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毘婆沙论卷下
尊者法救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分别色品第一之余
问:所造色内根所摄者我已了知。今复欲闻非根摄者,愿说其相。答:色声香味所触无表,此中色谓好显色等。若青黄等色不变坏名好显色;此若变坏名恶显色;若平等者名二中间似显处色。
问:被感官系统收容的物质现象我已经明白,现在还想听听不被感官系统收容的道理,请您说说它们的特点。 回答:颜色、声音、香气、味道、触感以及无形无相的物质属性,这里的颜色包括美丽显眼的颜色等。比如青、黄等颜色没有变坏时,就称为好显色;如果这些颜色变坏了,就称为坏显色;如果颜色处在好坏之间,就叫作介于两者之间的相似显色。
问:色处有二:一显、二形。何故此中唯辩显色?答:今于此中应作是说。色有二种:一显、二形,显色谓青黄等,形色谓长短等,而不说者有何意耶?谓显色麁及易知故。如是诸色于六识中二识所识,谓眼及意。先用眼识唯了自相,后用意识了自共相,谓彼诸色住现在时,眼识唯能了彼自相,眼识无间起分别意识,重了前色自相或共相。然此所起分别意识,依前眼识缘前色境,如是意识正现在时,所依所缘并在过去。由斯五境住现在时,意识不能了彼自相,是故色境二识所识,谓诸眼识现在前时,唯了现在自相非共。若诸意识现在前时,通了三世自相共相,以诸意识境界遍故、有分别故。眼识无间非定起意识,于六识身容随起一种。若眼识无间定起意识者,则苦根不应为苦等无间,苦根唯在五识身故。若尔,便违根蕴所说。如说苦根与苦根为因、等无间增上,然依眼识了别色已,无间引起分别意识,故作是言。眼识先识,眼识受已,意识随识。声有二种,乃至广说,有执受大种者,谓诸大种现在刹那有情数摄。无执受大种者,谓诸大种过去未来有情数摄,及三世非有情数摄。此中有执受大种所生声,名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执受大种与此所生声为前生等五种因故。无执受大种为因声亦尔。若从口出手等合生,名有执受大种因声。若从林水风等所生,名无执受大种因声。余如前释。诸所有香,乃至广说,诸悦意者说名好香,不悦意者说名恶香,顺舍受处名平等香。鼻所嗅者谓鼻根境,余如前释。诸所有味,乃至广说,诸悦意者名可意味,不悦意者名不可意味,与二相违名顺舍处味。舌所尝者谓舌根境,余如前释。
问:颜色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颜色本身,一种是形状。为什么这里只讲颜色本身呢?回答:这里本来就应该这么说。颜色有两种:一种是显色,一种是形色。显色就是指青、黄等颜色,形色就是指长、短等形状,那为什么不讲形色呢?意思是显色比较粗浅、容易明白。像这些颜色,在六种知觉(眼、耳、鼻、舌、身、意)中,有两种知觉能认识它们,就是眼睛知觉和意识。先用眼睛知觉只能认识它们自己的样子,再用意识去认识它们自己或共同的样子。意思是那些颜色正在出现的时候,眼睛知觉只能认识它们自己的当前模样,眼睛知觉之后紧接着会生起分别的意识,再一次认识之前颜色自己的模样,或者和它们共同的模样。但是这样生起的分别意识,是依靠前面的眼睛知觉,攀缘前面的颜色情况;当这个意识正在出现的时候,它所依靠的根基和它所攀缘的对象,都已经成为过去。因此,五种感官的对象(色、声、香、味、触)正在出现时,意识不能认识它们自己的模样,所以颜色这种对象,是两种知觉共同认识的。意思是,当各种眼睛知觉正在出现的时候,只能认识现在自己模样,不是共同模样。当各种意识正在出现的时候,能普遍认识过去、现在、未来,以及各自模样和共同模样,因为意识的境界是遍及一切的,而且有分别能力。眼睛知觉之后,不一定生起意识,在六种知觉中,可以随便生起一种。如果眼睛知觉之后一定生起意识,那么苦的感受就不应该成为苦等的连续原因,苦的感受只在五种感官知觉中才存在。如果是这样,那就违背了《根蕴》的说法。比如它说:苦的感受跟苦的感受互为因、等无间、增上。然而,依靠眼睛知觉辨别颜色之后,紧接着引起分别的意识,所以这样说。眼睛知觉先认识,眼睛知觉感受之后,意识再跟着感知它。声音有两种,等等详细的来讲,有执持感受 的 根本元素的意思就是:这些根本元素在现在这一刹那属于有情的范畴。没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 的意思就是:这些根本元素在过去、未来属于有情的范畴,以及过去、现在、未来不属于有情的范畴。这里,由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产生的声音,叫做以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为因。因为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对于它产生的声音,有前生等五种原因。没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为因的声音也是这样。如果是嘴里或手等发出的声音,叫做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为因的声音。如果是树林、水、风等发出的声音,叫做没有执持感受的根本元素为因的声音。其他都像前面解释的那样。所有的香气,等等详细的来讲,一切让人愉快的气味叫做好香,让人不愉快的气味叫做恶香,符合不苦不乐感受的地方叫做平等香。鼻子能嗅到的就是鼻子的对象,其他都像前面解释的那样。所有的味道,等等详细的来讲,一切让人愉快的味道叫做可以品尝的味道,让人不愉快的味道叫做不可以品尝的味道,和这两种都不一样的叫做符合不苦不乐感受的味道。舌头能尝到的就是舌头的对象,其他都像前面解释的那样。
问:若尝味时,为先起舌识、先起身识耶?答:若冷暖等增则先起身识,若醎醋等增则先起舌识,若触味平等亦先起舌识,味欲胜故。所触一分,乃至广说,滑性者谓柔软,澁性者谓麁强,轻性者谓不可称,重性者谓可称,冷者谓彼所逼便起暖欲,饥者谓食欲,渴者谓饮欲。如是七种是触处摄,以所造色而为自性。前四大种虽触处摄,非所造色而为自性,是故触处有十一种,今七所造故名一分。身所触者谓身根境,余如前释。
提问:当我们在品尝味道的时候,是先有舌头的感觉,还是先有身体的感觉呢?
回答:如果是冷热这种强烈的感觉,那身体的感觉会先出现;如果是咸、酸等味道特别重,那舌头的感觉会先出现。如果味道和身体接触的感觉差不多,那也还是舌头的感觉先出现,因为人对味道的欲望更强烈。
身体能触摸到的也是一部分。具体来说,光滑就是柔软,粗糙就是硬邦邦,轻就是拿起来感觉没分量,重就是拿起来有分量,冷就是觉得被冻着然后想暖和一下,饿就是想吃东西,渴就是想喝水。
这七种感觉都属于触觉的范围,它们的本质是由物质构成的。前面的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虽然也属于触觉的范围,但它们的本质不是由物质构成的。所以触觉总共有十一种类型,现在这七种是物质构成的,所以叫做“一部分”。
身体能触摸到的,指的是身体这个感觉器官所接触到的外界对象,其他的内容跟之前解释的一样。
问:何大种增故有滑性?广说乃至何大种增故有渴耶?有作是说:无偏增者。然四大种性类差别,有能造滑性,广说乃至有能造渴。复有说者:水火界增故能造滑,地风界增故能造澁,火风界增故能造轻,地水界增故能造重,水风界增故能造冷,唯风界增故能造饥,唯火界增故能造渴。此言增者,谓业用增,非事体增,如心心所。无表云何?乃至广说,堕法处色者。堕有六种:一、界堕;二、趣堕;三、补特伽罗堕;四、处堕;五、有漏堕;六、自体堕。界堕者,如结蕴说。诸结堕欲界,彼结在欲界等。趣堕者,谓若摄属如是趣者,名堕是趣。补特伽罗堕者,如毘柰耶说:有二补特伽罗,堕僧数中令僧和合。处堕者,如此中说。无表色云何?谓堕法处色。有漏堕者,如此论说。云何堕法?谓有漏法。自体堕者,如大种蕴说。有执受是何义?答:此增语所显堕自体法。无表色者,谓善恶戒相续不断,此一切时一识所识,谓意识者以无对故。色等五境于现在时五识所识,于三世时意识所识。此于恒时意识所识,眼等五根亦一切时意识所识。此无表色总有二种,谓善、不善。无无记者,以强力心能发无表,无记心劣不发无表。诸善无表总有二种:一者律仪所摄,二者律仪所不摄。不善无表亦有二种:一者不律仪所摄,二者不律仪所不摄。律仪所摄无表复有四种:一者别解脱律仪,二者静虑律仪,三者无漏律仪,四者断律仪。别解脱律仪,谓七众戒。静虑律仪,谓色界戒。无漏律仪,谓学无学戒。断律仪者,依二律仪一分建立,谓静虑律仪、无漏律仪。离欲界染九无间道随转摄者,名断律仪,以能对治一切恶戒,及能对治起恶戒烦恼,故名为断。前八无间道随转摄者,唯能对治起恶戒烦恼。第九无间道随转摄者,能对治恶戒及能对治起恶戒烦恼。
问:身体里哪种基本元素多了,就会感觉滑溜?乃至问:哪种元素多了,就会感觉渴呢?
有人说:不是哪一个元素特别多,而是四种基本元素本身的特性就不一样——有专门造成滑溜感觉的,乃至有专门造成口渴感觉的。
又有人说:水和火的元素多了,就产生滑溜的感觉;地和风的元素多了,就产生粗糙的感觉;火和风的元素多了,就产生轻飘的感觉;地和水的元素多了,就产生沉重的感觉;水和风的元素多了,就产生寒冷的感觉;只有风的元素多了,就产生饥饿的感觉;只有火的元素多了,就产生口渴的感觉。
这里说的“增多”,是指功能作用增强了,并不是说元素本身变多了——就像人的念头和心理活动一样。
“无表”是什么呢?乃至详细说:“落入法处的颜色”。所谓“落入”,有六种意思:第一种是落入某界,第二种是落入某道,第三种是落入某个人,第四种是落入某处,第五种是落入有烦恼的法,第六种是落入自身。
落入某界的意思,比如《结蕴》里说:“各种烦恼落入欲界,那些烦恼就在欲界里。”落入某道的意思,是指属于某种生命道路,就说它落入了那条道。落入某个人的意思,比如《毘奈耶》说:“有两个人落入僧众当中,让僧团团结一致。”落入某处的意思,就像这里说的:“无表颜色说的是什么?就是落入法处的颜色。”落入有烦恼法的意思,比如这部论里说的:“什么叫落入法?就是指会带来烦恼的法。”落入自身的意思,比如《大种蕴》里说:“什么叫有感觉?回答说:这句话表达的就是落入自身的法。”
无表颜色,就是指善或恶的戒律连续不断。这种颜色在任何时候都只有一个意识能认识,那就是意识——因为它没有物质形状。
颜色、声音、香、味道、触觉这五种境界,在当下时刻,由眼睛等五种感官来认识;而在过去、未来、现在,则由意识来认识。这无表颜色在任何时候,都只有意识能认识。眼睛等五种感官,也在任何时刻,都由意识来认识。
这无表颜色总共有两种:善的和不善的。没有无所谓善不善良的哪一种。因为只有强大有力的心,才能发出无表颜色,无所谓善不善良的心太弱,发不出无表颜色。
所有善的无表颜色也分两种:一种是受戒律约束的,一种是不受戒律约束的。不善的无表颜色也分两种:一种是受不合理的戒律约束的,一种是不受不合理的戒律约束的。
受戒律约束的无表颜色又分四种:第一种是个人解脱戒,第二种是禅定状态下的戒,第三种是跳出轮回后的戒,第四种是断除恶戒的戒。
个人解脱戒,就是出家和在家七类人的戒律。禅定状态下的戒,就是色界天人的戒律。跳出轮回后的戒,就是修行者和圣人的戒律。断除恶戒的戒,是根据禅定时的戒律和跳出轮回后的戒律,各取一部分建立起来的。从摆脱欲望世界的污染开始,那修行的九种次第里,随着这些境界而转动的戒律,就叫断除恶戒的戒——因为它能对治所有坏的行为,也能对治引起坏行为的烦恼,所以叫“断”。前八种修行次第中跟着转的戒,只能对治引起坏行为的烦恼。第九种修行次第中跟着转的戒,既能对治坏的行为,又能对治引起坏行为的烦恼。
问:别解脱律仪,何缘故得、何缘故舍?答:由他教得,四缘故舍。何等为四?一、舍所学戒;二、二形生;三、善根断;四、失众同分。
问题:别解脱戒是怎么得到的,又是怎么失去的? 回答:通过别人教导可以得到。有四种情况会失去:第一,主动放弃所学的戒律;第二,身体变成阴阳两性人;第三,善根彻底断了;第四,失去僧团成员的资格。
问:静虑律仪,何缘故得、何缘故舍?答:色界善心若得便得、若舍便舍。此复二种:一、由退故;二、由界地有转易故。
问:无漏律仪,何缘故得、何缘故舍?答:与道俱得,无全舍者。若随分舍,则由三缘:一、由退故;二、由得果故;三、由转根故。
问:断律仪,何缘故得、何缘故舍?答:静虑律仪所摄者,如静虑律仪说。无漏律仪所摄者,如无漏律仪说。律仪所摄善无表者,若强净心所发善表,得此无表;若劣净心所发善表,不得此无表。舍此无表,由三种缘:一、意乐息;二、舍加行;三、限势过。不律仪所摄不善无表者,谓屠羊等诸不律仪。此不律仪由二缘得:一、由作业;二、由受事。此不律仪由四缘舍:一、由受别解脱戒;二、由得静虑律仪;三、由二形生;四、由失众同分。然一切色略有四种:一者异熟;二者长养;三者等流;四者刹那。此中眼处唯有二种:一者异熟、二者长养,无别等流,以离前二更不别有等流性故。耳鼻舌身处应知亦尔。色处唯有三种:一者异熟、二者长养、三者等流。香味触处应知亦尔。声处唯有二种,于前三除异熟。堕法处色唯有二种,初无漏心俱者刹那所摄,余等流摄。
分别心品第二
问:已知色相诳惑愚夫,不可撮摩犹如聚沫。欲闻心法,其相云何?答:谓心意识,不应说心,是所问故。
问:心意识三有何差别?答:此无差别,如世间事一说为多、多说一故。一说多者,如说士夫为人、儒童等。多说一者,如说鸟豆等同名再生。应知此中同依一事,说心意识亦复如是。复有说者,亦有差别。过去名意、未来名心、现在名识。复次界施设心、处施设意、蕴施设识。复次依远行业说名为心、依前行业说名为意、依续生业说名为识。复次由采集义说名为心、由依趣义说名为意、由了别义说名为识。「此复云何谓六识身」者,问:此何唯六非减非增?答:所依等故,谓识所依唯有六种,若减识至五则一所依无识,若增识至七则一识无所依等,六所缘应知亦尔。然说识异,唯约所依说识,为身者一识有多故。非一眼识名眼识身,要多眼识名眼识身。如非一象可名象身,要有多象乃名象身。此亦如是。眼识云何?谓依眼根者显眼识所依。各了别色者,显眼识所缘。复次谓依眼根者说眼识因,色者说眼识缘。如世尊说:苾刍当知,因眼缘色眼识得生。
问:眼与眼识为何等因?答:此为依因。譬如大种与所造色为依因义。各了别者,说眼识相,识以了别为其相故。此中意说,依眼缘色有了别相,名为眼识。广说乃至依意缘法有了别相,名为意识。
问:何不但说谓依眼根等,或不但说各了别色等?答:若随说一,义不成故。谓若但说依眼根等,则彼相应受等诸法亦依眼根等,应名眼等识。若复但说各了别色等,既有意识亦了别色等,则应意识名眼等识。然此中说依眼根等,遮能了别色等意识;复说各能了别色等,遮眼等识相应受等。
问:眼、色、明、作意为缘生眼识,何故但说眼识非余?答:眼根胜故。如舞染书,眼不共故。如某种芽眼所依故、如鼓声等眼隣近故、如说觉支。眼耳身识各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不善者唯欲界。有覆无记唯在梵世。善无覆无记通欲界梵世,非在上地,有寻伺故。鼻舌二识各有三种,除有覆无记。唯在欲界,缘段食故。意识有四种,通三界不系。
问:若初静虑以上诸地无三识身,生彼如何有见闻触?答:以修力故,初静虑地三识现前,令彼三根有见闻触。依如是义,故有问言:颇有余地身、余地眼、余地色、余地眼识生耶?答:有。谓生第二静虑地者,用第四静虑地眼、见第三静虑地色;彼第二静虑地身、第四静虑地眼、第三静虑地色,初静虑地眼识生此中。五识身各有二种:一者异熟、二者等流。意识身有三种:一者异熟、二者等流、三者刹那。此中刹那,谓苦法智忍相应意识。
问:颇有一因道现在前,一刹那顷所舍之心,或有是同类因自性、非有同类因,或有有同类因、非同类因自性,或有是同类因自性亦有同类因,或有非同类因自性亦非有同类因。答:道类智忍时应作四句。第一句者,谓已生苦法智忍相应心。第二句者,谓未来见道相应心。第三句者,谓除已生苦法智忍相应心,诸余已生见道相应心。第四句者,谓除前说。
问:颇有一因道现在前,一刹那顷所舍之心,或有是有漏有漏缘,或有是有漏无漏缘,或有是无漏无漏缘,或有是无漏有漏缘耶?答有。道类智忍时应作四句。第一句者,谓色无色界系见道所断有漏缘随眠相应心。第二句者,谓色无色界系见道所断无漏缘随眠相应心。第三句者,谓灭道忍智相应心。第四句者,谓苦集忍智相应心。
问:颇有无事烦恼对治道现在前,一刹那顷所舍之心,或有无漏缘非无漏缘缘,或有无漏缘缘非无漏缘,或有无漏缘亦无漏缘缘,或有非无漏缘亦非无漏缘缘?如是四句,准义应思。
问:颇有刹那心现在前所灭之心,或有非定非定缘,或有非定是定缘,或有是定是定缘,或有是定非定缘。如是四句,准义应思。
问:颇有刹那心现在前所灭之心,或有已生非已生心为因,或有已生心为因非已生,或有已生亦已生心为因,或有非已生亦非已生心为因。如是四句,准义应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