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教体者,依涉法师释,出经教体有六,今通玄依此大方广佛华严经,约立十法以为教体。
一、一切众生根器。佛一圆音,一念三世,无始无终,常转发轮,以为教体。
二、一切圣凡境界庄严果报以为教体,此乃见境发心,不待说故。又一切法无非佛事故。
三、一切法自性清净以为教体,以观察力心契自相应,不待说故。
四、以行住坐卧四威仪为教体,见敬发心不待语故。
五、以佛菩萨出现涅槃为教体,以此法事令诸众生见敬及念恋发心故。
六、以佛菩萨神通道力为教体,现诸自在,见者发心,不待文句故。
七、以无常苦空为教体,观者发心,不待语故。
八、以无言寂然为教体,即净名居士默答,不待名句文及以语故。
九、以名句文身语及众生根为教体,藉言方现故。十、以法界一切法本真为教体,众生法之能净垢故。大要言之,一切众生诸烦恼海,一切众生随分善根,人天乐果,声闻、缘觉、菩萨、佛乘,解脱涅槃,名句文身语业等,及一切善恶果报,虗空法界,言与无言,一切法无非教体。以自观智,或以闻法,或自思惟,内熏智现,能离诸恶,及得涅槃,说与不说,皆是教体。若无烦恼,即无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