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际后际品第十一
壬(二)破补特伽罗有自性之因 分二:(一)破有生死作用的因;(二)破有苦的因。
癸(一)破有生死作用的因 分二:(一)破流转有自性;(二)由此正理类知余法。
子(一)破流转有自性 分二:(一)破流转初中后三分;(二)破生死前后同时分。
丑(一)破流转初中后三分 问曰:我有自性,因为有流转故?答曰:彼流转「有法」,前后皆无自性,因为始与终无自性故。如能圆满等问佛曰:世尊,流转有前际否?佛答:非有故。若尔则应有中。曰:彼流转中「有法」,中际应无自性,流转中始与终皆无自性故。
丑(二)破生死前后同时分 分三:(一)总示;(二)广释;(三)略结。
寅(一)总示 彼流转中「有法」,生死前后与同时的次第无有自性,因为初中后三无自性故。
寅(二)广释 分二:(一)破前后;(二)破同时。
卯(一)破前后 若谓生在先,老死在后,则生之先应无老死,及前世未死亦应于此世中生。设若后有生,先有老死,则老死「有法」,应成无因,先无有生故。若许老死无因,无因云何成?──应不成,由生为缘而有故。
卯(二)破同时 生与老死等不应有自性地同时,否则,正生时应当为死,并且生死二者应成无因故。
寅(三)略结 若于彼生与老死「有法」,戏论执为有自性者,不合道理,因为生死中,前后同时的次第皆无自性故。
子(二)由此正理类知余法 不仅流转无有前际,即因、果、相、相依、受与受者诸有义等,一切有为法亦无前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