说。依次下释依他无性。谓依他起法。从四缘生。譬犹幻师所作幻事。托众缘起。无如外道妄执自然生义。假说无性。非依他起性体全无。依后下释胜义无性。谓胜义中无我法性故。亦但假说。非性全无。如太虗下。喻明太虗有胜义。众色喻依他起。谓此胜义。是依他起上无。徧计所显故。名胜义无性。
△次简滥。
雖依他起非勝義故(至)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合響 謂有問曰。雖依他起。非第四廢詮談旨之勝義故。不得正名為勝義無性。然淨分依他中。四智菩提。隨在何諦。皆以勝法而為所緣。亦以勝為義故。即第八卷末所云行勝義也。是則依他。雖不得正名為勝義無性。據淨分邊。亦得說為勝義無性。何不依依他立勝義無性耶。釋曰。而濫第二故。此不說意。謂淨分依他。雖亦得名為勝義。然既依圓成實。立為勝義無性。更若立依他。為勝義無性者。則濫同第二依圓成實所立勝義無性故。略而不說。以依他若立為勝義。則依圓成所立之勝義無性。是第二故。問據何文義。作如此釋。答瑜伽第七十四卷云。復次三種自性。三種無自性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由相無自性性故。徧計所執自性。說無自性。由生無自性性故。及勝義無自性性故。依他起自性。說無自性。非自然有性故。非清淨所緣性故。唯由勝義無自性性故。圓成實自性。說無自性。何以故。由此自性亦是勝義。亦一切法無自性性之所顯故(文)。既云及勝義無自性。又云唯由勝義無自性。是知依他亦有勝義無性之義。但不得正立為勝義無性耳。
△次釋唯識實性(二)初會圓成即勝義真如(二)初會歸勝義。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至)作是說此諸法勝義。
合響 此性者。即上勝義。非性全無之性。然勝義下。會玄第十卷釋云。四種勝義等者。准法苑云。初釋名。後出體。初釋名復二。初釋總名。次釋別名。釋總名者。護法釋云。勝義者。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第三勝義。諸論多說。即是勝義。或四勝義皆勝之義。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後得二智境界故。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諦。亦以勝為義。真如為境故。通其有財釋。第四勝義。多依於道理名義。廢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勝義境界為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無謬。名之為諦。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次。世俗者。世謂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巾為兔等物。隱本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今隨古名世俗諦。又復性隨起盡。名之為世。體相麤顯。目之為俗。世即是俗。名為世俗。或世之俗義。亦相違。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虗。名之為諦。世俗即諦。世俗之諦。二釋如前。次釋別名者。一世間勝義者。事相麤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義。二道理勝義者。智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漏智境。過第二俗。名為勝義。三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不測。過第三俗。名為勝義。四勝義勝義者。體玅離言。逈超眾法。名為勝義。聖智內證。過第四俗。復名勝義。此中世間即勝義諦。乃至勝義即勝義諦。皆持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四世俗中。一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虗偽中。名曰世間。凡流皆謂為有。依情是名。假言世俗。二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實相顯現。差別易知。名為世俗。三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四勝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可知。名為勝義。假相安立。非體離言。名為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乃至勝義即世俗。皆持業釋。次出體者。第一勝義體者。成唯識說。謂蘊處等事。涅槃亦云。有名無實。名第一義。蘊處界等。亦是勝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云。謂四諦等因果體事。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義諦。第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如。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總觀諸法。為二無我故。無苦等八。名勝義也。第四勝義體者。瑜伽論說。謂非安立一真法界。涅槃亦言。實諦者。即是如來虗空佛性。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依無我而顯真故。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故非安立。第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軍林瓶等(等於衣飲食車兼嚴具城舍等一切物也)。我有情等。或無實體。或體實無。但有假名。都無實性。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無用。涅槃經云。有名無實。如我眾生。乃至旋火之輪。及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眾生等無用。火輪等體無。第二世俗體者。瑜伽論說。所安立蘊處界等。涅槃亦云。諸陰界入名世俗。即有為諸法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第三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處。即諸聖果四諦理等。涅槃亦云。有八苦相。名世俗諦。第四世俗體者。瑜伽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涅槃說言。若燒若割。若死若壞。名為世俗。由可燒割等。無有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為世俗諦也。第一世俗體假安立。後三世俗體有安立也(文)。開蒙。問四俗諦名義相攝。答一假名無實諦。謂軍林瓶車。二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三方便安立諦。苦集等。四法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真理。問四真諦義。答一體用顯現諦。當第二俗蘊處等法。二因果差別諦。當第三俗苦等四諦。三依真顯實諦。當第四俗二空真如。四廢詮談旨諦。一實真如(文)。文雖不說四種世俗。為對顯四種勝義。故具引之。此中下舉頌簡非。謂頌所言諸法勝義者。簡非前三。唯取第四一真法界。以是最勝道品所行之境義故。
△次會歸真如(二)初正會歸。
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至)即是湛然不虗妄義。
△次释亦言。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至)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次会圆成即唯识实性。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至)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补遗 先以虗妄简。复有下。次以真俗简。宗镜。问唯识性与唯识。有何同异。答各有二义。且唯识性二义者。一者虗妄唯识性。即徧计性所遣清净。二者真实唯识性。即圆成实性所证清净。若言唯识者。有二义。一者世俗唯识。即依他起所断清净。二者胜义唯识。即圆成实所得清净。
△次结示劝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至)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音义已上广明唯识相性。显前颂意竟。
△三後有五頌明修行之位次(二)初略明五種行位(二)初牒前問後。
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于几位如何悟入。
音义 初句牒前二十五颂之义。初二十四颂。成唯识相。次后一颂。成唯识性。次句正问。谓是谁人。于几位次。乃能悟入唯识相性。
△次如次答釋(二)初標。
谓具大乘二种性者略于五位渐次悟入。
△次釋(三)初明二種種性。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至)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音義 初句徵。一本下釋。一本性住種性者。宗鏡釋云。未聞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增長。名本種性。性者體也。類也。謂本性成住。此菩薩種子。性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性。菩薩地說。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會玄記第八卷云。無始法爾等者。言總意別故。意顯第六意處中有第八識內含藏無漏勝種子故。不同自餘有漏諸法。故名殊勝。自無始來法爾而有。展轉相續窮未來際相續不盡。種子引種子故。即性種性也。以此種子。在藏識中。第八識體。屬意處攝。是故總名六處殊勝。開蒙三科。攝百法中。十二處攝法。第六意處。收八王故。八在六內)。名本性住種性。習所成種性者。此聞正法已去。令無漏舊種增長。數習種性。廣如彼說。要具下結示(菩薩地說。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
合響 開蒙云。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問本性住種性。答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問何者名為具本性人。答外凡人是。問何名外凡。答雖具此性。未發堅固大菩提心。名外凡位。問習所成性。答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問此何等人名習性。答內凡人是。問何名內凡。答此性定在發心已後。約初入劫。名內凡位。問云何入劫。答謂發心後修十千劫。方入十信。言入劫者。乃三僧祇之初首。名為入劫(文)。
△次明五位悟入。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至)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音义 初句征。一资下释。顺解脱决择义。并见下文。
△三明渐次悟入。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至)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音义 初句征。谓诸下释。于五位中。后后胜于前前。唯究竟位。乃能圆满唯识相性。故云渐次悟入。
△次廣明五種行位(五)初資糧位(三)初末論設問。
初资粮位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頌曰乃至未起識(至)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二)初明位即前二句。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至)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音义 清凉钞第十六卷之三。释曰。资粮位者。即是三贤。谓修福智二事资粮。益己身之粮用故。涅槃名为解脱行。行行不违。故名为顺。分者因义。支义。是解脱因之一分故。
合響 開蒙。問又何名為順解脫分。答為有情故。勤求究竟大解脫果。由此亦名順解脫分。資糧自利之名。順分利他之號。問此資糧位。有幾行位。答有四十心。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文)。
△次明惑即後二句(二)初略釋。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至)令彼不起二取現行。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引攝論云。能悟入中。大乘多聞熏習相續。此乃因力。已得奉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即善友力。已得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友所能動搖。名作意力。已善積習諸善根等。名資糧力(文 開蒙云。由三力積集無間。名資糧力)。多住外門修菩薩行者。謂由未了能所取空。所修施等。多依事相。不能稱理而修行故。開蒙。問此位伏除何障染法。答少能伏除取二取現。問何故少能不多能也。答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所以少能。問何名外門。答散心名外。問何知如此。答本論頌云。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故唯能伏取二取現(文)。
补遗 多住外门修菩萨行者。谓未能伏六七识中俱生我执。所修施等。多着有相。不能三轮体空故。二取随眠。犹未伏灭。唯少能伏二取麤现耳。
△次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即正釋頌義。
此二取言顯二取取(至)即是所知煩惱障種。
音义 谓此颂中所言二取者。显是能执相见等二之执。执取二取。是故亦得二取之名。即现烦恼所知二障。二取习气。名彼随眠。随逐下释随眠义。随眠即是二障种子。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云。隨眠義者。隨逐有情。常在生死。眠伏藏識。不現餘處。故名隨眠。或隨增過。故名隨眠。隨逐有情。多增過失。故名隨眠。何故眠者乃是增義。如人睡眠。眠即滋多。故過失增。是隨眠義。即二障種也(文)。
补遗 二取取者。二取即相见等是。能所取故。下取字是二取。上取字执着义。执取能所取故。即二障现行取也。
△次轉解二障(二)初正釋(二)初煩惱障。
煩惱障者謂執徧計(至)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音義 清凉釋曰。欲界四諦。各有十惑。為四十。上二界各除瞋。有七十二。為百一十二。並是見道根本之惑(開蒙云。我執為根。生諸煩惱。法執為根。餘障得生)。然疑及三見(謂見取戒取邪見也)。唯是見斷。修道之中。欲界唯六(謂任運貪瞋癡慢身見邊見)。上二界除瞋為十。故修有十六。見修合辯。有一百二十八。
△次所知障(二)初正釋。
所知障者謂執徧計(至)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音義 清凉釋云。見疑已下。辯出頭數。與煩惱障同。煩惱障麤。有多品類。二乘所斷。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數顯。今所知障細。無多品類。唯菩薩斷。亦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顯數(開蒙。問二障頭數。是同是別。答同是根隨二十六惑。問既同根隨。何稱二障。答由貪上有擾惱用。名煩惱障。有覆盖用。名所知障)。又顯法執無明。唯一住地。煩惱即是四住地攝。故不顯數。慢等者。亦等隨惑。所知境者。有為無為。無顛倒性者。謂真如理。由覆此境。令智不生。前煩惱即障(持業釋)。今所知之障(依主釋)。
△次料簡(五)初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至)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音义 先对第八定不与俱。何者。此障强胜。要与无明慧俱。法空智心品俱起。彼异熟微细故。不与无明及慧俱。故无法空智品。故不相应。七转下。对前七识。或少或多如烦恼说者。末那有四。谓法见法痴法慢法爱。意识具十。眼等五识。无计度分别故。由称量等起慢等故。定不与法慢见疑俱。余法贪法恚法无明。由意识力。皆容引起。
△二对三性心。
此障但與不善無記(至)癡無癡等不相應故。
音义 唯通二性。非善心俱。论说下引证。痴无痴等不相应者。谓善心定与无痴俱。此与痴俱。如暗与明。非定俱故。
△三二障辩异。
煩惱障中此障必有(至)有勝有劣斷惑前後。
音义 彼定用此为所依者。此如株杌。由迷杌故。方谓人等。二障亦尔。由迷法故。方起我执。以我执必依法执而起。故云彼定用此而为所依。问二障皆以见疑等为体。云何圣道断二随眠说有前后。答由此二障。执我执法。作用有别。随圣道用。有胜有劣。故二随眠断有前后。
△四对四无记。
此於無覆無記性中(至)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音义 初对四无记。简非余三。谓此于四种无覆无记性中。唯是异熟无记中。异熟生无记所摄。非余三种。何者。威仪等三。势用微劣。不能覆理及障智故。此名下。约大小乘。简覆无覆。问前文云。覆所知境。名所知障。今复云何名无覆耶。释意可知。
△五問答釋妨(二)初問。
若所知障有见疑等如何此种契经说为无明住地。
音义 问云。经说五住地烦恼。此障种子。名为无明住地。若言此障有见疑等。岂不违经。
△次答。
無明增故總名無明(至)豈彼更無慢無明等。
音义 先直答。如烦下例明。契经亦说。烦恼种子属恶见者。立为见一切住地。属欲界色无色界摄者。即立彼为欲爱色爱有爱三住地名。岂彼烦恼。唯是见爱。更无慢无明等耶。故知契经说此为无明住地者。依增盛说。非无见等。
△次结判。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至)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音义 先明二障通见修断。谓依邪师邪教邪觉观生者。名分别起。若不由邪师等生者。名任运起。二乘下约人说。永断下约道说。永断二障分别起种。在初地无间圣道。永断任运二障种子。在十地中无间圣道。二障现起。若分别。若任运。地前渐伏。余义见下第十卷初。
△次释未能伏灭。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至)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次明地所摄。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至)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音义 依胜解力者。谓此位菩萨不着果报。不破禁戒。于苦不动。修道无懈。此等诸障碍因不生故。心得专一。故于唯识教中。依闻思殊胜解力修福智殊胜诸行。能于诸法决定了知唯识。亦是解行地者。应知解行地摄有二位。一资粮。二加行。故言亦是。
合響 清涼鈔卷第十六之三。引瑜伽四十九及顯揚第七。於十三住。建立七地。第二即勝行解地。彼疏釋云。即以此住有漏種現。及無漏種諸善為體。而猶未證真寂之理。但印持決定。而起諸行。故名勝解行(文)。
△三所修行相(二)初正釋行相(三)初標徵。
所修胜行其相云何。
△次別釋(二)初福智行。
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至)後一唯智餘通二種。
音义 先以六度福智摄诸胜行。余通二种者。若为智慧。而行精进。是智慧资粮。若为福德。而行精进。是福德资粮。若缘四无量。而修静虑。是福德资粮。余是智慧资粮。又复为布施忍辱。而行精进。则属福。若为闻思修慧。而行精进。则属慧。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
△次二利行。
復有二種謂利自他(至)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音义 菩提分等者。谓四念处。四正勤。乃至八圣道等。三十七品道法。四摄事者。谓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无量者。慈悲喜舍。
△三结示。
如是等行差别无边皆是此中所修胜行。
△次明退不退(三)初標。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至)於所證修勇猛不退。
音义 谓有问曰。此位菩萨二障未除。于所修行。为有退耶。为不退耶。故释曰此位等。
△次釋(三)初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己練。
一聞無上正等菩提(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义 广者无边。大者无上。深者难测。远者长时。由此退屈。引他已证。以况于我。我同彼类。何故退耶。摄论颂云。十方世界诸有情。念念已证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
△次万行难修屈省己增修练。
二聞施等波羅蜜多(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合响 谓六度行难可修故。心生退屈。于退屈时。即便省察。我已获得如是意乐。离诸弊恶。谓此意乐。远离悭贪恚等。我由此故。少加功用。修习施等。当得圆满。摄论颂云。汝昔恶道经多劫。无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
△三转依难证屈引麤况玅练。
三聞諸佛圓滿轉依(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义 谓于退屈时。引他微因小善。况己胜大玅因。如行施等尚感贵乐。况我所修清净玅善而无果耶。摄论颂云。博地一切诸凡夫。尚拟远证菩提果。汝以勤苦经多劫。不应退屈却沉沦。
△三结。
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
音义 虽有三退屈之义。由三事练磨其心。所以不退。
合響 開蒙。問此位中斷修之相。答由三種練磨心。除四處障。問四處障。答一離二乘作意障。二諸疑離疑障。三離聞思我我所執障。四斷除分別緣似我法義境障(文)。
△二加行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頌曰現前立少物(至)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三)初結前標列。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至)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次釋總別名(二)初釋加行總名。
此四總名順決擇分(至)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音义 顺趣真实决择分故者。决以无疑为义。择以分别法相为义。此二即是圣道。由圣道能灭一切疑故。能分别四圣谛相故。谓此法是苦。乃至此法是道。是故一切圣道。名为决择。然加行位。方将见道故。有随顺趣入真实决择分义。近见道等者。意明煖等善根。近见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资粮无加行义。
合響 清凉鈔卷第三十四之四釋曰。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擇疑品。擇揀見品。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即分(文)。開蒙。問加行名。答加功用行。名為加行。近見道故。立加行名。問此又何名順決擇分。答欣遠之心。不如始業。且求見道。名順決擇分。見道之智名決擇故。問不如始業。答非屬力劣行合如此。是知涅槃不越於此。故且求近。云不如始。問始業。答始初發心。一至遠求大涅槃故。問此位行業。答即修大乘順決擇分。便是行業。難曰。近見道故。名加行者。資糧遠見道。無加行義。答若加功用行。而行資糧。亦名加行。若近見道。加功四善。獨名加行。故對法說。有資糧皆加行。有加行非資糧。問資益己身之糧加行。不名資糧。加功用行。求果資糧。不名加行。答資糧遠望大果最初。獨名資糧。加功萬行。加功資糧。亦名加行。問加功而行萬行資糧。得名加行。加行亦望大果。加行亦名資糧。答初位發心最猛四善。不名資糧。萬行加力方行初位。亦名加行。問初位心猛。獨名資糧。四善近見。獨名加行。答曰可爾。若加功行萬行初位名加行。若近見名加行。初位不得名。問若果資糧四善。亦得名資糧否。答曰不爾。若如爾難。見道亦是果之資糧。應名資糧。恁麼則如何即得。答從增立名。但可名見道。不得名資糧。難曰。從增立名。見非資糧。既是從增立名。資糧亦是加行。答固知如是。所以五位。立名不同。互不相濫(文)。
△次釋煖等別名(三)初標。
煖等四法依四寻思四如实智初后位立。
音义 依四寻思四如实智初后立者。初后即上下义。依下寻思。立为煖法。依上寻思。立为顶法。依下如实智。立为忍法。依上如实智。立世第一法。
△次釋(二)初總明。
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至)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音义 四寻思者。一寻思名。二寻思义。三寻思名义自性。四寻思名义差别。名即能诠。义为所诠。名中有句。名诠自性。句诠差别。则名中有自性差别。义中亦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者。谓以方便智了此名等。唯意言境。依识假立。非实有故。若能如实徧知所取名等。离识非有。及能取识。亦不可得。名为四如实智。摄论曰。谓推求名。唯是假立。实不可得。说名寻思。若即于此果智生时。决定了知假有实无。名如实智。如是于义自性差别。说亦应尔。名义相异下。谓有问曰。何故名义各别寻求。名义自性。及与差别。合观察耶。答曰。名义相异。故别寻求。若名义自性。名义差别。此二种二。其相是同。故合思察。
合响 显扬论第六卷云。四种寻思者。一名寻思。二事寻思。三自性假立寻思。四差别假立寻思。名寻思者。谓诸菩萨。于名唯见名。事寻思者。谓诸菩萨。于事唯见事。自性假立寻思者。谓诸菩萨。于假立自性。唯见假立自性。差别假立寻思者。谓诸菩萨。于差别假立。唯见差别假立。是名差别假立寻思。此诸菩萨。于名事二种。或离相观。或合相观。依名事合观故。通达自性假立差别。假立四种如实智者。一名寻思所引如实智。二事寻思所引如实智。三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四差别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
补遗 开蒙。问加行位所修之法。答有四位。四能发。四所发。四能观。四所观。四位。谓煖。顶。忍。世第一。四能发。谓明得定。明增定。印顺定。无间定。四所发。谓下四寻思观。上四寻思观。下如实智观。上如实智观。所观四。谓名空。义空。自性空。名义差别空。能观四。即前寻思如实四观是也。
△次別釋(四)初煖位。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至)道火前相故亦名煖。
音义 先正释煖位。明得定者。摄论云。明谓能照无有义智。所取果遂。故名为得。此定创得无义智明。故获明得三摩地。譬如最初求得火等。发下寻思观无所取者。寻思即是明智。谓以明智。推求名等假立为体。实不可得。故曰无所取。谓此下转解。先释发下等八字义。如文。初获下。释明得二字义。日前行相。谓东方日未出时之精色。喻慧前方便。即此下。释煖字义。谓如钻木取火。先有煖气。是引火之前相。喻此位是实智火之前相。故立煖名。
补遗 开蒙。问依何位。入何定。发何智。观何法。答初依煖位。入明得定。发下寻思。创观所取名义。自性差别皆空。问何由得空。答观所取四。皆自心变。皆假施设。实不可得。不空而何。清凉云。明得是定。寻思是慧。故云发也。
△二顶位。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至)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音义 先正释。谓此下转解。煖位已观。故名重观。方便智增。故名明增。寻思至极位。复名顶。
合響 開蒙。問何故頂位。重觀四法。答初伏難故。所以重觀(文)。
△三忍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至)境識空故亦名忍。
音义 先正释。印前所取。顺后能取。名为印顺。创得如实智果故。名为下忍。即别境中。胜解有二义故。一者印持决定。二者顺乐忍可。今则印前无所取。顺后无能取。二义皆具。故名曰忍。又准下文。忍有三品。谓輭中上。此中印顺。即輭中二品也。既无下转解。先能所对辨。谓既无所取名等。宁有能取实识。何者。所取能取。相待有故。
合響 開蒙。問此忍有幾。答有下中上。下忍印無所取。中忍印無能取。問第三位何義名忍。答忍境識空。故名為忍(文)。
△四世第一位。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至)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音义 先正释。谓此位中。重发如实智果。方前为优。故名为上。谓前下次转解。谓前忍位下忍印所取空。中忍顺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似属次第故。总立忍位。此位双印能所二空。非属次第故。异于前立世第一名。余义如文。
△三结。
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至)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音义 谓前煖顶二位。以下上品寻思观。名等四所取是空。下忍于无所取决定印持。中忍于无能取顺乐忍可。上忍印无能取。世第一法。能所双印。
△三結屬頌文(二)初正結。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至)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合響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二。引古疏釋云。心上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證真如。彼相便滅者。即是空所執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位。謂有空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由有此相。未證真理。滅空有相。方證真故(文)。
△次引证。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至)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音義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四釋曰。此偈初二句煖位。次二句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前三句。為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無。末句見道位(文)。世親攝論。釋此二頌云。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者。謂觀似法似義影像。唯是內心。誰能觀。謂菩薩在何位。於定位。義想至唯自想者。謂此位中。義想既遣。審觀似義似法之相。唯是自心。如是住內心者。能攝自心。住於無義。即是令心住於內心。知所取非有者。謂了所取義無所有。次能取亦無者。由所取義。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性。亦不得成。後觸等者。謂從此後觸證真如。無所得故。名無所得。
△次復申頌義(三)初伏惑義別。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至)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音義 謂此位中。由未遣除空有二相。故於分別二障種子。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障現行二取。何者。違見道故。見道位中。方能永斷分別二障麤重縛故。然於俱生二障現起。有少分伏。未全伏除。二障種子。全未能滅。何者。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開蒙云。帶相觀心。名有所得。即前少物也。此名相縛)。未得無分別無漏心故。
△次所观二谛。
此位菩薩於安立諦(至)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音义 安立谛者。即方便安立谛。谓于苦等诸法之中。安立苦等四谛理也。二空真如。名非安立谛。此谛通一切法。无有差别。即法假名非安立。离颠倒无变异故名谛。为引当来二种见者。谓安立谛。唯引相见道。非安立谛。双引真相二见道。余义如文。
△三所依界地(二)初明成滿定在第四靜慮。
菩薩起此煖等善根(至)託最勝依入見道故。
音义 善根者。能引生通达位故。诸静虑者。谓初二三禅定也。而依第四方得成满等者。谓第四静虑。舍念清净。远离喜乐觉观之动。诸佛于此证果。一切功德。一切佛法。皆依止而生。此为最胜依。煖等四善根。托此胜依。方得成满。入见道故。
△次明初起唯依欲界善趣。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余慧厌心非殊胜故。
音义 问曰。此四善根。于三界中。依何界起。五趣之中。何趣身起。释曰。唯依欲界人中善趣身起。以余界趣中慧心。及与厌离心。非殊胜故。
△三明地所摄。
此位亦是解行地摄未证唯识真胜义故。
音义 亦是解行地摄者。由此位中。未证真如。亦唯依胜解力。修加行故。清凉释云。即顺摄论。唯四位义也。
△三通達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通达住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頌曰若時於所緣(至)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二)初總釋頌文。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至)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音义 不取者。离于能取。种种相者。离于所取。智如平等平等者。即无分别义。菩萨入真见时。智是根本。所证真如。依十种平等。俱离能取所取二相。无分别故。所以皆得平等之名。胜鬘经云。无有智外如为智所证。无有如外智能证于如。
合響 無分別智者。清涼鈔三十四之三。引無性攝論第九卷云。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智。是無分別智(文)。平等平等者。宗鏡第五十九卷云。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義中。譬如虗空。故說平等平等(文)。
△次別解本智(三)初師相見俱無。
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
音义 此师意谓。缘真如智。无能所取。是以相见二分皆无。
△次师相见俱有。
有義此智相見俱有(至)故應許此定有見分。
音义 先申己释。谓相见俱有。若无下。清凉释云。即破前师义。先破无相分。谓若如智之上。不带真如之相。而能缘如。则色等智上无声等相应缘声等。若无下。次破无见分。勿真如性亦是能缘者。同无见分而能缘故。
△三师唯见无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故應許此有見無相。
音义 先标正释。说无相取不取相故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文。谓真如无相。可取正智。不取于相故。虽有下释有见分。恐有难曰。若有见分。即有分别。斯则本颂应言唯离所取。不应言离二取。故释云虽有见等。虽无下。释无相分。复有难曰。既无相分。何名缘彼。故释云虽无相分等。意谓。此缘真智。挟带真如之体相起。故名缘彼。非带相分影像而起。名缘于如。不离如故。如自下例明。变而下。责难前解。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引百法云。護法明此所緣如見相。無定相分。以本智親證如體。不取相故。與如體冥合故。即無相狀之相。即但有體相之相。即挾帶之義。亦所緣緣。難云。若有見分。即有分別相。何名無分別相也。又云無能取耶。答雖有見分。而無分別。復無能取。正智緣如。親挾附體相緣故。更無相狀之相。說無相分。無能取者。即無分別妄執實能取故。不無內分能緣見分。又難。若言無相分者。所緣緣論云。依彼生帶彼相故。名所緣相。若無真如相分者。即無所緣。護法云。亦有所緣緣義。雖無相分。而可有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即本智見分。親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者。名所緣緣。如自證分。親帶見分。名所緣緣。此亦應爾。實無變帶之義。唯有挾帶。名所緣緣故。與後得別也。若變相分緣者。便非親證。即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既異後得。明知有見分。無相分也(文)。
△次廣釋(二)初釋位名。
加行無間此智生時(至)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音義 清涼釋云。此智者。即無分別智。體者通也。會者達也(開蒙云。謂無漏智體會真如。故名通達)。照理名見。見即是道。而言初者。此應有難。若照理名見。二地已上。豈不照理。故今釋云。此最初故。以此受名。餘隨別義。
合響 清涼鈔第三十四卷之三云。應有竝云。修道能斷惑。斷惑名修道。見道既斷惑。亦應名修道。又竝云。見道能見理。見理名見道。修道既重觀。亦應名見道。釋云。從增勝義。各舉一名。見理義增者。初見理故。即顯斷惑義微。不斷俱生故。修道除障義勝者。能除難斷俱生惑故。數數斷故。前已見理。故此為微(文)。
△次釋見道(三)初總標。
然此见道略说有二。
△次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初釋二道義(二)初真見道。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至)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音义 清凉释曰。虽多刹那者。此一心见道。以无间解脱。并一切胜进故。中间有多刹那。有义下释断证。别有二师。一云渐。一云顿。由意乐力等者。谓加行意乐。欲俱断故。
补遗 开蒙。问一心真见道。答双空智起。无间道中。双断二障。解脱道时。双证二空。
△次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道(二)初標。
二相见道此复有二。
△次釋(二)初明緣非安立諦三心(二)初正釋。
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至)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音义 清凉引古疏释曰。即三心见道非安立谛。即真如也。内谓内身。假者谈其无体。先计有情。皆妄所计。但有内心。似有情现。今能遣之。缘智者。谓能缘心。即缘内身为境。遣有情假缘之智。然此中人法二障。各分上下。麤者为上。细者为下。合为四类然二麤者。各别除之。以智犹弱。未双断故。若上品智。方能双断。此即随智。说为輭等。輭者下也。初智名輭。次智名中。胜前劣后。后起名上。能断见惑。此智最上。然初二智。未能殊胜。别缘内身。除我法假。第三心时。其智上品。广缘内外若我若法。故三别也。类智者。前智类故。法真见道等者。法者倣学为义。真见道中。虽有二空自证分。而见分亲缘真如。所以法之。然见分中。有无间解脱。随自所断障。有四见分。无间道中。断惑别故。人法二见分各别法之。立初二心。解脱道中。证理同故。人法二见。总以法之。有第三心。故论云。别总见立。名相见道。
合響 開蒙。問三心相見道。答內遣有情假緣智。倣無間道見分斷我執。內遣諸法假緣智。倣無間道見分斷法執。此二別緣。名之為法。徧遣有情法假緣智。倣解脫道二空見分。證二空理。此一總緣。名之為類。問又如何理此三名真。答若三名真。不說倣法。乃根本智別斷總證(文)。
补遗 开蒙。问通达位分齐。答于十地中。地地有三。谓入出住。此通达位。当其初地入心也。出住二心。属修道故。问何故见道时偏促也。答明来暗谢。智起惑亡。一念尚无。何怪时促。问既无一心。何当入心。答约相见道。多时排布。事方究竟。说当入心。若真见道。岂属三际也。
△次简名。
有義此三是真見道(至)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合響 開蒙云。若一心真見道。三心相見道。若三心真見道。十六心相見道(文)。又問。何故此名相見道。答似真見道。不別緣故。今者別緣。是相見道。問三心真見道。答前三心。說為真見。問復約何理却說為真。答以相見道。緣四諦故。今不緣彼。為真見道。
△次明緣安立諦十六心(二)初正明二種十六心相見道(二)初標。
二缘安立谛有十六心此复有二。
合响 开蒙。问一种十六心。皆小乘法。菩萨何作。答此约菩萨修作说之。问何故修彼。答降伏二乘故。修成徧知故。
△次釋(二)初依能所取以立十六。
一者依觀所取能取(至)差別建立名相見道。
音义 先标。谓于下次释。先苦谛下四心。一苦法智忍者。清凉释云。苦即苦谛。法者即彼能诠之教。智者所谓加行道中。缘苦法智。忍者无漏忍。忍前苦法智也。此苦法智忍。观苦下如。能断三界见道二十八种分别随眠。谓欲苦有十。上二界苦各九。以除瞋故。三界合有二十八也。二苦法智者。法谓苦如。能缘苦如之智。名苦法智。三苦类智忍者。谓苦法智无间无漏慧生等。意云。此第三心。于一刹那。各别内证法忍法智。谓二心后。乃至无学。一切圣法。从此二心。彼得生故。故云皆是此类。四苦类智者。此智但缘第三苦类智忍故。杂集云。于苦类智忍。内证印可故。名苦类智。如于下例余三谛。有十二心。谓集法智忍集法智等。此十六心八观真如八观正智者。谓法忍法智观如。类忍类智观智。如苦下有四。三谛亦然。法真见道等者。谓法忍法真无间道见分。法智法真解脱道见分。类忍法无间自证分。类智法解脱道自证分。印前智故。差别立也。
合響 開蒙。問能所取十六心。答法智法忍緣於真如。其真如者。是智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見分者。是能取智。名能所取十六心也。問示能所取。答且苦法智忍緣如。倣真見道中無間道見分。斷苦諦惑。苦法智緣真如。倣真見道中解脫道見分。證苦諦下理。苦類智忍。緣前能倣之心見分。倣第一心無間道自證緣見。苦類智緣前見。倣第二心解脫道自證緣見。集滅道三。倣此作法(文)。
补遗 问论文第三类忍。双证前二。第四类智。唯印第三。清凉开蒙两释。乃以第三倣第一自证缘见。第四倣第二自证缘见。论文注释不同。如何消会。答论中第三各别。双证前之二见。第四缘第三者。乃重印前之所证二见耳。故第三云各别内证。第四云审定印可。勿得谬谓第四复以证自证分。证第三自证也。若尔则违八观正智。且前后文中。竝无证自证分之义。但论文三四两番。双证二见。注中四心各别开说。文虽不同。义实无殊。
△次依下上谛以立十六。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至)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音义 清凉释曰。欲界名下。是现前界。色无色名上。是不现前界。十六心者。谓观欲界四谛。别立法忍法智八种。依观上二界四谛。别立类忍类智八种。然论但举欲界苦谛。以为法也。一现观忍。是无间道。二现观智。是解脱道。余可准知。如其所应法真见道等者。古疏云。以于前十六心后。而作此观。观渐麤故。今谓观智即法自证。既不观智。故不法耳。百一十二者。欲界四谛四十。上二界四论。各除嗔故。八谛减八。故百一十二。
合響 開蒙問。上下諦境十六心。答法忍法智。緣下界如。類忍類智。緣上界如。名上下諦境十六心也。問何故如此。答下界入見現前名法。上界名類。問請示上下。答苦法智忍緣欲界如。倣無間道見分。斷欲界惑。苦法智緣欲界如。倣解脫道見分。證欲界理。苦類智忍。緣上二界如。倣無間道見分。斷上界惑。苦類智緣上界如。倣解脫道見分。證上界理。餘三諦准(文)。
△次兼辩九心相见道。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至)由此九心名相見道。
音義 二十六者。即前二種十六也。法類品忍智合說等者。謂以前依觀能所取中。苦諦下法忍法智。類忍類智四種。合為一心。如苦諦。集等亦爾。故總有四心。以次依觀下上現前不現前二種。苦諦下現觀忍智二種。合為一心。餘三例此。亦共有四心。前四後四。故言各有四觀。即為八心。八觀相應之止。總為一心。止觀合說。故有九種。問菩薩於此見道位中。止觀雙運。竝行不悖。何得觀有八。止為一耶。故釋云。雖見道等(云云)。
△次结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依真假說(至)分別隨眠真已斷故。
音义 先正申。诸相见道。依真假立非实。如是真见道下。出其所以。
△次簡二道別(二)初明證性相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至)二中初勝故頌偏說。
音义 颂偏说者。以本颂云。智都无所得者。谓真见道。舍二取相故。
△次明本後攝別(二)初正明二智攝二見道。
前真见道根本智摄后相见道后得智摄。
△次別簡後得智有二分(二)初徵。
诸后得智有二分耶。
△次釋(三)初師二分俱無。
有义俱无离二取故。
△次师有见无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不執著故說離二取。
合响 此智有分别故。有见亲照境故。无相下二句。斥前无见。
△三师二分俱有。
有義此智二分俱有(至)由斯後得二分俱有。
音義 說此之此。指後得言。謂此智托真如為質。變似真如相而觀。不能如實見真如體故。所變真如。即是相分。思惟之心。即是見分。所以二分俱有。又說下。廣明聖教有相見義。所現身土。謂他受用身土等。即變似色也。所說正法。即變似聲。若不下。反顯有聲色轉。色蘊下。恐有救曰。轉依位中。已轉色蘊故。無現色之事。釋中先牒救詞。轉四蘊下例明。意云。既轉餘四蘊。不無受等。豈轉色蘊。便不現色。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即其義也。又若下立理。宗鏡第八十七卷釋曰。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者。既無相分。自他之心。他身土等。離自己體之法。不帶影像。應非所緣緣。直親照彼不變為相故。不同真如。真如即是智自體故。問若爾真如。應非所緣緣。無似境相故。答不然。帶如之相起故。離自體法。既無影像。不可言帶彼相起。如何說有所緣緣。彼皆離自體故。既不帶相起名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緣色等智。不帶聲等相故。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者。不變為無相。為見所緣緣故(如過未等法。現在無體。設不變相。無所緣故)。以無相分直照於無。無非有體。所緣緣義。如何得成。由此故知。佛亦不能親緣於無(文)。由斯下。結示。
△次攝六現觀(二)初徵。
此二见道与六现观相摄云何。
△次釋(二)初明現觀體。
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至)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音义 清凉引古疏释云。一思现观者。思有三品。上简余二。劣故非也。喜受相应。简于舍受。此明利故。共相即是无常苦等。能引煖等者。思生修故。虽未证理。而观于法。胜于煖等。用最猛故。偏立现观。煖等近见境界微略。又未证理。故非现观。二信现观者。信亦上品。通漏无漏。现观是慧。故信为助。三戒现观者。即道共戒。四现观智谛现观者。谓在何位。但缘非安立。即通二智。皆是此摄。故言一切种。大论第七十五卷。说三心见道。是此现观。故知亦是后得智摄。即见道修道之二智也。不取无学之二智者。与究竟现观。不殊别故。五现观边智谛现观者。谓缘安立谛等。后所得智。然通有漏无漏。一切见修道。缘安立谛智。大论七十一等说。缘安立谛境慧。是此自性故。六究竟现观者。即无学道后无生智等。而为自性。若欲广明六种体性。及现观胜利益等。如显扬第十七卷文。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六卷云。現謂現前。觀謂觀察。即真理常現在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間斷。任運相應。古釋。前思現觀。資糧加行。所有智慧。但能伏未能斷。初地已上信戒智諦。及邊現觀。當地即斷。後地即伏。究竟一觀。非伏非斷。此斷有二。一共相斷。二自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空行相。及無我行相。即名共相。為空無我。該通四諦。故名共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真如寂滅行相。不通諸諦。唯在滅諦。名自相斷(文)。
補遺 顯揚第十六卷云。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淨顛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淨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文)。空無我二行。既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所以該通四諦。名共相斷。
△次明相摄义。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至)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音义 清凉释曰。第四观缘非安立谛根本智。即真见道摄。缘非安立后得。即三心相见道摄。第五观缘安立谛故。十六心相见道摄。并通修道。故云少分。
補遺 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者。顯揚第十七卷云。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此現行菩提分法為體。信現觀。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淨信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戒現觀。以聖所愛身語等業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四現觀。以緣非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五現觀。以緣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六現觀。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文)。凡觀必以慧為體性。今六現觀。除第二三觀。餘四俱以慧為體性。菩提分法。是六種通體。而上品淨信。與聖所愛身語意業。是第二第三兩觀別體。但助令不退。及令觀增明。俱非慧之自性故。不為二道相攝。第一不攝者。以增明故。第六不攝者。尚未起故。
△三结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至)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音义 诸平等者。摄论第六。得三平等。谓一切众生。一切菩萨。一切如来。于多百门已得自在者。能于百世界中作佛。得百法门。百菩萨而为眷属等。余义如摄论中释。
合響 此百法明門。大乘菩薩。初地方了。乃至十方諸佛。本後二智。俱證俱緣。若不證唯識之性。不成根本智。無成佛之期。若不了唯識之相。百法明門。不成後得智。闕化他之行。此唯識百法者。乃是有為無為真俗一切法之性相根本。所以經云。若不證真如。焉能了諸行。若不證唯識真如之性。焉能了唯識百法之行相。故云根本智。證百法性。後得智。緣百法相(文)。
△四修習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修习位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頌曰無得不思議(至)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頌文(四)初釋第一句。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至)玅用難測名不思議。
合響 菩薩從前見道起已者。應知初地有入住出三心。此當住出已去。修習之位。非初照理時。故云從見道起已。開蒙云。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住出二心。是修道故(文)。清涼鈔三十四之一釋曰。此釋偈初句。餘障者。即俱生二障。此上辯立修意。斷俱生惑故。從復數修下。出所修法體。離能所取下辯修之德。即釋偈無得不思議言。此有二釋。初遠離所取。名為無得。遠離能取。名不思議。上唯就體釋。下約體用對明(文)。
△二释第二句。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至)即十地中無分別智。
音义 谓前所云无得不思议者。即是出世间无分别智。断世间下转解。余智者。清凉云。后得智也。
△三释第三句。
數修此故捨二麤重(至)令彼永滅故說為捨。
音义 此根本智。即是俱生无分别智。谓于十地中。地地数数修习。此无分别智。方能舍彼二障。麤重种子。何为麤重耶。谓二障之种子。性无堪任。违彼细轻。无分别智故。言细轻者。谓彼无漏之种子体相。精细轻微。有堪能用。此无分别智。能灭彼也。故名之为舍。三种麤重中。此中正属第二种子麤重。以其能障诸智故耳。
△四釋第四句(二)初牒頌總標。
此能舍彼二麤重故便能证得广大转依。
△次釋成轉依(二)初轉持種依得二果。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至)證得如斯二轉依果。
音义 依他起者。谓根本识。此与染净诸法为。所依止。故名为依。染谓下转释染净义。转谓二分等者。二分谓依他起中。染净二分。转舍染分。转得净分。故名为转。由数下。出转依之所因。成立下结示。论意。菩提涅槃。名为二转依果。
△次轉迷悟依得涅槃(三)初正釋。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至)此即真如離雜染性。
音义 依即真如此为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下转解。谓迷此真如。而有凡夫生死。悟此真如。而有圣者涅槃。由数下出所以。
△次通妨。
如雖性淨而相雜染(至)修習位中斷障證得。
音义 恐有谓云。真如之体。犹净明珠本来清净。那言离染。方证得耶。释意可知。
△三简示。
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至)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音义 疑云。此位亦得菩提。云何但说转证依如涅槃颂意。但显唯识性者。以唯识性即涅槃故此唯识性。若在二乘究竟位中。名为安乐解脱身。于大乘究竟极果。名曰法身。牟尼者。此云寂默。善寂空有二边。默契中道理故。
△次廣釋頌義(三)初徵標。
云何证得二种转依。
△次正釋(二)初總標。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至)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次別釋(二)初明十地因(四)初釋十地名義(三)初標。
言十地者。
音義 清涼疏三十四之二云。此十得名略有四對。一約法喻𦦨慧法雲法喻合目。餘皆就法。二約體用歡喜善慧約體為名。餘皆就用。三約自他離垢不動。就他受稱。餘皆自義立名。四約當位相形難勝。遠行形他受稱。餘皆當位受名(文)。
△次釋(十)初極喜地。
一极喜地初获圣性具证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音义 清凉释云。此有二义。一二利创成故。二圣位新得故。遂本期心。故生欢喜。
合響 清涼疏云。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性故。此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三故。名極歡喜。一得位者。謂既斷異生之位。便獲聖人之性。以成聖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證生空。三揀唯能自利對於二空。故云具證。又云說有三喜。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悅。二體喜。出觀喜受相應。三根喜。由前心體歡喜內充外及五根。輕安調暢故。此喜者亦名為樂。又內及觀心即無喜之喜。不同二禪浮動之喜。故梵本他經。多名極喜喜之極故(文)。
△二离垢地。
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
音义 清凉释曰。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净戒具足故。名离垢地。此有三义。一即因离。谓离能起误犯烦恼。二果行离。谓离犯戒恶业。三对治离。谓净戒具足。然惑有二。一麤。二细。犯亦有二。由麤烦恼起。于故犯由。细烦恼起于误犯。今无细惑。故不起误。何况故耶。
合響 清涼云。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此修於三學戒。最在初前地。雖證真具戒。未能無誤。又以十度明義。前施此戒。故次明之。離垢者。慈氏云。由極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不在作意。而無誤故。又云具淨尸羅。乃有二意。一云具足別解脫。及定共道共故。雖第三地。始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已滿。故有定共。二云或唯別解脫。亦能全離加行根本。後起罪故(文)。
△三发光地。
三发光地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发无边玅慧光故。
音义 亦名明地。清凉释曰。随闻思修照法显现故名明地。谓三慧照当地所闻之法。此名发光者。定为能发。持为能持。后地慧光为所发所持。然三慧就初发。光约后故。受名不同。
合響 清涼云。前三地寄同世間施戒修法。深密云。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得圓滿世間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法總持。為令得此。因說此地令勤修學。總有三義。立發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種淨心為能發勝定聞持為所發。以安住地竟。方始聞法修得定故。二以聞持為能發。勝定為所發。以聞法竟。靜處修行。方發定故。三以勝定總持。並為能發。彼四地證光明相。以為所發。謂由得勝定。發修慧光。由得總持教法發聞思光。就此慧中四地證法為所照。三慧光明為能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文)。
△四𦦨慧地。
四𦦨慧地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𦦨增故。
音义 清凉释曰。不忘烦恼薪。智火能烧故名𦦨。地𦦨即慧𦦨。此亦兼二义。一即根本智火。能烧前地闻持不忘恃。以成慢之烦恼故。二就后智起用故。论云。彼证智法明摩尼宝光中。放阿含光明。入无量法门义。光明智处。普照示现。以是义故。此地释名为𦦨。问约初义者。前后诸地。岂不烧惑。有二义故。此偏受名。一就寄位言。此地寄当出世间无漏故。二以三学。此地当慧初得慧故。钞云。疏释二义。前约内证。后约外用。据能烧惑。应名火地。但火能烧。未必有𦦨。今取有𦦨故能普照。
合響 清涼云。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種清淨能攝諸地。前三即意樂戒定增上三清淨。訖此下。第四訖於佛地。明慧增上。又前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捨於定愛。及與法愛。今修證彼行故。𦦨慧者。法喻雙舉。亦有三義。一約初入地釋。初入證智。能燒前地。解法慢薪故。本分云。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二約地中釋。由住第四地竟。方修菩提分法。明是地中。若唯取此而為慧者。未修道品。應非𦦨地。以此地正明菩提分法中該初後。諸論多依此釋。攝論云。由諸菩提分法。焚燒一切障故。障即二障。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𦦨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𦦨慧。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三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為𦦨(文)。
△五难胜地。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至)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音义 清凉释曰。得出世间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谓真俗无违。极难胜故。以三地同世未能得出四地。虽出而不能随俗。多滞二边。难以越度。今得出世。又能随俗巧达五明。真俗无违。能度偏滞。实为难胜。若尔六地已上。岂不然耶。此初得故。偏受其名。
合响 清凉云。难胜者。解深密云。即由于彼菩提分法。方修习艰难。名极难胜。故摄大乘。云由真谛智。与世间智更。互相违合。此难合令相应故。世亲释云。由此地中。知真谛智。是无分别。知世间工巧等智。是有分别。此二相违。应修令合。能合难合。令相应故。名极难胜。庄严论云。于此五地。有二种难。一劝化无恼难。二生不从心无恼难。此地菩萨。能退二难。于难得胜。
△六现前地。
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
音义 清凉释曰。般若波罗蜜行。有间大智现前故。名现前地。谓玅达缘生。引无分别。名般若行。亲如目覩。名曰现前。对后彰劣。名为有间。以第七地。常在观故。
合響 清涼云。已說諸諦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破彼見故。名現前者。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以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前。瑜伽引深密經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得現前名。多修無相。此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此約地中。已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密多。現在前故。此約地中說。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文)。
△七远行地。
七远行地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
音义 清凉释曰。善修无相行。功用究竟。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道。故名远行。此有三义。一善修无相。到无相边。故名远行。二功用至极。故名远行。三望前超过。故名远行。善修无相行。释行字功用。下皆释远字。然善修有二义。一地前有间。不名善修。今常在观。故云善修。二舍有之无。非善修无。今有无双离。故名善修。云何双离。谓空中方便慧故。离有有中。殊胜行故。离无下。释远中功用究竟。正明远义。如极一界之边故。远何所过。望前三地。相同世间过之。已远望四五六相同二乘。今亦超过五地。真俗无违何异。此中有无双离。略有三异。一彼犹未能过二乘故。二虽以真入俗犹。于双行未自在故。三彼尚未得甚深般若故。于双行非深玅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修習住。前功用未滿。今令滿故。遠行者。通有二義。立遠行名。一從前遠來。至功用邊。二此功用行邊。能遠去後位故。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法王位。故名遠地(文)。
△八不动地。
八不动地无分别智任运相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無缺無間多修習住。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能得於相自在修習得滿。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已去。寄顯一乘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地。此亦三義。一捨三界行。生受變易果。故云報行。依此起行任運而成故。功用不動。二得無生忍。無相玅慧。則有相不動。三此二無間。煩惱不動。謂前地無相。已得無間相。及煩惱。亦不能動。而為功用所動。無不動名。今由無功用故。令無相。觀任運無間故。三不能動(文)。
△九善慧地。
九善慧地成就微玅四无碍解能徧十方善说法故。
音义 清凉释曰。得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得无碍慧。尚未称善。徧说徧益。方名为善。
合響 清涼云。前雖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亦能於相自在。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莊嚴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於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眾疑故(文)。
△十法云地。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至)空麤重充滿法身故。
音义 大法智云。谓总缘一切诸法之智。众德谓陀罗尼门。三昧门等。喻如水者。智能藏彼众德。如云含水。有能生彼胜功能故。荫蔽者。隔断之义。如空麤重。即所知障少分。及烦恼障种。谓此麤重。广大如空。此皆能荫蔽之。令不为障碍故。摄论云。又如大云覆隐。如空广大无边。惑智二障故。又此智充满所证所依法身。犹如大云。充满虗空故。
合響 清涼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又一乘中最居極故。又云雲者。是喻略有三義。一含水義。二覆空義。三注雨義。攝大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含空。總持三昧。即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又云。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徧滿義。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又云。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德。徧斷諸障。徧證法身故(文)。
△三结。
如是十地總攝有為(至)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音义 先出体性有为功德。谓四智中。玅观察。平等性之二智也。非余二智者。此唯因位故。无为功德。谓地地中。所证真如。与所下释地义。地有依持生长之义。故以为喻。
合响 清凉引本业云。地名为持。持百万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界。故名为地。唯识第九云。与所修行为胜依持令得生长者。但语其因。缺生果义。钞云。本业有三义。一持。二生。三成。本论开为四义。住持为二故。一生者出生。谓出生因果。二成者成就。亦通因果。又以因望果。始起名生。终满名成。又为因名生。为缘名住故。第三名住住亦住。处故。
△二釋修十勝行(三)初總標行名。
十胜行者即是十种波罗蜜多。
合响 清凉云。随缘顺理。造修名行。梵语波罗蜜。此云到彼岸。亦云度无极。即十胜行之通名。
△次正釋行義(十二)初明數門。
施有三種謂財施(至)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音义 此十胜行。前六各有三品。后四各有二种。显示差别。财施者。摄论释曰。谓无染心舍资生具。无畏施者。谓止损害济拔惊怖。法施者。谓无染心。如实宣说契经等法。律仪戒者。谓于不善能远离法。防护受持。由能防护诸恶不善身语等业。故名律仪。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后二户罗。由自防护。能修供养佛等善根。能令证得力无畏等。一切佛法。及能饶益一切有情。令修一切善根法故。耐怨害忍是成熟有情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被甲精进。谓最初时自励。我当作如是事。即经所说。有势句摄。善精进。即经所说有勤句。利乐精进。即经所说。有勇句等。安住静虑。为得现法乐住。离慢见爱。得清净故。引发静虑。为能引发。六神通等。殊胜功德。办事静虑。为欲饶益诸有情类。以能止息饥俭疾疫诸怖畏等。苦恼事故。已上皆依摄论所释般若三品。如文可知。方便二者。由大智故。所作施等。不为自求。回向有情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为欲拔济诸有情类。不专利己故。不住涅槃。二俱无住故。称善巧愿为要誓。求菩提愿者。佛道无上。誓愿成故。利乐他愿者。众生无边。誓愿度故。力谓堪能。由思择力故。有胜堪能。正思决择。应作不应作故。由修习力故。所修静虑。有胜堪能。无怯弱故。智有二者。由智助成般若。令所修满足故。得受用觉法之乐。复由此智。成熟有情。亦得受用觉法乐故。
合響 方便二者。清涼疏第二十卷。引無性釋云。方便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說名方便善巧。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即拔濟方便。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為證無上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即迴向方便力有二者。梁攝論云。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所對治障。令不起故。由修習力。能令一切善行。堅固決定。智有二者。無性釋云。由施等六。成立此智。復有此智。成立六種。謂相教等種種品類。是則名為受用法樂。由此玅智。能正了知此施此忍進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為饒益有情智(文)。
△二出体门。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音義 謂施以無貪善根。及行施時。身口意三業。而為體。性戒以受學。戒時三業為性者。大論。律儀以七眾別解脫戒在家出家戒為體。即唯二業。謂表無表。不說語故。若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後一切所作。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以為其體。今論通三聚。及與受隨。故云三業攝眾生戒。居然通三忍。以無瞋等為性者。清涼釋曰。無瞋精進即善十一中二。審慧即別境五中慧。所以有此三者。大論云。自無憤㪍。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是名菩薩耐怨害忍。即以無瞋及三業為性。若安受苦忍。即精進三業為性。若諦察法忍。即審慧三業為性。故此三業通於三忍。於三各配其一。故有三耳。精進可知。靜慮但以等持為性者。清涼釋曰。等持即三摩地。雖是別境心所之一。今約定說。不通散心。故不說三業。對法論云。起三業自在用時。所有一切種常安住。即通三業。以約用故。後五以擇法為性者。謂般若乃至於智。此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而為自性。何者。論說第六是根本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本後二智皆擇法故。有義下重解願性。願以此三為自性者。謂若不假善欲善決定與深信者。則無由發起弘誓願故。是故願以此三。而為體也。若并眷屬等者(此說自性故約尅實體性而論。若并眷屬。則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如行施時。以無貪等為體。與無貪俱行餘信慚等。則是眷屬。如施既爾。如是乃至智波羅蜜。以擇法為性。與擇法俱行心及心所。皆名眷屬等。
△三明相门。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音义 要七最胜之所摄受者。由诸世间及声闻等。亦有施等。是故要说其相。以彰决定到彼岸故。一要安住菩萨种性者。种性义见于前。依五性而言。则简余四性。若非菩萨种性之人。则所行施等。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而非无上极果之正因故。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如经云。不发菩提心。而行施等。是为魔业故。三要悲悯一切有情者。谓若不悯有情。而行施等。秪求自利。非兼利故。所以非波罗蜜多。四要事业胜者。若不具行一切善事。则施等行寡。不能满足无上菩提果故。五要无相智所摄受者。即三轮体空也。如经云。不以色布施。不以声香味触法布施。不住于相。名无相智。六要回向无上菩提者。问既言回向菩提。何异依止。释曰。彼有道心。未必一切回向菩提。此乃回向。又依止者。即行前心。今回向者。乃行后愿。七要不为二障间杂者。古疏云。即三时无悔也。悔即烦恼。由不了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障于真智。亦所知也。一一皆应四句分别者。清凉云有三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种类。而为四句。施中四句者。一是施非度。不与七胜相应施故。二是度非施。随喜他施。具七胜故。三亦施亦度。具七胜故。四非施非度。随喜他施。不与七胜共相应故。二者不约种类次第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种。但有二句。未成余度。缺二句故。谓是度非施。及非施非度。余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为是度。非戒等故。谓一是戒非度。谓不与七胜。共相应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胜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胜。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谓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进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诸度各得具施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施等句故。可以思准。
△四無增減門(三)初明十無增減。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音义 清凉云。即建立十度之所以。谓十障十如。此能治证。依所证治唯十。故不增多。而减少耳。
△次明六無增減(三)初標。
复次前六不增减者。
△次釋(六)初對治六蔽門。
为除六种相违障故。
音义 清凉云。立六度所以。六种相违障者。一悭悋蔽。二犯戒蔽。三瞋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乱蔽。六恶慧蔽。施等六行。如次对除此六蔽故。
△三渐修佛法门。
渐次修行诸佛法故。
合响 清凉云。诸佛法者。谓十力等。摄论云。前之四度。不散动因。第五一种。不散动成熟。第六依是如实觉知。此约自利。
△三渐熟有情门。
渐次成熟诸有情故此如余论广说应知。
合响 清凉云。渐熟有情者。摄论云。由施能摄受。由戒能不害。由忍虽遭若能受。由勤助彼所作。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已定者令得解脱。此约化他。
△四二道之因门。
又施等三增上生道(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合响 清凉云。施感大财。谓多饶财宝。戒感大体。谓尊贵身。忍感眷属。有情归附。由富胜形。及多眷属。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亦即因。能伏烦恼者。谓修善方便。成熟有情者。依此发通故。慧成佛法。佛法由慧故。有此三德。名决定胜。诸菩萨道。唯有此二。若阙一种。道不成故。
△五利生断惑门。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永伏永滅諸煩惱故。
音义 准清凉释曰。布施舍彼资财。持戒不损恼彼。忍辱堪忍彼恼。以此三种。饶益有情。精进等三对治烦恼者。问曰。定能伏惑。智能断惑。对治烦恼。此二可然。若精进一。那言亦能治烦恼耶。答曰。精进于烦恼。虽无伏灭之义。而能勤修对治烦恼诸善加行。能令烦恼永伏灭故。亦得对治烦恼之名。广如解深密经第四文。前三利生。后三断惑。诸菩萨道。唯有此二。是故但有六数。不增不减。
补遗 瑜伽云。精进虽未永断烦恼。永害随眠。而能勇猛修诸善品。彼诸烦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由静虑故。永伏烦恼。由般若故。永断随眠。
△六为无住涅槃因门。
又由施等不住涅槃(至)為無住處涅槃資糧。
音义 清凉释曰。前三是大悲。饶益有情故。后三是大智。断灭诸惑故。故为无住涅槃因也。翻彼凡小之双住。
△三结。
由此前六不增不减。
△三重显十义。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音义 清凉释曰。问六度既尔。后四云何。答四属六摄。义随六异。于中分二。先总明。次方便下别显。如解深密广说应知者。彼经云。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施设所余波罗蜜多。但有四数。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与前六种波罗蜜多。为助伴故。谓诸菩萨。于前三种波罗蜜多。所摄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之。安置善品。是故我说方便善巧波罗蜜多。与前三种。而为助伴。若诸菩萨。于现法中。烦恼多故。于修无间。无有堪能。羸劣意乐故。下界胜解故。于内心住。无有堪能。于菩萨藏。不能闻缘善修习故。所有静虑。不能引发出世间慧。彼便摄受劣分狭劣福德资粮。为未来烦恼轻微。心生正愿。如是名愿波罗蜜多。由此愿故。烦恼微薄。能修精进。是故我说。愿波罗蜜多。与精进波罗蜜多。而为助伴。若诸菩萨。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为因缘故。转劣意乐。成胜意乐。亦能获得上界胜解。如是名力波罗蜜多。与静虑波罗密多。而为助伴。若诸菩萨。于菩萨藏。已能闻缘善修习故。能发静虑。如是名智波罗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发出世间慧。是故我说智波罗蜜多。与慧波罗蜜多。而为助伴。
△五次第门。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別名如餘處說。
音义 准清凉释曰。前前引发后后者。谓诸菩萨。若于身财。无所顾悋。便能受持清净禁戒。为护禁戒。便修忍辱。修忍辱已。能发精进。发精进已。能办静虑。具静虑已。便能获得出世间慧。得出世慧故。能行方便。有慧方便已。能发大誓。发大愿已。于诸善品。有所堪能。有堪能故。便能获得受用法乐。成就有情之智。由前引发于后义故。次第如是。后后持净前前者。谓由任持智波罗蜜多。故能净力波罗蜜多。乃至由任持尸罗故。令施波罗蜜多清净。此明后能净前。次第如是。又前前下。复以麤细易难。显次第义。布施则麤。持戒为细。戒望于忍。戒则为麤。忍则为细等。故云前前麤后后细。前九并为前前。从戒至智。并若后后。一一相望。故致重言。初一唯前。后一唯后。中间八度。递为前后。难易可知。释总别名如余处者。无性释论云。释总名者。施等善根。最为殊胜。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罗蜜多。到彼岸名。是最胜义。释别名者。清凉疏云。辍己惠人。名之为施。防非止恶。名之为戒。防其未非。止已起恶故。忍者堪忍诸法。未能忘怀。名之为忍。此约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双忍事理。练心于法。名之为精。精心务达。目之为进。梵云禅那。此云静虑。静拣散心。虑拣无慧。止观均故。般若此翻慧。推求谛理。名之为慧。方便者。即善巧也。方谓方法。便谓便宜。愿者即希求。要誓力者。不可屈伏故。随思随修。任运成就。摄论云。由此二力。令前六度无间现前。决断名智。谓如实觉了。
△六依止五修门。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音义 初总标。一依下别释。任持修者。谓住种性菩萨。于自体中。于所依中。具足一切佛法。悉能任持。以此种性。修行施等。是名依止任持修。作意修者。谓以胜解决定愿乐等心。誓求菩提。以此作意。修行施等。名曰依止作意修。意乐修者。谓以无厌足。起大意乐。起大慈悲。怜悯一切有情。志期度脱。用此意乐。修行施等。是为依止意乐修。方便修者。谓三轮清净。如一施中。由无施物施者受者等三分别故。自在修者。谓地上菩萨。分证法身。而能随类现种种身。得自在故。分得四辩。而能宣说一切佛法。得自在故。以此自在修行施等。谓之依止自在修也。依此下结。又此五修。若会前七最胜义者。于前七最胜中。唯除第四事业。及第六回向。其余如次。即此五修。可以意得。
△七自类相摄门。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至)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音义 此十种行。若通相摄者。一一波罗蜜多。皆摄一切。何者。行相无违。互相顺故。若别相摄者。依前前引发后后而言之。则前定摄于后。以后必待于前故。后不摄前。以前不待后故。依后后持净前前而言之。则后必摄于前。以后持净前故。前不摄后。以前不能持净后故。若依下。复约纯杂义释。应作四句者。一是纯非杂。二是杂非纯。三亦纯亦杂。四非纯非杂。意云。一行为纯。诸行为杂。如于初地专修施行名纯。望修戒等名杂。即是初句。余九地中。专修戒等。望初地施。即第二句。初地修施。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即第三句。末句可知。
合響 清涼疏第五之二。引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等。智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鈔釋云。資生無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謂施有三種。一財。二無畏。三法。財施即資生。正是檀度。故云此中一也。無畏攝二。謂尸不惱彼。忍受彼惱。皆無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攝三。謂進定及慧。決定勝道。漸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檀度既爾。餘度亦然(文)。
△八六十互摄门。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至)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音义 有处但说六种。不言十者。应知第六摄后四故。本后二智。合为一故。开为十者。第六摄根本智。后得摄后四种。以方便等。皆缘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门。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音义 有漏有四者。谓资粮加行位中。所修诸行。招果有四。谓等流。异熟。增上。士用果。除离系者。此唯无漏故。无漏有四者。谓通达修习位中。所修诸行。感果亦四。谓等流。增上。士用。离系果。除异熟者。唯有漏故。而有处下通妨。谓有处言有漏无漏。皆具五果者。或依互相资说。或漏无漏二位合说。
合响 或二合说者。安慧云。谓能永断自所对治。是诸波罗蜜多离系果。于现法中。由此施等。摄受自他。是士用果。于当来世后后增胜。展转生起。是等流果。大菩萨是增上果。感大财富。往生善趣。无怨无坏。多诸喜乐。有情中尊。身无损害。广大宗族。随其次第。是施等波罗蜜多异熟果。
△十三學相攝門(二)初標。
十与三学互相摄者。
△次釋(二)初釋三學(三)初戒學。
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合響 此即攝論中四種殊勝。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無性攝論第七卷釋云。差別殊勝。謂諸菩薩具三種戒。即律儀等。聲聞乘等。唯有一種律儀尸羅。是故菩薩。望彼殊勝。律儀戒者。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攝善法戒者。謂正修習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者。謂不顧自樂。隨所堪能。令入三乘。捨生死苦。證涅槃樂。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是二戒因故。謂若防守身語意者。便能無倒修習一切清淨佛法。亦能成熟一切有情。令入三乘。餘則不爾。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尸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殊勝。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無性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學尸羅。種種品類。無量差別。所以廣大。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此尸羅。能攝無量福德資糧。所以廣大。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謂此尸羅。攝諸有情。此世他世。世出世間。捨惡攝善。若因若果。饒益意樂。所以廣大。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此尸羅。建大菩提。所以廣大。諸聲聞等。無如是事。是故殊勝(文)。
△次定学。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音义 大乘义如常释。光明乃从喻得名。全喻即双合体用。能发照了理教行果智者。理即二空真如。教即声名句文。行谓诸波罗蜜。果谓菩提涅槃集福王定者。王者自在之义。此定能集无边之福。犹如国王。具大自在。有大势力。能集多财。无与等故。贤守徤行。此二如文。此四所缘等如余处说者。摄大乘本论云。所缘差别者。谓大乘法。为所缘故。对治差别者。谓一切法。总相缘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赖耶识中。一切麤重障故。堪能差别者。谓住静虑乐。随其所欲而受生故。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一切世界无障碍神通故。作业差别者。谓能振动炽然。徧满显示。转变往来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类。或显或隐。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辩念乐。放大光明。引发如是大神通故。义如无性摄论广解。
合响 定学有四有三释。英法师云。初定除不善障。二除着障。三除烦恼障。四除所知障。贤首云。初能除流杂染业障。二能除味定着静障。三能除根本无明障。四能除净成果智障。与前说大同。清凉云。谓以即事而真智。治于地前。成初地令得贤守定。以此三昧。能守世间出世间贤善法故。前三地为世。第四地为出世。以既了即事而真。能即散而定故。二以即体之用智。对治四地。未能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王定。三以平等无相智。对治五地。虽能随俗。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若大光功用。成大乘光明定。四以平等无功用智。对治七地功用。令入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严定。所作究竟。以果既具四。因亦通修故。此解为正。
△三慧學(二)初正明三慧相。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至)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音义 加行无分别慧者。世亲摄论释。是寻思慧。又云是希求慧。由此能生无分别智。是故亦得无分别名。根本无分别慧者。摄论释是正证慧。又云是内证慧。又云。加行是此智因。后得是此智果。后得无分别慧者。摄论释是起用慧。又云是摄持慧。是无分别智之后得。是故亦是无分别名。此三自性者。无性释云。谓于真义。不异计度。以为自性。此三所依者。谓无分别智。所依心非思议故。亦非非心为所依止。心种类故。以心为因。数习势力。引得此位。名心种类。此即显示智所依心。出过一切思量分别。此三因缘者。无性释云。谓以大乘言音熏习听闻。由此所引功德差别。及如理作意等。此三所缘者。即是一切补特伽罗。诸法无性所显真如。解脱增益损减二边。斯是无分别智所缘境界。此三行相者。无性释云。于所缘境。相似而行。故名行相无分别智。于真如境。相似而行。离一切相作意行相。以为行相。三智行相差别者。摄论云。譬如哑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说。如是加行无分别智。求证真如。而未能证。寂无言说。当知亦尔。又如哑人。正受境界。无所言说。如是根本无分别智。正证真如。离诸戏论。当知亦尔。如不哑人受诸境界。亦起言说。如是后得无分别智。返照真如。现证境界。能起言教。当知亦尔。言等者。等于此三。若任持。若助伴。若异熟等。如彼摄论第八文中广说。兹不繁录。
△次约位明具阙。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捨故。
音义 初二谓资粮加行。此二位中。三智种子皆有。以具法尔无漏种故。现唯加行者。未证真如。无本后二智故。通达位中现唯本后二智者。以初见道十五心中。乍证真如。无加行故。修习位中。有二义别。始从见道第十六心。乃至七地位中。种现皆三。以七地已前。位位之中。皆有无间解脱及胜进道故。八地已去现唯二者。以无功用。不假加行。而胜进故。若尔进趣后位。以用何智。释云。用后得智。作无漏观。任运进趣。入余位故。究竟位中现种俱二者。金刚道后解脱道中。并舍加行种故。
△次明相摄。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合响 此中相摄有四种义。自性摄者。不取俱行助伴之义。但各举其当体而言。故云戒唯摄戒等。若并助伴而相摄者。此三前十。一一皆摄一切。若随作用而相摄者。戒摄前三。施即资粮。戒即自体。忍即戒之眷属性故。若随相显而相摄者。戒摄前四。前三如前。及加摄精进者。由精进力。守护防非。令戒净故。
△十一五位具修门。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音义 修习位中其相最显者。如经云。初地菩萨。于檀波罗蜜。最为增上。乃至第十地云。此位菩萨。于智波罗蜜。最为增上等。即最显义。然初下。复约五位显此十行通漏无漏。顿悟菩萨种通二种现唯有漏者。应知有一类菩萨。于前二位中。烦恼所知二障种现。俱未伏灭。直阶初地。顿断分别二障种现。名为顿悟故。于初二位中。所修胜行。若现若种。俱唯有漏。种亦通于无漏者。此指法尔无漏种也。渐悟菩萨于初二位种现俱通漏无漏者。谓于地前。已伏分别烦恼现起。与生空观俱十行。通无漏故。然于俱生现起烦恼。犹未永灭。是故亦通有漏摄耳。通达位中现唯无漏者。已断分别二障种故。修习位中复分二者。七地已前。生空法空。或出或入。所修胜行。应通二故。八地已去现唯无漏者。生空智果。纯无漏故。佛位可知。
△十二因位名异门。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至)及煩惱種故未究竟。
音义 梵言阿僧祇。此云无数。即九大数中之一数也。谓菩萨于初阿僧祇劫中。经无量时。所修施等势力尚微。但名波罗蜜多。未见其理。依胜解力。修诸胜行。但有到彼岸之名字故。约位则属资粮加行位也。第二阿僧祇名为近者。尔时施等势力渐增。然由作意。方起施等。未得无功用住。任运转故。但名曰近。约位即是通达及修习位中。七地已前也。第三无数劫中所修施等名曰大者。以能永伏一切烦恼。所修施等。纯无漏故。约位则八地已去。至十地也。广如解深密经。犹有下简异究竟。义可思准。
合響 清涼鈔第五卷之二云。初但名波羅蜜多者。以一行中。修一行故。二名近者。一行之中。修一切行。近菩提故。三廣大者。一切行中。修一切行。體包博故。然未入劫。同於第一。已成佛竟。同於第三(文)。
△三结要简修。
此十義類差別無邊(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音义 文中先正结。十于下简定。虽十下摄广。并可意知。
△三釋斷十重障(二)初標。
十重障者。
△次釋(二)初正明十障(十)初異生性障(三)初正釋(二)初略釋障。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至)依彼種立異生性故。
△次正明斷(三)初對小明斷二種(二)初正釋。
二乘見道現在前時(至)具斷二種名得聖性。
合响 谓此异生性障。依分别所起二障种立。断此二种。即得圣性。然于二乘见道位中。唯断分别烦恼一种。大乘见道双断二种。所以大小乘断惑。有广狭别。
△次释妨。
二真見道現在前時(至)是故二性無俱成失。
音义 清凉释云。然此论意。为异萨婆多宗。彼宗所立。见道之前。断异生性。无间道起。与惑得俱。说言断耳。故为伏难云。若异生性。见道前舍。无漏果起。无有凡圣俱成就失。今既依于见断种立。即无间道有惑种俱。异生未断。如何凡圣无俱成失。故云见道起时。彼种不成。犹如明生。不与暗并故。凡圣二性。无俱成失。若无间道。与惑得俱。却有凡圣俱成之失。杂集第七。亦显此义。
合響 二真見道者。清涼鈔云。應是大小二乘為二。以次前云二乘見道等故。大小俱是真見斷故(文)。
△次簡明二道用別(二)初問。
无间道时已无惑种何用复起解脱道为。
△次释。
斷惑證滅期心別故(至)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音义 由二义故。起无间已。复起解脱。一者无间期于断惑。解脱期于证理。所期之心有别。二者为舍彼惑品麤重性故。此中麤重。谓无堪任。解脱道起方舍此故。无间下转释上义。证此品择灭无为者。意明无间道起。虽断惑种。然所显理。由解脱道。能证得故。
△三释不说业果疑。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至)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音义 有问曰。经说菩萨见道。亦断恶趣诸果。及感恶趣诸业。云何但说断异生性耶。释意云。烦恼是业果二种根本。以本摄末。故略不言业与果尔。
△次引证。
由斯初地說斷二愚(至)後麤重言例此應釋。
音义 即深密经文。先引次释。一即异生性障。二即恶趣业果。问曰。执着我法。可名曰愚。恶趣业果。何亦名愚。答曰。应知恶趣业果。由愚而起。是愚品类故。总说为愚。后九地中。如误犯三业等。皆即愚品。故云后准此释。或彼唯说下。又一解。或彼初地说断二愚者。谓利钝障相应二无明也。利即五见。钝即贪等。彼麤重言。即彼二愚种子。或麤重言。即彼二愚无堪任性。云何知然。例如入第二静虑时。说断苦根。然此苦根。虽非现种。而名麤重。此中麤重。名无堪任。其义亦尔。一解。麤重即是种子。一解。麤重谓无堪任性。后地地中。所断麤重。皆有此二义也。
合響 集論云。若善品所攝。有堪任性。及無記品所攝。染法品所攝。皆名種子。若染污品所攝。及無記品所攝。名為麤重。無堪任故。若染污品所攝。唯名隨眠。瑜伽第二卷云。又於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若異熟品所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麤重。不名隨眠。若信等善法品所攝種子。不名麤重。亦非隨眠。何以故。由此法生持。所依自體。唯有堪能。非不堪能(文)。
△三料簡(二)初簡異二乘所斷。
雖初地所攝實通二障(至)不斷隨眠故此不說。
音义 谓初地中见道所断之惑。实通二障。其意唯取所知为正。何者。经说十地。断十障品。即是无明。意显是有覆性。不言烦恼染污性故。何以不言。二乘亦能断故。是与二乘共故。非此菩萨断障中说。略而不取。又十无明非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断说。非谓见道所断。亦名不染污。以初地住出二心。即属修道故。问此修习位。亦伏烦恼。及彼麤重。云何不说。释意云。非正意者。地上菩萨。直趣菩提。本意唯在断所知故。烦恼随眠。金刚喻定方断此故。由此二义。故略不言。此中麤重。谓现起麤重。意指无堪任性而言。
△次简初地亦断俱生。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至)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音義 問曰。既十無明。依十地中修所斷說。是則初地亦有斷俱生一分義。何前但云初地斷分別起異生性耶。故釋云理實等。後九准知者。良以地地。皆有三心(初地三心。入心當見道位。住心出心屬修道位。異生性障。見道初心已斷。住出二心。既屬修道。理實亦斷俱生一分。今且依最初斷者。說斷異生性障耳)。初心即入心。中心即住心。後心即出心。進斷次地中惑。初地既爾。餘九皆然。故云准此應知。住滿地下。出初地斷俱生之所以。住即住心。滿心即出心也。所應斷障。即俱生所知一分。三時道者。即入住出也。意明初地住滿心中。若不進斷所應斷障。則初中後三道。應無差別。既分差別。故知亦斷俱生一分障耳。故說下引證。得現觀已者。六現觀中。四五兩觀。見道已明。故云得已。
补遗 理应进断所应断障者。观其文意。通指十地满心中。皆应尔也。故今初地满心。自应进断俱生所知一分。此正释明初地修道位中。理实亦断俱生所知一分之意。
△二邪行障(二)初正釋。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二地時便能永斷。
合响 摄论云。谓于诸有身等邪行障。由前地生大欢喜故。有误犯三业。名为邪行。清凉钞云。身等三业。有十恶行。名邪行障。谓所知下出体。所知拣异烦恼。俱生拣于分别。分别初地。已断尽故。一分唯属此地断者。
△次引证。
由斯二地說斷二愚(至)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合响 清凉云。开上二障。而为二愚。愚即现行。麤重是种子。二种种业趣愚者。毁责为名。不取恶果。岂名种种。业中不一。即为种种。种种非一。即是毁责。论更释云。或唯起业。不了业愚。谓前一是起业之愚。后一即是不了业愚。非所发业。此二非必能起于业。则其二愚。一向是愚。若依释。后之一愚。亦愚品类。问所知障。不能发润。如何此中能发三业。答唯识第一卷云。续生烦恼发犯戒业。通所知障。此约误犯。故不相违。
△三暗鈍障(二)初正釋。
三暗鈍障謂所知障(至)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音义 清凉释云。忘失三慧。故名暗钝。三慧别障。如下愚中。今但总说。
△次引证。
由斯三地說斷二愚(至)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音义 清凉释云。一欲贪愚。但略举愚。应有问曰。上标所知。今何得举欲贪烦恼。故次释云。彼昔多与欲贪俱等。意云。以欲贪故。多住散乱故。障定修慧。以此欲贪依障而转。障尽欲亡。二圆满下。此持通四。一法持。二义持。三呪持。四能得忍持。以闻思与彼闻持。极相近故。所以偏说。非不障修。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二)初正釋(三)初略釋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至)隨現行故說名微細。
合响 清凉释云。第六识言。拣第七识。第七识俱以微细故。此地未断。今言微细。望前地说。有三义故立微细名。一第六识中分别身见。名为上品。唯不善故。独头贪等。名为中品。通善不善。此唯无记。故名下品。二不作意缘故。即任运生义。三远随现行故。自无始来。随逐于身故。有上三义。故名微细。
△次正明断。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至)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音义 清凉释云。彼障四地等者。以有身见。不能观身为不净等。问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那名烦恼。答此所知障。昔时多分。与烦恼障同一体起。立烦恼名。由菩提分。正断所知。彼之身见。亦不行故。前之三地。可不尔耶。以相同世间。今此出世。方能离之。
△三復料揀(二)初揀第六識俱(二)初問。
宁知此与第六识俱。
音义 问意云。六七二识。皆有俱生身见。何理定知此身见等。唯第六识俱耶。
△次释。
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至)故此但與第六相應。
合响 谓第七识俱身见烦恼。与生空纯无漏道。性相违故。七地已前。未获纯无漏故。犹得现起。八地已去。方乃不行。何者。此之身见。与余我爱等三种烦恼。为依持故。此四烦恼。要至七地满心。与第六识俱。下下烦恼。同顿伏故。第六俱麤。第七俱细。由麤细异。伏有前后。故此地中所伏烦恼。唯第六俱。
△次拣身见等言。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至)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音义 前云第六识俱身见等言。此等字义。亦摄所知障。摄定爱法爱。所知障摄者。定法二爱。本是烦恼。由与二愚俱起。所以摄入所知。故下即云所知障摄。二愚断故。烦恼二爱。亦永不行。爱者躭玩不忘之义。躭玩闻思修法。名为法爱。躭玩诸禅三味。名为定爱。玩定法爱三地不无。故曰尚增。
△次引证。
由斯四地說斷二愚(至)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音义 等至者。摄论释曰。正受现前。名为等至。余并如文。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二)初正釋。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至)入五地時便能永斷。
音义 即前四地。住出世心。厌生死苦。乐取涅槃。义同二乘厌苦欣寂。欣厌未忘。则取舍角立。是故能障真俗并观无差别道。无差别者。清凉云。此地真如。名类无别。故缘彼道。名无差别。今入真俗无差别道。便能断之。
△次引证。
由斯五地說斷二愚(至)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音义 释断二愚即是欣厌。
△六麤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六地時便能永斷。
音义 形于后地。名为麤相。拣非种子。故名现行。无染净道者。谓由无明缘故诸行起。乃至由生缘故老死起。则有染法。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灭。是有净法。第六地中。最胜般若现前。都无所得。即证无染净真如。故能证道。亦得无染净之名。
△次引证。
由斯六地說斷二愚(至)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音义 执有染者。执有顺生因缘。流转门故。执有净者。执有逆观因缘。还灭门故。相观多行者。意显非无少时不取相故。
△七細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音义 形于前地。故说为细。此与前异者。前执流转还灭之染净相。此执流转还灭之生灭相。又相有二。一有。二无。有者麤。无者细。故异前耳。
△次引证。
由斯七地說斷二愚(至)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音义 细相现行者。由执流转。故有生相。作意求无相者。由执还灭。故求无相。未能空中起有胜行者。谓由有此作意。勤求无相之愚。故未能于无相空中。巧施方便有为之事也。
△八無相作加行障(二)初正釋。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至)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音义 清凉释云。令无相观。不任运起。名曰如行。五地观心劣故。无相观少。六地观染净平等故。无相观多。七地作加行故。然准护法。于无相中。有加行智。体非是障。以善住故。只由所断障令作加行。故说名为加行障也。由此第七。有加行故。虽现金等诸相及土。非任运现。故以为障。
△次引证。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至)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合响 一无相作用愚。即念念加行。入无相观故。二相中不自在愚。现身现土。不能任运故。八地以上纯无漏道。方任运故。此地方能舍赖耶名。三界烦恼。永不现起。离分段生。出三界故。唯第七识微细俱生。犹可现起。以但证生空。法空未纯无间故。问何故生空智起。法执犹存。答以生空智。不违第七法我执故。生空智果者。谓生空智所引后得智。及灭尽定也。
△九利他不欲行障(二)初正釋。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音义 利他不欲行障者。如经云。第八不动地菩萨。入无生法忍。三际平等。寂灭现前。若诸佛不与此菩萨无量起智门者。彼时即入究竟涅槃。弃舍一切利众生事。即此障也。
合响 清凉疏三十八云。此用能障四无碍解。所知障种。以为体性。以八地已上。六识中所知障。无现行故。
△次引证。
由斯九地說斷二愚(至)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音义 先明四无碍相。陀罗尼此云总持。义即所诠之理。法即能诠名等。一中现多。故称无碍。于一言音中。训诂解释无量言音。名辞无碍。上三皆以能持立名。辩无碍者。亦名乐说。此约能说立名。即说上三耳。次愚能下。释愚义。此愚之用。能障四无碍解。即第七识中。细所知障也。
补遗 后后慧者。谓根本智。后后得慧中。流出词无碍解故。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二)初本地所斷未自在障(二)初正釋。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至)入十地時便能永斷。
△次引证。
由斯十地說斷二愚(至)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音义 所起事业。谓化他神通。玅用难测曰神。自在无壅曰通。如华严经云。佛子。此地菩萨。智慧明达。神通自在。随其心念。能以狭世界作广世界。广世界作狭世界。或随心念。于一毛孔。示现一切佛境庄严事等。广如彼说。大法智云。谓能含之智。所含藏者。谓力无畏诸功德。微细秘密。亦如庄严十通品说。愚能障此二种。断此障故。便能证得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谓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
△次十地滿心所斷餘障(二)初正釋。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至)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音義 先結前起後。以明餘障。如瑜伽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亦餘障義(文)。
補遺 金剛喻定者。集論云。謂居修道位中。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或加行道攝。或無間道攝(文)。此中無間道攝者。大乘分別二執。初地初心一時頓斷。俱生二執。於地地中。各斷一分。乃至等覺。尚有二愚。金剛後心。一時頓盡。故曰分別我法。極喜無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除種現。金剛道後等皆無。
△次引证。
由斯佛地說斷二愚(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合響 清涼疏第四十卷云。諸教開合不同。仁王等。合此勝進。入於十地。是以不立等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於寂滅忍。唯有上下。下忍中行。名為菩薩。即第十地。上忍中行。為薩婆若。此謂如來。若依瓔珞。開此勝進。為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又賢聖覺觀品中。說六種性。及六賢六忍等。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一地。第十法雲。十一說名佛地。唯有二十二愚。得佛地時(云云)。更不別說等覺斷證。論復有文。亦立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已修行功德海滿。由未能捨三種法故。不名玅覺。一由未捨劣無漏法。二由未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玅覺位。方捨此三。如後第十卷中明。鈔云。論復有下。即第五十論。明百四十不共佛法。約因果位。辯差別中云。若時菩薩坐道場。住最後身。於菩薩道菩提資糧。極善圓滿。爾時無師。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彼疏云。此明因滿。菩薩位中。最後位也。此位亦名等覺菩薩。謂從此無間。第二剎那。頓得其餘不共佛法。謂如來十力為初。一切種妙智為後。皆極清淨。悉得無上。彼疏云。此障得果。釋曰。准此論文。於十地後。金剛喻定一剎那中。名為等覺第二剎那玅覺也。
成唯识音响补遗卷第九
音释瓶
(與缾同)。撥
(北末切。般入聲)。練磨
(上郎殿切。連去聲。下眉波切。音摩)。鬘
(莫官切。音瞞)。挾
(胡頰切。音恊。持也)。促
(千玉切。音蔟。速也)。悖
(步昧切。音佩。乖也)。霔
(陟慮切。音註。時雨也)。耐
(乃帶切。音奈。忍也)。勵
(力霽切。音例。勉力也)。輟
(朱劣切。音拙。止也)。楔
(先結切。音屑)。啞
(於加切。音鴉。聲也)。詁
(公土切。音古。詰訓通古今之言。而明其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