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品第三
此品真实应说。何者真实?
这一品要说明真实。什么是真实呢?
根本相真实, 无颠倒真实,
果因俱真实, 细麁等真实,
成就清净境, 摄取分破实,
胜智实十种, 为对治我见。
根本实相的真理, 远离颠倒的真理, 因果圆满的真理, 粗细平等的真理, 成就清净境界的真理, 摄受分别破除的真理, 殊胜智慧十种真实, 为对治自我执着。
如是十种真实。何者为十?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果因真实、五细麁真实、六成就真实、七清净境界真实、八摄取真实、九分破真实、十胜智真实。胜智又十种真实,为对治十种我执应知。何者为十?一阴胜智、二界胜智、三入胜智、四生缘胜智、五处非处胜智、六根胜智、七世胜智、八谛胜智、九乘胜智、十有为无为胜智。
这十种真实是哪十种呢?第一是根本真实,第二是相真实,第三是无颠倒真实,第四是果因真实,第五是细粗真实,第六是成就真实,第七是清净境界真实,第八是摄取真实,第九是分破真实,第十是胜智真实。
胜智又分为十种真实,应当知道这是为了对治十种自我执着。哪十种呢?一是五阴胜智,二是十八界胜智,三是十二入胜智,四是生缘胜智,五是处非处胜智,六是根胜智,七是世胜智,八是谛胜智,九是乘胜智,十是有为无为胜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实?三种自性,一分别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实自性。一切余真实,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实可信受?
这里所说的根本真实是什么?就是三种自性:第一是分别自性,第二是依他自性,第三是真实自性。其他一切真实道理,都是依据这三种自性建立的。那么在这三性之中,哪种法可以称为真实可信的呢?
性三一恒无, 二有不真实,
三有无真实, 此三本真实。
本性中的三种真实: 第一是恒常不存在, 第二是存在但不真实, 第三是存在与不存在都不真实, 这三种是根本的真实。
分别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别性中是真实,无颠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实,唯有散乱执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实性。真实性相者,有无真实。此相真实性中是真实。何者相真实?
所谓事物的表象,在分别心中其实从来不存在。这种认识在分别性的层面是真实的,因为它没有颠倒错乱。
所谓依他而起的表象,看似存在却非真实,只是由散乱心执着而生起的幻相。这种认知在依他性的层面揭示了真实本质。
所谓究竟真实的表象,超越了"有"和"无"的对立。这种体认在真实性的层面方为彻悟。什么才是真实的相貌呢?
增益损减谤, 于法于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无中诸见,
知常见不生, 是真实寂相。
对事物妄加增减的偏见, 无论是对现象还是对人, 执着所认知的对象和能认知的心, 在"有"和"无"的极端见解中, 若能明白永恒不变的见解本不存在, 这就是真实的寂静境界。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谤见、有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分别性中是真实相,能执所执增益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实相,有中无中增益损减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真实性中是真实相,如是根本真实相说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无颠倒真实者,为对治常等颠倒故。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此四云何?根本真实所立。此中无常云何应知?
人与事物等种种现象,既不可产生夸大扭曲的见解,也不可产生片面否定的见解,为了让人认清这个真理。在分别性的层面,真实相状表现为:能执着的心与所执着的境都不生起夸大或否定的偏见,为了使人悟入这个真理。在依他性的层面,真实相状表现为:既不执着"有"也不执着"无"的极端见解,为了让人证悟这个真理。在真实性的层面,真实相状表现为:根本实相可称为"相真实"与"无颠倒真实"。所谓无颠倒真实,是为对治常乐我净等四种颠倒而建立的。它包含四方面: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这四种如何体现?它们建立在根本真实的基础上。其中无常应如何理解?
无常义有三, 无义、生灭义、
有垢无垢义, 本实中次第。
无常的意义有三种: 没有真实意义、生起与灭去的意义、 有染污与无染污的意义, 在本体实相中依次显现。
根本真实中有三种性,此性中次第应知三种无常义:一无有物为义,故说无常;二生灭为义;三有垢无垢为义。
根本真理中包含三种存在状态,在这三种状态中应当依次理解三种无常的含义:第一是以"空无实质"为根本含义,所以说无常;第二是以"生起与灭尽"为根本含义;第三是以"染污与清净"为根本含义。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应。
苦的三种表现:第一是执着带来的苦,第二是事物表象的苦,第三是与心念相应的苦。
根本真实中次第三种苦,一取苦,人法执着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为相故。相应苦者;与有为相应故。为有为法通相故,此三苦于次第性中应立。
在根本真实中依次有三种苦:第一种是执着之苦,由对人和事物的执着所引起;第二种是相状之苦,以三种感受(苦受、乐受、舍受)和三种苦相为特征;第三种是相应之苦,因为与一切有为现象相应共生。由于这三种苦遍及所有有为法的共通特性,应当依次安立在实相次第中。
无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种。
没有空性不如没有空,自性空包含三种含义。
分别性者,无别道理令有无有物是其空。依他性相者,无有如所分别,不一向无此法,不如有是空。真实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说名自性空。
所谓分别性,并没有特别的道理能让事物存在或不存在成为空性。依他性的本质是:不像我们主观分别的那样存在,但也不是完全不存在,这种不实有的状态就是空。真实性的本质是:人我空和法我空这两种空的本来面目,所以称之为自性空。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没有外在的表象,也没有不同的相状, 以及事物自身的特征——这就是三种无我的境界。
分别性者,相体无有,是故此无相是其无我。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别,不如相者是其无我。真实性者,是二无我,是故自体是其无我。如是三种根本真实中显说
所谓分别性,指的是事物表象的本质其实并不存在,所以这种没有真实本体的状态,就是"无我"的体现。
所谓依他性,指的是虽然存在现象,但这些现象并不像我们主观认定的那样真实。这种不符合主观认知的特性,正是"无我"的表现。
所谓真实性,则包含了上述两种无我的本质。因此,事物本身的真实状态就是"无我"。
这三种根本真理,就这样清楚地揭示了无我的真义。
有三种无常:一无物无常、二生灭无常、三有垢无垢无常。
有三种无常:一是事物本无自性的无常,二是生起与消亡的无常,三是染污与清净转化的无常。
三种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应苦。三种空:一无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种无我:一无相无我、二异相无我、三自性无我。果因真实,此根本真实中应立何者果因?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云何根本真实得立?
三种苦:一是执着带来的苦,二是现象本身的苦,三是与烦恼相应的苦。三种空:一是本质空无,二是非如实空,三是自性本空。三种无我:一是无相无我,二是异相无我,三是自性无我。
关于果与因的真实义,在这根本真实中应当确立哪些果与因呢?即是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为何能够建立根本真实?
苦相等已说,苦谛如前说。无倒真实中如三苦、三无常等,因此四无倒应知苦谛。三种集谛应知。何者为三?
苦的种种相状已经说明,苦谛的含义如前所述。在正确认知真实本质时,应当通过三种苦相(苦苦、坏苦、行苦)与三种无常(生灭无常、得失无常、聚散无常)等道理,来建立对苦谛的四种正确认知。集谛应当从三个方面理解:哪三个方面呢?
集谛复有三, 熏习与发起,
及不相离等。
集谛又包含三种: 一是熏习作用, 二是烦恼生起, 三是与心念无法分离。
熏习集谛者,执着分别性。熏习发起集谛者,烦恼及业。不相离集谛者,如如与惑障不相离。三种灭义故应知灭谛。何者为三?
熏习形成苦的根源,是执着于分别心念。 熏习引发苦的根源,是烦恼与业力。 不离苦的根源,正如真实本性与迷惑障碍从未分离。 应当从三种寂灭的含义来了知灭除苦谛。哪三种呢?
体灭二种灭, 垢净前后灭。
两种寂灭是自体的寂灭,烦恼与清净在修行过程中次第寂灭。
自性无生,能执所执二法不生。垢寂灭二种,一数缘灭、二法如如。是三种灭,一无体灭、二二灭、三自性灭。道谛有三,于三根本真实中云何得安立?
自性本来无生,能执着与所执着这两者都不生起。染污的寂灭有两种:一是通过修行次第达成的寂灭,二是诸法真如本然的寂灭。这三种寂灭分别是:一、本来无实体的寂灭;二、能所二执的寂灭;三、自性本具的寂灭。道谛包含三种内容,它们如何安立在三种根本真实之中呢?
观智及除灭、 证至道有三。
观照智慧与消除烦恼,证悟正道共有三种。
说道谛如是,一者观察分别性、二为观察除灭依他性、三为观察证至真实性。如是此中为观察、为除灭、为证至故,安立道谛应知。麁细真实者,俗谛及真谛。此二谛根本真实中云何得立?
说到真理之道是这样的:第一是观察并认清事物的分别本质,第二是观察并消除对因缘所生法的依赖,第三是观察并证入真实本性。由此可知,真理之道的建立,正是为了让我们能够认清本质、消除执着、证得真理。
关于浅显与深奥的真理:世俗的真理和究竟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如何能在根本真实中确立呢?
麁义有三种, 立名及取行、
显了名俗谛。
粗浅的意义有三种,建立名称、执着行为、 清晰显现的称为世俗真理。
俗谛有三种,一立名俗谛、二取行俗谛、三显了俗谛。因此三义,根本真实中应安立三种俗谛,次第应知。
世俗真理有三种:一是名字安立的世俗真理,二是执着事物的世俗真理,三是显现清楚的世俗真理。根据这三种含义,在根本真实中应当建立三种世俗真理,它们的次序应当明白。
真谛三中一,
真俗不二
胜境谛者,一真实性中应知此胜境。云何真实?
在唯一的真实境界中,应当了知这殊胜的真理。什么是真实呢?
一义、二正修、 三至得真实。
一个根本道理、两种正确修行、三种真实境界。
义真实者,法如如真实智境界故。至得真实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实者,圣道无胜境故。云何有为、无为法共得真实性所摄?答:
真实义理可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真实境界,这是指能够如实观照诸法实相的智慧所达到的境地。
第二是究竟成就,这是指通过修行证得涅槃时获得的所有圆满功德。
第三是正确修行,这是指圣者所行之道超越一切对待、无有能胜的至高境界。
有人问:为什么说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都统摄在真实本性之中呢?
无变异、无倒, 成就二真实。
真实不变异,认知无颠倒,这就是两种真实的成就。
无为法者,无变异成就,得入真实性摄。一切有为法,道所摄,无颠倒成就故、境界品类中无颠倒故。成就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云何?
无为法,是指没有变化、恒常不变的境界,它归属于真实的法性之中。一切有为法,则是由修行之道所统摄的,因为它们能够达到不颠倒的正确状态,在各种境界品类中都不会产生错乱。
关于成就真实境界的问题:在根本真实之中,这该如何理解呢?
安立成就者, 一处世俗成。
在世俗层面上,一个地方就可以确立修行的成就。
分别性中得立,是物处共立印定数习故,因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间人一处同一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声,如是等此俗成就属一性。
在分别性中得以建立,是因为我们对事物共同建立认定并反复修习的缘故。由于这种认定的建立,产生了世间的认知。所有世间人对同一事物都有相同的认知,比如认定这是大地而非火焰、这是颜色而非声音等等。像这样的世俗认知能够成立,都是归属于同一性质的。
离名无体故, 三处道理成。
既然名称离开了实体就不存在,那么这三方面的道理就能成立了。
即三性,上品诸人于义于理中聪明,在于觉观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净境真实有二种,一清净烦恼障智境、二清净智障智境,如是清净智境真实。
根据三性的道理,最上等根器的人对于义理能够明达聪慧。在修行觉观的阶段中,依据三种认知标准(三量)和四种思辨原则(四道理),通过其中根本的实相之理,无论是具体事物还是抽象事理都能得以圆满证得。这两种就称为“道理成就”。
清净境界的真实智慧分为两种:一是清除烦恼障碍的智慧境界,二是清除认知障碍的智慧境界。这样的清净智慧境界就是究竟真实。
清净境二种, 摄在于一处。
清净境界有两种,都包含在一个地方。
一处者,真实性。云何如此?无别性作清净智境故。三种根本真实性中,五摄真实云何安立?
真实自性就是那唯一的究竟实相。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它是离绝分别、纯净智慧所照见的境界。在三种根本真实自性的框架中,五种真实该如何确立其内涵呢?
相及于分别, 名字二性摄。
现象与心识分别,都属于名称和概念这两种性质。
如义相应,依五种摄品类。根本性中云何得立相及分别依他性中摄?名者,分别性中摄。
符合真实义理,依据五种分类来统摄。在根本真实中,为何能安立事物的表象与分别心?这些名相概念,都应归属于分别性的范畴。
圣智与如如, 此二一性摄。
圣者的智慧与真如境界,这两者本质上是一体的。
如如及圣智,依真实性中摄。三种根本性中分破真实云何得立?分破真实有七种。何者为七?
真实如如与圣者智慧,在真实本性中统摄。三种根本自性中如何确立分破真实?分破真实有七种。是哪七种?
生实二性摄, 处、邪行亦尔,
相、识及清净、 正行真性摄。
生灭与真实由两种本性统摄, 处所与邪行也是如此, 表象、心识以及清净境界、 正行与真如本性皆含摄其中。
一者生起真实、二相真实、三识真实、四依处真实、五邪行真实、六清净真实、七正行真实。此中生起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在二处应知,分别、依他性处。如生起真实,依处及邪行真实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摄。相、识、清净、正行四法,一真实性摄。此四种云何一性摄?圣境圣智所显故。胜智真实者,为对治十种我见故说。何者阴等处十种我见?
第一是生起真实、第二是相真实、第三是识真实、第四是依处真实、第五是邪行真实、第六是清净真实、第七是正行真实。这其中所说的生起真实,应当在根本真实的两个层面来理解,即分别性和依他性的层面。如同生起真实,依处真实与邪行真实也是如此,都被根本真实中的两种性质所包含。相真实、识真实、清净真实、正行真实这四种,则统摄于一种真实性中。为何这四种同属一种真实性?因为它们是圣者境界与圣者智慧所显现的缘故。殊胜智慧的真实,是为了对治十种自我执着而宣说的。哪十种针对五蕴等而产生的自我执着呢?
一、因及食者, 作者及自在,
增上义及常, 垢染清净依,
观者及缚解, 此处生我见。
因缘和条件, 造作者与主宰者, 支配义与恒常, 染污和清净的依止, 观察者与束缚解脱, 这些地方产生了自我执着。
如是十种我邪执,于阴等诸法中起。为对治十种邪执故,说十种胜智。何者十种我邪执?一者一执、二因执、三者受者执、四作者执、五自在执、六增上执、七常住执、八染者净者执、九观者执、十缚解作者执。云何十种胜智根本真实中得立?三种性中五阴等诸法,如义道理被摄故。云何得在三性中?
以下是这十种关于"我"的错误执着,它们都是在五蕴等各种现象中产生的。为了破除这十种错误执着,佛陀特别开示了十种殊胜智慧。到底是哪十种错误执着呢?第一是单一不变的执着,第二是因果关系的执着,第三是感受主体的执着,第四是行为主体的执着,第五是主宰控制的执着,第六是优越支配的执着,第七是永恒存在的执着,第八是污染清净的执着,第九是观察主体的执着,第十是束缚解脱者的执着。为什么说这十种殊胜智慧是建立在根本实相中的呢?因为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能够含摄五蕴等一切法,符合真理的规律。为什么能统摄在三性之中呢?
分别、种类色, 法然色等三。
辨别事物本质, 事物形态分三类。
色阴有三种:一分别色,色处分别性?二种类色,色处依他性种类。云何名依他?此立五法中,体性不同故,立别种类名色。三法然色,色处真实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诸阴亦如是,及界、入诸法如是。三性中应等被摄故,十种胜智真实、根本真实中应知如是。已说为对治十种我见五阴等胜智。五阴等义未说,此义今说。
色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分别色,指人们通过主观认知对色境产生的分别;第二种是种类色,指依赖各种条件而显现的色法类别。为什么叫依他呢?因为在五法体系中,由于本质特性不同,所以安立了不同的种类名称。第三种是法尔色,指色境的真实本性,这是所有色法共通的根本实相。不仅色阴如此,受阴等其他四阴也是这样,包括十八界、十二处等一切法都是如此。这些都应该被纳入三性体系来理解,在十种胜智真实和根本真实中也都应当这样认知。前面已经说过为对治十种我见而建立的五阴等胜智,但尚未详细说明五阴等的深意,现在就来解释这个道理。
不一及总举, 差别是阴义。
事物既不是单一的整体,也不是简单的总和,其差别变化正是五蕴的含义。
立阴义有三:初立义者,是阴名字有三义,一道路义、二烧热义、三重担义。复有聚义是阴义。聚有三义,一者多义,如经中说:若色过去现在未来、若远若近、若麁若细等,经中广说。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摄在一处。此言显总举色等诸阴,体相种种故、更互无相摄故,说有差别。此三义,一多、二总、三异,是名聚义。聚即是阴义,因此义相似世间中聚。
阴这个名称有三层含义:第一是道路的意思,第二是灼烧的意思,第三是重担的意思。另外还有"聚集"也是阴的含义。聚集包含三个特点:一是数量众多,就像经中所说:过去的色、现在的色、未来的色,远的色、近的色,粗糙的色、细微的色等等,经中都有详细说明。这些色法数量众多所以称为聚集。像这样把各种色法归在一处。这里是在总体说明色等五阴,因为它们的形态各式各样,彼此不能互相包含,所以说有差别。这三种特性——数量多、总括性、差异性,就构成了聚集的含义。聚集就是阴的意义,因为这个特征与世间所说的聚集很相似。
能取、所取、取, 种子是界义。
能执着的心、被执着的事物、执着的过程,这些习气的种子就是生命延续的根本所在。
复有别摄名界。界名显何义?显种子义。能取种子者,名眼等诸界。所取种子者,色等诸界。取种子者,识等诸界。
还有另一种分类方式叫做“界”。“界”这个名称表示什么意思呢?它表示种子的含义。能够获取种子的,叫做眼等诸界(如眼识界);被获取的种子,叫做色等诸界(如色尘界);进行获取作用的,叫做识等诸界(如意识界)。
受尘分别用, 入门故名入。
受到外界影响而产生分别作用, 由此进入认知之门所以称为"入"。
复有别法名入,此中三受为受用,三受门故说六内入;分别尘境及受用门故,六种说外入。何者十二因缘义?
另外还有别的法叫做“入”。这里用三种感受来体验境界,因为是从感受的角度来说,所以建立了六种内入;为了分别外在境界和感受体验的缘故,又建立了六种外入。什么是十二因缘的含义呢?
因果及作事, 不增损为义。
因果与所作事,不增不减是实义。
因果及事业,不增益、不损减义,是名十二因缘义。增益因者,行等诸分别立不平等因故。损减因者,分别立无因义故。增益果者,行等诸分别有我,依无明得生,如是分别。损减果者,无行等诸法从无明生。增益事者,无明等诸因,生行等诸果,时节分别有作意事。损减事者,分别无功用故。因果事中离此二执,此义无增益、无损减,应知十二因缘义。
因果和缘起现象,既不夸大也不贬低其真实含义,这就是十二因缘的深意。所谓夸大原因,是指把行为等种种现象强行归结为不合理的根源;所谓贬低原因,是指认为现象没有根源。所谓夸大结果,是指认为行为等现象中有个永恒自我,说是从无明产生的;所谓贬低结果,是指否认行为等现象是从无明产生的。所谓夸大过程,是指认为无明等原因产生行为等结果时,需要特定时间和刻意识别;所谓贬低过程,是指认为不需要任何条件作用。在因果现象中远离这两种执着,不夸大不贬低,这才是十二因缘的真实含义。
不欲欲清净, 同生及增上,
至得及起行, 系属他为义。
不愿求清净,与众生同修并相互促进, 获得成就并付诸实践,以利益他人为宗旨。
处非处有七种,系属他义故。应知此中,一不欲系属他者,因恶行若不欲决入恶道。二欲系属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决入善道。三清净系属他者,不离灭五盖,不修七觉分,不得至苦边际。四同生系属他者,两如来无前后、两转轮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增上系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转轮王。六至得系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系属他者,已见四谛人不得造杀等诸行,凡夫能造行故。如《多界经》中广说,如是随思择。根者二十二种,因六义,佛立二十二根。复有六义。何者为六?
处与非处有七种情况,这都是因为事物受到其他条件制约的缘故。应当明白这其中:
第一是"不愿受制约":造恶业的人若不愿堕落,却因恶行必定堕入恶道; 第二是"愿受制约":修善业的人愿生善道,但若不愿往生,仍因善行必定投生善道; 第三是"清净受制约":不断除五盖烦恼,不修习七觉支,就不可能达到苦的尽头; 第四是"同生受制约":两位如来不会先后出现,两位转轮圣王不会同时生于一个世界; 第五是"增上受制约":女性不可能成为转轮圣王; 第六是"证得受制约":女性不可能成为辟支佛与佛陀; 第七是"造业受制约":已证悟四圣谛者不会再造杀生等恶业,唯有凡夫才会造作诸业。
正如《多界经》中所详说,应如此观察思惟。关于二十二根,佛陀依据六种意义建立二十二根。另有六种含义。是哪六种呢?
取住及相接, 受用二清净。
执着安住与相连,受用两种清净境。
能取为义故,乃至二种清净为义故,此六事中为增上故,说二十二法名根。为能取六尘事增上故,眼等六法说为根。为摄相续令住增上,乃至生死,说寿命为根。为处世相接续增上,说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说为根。意等业被受用故,世间清净增上故,说信等五法为根。为出世清净增上故,说未知欲知等三无漏为根。
为了能够认知对象,乃至为了达到两种清净境界,这六类作用中具有增上力量的二十二种法被称为根。为了能认知六种境相的增上作用,眼等六种感知能力称为根。为了维持生命相续不断直至生死终结,寿命称为根。为了在世间延续后代,男女二种生理特征称为根。为了领受作用的增上,五种感受称为根。意识等活动被领受运用,为了世间清净的增上,信心等五种善法称为根。为了出世清净的增上,未知欲知等三种无漏法称为根。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果报已经显现的,正在产生作用的,以及尚未成熟的。
复有别,名三世,如义相应。果因已用故,立过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来世。因已用谢、果未谢故,立现在世。
还有一种区分方式,是依照三世来理解,这与真理的实际相状是相应的。当果报的因缘已经发生作用并消逝时,就称为过去世;果报的因缘尚未发生作用时,就称为未来世;因缘的作用已经发生而果报尚未完全显现时,就称为现在世。
受及受资粮, 为生彼行因,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感受以及滋养感受的条件, 是产生轮回之业的因由; 息灭这种造作并加以对治, 便是从染污走向清净的修行。
复有别,名四谛。何者为四?一者苦谛。何法名苦?受及受资粮。如经中说:一切诸受皆是苦。受资粮、受生缘、根尘等诸法应知。
还有另一种分类,名为四圣谛。是哪四种呢? 第一是苦谛。什么称为苦? 感受以及产生感受的条件。 就像经中所说:一切感受都是苦的。 应当知道,产生感受的资粮——即感受生起的因缘,如眼耳鼻舌身等根与色声香味触等尘——这些都属于苦的范畴。
为生彼行因。
为生起觉悟所修之行。
何者集谛?为感诸苦一切邪行。
什么是集谛?就是招致一切痛苦的种种错误行为。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清除烦恼与对治法,这便是从不净到清净的过程。
为此因果二法寂灭,故说灭谛。为对治此二,名道谛。因此世谛说不净,因此真谛说净。
为了超越这因果两种执着的束缚,所以称为灭除烦恼的真理。为了对治这两种执着,名为修行的道路。从世俗的角度说这是不清净的,从真理的角度说这才是真正的清净。
得失无分别, 智依他出离,
因智自出离。
得失心中无分别, 智慧依他得解脱, 因智自然离束缚。
复有别,名三乘,如义相应应知。涅槃及生死、功德过失观智,从他闻、依他得出离因果故,立名声闻乘。因此智慧如前说,自不从他、不依他行出离因果,名辟支佛乘。依无分别智自出离因果,是名大乘应知。
还有另一种区分,称为三乘,应当了知这是与真实义理相应的。由于观察涅槃与生死、功德与过失的智慧,是从他人听闻、依靠他人教导而获得出离因果的觉悟,所以立名为声闻乘。若凭借这种智慧如前所述,不依赖他人教导、不依循他人指引自行实践出离因果,称为辟支佛乘。依靠无分别智慧自觉出离因果,这便名为大乘,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有言说有因, 有相有为法,
寂静义及境, 后说无为法。
言语有其缘由,现象皆属造作有为法, 寂静的真理与其境界,最后才说无为法。
有别名有为、无为。言说者,名句味等。因者,种子所摄阿黎耶识。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起识所摄心及取分别。如此等法,有言说、有因、有相、有相应法,是名说有为法。此中说心者,是法恒起识相解相。取者,五识分别意识,此有三分别故。无为法者,寂静义及寂静境。寂静义者,灭谛。寂静境者,道谛如如。此中道谛云何得寂静名?此法若缘境界,若显果依寂静。因此义,五阴等十处,圣智及圣智方便,说名十种胜智应知。
有些法被称为有为法和无为法。言说,指的是名称、句子、文辞等。因,是含藏种子的阿赖耶识。相,包括世间器界、身体及所受用的事物,以及生起认识的心和执取分别。像这些有言说、有因、有相、有相应关系的法,就叫做有为法。这里说的心,是指恒常生起认识相、理解相的法。执取,指五识和分别意识,因为它们具有三种分别。
无为法,是指寂静的意义和寂静的境界。寂静的意义,就是灭谛。寂静的境界,就是道谛的真如。这里道谛为什么称为寂静呢?因为此法无论是缘取境界,还是显现果报,都依据寂静。由于这个道理,五蕴等十处,圣者的智慧及达到圣智的方便,应当知道被称为十种殊胜智慧。
此十名真实。
这十种称为真实不虚。
合真实义者,若略说真实有二种:一能显真实,譬如镜;二所显真实,譬如影。何者能显真实?三根本真实,所余真实得显现故。所显真实有九种,一无增上慢所显真实;二对治颠倒所显真实;三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四辟支乘出离所显真实;五大乘出离所显真实。因此麁真实成就众生及法,微细真实者解脱众生及法;六诸说堕负处所显真实者,依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诸说堕下负处;七显了大乘所显真实;八一切种所知摄一切法所显真实;九显了不如及如所显真实;十我执依处法一切义意入所显真实。中边分别大乘论真实品说竟。
关于真实的含义,简单来说有两种:一是能显现真实的,好比镜子;二是所显现的真实,好比镜中影像。
什么是能显现真实的?就是三种根本真实,因为其他真实都是依靠它们才得以显现的。所显现的真实有九种:第一是无增上慢所显现的真实;第二是对治颠倒所显现的真实;第三是声闻乘出离所显现的真实;第四是辟支乘出离所显现的真实;第五是大乘出离所显现的真实。通过这些粗显的真实,可以成就众生与诸法;而微细的真实,则能令众生与诸法获得解脱。
第六是通过论辩中破斥谬误所显现的真实,依据恰当的比喻和正确的道理,能让错误见解在论辩中落败;第七是阐发大乘深义所显现的真实;第八是含摄一切所知法所显现的真实;第九是阐明不如与如所显现的真实;第十是我执依托之处与诸法一切义理融通所显现的真实。
《中边分别论·大乘真实品》至此讲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