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章总别例者
十章十境十乘。离合同异立意等别。
初十立大章。言大章者。准分别中十门不同。具如大意。与九而辨同异。
初释大意。既云五略。对下即是广略二门。
若尔亦可释名已去更开十章。
如法华玄释十妙文。
今此为对旨归。非广非略文势便故。故以大意共为十章。
禅门亦尔。
若欲开者则开显体出眼智教相。则中间八章自离为十。
如五重玄义亦是合于中八而为五章。合摄法入体相中。义当显体。合方便正观果报共为一宗起教。义当于用偏圆。义当判教。彼为释经。此为成观。故有少别尔。
今存十数。故离五为八。更加初后则数整足。
十境离合者。
互发正意只有九双。亦为成十数故。加三障四魔一双。故此十境若非三障即是四魔。又十境者。亦是为成十数故具示尔。故下章安问云。法若尘沙。境何定十。
今于十内若更合者。二乘菩萨但合为一方便境。则但有九。若以烦恼入于六蔽习因相中。则但有八。若以烦恼及业并阴入境为三道境。则但有七。或依前八复以慢入烦恼境中。亦但成七。若以见慢入世禅摄。则但有六。又以病患入阴入摄。则但有五。四三者。如四魔三障。若但以发不发相对。则但成二。若但以一所观为言。则但有一。
开合虽尔。今明发相。气类不同是故为十。
以阴对九。阴非发得是故别立。二乘菩萨虽同方便。发心异故。烦恼起重。习因轻微。展转互通故名为道。此诸发得三皆现起。慢与烦恼滥别禅中。未必一向发见。病虽是阴阴不必病。病虽有障非业相现。病虽有魔已属魔境。二及三四发相颇分。况但为一最为通漫。是故随相必须开十。
次明十乘立意者。下文云横竖该罗十观具足。今探文意总为五释。一者总释。二者别释。三者横竖四句释。四者附文来意法相释。五者与他所立永异释。
总别二释。横竖四句。具如记中。
附文者。十法生起又名为竖。一一法中各含多意。又名为横。生起如文各有多意。具如本文随义别释。
今搜文意览略知广。虽有小小多少不同。今于十法各例为五。故立斯十。
妙境五者。一为示三千在一念故。二为示极理异后乘故。三为欲开显思议境故。四为利根者开悟理故。五为下九法作所依故。
发心五者。一为解理者仍须愿故。二为明发心摄法徧故。三为欲辨异诸徧小故。四为明中根发方悟故。五为下八法作行始故。
安心五者。一为明有愿仍须行故。二为辨中根难安故。三为示法同随人异故。四为示凡夫自他安故。五为示开总出别安故。
破法徧五者。一为辨此门徧用慧故。二随用一门横竖徧故。三为初心者依教门故。四示初心者依无生故。五三谛圆融破方徧故。此中五意。后之三意别在今文。前之二意通在初后。
通塞五者。一为示检校非一节故。二为示横竖通仍塞故。三为示一心仍有塞故。四为示宝渚是所通故。五兼消经文过五百故。
道品五者。一为示须用道品调故。二为示调停异偏小故。三为示念处是阴境故。四为示道品摄诸行故。五为示品后必有门故。
正助五者。一为重蔽者必须助故。二为示事度能治蔽故。三为示助道摄法徧故。四为示正助合行相故。五为示三教俱是助故。
次位五者。一为示妙位使不滥故。二为示妙位德难思故。三为示慕果令思齐故。四为增上慢知非圣故。五为逗众生宜乐者故。
安忍五者。一示内外障须安忍故。二为斥鄙夫擅师位故。三为示行者内外术故。四为示先贤安忍轨故。五为令䇿进相似位故。
离爱五者。一为令离于顶堕位故。二为示大小乘顶堕别故。三为示似爱非真爱故。四为示功用异偏小故。五为令䇿进入初住故。
此一一五。并以初文而为正意。下四并是文中兼具。若预了此五则对文可识。
次明所立异于诸家及今学者。读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顺圆融。若不了之修习无分。于中又二。先总。次别。
所言总者。略列十条。一须知乘体无发无到。二须知乘体通因通果。三须知圆乘具于十法。四须知大车唯喻十法。五须知诸法皆具十乘。六须知诸教门门具十。七须知开显唯妙十法。八须知简体与具度别。九须知观心立十法义。十须知白牛异黑牛故。
所言别者。于一一法各具四意。纵有一两似前附文。为欲辨异他所立故。
妙境四者。
一于无情境立佛乘故。若无佛乘。佛法身体为徧不徧。亦不应云。佛法身体同于无情及以不同。是故应云。法名不觉。佛名为觉。佛即是法。法即是众。岂可条然。
二众生性德具三因故。若无三因。则缘了始有无常。如何无常而立常果。大经破外用别教意。非此所论。
三依正二报在一念故。他人咸知一切唯识。不知身土居乎一心。故知心体即常寂光。寂光诸土无二无别。遮那之身与土相称。法与报应一体无差。
四佛本不断性恶法故。性恶若断。普现色身从何而立。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动而动徧应身土。具如观音玄文及第五记。
发心四者。
一发心先思所托之境。如十种发心各四解不同。乃至当分跨节不同。
二念念具足四弘誓故。以总冠别。一一行愿从兹而立。故知无作四谛只一念心。为依此境徧于多念。
三于一念心以辨能所。以此能所悲己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菩萨依斯起誓。
四圆发仍须徧立徧破。离能着已。方契所依。
安心四者。
一圆顿止观据行仍开六十四番。不立多番逗会不足。
二一念止观须了能所定慧谛境。诸行宛然所以离总出别。别皆有总。虽异而同虽同而异。
三寂照相即初心可修。他以用权在于极果。初后不二。其教徒施。
四凡师为他仍须问彼。同设一位未见益方。纵转弄好异。尚新而已。随顺己见何关适他。受者非机。语见增长。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理观既薄矛盾遂滋。今家辨师先分凡圣。六根净位尚曰凡流。五品弟子理非真应。问他设教依病立方。四悉便宜二行互益。何须固执终朝守株。
破徧四者。
一初无生心横竖虽徧。复须后位六即竖穷。若横若竖无不即理。横门一一无不具竖及非横竖。
二须知他门他门理等。
三度入他门诸法无差。若用一门诸门融入。况涅槃释义。佛藏示相。棱伽释成。地持对教。咸随法相度入诸门。又以一念心该冠两门。高广大车不动而运。
四入住应徧方名假偏及以真徧。尔前虽观圆融三谛。但是自行观行相似。约位仍在若俗若真。是故虽圆未名破徧。住后尚须节节离爱。方能令净余位无明。
通塞四者。
一三止三观在一心中。仍了开权诸法无外。节节检校能着之心。无检无着方乃名通。
二一心止观仍须善达通中之塞。塞中苦集无明蔽等无非法界。成于无作谛缘度也。
三初心宝渚六即甄分。故得毫善皆成佛因。
四须了能破转为所破。谓贼为将此喻可知。若不尔者不见说观。然成或过。乃成菩萨旃陀罗也。
道品四者。
一为示闻观大小俱须。讲者唯约小位辨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摄。况复余耶。大乘观者大小俱弃。将何以为所行之轨。
二须用诸品展转调停。诸家纵修唯云念处。后品何妨而不用之。
三圆道品后明三空门。他既不明能通何在。如世行道至无门可入。
四与一切行名异体同。具如摄法文中广明。
正助四者。
一圆顿仍须助开三脱。近代修者得语为证。是故不论助治开门。
二别教教道仍名为事。乃至用圆犹名理助。助成理发案位胜进。
三虽用三教而为助治。仍须委用对转兼具。他无一番况复诸句。
四六度乃至一十二条。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等。俱须四教事理合行。
次位四者。
一始终不二仍须六即。弘教修观咸须委知。方免初住称为妙觉。
二他又不立五品六根。法华之文便为无用。
三约阴界入而辨次位。
四六时五悔为入位方便。他不明之。将何以为圆行之始。
安忍四者。
一虽行六度事理相即。即位未深因生违顺。他不辨此。牵破观心不入六根。良由于此。
二事理虽即。须知此位烦恼全在。岂以麤心暂时小息。便计此相而为果头。若叹为果头慙不敢受。若降为凡下仍复鄙之。二楹中间无所名也。是故当知。初品检量他己无分。
三内外违顺俱安忍。故须明识能忍所忍。
四以三术自安令入后位。
离爱四者。一三界爱断仍受爱名。二此顶堕名不同退堕。三受。
此互用得法受名。四此位向后复须入位。