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教体中兼辨诸宗,通有其三:一萨婆多宗,二经部宗,三大乘宗。就初宗中自有三说:一大婆沙中于四法内唯取音声以为教体,故彼一百二十六云:问:如是佛教以何为体?为是语业?为是名等?答:应作是说:语业为体。问:若尔,次后所说当云何通?如说佛教名为何法?
第五、关于教法的本质,同时辨析各宗派观点,总共有三种:一是有部宗,二是经部宗,三是大乘宗。在第一宗(有部宗)内部,又有三种说法:第一,在《大毗婆沙论》中,认为在四种法(色、声、香、味)之中,只取声音作为教法的本质。所以该论第一百二十六卷中说:问:这样的佛教教法,以什么为本质?是言语行为呢?还是名称概念等?答:应当这样说:以言语行为为本质。问:如果是这样,那么后面所说的又该如何理解呢?譬如说佛教教法可称为什么法?
答:谓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连合。答:后文为显佛教作用,不欲开示佛教自体,谓次第行列、安布连合名、句、文身是佛教用。有说:佛教名等为体。问:若尔,此文所说当云何通?如说:佛教云何?答:谓佛语言、唱词、评论、语音路、语业表,是谓佛教。
答:这里说的是名身、句身、文身,它们依次排列、依次安放、依次连接。答:后面这段文是为了显明佛教的作用,并不是要开示佛教的自体,也就是说,依次排列、安放连接名身、句身、文身,这些都是佛教的作用。也有说法认为:佛教是以名身等为自体。问: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段经文所说的又该如何理解呢?比如经中问:佛教是什么?答:是指佛陀的语言、言说、评论、语音表达、言语表业,这就称为佛教。
答:依展转因,故作是说。如世子孙展转生法,谓语起名,名能显义。评家释云:如是说者,语业为体,佛意所说,他所闻故。杂心论说,意亦同此。
依据事物间相互依存的因果关系,所以这样说明。就像家族中的子孙代代相生,说的是:言语能够产生名称,而名称能够显明含义。评述者解释说:这样说的道理在于,以言语活动为本体,因为是佛陀心意所宣说,并且被他人所听闻的缘故。《杂心论》中的说法,其意义也与此相同。
二、依顺正理,于四法中用名、句、文三法为体。故彼第三云:牟尼说法蕴,数有八十千,彼体语或名,此色行蕴摄。俱舍第一亦有此颂。正理释云:论曰:有说佛教语为自性,彼说法蕴皆色蕴摄,语用音声为自性故。有说佛教名为自性,彼说法蕴皆行蕴摄,名不相应行为性故。问:语、教异名,教是语、名别体,教何是名?
二、依据正理,在四种法中以名、句、文三种法作为本体。所以《正理论》第三卷说:佛陀所说的法蕴,数量有八万种,它们的本体或是语言或是名称,这些都归属于色蕴和行蕴。《俱舍论》第一卷也有这个偈颂。《正理论》解释说:有观点认为佛教以语言为本质,主张法蕴都归属于色蕴,因为语言以声音为本质。另有观点认为佛教以名称为本质,主张法蕴都归属于行蕴,因为名称属于不相应行法。问:语言和教法是不同名称,教法是语言和名称的别体,为什么教法就是名称呢?
答:要由有名乃说为教,是故佛教体即是名。所以者何?诠义如实,故名佛教;名能诠义,故教是名。由是佛教定名为体,举名为首以摄句文。显宗第三亦同此说。问:岂不正理依婆沙等,如何乃违评家正义?
回答:佛教之所以成为教化众生的体系,正是通过语言文字的表述才得以建立,因此佛教的实质内容就是通过名相概念来体现的。为什么呢?因为语言文字能够如实诠解佛法真义,所以称之为佛教;而名相概念本身具有诠释义理的功能,因此教法就是以名相为载体的。由此可知,佛教的体性必然以名相为根本,以概念名称为基础,进而统摄语句与文义。《显宗论》第三卷中的观点也与这一说法相同。有人问:这样理解难道不是依据《毗婆沙论》等论典的正理吗?为何现在却与评断诸家的正统义理相违背呢?
答:众贤论师无适莫,但理长者即为自义,故顺正理名等为正。发智论说意亦同此。
众位贤德的论师没有偏执,只要是道理确切的就作为自己的见解,因此遵循正确义理的名为公正。《发智论》所说的意思也与此相同。
三、依俱舍,通取四法,总为教体。故彼第一中有颂,同前正理,而长行但叙两家,无偏定断。故彼叙云:诸说佛教语为体者,彼说法蕴皆色蕴摄;诸说佛教名为体者,彼说法蕴皆行蕴摄。次后文中释蕴量云:如实义者,世尊宣说八万法蕴,如彼所说八万法蕴,皆此五中二蕴所摄。释曰:准此论文,既无别断,当知意在通取四法。问:婆沙、俱舍只是一宗,岂应别立?
三、依照《俱舍论》的观点,总体采用四种法相,共同构成教法的本体。所以该论第一卷中有偈颂,与前面《正理论》的观点相同,但后面的长行解释部分只叙述了两家的说法,没有偏重判定。因此该论叙述说:那些主张佛教以语言为本体的,他们认为一切法蕴都属于色蕴的范畴;那些主张佛教以概念为本体的,他们认为一切法蕴都属于行蕴的范畴。随后文中解释法蕴的数量时说:按照真实的义理,世尊所宣说的八万法蕴,正如他所说的这八万法蕴,都包含在五蕴中的这两蕴之内。解释说明:根据这段论文,既然没有特别判定,应当知道其用意在于总体采用四种法相。问:《大毗婆沙论》和《俱舍论》同属一个宗派,怎么能分开设立呢?
答:俱舍、婆沙,理实无异。今且据文而有差别:一则不同正理,定取名等;二则不同婆沙,评家定断。今故别列也。
《俱舍论》和《毗婆沙论》在义理上其实没有根本差异。现在暂且依据文字表述来指出它们的不同之处:第一,与《正理论》不同,它明确采用“名”等概念体系;第二,与《毗婆沙论》不同,它不依评家的论断作最终定解。因此这里特别分开列出。
第二、依经部宗,声为教体。故正理十四破彼计云:汝不应说名、句、文身即声为体。无性摄论第一亦云:诸契经句,语为自性。且不应理。然此宗中自有三说:一云:十二处中,声处为性,离声无别名、句、字故。一云:法处相续,假声为体,唯是意识所缘境故。一云:通假及实,二声为性,由前二说皆有理故。
第二、根据经部宗的观点,声音是教法的本质。所以《正理》第十四卷驳斥他们的见解说:你们不应认为名、句、文身就是以声音为本体。《无性摄论》第一卷也说:一切经典文句,以语言为自性。这种说法并不合理。然而这一宗派内部有三种不同见解:第一种认为:在十二处中,以声处为本质,因为离开声音就没有独立的名、句、字。第二种认为:以法处相续的假立声音为本体,因为这只是意识所缘的境界。第三种认为:同时包含假立与真实两种声音为本质,因为前两种说法都有道理。
第三、就大乘宗中自有四宗:一、真俗俱有宗,二、真俗双泯宗,三、理事无㝵宗,四、事事无㝵宗。初谓真谛理实,故说为有;俗谛不坏,故说非无。于中三:一、随相辨体,二、唯识辨体,三、会性辨体。初中复三:一、唯能诠,二、通所诠,三、通诸法。初能诠中复有三说:一云:教体唯是音声,由声是实,名等假故。故深密第五云:如来言音略有三种:一者契经,二者调伏,三者本母。一云:教体用名、句、文,由名、句、文有别体故。故成唯识第二破经部云:若名、句、文不异声者,法词无㝵,境应无别。一云:声、名、句、文合为教体,由前二说皆有教理为定量故。又深密第四云:不可舍于言说文字而能宣说,是故我依般若波罗蜜多能取诸法无自性性。问:教岂非一?如何辨体,诸说不同?玄奘三藏释此义云:以假从实,声为其体,离声无别名、句等故。以体从用,名等为性,能诠诸法自性差别二所依故。生解:究竟要由文、义二种合为教体。瑜伽八十一云:诸契经体略有二种: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是能依,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释曰:此论意显无教则无义,无义则无教,教之与义不可离异,故合为体。三、通诸法者,谓余一切情、非情境。所以者何?如来身二业能为自身、他身、非身等三相应化故。意唯二化,非情已是心等现故。如佛地论第七卷说。又阿弥陀经云:彼国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宣畅菩提分法,乃至微风吹动诸宝行树,出微妙音,众生闻者皆发念佛、念法、念僧之心。释曰:此文即显自身相应或非身相应,彼土无有实畜生故。依此三化所显之教,皆是通明三昧、解脱以为其体。
第三、在大乘宗派中又分为四个宗派:一、真谛俗谛都真实存在的宗派,二、真谛俗谛同时泯灭的宗派,三、真理与事相互不障碍的宗派,四、一切事相之间互不障碍的宗派。
首先说第一宗“真俗俱有宗”:因为真谛的道理是真实存在的,所以说它是“有”;俗谛的现象也不虚妄,所以说它“非无”。这其中又分三点来说明:一、从事物的相状来辨别本体,二、从唯识的角度来辨别本体,三、从会归本性来辨别本体。
第一点“随相辨体”中又分为三方面:一、只从能表达教法的语言声音来说,二、兼通所表达的义理来说,三、通摄一切事物来说。
先说“唯能诠”的第一方面,对此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教法的本体只是声音,因为声音是实在的,而名称、语句等是假借声音而有的。所以《解深密经》第五卷说:如来的言语声音大致有三种:一是契经,二是调伏(律),三是本母(论)。第二种说法认为,教法的本体是运用名、句、文(字)。因为名、句、文有它们独立的体性。所以《成唯识论》第二卷批驳经部宗时说:如果名、句、文与声音没有差别,那么法无碍解和词无碍解这两种智慧,所缘的境界也应该没有差别了。第三种说法认为,声音与名、句、文合起来才是教法的本体。因为前两种说法都有教理依据,都是权威的定论。而且《解深密经》第四卷说:不可能舍弃言说文字而能宣说教法,因此我依据智慧到彼岸(般若波罗蜜多),才能把握一切法无自性的真理。
有人问:教法难道不是统一的吗?为什么辨别它的本体,会有这么多不同的说法?玄奘三藏解释这个道理说:如果从假借依从实在的角度来说,声音是本体,因为离开了声音就没有独立的名、句等。如果从本体依从作用的角度来说,名、句等是体性,因为它们是能诠释诸法的自性和差别的两种依据。如果要产生理解,最终必须由文字和义理两种结合,才构成完整的教法本体。《瑜伽师地论》第八十一卷说:一切经典的本体大致有两种:一是文(字),二是义(理)。文字是所依,义理是能依,这样两种合起来,总称为一切所知的境界。(这段论文的意思是,没有教法就没有义理,没有义理也就没有教法,教法与义理不可分离,所以合起来作为本体。)
第三、“通诸法”方面,是指其余一切有情众生、无情器界等所有事物。为什么呢?因为如来的身业和语业,能够化作与自身相应、与他身相应、与非情物相应等三种教化。意业则只有前两种教化(自身、他身),因为无情物已经是心识所显现的。如《佛地论》第七卷所说。又《阿弥陀经》说:那个国土常有种种奇妙杂色的鸟,宣扬畅演觉悟的修行方法(菩提分法),甚至微风吹动众多珍宝装饰的行树,发出微妙的音声,众生听到后,都生起念佛、念法、念僧的心。(这段经文就显示了与自身相应或与非情物相应的教化,因为那个净土并没有真实的畜生道众生。)依据这三种教化所显现的教法,都是以普遍明了的禅定(三昧)和解脱作为其本体。
二唯识辨中二:一本质教体,二影像教体。言本质者,诸佛自宣说若文若义,皆是如来妙观察智相应净识之所显现,离识无别文义可得。故佛地论第一云:有义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为佛说。此显如来净识为教体也。
两种唯识辨别分为两部分:一是本质教体,二是影像教体。所谓本质,是指诸佛亲自宣说的经文和义理,都是如来妙观察智相应的清净心识所显现的,离开了心识就没有另外的经文义理可得。所以《佛地论》第一卷说:有一种观点认为,听闻者凭借善根、本愿和增上缘的力量,如来心识上的文义相得以生起。这文义相是佛为利益众生所起的善根所生,称为佛说。这显示了如来清净心识作为教法的本质。
(影像教体是指,听闻者通过耳识等感知,在心中映现出佛所说的文义相状,这属于个人心识的显现,与本质教体相对。)
二、约显影像教体。谓闻者识上所变文义,皆不离识。故佛地论云:佛说法时,闻者识心虽不取得,然似彼相分明显现,故名我闻。又云: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闻者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虽亲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强缘,名为佛说。由耳根力,自心变现,名为我闻。又无性摄论第一云:贯穿缝缀,故名为经。此中即是随堕八时,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以为教体。释曰:八时者,旧人四说。一云:如来说法,于八转声中,随用一声,逗机说故。一云:佛说华严八会时故。一云:依声明论,昼夜各有四时,如来随于此时,应机说故。一云:依十地论,如来说法,离八非时,依八正时故。故彼论第十一云:如王怀忧恼,病恚着诸欲,险处无侍卫,才侫无忠臣。于此八难时,智臣不应语,心王亦如是,非时不应说。释曰:寻上诸说,虽各有据,然勘梵本,并不相应。谓梵称一瑟咤,此云欲乐;梵言遏瑟咤,此谓之八。而摄论梵本,则是一瑟咤,非遏瑟咤也。由其两音相滥,致使时译者谬传。既翻欲乐为八大,复虗如时字,故劳诸德扰动智海。玉巵虽宝,无当奈何!是故正译应云:随堕欲乐,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释曰:此文意显闻而欲乐成聚集故。言直非直说者,五释不同。一云:诠法自性名为直,诠法差别名非直说。一云:长行名直说,偈颂非直说。一云:十二分教中契经名直说,余十一分名非直说。一云:直尔说法名为直说,以譬喻说名非直说。一云:如实说者名为直说,方便说者名非直说。言聚集显现者,今且依未自在位闻四字句、五心次第以辨聚集。谓如佛说诸行无常四字之时,此中即有四声、四字、四名、一句及所诠义,于闻者识聚集显现。然此义中西方四释。一云:如说诸字有率尔、寻求二心,然未定知诸字所属无决定故。次说行字,由先熏习连带解生,有三心起,谓率尔、寻求、决定知诸字所属一切行故。闻诸行字虽知自性,然未知义。为令知义,复说无字,但有二心,谓率尔、寻求、未有决定,以未定知无字所属。后说常字,由前字力展转熏习连后字生,具起五心,谓率尔、寻求、决定染净等流心等,于最后时四字周圆方能解义。总十二心,初二、次三、次二、后五也。十四相,谓四声、四字、四名、一句、一义,名聚集也。一云:说诸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但缘其声,是现量故。寻求心中唯寻耳识所缘境故,亦但缘声,不缘字名。此之三心所变声上,虽有字名,如生等相,而不缘之。至决定心缘声字名,有三相现。说行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亦但缘声,至决定心缘声字名,有三相现。说无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亦但缘声,至决定心缘声字名,有九相现。说常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亦但缘声,至决定心缘声字名。经:十六心有十四相,谓四声、四字、四名并句及义,名为聚集。若不散乱,起染净心及等流心;若散乱时,生心不定。一云:率尔耳识、同时意识但缘于声,是现量故。寻求心中缘声字名,非现量故。由此然小。经:十二心有三六九十四相现,名为聚集。若不散乱,决定心生;若散乱时,生心不定。一云:卒尔耳识但缘于声,同时意识缘声字名。若不尔者,寻求意识寻何等名?此中曲有两释:一云:四率尔耳识各缘其声,四同时意识缘声字名,是其现量,四寻求心方得圆满。经:十二心有三六九十四相现,名为聚集。一云:同时意识容非现量,得缘过去,缘于八心。四率尔耳识、四同时意识有三六九十四相现,名为聚集。问:同时意识既是现量,何得缘字名耶?
二、从显现影像的角度说明教法的本质。这是指听闻者意识中所呈现的经文和义理,都不离识的作用。所以《佛地论》说:佛说法时,听闻者的意识虽然不能直接获取外境,但相似的影像却清晰显现,因此称为“我闻”。又说:凭借如来的慈悲本愿作为强大的助缘力量,听闻者意识上便生起经文义理的相状。这些文义之相,虽然根本上是依于个人善根力量生起,但因为强缘的作用,就称之为“佛说”。由于耳根的功能,自心变现出声音,所以称为“我闻”。
另外,《无性摄论》第一卷说:贯穿缝缀,所以称为“经”。这里就是指随着落入“八时”,听闻者意识上直接的或非直接的说法,聚集显现出来,以此作为教法的本质。
(释:关于“八时”,古人有四种说法。一说:如来说法,在八种语法变化的声音中,随用其中一种声音,顺应机缘而说。一说:佛说《华严经》有八次法会,故称八时。一说:依据声明的理论,昼夜各有四个时段,如来随这些时段,应机说法。一说:依据《十地论》,如来说法,远离八种不恰当的时候,依循八种正当的时机。所以该论第十一卷说:就像国王心怀忧愁烦恼、生病愤怒、沉迷诸欲、身处险境没有侍卫、身边只有奸佞没有忠臣,在这八种困难的时候,智慧的大臣不应该进言;心王(指说法者)也是如此,不合时宜就不应该说。)
(释:探究以上各种说法,虽然各有依据,但核查梵文原本,并不对应。梵文称“一瑟吒”,意思是“欲乐”;梵文“遏瑟吒”,才是指“八”。而《摄论》的梵文本,用的是“一瑟吒”,不是“遏瑟吒”。由于这两个发音容易混淆,导致当时的翻译者误传。既把“欲乐”错翻成“八”,又凭空加上“时”字,所以劳烦诸位大德在智慧的海洋中纷扰争论。玉杯虽然宝贵,如果不对口又有什么用呢!因此正确的翻译应该是:随顺落入欲乐,听闻者意识上直接的或非直接的说法,聚集显现。)
(释:这段文字意在说明,听闻时由于有欲乐(希求、意愿),才成就了聚集。所谓“直接或非直接的说法”,有五种不同的解释。一说:诠释事物的本质属性叫做“直说”,诠释事物间的差别叫做“非直说”。一说:长行(散文体)是直说,偈颂是非直说。一说:十二分教(佛经的十二种体裁)中,契经(长行)是直说,其余十一种是非直说。一说:直接了当地说法叫直说,用譬喻来说法叫非直说。一说:如实宣说叫直说,用方便善巧的方式说叫非直说。)
所谓“聚集显现”,这里暂且依据修行尚未自在的阶位,听闻四字一句、五个心识次第生起来说明聚集。比如佛说“诸行无常”四个字的时候,这其中就有四种声音、四个字、四个词、一句话以及所诠释的义理,在听闻者的意识中聚集显现。
然而对于这个义理,西方(印度)有四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当说“诸”字时,有率尔心(最初接触)、寻求心(主动寻求)两种心识生起,但还不能确定知道“诸”字属于哪个词,没有决定。接着说“行”字,由于先前熏习的种子连带引发理解,有三种心识生起: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确定认知),知道“诸”字是属于“一切行”的。听到“诸行”二字虽然知道其自性(指词本身),但还不知道其意义。为了让听者了知意义,又说“无”字,这时只有两种心识:率尔心、寻求心,还没有决定心,因为还不能确定“无”字属于什么。最后说“常”字,由于前面字的力量辗转熏习,连带后面的字产生理解,具足生起五种心识: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染净心(生起善恶分别)、等流心(后续相续的认知)。在最后时刻,四个字圆满呈现,才能理解其意义。总共十二个心识:最初两个字各两个心识(共四个),接着“行”字三个心识,然后“无”字两个心识,最后“常”字五个心识。有十四种相状:四种声音、四个字、四个词、一句话、一个义理,这就叫聚集。
第二种解释:说“诸”字时,率尔耳识、与耳识同时生起的意识,只缘取声音,因为是现量(直接感知)。寻求心中只寻求耳识所缘取的境,所以也只缘取声音,不缘取字和词。这三种心识所变现的声音上,虽然有字和词,就像眼识所见的色相一样,但并不去缘取它们。到决定心时,才缘取声音、字和词,有三种相状显现。说“行”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也只缘取声音,到决定心时缘取声音、字和词,有三种相状显现。说“无”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也只缘取声音,到决定心时缘取声音、字和词,有九种相状显现。说“常”字时,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也只缘取声音,到决定心时缘取声音、字和词。
(经(此处或指论典):总共十六个心识,有十四种相状,即四种声音、四个字、四个词加上句子和义理,称为聚集。如果心念不散乱,会生起染净心和等流心;如果散乱时,生起的心识就不确定。)
第三种解释: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只缘取声音,因为是现量。寻求心中缘取声音、字和词,因为不是现量。因此稍有不同。
(经:十二个心识,有三、六、九、十四种相状显现,称为聚集。如果不散乱,决定心生起;如果散乱时,生起的心识就不确定。)
第四种解释:率尔耳识只缘取声音,同时意识则缘取声音、字和词。如果不是这样,寻求意识去寻求什么词呢?这里又曲折地有两种解释:一说:四个字的率尔耳识各自缘取自己的声音,四个同时意识缘取声音、字和词,这是现量,四个寻求心才能圆满。
(经:十二个心识,有三、六、九、十四种相状显现,称为聚集。)
另一说:同时意识也可以不是现量,能够缘取过去,缘取八个心识。四个率尔耳识、四个同时意识,有三、六、九、十四种相状显现,称为聚集。
问:同时意识既然是现量,怎么能缘取字和词呢?
答:现量亦缘名字自相,不缘名义相系属故。上来且依未自在位五心次第闻教聚集,若传教者是自在位,则非此说。所以者何?自在位者得净耳根,一刹那顷闻一字时,于余一切皆就领受无障碍故。或有闻说先受持教,由纯熟故不待率尔。耳识引发及寻求等,虽有决定或染净或等流等,或有字句增减之者,亦即非如前说相心数量多小,但随所应字句而说。若具显五心,如瑜伽第一及余处章说。
答:现量认知也涉及名称本身的特性,但不涉及名称与含义之间的关联。前面暂且依据尚未达到自在境界时的五种心识顺序,说明听闻教法后知识的积累过程;如果传教者已达到自在境界,则不属于这种情况。为什么呢?因为达到自在境界的人获得了清净的耳根,在一瞬间听到一个字时,就能无障碍地领悟其余一切内容。有些人听闻的是先前已受持熟悉的教法,由于纯熟,不需要经过初始的耳识引发及寻求等阶段。虽然可能有决定、或染或净、或等流等不同情况,甚至存在字句增减的现象,这也不像前面所说的那样有固定数量的心识活动,而是根据相应的字句自然呈现。若要完整说明五种心识,可参考《瑜伽师地论》第一卷及其他相关章节的论述。
问:此既说有本、影二教,何故有圣教说佛无色、声、心、意、识耶?
问:这里既然说到有原本和影像两种教法,为什么又有圣教说佛没有色相、声音、思想、意识呢?
答:教说有无各别所据,今约五义会其违相:一、遮过显德,二、真俗二谛,三、传古非作,四、悲愿所成,五、本质影像。初中为遮过患故说非有,为显实德故说非无。如十卷楞伽第八云:如来不说堕文字法。若人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即妄语。四卷楞伽第三云: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是佛。说佛性论第二云:如实义者,如来无有色声麤相功德可得。检兜率偈赞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释曰:此上意显有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有,无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无。然此非无是不有之非无、不无之非无也。故密严第一云:或说菩萨入于诸地,乃至净所依止入于佛地,无漏蕴界常无变易。涅槃三十七云:凡夫之色从烦恼生,是故智者说色无常、苦、空、无我。如来色者远离烦恼,故说是常、恒、无变易。乃至云:以是因缘,如来色常乃至识常。此经现相品说如来六根皆无有量,出现品说如来三业亦无有量。
回答:关于教法说“有”或“无”,各自都有依据,现在从五个方面来调和这些看似矛盾的说法:第一、是为了防止过失而彰显功德;第二、是从真谛和俗谛两个角度来看;第三、是传承古义而非自己创造;第四、是出于慈悲愿力所成就;第五、是区分本质和影像。就第一点来说,为了防止过失所以说“非有”,为了彰显真实功德所以说“非无”。就像《十卷楞伽经》第八卷说的:如来不说属于文字的法。如果说如来宣说属于文字的法,这就是妄语。《四卷楞伽经》第三卷说:我从某夜证得最正觉,直到某夜进入般涅槃,在这期间,没有说过一个字,也没有过去说、现在说、未来说是佛。《佛性论》第二卷说:按照真实的道理,如来并没有可以执取的色身、声音等粗显外相的功德。查考《兜率偈赞》说:色身本身不是佛,声音本身也不是佛,但佛也不离开色身和声音,而能显现佛的神通力量。解释:上面这些的意思是要表明,有过失的色相和声音,佛并不具有;但没有过失的色相和声音,佛也并非没有。然而这里说的“非无”,是指“不有”的“非无”,也是“不无”的“非无”。所以《密严经》第一卷说:或者说菩萨进入各个阶位,直到清净所依止,进入佛地,无漏的蕴、界、处是恒常没有变异的。《涅槃经》第三十七卷说:凡夫的色身是从烦恼产生的,所以有智慧的人说色是无常、是苦、是空、是无我。如来的色身远离了烦恼,所以说是常、是恒、是没有变异的。甚至说:因为这个缘故,如来的色是常,乃至识也是常。本经《现相品》说如来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都没有限量,《出现品》说如来的身、口、意三业也没有限量。
二、真俗二谛者,真谛离相,故说非有;俗谛随机,故说非无。金光明云:佛果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从成佛已来,不说一字,汝亦不闻。维摩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仁王观空品云:若有修习听说,无听无说,如虗空法同法性,一切法皆如也。释曰:此上唯就真胜义说。兜率偈赞云:众生妄分别,是佛是世界;了达法性者,无佛无世界。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众生各各谓佛独为说法,而佛本来无说无示。涅槃二十六明菩萨具足多闻中亦同此说。释曰:此上双约真俗以显。
二、关于真谛和俗谛这两层真理:真谛超越一切表象,所以说是非有;俗谛随顺众生根机,所以说非无。《金光明经》说:佛果的境界唯有真如以及契合真如的智慧独自存在。《大般若经》第四百二十五卷说:我从成佛以来,没有说过一个字,你们也没有听到过什么。《维摩诘经》说:说法的人,其实没有说法、没有开示;听法的人,其实没有听闻、没有所得。《仁王经·观空品》说:如果有人修习听闻和说法,应当了知无听无说,如同虚空之法与法性同一,一切法都是真如。解释:以上这些只是从真实究竟的胜义角度来说的。《兜率偈赞》说:众生虚妄分别,认为有佛、有世界;彻底通达法性的人,知道无佛也无世界。《大般若经》第五百六十七卷说:众生各自以为佛单独在为自己说法,而佛本来就没有说法、没有开示。《涅槃经》第二十六卷在说明菩萨具足多闻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解释:以上这些是同时从真谛和俗谛两方面来阐明道理的。
三、传古非作者,谓佛所说,但是传述古佛之教,非自制造。楞伽云:如来不说法者,缘本位法故。般若论云:须菩提言:如来无所说。此义云何?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余佛不说故。
三、传承古法并非自己创作,这是说如来的教导只是传述古佛的教法,并非自己凭空创造。《楞伽经》中说:“如来不说法”,是因为一切法原本如此。《大智度论》中也提到:须菩提曾说:“如来没有说过什么法。”这是什么意思呢?没有任何一法是只有如来宣说,而其他诸佛不曾说过的。
四、悲愿所成,谓佛所无有尽三业应众生者,皆是广劫悲愿为众生感,非自所有,故说佛果无有色声。然即以此为他为自,故亦说有。下文云:如来不出世,亦无有涅槃,以本大愿力,显现自在法。出现品云:如来身遍一切处,乃至非至非不至。何以故?如来无身故,为众生故示现其身。
四、由慈悲誓愿所成就,是指如来那无穷无尽、为应众生需求而显现的身口意三业,都是长久以来慈悲誓愿为众生感召所致,并非如来自身实有,所以说佛果并无实在的色相与音声。但正因以此业用为利益众生、也为展现自性,因此也可以说为是有。后文说到:如来不曾离世,亦无有涅槃,只因本初的大愿之力,显现出自在无碍的法身。《出现品》说:如来之身遍及一切处所,乃至无所谓来去、无所谓到达或不到达。为什么呢?因为如来本无实有的身相,只是为了众生而示现出种种身相。
五本质影像者,谓佛三业平等普应,无彼差别影像色声,故说非有。然即与彼差别闻见为增上缘,因质有影,故说非无上。五义会诸圣教不相违也。
五种本质与影像的关系:佛陀的身、口、意三业平等普遍地回应众生,并没有那些差别的影像色相或声音,所以说它并非实有。然而,它又能够作为众生差别听闻、看见的增上缘,因为本质存在而显现影像,所以说它也不是绝对的无。以上五种道理可以会通各种圣教,使其互不矛盾。
三、会性辨体者,谓此教虽不说真如随缘之义,然说佛正体智证最净法界,而于后得安立教法,故亦说如为体性。故成唯识第十释真如云:三、胜流真如者,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余教法极为胜故。七、法无别真如者,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释曰:教法既从法界流,是故教法依真建立。上来第一门竟。
三、领会本性辨别体性: 这部教法虽然不直接说明真如随缘变化的道理,但阐述佛陀以根本智慧证悟最清净的法界,而后依据后得智安立教法体系,因此也以真如作为教法的根本体性。 所以《成唯识论》第十卷解释真如时说: 第三“胜流真如”,指从此真如所流出的教法,比其他教法更为殊胜; 第七“法无差别真如”,指此真如虽通过种种教法以不同方式安立表述,但其本质并无差异。 解释:教法既然是从法界流衍而来,因此教法是依真如而建立的。 以上是第一部分的说明。
第二、約真俗雙泯宗出體者,謂真諦離相,故說非有;俗諦無性,故說為空。次第如前三門出體,皆悉是空,畢竟非有,即以此空為教體性。如清辨論師掌珍頌云: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此二比量,依真勝義,不依世俗,故說皆空。廣說(云云)。
第二、从真谛与俗谛双泯的角度来说明教体的本质:所谓真谛是超越一切形相的,所以说它并非实有;俗谛则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所以说它是空。按照前面三门的顺序来阐明本质,也都是空,终究不是实有,就以这种空作为教法的本质。就像清辨论师在《掌珍论》的颂文中所说:真性中的有为法是空,因为它们如同幻影,由因缘所生;无为法也没有真实的实体,就像虚空中的花朵一样不曾生起。这两个推论依据的是最殊胜的真谛,而不是世俗的见解,所以说一切都是空。详细论述(如此等等)。
第三、理事无㝵宗出体中三:一、随相;二、唯心;三、法性。初随相中三:一、约能诠;二、通所诠;三、通诸法。就能诠中亦三:一、唯音声为体,故维摩第一云:佛以一音演说法故。二、唯名句文为体,故仁王观空品云:是经名味句,百佛、千佛、百千万佛说名味句故。三、合前二说四法为体,故十地品云:如空中彩画,如空中风相,牟尼智如是,分别甚难见。佛藏经第一卷初亦同此说。十地论云:说者以此二事说,听者以此二事闻,谓音声及善字。释曰:此文举下摄上,故但云字,或举所依摄能依故。问:前来诸宗皆说声等四法为体,今此亦尔,何以甄别?
第三、理事无碍宗的体性分析分为三部分:一是随相说;二是唯心说;三是法性说。首先解释随相说,其中又分三项:第一,从能诠释的角度;第二,贯通所诠释的义理;第三,贯通一切法。就能诠释的角度而言,也分三点:一、只以音声为体性,所以《维摩诘经》第一卷说:佛以同一种音声演说佛法。二、只以名句文为体性,所以《仁王经·观空品》说:这部经的名、味、句,是百佛、千佛、百千万佛所宣说的名、味、句。三、综合前两种说法,以声、名、句、文四法为体性,所以《十地品》说:如同虚空中的彩画,如同虚空中的风相,佛陀的智慧也是如此,分别思辨很难真正见到。《佛藏经》第一卷开头也与此说法相同。《十地论》说:说法者以这两件事来说法,听闻者以这两件事来听闻,就是音声和善巧的文字。解释:这段文字列举下位的“字”而包含上位的名句,所以只说“字”;或者列举所依(声)而包含能依(名句)。问:前面提到的各个宗派都说声等四法为体性,这里也是这样,如何加以区分呢?
答:名言虽同,理趣胡越。所以者何?初、有实体故;二、唯是声,有体假故;三、就大中,一、称实故,二、俱不立故,三、即理事故;后第四宗中,四法融故。二、通所诠者,十住品云:文随于义,义随文故。三、通诸法者,谓非但如前依能所诠,取耳意识境以为体,亦复通于六识之境以为教体,由悉能为开悟利益所知境故。维摩?香积品云:众生香菩萨,谓维摩诘:我土如来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菩萨各各坐香树下,闻斯妙香,即获一切得藏三昧。释曰:但示此香,即为说法。故彼文次前云:彼土无有声闻、辟支佛名,唯有清净大菩萨众,佛为说法故。又菩萨行品云:有以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菩萨或佛化人,或菩提树,或以衣服、卧具,或以饮食、园林、台观、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或以佛身,或以虗空、梦、幻、影、响、镜中像、水中月、热时焰,或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或有佛土,寂寞无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而作佛事。阿难!诸佛进止威仪,无非佛事。乃至广说八万四千诸尘劳门而作佛事。十卷楞伽第四云:佛告大慧:非一切佛土言语说法故。有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名为说法。有佛国土,宜尔示相,名为说法。有佛国土,但动眉相,名为说法。有佛国土,唯动眼相,名为说法。有佛国土,咲名说法。有佛国土,欠呿名说法。有佛国土,咳名说法。有佛国土,念名说法。有佛国土,动身名说法。释曰:准上二经,种种境界开悟众生,皆名说法。是故教体随其所应,非但四法,乃所诠也。
虽然名称相同,但道理和旨趣却截然不同。为什么呢?第一、有实际体性;第二、只是声音,属于有体性的假名;第三、从大方面说,一是符合实际,二是两者都不成立,三是理与事相即;最后第四宗中,四种法相互融合。第二、通于所诠释的义理方面,《十住品》说:文字随顺义理,义理随顺文字。第三、通于一切法方面,意思是并非只像前面那样依据能诠与所诠,仅取耳识和意识的对境作为教体,也通于六识的一切对境都可以作为教体,因为所有这些都能成为开启觉悟、利益众生的认知对境。《维摩诘经·香积佛品》说:众香国的菩萨对维摩诘说:我们国土的如来不用文字说法,只是用各种香气让诸天和人们得以进入戒律修行。菩萨们各自坐在香树下,闻到这种妙香,当即获得一切功德藏三昧。解释说:只要展示这种香,就是在说法了。所以那段经文紧接着前面说:那个国土没有声闻、辟支佛的名号,只有清净的大菩萨众,佛为他们说法。又《菩萨行品》说:有的用光明来做佛事,有的用菩萨或佛的化身,或用菩提树,或用衣服、卧具,或用饮食、园林、台观、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或用佛身,或用虚空、梦境、幻影、声响、镜中像、水中月、热时阳焰,或用音声、语言、文字来做佛事。有的佛土,寂然静默,没有言说、没有显示、没有分别、没有造作,而这就是在做佛事。阿难!诸佛的一切举止威仪,无不是佛事。乃至广泛宣说八万四千种烦恼法门,也是在作佛事。《十卷楞伽经》第四卷说:佛告诉大慧菩萨:并非一切佛土都用言语说法。有的佛国,只是直视不瞬,口中无言,这就名为说法。有的佛国,适宜用某种示现相状,名为说法。有的佛国,只动动眉毛,名为说法。有的佛国,只动动眼睛,名为说法。有的佛国,微笑就是说法。有的佛国,打呵欠就是说法。有的佛国,咳嗽就是说法。有的佛国,起心念就是说法。有的佛国,身体动作就是说法。解释说:根据以上两部经,种种境界只要能开启觉悟众生,都称为说法。因此,教体随其相应的因缘,并不局限于四种法,而是可以涵盖所诠释的一切义理。
二、唯心辨体者,谓前所说能诠等三,莫不皆是真心所现,离此真心更无有法。故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如是二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但依妄念而有差别。释曰:各摄世、出世间,故无漏散,不离真心也。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故。问:此中即依真心辨体,有本影不?
二、从心性角度阐明本体:前面所说的能表达教义的文字等三种内容,无一不是真实心性所显现,离开这真实心性之外再没有其他事物的存在。所以《大乘起信论》说:依据一心之法有两种门径:一是心真如门;二是心生灭门。这两种门径各自都能统摄一切现象。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这两种门径互不分离。心真如,就是整个法界最根本的总体相状的法门本体,所谓心性既不生起也不消灭,一切现象只是随着虚妄的念头而显现出差别。
解释:这两种门径各自统摄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所以无漏法和散乱法都不脱离真实心性。《梵行品》说:了知一切现象就是心自身的本性,由此成就智慧之身,不是依靠他人教导而觉悟。问:这里既然是依据真实心性阐明本体,那么是否存在本质与影像的分别呢?
答:有、无、无㝵。本疏释此四句分别:一、唯本无影,谓令唯能说,以听者不离说者真心故。二、唯影无本,谓令唯能听,以说者不离听者真心故。三、亦本亦影,谓令说、令听俱时现前,以真心不坏说、听故。四、非本非影,谓令说、令听俱非现前,以真心无二,非说、听故。
答:存在、不存在、无障碍。本疏解释这四句分别如下: 一、只有根本而无影像,指使只能说法,因为听者不离说者的真心。 二、只有影像而无根本,指使只能听法,因为说法者不离听者的真心。 三、既是根本也是影像,指使说法、使听法同时显现,因为真心不破坏说法与听法。 四、既非根本也非影像,指使说法、使听法都不显现,因为真心无二,不落于说法与听法。
三、法性辨体者,谓前相、心二教,即令法性所成,真心即法性之别号,是故离真如外,更无有法。仁王二谛品云:大王!法轮者,法本如,应诵如,乃至云论议如,此名味、句、音声、果、文字、记句一切如。上来随相等三,总会为一,理事无㝵教体也。
三、辨明法性本质:前面所说的相教和心教,都是由法性所成就的,真心就是法性的另一个名称,因此离开真如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真实的存在。仁王经二谛品中说:大王!所谓法轮,就是一切法的根本如如,应当诵持如如,乃至说到论议如如,这包括名称、意义、语句、音声、果报、文字、记句等一切皆如如。以上随相、唯识、归性这三种教体,总体可以会归为一,就是事理无碍的教体。
第四、事事无㝵宗出体者,此中声、名、句、文、能诠、所诠等,莫不一一皆具无尽无㝵法界,谓具正智所生法性,所起色、心、时、处、身、方、行、位等体、事、相等德相,相入业用。所以然者,此中无有一法而不具足一切法故。广释体、事等三义,如下第七、显义门说。问:此宗亦有本影义不?
第四、事事无碍宗的本质是什么:这里的声音、名称、句子、文字、能表达的含义、所表达的内容等等,没有一样不是完全具备无穷无尽、互无障碍的法界。也就是说,它们都具备由真正智慧所产生的法性,由此生起的色法、心法、时间、处所、身体、方位、行为、阶位等本质、事相、表象等功德相貌,以及互相含容的作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这里没有任何一法是不完全具备一切法的。详细解释本质、事相这三方面的含义,在下面第七、显义门中会说明。问:这个宗派也有本质与影像关系的讨论吗?
答:有、無、無等㝵成一四句。所以者何?佛中有眾生,眾生中有佛故。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等正覺,乃至普見入般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廣說云云。又佛性論第二云: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定無出如如境者,普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為如來藏。(此明眾生在佛中也。)又出現品云: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中,一切眾生心中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此明佛在眾生中也。)言四句者:一、果門攝法界盡故,則因無異果之因,而唯本無影;二、因門攝法界盡故,則果無異因之果,而唯影無本;三、法界緣起,因果無礙,互相在故,則亦本亦影;四、法界緣起,因果相攝,雙相辨盡,俱非二心,則非本非影。是故由前第三句故,佛心中眾生聽,眾生心中佛說法;眾生心中佛,為佛心中眾生說法。由前第四句故,佛心眾生無聽,眾生心中佛無說。問:何故前立教中明體、事、業、用通於染、淨,今此教體唯局淨耶?
答:有、无、无等构成一个四句。为什么呢?因为佛中有众生,众生中有佛。所以《出现品》说:如来成等正觉时,在他自身中普遍见到一切众生都成就了等正觉,乃至普遍见到他们进入涅槃,都同属一个本性,那就是无自性。详细内容如此等等。另外《佛性论》第二卷说:一切众生都在如来的智慧之内,因为如如的智慧与如如的境界相应。所以一切众生决定没有能超出如如境界的,普遍被如来所摄持,因此称被含藏的众生为如来藏。(这说明众生在佛中。)又《出现品》说:菩萨摩诃萨应当知道,自心念念之中常有佛成就正觉。为什么呢?因为诸佛如来不离此心而成正觉。如同自心中如此,一切众生心中也是这样,都有如来成就等正觉。(这说明佛在众生中。)所说的四句是:第一,从果的立场摄尽法界,那么因就没有不同于果的因,而只有根本、没有影像;第二,从因的立场摄尽法界,那么果就没有不同于因的果,而只有影像、没有根本;第三,法界缘起,因果互无障碍,互相含摄,所以既有根本也有影像;第四,法界缘起,因果相互含摄,两者同时辨明穷尽,都不属于二心,那就既非根本也非影像。因此,由于前面第三句的缘故,佛心中的众生在听法,众生心中的佛在说法;众生心中的佛,为佛心中的众生说法。由于前面第四句的缘故,佛心中的众生没有听,众生心中的佛没有说。问:为什么前面建立教法中说明体、事、业、用通于染污和清净,现在这里说的教体却只限于清净呢?
答:前辨业用所依体事,故通染净。今显诸相及净业用所依体事,故不通染也。问:此中地身非情等说法,与前一分满教通诸法说有差别。
前面讲的是业力作用所依据的体性事相,所以涵盖染污和清净两方面。这里要说明的是种种相状以及清净业力作用所依据的体性事相,因此不涉及染污部分。有人问:这里所说的地、身、非情等说法,与前面部分圆满教法普遍涉及一切法门的说法,有什么区别呢?
答:彼據三種化說,已如前辨。今此所有菩薩說剎、說眾生、說業,即是佛說。所以者何?三種世間無非佛故。是故教體該攝法界所有諸法也(上來教體門竟)。
根据之前已辨析的三种教化方式来看,现在这里所说的菩萨所谈的佛土、众生、业力,其实都是佛的言教。为什么呢?因为三种世间的一切无不是佛的展现。所以,教法的本体能够涵盖法界中的所有事物。(以上是教体门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